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
」 吊車 車禍 拖吊車 聯結車 胡漢龑
驚魂一瞬!彰化大型吊車壓破路面側翻 直撞台酒營業所幸無人傷
彰化市三民路7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工安意外,一輛大型吊車進行吊掛作業時,疑似因油壓支腿下方路面承載力不足,支腿突然撐破路面,導致整輛吊車瞬間失去平衡,當場朝台灣菸酒公司彰化營業所方向側翻。龐大車體傾倒後車輪懸空,現場一片狼藉,一度傳出有人受困,所幸受困人員很快脫困,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受傷,可說是不幸中的大幸。事故發生在今天下午2點左右,當時大型吊車正在彰化市三民路進行吊掛作業。初步研判,吊車停放位置下方疑為汙水下水道管線銜接處,可能因路面結構無法承受大型吊車作業時的龐大重量與支腿集中壓力,造成油壓支腿直接壓破路面。支撐點一失效,吊車重心隨即偏移,整輛車向一側翻覆,車輪甚至完全懸空,場面相當驚險。吊車側翻後倒向台灣菸酒公司彰化營業所,現場一度傳出有人受困的消息,讓附近民眾相當緊張。所幸相關人員迅速脫困,經確認並無人員受傷,主要為車輛及相關設施受損。工程單位事後也緊急調派另一輛大型吊車抵達現場,準備協助將側翻吊車扶正及進行後續善後作業,同時釐清路面受損範圍及事故發生原因。彰化市萬安里長高林秀祝得知無人受傷後直呼「阿彌陀佛!」她表示,當地昨天才剛完成普度,幸好這起事故沒有波及其他民眾,大家都平安,僅造成車輛等財物損失。她也認為,大型吊車重量驚人,路面可能因無法承受作業時產生的壓力而破損,才導致意外發生。彰化市長林世賢獲報後,也騎著機車趕抵事故現場,實地了解狀況並關心後續處理。由於事故地點位於市區道路,且涉及大型吊車、地下汙水管線及道路結構安全,後續除了要移除側翻車輛,也有待相關單位進一步確認路面下陷及管線是否受損,並釐清施工前是否確實評估吊車作業位置的地面承載能力,以避免類似驚險事故再次發生。
花雖美但山路險!花蓮赤科山金針花季 84歲翁賞花開山路側翻「橫擋馬路」回堵1公里
花蓮玉里鎮赤科山金針花進入盛開期,29日上午8時許,84歲涂姓男子與李姓女子開車上山賞花,行經田螺坔產業道路上坡路段時,疑因道路陡峭、彎道狹窄,涂男不慎衝出路外,整輛車側翻,擋風玻璃碎裂,車輛橫堵馬路中央,造成赤科山道路中斷,後方車陣一度回堵約1公里。直到上午10時許,吊車到場將翻覆車輛移至路旁,道路才恢復通行。玉里警分局表示,2名當事人均未受傷,警方到場時已自行脫困。消息傳出後,山上農民表示,赤科山主線道路因2年多前康芮颱風受損,短短200公尺路基流失至今仍未修復,遊客被迫改走田螺坔支線。當地農民指出,該路段彎曲狹窄,部分路段僅有水泥鋪面,路面也有坑洞,不少遊客上山後抱怨「花很漂亮,但道路很危險」,盼縣府加速改善道路。
豪雨淹出70公分深水坑! 1家3口誤信導航受困鳥松
高雄受到豪雨影響,多處低窪地區出現積淹水情形,鳥松區23日上午更發生一起驚險受困事件。一名34歲周姓男子開車載著56歲林姓女子及13歲周姓少年外出,行經鳥松區美山路19巷與水管路97巷口、準備往鳳山區北堤街方向前進時,因對當地路況不熟悉,全程依照導航指示行駛,沒想到前方竟是積水嚴重的低窪路段,一家三口因此受困水中。仁武分局表示,事件發生在上午10時許,周男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該路段時,未察覺前方道路地勢較低,看到路面已有明顯積水後,仍嘗試駕車通過。不料車輛駛入低窪處後,積水深度逐漸增加,最深處估計達70公分,車輛隨即因進水拋錨,無法繼續行駛,一家三口頓時陷入困境。警方接獲通報後迅速趕抵現場,當時3人已自行離開車內,但四周仍有大量積水。其中13歲少年為避免持續泡在水中,一度站上車頂等待救援,另外兩名成人則待在車輛旁。由於水深已達成人腿部以上,警方與消防人員隨即合作進入積水區,小心攙扶3人離開水窪並移動至安全路旁,所幸一家三口均未受傷,結束這場豪雨中的驚魂記。由於現場積水情況嚴重,為避免其他駕駛或行人誤闖受困,警方已在美山路19巷與美山路77巷口,以及美山路19巷與水管路23巷口拉起封鎖線,實施雙向封路管制。一家三口脫困後,自行聯絡友人接送返家,泡水拋錨的車輛則聯繫拖吊車到場處理。警方也特別提醒,豪雨期間低窪道路水位可能在短時間內快速上升,即使導航顯示道路可以通行,也不代表現場路況安全。駕駛若發現前方有大面積積水、無法判斷水深,應立即停車並尋找其他替代道路,切勿冒險涉水;若遇警方封路或交通管制,也應依照現場人員指示改道,以免車輛熄火甚至造成人員受困。
國1彰化驚魂!大車突竄滾滾白煙嚇壞駕駛 警消急奔現場戒護
國道1號南向219公里彰化路段11日下午發生一起大型車故障事件,一輛大車行駛途中疑似車況突然出現異常,駕駛察覺狀況不對後,立即將車輛停靠外側路肩等待救援。不料車輛停妥後,車體一度竄出大量白色濃煙,遠處就能看見明顯煙霧,讓不少行經該路段的駕駛捏了一把冷汗,擔心車輛可能隨時起火燃燒。據了解,事件發生於今日下午14時17分許,該輛大型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219公里彰化路段時突然發生異常。駕駛發現問題後並未繼續行駛,而是迅速將車輛停靠於外側路肩,避免故障車輛影響主線車流。不過停車後車體仍短暫冒出陣陣濃煙,由於大型車車體龐大,一旦發生火燒車,不僅可能危及駕駛安全,也可能波及高速行駛中的其他車輛,現場氣氛一度相當緊張。警消及相關單位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趕往現場戒護並確認車況。所幸經查車輛並未進一步起火燃燒,也沒有因此引發追撞等交通事故,現場無人受傷。相關人員隨後聯繫拖吊車到場處理,並於15時23分順利將故障大型車拖離國道路肩、移往安全處所,狀況迅速排除,國道交通也恢復正常。國道警方也藉此提醒,大型車長時間、高里程行駛,車輛各項機件承受的負荷較大,駕駛及業者平時務必落實定期保養與檢修,上路前也應再次確認輪胎、煞車、引擎及相關機件是否正常。若行駛途中發現車輛出現不明異音、燒焦味、異常高溫或冒煙等警訊,應保持冷靜,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儘速停靠路肩、避車彎,或駛離交流道至安全地點,並立即通報相關單位協助處理,避免小故障進一步演變成火燒車或重大交通事故。
高雄驚魂!78歲婦慘捲聯結車底 吊車、堆高機急抬車搶命
高雄小港街頭11日上午上演驚險一幕,1名59歲黃姓男子駕駛大型聯結車行經小港區飛機路,準備右轉中山四路並變換車道時,疑似未注意同向行駛車輛,與一名78歲連姓婦人騎乘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發生碰撞。猛烈撞擊造成連婦當場摔倒,更連人帶車捲入聯結車底部受困,情況一度相當危急。警方到場後緊急協調附近施工中的吊車及堆高機支援,合力抬高龐大車體,才成功將受困婦人救出。這起事故發生於11日上午9時20分左右。警方初步了解,黃男當時駕駛聯結車沿飛機路由北往南行駛,行經事發路段準備右轉中山四路,並進行變換車道動作,不料過程中與同方向直行、由連婦騎乘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發生碰撞。由於聯結車車體龐大,連婦遭撞後倒地,隨即受困於車底,現場狀況十分驚險。警方獲報後迅速派員趕抵現場,發現傷者卡在大型車輛下方,一般人力難以將她安全救出。所幸事發地點附近正好有工程施工,員警立即協調現場吊車及堆高機前來支援,利用大型機具將重型車體逐步抬高,爭取救援空間。在警方、救護人員以及施工人員合作下,連婦最終成功脫困。經現場初步檢視,她右腳骨折、頭部有擦傷,所幸獲救時意識清楚,隨後由救護車緊急送往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目前暫無生命危險。至於59歲黃姓聯結車駕駛則未受傷。警方事後針對事故雙方進行酒測及毒駕初步篩檢,結果均呈陰性,因此初步排除酒駕、毒駕因素。警方也已調閱事發路口及周邊監視器畫面,希望進一步還原聯結車變換車道、右轉以及微型電動二輪車直行時的相對位置。
天天走竟撞了!彰化聯結車猛削橋墩2輪爆胎 駕駛傻眼:怎麼會
彰化市10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的聯結車自撞事故,1名53歲王姓男子駕駛聯結車行經彰化市線東路一段701巷時,疑似因趕著送貨,一時操作不慎,車輛右側猛力擦撞路旁橋墩。巨大撞擊力道造成聯結車車頭嚴重扭曲變形,零件散落一地,右前方2個輪胎更當場爆胎,現場一片狼藉。所幸王男僅右腳擦挫傷,並無生命危險。這起事故發生在上午9時39分許,地點位於彰化市線東路一段701巷臨10號前橋墩旁。警方初步調查,王男當時駕駛聯結車沿著線東路一段701巷往西方向直行,準備前往送貨地點,未料行駛途中,車輛右側突然擦撞橋墩,強烈撞擊不僅讓車頭明顯毀損,右前2輪也瞬間爆胎,車體多處零件受損,最後還得出動吊車協助將事故車輛拖離現場。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發現王男右腳受到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沒有生命危險。警方隨後依法對王男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00mg/L,排除酒後駕車的可能。令人意外的是,王男事後對於自己為何會撞上橋墩也相當困惑。他無奈表示,當時確實趕著送貨,但這條路是自己平時經常行駛的路線,對附近道路狀況相當熟悉,沒想到竟然會在「天天走的熟路」上發生自撞事故,連自己都想不透究竟為何會一時失手。看似熟悉的道路,有時反而更容易讓駕駛降低警覺。彰化分局也藉此提醒所有用路人,無論道路走過多少次、對路況多麼熟悉,駕駛過程仍應保持專注並遵守速限,尤其大型車輛車體較長、轉向及行駛所需空間較大,更應隨時注意車身與道路設施之間的距離,切勿因趕時間或熟悉路況而分心、輕忽潛在風險。
學甲死亡對撞!大貨車疑疲勞跨線奪命 駕駛毒品快篩竟呈陽性
台南市學甲區8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名62歲莊姓男子駕駛營業大貨車,行經光華里南1線6.1公里處時,疑似因疲勞駕駛偏離原本車道,駛入對向車道,與46歲郭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迎面猛烈碰撞。轎車遭撞後嚴重變形,郭男受困駕駛座內,消防人員趕抵現場時已明顯死亡。更令人關注的是,警方事後對莊男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是否涉及毒駕,仍待進一步鑑驗及檢警調查釐清。台南市消防局於8日下午5時3分接獲報案,指學甲區光華里忠神殿北側發生大貨車與轎車碰撞事故,隨即派遣人車前往救援。學甲消防分隊於下午5時14分抵達,佳里救助器材車則於5時28分到場。消防人員發現自小客車受到強烈撞擊後車體嚴重受壓變形,郭姓駕駛受困其中,已無生命跡象並明顯死亡;莊姓大貨車駕駛則意識清醒。由於事故車輛碰撞情況嚴重,現場救援車輛無法直接將事故車輛吊起,警方因此緊急聯繫大型吊車支援。吊車約於晚間6時25分抵達現場,協助消防人員進行脫困及後續處理。警方初步調查,莊男當天下午5時許駕駛營業大貨車,沿南1線由北往南行駛,行經6.1公里處時,疑似因疲勞駕駛而偏離原車道,進入對向車道,隨後與郭男駕駛、迎面而來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猛烈撞擊最終造成郭男死亡。警方到場調查後,另使用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對莊男進行檢測,結果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引發是否涉及毒駕的疑慮。不過,快篩陽性並不等同最終確認施用毒品或認定毒駕,仍須等待後續鑑驗結果,同時釐清藥物、疲勞駕駛與事故發生之間是否具有關聯。目前警方已依涉嫌公共危險、過失致死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莊男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可能的毒品來源。警方也呼籲駕駛人切勿疲勞、酒後或施用毒品後駕車,以免一時疏忽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才剛上拖吊車!轎車鬆脫後滑 後方騎士嚇壞急閃
北市士林區中正路7日上午10時許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輛拖吊車行經該處時,卻因不明緣故其後方拖吊載運的轎車直接向後滑落,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受傷。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50歲的葉姓男子駕駛轎車行經該處時,車輛因故故障,無法啟動,葉男隨即找來拖吊業者,準備將愛車拖離,未料拖吊業者才將車輛拖吊,準備起步時,車輛就因此向後滑落,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受傷。警方獲報到場後,經初步觀測並未發現有酒駕或毒駕情形,至於詳細肇事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士林分局呼籲車輛上路前,應檢查車輛五油三水,並確保行駛正常無虞,避免拋錨;拖吊車附載車輛應裝載穩妥,避免拖吊時脫落造成危險。
遭傳是「吊車大王」妻子 女星笑回:我再擠進去就變老六
資深歌手池秋美近日遭傳與「吊車大王」胡漢龔是夫妻,對此,她26日親自在社群平台發文澄清,強調兩人不僅不是夫妻,甚至連鄰居都不是,並以一貫幽默口吻笑說,「聽說他的『家後』都排到老五了,我再擠進去不就變老六了!」池秋美透露,26日接到媒體來電求證,詢問外傳胡漢龔是否就是她的丈夫,讓她當場笑了出來,還反問對方:「你覺得我跟他有夫妻相嗎?」她也還原整起誤會的來龍去脈。池秋美表示,先前她到歌手胡立武家中作客,用餐結束準備離開時,剛好遇到胡漢龔從屋內走出來,對方當時向媒體提到「歌星池秋美住在我對面」,沒想到這句話遭到誤解,之後更被以訛傳訛,演變成兩人是夫妻的離譜傳聞。池秋美澄清自己不是胡漢龔鄰居。(圖/翻攝臉書/池秋美)對此,池秋美再次澄清,「我根本不是他的鄰居,誤會多多呀!」她也不改幽默作風,自嘲表示,「聽說他的『家後』已經排到老五,那我再擠進去不就變成老六了!家裡也太擠了吧!我就不跟你們湊熱鬧啦!」除了澄清傳聞,池秋美最後還隔空向胡漢龔喊話,笑說自己很欣賞對方的招牌造型,「不過胡董,你頭頂上的那個『小啾啾』真的好可愛呀!」以幽默的言論化解誤會。
姚淳耀忍屈辱賣笑 「唱跳女團舞」心酸畫面流出
《成名在望》將在25日開播,李國毅、姚淳耀、蔡亘晏(爆花)、黃迪揚同台飆戲,第一、二集登場便火力全開,以一場「假車禍、真綁架」揭開序幕,不只有爆速飛車追逐、豪門權鬥、人骨行李袋疑雲,更讓李國毅、姚淳耀、蔡亘晏飾演的昔日高中摯友,在命運推動下再度交會,四大爆點接連引爆,緊湊節奏令人一追停不下來。《成名在望》第一季「重逢之後」的第一集開場即高潮迭起,黃迪揚飾演的盛泰集團二少東「邱隆泰」在隧道中突遭精心設計的假車禍綁架,而豪門妻「魏欣妤」(蔡亘晏 飾)被獨留狼藉的車禍現場,幸好被姚淳耀飾演的拖吊車司機「羅冠豪」發現,第一時間求援才得以脫困。隨後,李國毅詮釋的刑警「陳志偉」趕赴現場查案,與羅冠豪意外重逢。黃迪揚飾演的盛泰集團二少東「邱隆泰」在隧道中突遭假車禍綁架,被電擊槍電暈。(圖/瀚草影視)隨著邱家遭到綁匪威脅,魏欣妤為救丈夫竟選擇瞞著警方私下交付贖金。在甩開警方過程中,李國毅與蔡亘晏在環形立體停車場上演驚心動魄的飛車對峙追逐,李國毅更在車子拋錨後衝下車爆速狂奔,以肉身攔截,在車子即將衝撞千鈞一髮之際縱身跳離,魏欣妤最終揚長而去。而李國毅高超的開車與倒車技術,總是可以將兩車距離控制在最短卻不相撞,讓姚淳耀和爆花驚嘆不已,李國毅笑說:「有先跟劇組確認過要不要賠?後來就放膽開了!」另一方面,綁架案陷入重重迷霧,綁匪藏匿點尋獲的贖金行李袋內,竟赫然藏著一副白骨,讓整起綁架案瞬間急轉直下,也讓邱隆泰的生死更加撲朔迷離。李國毅有不少衝下車爆速狂奔的戲。(圖/瀚草影視)姚淳耀飾演的「羅冠豪」,原本是家境優渥的高材生,卻因家庭巨變淪為修車廠黑手。首播劇情中,他為了還債在 KTV 酒店端盤子,竟遭有錢老闆當眾把酒從頭淋下羞辱,還被逼著在現場賣笑,唱跳蔡亘晏在女團時期的當紅歌曲〈Bitter Love〉。姚淳耀將角色的屈辱、壓抑與深不見底的城府詮釋得令人心疼,這場考驗人性的殘酷唱跳秀,無疑是首播令人耳目一新的大亮點!蔡亘晏(左)在劇中為救丈夫,選擇瞞著刑警李國毅私下交付贖金。(圖/瀚草影視)蔡亘晏(爆花)飾演的女團偶像魏欣妤,風光嫁入豪門後卻深陷婚姻地獄。飾演丈夫的黃迪揚遭綁架後,邱家上下各懷鬼胎,婆婆更懷疑是魏欣妤自導自演,有「金鐘劇影后」之稱的藝鴒飾演「邱母」一角,毫不客氣地對著爆花毒舌咒罵:「妳給我去死啊!賤人!」更衝進更衣室將她過往當偶像的珍藏唱片和應援牌全砸得稀爛!在高張力犯罪之外,《成名在望》也透過青春與成年雙時空交錯敘事,描繪三位摯友從一起談夢想、相信未來,到多年後因命運再度重逢卻早已人事全非,成年世界的猜忌、權力與利益與當初的青春歲月形成強烈對比,也讓整起綁架案背後的人性故事更加耐人尋味。
「全台最高104公尺消防雲梯車」第二輛抵台 吊車大王嗨喊:明年再買1台
有「竹北吊車大王」之稱的啟德機械起重工程公司董事長胡漢龑22日分享喜訊,表示全台第二輛104公尺高消防雲梯車已透過船運抵達台灣,並與另一輛104公尺、1輛90公尺高消防雲梯車一同前往天宏宮參拜,祈求行車平安、台灣無災無難及兩岸永遠和平。消息曝光後,也吸引不少網友按讚留言。胡漢龑在臉書粉專「啟德機械起重工程-股公司」發文提到:「7月22日又是開心開心的一天」,他指出全台第二輛104公尺高消防雲梯車正式運抵台灣。當天團隊出動3輛消防雲梯車,包括2輛104公尺及1輛90公尺雲梯車,前往天宏宮向瑤池金母參香祈福,祈求所有車輛出勤平安,也希望「台灣無災無難,兩岸永遠和平」。胡漢龑透露,團隊預計明年再引進第3輛104公尺高的消防雲梯車,新車除維持超高作業能力外,也將添加射水功能,進一步提升消防救災效能。此外,胡漢龑也藉此機會向年輕族群招募新血。他表示,歡迎有志投入重型機械操作及技術搬運工作的民眾加入啟德團隊,即使沒有相關經驗也沒問題。影片和貼文一出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喊讚,「太有心了,感恩」、「感謝胡董對消防的付出」、「謝謝胡董,感恩,功德無量,一生平安」、「能幫忙救災就是功德無量」。
高雄客運山區驚魂!巴士突滑落水溝車身傾斜 警急救2長者脫困
高雄市茂林區昨(19)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的客運意外,一輛高雄客運中型巴士行駛於高132縣道、由萬山里往茂林里方向途中,疑似因道路狹窄加上駕駛操作不慎,導致右側輪胎滑落路旁排水溝,整輛車瞬間向右傾斜,卡在溝渠內動彈不得,讓車上的乘客一度相當緊張。警方接獲通報後火速趕往現場,立即進行交通管制與救援工作,協助駕駛及2名高齡乘客安全下車脫困,所幸3人皆未受傷,也無需送醫治療。由於事故地點位於山區,道路交通較為不便,加上當時天氣炎熱,警方考量兩名年長乘客行動及安全問題,隨即調派巡邏警車,將兩人接駁至新威地區客運站牌,協助轉乘其他大眾運輸工具,展現即時且貼心的為民服務精神,也避免長者在烈日下久候造成身體不適。另一方面,警方同步通知高雄客運公司派遣大型拖吊車前往救援。經過專業拖吊作業,受困巴士於下午3時50分順利脫離水溝並移置安全地點,道路也恢復雙向正常通行,未造成更大的交通影響。此次事件雖未釀成傷亡,但也再次凸顯山區道路狹窄、路肩空間不足,以及駕駛行經彎道或路幅有限路段時,應降低車速並提高警覺的重要性。尤其客運肩負載送民眾安全的責任,行駛偏遠山區時更應謹慎操作,避免因一時疏忽導致意外發生。
酒駕轉彎慘了!高雄翁衝輕軌撞號誌桿 酒測0.49慘吞天價賠償
高雄市鼓山區17日晚間發生一起離譜的酒後駕車事故,一名64歲王姓男子飲酒後仍駕駛自小客車上路,行經博愛二路準備左轉大順一路時,疑因酒精影響判斷能力,加上當時天候不佳、下著大雨,車輛突然失控偏離車道,直接衝進高雄輕軌軌道區,猛烈撞擊軌道旁石墩及遵行標誌桿,造成車頭嚴重毀損、保險桿脫落,整輛車更一度「騎上」軌道邊緣動彈不得,驚險畫面讓路過民眾全都看傻眼。警方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處理,發現王男僅有輕微擦挫傷,意識仍相當清楚,因此未送醫治療。然而,員警靠近時便聞到濃厚酒氣,經酒測後確認其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49毫克,遠遠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法逮捕,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由於事故車輛卡在輕軌軌道上,導致高雄輕軌一度無法正常通行,必須採降級運轉方式維持服務,直到拖吊車抵達現場將事故車移除後,歷經約一小時才恢復正常通車。所幸事發當時並未有輕軌列車直接撞上事故車,也沒有波及其他用路人,否則後果恐怕更加嚴重。警方指出,王男除了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外,也可能涉及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後續將由檢方進一步偵辦。此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闖入輕軌專用軌道區,也違反《大眾捷運法》相關規定,最高可再開罰7500元。除此之外,遭撞毀的號誌桿、石墩及相關輕軌設備修復費用,也將由高捷公司依法向肇事駕駛求償,刑責、行政罰與民事賠償三重代價,恐讓王男付出極為沉重的經濟成本。警方再次呼籲,酒後駕車不僅違法,更可能危及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即使只是短距離行駛,也可能因酒精影響反應能力而釀成重大事故。民眾若有飲酒聚會,應選擇代駕、計程車或大眾運輸返家,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一時失誤,不但吃上官司,還得面臨高額賠償,甚至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酒駕失控衝進輕軌!撞斷號誌害停駛 64歲駕駛恐吞重罰還得賠慘
高雄市鼓山區17日晚間發生一起酒後駕車自撞事故,一名64歲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博愛二路與大順一路口,準備左轉時疑似因酒後駕駛導致操作失控,車輛突然偏離原本車道,直接衝進高雄輕軌軌道區,猛烈撞擊軌道旁石墩及交通號誌桿,造成號誌桿當場斷裂、車頭嚴重毀損,事故也一度影響高雄輕軌正常行駛,被迫暫停營運,所幸未波及其他用路人,也沒有造成乘客受傷。警消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救護人員檢查後確認王姓駕駛僅受到輕微擦傷,意識清楚,並表示不需送醫治療。然而警方依規定進行酒測時,發現王男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49毫克,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將其逮捕,並依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由於事故造成車輛橫跨道路及輕軌軌道,交通號誌設施也遭撞毀,警方隨即協調拖吊車到場排除事故車輛,同時進行交通疏導及現場清理。經過約一小時的搶修作業後,輕軌恢復正常通行,道路交通也逐步恢復順暢,避免影響更多民眾通勤。警方指出,王男除了將面臨刑法公共危險罪的刑事責任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可能被處最高12萬元酒駕罰鍰;另外,因非捷運車輛違規駛入輕軌軌道區,也涉及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規定,可再處最高7,500元罰鍰。由於事故造成輕軌設施及交通號誌受損,並影響列車營運安全,警方也將依涉嫌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移送偵辦,後續高雄捷運公司也可能依法向王男提出民事求償,相關賠償金額恐相當可觀。警方再次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更可能危害其他用路人及公共運輸系統,甚至必須承擔刑事、行政及民事三重責任。民眾如有飲酒,應選擇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返家,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付出沉重代價。◎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陳佩琪再批司法程序 質疑柯文哲案未獲公平對待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今(11)日在臉書再度發文,質疑司法審理程序,表示過去多分享醫療相關議題,如今滿腦子只想著丈夫的案件何時才能獲得平反。陳佩琪表示,至今仍記得審判長曾提到「台灣司法很脆弱」,但她實際感受到的卻是「你講你的,我判我的」,認為辯方提出的訴求未獲採納,對司法審理方式表達不滿。她指出,若司法理念真是如此,應該直接說明,不必讓檢辯雙方持續進行攻防,並再次呼籲讓柯文哲等人停止羈押。她也提及柯文哲過去曾因腎結石、心律不整等健康問題接受治療,並提到同案被告沈慶京的健康狀況,認為相關人員承受身心壓力。陳佩琪也提到2025年蔡姓女學生遭吊車輾斃事件,質疑台北地方法院曾就該案發布新聞稿說明,反觀柯文哲案卻僅針對冷錢包及存摺數量等事項發布聲明,認為兩案處理方式有所不同,因此提出質疑。
女學生遭吊車輾斃「已領強制險700萬」? 家屬律師再轟判決重大違誤
台北地院審理2025年北市大安區吊車輾斃女學生命案傳出爭議,除了死者家人控訴承審法官態度不佳,一審判決更出現「強制險羅生門」,判決書記載「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應得賠償金扣除700萬之後並無餘額,因此駁回家屬所有請求,但強制險理賠最高200萬(7月1日起已提高為350萬),何來700萬之數?北院7日傍晚回應,本案既已上訴,應由上級審法院審酌判斷;被害者母親透過委任律師聲明,開庭筆錄並無「不爭執已領強制險700萬」的文字,原告也從未說過,因此判決內容不符事實、有重大違誤。對於網路文章以一審判決為本,指稱法官已表示5月1日之後提資料不會採納,但原告和被告都拖延訴訟,因此有太晚提出證據的問題,死者家屬的律師特地澄清絕無此事,原告在4月17日之前已提出事證,毫無延遲訴訟的意圖。黃中麟律師及呂朝章律師聲明函全文如下:為受當事人(以下稱原告)委任,就近期網路平台及媒體討論關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5年度北簡字第51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為免外界遭片面或不實資訊誤導,特代當事人澄清發表聲明如下:一、原判決認定原告「不爭執已領取強制險新臺幣700萬元」乙節,顯屬重大違誤,更與事實完全不符: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於民國115年3月31日及115年5月12日進行之兩次言詞辯論期日,其筆錄內容均無「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之記載,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亦從未於任何庭期自認或不爭執領取強制險700萬元款項,純屬原審判決錯誤記載。2.按民事訴訟法第219條規定:「關於言詞辯論所定程式之遵守,專以筆錄證之」。最高法院85年度台抗字第158號裁定意旨亦明文肯認,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之主張與陳述,皆屬專以筆錄證之之範疇。3.網路部分言論據此錯誤判決所為之傳播,顯有錯誤。前述開庭過程均有錄音光碟及法庭筆錄可資為憑,原告亦已依法提起上訴,用以糾正原審裁判之實質錯誤認定。二、原告於訴訟過程中均完全恪遵提出證據,絕無任何拖延訴訟之情事:1.依首次言詞辯論筆錄所載,法院命兩造應於民國115年4月30日前提出證據及證據方法;經查,原告與訴訟代理人早於同年4月17日即已遵期遞狀提出相關事證並聲請調查證據,此有書狀郵件送達之雙掛號回執在卷可稽。2.原告既已提早於法院指定之期日前完成證據之提報,顯見原告已充分踐行促進訴訟之義務,絕無任何意圖延滯訴訟或因重大過失而逾期之情事。3.部分言論傳聞原告逾期提出或刻意延宕訴訟云云,顯與客觀存在之卷證不符,特此澄清。三、綜上所陳,原審判決在事實認定與程序指揮上皆存在難以補正之瑕疵,不僅侵害原告之訴訟基本權,更導致外界對原告產生不當之誤解與攻訐。特此代當事人澄清如上,以正視聽,並維當事人合法權益。北市吊車命案被害者家屬委任律師發聲明,批評判決記載「已領強制險700萬」顯屬重大違誤。(圖/律師提供)
北投吊車違停71歲阿伯怒揮拳對決26歲駕駛 雙雙遭警送辦
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日前發生一起因違規停車引發的街頭衝突事件,1名71歲張姓男子行經現場時,發現1輛故障吊車違規停放於路邊,認為該車輛不僅影響交通,也可能造成其他用路人的不便,因此主動上前勸導26歲陳姓駕駛,希望對方能改善違停行為。不過,雙方在溝通過程中因言語態度與觀點不同,情緒逐漸升高,最後竟演變成當街互相拉扯、揮拳的肢體衝突,引起附近民眾注意並報警處理。警方於7日晚間7時4分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北投分局光明派出所員警趕赴現場,迅速控制局面,並將兩名當事人帶回派出所釐清事件經過。經警方調查,雙方均表示沒有受重傷,也都沒有提出刑事告訴,因此警方並未依傷害罪偵辦。然而,由於兩人在公共場所互相鬥毆,已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警方仍依法將兩人移請裁處。此外,陳姓駕駛違規停放吊車的行為,也依道路交通管理相關規定開立違規罰單。這起事件凸顯出,違規停車雖然容易引起其他用路人不滿,但民眾若因一時情緒失控,以暴力方式解決爭議,不僅無法真正解決問題,反而可能讓自己面臨法律責任。警方也再次提醒,遇到交通違規情形時,建議透過拍照蒐證、撥打110報案或向相關單位檢舉,由執法人員依法處理,避免自行與對方發生衝突,以免小事演變成治安事件。北投分局強調,任何以暴力方式處理糾紛、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都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同時也呼籲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不任意違規停車,共同維護道路安全與社會秩序,避免因一時方便或情緒失控,造成雙方都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法官審車禍求償案回家屬「白死」挨轟 北院表遺憾:應以同理心溝通
2025年6月台北市發生吊車撞死女學生車禍,死者母親近日控訴民事求償案的法官開庭時聽到她問「女兒白死了嗎?」竟回她「對啊」,並在判決中提及「已領取700萬強制險」大於索賠金額,因此駁回請求,但實際上強制險僅200萬元,哪來700萬?委任律師更質疑判決書寫錯,台北地院回應,對於承審法官表達方式使被害人家屬感到二度傷害,深表遺憾,將提醒法官以同理心溝通,至於強制險金額爭議,北院表示這牽涉卷證資料的取捨,既然全案已上訴,因此由二審法院來判斷。北院7日傍晚聲明,針對近日媒體報導本院臺北簡易庭115年度北簡字第518號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事件,引發社會各界關注,本院說明如下:一、本院對被害人不幸身亡及家屬承受傷痛,深表遺憾與不捨本件交通事故造成年輕生命逝去,家屬長期承受難以平復之悲痛,本院深表遺憾與不捨。有關媒體報導指出庭訊過程中法官用語使家屬感受遭二度傷害一節,本院已調閱相關資料瞭解。審判中公開心證、勸諭和解或維持法庭秩序,均應兼顧當事人處境與情緒;承審法官於公開心證及與原告對話時,若干語句的表達,使正處於喪女悲痛的原告感受不被理解,甚至產生羞辱或二度傷害之感,本院對此深感遺憾。本院將以本件為鑑,提醒法官應以審慎、溫和、清楚且具同理心的方式進行法庭溝通,使司法程序不僅依法進行,也能讓人民感受到被尊重。二、本件判決係依法審查損害賠償要件,並非否定被害人生命價值本件肇事駕駛於起訴前死亡,原告係對吊車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請求損害賠償。承審法官審理後,認定被告公司仍應負僱用人責任。至於各項賠償金額,判決係就喪葬費、扶養費、機車損害及精神慰撫金等項目,依卷內證據及相關法律要件分別判斷。其中,扶養費部分,民法規定須審酌扶養權利人是否不能維持生活等法定要件。判決未准許扶養費請求,係因認定相關要件的證明不足,並非以金額評價被害人生命,更非否定家屬喪女之痛。對於外界因「扶養費未准許」而產生「人命不被重視」之疑慮,本院理解社會感受,也將持續要求同仁以更清楚、平實的方式說明法律要件。三、關於領取保險金額認定的疑義,將由審級救濟程序依法審酌媒體報導指出,家屬實際領取的保險金額與判決書記載的「700萬元」有所落差。此項疑義涉及卷證資料之取捨、兩造於原審程序中是否爭執及損害額扣除的計算。原告對判決已依法提起上訴,基於審判獨立,相關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應由上級審法院依審判程序審酌判斷,本院尊重審級救濟及上級審判斷。
母問「女兒白死了嗎」法官冷回被肉搜 律師逆風發文:生氣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
台北市去年(2025年)6月一名護校18歲蔡姓女學生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到後方77歲賴姓男司機駕駛的吊車衝撞輾斃,由於事發後賴男便因病去世,蔡女家屬向駕駛所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蔡母控訴,自己在庭上質問「女兒白死了嗎?」竟遭法官冷回「對啊」,還將請求的扶養費全數駁回,讓她相當崩潰,相關事件在社群網路引發熱議,對此,律師林智群則「逆風」分享自己看法。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提到,看到Threads上充滿「吊車輾斃18歲護專女生、趙子榮法官」的文章,被害人家屬出面控訴、網友罵成一片,讓他好奇忍不住查了判決,並發現有好幾個重點,首先這起案件因為是交通事故,所以是簡易程序,原則上只開一次辯論庭,開庭之前,法院要求補的資料都要送進法院,不然法院「可以不審酌」。林智群表示,這個判決花了很多篇幅講「程序處分權」、「責問權」、「延滯訴訟」、「促進訴訟義務」,並表示「原告」「被告」雙方都有拖延訴訟、太晚提證據資料的問題,造成法院在115/5/1以後針對雙方提出的資料都不採納。「這種情況真的比較少見,應該是法官一直催促要資料,要了很多次,雙方還不給,才會讓法官寫這麼一大篇洗臉。」他認為雙方明明都有請律師,卻還被法官特別這樣寫,相當奇怪。再者,由於賴姓司機在起訴前已去世,所以家屬只能告吊車公司,公司主張吊車是司機自己買,加上司機只是靠行不是他們員工,所以跟公司沒關係,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公司還是雇主要負賠償責任,家屬接著請求1200萬元,其中包含喪葬費89萬、機車損失8萬、慰撫金493萬,以及扶養費607萬。請求的費用中前兩項法官全准,第三項原告看起來沒提出什麼證據,法官還是依照其說法判了200萬,最後一項法官認為扶養費請求要符合民法第1117條規定,原告(家屬)沒提出相關證據,所以沒辦法判;最後,也是被害人家屬質疑的一點,就是強制險明明只拿得到200萬,法院怎麼會說家屬拿了700萬元?這個判決是寫「雙方不爭執原告已經領到強制險700萬元」,關鍵字是在「雙方不爭執」。林智群解釋:「因為雙方不爭執已經領了700萬元(?),所以你原告請求獲准的297萬元(喪葬費89萬元+機車費8萬元+慰撫金200萬元),已經獲得足夠賠償了,所以我法院也不能再判給你了。」至於到底是原告律師也不爭執領了700萬元?還是法院寫錯?這就要等二審判決。林智群提到該法官自己也遇過幾次,「他之前在刑庭,那個時候很兇猛,後來到民庭之後,就比較和顏悅色了,不過還是講話很直接,對律師而言,講話很直接的法官其實很不錯,因為他會把他的想法跟心證直接跟你說清楚。」林智群舉例如「你不給我這個那個證據我就會判你輸,那我們就會趕快去準備相關的證據,這樣也減少了溝通上的成本」,不過講話直接有個壞處,就是當事人聽起來會覺得很刺耳,那也是法官要去承受的。最後林智群提醒有時候自己看到報導,都會去查判決,確認一下,「生氣之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很重要。」
18歲愛女遭吊車輾斃!母求償遭駁回嘆「白死了嗎」 法官竟冷回「對啊」
去年(2025年)6月21日,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和新生南路口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就讀護校的18歲蔡姓女學生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後方77歲賴姓男司機駕駛吊車衝撞輾斃,由於賴男事發4個月即因病去世,蔡女家屬只能向駕駛所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怎料日前一審判決出爐,要求的扶養金竟被全數駁回,蔡女母親在庭上質問「女兒白死了嗎?」法官卻冷回「對啊」,讓蔡女母親相當崩潰。回顧此案,2025年6月21日下午2時左右,蔡女在新生南路與忠孝東路交叉口停等紅燈,77歲的賴阿明駕駛大型拖吊車時疑似闖紅燈且未及時煞車,衝撞前方3台機車,導致蔡女連人帶車遭輾過,另有2人受傷,而賴阿明一度想倒車離開,遭熱心路人攔下阻止。事發過後4個月,賴阿明就因病離世,因此刑事部分偵結不起訴,蔡女家屬轉向賴阿明所屬公司提告民事求償。根據判決書內容,法官認定賴阿明應賠償蔡女母親請求的喪葬費89萬1680元、機車損害8萬元、精神慰撫金200萬元,至於請求的扶養費607萬餘元,法官認為蔡女母親沒有提出「未來不能維持生活」,且依其可能取得財產推斷「並非不能維持生活」,加上蔡女母親已領取700萬元強制險,超出求償金額,因此予以駁回。對此,蔡女母親透露,在這1年期間,該公司從未向她們致歉,而她也發現賴阿明的吊車相關文件使用的是自己女兒的駕照,後來她一次次走進法庭,趙姓法官卻在庭上駁回她所提出的撫養金,當她哽咽問法官「我女兒就這樣白白犧牲了嗎?」法官卻回她「對啊」、「妳真的有這麼傷心嗎?」。蔡女母親表示,她實際上只拿到200萬元,根本沒有拿到700萬元,當下她感覺被羞辱,想一頭撞在桌子上,法官也只說「你講你的啊,我判我的啊!你可以把你的訴求講出來,我就是全部封殺」。蔡女母親直言,「真相就只有一個,就是一審法官判錯了,且在法庭上對我造成二次傷害,縱容不法之徒……我們尊重司法制度,相信法院絕大多數法官都是認真仔細辦案,但對這份判決內容及法官開庭態度感到遺憾,已委請律師依法提出上訴,希望司法能還被害家屬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