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
」 死刑 槍決 憲法法庭 死囚 行刑式槍決台北國際射擊大獎賽圓滿落幕 中華隊包辦13金6銀4銅
2024年台北國際射擊大獎賽29日圓滿落幕,壓軸項目男子25公尺快射手槍決賽,日本3名國家隊選手吉岡大、飯村嘉一、岩田泰輝聯手囊括金、銀與銅牌。中華隊蔡育成資格賽排名第4,但決賽一直找不到準星,最後以第5名收場。這是台灣第1次主辦世界層級的射擊大獎賽,來自10個國家、120名選手經8天激烈競爭,地主中華隊在15個項目拿下13金6銀4銅,包含巴黎奧運銅牌得主李孟遠拿下男子定向飛靶個人與團體金牌、2018年雅加達亞運金牌得主楊昆弼拿下不定向飛靶金牌、3屆奧運國手吳佳穎拿下女子10公尺空氣手槍個人與團體金牌。男子25公尺快射手槍與女子25公尺手槍資格賽都打12組,每組同樣打5發,但比賽方式不同。女子只有1個靶,1次射擊1發,7秒準備,3秒出手。男子同時打5個靶,而且必須連續射擊,資格賽時限從8秒、6秒到4秒,至於決賽一律要在4秒內完成。台灣受到場地與法規限制,專門訓練25公尺快射手槍的選手並不多。蔡育成主項10公尺空氣手槍,練習25公尺快射手槍的機會並不多,平常只能在家裡牆上畫5個靶,再進行意象訓練。第1次在國際賽參加25公尺快射手槍,而且和日本3名國家隊選手同場較勁,蔡育成說:「真的被上了一課。」蔡育成在高中受到同學影響接觸射擊,當時只是放學後的休閒活動,升上國立體育大學才正式成為選手,只是成績一直不如預期。今年升上大四後,蔡育成已開始認真思考未來之路,雖然很想同時練習空氣手槍與快射手槍,但在現實考量下恐怕不容易,他很無奈的說:「快射手槍1發子彈就要19元,每打1組100元就飛了。」日本這次派出16名手、步槍國家隊選手,一半以上來自警察或自衛隊。25公尺快射手槍3名選手都是現役警察,訓練場地與經費沒有負擔。38歲東京奧運國手吉岡大在資格賽排在2名隊友之後,但決賽第1組就射出5分滿分(男子每發射9.8分算1分,女子10.2分算1分),並一路領先至金牌戰,最後合計射下30分,以4分差距摘下金牌。台北大獎賽比賽場地桃園公西靶場獲得外籍選手好評,女子25公尺手槍金牌新加坡鄭琇鴻很羨慕台灣有這麼完善的靶場,未來有能力舉辦世界盃等更高層級的國際大賽。這也是台灣選手與教練的心聲,期待未來透過舉辦更多國際賽事,帶動國內射擊的風氣。
毒品犯罪數量激增!沙國2024年已處決198人 創30年新高
沙烏地阿拉伯官媒28日報導,該國28日再度執行了3起死刑。據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資料,這讓沙國2024年已執行死刑數攀升到了198起,超過2023年全年的170起。同時也打破了該國死刑人數紀錄。據國際特赦組織指出,這是由於該國今年對毒品相關犯罪的處決數量激增,迄今為止已處決53人--而這個數字在2023年僅僅是2人。根據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資料,全世界已經有112個國家完全廢除死刑,另有87個國家仍有死刑的刑罰。其中2023年,中國執行死刑數超過1000例,居全球之冠;伊朗執行死刑數超過853例,排名第二;沙烏地阿拉伯執行死刑數為170例,全球第三高。國際特赦組織指出,今年沙國槍決人數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因為毒品相關犯罪被處決的數量激增,光今年便已處決了53個人,其中有38人還是外籍人士。國際特赦組織的秘書長卡拉馬爾德(Agnes Callamard)批評,沙國政府一方面試圖重塑國家形象,另一方面卻對生命漠不關心,指控利雅德當局正在從事「無情的殺戮」行動,強調這一波死刑潮嚴重背離國際人權標準。卡拉馬爾德呼籲沙烏地阿拉伯「立即暫停處決人犯,並根據國際標準來重審死囚,而不是訴諸死刑」。
死刑有條件合憲!多死囚恐逃過一劫 受害家屬怒:違逆民意、荒謬的社會實驗
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昨(20)日宣判「有條件合憲」,但限縮在犯罪情節最嚴重才能判死。而死囚中唯一女囚「驚世媳婦」林于如律師主張她有心智缺陷,因此得她逃過一死,讓受害者家屬難以接受。對此,林于如的小姑劉怡岑直言,她的媽媽、姪兒都被她害死,劉家更因她家破人亡,「林于如犯案心思縝密,怎會有心智缺陷?」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林于如當時積欠高額賭債,為了詐領保險金,在2008年到2009年期間殺害生母、婆婆及丈夫劉宇航共3人,2013年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目前仍在台中女子監獄等待槍決。不過,林于如律師主張她有心智缺陷,智商鑑定僅有57,不得執行死刑;憲法法庭20日也認定,心智缺陷等問題,要等相關機構修法後才能執行死刑。聽聞釋憲結果的劉怡岑則感嘆,劉家因她家破人亡,被迫搬離南投埔里老家,只為回歸平靜生活,如今以心智缺陷逃死,讓人著實無法接受。 另據《中時新聞網》報導,1987年曾發生新竹男童陸正撕票案,主謀邱和順一度認罪向家屬道歉,卻翻供表示遭刑求,至今未伏法。待20日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受害者父親陸晉德受訪時憤怒表示,憲法等於是老百姓跟政府的合約,授予政府權力來治理,憲法也代表著民意,明明80%以上的民眾主張維持死刑,「大法官沒資格違逆民意!」陸晉德也直言,這次釋憲案解釋了一大堆,根本就不應該,他就只有一個簡單的想法,「這是大法官越權、撈過界了!」,講的東西是法官的衡量權,是法官判決可以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等來決定的事,認為大法官沒有資格干涉法官如何量刑。高雄左營陳姓女教師10年前遭劉志明強盜性侵殺害,劉曾5度遭判死後,更四審卻改判無期徒刑,陳姓女教師的丈夫張介能得知後,痛批憲法法庭的大法官根本是跟著廢死支持者的要求,做出支持廢死的釋憲決議,被害人家屬講再多只是「狗吠火車」,法官則是披著維護人權的外衣,同時踐踏被害人及家屬的人權。台南雙警命案殉職員警凃明誠的二姊也哽咽道,釋憲結果限縮判死刑的條件,是在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選擇強迫社會大眾再次給予加害人機會,「如此開了先例,誰會是下一個受害者?究竟還要有多少破碎的受害者家庭、家屬,才能停止這樣荒謬的社會實驗?一個國家應該帶給人民希望,而現在這個國家、大法官們要給我們什麼?」
上次槍決已是4年前!台灣8年來僅3名死囚伏法 其中包含鄭捷
37死囚聲請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宣佈釋憲結果。宣判,結果是「有條件合憲」,意即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不過事實上,此前《刑法》雖有規定死刑,但法官已鮮少宣判死刑,台灣近來也很少執行死刑。根據紀錄,上次政府執行槍決已是2020年4月1日,迄今超過4年。《nownews》盤點之前數任總統包含陳水扁、馬英九、蔡英文任內的死刑執行情況,指出陳水扁自2000年就任總統後,任內執行槍決32人,但2006年起至2008年均未執行死刑。馬英九任內共執行33件死刑案,但馬政府上台之初,首任法務部長王清峰堅持拒絕執行死刑,引起民間反彈聲浪,王清峰甚至為此在2010年黯然下台,之後才又開始執行死刑,與前一起槍決間隔5年。之後馬英九任內年年執行死刑,馬任內最後一次執行死刑的死刑犯,是犯下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的鄭捷,在2016年5月10日接受槍決伏法。蔡英文2016年就職後,僅在2018年8月31日、2020年4月1日分別執行李宏基、翁仁賢2名死囚死刑。而現任總統賴清德5月20日上任至今也未槍決死囚。因此目前台灣仍有37位死刑犯(原38位,其中死刑犯黃富康已因心因性休克死亡)待執行。目前台灣最後一位接受槍決的死刑犯翁仁賢,他出於對父母、兄長多年的積怨,於2016年除夕夜,在桃園市龍潭區自家趁父母及親友共16人圍爐時,持汽油衝進屋內縱火,造成父、母、姪子、姪女、姪媳及看護共6人死亡,另4人灼傷。在法院審理期間,翁仁賢多半行使緘默權,但仍不時出言諷刺法官,對其嗆聲「恐龍」,也曾當庭咆哮兄長,「這事沒完,等我再追殺你們幾次輪迴」等語。據了解,翁仁賢於2020年4月1日槍決伏法後,沒有家屬願意為其收屍。
判決死刑合憲!37死囚都可翻案 「驚世媳婦」林于如1理由暫不可槍決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都可以聲請非常上訴,但憲法法庭判判決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不得執行死刑,也就是說,主張心智缺陷的全台唯一女死囚、「驚世媳婦」林于如,在有關機關依本判決主文第8項意旨完成修法前,不得執行死刑。「審判時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訴訟上自我辯護能力明顯不足之被告」之認定標準及程序,仍待有關機關以法律或經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定之。
37死囚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
全民關注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下午三點宣判, 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民進黨2016年執政迄今,法務部僅在2018年8月31日、2020年4月1日分別執行李宏基、翁仁賢2名死囚的槍決,目前等候執行死囚37人。而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7名大法官因任期在10月底屆滿,因此趕在今天作出判決。
死刑釋憲今出爐!恐撼動刑罰制度 若涉違憲即為「實質廢死」
全民關注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20)日將作成判決,一旦違憲或部分違憲、合憲性限縮解釋,都將讓死刑制度「名存實亡」,台灣將走向實質廢死,等待執行死刑的37名死囚將可獲重審的機會,部分羈押中的人甚至有可能因《刑事妥速審判法》的5年羈押期限制而獲釋,但由於目前國內民意超過8成反對廢死,判決勢必引爆嚴重社會對立。因應憲法法庭判決可能帶來的衝擊,全國二審及三審法院已統計相關死刑上訴案件,審理的狀況及被告羈押天數,依據釋憲結果妥速作成必要的裁判;法官們憂心忡忡,認為37死囚案件若重新回到二審及三審審理,將承受沉重壓力。廢死團體則是相當期待判決結果,包括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司改會等團體將舉辦記者會,由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發表廢死聲明。對於被害人家屬而言,37名死囚遲未槍決伏法,始終盼不到司法正義,若大法官們又把陳年凶殘殺人案丟回法院重新審理,對家屬如同凌遲,有反廢死人士揚言將舉辦公投、或以激烈陳抗手段表達抗議。民進黨2016年執政迄今,法務部僅在2018年8月31日、2020年4月1日分別執行李宏基、翁仁賢2名死囚的槍決,目前等候執行死囚37人。而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7名大法官因任期在10月底屆滿,因此趕在今天作出判決。這次釋憲案,15名大法官扣除迴避審理的蔡彩貞等3人,評議後只要過半、7名大法官贊同,37死囚可能因死刑規定或判死定讞的判決違憲、部分違憲,獲得再審或非常上訴機會,恐再丟回最高法院審理,判決是否讓死囚改判、逃過死刑裁判,備受關注。如果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全部」違憲,立即或定期失效,等於跳過了全國民意及立法院修法權限,直接變動我國刑罰制度,目前國民法官參審的殺人等重大案件無法判死,審理中的死刑上訴案件,也須重新量刑改判,不但影響巨大,也勢必嚴重傷害國人的法律感情,讓國人難以再信賴司法正義。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特警進駐北捷載客率仍暴減 鄭捷求死譏「矯正署功能失靈」定讞18天伏法
台北捷運2014年5月21日發生隨機殺人事件,造成4死24傷,轟動社會。受到這起事件影響,民眾開始害怕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同期雙北計程車載客率暴增2成,而台北捷運載客量則大幅減少,營運損失約新台幣2000萬元。另一方面,凶手鄭捷2016年4月22日遭判處4個死刑定讞,並於18天後火速伏法。鄭捷犯行令人髮指,然而案發後不久,有崇拜者隨即在臉書上創立鄭捷粉絲團,並稱「鄭捷先生、東海大學環工系高材生、容貌俊秀、體格健壯,為社會做出了重大貢獻」。為了阻止破窗效應,警方於台鐵、高鐵等大眾運輸提高警戒,其中高雄警方派出「黑衣特勤隊」,巡邏高雄捷運各車站。警政署在鄭捷殺人案後,派遣大量保安警察進駐北捷。(圖/報系資料照)台北都會區警備更為嚴謹,警政署當時派遣80名保安警察進駐北捷,支援巡邏勤務。北市警察局與新北市警察局每天派遣共近1000名警員,於北捷各車站內外攜槍站哨,並在每班列車內配有至少1名制服警察,北市甚至派出霹靂小組持德國製MP5衝鋒槍在車廂內巡邏。然而,台北捷運仍因鄭捷案導致載客量大幅減少,營運損失約2000萬元,同期大台北計程車載客率暴增2成。全案進入法律程序,新北地院於2014年8月開庭,判決鄭捷4個死刑,並就傷勢輕重依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到8年不等刑。同年10月30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判決鄭捷4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2016年4月7日,最高法院創司法首例,首度提訊在押被告到庭親自陳述。2016年4月7日,最高法院創司法首例,首度提訊在押被告到庭親自陳述。(圖/報系資料照)鄭捷到庭後,除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也說自己只想趕快槍決,還評論矯正署可以改名成「懲罰署」,並稱監所裡都是低智商的勞力工作,監所不斷製造仇恨對立,讓受刑人未受教化便出獄,出獄後遭歧視、失業,走投無路只好繼續犯案;然後一錯再錯,變成人形廢棄物,監所也是這條仇恨連鎖鎖鏈的加工廠,才會發生高雄監獄挾持事件,諷刺臺灣監所教化與矯正的功能失靈。2016年4月22日,最高法院三審宣判,認為鄭捷犯案情節嚴重,非判死刑不足以彰顯正義,且我國仍是有死刑的國家,鄭捷所犯符合《兩公約》所定最嚴重犯罪,維持死刑判決定讞。2016年5月10日,即死刑定讞後18天,時任法務部長羅瑩雪批准死刑執行令。當日晚間8時47分至8時51分,鄭捷在臺北看守所刑場遭開3槍槍決,晚間9時11分相驗後確認死亡。犯下台北捷運4死22傷隨機殺人案的殺人犯鄭捷,10日遭槍決伏法。執行死刑前,一群法務人員進入刑場,中間穿白袍者為法醫鄭翠芬。(圖/報系資料照)鄭捷遺體從中壢殯葬服務中心冰櫃被推出,經車輛載送進入中壢羽昇館火化,他的家人並沒有出面,皆委託殯葬業者處理。(圖/報系資料照)
盧正臨刑喊冤! 伏法至今24年…調查報告「3發現」恐遭冤屈
退休警察盧正於1997年12月涉犯擄人勒贖殺人罪,2000年6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三審定讞,同年9月7日執行槍決。盧正家屬及冤獄平反協會認有冤情,向監察院陳情。調查結果顯示,盧正涉犯擄人勒贖殺人罪遭判處死刑確定案,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88年度上重訴字第758號判決所認定之犯罪事實顯有錯誤,盧正恐遭受冤屈,並非真正犯罪行為人。調查委員王美玉、高涌誠說明調查發現如下:一、 被告盧正臨刑喊冤,恐遭受冤屈調閱台灣高等檢察署台南檢察分署執行死刑卷宗發現,盧正於執行槍決前,執行檢察官訊問時,仍堅稱係遭冤枉。二、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係遭盧正殺害棄屍,與事實不符,監察院已於2024年6月20日函請法務部轉所屬研議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一)死亡時間的疑義:原確定判決認定盧正係於1997年12月18日18時許殺害詹姓被害人,於同日20時許棄屍,惟經蕭旭峰教授以法醫昆蟲學依本案相同條件進行死後間隔模擬實驗結果,研判死者應係1997年12月19日接近屍體尋獲時方遭殺害並棄屍,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的死亡及棄屍時間,明顯與科學事實不符,經查盧正於1997年12月19日已遭警方跟蹤監控,有明確不在場證明,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遭盧正殺害棄屍,顯與事實不符,違反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二)鞋帶是凶器嗎?原確定判決認定本案扣案鞋帶為凶器,惟查本案審理時對於犯罪手法本存有疑義,擬邀請法醫師再行鑑定,因未實際囑託,致仍有疑點未明,經藍錦龍股長進行鞋帶緊拉勒痕型態實驗及依本案詹姓被害人頸部勒痕形態鑑識結果,認極可排除本案扣案鞋帶為凶器之可能性;又盧正供稱係手套襪子徒手撕斷膠帶綑綁被害人,經藍錦龍股長模擬重建實驗結果,膠帶斷口應呈扭曲情狀且沾有織物纖維,惟檢視卷內現場勘查人員自被害人身上取下之膠帶,切口平整且無沾黏織物纖維。顯示盧正之自白欠缺真實性,原確定判決認定之犯罪事實有誤。(三)盧正雖曾於警詢及檢察官偵訊初期自白,惟經趙儀珊副教授以有完整逐字稿之盧正偵訊筆錄內容與盧正致家屬親筆書信等資料進行司法心理鑑定分析,提出「供述鑑定報告」認為盧正自白的真實性低,錯誤自白的可能性高。三、現行刑事訴訟法有關死刑執行之規定,須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然現行實務僅以法務部「函」復高等法院檢察署之方式為之,且無須蓋用法務部機關印信,除與刑事訴訟法之法律文字不相符合外,並違反立法原意,且與其他執行命令相較,顯然輕率。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台灣首起銀行搶案…李師科殺警奪槍劫530萬 「判刑5天槍決」創最速紀錄
今年3月27日,詹姓男子因不堪負債壓力,持玩具槍於桃園市龜山區搶劫銀行,遭警方壓制後崩潰大哭。提到銀行搶案,每每都會說起台灣首起銀行搶案「李師科案」。李師科案是台灣史上第一起「殺警奪槍,再搶銀行」的案件,也因為他,金融機構強制要求所有人進入前必須脫下安全帽和口罩。據了解,李師科是山東省昌樂縣人,抗戰期間在張天佐部隊打游擊戰,後編入國軍,輾轉來到台灣,1959年因病退役,以修車及開計程車為生。李師科喜歡小孩,常跟鄰居的小孩一同玩耍,當他看到國家銀行千千萬萬的鈔票放給特權、成為呆帳時,發現他犧牲青春捍衛的國家,竟如此對待老百姓,遂興起搶銀行念頭。李師科在40年前闖入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搶走530萬餘元後逃逸。1980年1月,李師科在台北市金華街199巷,持土造手槍射殺在教廷大使館服勤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警員李勝源,再搶走死者身上的點三八左輪手槍。1982年4月14日,李師科持先前殺警所搶來的警槍,戴假髮、鴨舌帽、口罩,闖入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最後搶走新台幣530萬餘元後逃逸。案發後,警方懸賞200萬元作為破案獎金,高層也下令限期破案,不料竟間接導致1名計程車司機遭誣告後慘遭刑求,不堪受辱冤死。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以期避免刑求逼供再度發生,俗稱「王迎先條款」。遭逮捕後,李師科供稱,因為他「看不慣社會上的許多暴發戶,經濟犯罪一再發生,所以早就想搶銀行。」在偵訊時,李師科則表示,「因為對現實不滿,對社會不滿」,所以犯下此案。1982年5月21日,李師科被判處死刑,5月26日清晨執行槍決,創下台灣司法史上被捕後在最短時間內被判刑、槍決的紀錄。李師科搶銀行王迎先成了冤死鬼,警逼供認罪顏面盡失。
鄭捷案10年模仿又現 林國春要求速審速決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23日表示,台北捷運連環喋血「鄭捷事件」剛滿十年,卻又在事發當天發生台中捷運男子持刀砍人事件,簡直是模仿作用及英雄作用,這類事件證明,《刑法》必須速審速決,才能起到威嚇作用。鄭捷事件近期滿10周年,2014年當時在臺北捷運車廂犯下隨機殺人事件,造成4人死亡、24人受傷;期間加害者父母曾透過林國春喊話與牽線,要逐一向被害者與被害家屬道歉,當時在民怨浪尖,難以獲得外界認同。而後最高法院也以殺人罪判其4個死刑,另增加144年又6個月的有期徒刑。2016年5月10日,鄭捷由已故時任法務部長羅瑩雪槍決伏法。林國春向本刊直言,「鄭捷事件」近期滿十周年,自己當初只是為犯人鄭捷念出書面道歉,就遭受到鋪天蓋地的惡意言論,認為自己是「魔鬼的發言人」,但如今回頭看,自己當時就是要捍衛被害者權益,因此才要求嫌犯家長跟傷亡者道歉,且應該速審速決。值得一提的是,曾和鄭捷接觸的牧師黃明鎮也同步受訪回憶,鄭捷當初輔導情況很不好,現實跟虛擬分不清楚,1天玩網路遊戲10多個小時,在槍斃前其實很後悔,自己也沒想到拖這麼久根本是身心折磨。黃明鎮分析,自我意識太強的人,其實心裡是孤單的,想做點事情引起人家注意、成名,讓別人知道自己,但這樣害人害己,沒有意義。
台中捷運驚見隨機砍人!10年前同日鄭捷慘案重演 釀3人受傷送醫
台中捷運21日上午發生一起隨機砍人案,讓人不禁聯想到10年前的今天,台北捷運板南線發生的鄭捷隨機砍人事件,2014年5月21日下午,東海大學21歲男學生鄭捷在車廂內持刀隨機砍殺,造成4死24傷的慘劇,震驚全國。2014年5月21日鄭捷在台北捷運板南線上演一場血腥屠殺,當時,鄭捷在南港展覽館站上車,持2把預藏的刀具開始隨機攻擊乘客,當列車行駛至龍山寺站到江子翠站之間這段最長的區間時,先刺殺睡著的乘客,接著見人就砍,頓時車廂內充滿尖叫聲和驚慌逃竄的人群,當列車到達江子翠站,鄭捷追著下車的旅客到月台,最終被趕到的警方制服,帶回警局。這起事件造成4人死亡,24人受傷,其中1名當時年僅17歲的男學生,身著與鄭捷相同的紅色上衣,也在這次攻擊中受傷,經過1個多月的治療才康復,負責輔導鄭捷的基督教更生團契總幹事黃明鎮表示,回憶起當年面會的過程,至今仍歷歷在目。鄭捷直到面對死刑前才有些許懺悔,並向牧師承認自己錯誤地以為殺人後很快就會被處死,經過漫長的審判過程,2016年4月22日,最高法院對鄭捷判處4個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判決確定,2016年5月10日晚間8時47分,鄭捷在臺北監獄臺北刑場處以死刑槍決。然而,10年後同一天台中捷運再度驚傳隨機砍人事件,1名棕衣男子和另1名男子在捷運車廂內因不明原因持菜刀和刺刀互相攻擊,釀 3人受傷送醫,均為臉部刀傷和撕裂傷,所幸無生命危險,至於兇嫌是故意選同日作案,或實屬巧合,仍待警方後續調查釐清。
大法官好扯2/法務部、最高院實質廢死 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師竟免死
許多司法官懷疑,傾向廢死的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為了成就「人權美名」,似乎將所有資源集中在死刑釋憲案,想趕在自己下台前宣判,才會拉低實體判決結案數。另有司法官坦言,司法界早已實質廢死,法務部和最高法院,已好幾年不執行死刑、也不判決死刑定讞,許宗力和憲法法庭內支持廢死的大法官「好名」,硬要處理死刑釋憲案,引起8成以上的國人憤怒。以法務部來說,2020年4月1日槍決燒死6親人的翁仁賢後,至今整整4年就沒有執行死刑了。法務部在2024年1月5日的說法是:「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並稱「死刑執行不待救濟程序終結即執行,反而是違法」。不過根據法務部2020年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對於執行死刑有諸多限制。有檢察官認為,這個規則不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相關限制已逾越國會通過的《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也是另類的司法奇蹟。法務部聲稱,《執行死刑規則》,源自於1999年訂頒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聲請再審、非常上訴中等情形不得執行,2005年加上聲請釋憲程序中不得執行之規定,沿用至今。如果法務部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早該修訂,怎麼會每次遇到死刑爭議,就搬出這個規定當擋箭牌?沈文賓(左)殘忍殺害兩人,是最高法院最後一個判決死刑定讞犯。(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也不遑多讓,一向躲在反死刑輿論的風暴背後,自從2020年3月底判處三峽雙屍命案兇手沈文賓死刑定讞後,至今超過4年了,未再判決死刑定讞,不管被告多麼窮凶惡極、罪無可逭,最高法院刑庭法官統統看不見,一樣以可教化或兩公約為由,撤銷發回下級審的死刑判決,導致案子多次更審後,最後二審只能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馬上獲得最高法院維持而判決免死定讞。近來最受爭議的「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女老師案」,就是一個血淋淋的殘忍案例,高雄男子劉志明2014年12月間,酒後尾隨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老師,趁陳老師上車之際,侵入車內,拿鐵鎚暴打她13下後,搜刮皮包內2000元現金,並以手指侵入下體,甚至咬掉乳頭吐掉。如此兇殘、人神共憤的惡行,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共5度判處死刑,最高法院竟然一再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只好在2024年5月7日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引發全民憤怒。男子劉志明不滿女友提分手,竟在路上隨機殺人,持榔頭將女老師暴打慘死。(圖/報系資料照)有法官實在看不下去,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始作俑者就是司法院長許宗力,這位法官分析,許宗力為了成就死刑違憲案,2016年就任司法院長後,先從最高法院下手,進行溫水煮青蛙式的「基礎建設」,以達實質廢死目的,所以找些挺他的最高法院人選進去,這些人進入最高法院後,又再拉些他可以控制的自己人進去。「然後用各種連小學生都說服不了的理由,一再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目的就是為了達成許宗力的基礎建設,「但這些人大概知道自己在幹什麼讓人不齒的好事,因此不敢自為判決」。意指這些主張廢死的最高法院法官,透過一再撤銷發回的手法,逼下級審就範,將「整個結構形成到澈底貫徹意志,甚至連句話都不用說。」如果最高法院確實如此,再加上憲法法庭和法務部對死刑的態度,難怪大家不相信司法。
鄰居舉報「偷看南韓電視劇」 北韓2少女慘遭公開槍決
根據北韓相關法規,國民嚴禁觀看南韓影視作品,違者最高可被判處死刑。最近,有2名居住在朝鮮邊境的少女,因收看韓劇遭到鄰居舉報,最後還北韓官方槍決,令人唏噓不已。根據北韓媒體《每日北韓》日文版(Daily NK Japan)報導,北韓當局有鑑於境內居民收看南韓影視作品的現象愈加嚴重,向居民們呼籲,就算曾經收看或散播韓劇,一旦「主動坦白認罪」,當局可以不追究處理。北韓居民鮮少因此自首,因為他們都很清楚,在北韓,罪責輕重的認定,隨時可能因為國際周邊情勢的改變而突然加重。日前,在北韓最南端的黃海南道青丹郡發生一起事件,由於當地靠近與南韓相隔的軍事分界線,居民家裡的電視可以收到南韓國營公共電視台KBS 1的衛星信號,因此居民間偷偷觀看南韓電視節目的不在少數。對於住在同一個社區的2名少女A某、B某來說,透過KBS 1電視台收看韓劇,是她們為數不多的「秘密嗜好」,但2人卻在2022年12月遭到鄰居舉發,並遭到北韓國安局特警逮捕。半年後,兩名少女被帶到被當局動員的居民面前參加批鬥大會,並在居民面前接受輪流批鬥,北韓國安局還在現場表示,「兩人之所以如此親密,是因為他們在談論對韓國和外部世界的好奇心時,有著被扭曲的意識形態」。本來,犯下這類錯誤的北韓國民,一般會被送往「勞教所」進行「勞動改造」,即使罪刑較重者,也只會被判處3到5年的勞改。然而,當時在場的北韓國安局人員,卻在所有在場居民面前,公開槍決了兩名少女,並稱「中央要讓民眾提高警惕,防止在近期複雜局勢中明顯表現出思想畸形行為」。如此出乎意料的結局,令在場的許多民眾都難以置信。《每日北韓》日文版主編表示,這類「法外處決」在北韓經常發生。這個國家的人民很清楚,如果他們輕信當局「如果自首便能獲得寬大處理」的宣言,那麼下場如何,是很難預料的。
命苦!余天女婿淪詐騙車手遭逮 四弟販毒在陸槍決
資深藝人、民進黨前立委余天和李亞萍的女兒余苑綺於2022年8月罹癌過世,夫妻倆為此悲痛許久,如今女婿陳鑒(Gary)卻驚爆與詐騙集團勾結,擔任詐騙集團「收水房」角色。對此,余天氣得痛罵很可恥,更坦言「很後悔把綺綺嫁給他,真的很不值得。」事實上,余天可以說是一路走來非常辛苦,除了自身身體不好、女兒離世,連兄弟也是風波不斷。據了解,新北警方日前接獲詐欺報案,並使出將計就計和被害人合作,30日與車手相約在住家面交,並當場順利逮到車手,車手無奈之下又供出交付現金給「收水手」的地點,於是又順利在在新站路捷運聯通道抓到人,沒想到此人竟是余苑綺老公陳鑒。對此,余天則無奈表示毫不知情,並痛批此生最無法接受的就是搞詐騙,「最好判久一點,可惡!什麼詐騙,可惡。」認為女婿當車手頭的行為十分可恥,強調「我不會幫他的」。事實上,76歲的余天一路走來非常辛苦,除了自身身體不好、愛女離世,連兄弟也是風波不斷。余天共有4個弟弟,其中三弟余龍(本名余福龍)於1992年11月21日在縱火案中逃避不及身亡,余龍遺孀為前歌手紀寶如,2人兒子余彥鋒過去曾染毒和販毒;四弟余福星則在大陸走私30公斤海洛因被捕,並於2006年11月16日在廈門遭執行槍決。
拚生機!最老死囚寫信給大法官: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
死囚王信福寫信表示,「死刑的案件是不是要很慎重?是否為求其生不可得?為什麼我的案件,法院可以一句話這麼草率地判死刑?」(圖/翻拍司法院官網)法憲法法庭昨進行死刑辯論,攸關37死囚是否可「逃死」,引發全國關注;涉殺警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透過律師寫信給大法官「希望爭得死刑違憲的判決、求一線生機」,但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在法庭上直言「死刑是讓被告為自己犯下的罪刑負責」。72歲王信福因涉槍殺2員警在2011年判死定讞,至今未執行槍決,是目前台灣最老死囚;他在憲法法庭開庭前,寫信給律師向大法官轉達他的心聲「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難道不再需要聽其辯解了嗎?」王信福信中指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但願大律師們能在法庭上爭得死刑違憲之訴求」,希望 「求得一線生機,再力爭之餘地,換得洗刷汙名的機會」王信福的律師李念祖表示,法律不許被害人報復,憲法也不該允許政府「以應報之名,行報復之實」,不要將死刑冒充「被害人的賠償」;法官認為該死就判死,量刑時一再使用「人神共憤」、「令人髮指」等字詞,這種缺乏客觀的情緒語言,提供死刑是不理性的證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代表、監委高涌誠指出,人權保障在於生命存在,現存的死刑制度以剝奪人民生命為刑罰制裁,侵害基本權的核心及本質,與法治國家保障人權目的及國際人權公約相悖。但代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發言的律師陳淑貞表示,高達96.7%被害人家屬反對廢除死刑,請憲法法庭不能夠忽視,而且目前死刑制度仍存在,就應該執行死刑,否則犯罪被害人的人權要如何獲得保障,死刑制度是合憲的,不應廢除。陳淑貞律師在法庭外接受採訪時說,台南殺警案的家屬認為,廢死根本是「沽名釣譽、政治操作」。歐盟自從2003年廢死後,就有人開始在台灣大力主張廢死,但主張廢死比例歷經這麼多年依然沒增高,反對廢死聲浪依然存在,甚至比例還居高不下。王信福不但寫信給大法官、想藉釋憲程序「逃死」外,另監委王美玉、高涌誠今年3月也籲請法務部對王信福案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最高檢察署昨表示,最高檢已於今年3月22日分案,正由檢察官依法研議中。
憲法法庭死刑大辯論 司法院長許宗力傾向廢死受矚目
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進行37個死囚的死刑合憲性言詞辯論,由於司法院長許宗力被外界認為主張廢除死刑,加上目前憲法法庭多位大法官曾公開表態不贊成死刑。此外,總統蔡英文也被外界認為傾向廢除死刑,使這次死刑大辯論備受各界矚目。目前憲法法庭15位大法官中,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蔡彩貞當法官時曾審理過死囚案,尤伯祥曾當過死囚辯護人,3人需要迴避,加上反對死刑的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12位大法官,只要有7票就能宣告死刑違憲,推翻2千3百萬台灣人8成反廢死民意!台灣歷年來對死刑進行民調,至少超過8成民眾支持死刑,不過蔡英文擔任總統期間,對死刑存廢採取政策模糊方式,她在2024年元旦的新年談話重申:台灣沒有廢除死刑,政府要努力建立更完善的制度。可議的是,蔡英文2022年9月3日出席「總統與高中生面對面論壇」時,脫口而出「國家制度能提供足夠的安全,不需要依賴非常嚴厲的刑罰來嚇阻犯罪。」則被解讀為她反對死刑,不小心說出心裡話。外界質疑蔡英文8年任期內,司法院和法務部未曾提出足夠安全和完善的制度。至於許宗力對死刑的態度,也耐人尋味,外界認為他傾向廢除死刑,雖然他曾在2020年3月16日的司改半年進度報告中說,大法官會議曾宣告「死刑不違憲」,負責執行死刑的法務部長蔡清祥也說,廢死前不會停止執行槍決。可是最高法院一再對死刑判決撤銷發回,法務部從2020年4月後未曾執行死刑,使得台灣已邁向實質廢死。
大法官堅持廢死?國民黨再籲應尊重多數民意勿侵害立法權
37名經法院死刑定讞等待槍決的死囚,主張死刑侵害生命權,大法官訂於4月23日(下週二)在憲法法庭辯論,7月作出「死刑是否違憲」宣告。國民黨團今天再度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此外,近10年來各項媒體民調均顯示,高達七成五社會主流民意反對廢除死刑,呼籲大法官不應介入死刑存廢議題,更不該推翻過去三次已宣告合憲的大法官解釋,若過度干預具有直接民意基礎的立法權行為,不僅將折損司法威信,更破壞權力分立的原則。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死刑的存廢不是不能討論,但在刑事政策及立法者尚未做出改變前,不應該由司法院決定死刑的存廢,大法官不應介入死刑存廢的議題。此外,全國超過七成五以上民眾反廢死,執政黨到目前為止,也還未給國人一個答案,卻要由在野黨在憲法法庭對於反廢死議題據理力爭。國民黨團要問執政黨,若廢死,社會安全網,未來要如何維繫?國人看到華山殺人分屍案、台南殺警案、高雄城中城縱火案造成46死,這些重大惡行的犯罪者,最終依然不會被判死刑,可已想見,未來會有多少重大刑案仍會發生。傅崐萁指出,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該如何守護他們的安全?詐騙集團橫行,求職民眾遭威脅淪為詐騙工具,被囚禁、凌虐、甚至殺害,如此令人髮指的行徑,豈可輕言廢死?難道這個國家已經生病了,導致有一群人只為了追求虛名,置全國百姓於險境。傅崐萁說,民主先進國家如美國,到現在依然堅持維持死刑,與中華民國國情相近的鄰近國家,包括日本、韓國、新加坡,也依然堅持維持死刑,因為死刑是社會最後一道正義的防線。如果大法官早已形成心證,憲法法庭辯論只是過場,國民黨團對國人未來的安全保障,憂心忡忡。他警告,一旦社會保護傘被憲法法庭瓦解掉,百姓又如何能安居樂業?警察未來執法該如何自保?呼籲大法官們,請拿出守護中華民國、守護台灣的良心,讓孩子們可以平安順利的長大,不受社會暴力所侵害。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也呼籲大法官,不要因死刑存廢擴權,侵犯立法權。尤其社會中的犯罪行為,已超乎常人想像,影響層面甚鉅,兇殘的犯罪案件常造成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甚至引發民眾恐慌、社會動盪。亂世用重典,若不能給惡行重大、泯滅人性、天理不容之罪犯適當的處罰,台灣恐將成為犯罪天堂。林思銘指出,死刑制度已在司法院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等歷次的大法官會議解釋與議決,當時大法官認為死刑做為法定刑,並無違憲,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而且廢除死刑絕非普世價值,亦非國際公約強制要求,全球維持死刑制度的國家,人口總數仍佔全球多數,我國社會主流民意反對廢除死刑的比例未曾低於七成,73.5%不支持廢死,85%民眾認為現行法律對加害者過度保護,因此,現行刑法維持死刑,是符合主流民意的。藍委翁曉玲指出,憲法法庭將在4月23日召開死刑辯論庭,「法庭之友」2月15日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請書,4月9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死刑是否合憲?」的法律意見書,送交到憲法法庭。國民黨團在「法庭之友」提出的法律意見書核心思想,在於代表廣大民意,向憲法法庭陳述。若廢死,必須尊重廣大主流民意、尊重立法權。她強調,主流民意都主張「反對廢除死刑」,而在近10年來,多家媒體針對廢死民調中,都超過七成五以上反對廢死,從未低過五成。其次,40年以來,大法官針對廢死曾做出三次「死刑合憲」解釋,包括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憲法法院在113年1月17日,再度受理王信福等37名定讞待執行死刑犯聲請釋憲案。翁曉玲強調,在民主制度之下,國會制定法律向來是整體法律秩序的核心,只有立法院是實現民主的關鍵,兼顧形成人民總體意志的任務,代表人民做成重要的、多元民主的政治決定。憲法法庭必須基於司法自制原則,不應介入如「廢死」如此高度爭議的立法政策,若不能謹守法的界線而宣告死刑違憲,將會面臨對抗多數決的困境,引發社會上對欠缺民主基礎的司法機關,有過度干預的疑慮,勢必折損司法威信。
同案凶嫌供詞為主要證據 監委籲再審30年前殺警案死刑犯
監察院20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發生在民國79年的殺警案中死刑犯王信福,經監委調查發現,王信福被判死刑主要證據是來自已遭槍決的同案被告陳榮傑反覆不一自白供詞,加上警方扣案兇槍為右輪手槍,但後來送鑑定有無王信福指紋時竟變為左輪手槍;監委王美玉、高涌誠表示,國家機器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必須遵守嚴格的正當法律程序及要有嚴格的證據,尤其死刑是重典極刑,不能只採用缺乏真實性擔保的孤證,顯過於草率,籲請法務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3日通過監委王美玉、高涌誠針對死刑犯王信福所提調查報告,籲請法務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監委調查報告指出,王信福在79年8月10日凌晨,與陳榮傑等人至嘉義船長卡啦OK店唱歌喝酒後,發生2位警員被槍殺事件。本案陳榮傑被判死刑並於81年槍決,王信福逃亡,在95年返台被逮捕,100年判決死刑定讞,惟王信福被判死刑主要證據是來自共同被告陳榮傑的反覆不一自白供詞,缺乏真實性擔保,不具有證據能力。監委王美玉、高涌誠認為,確定判決依據未經王信福當庭與已死亡的證人、也就是同案被告陳榮傑對質,歷審法院認定之犯罪事實是依陳榮傑兩次警詢時所供稱,司法院93年釋字第582號解釋提及「對質詰問權是被告受憲法保障的刑事防禦權之一」,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2號判決主文第一項後段提及「未經被告當庭對質、詰問之未到庭證人於檢察事務官、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不得為法院論斷被告有罪之唯一或主要證據」,王信福於審理時對陳榮傑無法行使對質詰問權,陳榮傑之證述應不具有證據能力,亦不能作為本案有罪論斷之依據。 監委指出,本案判王信福有罪的關鍵證據是陳榮傑前兩次的警詢筆錄證稱「王信福扶著我的手肘大聲說『結掉那二人』」,但在場所有其他人的證詞都無法證明「王信福命令陳榮傑」,也都沒有看到「扶手肘」的動作,而陳榮傑自從第三次警詢及偵訊開始就改稱他只有開一槍殺死一人,另一人是王信福殺死的。鑒於陳榮傑的說法極不穩定,可信度極低,而且他作為共同被告,其利益與王信福的利益本有衝突。監委王美玉、高涌誠指出,79年10月嘉義警方扣案兇槍為右輪手槍,嘉義地院96年5月送刑事警察局鑑定有無王信福之指紋竟變為左輪手槍:陳榮傑既供稱槍是王信福交給他的,犯案槍枝上可能留存王信福的指紋,惟79年起出兇槍時未送鑑指紋,錯失查證良機。又十餘年後兇槍誤鑑,自無法比對。
《周處除三害》陳桂林原型竟是他 差點開槍打死侯友宜
電影《周處除三害》在大陸票房超高,阮經天飾演的江湖殺手「陳桂林」,其實真有其人,是十大槍擊要犯之一的劉煥榮,還曾差點一槍打死現任新北市長侯友宜。據了解,竹聯幫殺手劉煥榮犯下數起命案,被人稱為「神經劉」、「冷面殺手」,曾經是十大槍擊要犯之一,而他在海外被逮,回台被判死刑,曾在監獄參與援雛妓運動,在1993年3月23日被槍決後器捐。據東森《台灣啟示錄》報導,1986年劉煥榮返台,審訊他的刑警就是侯友宜,當時劉嗆侯友宜,他拿長槍對準侯的腦袋,如果不是旁人勸阻別殺刑警,侯已經被他打死了,當時侯友宜為追捕一路到菲律賓,最後2人化解恩怨,劉煥榮還在媽媽面前落淚。《周處除三害》角色原型為「冷面殺手」劉煥榮。(圖/報系資料照)侯友宜回憶,一開始劉煥榮對他敵意很深。劉跟他說,有次臨檢侯沒看到他,他準備拿長槍動作,但同夥說開槍殺刑警不得了。侯友宜說,警方接獲線報到菲律賓抓劉煥榮,對此劉很不爽,到海外還被抓。當劉煥榮接受審訊時,無法卸下心防,一字都不說,侯友宜每天帶鴨舌和魚下巴探監,全是劉喜歡吃的食物,一周後,劉終於說死前他還想完成一個心願。侯友宜指出,劉煥榮深知他會被判死刑,想見媽媽一面,「我給他幫忙,沒關係,你這一生只想見媽媽一面,我可以想盡辦法幫你見面」當劉看到媽媽時,跪下來哭,抱著媽媽懺悔。據悉,劉煥榮有「殺富濟貧」一面,在1984年發生海山煤礦爆炸事件,他捐數百萬給受害者家屬,有次他在台中看到一間破舊孤兒院,把從賭場搶來的錢放在那,想給院方重建。劉煥榮在行刑前大喊,「中華民國萬歲!我對不起國家!中華民國萬歲!謝謝各位!」他也曾畫關公像送侯友宜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