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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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錢不成怒揮刀!信義區63歲男刺傷同居女友遭警逮捕
台北市信義區永吉路一間雜貨店8日下午1時許發生持刀傷人事件。63歲李姓男子因向55歲同居女友葉姓女子索討金錢未果,情緒失控,竟隨手抓起折疊刀揮舞,拉扯間刺傷葉女右手臂,當場濺血。警方獲報到場後,將李男壓制逮捕,依恐嚇、傷害及家庭暴力現行犯罪嫌移送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接獲報案指現場有人持刀,警消人員不敢大意,全副武裝趕赴現場。經了解,李男與葉女為同居關係,兩人因金錢問題發生口角,李男一怒之下拿起店內桌上的折疊刀指向葉女,過程中葉女試圖阻止時遭刺傷手臂。李男到案後矢口否認恐嚇行為,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他確實持刀指向葉女,行為已明顯違法。警方依恐嚇、傷害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相關規定,將李男依現行犯逮捕,帶返派出所製作筆錄後移送偵辦。
高雄「直播鬧事男」毒品失控!同居女友、父親都慘被嚇 警方受傷逮人
高雄市前鎮區與鼓山區近期接連發生一起「直播鬧事」事件,30歲洪姓男子疑似吸毒後情緒極不穩定,先是在8月24日與27歲同居女友發生爭執,甚至在家門口持刀揮舞,拒絕配合警方調查,警方到場多次勸阻未果,為防止傷害自己或他人安全,員警上前奪刀壓制,過程2名員警臉部與手部多處擦挫傷。洪男當場以現行犯逮捕,依妨害公務及恐嚇罪送辦,並通報家庭暴力防治機構。事隔兩週,洪男仍情緒失控9月7日,他再次在鼓山區哨船街住處對父親叫囂、砸毀房門,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依規定受理家暴案並聲請緊急保護令;然而,洪男不僅持續恐嚇父親,還對到場員警大聲辱罵,甚至將警方處理過程全程直播公開,引起網路關注。警方在現場依法逮捕洪男,並在屋內查獲毒品吸食器等違禁品,確認涉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檢方聲請羈押後,洪男獲准收押,避免再度危害自己及家人安全。據了解,洪男疑似因長期情緒不穩與吸毒習慣,才接連對同居女友及父親造成威脅,而此次事件影片在網路上持續流傳,社會大眾對於家庭暴力與毒品危害再次感到警惕,警方也呼籲,若家中成員出現情緒失控或吸毒行為,應及早通報與尋求協助,以免悲劇重演。
雙刀男家暴脅迫女友遭警開槍擊斃 檢認正當防衛不起訴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吳姓員警,4月間處理家暴案時,見49歲蔡姓家暴現行犯酒後因感情問題,持雙刀攻擊並脅迫43歲陳姓同居女友,且員警到場蔡男還持續攻擊被害人,於是《警械使用條例》朝蔡男連開2槍導致其死亡,檢方摁定員警行為屬正當防衛及依法令之行為,26日予以以不起訴處分。頭份警分局於4月18日凌晨接獲家暴通報後前往處理,吳員到場後,見蔡男手持雙刀,還勒頸挾持陳女,員警喝令他放下刀械,蔡卻持續攻擊陳女,並朝警方逼近,吳員朝他連開2槍,蔡則是左手掌和左胸中彈,急救後宣告不治,家屬認為吳員執法過當,提出過失致死告訴。檢方調查後認為,警方抵達時,嫌犯手持利器持續攻擊被害人。員警依《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4項第1款規定,連開兩槍制止嫌犯,第二槍射擊時情勢緊迫,員警難以判斷嫌犯是否已放下刀械,且彈道分析顯示,無法排除員警是朝嫌犯腿部射擊以降低殺傷力。檢方認定員警於執勤過程中依法使用警械,行為符合正當防衛與職務執行要件,罪嫌不足,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對該員警作出不起訴處分。
恐怖新人!卡拉OK男員工上班僅4天 口角狠踹老闆女友致死檢方起訴
台中市一名32歲林姓男子,5月23日開始到一家卡拉OK店上班,料才第4天就因口角衝突出腳狠踹老闆女友,造成對方腦出血、脾臟碎裂等重傷,住院22天後不治死亡。台中地檢署23日偵結,依傷害致死罪將林男起訴。檢警調查,林男5月23日開始到郭姓男子在中區經營的卡拉OK店工作,因此認識郭男的李姓同居女友。5月26日上午9時許,林男在店門口向郭男請求到其位於北區的租屋處洗澡,郭男同意並請他自行前往。當日中午12時,郭男到租屋處叫醒在臥室睡覺的李女,準備一同前往上班。郭男先下樓等候,不料林男與李女在臥室爆發口角,林男竟心生不滿,連續猛踹李女頭部、胸部及腹部。郭男久等不見李女下樓,打電話也無人接聽,上樓查看驚見李女奄奄一息倒在臥室內,立刻叫救護車送醫。經檢查,李女有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肋骨多處骨折併氣血胸,脾臟嚴重破裂,並出現呼吸及腎衰竭等重傷。李女雖經搶救,仍在6月17日下午因缺氧性腦病變及肺炎、肺膿瘍不治,住院22天後死亡。警方事後將林男逮捕送辦。台中地檢署檢察官23日偵結,認定林男行為構成傷害致死罪,依法起訴。全案預計由國民法官進行審理。
高雄大社女屍命案死者「頭部多處內傷」 解剖報告「1細節」耐人尋味
今年8月底,高雄43歲張姓男子情緒激動地到義大醫院鬧事遭警方逮捕,事後張男姐姐前往弟弟租屋處,卻發現張男同居女友54歲郭女陳屍於此,遺體狀態詭異,且明顯死亡多時。檢方4日會同法醫對遺體進行解剖,發現郭女頭部傷勢嚴重,不僅頭蓋骨出血,上顎、顴骨也骨折,甚至可能傷及腦幹。雖然法醫告知家屬「死因不詳」,但解剖報告中一處細節,疑似間接證實他殺的可能。案情起源於上月30日清晨5時許,43歲張姓男子在義大醫院情緒失控,持地磚砸破醫院玻璃門並攻擊保全人員,遭趕到的員警逮捕帶回,並通知其姐姐到分局協助處理。張男姐姐擔心弟弟的同居女友郭女安危,多次撥打電話聯繫,但始終沒有回應,最後前往大社區的套房查看,才驚覺郭女陳屍租屋處床上,明顯死亡多時,遺體已經腫脹發黑,床上還遺留著乾涸的血漬。警方當時初步研判,郭女已經死亡至少2到3天,雖未發現外傷,但卻出現眼窩瘀血,形成罕見的「熊貓眼」狀態,現場牆壁也可見疑似血跡噴濺,種種跡象引發他殺疑雲。然而,唯一可能知道郭女死亡真相的張男因情緒不穩,被送到凱旋醫院強制就醫,無法製作筆錄。郭女遺體在本月2日進行斷層掃描,並於4日由法醫進行解剖,發現郭女右側顴骨部位有擦挫傷、左上臂疑似有皮下軟組織出血、右手背有瀰漫性紅腫、左手掌背面多處挫傷並有皮下出血情形,不過以上傷勢均非致命。法醫在解剖後研判,郭女的致命傷是左後側頭皮下方至頭蓋骨上方大量出血、右上顎骨及顴骨分離性骨折,骨片完全分離,鼻中隔骨折、並可能有腦幹軸突損傷,需要再另外化驗腦幹組織。以上跡象則顯示,郭女生前頭部可能遭受重擊。橋頭地檢署表示,嫌疑人張男目前在凱旋醫院強制就醫中,因本案可能適用國民法官法,已經啟動了國民法官專責小組。《東森新聞》指出,由於適用國民法官審理需要符合「因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之案件,因此驗屍報告中寫道「可能適用國民法官」一言,似是間接證實檢方認為郭女死因恐有他殺可能。
高雄驚見女屍熊貓眼 疑遭虐死卻驗不出死因
高雄市大社區發生一起離奇命案,1名54歲郭姓女子上月30日被發現陳屍於住處,遺體狀態詭異,雙眼呈現「熊貓眼」般瘀血,房內牆壁甚至疑似留有血跡噴濺痕跡,但經檢警初步相驗與解剖後,卻無法確認死因,最後僅開立「死因不詳」的死亡證明書,情況令人毛骨悚然。案情起源於上月30日清晨5時許,43歲張姓男子在義大醫院情緒失控,竟持地磚砸破玻璃門攻擊保全人員,隨後遭警方壓制逮捕,警方將他帶回時,通知其姐姐前來協助處理,張男姐姐擔心弟弟的同居女友郭女安危,便多次撥打電話聯繫,但始終沒有回應,最後前往大社區的套房查看,才驚覺郭女已經身亡多日。檢警趕到現場時,郭女已明顯死亡,初步檢視雖未發現外傷,但卻出現眼窩瘀血,形成罕見的「熊貓眼」狀態,現場牆壁也可見疑似血跡噴濺,種種跡象引發他殺疑雲,4日上午,檢警會同法醫再次解剖,卻仍查不出具體死因,只能將遺體發還給家屬,死亡證明書上死因記載為「不詳」。由於郭女的死因未明,警方並未排除任何可能,包括外力介入、疾病或藥物因素,仍待進一步科學鑑識報告釐清。消息傳出後,附近住戶人心惶惶,直呼「太詭異」,而郭女與張男的關係,以及張男當日異常舉動是否與案件相關,也成為檢警後續偵辦重點。
高雄大社命案「女子陳屍家中」 男友大鬧醫院被捕!鄰居曝:他在外地工作剛回來
今(30)日清晨5時許,高雄岡山警分局逮捕一名大鬧醫院又打傷保全的43歲張姓男子。事後,警方在張男租屋處發現他的同居女友、54歲郭女躺在床上已明顯死亡。由於張男情緒激動被送醫治療中,全案仍在調查釐清。郭女遺體稍早被送往殯儀館進行刑事相驗,郭女妹妹和妹夫也趕到殯儀館,但因郭女身體已腫脹發黑飄出惡臭,妹妹又表示因十多年未見,無法辨識。張男與郭女的鄰居則指出,2人一年多年才搬來,平日少與鄰居互動,張男之前長期在外地工作,一個禮拜前才剛回來,沒想到今日竟聽到發生憾事。全案起於今日凌晨5點多,岡山警分局接獲通報,前往義大醫院逮捕情緒激動鬧事的張姓男子,並將他帶回派出所。由於張男情緒明顯不穩,警方通知張男姊姊到所協助,張姊則因與弟弟不常往來,協助警方通知弟弟的同居女友郭女,意外在弟弟租屋處發現已經明顯死亡的郭女。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在現場採證完畢後,郭女的遺體已被送往殯儀館進行刑事相驗。郭女的妹妹和妹夫也趕到殯儀館認屍。不過由於郭女死亡時間可能有2至3天,遺體腫脹發黑,再加上姊妹倆已十多年沒有見面,因此郭女妹妹無法辨識該具遺體是否屬於姊姊。另一方面,張男、郭女租屋處附近的鄰居指出,2人在此向房東承租房屋居住約1年多,不過2人平日不愛與街坊打交道,就算見面也不會打招呼問好,因此鄰居大多對他們不熟悉。鄰居還指出,張姓男子在外地工作,之前大概出門了3、4個月,一個禮拜前才剛回來。當時鄰居還看到張男與郭女抱了棉被、雜物下車,不過雙方並無互動,直到今早鄰居曬棉被時看到外面有多名警察聚集,才知已經出事。
高雄男持磚怒砸義大醫院遭逮!住處驚見同居女友遺體「腫脹發黑」 恐死亡2至3天
今(30)日清晨5時許,高雄岡山警分局獲報,一名43歲張姓男子情緒不穩,跑到義大醫院持磚頭攻擊保全,並砸破醫院玻璃。警方到場後,將張男帶回派出所偵訊,並通知張男姐姐協助。張姊表示平日與弟弟不常往來,只知他有一名同居女友。張姐聯繫弟弟女友多次未果,遂前往弟弟住處尋人,誰知進門後發現弟弟女友躺在床上已明顯死亡,身體腫脹發黑,枕頭、牆壁還有紅色噴濺血跡,目測至少已死亡2至3天。警方目前封鎖現場進行採證,至於張男目前情緒不穩,是否與命案有關聯,警方仍在調查釐清。岡山警分局指出,今日凌晨5時許接獲義大醫院保全報案,指張姓男子情緒失控,胡言亂語,門口保全不願讓他入內,他竟在醫院大門外持磚頭破壞窗戶並攻擊保全人員,造成保全鼻子鈍傷出血。警方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並與保全一同壓制張南,依《刑法》毀損及傷害罪現行犯將其帶返派出所偵辦。。(圖/翻攝畫面)由於張男情緒明顯不穩,警方通知張男姊姊到所協助,張姊向警方表示與弟弟鮮少往來,只知道弟弟與一名女子同居,警方遂請張姊協助通知該同居女子。張姊聯繫弟弟女友多次未果,遂前往弟弟位於大社區的住處找人。孰知,張姊一進門就聞到濃重異味,打開屋內房門後發現張男同居女友躺在床上,面部腫脹、遺體發黑,已明顯死亡,張姊嚇得奪門而出,立刻通報仁武分局大社派出所處理。仁武警分局則指出,根據初步調查,死者是54歲郭姓女子,為張姓男子的同居人。死者被發現時,躺臥在住家床上,面色發黑腫脹,身體經初步勘驗無任何外傷、刀傷等,現場是否有外力介入仍在釐清。此外,鑑識小組在張男住處有發現慢性病藥袋,另住家牆壁有小血點,但是否與死者死亡有相關聯,鑑識人員正在採證釐清。亦有知情人士指出,根據郭女遺體狀況,不排除張男已伴屍2至3天。
不滿被分手!花蓮男揮開山刀砍同居女友落網 被害人全身血緊急送醫
花蓮縣吉安鄉19日發生家暴案件,45歲蔡姓男子與31歲林姓女友談判分手時,蔡男竟情緒不穩,持開山刀在房內揮舞,林女見狀試圖制止,右腳拇指和右手食指都被砍傷,警方獲報後連忙趕抵現場制止,依現行犯將蔡男逮捕,訊後依傷害罪移送法辦。據了解,蔡男和林女為同居情侶,但時常因細故發生口角,林女19日提出分手,而蔡男當時因服藥而情緒不穩,一氣之下拿開山刀在房內揮舞,林女見狀試圖制止。而在衝突中,林女右腳拇指及右手食指遭開山刀揮中,在現場留下大片血跡,場面怵目驚心,警消獲報後連忙趕抵現場並將林女送醫,所幸林女救治後已無大礙,蔡男則被當場逮捕,訊後依傷害罪送辦。吉安警分局呼籲,民眾面臨感情或情緒困擾應尋求家人、朋友或專業單位協助,切勿因一時衝動釀成遺憾,警方將持續加強社區巡邏與治安維護,提醒鄉親如遇緊急狀況務必立即報警處理,以確保人身安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19歲男被賣到詐騙園區!主謀竟是「17歲嫩女友」 他長期受虐失聰
大陸一起令人錯愕的跨國人販詐騙事件近日在網路引起熱議。廣東省19歲青年小黃(以下皆為化名),竟被17歲的同居女友小周以10萬元人民幣(約45萬新台幣),賣到緬甸電信詐騙園區,遭剃髮囚禁,每日被迫詐騙與虐打,導致部分耳朵失聰,直到6月才在支付35萬元人民幣(約157.5萬新台幣)後回國,身心狀況堪憂。《瀟湘晨報》報導,小黃的姐姐透露,弟弟與小周於2024年在撞球廳相識,兩人迅速發展為同居戀人。小周雖然年僅17歲,但打扮性感、配件高端,炫耀自己是福建政府幹部家庭出身,引人注意。然而她判斷對方身上的「名牌」,極可能是仿品,不禁感嘆弟弟「明顯是戀愛腦」,容易被表象迷惑。今年2月2日,小黃瞞著父母與小周前往泰國曼谷,家人透過朋友圈才察覺他的行蹤。黃女述說,「到達邊境後狀況突變,有持槍者收走弟弟的護照與手機,弟弟透過手機偷偷通知家人,讓我們即時報警。」隨後,小黃被帶入緬甸凱旋電詐園區。園區承認,他是「10萬元人民幣,從小周那裡買來的」,必須創造詐騙業績。據悉,小黃每天皆被迫詐騙16至20小時,無法達標即面臨「小黑屋」與長期體罰,包括鐵棍打腰、抽耳光、不給吃飯等,長時間下來,他暴瘦數十公斤,耳朵甚至近乎完全失聰。因無法再進行詐騙,園區要求家屬支付「賠償」才能放人。經多方協調,緬甸潮汕商會介入協助談判,最終家人支付了35萬元人民幣(約157.5萬新台幣) ,才讓小黃於今年6月回到國內。姊姊描述,出國前的小黃健康黝黑,如今臉色憔悴、皮膚黝黑,狀況不如以往。另一方面,小周返國後隨即被警方逮捕,目前已被檢察機關以涉嫌詐騙罪立案起訴,原定7月底的開庭已延期一次,近期即將重啟審理。黃女哀痛地表示「才17歲,竟做出如此傷天害理之事,全家都盼司法能給予嚴懲。」
桃園情侶深夜激烈衝突!男子持拔釘器狠毆女友頭部致命危機
桃園市1名32歲的邱姓男子於3月4日凌晨,與其同居女友李姓女子在住處因瑣事起爭執,情緒失控之下竟演變成一場駭人暴力攻擊,根據桃園地檢署偵查報告,邱男不但以徒手掌摑女友臉部,還用拳頭猛捶其胸部3次,事後更持金屬製的拔釘器猛擊李女的頭部,並強拉其頭部撞擊水泥牆多次,導致她當場重傷倒地,陷入昏迷。鄰居聽聞激烈碰撞聲後報警求助,李女緊急送醫後發現有腦膜下出血、腦中線偏移及胸部多處鈍挫傷,傷勢極為嚴重,經過搶救才撿回一命,迄今她仍無法自主行走,顯示此案對其身心造成不可逆的傷害。邱男在檢方複訊時坦承動手,但堅稱自己並無殺人意圖,辯稱只是「發生拉扯」。不過檢方認為,其持拔釘器攻擊頭部、撞牆行為顯示主觀上已有強烈的殺人犯意,且所使用工具具有致命危險性,足以對生命構成重大威脅。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刑法》殺人未遂罪嫌對邱男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依法從重量刑,以遏止家庭暴力再度發生,此案也再次凸顯家暴事件的嚴重性與即時通報、介入的重要性。
記得找信用卡多的!杜特蒂海牙探監語出驚人 祝13名前女友「另覓新歡」
前菲律賓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目前人在荷蘭海牙等待國際法庭審理,日前兒子、達沃市眾議員保羅(Paolo Duterte)探監後帶回一段讓網友瞬間傻眼的訊息:杜特蒂公開「祝福」他生命中所有女性,包括現任伴侶洪內蕾特(Honeylet Avanceña)在內的「13位同居女友」,鼓勵她們「趕快去找新男友」,還語帶玩笑補充:「記得挑信用卡額度大的。」杜特蒂透過兒子傳話,建議13名伴侶「找信用卡多的男友」引發熱議。(圖/達志/美聯社)根據《POLITIKO》與《The Philippine STAR》等菲律賓媒體綜合報導,目前正被拘押在荷蘭海牙的斯海弗寧恩監獄(Prison Scheveningen)的杜特蒂,遭控在任內發動「反毒戰爭」導致大規模處決行為,已被國際刑事法院(ICC)以「危害人類罪」正式起訴,並正等待審判。儘管身陷囹圄,杜特蒂仍透過兒子、達沃市眾議員保羅‧杜特蒂對外發話,祝福洪內蕾特與其餘「13位女伴」趕快另覓新歡,還語帶調侃表示「記得找信用卡多的」。這番驚人發言隨即透過前總統發言人哈利‧洛奎(Harry Roque)上傳至臉書引發熱議。保羅表示,這13位「共同生活伴侶」全數來自達沃,父親向來都將她們視為伴侶,而非普通女友。根據報導杜特蒂與前妻伊莉莎白‧齊默曼(Elizabeth Zimmerman)的婚姻早在2000年就已解除,與洪內蕾特育有女兒薇若妮卡(Veronica)。不過最近薇若妮卡才在社群上發文,點名有女子假冒其父的「現任女友」,企圖藉此探監,雖未指名道姓卻讓話題再添一筆。對此,目前擔任達沃副市長、同時也是杜特蒂的兒子賽巴斯蒂安(Sebastian Duterte)則跳出來緩頰:「這些女性都曾在我爸的人生中留下痕跡,無論名份如何,沒有所謂誰高誰低,包含我媽都一樣。」除了情感事務,杜特蒂對達沃的家事也放不下。保羅透露,杜特蒂得知洪內蕾特打算出售位於馬蒂納區(Matina)的房產後相當不滿,甚至當場反對:「那是我第一間房,為什麼要賣?洪內蕾特自己有更大的房啊!」不過該房產登記在洪內蕾特名下,若真要出售,家人也無法阻止。
潑熱水、點火燒傷虐死5貓!狠男手段兇殘遭判5罪
男子趙育慶被控以淋燙水、火烤等方式虐殺5隻貓咪,案經莊姓同居女友報警,趙男殺貓惡行才曝光,趙因籌不出保證金遭羈押迄今。台北地方法院15日依違反《動物保護法》5罪,分別判處趙男有期徒刑1年9月至1年11月,待全案有罪定讞後,才會定出5罪合併執行多久刑期。可上訴。27歲趙育慶常以花美男裝扮,上傳網路自拍照,2023年5、6月間透過社群媒體認識莊女,同年11月在台北見面,雙方見面3天就同居,之後趙男向莊女要求協助領養貓咪,請莊女向動保與各領養社團登記領養。但趙男卻將貓咪當成出氣筒,不但毆打、拉扯或故意不餵食,更朝貓潑熱水、噴油性殺蟲劑再點火凌虐取樂。2023年12月莊女報警指稱遭趙男限制行動,獲救後供出趙男虐貓惡行,警方會同台北市動物保護處,在趙、莊2人租屋處附近找到5具貓屍,經解剖鑑定發現貓屍有大面積燒燙傷、生前久未進食等受虐導致傷重死亡情形。北檢去年9月依《動保法》5罪起訴趙男,痛批趙男虐死5貓惡行重大,嚴重侵害動物生命法益,並就每罪各具體求刑1年10月。北院歷經1年審理,趙男辯稱他是因燒螞蟻洞才不小心燒到貓咪、替貓洗澡沒調好水溫,導致燙傷,自認養貓知識不足造成貓咪受傷,否認曾脅迫女友領養貓咪,沒有故意虐貓致死。不過,法官檢視檢察官蒐證照片等證物,當庭訓斥趙男虐貓的手段極為殘忍,並譴責趙男虐貓後,竟還要持續領養的行徑「簡直太誇張」。全案昨審結宣判,趙男虐殺5隻貓的犯行,判處5個有期徒刑,包括1個1年9月徒刑、3個1年10月徒刑、1個1年11月徒刑,但未定應執行刑。待本案日後定讞,由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最高是5罪加起來的刑度,最低則是1年11月,刑期通常是上下限中間值衡量。
苗栗警開槍擊斃持刀家暴男 檢方認「過失致死」關鍵曝光
苗栗縣頭份市18日凌晨0時,49歲的蔡姓男子疑似懷疑44歲的同居女友陳姓女子外遇,酒後情緒失控,竟持兩把菜刀將陳女挾持至住處一樓,並在警方抵達後與之對峙。後續蔡男劃傷陳女,又持刀逼近警方,當時吳姓員警對蔡男連開2槍,最終導致蔡男送醫不治。事後,吳員遭檢方認定「過失致死」,其中關鍵的原因就是在於「是否有必要開第二槍」。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警方到場後,先是對蔡男進行柔性勸導後無效,蔡男反而變本加厲劃傷陳女,並持刀向警員逼近。當時在場的34歲吳姓員警為制止危險情勢,對蔡男開了兩槍,第一槍擊中其左手掌,但蔡男未停止行動,繼續持刀逼近,吳員於是開了第二槍,擊中左胸,蔡男送醫搶救後仍在凌晨2點左右宣告不治。苗栗地檢署調查,檢察官於當日下午完成遺體相驗,並傳喚相關人員到案說明。經過現場影像與證人證詞交叉比對後,檢方認定吳員雖為執勤時開槍,但第二槍是否具有「必要性」仍存爭議,決定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並諭知以3萬元交保。據了解,處理家暴案件的2名員警均姓吳,從警資歷均不滿2年,其中一人是20多歲的警專41期正期生,一人是34歲的112年特考班畢業生,而開槍擊殺蔡男的是34歲的吳姓員警,其在頭份分局任職約2年,過往表現並無不良紀錄。而吳員遭認定過失致死的消息曝光後,引發基層員警與社會輿論的廣泛不滿,認為此案明顯屬於警察依法制止暴力行為,不應輕率以過失致死罪處理,甚至質疑「未來警察還敢開槍嗎?」頭份警分局也是對檢方決定表達驚訝,但表示尊重司法決定,並已安排委任律師提供吳員後續法律支援,強調不會讓員警孤軍作戰。雖然根據《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1項第4、5款規定,警察在生命、身體、自由或裝備遭受威脅,或對方持兇器滋事且不從警告時,可依法使用槍械。此外,第4項也明定,當犯罪嫌疑人持致命性武器攻擊或挾持他人時,警察可逕行開槍。但此次執勤中開槍的爭議,焦點在於是否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所訂「情況急迫」及「勿射擊致命部位」的要件。尤其是在第一槍已擊中嫌犯左手掌後,是否仍有必要開第二槍,是檢方持續偵辦的重要環節。也因此,即使現階段無羈押理由,檢方仍選擇對吳員交保。
苗栗警2槍擊斃持刀家暴男「3萬交保」引發譁然 頭份分局:感到驚訝「只能尊重」
苗栗縣頭份市18日凌晨0時,49歲的蔡姓男子疑似懷疑44歲的同居女友陳姓女子外遇,酒後情緒失控,竟持兩把菜刀將陳女挾持至住處一樓,並在警方抵達後與之對峙。警方到場後,先是對蔡男進行柔性勸導後無效,蔡男反而變本加厲劃傷陳女,並持刀向警員逼近。當時在場的34歲吳姓員警為制止危險情勢,對蔡男開了兩槍,第一槍擊中其左手掌,但蔡男未停止行動,繼續持刀逼近,吳員於是開了第二槍,擊中左胸,蔡男送醫搶救後仍在凌晨2點左右宣告不治。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檢方18日下午完成相驗,傳喚相關人員到案說明。根據現場影像與證詞,檢察官認為吳員涉犯過失致死罪,雖有犯罪嫌疑但無羈押必要,諭知以3萬元交保。吳員遭裁定交保的消息曝光後,不僅引發網友的熱議,許多基層警員也相當不滿,質疑「未來警察還敢開槍嗎?」認為即使執勤中開槍不慎,也不應輕率以過失致死罪處理。面對吳員遭裁定交保的消息,頭份警分局也是對檢方決定表達驚訝,但表示尊重司法決定,並已安排委任律師提供吳員後續法律支援,強調不會讓員警孤軍作戰。報導中提到,吳員畢業自特考班後,在頭份分局任職約兩年,過往表現無不良紀錄。此次執勤中開槍的爭議,焦點在於是否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所訂「情況急迫」及「勿射擊致命部位」的要件。尤其是在第一槍已擊中嫌犯左手掌後,是否仍有必要開第二槍,是檢方持續偵辦的重要環節。也因此,即使現階段無羈押理由,檢方仍選擇對吳員交保。根據《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1項第4、5款規定,警察在生命、身體、自由或裝備遭受威脅,或對方持兇器滋事且不從警告時,可依法使用槍械。此外,第4項也明定,當犯罪嫌疑人持致命性武器攻擊或挾持他人時,警察可逕行開槍。就有資深刑警表示,若新聞所述屬實,蔡男在明知警方戒備且已被警告棄械的情況下,仍持刀進逼,確實符合使用槍械的法定要件。但《警械使用條例》第9條也強調,警察如非處於急迫狀況,應避免射擊致命部位。因此,吳員是否能證明當下為急迫情況,以及第二槍的開火是否必要,將影響後續是否成立過失致死罪的判斷。
台中雙桶屍命案兇嫌徐德益被判死刑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2020年台中發生駭人聽聞的雙桶屍命案,徐德益殺害16歲蔡姓少女、54歲黃姓男子並裝桶棄屍,台中高分院將徐德益判處死刑,最高法院認為死刑判決未調查相關矯正人員意見,且有調查及理由欠備的違法,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最高法院指出,死刑判決針對量刑鑑定報告書所指徐的賦歸社會可能性,尚涉及矯正教化領域,建議另徵詢相關矯正人員意見,惟卷內並無此相關調查資料,亦未說明無調查必要性之理由,即對徐所犯殺人二罪均量處死刑,有應調查未予調查及理由欠備之違法。另就其對黃姓男子注射「不明液體」,理由欄說明不能證明此為「高濃度海洛因」,但科刑卻敘稱係「海洛因」,兩者互有出入,因此撤銷死刑判決。本案是因16歲蔡姓少女及54歲黃姓男子經家人通報為失蹤人口,檢警接獲檢舉疑遭殺害循線追查後,2020年11月16日陸續拘提徐德益等人到案,並前往苗栗縣銅鑼山區搜索,查獲裝有黃男屍體塑膠桶,且在徐男的住家起獲裝有蔡姓少女屍體的塑膠桶。王閔正(另案殺人罪各判刑20年與10年2月,遺棄屍體罪判刑1年10月定讞)與徐德益及陳姓少女(另案審結),因與王閔正之同居女友蔡姓少女有嫌隙,2017年5月間蔡姓少女先在1樓客廳飲酒,由徐德益假藉神明起乩,指責蔡不知檢討,並一直要蔡喝酒,後來蔡因不勝酒力返回2樓房間休息。王閔正、徐德益等人尾隨上樓,用鐵鎚重擊蔡之頭部致其昏厥在床上,徐德益再持刀殺死蔡,數日後,3人合力將屍體以塑膠袋包裹並裝進大型塑膠桶內。再將塑膠桶搬移至王閔正家所有之農地,並由陳姓少女在桶外寫上有毒勿碰之標語,之後再載往養狗場藏放。另徐德益、林宥廷(無期徒刑確定)等人在2019年將黃姓男子強押上車,對黃注射毒品海洛因後,持槍朝黃之頭部射擊致死,數日後,共同將屍體裝入新購買之橘色塑膠桶內,另倒入2至3包之水泥粉後,棄置於苗栗縣竹林旁,2020年11月18日被警查獲。
持美工刀割同居人小孩舌頭還持鐵棍狂毆 惡男伸手狂戳幼童喉嚨嗆「割掉」
台北市戴姓男子在2022年間與女友和其2個小孩同居,戴男對2個孩子卻動輒打罵,曾持鐵棍毆打孩子頭部和小腿,還用美工刀割幼童舌頭,嗆聲「把你舌頭砍掉」,法官則考量戴男犯案後坦承犯行,各判刑6月、4月、4月,全案仍可上訴。法官調查,戴男在2022年9月,曾帶著孩子開車到宜蘭,並在車上以長約80公分的鐵棍毆打幼童,孩子的頭部和小腿遭受攻擊,在額頭、臉頰和小腿留下挫傷。同年9月18日,戴男又持美工刀割幼童舌頭,以手指伸入孩子口腔內戳其喉嚨,並恐嚇要把孩子舌頭砍掉,導致受害幼童額頭擦挫傷、右臉頰挫傷、咽喉擦傷、鼻子擦傷。同居女友不捨孩子受傷憤而提告,檢察官則依據受害孩童供訴,以及耕莘醫院開立的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等資料將戴起訴,法原則於近日開庭。北院審酌,戴男身為2名幼童生母之同居人,未能對同居人之未成年子女加以愛護,卻加以施暴,顯見其欠缺自我情緒管理能力及尊重他人身體法益之法治觀念,所為均屬不該,但戴男犯後坦承犯行,他自述是高中畢業、從事運輸業,審酌其素行、犯罪手段、被害人傷勢,依法判刑,6月、4月、4月,仍可上訴。
24歲女被性侵殺害「還剁成50塊」 屠夫男友是兇手屍塊棄森林餵流浪狗
印度發生一起恐怖分屍案,在賈坎德邦城鎮昆蒂(Khunti)的森林內,發現閃被肢解的人類屍塊,估計現場有40至50塊的屍塊,事後得知,兇手是名25 歲男子,而被肢解的則是她的同居女友。根據多家印度媒體報導,這名25歲的嫌犯班格拉(Naresh Bhengra)和受害的24歲女友庫瑪莉(Gangi Kumari)同居多年,但男方在未告知庫瑪莉情況下,和另一名女子祕婚,再回到庫瑪莉身邊。庫瑪莉不知班格拉已是有婦之夫,要求和班格拉一起回到他家鄉,但班格拉不願意,不過女方強烈要求,8日當天,兩人抵達男方的家鄉後,班格拉引誘庫瑪莉到住家附近的森林,居然先性侵得逞,隨後以的庫瑪莉頭巾將她勒斃,再持利器肢解屍體,犯案後回到妻子家中。大約經過2周後,24日當天有流浪狗闖入森林內並咬回一隻人手,民眾見狀後趕緊報警,隨後在森林內發現更多屍體部位和庫瑪莉的證件,家屬事後也證實是死者的物品後,警方循線將班格拉逮捕到案。警方表示,班格拉平時在泰米爾納德邦一家肉舖工作,十分擅長切雞肉。他已承認將庫瑪莉屍體切成40至50塊,部分留在森林裡,被野生動物食用。印度發生一起恐怖分屍案,死者慘被肢解成40至50塊的屍塊,事後得知,兇手是名25歲男友。(圖/翻攝自X)
高雄某國小校長「偷拍同居人女兒洗澡」 遭判9年
高雄某國小張姓校長和女友以及女友的女兒同居,竟心懷不軌,利用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友的女兒長達1年多,直到女友的妹妹也搬來此處,驚覺天花板裝有針孔攝影機,報警處理,這起事件才因此曝光。而張姓校長也因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等16罪,合併9年徒刑。判決書指出,張姓校長從2022年5月就開始在房間、浴室、客廳等處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同居女友女兒,而後女友的妹妹搬來同住後,洗澡時發現天花板上的通風扇內裝有針孔攝影機,立即將針孔攝影機取下,並報警處理。不過警方最初未在記憶卡中發現任何影像,但在持搜索票搜查張姓校長的住處及其所任職學校的辦公室時,發現他電腦主機中藏有已被刪除的影像。經過檢方調查後,張姓校長坦承其犯罪行為,檢察官認為證據充分,於6月結案並將他提起公訴。然而當新任校長整理舊有辦公室時,在插座內意外發現了一個隨身碟,並向警方報案。經過查驗,警方發現該隨身碟內全是張校長偷拍的畫面,隨後將相關物證移交檢方處理。張姓校長的女友也在在偵訊過程中,證實自己曾在張姓校長睡覺時查看他的手機,發現裡面有女兒的影片。當她詢問張姓校長時,他辯解道,「我又不是什麼變態,只是在防妳」,並表示他這麼做只是為了防止女友帶其他男人回家,表示自己並未拍攝她的女兒。張姓校長在審理過程中也主張,他這樣做是為了確認女友是否有帶其他男人回家,並非出於偷窺的目的。然而法官認為,女友完全依賴張姓校長的經濟支持,而張姓校長擔任國小校長一職,具有相當的權勢,兩人之間的關係顯然存在不平等的情況。女友無法反抗或公開這一事件。此外,法官認為,張姓校長故意刪除沒有浴室影像的部分,並將涉及女友和女兒的影像保存於隨身碟中,顯示他不僅僅是想監視女友。法官認為,張姓校長的行為證據確鑿,且被害人並未原諒他,最終判決他合併服刑9年徒刑,並可上訴。
7刀砍死前女友!男子送16本「手抄佛經」盼輕判 遭法院退貨:有關聯嗎?
2023年7月,基隆市一名陳姓男子因為不滿同居女友提出分手,持菜刀朝前女友猛砍7刀致死,2024年4月遭國民法官重判無期徒刑。陳男事後提起上訴,高等法院15日二審再度開庭,陳男當庭呈上16本手抄佛經,表示自己「有在懺悔」、「將功德迴向給她」,試圖減輕刑責,但審判長不買帳,直接退貨,還質問陳男:「抄寫心經教了你什麼?還是只跟著抄?」據了解,從事鋪設瀝青工作的陳男與大他1歲的劉姓女友原是情侶,2人在基隆市安樂區租屋同居。劉女後因不堪陳男經常家暴提出分手,並搬離2人同居處。2023年7月12日晚間,劉女打算回2人同居住處取回私人物品,並請2名友人陪同前往。劉女在收拾個人物品時,陳男提出要求復合被拒,2人在屋內發生口角,並傳出摔擲物品的響聲。在屋外等候的劉女友人急忙拍門,但未獲回覆,於是報警處理。但當警方到場後,陳男拖延近10分鐘才開門,此時劉女已經全身是血倒臥在地,緊急送醫後仍回天乏術。基隆地檢署偵查後,依殺人罪起訴陳男。一審審理時,國民法官要求陳男在法庭上模擬殺害劉女的經過,陳男表示他見劉女返家後,將家中大門反鎖,強拉劉女的手至客廳要求復合遭拒後,以左手掐住劉女頸部,右手持菜刀,先以抵住自己頸部,怒喊「要死大家一起死」,再朝女友左頸猛砍7刀,最後把菜刀丟進洗手槽,洗去手上血跡與更換衣服後,警察就來了。一審國民法官審理後,認為劉男犯案後明知劉女已經死亡,警方抵達門口,但仍清洗兇刀、清洗現場血跡、打電話給兒子,並拖延警方進入屋內;足見惡性重大,重判無期徒刑。案件上訴第二審。二審高等法院15日再度開庭,陳男當庭呈上16本手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告知法官自己頗有悔意,因此抄寫佛經將功德迴向給被害人,以此請求減刑。審判長當庭將心經退回,並質問陳男「抄寫心經教了你什麼?還是只跟著抄?」還問陳男「殺人、抄佛經、不能學壞」3者有關聯嗎?陳男解釋,自己以前經常和劉女到廟裡打坐,再加上自己不會說謊,所以希望法官「像青天一樣」,能夠明瞭他的用心。告訴代理人則表示,被害人家屬一審就不接受陳男的手抄佛經,這不是被害人接受的道歉方式,請法院不必審酌。全案言詞辯論終結,高院諭知11月19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