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律人
」 陳忠五
院長之怒3/《台灣法律人》五年有成 國家考試與法研所最佳風向球
創立於2021年7月15日的《台灣法律人》法學期刊,以「頂尖、有靈魂的法學雜誌」為目標,至今五歲了。《台灣法律人》社長、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林坤賢在創刊時強調,辦這本雜誌的目的,就是「要讓台灣的本土法學更有意義!」《台灣法律人》雜誌也不負兩位共同創辦人林坤賢和萬國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的期許,在台大法律學院前特聘教授陳忠五(現為大法官)等法律學者合作下,深受法界重視。根據AI綜合整理目前網路社群(如 Dcard 國考板、PTT 國考板)以及法學界的反饋,《台灣法律人》雜誌的核心評價與四大亮點如下:一、實務與學術的橋樑(實用性極高),傳統學術期刊(如大學法學論叢)偏向純理論研究,而《台灣法律人》的創刊宗旨就是解決「實務運作的困境與法規難題」。讀者普遍評價其文章「接地氣」,能將艱澀的學說理論直接應用於分析最新法院裁判與憲法法庭判決,對實務工作者具備高度的指引價值。二、國考與研所的「猜題風向球」,由於其編輯顧問與撰文作者多為台大、政大、台北大法學院的重量級教授(許多亦是國家考試或法研所的命題委員),雜誌中的「焦點專題」與「裁判評析」常被考生視為掌握最新修法、學說爭點與考試趨勢的必讀聖經。三、首創「有聲導讀」與影音數位化,這是該雜誌最受好評的創新舉措。電子書版本整合了有聲功能,邀請撰文教授親自錄製5到10分鐘的語音或影音導讀,直接講解文章的核心精髓與爭點。對於通勤中或習慣數位學習的法律人來說,大幅降低了吸收法學論文的門檻。四、高度聚焦當代與時事議題,相較於部分半年刊或季刊,《台灣法律人》能更即時地針對當下社會重大法治事件或新進憲法裁判進行專欄剖析(例如:詐欺犯罪法制建構、憲法法庭組織合法性爭議等),時效性極佳。《台灣法律人》雜誌創刊後深受法界重視。(圖/本刊資料照)《台灣法律人》法學期刊緣起於台灣本土最老牌的法學雜誌「台灣法學雜誌」創刊22年後,2021年7月無預警停刊,震驚法學界和司法界。曾有律師界人士向「台灣法學雜誌」股東們洽談接手,不料諸多因素而胎死腹中,後來這些律師界人士構思結合法學界教授自創品牌和團隊,想走出一條不同的法學雜誌之路。台中律師公會前理事長林坤賢、萬國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決定自創雜誌品牌,一切從頭開始。團隊成員多次洽談在民法界頗負盛名的台大法律學院特聘教授陳忠五(現為大法官),彼此達成共識:「要辦就要辦一本法學界『頂尖的』、『有靈魂的』雜誌,不然就不要辦!」此外,陳忠五還出面組成「編輯顧問群(教授團隊)」,但要求社方須絕對尊重「編輯顧問群」的專業,也就是要有百分百的授權,編輯內容不能受影響!林坤賢、黃帥升完全贊成陳忠五的提議。林坤賢強調,他們負責募集資金,雖然辛苦,但會讓教授們無後顧之憂,同時也會愛惜羽毛、時時自我警惕,只要雜誌持續辦兩年,外界就會知道,創辦這本雜誌的目的,就是「要讓台灣的本土法學更有意義!」。而這本《台灣法律人》雜誌不但持續辦超過兩年了,現在五歲了。
院長之怒2/前司法院長評川普關稅政策 賴英照舉五案例指他為何輸
知名法學期刊《台灣法律人》日前舉辦五周年研討會,邀前司法院長賴英照致詞並演講,具有美國哈佛大學法律博士學位的賴英照講述美國司法案例,他從美國法理學家富勒擬作的山洞奇案法律問題切入,再提到1892年聖三一教堂案,接著講述美國總統提名聯邦法官案,即 Public Citizen v. Department of Justice(1989) 案,賴英照還提到2018年吹哨條款案Digital Realty Trust, Inc. v. Somers,以及目前世界各國政府最關心的美國總統川普的對等關稅行政命令案。賴英照強調,美國法院以往依賴史料解釋,現在則用通常文義解釋。賴英照也在其他場合演講時指出,若以美國200年來的法學方法演變來審視,若川普在過去的時代打這場關稅官司,結果可能會贏,但現代法院對此類行政權的擴張採取了更嚴格的檢視標準。賴英照5月15日演講時,先舉美國哈佛大學擬作的山洞奇案,內容是5人探險隊困在山洞,擲骰子決定誰生存、誰該被殺掉供其他人食用。救援在第32天成功,倖存的探險隊員們被指控犯謀殺罪。對此,初審法院判處他們有罪並處死刑,被告上訴至最高法院。最終,最高法院因2票有罪、2票無罪、1票棄權形成平手,維持一審的原判,4名倖存者被處絞刑。《台灣法律人》雜誌創刊五年有成,法學大家齊聚一堂。(圖/項程鎮攝)賴英照還提到1892年聖三一教堂案,美國聖三一教堂請英國傳教士來服務,遭美國政府起訴,理由是違反了1885年通過的《外籍勞工合同法》(Alien Contract Labor Act)。不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終以8比0一致裁判聖三一教會勝訴。本案促成了美國法院在解釋制定法(Statutes)時,不僅看重法條的絕對字面,更重視探討立法者當時的「意圖與精神」,也就是認為應用立法目的來解決,以文義解釋就有問題。相較於近來台灣大法官提名及憲法法庭判決廣受朝野爭議,賴英照也提到美國總統提名聯邦法官案,在Public Citizen v. Department of Justice (1989) 一案中,華盛頓法律基金會等團體曾要求美國律師協會(ABA)公開其評估聯邦法官候選人的會議紀錄與成員資訊,主張其應受美國《聯邦諮詢委員會法》(FACA)的約束,不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終認定,司法部向ABA徵詢意見以獲取法官專業資格資訊的行為,並未使該委員會轉變為聯邦政府「建立或利用」的諮詢機構,因此ABA不受FACA的規範,不用公布相關個資。賴英照接著提到2018年吹哨條款案Digital Realty Trust, Inc. v. Somers,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同年2月做出了指標性判決。該案釐清了《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中針對吹哨者的預防報復保護範圍,裁定只有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正式檢舉者才享有聯邦法案的保護。賴英照最後提到目前世界各國政府最關心的美國總統川普的對等關稅行政命令案,被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宣告違憲,不料川普又課外國15%的臨時關稅。賴英照指出,川普根據美國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發布對等關稅行政命令,他先宣布美國處於非常時期,再對各國課以高關稅,不料今年2月遭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宣告違憲而駁回,這個判決由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院長約翰.羅伯茲親自操刀,判決認為IEEPA的規範不包括課稅,應採用合乎憲法意旨的解釋。不料川普隨後改依《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對全球商品加徵15% 臨時關稅(最長150天)。然而,美國國際貿易法院以2比1裁判此項措施無效。賴英照強調,美國法院以往依賴史料解釋,現在用通常文義解釋。賴英照曾在相關演講場合指出,若以美國200年來的法學方法演變來審視,若川普在過去的時代打這場關稅官司,結果可能會贏,但現代法院對此類行政權的擴張採取了更嚴格的檢視標準。
院長之怒1/前司法院長不忍了! 賴浩敏批:國會否決檢察總長怎可派代理
前司法院長賴浩敏日前參加知名法學期刊《台灣法律人》研討會時,在閉幕致詞質疑:「某檢察長」明明提名案已被國會否決,竟還能派為代理檢察長?賴浩敏感到不可思議,賴浩敏直言:我們讀書人不來講,誰來講?《台灣法律人》要來講,我一定全力支持!賴浩敏發言時雖未明指「某檢察長」是誰,不過在場人士聽到後無不心領神會,他口中這位遭國會否決的「某檢察長」,就是代理檢察總長徐錫祥。賴浩敏5月15日在《台灣法律人》5週年研討會致詞指出:台灣讀書人稍微保守,某位檢察長被國會否決了,結果還被派代理,違反民主,我看了這不能忍受,我們不講、誰來講?被代表民意的立法院否決了,這可以嗎?我們讀書人不來講,誰來講,《台灣法律人》要來講,我一定全力支持!賴浩敏的台大法律系同窗同學、前大法官王澤鑑致詞時則認為:台灣最大問題是大法官運作發生問題,在別的國家是不得了的問題,他整體看《台灣法律人》的專論,每篇都很重要,台灣很多法律的問題,沒有很好的比較德國法和日本法的法律適用等問題。王澤鑑還認為賴浩敏那樣講不合適,不過台下其他法界人士並未表態。前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檢察總長被提名人徐錫祥被國會否決,不該以代理形式復出。(圖/報系資料照)前司法院長賴浩敏出生於日據時期1939年1月2日的苗栗縣頭屋鄉,2010年獲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任司法院院長,2016年政黨輪替、蔡英文當選總統後雖獲慰留,不過他主動辭職,風骨凜然。賴浩敏台大法律系畢業後,獲日本政府留學獎學金,赴東京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賴浩敏為萬國法律事務所的創辦人之一,曾任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等要職。司法界盛傳,賴浩敏擔任司法院長期間與政治保持距離,連總統府也一樣,但他的繼任者則大不相同。賴浩敏在院長任內致力司法獨立,並推動法官法的立法,在國會支持下完成立法,全國法官和檢察官受惠至今。身為日本通的賴浩敏曾向日本最高裁判所(最高法院)說「不」!他推動台日交流深獲日本政府重視,曾獲日本旭日大綬章,在他之前只有許水德拿過。但他跟日本人打交道時,維持民族尊嚴和司法院的臉面則是一步不讓,充分展現台灣人的骨氣和客家人的硬頸精神,最著名的事蹟莫過於2013年他以司法院長身分率團到日本參訪,當時日本最高裁判所(最高法院)表示兩國無邦交不便接待,建議找交流協會等辦公室與最高裁判所法官私下會面,這樣的話雙方要談多久都可以,賴浩敏當場拒絕,揚言「那就不去了」。這下換成日本最高裁判所緊張了,最後態度軟化,賴浩敏率司法院代表團堂堂正正進入最高裁判所參訪,而他這次日本行,還讓日本檢察總長和日辯連(律師公會)會長親自接待,不但維護了我們的國格,也保持台灣司法界的尊嚴。《台灣法律人》法學期刊以成立「頂尖、有靈魂的法學雜誌」為目標,2021年7月15日起創刊發行月刊,年前改以雙月刊發行,至今已創刊五年。台灣法律人社長、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林坤賢在創刊時強調,創辦這本雜誌的目的,就是「要讓台灣的本土法學更有意義!」《台灣法律人》雜誌也不負兩位共同創辦人林坤賢和萬國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的期許,在與台大法律學院前特聘教授陳忠五(現為大法官)的合作下,團隊成員達成共識:「辦一本法學界『頂尖的』、『有靈魂的』雜誌!」深受法界重視。前大法官王澤鑑表示,台灣最大問題是大法官運作問題。(圖/項程鎮攝)
快訊/大法官被提名人選傳曝光! 朱富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
司法界今天晚間流傳一份總統府提名大法官人選4人名單,分別是: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最高法院刑事庭審判長蔡彩貞、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忠五,以及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一般認為,總統府將在下周公布提名名單。這份外傳的大法官被提名人4人名單中,朱富美在法政界歷練豐富,具有台大刑法博士學位,司法官訓練所22期結業的她留學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分校取得法律碩士,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行政院參事兼組長等要職,目前是監察院長陳菊所屬的秘書長,朱的先生是檢察總長邢泰釗。蔡彩貞畢業自台大法律系、台大商學碩士,司法官班第21期結業。蔡目前是最高法院審判長、曾任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士林地方法院院長,現任女法官協會理事長。蔡獲得司法院和最高法院推薦為大法官人選。陳忠五是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台灣法律人」法學雜誌召集人。尤伯祥出身自與綠營關係密切的民間司改會,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現任「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前總統馬英九提名任命的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總統府根據大法官提名作業慣例,3月間正式展開4位大法官提名作業,本次提名的4位新任大法官應於10月1日就職,總統府考量立法院會期及審查所需時間,預計在立法院本會期(第10屆第7會期),將提名人選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法學的眼淚4/「台灣法律人」接續傳承 辦「頂尖、有靈魂」的雜誌
台灣本土最老牌的法學雜誌「台灣法學雜誌」創刊22年後,今年7月無預警停刊,震驚法學界和司法界。據了解,曾有律師界人士向「台灣法學雜誌」股東們洽談接手,不料諸多因素而胎死腹中,後來這些律師界人士決定結合法學界教授自創品牌和團隊,想走出一條不同的法學雜誌之路。「就是學法律的『憨人』想試試看,這樣的理念怎樣在社會上實踐!」台大法律學院院長陳聰富今年4月間,在校園偶遇參與創辦「台灣法律人」雜誌的萬國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黃帥升,關心地問黃:「聽說要辦新雜誌,很辛苦喔!」黃自嘲「憨人」回應,但心裡卻是暖暖的。據了解,去年傳出發刊20餘年的「台灣法學雜誌」社長田金益,因病長期休養後,不少律師界和法學界人士,非常關心這本老牌法學雜誌未來走向,各自透過管道,接觸「台灣法學雜誌」股東群想協助永續經營,不料竟都不了了之。曾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林坤賢,是「台灣法律人」雜誌創辦人兼社長,強調這本雜誌會讓本土法學更有意義。(圖/翻攝臉書)各路洽談團隊中,較受矚目者首推台中律師公會前理事長林坤賢、萬國律師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等人最積極。據了解,林、黃兩位律師雙軌並行,一方面尋求接手「台灣法學雜誌」,同時不排除自創雜誌品牌,一切從頭開始。後來洽談中,發現彼此的理念、風格有落差,所以林、黃兩位律師考慮自組新團隊、朝新創雜誌路線前進,就在此時,新團隊期待已久的靈魂人物出現了,那就是在民法界頗負盛名的台大法律學院特聘教授陳忠五,經過多次懇談,團隊成員和陳忠五達成共識:「要辦就要辦一本法學界『頂尖的』、『有靈魂的』雜誌,不然就不要辦!」此外,陳忠五還為新雜誌「撩落去」,願意出面組成「編輯顧問群(教授團隊)」,但要求社方須絕對尊重「編輯顧問群」的專業,放心讓教授們主導議題,也就是要有百分百的授權,編輯內容不能受影響!陳忠五的提議,林坤賢、黃帥升完全贊成。林坤賢強調,他們負責募集資金,雖然辛苦,但會讓教授們無後顧之憂,同時也會愛惜羽毛、時時自我警惕,只要雜誌持續辦兩年,外界就會知道,創辦這本雜誌的目的,就是「要讓台灣的本土法學更有意義!」。而這本《台灣法律人》雜誌,今年7月15日起已正式以月刊形式創刊發行。「台灣法律人」創刊後,備受法學界期待,目前已出版3期,訂戶穩定成長。(圖/黃威彬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