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
」 北檢 起訴 北院 張文 太子集團
北捷隨機攻擊首件恐嚇言論「這是開始而已」 警高雄逮人檢建請從重量刑
1219北捷隨機殺人事件當下,不少民眾都在網路上轉發事發當下影片,然而卻有一名40歲的林姓送貨員,見狀竟在下方留言表示,「爽!這是開始而已」、「你們賤民投得政府自己得扛傷害」等威脅用語,當場引發其他網友撻伐。由於該言論為張文隨機攻擊第一件恐嚇言論,檢警也相當重視,追查IP後鎖定高雄三民區的黎南涉嫌重大,29日將人拘提到案後對其聲押;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林男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北檢也在31日恐嚇公眾、以文字煽惑他人等罪起訴林男,建請從重量刑。警方鎖定,臉書上暱稱「林巴達」的網友在張文隨機殺人案的貼文下方留言,「爽!這是開始而已」、「你們賤民投的政府自己得扛傷害」等威脅用語。警方認為該貼文涉及煽動性言詞,足已影響公共秩序與社會安定,立即展開調查,經蒐證分析資料後,鎖定一名住在高雄三民區的40歲林姓男子涉嫌重大,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後,29日持拘票在高雄市三民區將林男逮捕到案,並查扣其犯案用手機1支等相關證物。林男被捕後也坦承犯行,表示自己因為博取他人關注才會張貼恐嚇留言。全案依涉犯刑法妨害秩序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訊問後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改以新臺幣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據統計12月19至30日,台北市警局自12月19日迄今共計受理86件。警方呼籲,言論自由伴隨責任,請勿在網路、社群媒體上散播煽動他人、製造對立或誤導的內容,任何散布恐嚇、暴力威脅或足以引發社會恐慌之言論,警方均將依法嚴查。
高檢署輸了三中案仍不放手! 仍對馬英九等人無罪研議提起上訴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馬英九、張哲琛和汪海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蔡正元仍判3年6月徒刑。高檢署得知高院維持一審對馬英九等人無罪判決後,仍不放手,聲稱要「研議提起上訴」。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 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台北地檢署認為時任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時任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在《廣電法》2005年12月26日的政黨退出媒體大限時,為了塑造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的假象,竟用包裹交易方式賤賣三中(中視、中影、中廣),導致中投損害72億9174萬元。至於當年擔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蔡正元,也在中影交易案中,涉嫌侵吞2.8億元的阿波羅公司股款。一審宣判時,承審的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表示,馬英九雖然具有介入當時雙方協商的過程,依照當時的錄音,可以看出馬英九有指示「基本上不要違法」,並多次與律師確認合法性問題,因此合議庭認為,不能說張、汪兩人在執行職務時,有屈從或配合馬英九、賤賣的情形,且不論從程序事項或實體事項觀察,均難認有背信或圖利特定人士之狀況。
北捷隨機殺人案他嗆「刀不夠利」 北檢火速起訴求重刑
27歲張文於12月19日晚間在台北捷運台北車站及中山區南西商圈,投擲煙霧彈並持刀無差別攻擊路人,導致4人死亡、11人受傷,引發社會譁然。此事件發生後,同日晚間10時左右,林男竟在臉書一則相關影片的留言區發表多則煽動性文字,包括「爽!這是開始而已」、「刀不夠利啦!」以及標籤「這只是開始,你們選民投的政府自己記得扛傷害」。台北地檢署今(31)日依三項罪名對其提起公訴,並要求法院從重量刑,以防範類似事件擴大社會不安。警方接獲檢舉後,台北地檢署隨即由「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檢察官劉星汝指揮台北市刑警大隊展開偵辦,並於12月29日拘提林男到案,查扣其發文相關資料。儘管檢方聲請羈押,法院最終裁定交保,但檢方於12月31日完成偵查並正式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林男為成年且具備判斷能力的個人,在社會高度敏感的治安事件發生後,非但未收斂言行,反而透過網路發表令人恐慌的訊息,意圖引起關注或宣洩情緒,導致社會大眾對治安更加不安。其行為不僅鼓動暴力、營造恐怖氛圍,更可能引發模仿效應,對公共安全造成深遠影響。地檢署強調,此案涉及恐嚇公眾、煽惑他人犯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等三項罪名,考量其發言時機與內容均具高度社會危害性,請求法院依法從嚴處斷,以彰顯法紀並防止類似情節再度發生。
馬英九三中案二審仍無罪! 張哲琛、汪海清高院也判無罪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10點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馬英九、張哲琛和汪海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蔡正元仍判3年6月徒刑。檢方在高院辯結時痛斥馬英九犯後態度不佳,建請高院從重量刑,沒用。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時任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及時任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在《廣電法》2005年12月26日的政黨退出媒體大限時,為了塑造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的假象,竟用包裹交易方式賤賣三中(中視、中影、中廣),導致中投損害72億9174萬元。至於當年擔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蔡正元,也在中影交易案中,涉嫌侵吞2.8億元的阿波羅公司股款。一審時,承審的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表示,檢方公訴指出,被告馬英九是國民黨主席,且為實質中投公司與光華公司負責人,但合議庭認為依照當時公司法規定(公司法於101年與107年修訂),行為人必須是具有公司董事或經理人共犯此犯罪時,才會適用;合議庭認為,馬英九需為具有身分的共犯,才會構成犯罪。江俊彥指出,馬英九雖然具有介入當時雙方協商的過程,依照當時的錄音,可以看出馬英九有指示「基本上不要違法」,並多次與律師確認合法性問題,因此合議庭認為,不能說張、汪兩人在執行職務時,有屈從或配合馬英九、賤賣的情形,且不論從程序事項或實體事項觀察,均難認有背信或圖利特定人士之狀況。
8旬母悶死癱瘓50年兒!二審翻供不認殺人 辯護人主張「加工自殺」
台北市一名80歲劉姓婦人,長年獨自照顧癱瘓、重度身心障礙的兒子超過50年,因擔心自己年老無法再照顧孩子,便於112年5月拿紅包袋塞住兒子口中後將他悶死,一審依殺人罪被判2年6月,並建請特赦。二審昨天(30日)開庭時,老婦多次當庭崩潰痛哭,均由辯護人答辯,否認殺人犯行,主張並非殺人,而是「加工自殺」。回顧此案,劉婦的兒子在出生幾個月後得了肺炎,並因小兒麻痺導致終生癱瘓,劉婦便照顧兒子的生活起居50年,直至112年4月劉婦確診COVID-19,在隔離期間考量自己年事已高、身心狀況惡化,且兒子情況未改善,便在當年5月12日將裝有1萬元的紅包塞進兒子嘴巴,再摀住兒子口鼻使其窒息而亡。113年5月底,一審台北地方法院量處老婦有期徒刑2年6月,並在判決書最後表示「考量被告犯罪的情狀又有顯堪憫恕之處,本院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定對被告特赦,附此敘明」。案經被告上訴至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114年12月30日二審開庭,公訴檢察官表示,劉姓老婦案發時曾對兒子說出「我先送你走、不要怨嘆」、「一分鐘就好」等語,相關言詞足以顯示具有奪取生命的主觀犯意。檢方強調,台北地檢署當初基於被告認罪,才同意不行國民法官參審,如今被告上訴,就是否定先前認罪內容,推翻一審所認定的犯罪事實,請求法院駁回上訴。高院法官也質疑,被告是否刻意改口,以逃避一審讓國民法官審理的程序。對此,辯護人杜俊謙表示,老婦在偵查期間、一審審理時,長期情緒崩潰、哭泣,案發當下房間裡實際情形僅母子兩人知道,後來老婦心境隨著時間推移慢慢釋懷,才得以陳述多年照顧過程及當天事發經過。辯方認為,老婦沒有故意殺人之犯意,加上兒子長期病痛,過去曾在情緒低落、身體不適時有自殘或撞牆行為,因此老婦是在協助兒子「體面離開」,因此應認定為「加工自殺」,而非殺人。關於法官質疑是否有刻意規避一審國民法官審理的情形,杜俊謙指出,老婦是一名盡責照顧孩子的母親,但並非一名稱職的被告,由於家屬主張案件屬於家庭內部事務,才請求不採國民法官程序,加上檢方於偵查階段提及應坦承犯行,老婦才選擇認罪。此外,原先辯護人曾聲請鑑定老婦是否符合《刑法》第19條所定、無法辨識自身行為違法的情形,但已於此次庭審中當庭撤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北檢判定曹興誠不雅照「無深偽」 滿志剛:重打支持罷免的青鳥一巴掌
媒體人謝寒冰2月爆料聯電創辦人、大罷免領銜人曹興誠與小三照片,遭曹控告涉嫌違反《選罷法》、《個資法》、不實性影像等罪,台北地檢署今(29)日偵結,認定相關影像除一張無法判斷外,其餘幾乎沒有深偽情形,予不起訴處分。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議員擬參選人滿志剛指出,這無疑是重打當年支持大罷免的青鳥一巴掌。滿志剛表示,謝寒冰公布曹興誠的外遇中國小三照,曹興誠從一開始說是AI合成、到後來說是中共非法取得,用選罷法、個資法怒告謝寒冰,今天台北地檢裁定不起訴,還加碼認證「幾乎沒有深偽」。滿志剛指出,自己不懂,曹興誠明明是一個過去鼓吹統一公投、還想去大陸設廠、甚至還有中國小三的人,竟然還能在大罷免期間,出來當抗中保台的意見領袖、罷免的政治明星,青鳥們還有辦法眾星拱月,簡直就是在挑戰集體智商下限。滿志剛續指,身為一個公眾人物,「誠信是基本」,有就有、沒有就沒有,還想騙大眾說這是「深偽」來逃避自己過去的錯誤,這種心態根本沒有資格出來領導群眾運動。滿志剛說,今天法院認證曹興誠外遇中國小三沒有造假,無疑是重打當年支持大罷免的青鳥一巴掌,也幸好上一次的大罷免中沒有讓這些道德、誠信都有問題的人得逞,否則對中華民國來說,必定是一場災難!
小英男孩被押4月後獲300萬交保 北院警告「須遵守2項規定」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全案於今日(12月26日)偵結起訴。台北地檢署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其中更包括幫助鄭亦麟父母與弟弟,以及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北院於今日下午4時20召開接押庭,並於稍早裁定鄭亦麟300萬交保,陳健盛、陳冠滔各以200萬交保,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鄭亦麟則須實施科技監控。台北地院說明,科技監控的方式為「應於每周二、四上午8時至12時,在上址限制住居之門牌前,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之方式向本院報到」。此外,法官也諭知獲准交保的3名被告皆不得與同案被告以及起訴書所載其餘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是探詢案情的行為。起訴指出,2021年東煒建設向台電公司申請「潭美C/S新設用電案」(供電36MW)遭拒絕後,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2人請求鄭亦麟向時任台電副總蕭勝任請託關說。在鄭亦麟的關說下,蕭勝任派員至東煒建設給予意見,將申請案的36MW調降至32MW後,成功讓東煒健設通過申請案。陳健盛與陳冠滔於2022年5月間,再度請鄭亦麟關說台電人員同意提高東煒公司潭美C/S案增加供電10MW,最後在鄭亦麟的探聽下,東煒建設也於同年的6月遞件申請42MW的用電計畫,並通過申請,過程與鄭亦麟先前所探聽到的消息完全一致。後續鄭亦麟和陳健盛以及陳冠滔2人於2022年7月間談妥後,透過支付鄭亦麟親弟鄭兆麟顧問費的方式交付賄賂,並於2022年10月間指示東煒建設會計人員製作220萬元的會計傳票以後,再匯款198萬至鄭兆麟名下。鄭亦麟的弟弟鄭兆麟在收到198萬元的賄款以後,其雙親李佳珍以及鄭伍廷因為擔心東窗事發,和鄭亦麟商討,其父甚至在商討過程中說出「不然不要了、不要了、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等語,表達不想參與此事,但李佳珍卻獻計讓東煒和鄭兆麟簽立虛假顧問契約。事後鄭亦麟先是向東煒建設表明想返還198萬賄款,但經商討後,陳健盛考量到10MW申請案仍未通過,於是轉告鄭亦麟不用返還,並配合鄭亦麟以東煒公司名義簽立虛偽的聘任顧問契約,再由李佳珍於2023年間分23筆帳戶提領,並由鄭兆麟向稅捐處申報為收入,掩飾犯罪所得來源。檢方認為,鄭亦麟於偵查中雖稱承認收賄犯罪,然又辯稱 198 萬元與其介入安康數據中心之用電申請無涉,空有認罪之名,毫無自白之實,核與否認犯罪無異,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建請法官處14年以上刑期。另外,檢方也指出,鄭亦麟的家人偵查過程中皆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判處2年。另外,過去同樣涉及本案的蕭勝任以及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董事鄭涵部份均因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
快訊/小英男孩鄭奕麟涉貪免繼續押! 北院裁定300萬交保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今年8月指揮調查局搜索鄭亦麟等9人,並於訊後聲押禁見鄭亦麟獲准。如今,鄭亦麟的押期將屆,台北地檢署今(12月26日)偵結起訴,並於下午4時20分召開接押庭。台北地院於晚間裁定鄭奕麟300萬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接受科技監控畢業於台大經濟系的鄭亦麟有小英男孩的稱號,過去為前行政院長林全的學生,過去在林全擔任新境界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時,鄭亦麟為副研究員。此外,林全出任閣揆時,鄭亦麟擔任行政院能源減碳辦公室主任,2018年綠推中心成立時,鄭亦麟擔任副執行長,2019年同時又接任台船子公司台船環海董事,但卻引發「球員兼裁判」爭議。鄭奕麟涉嫌收受太陽能系統商泓德能源、東煒建設2家業者的賄賂,因此檢調於今年8月25日兵分22路搜索包括鄭亦麟在內的9人住所以及辦公室等,並約談9名被告,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勝以及其子陳冠滔,另外還有疑似協助鄭奕麟洗錢的家人,母親李佳珍、爸爸鄭伍廷、弟弟鄭兆麟。
扯鈴冠軍教練魯紀賢又被起訴! 洩蔡英文出訪機密被檢求重刑
扯鈴冠軍兼教練魯紀賢2020年被中共軍情人員吸收,犯下國安法,一審被判10年6月有期徒刑。然而,台北地檢署又查出其洩漏前總統蔡英文出訪行程等資料。台北地檢署於今(12月26日)偵結此案,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起訴魯紀賢等4人,並對其求刑15年。根據起訴書,魯紀賢於2020年赴中國大陸廣東省廣州市與王浩、孫建會面,洽詢扯鈴商演活動機會。不過,後續2人卻向魯紀賢表明身份為中國共產黨國家安全部之情工人員,負責情報收集分析等間諜工作,並向魯紀賢遞出橄欖枝。魯紀賢為求獲取中共資金挹注而答應以後,於2022年4月間持續招攬飛機機械士中士退伍的林楚崡以及前中華航空職員葛倉豪,後續又透過林楚崡吸收於空軍第七通信航管資訊中對任職的中士陳旻琪。魯紀賢透過陳旻琪取得「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112年『精神戰力專案教育』具體做法」、「空軍戰術管制聯隊主動式風險管理執行作法」、「空軍戰術管制聯隊112年『風險管理與危機處理』執行作法(草案)」、「地免失事公報」後,再將上述資料轉給中共情工人員,以此獲得21萬元5000員報酬。此外,葛倉豪則是協助魯紀賢於2023年3到4月間,登入中華航空公司內網,將「2023年民主夥伴共榮之旅出訪行程有關專機起降時間及機場資訊」等外交部未對外公開資料,透過手機翻拍後,傳送給魯紀賢,協助其取得時任總統蔡英文「2023年民主夥伴共榮之旅」出訪行程相關資料後,轉交給中共情工人員,葛則因此獲4萬5000元報酬。檢方認為,魯為本案首謀,卻貪圖個人私利與中共情工人員勾結;林、陳事發時為退役以及現役軍人身份,卻敗壞官箴及軍人武德,因小利背棄隊國家的忠誠;葛則背棄自身專業,罔顧飛安及元首安全等情,建請法官處魯15年、林8年、陳7年、葛4年刑期。
小英男孩一家都「犯後態度不佳」!檢察官震怒了 全部求重刑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今年8月指揮調查局搜索鄭亦麟等9人,並於訊後聲押禁見鄭亦麟獲准。如今,鄭亦麟的押期將屆,台北地檢署今(12月26日)於今日偵結,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其中更包括幫助其洗錢的家人,弟弟鄭兆麟、母親李佳珍、父親鄭伍廷。2021年東煒建設向台電公司申請「潭美C/S新設用電案」(供電36MW)遭拒絕後,東煒建設負責人陳健盛與其子陳冠滔2人請求鄭亦麟向時任台電副總蕭勝任請託關說。在鄭亦麟的關說下,蕭勝任派員至東煒建設給予意見,將申請案的36MW調降至32MW後,成功讓東煒建設通過申請案。陳健盛與陳冠滔於2022年5月間,再度請鄭亦麟關說台電人員同意提高東煒公司潭美C/S案增加供電10MW,最後在鄭亦麟的探聽下,東煒建設也於同年的6月遞件申請42MW的用電計畫,並通過申請,過程與鄭亦麟先前所探聽到的消息完全一致。後續鄭亦麟和陳健盛以及陳冠滔2人於2022年7月間談妥後,透過支付鄭亦麟親弟鄭兆麟顧問費的方式交付賄賂,並於2022年10月間指示東煒建設會計人員製作220萬元的會計傳票以後,再匯款198萬至鄭兆麟名下。鄭亦麟的弟弟鄭兆麟在收到198萬元的賄款以後,其雙親李佳珍以及鄭伍廷因為擔心東窗事發,和鄭亦麟商討,其父甚至在商討過程中說出「不然不要了、不要了、叫別人用啦,那條錢看要洗去哪裡、去洗啦」等語,表達不想參與此事,但李佳珍卻獻計讓東煒和鄭兆麟簽立虛假顧問契約。事後鄭亦麟先是向東煒建設表明想返還198萬賄款,但經商討後,陳健盛考量到10MW申請案仍未通過,於是轉告鄭亦麟不用返還,並配合鄭亦麟以東煒公司名義簽立虛偽的聘任顧問契約,再由李佳珍於2023年間分23筆帳戶提領,並由鄭兆麟向稅捐處申報為收入,掩飾犯罪所得來源。檢方認為,鄭亦麟於偵查中雖稱承認收賄犯罪,然又辯稱 198 萬元與其介入安康數據中心之用電申請無涉,空有認罪之名,毫無自白之實,核與否認犯罪無異,認為其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建請法官處14年以上刑期。另外,檢方也指出,鄭亦麟的家人偵查過程中皆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判處2年。另外,過去同樣涉及本案的蕭勝任以及泓德能源總經理周仕昌、董事鄭涵部份均因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
小英男孩涉貪慘了!遭北檢求刑14年 一家四口全被起訴
經濟部綠能科技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調查局台南市調處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今年8月指揮調查局搜索鄭亦麟等9人,並於訊後聲押禁見鄭亦麟獲准。如今,鄭亦麟的押期將屆,台北地檢署今(12月26日)於今日偵結,依照不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背信等罪起訴鄭亦麟等6人,鄭亦麟更是被檢方求刑14年,其父母與弟弟也都被起訴。被外界稱為「小英男孩」的鄭亦麟涉嫌收受太陽能系統大廠泓德能源、東煒建設2家業者賄賂,檢調8月25日約談鄭亦麟及父母鄭伍廷、李佳珍、友人徐子敬、泓德總經理周仕昌、東煒建設創辦人陳健盛、兒子陳冠滔、台電退休副總蕭勝任、副總許國隆等9名被告到案。鄭亦麟年僅34歲,台大經濟系畢業,是前行政院長林全的學生,民進黨幕僚出身,在前總統蔡英文競選期間,他曾在臉書與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筆戰。林全擔任新境界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時,鄭是副研究員,林全出任閣揆,鄭亦麟擔任行政院能源減碳辦公室主任。2018年綠推中心成立,時任經濟部次長龔明鑫兼任執行長,鄭是其中一名副執行長,年紀輕輕,就以綠營幕僚身分升任12職等文官,2019年同時接任台船子公司台船環海董事,引發「球員兼裁判」爭議。
霸佔公會十年1/揭建築師公會惡鬥內幕 理事長一當13年會員催「快交棒」
每年12月中,台北國際建材展都會伴隨著建築師節慶祝大會熱鬧舉行,不過年年建築師口中都揶揄著同一個話題,「台北市建築師公會改選了沒?」根據CTWANT記者調查,該公會理事長黃秀莊及理監事團隊,因被會員提起當選無效訴訟,自2012年當選至今皆沒卸任,一場選舉鬥爭開啟長達13年任期。建築師會員們不忍了,跳出來喊話老前輩們,「別鬥了,趕快改選世代交替吧!」根據CTWANT記者調查,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原本終於要在今年11月27日改選,沒想到9月又有會員提起抗告,導致理監事團隊遭執行假處分暫停職務,無法舉辦選舉。「這些老人家吵架,嘴巴上講要幫年輕人爭福利,實際上把公會操作成政治對立,弄得烏煙瘴氣。」一位年50多歲的會員,自稱自己是年輕一輩,因為上面頂著一堆60、70歲的前輩,他氣公會不再交替、無法進步。這起茶壺風暴,要從20年前說起。早年,多數建築師可依需求加入多個公會、擁有多重會籍,凡會員即可參與公會理事長選舉投票。由於當時很多建築師都有接台北市的案子,所以幾乎都會加入台北市建築師公會,但公司地址並非登記在台北市。2009年起,《建築師法》修正,各縣市建築師公會成立,雖然施行單一會籍,但針對擁有雙重會籍的落日條款,一直未通過。就在2012年,第16屆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改選前夕,現有團隊推舉的備位理事長黃秀莊與在野派人馬所推舉的代表競爭激烈,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突改變遊戲規則,規定只有事務所地址登記在台北市的建築師會員才能投票;為了角逐大位,在野派也開始調動人馬,100多人紛紛更改事務所地址於台北市。執政派也不甘示落出手反制,以單一會籍之名,剔除跨籍的外縣市會員,人數高達711人,最後成功保住黃秀莊接任理事長。不過此舉引起被除籍的會員不滿,認為遭除籍的會員占總數的3成多,以此打擊敵隊。因此當時在野派的100多人質疑選舉不公,聯合向法院提出第16屆選舉無效,撤銷會員大會決議,並要求復籍重選。後來是順利復籍了,但理監事團隊因訴訟結論未定,以及遭假處分暫停職權,主管機關北市社會局也推辭因有訴訟不願介入,雙方纏訴至今,十多年來無法改選交棒。根據2023年統計,台北市建築師公會有1449位會員,也是全國21個公會中,人數最多的公會,不過有許多資深會員事務所登記地址並不在台北市。(圖/翻攝臺北市建築師公會臉書)據了解,台北市建築師公會有近1500名會員,也是全國21個公會中,會員人數最多的公會。因各地建築師公會長年有君子協定,輪流擔任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2023年因北市公會未改選,連帶影響全國公會理事長難產,最後鬧上新聞版面,北市與全國公會互踢責任。「從我30幾歲加入公會,到現在已經50歲,公會沒辦法進行世代交替,只做一般建照審查的業務,沒有其他提升和進步。」台北市建築師公會會員莫國箴無奈表示,他不像前輩有多個會籍,北市不好就跑新北市,他只能留在台北市,「呆在一個要死不活的公會,很可憐。」他也透露,「年輕的建築師因沒有參加公會運作,很容易被仇恨洗腦選邊站,整個公會烏煙瘴氣。」黃呂錦茹(中)擔任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出錢出力,黨內人緣佳。圖為今年4月,全台造假連署案連環燒,台北地檢署聲押黃呂錦茹,朱立倫到場聲援,夫黃秀莊(藍衣)也在陪伴。(圖/趙世勳攝)「社會局不管,難道跟理事長夫人有關?」一位不具名公會會員提出質疑。根據CTWANT記者調查,黃秀莊的妻子為前台北市民政局長、現任國民黨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2022年成功操盤台北市長選戰,名氣甚至大過於黃秀莊。不過據了解,黃秀莊自知身分敏感,近年皆由副理事長林志崧代理職權。由於告訴人已從過去的百人至今剩下3人,還繼續以不同名目提告來卡選舉,所以也有人質疑「會不會其實是串通好?」建築師間出現各種陰謀論。業內資深前輩建築師呂欽文曾試圖向北市建築師公會及帶頭提告者居中協調,希望雙方各退一步,但是兩邊都堅持自己沒有錯,不願意退讓,他相當無奈。(圖/報系資料庫)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提告方去年3月還在向大眾募集訴訟經費約20萬元,他們認為,「公會主事者堅持不認錯,用公會錢繼續訴訟」;而公會則是擺出『想改選就叫他們去撤告』的態度,雙方僵持不下。記者也採訪到過去百名告訴人之一的呂欽文,他坦言,當初確實因為不滿台北市公會操作選舉、不當剔除會員,認為應該要透過法律管道爭取權益,不過事過多年,他和幾位成員希望雙方能坐下來找到有建設性的解決方式,所以也曾自告奮勇找公會協調,「結果完全不理會和不願意談!」呂欽文曾獲傑出建築師獎、是業界資深前輩,儘管想居中調停也碰得一鼻子灰。他表示,台北市公會覺得他們沒有錯,所以堅持官司打到底;後來他也回頭找了帶頭提告人的曹昌歲,勸曹「見好就收」,但曹堅持是非要分明,也不願放棄告訴。他認為,各退一步才有辦法解開僵局,一方面曹方撤告,一方面要求北市公會在選舉方式上進行改革,譬如廢除委託票,順應眾多會員改革公會生態的期許,讓選舉能順利進行。中生代的另一位會員林祺錦就說,「現在的爭執點在為了法律攻防而不願下台或不願撤告和解,完全不顧現有會員以及漠視單一會籍會員權益,真的很難看。現有團隊大可總辭重選交接,也希望主管機關社會局介入,不要只是雙手一攤無可奈何。」不過,莫國箴認為,總辭不是好辦法,因為公會每個禮拜都有好幾千萬的各種費用進進出出,銀行端放款看得是理事長官印,一旦總辭必有空窗期,恐影響往來單位的業務。據他了解,目前大多理監事也願意改選,但若要他們總辭,他們也害怕萬一影響會員請款恐再有被告風險;若自己請辭也代表不抗辯等於官司認輸,官司費用要自己出,還要被求償,所以不願下台。莫國箴認為,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解除假處分,有不滿的人要繼續訴訟就訴訟,「只有恢復職權,公會理監事才能舉辦選舉,或許才有辦法解除這場長達十年的鬧劇!」
太子集團「爆乳女特助」現身北檢! 戴韓國潮帽穿大學長T不發一語
台北地檢署先前針對太子集團執行了4次搜索,而先前爆乳女特助劉純妤複訊後以15萬交保,她走出偵訊室時露出燦笑引起輿論。由於檢方發現了新事證,今日(12月24日)指揮刑事局拘提劉女再度到案說明,並於晚間7時20分抵達台北地檢署複訊。爆乳女特助劉純妤先前在檢警調執行第一波搜索,就被拘提到案並移送至台北地檢署進行複訊,當天經複訊後涉博弈非法洗錢的天旭公司人資長辜淑雯、天旭負責人王昱棠、特助李守禮、幹部凃又文、邱子恩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而身為李添特助的劉純妤則以15萬交保。劉純妤當天至北檢複訊時,身穿寬鬆格紋襯衫和一件低胸內搭,露出事業線,而被媒體捕捉到的畫面更是在得知可以交保以後,露出燦爛的笑容步出偵訊室,諷刺的是,當天正好是已故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冥誕,不免讓民眾感到社會觀感很差。劉純妤約在今日晚間7時20分抵達台北地檢署,可見劉女今日一改過往的大膽作風,身穿海軍藍的長袖大學踢以及深褐色韓系潮帽,快步走入法警室,全程帽沿壓超低,疑似害怕自己的容貌再度被登上媒體版面。
藍委鄭天財收賄高達700餘萬 北檢依貪汙起訴求10年重刑
2024年8月國民黨籍立委鄭天財因為涉嫌收賄,遭到台北地檢署搜索,最終以200萬進行交保,其中涉案的還有疑似擔任白手套的鄭天財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台北地檢署今日(12月24日)偵結此案,依照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對鄭、張2人提起公訴,其餘涉案的9名廠商有8人為緩起訴處分,另名因在全案偵結前已過世,故不起訴處分。根據起訴書,鄭天財自2020年12月開始,在張騰龍的介紹下,陸續和鑫峸公司負責人江俊昇、盛隆建設董事長林言峰、商越金屬公司的林勇全、環球車輛公司董事長吳有世、賀藤公司負責人羅絜騫、亞鋒建設董事長鄭詩雋、洧豪公司負責人陳洧豪、祥雲公司實際負責人李承峰以及已故的達裕公司董事長林高任9人結識。在此之後,上述9人會以贊助身為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鄭天財參與原住民豐年祭等活動為名義,透過轉帳至張騰龍名下帳戶,或以現金交付方式行賄,定期給付1至10萬元不等賄款,再由不知情的辦公室杜姓助理保管帳戶,提供鄭天財提領。上述行賄者可以向外掛名「立法委員鄭天財國會辦公室特助」以利於推展公司業務,且鄭天財與張騰龍也會藉由職務權力提供相應的協助。張騰龍2023年11月因為涉犯國土管理署南區分署長吳瑞安行賄案而遭到羈押,但羅絜騫與陳洧豪、李承峰、鄭詩雋仍於2024年的3月底至8月間,持續支付上述的賄款給鄭天財,而在這將近4年間,鄭天財、張騰龍共收受了高達724萬的賄款,目前已由檢方向法院聲請沒收。檢方認為,鄭天財收受賄款金額逾700萬元之鉅,授與各廠商「立法委員鄭天財國會辦公室特助」頭銜外,還對廠商的要求照單全收,所為形同將立法委員之權力作價出售,已造成公務員執行職務公正性與廉潔性之侵害,對我國民主法治憲政體制根基戕害甚大,建請法院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張騰龍部份則因為承認大部分客觀事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國小老師獻花問「壓抑多久了?」 痛斥張文讓父母成替罪羔羊該當何罪
張文19日於北捷與中山商圈隨機殺人,釀成4死11傷(含張文)慘案,隨後畏罪墜樓身亡。24日上午9時許,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揚嶺率隊回到現場還原,現場花海一片,其中就有國小老師特意北上獻花,詢問張文「這段時間隱忍多少?壓抑多少?」,卻也沉重斥責張文,「真的做錯了,讓父母成為替罪羔羊,你該當何罪?」。有國小老師在中山區一片花海中獻花,並附上卡片寫下,「親愛的張文,這段時間你辛苦了!隱身多少,壓抑多少了?多生氣?但這次你真的做錯了,你傷害別人,無辜的人就是不對,你讓愛你的父母成為替罪羔羊,你該當何罪!但現在一切都停止了,願愛再回到你身邊,在這冰冷無情的台北城市,希望喚回人間溫情。」對此,張文的雙親23日首度面對媒體鏡頭,過程中張文的爸爸緊緊抓著妻子顫抖的雙手,張文的媽媽則是隱隱啜泣。張文的爸爸指出,「大家好,我們是張文的爸爸媽媽,張文所犯下的滔天大禍,對社會造成嚴重損害及其對受害人與家屬造成無法弭補的傷害與痛苦,我們想對大家說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接下來我們會全力配合司法的調查。」。而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揚嶺24日上午9時許,也與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盧俊宏、中山分局分局長張耀仁與北市刑大鑑識中心等16人,帶著3D雷射掃描儀,重回誠品南西,試圖回原現場,利用儀器快速、完整且精準擷取案發現場空間、環境及物件立體座標及影像,以利後續還原犯罪過程。北市警局指出,本局使用之3D雷射掃描儀掃描距離可達150公尺、掃描速度每秒2百萬點,高精度掃描約10分鐘可完整擷取空間座標、雷射反射強度及RBG影像, 可精確完整記錄刑案現場狀況,進一步進行分析、還原與重建。
詐團鉛錫包金裝門擋洗錢!百人受害、財損6億 北檢起訴求重刑
黃偲涵、陳孟群、王幃犇、鄭道陽、王明福、李志勝、陳銘輝7人組成犯罪組織後,藉由假投資、假交友手法行騙,再由集團車手用贓款買黃金,並將黃金包入鉛錫合金中佯裝門擋,隨後空運至柬埔寨等境外進行洗錢,本案共計118人受害,財損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今日(12月23日)偵結此案,依照特殊洗錢等罪起訴7人。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本案詐團藉由假投資、假交友手法行騙的詐騙案,發現該詐團在行騙以後,會由車手將贓款送至特定銀樓購買黃金條塊,並將黃金包入鉛錫合金中,佯裝門擋以後再空運至境外,藉此方式隱匿詐欺犯罪不法所得。本案共有118名受害者被詐欺,財產損害金額合計高達6億4354萬5205元。被告王明福為港口王貴金屬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其經營銀樓業並與本案詐團成員串通,以隱匿交易客戶身份,規避銀樓業之大額通貨交易申報義務、可疑交易申報義務之方式,與本案共犯商討後,聽從指示將黃金融入鉛錫合金佯裝門擋,幫助詐團成員可以隱藏贓款。檢警蒐證半年以後,於今年的6月9日先攔截該案成員寄往柬埔寨、越南的2件包裹,內含2塊門擋,並於隔日發動搜索,扣押4個門擋以及12條黃金。本案總計扣得24條1公斤重的黃金條,共計24公斤,折合約1億0588萬8000元,並聲請法院依刑法第38條之第1項規定沒收。檢方認為,黃偲涵擔任會計工作,負責不法資金交收記帳、購買黃金結算,所涉詐欺被害達百人,惡性重大建請法院處15年以上之刑,以示懲戒。陳孟群則是本案車手,經手贓款達2億餘元,建請法院處10年以上之刑。王明福則為本案詐團港口王公司負責人,建請法院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
強調告發大法官無關政治立場 林國春:回歸司法釐清憲判爭議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22)日表示,針對5名現任大法官做出「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涉有程序不正義也有違反了權力分立原則問題疑慮,自己當日已前往台北地檢署遞交告發狀,希望透過司法釐清。高達7名大法官員額從當事人2024年10月卸任後,因立法院持續人事杯葛而自2024年11月起出缺,一年多來僅剩8席大法官在任至今。但憲法法庭仍於19日由現存其中5名大法官做出「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宣告立法院早前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相關條文自公告日起失去效力。 進一步細看「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內容,原來早先立法院在《憲法訴訟法》中修法提高了大法官評議門檻,要求至少10名大法官參與,且其中至少9人同意才可以做成違憲宣告,這看在5名大法官眼裡是直呼不可,他們認為這樣將導致憲法法庭在缺額持續情況之下實質停擺,已然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更與憲法保障司法功能正常運作的意旨相違背。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前往台北地檢署提出告發時強調,透過司法釐清「114 年憲判字第1號」合憲與否不啻能促進憲政體制穩定透明。(圖/周志龍攝)儘管此項修正案被5名大法官宣告違憲之後,因缺額而停擺超過400天的憲法法庭可謂正式「復活」,但由於這次判決僅由現任8名大法官中的5名大法官 參與評議並作成決定,另有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名大法官並未參與評議,還在外頭發表不同意見書,直斥僅5人參與的判決不符法定人數要求,應屬無效,引起議論。 林國春對此在告發時直言,即使退步回溯適用修正前的《憲法訴訟法》,判決仍須經現有大法官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才有效,依現況至少應有六人參與,然而實際參與評議的過程到今天都還未完整揭露,那就告發透過司法調查釐清事實,希望有助於維護制度正軌與程序透明。針對「114年憲判字第1號」告發案,不少藍營民代認為確實有待司法釐清。(圖/周志龍攝)林國春強調,今天跑來北檢告發並不是針對特定政治立場或判決結果,反倒是基於法治國原則來提出制度性質疑。他直斥,一旦裁判機關根本曲解法定限制自為評議判決,人民要如何對憲政體制再有信任?林國春重申,憲法法庭作為憲政秩序的最後防線,在運作上更應嚴守法律與程序正義,現在朝野與民間對此爭論不休,那就透過司法調查釐清事實,期待促進憲政體制的穩定與透明。※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快訊/求釐清張文動機目的 北市警局設檢舉專線追真相
張文19日於北捷與中山商圈無差別攻擊,造成4死11傷慘案,對此,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獲報後即時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為盡早釐清張嫌犯案動機,若民眾知悉犯嫌張文之犯罪工具、交往情形、薪資財務、酬庸等相關資訊,請撥打北市警局檢舉專線「02-23817263」或「110」報案專線。
憲法法庭判《憲訴法》違憲 國民黨團赴北檢告發5大法官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2)日前往台北地檢署,以違反《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告發日前做出憲判「114年憲判字第1號」的大法官謝銘洋、尤伯祥、陳忠五、呂太郎與蔡彩貞。立法院於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大法官人數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並規範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然而,憲法法庭日前作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認定相關修法違反憲法正當立法程序,自即日起失其效力。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指出,憲法法庭這次的判決是證據確鑿的違法判決,而且不是空穴來風,由3名有良心的大法官特別在內部提不同意見書,讓外界了解這次判決有多荒謬。謝銘洋等5名大法官為了強行通過判決,不把3名不同意見的大法官計入總額,違法變造審判組織,5名大法官黑箱完成宣判。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則表示,謝銘洋等5名大法官涉犯刑法第124條,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該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大法官身為司法的最高機構卻帶頭違法,但有3名大法官作為最後良知,拒絕違法參加判決的會議,她期盼司法體系裡面,仍然有挽救司法崩壞最後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