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毒品
」 毒品 毒駕 警方 安非他命 喪屍煙彈
曼谷重大交通事故8死 火車司機遭控毒駕認「10天前還在嗨」
泰國曼谷5月16日發生一起嚴重交通意外,一列貨運火車在行駛途中追撞多輛汽機車、一輛公車,造成8人死亡、數十人受傷,18日媒體披露更多調查細節,泰國當局表示,肇事司機藥物檢測呈陽性反應,並已被依危險駕駛罪名起訴。根據外媒報導,泰國國家鐵路局代理局長Anan Photnimdaeng受訪時表示,平時鐵路局會在列車人員執勤前進行酒測與基本健康檢查,並記錄每次結果,但毒品檢測並非例行措施,而初步檢測已發現列車駕駛體內含有大麻和安非他命。另一方面,警方高層Worasak Pisitbannakorn少將受訪時提到:「列車駕駛供稱自己長期吸食安非他命與大麻,每次會服用好幾顆,最近一次是在事故發生的10天前,但警方目前仍未完全採信這項說法。」他進一步指出,警方調查發現,該嫌曾於2019年因吸食毒品遭到起訴。此外,對於各方責任,警方已對公車司機提出控告,包括「因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受傷、重傷及財物損失」,至於列車駕駛與負責揮旗號誌員則被控「因疏忽導致他人死亡、受傷與重傷」。泰國結構工程師協會主席Amorn Phimarnmas表示自己估計每天有超過10萬輛車通過出事的平交道,已超出它的安全負荷標準,機車騎士還經常會穿越安全柵欄以搶快通行,避免因列車通過而停止等待。「當風險逐漸變成日常的一部分。人們會覺得『應該沒事』,然後繼續照常行動,直到某一天發生像這次這樣的災難。」
接連發生毒駕害命!逾6千人連署「嚴懲最重死刑」 法務部回應了
近期毒駕案件頻傳,5月2日高雄市左營區才有48歲凌姓男子駕車衝撞4車、造成3人受傷;5月4日29歲高姓男子駕駛BMW高速衝撞2車、導致2死2傷,這也讓毒駕、酒駕再次受到熱議。先前就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嚴懲酒駕毒駕致死傷」的提案,目前已通過,法務部也回應將進一步研議。有網友3月8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嚴懲酒駕毒駕致死傷:增訂2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視同蓄意謀殺」,並提出4點要求,包括提升刑度、將「過失致死」改以「殺人罪」論處、加重累犯處罰、連帶賠償責任等。提案人認為,由於駕駛人於飲酒或吸食毒品後仍決定駕車,已具備「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之未必故意,應脫離「過失致死」範疇,改以「殺人罪」論處,因此如果酒駕、毒駕致人於死,應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致人重傷者,應處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提案迄今獲得6607附議,並已在4月8日通過成案,權責機關應於成案後60天內、也就是6月8日前作出回應。對此,法務部表示,目前毒駕相關法規已經過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法在2024年12月8日,特別新增毒駕抽象危險犯之處罰類型,並多次提高刑責。以現行法規來看,單純不能安全駕駛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致重傷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如為累犯再犯,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法務部指出,針對毒駕案件是否要再進一步修法,目前已經有多位立法委員表達高度關切,未來將會廣納民各界意,審慎研議修法的可能性。
摩鐵開毒趴害2少女暴斃 渣男不求救竟「轉移陣地繼續嗨」判免賠
新北市新店區2023年4月發生少女雙屍案,33歲洪姓男子找來16歲和17歲少女到汽車旅館開毒趴,2人在吸毒後先後暴斃,洪男目睹她們身亡竟未求救,將她們的遺體交疊棄置樓梯間後離開,還轉移陣地到桃園找另名女子繼續施用毒品,少女家屬對洪男和藥頭求償390萬元,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洪男是「可惡渣男」,但難認有因果關係,判他和藥頭免賠,全案仍可上訴。洪男透過line群組認識2名少女,3人相約開趴狂歡,洪男將她們載到新店某汽車旅館開趴,但2少女服用毒品咖啡包後突然失去意識,洪男目睹2人暴斃後想要藏屍,試圖將2人扛下樓、放到車上並載運棄屍,最終因「扛不動」而放棄,竟丟下她們自行逃離。房務人員發現少女遺體後立刻報警,警方在桃園將洪男逮捕,他當時轉移陣地到另間汽車旅館,並找來21歲女子「繼續嗨」,警方在現場又查獲毒品,將他依法送辦,他則遭檢方聲押獲准,2藥頭也接連落網。其中一名少女的父母與姊姊向洪男、黃姓藥頭及未成年藥頭父母提告,要求賠償喪葬費與精神撫慰金共390萬餘元,洪男主張毒品雖由他出資,但是少女「自願吸食」,他發現異狀時有澆水、施行 CPR,見少女斷氣後才放棄,藥頭則辯稱僅負責銷售,吸食者應自行承擔風險,與販賣行為無直接因果關係。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洪男見少女毒發不救治,還疊屍棄置、隨即再約女開趴,完全是「可惡渣男行為」,但少女是自願吸食毒品,中毒死亡,無法證明洪男「提供毒品」或「棄置屍體」的行為與少女的「死亡結果」具備法律上的因果關係。藥頭部分,法官認為購買毒品通常只會導致興奮或意識不清,不必然導致死亡,難認有因果關係,因此判決洪男及藥頭均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用電子煙吸食「喪屍煙彈」! 專家示警:嚴重恐致呼吸停止
近年來,市面上出現一種被稱為「喪屍煙彈」的新型毒品依托咪酯(Etomidate),其主要成分源自醫療用麻醉藥物。原本這類藥物在醫療院所中是由專業醫師控制劑量,用於手術或鎮靜治療的靜脈麻醉劑,但當不法分子將其加入電子煙油中販售後,便成為具有高度危險性的濫用物質。部分年輕族群以「電子煙」吸入 恐增社會安全風險吸食者透過電子煙裝置吸入後,會快速影響中樞神經系統,造成身體與意識的異常反應。自2023年開始,此類煙彈在部分青少年與年輕族群之間逐漸流行。許多人誤以為電子煙形式較為「安全」,但實際上其成分可能含有麻醉藥物或其他未知化學物質,對健康造成嚴重威脅,也增加社會安全風險。短期呈現「殭屍狀態」 抑制呼吸、危及生命!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藥劑科藥師康秀嘉指出,吸食此類煙彈可能出現的短期影響包括:一、意識混亂:使用者可能出現思考遲鈍、判斷力下降,甚至無法清楚表達或控制行為。二、暈眩與失去平衡:吸入後可能感到頭暈、步態不穩,增加跌倒或事故的風險。三、肌肉抽動或顫抖:部分人會出現身體不自主抖動或動作異常。(即所謂「殭屍狀態」)四、呼吸抑制:若與酒精或其他鎮靜藥物同時使用,可能導致呼吸變慢甚至停止,危及生命。若長期濫用,還可能產生長期健康問題:一、內分泌系統失調:長期影響荷爾蒙調節,嚴重抑制腎上腺素合成可能導致身體虛弱、低血糖或其他代謝問題。二、神經與認知功能受損:持續使用可能傷害大腦功能,造成記憶力下降、情緒不穩定與注意力不集中。三、成癮與心理依賴:部分使用者會逐漸產生依賴,增加反覆使用的風險。近期多起衝撞車禍 肇事者持「喪屍煙彈」此外,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持有或施用這類列管毒品,可能面臨罰鍰甚至刑事責任。若因吸食毒品導致交通事故或危害他人安全,更可能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將以「公共危險罪」及「毒駕致死罪」從重判處。目前已發生多宗毒駕衝撞行人及執法人員的惡意事故,導致無辜民眾車禍死亡以及基層員警殉職。例如2026年2月台南市以及同年3月宜蘭市各發生一起車禍,警方皆在肇事者車上搜出喪屍煙彈。行政院於2024年大幅調整管控等級,依托咪酯已於11月底正式公告升格為「第二級毒品」。總而言之,麻醉煙彈並非一般娛樂性產品,而是一種具有高度風險的毒品。康秀嘉藥師說,提升對新型毒品的認識、遠離誘惑,並在發現相關問題時尋求專業協助,對於保護個人健康與維護社會安全都十分重要。【延伸閱讀】抽電子煙也傷牙?研究揭蛀牙風險升 專家:或與煙油含糖、易致口乾有關電子煙比紙菸更危險?全球最新研究指出健康風險遠超預期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8078
毒駕女逆向狂衝!無照+嗑藥釀「3車對撞」 溪湖街頭變事故現場
彰化縣溪湖鎮日前發生一起驚險的三車連環車禍,1名33歲楊姓女子在無照且疑似吸食毒品的狀態下駕車上路,最終失控逆向衝入對向車道,造成3輛車猛烈碰撞,導致3名駕駛受傷送醫,現場一片狼藉,所幸皆無生命危險。事故發生於1日下午約3時,地點位於溪湖鎮員鹿路一段,根據警方初步調查,楊女當時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該路段,疑似因精神恍惚與反應遲鈍,車輛突然偏離原本車道,跨越雙黃線進入對向車道,由於事發突然,對向兩輛正常行駛的車輛根本來不及反應與閃避,當場遭到猛烈撞擊。事故現場可見3輛車車頭嚴重毀損,其中1輛紅色掀背車更是前後夾擊,車頭與車尾均嚴重凹陷變形,零件散落四處,畫面怵目驚心,警方與救護人員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立即將3名傷者送醫救治,經檢查均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令人稍感慶幸。警方在現場對3名駕駛進行酒測,結果皆為0,但員警注意到楊女神情異常,出現眼神渙散、反應遲緩等狀況,與一般駕駛明顯不同。經其同意後,警方對其進行唾液毒品快篩,結果顯示對甲基安非他命呈現陽性反應,面對證據,楊女坦承事發前曾施用毒品,導致駕駛時精神狀況不穩。進一步調查更發現,楊女不僅無照駕駛,甚至從未考取過駕照,卻仍冒險上路,最終釀成事故。警方隨即依法舉發其無照駕駛行為,並將車輛移置保管,採取「人車分離」措施,防止其再次危害道路安全。全案目前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警方也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毒駕與無照駕駛不僅違法,更可能對他人生命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毒咖啡包失控!台中男持槍闖泳池瞄準幼童 認罪求交保喊想抱孩子
陳姓男子去年連續多日施用毒咖啡包後失控,持改造手槍闖入台中市西屯區一間泳池學校,槍口瞄準教練與6歲女童,並扣動扳機,幸好未擊發,無人傷亡,但嚇壞在場師生,警方到場將他制伏;陳嫌被羈押至今,台中地院合議庭今天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辯稱因中毒喪失理智,盼輕判並交保返家。檢警調查,去年10月8日至10日間,陳姓男子(29歲)接連吞食20多包含卡西酮成分的毒咖啡包,精神狀態明顯異常,10日傍晚6時許,他攜帶1把改造手槍與26顆子彈,闖入台中市西屯區一處泳池學校,先進入辦公室引發騷動,主管見狀急忙閃避。隨後陳男走向泳池區,當時葉姓教練正指導一對年幼兄妹游泳,他竟當場拉動滑套,兩度將槍口對準教練及6歲女童並扣下扳機,幸未擊發釀成悲劇,接著他揮舞手槍恐嚇,嘴裡含糊不清的叫囂著,在場師生飽受驚魂。陳男離開泳池後,轉往外部停車場,先以手槍敲擊一輛自小客車擋風玻璃,造成破裂,車內民眾與孩童驚魂未定;轄區六分局警網獲報,火速趕抵現場,將他壓制、逮捕,當場起獲槍枝、子彈及剩餘毒品。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毒品罪、對未滿7歲之人犯殺人未遂,以及殺人未遂等罪嫌提起公訴,而陳嫌也被法官裁定羈押至今;今天上午,台中地院開庭審理,陳男當庭認罪,並向被害人致歉,表示已與教練達成和解。辯護人則主張,陳男在行動前曾將槍枝泡水,試圖降低殺傷力,顯示即使在意識混亂下仍存有善念,且過去無毒品前科,請求法院酌情減刑並准予交保。陳男向法官懇求,表示之前,因家庭變故心情低落,原本想藉由大量吸食毒品自殺,沒想到導致卡西酮中毒、行為失控;他深感後悔,希望法官從輕量刑,並裁准交保,讓他能返家陪伴孩子。
被包圍還淡定吃便當!高雄女毒駕狂飆遭逮 車內192克毒品曝光
高雄市日前發生一起離奇又驚險的追逐案件,1名49歲許姓女子於25日傍晚駕駛紅色轎車,在街頭高速狂飆,引起警方注意,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金福路時,發現該車行跡可疑且車速異常,經查詢後竟確認該車為通報侵占的失竊車輛,警方隨即展開尾隨追查。警方一路從前鎮區跟監至旗津風景區,過程中許女毫無察覺,仍持續高速行駛,待時機成熟後,警方立即調集支援警力,在旗後砲台步道附近展開包夾圍捕,成功封鎖所有逃逸路線,令人錯愕的是,當警方上前圍捕時,許女竟神情鎮定地坐在駕駛座內吃便當,對於眼前警力絲毫不為所動,甚至緊抱便當拒絕下車配合,場面一度僵持。最終警方在多次喝令無效後,採取強制壓制行動,才順利將其逮捕,隨後警方在其隨身袋中查獲海洛因1包(約1.79公克)及安非他命7包,總重量高達192.91公克,數量驚人,還發現電子煙設備與煙彈,整體情況顯示恐不只是單純自用,警方不排除涉及毒品販售,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進一步調查發現,該輛紅色轎車原為許女向友人借用,但因自身車輛遭拖吊後,她竟未歸還借來的車輛,反而據為己有,因而構成侵占並被通報為失竊車輛,更誇張的是,警方對其進行快篩後,確認其有吸食毒品反應,且竟為無照駕駛,行為相當危險。警方表示,許女除了將面臨侵占、毒品及公共危險等刑事責任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最高可罰12萬元,無照駕駛最高6萬元,合計最高可處18萬元罰鍰,全案目前已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續將進一步釐清毒品來源與是否涉及販售網絡。
毒蟲爸媽同室吸毒 2幼童被迫吸「二手毒煙」驗出高濃度毒品
高雄一對毒蟲父母,長期在家吸食毒品,竟讓年幼子女與夫妻倆同處密閉空間,孩子被迫吸入二手毒煙長達2個多月,經社工察覺異狀採驗毛髮,發現體內竟含高濃度甲基安非他命成分;案經橋頭法院審理,法官認定這對父母嚴重危害幼童身心發展,判2人各1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住在高雄旗山區的賴姓男子與邱姓妻子,育有兩明年幼子女,但這對毒鴛鴦沉迷毒品帶來的快感,疏於照顧孩子;他倆自2024年6月初起至8月中旬入監前,持續在高雄旗山住處內,以玻璃球加熱方式吸食甲基安非他命,過程中完全未避開在場的幼童,導致孩子長期暴露於毒煙環境。直到同年9月,高雄市社會局家暴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前往訪視,發現2童狀況異常,隨即採集毛髮送驗,結果顯示體內分別檢出高達5755及1665 pg/mg的甲基安非他命及安非他命反應,情況相當嚴重。橋頭地院合議庭審理時,賴男與邱女坦承犯行。法官痛批,兩人身為父母,未盡保護與照顧責任,反而因吸毒行為讓子女暴露於高度風險環境,已明顯危害幼童身心健康與發育,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男毒駕自撞安坑輕軌站牌 好心民眾救人竟見他「下車前再補幾口」
新北市新店區19日發生毒駕案,44歲陳姓男子上午10時許駕駛自小客車,延安一路二段往雙城方向行駛,但他邊開車邊吸食俗稱「喪屍菸彈」的毒品依託咪酯,車輛因而失控撞上安坑輕軌站牌和護欄,路過民眾見狀連忙上前救人,竟見他在車上還不忘「再補幾口」,怒罵「毒駕怎麼不去死一死」,警方則將他逮捕送辦。據了解,陳男從事物流為業,他19日上午10時許駕駛自小客車,沿安一路二段往雙城方向行駛,但他邊開車邊吸食毒品,車輛因而失控撞上安坑輕軌護欄和站牌。路過民眾見狀擔心陳男安危,主動上前關心便攙扶他下車,卻見陳男神情恍惚,在車上還不忘「再補幾口」,怒罵「毒駕怎麼不去死一死」,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陳男則坦承毒駕,並主動交付電子菸彈一顆予警方,警方於是將陳男帶回派出所偵辦,進行毒品試劑初驗確認他呈依託咪酯陽性反應,毒品唾液檢驗呈現陽性反應,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毒駕)偵辦。
男赴日帶「1違禁品」遭判刑! 駐日處示警:別誤認與台灣刑罰相似
春節連假到來,不少民眾規劃出國旅遊,但若是前往日本務必特別留意。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近日提醒,一名30多歲台灣男子2025年10月下旬搭郵輪前往沖繩旅遊,入境安檢時被查獲在香菸內夾藏7公克K他命,當場遭逮捕並送往拘留所。2026年1月16日日本法院宣判,男子被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宣判隔天即遭遣送出境。那霸分處指出,該男子在法庭上供稱,過去曾在台灣4度因吸食K他命被捕,因台灣將K他命列為三級毒品,多數情況僅處以罰鍰即可獲釋,因此讓他誤以為在日本被查獲也只是罰錢了事,才鋌而走險攜帶少量K他命自用。不料,日本對吸食毒品者都是處以重罰,查獲後立即逮捕並羈押,男子在宣判前已被拘留約3個月,刑責與台灣明顯有差別。那霸分處強調,春節9天連假期到來,提醒我國人赴日旅遊切勿攜帶違禁藥物(毒品)、過量黃金製品、生鮮動植物及肉類製品,以免觸法並遭拘捕;生鮮類及動物製品會遭罰款。事實上,日本對毒品犯罪處重罰,一旦留下前科,未來入境日本恐無法再享免簽待遇,需申請簽證;黃金製品若超過免稅額度未申報,可能遭沒收或罰款;肉類製品如香腸、肉乾及含肉食品嚴禁攜帶;未經檢疫的蔬果、種子等生鮮動植物也不得入境。
早有襲警紀錄!市場砍警男惡行起底 醫院打人「狠砍女病友」殺人未遂判刑
苗栗縣苗栗市米市街今天(4日)上午發生砍人事件。1名鍾姓男子持刀在市場內徘徊,嚇得攤商與民眾報警求助。沒想到,鍾男見警方到場突然失控,持刀朝員警頭部攻擊,隨後遭警方開槍擊中胸口,送醫後宣告不治。據悉,鍾男長期吸食毒品和酗酒,疑似有精神問題,過去有多次傷人紀錄,是當地頭痛人物。《ETtoday新聞雲》報導,鍾男年約40歲,未婚,平時與父母及哥哥同住,過去曾陪同爸媽在市場賣菜,但近年較少出現在南苗市場。據了解,鍾男長期吸毒並酗酒,患有被害妄想與幻聽等思覺失調症狀,自2005年起多次住院治療,但出院後服藥順從性不佳,病情反覆惡化,認知與自我控制能力明顯受損。報導指出,鍾男過去曾因襲警遭法辦,2013年住院治療期間,因懷疑同住精神科病房的謝姓男子偷拿書籍,雙方爆發爭執,徒手將對方打傷;2018年間,鍾男又在病房無故毆打洪姓女病友,造成被害人腦震盪,隔天在醫院停車場見到洪女,竟持隨身背包中預藏的鐮刀朝她揮砍,被依殺人未遂罪判處監護3年。回顧案發經過,鍾男今天一早持刀在市場閒晃,疑似想借手機遭攤商拒絕,隨後無故指控對方積欠租金,嚇得攤商趕緊報案。警方獲報到場,先是喝令鍾男棄刀,見他情緒激動不肯配合,只好噴灑辣椒水嚇阻。未料鍾男突然暴起,朝員警頭部狂砍2刀;一旁員警見狀火速開槍,現場3名民眾也上前幫忙壓制。苗栗縣政府消防局指揮中心接獲報案,立即通報苗栗分隊前往救援,共計出動2車5人。經查現場傷者共計3名,第1名為45歲男性,意識躁動,胸部槍傷無貫穿,送大千醫院;第2名為31歲員警,頭部5公分撕裂傷,意識清楚,送苗栗醫院;第3名協助員警壓制時受傷,由當地里長先行協助送醫,全案交警方偵辦中。
「猛男界Rain」毒駕揮刀又襲警 遭移送仍口出狂言自稱「唯一有肉體的神」
新北市金山區11日晚間發生隨機攻擊案,44歲翁姓男子在吸食毒品後,持雙刀上街頭攔車作勢攻擊,警方獲報後立刻派遣快打部隊到場,他拒絕就逮還襲警,最終因橫紋肌溶解送醫,於13日出院,並於當晚移送地檢署,但他被移送時仍口出狂言,自稱是「唯一有肉體的神」,相關案情則仍待釐清。據了解,翁男家住三芝,自稱是「猛男界Rain」,他平時有健身習慣,昔為猛男秀舞者,全盛時期一年有600場表演,還曾接受媒體專訪,他卻於11日晚間吸毒後失控,在街頭暴走。翁男11日晚間8時許,駕駛黑灰色皮卡車經金山區環金路、中正路口某超商,卻下車並手持雙刀,在路中央攔下車輛作勢攻擊,路邊汽機車見狀紛紛閃避,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但翁男拒絕就逮,甚至棄刀上車逃逸,期間衝撞巡邏車,警方因而對空鳴槍,並在萬里將他逮捕,翁男還激烈反抗甚至張口咬人,導致5名員警受傷,所幸經救治後無須送醫。警方毒品檢測後,確認翁男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但他進入拘留室後情緒仍然高張,不僅拒上戒具,還狂搖震動拘留室,警方驚覺其狀況不對勁,立刻將他強制送醫,診斷後發現其為橫紋肌溶解,立刻將他留院治療。翁男狀況在13日恢復穩定並出院,當日晚間被依妨害公務罪、恐嚇公眾罪、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基隆地檢署,但她情緒依然高張,還口出狂言稱「我是唯一有肉體的神」,警方還特意用黑色塑膠袋包覆椅子,防止他在車上大小便等脫序行為,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猛男界Rain」吸毒持雙刀街頭亂砍 拒上戒具狂震拘留室橫紋肌溶解住院
新北市金山區11日晚間發生隨機攻擊案,44歲翁姓男子在吸食毒品後,持雙刀上街頭攔車作勢攻擊,警方獲報後立刻派遣快打部隊到場,更一度鳴空示警,最終利用人數優勢將他逮捕,而翁男被帶回警局後情緒依然高張,因拒上戒具而在拘留室狂搖導致激烈震動,警方將他強制送醫,醫生發現其橫紋肌溶解,目前留院治療中。據了解,翁男家住三芝,自稱是「猛男界Rain」,他平時有健身習慣,昔為猛男秀舞者,全盛時期一年有600場表演,還曾接受媒體專訪,他卻於11日晚間吸毒後失控,在街頭暴走。翁男11日晚間8時許,駕駛黑灰色皮卡車經金山區環金路、中正路口某超商,卻下車並手持雙刀,在路中央攔下車輛作勢攻擊,路邊汽機車見狀紛紛閃避,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但翁男拒絕就逮,甚至棄刀上車逃逸,期間衝撞巡邏車,警方因而對空鳴槍,並在萬里將他逮捕,翁男還激烈反抗甚至張口咬人,導致5名員警受傷,所幸經救治後無須送醫。警方毒品檢測後,確認翁男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但他進入拘留室後情緒仍然高張,不僅拒上戒具,還狂搖震動拘留室,警方驚覺其狀況不對勁,立刻將他強制送醫。而醫生診斷後發現,翁男因吸食毒品,加上與警方拉扯間情緒激動、過度使用肌肉,出現橫紋肌溶解症狀,立刻將他留院醫治,後續則將依妨害公務罪、恐嚇公眾罪、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相關單位偵辦。
男毒駕上路竟拒檢狂飆至分局前 勇警破窗掛彩仍逮4毒蟲
桃園市中壢區24日晚間發生毒駕案,55歲鄭姓男子吸食毒品後上路,駕車載3名友人行經中央西路時,臨檢員警發現其車輛搖晃,直覺有異上前攔查,鄭男卻拒檢逃逸、一路狂飆,直到中壢警分局前才被警方攔停,員警破窗逮4人,經唾液快篩後確認鄭男呈海洛因及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法送辦。中壢警分局25日晚間執行「雷霆除暴」擴大臨檢防制車手暨取締酒駕專案勤務,中壢派出所警員9時許巡邏行經中央西路時,發現鄭男車輛搖晃不停,員警直覺有異,上前盤查並要求停車。鄭男卻遇檢不停還加速逃逸,並在火車站前中和路與另一輛自小客車發生碰撞,期間還衝撞警車。警方立即通報線上巡邏警網,包圍鄭男車輛後,於中壢警分局前將其攔停。而鄭男車上還有3名友人,員警上前破窗將鄭男等4人拉下壓制逮捕,過程中1名員警左手被玻璃割傷,所幸經現場包紮後無大礙,而警方在其車內起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殘渣袋等證物,副駕駛盧姓乘客身上亦查獲安非他命約8公克,鄭男唾液初篩呈海洛因及安非他命陽性。警方訊後將鄭男依毒駕、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同車其他3名男子分別依毒品罪嫌送辦,相關案情則仍待進一步釐清。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強調,毒駕與酒駕行為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將持續結合「雷霆除暴」專案勤務,加強巡邏攔查與臨檢力道,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之不法行為,警方均將依法從嚴究辦,守護市民生命與交通安全。
獨/吸過毒還高調炫「良民證」!女保全惹同業炸鍋 實際原因曝光
吸毒犯竟還能當保全?30歲的周姓女子於臉書社團「保全同業爆料公社」上高調分享自己擁有吸毒前科但還是領到了良民證,引發同業譁然。不過,經CTWANT調查後,發現實際上周女並非真正的前科犯,僅分別於106年因涉毒被緩起訴;114年涉毒但不起訴,並被法院裁定沒收毒品。周女今日(12月10日)在臉書社團「保全同業爆料公社」高調和社團成員分享「我雖然是毒品底案 *在司法判決書上都查的到但是良民證(全期間)和安調還是辦得過喔~」並秀出自己申請到的相關文件,以及判決書網站截圖。此舉引起眾人譁然,紛紛留言表示「去年有毒品案底,今年就能當保全??」、「當藥頭也能做保全?」「沒有辦法 就算你是北車鄭傑 一樣能當保全...」等語。不過CTWANT實際調查以後,發現周女其實並非真正的毒品前科犯,但過去確實有涉毒的紀錄,分別是在106年因為吸食毒品被緩起訴,並由法院裁定沒收周女被扣的安非他命以及吸食器。另外,周女也於110年的另案因涉毒被偵查,最終雖是不起訴處分,但仍由法院裁定沒收周女所持有的安非他命及吸食器。因此,其實周女並非真正的前科犯,所以依法仍可獲得良民證。不過,該篇貼文之所以引起眾人關注,是因為根據「保全業法」規定,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者,不得擔任保全,而周女目前雖非前科犯但確實也有施用毒品的紀錄,未來是否能真的守護社區的治安,恐怕也是民眾最關心的問題。
男超商提款多次失敗遭報警!他一舉動反露餡 警欲擒故縱逮喪屍煙彈
北市信義分局五分埔派出所2日下午接獲轄區超商店員通報,指出一名男子於店內操作ATM多次失敗,行跡可疑,警方到場後立即請男子返回派出所釐清金融提款卡資料,儘管確認男子所持有提款卡為其所有,但過程中男子卻不斷不正常抖動,讓警方懷疑其有異,假意先讓男子自行離去後,並當場發現男子離開派出所後正吸食電子菸,當場上前逮人,果然逮獲男子吸食喪屍菸彈與搖頭丸。據了解,24歲的張姓男子被請回派出所後態度相當消極也不配合,警方確認張男身上並無其他人的提款卡,卻意外發現與張男談話的過程中,張男明顯有不正常抖動,懷疑張男吸食毒品,先是假意讓張男自行離去,等到張男在路邊掏出電子菸開始吸食時,一舉上前查緝,讓張男當場嚇壞,主動交付身上持有的喪屍煙彈與搖頭丸。警方初驗後確認毒品呈陽性反應,全案後續也依照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信義分局提醒,毒品嚴重危害身心健康,不論以何種形式混入電子煙、餅乾、飲品皆屬違法。切勿心存僥倖或因一時好奇而施用毒品,避免觸法害己。本分局將持續加強查察,全力打擊毒品犯罪,守護市民安全。
溯源逮藥頭!警逮毒品現行犯破喪屍菸彈分裝場 再起獲空氣槍
北市警局中正第二分局日前於轄內查獲毒品現行犯,為防制毒品危害滲入社區,警方也積極向上溯源追查供毒藥頭,最終掌握上游一名30歲的劉姓男子涉嫌重大,於新北市板橋一帶將人逮捕到案,並在劉男所在的民宅內起獲依托咪酯原料、菸彈成品、菸彈空彈、香精與丙二醇等各式毒品分裝工具與一把空氣槍。警方日前先是在轄區內逮獲一名毒品現行犯,並在男子身上起獲依托咪酯菸彈,從而向上溯源,最終鎖定一名30歲的劉姓男子涉嫌重大,其疑似透過臉書社團兜售「喪屍菸彈」,售價每顆約2000元。警方掌握劉男行蹤後,鎖定劉男於新北市板橋一帶出沒,日前見時機成熟,一舉將人逮捕到案,並發現劉男涉嫌以民宅作掩護,實際上進行依托咪酯菸彈分裝工作,當場在現場查獲依托咪酯原料、菸彈成品、菸彈空倉、香精、丙二醇及各式毒品分裝工具。全案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中正第二分局呼籲,吸食毒品害人害己,依托咪酯為中樞神經抑制劑,使用後會導致無法思考、昏迷、意識不清、無法控制身體等危害個人及他人安全情形,若民眾發現疑似有人吸食毒品,應立即撥打110通知警方到場。
47歲男吸毒騎車「闖紅燈自投羅網」 唾液快篩一驗秒露餡
台中市1名47歲林姓男子日前吸食毒品後騎機車外出,自以為夜深、鄉間道路偏僻,警察不會出現在這種地方,便大膽在潭子區仁愛路闖紅燈,沒想到他這一腳油門不僅沒躲過,反而直接「自投羅網」,被就在路旁執行臨檢的大雅警分局員警攔下,全案瞬間曝光。事發於毒品唾液快篩試劑上路後的第4天,大雅警分局在仁愛路設置臨檢點時,注意到林男騎車不減速直接闖過紅燈,行徑明顯異常。警方隨即上前攔查,卻發現林男表現反常,不僅情緒緊繃、語氣忽高忽低,連手腳都明顯顫抖,彷彿隨時會情緒失控,員警察覺不對,當場進行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短短數分鐘後,試劑便顯示出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林男的吸毒行為瞬間無所遁形。接著警方依法進一步採證、製作筆錄,並依毒品相關罪名將其移送偵辦。警方指出,唾液快篩自11月19日上路後,已明顯提升查緝毒駕的速度與效率。過去毒駕檢測程序繁複,往往需要將駕駛人帶回警局才能進行相關採驗;但新制讓員警可以在第一線即時完成初步判別,讓危險駕駛無法再輕易逃過法網,也大幅降低一般用路人的風險。大雅警分局強調,毒駕危害不亞於酒駕。施用毒品後的駕駛人常會出現判斷力下降、反應延遲、情緒不穩等問題,極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警方也呼籲,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為深夜或偏僻地區就不會有警察執法,警方最後表示,未來將持續運用唾液快篩技術強化稽查,使毒駕者無所遁形,展現警方對打擊毒品犯罪與維護交通安全的決心。
毒品唾液快篩上路4天首抓 台東男騎機車蛇行被查出吸毒駕車
台東縣自11月20日全面啟用「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制度後,警方在短短四天內即查獲首起毒駕案件,顯示新制在道路安全執法上初見成效,24日晚間9時許,台東市青海路四段,交通警察隊在巡邏時發現一名朱姓男子騎乘機車行跡異常,明顯蛇行,立即攔查。經初步確認,該名男子並未酒駕,但反應遲緩,且有毒品前科,警方遂採用新上路的唾液快篩進行檢測,結果顯示甲基安非他命呈陽性,成為台東縣啟用新制度後首例毒駕查獲案例。台東縣警察局指出,為提升查緝效率,除使用警政署配發的試劑外,亦加碼採購多合一快篩工具,可在短時間內檢測七類毒品,包括安非他命、苯二氮平、依托咪酯、愷他命、大麻、喵喵及鴉片類,提高執法精準度。交通警察隊長吳昇忠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施用毒品後駕車者可處1萬5000元至12萬元罰鍰,車輛當場移置保管並吊扣駕照;若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將吊銷駕照且不得再考領。若拒測,最高可罰18萬元,且若後續尿液檢驗呈陽性,將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台東縣警察局長蔡燕明表示,唾液快篩能讓員警即時掌握駕駛人狀況,不必等候實驗室報告即可先行隔離車輛與駕駛,減少毒駕再上路風險。他強調,警方將持續落實取締工作,展現打擊毒駕的決心,同時呼籲民眾若有吸食毒品習慣應及早戒治,不要一時僥倖危及自身及他人生命。
毒品唾液快篩全面上路執法 拒測將重罰18萬並吊銷駕照
為有效打擊吸食毒品後駕車(毒駕)案件,警政署研議「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執法策略,經會同交通部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4,律定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及拒測之處置程序,相關條文已於114年11月19日正式公告施行。另為確保本項新式執法策略完備,警政署亦即函頒「毒品唾液快篩執法」作業程序,並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於20日起,正式全面上路執法。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圖/翻攝畫面)未來駕駛人如毒駕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陽性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1年至2年;另拒絕檢測者,則重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員警後續並將依據刑法及刑事訴訟法規定,採集尿液送驗,深入追查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犯行。警政署鄭重呼籲,施用毒品殘害一生,毒駕上路更是全民公敵,天理不容!毒品唾液快篩上路執法,矢將全力打擊毒駕危害,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害人害己!警方同時也籲請駕駛人務必配合執法,以免遭受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