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廢除死刑...
」 死刑 廢死聯盟 黃麟凱 死刑犯 槍決
剴剴案全民怒「虐殺童應判死」 廢死聯盟突喊:「唯一死刑」是錯的
台北市劉姓保母姊妹虐死1歲10月大男童「剴剴」,引起社會高度關注,一審國民法官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處劉若琳18年圖徒刑;檢方及兩姊妹均提上訴。2025年5月公民團體發起護兒大遊行,要求增訂刑法虐殺兒童罪,對於虐殺12歲以下兒童者,應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且不得假釋。對此,廢死聯盟日前發聲了。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自2023年8月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於同年9月至12月間,對「剴剴」犯凌虐、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剴剴」於同年12月24日凌晨傷重不治。台北地檢署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等罪起訴2人,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2025年5月判處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徒刑,雙方均提上訴。而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本月29日突在臉書發文指出,「唯一死刑」又被稱作「絕對死刑」或「強制死刑」,意旨對於某些特定犯罪類型,法官只能判處死刑,而沒有其他刑度可以選擇。即為當行為人犯下某罪,不論情節輕重或是否其情可憫,唯一的刑罰就是死刑,法官無其他的裁量空間。廢死聯盟直言,毫無反抗能力的嬰幼兒受到長時間的凌虐,這種事任誰都會感到憤怒,想要將兇手除之而後快,「這種樸素的正義並非難以理解,但那麼多人站出來呼籲『唯一死刑』是錯誤的?」並以剴剴案作為圖文主要說明。廢死聯盟也引述2名挺廢死律師論述,律師林永頌提到,「『唯一死刑』剝奪法官量刑空間,且有傷及無辜的危險」;而律師薛欽峰稱,「唯一死刑」是威權時代的產物,剝奪了法律對於正當程序的要求。他們認為,「唯一死刑」違反量刑正義的原則,加害者更會躲起來拒絕投案,因為無論如何結局都是死路一條,對被害人也會產生更致命的結果。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熱議,不少網友湧入留言怒轟:「沒人在講『唯一死刑』,到底要不要去了解? 不要再拿剴剴做文章」、「虐殺兒童本就該凌遲處死,一顆子彈算慈悲了」、「不要再消費剴剴了!你們這麽愛這些重刑犯,不如就24小時用你們溫暖的雙手牽引著他們」、「你們就只是為反而反而已」、「所以現在的法律有哪條是『唯一死刑』嗎?提剴剴案是兒童虐死案,改成『唯一死刑』了嗎」、「廢死聯盟只會保護壞人」、「台灣早廢『唯一死刑』」、「哪來的民眾在喊『唯一死刑』?」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獄中考「街頭藝人證照」有這願望 死刑犯黃麟凱:我像音樂狂
32歲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犯情殺案,先殺害前女友母親又性侵殺了前女友,被判處死刑,2017年定讞,16日晚間伏法。據悉,黃麟凱在看守所待12年,發展出音樂愛好,也考上街頭藝人證照,他也曾表示,自己就像音樂狂。黃麟凱槍決後,大體運出看守所,反對廢死民眾舉標語表達訴求。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倡議專員羅禮涵2019年寫下黃麟凱的事蹟,黃麟凱報了看守所的管樂班,接觸薩克斯風和爵士鼓,也讓他開始喜愛音樂,他進來前從未發現自己的音樂的興趣。黃表示,現在他就像音樂狂,一碰音樂就會忘我。據悉,黃一周練習一次吹奏,也在舍房研究樂譜,黃笑說,「有些人有絕對音感就比較容易,但我還不行,就要一直聽,去抓那個音。」文章指出,黃麟凱和其他同學精心準備表演,他也運用資源在2019年考到新北市街頭藝人表演的證照,希望有天能走出去,掛上街頭藝人表演證照演奏,接受民眾的掌聲。回顧案情始末,黃麟凱在交往時盜領王女辛苦打工存的20多萬,女方在2013年9月提分手,在感情受挫和被催討錢的壓力下,黃動了殺機。2013年10月1日,黃先跑到王女家,先用繩子勒死王女媽媽,等王女回家,再性侵勒斃她。事發,痛失愛妻和女兒的王爸爸,跪在解剖室外哭喊,「還我一個公道,判他100個死刑!」而黃伏法這天,也是已故小女兒的生日,他也將會跟3名女兒去靈前跟妻女說,「黃麟凱已經被槍決,妳們可以好好離開了。」
黃麟凱槍決伏法 廢死盟、司改會發文批「讓社會不安」遭灌爆:不要亂代表謝謝
死刑犯黃麟凱16日晚間伏法,引發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廢死團體強烈不滿。16日晚間,廢死聯盟在臉書上連POn0三篇文,痛批法務部與部長鄭銘謙。晚間將近0時,廢死聯盟再度發文砲轟鄭銘謙「違法執行死刑讓社會更不安」,卻反被網友灌爆,痛罵「別亂代表我」。另一方面,司改會在槍決執行消息傳出後,在臉書發布直播影片,鏡頭對準點燃的白蠟燭寫下「Pray for life.(為生命祈禱)」,結果同樣遭到網友怒轟,「不知道有沒有人為了被兇手殺死的女友與她母親祈禱過?」、「不去哀悼受害者,哀悼加害者幹嘛?」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潛入王姓前女友家中,勒殺前女友與女友母親。落網後歷經諸審,最終在2017年7月3日遭判決死刑定讞。但此後11年多,黃麟凱始終未執行槍決,也讓家屬陷入漫長的等待。直到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命令後,黃麟凱終於在16日深夜10時02分伏法。不過,在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命令消息傳出後,廢死聯盟16日晚間在臉書粉絲專業三度發聲,先稱法務部政府「違法執行,無異恣意殺人 」,1小時後再發文表示,已向法務部遞交非常上訴狀,請法務部「槍下留人」。在黃麟凱已經槍決伏法的消息傳出後,又再度於當晚11點54分發文表示,「法務部長違法執行死刑,讓社會更不安」。在這篇由廢死聯盟、司改會等4個反廢死民間團體聯名發布的聲明稿中指出,法務部違反程序正義、違反憲法判決的死刑執行,不會讓社會更安全,不會讓人民對政府更信賴,亦不能解決政黨對立,只會讓社會更嗜血、讓人民更厭惡政府及政治現狀,「我們強烈譴責賴清德政府用死刑執行試圖轉移政治困境。」廢死聯盟指出,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包含黃麟凱等死刑犯可例外地取得「間接的」非常上訴聲請權。如果原因案件聲請人之主張,在形式上已符合或滿足特別非常救濟事由時,檢察總長即應為其利益提起非常上訴,且並無自創「情節最嚴重罪行」基準進行實質審查之裁量權限。廢死聯盟還稱,檢察體系應允許辯護人有足夠時間為剩下的36位死刑犯請求聲請非常上訴,尤其其中至少有邱和順、王信福2位民間正在救援的冤案。民間團體當晚8點30分已遞交黃麟凱之請求非常上訴狀至法務部及最高檢察署,同時將回條傳真至台北看守所,以及致電台北看守所稍早已將書狀遞交一事,律師團還再遞交再審聲請狀至台灣高等法院;同時也向憲法法院遞交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法務部長之槍決令,「然而法務部仍一意孤行、違法執行死刑」。廢死聯盟、司改會等民間團體表示,對法務部的行為「嚴厲表達憤怒與遺憾」,並表示「明年是兩公約第4次的國際審查,過去3次審查,即使國際專家在結論性意見次次提醒,台灣政府不但執意忽視,還一而再、再而三以執行死刑挑釁國際人權標準,也讓台灣民主人權形象蒙上陰影。」,還強調:「歷史不會忘記民進黨賴清德政府今日所做的決定。」 文章貼出後,24小時內湧入超過3000則留言,其中多為表示:「廢死聯盟的存在,才是讓社會不安」、「我沒有感覺不安,不要亂代表,謝謝」、「到底哪裡讓社會不安了?你們的依據在哪?」、「什麼時候你們可以代表社會、代表人民?」另一方面,在槍決執行消息傳出後,司改會深夜在臉書發布直播影片,鏡頭對準點燃的白蠟燭「Pray for life.(為生命祈禱)」,同樣遭到網友怒轟,「笑死了…不去哀悼受害者,哀悼加害者幹嘛?」、「不知道有沒有人為了被兇手殺死的女友與她母親祈禱過?」、「來看幫死刑犯祈禱的組織,好可怕。」
法務部執行死刑前「曾5度槍下留人」 僅1人改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
全台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間以童軍繩勒斃女友及女友母親,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2017年定讞,最終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是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首度簽署死刑執行令。對此,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發出聲明呼籲「敬告賴清德總統、鄭銘謙部長槍下留人」。實際上,回顧過去執行的死刑案例,只有5起「槍下留人」的情況發生,其中僅死囚張志文被改判無期徒刑,並獲假釋出獄,其他4人均已遭槍決。依照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規定,死刑案件若是定讞,在法務部長簽准死刑執行令後,必須3天內在監獄中執行,並由檢察官蒞視、書記官製作筆錄,但執行檢察官如果發現有再審或非常上訴的理由,可以在3日內以電話聯絡法務部審核。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在歷年執行死刑的案例中,在槍決前還能「槍下留人」的例子十分罕見。不過,仍有5名一度「槍下留人」的死刑犯,分別是黃松鑑、陳訓志、劉奇訓、張志文、鍾德樹,除了張志文成功「死裡逃生」外,其餘4人最短只延遲了2天,最長則拖延了4年3個月又4天。關於黃松鑑殺人案,法務部前身的司法行政部部長在1969年9月17日批准執行死刑,但在執行槍決前,黃松鑑指控公設辯護人在最後事實審理時未為其辯護,檢方經閱卷後,認為程序違法,立即暫緩執行死刑並提起非常上訴,最後經最高法院駁回後,在同年10月26日槍決伏法。殺人犯陳訓志於1995年3月21日被簽准死刑令,但臨刑前卻突然喊冤,表示有不在場證據,且沒有接到判決書,因此執行檢察官當下決定暫緩執行,連夜調卷,確認程序無瑕疵後,在2天後就執行死刑。前雲林縣議員劉奇訓,因殺人而被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於1996年6月15日簽署死刑執行令後,執行檢察官在臨刑前發現劉奇訓曾聲請再審,因此報請暫緩執行,之後劉奇訓雖多次抗告,並聲請30次非常上訴,但都被駁回,最終於1997年2月27日被槍決。張志文因盜匪案被判死刑,法務部長在2001年4月2日簽署死刑執行令,但當時的檢察總長盧仁發卻在閱卷時發現程序違法,張志文所犯下的是唯一死刑之罪,應「強制辯護」,但卷宗中未見任何辯護書狀,因此決定「槍下留人」。經兩度提出非常上訴後,更審改判無期徒刑確定,最後在2012年5月假釋出獄,成功逃過死劫。鍾德樹曾經犯下幼稚園縱火案,法務部於2006年11月30日批准死刑令,原定當天就要執行槍決,但因律師早在2周前就以聲請閱卷為由,把卷宗調走,檢方被迫暫緩執行死刑,經不斷提請釋憲和非常上訴,直到2011年3月4日才槍決伏法。
黃麟凱死刑槍決…廢死聯盟要求檢察官「暫停執行」 網怒灌爆:雙標
32歲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勒斃女友和女友母親,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起訴,2017年判處死刑定讞,並在今天(16日)晚間10點02分執行槍決。對此,一向反對死刑的廢死聯盟發聲明,痛批政府「為政治利益殺人,其心可鄙」,並遞交非常上訴狀至法務部和最高檢察署,遭到大批網友洗版。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今晚7點半在臉書專頁發文,砲轟政府違法執行,與恣意殺人無異,為政治利益殺人,其心可鄙,「今晚法務部長、總統簽署的執行令,在聲請人仍在進行救濟的情況下,必然是違法、違憲!也是國際社會所不能接受的殺人行為!」喊話要賴清德總統、鄭銘謙部長槍下留人。經過大約1小時,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再度發文,提到死刑之執行,依照相關規定應嚴謹審核,未待司法救濟程序終結,在程序未臻完備之情形下,於現死囚之律師甫閱卷後審閱案件之階段,倘若相關機關即逕陳送部長執行,無視法制、貿然執行者,此即為違法執行,已將黃麟凱非常上訴狀稍早已遞交至法務部、最高檢察署,依執行死刑規則第3條第1項規定,要執行檢察官暫停執行死刑。不過,貼文底下網友一致不認同,紛紛留言砲轟:「站著說話腰不疼,專門指你們這種團體」、「最痛恨的就是廢死聯盟,比死刑犯更可恨」、「你們家人被殺還會說這種話嗎?真是雙標」、「只想廢除死刑卻提不出任何配套的團體還是閉嘴吧」、「廢死聯盟可以帶回去養嗎?」、「犯行如此明確,還能睜眼說瞎話,心到底有多黑」。
死刑犯黃麟凱今晚槍決 廢死聯盟轟「違法執行」喊話2人:槍下留人
現年32歲的新北市男子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19歲女友及47歲女友母親,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並於2017年定讞,宣告今(16日)晚9點執行槍決,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首位執行的死刑犯。對此,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也發聲了。黃麟凱2013年在軍中服役時,懷恨女友和他分手,並向他催討20萬元債務,趁放假離營時潛入女友家,以童軍繩勒死女友及女友母親,更在女友死前性侵得逞,一審到更一審3度判處死刑,最高法院2017年駁回上訴定讞,關押7年半後,今天執行槍決。廢死聯盟得知消息後,隨即在臉書發文,痛批違法執行死刑,與恣意殺人無異,為政治利益殺人,其心可鄙,敬告賴清德總統、鄭銘謙部長槍下留人。廢死聯盟指出,按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下稱「憲判8」)意旨,對於37位聲請人(死囚),包含黃麟凱在內據以聲請之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810號刑事判決,個案判死僅應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情形,方為合憲,因此,憲判8賦予各該聲請人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非常上訴。廢死聯盟發聲明譴責。(圖/翻攝自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EDP臉書)對於37位死囚包含黃麟凱在內,憲判8依此提供他們開啟新的救濟選擇。就此等個案,憲判8除具體指示其等死刑確定終局裁判應經過合議庭法官「一致決」外,亦賦予檢察官負有證明確定終局判決係以一致決作成之義務。由於過去判決評議是否為「一致決」係屬祕密,37位死囚包含黃麟凱在內,迄今均未能探知其等確定終局判決是否屬於「一致決」,因而存有程序疑義;此外,現37位死囚包含黃麟凱之個案,其等判死程序均未經「量刑前社會調查」之程序調查,而存有個案是否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等疑慮。而於此等疑義尚未釐清之前,按憲判8意旨及精神,主管機關不得恣意執行。若有執行,此即屬違反憲判8意旨精神之執行。日前聲請人黃麟凱委任之律師經閱卷,正藉此檢視就其個案裁判上具否憲判8意旨部分,聲請人自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此亦屬憲判8判決理由第147段揭示,為保障聲請人之權益並彰顯其對釋憲聲請之貢獻賦予聲請人就原因案件有個案特別救濟之機會。廢死聯盟指出,今晚法務部長、總統簽署的執行令,在聲請人仍在進行救濟的情況下,必然是違法、違憲,也是國際社會所不能接受的殺人行為,最後重申「違法執行,與恣意殺人無異,為政治利益殺人,其心可鄙。敬告賴清德總統、鄭銘謙部長槍下留人!」
死刑釋憲今出爐!恐撼動刑罰制度 若涉違憲即為「實質廢死」
全民關注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將作成判決,一旦違憲或部分違憲、合憲性限縮解釋,都將讓死刑制度「名存實亡」,台灣將走向實質廢死,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將可獲重審的機會,部分羈押中的人甚至有可能因《刑事妥速審判法》的5年羈押期限制而獲釋,但由於目前國內民意超過8成反對廢死,判決勢必引爆嚴重社會對立。因應憲法法庭判決可能帶來的衝擊,全國二審及三審法院已統計相關死刑上訴案件,審理的狀況及被告羈押天數,依據釋憲結果妥速作成必要的裁判;法官們憂心忡忡,認為37死囚案件若重新回到二審及三審審理,將承受沉重壓力。廢死團體則是相當期待判決結果,包括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司改會等團體將舉辦記者會,由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發表廢死聲明。對於被害人家屬而言,37名死囚遲未槍決伏法,始終盼不到司法正義,若大法官們又把陳年凶殘殺人案丟回法院重新審理,對家屬如同凌遲,有反廢死人士揚言將舉辦公投、或以激烈陳抗手段表達抗議。民進黨2016年執政迄今,法務部僅在2018年8月31日、2020年4月1日分別執行李宏基、翁仁賢2名死囚的槍決,目前等候執行死囚37人。而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7名大法官因任期在10月底屆滿,因此趕在今天作出判決。這次釋憲案,15名大法官扣除迴避審理的蔡彩貞等3人,評議後只要過半、7名大法官贊同,37死囚可能因死刑規定或判死定讞的判決違憲、部分違憲,獲得再審或非常上訴機會,恐再丟回最高法院審理,判決是否讓死囚改判、逃過死刑裁判,備受關注。如果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全部」違憲,立即或定期失效,等於跳過了全國民意及立法院修法權限,直接變動我國刑罰制度,目前國民法官參審的殺人等重大案件無法判死,審理中的死刑上訴案件,也須重新量刑改判,不但影響巨大,也勢必嚴重傷害國人的法律感情,讓國人難以再信賴司法正義。
國三生遭割頸「家屬反廢死」 廢死聯盟發聲:死刑違反人性尊嚴
新北國三生遭割頸引發社會關注,受害者家屬發聲明,表達反對廢除死刑的想法,也讓死刑存廢的議題再度浮上檯面。對此,廢死聯盟重申廢死理念,強調死刑違反人性尊嚴,也違反國際人權法,結果慘遭大批網友砲轟。家屬日前聲明提到「反對廢死」的理念,認為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廢死聯盟認為死刑違反人性尊嚴和國際人權法。(圖/翻攝自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EDP臉書)對此,廢死聯盟在臉書發文,引用英國非營利組織死刑專案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SaulLehrfreund的觀點,指出死刑違反人性尊嚴、構成酷刑,且違反國際人權法。世界上幾乎所有的民主國家都放棄了死刑,只有非常少數的國家仍繼續執行。廢死聯盟指出,《公政公約》已被台灣納入國內法,雖然公約沒有強制締約國應該廢除死刑,但未來於事實上和法律上應完全廢除死刑,因此台灣應該有義務要尊重,而非阻礙廢死的進程。廢死聯盟表示,即使台灣法官過去強調了死刑的嚇阻力,但國家應負起舉證責任,提出令人信服的統計數據等資料,以證明死刑對於預防其他公民的權利受到侵害而言是必要的。然而現今的司法界及社會學界等,逐漸有「死刑的嚇阻作用並未被證實」的相同共識,另外死刑允許國家奪取人民的生命,在本質上是對社會的侮辱,更不符合民主社會的人性尊嚴原則。貼文曝光後,引來網友怒火,「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說著最理想化的目標…本質上卻做著最骯髒噁心的事」、「殺人犯關去你們家看守教化如何?你們敢,我就同意」、「加害者再傷害別人,剝奪他人生存權的那刻就不應該還享有人權,畢竟那已經不是人了」、「我看你們家人或小孩被殺,你會不會還在支持廢死?有夠好笑」。
國三生遭割頸身亡 廢死聯盟發聲提3點理論減少犯罪
新北市一名國三生遭同年級同學拿彈簧刀割頸猛刺,送醫急救後最終仍回天乏術,造成社會譁然,不少民眾都認為有前科的國中生如今再度犯案甚至殺人,不能只是關一關那麼簡單,必須要以正視聽,而對於死刑的看法站在反對面的「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今(28)日也針對此事件發聲,並提出三點希望大眾思考。廢死聯盟發出聲明表示,年輕生命的逝去,令人感到悲痛、震撼。在案情尚未釐清之前以及社會大眾情緒高漲的當下,我們更應該沉澱、冷靜。這個時候,最重要的是安撫與陪伴被害人家屬,針對目睹事件發生的學生及相關人員,應盡速進行輔導與創傷照護。廢死聯盟針對此事件,提出以下三點呼籲,盼媒體善盡社會責任,勿擴大對立與傷害,避免造成模仿效應,同時也期待社會大眾能夠自制,停止曝光嫌疑人等之身份或照片,停止惡意攻擊無關的人員,以避免造成更大的傷害。廢死聯盟認為,以暴制暴無法讓社會更安全,網路公審無助於案件釐清,謾罵攻擊亦無法撫慰傷痛。並列出三點理念,包含「正確理解少事法立法目的,重刑化無助減少犯罪」、「偵查不公開,對未成年人更應加以保護」、「重視心理輔導機制,照顧各種形式的創傷」。
藍綠爭北市1/偏藍選區政治光譜強 綠營要攻下恐有難度
台北市8個立委選區,正好藍綠各半,4席屬於國民黨,3席民進黨,1席無黨籍。現任藍營立委中,第三選區(中山、北松山)由現任國民黨籍立委王鴻薇尋求連任,對上民進黨發言人謝佩芬;而第6選區(大安)林奕華留下的懸缺,則由國民黨前市議員羅智強對上「民主大聯盟」社民黨市議員苗博雅。今年59歲的王鴻薇,出生於基隆市,原為記者,至今共連任5屆台北市議員。2020年時,王鴻薇以台北市議員身分登上中國大陸中央電視台節目,引發不小爭議;今年1月投入立委補選時,也遭外界批評是「落跑議員」,不過最後仍擊敗對手吳怡農。謝佩芬有「哈佛女孩」之稱,2020年時參選台北市大安區立委失利,如今再被民進黨徵召參選台北市中山、北松山立委。(圖/黃耀徵攝)綠營參選人謝佩芬今年36歲,為民進黨發言人及國際事務部主任,擁有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政治學系雙學士,此外還有哈佛法學院、甘迺迪政府學院雙碩士,具有我國司法官與律師資格,曾任吐瓦魯常駐聯合國代表團二等秘書。先前民進黨爆出metoo風波時,謝佩芬發文透露3年前曾被性騷擾,「也有很多人要我忍耐」,但她強調已是3年前舊案且與黨中央無關。一名知情人士表示,中山和北松山眷村偏多,王鴻薇有絕對優勢,「這次選戰王鴻薇可能躺著選都贏」,當初立委補選時,即便吳怡農形象清新、對國政也有願景,但仍難敵選民的政黨傾向,而謝佩芬雖有哈佛女孩外號,原本長期在偏藍的大安區奮戰,同樣不敵選區原有的政治光譜,始終沒勝選。 國民黨在北市第六選區中,派出前市議員羅智強。羅智強今年53歲,生於花蓮縣花蓮市,是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碩士,早年是新黨志工,1998年獨立參選高雄市議員失利,於2006年加入國民黨,擔任國民黨青年團發言人時,被馬英九身邊的人看到,因此成為藍營新世代重要人物,並於2018年當選台北市議員。這次羅智強參選台北市第六選區立委選舉,喊出「政黨輪替大聯盟」,遭侯友宜競辦執行長金溥聰批評,隨後羅聲稱臉書粉專遭大量網軍干擾,據透露,是某位競辦高層下高額預算給網軍公司所致,讓他不滿直呼「高層,你鬧夠了沒?」侯友宜競選辦公室則表示,對於毫無證據的影射指控不予回應。羅智強這次的對手是和民進黨以「民主大聯盟」方式合作的社民黨市議員苗博雅,苗今年35歲,出生於台北市文山區,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曾任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務主任、社民黨發言人與全國委員,時常聲援西藏,參與廢死及性平相關活動,也曾參與太陽花學運,2018年和2022年參選台北市議員皆勝選。前北市議員羅智強先前有意參選桃園市長,把戶籍遷到桃園市龜山區,今年2月宣布參選大安區立委,又將戶籍從桃園遷回台北大安區,還找立委高金素梅擔任競選榮譽主委。(圖/方萬民攝)去年北市府發生網軍疑雲時,苗博雅在議會要求公務員大聲唸出自己在上班時間上PTT的推文內容,被外界質疑是霸凌和公審。此外,苗博雅2015年左右和前議員林穎孟曾是情侶,當時林是苗的幕僚,最終因苗劈腿而結束戀情;幾年後苗又被媒體直擊,和前女友兼助理牽手回家,一周後又和新歡在停車場激吻,但苗澄清是分手後仍和前女友同住,也正在發展新的關係。有地方人士指出,大安區偏藍,羅智強有黨派優勢,加上又是馬系人馬,當年馬英九任台北市長時,大力修繕大安森林公園,讓居民頗有好感。該名地方人士也分析,苗博雅年輕,媒體曝光度也高,主打議題也是年輕世代所關注的,在大安區應可獲得不少年輕或中間偏綠選票。
台南殺警案/林信吾殺警引民憤喊「判死刑!」 廢死聯盟發聲遭網友撻伐:殺人的幫兇
台南市2名執勤警員22日遭46歲林信吾殘忍割喉殺害,引起社會譁然痛心,林信吾竟是逃獄一周的明德外役監逃犯,更是引起公憤,網上許多人憤慨喊話兇嫌判死刑,台灣主張廢除死刑的聯盟也因此受到聲浪撻伐。對此,廢死聯盟在網上表示,「不希望在事實真相尚未釐清前輕易評斷我們都不確知的事情。」2名警員凃明誠、曹瑞傑慘遭殺害,經警方極力追查,林信吾最終在逃亡17小時後,於23日凌晨約4點36分落網。從公布的行車記錄器錄像顯示,林信吾犯案過程中面露詭異微笑,讓人看了不禁毛骨悚然,許多被激怒的網友紛紛到「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EDP」留言要廢死聯盟出來說話,「坐等廢死聯盟發言」、「請問殺了2個警察要不要免死」、「怎麼變啞巴了,警察死兩個,你們也說句話阿!」。對此,廢死聯盟凌晨在網上聲明,「廢死聯盟向來都不會針對調查中、進行中的案件作任何評論,因為不希望在事實真相尚未釐清前輕易評斷我們都不確知的事情。然而近日出現許多報導,內容已涉及廢死聯盟一直在救援的王信福案,本篇文章是王信福救援大隊針對相關報導所作出的回應。」這兩段說明平息不了網友的怒火,網友覺得廢死聯盟是在逃避主題「顧左右而言他」。對於廢死聯盟的回應聲明,網友普遍表示「殺人的幫兇」、「台灣最不需要的團體」、「浪費資源的團體」及「台灣製造亂源的團體」。有客觀的網友表示,「要推動的是不要有冤死,不是廢死」、「該推動的不應該是廢死,而是司法正義」及「為了怕冤枉好人,就覺的要廢死!那真正殺人者卻不用死刑,我覺得應該是朝著修法若罪證不足就不應該判死刑。」林信吾遭捕後,被警方問詢超過8小時,檢方認為兇嫌涉嫌犯下殺人等重罪,所犯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林信吾對犯下的罪行無悔意還逃亡,諭知聲請羈押,但未聲請禁見。據悉,最高法院這5年死刑定讞判決僅3件,去年死刑定讞判決為0,當中有3件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
不滿廢死聯盟主張!男寄分屍照又恐嚇 下場慘了
顏姓男子不滿廢死聯盟主張廢死,自2018年發生華山分屍案後,近2年在廢死聯盟及執行長林欣怡臉書PO文恐嚇「想殺人割重要部位做標本、反正殺人不會判死」,還傳送分屍照片。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顏拘役30天,緩刑3年,命他須接受8場法治教育課程、不得對林女做出不法侵害、公然侮辱及騷擾行為。檢警調查,30歲顏男因不滿「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主張,在2018年發生華山分屍案後,在新北市瑞芳區、基隆市等地上網,在廢死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臉書粉絲專頁,執行長林欣怡臉書上留言恫嚇林女及廢死聯盟成員。顏自2018年7月5日起,陸續留言「我有精神疾病,想殺你們,並把你們殺了之後重要部位割起來做標本,反正殺了你們我不會判死刑」、「哪天把你們家人給殺了,再來喊廢死」、「不要到時我把你們家人給殺了,希望你跟要求法官要求無期徒刑,不是死刑」、「反正殺死你們,我不會被判死刑,因為我有兩公約在保護。」顏男還PO文「你的肉很好吃」、「要打砲嗎?」、「強姦你們」、「為何不去監獄全身脫光光」,還傳送女性遭分屍照片、國外分屍案新聞連結,至去年4月3日為止,PO文多達12次。台北地院審理時,顏認罪並當庭表達歉意,承諾不會再犯,法官判拘役30天,緩刑3年,命他須接受8場法治教育課程、不得對林女做出不法侵害、公然侮辱及騷擾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