受刑人
」 受刑人 監獄 保外就醫 法務部 陳水扁
躲避追捕不惜一切代價!男通緝犯「變性」成辣妹 逃亡8年終遭逮
土耳其一名通緝犯為躲避3年牢獄之災,竟展開長達8年的逃亡生活,期間不僅以女性外貌示人,還涉嫌冒用自己家人的身分證件活動,不過警方經過長時間監控,近日終於在伊斯坦堡將人逮捕,並透過「指紋」確認其真實身分,結束這場長達8年的追捕。綜合外媒報導,巴沙爾(Tuğrul Başar)涉及2010年3起冒充公務人員行竊的案件,遭法院判處3年有期徒刑。不過,入獄前巴沙爾成功逃亡,自此消失無蹤。更令警方頭痛的是,巴沙爾在8年逃亡期間外貌出現巨大變化,當地媒體報導,他在躲藏期間以跨性別女性的外貌及身分生活,外型與警方多年前掌握的男性照片已有極大的差異,這也讓警方不得不改變策略,轉而針對其生活方式及可能的活動軌跡進行深入監控。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巴沙爾還有另一套躲避查緝的方法,就是利用親生姊妹的身分證件冒充本人,藉此通過身分查驗,增加警方追查的難度。然而「變臉」可以騙過肉眼,指紋卻難以造假,警方經過縝密監控並鎖定其行蹤後,近日在伊斯坦堡卡德柯伊區(Kadıköy)展開突襲並將巴沙爾逮捕,隨後採集指紋進行比對,終於確認眼前的人正是失蹤8年的通緝犯。伊斯坦堡相關單位目前已針對巴沙爾涉嫌冒用他人身分資料一事另案調查,若檢方未來以身分盜用或偽造相關罪名起訴,巴沙爾可能在原有的3年刑期之外,再面臨額外刑責。至於巴沙爾將被送往男性或女性監獄,也引發外界關注。土耳其媒體《Karar》指出,儘管巴沙爾據報在8年逃亡期間已以女性外貌及社會身分生活,但他並未完成法律上的姓名及性別註記變更程序。依土耳其現行規定,受刑人監所分配是依官方身分證件上的性別註記決定,而非依照外貌或個人性別認同。由於巴沙爾的官方資料目前仍登記為男性,因此預計將被送往男性監獄服刑。
鞭刑公投遭中選會擋下 游盈隆:不符公投法且違兩公約
中選會今(28)日召開委員會,審議立法院日前函送的「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及「交通罰鍰專用」3項公投提案。其中,「鞭刑公投」最終遭中選會否決。由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所提「鞭刑公投」,主張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等犯罪,增設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的鞭刑制度,希望藉此提高刑罰嚇阻效果。不過該提案也引發人權與法制爭議,反對者質疑鞭刑屬直接施加肉體痛苦的身體刑,可能涉及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處罰。今日8名中選會委員出席審議,除游盈隆身為主持人未參與投票外,其餘7名委員全數認定該案不符合公投法15條第二項規定。游盈隆指出,現行法律的刑罰種類並沒有鞭刑或類似制度,而這項公投實際訴求,是透過公民投票要求制定新的鞭刑法律制度,具有「立法原則創制」性質,因此不符合《公投法》第2條第二項第三款所規定的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範圍。游盈隆進一步表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明定,任何人不得遭受酷刑,或受到殘忍、不人道、侮辱性的處遇或懲罰;台灣也已透過《兩公約施行法》將相關規範內國法化。他提到,鞭刑是由公權力直接對受刑人施加肉體痛苦的身體刑,多數國家認為此類刑罰涉及殘忍、不人道及侵害人性尊嚴,因此也有違反兩公約施行法的疑慮。
五熊潑油恐關5年!網揭「日本監獄伙食」:算吃得不錯了
女星蔡頤榛(五熊)今年4月涉嫌在日本奈良藥師寺,向日本國寶「佛足石」潑灑油類液體,近日入境關西國際機場時遭日本警方逮捕送辦,最重恐處5年拘禁刑或100萬日幣(約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仍在調查當中。有網友發現,日本監獄不接受家屬送食物、零食,餐食沒有味增湯,但廚房非常乾淨,「算吃得不錯了」。五熊近日遭日本警方依違反《文化財保護法》逮捕,被捕後向警方供稱,自己習慣對讓人感動的事物「淋油祈禱」,相關行為引發台日社會高度關注。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表示,日本監獄沒有台灣所謂的會客菜,家屬不能送食物、零食,三餐主食是麥飯,不提供味噌湯,因為味噌湯在日本被視為是享受的食物,犯人不應該享受同等待遇。該網友指出,有在YouTube看到影片,日本監獄廚房超乾淨,可能比外面的餐廳廚房更乾淨,一日三餐主食都是麥飯,其他菜色內容大概是,早餐通常搭配漬物(如醃蘿蔔)、小菜,或是納豆、煎蛋等簡單蛋白質,有時會附贈一小盒牛奶或茶;午餐主菜通常是烤魚或煮魚(如鯖魚、秋刀魚、花鯽魚等),副菜是青菜沙拉、蘿蔔泥、豆腐或煮物;晚餐主菜是肉類料理(如漢堡排、雞肉或豬肉片炒蔬菜)的頻率會比午餐高一些,副菜是根莖類煮物或涼拌蔬菜,兼顧維生素與飽足感。貼文一出,其他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算吃得不錯了,唯一她會覺得遺憾的是,沒有供油讓她可以牢中的四角灑油」、「日本女監很多是老人故意犯竊盜被關進去養老」、「吃免錢的還住免錢的,被她賺到」,有網友補充,歷史上曾有受刑人白鳥由榮,利用味噌湯的高鹽分腐蝕鐵鎖逃獄的案例,因此獄方並不提供味噌湯;也有網友表示,蔡頤榛目前屬於偵查收押階段,處於看守所而非已定罪的監獄。看守所的餐點更為簡陋,早餐多為2片吐司搭配果醬與飲品,午晚餐則為簡單的白飯便當,僅能維持基本機能需求。
「鞭刑」公投提案通過! 廢死聯盟聲明反對:違憲且無法有效嚇阻犯罪
立法院昨天(14日)進行公投提案表決,其中由國民黨籍立委洪孟楷所提的「鞭刑打詐」,最終以贊成52位、反對51位、民眾黨團棄權通過。對此,廢死聯盟及4個民間團體聯合發布聲明,明確反對鞭刑入法,並強調「鞭刑違憲且違反禁止酷刑國際人權義務,更欠缺犯罪嚇阻之可靠實證」。該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政府制定法律,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罪、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罪,增設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之特別刑法制度(鞭刑),以嚇阻犯罪持續發生?」經過立法院會表決通過後,會在10日內送到中選會辦理,中選會需要在投票日前90日公告,由於公投綁定九合一大選,中選會最慢要在8月28日公告。針對此案,廢死聯盟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司法鞭刑不是一般的「加重刑罰」,如國家以公權力故意施加肉體痛苦與羞辱,已跨越國際人權法禁止酷刑及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處罰的界線,而台灣自2009年施行《兩公約施行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權利具有國內法律效力,若將鞭刑納入我國法制,將與台灣已承擔的國際人權義務正面衝突。廢死聯盟認為,司法鞭刑係由國家有意對受刑人施加身體疼痛、傷害與羞辱,並以此作為刑罰本身,直接侵入身體完整性及其所根植的人性尊嚴,雖然這是以犯罪防制、應報或多數民意為理由,這類立法仍難以獲得憲法上的正當化,並難以通過違憲審查。廢死聯盟直言,公民投票是民主制度的一部分,但多數決不能使原本遭國際人權法禁止的刑罰重新取得正當性,縱使理解社會對重大犯罪的憤怒,也支持政府強化犯罪預防、偵查、被害人保障與再犯防制,但民主法治國家的刑事政策,不能以恢復國家鞭打人民身體的權力作為答案。廢死聯盟提到,司法鞭刑即使具有某種嚇阻效果,但現有研究並未證明鞭刑具有支持者所宣稱的特殊或額外嚇阻效果,加上鞭刑將增加引渡與跨境司法合作的障礙,一旦台灣設有鞭刑,外國法院面對可能受鞭刑者的引渡案件,即可能要求台灣提出不求處、不科處或不執行鞭刑的保證,甚至拒絕移交,因此鞭刑不只涉及國內刑事政策,也可能實際增加台灣追訴跨境犯罪的司法成本。廢死聯盟指出,鞭刑制度若要求醫師先行判斷受刑人是否「適於受刑」,或在執行過程中監看其身體狀況,完成「醫療監督」,實質上就是利用醫療專業協助國家完成一項以製造痛苦為目的的刑罰,但醫療專業的目的在於治療與減輕痛苦,不應被用來替國家判斷一個人是否還能承受更多痛苦,這也違反了醫療倫理。該聲明由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共同署名。
監獄風雲!台南監獄受刑人持筆刺獄友還追打 他認罪判拘役40日
24歲葉姓男子因案入監服刑,卻在台南第二監獄內與同房受刑人發生糾紛,竟持筆從後方連刺對方7下,對方逃跑仍一路追打,造成其頭部、腰部、腿部及手部多處受傷,連眼鏡也被毀損;台南地院審理時,葉男坦承犯行,依傷害罪判處拘役40日,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葉男過去服刑期間已有不服管教紀錄。2024年6月26日中午,他在第二監獄衛生科診間看診,因不滿柯姓主管要求確實配戴口罩,竟拿起診間內的椅子企圖攻擊,並與柯男及梁姓管理員發生拉扯,過程中還將柯男推倒、摔向地面,造成柯男右手肘及右小腿擦傷。該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去年4月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30日,至於傷害部分因柯男撤回告訴而未予追究。沒想到葉男仍未收斂。檢方指控,去年12月29日上午10時許,葉男在第二監獄五工廠與凌姓受刑人發生糾紛,竟拿筆攻擊。監視器畫面顯示,葉男走到凌男身後,右手持長條物體朝凌男後腦由上往下刺擊2次;凌男遭襲後起身,葉男又以左手壓住凌男左肩,接連朝其後腦刺擊2次。凌男隨即雙手抱頭逃跑,葉男卻沒有停手,反而緊追在後,再從後方連刺3下,之後還徒手毆打凌男。凌男事後出現左後腦、腰椎、右大腿等處紅腫疼痛,鼻樑流血、左手臂破皮、左手背出血,所戴眼鏡也因攻擊受損,遂提出傷害及毀損告訴。葉男在偵訊時承認曾徒手毆打凌男,卻否認持工具攻擊。不過檢方勘驗監視器後,認定相關犯行明確,依傷害及毀損罪嫌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期間,葉男改為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案情明確,因此改採簡易判決處刑,認定其一行為同時觸犯傷害及毀損罪,最後從一重依傷害罪論處。法官認為,葉男僅因與凌男發生糾紛,未以理性方式解決,便持筆攻擊並追打對方,還造成眼鏡毀損,顯然未能尊重他人的身體、健康及財產法益,情緒管理及自我控制能力均有不足。考量葉男最終坦承犯行,但始終未能與凌男達成和解、賠償損害,因此判處拘役40日,全案可上訴。
放「鱷」咬人?以色列擬在監獄周圍興建鱷魚護城河 法院喊卡
以色列國家安全部長班吉維爾(Itamar Ben Gvir)計畫在監獄護城河放養鱷魚作為安全防護措施,引發動保團體強烈反彈。耶路撒冷地方法院3日發布臨時禁制令,裁定在案件審理完成前,不得將任何鱷魚運往監獄,相關計畫暫時喊停。這起爭議源於動物保護團體「讓動物活下去」(Let the Animals Live)提出訴訟,要求將尼羅鱷重新列為受保護物種,並指控環境部長席爾曼(Idit Silman)無視法律顧問及自然與公園管理局的專業意見,政府也無權推動相關政策。席爾曼上月已將尼羅鱷從受保護物種改列為「受管理野生動物」,為將鱷魚引進以色列凱齊奧特監獄(Ketziot Prison)周圍、正在興建中的護城河鋪路。法官魯賓(Avraham Rubin)指出,關於鱷魚可能遭受傷害的主張值得進一步調查,因此下令禁止運送鱷魚或進行任何相關的準備工作,直到法院作出最終判決為止,並要求環境部、國家安全部及以色列監獄管理局於週三前提出說明。以色列自然與公園管理局長期反對這項計畫,認為全球沒有任何專業或科學依據支持將鱷魚作為監獄安全設施,同時警告引進大型、長壽且非原生掠食動物,恐對自然生態、民眾安全,以及監獄受刑人與工作人員造成風險。不過,班吉維爾辦公室表示,監獄護城河工程已經展開,並強調「任何認為這只是噱頭的人都錯了」。官方稱監獄管理局已完成完整規畫,包括鱷魚的飼養、照護及休息空間,國家安全部也已編列約700萬美元預算興建護城河。
吹牛老爹慘了!遭爆「獄中鬥毆」送單獨監禁 恐影響減刑延後出獄
美國知名饒舌歌手「吹牛老爹」(Sean‘Diddy’Combs)2023年間接連被控從事性販運、毆打前女友等,遭判決有罪並入獄服刑,近日傳出他在服刑期間與其他受刑人爆發肢體衝突,事後遭獄方送往單獨監禁。據悉,若監獄認定吹牛老爹違反紀律,恐影響良好行為減刑資格,甚至可能延長服刑時間。根據美國娛樂媒體《TMZ》報導,多名知情人士透露,吹牛老爹本週在紐澤西州聯邦監獄「迪克斯堡聯邦懲教所(FCI Fort Dix)」內,因遭另名受刑人言語挑釁,雙方隨後爆發衝突。消息指出,2人先是互相推擠,接著揮拳爆發全武行,現場一度陷入混亂。知情人士表示,吹牛老爹在衝突中並未落居下風,不過監獄管理人員很快趕抵現場將2人分開,並迅速平息事件。報導指出,衝突發生後,吹牛老爹立即被送往監獄單獨監禁區接受隔離處置。截至目前,外界仍不清楚他是否已解除單獨監禁,但若獄方後續調查認定其違反紀律,可能面臨進一步處分。報導指出,吹牛老爹預計將於2028年2月出獄,但該日期建立在他持續獲得良好行為減刑資格的前提下。若此次打鬥事件被認定屬重大違規,相關減刑資格可能遭取消,使服刑時間延長。對於外界詢問,監獄發言人表示,基於規定,無法公開任何受刑人的內部資訊,因此不會回應個案情況。美國聯邦監獄管理局(Federal Bureau of Prisons)則說,考量受刑人隱私、安全及監獄管理需求,不會對個別受刑人的紀律處分或相關事項發表評論。《TMZ》也已向吹牛老爹方面尋求回應,但截至報導刊出時,尚未獲得任何答覆。現年55歲的吹牛老爹近年深陷多起司法案件,目前正在聯邦監獄服刑。此次傳出獄中鬥毆事件,再度引發外界關注其服刑期間的狀況,以及是否會因此影響原定出獄時間。
水泥屍救女1/狠殺小姑不忘慈母心! 她不捨幼女入虎口獄中槓官府
2018年3月新北市發生轟動全台的「水泥封屍案」,同住一個屋簷下的大嫂張芳馨與小姑葉秀鳳長期不和釀成驚天殺機,案發不滿一年就三審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張芳馨早已發監執行,但她在坐牢期間得知未成年女兒疑似遭委託監護人不當對待,為了取得相關資訊好將女兒救出虎口,即使媽媽人在獄中,仍找律師打官司對槓官府。張芳馨狀告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要求給她社工服務紀錄、評估報告、兒少事件通報表、家防中心調查記錄等文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張芳馨勝訴,並在判決中痛斥社會局曲解法律、未善盡職責。本案判決因社會局未上訴,全案確定,已提供相關資料給張芳馨。水泥封屍案兇手張芳馨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後,將未成年兒女監護權暫時委託丈夫友人。(圖/報系資料照)本刊調查,張芳馨因水泥封屍案獲判無期徒刑,判決定讞一年後,丈夫離家出走被通報為失蹤人口,因此在社會局安排之下,張芳馨將12歲女兒和7歲兒子的監護權委託一名男子王家舜,委託期間從2020年10月到2027年11月,後來輾轉得知王家舜疑似對孩子有不法侵害的行為,因此向新北市社會局調申請社工調查報告、輔導追蹤紀錄、委託監護事宜的紀錄、王家舜照顧她小孩所領取的社會福利及補助資料等複本,但遭到社會局拒絕。張芳馨提了兩次訴願,第二次的結果是部分准許部分駁回,所以改打行政官司。張芳馨主張孩子遭毆、受燙傷、被剃眉毛,甚至長期睡在地上,因為媽媽在坐牢,只能透過社會局了解小孩狀況,相關資料有提供的必要;她入監後無法直接接觸子女,更不用說繼續照顧,社會局根本不用考慮她這個母親是否失職、是否需要接受政府的監督。張芳馨強調,社會局應該幫忙顧好受刑人子女的困境,而不是緊盯受刑人,既然她還是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沒被剝奪親權,想查詢孩子的資料仍具有正當性。社會局答辯,張芳馨要調取的資料包括小孩怎麼安排生活、社工處遇的評估,攸關未成年子女隱私,應取得小孩同意,不可藉由親權行使的名義侵犯隱私。社會局告訴法院,張芳馨女兒已滿18歲,兒子差不多上國中了,準備庭開完之後有問過他們,都反對媽媽調閱檔案,法官做出決定前,應傳喚姊弟倆到庭表示意見。法官指出,張芳馨殺害小姑才會坐牢,她失去家庭生活,並不是因為對小孩做了什麼壞事;她的先生失蹤,父母哥哥已不在人世,弟弟住國外聯絡不上,沒有其他家人可以伸出援手,家長職責只能落在媽媽身上,才不得不將監護權委託給王家舜。合議庭認為,張芳馨基於考量小孩的最佳利益,想確認孩子在王家舜那邊過得好不好,是不是待在一個適合安全成長的環境,社會局作為主管機關,有義務照顧保護張芳馨的子女,也有責任協助張芳馨行使親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准張芳馨調取子女的追蹤紀錄及評估報告。(圖/侯世駿攝)北高行表示,既然張芳馨坐牢,不易得知子女近況,社會局更應該幫她善盡媽媽的責任,張芳馨申請複製本案文件具有正當理由,因此判決社會局提供社工服務紀錄、評估報告、兒少事件通報表、家防中心調查記錄、社工與教師談話記錄、社工探監討論子女事務的訪談紀錄。新北市社會局回應,社工個案紀錄為社會局內部文件,實務上不對外提供,惟法院判決後,社會局即依照法院判決提供相關資料。張芳馨的委任律師證實,在判決確定後,新北市社會局已依照判決提供文件了。
水泥屍救女3/姊弟受虐!社會局瞞媽媽 竟「委託監護」前科犯
稚子何辜!「水泥封屍案」兇嫌張芳馨的兒女,因父親失蹤、母親服刑,經新北市社會局安排,將這對姊弟的監護權暫時委託給一名男子王家舜,但他曾有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前科,張芳馨事前不知這段黑歷史,配合社會局簽下委託監護同意書。後來的發展顯示所託非人,小姊弟由王家舜擔任監護人期間,市府曾5度獲報疑似家暴案,當張芳馨透過律師申請調閱家防中心調查紀錄、社工評估報告等資料時,社會局卻不願提供,對於小姊弟離開王家舜之後才鬆口說出自己的遭遇,還告訴法院因為孩子沒先說所以無法提供協助,法官在判決書上重批社會局一味隱瞞資訊、未盡責協助媽媽及早發現孩子受虐。本刊調查,王家舜曾以壇主身分,收一名未成年的林姓女子當乾女兒,但他帶乾女兒出雙入對,還上旅館開房間,發生婚外情2年後,元配對林姓女子以及她母親提告求償50萬,判賠8萬元。林姓女子也以官司回擊,告元配傳簡訊恐嚇,法院判刑3月、緩刑2年;她還告王家舜拍下兩人發生性行為的畫面,但事發時她還沒滿18歲,法院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8個月、緩刑3年。張芳馨對王家舜其實不熟,也不是主動找他代為照顧小孩,只知道丈夫失蹤前,曾帶小孩搬進他家,透過社會局協調,才決定將監護權委託給他,後來輾轉獲知王家舜有前科,而且是觸犯兒少條例,似乎不太適合擔任監護人,已在2025年3月廢止委託監護,另外安置兒女。北高行審理期間,社會局解釋為何拒給文件,因為張芳馨要調取的資料包括小孩怎麼安排生活、社工的處遇評估,攸關未成年子女隱私,應取得小孩同意,不可藉由親權行使的名義侵犯隱私。社會局主張,社工在本案開完準備庭之後,有問過張芳馨的小孩,他們都反對媽媽調閱檔案,法官做出決定前,應傳喚張芳馨的孩子到庭表示意見。張芳馨委任律師李晏榕(圖/報系資料照)張芳馨的委任律師李晏榕庭上陳述,她帶兩個小孩去桃園女子監獄看媽媽,其實孩子也希望看到自己的資料,新北市社會局聲稱兒少資料必須保密,但需要對法定代理人也保密嗎?李晏榕還告訴法官,孩子離開王家舜之後「什麼都說了」、「說了非常多的事情」,之前會說不想接觸媽媽、不想讓媽媽調資料是「他們生存的策略」,要等到出來安全後才會講實情。李晏榕轉述孩子的委屈,在王家舜擔任監護人期間,他們有3年睡在地上,這是不是因為是受刑人的小孩,「所以社會局便宜行事把小孩委託給連學校社工都覺得不適宜的人照顧,然後擔心原告究責?」李晏榕強調張芳馨無意對社會局究責,她很開心見到子女,不過孩子對於有些事情是不便說出口的,還是得藉由社會局提供相關紀錄,才能進一步了解這幾年發生什麼事。社會局透過委任律師表達,孩子另行安置後才講出一些原本沒說的事情,如果當初孩子有講,社工會有不同處置;關於王家舜疑似不當對待孩子的行為,社會局一得知就啟動司法介入並提供相關協助,不過「前提必須建立在孩子要先說」。新北市政府社會局遭法官批評未盡責幫助張芳馨有效行使親權。(圖/報系資料照)法官批評新北市社會局一味以孩子隱私拒絕提供資訊,實際上是社會局未盡責幫助張芳馨有效行使親權,導致她得不到充分的訊息,也錯過提早終止委託監護的時機,難以察覺小孩長期以來受到傷害。判決中還打臉社會局,孩子接受王家舜照顧期間,曾5度通報受虐,社會局明知張芳馨正在服刑,不可能是媽媽施暴,應該告知媽媽有這些狀況,再一起商量怎麼做對小孩最好,社會局卻辯稱家長是他們要查察監督的對象,這是誤解法律,社會局沒有權力排除張芳馨以母親身分決定如何維護小孩的權益。新北市社會局回應本刊,本案案母入獄時,社會局介入協助,當時兩個孩子就讀小學,因需兼顧姊弟意願,當時社工與姊弟會談,姊弟表達不想被安置,又兩人已與案父友人一家共同生活一年多,也表達喜歡這個環境,當時社工評估照顧狀況穩定,就尊重姊弟意願,非判決書所言由社會局居中協調安排住所。關於姊弟受照顧狀況,社會局表示社工持續追蹤,渠等在留養人家中的生活適應良好,另有關生活中曾發生不當對待議題,社會局也介入輔導服務。
綠營廢死抬頭?監察院糾正法務部 黃麟凱連殺母女遭槍決被指有瑕疵
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去(114)年1月對殘忍殺害母女兩人的軍人黃麟凱執行死刑,贏得台灣絕大多數民意的好評,不料監察院昨天(7月20日)公告糾正法務部,認為法務部執行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引發社會矚目。本件糾正案由主張廢死、曾任民間司改會執行長的監委高涌誠提出,是否顯示綠營的執行死刑政策大轉彎,有無可能對年底選舉造成影響,各界都很關注。監察院公告指出,法務部114年4月16日發布修正「執行死刑規則」,但草案預告期間僅有10日(如含例假日在內共14日),不符合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函釋得例外可縮短預告期間之情事,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對死刑犯提起特別救濟權利更為嚴格,明顯牴觸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且對執行死刑前應確認受刑人是否有「受刑能力」,立法尚未修正就對黃麟凱執行死刑,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確有重大違失案。去年遭執行死刑的黃麟凱犯案時23歲,服役時不滿王姓前女友堅決分手,王女並向黃男索討20萬元借款,2013年10月1日下午,黃男戴頭套潛入王家,先用童軍繩絞殺王母,埋伏屋內伴屍1小時,再逼下班返家的王女打「分手砲」後,用童軍繩將她勒死。黃男行凶後逃到頂樓水塔旁藏匿4個多小時,仍被警方逮獲,黃男落網時提到王女,還冷冷回答:「勒到她的鼻血都噴出來了!」令人不寒而慄,一、二審和更一審都判黃男死刑 , 最後判處死刑定讞 。王父痛失兩名至親,歷次受訪皆呼籲法官速審速結,趕快槍斃殺人兇手。王父說,黃麟凱無教化可能,判100個死刑也不為過,案發後,家人立刻搬家,但王女的3個姊姊一直活在陰影中,現在還在接受心理輔導,若黃男未判死刑再回來找他們,「怎麼辦?」法務部長鄭銘謙去年初執行死刑,王父感嘆正義終於來臨,雖晚未遲。
女監丟鑰1/「戒護區通鎖」竟插機車上! 天兵管理員厚顏槓獄方
國內矯正機關中超收情形最嚴重的桃園女子監獄爆發戒護危機!一位女管理員違規複製戒護區通用鑰匙(監所內部簡稱為「通鎖」),竟不慎遺失在監獄的機車停車場,嚇壞法務矯正署和桃園女監,若通用鑰匙遭有心人士拾獲再輾轉流入獄中使用,將造成違禁品甚或危險物品夾帶入內的風險。這名出包的女管理員原本抱持歉意,但得知考績會核予「1次申誡」後不服懲處,接連提起復審與行政訴訟,她主張機關並未明令禁止複製通用鑰匙、相關獎懲也沒有明文規定,以「處事失當」做為處罰依據太主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引用《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通用鑰匙屬於監獄人員職務上管理的行政資源,遺失它形同未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因此懲處有理,判桃園女監勝訴。本案已判決確定。監獄及看守所的通用鑰匙均使用「MIWA」牌。(圖/讀者提供)丟鑰風波發生在2024年5月7日上午,當時桃園女監正在舉辦母親節懇親面對面活動,陳姓主任管理員剛結束值班要離開,見到停車場一輛機車的鑰匙沒拔,她顧慮當天出入人數眾多,要是機車被小偷騎走就糟了,因此拔出鑰匙交給門衛處理。陳姓主任一併告知門衛,那串鑰匙除了機車鑰匙之外,還有一把鑰匙的形狀很像獄中專用的「MIWA」牌通用鑰匙,但品牌明顯不同,黃姓門衛前往戒護區試開,真的可以開門。兩人都心裡有數,通用鑰匙是管制品,每一把都有編號並配發專屬人員,獄方不會授權同仁仿造並使用複製品;接著為了追出是誰搞丟通用鑰匙,一方面通報戒護科調查,一方面等待同仁出面認領。桃園女監因舉辦懇親會,意外抓到同仁擅自複製鑰匙又遺失在停車場。(圖/翻攝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臉書)3天後,戒護科劉姓女管理員前往認領並坦承2022年有段時間找不到通用鑰匙,她為了應付工作需求、也怕上面發現她搞丟,才擅自複製通用鑰匙,雖然之後在家中找回原本那一把,但「不敢面對自己過錯」,也不敢亂丟複製鑰匙,就一直跟機車鑰匙別在一起,她對此深感後悔抱歉。戒護科科長上簽呈,建議1次申誡,因為通用鑰匙屬於重要公物,複製使用又遺失有戒護安全之虞;女監考績會審議,劉姓女管理員遺失通用鑰匙複製品,原本應比照往例記2次申誡,所幸由同仁拾獲,尚未造成重大危害,但仍造成女監管理的安全疑慮,申誡1次很合理。矯正署資深官員透露,像這類案例可處書面警告、申誡、記過,記申誡1次不算重罰,當事人可能擔心影響年終考績或升遷,才會尋求救濟管道。劉姓女管理員先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復審遭到駁回,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桃園女監,想撤銷1次申誡。她認為通用鑰匙是否可以複製以及相關懲處都沒有明文規定,懲處令只說她「處事失當」缺乏客觀判斷標準;她還說複製鑰匙是女監同仁自行拿走,並不是她遺失。劉姓管理員另攻程序違法事項,例如考績會召開當天她須至醫院戒護無法出席陳述、委員表決應無記名投票卻以「無異議認可」方式通過決議。北高行比對《公務人員考績法》、《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等規定,考績委員的票選過程確實採取無記名投票,不過考績會處理懲處案並不受此限,可由主席詢問全體委員是否同意後,採行無異議認可的方式決議,而當天除了主席之外10位委員都點頭同意1次申誡。法官調查,戒護勤務在前一天排定公告,如果劉姓女管理員想當面向考績委員表達意見,可以反映需要調整勤務,何況桃園女監的主管有問過她要親自列席或書面陳述,她已選擇提出陳述單。合議庭逐一打臉劉姓管理員的主張,至於本案核心:遺失戒護區鑰匙的複製品,是否構成懲處理由?法院認同桃園女監的立場,監獄人員複製或遺失戒護區通用鑰匙,可能讓未經檢查者、非監獄人員或經監獄准予進入戒護區的人員出入戒護區,還會造成危險及違禁物品流入受刑人活動處所的潛在風險。判決指出,劉姓管理員最初找不到通用鑰匙,就該立刻向上反映卻隱匿不報,反而複製通用鑰匙,之後又遺失被別人撿到,未善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並造成戒護風險,桃園女監依據違失情節記1次申誡具有正當性,也符合比例原則,因此駁回劉姓管理員的訴求。桃園女子監獄回應指出:戒護區通用鑰匙屬重要勤務配備,值勤人員應謹慎妥善保管,查劉員私自複製又遺失該鑰匙,違反相關勤務規定且嚴重妨害戒護安全,爰本監依法予以懲處。
女監丟鑰3/請調神隱1年拒探視!監所排班慘況曝光 無緣連休出國
桃園女子監獄劉姓女管理員複製戒護區鑰匙又遺失遭到懲處,跟獄方撕破臉提告後,已請調中部某矯正機關,離奇的是,她「上任」至今將近1年均請病假,主管從未見到人,曾向家屬表達關心想前往探望也被拒絕,但發放福利金時,她的家人仍不忘領取。在女性收容人近年暴增的情況下,獄所人力吃緊,劉姓女管理員長期缺陣、職務代理人頻繁異動,造成同仁排班不易,連短暫出國玩幾天都成奢望。桃園女監考績委員會在2024年7月12日決議申誡1次,劉姓女管理員提起復審案,保訓會2025年2月11日駁回,據了解,她請調前就提起行政訴訟,跟桃園女監對簿公堂。劉姓管理員藉由通案調動的機會,在2025年7月28日調離桃園女監,轉調至中部某間女子矯正機關,原本應於去年8月到職,但她從第一天就稱病,未曾現身辦公室,到現在11個月了,主管及同仁都無法親自接觸她。知情人士透露,衛生科長曾連絡劉姓女管理員的先生,表明當面關懷之意並致贈水果籃,對方僅回覆目前狀況不便見人,由於劉姓管理員依規定提出診斷證明書,新單位尊重她請假的權利。在2025年8月到今年7月期間,劉姓管理員雖有職務代理人,但因為職代未經國考,而是由機關自行招考面試,屬於約聘性質,在看守所和監獄工作必須「心智強健」,高壓工作環境很難待得久,不到一年已經換了好幾個。近年因詐騙猖獗導致矯正機關超收惡化,管理員負擔越來越重(圖/報系資料照)熟知女子矯正機關的官員表示,近年詐騙氾濫,女性收容人暴增,全國三大女子收容機關從5千人增為7千人,收容空間嚴重不足,甚至「睡到工廠去」;嚴重超收也導致正職人員更得上緊發條,一個人當好幾個人用,毫無緩衝容錯餘地,排班上也是一個卡一個,無法排連休,更不用說安排跟家人出國旅遊,若有正職未正常出勤,職代流動率又高,人少事多的狀況會雪上加霜。桃園女子監獄是超收率最高的女性矯正機關。(圖/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提供)2025年立法院邀法務部矯正署等單位專題報告「現行獄政與受刑人處遇機制之制度檢討」,不分藍綠都關切監所超收議題,羅智強特別點名最嚴重的桃園女子監獄,超收率高達46%,時任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杰回應,會以擴建監獄計畫來改善。但依據矯正署「每日在監各類收容人數」統計數據,桃園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50.63%,7月8日當天的超收率57.8%;台中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26.72%,7月8日當天的超收率32.16%;高雄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26.05%,7月9日當天的超收率27.86%,嚴重超收的現況仍在惡化中。苗栗看守所回應指出:劉員依規定請假,人力不足部分,本所由現有人力分擔調度,並持續招聘職代,期能減輕同仁負擔。
柯文哲談鞭刑公投 籲政策兼顧民意、專業與價值
國民黨推動鞭刑公投案引發討論,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表示,政策制定不能只依照民意,而應兼顧「民意、專業、價值」三個面向,若只迎合民意,缺乏專業與價值判斷,最後恐淪為民粹政治。柯文哲指出,社會對重大犯罪案件往往容易支持重刑,因此不難預期多數民意會傾向支持鞭刑,但真正的政策仍應回到專業討論,檢視鞭刑是否真的具有犯罪預防效果,而非僅提供情緒上的宣洩或心理安慰。他表示,台灣將監獄主管機關改名為「矯正署」,代表刑罰目的除了懲罰,也包含協助受刑人重新回歸社會,因此刑事政策仍須回到制度與價值層面思考。談到民眾黨內對鞭刑議題意見不一,柯文哲透露,黨內對此存在不同立場,甚至可以公開辯論、直播討論,讓正反雙方充分說明理由,再由社會共同思考。他也強調,政黨合作不代表每項議題都必須完全一致,重要的是透過理性討論尋求共識。此外,柯文哲認為,台灣目前更迫切的問題是司法信任不足,在司法公信力尚未提升前,若急著推動鞭刑等重刑政策,恐怕是本末倒置,國家應優先解決制度層面的問題,而非僅回應社會情緒。
批法務部藉「受刑能力」走向實質廢死 吳宗憲:誰來守護人民安全?
「當殺人犯不再害怕死刑,誰來守護我們的安全?」,國民黨立委、宜蘭縣長參選人吳宗憲表示,8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監獄行刑法》修正案,重點是規範死刑犯定讞後、等待執行槍決期間,不能用這段收容天數來折抵未來刑期。這件事本身沒什麼爭議。真正的問題是,憲法法庭前年的憲判8號判決,替死刑犯開了一道後門—判決定讞後,被認定「精神障礙、欠缺受刑能力」,國家就不能執行死刑,這麼重要的一件事,法務部送來的修法草案裡,竟然隻字未提。吳宗憲解釋,什麼是受刑能力?簡單講:一個殺人犯,就算死刑三審定讞,只要一張精神鑑定報告,國家就可能不能執行死刑。三審法官反覆審理才確定的判決,竟然可以被一紙鑑定報告推翻。這公平嗎?被害家屬和社會等到的正義,難道因為一份事後的診斷書而落空?吳宗憲提到,去年(114年)死刑犯黃麟凱被槍決時,法務部在記者會上表示,已經「排除」黃姓受刑人屬於心神喪失、精神障礙,才簽准執行。自己提出書面質詢,要求法務部說清楚:這個「排除」,到底怎麼排除的?有沒有精神科醫師、司法精神鑑定人,實際對死囚做過專業評估?死刑審議小組的審查程序究竟為何?外界不得而知。吳宗憲表示,前端教育崩盤、中端社安失能、後端司法放水,國家的法治防線,正在節節敗退。 最前端的教育,因師資嚴重不足、量能萎縮而搖搖欲墜,失去了從小導正是非的機會;前端失守,壓力湧向中端,社安網一線社工與醫護被榨到見底,該追蹤的個案追不完,悲劇因而步步滋生。吳宗憲說,兇殺案歷經檢警千辛萬苦蒐證起訴、走到司法程序最末端的「死刑定讞」,是告訴社會「殺人是有代價的」最後一道安全底線。結果法務部在這最後一關,卻配合憲判8放任「受刑能力」持續存在,讓死刑失去該有的威嚇力。難道惡徒在法庭上假裝有教化可能性還不夠,定讞後還能靠一紙診斷書逃避制裁? 吳宗憲表示,自己已提出書面質詢,要求法務部把死刑執行審查程序說清楚:公開「死刑執行審議小組」的成員組成、開會紀錄,及黃麟凱案中「排除精神障礙」的具體評估過程 ;「受刑能力」「精神障礙」判斷標準為何?法務部憑什麼靠一紙部內作業規範,就決定「要不要執行死刑」。吳宗憲強調,法務部不能再拿行政內規當擋箭牌,配合憲判8號,表面上保留死刑、實務上卻透過「受刑能力」,走向實質廢死。這種兩面手法,既傷害被害人家屬的信任,也掏空國家對生命權的最後一道防線。生命權的剝奪與捍衛,法務部欠被害家屬、欠一線警察、欠全台社會,一個清楚而負責的制度答案。
「有抓耙子」兩幫派起衝突!斯里蘭卡監獄暴動 釀26死逾百人傷
斯里蘭卡西部尼甘布(Negombo)監獄爆發近年來最嚴重的監獄暴動,造成至少26人死亡,其中包括7名試圖平息暴動的獄警,並有超過100人受傷。當局表示,事件起因於監獄內兩個販毒幫派爆發激烈衝突,期間囚犯還搶奪獄警槍械,軍方與空軍隨後介入支援,政府已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外媒報導指出,衝突疑因一名囚犯向獄方檢舉監獄內毒品販運活動,引發敵對幫派火併。隨著局勢迅速失控,部分囚犯搶走獄警配槍,男子監獄與鄰近女子監獄的受刑人甚至爬上屋頂,高喊要求釋放。警方表示,隔天囚犯試圖衝破監獄大門,安全部隊隨即進駐,監獄內傳出密集槍響,部分屋頂也在混亂中坍塌,造成數名女性受刑人受傷。尼甘布醫院表示,院方共收治23具遺體,另有超過100名傷者送醫,其中包含獄警與囚犯,不少人身中槍傷、刀傷,或全身布滿瘀青。另有18名重傷患者被轉送另一家醫院。司法部長Harshana Nanayakkara證實,事後又有3人傷重不治,使死亡人數增至26人。Harshana Nanayakkara對事件表示「極度震驚與悲痛」,目前當局正設法將監獄內敵對幫派隔離,並成立由已退休最高法院法官領軍的三人調查委員會,全面釐清事件經過。大批受刑人家屬週一聚集在監獄外焦急等候,不少人向媒體表示,至今仍無法得知親屬生死及所在位置。附近居民則表示,當天持續聽見密集槍聲,現場一度陷入混亂。官方資料顯示,截至事發前一天,斯里蘭卡全國監獄共收容4萬1250名囚犯,約為原設計容量的4倍,長年超收問題嚴重。2020年新冠疫情期間,當地另一座監獄也曾發生暴動,造成11人死亡、117人受傷,當局事後釋放數百名囚犯,以紓解監獄過度擁擠的情況。斯里蘭卡監獄發生暴動,受刑人親屬在外焦急等待。(圖/達志/路透社)
離譜監獄管理員!持假釋分數逼受刑人口交 藍白拖晃動畫面成鐵證
高雄監獄驚傳離譜管理員強逼受刑人口交!高雄監獄一名葉姓管理員,利用其掌管受刑人假釋之分數權勢,將受刑人帶往庫房監視器照不到的死角,強逼受刑人口交,甚至持美工刀自殘威脅,讓受刑人身心崩潰,利用空檔故意交腳踝伸出,讓監視器拍到,直接成為鐵證。高雄地院審理後,依2個權勢性交罪,判處葉姓管理員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判決書指出,高雄監獄戒護科管理員葉建青,負責對該工場受刑人有戒護、管理受刑人表現、檢閱受刑人通信、提供受刑人提報假釋時之意見等權限,卻涉嫌利用權勢,利用庫房監視器的死角,2度強逼受刑人口交。2023年12月,葉男將受刑人叫入庫房,利用監視器死角脫下褲子強逼對方口交,讓受刑人因擔心假釋分數掌握在其手上而不敢拒絕,只敢在過程中故意將腳跟放出來一點,進入到監視器的拍攝範圍內,讓監視器拍到腳和拖鞋上下晃動的畫面,「看能不能被發現」。葉男得逞後也再度食髓知味,要求受刑人二度口交,甚至拿出美工刀抵住自己的手腕,意圖自殘表示,「我割下去你會不會害怕」等語,並向受刑人勸說,「男生跟男生之間很正常」、「他是多元社會」、「觀念不改跟不上社會」等語,讓受刑人擔心會被說「傷害主管」,再度對其侵害得逞。2度的遭遇也讓受刑人身心重創,不僅出現明顯情緒低落、不願跟人交談,也被設有發現其瘋狂刷牙,體重爆瘦等情況,最後因其無法忍受,向其他主管痛哭揭發,才讓整起事件曝光。高雄地院審理時,葉男否認犯行,強調自己長時間待在庫房只是在休息,以方便遭遇戒護事故時,可以快速出來處理,且庫房門無法上鎖,風吹就敞開,怎麼可能冒如此大風險強迫受刑人口交,至於其出現情緒不穩等情形,惟因管理嚴厲而導致等。不過法官審理後,綜合受刑人之精神鑑定報告,與其他證人證詞,發現葉男也曾對其他受刑人有觸摸下體等性騷擾情形,不採信葉男之證詞,認為其為滿足個人私慾,無視他人性自主權,犯後毫無悔意,依2個權勢性交罪各判其有期徒刑3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日網轟女監太爽「像住飯店」!前受刑人揭慘況:經血狂漏 真實環境如地獄
日本北海道旭川市17歲女高中生遭推落橋下身亡案件近日再度引發關注。23歲被告內田梨瑚因被控殺人等罪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7年。雖然判決尚未確定,但社群媒體上已掀起關於女子監獄環境的討論,不少網友認為「女子監獄太舒適」、「根本像飯店」。對此,實際服刑過的女性受刑人直言,外界對女子監獄存在嚴重誤解。日媒弁護士ドットコムニュース報導,1名約10年前出獄的前女受刑人受訪時坦言,自己從未覺得監獄生活舒適,因為失去自由本身就是極大的精神壓力,而這種感受往往難以被社會大眾理解。她指出,日本各地女子監獄的環境差異很大,無論是伙食、設備或教育資源都不盡相同。她曾待過多處矯正設施,只有1處的餐點尚稱得上可口,其餘大多不符合期待。此外,部分位於寒冷地區的設施室內保暖較佳,但有些地區冬天嚴寒、夏季悶熱,即使新建設施的走廊設有空調,囚室內也未必有冷暖氣設備。除了生活環境,女性受刑人還面臨特殊困擾。受訪者提到,監獄配發的生理用品品質不佳,經常發生滲漏問題,使用後的衛生棉集中回收,衛生條件並不理想。此外,止痛藥每週僅能領取1次,對於經痛嚴重者而言相當痛苦,且如廁時間也受到限制,讓她形容「簡直像地獄」。由於日本女性受刑人數量遠少於男性,女子監獄數量也相對有限,因此初犯、累犯、短期刑與長期刑受刑人往往被關押在同一設施內。前受刑人指出,這種環境容易產生複雜的人際關係與衝突,尤其長期刑受刑人因擔心影響假釋資格,即使遭受挑釁或霸凌,也往往只能選擇忍耐。此外,監獄醫療資源不足也是長年遭批評的問題。多名前受刑人表示,即使身體不適,也難以立即獲得醫師診治。有人透露,受刑人反映病情時常被懷疑是假病,必須先接受獄方人員評估,之後才能安排就醫。牙科治療更被形容為「最糟糕」,有些人甚至寧願忍痛等到出獄後再接受治療。儘管監獄生活存在諸多問題,受訪者也坦言,自己原本以為入獄後不會被當成人對待,但實際上許多獄警仍以尊重態度對待受刑人。她表示,這是自己對監獄生活最意外、也最深刻的感受之一。
快訊/高雄檢察官陳俊秀猝逝 急救前仍掛念案子無法出庭
高雄地檢署資深檢察官陳俊秀驚傳今猝逝!司法官訓練所三十三期結業的陳俊秀檢察官驚傳今天過世,陳俊秀送醫前還掛念案子沒辦完無法出庭,不料送醫急救仍不治,許多檢察官聞訊同感哀痛,也提醒彼此要好好保重身體。陳俊秀十年前曾負責高雄大寮監獄六囚犯越獄案,他從教誨師手上接下談判重任,雖然六人投降未越獄成功,卻最後都飲彈自盡,陳俊秀事後獲得法務部表揚,但他仍深感遺憾沒能挽回六人生命。法務部2015年指出,高雄地檢署檢察長蔡瑞宗、主任檢察官陳俊秀、檢察官林俊杰3人親臨大寮監獄現場指揮調度,參與談判安撫,期間陳俊秀鍥而不捨與受刑人通話至少30回。該三人不眠不休,備極辛勞,化解危機,功不可沒。但受限於法官法不得對檢察官敘獎,法務部長羅瑩雪因此選在擴大部務會報前,公開表揚3人。雄檢同事表示,59歲的陳俊秀檢察官是令人尊敬的學長,預計還有一個月就要退休竟突然離世。他平時待人謙虛客氣,不因資深而倚老賣老,反而成為同事辦案表率,今天早上送醫時,還交代兒子要跟書記官和法官講,很抱歉無法到庭論告,不料他跟老天爺拔河卻輸了,同事咸感哀戚,雄檢也會協助家屬治喪。
慰勞受刑人4根菸、市價25元 獄警觸貪汙罪! 法官直言「情輕法重」
台東泰源監獄一名陳姓管理員,因將4支市價約25元的七星香菸,交付某受刑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起訴;台東地院審理後認定其違反監所管制規定,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褫奪公權1年,宣告緩刑2年,另須接受法治教育及繳納3萬元給國庫;法官也坦言,本案確實帶有「情輕法重」色彩,但仍須依法究責。2024年8月8日上午,陳員支援戒護勤務時,見黃姓受刑人擔任視同作業人員工作辛勞,先遞給對方1支七星香菸,隨後又將菸盒推向黃男,示意可自行取用。黃男因此再拿走3支香菸,總計取得4支;黃男取得香菸後,將其帶回舍房保存。不料同日上午,監獄政風室會同相關人員執行查核勤務時,在黃男隨身手提袋內查獲4支七星香菸。經進一步追查來源,確認為陳員提供。法官指出,七星香菸當時並非泰源監獄准許販售的品牌,屬監所管制物品,陳員身為管理員,明知相關規定仍讓受刑人取得香菸,使對方獲得不法利益,已符合《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的構成要件。不過法院審酌,陳員並非為個人利益而犯案,僅因體恤受刑人工作辛苦而提供香菸,涉及物品僅4支、市值約25元,犯罪情節相對輕微;加上他犯後坦承犯行,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自白認罪,且過去沒有任何犯罪紀錄,因此依法予以減刑。判決中特別提到,外界或許難以理解區區4支香菸竟須面對貪汙重罪責任,但監所對香菸來源及品牌的管理,攸關戒護安全與違禁品管制機制,不能單純以物品價值高低評斷其影響程度。台東地院最終判處陳員有期徒刑1年4月、褫奪公權1年,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須完成2場法治教育課程,且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向國庫支付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南韓法務部砸12億「監獄裝冷氣」 惹怒全民:拿納稅錢體貼犯人
南韓法務部近日編列預算要在監獄及看守所安裝冷氣,意外引發民眾強烈反彈,痛批「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來體貼罪犯」。對此,法務部今(2)日發聲澄清,稱此舉是為了保護高齡、身障及患病等熱傷害高風險受刑人所做的「最低限度必要措施」,且冷氣裝在走廊並非囚房內,也能有效改善公務員的工作環境。綜合韓媒《韓聯社》、《YTN News》報導,南韓法務部今日發聲指出,在監獄及看守所裝設冷氣的計畫,主要是針對收容老人、身心障礙者及病患等脆弱群體的監管區域。當局強調,高溫環境對這些特定受刑人的生命與人身安全構成直接威脅,此項政策本質上是基於人道主義的基本保障。法務部進一步解釋,本次冷氣安裝採取的是「間接降溫」方式,設備是安裝在囚房外的走廊,並非囚房內部,透過這種方式間接降低整體建築物的室內上升氣溫。對此,法務部強調,這項設計不僅能兼顧受刑人權益,更重要的是能同步改善基層公務員在酷暑中執勤的情況。這起爭議源於南韓法務部日前公布的年度預算案,計畫編列12億韓元(約新台幣約2700萬元)用於加強監獄和看守所的冷氣設備。消息曝光後掀起廣大民眾輿論,為當局竟動用大筆國家稅收為罪犯改善生活條件,感到強烈不滿。事實上,南韓法務部過去為了因應極端氣候與預防熱疾病,一直持續推動各項消暑對策,包含設置避暑休息區及提供冰鎮礦泉水等。當局重申,面對日益嚴重的極端高溫,這次增設冷氣是保障收容人生命安全最低限度的必要作為,期盼社會大眾能理性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