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毒品
」 毒駕 安非他命 毒品 喪屍菸彈 依托咪酯
戒毒證明才拿出來!42歲女騎車逆向撞警車 毒測陽性又搜出安非他命
高雄42歲李姓女子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深夜逆向行駛,險些與巡邏警車發生碰撞,員警當場攔下勸導,沒想到李女被警告後仍持續跨越車道違規,員警進一步盤查時,李女不斷強調自己早已戒毒,甚至主動拿出戒毒證明求情,警方快篩,呈陽性反應,接著從她身上搜出安非他命,讓原本單純的交通違規盤查,意外揭發毒駕及持毒案。高雄市鼓山警分局龍華派出所員警14日凌晨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鼓山區篤敬路、文忠路口時,發現李女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沿路逆向,行車路線甚至一度險些與警車發生碰撞;員警立即上前攔下,予以告誡,要求她注意行車安全,未料李女不僅未收斂,隨後仍持續跨越車道、違規行駛,警方見狀只好再次將她攔停盤查。員警盤查時發現李女神情明顯緊張,且注意力渙散,與一般交通違規遭攔查的反應有所不同。更巧的是,員警認出她曾在數年前因通緝案件遭警方查獲,雙方竟在多年後因一場交通違規再度碰面;面對警方詢問,李女不斷強調自己「已經戒毒、不再碰毒」,甚至主動拿出戒毒相關證明,希望員警能夠放她一馬。不過,員警並未因李女出示證明而鬆懈,仍依程序對她進行唾液毒品檢驗,結果呈現毒品陽性反應。警方隨後進一步搜索,果然在李女身上查獲安非他命,當場將她逮捕。從逆向騎車、險撞警車,到遭攔查後驗出毒品反應,最後又被搜出毒品,李女原本只是因交通違規遭警方注意,卻意外讓自己涉及毒駕、持毒等罪嫌曝光。警方表示,李女此次行為除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外,交通違規部分也將依法舉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吸食毒品後駕駛可處2400元罰鍰;另涉及不依規定轉彎(逆向)及夜間行車未使用燈光,依相關規定最高各可處1200元罰鍰,合計最高4800元,警方將依法製單舉發。
毒駕無照還肇逃!南港瑪莎拉蒂連撞2車 男到案認了
北市南港區向陽路5日晚間疑似發生一起毒駕肇事逃逸案。一輛瑪莎拉蒂行經該處時,突因不明原因與停放在路旁的2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然而駕駛卻未停留在現場,直接肇逃,事後有民眾疑似拾獲從肇事車輛上遺落的電子菸,經查確認該電子菸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警方目前已鎖定肇逃駕駛身分,稍早44歲的洪姓男子也已到案說明。 據了解,有多項毒品與公共危險前科的44歲洪姓男子,5日晚間駕駛和友人借來的瑪莎拉蒂,沿向陽路(南往北)行駛至向陽路事故地點前,突因不明原因擦撞停於卸貨停車格旁2輛自小客車,肇事駕駛肇事後儘管曾下車查看,卻未停留現場再度上車逃逸。受害車主發現後,也在地上拾獲疑似從肇逃自小客車上遺落之電子菸,經警方初步檢驗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警方後續也循線找到肇事的瑪莎拉蒂,並將洪男通知到案,洪男到案後坦承現場遺留的菸桿和菸彈均為其所有,會肇逃是因自己先前酒駕被吊照,一時心慌,才會駕車逃逸。全案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外,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訊問後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南港分局呼籲,吸食毒品害人害己,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強力掃蕩毒品犯罪,維護社會治安。
毒駕撞車竟落跑!車內驚見K他命與毒咖啡包 警追神秘駕駛下落
台中市大雅區28日凌晨發生一起疑似毒駕肇事案件,一名男子駕駛銀色轎車行經中清路四段時,疑因不明原因追撞前方車輛,導致車輛失控後,再撞上停放路旁的一輛紅色轎車,造成兩輛車受損,所幸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然而,最令人震驚的是,肇事駕駛竟在事故發生後直接棄車逃逸,留下事故現場與滿腹疑點。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後,除了進行交通事故處理,也在肇事車輛駕駛座左側置物空間內發現疑似K他命及毒咖啡包,經初步檢測後,K他命呈現陽性反應,警方立即將相關證物依法查扣,並朝公共危險、毒品及肇事逃逸等方向展開調查。警方隨後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但車主表示,該輛銀色轎車早已轉售他人,只是尚未完成過戶,因此自己並非實際使用人。此外,警方調查發現,事故發生當時的駕駛人也不是車主本人,而是疑似向現任使用人借車後駕駛,導致整起案件的責任歸屬更加複雜。目前警方正積極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並持續追查肇事男子的身分及逃逸去向,希望盡快將人查緝到案。近年來毒駕案件層出不窮,毒品不僅會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反應速度及精神狀態,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切勿吸食毒品後駕車上路,更不要將車輛借給身分不明或疑似有吸毒習慣的人,以免衍生法律責任。警方強調,將持續追查肇事駕駛,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高雄男住家設毒品分裝廠 安毒多到「擺滿5張桌」遭羈押禁見
高雄市左營警分局執行青春專案期間,循線鎖定苓雅區一名45歲羅姓男子,掌握其將住家當作毒品分裝工廠的犯罪線索,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後,專案小組8日持搜索票及拘票破門逮人,當場查扣安非他命768包、搖頭丸、卡西酮、依托咪酯煙油、煙彈、原料及各式分裝器具等大批毒品,粗估市值逾200萬元,數量之多須擺滿5張摺疊桌才能攤開,幹員蹲地清點蹲到腿痠,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羅男目前已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左營警分局表示,執行暑期青春專案期間,發現有學生吸食毒品,循線追查後,掌握上游分裝來源疑似指向羅男,經多日蒐證確認後展開搜索。警方表示,羅男起初否認犯行,但員警在屋內查獲大量毒品及分裝工具後,羅男坦承從事毒品分裝。警方查扣二級毒品安非他命768包(含袋毛重共2165.13公克)、搖頭丸2包;三級毒品卡西酮藥丸16包、毒咖啡包2包;依托咪酯煙油20罐(毛重共1017公克)、依托咪酯煙彈1批及電子煙4支(含依托咪酯煙彈),另查獲依托咪酯原料(甘油、丙二醇)、注油瓶、磅秤、針筒、夾鏈袋等分裝工具,以及犯罪所得現金4萬200元。警方表示,羅男對毒品來源避重就輕,拒絕交代上游,後續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毒品來源及流向,並擴大追緝相關共犯。
毒駕如炸彈!高雄男吸喪屍煙彈暴衝撞飛情侶 車內再搜21顆毒彈
高雄市大寮區19日凌晨發生一起驚悚毒駕事故,一名36歲倪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鳳屏二路與河堤路一段路口時,車輛突然失控暴衝,直接撞上前方停等紅燈的雙載機車,造成一對情侶遭強大撞擊力道噴飛倒地,兩人均出現骨折情形,所幸送醫後意識清楚,沒有生命危險。事故發生後,失控轎車並未立即停下,而是持續向前衝撞路旁店家,將鐵皮外牆撞毀,幸好當時店內無人,否則後果恐怕更加嚴重。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初步酒測結果顯示倪男酒精濃度為零,但員警在車內查獲電子煙及21顆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煙彈,也就是俗稱的「喪屍煙彈」,因此立即對倪男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確認涉嫌毒駕。警方隨即將他依法逮捕,並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同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除了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外,車輛也被移置保管,駕照將面臨吊扣一至二年的處分。近年來,依托咪酯因被不法人士摻入電子煙中吸食而受到社會高度關注。由於吸食後可能出現精神恍惚、反應遲鈍、四肢不自主顫抖,甚至短暫失去意識等症狀,因此被稱為「喪屍煙彈」。若吸食後仍駕車上路,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讓其他無辜用路人成為受害者。此次事件中,原本只是正常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與乘客,卻因他人的毒駕行為遭受嚴重傷害,也再次凸顯毒品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巨大威脅。警方呼籲,毒駕的危險性並不亞於酒駕,甚至可能因藥物影響導致更難預測的失控行為。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吸食毒品後絕不可駕駛任何交通工具,以免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目前,全案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以釐清事故發生原因及相關責任歸屬。
冰鎮女友屍體藏摩鐵!屏東狠男涉毒、家暴又遺棄屍體 檢方認罪嫌重大聲押
本月四日,屏東市一間汽車旅館驚見35歲林姓女子離奇陳屍,遺體遭多層黑色塑膠袋包裹,袋內塞滿冰塊僅露出頭部,45歲蔡姓男友涉有重嫌,警方昨天循線將他逮捕,房內另查獲大量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及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檢方複訊後認定蔡男涉嫌遺棄屍體、毒品及家暴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警方調查,林女與蔡男已入住該汽車旅館逾1個月,4日晚間蔡男離開後,房務人員進房整理時,赫見林女陳屍沙發,遺體自頸部以下遭黑色塑膠袋層層包覆,袋內還放置大量冰塊,立即報警處理。警方隨即鎖定蔡男,並於5日凌晨將他查緝到案。警方搜索房間時,另查獲海洛因及依托咪酯等毒品,發現蔡、林2人均有毒品前科,不排除除吸毒外,也涉及販毒情事。蔡男到案後供稱,不清楚林女真正死因,只表示懷疑是吸食毒品過量致死。檢警初步相驗發現林女身上無明顯新傷,僅有舊傷,後續將安排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檢方複訊後認為,蔡男涉犯遺棄屍體、毒品及家暴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昨天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死者父親接獲警方通知後,從台中南下屏東認屍,見到女兒遺體已發黑、發紫,悲痛不已。他透露,女兒與蔡男交往約1年多,今年5月兩人發生爭執時,蔡男竟持剪刀刺傷女兒後頸,當時路人報警,女兒一度住進加護病房治療,他曾多次勸女兒與蔡男分手。林父表示,女兒出院後曾打電話報平安,表示要和朋友一起工作,自己還叮嚀她好好照顧身體;然而此後一個多月便失去聯繫,直到警方通知噩耗,才得知女兒已不幸身亡,希望檢警徹查真相,還女兒一個公道。警方指出,現場查獲的海洛因及依托咪酯均屬第一級毒品,混合施用的危險性及致死率高於單一毒品,後續除持續追查毒品來源,也將配合檢方釐清林女真正死因及全案案情。
彰化荔枝園驚見「木乃伊女屍」!主嫌曝駭人棄屍過程
彰化縣芬園鄉近日發生1起駭人棄屍案,1具30多歲女性遺體被發現棄置在荔枝園旁空地,外層以棉被包裹並用工業用保鮮膜層層纏繞,遺體已呈現黃蠟化狀態宛如「木乃伊」。警方接獲通報後到場發現遺體並展開調查,迅速拘提3名涉案男子,其中40歲林姓主嫌坦承,他與死者生前曾吸食安非他命,沒想到對方卻突然暴斃,他因為不敢報警才選擇棄屍。據《TVBS新聞網》報導,警方昨(26日)接獲民眾通報,指出該處荔枝園旁空地出現可疑包裹,外層以保鮮膜緊密包覆。警方隨即派遣鑑識人員前往處理並進行拆封,沒想到拆開後竟發現女性遺體。經初步確認死者身分為30多歲女子後,警方立即展開追查。專案小組循線追查後,迅速鎖定涉案人員,並成功拘提3名涉案男子到案,其中40歲的林姓男子被列為主嫌。林男到案後坦承犯案,並供稱案發當時他與死者一同吸食毒品安非他命,對方突然暴斃,他因驚慌失措而不敢報警處理,最終選擇將遺體棄置荒野。林男進一步還原處理遺體的過程,表示他先以棉被將遺體包裹,再使用工業用保鮮膜反覆纏繞固定,之後將遺體暫放於租屋處,並再找來2名友人協助搬運與處理相關事宜。至於2名共犯的角色與分工,目前仍待進一步釐清。然而,警方指出,林姓主嫌的供詞仍有疑點,且3名嫌犯皆聲稱「不知道死者名字」,因此不排除仍有其他共犯涉入或相關人員未被查明的可能性。全案目前持續擴大偵辦中,檢方也已會同法醫進行遺體相驗,將進一步釐清女子確切死因,以及整起案件的完整發生經過。
林口社藏社區喪屍菸彈分裝廠 警破門搜出「特調比例筆記」逮毒鴛鴦
新北市林口區某社區暗藏依託咪酯分裝場,新北市刑大日前接獲線報,指該社區出入複雜,還有吸食毒品依託咪酯煙彈等違法情事,警方見時機成熟、前往攻堅,逮捕41歲許姓男子和其37歲陳姓妻子,訊後依製造毒品等罪嫌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接獲線報,指該戶夜間有多名男子出入,且曾發現租客有疑似因吸食毒品煙彈導致精神恍惚,在社區一樓鬧事等情事,經警方多日跟監,鎖定租客身分,日前見時機成熟前往攻堅。警方蒐證完畢後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以優勢警力前往該社區破門並執行搜索,現場查獲毒品依托咪酯煙彈、填裝煙彈原料、工具及調配比例筆記等違禁品及證物,將陳姓及許姓夫妻2嫌以製造毒品等罪嫌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新北警指出,近年新興毒品樣態多變,呼籲民眾對周遭應提高警覺,遇有疑似毒品犯罪等情事,可立即向警察機關檢舉及反應,以共同維護社會安全及營造健康環境。
政院再推反毒修法 毒駕一律吊照、吸毒者將預防性停權
行政院今(18)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進一步強化反毒及防制毒駕措施。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政府將持續完善法制防護網,展現打擊毒品犯罪的決心。本次修法重點包括增列唾液作為毒品採驗方式,以提升毒品檢驗效率及符合實務需求。法務部指出,現行採驗方式以尿液為主,已難完全因應現今毒品防制工作需要,因此增列唾液採驗機制。在毒駕處罰方面,未來毒駕或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將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若毒駕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則終身不得考照。此外,修法也建立吸毒者預防性吊照制度,凡經警察機關確認吸食毒品屬實者,將預防性吊銷駕照,2年內不得考照。若於吊照期間違規駕駛,將加重處罰並依法沒入車輛。行政院表示,相關修法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希望透過更完整的制度設計,降低毒品危害及毒駕事故發生,維護公共安全。
洪孟楷主張毒駕致死判死刑 籲嚴格取締並沒入車輛
毒駕議題近日引發社會關注,國民黨立委洪孟楷18日表示,對於毒駕造成他人死亡的案件,應以最嚴格標準看待,主張修法將毒駕致死納入死刑適用範圍,並強調這是他堅持的修法方向。洪孟楷指出,吸食毒品後仍駕車上路,已對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脅,一旦發生事故,車輛形同殺人凶器,因此除加重刑責外,也應全面落實沒入涉案車輛,杜絕僥倖心態。他認為,政府在打擊毒駕問題上應展現更強硬態度,重點不只是提高刑度,更要強化執法與取締力度,保障民眾生命安全。洪孟楷表示,唯有透過嚴格執法與明確法律規範,才能有效遏止毒駕事件持續發生,避免更多悲劇重演。
沒繫安全帶露餡!北市警巡查搜出喪屍菸彈 再起獲空氣槍
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巡邏,發現一名自小客車駕駛未繫安全帶且神情恍惚,因此上前攔查,未料卻意外在車上起出依托咪酯菸彈10顆、空氣槍1把、彈匣及鋼珠彈,經快篩試劑檢測後呈現陽性,當場將人逮捕。全案經訊問後將駕駛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據了解,巡邏員警先是發現34歲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駕駛未繫妥安全帶,立即上前示意吳男停車受檢,警方在盤查過程中發現吳男眼神閃爍、支吾其詞,且車上飄散異味,在取得駕駛同意後,果然在車上查獲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菸彈10顆,經現場以快篩試劑檢測呈現陽性反應,後續警方又在吳男車上起出空氣槍1把、彈匣1個、氣瓶1個及鋼珠彈1包。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巡查發現有駕駛毒駕上路,車上還有一把空氣槍。(圖/翻攝畫面)據悉,吳男被逮後聲稱,菸彈為朋友所給,以為購買的是一般菸彈,而空氣槍則為6、7年前購入,主要用來玩生存遊戲使用,一直放在車上。全案經訊問後,持有空氣槍部分,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處;另持有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菸彈,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呼籲,吸食毒品害人害己,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強力掃蕩毒品犯罪,維護社會治安。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巡查發現有駕駛毒駕上路,車上還有一把空氣槍。(圖/翻攝畫面)
毒駕送瓦斯、撞警察竟無保請回!匿名律師力挺「佛系法官」:不應妖魔化
彰化縣近期在短短1週內接連發生「毒駕累犯運送瓦斯」,以及「毒駕通緝犯駕車輾斷所長腿部」的事件,沒想到彰化地院陳姓法官事後皆裁定2案被告無保請回,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甚至被戲稱為「佛系法官」。對此,1名曾任檢察官、現為資深律師的法律人士也出面為陳姓法官辯護,認為外界對其批評甚至妖魔化的作法並不公平。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2起毒駕案件發生在5月底、6月初,首先是39歲江姓男子5月30日涉嫌吸食毒品後開車上路,車上載滿瓦斯桶,途中失控撞上停放路旁的轎車,更險些衝撞正在活動中的陣頭人員,所幸未造成瓦斯爆炸等更嚴重後果。另一件案件則發生在6月4日,28歲施姓男子涉嫌毒駕,在倒車過程中衝撞執勤警員,造成埔鹽派出所所長雙腿遭車輪輾過而當場重傷,雙腿被輾斷,另一名員警趙秉逸也因遭碎裂玻璃波及而受傷。案件發生後,檢方分別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由於2案恰巧都由值班的陳姓法官審理,最終均被裁定無保請回,甚至不需繳納任何保釋金即可離開法院。消息曝光後,引發基層警界與社會輿論強烈反彈,不少人質疑法院對毒駕行為過於寬容,尤其在其中一起案件已造成員警重傷的情況下,無保請回的決定更令外界難以接受。隨後,檢方不服原裁定提出抗告,案件送交台中高分院審查。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發回更裁。經重新審理後,2名涉嫌毒駕的男子最終都被法院裁定羈押,這也讓外界對最初的無保請回決定產生更多質疑。面對外界一面倒的批評,1名不願具名的前檢察官、現任資深律師特地現身法院前接受媒體訪問,公開替陳姓法官說話。該律師表示,自己過去與陳法官共事及相處約10年,對其辦案風格相當了解。他指出,法官與檢察官在法律見解與辦案方式上本來就可能存在差異,但陳法官始終是在法律規範範圍內行使職權,並展現獨立審判精神。律師進一步表示,自從自己轉任律師後,仍有不少機會與陳法官接觸,根據他的觀察,陳法官是1位極其認真且負責任的司法官。在作出裁定或判決之前,往往會進行深入調查,對於函詢資料、證據內容以及案件中的各種細節都會仔細釐清,不會草率作出決定,更不是那種為了盡快結案而倉促下判的人。該律師還分享過去在法庭上的一段經歷。他表示,自己曾經在1起案件開庭時,當著現場6、7名律師以及6、7名被告的面,直接對被告們表示:「你們今天能遇到這位法官真的是有修功德。」他認為,陳法官對案件的審理態度十分嚴謹,即使最終判決結果可能對被告不利,被告也應該能夠心服口服地接受。對於外界將陳法官貼上「佛系法官」的標籤,這名律師認為此舉相當不恰當。他強調,司法制度本身就設有抗告、上訴等救濟機制,如果檢察官或當事人對裁定結果有所疑慮,應循正當法律程序尋求救濟,而非直接對承審法官進行人身攻擊。法律制度之所以設計多重審級與救濟程序,正是為了透過制度來修正不同法律見解可能產生的爭議,因此社會大眾在關注案件發展的同時,也應理性看待個別法官的裁判決定,避免將所有責任簡化為對單一司法官的批判。
毒駕猴載妹撞等紅燈女騎士害骨折 警搜出喪屍菸彈逮人扣車
新北市中和區10日晚間發生毒駕案,31歲陳姓男子騎乘機車,載著25歲詹姓女子行經中正路、圓通路口,陳男因吸毒後精神恍惚,撞上停等紅燈的30歲彭姓女騎士,彭女鎖骨骨折,被緊急送醫救治,警方則載陳男身上搜出電子菸和喪屍菸彈,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確認呈依托咪酯陽性反應,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陳男吸食毒品後還騎車上路,10日晚間9時許載著詹女行經中正路、圓通路口,而他疑似吸毒後精神恍惚,沒有注意車前狀況,從後方追撞正停等紅燈的彭女。強大撞擊力道讓彭女被撞飛,並導致他左側鎖骨骨折及左手、左腳多處擦挫傷,警消獲報後立刻到場,將她送往雙和醫院救治,陳男及詹女均受有多處擦挫傷,無送醫。警方調查確認陳男及彭女酒測值均為0.0mg/L,無酒後駕車情事,但對陳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呈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並查獲電子菸主機1支、依托咪酯菸彈1顆,當場將其逮捕。警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男移送新北地檢偵辦,毒駕行為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及第35條第9項規定製單舉發並扣留車牌、查扣其車輛。
毒駕又撞死人!吸安、卡西酮撞倒老翁害命 蘆洲女毒蟲遭羈押
新北市蘆洲區9日凌晨發生毒駕命案,47歲林姓女子吸食毒品後開車上路,行經中原路時撞倒73歲梁姓路人,導致老翁遭同向的66歲李姓男子駕車輾過,急救後宣告不治,警方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發現林女呈安非他命、卡西酮陽性反應,將她依法送辦,新北地院則裁定羈押。據了解,梁男當時沿中原路往長安街方向步行,在穿越馬路時遭林女撞上,又被同向的李男駕車輾過,梁男身受重傷,當場失去意識,被緊急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發現林女與李男的酒測值為0,但經毒品唾液快篩,發現林女呈安非他命、卡西酮陽性反應,李男經毒品唾液快篩則呈陰性反應,警方訊後將林女依涉嫌刑法185-3條毒駕致死罪、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當場逮捕,李男則依過失致死罪送辦。檢方複訊後認為林女涉毒駕致死罪罪嫌重大,且考量她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剛上完戒毒課隔天竟毒駕蛇行! 高雄男闖紅燈逆向狂飆遭羈押
高雄市1名53歲江姓男子日前才剛完成政府規定的戒毒課程,沒想到隔天竟涉嫌吸食毒品後騎車上路,在市區道路上一路蛇行、逆向行駛,甚至無視交通規則闖紅燈,引發警方高度警覺。最終警方將其攔查,不僅發現江男無照駕駛,更在毒品快篩中驗出陽性反應,並查獲安非他命及吸食器等證物,訊後依法送辦,高雄地方法院更裁定預防性羈押。鼓山警分局表示,龍華派出所員警於6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鼓山區博愛一路,發現一輛機車行駛狀況異常。江男騎車時不但車身左右劇烈搖晃,不斷蛇行穿梭車陣,轉彎時也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甚至多次逆向行駛,嚴重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察覺異狀後尾隨觀察,未料江男發現巡邏車後,不僅沒有停車接受檢查,反而直接闖越紅燈試圖逃避攔查,宛如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為避免意外發生,警方立即採取強制攔停措施,成功將其控制。盤查過程中,警方發現江男駕照早已遭註銷,屬於無照駕駛。面對員警詢問時,江男不斷求情,甚至聲稱自己前一天才剛上完戒毒課程,希望警方能夠網開一面。然而警方依法執行勤務,當場對其進行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後續搜索過程中,警方又在其機車內查獲安非他命一包及吸食器等相關證物。警方指出,江男此次不僅涉及毒品案件,更同時觸犯毒駕、逆向行駛、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闖紅燈以及駕照註銷仍駕車等多項違規行為,累計最高可處13萬3200元罰鍰。全案經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法官審酌其行為已對社會安全造成重大威脅,且具有再犯風險,最終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裁定預防性羈押,以防止其再次危害公共安全。
國外合法呼麻返台小心!未開車被驗出也違規 恐遭吊銷駕照
近期社會上毒駕害人致死事件頻傳,交通部表示,毒駕不僅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更對道路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威脅,將推動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遏止毒駕行為。其中包括吸毒者未駕車也會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代表民眾若去大麻合法國家體驗,返國被驗出就會吊銷駕照,引發各界熱議。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犯有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法將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為了進一步強化毒駕防制作為,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之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若民眾前往像是泰國開放大麻合法的國家,體驗抽大麻後返國被驗出就可能在未駕車情況下面臨被吊扣或吊銷駕照處分。對此,交通部也指出,各國有各自法令規定,國外合法的行為在台灣未必合法,原則是進到我國境內就要遵守我國法令,故大麻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屬二級毒品,即使吸食行為在國外,返國經警方確認有施用毒品情形並通報,未來就可依修法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處罰。除此之外,交通部也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透過結合交通管理與戒癮輔導機制,促使行為人戒除毒癮,降低吸毒後駕車違反交通安全的風險。在短期措施方面,交通部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儘速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交通部強調,政府對於毒駕行為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透過法制精進、執法強化及戒癮管理等多元措施,全面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共同守護全民交通安全。
校園瘋傳新興毒品「一口暈」 媒體人驚爆:開學季還打折促銷
謝震武律師主持《震震有詞》,節目日前針對毒駕連環奪命的社會亂象展開深度探討,律師陳立怡說明台灣的法律目前傾向「以治療代替處罰」,來賓們也紛紛揭露新興毒品氾濫的駭人現況。資深媒體人林裕豐指出,近期新興毒品「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導致多起慘絕人寰的社會案例,不僅有前科累累的嫌犯因監所滿額未被關押,再度毒駕倒車造成七旬姊妹一死一重傷;更有父親在火鍋店門口無辜被毒駕撞死,讓二女兒哭得撕心裂肺。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也無奈表示,現今毒品價格太便宜且極易取得,成年人累犯眾多,這種將依託咪酯加入煙油的「喪屍煙彈」更是防不勝防。新興毒品的魔爪如今已深入校園,嚴重危害年輕學子。員警張景義透露:「一瓶煙油僅需數百元,高中生非常容易買到。」媒體人林裕豐更驚爆:「現在校園內正流行被稱為「一口暈」的毒品,1毫升只賣1250元,甚至惡劣到在「開學季」推出打六折的促銷手段,導致毒品深入國、高中生校園。」林裕豐也提到,不僅校園淪陷,許多富二代也沉迷於吸食毒品,但拿到的毒品往往被摻雜了不明的廉價毒物,極易引發猝死,過去就曾發生富二代在租屋處與傳播小姐一同吸食不明毒品而暴斃的悲劇。面對毒駕不斷拆散無辜家庭,社會大眾對遲遲無法重判感到不解。律師陳立怡解釋,政府雖然正設法提高罰則,但毒駕在法律上仍被歸類於「尚未提升到殺人主觀犯意」,因此還無法以殺人罪送辦。現階段是設立「不能安全駕駛罪」,酒駕或毒駕造成死亡結果,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條款則規定,若10年內再犯則可求處無期徒刑。民俗專家小煜老師則分享,曾有一名以跑車維生的男子,太太特地來求平安符,表示先生近期頻頻發生擦撞希望幫忙化解,怎料過一陣子太太絕望痛哭回來,說平安符根本沒用,因為先生已經撞死人,一查才發現先生根本是長期毒駕。面對毒品對家庭帶來的打擊,專家也從心理與法律層面給出解方。諮商心理師林萃芬指出,上癮者的家人在心理上面臨巨大煎熬,當吸毒者感到痛苦空虛時,家人若能用關懷的角度出發,利用親情的力量幫助其脫離毒品圈。而一旦確認成癮,務必尋求專業協助。律師陳立怡也補充:「當成癮者有心想要戒毒時,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範,若上癮者主動向醫療院所請求救治,法律上『不會被通報、不會被警察帶走、亦不會被判刑』。」呼籲成癮者與家屬勇敢跨出求助的第一步,切勿再讓毒品害人害己。
北海岸居民注意! 基隆市+新北7區毒駕累犯名單曝
基隆市警察局1日公布「基隆市及新北市汐止、瑞芳、雙溪、平溪、貢寮、萬里及金山等7區」毒駕累犯者姓名及照片,未來亦將定期於警察局FB專頁公布累犯者姓名及違規事實,期藉由資訊公開,提升社會警示及嚇阻效果。基隆市警局指出,毒駕行為經唾液毒品快篩呈陽性即重罰,除涉及相關刑事責任外,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處新臺幣12萬元(機車9萬元)罰鍰,並當場扣車、吊扣駕照,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罰12萬元並吊扣駕照3年,第3次以上逐次加重裁罰無上限;若拒測者,更將直接重處18 萬元罰鍰,當場扣車並吊銷駕照。據統計,金年截至5月31日止已取締毒駕共171件(唾液快篩152件、尿液檢驗17件),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更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及社會公眾安全,形同不定時炸彈。警察局將持續加強毒駕取締,並與監理站合作,依法定期公布累犯者資料,藉由跨機關合作及資訊公開,強化毒駕防制成效。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毒駕情形,請立即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即時派員查處,警察局將持續結合監理機關及社會大眾力量,共同打擊毒駕行為,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部推動毒駕嚴懲措施 建立預防性駕照吊扣吊銷機制、強化源頭管理
針對立法院陳培瑜委員、范雲委員、吳思瑤委員今(6/1)日召開記者會關注新興毒品及毒駕問題,並指示跨部會共同出擊一節,交通部表示,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更對道路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威脅。為展現政府共同打擊毒駕的決心,交通部已於今(115)年5月11日及5月27日邀集司法院、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機關共同研商,規劃透過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全面加嚴毒駕相關處罰與管制措施。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犯有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法將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為進一步強化毒駕防制作為,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之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此外,交通部表示,也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透過結合交通管理與戒癮輔導機制,促使行為人戒除毒癮,降低吸毒後駕車違反交通安全的風險。在短期措施方面,交通部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儘速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交通部強調,政府對於毒駕行為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透過法制精進、執法強化及戒癮管理等多元措施,全面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共同守護全民交通安全。
高雄警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照片 今年前5月已取締739件毒駕
高雄市警方今年以來,已於5個月內查獲毒駕739件毒駕,而警方也在今天(31日)公布13名毒駕累犯姓名與長相資料,提醒民眾吸食毒品後駕車將嚴重危害無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警方對此絕不寬貸,並將持續維持高強度查緝力度,嚴查嚴辦,「吸毒開車,死神上車;安全駕駛,平安到家!」根據交通大隊統計,今年1至5月,共取締739件毒駕,較去年同期的增加299件,增幅高達近7成。高市警也規畫取締毒駕專案323場次,並配合警政署於5月24日起執行「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計畫」,除了持續進行路檢、巡邏與攔查外,亦向上溯源根絕毒品源頭。警方也在臉書粉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公開13名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包括吳宗修、李玟翰、孫自強、孫靖明、陳皆良、楊怡欣、廖杏慈、歐威克、蔡璧鴻、蔡禮謙、盧勇志、戴建安及龔冠霖,以上均為10年內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依法公告姓名照片。高市警表示,5月13日修正後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已正式上路,只要駕駛出現蛇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肌肉顫抖等疑似毒駕徵兆,經唾液快篩呈陽性後,警方即可依現行犯逮捕移送法辦。依現行規定,毒駕最高可處汽車駕駛人12萬元罰鍰,機車駕駛人最高9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若10年內再犯,第2次最高可罰12萬元並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會逐次加重處分。此外,毒駕案件也已納入「預防性羈押」範圍,以阻止行為人反覆危害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