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毒品
」 毒駕 毒品 安非他命 喪屍菸彈 喪屍煙彈
彰化荔枝園驚見「木乃伊女屍」!主嫌曝駭人棄屍過程
彰化縣芬園鄉近日發生1起駭人棄屍案,1具30多歲女性遺體被發現棄置在荔枝園旁空地,外層以棉被包裹並用工業用保鮮膜層層纏繞,遺體已呈現黃蠟化狀態宛如「木乃伊」。警方接獲通報後到場發現遺體並展開調查,迅速拘提3名涉案男子,其中40歲林姓主嫌坦承,他與死者生前曾吸食安非他命,沒想到對方卻突然暴斃,他因為不敢報警才選擇棄屍。據《TVBS新聞網》報導,警方昨(26日)接獲民眾通報,指出該處荔枝園旁空地出現可疑包裹,外層以保鮮膜緊密包覆。警方隨即派遣鑑識人員前往處理並進行拆封,沒想到拆開後竟發現女性遺體。經初步確認死者身分為30多歲女子後,警方立即展開追查。專案小組循線追查後,迅速鎖定涉案人員,並成功拘提3名涉案男子到案,其中40歲的林姓男子被列為主嫌。林男到案後坦承犯案,並供稱案發當時他與死者一同吸食毒品安非他命,對方突然暴斃,他因驚慌失措而不敢報警處理,最終選擇將遺體棄置荒野。林男進一步還原處理遺體的過程,表示他先以棉被將遺體包裹,再使用工業用保鮮膜反覆纏繞固定,之後將遺體暫放於租屋處,並再找來2名友人協助搬運與處理相關事宜。至於2名共犯的角色與分工,目前仍待進一步釐清。然而,警方指出,林姓主嫌的供詞仍有疑點,且3名嫌犯皆聲稱「不知道死者名字」,因此不排除仍有其他共犯涉入或相關人員未被查明的可能性。全案目前持續擴大偵辦中,檢方也已會同法醫進行遺體相驗,將進一步釐清女子確切死因,以及整起案件的完整發生經過。
林口社藏社區喪屍菸彈分裝廠 警破門搜出「特調比例筆記」逮毒鴛鴦
新北市林口區某社區暗藏依託咪酯分裝場,新北市刑大日前接獲線報,指該社區出入複雜,還有吸食毒品依託咪酯煙彈等違法情事,警方見時機成熟、前往攻堅,逮捕41歲許姓男子和其37歲陳姓妻子,訊後依製造毒品等罪嫌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接獲線報,指該戶夜間有多名男子出入,且曾發現租客有疑似因吸食毒品煙彈導致精神恍惚,在社區一樓鬧事等情事,經警方多日跟監,鎖定租客身分,日前見時機成熟前往攻堅。警方蒐證完畢後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以優勢警力前往該社區破門並執行搜索,現場查獲毒品依托咪酯煙彈、填裝煙彈原料、工具及調配比例筆記等違禁品及證物,將陳姓及許姓夫妻2嫌以製造毒品等罪嫌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新北警指出,近年新興毒品樣態多變,呼籲民眾對周遭應提高警覺,遇有疑似毒品犯罪等情事,可立即向警察機關檢舉及反應,以共同維護社會安全及營造健康環境。
政院再推反毒修法 毒駕一律吊照、吸毒者將預防性停權
行政院今(18)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進一步強化反毒及防制毒駕措施。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政府將持續完善法制防護網,展現打擊毒品犯罪的決心。本次修法重點包括增列唾液作為毒品採驗方式,以提升毒品檢驗效率及符合實務需求。法務部指出,現行採驗方式以尿液為主,已難完全因應現今毒品防制工作需要,因此增列唾液採驗機制。在毒駕處罰方面,未來毒駕或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將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若毒駕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則終身不得考照。此外,修法也建立吸毒者預防性吊照制度,凡經警察機關確認吸食毒品屬實者,將預防性吊銷駕照,2年內不得考照。若於吊照期間違規駕駛,將加重處罰並依法沒入車輛。行政院表示,相關修法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希望透過更完整的制度設計,降低毒品危害及毒駕事故發生,維護公共安全。
洪孟楷主張毒駕致死判死刑 籲嚴格取締並沒入車輛
毒駕議題近日引發社會關注,國民黨立委洪孟楷18日表示,對於毒駕造成他人死亡的案件,應以最嚴格標準看待,主張修法將毒駕致死納入死刑適用範圍,並強調這是他堅持的修法方向。洪孟楷指出,吸食毒品後仍駕車上路,已對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脅,一旦發生事故,車輛形同殺人凶器,因此除加重刑責外,也應全面落實沒入涉案車輛,杜絕僥倖心態。他認為,政府在打擊毒駕問題上應展現更強硬態度,重點不只是提高刑度,更要強化執法與取締力度,保障民眾生命安全。洪孟楷表示,唯有透過嚴格執法與明確法律規範,才能有效遏止毒駕事件持續發生,避免更多悲劇重演。
沒繫安全帶露餡!北市警巡查搜出喪屍菸彈 再起獲空氣槍
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巡邏,發現一名自小客車駕駛未繫安全帶且神情恍惚,因此上前攔查,未料卻意外在車上起出依托咪酯菸彈10顆、空氣槍1把、彈匣及鋼珠彈,經快篩試劑檢測後呈現陽性,當場將人逮捕。全案經訊問後將駕駛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據了解,巡邏員警先是發現34歲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駕駛未繫妥安全帶,立即上前示意吳男停車受檢,警方在盤查過程中發現吳男眼神閃爍、支吾其詞,且車上飄散異味,在取得駕駛同意後,果然在車上查獲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菸彈10顆,經現場以快篩試劑檢測呈現陽性反應,後續警方又在吳男車上起出空氣槍1把、彈匣1個、氣瓶1個及鋼珠彈1包。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巡查發現有駕駛毒駕上路,車上還有一把空氣槍。(圖/翻攝畫面)據悉,吳男被逮後聲稱,菸彈為朋友所給,以為購買的是一般菸彈,而空氣槍則為6、7年前購入,主要用來玩生存遊戲使用,一直放在車上。全案經訊問後,持有空氣槍部分,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處;另持有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菸彈,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呼籲,吸食毒品害人害己,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強力掃蕩毒品犯罪,維護社會治安。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巡查發現有駕駛毒駕上路,車上還有一把空氣槍。(圖/翻攝畫面)
毒駕送瓦斯、撞警察竟無保請回!匿名律師力挺「佛系法官」:不應妖魔化
彰化縣近期在短短1週內接連發生「毒駕累犯運送瓦斯」,以及「毒駕通緝犯駕車輾斷所長腿部」的事件,沒想到彰化地院陳姓法官事後皆裁定2案被告無保請回,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甚至被戲稱為「佛系法官」。對此,1名曾任檢察官、現為資深律師的法律人士也出面為陳姓法官辯護,認為外界對其批評甚至妖魔化的作法並不公平。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2起毒駕案件發生在5月底、6月初,首先是39歲江姓男子5月30日涉嫌吸食毒品後開車上路,車上載滿瓦斯桶,途中失控撞上停放路旁的轎車,更險些衝撞正在活動中的陣頭人員,所幸未造成瓦斯爆炸等更嚴重後果。另一件案件則發生在6月4日,28歲施姓男子涉嫌毒駕,在倒車過程中衝撞執勤警員,造成埔鹽派出所所長雙腿遭車輪輾過而當場重傷,雙腿被輾斷,另一名員警趙秉逸也因遭碎裂玻璃波及而受傷。案件發生後,檢方分別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由於2案恰巧都由值班的陳姓法官審理,最終均被裁定無保請回,甚至不需繳納任何保釋金即可離開法院。消息曝光後,引發基層警界與社會輿論強烈反彈,不少人質疑法院對毒駕行為過於寬容,尤其在其中一起案件已造成員警重傷的情況下,無保請回的決定更令外界難以接受。隨後,檢方不服原裁定提出抗告,案件送交台中高分院審查。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發回更裁。經重新審理後,2名涉嫌毒駕的男子最終都被法院裁定羈押,這也讓外界對最初的無保請回決定產生更多質疑。面對外界一面倒的批評,1名不願具名的前檢察官、現任資深律師特地現身法院前接受媒體訪問,公開替陳姓法官說話。該律師表示,自己過去與陳法官共事及相處約10年,對其辦案風格相當了解。他指出,法官與檢察官在法律見解與辦案方式上本來就可能存在差異,但陳法官始終是在法律規範範圍內行使職權,並展現獨立審判精神。律師進一步表示,自從自己轉任律師後,仍有不少機會與陳法官接觸,根據他的觀察,陳法官是1位極其認真且負責任的司法官。在作出裁定或判決之前,往往會進行深入調查,對於函詢資料、證據內容以及案件中的各種細節都會仔細釐清,不會草率作出決定,更不是那種為了盡快結案而倉促下判的人。該律師還分享過去在法庭上的一段經歷。他表示,自己曾經在1起案件開庭時,當著現場6、7名律師以及6、7名被告的面,直接對被告們表示:「你們今天能遇到這位法官真的是有修功德。」他認為,陳法官對案件的審理態度十分嚴謹,即使最終判決結果可能對被告不利,被告也應該能夠心服口服地接受。對於外界將陳法官貼上「佛系法官」的標籤,這名律師認為此舉相當不恰當。他強調,司法制度本身就設有抗告、上訴等救濟機制,如果檢察官或當事人對裁定結果有所疑慮,應循正當法律程序尋求救濟,而非直接對承審法官進行人身攻擊。法律制度之所以設計多重審級與救濟程序,正是為了透過制度來修正不同法律見解可能產生的爭議,因此社會大眾在關注案件發展的同時,也應理性看待個別法官的裁判決定,避免將所有責任簡化為對單一司法官的批判。
毒駕猴載妹撞等紅燈女騎士害骨折 警搜出喪屍菸彈逮人扣車
新北市中和區10日晚間發生毒駕案,31歲陳姓男子騎乘機車,載著25歲詹姓女子行經中正路、圓通路口,陳男因吸毒後精神恍惚,撞上停等紅燈的30歲彭姓女騎士,彭女鎖骨骨折,被緊急送醫救治,警方則載陳男身上搜出電子菸和喪屍菸彈,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確認呈依托咪酯陽性反應,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陳男吸食毒品後還騎車上路,10日晚間9時許載著詹女行經中正路、圓通路口,而他疑似吸毒後精神恍惚,沒有注意車前狀況,從後方追撞正停等紅燈的彭女。強大撞擊力道讓彭女被撞飛,並導致他左側鎖骨骨折及左手、左腳多處擦挫傷,警消獲報後立刻到場,將她送往雙和醫院救治,陳男及詹女均受有多處擦挫傷,無送醫。警方調查確認陳男及彭女酒測值均為0.0mg/L,無酒後駕車情事,但對陳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查獲電子菸主機1支、依托咪酯菸彈1顆,當場將其逮捕。警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男移送新北地檢偵辦,毒駕行為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及第35條第9項規定製單舉發並扣留車牌、查扣其車輛。
毒駕又撞死人!吸安、卡西酮撞倒老翁害命 蘆洲女毒蟲遭羈押
新北市蘆洲區9日凌晨發生毒駕命案,47歲林姓女子吸食毒品後開車上路,行經中原路時撞倒73歲梁姓路人,導致老翁遭同向的66歲李姓男子駕車輾過,急救後宣告不治,警方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發現林女呈安非他命、卡西酮陽性反應,將她依法送辦,新北地院則裁定羈押。據了解,梁男當時沿中原路往長安街方向步行,在穿越馬路時遭林女撞上,又被同向的李男駕車輾過,梁男身受重傷,當場失去意識,被緊急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發現林女與李男的酒測值為0,但經毒品唾液快篩,發現林女呈安非他命、卡西酮陽性反應,李男經毒品唾液快篩則呈陰性反應,警方訊後將林女依涉嫌刑法185-3條毒駕致死罪、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當場逮捕,李男則依過失致死罪送辦。檢方複訊後認為林女涉毒駕致死罪罪嫌重大,且考量她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剛上完戒毒課隔天竟毒駕蛇行! 高雄男闖紅燈逆向狂飆遭羈押
高雄市1名53歲江姓男子日前才剛完成政府規定的戒毒課程,沒想到隔天竟涉嫌吸食毒品後騎車上路,在市區道路上一路蛇行、逆向行駛,甚至無視交通規則闖紅燈,引發警方高度警覺。最終警方將其攔查,不僅發現江男無照駕駛,更在毒品快篩中驗出陽性反應,並查獲安非他命及吸食器等證物,訊後依法送辦,高雄地方法院更裁定預防性羈押。鼓山警分局表示,龍華派出所員警於6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鼓山區博愛一路,發現一輛機車行駛狀況異常。江男騎車時不但車身左右劇烈搖晃,不斷蛇行穿梭車陣,轉彎時也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甚至多次逆向行駛,嚴重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察覺異狀後尾隨觀察,未料江男發現巡邏車後,不僅沒有停車接受檢查,反而直接闖越紅燈試圖逃避攔查,宛如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為避免意外發生,警方立即採取強制攔停措施,成功將其控制。盤查過程中,警方發現江男駕照早已遭註銷,屬於無照駕駛。面對員警詢問時,江男不斷求情,甚至聲稱自己前一天才剛上完戒毒課程,希望警方能夠網開一面。然而警方依法執行勤務,當場對其進行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後續搜索過程中,警方又在其機車內查獲安非他命一包及吸食器等相關證物。警方指出,江男此次不僅涉及毒品案件,更同時觸犯毒駕、逆向行駛、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闖紅燈以及駕照註銷仍駕車等多項違規行為,累計最高可處13萬3200元罰鍰。全案經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法官審酌其行為已對社會安全造成重大威脅,且具有再犯風險,最終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裁定預防性羈押,以防止其再次危害公共安全。
國外合法呼麻返台小心!未開車被驗出也違規 恐遭吊銷駕照
近期社會上毒駕害人致死事件頻傳,交通部表示,毒駕不僅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更對道路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威脅,將推動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遏止毒駕行為。其中包括吸毒者未駕車也會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代表民眾若去大麻合法國家體驗,返國被驗出就會吊銷駕照,引發各界熱議。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犯有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法將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為了進一步強化毒駕防制作為,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之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若民眾前往像是泰國開放大麻合法的國家,體驗抽大麻後返國被驗出就可能在未駕車情況下面臨被吊扣或吊銷駕照處分。對此,交通部也指出,各國有各自法令規定,國外合法的行為在台灣未必合法,原則是進到我國境內就要遵守我國法令,故大麻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屬二級毒品,即使吸食行為在國外,返國經警方確認有施用毒品情形並通報,未來就可依修法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處罰。除此之外,交通部也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透過結合交通管理與戒癮輔導機制,促使行為人戒除毒癮,降低吸毒後駕車違反交通安全的風險。在短期措施方面,交通部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儘速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交通部強調,政府對於毒駕行為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透過法制精進、執法強化及戒癮管理等多元措施,全面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共同守護全民交通安全。
校園瘋傳新興毒品「一口暈」 媒體人驚爆:開學季還打折促銷
謝震武律師主持《震震有詞》,節目日前針對毒駕連環奪命的社會亂象展開深度探討,律師陳立怡說明台灣的法律目前傾向「以治療代替處罰」,來賓們也紛紛揭露新興毒品氾濫的駭人現況。資深媒體人林裕豐指出,近期新興毒品「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導致多起慘絕人寰的社會案例,不僅有前科累累的嫌犯因監所滿額未被關押,再度毒駕倒車造成七旬姊妹一死一重傷;更有父親在火鍋店門口無辜被毒駕撞死,讓二女兒哭得撕心裂肺。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也無奈表示,現今毒品價格太便宜且極易取得,成年人累犯眾多,這種將依託咪酯加入煙油的「喪屍煙彈」更是防不勝防。新興毒品的魔爪如今已深入校園,嚴重危害年輕學子。員警張景義透露:「一瓶煙油僅需數百元,高中生非常容易買到。」媒體人林裕豐更驚爆:「現在校園內正流行被稱為「一口暈」的毒品,1毫升只賣1250元,甚至惡劣到在「開學季」推出打六折的促銷手段,導致毒品深入國、高中生校園。」林裕豐也提到,不僅校園淪陷,許多富二代也沉迷於吸食毒品,但拿到的毒品往往被摻雜了不明的廉價毒物,極易引發猝死,過去就曾發生富二代在租屋處與傳播小姐一同吸食不明毒品而暴斃的悲劇。面對毒駕不斷拆散無辜家庭,社會大眾對遲遲無法重判感到不解。律師陳立怡解釋,政府雖然正設法提高罰則,但毒駕在法律上仍被歸類於「尚未提升到殺人主觀犯意」,因此還無法以殺人罪送辦。現階段是設立「不能安全駕駛罪」,酒駕或毒駕造成死亡結果,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條款則規定,若10年內再犯則可求處無期徒刑。民俗專家小煜老師則分享,曾有一名以跑車維生的男子,太太特地來求平安符,表示先生近期頻頻發生擦撞希望幫忙化解,怎料過一陣子太太絕望痛哭回來,說平安符根本沒用,因為先生已經撞死人,一查才發現先生根本是長期毒駕。面對毒品對家庭帶來的打擊,專家也從心理與法律層面給出解方。諮商心理師林萃芬指出,上癮者的家人在心理上面臨巨大煎熬,當吸毒者感到痛苦空虛時,家人若能用關懷的角度出發,利用親情的力量幫助其脫離毒品圈。而一旦確認成癮,務必尋求專業協助。律師陳立怡也補充:「當成癮者有心想要戒毒時,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範,若上癮者主動向醫療院所請求救治,法律上『不會被通報、不會被警察帶走、亦不會被判刑』。」呼籲成癮者與家屬勇敢跨出求助的第一步,切勿再讓毒品害人害己。
北海岸居民注意! 基隆市+新北7區毒駕累犯名單曝
基隆市警察局1日公布「基隆市及新北市汐止、瑞芳、雙溪、平溪、貢寮、萬里及金山等7區」毒駕累犯者姓名及照片,未來亦將定期於警察局FB專頁公布累犯者姓名及違規事實,期藉由資訊公開,提升社會警示及嚇阻效果。基隆市警局指出,毒駕行為經唾液毒品快篩呈陽性即重罰,除涉及相關刑事責任外,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新臺幣12萬元(機車9萬元)罰鍰,並當場扣車、吊扣駕照,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罰12萬元並吊扣駕照3年,第3次以上逐次加重裁罰無上限;若拒測者,更將直接重處18 萬元罰鍰,當場扣車並吊銷駕照。據統計,金年截至5月31日止已取締毒駕共171件(唾液快篩152件、尿液檢驗17件),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更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及社會公眾安全,形同不定時炸彈。警察局將持續加強毒駕取締,並與監理站合作,依法定期公布累犯者資料,藉由跨機關合作及資訊公開,強化毒駕防制成效。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毒駕情形,請立即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即時派員查處,警察局將持續結合監理機關及社會大眾力量,共同打擊毒駕行為,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部推動毒駕嚴懲措施 建立預防性駕照吊扣吊銷機制、強化源頭管理
針對立法院陳培瑜委員、范雲委員、吳思瑤委員今(6/1)日召開記者會關注新興毒品及毒駕問題,並指示跨部會共同出擊一節,交通部表示,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更對道路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威脅。為展現政府共同打擊毒駕的決心,交通部已於今(115)年5月11日及5月27日邀集司法院、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機關共同研商,規劃透過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全面加嚴毒駕相關處罰與管制措施。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犯有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法將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為進一步強化毒駕防制作為,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之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此外,交通部表示,也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透過結合交通管理與戒癮輔導機制,促使行為人戒除毒癮,降低吸毒後駕車違反交通安全的風險。在短期措施方面,交通部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儘速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交通部強調,政府對於毒駕行為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透過法制精進、執法強化及戒癮管理等多元措施,全面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共同守護全民交通安全。
高雄警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照片 今年前5月已取締739件毒駕
高雄市警方今年以來,已於5個月內查獲毒駕739件毒駕,而警方也在今天(31日)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與長相資料,提醒民眾吸食毒品後駕車將嚴重危害無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對此絕不寬貸,並將持續維持高強度查緝力度,嚴查嚴辦,「吸毒開車,死神上車;安全駕駛,平安到家!」根據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至5月,共取締739件毒駕,較去年同期的增加299件,增幅高達近7成。高市警也規畫取締毒駕專案323場次,並配合警政署於5月24日起執行「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計畫」,除了持續進行路檢、巡邏與攔查外,亦向上溯源根絕毒品源頭。警方也在臉書粉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公開13名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包括吳宗修、李玟翰、孫自強、孫靖明、陳皆良、楊怡欣、廖杏慈、歐威克、蔡璧鴻、蔡禮謙、盧勇志、戴建安及龔冠霖,以上均為10年內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依法公告姓名照片。高市警表示,5月13日修正後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已正式上路,只要駕駛出現蛇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肌肉顫抖等疑似毒駕徵兆,經唾液快篩呈陽性後,警方即可依現行犯逮捕移送法辦。依現行規定,毒駕最高可處汽車駕駛人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人最高9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若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可罰12萬元並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會逐次加重處分。此外,毒駕案件也已納入「預防性羈押」範圍,以阻止行為人反覆危害公共安全。
毒鴛鴦假釋2年重操舊業! 當街被逮女友裝路人落跑仍遭警秒識破
台南市警方近日成功破獲一起毒品販賣案件,一對因毒品案入獄多年的「毒鴛鴦」在假釋出獄後不但沒有改過自新,反而重操舊業,持續從事毒品販售行為,最終遭警方埋伏逮捕。整起案件不僅查獲大量毒品,更揭露兩人長期在台南、高雄地區流竄販毒的犯罪模式,引發地方居民關注。警方調查指出,50歲陳姓男子與48歲王姓女子過去因吸食及販賣海洛因遭判刑入獄,多年前在監所服刑,約兩年前陸續獲准假釋出獄。然而兩人出獄後並未珍惜重新開始的機會,反而利用自小客車往返台南與高雄地區,以流動方式進行毒品交易,試圖規避警方查緝,成為警方長期監控對象。台南市少年警察隊掌握相關情資後,日前在台南市中西區五妃街展開埋伏行動。當天陳男與王女一前一後步行現身,警方見時機成熟立即上前逮捕陳男。沒想到走在前方的王女看到男友遭到壓制,竟假裝不認識對方,甚至故作鎮定地往前走,企圖混入路人之中脫身,並反問警方「有什麼事嗎?」然而警方早已掌握兩人關係與行蹤,當場識破其伎倆,直接要求她「別再裝了」,王女見無法逃避,只好配合警方就逮。警方隨後持搜索票前往兩人住處搜查,當場查扣海洛因62.9公克、安非他命98.33公克及依託咪酯159.75公克等大量毒品,總市價超過新台幣100萬元。此外,警方還在屋內發現兩名疑似剛吸食毒品的藥腳,兩人精神狀況不佳,正準備駕車離開。警方立即進行攔查及毒品檢測,結果均呈陽性反應,涉嫌毒駕,依法移送偵辦。警方表示,毒品犯罪不僅危害個人健康,更可能衍生治安問題及交通安全風險,本案中的2名嫌犯在假釋後再次販毒,顯示其毫無悔意,也凸顯警方持續打擊毒品犯罪的重要性,全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分別移送台南地檢署及橋頭地檢署進一步偵辦,以釐清毒品來源及販售網絡。
苗栗男吸「喪屍煙彈」撞賓士!心虛丟電子煙主機遭抓包慘了
苗栗市恭敬路、國立聯合大學「好漢坡」路口,29日中午12時許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輛白色豐田轎車不明原因失控,撞上路旁停放的黑色賓士轎車,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獲報到場處理,現場目擊民眾向員警反映,40歲賴姓駕駛肇事後曾刻意丟棄手中正在使用的電子煙主機,懷疑有毒駕情形。警方隨即對賴男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依託咪酯陽性反應。面對警方詢問,賴男也坦承有吸食毒品後駕車情形。警方表示,賴男酒測值為0,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羈押。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調查釐清。
毒駕致死可判死? 莊瑞雄:贊成加重刑責、是否極刑可以討論
毒駕案件持續攀升,近日甚至發生多起致死案件,國民黨團今(26)日宣布未來將推動修法,主張加重刑責,毒駕致死最重可判死刑,毒駕車輛直接沒入,同車者也須負擔刑事責任;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表示,民進黨的立場是贊成入法並提高刑責,但是否一定要提升至死刑或者針對不同類型做出修法,立法院絕對都可以討論,大家講清楚就可以。近日接連兩起毒駕事故,奪走3條寶貴無辜民眾性命,社會輿論出現呼聲要求將毒駕的刑責加重;對此,國民黨團提出修法,其中毒駕致死最重判死刑,若臨檢查獲毒駕,自有車輛直接沒入,若駕駛非車主本人,則加重刑責二分之一;至於陪同者,目前僅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未來也應比照日韓與歐洲制度,負起刑事責任。莊瑞雄表示,毒駕是移動式殺人,相信社會大眾一定非常討厭,而這最主要需要從源頭打擊、防堵,涉及到跨部會合作,而吸食毒品本身有分入罪化以及採行政措施,輕重有別,要再做擴充將「只要會影響到人的神經,再去摸方向盤,造成社會的風險提高」,這確實要做遏止,民進黨的立場是贊成入法並提高刑責。莊瑞雄指出,毒駕就是「吸食毒品然後再去駕駛」,但吸食毒品又涉及到多個毒品的定義,目前有一級毒品、二級毒品、三級毒品,甚至於還沒歸納進來的類型,如果要定義為「會影響到人的腦神經全部都去入罪」,範圍多大這必須要再去做討論,因為涉及到毒品的分類、每種吸食毒品的罪責也不同。莊瑞雄續指,刑責提升至死刑確實必須要符合比例原則,「殺人都未必處死」,當然處以極刑、處以重刑是社會上的共識,甚至酒駕也是相同情況,但是否一定要提升至死刑或者針對不同類型做出修法,立法院絕對都可以討論,大家講清楚就可以。
毒駕2天奪3命掀怒火 陳清龍籲修法:加重刑責、連坐罰
毒駕事件頻傳,僅2天就造成3人死亡,引發社會群情激憤。今(25)日民眾黨立委陳清龍指出,毒駕零容忍,除已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明定毒駕應採同車乘客連坐罰,也會提案修正《刑法》加重毒駕刑責,他呼籲行政院儘速提出對案啟動修法,不能再讓市民處於危險的交通環境。連續兩天發生毒駕死亡車禍,分別發生於22日晚間彰化市及23日下午新北市中和區,共造成3名無辜民眾喪命,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對此,陳清龍說,從統計數據來看,毒駕移送件數2021年僅43件一路暴增至去年的8659件,案件飆升速度令人怵目驚心,顯示政府管理完全失能。他提及,總統賴清德於去(2025)年6月宣示要加強反毒,全力阻斷毒品供應鏈和金流,但毒品氾濫依舊,悲劇一再上演,讓宣示淪為空談。陳清龍表示,民眾黨團已於上個月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明定毒駕應採連坐罰,也主張提案修正《刑法》加重毒駕刑責,且因吸食毒品本身就是犯罪,吸食毒品再毒駕肇事,惡性極為重大,無論是初犯、累犯、致死傷都有加重刑責的必要,絕不能讓犯罪者心存僥倖。陳清龍呼籲,既然行政院長卓榮泰已經承認現行法制有所不足,呼籲行政院儘速提出對案,不要紙上談兵,立法院也能啟動修法,別讓悲劇一再發生,一同守護所有用路人的安全。
台南男凌晨鬼祟開車露餡!毒煙彈配子彈全曝光 毒駕陽性當場送辦
台南市警二分局警方於5月24日凌晨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路上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行跡可疑,且駕駛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員警立即上前攔查。沒想到這一查,竟意外查獲毒品依托咪酯煙彈、煙油以及子彈等違禁物品,53歲郭姓男子更在毒品唾液快篩中呈現陽性反應,全案依毒品、槍砲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警方表示,當時巡邏員警注意到該車行車狀況異常,疑似刻意閃避警方視線,加上未打方向燈的違規行為,因此依法將車輛攔下盤查。員警在查驗過程中,於車內發現多枚依托咪酯煙彈與煙油,甚至還有子彈等危險物品,現場氣氛瞬間緊張。警方立即將相關證物查扣,並將郭男帶回進一步調查。經警方對郭男進行毒品唾液快篩後,結果呈現陽性反應,顯示其疑似吸食毒品後駕車上路。警方指出,近年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經常被摻入電子煙油或煙彈中,許多年輕族群誤以為只是普通電子煙,實際上吸食後恐導致精神恍惚、反應遲鈍及肢體失控,一旦開車上路,極可能釀成重大交通事故,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市警二分局副分局長陳勇志強調,警方目前持續將毒駕、酒駕列為重點取締項目,尤其新興毒品氾濫問題日益嚴重,警方絕不寬貸。本案除依法移送外,也將持續向上追查毒品與子彈來源,防止危險物品流入市面。警方同時提醒民眾,依現行法律規定,毒駕已納入可預防性羈押範圍,民眾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害人害己。警方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取締危險駕駛行為,全力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社會秩序。
曼谷重大交通事故8死 火車司機遭控毒駕認「10天前還在嗨」
泰國曼谷5月16日發生一起嚴重交通意外,一列貨運火車在行駛途中追撞多輛汽機車、一輛公車,造成8人死亡、數十人受傷,18日媒體披露更多調查細節,泰國當局表示,肇事司機藥物檢測呈陽性反應,並已被依危險駕駛罪名起訴。根據外媒報導,泰國國家鐵路局代理局長Anan Photnimdaeng受訪時表示,平時鐵路局會在列車人員執勤前進行酒測與基本健康檢查,並記錄每次結果,但毒品檢測並非例行措施,而初步檢測已發現列車駕駛體內含有大麻和安非他命。另一方面,警方高層Worasak Pisitbannakorn少將受訪時提到:「列車駕駛供稱自己長期吸食安非他命與大麻,每次會服用好幾顆,最近一次是在事故發生的10天前,但警方目前仍未完全採信這項說法。」他進一步指出,警方調查發現,該嫌曾於2019年因吸食毒品遭到起訴。此外,對於各方責任,警方已對公車司機提出控告,包括「因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受傷、重傷及財物損失」,至於列車駕駛與負責揮旗號誌員則被控「因疏忽導致他人死亡、受傷與重傷」。泰國結構工程師協會主席Amorn Phimarnmas表示自己估計每天有超過10萬輛車通過出事的平交道,已超出它的安全負荷標準,機車騎士還經常會穿越安全柵欄以搶快通行,避免因列車通過而停止等待。「當風險逐漸變成日常的一部分。人們會覺得『應該沒事』,然後繼續照常行動,直到某一天發生像這次這樣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