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扣駕照
」 酒駕 毒駕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警方 國道
北海岸居民注意! 基隆市+新北7區毒駕累犯名單曝
基隆市警察局1日公布「基隆市及新北市汐止、瑞芳、雙溪、平溪、貢寮、萬里及金山等7區」毒駕累犯者姓名及照片,未來亦將定期於警察局FB專頁公布累犯者姓名及違規事實,期藉由資訊公開,提升社會警示及嚇阻效果。基隆市警局指出,毒駕行為經唾液毒品快篩呈陽性即重罰,除涉及相關刑事責任外,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新臺幣12萬元(機車9萬元)罰鍰,並當場扣車、吊扣駕照,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罰12萬元並吊扣駕照3年,第3次以上逐次加重裁罰無上限;若拒測者,更將直接重處18 萬元罰鍰,當場扣車並吊銷駕照。據統計,金年截至5月31日止已取締毒駕共171件(唾液快篩152件、尿液檢驗17件),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更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及社會公眾安全,形同不定時炸彈。警察局將持續加強毒駕取締,並與監理站合作,依法定期公布累犯者資料,藉由跨機關合作及資訊公開,強化毒駕防制成效。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毒駕情形,請立即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即時派員查處,警察局將持續結合監理機關及社會大眾力量,共同打擊毒駕行為,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
高雄警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照片 今年前5月已取締739件毒駕
高雄市警方今年以來,已於5個月內查獲毒駕739件毒駕,而警方也在今天(31日)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與長相資料,提醒民眾吸食毒品後駕車將嚴重危害無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對此絕不寬貸,並將持續維持高強度查緝力度,嚴查嚴辦,「吸毒開車,死神上車;安全駕駛,平安到家!」根據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至5月,共取締739件毒駕,較去年同期的增加299件,增幅高達近7成。高市警也規畫取締毒駕專案323場次,並配合警政署於5月24日起執行「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計畫」,除了持續進行路檢、巡邏與攔查外,亦向上溯源根絕毒品源頭。警方也在臉書粉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公開13名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包括吳宗修、李玟翰、孫自強、孫靖明、陳皆良、楊怡欣、廖杏慈、歐威克、蔡璧鴻、蔡禮謙、盧勇志、戴建安及龔冠霖,以上均為10年內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依法公告姓名照片。高市警表示,5月13日修正後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已正式上路,只要駕駛出現蛇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肌肉顫抖等疑似毒駕徵兆,經唾液快篩呈陽性後,警方即可依現行犯逮捕移送法辦。依現行規定,毒駕最高可處汽車駕駛人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人最高9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若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可罰12萬元並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會逐次加重處分。此外,毒駕案件也已納入「預防性羈押」範圍,以阻止行為人反覆危害公共安全。
高清無碼!別再害人害己 警公布16名毒駕累犯姓名照片
台灣社會近期毒駕事件頻傳,台中市警局日前就在社群平台上公布最新16名毒駕累犯姓名與清晰照片,並表示:「毒駕零容忍,是我們不變的堅持」。台中市警局在臉書「臺中TCPB波麗士」發文提到:「『到底要罰多重,才足以嚇阻毒駕?』每當悲劇發生,社會的各界的恨之入骨,我們感同身受;毒駕零容忍,是我們不變的堅持」「臺中TCPB波麗士」進一步說明為配合警政署最新查緝新規,即日啟動嚴格措施如下:1.唾液快篩陽性即重罰:汽車最高罰12萬(機車最高9萬),當場扣車並吊扣駕照2.當場逮捕:快篩陽性或拒測且客觀足認不能安全駕駛,當場逮捕移送此外,針對累犯部分,「臺中TCPB波麗士」指出10年內第2次累犯者最高罰12萬、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則依前次金額再加罰9萬元(無上限),並依法公開累犯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貼文一出後引發不少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辛苦波麗士們了」、「該重罰」、「支持重罰!辛苦了,波麗士大人」、「高清無碼就是讚」,不過另一方面也有人認為公布照片沒嚇阻作用,對此,「臺中TCPB波麗士」則留言回應:「儘管我們努力抓,但有時候看到熟面孔又再犯真的心很累,公布照片雖然效果有限,但還是希望能達到警惕的作用。」台中市警局公布16名毒駕累犯姓名和清晰照片。(圖/翻攝臺中TCPB波麗士臉書)
機車族注意囉!依規定待轉忽略「一細節」 荷包秒噴1800
台灣每當上下班通勤的尖峰時刻車流量大,路口總是擠滿車潮,然而機車族的民眾要當心了,每天騎乘時都得面對的「兩段式左轉」規定,現在只要忽略一細節恐吃上罰單。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提醒,只要路口有待轉標誌或內側車道寫有「禁行機車」標線,機車騎士行經路口時都要強制兩段式左轉,若民眾逕行左轉,可依規定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此外,如機車騎士在待轉過程當中壓到斑馬線,也會視具體違規情形審酌舉發,同樣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若撞上行人導致受傷,會加重處1萬8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至2年,而致人重傷、死亡的情況則處3萬60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至於車流量大時路口待轉格塞不下機車數量該怎麼辦?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建議,騎士可先直行往下一個路口,另找適合待轉的地方;如已臨近路口待轉格才發現進不去,可到待轉格旁的安全處,勿占用「對向車道」和「行人穿越道」以免受罰或發生事故。
見行人「紅燈踩上斑馬線」就該停讓? 警方曾解答:最重恐罰3萬6
行人紅燈站上斑馬線,駕駛到底該不該讓?就有機車騎士在綠燈直行時,突然煞車禮讓行人,讓後方駕駛傻眼道「你的善意我很困擾!」引起網友熱議,有人認為是守法,也有人批評根本是霸王條款。對此,警方過去也曾說明相關規定與責任歸屬。有位汽車駕駛於Threads上傳一段行車記錄器畫面,可以看見她開車行經市場附近的路口,當時直行車方向是綠燈,行人號誌則是紅燈,但前方機車騎士發現有行人踩在斑馬線上,便突然在路口急煞,還揮手示意行人通過,等對方穿越馬路後,騎士才繼續騎車離開。對此,原PO無奈直呼,「明明就綠燈,你急煞禮讓行人,你的善意我很困擾,指揮行人闖紅燈算不算是一種逼良為娼?」原PO也質疑,這樣已經踩在斑馬線的行人究竟能不能爭取自己的路權?騎士會不會因為禮讓被罰?如果她急煞不及撞上騎士與行人,肇責又該怎麼算?畫面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不該禮讓的時候禮讓,真是個天才」、「禮讓不是這樣讓的吧,蠻危險的,搞不清楚狀況,覺得自己很棒」、「綠燈是有什麼好讓的」、「綠燈為什麼要讓?機車騎士搞不清楚狀況喔」、「希望可以支持修法。綠燈我還得停下來讓行人通過、那後面的人撞上來是要算誰的?」、「沒辦法啊,行人已經站上罰球線了,讓,驟停罰6千;不讓,還是罰6千」、「就站在斑馬線上了,等等不讓又被罰又被罵 」、「有去上過交通講習嗎?法規上他是對的,無論紅燈還是綠燈都要禮讓行人,只要行人站在行人穿越道上就得讓,這就是行人霸王條款」。事實上,粉專「TCPB局長室」先前曾發文說明,即使行人闖紅燈,駕駛依法仍必須停讓,但行人若擅自闖紅燈,仍可依法開罰500元罰鍰;若因此引發交通事故,違規行人也須承擔對應的肇事責任。至於行人紅燈時站在斑馬線上,駕駛該不該停車?「TCPB局長室」指出,這取決於現場狀況,原則上駕駛行經路口仍應先「減速停等」,確認行人並無通過意圖後,車輛才可通行。依現行法規規定,駕駛未禮讓行人,可處新台幣3600元至6000元罰鍰,若因此造成行人輕傷,最高可罰1萬8000元,如導致重傷或死亡,最重處3萬6000元,並記違規點數3點,並強制參加3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情節嚴重者可能被吊扣駕照。
抗議機車道太窄!騎士通車前硬闖淡江大橋 遭開4罰單代價曝光
淡江大橋12日中午11時30分正式通車,24歲單姓男子為抗議淡江大橋機車道太窄,12日上午在通車前騎車強闖,遭警方攔下,並查扣車牌、移置保管車輛,蘆洲警分局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4張罰單,最重可處6萬1800元罰鍰。淡江大橋12日中午11時30分正式通車,上午卻風波不斷,先是新北市議員蔡錦賢抗議地方民代未受邀祈福典禮,單男上午10時許又騎車硬闖當時尚未通車的淡江大橋。單男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台64線上台61線往淡江大橋行駛,在八里二閘道遇警攔截不停,最終在北上下橋處遭員警攔下,單男聲稱自己想搶先體驗通車,後又改口稱抗議淡江大橋機車道設計不合理,更情緒激動、一度哽咽。警方則當場扣牌和扣車並當場舉發,依交條例第16條未依規定變更排氣管(900-1800元罰鍰)、第33條機車行駛高快速道路(3000-6000元罰鍰)、第43條拆除消音器以外方式造成噪音(6000-2萬44000元罰鍰)、第60條2項1款不符稽查取締(1萬-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6個月),全案依法送辦。
高雄男吸K毒駕撞噴燈桿!棄車逃跑「頻換車」仍不敵警網終被逮
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11日上午9時30分許發生自撞事故,一輛自小客車不明原因撞上分隔島,造成現場零件四散、照明燈桿受損。不料,警方到場時,26歲翁姓駕駛已棄車逃逸。警方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而肇事車輛還是一輛「權利車」。翁男為躲避警方查緝,案發後在鹽埕、前鎮一帶頻繁更換交通工具,企圖製造追查斷點。警方透過綿密監視器畫面及科技偵查,在案發不到4小時內,於前鎮區成功攔截翁男到案。經初步唾液快篩,翁男對愷他命呈陽性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肇事逃逸部分亦將依規吊扣駕照並裁罰。
高雄醉男凌晨暴衝!撞翻3車加速落跑 酒測1.37超標遭警攔逮
高雄市苓雅區9日傍晚發生一起離譜酒駕肇逃事故,1名31歲莊姓男子駕駛白色自小客車行經六合路時,車輛才剛起步沒多久,竟突然失控撞上停放於路邊的1輛自小客車,強大撞擊力道還波及旁邊另外2輛機車,現場一度傳出巨大撞擊聲,讓附近民眾全都嚇了一跳,更令人傻眼的是,莊男肇事後不但沒有停車查看,反而直接踩油門逃離現場,完全不顧其他車主權益。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展開追查,並鎖定涉案車輛行蹤,最後成功於新興區尚義街攔獲莊男,警方在盤查過程中,發現莊男渾身散發濃厚酒氣,隨即對其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竟高達1.37毫克,遠遠超過法定標準,屬於相當嚴重的酒駕行為。所幸這起事故雖造成3輛車受損,但並未波及路人,也沒有任何人員傷亡,否則後果恐怕不堪設想,警方指出,莊男涉嫌公共危險罪,訊後已依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同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酒駕可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牌2年;至於肇事逃逸部分,也將面臨額外罰鍰及吊扣駕照處分。警方也再次呼籲,酒後切勿心存僥倖開車上路,除了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其他無辜民眾受害,尤其近年酒駕事故頻傳,社會對酒駕零容忍,警方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取締勤務,避免類似危險事件再度發生。
「喪屍」毒蟲違停拒檢撞警逃竄 警開5槍轟爆輪胎制伏
高雄市苓雅區4日晚間驚傳警匪追逐,37歲李姓男子因違規停車遭警盤查,竟假意配合後突然加速衝撞警用機車逃逸,警方連5槍擊中車輪,李男駕駛受損車輛狂竄500公尺後,最終自撞路緣石,遭趕抵的員警壓制,並於車內起獲「喪屍菸彈」依託咪酯,全案依法送辦。4日晚間10時許,苓雅分局員警巡邏行經中正路與體育場路口時,發現李男駕駛的自小客車違停於黃線,員警隨即上前要求李男下車受檢,李男起初佯裝順從,誘使員警降低戒心,卻趁員警停放機車之際,突然猛踩油門加速衝撞。員警見警用機車遭撞擊受損,李男還試圖硬闖逃逸,在喝令停車無效後,果斷朝該車左前輪連轟5槍。李男即便輪胎被打爆,仍不顧後果瘋狂竄逃,最終於中正一路與三多一路口失控撞上安全島邊石,整輛車動彈不得、尾隨的支援警網隨即一擁而上,將李男拉下車壓制逮捕。警方隨後在車內搜出2顆二級毒品「喪屍菸彈」,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公共危險罪」及「妨害公務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針對違規停車、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危險駕車、拒檢逃逸及毒駕等5項違規事項,警方依法最高舉發19萬2,000元罰鍰,並當場扣押車輛,吊扣牌照2年、吊扣駕照1至2年。苓雅分局強調,對於挑戰公權力之行為絕不寬貸,將持續展現強力執法決心,確保市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高雄轎車拒檢「警開3槍逮人」!逃逸3小時落網謊稱酒駕 驗出毒品反應
高雄市1日下午發生警匪追逐事件,一輛租賃白色自小客車拒絕警方攔查,甚至衝撞員警後加速逃逸。警方隨即展開追緝並開3槍示警,最終於案發後約3小時內逮捕46歲陳姓男子,全案依妨害公務、傷害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事件發生於當日下午5點32分,鳳山分局員警在鳳山區建國路三段與文昌路口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該輛租賃自小客車駕駛未繫安全帶,遂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然而駕駛不但未配合,反而加速駛離現場,引發警方追捕行動。警方表示,員警騎乘警用機車尾隨追緝期間,該車駕駛持續拒絕停車,並於過程中衝撞廖姓副所長,導致其手腳擦挫傷。為防止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現場一名陳姓員警朝車輛連續開3槍示警,但該車仍持續逃逸。受傷的副所長隨後送醫治療,經診斷無生命危險。陳男被警方逮補。(圖/翻攝記者爆料網)案發後,警方立即成立專案小組,透過監視器畫面鎖定車輛行蹤。晚間8點27分,在距離案發地約7公里外的大寮區溪寮路堤防附近尋獲涉案車輛。警方指出,陳嫌一度躲藏於圳溝內,並在田間試圖規避追緝,最終仍遭優勢警力圍捕逮獲,車內另有一名女性友人,亦被帶回協助調查。警方初步調查,陳嫌供稱因酒後駕車擔心遭查緝,才拒絕停車。不過經酒測後數值為0,與其說法不符。專案小組進一步採集其唾液進行檢驗,結果呈現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不排除其在逃逸過程中曾試圖藏匿相關違禁品。警方指出,陳嫌除涉及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外,亦將依毒駕行為追加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同時依相關規定,將面臨罰鍰、吊扣駕照及車輛牌照等行政處分。
債務談判變綁人毒駕!神岡失控撞騎樓 車內搜出大麻K他命全送辦
台中神岡昨晚發生驚險車禍,21歲陳男疑因債務糾紛,夥同2友強拉22歲被害人上車談判,途中爆發拉扯,導致車輛失控衝撞騎樓,波及鐵皮屋與3輛機車;豐原分局警網趕抵場查,獲車內藏有大麻與K他命,依毒駕、妨害自由等罪將3人移送。警方是在本月23日晚間9時58分接獲報案,指神岡區豐洲路135巷發生糾紛並伴隨車禍,豐原分局員警趕抵現場時,見一輛白色轎車已衝進路旁騎樓,車頭嚴重毀損,現場零件散落,周邊停放的3輛機車及鐵皮屋也遭波及。初步調查,21歲陳姓駕駛因與22歲陳姓男子有金錢糾紛,遂與29歲劉男、18歲張男一同前往約定地點,將對方強行載上車欲談判。被害人上車後,因恐懼、掙扎,雙方在行駛途中發生肢體衝突,導致駕駛操作失控,最終撞進騎樓。事故中4人均無生命危險,但被害人出現頭暈情形送醫。警方控制現場後,發現車內散發異味,進一步搜索查獲第二級毒品大麻與第三級毒品K他命,陳姓駕駛坦承事前曾吸毒上路。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毒駕)、妨害自由、毀損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將3名嫌犯移送偵辦;另毒駕部分,警方依相關規定開罰,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並吊扣駕照。
車頂上的駕駛2/蓋兒加朵挺5月肚拍片 蓋綠布變身女超人
王柏傑在新片《老子》演計程車駕駛,但他前年酒駕事件被吊扣駕照,劇組為了力保他演出,不惜大陣仗重金改裝計程車,打造車頂上的代客駕駛,好讓王柏傑順利並合法完成演出。而過去也有不少為了突破障礙的特殊演出方式。保羅沃克車禍身亡時還在拍攝《玩命關頭7》,劇組請來保羅的弟弟擔任替身,藉由電腦CG特效讓保羅他在片中「復活」。(圖/翻攝自YT)保羅沃克(Paul Walker)2013年11月意外過世,因為他在《玩命關頭7》已完成85%的戲份,劇組請3位替身補拍保羅的鏡頭,其中包括保羅的親兄弟迦勒與寇迪,以及老牌肥皂劇男星約翰布萊瑟頓,並配合電腦成像(CGI)技術,製作團隊還通過電腦科技,將保羅獨特的聲音重現在電影裡,完成了全片。蓋兒加朵在拍《神力女超人》有數場補拍畫面都是挺著孕肚上陣。(圖/華納兄弟提供)蓋兒加朵(Gal Gadot)在演出《神力女超人》時,其實懷有五個月身孕,她曾在節目上揭秘拍攝過程,其實是工作人員放了一大塊綠幕在她肚子上,然後她一邊演出帥氣的動作跟表情,然後透過後製來修身材讓肚子消失,現實上其實是圍著綠布大肚子的女超人。傑瑞米雷納曾因拍《貼背戰》受傷手打石膏。(圖/翻攝自IG)瑞米雷納(Jeremy Renner)在電影《貼背戰》開拍第3天就出意外,當時他從20英呎(約6公尺)高的椅子堆摔下,右手手肘和左手手腕骨折,為了劇組進度,他傷後打石膏火速上工,劇組在後製時用特效幫他做出雙手,讓他看起來身手矯健,一點也不像打石膏的人。
車頂上的駕駛1/王柏傑酒駕吊照「新片竟演小黃運將」!劇組使出秘密武器奇景直擊
王柏傑自2024年6月因酒駕事件、駕照遭吊扣後,2024年11月曾被時報周刊CTWANT拍到拍影集《動物園》時改騎摩托車,最近他與香港天王郭富城合作喜劇電影《老子》,本刊發現他在片中竟然是飾演一名「計程車司機」,劇組為了讓他合法合規演出開車的過程,只好出動秘密武器。3月3日上午10點,導演許富翔執導的電影《老子》在台北市西門町街頭進行拍攝,王柏傑披著長版藍色保暖長袍,坐在路邊等候。大白天的,王柏傑似乎沒有睡飽,顯得有些恍神、無精打采,坐著抽菸發呆。因酒駕遭吊扣駕照的王柏傑,在《老子》中竟演出小黃運將。劇組為力保他,及讓他合法完成演出,出動多位穿著雨衣的工作人員,上演「人力計程車」。(圖/攝影組)因酒駕遭吊扣駕照的王柏傑,在《老子》中竟演出小黃運將。劇組為力保他,及讓他合法完成演出,出動多位穿著雨衣的工作人員,上演「人力計程車」。(圖/攝影組)因酒駕遭吊扣駕照的王柏傑,在《老子》中竟演出小黃運將。劇組為力保他,及讓他合法完成演出,出動多位穿著雨衣的工作人員,上演「人力計程車」。(圖/攝影組)前年因酒駕觸法的王柏傑,當天的角色竟是計程車司機,拍攝內容是王柏傑駕駛計程車因未注意燈號闖紅燈,在路口險些釀禍而緊急煞車的驚險鏡頭。然而現場場面卻相當逗趣,推測是為了避免王柏傑的駕照問題而觸法,以及引發輿論等麻煩,劇組沒有讓王柏傑發動引擎,而是安排數名穿著雨衣的工作人員,在雨中使出「洪荒之力」,推著車前進,讓因為吊照沒辦法「駕駛」車輛的王柏傑,順利完成拍攝,而倒車時亦是採用「人力驅動」。下午1點多,準備轉點前往大安區,王柏傑搭乘劇組的交通車,選擇坐在車子的副駕駛座。接下來就來到當天的重頭戲,1點半,一行人抵達下一個位於大安區的拍攝場地,同樣拍攝王柏傑駕駛計程車,由於這場戲的設定是進行道路實景拍攝,車輛必須真正駛入車流,單靠工作人員人力驅動已無法負荷,劇組宛如多啦A夢的百寶袋,竟變出了一輛經過特殊改裝的「遙控計程車」!1點半,轉點到大安區,現場出現秘密武器,一台改裝過、由車頂操控的計程車。(圖/攝影組)技術人員戴著安全帽、繫上安全帶坐在車頂「代客駕駛」,負責控油門與方向盤。(圖/攝影組)王柏傑坐上計程車駕駛座,演出開車載客的樣子,成功達成合法合規的拍攝。(圖/攝影組)只見計程車頂加裝了一個如同賽車座艙的特殊設備,方向盤、油門、煞車與排檔等控制元件一應俱全。專業技術人員戴上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坐在車頂幫飾演司機的王柏傑「代客駕駛」,而王柏傑只需坐在駕駛座演出開車的模樣。這樣的專業分工,畫面極其罕見,若非「不得已」的因素,還真沒什麼機會能夠見識如此特殊的拍攝方式,讓人開了眼界。傍晚4點半,王柏傑卸妝離開,收工後乖乖搭乘劇組交通車。(圖/攝影組)傍晚4點半,王柏傑卸妝離開,收工後乖乖搭乘劇組交通車。(圖/攝影組)直到下午4點半,王柏傑順利完成所有駕駛戲分,簡單卸妝後便搭乘劇組交通車離開,非常守本分,沒有自己開車。儘管過去的酒駕爭議讓王柏傑一度陷入低潮,但從這次《老子》劇組不惜耗費重金、大陣仗出動特殊設備也要力保他演出,可見角色有非王柏傑不可的原因,演技實力仍深受肯定,這樣「合法上路」的陣容,劇組是相當有誠意。◎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毒駕闖輕軌!男卡軌道嗆警「你處理啊」 結局慘遭辣椒水壓制送辦
高雄市鼓山區馬卡道路與華安街口29日凌晨發生一起離譜的交通事件,1名38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竟誤闖輕軌軌道區域,最終卡在軌道與邊坡之間動彈不得,不僅造成交通一度受阻,更因疑似毒品影響情緒失控,當場與警方發生衝突,整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警方表示,當日凌晨1時50分接獲通報,指稱有車輛卡在輕軌路廊,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該車輛明顯違規駛入非一般車輛可通行的輕軌專用區域,所幸現場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相關設施亦未受損,林男下車後的反應卻異常激烈,不僅拒絕配合警方處理,還不斷情緒性叫囂,甚至挑釁員警「你處理啊!」,態度相當囂張。由於林男情緒持續失控,警方評估其行為已對現場安全構成威脅,遂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使用辣椒水將其壓制並進行保護管束。後續經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顯示其當時確實可能處於毒品影響狀態。儘管林男辯稱是因「路況不熟」才誤入輕軌軌道,但警方認為其說詞難以掩蓋毒駕事實及危險駕駛行為。警方指出,該行為已嚴重影響大眾運輸安全與公共秩序,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新台幣12萬元、扣車並吊扣駕照外,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等罪名,將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行經輕軌路段務必遵守交通標誌與相關規範,切勿因一時疏忽或違法行為釀成更大危險。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取締毒駕等重大違規行為,以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與大眾運輸系統的順暢運作。
大里路口擦撞「小貨車肇逃」 騎士倒地傻眼、警方火速鎖定嫌犯
台中市大里區21日上午發生一起震驚路人的肇逃事件,1名黃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大明路與永隆路口時,與一輛小貨車發生碰撞,事故發生時間約在上午9時24分,黃男連人帶車倒地受傷,但令人震驚的是,肇事的小貨車竟未停車查看或協助,而是直接加速離開現場。根據目擊者描述,事發地點車流與人流皆不少,事故發生當下不少路人都看到了整個過程,但小貨車仍無視現場狀況,駛離得相當迅速,黃姓騎士當場傻眼,情緒相當驚恐,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到場處理,並協助受傷的黃男送醫檢查,所幸傷勢並無生命危險,但仍需要觀察。警方進一步調查指出,肇事的小貨車為公司行號使用,已鎖定車輛,並將通知駕駛到案說明,詳細事故原因仍需交由交通事故分析中心進行鑑定,以釐清雙方責任。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車、報警並依規定處理;若未遵守規定,不僅可能面臨新台幣1000元至3000元的罰鍰,逃逸者還會被吊扣駕照1至3個月,若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更可能遭吊銷駕照。
翻車起火!高雄醉駕男「神隱1小時」跑回自首 酒測超標下場慘了
高雄市左營區13日深夜發生一起離奇又驚險的自撞翻車事故,1輛深灰色休旅車在民族一路行駛途中突然失控,自撞分隔島後整輛車翻覆,甚至一度起火燃燒,嚇壞附近用路人並緊急報警。然而當警消趕抵現場撲滅火勢後,卻發現車內外竟然空無1人,駕駛離奇消失,現場一度陷入「駕駛去哪了」的謎團。這起事故發生在13日晚間10點多,該輛休旅車當時沿著民族一路南向行駛,行經960巷口附近時突然偏離車道,直接撞上同向慢車道的分隔島,猛烈撞擊力道導致車輛當場翻覆,底盤朝天,車體還冒出火勢與濃煙,附近民眾目擊後立刻報警求助,警消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展開救援並進行滅火處理。不過當火勢被控制後,警消人員檢查車輛時卻驚訝地發現,車內外完全沒有任何人影,也沒有受困者,讓整起事故顯得格外詭異,警方原本打算調閱監視器並追查車主,試圖找出當時駕駛的下落,沒想到就在事故發生約1小時後,1名53歲蔡姓男子竟主動返回現場自首,坦承自己就是肇事駕駛,警方靠近時立刻聞到他身上濃濃酒氣,隨即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達到0.15,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警方當場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將蔡男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也依法查扣該輛肇事車輛、扣繳車牌並吊扣駕照1年,由於蔡男在事故後離開現場,仍涉及肇事未依規定處置的情形,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開罰1000元至3000元罰鍰,並加扣駕照1至3個月,警方提醒,酒後駕車不僅違法,更可能危及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酒後上路,以免釀成更嚴重的悲劇。
苗栗白牌車疑趕路閃紅燈未停 撞飛雙載情侶「21歲男慘死、女友重傷」
苗栗縣頭份市1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24歲吳姓男子駕駛違規攬客的「白牌車」,行經永貞路與田寮路口撞上21歲朱姓男子騎乘的雙載機車,強烈撞擊力道讓朱男身受重傷、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其後座女友則是骨折送醫,警方調查後排除酒駕和毒駕,懷疑吳男因車上有客人,為趕路而行經閃紅燈路段未停等而釀禍,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1日晚間7時許,吳姓男子當駛自小客車,沿田寮路西往東方向行駛。當他行經永貞路一段路口時,無視閃紅燈標誌,與沿永貞路一段北往南方向的朱姓騎士發生碰撞。強烈撞擊力道讓朱男的機車幾乎成為廢鐵,吳男車頭也嚴重毀損,朱男則是被撞飛,救護人員趕抵後連忙協助送醫,但他傷勢過重,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其後座女友則是骨折,送醫後已無生命危險。警方初步調查排除吳男酒駕和毒駕,並發現他車上當時載有客人,懷疑因載客趕路,這才未在閃紅燈路段未停等而釀禍,相關案情仍待調查釐清,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違規攬客部分則將移請移請監理站裁罰,可罰10萬元以上並吊扣駕照及牌照。警方呼籲,民眾行經支道的「閃紅燈」車輛應停車後再開,行經幹道「閃黃燈」車輛應減速慢行通過,行經無號誌路口時,駕駛人亦應減速慢行,以防範突發事故。
酒駕男撞計程車竟肇逃 還打電話「Call兒救援」爆衝突
高雄市小港區22日凌晨驚傳一起「酒駕加肇逃」案件,1名65歲呂姓男子酒後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漢民路與崇文路口時,與47歲郭姓計程車司機發生擦撞。然而事故發生後,呂男並未依規定停車處理,反而踩下油門加速逃離現場,行徑相當誇張。遭撞的郭姓運將不滿車輛受損且對方企圖脫逃,隨即一路尾隨追逐,雙方最終在漢民路與金府路口被成功攔下,現場一度氣氛緊繃。警方指出,小港警分局漢民派出所於凌晨0時許接獲報案,稱現場發生行車糾紛,員警到場後釐清狀況,發現呂男疑似酒後駕車,且涉及肇事逃逸,更令人傻眼的是,呂男被攔停後,第一時間不是配合處理事故,而是立刻打電話向兒子求援。其子趕抵現場後,見父親遭圍情緒激動,甚至一度與警方發生言語對峙,場面一度火爆。所幸警方迅速控制場面,耐心說明相關法律責任與處理程序,才讓呂男兒子情緒逐漸平復,員警在與呂男接觸過程中,察覺其身上散發濃厚酒味,遂依法進行酒精濃度測試,結果高達0.6mg/L,遠超過公共危險罪0.25mg/L的法定標準,屬於明顯酒駕行為。警方當場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將呂男逮捕,訊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至於肇事逃逸部分,因本案未造成人員傷亡,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舉發,將面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警方強調,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付出沉重代價。
無照駕駛1/31新制上路 罰鍰無上限、不參加講習禁考半年
為遏止無照駕駛亂象,導正民眾錯誤駕駛觀念,交通部公路局今(30日)晚公告,115年1月31日起實施無照處罰新制,所有無照駕駛違規者必須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缺考且超過6個月不參加,最重吊扣駕照6個月(禁考)。而無照駕駛罰鍰也從最高罰2萬4千元改為累罰無上限,盼用路人共同維護交通安全。公路局最新公告表示,115年1月31日修正施行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無照駕駛罰鍰提高,汽車無照駕駛最高罰鍰提高至新台幣6萬元,機車提高至新台幣3萬6千元;累犯者10年內違規達2次,將處以最高額度罰鍰,若達3次以上,則在前次罰鍰基礎上再加重處罰,以及一律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所有無照違規者皆必須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公路局說明,以往為遏止未成年人因心智不成熟,駕駛車輛導致嚴重事故,已先針對未滿18歲無照駕駛違規人召回施以講習,但近年來無照駕駛數量持續上升,經交通部公路局統計114年未成年無照駕駛數量約2萬件,成年無照駕駛約26萬件。因此公路局配合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修正,講習班別新增「無照駕駛違規班」,課程為3小時,每小時收費200元,課程涵蓋「道路風險辨識」、「考照相關說明」及「交通法令(含法律責任)」;除了幫助違規者回到合法駕駛的行列,也宣導相關的民、刑事責任,並加入正確使用駕駛輔助系統。公路局也指出,如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第3項規定,會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其為汽車駕駛人者,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禁考);其為汽車所有人者,吊扣違規汽車之牌照6個月。公路局呼籲,無照駕駛罰鍰由原6000元至2萬4000元,修法改為無上限,無照駕駛代價極高,期望透過新增的講習課程,引導違規者循正確管道考取駕照,確保每一位用路人皆具備完整的駕駛技能與正確的法治觀念,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斑馬線停5秒釀禍! 台中68歲翁遭75歲婦騎機車撞倒送醫
台中市西區3日上午發生一起行人與機車碰撞事故,引發外界對路口安全與行人通行禮讓問題的關注。事發時間約在上午8點多,地點位於民生路與中興街口、向上國中旁的一處路口,當時68歲洪姓男子正行走於斑馬線上,準備穿越馬路。據了解,洪男行經路口時,右側1輛自小客車已減速停讓,讓他先行通過,不過洪男走到道路中央時突然停下腳步,原地停頓約5秒後才再度邁步前行,未料此時左側直行而來的75歲夏姓女子騎乘機車未能即時反應,直接撞上洪男,造成2人雙雙倒地。事故發生後,現場民眾立即報警並協助通報救護單位,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獲報後迅速到場處理,發現洪男與夏女皆有手腳擦挫傷,但意識清楚,所幸傷勢並無大礙,隨後被送往衛生福利部台中醫院進行治療。警方初步調查,夏女並無酒駕情事。警方指出,該路段設有學校標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駕駛人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若未減速慢行而肇事致人受傷,將處新台幣1萬8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2年。至於本案實際肇事責任,仍須交由交通事故鑑定單位或法院進一步釐清。第一分局也呼籲,用路人無論是行人或駕駛人,行經路口時皆應提高警覺,行人應迅速且持續通過斑馬線,避免突然停留;駕駛人則務必減速慢行、禮讓行人,以降低事故風險。警方強調,未來將持續加強交通安全宣導與執法,確保學校周邊及市區路口的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