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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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家吃飯遭魚刺卡喉!公務員上班後送醫亡 家屬「申請工傷」結果出爐
大陸廣西省全州縣鎮公所楊姓職員於2022年4月某天,在岳父母家吃中餐時被魚刺卡喉,下午上班後不適就醫,最終搶救無效身亡。事後,家屬申請工傷認定,一、二審均獲得法院支持。不過,廣西高院再審後,裁定撤銷原判,認定楊男死亡與工作無直接關聯,不屬工傷。綜合陸媒報導,事件發生於2022年4月24日。楊男當天中午隨妻子回岳父母家用餐,進食草魚時被魚刺卡喉,隨後自行處理。下午上班後,他感覺喉嚨不適,前往鎮上診所就醫,醫師建議轉院治療。當日下午4時許,楊男在妻子陪同下抵達醫院,不料病情急速惡化,經搶救於晚上7時15分不治。司法鑑定指出,楊男死因為魚刺刺傷咽喉引發急性喉頭水腫、出血及炎症,最終導致窒息死亡。鑑定報告進一步指出,死者因自行處理不當,加上喉部特殊位置、糖尿病病史及精神緊張等因素,造成病情惡化,終致喉頭腫脹阻塞氣道。事後,楊男妻子向全州縣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認為其死亡發生於工作日應屬「視同工傷」。然而,人社局調查後認為,死亡原因與工作無直接關聯,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經家屬提起行政訴訟,一審與二審法院均判人社部門敗訴,要求重新認定;人社部門遂聲請再審。廣西高院審理後指出,楊男受傷及死亡發生在私人用餐期間,並非因履行職務或工作行為導致,與工作無因果關係,故不屬工傷。最終,高院撤銷前兩級判決,維持人社部門原決定。
6歲女上舞蹈課「練下腰」出事!下身癱瘓長期失禁 爸追責新進展出爐
大陸山東1名6歲女童在舞蹈課「下腰」時受傷致癱瘓,父親控告中國舞蹈家協會未監管考級與師資。事件發生於2020年,法院判舞校賠償人民幣147萬元(約新台幣633萬元),但部分未支付。女童父親近日再指控,舞校使用「中國舞協教師證」誤導家長,追究舞協壟斷與監督不力,目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已立案。《大風新聞》報導,事件追溯至2020年9月,唐先生的女兒在淄博高新區「花之舞藝術培訓學校」,練習「站立後下腰」時突摔倒,確診為無骨折脫位型脊髓損傷,構成三級傷殘。受傷後,孩子長期失禁、雙腿乏力,需依賴導尿與康復治療,生活無法自理。司法鑑定確認,舞蹈教學動作與受傷結果存在直接因果關係。唐先生指出,當時的指導老師為無教育部認可教師資格的「假教師」,且讓年幼兒童過早進行高強度柔韌訓練,明顯違反教育部「五不要」安全提醒。他表示,報名時學校宣稱有中國舞協授權的師資與教材,並鼓勵考取中國舞協的舞蹈等級證書,其女兒確實曾通過3次中國舞協考級。初審法院認為「學舞蹈有風險」,判舞校不擔責。唐先生上訴後,淄博中院改判舞校及法人夫婦承擔全部責任,判賠人民幣97萬元(約新台幣418萬元)。2024年二審維持判決,並追加至147萬元。不過,因舞校經營困難,目前仍有約60萬元未支付(約新台幣258萬元)。唐先生進一步追責,將中國舞協列為被告,指控其壟斷行業、未有效監管授權師資。他指出,舞校所持的「中國舞協教師資格證」非教育部認可,實際造成市場誤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於今年7月正式受理此案,性質為「壟斷糾紛」。淄博市文旅局調查顯示,涉事舞校在考級活動中存在備案地點不符、考生超額等違規行為。中國舞協亦因未按規定報送考級結果,被處以警告與8000元(約新台幣3.4萬元)罰款。中國舞協辯稱,其為依法設立的全國舞蹈考級主體,僅負責教材與教師認證,與舞校無隸屬或管理關係,對事故不具法律責任;並強調該案屬人身損害糾紛,與《反壟斷法》無涉。唐先生堅持,中國舞協應為行業最高主管單位,對亂象負有監督責任,「孩子受傷不該只是家長買單。」該案目前正等待排期審理。
養了9年卻不是我的!前妻起訴反被親子鑑定翻盤 中國男討回扶養費「還獲慰撫金」
中國湖南安化縣日前審結一起引發關注的親子鑑定案件。一名男子在與「前妻」爭奪子女撫養權時,意外發現自己養育9年的孩子並非親生,遂提告請求精神與經濟賠償。法院最終判決女子須返還撫養費與精神撫慰金等,共計人民幣6萬2,110元。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判決書顯示,龔男與羅女於2015年10月18日依當地鄉俗舉行婚禮,但未依法登記。隔年1月19日,男孩小羅在安化現代醫院出生,出生證上父母分別登記為龔男與羅女。小羅出生後至2017年4月由兩人共同撫養;之後羅女帶孩子回娘家居住。其間龔男多次以微信與銀行轉帳支付撫養費,共23,720元。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間,小羅短暫隨龔男生活,其間龔男又支出學雜費等2,175元。2025年3月6日,龔男向安化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取得小羅的撫養權並請求羅女支付撫養費,但於同月20日撤訴。隨後,羅女於4月22日反向起訴,請求自己獲得撫養權並由龔男支付撫養費。案件審理期間,龔男申請親子鑑定,並於6月4日由湖南鑑證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結果,明確排除龔男為小羅生物學父親。羅女隨即於6月10日撤回訴訟。得知真相後,龔男以精神受創及財務損失為由另案起訴,求償37萬餘元。法院審理認為,依《民法典》規定,撫養子女屬父母法定義務,但既已證實龔男並非小羅生父,便不具法律上撫養義務。其在不知情下誤認身分、長期支付撫養費造成財產損失,構成「不當得利」,而羅女因此獲取經濟利益,雙方存在明確因果關係。安化縣人民法院指出,依相關法條,龔男有權請求返還誤付撫養費,並獲合理精神補償。最終判決羅女返還撫養費38,720元、支付精神撫慰金20,000元、鑑定費3,050元與差旅費340元,合計人民幣6萬2,110元。判決書同時提及,雖雙方未依法登記結婚,但在事實婚姻關係下共同生活多年,小羅的出生與撫育符合社會常理;然而,一旦親子關係被排除,法律上仍以血緣為準,相關權利義務需重新界定。
男按摩猝死「大腿有精液」 足浴店遭家屬索賠!法院這樣判
按摩可以紓壓,但不小心也可能受傷,嚴重還會喪命!大陸湖南發生一起離奇命案,今年3月一名李姓男子去按摩時猝死,司法鑑定發現遺體尿道口和大腿根部有精液,家屬懷疑足浴店提供非法性服務,憤而提告索賠人民幣113萬元(約新台幣500萬元)。法院近日公布一審判決,1個原因判業者僅承擔15%賠償責任,要給家屬人民幣17萬元(約新台幣73.6萬元)。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湖南漢壽縣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命案引發的糾紛,判決書指出,一名李姓男子今年3月19日凌晨0時許前往一間由徐某經營的足浴店按摩,當時選擇68號楊姓技師服務;按摩結束前,楊某發現李男疑似睡著,請櫃檯人員確認後,卻發現身體異常,立刻報警。救護車約凌晨1時35分趕抵現場,李男經急救約10分鐘後仍無恢復生命跡象,隨後被送醫搶救半小時,最終宣告不治。經司法鑑定顯示,李男生前患有心臟病變、脂肪肝和脾臟小動脈玻璃樣變性疾病,死因為主動脈夾層破裂導致心包填塞,屬急性心功能障礙。然而鑑定報告上還提到,李男尿道口及大腿根部有精液殘留,因此家屬認為足浴店私下提供非法性服務,才會害死李男,氣得對足浴店老闆徐某提告,要求賠償人民幣113萬元(約新台幣500萬元)。不過,法院在一審判決中指出,並無直接證據證明店家從事違法性交易,且鑑定報告也未說明精液來源,家屬應負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法院最終認定,李男身為完全行為能力者,應對自身健康與安全負擔主要責任;但足浴店未設置安全警示,也未在李男身體異常時即刻採取急救措施,違反安全保障義務。即使足浴店在出事後已註銷登記,經營者徐某仍須承擔法律責任,須賠償家屬人民幣17萬元(約新台幣73.6萬元)。
高溫水突襲私密處!智能馬桶爆故障釀燙傷 女子會陰二度灼傷品牌急道歉賠償
大陸江蘇一名使用者日前在正常操作一款使用三年的智能馬桶時,突遭設備噴出高溫熱水,導致私密部位嚴重燙傷。當事人小林(化名)表示,事發時馬桶出現按鈕卡頓,隨後突然噴出冒煙熱水,造成她會陰處二度燒傷(小於1%)。目前她已與品牌方達成賠償和解,事故原因仍待技術人員上門檢修釐清。小林(化名)提供的醫療診斷顯示,其因熱水灼傷導致二度燒傷,傷口位於私密部位,事後已就醫治療。根據《揚子晚報・紫牛新聞》報導,小林回憶,事發當天她如常使用沖洗功能,但設備出現延遲反應,緊接著即噴出高溫水柱,「整個人被燙到跳起來」,並長時間處於劇痛之中。她立即衝進浴室以冷水急救,自行查找網路資料並沖洗近一小時後才稍感舒緩,最終前往醫院就診並確診為二度燙傷。事故發生後,小林第一時間撥打品牌客服電話但未獲回應,翌日轉而在社群平台曝光事件並標註官方客服帳號,隨即獲品牌方聯繫。她原先已準備提起法律訴訟,並據法定標準計算賠償額度,最終雙方協議和解,內容涵蓋商品退一賠三、醫療與交通費用賠償(由保險公司支付)以及一週誤工費。精神損失部分因未進行司法鑑定未列入,對於可能後續疤痕修復費用,小林亦未進一步主張。事發馬桶外觀照。該設備已使用三年,過去偶有水溫偏高狀況,但從未發生過此類嚴重噴熱事故。至於事故原因,品牌方尚未給出明確回應,僅表示需由技術人員實地檢查後確認。記者於9月30日致電品牌客服時,對方表示暫無相關資訊。報導指出,智能馬桶近年來隨家居智慧化快速普及,配置功能豐富,包括座圈加熱、溫水洗淨、停電沖水、夜間照明等。不過,隨使用頻率提升,消費者投訴亦隨之增加。據黑貓投訴平台統計,近三個月內關於智能馬桶的投訴超過700起,常見問題包括漏電短路、水溫異常、品質不佳及售後不力。部分消費者亦表達對高溫出水功能的擔憂。有使用者表示,雖然選購具加熱功能的機型,但對噴水功能仍有所保留,主要出於衛生與安全疑慮,最終選擇僅具基本功能的「半智能」款式。根據中國家用電器協會2025年發布的產業報告,2024年中國智能坐便器年產量達1372萬台,年增8.5%,佔全球產量七成以上。產品主流為即熱式機型,佔比達67.4%。報導提醒,電子坐便器已納入CCC強制認證範圍,消費者在選購時應優先確認產品是否具備合格標識與核心安全設計,如水溫控制與漏電保護。使用前應詳閱說明書,並定期清潔噴嘴等重點部件,以確保安全與衛生。
剛做完一個動作就癱瘓!男子參加衝浪課動作失誤 釀成罕見「衝浪脊髓症」奪行動力
大陸一名男子在海南萬寧參加衝浪培訓時不幸發生意外,罹患罕見的「衝浪者脊髓症」(Surfer’s Myelopathy),導致胸9高位截癱(胸椎第9節(T9)脊髓受損所導致的截癱,這會影響到受損平面以下的運動、感覺和大小便功能)、終身癱瘓。事隔一年後,男子的女友在社群平台發聲,提醒有意參與水上活動的民眾提高警覺,避免重蹈覆轍。小山在海南參加衝浪課程時,不慎在完成起乘動作後閃傷腰部,最終診斷為脊髓損傷,導致終身癱瘓。(圖/橙柿互動、受訪者提供)根據《極目新聞》報導,事件發生於2024年10月1日,傷者小山與女友小娜前往海南萬寧一間知名衝浪培訓機構「XX家」參加為期三天的衝浪課程。根據小娜的敘述,小山在做出「起乘動作」時,疑因熱身不足、用力不當,導致閃到腰部。起初僅感不適,未料在返回飯店後狀況急轉直下,雙腿無力、麻痺且失去知覺,最終被醫師診斷為脊髓損傷。小娜回憶,當日上午8時上理論課,9時進入泳池練習,過程中小山表現正常,卻在做完起乘動作後出現不適。她描述男友當時「閃了一下」,先在泳池邊短暫休息,之後繼續輕微練習。返回飯店後,小山逐漸失去行走能力,最終癱坐在馬桶上。她隨即上網查詢資料,發現症狀高度符合「衝浪者脊髓症」。小娜在社群平台發文還原男友從受傷到癱瘓的整個過程,希望藉此提醒更多人關注水上運動風險。(圖/橙柿互動)當日上午11時40分,小娜通知衝浪機構並撥打120,送醫後歷經多項檢查與轉院,最終由暨南大學司法鑑定中心出具鑑定書,確認小山因訓練過程中受傷導致脊髓損傷,屬ASIA分級A級,評定為一級傷殘。小娜指出,小山事發前是個熱愛運動的陽光青年,喜歡踢足球、打籃球與登山。事故發生後,他完全癱瘓,連大小便也無法自理。過去一年來,他每日進行復健,雖已能坐上輪椅,卻仍無法恢復行動能力,每月治療與照護費用高達六、七萬元。小娜強調,事故發生的主因在於培訓流程存在多項缺失,包括課程緊湊、人數眾多、教練未進行風險說明,也未事前確認學員的身體狀況與進行充分熱身。她表示,儘管當初教練聲稱具備「國家衝浪資質」,整體環境與準備仍有不足。根據小山敘述,當天課程安排從理論到泳池實作迅速銜接,無明確暖身流程。他在泳池練習滑水與轉向後,嘗試教練指導的「起乘動作」,即從板上撐起、跳躍站立。完成動作當下即感到腰部異常,雖有告知教練並稍作休息,但症狀迅速惡化,最終導致截癱。另據《中華急診醫學雜誌》發表的《急性脊髓過伸性損傷緊急救治中國專家共識(2024)》,指出隨著水上活動普及,類似損傷有增加趨勢,尤其「衝浪者脊髓病」雖罕見,但症狀嚴重,且臨床辨識難度高,急診醫師對此尚缺乏足夠認知。小娜呼籲,民眾在參與戶外運動特別是衝浪等高風險活動前,應選擇合格且流程完備的培訓機構,並充分了解運動風險、做好熱身準備,避免憾事重演。
補辦結婚證驚覺「10年前早被離婚」 人夫傻爆眼!女方搞神隱
大陸江西省豐城男子徐林近日補辦結婚證時,意外得知自己早在10年前已被辦理離婚,事件引發關注。對此,當地民政局表示,需調取當年離婚登記檔案,經司法鑑定比對照片是否為本人,才能確認真偽。律師指出,若涉偽造證件或再婚,將涉及偽造國家證件罪與重婚罪。徐林則可依法申訴,要求撤銷離婚登記。《今晚報》報導,據徐林提供的聯繫方式,媒體致電其孫姓妻子的父親。對方僅表示,女兒幾年前確曾提過與徐林離婚,但其他細節並不知情,且多年來與徐林沒有往來。隨後,記者多次撥打孫女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豐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回應,徐林需調取當年的離婚登記檔案,並通過司法鑑定機構,比對其中的男子照片是否為本人。該人員強調,照片鑑定並非僅憑外貌判斷,而是必須出具正式的司法鑑定報告。徐林若取得鑑定結果,可憑此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最終裁定照片是否屬本人、證件真偽等問題。該工作人員同時指出,早年間離婚登記尚未引入人臉識別,僅憑身份證和照片辦理;如今登記程序則需採集指紋並進行人臉比對,以避免冒名情況。針對相關法律爭議,天津匯偉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博表示,如果離婚證係一方違背另一方真實意願,以欺騙方式獲取,而未涉及偽造身份證等嚴重違法行為,通常不會直接構成犯罪。不過,律師說明,若孫女在2015年6月辦理離婚時,偽造了徐林的身份證等國家證件,則可能涉嫌偽造國家證件罪。此外,如果女方在騙取離婚證後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還可能構成重婚罪。至於徐林的維權途徑,楊博建議,他可先向民政局提出異議,要求撤銷離婚登記;若民政局拒絕,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由法院判定是否撤銷登記。律師同時提醒,隨著技術手段提升,現行婚姻登記已大幅強化身份驗證程序,以避免類似爭議重演。
「搖一搖」約會釀悲劇!男子車內發生關係後猝死 女子未報警離場還帶走手機
大陸西安發生一起社會矚目案件,張先生透過微信「搖一搖」功能結識張女士,雙方兩度見面並在車內發生性關係。2023年3月3日晚,張先生在過程中突感身體不適,最終停止呼吸。當時身邊僅有張女士,她雖進行簡單施救,但在40分鐘後發現無效,因擔心關係曝光未報警,反而拿走張先生手機離開現場。9天後,警方在車內發現張先生屍體,死者家屬事後提向張女士提告,並要求賠償48萬餘元人民幣(約216萬元新台幣)。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張女士一開始察覺情況不對,曾嘗試拍打、呼喊張先生,並持續進行簡單施救約40分鐘,但未見好轉。隨著張先生完全失去呼吸心跳,她因擔心私情曝光,不僅沒有撥打急救電話,反而拿走張先生的手機,獨自離開車輛與現場。另據判決書指出,9天後,即3月12日,警方在車內發現張先生屍體。司法鑑定顯示,其死因符合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急性發作。事發後,張先生家屬提告,要求張女士賠償 48萬餘元人民幣(約216萬元新台幣)。一審法院認為,雖然死亡主因是張先生的疾病,但在密閉車內唯一在場的張女士,具有高度可預見性與合理救助義務。她沒有及時求助,還帶走手機離去,使張先生失去送醫機會,行為屬於消極逃避,應負一定責任。不過,張先生明知自己患有嚴重心臟病,仍選擇進行高風險行為,本身過錯重大,因此須承擔主要責任。一審判決張女士承擔15%責任,須賠償 13萬7043元人民幣(約61.7萬元新台幣)。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後,認定一審事實無誤,但調整了喪葬費計算,最終改判張女士賠償 13萬8118.8元人民幣(約62.2萬元新台幣)。法院指出,張女士的不作為,雖非主要死因,仍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後果,因此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男子遭落石砸中身亡四月仍未安葬 家屬:擔心火化後難以維權
大陸河南洛陽欒川縣發生一起山路落石意外,36歲田姓男子,今年5月2日駕車載著妻子與兩名子女行經途中,突遭巨石砸中不幸身亡。事發至今已近四個月,田先生遺體仍存放於殯儀館,遲遲未能安葬。根據《極目新聞》報導,死者母親賈女士向媒體表示,家屬之所以不敢貿然火化遺體,源於此前經歷的一次爭議。田先生生前曾購買重大疾病險,若無違法行為,保險公司可退還多年保費。事故發生後,家屬申請驗血以佐證,但5月6日出具的首次司法鑑定報告顯示,田先生血液中檢出乙醇(酒精)含量為0.35mg/ml(等同35mg/100ml)。這一結果令家屬強烈不滿。賈女士強調,兒子事發前一個月未曾飲酒,因此當場拒絕簽收,並要求重新鑑定。5月22日,應家屬申請進行的第二次檢驗確認血液樣本未檢出乙醇成分。田先生妻子劉女士回憶,第一次驗血是在遺體常溫存放24小時後才取樣,導致檢驗結果出現爭議。後來重新鑑定才洗清疑慮。劉女士表示,自己從事醫務工作,懷疑是當晚丈夫進食大量麵食,屍體長時間存放後發酵,產生了乙醇,進而影響檢測。她坦言,最初的結論一度引來大量網路批評,「有人不分青紅皂白說他酒駕帶孩子出行,對我們一家造成很大傷害。」如今即便澄清,但家屬仍心有餘悸,因此選擇暫緩火化,「怕中間再出現岔子,屆時遺體不在,就無法自證。」目前,田先生的遺體依舊存放在殯儀館,家屬正等待與當地政府的民事賠償訴訟判決出爐,再決定後續安葬事宜。這起事件也引發社會對突發事故處理、公正鑑定與家屬維權保障的廣泛關注。法鑑定報告先後出現不同結果,引發保險與法律爭議。(圖/翻攝自極目新聞)
嫌老婆開車太慢!無照男想換手被打槍 竟當街痛毆妻「打斷4根肋骨」
大陸1名尤姓男子嫌妻子開車速度太慢,於是提出換手讓自己開,但因其沒有駕照遭到拒絕,不料他竟惱羞成怒,隨後當街痛毆妻子,導致對方4根肋骨斷裂。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近日對這起家暴傷害案作出判決,認定尤男故意傷害王姓妻子致其受傷,相關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極目新聞》報導,尤男當天與妻子外出後回家,由女方開車,途中認為王女駕車速度過慢,在某處路口要求老婆停車,換自己接手。由於丈夫沒有駕照,王女拒絕交出車鑰匙,雙方發生爭執。尤男心生不滿,竟強行將妻子拉出駕駛座,並推倒在地,接著用腳連續踩踏其左胸及背部,導致被害人左側4根肋骨骨折、右膝軟組織挫傷。經司法鑑定,被害人左胸部損傷構成輕傷二級、右膝損傷構成輕微傷。案發後,尤男經警方電話通知到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枝江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故意傷害妻子致其受輕傷,相關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受刑罰處罰。法官考慮尤男的犯罪事實、認罪認罰態度、賠償損失等情節,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民事部分,尤男應賠償王女經濟損失,扣除已支付的人民幣7630元(約新台幣3.1萬元),還需支付1萬7457元(約新台幣7.1萬元)。承辦法官說明,這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家庭本應是溫暖的港灣,任何人不應以家庭之名,行犯罪之實」,提醒民眾一旦遭遇家暴,要及時報警,主動求助,向公安機關申請家暴告誡書,也可以在事後及時向婦聯、村(居)委會等有關組織或單位求助,並保留記錄,同時一定要保留受傷圖片、診療記錄等資料,確保自身權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男童托育班被「老師男友」掐脖致頸椎脫位 家屬怒索賠89萬
大陸浙江海寧一名周姓家長指控,年幼兒子在托育班上課時,竟遭老師的男友掐脖暴力對待,導致頸椎脫位,事後雙方談判破裂,一度傳出女方要求至少2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9萬元)賠償,最終以7萬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1萬元)達成和解。男童就讀托育班竟遭掐脖傷及頸椎,母親為此走上法律途徑要求賠償。(圖/翻攝自微博)據陸媒報導,受害男童的母親周女士表示,兒子在今年5月就讀晚托班,未料5月16日晚間返家時情緒崩潰哭訴,稱遭到一名成年男子掐脖並被提腳拖行。男童指出,「因為我沒理他寫作業的要求,他就掐我脖子,還提起我的腳把我拎起來。」事後就醫確診為頸椎脫位,並住院治療,目前仍需配戴頸托休養。男童就讀托育班竟遭掐脖傷及頸椎,母親為此走上法律途徑要求賠償。(圖/翻攝自微博)經查,施暴男子為托育班女老師的男友袁姓男子,自稱當晚只是來接女友下班。袁男辯稱自己只是「提醒孩子寫作業」,否認暴力行為惡意,「我只是想讓他覺得難為情,自己起來,不是故意傷害。」但警方已介入調查,並進行司法鑑定,確認小男孩傷勢為「輕微傷」。男童就讀托育班竟遭掐脖傷及頸椎,母親為此走上法律途徑要求賠償。(圖/翻攝自微博)周女士認為對方嚴重失職與暴力,要求袁男與托育班共同賠償包括醫療費、營養費、精神撫慰金與誤工費等,總額至少人民幣20萬元。對此袁男僅願支付1萬元,托育班則只表示願承擔醫藥費,引發家屬不滿。經媒體持續關注與協調,事件在7月10日畫下句點,托育班與袁男共同賠償人民幣7萬餘元。袁男也坦言,事件發生後已遭女友分手,女方更被機構開除,他為一時衝動深感懊悔:「我願意承擔,但真的無力支付太高的金額。」
超市遭伸鹹豬手「摸胸肌」!陌生男囂張嗆:摸一下怎麼了 警方回應
大陸一名彭先生近日向媒體《都市現場》反映,其在6月15日淩晨0時55分左右,在上海市嘉定區靖遠路的一家超市被一名男子襲胸,雙方發生爭執後又有了一些肢體上的衝突,自己當下選擇報警。事發第二天早晨,彭先生感覺鎖骨處有一些疼痛,便去醫院檢查,經診斷其胸右側第1肋骨骨折。《都市現場》報導,據彭先生介紹,事發當天,他去超市買菸,而對方當時正在收銀台付款。在當事人到達收銀台後,男子先是打量了彭先生一會,隨後就伸手去摸他的胸。在後續的衝突中,對方有做出攻擊彭先生脖子的動作。彭先生表示,現場聞到對方身上有很重的酒精味。彭先生告訴記者,上海市嘉定分局在6月17日已經立案,目前案件進展到驗傷階段,「民警讓他在7-15天左右再做一次肋骨CT,並送至司法鑑定中心,到時會出具驗傷報告。」彭先生提到,他18日打電話詢問時,警方告知他需要等待司法鑑定結果,才能判定是否做出行政處罰,但警方已掌握了對方的信息。上海潤家司法鑑定中心工作人員指出,司法鑑定的結果一般會在30個工作日內出具。事發超市老闆則說,「警察讓我不要管這件事」。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江橋派出所值班民警回應,不方便透露具體內容。目前,該事件已經在網路平台引發熱議。有網友評論,「男士的胸部不算敏感區域,互摸一下雖然不禮貌,但是不至於報警。」彭先生說,他當時生氣的原因是對方態度比較差,摸完之後還反嗆說「摸一下怎麽了?」因此他將繼續追究此事。
男將地下室改成大魚池!樓上鄰居長期失眠 被錦鯉「整瘋」結局出爐
大陸北京市昌平區一名李姓男子住在社區一樓,樓下是另一位業主的儲藏室,去2024年初他發現地下室不斷有噪音出現,下樓一看赫見地下室突然被鄰居改造成了一個巨大的鯉魚池。李先生和家人不堪噪音之擾,於是找到鄰居姜先生,想讓對方拆掉這個魚池,雙方為此開始了一場訴訟。綜合陸媒報導,李先生介紹,他於2017年購買的該間房屋,為了安靜和方便專門選擇一樓,一直以來居住都較為舒適。直到2024年初,自家樓下另一位業主姜先生的地下室突然改建成了一個大型養魚池,從此噪音便時刻不絕於耳。李先生認為,自己與家人居住的安寧環境,被地下室突然改建的養魚池徹底打亂,噪音讓他們長時間得不到應有的休息,這讓他們覺得備受煎熬。為此,李先生與姜先生進行了多次交涉,可兩家人的矛盾卻逐漸變大。雙方矛盾僵持不下,李先生最終選擇把姜先生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拆除地下室內的養魚池及相關設備。一審時,李先生主張魚池及相關設備產生的噪音對他房屋內的噪聲分貝有明確影響;被告則認為這是原告的心理作用。一審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啟動了司法鑑定,結果顯示地下室產生的噪音未超標。不過,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對這起案件作出了一審判決,判決被告拆除養魚池及相關設備。全案上訴二審,法官在現場勘驗時注意到,在地下室所有設備全部開啟的情況下,李先生房屋內的噪聲分貝有明顯變化。為了緩解雙方針鋒相對的情緒,避免進一步激化矛盾,二審法官當庭詢問了雙方對於調解的意願,積極嘗試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最終,姜先生同意將魚遷走,雙方達成了和解方案。
23歲女喉嚨不適就醫 「打點滴2分鐘」竟離奇喪命!屍檢揭死因
大陸江蘇省昆山市一名何姓女子近日指控,23歲的女兒因喉嚨不適,於今年4月25日晚間前往當地一家診所就診,不料輸液開始僅2分鐘左右,便突發嘔吐、昏迷,後經120搶救無效身亡。屍檢報告明確指出,死因為藥物過敏引發的休克。事發後,昆山市衛健委第一時間介入調查,涉事診所已停業整頓。《羊城晚報》報導,何女描述,女兒在事發當晚吃了晚飯後,因喉嚨不適前往當地診所治療;到達診所後,醫生進行了簡單檢查,給其開出了診療方案。監視器畫面顯示,當天晚間9時01分,何女的女兒開始輸液,2分鐘後即出現胸悶、嘔吐,隨後意識喪失。不幸的是,當救護人員抵達時,女子已無生命跡象,宣告不治。死者家屬透露,屍檢報告明確指出,女兒的死因為藥物過敏引發的休克,認為診所方面有疏失,已找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針對這起事件,昆山醫調委工作人員稱,死者是對林可黴素過敏致死,但強調該藥物臨床使用前,無需強制進行皮膚測試,目前正進一步調查中,診所責任比例需通過醫療損害鑑定確定。事發後,昆山市衛健委第一時間介入調查,並勒令涉事診所停業整頓。昆山市衛健委表示,涉事雙方一致同意聘請第三方進行司法鑑定,結果日前出爐,卻認為死者符合藥物過敏性休克死亡。由於昆山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組織涉事雙方進行調解未果,死者家屬已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福建女手術後5天過世…家屬控「求助7hr無醫生」 醫院反問:重要嗎?
中國福建一名女子因手指發麻,5月底前往醫院就診,並接受手術治療,但術後出現高燒、大小便失禁等症狀,到了6月4日凌晨1時皮膚發紫,並出現劇烈疼痛,家屬求助7小時卻無醫生,最後不幸在當天18時1分搶救不治。沒想到,院方竟認為有無醫生診治不重要,更表示可透過司法鑑定或訴訟解決。根據《海峽都市報》報導,袁女士的妹妹小婷(化名)今年31歲,5月29日因左手2根手指發麻前往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福清市醫院骨科就診,被診斷為左側肘管綜合症,手術治療完出現發燒症狀,6月1日更出現嘔吐、高燒不退,家屬懷疑是術後感染,但醫生認為是新冠病毒感染導致,建議家屬進行物理降溫。然而,小婷病情持續惡化,2日開始出現大小便失禁,4日凌晨1時皮膚發紫並出現劇烈疼痛,其丈夫呼叫護理師後,在打了一劑止痛針,表示已通知醫生,但到早上將近8時才有醫生趕到。小婷的丈夫發現,醫院填寫虛假病例,不按實際情況診治,更痛批院方在7個多小時都未給予診治,存在嚴重的失職問題。然而,院方針對4日凌晨是否有醫生進行診治等問題,竟反問:「這重要嗎?」並稱整個醫療過程的情況病歷都有記錄,如果家屬認為院方有過錯,可以進行司法鑑定或向法院提起訴訟。對於醫院和醫生是否存在違規行為,目前無法直接判定,需等待第三方鑑定結果。若確認院方存在問題,相關部門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金廠老闆父子被控生產槍枝零件 父獲不起訴兒被檢求判至少10年3個月
中國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1對馬姓父子經營1家五金工廠,2022年6月24日凌晨5時許,廣東珠海警方在其倉庫內查扣1批疑為槍枝零件的螺母,馬姓父親在隔天被帶往珠海關押,而他正在山東出差的兒子馬某強,也被珠海警方跨省逮捕。經過檢方偵辦,馬姓父親獲不起訴處分,而馬某強則被檢方要求判處10年3個月以上,11年以下有期徒刑。1對馬姓父子在中國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平潮鎮,經營1家名為「科陽金屬製品廠」的五金工廠,專門生產五金螺絲、光學儀器。據悉,南通市通州區的特色產業為生產槍用瞄準鏡,該地區從事相關產業的人數過萬,形成了完整的產業鏈,而出產的槍用瞄準鏡全部出口到國外。根據中國媒體報導,馬姓父親向媒體解釋道,五金廠為他所有,場內有20至30名員工,年產值幾百萬元,他的兒子馬某強也有幫忙管理工廠車間,負責對外聯繫開發客戶。該案始於2022年,廣東珠海警方在偵查外貿商涉嫌非法買賣、走私國外制式槍枝配件,偵查過程中發現馬某強與部分外貿商疑似有業務往來,遂於2022年6月24日凌晨5點左右前往馬姓父子經營的五金廠搜索,並在倉庫內查獲1批疑似為槍枝零件的螺母。馬姓父親於6月25日被帶往珠海關押,而他的兒子馬某強,當時正在山東出差,也被珠海警方跨省逮捕。馬姓父親向檢警提供1份《情況說明》,指出五金廠所在地的公安部門,曾召集轄內光學儀器生產企業、五金加工小廠等經營者開會,將公安部《關於槍枝主要零部件管理有關問題的批覆》和江蘇省公安廳下發的AR15槍枝零件圖譜及說明,發放給各經營者,明確規範各經營者必須合法經營、不得生產、加工文件中所包含的槍枝主要零部件。而馬姓父親也指出,在公安部門發放的《槍枝主要零件及性能這徵明細表》中,並未包含「螺母」這1種零件。在警方偵查階段,馬姓父親與兒子馬某強被分案處理,2023年10月珠海市金灣區檢察院對馬姓父親做出不起訴處分。根據《不起訴決定書》,珠海市金灣區檢察院認為,馬姓父親雖有生產涉案槍管螺母的行為,但認定其主觀上明知生產的槍管螺母,系用於槍枝的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不過馬姓父親的兒子則因涉嫌非法製造、買賣槍支罪經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後,於2023年6月被珠海市金灣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根據《起訴書》,珠海市金灣區檢察院指出,馬某強明知五金廠沒有生產、銷售槍枝零件的資格,卻為了牟利以「上海巴瀾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的名義,在阿里巴巴網站上註冊網路商店,通過微信、阿里巴巴接受鄭姓顧客、劉姓顧客、葉姓顧客等人的訂單,訂製用於國外AR15系列制式槍枝的配件槍管螺母。馬某強接到訂單後調試機床設備,安排員工生產上述槍管螺母並出售,2022年6月24日,警方在馬姓父子的五金廠倉庫內查獲疑似屬於AR15系列制式槍枝的配件槍管螺母金屬零件1977個,經過鑑定,至少有1746個確定為槍枝零件。檢方認為,馬某強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應當以非法製造、買賣槍枝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故在2023年6月底作出《量刑建議書》,建議法院判處馬某強10年3個月以上,11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案分別於2025年2月、5月中旬開庭審理,根據中國媒體報導,馬某強在開庭期間從未認罪,一審時他的辯護律師為其作無罪辯護。馬姓父親主張,他們生產的螺母是用於玩具槍,外型上與槍管螺母明顯不同,對於珠海警方出具的鑑定結果他們並不認同,也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鑑定,鑑定結果也顯示他們生產的螺母,不屬於槍枝主要零件。根據西南法政大學司法鑑定中心,於2022年10月所作的《鑑定意見書》,可得知馬姓父子生產的螺母,不屬於中國槍械資料中的槍枝配件,不過卻在國外槍械資料中,發現有多款槍械,在槍身與散熱套管連接部位,都使用這款螺母。因此參照相關行業規定及技術標準,該螺母不屬於槍械的主要功能零件,應屬於槍械的輔助配件。根據開庭時旁聽人士透露的消息,開庭期間有偵查人員、鑑定人員出庭作證,他們認為,通過實驗可以看出該案生產的螺母,可替換AR15槍枝的槍管螺母,對此公訴人也表示,相關聊天紀錄顯示馬某強在主觀上,能意識到其生產的螺母是存在風險的。而該案的審判長認為,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的觀點爭議很大,因此案件休庭,不排除會再次開庭。
《周處除三害》原班人馬再齊聚 阮經天王淨首度挑戰人格分裂
全球熱賣破30億犯罪動作片《周處除三害》原班人馬再度集結,《江湖》導演黃精甫與《周處除三害》男女主角阮經天、王淨再度合作,再度以暴力復仇為主題,更一口氣請來曾得過金馬獎、金鐘獎的黃金陣容演員參演,神仙卡司包括賈靜雯、陳以文、宋芸樺、薛仕凌、謝欣穎、張孝全、曾珮瑜、葉全真、袁富華、李銘忠、周采詩、張翰、林敬倫、劉子銓等,對劇本、場景以及動作戲每一個部分都做到極致的精雕細琢,讓搶先看過片段的記者會主持人曾寶儀也驚訝大讚:「今天的卡司還讓我以為我主持哪一個OTT平台一整年的發佈會!」《沉默的審判》今日舉辦媒體發佈會,由於導演黃精甫與曾寶儀私交甚篤,特別邀請這位多年好友,擔任影集第一場發佈會主持人,曾寶儀更大讚:「影集完全是高規格製作!」而這也是黃精甫在《周處除三害》之後的最新力作,拍攝超過三個月,更遠赴北海道取景,黃精甫也再度自編自導,打造「超神劇本」,而這次發佈會更重回影集的關鍵場景「西門紅樓」,精心重現劇中場景,現場除了氣勢磅礴的地毯,明星們更是出席踴躍,就連曾在《周處除三害》飾演反派「香港仔」的袁富華也特地飛來台灣,接受媒體熱烈訪問。《沉默的審判》今日舉辦媒體發佈會。(圖/焦正德攝)《沉默的審判》題材承襲於《周處除三害》的暴力復仇、驚悚動作,阮經天、王淨這次挑戰更高難度的演出,都將飾演人格分裂的角色,而在最新曝光預告當中,一開始便看見阮經天徬徨、錯愕並且眼眶含淚的臉,隨後是滿臉沾滿鮮血的王淨以詭異微笑登場,並逐一帶出薛仕凌、謝欣穎、陳以文、賈靜雯、張孝全、宋芸樺,每個都是票房與演技實力兼具的演員,分別以詭異、恐怖的表情以「樹」為主題分析「仇恨」,最後由阮經天一句:「人們到底有多瘋狂,才會覺得自己活在一個正常的世界?」以及王淨憤怒持槍指向前方,讓觀眾期待值拉到最高點。陳以文、葉全真飾演一對夫妻,養育著一對兄妹薛仕凌、宋芸樺,宋芸樺更首度挑戰演出千金大小姐,薛仕凌則將與謝欣穎飾演一對夫妻。由賈靜雯主演的心理系教授兼司法鑑定師,也跟這個大家族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曾珮瑜則飾演王淨的母親,有精彩的對手戲!至於最為關鍵的男主角阮經天,除了曾與謝欣穎飾演的角色有過一段情之外,在目前曝光的花絮畫面中,也暗示著阮經天即將要展開驚天動地的爆裂行動,一場貫穿二十年的復仇風暴於焉展開。《沉默的審判》由阮經天(中)主演。(圖/焦正德攝)《沉默的審判》故事敘述在2004年的台北,一宗爆炸綁架案如黑夜裡的流星,瞬間劃破三個毫無關聯的家庭!這根無情的平行線,貫穿二十年的時光,將三個家族、兩代人深埋的恩怨情仇一一翻開。仇恨如潛伏於樹木根部的竭根菌,靜默而肆虐地從一顆心蔓延至另一顆,直到每個人都無路可逃。命運,隨著一場無聲的審判降臨,質問著世人:「人類到底要付出多少代價,才能活得正常?」《沉默的審判》由黃人有限公司製作,黃精甫編導。
為還賭債…保險員詐騙63人「不法所得6400萬」 被判13年2月徒刑
連家人都騙!中國人民人壽保險公司2021年12月31日報案,指員工王勛透過虛構理財產品,騙取4人共數萬(人民幣,下同)的錢財,懷疑受害人不只這些,於是選擇報警,結果發現被騙的人共有63人,包括媽媽、奶奶、姑姑等親屬,不法所得1400多萬(約6400萬新台幣),全為了還賭債。據《上游新聞》報導,王勛是中國人民人壽保險公司西安市分公司臨潼支公司的業務員,自2017年5月至2022年2月,利用其身份虛構理財產品,勸說他人投資,受害者來自不同行業,像是保險公司的老客戶、銀行客戶,也有同村、朋友甚至家人。王勛坦承,之所以對這些客戶及親朋好友進行詐騙,是因為他參與了賭博,欠下鉅額賭債。在2017年5月,曾聯繫到一家貸款公司,被要求開具工作證明和所在單位印章,他便私自找人刻了印章,而這枚假印章也讓他產生不良動機,開始一連串的犯罪行為。經過司法鑑定,王勛從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日,共向63名客戶收取理財資金1400多萬,其中已兌付本金217萬餘元,已支付利息或返利32萬餘元。有7名客戶的理財資金51萬餘元已全部兌付,另支付利息44萬餘元,尚欠56名客戶1154萬餘元未兌付。案發後,受害人等18人對王勛的犯行表示諒解,希望能從輕處罰,但法院認為偽造公司印章,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分別應當以偽造公司印章罪、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審理,王勛犯偽造公司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罰金2000元;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罰金30萬元,合併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2個月,罰金30.2萬元,同時法院也判處,對餘下詐騙款依法繼續予以追繳後,按比例退還55名被害人。
公司體檢無異常…男員工1年半後確診「癌症晚期」 法院判賠結果曝
中國一名男子參加公司的體檢,結果顯示肺部沒異常,1年半後卻確診癌症晚期,他認為公司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因此提出法律訴訟。經過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綜合陸媒報導,某公司在2019年與甲公司簽訂委託體檢合約,約定由旗下的某門診公司為甲公司員工提供健康體檢及健康管理服務。同年11月25日,陳男入職甲公司並參加體檢,體檢結果顯示雙肺「未見異常」。然而,2021年4月16日,陳男再次參加體檢,卻發現有異,同年6月3日診斷為左上肺低分化腺癌pT2aN2MO IIIA期。他認為,肺癌若能在病變早期得到診斷、治療,可以獲得較好的療效,決定求償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合計約35.6萬元人民幣。對此門診公司解釋,健康體檢只是對身體情況的一般性評估,而非針對確診疾病提供治療方案,且受限於疾病的復雜性和醫療技術手段,,體檢難以做到確切發現疾病線索,不能把體檢機構和一般臨床醫療機構畫上等號。門診公司認為,陳男所患疾病屬於原發病情,非由健康體檢行為所致,且2次體檢間隔一年半,其病情發展是怠於關注自身健康導致,因此不具有醫療過失,無須進行賠償,也不須承擔責任。陳男在訴訟過程中申請司法鑑定,司法鑒定中心認為早期肺癌尤其是周圍性肺癌往往無任何症狀,多是進行電腦斷層攝影才發現,只有在病變早期才能獲得較好療效。司法鑒定中心查閱陳男第一次體檢胸部電腦斷層攝影,顯示肺部存在一實質性結節,且再次體檢有增大、圓凸跡象,可推斷為同一病理分期,因此認定體檢機構存在漏診過錯,建議承擔85~95%的責任。法院審理指出,某門診公司提供體檢服務,對陳男進行影像檢查時存在漏診,以致於錯過最佳治療時期,產生額外的醫療費支出,遭受精神痛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判決須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合計約13.7萬元人民幣,雙方均無異議,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