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罰
」 台中 停車 車禍 動保處 入境
很多人都丟錯!舊電熱毯正確處理方式曝 亂丟恐罰6千元
近期受冷氣團及輻射冷卻效應影響,全台各地早晚仍偏冷,日夜溫差大,不少民眾便會拿出電熱毯來取暖。新北市環保局就提醒,若想汰換掉舊的電熱毯,不需要剪掉電線,直接當作一般垃圾交給垃圾車清運就好,如丟錯最重可罰6000元。新北市環保局在臉書粉專「新北i環保」發文表示,天氣轉冷,不少民眾準備換新的電熱毯來禦寒,就有人會詢問「舊電毯裡面有電線,到底要丟回收還是垃圾車?」新北市環保局指出,電熱毯主要由多種複合材質緊密結合而成,所以被歸類在一般垃圾,因此不需要剪掉電線,確定電熱毯冷卻後,直接裝進專用垃圾袋,並交給循線垃圾車丟掉即可。新北市環保局也提醒,如果電熱毯大到塞不進25公升專用垃圾袋,可以直接捆起來,再交給垃圾車就好。如未依規定進行正確垃圾分類,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提醒民眾務必配合法令規定做好垃圾分類回收事宜,以免受罰。
衛生紙外包裝怎麼丟?環保局提醒「不是一般垃圾」 丟錯最高罰6000元
衛生紙是每個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民生用品,但你知道衛生紙的「外包裝」其實也有分類學問嗎?新北市環保局昨(8日)透過「新北i環保」粉專提醒民眾,購買整袋包裝的衛生紙時,其最外層的大型塑膠包裝袋其實是「可回收物」,若分類錯誤屢勸不聽,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環保局指出,許多民眾習慣將整包衛生紙的包裝袋與使用後的衛生紙一併視為「一般垃圾」處理,但事實上,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這類「乾淨、未受污染的大型塑膠外包裝袋」應歸類為可回收物,只要將其鋪平、乾淨收集,即可交由資源回收人員回收處理。根據規定,若未將可回收物品正確分類,經查獲並屢勸不聽,最高可依規定處以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不過,新北環保局也提醒,衛生紙單包內的小型外包裝袋,因為多數會與產品直接接觸且較容易沾染髒污,因此仍屬於「一般垃圾」,使用完畢後應直接丟入垃圾桶中與紙品一同處理。貼文中特別強調,「大小有別」是辨別是否可回收的關鍵。許多民眾在日常分類時容易混淆,將全部外包裝一律當作垃圾丟棄,不僅讓可再利用資源被浪費,也可能因此觸法受罰。(圖/翻攝臉書/新北i環保)
女星《玩很大》受罰畫面曝光 手腳不靈光被虧「豬隊友」
中視《綜藝玩很大》迎來成軍11週年的輝煌時刻,製作單位斥資重金遠赴加拿大拍攝特別企劃,在12月20日播出的完結篇中,挑戰極限「高空彈跳」的熱血畫面,創下收視佳績讓製作團隊深感欣慰,更感謝廣大「玩粉」長達11年來的不離不棄。本集迎來全新陣容,由最懂KID、曾為黃隊核心戰力的柯有倫擔任黑魔王PK最強地主隊。柯有倫的憨大哥形象深植人心,第一次參與玩很大就拿下首勝,這次帶領黑隊在玩遊戲時用盡全力、認真拚命,將與常勝軍的KID展開激烈對決。李懿(左起)、草莓、莊錠欣、柯有倫、吳宗憲、KID、Amanda、梓梓、陳華。(圖/綜藝玩很大提供)另外也祭出「美女牌」邀請到校園女神陳華、莊錠欣、啦啦隊女神草莓以及梓梓、李懿、Amanda。其中首次挑戰節目的陳華成為全場焦點,原本思緒清晰的她在闖關時「手腳不靈光」,頻頻出錯受罰,被虧是「豬隊友」。儘管表現卡關,但陳華在懲罰環節挑戰破氣球時展現出頑強的戰鬥力,讓吳宗憲大讚她完全抓到了《玩很大》的靈魂。走過11個年頭,主持群感觸良多。靈魂人物吳宗憲坦言,每次錄影都能讓他有「回到過去」的年輕衝勁,也對團隊堅持高品質內容的毅力表示由衷佩服。而作為節目拚命三郎的KID,則表示自己非常享受節目每一個未知挑戰,更期待能與觀眾一起邁向下一個11年。
停國道休息站睡著!車主收「關懷單」驚呼太嚴格 網揭真相:恐挨罰1200元
許多駕駛人會趁假期或長途行駛途中,至國道休息站暫停車輛,利用空檔補眠、如廁或用餐。不過,有民眾近日在臉書社團「車床天地」發文表示,自己僅因在車內補眠過久,竟收到一張「逾時停車關懷單」,質疑休息站停車管制是否過於嚴格,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原PO指出,日前將車輛停放在國道服務區的停車格內,人則在車上椅子上休息,沒想到醒來時發現車窗前被夾了一張「逾時停車服務區4小時關懷單」。從他分享的照片中可見,單據上清楚記載車牌號碼與停放時間,並寫明:「親愛的旅客您好,服務區停放車輛為4小時為上限,您的愛車已停放超過4小時,再請配合停放規定以免受罰,謝謝您的配合。」對此,原PO感到無奈,直呼:「現在高速公路休息站的停車格都這麼嚴格了嗎?」有駕駛人在國道休息站休息太久,而收到關懷單。(圖/翻攝臉書/車床天地)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規定,所有車輛在國道服務區及休息站停放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若違規,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元至1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還可能面臨拖吊、移置、保管等處分,相關費用須由車主自行負擔。對此情況,不少網友留言表示該規定並非新設,「以前是你不知道,不是現在變嚴格」、「這不是常識嗎」、「大家輪流使用才公平」、「怕你自殺」、「不然每個人都睡一晚怎麼辦」、「不是不讓你休息,是不要占用太久」。交通部高公局指出,為提升服務區停車位使用效率,現已於石碇、關西、楊梅、清水、南投、古坑、東山等多處服務區設置智慧停車管理系統與地磁感應設備;中壢服務區則設有車牌辨識出入場系統。系統將記錄停車時間,若發現車輛停放逾4小時,將由管理人員先行張貼「關懷單」進行提醒。若同一車輛3次逾時停放紀錄,管理單位將通報國道警方依法處理。高公局再次提醒,用路人應配合規定,避免因逾時停車受罰,影響行程與權益。
恐怖情人!前鉛球冠軍假借「還寵物鼠」埋伏持刀殺害前女友 裁定延押2個月
台中24歲詹朱姓男子曾是校內鉛球冠軍,2025年5月因無法接受18歲詹姓前女友提出分手,假借歸還寵物鼠與生活用品為由約對方見面。詹女於5月10日與友人前往指定地點後獨自下車,卻遭詹朱男持水果刀猛刺。犯案後,詹朱男也以刀自傷。詹女友人見狀立刻報警。詹女胸、頸部遭刺造成大量出血,左側肺臟、支氣管、左心室及降主動脈均遭刺穿,送醫仍不治。詹朱男經送醫無生命危險,檢方聲押獲准。檢警調查發現,他事先已準備遺書,意圖「玉石俱焚」。台中地檢署於9月偵結,依殺人罪起訴詹朱男,全案移審法院並列為國民法官審理案件。法官審酌詹朱男涉犯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重罪,且犯後自傷有不甘受罰心態,自9月12日起裁定羈押3個月。隨著羈押期限將屆滿,法院再度召開羈押庭。詹朱男自稱仍須服藥控制情緒等情形,法院認為若予以交保或限制住居,將無法確保審理程序順利進行,且其行為對社會造成極大危害,因此裁定自12月1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禁藥鯛魚排擴大!台中11門市「612包已售出」 食安處擴大稽查
知名連鎖超市販售的「台灣鯛魚排」,日前被高雄市政府檢驗出含動物用藥「恩氟喹林羧酸(enrofloxacin)」。台中市政府食安處表示,經查台中市有11家門市進貨同一批次產品,市府今(1日)獲報後立即派員稽查,該11家門市共進貨624包,其中612包已售出,12包已下架回收,食安處後續將針對水產品全面擴大稽查抽驗,維護民眾食品安全。食安處說明,「恩氟喹啉羧酸(enrofloxacin)」是一種動物用抗生素,屬於合法動物用藥,但未核准使用於水產品,若不當使用可能造成人體腸胃不適,嚴重恐影響腎功能;民眾如有購買到問題產品,可持原發票和原商品,至原購買門市辦理退換貨或退現,如查獲全聯未下架回收,將依違反食安法規定,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為確保消費者權益,食安處已要求全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強化源頭管理,包括確認原料合法性、確實保存進出貨紀錄、落實自主品質控管,確保產品可追溯、責任可追查。食安處呼籲,市府每年都會針對賣場、傳統市場、餐飲業及食品加工廠等通路進行稽查及抽驗,請業者務必遵守法令規範,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受罰。食安處補充,民眾如對食品安全有疑慮,可撥打1999或透過人民陳情整合平台反映,食安處獲報將盡速辦理,與市民一起把關食安;市府也將與中央及各縣市政府保持即時通報合作,以「跨區聯防」守住共同的食安防線。
內政部線上服務再擴大 「2戶政服務」明起在家就能輕鬆辦
內政部30日宣布,自12月1日起,將再度擴大戶政線上服務範圍,新增開放「冠配偶姓登記」及「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撤銷登記」2項戶籍登記,免臨櫃就能完成登記,輕鬆省時免排隊。內政部表示,自107年起已陸續開放新生兒與父、母設籍同戶出生登記等25項線上申辦服務,本次再新增2項線上申辦服務,開放欲冠配偶姓者或被收養者欲辦理終止收養撤銷登記,可透過網路提出申請,民眾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上網提出申辦,免臨櫃就能完成登記。內政部提及,完成申請後,系統會自動派案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而戶所完成登記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民眾可於方便的時間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的換發作業。內政部提醒,戶政線上服務能夠有效節省民眾臨櫃辦理時間及交通成本,也可避免未及時辦理登記而逾期受罰,歡迎民眾多加利用線上申辦服務。
花蓮玉里83歲嬤遭撞重傷昏迷 肇事男落跑竟掉「這物」曝光
花蓮縣玉里鎮23日晚間發生一起嚴重車禍,1名83歲張姓老婦人步行外出時,竟在住家附近遭車輛撞擊,當場倒臥路旁、全身多處重創,情況危急。肇事車輛在撞擊後未停下施救,竟匆匆逃逸,但肇事者萬萬沒想到,自己在現場留下的一塊「拖車鉤蓋」,竟成為警方循線破案的關鍵證物,最終讓他在短短4小時內落網。玉里警分局當晚7時許接獲通報,張姓婦人於6時外出後遲遲未返家,家屬沿途尋找時,竟在台9線266.1公里處的三民路段南下車道旁,發現她倒臥血泊中,鞋子散落一旁,傷勢嚴重。家屬緊急將她送往玉里榮民醫院急救,醫師指張婦顱內出血、頭骨骨折、骨盆多處裂傷,經搶救後仍昏迷不醒,目前在加護病房觀察。警方抵達事故現場時,肇事車輛早已不見蹤影。惟在周邊搜尋時,員警意外發現一片白色、約手掌大小的塑膠蓋子,研判可能為車體零件。經仔細比對後確認這塊「拖車鉤蓋」恐正是肇事車輛行進間掉落的關鍵證據。警方立即調閱沿線監視器,鎖定可能車種,並依蓋子形狀縮小範圍,最終在案發4小時內順利查獲車輛,並逮捕65歲林姓男子。林男起初否認肇事,還聲稱自己當時不在現場,直到警方亮出「拖車鉤蓋」這項鐵證,他才語塞鬆口,承認因天色昏暗未看見行人而撞上,且因害怕受罰才會逃逸。全案訊後警方依《刑法》肇事逃逸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玉里警分局長黃清暉表示,初步研判,事故主因與林男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肇逃行為有關,而行人則疑似未行走斑馬線即直接跨越車道,不過詳細肇因仍待進一步調查。他也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肇事逃逸不但無法免責,反而讓刑責更加嚴重,更可能讓傷者錯失黃金救援時間。
打造透明、負責任寵物交易環境 新北動保處重罰違法業者
為讓每隻毛寶貝都能擁有健康安全的成長環境,新北市政府今(18)日表示,動物保護防疫處近期展開一年一度的特定寵物業查核專案,針對寵物業者進行全面檢視,共計查核425家寵物業者,確保業者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合法經營,從源頭把關動物福利。隨著寵物飼養風氣日盛,寵物買賣市場需求攀升,然而部分業者因環境管理不當、動物來源不明,不僅衍生消費糾紛,更可能造成疾病傳播風險。動保處表示,合法申請、完善照護、如實揭露動物健康狀況,是每位特寵業者必須肩負的基本責任,違規業者將面臨嚴厲裁罰。動保處指出,日前稽查人員查核一處合法寵物店,雖然店面外觀整潔明亮,但深入檢查後發現,該寵物店籠具空間過小,未依規定提供寵物相關健康與照護紀錄,且貓隻健康狀況不佳,另現場有未施打晶片的貓隻販售中,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2條規定,按同法第28條規定,裁罰籠具不符4萬元、紀錄不實4萬元、未施打晶片4 萬元,且該店多次以內部空間為私人場所為由,阻礙稽查人員進入,經動保處調閱原申請資料,該房間已納入營業範圍,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3條規定,依同法第29條規避稽查,再處以3萬元罰鍰,合計罰鍰共新臺幣15萬元。動保處說,相較之下,另一家經營多年的優良業者則成為業界典範,該店建立完善的飼養與展示管理制度,每隻貓都具備完整的晶片植入紀錄、疫苗施打證明與來源追溯資料,店內更貼心設置「健康說明卡」,方便民眾隨時查閱動物的健康狀況與背景資訊。這些案例充分說明,只要業者用心經營、確實遵循法規,不僅能有效避免違規受罰,更能建立消費者信任,提升整體產業形象與競爭力。動保處提到,根據《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業者必須申請特寵業許可證並明確標示營業資訊,同時建立完整的動物買賣、繁殖及日常照護紀錄。所有從業人員均須接受動物福利與防疫相關教育訓練,並落實每日環境清潔與通風管理,確保動物能在安全衛生的環境中生活。違反規定者將依情節輕重處以新臺幣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罰鍰,情節嚴重或屢次違規者更可能遭廢止許可,不得再從事特寵業經營。動保處也呼籲民眾在購買寵物時,務必提高警覺,主動要求查看業者的合法證照與動物健康檢查證明,確認店內動物有充足的活動空間,仔細觀察環境衛生與動物精神狀態。民眾應堅決拒絕來路不明的動物來源,共同杜絕地下繁殖場與疾病傳播的風險,用實際行動支持合法優良的業者。動保處表示,未來將持續舉辦業者教育訓練、定期輔導稽查,協助業者了解並遵守特寵法規,強化法規落實,打造透明且負責任的寵物交易環境。也特別提醒市民,購買寵物前應先確認業者合法證照,實地觀察店內環境與動物健康狀況,確保交易安全可靠,以理性態度選擇合格業者,拒絕非法繁殖場,關懷動物權益,共同守護每一條生命,讓特寵產業在法規與倫理間取得平衡,共創人與動物和諧共存的友善城市。
台北市車輛「停逾15天」將被拖吊 費用漲至1500元明年上路
台北市車位供需長期失衡,久停車輛常被詬病占用資源,造成民怨。為解決此問題,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修法草案,將「久停」定義由原先的30天縮短為10天,貼出公告後5天即可執行拖吊,並計劃於2026年初正式實施。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說明,過去因久停車輛的拖吊作業門檻較高,加上民眾投訴日增,促使北市參考新北與桃園做法,調整相關標準。修法後,拖吊費用將從現行的900元上調至1500元,車輛每半天的保管費亦由100元翻倍為200元。新制上路後,將可望提升停車位周轉率,改善市容與交通秩序。根據停管處統計,台北市每年平均有80至90輛車因久停遭拖吊,另有約500至600輛遭張貼「紅單」警告。對此,停管處提醒民眾,如計劃長期停車,例如出國期間,可預先購買月票型停車服務,避免因違規久停而受罰。不過,此一修法也引起部分民眾質疑,認為若因出國等合理原因導致久停,被拖吊恐有失公平。有市民表示:「你要長期停車,應該自己事先找好車位,買車也該預設這點。」除久停規定調整外,市府也同步強化對電動車充電設施的監管。依2024年9月14日起生效的規定,公有路外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格位需達總格位2%以上,民營停車場則須達1%以上,否則將面臨9000元至9萬元罰鍰,並無法換發營業證照。然而,議員李明賢點名SOGO、威秀等22處民營停車場尚未達標,且營業證照即將於年底到期,質疑市府稽查作業進度是否到位。對此,停管處長劉瑞麟回應,將釐清個別業者是否已申請換證,如發現無照營業情形,將限期要求改善。台北市停管處管理及職安科科長楊遠明也補充,目前業者實際處理拖吊作業的平均成本約為1400元,與民眾支付的900元存在落差,市府每年需額外補貼約3000萬至4000萬元。此次費用調整,亦是為減少財政負擔,讓使用者支付相對合理成本。
名醫推「自費醫療」逃稅!賺逾千萬沒報稅 財政部對多家診所開罰
財政部賦稅署近日查獲多家醫療診所漏報鉅額自費業務收入,致診所合夥人漏報綜合所得稅,業經移請管轄稽徵機關依法補稅並處罰。根據財政部查核,有名醫的自費診所年度漏報收入就高達千萬元。賦稅署指出,醫美診所、眼科診所、牙科診所及人工生殖診所等醫療診所,提供非健保給付之醫美療程、眼科手術、齒列矯正、植牙及人工生殖療程等自費醫療服務,其收費常達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因屬病患自費負擔項目且多以現金交付,稽徵機關不易掌握該等自費收入,致診所常有隱匿並漏報業務收入情形。經賦稅署稽核單位廣泛蒐集相關資料及審慎查證,查得多家醫療診所漏報自費業務收入情形嚴重,甚至有數家診所單一年度漏報收入金額高達上千萬元之情形,經減除相關成本及必要費用後,核定診所合夥人漏報高額之執行業務所得,並依法補稅處罰。該署表示,為促進納稅義務人依法誠實納稅並維護租稅公平,將持續針對診所之自費醫療服務收入加強查核遏止逃漏稅,呼籲醫療診所為病患施作自費療程之收入,均應依法申報業務收入,倘經查獲短漏報情事,將依法補稅並處罰。惟如在未被檢舉或調查前,自行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利息者,得免予處罰,該署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應誠實申報繳納,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受罰。
聯結車駕駛「越級駕照」上路 遭小貨車追尾挨罰
新北市淡水區31日中午發生一起聯結車與小貨車的追撞事故,雖然事故主因是後方小貨車駕駛疑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追撞,但警方在處理過程中,查出前方聯結車的 72 歲楊姓駕駛「越級駕照」,將面臨額外的行政處罰。事故發生在中午 12 時 08 分淡金路二段上,當時聯結車因停等紅燈減速,隨即遭 40 歲廖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追撞。廖男因強烈撞擊受困駕駛座,經救護人員協助脫困送醫,臉部及全身多處擦挫傷,意識清楚。據了解,楊姓聯結車駕駛持有普通聯結車駕照,但當下駕駛的卻是營業用車輛,此行為已構成「越級駕駛」的違規事實。警方除了調查釐清追撞事故的肇事責任外,也將依法對楊男製單舉發。警方提醒,駕駛人務必依持有駕照等級駕駛相符的車輛,避免違規受罰,更確保行車安全。
11億拍板!非洲豬瘟補貼方案出爐 下週開放申請
國內出現非洲豬瘟案例,全台如臨大敵。為強化邊境管理,衛福部與農業部研議,無論入境旅客來自何處,手提行李均須檢查。政府實施豬隻禁宰禁運15天,至11月6日中午解除,行政院30日拍板11億元經費,對豬產業鏈提供補貼,最快11月3日起接受申請。禁運、禁宰、禁廚餘養豬期間補助方案。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30日召開「海外小型包裹夾帶肉品查緝」專案報告。目前旅客入境班次如來自39個非洲豬瘟高風險國家,就要走紅線,須通過手提行李檢查區,其餘則是走綠線,不用檢查。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為強化邊境管理,將研議一律查核。但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揭露,由於無強制力,有民眾自高風險國家返台,仍可拒絕手檢。農委會防檢署長杜麗華回應,手檢是為提醒旅客,如有違規產品要趁此時丟棄,不會受罰,屬於行政作為,可適時研討加強法規力度。另根據《食安法》,一般食品重量6公斤、價值1000美元以下,得免申報輸入查驗。國民黨立委廖偉翔引述審計部報告指出,去年有逾70萬人以此方式進口食品,且重複紀錄達數百次,很難解釋為自用,若流入市面,後續稽查恐事倍功半。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指出,審計部報告發現,有民眾一年免申報輸入查驗高達3002次,恐怕是化整為零,規避邊境查驗。食藥署說,台中市食安處今年已2度前往該收件地點稽查,有1次發現大量未報驗食品,已裁處3萬元。林淑芬質疑,違規販售食品在夜市、網路平台都看得到,食藥署的稽查強度微不足道,如此的食安防線誰能放心?石崇良允諾,1個月內檢討漏洞,針對高頻次輸入食品的民眾進行勾稽。農業部估計受禁宰禁運15天影響的豬產業從業人員約6.2萬至6.4萬人,行政院昨日公布補貼方案。依法登記的養豬場、屠宰場負責人,以及經認定因非洲豬瘟管制受影響的農民組織及農企業,都能申請金融支持方案。農業部組長林念農說,禁用廚餘期間轉用飼料,每頭豬補助300元、協助清運廚餘部分依登記飼養規模分4個級距,補助每場8000元至1.8萬元。豬隻飼料每頭補貼810元;肉類市場禁止拍賣期間每場最高補助20萬元;毛豬承銷人每人給予1.5萬元;屠宰場每頭給280元補貼;傳統肉攤暫停營業期間,每攤3萬元補助。
台中外送員「急救路人完趕送餐」遭開單 網友霸氣喊:罰單我來繳!
台中市一名外送員在臉書社團發文,表示今(26)日上午送餐時,在豐原交流道附近發現路人昏倒,由於他有EMT救護員證照,立刻折返替患者施行CPR,直到救護車抵達接手才趕去繼續送餐,還因為騎上人行道被警員開單。他對此表示自己坦然受罰,但仍強調「下次遇到一樣的情況,我還是會毫不猶豫地出手」。他的事蹟被目擊者證實後,不少網友都主動表示願意替他繳罰單。這名外送員則表示,自己發文不是為了討拍,只是希望把這份善意傳遞下去,「罰單我自己處理就好。」一名外送員今日在臉書社團「豐原好康聯盟(原創正版社團)」發文表示,自己26日上午11點半行經豐原交流道時,發現一名男性倒地不起,數位民眾圍在患者身邊。他判斷情況危急後立刻折返協助。這名外送員透露,自己有EMT救護員證照,他發現男子嘴唇發紺、意識不清,雖有民眾正在實施CPR,但姿勢不正確,他立即接手急救,並請民眾緊急撥打119求援。這名外送員回憶,倒地男子胸膛厚實、不易施壓,他跪地好不容易找到正確位置後全力壓胸。約1分鐘後,患者恢復自主呼吸,他確認並非瀕死呼吸後停止急救,握著男子的手陪他說話,直到救護車與救護人員到場後交接狀況與協助搬運擔架,確認平安離去後立刻跨上機車繼續外送。不過他也坦承,因為急救耽誤約10分鐘的時間,讓他相當心急,在右轉大洲路時騎上人行道,因而被社口派出所員警攔下。儘管他解釋是因救人延誤,員警仍依法開單,他知道員警職責所在,所以沒再多說什麼,收下罰單趕緊去送餐,但表示:「下次萬一再遇到相同情況,我還是毫不猶豫的伸出援手。」發文底下,還有現場民眾留言:「我當時在現場,是本人打電話叫救護車,如須作證,本人願意可私訊。」網友對此大讚:「功德無量!」、搶救生命,分分秒秒都是救人活命的機會,辛苦您了」、「好心有好報,感謝您伸出援手!」還有許多網友都表示,願意替這名外送員繳納罰單,不過他回文表示,自己發文不是為了討拍,只是希望把這份善意傳遞下去,「罰單我自己處理就好。」
你丟對了嗎?壞雨傘不能整把扔 這樣分類才不會被罰
近期受強烈東北季風影響,全台風勢明顯、降雨頻繁,許多民眾手中的雨傘在惡劣天候中損壞報銷。不過,破損的雨傘並非可隨手丟棄的一般垃圾,因其屬於多種材質組合的廢棄物,處理上需依照不同材質進行分類。多地環保局也針對傘具回收方式提供指引,提醒民眾切勿任意棄置,以免觸法受罰。壞掉的傘不能整把丟!因屬複合材質,需依縣市規定分類處理。(圖/翻攝自高雄市環保局臉書)根據環保團體「RE-THINK重新思考」彙整的資訊,雨傘主要由傘骨、傘布與握把三大部分組成,材質分別包括鋁或鐵、尼龍布與塑膠等。這些組件回收分類各異,例如傘骨可作為金屬資源回收、握把屬於一般塑膠類,而傘布則應視為不可回收垃圾,需與一般廢棄物一同處理。各縣市政府對於雨傘的回收處理方式也略有不同:台北市:雨傘可不使用專用垃圾袋,直接交由清潔隊收運處理。新北市:建議民眾可先將金屬傘骨與傘布拆開,傘骨可回收,傘布須作為一般垃圾處理;也可整把交由清潔隊協助分類。高雄市:強調傘具屬複合材質,丟棄前應自行拆解。可使用刀片割開傘布縫線,將金屬傘骨交資源回收車,傘布與握把交由垃圾車收運。台中市、台南市:均建議將傘布與金屬結構拆解後,分別投遞至垃圾車與資源回收車。環保單位表示,若民眾未妥善分類雨傘並隨意丟棄,將可能觸犯《廢棄物清理法》,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對此,不少網友直呼驚訝,表示過去對於傘具丟棄完全不了解,「原來傘也不能整把丟,學到了」、「以前都亂丟,看來差點被罰款」。也有人分享生活撇步,「拆下來的傘布其實很好用,可以當防塵布又防水,別急著丟!」
新加坡可鞭刑含4大原因 Cheap嘆台灣難以比照:受兩公約限制
面對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各國政府紛紛研擬對策以遏止犯罪。新加坡近期考慮修法,未來可能對涉及詐欺罪行的主謀與車手施以鞭刑,以加強嚇阻效果。此舉引發台灣立法機關內部討論,有立委建議應比照辦理。不過,百萬粉絲網紅Cheap在社群平台分析指出,新加坡之所以能施行鞭刑,與其特殊國情有關,而台灣則受《兩公約》限制,難以推動類似作法。Cheap在其臉書粉絲專頁列出新加坡能推行鞭刑的四項主因:首先是「具備國際影響力」。新加坡身為亞洲金融重鎮與航運中樞,亦為跨國企業的亞太總部所在地,商業環境穩定、安全且高效率,儘管外界可能批評其政策,但在全球供應鏈中的關鍵地位,使其他國家無法忽視其存在。第二點為「國內支持度高」。新加坡社會普遍接受「守法即安全」的價值觀,民眾從小即被灌輸「違法就應受罰」的理念,與政府之間形成「你懲罰壞人、我獲得安全生活」的共識,反映出其法律制度的高度社會認同。第三為「國際壓力效用有限」。Cheap指出,歐盟與聯合國雖可對個別國家施壓,但無實質軍事或經濟制裁手段,對新加坡而言缺乏強制力。他舉1994年美國青年在當地塗鴉遭判鞭刑一案為例,當時即使美國總統柯林頓親自出面求情,仍未改變新加坡的司法決定。第四則是「施刑程序謹慎」。新加坡的鞭刑並非任意施加,而是依照明確程序進行,鞭刑結束後亦會提供醫療照護與包紮,整體執行方式較為人道,避免落入粗暴或羞辱性的形象。至於台灣是否可能比照辦理?Cheap分析,台灣具備護國神山台積電、民間支持死刑比例高,具一定程度的國際談判籌碼,但也因已簽署聯合國《兩公約》,明確禁止酷刑與不人道待遇,因此即使社會有共鳴,法律上也難以實施鞭刑。《兩公約》係指聯合國於1966年通過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其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文禁止酷刑、奴役與任意刑罰,並保障言論、信仰與參政自由,對死刑的執行亦設有諸多限制。Cheap強調,新加坡未簽署該公約,亦無加入聯合國,故無受其約束。相較之下,台灣儘管未獲國際組織正式承認,卻長期承擔國際人權責任,反而成為受壓一方,顯現國際現實與法律限制之間的落差。
返台旅客注意!飛機餐「4類食物」不得帶下機 違規恐被罰百萬元
中秋連假與秋季出國潮交會,許多台灣民眾選擇利用假期前往海外旅遊。但返台途中享用飛機餐時,別忘了相關檢疫規定。根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簡稱檢疫署)在官方臉書的提醒,飛機餐雖於高空中供應,但與免稅商品一樣屬於「境外物品」,其中若含有特定食材,入境時未依規定處理,恐將面臨高額罰鍰。檢疫署指出,有四類常見飛機餐或郵輪供應的食品禁止攜帶入境,呼籲旅客應於下機前食用完畢,或主動棄置於機場設置的農產品棄置箱。這四類食品分別為:一、含豬、雞、牛等禽畜肉類的餐點二、夾有肉類、火腿、生菜的三明治或麵包三、生菜沙拉四、附餐水果,例如香蕉與蘋果等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第8款,違規攜帶上述物品入境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若從非洲豬瘟疫區國家或地區帶回含豬肉製品者,首次違規即罰20萬元,再犯者將直接裁罰100萬元。農業部呼籲,旅客入境台灣前務必了解並遵守檢疫相關規範,以免因誤觸法令而受罰。除飛機餐外,中秋節期間常見的月餅類食品也須特別留意。檢疫署特別提醒,無論是個人返國攜帶、國外親友寄送,或經網路平台購買的月餅,只要內餡含有禽畜肉類,皆禁止輸入台灣。例如「伍仁」、「金華」、「金腿」、「雲腿」等口味月餅中,常含肉類成分,均屬高風險品項。混搭多種口味的禮盒亦須詳細確認成分標示,以免因未察覺違規成分而觸法。同時,若違法自國外輸入動植物產品,最重可依相關法律,處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農業部再次強調,防堵非洲豬瘟是全民責任,請民眾配合檢疫措施,共同守護台灣農業安全。
長榮航空被控擋假受罰150萬了事?行政院諾夥同地方研擬加重罰則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16)日表示,針對近日長榮航空機組員疑似身體不適卻繼續工作導致死亡一案,行政院在表達哀悼之餘,也會與地方政府進一步研商,考慮加嚴企業罰則。9月25日,長榮航空一名34歲孫姓女空服員在執行義大利米蘭飛回臺灣任務飛機時身體不適,返台後前往醫院就診,接受治療後病情惡化,並於國慶日當天宣告不治。儘管相關單位勞動檢查調查指出,孫女過去半年平均每月飛行時數約66至85小時不等,長榮也據此推稱整體出勤與請假紀錄並未明顯違反《勞動基準法》,但網路上仍有排山倒海的消息,指控孫女曾在飛行途中表達不適及求助,卻遭座艙長漠視,並稱長榮內部請假制度有問題,甚或在孫女過世後,長榮還要求家屬補交請假證明,更添社會議論。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圖)強調政院會與地方研議加嚴罰則。(圖/報系資料照)長榮對此強調,孫女所屬座艙長已在第一時間關心,也沒有強迫孫女繼續工作,目前正進行內部進一步調查,也會配合勞動部釐清真相。至於補交請假證明一事,長榮對此致歉,也承諾檢討改進請假流程。勞動部勞動條件就業平等司長黃琦雅則對此指出,勞動部將會深入調查釐清個案,這種勞工身體不舒服,還要被要求硬撐著上班的企業文化不該繼續下去,勞動部會有具體的督導做法。空服員光鮮亮麗背後扛了不少壓力。(示意圖/Pexels)黃琦雅續指,《勞基法》對於違法事業單位,地方主管機關可以依照事業單位人數、規模、違法情節加重處罰,最高可以處罰到新台幣150萬,而其實勞動部也做了裁罰基準的共通性原則,並與地方政府也達成共識,針對長榮這樣的上市櫃公司違反工時相關規範時,將會加重裁罰規範,後續會積極邀請地方政府,共同檢討裁罰做法,精進作為。李慧芝重申,行政院對長榮殞命案表達誠摯哀悼,勞動部會跟地方政府審慎研商,一同重視合理工時等勞工權益。
凌晨鳳山迴轉車失誤「原地逆向」撞上直行車 2駕駛驚險送醫
高雄市鳳山區保成一路與南華路口15日凌晨,發生一起驚險的自小客車碰撞事故,現場傳出巨大撞擊聲,嚇壞不少附近居民。根據警方調查,1名39歲的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南華一路西往東行駛,準備在路口迴轉時,未注意對向直行車流,結果與1輛由21歲陳姓男子駕駛、沿東往西行駛的自小客車迎面相撞,強大撞擊力道使林男的車輛當場旋轉180度,整輛車原地變成「逆向」,場面相當驚險。事故發生後,林姓駕駛身體多處擦挫傷,立即被送往國軍高雄總醫院治療;而陳姓駕駛則出現頭暈不適,選擇自行就醫,所幸2人經檢查後皆無大礙僅受輕傷。警方現場立即進行酒測,結果兩名駕駛的酒測值皆為0,排除酒駕因素。鳳山分局指出,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研判為林姓男子駕駛的迴轉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所致,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轉彎或迴轉車輛應禮讓直行車先行,違者除可能受罰外,更容易釀成嚴重事故,警方表示,確切的肇事責任仍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後續依法釐清責任歸屬。警方呼籲駕駛人,夜間行車視線較差,應提高警覺、減速慢行,尤其在路口轉彎或迴轉時務必確認路況,避免貿然行動。近年來因「未禮讓直行車」所導致的交通事故比例居高不下,不僅造成車損,更威脅生命安全。
觀光署針對非法旅館、旅行社加重處罰 無照經營最高罰200萬元
為打擊非法經營的觀光業者,交通部觀光署近日公告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針對非法旅館、旅行社及觀光遊樂業者加重處罰,最高罰鍰從原先的5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該修正案已於10月初完成法制作業,正式上路。觀光署表示,各地每年針對無照經營行為裁罰金額合計逾億元,卻仍無法有效遏止違規行為。此次修法希望透過提高處罰金額,提升業者守法誘因,並強化市場秩序管理。根據修法內容,未取得觀光旅館營業執照或旅館業登記證即營業者,原可處10萬至50萬元罰鍰,修法後依房間數計算,最高可罰至200萬元,並勒令歇業。若違令仍營業,將依房間數加倍開罰。若擅用「觀光旅館」名稱經營者,罰鍰亦從15萬元提高至30萬元。民宿部分,非法經營罰鍰由原本6萬至30萬元,提高為10萬至100萬元;若無照經營且對外廣告宣傳,罰則從3萬至30萬元提升為10萬至150萬元,且屆期不移除廣告將可按次處罰,最高上限同為150萬元。此外,新法要求民宿須將「客房配置圖」張貼於門廳明顯處,違者可罰1萬元。旅行業方面,無照經營行為改依違規次數裁罰,首次違規罰10萬元、第二次50萬元、第三次100萬元、第四次以上達200萬元,並強制勒令歇業;若代表人於境內從事營業行為,亦視為無照經營,適用相同罰則。旅行業打廣告未載明行程、日期、費用、保險資訊等規定內容者,也將受罰。此外,針對旅行社未投保履約保證保險導致旅客權益受損的情況,如先前的富國島「丟包事件」,新法明定除限期三個月內補保外,亦可處3萬至50萬元罰鍰,加強保障旅客權益。觀光遊樂業部分,無照經營者罰鍰由原先最高50萬元提高至200萬元;若同時進行廣告宣傳,罰鍰亦自3萬至30萬元提升至10萬至150萬元,且屆期不移除廣告者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