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檢
」 檢察官 檢察長 5億高中生 法務部 台中高分檢
彰基文字獄1/問卷揭院長爭議竟遭調查局介入 兩代名醫含冤兒子吃官司
日劇白色巨塔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上演!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審結彰基醫院控告前院內眼科醫師楊啟蘭妨害名譽案件,最後以無罪定讞作結,這件看似單純的判決竟隱藏少為人知的「兩代白袍冤屈」。2021年9月時任彰基眼科名醫陳珊霓(楊啟蘭之母)公開控訴彰基竟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隔年6月,陳珊霓之子楊啟蘭發布一份調查院內同仁對陳穆寬滿意度的問卷惹禍上身,竟還驚動了專辦大案的「調查局」。眼科名醫陳珊霓(左)因不滿彰基醫院院長陳穆寬無預警卸除其主任一職等行為,發表公開信批評彰基已成全院幫「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圖/報系資料照)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陳珊霓2003年離開林口長庚,南下前往彰基醫院,協助彰基設立中部第一個擁有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眼科,醫術高明的她,不僅是台灣百大名醫,當時更是全彰基盈餘收入前三大的名醫。沒想到,陳穆寬上任院長後,竟無預警地卸下她的眼科主任一職,最終她也選擇不再留戀,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服務,並在離開前東家前夕透過公開信替院內敢怒不敢言的同仁發聲。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醫師表示「當時有許多院內的優秀醫師出走,他好奇院內同仁對院長的真實看法才會製作此問卷」。翻開這份名為「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的網路問卷結果,可以看到填表的人數約莫2000人,而問卷每題約有3至6個選項,每題選項至少會有1至2個對陳穆寬有負面描述。以問卷結果來看,對陳穆寬有怨言的「彰基人」並不在少數,舉例來說,問卷第5題「對於陳穆寬院長任內施政,您對哪一項最滿意?」選擇「當的爛爆了,一項都不滿意」者高達1258人。問卷發布後,隨之而來的就是陳穆寬的提告,楊啟蘭回憶「在發完問卷的一周後,我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叫我去說明」,令他詫異的是,2022年9月他甚至接到調查局的電話。楊啟蘭納悶表示「一般來說,調查局需要介入的應該是重大刑事案件吧,區區一個妨害名譽跟調查局有何關係?」彰基醫院過去曾與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強化醫療機構資安運作。(圖/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說明,經了解後,調查局會介入是因為問卷的第14題提到「在COVID-19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一家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不過,楊元綱律師認為這其實也不合常理,表示「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通常不會找調查局才對」荒唐的是,在此案偵查階段,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二家醫學中心與本院同樣採行非疑似個案非住院插管全身麻痺病人未進行COVID-19檢測」但卻在一審時被證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中國醫非住院插管麻醉病患均要求進行快篩」,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彰化地方法院說明「有做PCR檢測」給狠狠打臉。此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原先以不起訴作結,但陳穆寬聲請再議以後由台中高分檢發回,後由彰化地檢署依照妨害名譽起訴,最終於今年11月4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年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霸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殺人罪無法起訴!5億高中生案高分檢駁回再議 賴母剩最後翻案機會
台中市震驚社會的「5億高中生墜樓案」再度有新進展。台中高分檢今日正式駁回賴姓死者母親針對夏姓父子殺人罪部分的再議聲請,這是該案第二度由檢方作出不起訴決定。至此,檢察官不再對夏父子提起公訴,賴母若仍堅持翻案,僅剩提出自訴一途。案件可追溯至2023年5月4日,當天高中生賴姓少年與地政士助理夏男辦理同婚後,不久即從夏男住處10樓墜落身亡。由於賴小弟受名義祖父、實際父親贈與價值5億以上的不動產,引起社會廣泛質疑是否涉及謀害繼承。檢方指出,本案已進行兩次解剖鑑定,均由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潘至信與法醫曾柏元共同進行。潘至信具有美國專科法醫病理訓練背景,累積超過9000件解剖鑑定經驗。警方並結合毒物分析、死者體內無酒精成分、現場監視器畫面、10樓欄杆指紋勘驗及死者完整電腦斷層掃描,再度重返現場採證。綜合判斷後,檢方認定死者係生前自10樓墜落,致多處骨折與臟器破裂死亡,排除毒殺或暴力控制等外力介入跡象。尤其陽台欄杆留有死者指紋,加上無法解釋的水平移動距離與自然本能不符,推翻遭人推落假說。台中高分檢表示,檢察官審酌全案卷證資料與鑑識結果,認為台中地檢署之偵辦已臻完備,賴母二度再議聲請「無理由」,正式駁回,殺人嫌疑部分不起訴確定。值得注意的是,民事部分台中地院近期已判定夏朝源與賴小弟間之「永久結合關係」無效,等同夏男喪失繼承權,已無資格繼承賴小弟5億遺產。但在刑事責任方面,夏家父子因證據不足無法起訴,讓案件的爭議性仍在社會間引發高度關注。
五億高中生案夏男遭控殺人罪 重審結果出爐不起訴
五億高中生案震驚社會,與賴姓高中生登記結婚的26歲夏男因被控假結婚及偽造文書被判處1年6個月徒刑。至於殺人罪部分夏男獲不起訴,賴男家屬聲請再議,台中高分檢發回續查,中檢1日對外表示,經二度解剖遺體、勘驗現場採驗相關事證後,仍認罪嫌不足不予以起訴。 台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二審結果,提到承辦檢察官會同法醫研究所法醫潘至信原鑑定人法醫曾柏元第2次共同解剖,採驗相關檢體,報告指出生前未被注射毒藥物「氯化鉀」,血、尿液也無酒精反應,相驗死因為墜樓導致多處骨折、臟器破裂大量內出血身亡。 中檢在聲明中提到,若賴姓高中生如外界臆測被拋出10樓陽台,應會本能性抓取欄杆,不會有3.36公尺的水平位移距離,而據墜落的影像分析及現場採證勘驗,並綜合分析法醫及警方多方資料後,仍認夏男父子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悲傷兒童節1/5歲自閉童早療機構昏迷!腦部重創2年卻查無真相
4月4日是兒童節,自閉童小俊卻無法開心過節! 112年8月4日早上,當時5歲的小俊突然在就學的早療機構昏迷,緊急送醫後,診斷為顱內出血。家屬詢問教保員為何小俊會昏迷時,得到的回答卻是「他在地上翻滾然後突然不會動了」,家屬憤而提告。未料檢方在醫師報告提到小俊症狀為24小時內受重擊所致,仍只調閱了8月4日上午的監視器畫面,最後予以不起訴。後續家屬提出再議及自訴,屢遭駁回,如今小俊已在家中躺了2年,家屬卻始終未能得到孩子受傷的真相!回顧整起事件,小俊被診斷為天生自閉兒,於苗栗某早療機構就學。112年8月4日小俊一如往常被家人送至早療機構,未料家屬卻在當日10點58分收到教保員的訊息:「小俊昏迷了!」隨後,小俊被送往苗栗某醫院治療, 醫師診斷為顱內出血,需進行引流手術,經商討後,家屬決定將小俊轉診至大醫院動手術。家屬詢問教保員為何小俊會昏倒時,得到的回答是:「小俊躺在地上鬧脾氣,在地上翻滾然後突然不會動了!」家屬聽完後無法接受,選擇走法律途徑,將該名教保員依過失致重傷害罪提告。小俊的爸爸認為,孩子受傷原因疑點重重,憤而對教保員提告。(圖/黃耀徵攝)手術完畢後,小俊持續住院9天,小俊的姑姑因遲遲等不到苗栗檢察署傳票,選擇在爆料公社上痛訴小俊的遭遇,旋即引起各家媒體爭相報導。孰料隔天,小俊爸爸就接到地檢署的電話,當時他在電話中詢問為何沒有先收到傳票,對方卻表示「因為你的案件比較緊急啊!」讓小俊爸爸不禁認為,地檢署迫於新聞壓力,才開始積極面對。112年8月17日該案首次開庭,承辦檢察官蔡明峰調閱了112年8月4日當天上午10點至12點的2個小時監視器畫面,表示並無看到任何人為因素及可疑之處,最後以證據不足為由作出不起訴處分。弔詭的是,當時醫院評估報告指出:「被害人所受傷害之成因,應係於其昏迷前24小時內頭部遭外力撞擊或拋摔在堅硬平面後所生之結果。」而檢察官卻僅調閱了8月4日上午的監視器畫面!收到不起訴書以後,小俊爸爸雖感無助,但仍不願放棄查明真相。後續透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引薦,找到律師協助。在和律師的商討過程中,小俊爸爸赫然想起,醫師曾表示,小俊的傷勢定是受強烈的外力所致,他說:「當時我很疑惑,因為我兒子的頭部並無外傷」但醫師解釋,就像戴安全帽出車禍,傷者不見得會有外傷,但仍有顱內出血的可能性。而小俊在早療機構上課時,都會穿戴頭部護具,按此推斷,懷疑可能是在早療機構受傷。於是爸爸決定向高檢署台中分署提出再議,並協同律師請求檢察官勘驗8月3日的監視器畫面。最後,小俊爸爸於113年5月收到台中高分檢駁回再議。再議處分書針對家屬聲請勘驗8月3日監視器畫面一事,僅回應:根據8月4日的監視器畫面,小俊在早療機構時並無出現異狀,且當初小俊媽媽在警詢過程中,曾向警方表示8月3日晚間,小俊在家中並出現異常,故無勘驗8月3日監視器畫面必要。檢察官只調閱小俊昏迷前2小時的監視器畫面,全然忽略醫院認定小俊前一天受傷的可能性。(圖/家屬提供不起訴書)收到再議駁回處分書後,小俊爸爸旋即於113年5月中旬再次協同律師向苗栗地方法院提出自訴。然而等了8個月,一直到114年1月才收到來自法官的自訴駁回裁定書。法院支持檢方見解,認為8月4日案發當天,小俊看起來並無異常,且全案並無積極事證足以證明小俊遭他人蓄意傷害,故無需再看8月3的畫面,與台中高分檢的說明大同小異。資深律師李巾幞表示,若醫院已認定被害人的症狀可能為24小時內曾遭外力撞擊,檢方就應該調閱這段時間的監視器畫面。也就是說,承辦該案的檢察官在蒐證過程中,不應略過8月3日的監視器畫面,才能判斷當初早療機構有無發生此事,若未發現可疑畫面,才有排除理由,如此也能有效解除爭議。李巾幞律師強調:檢方只要多調閱前一天的監視器畫面,就可以解決爭議,為什麼不做呢?對此,苗栗地檢署發言人廖倪凰主任檢察官表示,承辦檢察官考量到小俊母親在警詢時,曾表示前日晚間並無發現異狀,因此將蒐證聚焦在昏迷當天的影像。台中高分檢發言人張宏謀主任檢察官則表示,再議處分書已交代駁回原因。苗栗地院庭長林卉聆回應指出,當初審酌自訴時,是按照法律規定,且審查案件時間有限,因此才會花費較長的時間,但仍屬合理範圍。至於駁回自訴的部份,林卉聆強調,綜觀全卷以後,確定該案審酌過程並無不妥,故尊重承辦法官判定。
悲傷兒童節2/自閉童臥床2年爸媽撐不住 求真相屢碰壁對司法失望
7歲自閉童小俊已2年無法和爸媽開心過兒童節了!小俊於112年8月4日早上,突然因顱內出血在早療機構昏迷,家長懷疑教保員有疏失憤而提告。孰料檢方在醫師報告提到小俊症狀為24小時內受重擊所致下,仍只調閱當天上午的監視器畫面,後續更是以證據不足為由做出不起訴處分。家屬提出再議及自訴也沒用,如今小俊已經在家臥床近2年,受傷的真相仍不明,而民事訴訟的2年提告期限即將到期,家屬已無力承擔龐大的費用支出。小俊爸爸表示,當時向早療機構討要說法時,除教保員表示:「孩子在地上翻滾然後突然不會動了」,早療機構的主任竟反指控他們:「搞不好是你的孩子自己在家裡撞到」,讓家屬憤怒不已。而家屬表示,起初早療機構的社工在小俊住院期間,還會打電話來關心狀況,但在得知不起訴後,就再也沒打電話,實在令人難以接受。如今,小俊已失去活動能力,躺在家中由媽媽24小時照顧,除每4個小時要利用鼻胃管餵食小俊,更要每2個小時為他翻身一次,平時還要幫他按摩與復健,維持小俊關節與肌肉的健康。雖然醫師曾向小俊爸爸解釋,小俊並非植物人,但小俊爸爸淚訴:「這對我來說又有何區別?」照顧小俊不僅要花費大量的時間與精力,在金錢上更是一大筆驚人開銷。尤其小俊長期臥床,抵抗力明顯下滑,經常小病成大病導致需住院療養。「有段時間小俊需頻繁住院,常常光是醫藥費就要5到6萬元」而小俊家的經濟由爸爸一肩扛起,且家中除小俊外,還有一雙年邁的父母需照顧,讓小俊爸爸備感壓力。相較於小俊昏迷前的活潑模樣,雖然醫師認為小俊並非植物人,但對小俊爸爸來說並無差別。(圖/家屬提供)接連收到不起訴、再議駁回、自訴駁回的書狀後,萬念俱灰的小俊爸爸向本刊表示,現在若想要用法律找回真相,只剩下民事訴訟這條路。據了解,若要提起民事訴訟,原告需要先支付求償金額1.5%的裁判費,且律師的費用也需由原告自行負擔,這對經濟狀況本就緊繃的小俊一家人來說,實在是一大挑戰。除裁判費與律師費外,民事訴訟的法律的追訴期2年期限也即將到來,先前因為等待自訴結果,一等就是7個月,如今小俊一家若是真的要進行民事訴訟,僅剩4個月的時間可以準備。知情人士也向本刊記者表示,目前自訴制度仍未明確規範法官審酌案件的時間,因此很難舉證法院那邊有意拖延或是怠惰處理,只是按照常理來看,通常審理時間並不會這麼久。小俊爸爸說:事隔近2年,也許當初他想要看到的那段監視器畫面早已被覆蓋,但他實在是不甘心結果如此。他表示,當初醫師提供的評估報告中,提及小俊症狀為24小時內受重擊所致,但檢方蒐證時卻沒有調閱昏迷前一日的監視器畫面,「實在對司法太失望了!」此外,小俊爸爸也認為檢方採用搪塞的態度回應,讓他很不滿,他知道監視器畫面或許已不復存在,但他寧可檢方直接向他表明已無法勘驗當日的畫面,而非像現在這樣利用不合理的說法,企圖敷衍過關。「若小俊還能活蹦亂跳,實在是很想趁兒童節的時候帶他和全家人四處走走。」小俊爸爸記得,小俊被診斷為自閉兒後,好不容易漸漸學會自我表達,但沒過多久,意外就發生了。他含淚哽咽表示:「我的要求其實都一樣,就是想看那段監視器畫面,想知道我兒子究竟為何受傷而已。」若小俊還健康,小俊爸爸會趁著兒童節帶全家人一起出遊。(圖/黃耀徵攝)資深律師李巾幞表示,若醫院已認定被害人的症狀可能為24小時內遭外力撞擊,檢方就應該調閱這段時間的監視器畫面。也就是說,承辦該案的檢察官在蒐證過程中,不應略過8月3日的監視器畫面,才能判斷當初早療機構有無發生此事,若未發現可疑畫面,才有排除理由,如此也能有效解決爭議。李巾幞律師強調:檢方只要多調閱到前一天的監視器畫面,就可以解除爭議,為什麼不做呢?對此,苗栗地檢署發言人廖倪凰主任檢察官表示,當時承辦檢察官考量到小俊母親在警詢時,曾表示前日晚間並無發現異狀,因此將蒐證聚焦在昏迷當天的影像。台中高分檢發言人張宏謀主任檢察官則表示,再議處分書已交代駁回原因。苗栗地院庭長林卉聆回應指出,當初審酌自訴時,是按照法律規定,且審查案件時間有限,因此才會花費較長的時間,但仍屬合理範圍。至於駁回自訴的部份,林卉聆強調,綜觀全卷以後,確定該案審酌過程並無不妥,故尊重承辦法官判定。
國防亮紅燈!前飛官勾結空軍 洩漏「雄鷙專案」給對岸大賺150萬
台灣國防安全再度亮起紅燈!國軍一名退役軍官與現役空軍軍官疑遭中國吸收,自四年前開始洩漏空軍因應共軍擾台的機密資料,包括國防部委託中科院執行的「雄鷙專案」相關資訊,兩人累計獲取報酬超過150萬元台幣。台中高分檢獲報展開偵辦,並依《國安法》及《貪污治罪條例》將兩人起訴。根據《鏡週刊》報導,50歲的前空軍439聯隊少校飛行官史濬程,2008年退役後計劃赴中國發展,透過友人結識中國情治人員「子華」,自此遭對方吸收。2021年史濬程接觸空軍戰術管制中心攔截管制官許展誠,成功將其拉入組織。許展誠曾於2022年7月晉升上尉,並於2023年5月起擔任戰術管制聯隊戰術管制中心上尉攔截管制官,掌握國軍對共軍擾台的反制作戰機密。檢方調查發現,許展誠遭吸收後,透過LINE提供軍事機密,包括國軍演訓計畫、IDF戰機掛載雄三飛彈後的作戰運用、以及空軍應對共機擾台的方式等機敏資料。為躲避監控,兩人以電競遊戲術語代替軍事詞彙,如「造型」代表演訓機密,「造型儲值」代表酬勞支付,「電競比賽獎金」則指額外報酬。史濬程取得機密文件後,會先拍照存入隨身碟,銷毀紙本資料並刪除通訊紀錄。其報酬則透過中國設立的空殼公司掩飾,以假交易方式將情資費用存入公司帳戶,再轉換成人民幣或美元帶回台灣。軍事安全總隊於2023年中獲得情資,指史濬程在台發展共諜組織,遂報請台中高分檢指揮偵辦。去年8月國軍緊急收網,逮捕史濬程與許展誠,並對外洩機密內容進行危機處理。由於本案涉及國防機密,檢方已對兩人依《國安法》、《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目前台中高分院已受理此案,許展誠仍遭羈押,史濬程則已交保候審。此外,軍方與檢調單位仍在追查其他可能涉案的現、退役軍人,以確保國防安全不再受到滲透影響。
缺錢花用動歪腦筋!手機翻拍國家機密上網賣 檢調逮3人
「網路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彭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動起歪腦筋,利用陸軍吳姓士官以手機翻拍的一批軍方機密資料,上網兜售,結果被調查局查獲,事後彭男認罪被判刑2年、緩刑5年確定,調查局依據彭男供述,循線查獲共犯呂姓男子涉案,台灣高檢署已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起訴呂男,至於涉嫌刺探、收集機密的吳姓士官,法院仍在審理中。檢調調查,曾任職陸軍某部隊的吳姓士官,2020年多次違規攜帶智慧型手機進入營區,以手機翻拍一批非屬其業務掌管的國軍內部文書檔案資料,包括人事及駐地部分機敏資料,並存放在手機內,涉嫌收集、刺探國家機密。事後,吳員的友人彭姓男子獲悉此事,因缺錢花用,與呂姓男子合謀,一夥人異想天開,欲收集、刺探國家機密販售牟利,2020年7月,2人先取得由吳員在營區以智慧型手機翻拍的國家機密資料,再由彭男於網路上販賣該批資料,國防部接獲檢舉,移請調查局偵辦查獲。調查局在檢察官指揮下,搜索、約談彭、吳2人,並將吳員翻拍的機密資料送請國防部鑑定,確認屬於國家機密,認定2人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4條第1項之刺探、收集國家機密罪嫌,移請台中高分檢署偵查起訴。法院審理期間,彭男認罪,被判處徒刑2年、緩刑5年確定,須提供義務勞動120小時、及接受法治教育10場次。另吳員涉案部分,仍在法院審理中。調查局循線查獲共犯呂姓男子,因管轄權問題,移轉由台灣高檢署偵辦,高檢署日前偵結,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起訴呂男。
LINE傳錯大烏龍!監理站科員誤發路檢勤務表機密 遭移送檢方緩起訴
台中市1名王姓監理站科員,因手滑誤將警方路檢勤務表傳至近500人的LINE群組,造成機密資料外洩,雖然事後趕緊收回訊息,但還是引起廉政署和調查局的注意,最終王男被依「公務員過失洩密罪」移送偵辦,考量到他坦承錯誤且懊悔不已,檢方最終決定給予緩起訴處分,並要求他支付公庫3萬元。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11月,39歲的王男負責監理站的車輛綜合管理及路檢排班任務,工作內容包括與警方合作進行攔檢勤務,打擊非法改車、偽造車牌等違規行為。因此,其每月都會製作「監警聯合路邊安全檢查值勤工作預定表」,這份表格包含台中市警局與監理站的交通臨檢時間、地點及參與人員,根據規定屬於公務機密文件,絕不可外洩。王男在製作好12月份的勤務表後,將文件轉成PDF檔案,準備發送給台中市交通大隊的相關警員,就在這時,意外發生了——由於LINE的分享功能會將與收件人相關的群組一併列出,王男一時未注意,錯將文件傳送至1個擁有496人的大群組,等到群組成員發現並提醒他時,王男才驚覺自己誤發機密文件,隨即將訊息收回。但為時已晚,這起誤傳事件已引發廉政署和調查局的關注,接獲舉報後,2個單位迅速介入調查,並依法通知王男到案說明。面對偵訊,王男坦承自己因「手殘」誤傳機密文件,對此行為深感懊悔,工作記錄、LINE對話紀錄及群組截圖等證據,無不證實其的疏失,最終被認定涉嫌違反「公務員過失洩漏非國防機密罪」。儘管如此,檢方在審理此案時考量到王男從無前科,且在事發後主動承認錯誤並向廉政官自首,再加上此次洩密並未對社會造成重大危害,因此予以緩起訴1年,同時裁定他需支付公庫3萬元作為補償,台中高分檢也駁回了再議,案件最終確定。
執行署前副署長颱風天宿舍昏倒 警衛幫送醫仍宣告不治
台中高分檢檢察官、行政執行署前副署長吳義聰,25日在宿舍突然昏倒,警衛見狀立刻上前攙扶,聯絡吳妻後送往衛福部立台中醫院急救,最終仍宣告不治,享年57歲,突然其來的噩耗也震驚法界,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林錦村、主任檢察官陳傳宗同已赴醫院協助料理後事。據了解,吳義聰25日先是在宿舍一樓昏倒,警衛見狀上前攙扶,並詢問是否需要送醫,吳則表示自己上樓休息即可,於是在警衛的幫忙下到3樓,聯絡吳妻後才決定送醫。而吳義聰被送到衛福部立台中醫院救治,法務部長鄭銘謙、檢察總長邢泰釗、台灣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第一時間獲訊,皆囑咐全力搶救,但其病情急轉直下,經醫院搶救後仍宣告不治。由於吳義聰平時工作勤勉、為人和善,突如其來的噩耗也震驚法界,鄭銘謙、邢泰釗和張斗輝則要求機關妥善處理後事,林錦村和陳傳宗則在第一時間趕到醫院協助家屬,吳義聰的確切死因則仍待釐清。
突在宿舍一樓昏倒!台中高分檢檢察官吳義聰送醫不治
台中高分檢檢察官、行政執行署前副署長吳義聰在昨天(25日)凱米颱風期間,在宿舍突然昏倒,經送醫搶救不治,享年57歲。吳義聰與人相處和善,不少與他熟識的檢方人士聞訊感到震驚哀痛。吳義聰昨在宿舍一樓昏倒,警衛發現時曾詢問是否送醫,當時吳還說稱上樓休息即可;吳由警衛攙扶上3樓後,聯繫吳妻,將吳送往衛福部立台中醫院救治,經醫院搶救後不治。法務部長鄭銘謙、檢察總長邢泰釗、台灣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昨第一時間獲訊,皆囑全力搶救,吳過世後,3人要求機關妥適處理善後,台中高分檢檢察長林錦村、主任檢察官陳傳宗同赴醫院協助料理後事。司法官學院36期的吳義聰,曾任台北地檢署查緝黑金專組檢察官、二審檢察官、行政執行署副署長,去年調往台中高分檢任職。
5億高中生案再開庭 2證婚路人遭傳喚…律師圍繞「結婚真意」攻防
台中去年5月發生「5億高中生」命案,18歲賴姓男高生繼承父親5億遺產,卻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2小時後墜樓身亡。台中法院今(20日)傳喚2關鍵證人,以釐清賴生和夏男的假結婚疑雲。賴生墜樓身亡後,其母召開記者會質疑愛子遭謀殺非輕生,且此案涉及龐大遺產,曝光後引發各界高度關注。台中地檢署去年6月偵查終結,認定夏男及賴生無結婚真意為假結婚、臨時找2名結婚證人,依偽造文書起訴夏男;殺人罪部分不起訴夏姓父子,遭台中高分檢發回續查,目前仍在調查中。台中法院今就此案開庭,夏男及賴母均未到場,由律師針對結婚真意展開攻防,而本次重點為賴母主張2證人為夏男臨時在咖啡廳、超商及戶政事務所尋找,證婚人無法知悉雙方是否有結婚真意,主張婚姻無效。夏男律師則主張證人有效,與針對雙方親密共同生活部分提出佐證,不過律師今天才提出答辯狀,資料有待整理確認而未有定論。法院預計5月再開庭釐清夏男和賴生的結婚意願。另本次為第3次開庭,夏男直到上次1月15日開庭仍否認假結婚。賴母除質疑夏男臨時找結婚證人,也指在此之前曾要求夏父將權狀還給兒子,但對方拒絕,之後兒子就發生墜樓事件,懷疑夏姓父子知道兒子握有大筆房產,又被要求歸還權狀而起殺機。
5億高中生案遺產誰繼承? 關鍵「假結婚」今再開庭!2證婚路人遭傳喚
台中「5億高中生案」離奇案情引起各種議論,去年6月全案偵結,檢方認為夏男和死者賴生無結婚真意,2名結婚證人也是臨時找的,認定為假結婚,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夏男;《殺人罪》部分,夏男父子則不起訴。由於全案涉及5億遺產誰來繼承一事,針對假結婚部分,台中地院今(20)日第3度開庭,傳喚2名證婚路人協助釐清案情。回顧案情,去年5月4日發生「5億高中生案」,18歲賴姓高中生繼承父親高達5億的遺產,他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離奇從10樓墜樓身亡。賴母召開記者會質疑愛子遭謀殺非輕生,引發社會關注。台中地檢去年6月21日偵查終結,配偶夏男《殺人罪》部分不起訴,但由於全案疑點重重,賴母聲請再議,台中高分檢發回續查,全案仍在調查中。不過,檢方認定夏男與賴生「無結婚真意為假結婚」,依《偽造文書》起訴,去年8月7日首度開庭,夏男否認犯罪,稱他與賴生是基於共同經營生活為目的合意結婚,不清楚為何賴生會墜樓。今年1月15日2度開庭,夏男仍舊否認假結婚,今上午10點將3度開庭,賴生母親不會出席,將由律師代表,當天證婚的2名證人范男、賴女首次被傳喚出庭釐清案情,外界認為包括是否知道知道結婚對象是誰、且兩人是否有親自見聞,預料將是雙方在法庭上攻防重點。
5億高中生真相未解「遺體冰封272天無法火化」 超越2年前貨櫃女屍奇案
台中北屯去年發生震驚全台的「5億高中生墜樓案」,夏姓父子被控殺人罪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處分,假結婚部分被依偽造文書罪起訴。家屬不服向高分檢聲請再議,全案持續調查中。由於賴姓高中生的遺體是命案重要線索,因此至今仍無法火化,已冰在殯儀館長達272天。回顧案情,命案發生在去年5月4日,18歲賴姓高中生繼承父親5億的遺產,與26歲夏姓地政助理登記結婚,但短短2小時竟離奇墜樓身亡。外界都認為事有蹊蹺,懷疑是他殺,但台中地檢署去年6月21日偵查終結,認定夏男無殺人罪嫌的犯罪跡證,因此以不起訴處分,但是家屬無法接受聲請再議,台中高分檢發回續查,全案還在調查中。由於命案尚未偵結,遺體便冰在殯儀館,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從去年5月4日開始計算,截至今(31日)為止,已經過了272天,必須等到最終調查結果出爐,家屬才能讓賴姓高中生火化,圓滿歸天。台中港貨櫃發現一具女屍,遺體存放在殯儀館長達268天。(圖/民眾提供)事實上,台中2022年11月16日曾發生一起離奇命案,位於32號碼頭的一只空貨櫃從美國洛杉磯出發,花1個月時間到台中港卸載,打開卻發現裡面有一具金髮女屍,隨即移至殯儀館冰櫃封存。死者證件顯示,她是來自美國堪薩斯州的41歲女子,台中地檢署相驗解剖後,排除他殺嫌疑,推測是困在貨櫃裡頭活活餓死。由於沒有家屬前來認領,當時透過各單位長時間聯繫,因此遺體被冰存在殯儀館直到2023年8月11日,長達268天,相當罕見。
5億高中生命案「假結婚」開庭 星巴克、超商夏男急找證婚人畫面曝
5億高中生案配偶夏男涉《殺人罪》去年6月偵結,不過賴生和夏男假結婚部分,夏男被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今(15)日開庭,夏男出庭仍不認罪,當庭勘驗2人當天在星巴克、超商和戶政事務所找結婚證人影片,畫面中夏男積極找證人,賴生則是在一旁不斷手抓頭髮略顯焦慮。不過,開完庭後夏男步出法院,聲援賴生的團體緊追嗆聲「良心都不會不安嗎」,夏男臉上沒有表情,迅速搭車離去。回顧案情,去年5月4日發生「5億高中生案」,18歲賴姓高中生繼承父親高達5億的遺產,他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離奇從10樓墜樓身亡。賴母召開記者會質疑愛子遭謀殺非輕生,引發社會關注。台中地檢去年6月21日偵查終結,配偶夏男《殺人罪》部分不起訴,但由於全案疑點重重,賴母聲請再議,台中高分檢發回續查,全案仍在調查中。不過,檢方認定夏男與賴生「無結婚真意為假結婚」,依《偽造文書》起訴,去年8月7日首度開庭,夏男否認犯罪,稱他與賴生是基於共同經營生活為目的合意結婚,不清楚為何賴生會墜樓。台中地院今天針對偽造文書部分再度開庭,當庭勘驗去年5月4日,夏男與賴生2人出現在星巴克、全家超商和北屯戶政事務所,找結婚證人之監視器影像,一早2人先是坐在星巴克戶外的桌子上交談,接著夏男2度進入星巴克內,貌似焦急地找人想當結婚證人,但都遭拒絕,他又找了1名外送員也被拒絕,後來2人騎車離開。接著2人騎車來到超商,夏男發現座位區有3個人,立刻上前詢問1名范姓男子,范男答應後,夏男拿出準備好的結婚書約讓他簽名,另2名男子則是拒絕幫忙。畫面中清楚可見,全程都是夏男積極找人當結婚證人,賴生只穿短褲、拖鞋,焦慮的在一旁來回走動,並頻頻用右手抓頭髮。後來,夏男和賴生來到北屯戶政事務所,夏男見3人站在外面大廳,攀談拜託他們當證人,其中賴女答應,夏男同樣拿出結婚書約讓她簽名,全程賴生都站在一旁,最後2人到櫃檯辦理結婚登記。不過,夏男今天仍不認罪,表示檢察官起訴內容和事實有出入。因夏男律師要求再勘驗2人在戶政事務所櫃台辦理結婚登記的影像,法官裁定下次開庭勘驗影像,並準備傳喚證人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