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非他命
」 毒駕 安非他命 毒品 新北 檢察官
北檢檢察官涉吸毒獲緩起訴!翁曉玲怒提3大質疑:採尿報告為何拖半年?
台北地檢署一名劉姓檢察官涉嫌施用安非他命,遭警方查獲後,由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地檢署昨(15)日宣布偵查終結,對劉男作出為期1年6個月的緩起訴處分,並要求接受戒癮治療。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對此表達強烈不滿,認為負責追訴犯罪的檢察官竟涉及毒品案件,已嚴重衝擊司法形象,並針對檢驗程序、處分結果及內部管理提出3大質疑。翁曉玲表示,檢察官肩負國家刑事追訴職責,理應比一般民眾更加謹慎遵守法律。如今卻傳出檢察官涉嫌吸毒,不僅涉及個人違失,也可能使社會大眾對司法機關的公正性產生疑慮,因此相關單位有必要完整交代案件處理經過。首先,翁曉玲質疑毒品採尿檢驗的作業時間過長。她指出,根據媒體報導,劉姓檢察官早在今年2月27日就在新北市蘆洲地區遭警方攔查,當時已採集尿液送驗,但相關報告卻直到8、9月間才函送並進入偵辦程序,前後相隔約半年。她認為,採尿檢驗結果為何需要如此長的時間才能完成後續程序,主管機關應提出具體說明。翁曉玲質疑,這段期間究竟是行政作業延誤,還是存在人為介入、刻意隱匿的可能,不能僅以一般作業流程帶過。不過,是否涉及包庇,目前仍屬其提出的質疑,尚無證據證實。第二項爭議則是劉姓檢察官獲得緩起訴處分的合理性。翁曉玲指出,劉男是在駕車期間遭警方攔查,現場據稱查獲疑似留有毒品殘渣的袋子,並進一步接受尿液檢驗。她認為,除了施用毒品本身,也應釐清是否涉及毒品影響駕駛能力的問題,以免忽略道路交通安全風險。翁曉玲質疑,若案件涉及施用毒品後駕車,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危險,司法機關應審慎處理。她同時提到,有消息指稱承辦檢察官與劉男是同一期受訓的同學,因此要求新北地檢署說明緩起訴決定的依據,釐清是否存在利益衝突或差別待遇。不過,劉男遭警方於駕車期間攔查,並不代表已經確認構成毒駕。是否涉及不能安全駕駛等其他違法情形,仍須依相關檢驗結果及具體證據認定。至於第三項質疑,翁曉玲將矛頭指向台北地檢署的內部管理機制。她表示,據其掌握的資訊,劉姓檢察官在2月遭警方攔查後,仍持續執行檢察官職務,包括指揮重大刑事案件,甚至曾在4月於辦公室昏倒送醫。翁曉玲質疑,若相關情況屬實,為何北檢主管長達數月都未發現異常,直到10月接獲通知才啟動調查?她認為,檢察機關應檢視日常考核、異常狀況通報及人員管理制度是否存在漏洞,不能等到案件曝光後才採取行動。翁曉玲強調,檢察官的職責是依法追究犯罪,社會對其操守自然有更高期待。她認為,這起事件不僅影響涉案檢察官個人的聲譽,也可能連帶傷害其他認真辦案的基層檢察官,削弱民眾對司法制度的信任。她呼籲相關機關,應就採尿報告延宕原因、緩起訴處分的法律依據,以及北檢內部管理情形提出完整說明,回應社會對司法公平與紀律的疑慮。
男半夜點燃衣物狂喊救命!警消破門他竟持殺蟲劑狂噴火焰 警壓制強送醫搜出毒
北市中正區中山北路上一處民宅16日凌晨驚傳有民眾將衣物點燃於窗外揮舞,甚至高喊救命。警方獲報到場後,發現53歲的陳姓男子情緒相當激動,不斷繼續點燃衣物,也拒絕開門協助,一度更以殺蟲劑輔助製造火焰,警方當即對陳男持電擊槍射擊,將其制伏後強制就醫。不過警方也在現場查獲安非他命。據了解,53歲的陳姓男子凌晨情緒激動,將衣物點燃於窗戶揮舞,不斷大喊大叫,呼喊「救命」,讓民眾發現後緊急報警。警方到場後,陳男卻拒絕開門讓員警進入,雙方一度僵持不下,警方無奈之下只能通報里長與消防人員,強行破門進入。孰料當警方好不容易進入後,陳男竟以殺蟲劑當輔助不斷朝警方等人製造火焰,警方眼看狀況危急,當即朝陳男持電擊槍射擊,抓準時機將人壓制在地,並予以管束並強制就醫;同時在現場查扣殺蟲劑、打火機及安非他命。全案詢問後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章縱火罪及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移請偵辦。中正第一分局呼籲,民眾如遇情緒困擾或突發狀況,應尋求專業醫療與諮詢協助,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採取激烈的危險行為。此外,本分局對於危害社會治安及公共安全的案件始終秉持「嚴正執法、決不寬貸」的態度,警方將持續強化轄區巡邏與突發狀況應變機制,全力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警方也嚴正呼籲毒品危害治安甚鉅,切勿心存僥倖,誤觸法網。
黃國昌批法務部包庇吸毒檢察官!「劍青檢改」質疑:惡意帶風向
台北地檢署劉姓檢察官因吸食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遭警方查獲,新北地檢署15日宣布偵查終結,對劉男作出緩起訴1年6個月處分,並要求接受戒癮治療。事後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批評法務部包庇遮醜。對此,由基層檢察官組成的非官方、非正式立案組織「劍青檢改」16日發表聲明反駁,強調緩起訴戒癮治療制度已實施超過18年,批評黃國昌將此制度形容為讓被告「安全下莊」,若非愚蠢無知,就是惡意煽動對立。劍青檢改指出,黃國昌日前在臉書發文,質疑吸食第二級毒品的犯罪行為,竟能獲得檢方自行作成的緩起訴處分,並以「安全下莊」、「包庇遮醜」等字眼批評檢方。對此,劍青檢改強調,緩起訴戒癮治療政策行之有年,是否能獲得緩起訴機會,唯一考量在於被告是否表達接受治療的意願,並同意全程配合治療及全額自費,相關標準不會因施用者的職業、貧富或社會地位而有所差異。聲明認為,毒品成癮者需要的是醫療治療,這與當事人的職業身分無關,不應因涉案者具有特定職業,就對既有制度採取不同標準。針對黃國昌將緩起訴戒癮治療形容為讓被告「安全下莊」,劍青檢改進一步說明,緩起訴並不代表被告可以免除後續監督與管制。接受緩起訴處分者,必須在緩起訴監督期間內,持續自費接受門診治療,並定期向觀護人報到及接受驗尿。一旦違反相關規定,檢方就可能撤銷緩起訴處分,後續仍須依法接受觀察、勒戒,或面臨入監服刑等處遇。劍青檢改表示,緩起訴戒癮治療制度相較於直接將涉毒者送進監所,實際上增加了一段管制與監督的期間,並透過醫療介入協助成癮者接受治療,因此不能單純將其解讀為放縱犯罪或讓被告脫身。聲明也質疑,這項以公共衛生為出發點的制度,為何到了黃國昌口中,卻被形容成「包庇遮醜」及讓被告「安全下莊」,並反問相關批評到底是愚蠢無知,還是惡意帶風向攻擊檢方,連帶汙蔑公衛制度?劍青檢改最後呼籲黃國昌回歸「科學理性務實」的態度,並援引民眾黨前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過去談論毒品成癮問題時的公開發言,強調成癮者應被視為需要治療的病人,而非單純以犯罪者的角度看待。劍青檢改提到,柯文哲於2018年6月出席「北極星反毒計畫暨台北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記者會時,曾以醫師身分表示,看待事情的視角會有所不同,社會應改變觀念,將吸毒者視為「病人」,而不是「犯人」。同年8月,柯文哲出席「成癮及酒駕醫療介入活動」時,也再次強調:「不能單純把酒癮、藥癮者當成『犯人』,要當作『病人』來處理,長期而言效果會比較好;成癮問題單靠司法或警察抓人是沒有用的,關出來之後復發率還是很高,必須由衛生、社政、司法、警政及醫療單位共同介入,建立跨局處的合作網絡,透過醫療處遇才能真正降低再犯。」劍青檢改文末也強調,台灣需要走向更安全、更具醫療人權、更能有效降低再犯率的犯防政策及公衛制度,「我們不應該縱容惡意汙蔑,混淆視聽,製造對立,製造仇恨的立場態度。任何試圖激化仇恨,分化社會的政客言論,都應該被譴責,被唾棄,被拋棄到歷史的灰燼中。」
昔緝毒今染毒!北檢檢察官攔查驗出安非他命 同仁震撼落淚
創下檢察官吸毒首例的劉忠霖,隸屬台北地檢署民生犯罪專組,今年清明連假前夕他已上過新聞,因過度疲累暈倒在辦公室,但當時不為外人所知的是,早在一個多月前的228連假,他就碰上斷送司法官生涯的重大危機:隨身攜帶安非他命殘渣袋、針頭被警察攔查,毒品案在蘆洲分局、新北地檢署偵查期間,劉忠霖仍持續偵辦「台版地面師」代筆遺囑、富邦人壽大樓砍人等矚目案件,直到北檢今天主動說明,檢察官染毒的震撼消息才曝光。劉忠霖45歲,曾任職連江地檢署、苗栗地檢署,調北檢後先在緝毒專組,再轉到民生犯罪專組,辦過許多毒品、洗錢、組織犯罪、加重詐欺案,如今從掃毒淪為染毒,儘管新北檢認定他犯後態度良好予以緩起訴、須進行戒癮治療,違法代價很輕但職涯挫折很重,劉忠霖已主動請辭,並遭到北檢函送檢評會評鑑。劉忠霖辦案認真投入,常加班到深夜,又給人富有正義感的印象,在辦公室人緣很好,這次出事讓曾經並肩作戰的同仁心痛惋惜,甚至驚訝痛哭。
檢察官吸毒下場曝光 「態度良好」獲緩起訴
台北地方檢察署劉姓檢察官,2月間在路邊與友人聊天時,因友人疑似使用電子菸引來轄區員警盤查,警方經同意搜查劉姓檢察官的隨身背包,赫然起獲含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的殘渣袋,經採集尿液送驗更呈現陽性反應,新北地檢署13日偵結,考量其坦承犯行、無毒品前科且自願接受治療,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間為1年6月,並命其接受戒癮治療,劉則已主動提出辭呈。新北地檢署指出,劉姓檢察官2月27日下午,在新北市蘆洲區路邊與友人駐足交談,因該名同行友人疑似在現場使用電子菸,引起巡邏員警注意並主動上前盤查。盤查過程中,經劉員本人同意受檢,員警自其隨身背包內當場起獲含有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的殘渣袋1包。警方隨後依法採集劉員尿液送驗,檢驗結果呈現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蘆洲分局於8月21日將案件函送新北地檢署,檢方9月4日正式分案由承辦檢察官依法展開偵辦。並於13日偵結起訴。新北檢表示,審酌被告於偵查中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且過往並無任何施用毒品前科,並表明有意願接受戒癮治療;案經轉介醫療機構由專業醫師進行評估後,認為以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為適當,因此依法給予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6個月。新北檢表示,在緩起訴期間內,被告必須依規定前往指定醫療機構完成戒癮治療與必要之毒品檢驗,同時應定期向地檢署觀護人報到、配合採尿檢驗,並嚴格遵守不得再有施用毒品等相關規定;若後續未依規定履行所附條件,將依法撤銷緩起訴處分重啟偵辦。新北檢強調,檢方針對施用毒品案件,均依相關法律規定綜合考量個案犯罪情節、前科素行、犯後態度及醫療機構專業評估,秉公審慎妥適處理,絕不因被告身為檢察官的身分而有任何差別待遇或包庇情事;至於同行涉案友人施用毒品部分,另由檢方持續分案偵辦中。
檢察官吸安非他命!遭警攔查愧疚請辭 北檢:絕不護短
台北地檢署驚爆檢察官吸食安非他命!今年228連假期間,新北蘆洲警方攔檢一名路人並採尿送驗發現安非他命,更令人驚訝的是,這名涉嫌吸毒的劉姓男子任職北檢檢察官,他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深感後悔並主動請辭,不過北檢除了函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也在劉姓檢察官辭職令生效前就暫停行使職務。北檢對此主動說明,10月5日經高檢署通知劉姓檢察官為警攔檢驗尿呈毒品陽性反應之情事,同日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啟動內部行政調查,務求釐清事實,絕不護短。經調查結果,2月27日白天,劉姓檢察官走在新北市蘆洲區馬路上遭員警攔查採尿送驗,鑑驗結果呈第二級毒品陽性反應,劉姓檢察官亦坦承驗尿前確有施用第二級毒品之行為,違失行為應堪認定。北檢在10月13日召開職務評定審議會,認劉姓檢察官行為不檢,未謹言慎行,有損檢察官職位尊嚴及職務信任,違反法官法第18條第1項前段、第95條第2款及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等規定,且情節重大,應依法官法第89條第1 項、第4項第2款、第4款及第7款進行個案評鑑,旋於13日函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以昭公信。劉姓檢察官對於此次因一時失慮而施用毒品,深感歉意與懊悔,並主動遞出辭呈,本署業以最速件函請高檢署轉送法務部進行後續人事作業程序,於辭職令生效前,其已請假暫停行使檢察官職務。 北檢重申「毒品零容忍」之嚴正立場,對所屬檢察官涉及施用毒品案件,深表遺憾與痛心。本署將引以為戒,切實進行平時考核,落實各項內部控管與風險防範機制,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毒駕男遇攔檢竟「撞燈桿狂飆2公里」 卡車陣遭破窗壓制吞14萬罰單
新北市55歲李姓男子,8日駕駛懸掛他車車牌的轎車行經中和區時,遭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特勤中隊員警攔查,李男假意配合受檢,隨後竟猛踩油門開上人行道、撞擊路旁燈桿後加速逃逸;所幸沿途有熱心民眾主動指路,李男狂飆逃竄2公里後終因塞在車陣中動彈不得,遭特警強勢破窗壓制拖下車,並起出毒品吸食器,快篩後確認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法送辦,李男更被重罰14萬1000元。保大特勤中隊員警於8日下午5時15分許執行巡邏勤務,途經中和區中正路停等紅燈時,有員警透過警用行動電腦即時查詢,發現前方一輛白色自小客車懸掛的車牌,登記資料竟然是一輛不同廠牌的藍色車輛,擺明是「掛他車車牌」,員警隨即下車敲窗喝令其靠右停車受檢。李男起初假意配合,佯裝靠邊,卻趁隙大踩油門,強行硬闖開上人行道,車身還擦撞路旁燈桿並發出巨響,隨後在鬧區街頭呼嘯逃逸,員警顧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在保持安全車距下驅車沿路展開追緝,但李男車速飛快一度失去蹤影。而其他路人見狀發現有異,在路口主動朝警車揮手大喊指引逃逸方向。李男沿途接連闖紅燈、違規行駛人行道,一路狂飆約2公里至中山路二段456號前時,終因前方車流壅塞受困車陣動彈不得。警方見機不可失,隨即衝上前實施強制破窗,合力將李男強行拖出車外死死壓制在地銬上手銬。警方隨後搜查車內,當場查扣1組安非他命吸食器,並對李男實施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結果明確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證實為毒駕。警方調查,李男因原車牌照先前已被註銷吊扣,竟向友人借調不同廠牌與車色的車牌懸掛上路,當天自知不僅毒駕又持有吸食器,深怕罪加一等才會心虛衝撞逃逸。警方當場依法移置保管該輛車輛,並針對李男毒駕、懸掛他車號牌、不服稽查逃逸、闖紅燈及駛入人行道等多項違規開出8張罰單,罰鍰總金額高達14萬1000元;全案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保大大隊長黃建樺呼籲,毒駕嚴重威脅廣大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無異於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警方將持續維持高強度打擊力道,全面掃蕩毒品與各類危險駕駛行徑,絕不寬貸;民眾若在生活周遭發現任何疑似毒品或毒駕違法線索,請勇於撥打110專線檢舉,共同守護社會安寧。
單手騎鐵馬全身狂抖!新莊男「毒駕腳踏車」遭攔 丟包海洛因滅證被警抓包
新北市46歲吳姓男子12日下午騎乘單車行經新莊區巷弄時,不僅單手操控龍頭,整個人更全身顫抖、蛇行左右搖晃,異常舉動引來巡邏員警上前攔查,吳男在盤查過程中心虛,趁掏口袋之際將一包一級毒品海洛因丟入路旁水溝企圖滅證,當場被眼尖員警抓包撈起;警方隨後對其施以唾液檢測,確認呈現毒品陽性反應,全案除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外,更針對其「毒駕慢車」行為祭出交通罰單。新莊派出所員警於12日下午3時許執行巡邏勤務,途經新莊區新莊路543巷一帶時,發現吳姓男子騎著腳踏車迎面而來,沿途僅以單手握把,身體與嘴角更伴隨劇烈不自覺抽搐顫抖,整輛車行進路線忽左忽右、極度不穩,明顯存在異常駕駛行為,員警隨即上前示意停靠路邊受檢。盤查時,員警察覺吳男神情慌張、雙手持續抖動不止,且褲子口袋有明顯不尋常的隆起物,遂要求其主動配合出示口袋物品。吳男自知難逃法網,先是磨磨蹭蹭掏出一個針頭蓋,隨後在拿取菸盒的瞬間,將一包以衛生紙包裹的白色粉末甩丟進一旁水溝內企圖滅證,丟包過程全被緊盯的員警盡收眼底,警方立即喝止並伸手從水溝中將該包粉末撈起查扣。經現場初步檢驗,該包白色粉末確認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毛重0.39公克),警方當場將吳男依毒品現行犯上銬逮捕。隨後警方對其施以唾液毒品快篩及相關檢驗,結果均呈現海洛因與安非他命雙重陽性反應,證實其為吸食毒品後上路之毒駕行為。全案警詢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吳男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此外,針對其施用毒品後騎乘腳踏車之毒駕危險行徑,警方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依法掣單舉發。新莊警分局呼籲,毒品嚴重戕害身心機能,施用毒品後操控包括腳踏車在內的任何交通工具,皆會因反應遲鈍、精神恍惚而大幅喪失控制力,危險程度絕不亞於酒後駕車。警方強調將嚴格貫徹「毒品零容忍、毒駕零容忍」之執法鐵腕,全面防堵各類毒駕行為,捍衛用路人安全。
北市男自撞號誌桿肇逃!2小時後投案 警一查驚見他毒駕
台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六段與通河西街二段11日中午12時許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名男子駕車行經該處時,突然失控自撞號誌桿,未料事故發生後林男竟直接棄車離開,直到案發後約2小時才前往社子派出所說明。警方後續清查也發現,林男儘管並未有酒駕情形,但其毒測卻呈現陽性反應,當場將其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據了解,林男自撞號誌桿後,竟徒步下車離開,直到案發約2小時後才前往社子派出所說明,警方初步確認發現,林男身上並未有受傷情形,經查也未發現其有酒駕情況,不過在進行唾液快篩測試時,赫然發現結果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當場將林男依現行犯逮捕。全案訊後也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士林分局呼籲,行駛於道路上,應注意車前狀況,並切勿酒、毒駕,以維護用路安全。
戴工地安全帽騎車搖晃 高雄男「無照毒駕」遭重罰13萬
高雄市61歲陳姓男子近日騎乘機車,行經旗津區中洲三路一帶,因頭上僅戴工地安全帽,且轉彎未打方向燈而遭員警盤查,警方見他眼神呆滯、反應遲緩,經實施唾液毒品快篩呈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並發現他是無照駕駛,全案依法送辦,光罰鍰就高達13萬元,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毒駕)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中洲派出所員警近日執行勤務,巡邏經過旗津區中洲三路一帶時,發現陳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從巷弄駛出,不僅車身左搖右晃、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頭頂上甚至僅違規配戴一頂工地用安全帽,行徑十分可疑且涉嫌多項違規,員警隨即上前鳴笛將其攔停受檢。警方盤查時察覺陳男眼神渙散、說話支吾含糊,警方驚覺有異,立刻對他實施毒品快篩,結果呈現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實施生理平衡檢測亦未能順利通過。警方又發現陳男早已處於無照狀態,當場針對其毒駕、無照駕駛、未依規定配戴合格安全帽及未打方向燈等多項違規行為依法掣單告發,開罰金額累計達13萬100元,並當場扣車將人帶回派出所偵訊,全案依法移送法辦。
把轎車當行動製毒廠「隨走隨裝」 警埋伏逮毒蟲驚見他「身帶2槍已上膛」
新竹市楊姓男子以市區民宅作為掩護,擁槍自重並涉嫌製造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牟取暴利,更將轎車當作行動毒品廠,依客戶需求「隨走隨裝」,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刑事警察大隊獲報後展開調查,近日見時機成熟前往埋伏,趁他要開車時將他壓制逮捕,並發現楊嫌身上有2把上膛手槍,所幸警方反應及時,逮捕過程中未釀成傷亡,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警方反應迅速,趁楊嫌上車時將其逮捕。(圖/翻攝畫面)保三總隊刑大日前接獲線報,指楊姓男子涉嫌在新竹市區流竄製造毒品並擁槍自重,專案小組追查發現,楊嫌為規避檢警直搗住處查緝,行事極為狡猾,竟將製造依托咪酯煙彈所需的各式精密器具、化學原料及成品半成品全數搬上車隨身攜帶,標榜可依下游買家需求「隨走隨裝」,儼然是一座高度機動化的「行動毒品分裝工廠」。專案小組近日見時機成熟展開攔截圍捕,趁楊嫌步出藏匿處正準備開車離去時,埋伏在約100公尺外的偵防車瞬間急駛而至,強勢實施包夾堵死去路。員警第一時間拉開副駕駛座車門,由3名精幹警力奮不顧身撲上前,合力將楊嫌強拉下車當場上銬壓制。而在搜身時,警方發現楊嫌腰間赫然插著1把改造手槍,隨身包包內亦藏有第2把手槍,且2把槍枝的子彈均已上膛,隨時處於可擊發狀態。警方研判,楊嫌平時擁槍自重用以防備黑吃黑與防衛毒品交易糾紛,所幸警方反應迅速,並未給他拔槍時間。警方現場起獲手槍2枝、子彈13顆,並在車內查扣毛重16.49公克的依托咪酯粉末、依托咪酯煙油8瓶、依托咪酯煙彈成品,以及安非他命、一粒眠、愷他命、卡西酮毒咖啡包等大量毒品與分裝器具。全案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法院已裁定楊嫌羈押禁見。保三總隊呼籲,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吸食後會引發肌肉抽搐、意識昏迷,甚至屢屢釀成毒駕死傷悲劇,行政院已於今年(115年)6月27日正式將依托咪酯改列為「第一級毒品」,凡製造、運輸、販賣者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得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將秉持零容忍態度從源頭瓦解毒品與黑槍鏈條,檢舉毒品最高可獲千萬元獎金,全民齊心杜絕毒害。
「好運香水」沒帶來好運 苗栗男藏K他命販毒遭逮、檢方起訴
苗栗39歲温姓男子今年3月因吸食、持有毒品遭警方查獲,獲2萬元交保後竟未收手,反而涉嫌重操販毒生意。台中市刑大追查後,6月持搜索票前往其苗栗通霄住處,查獲安非他命、愷他命及依托咪酯煙油等毒品,温男甚至將愷他命藏進「好運香水」盒企圖掩人耳目,仍被警方搜出;案經苗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藥事法等罪嫌提起公訴。温男今年3月因涉嫌吸食、持有毒品遭警方查獲,案件移送苗栗地檢署後,檢方准予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同時要求依指定時間向警局報到。不過,温男獲釋後並未因此收斂,甚至未依規定報到,警方後續追查發現,他疑似又重操舊業,從事毒品交易牟利。台中市刑大偵六隊掌握相關情資後,隨即展開蒐證,確認温男疑似涉及販毒,警方今年6月持搜索票前往其位於苗栗縣通霄鎮的住處搜索。警方進屋後展開地毯式搜索,陸續查獲安非他命1包、毛重1公克;愷他命2包,毛重共21公克;依托咪酯煙油3瓶,毛重479.5公克,另有安非他命吸食器、依托咪酯煙彈、電子煙桿、空煙彈殼、電子磅秤、分裝注射筒、分裝器皿及手機等物品,現場可見毒品及分裝工具一應俱全。其中,警方在搜索過程中發現,温男疑似刻意利用一般商品包裝藏匿毒品,竟將愷他命塞進「好運香水」盒中,企圖混淆視線、躲避查緝。不過,警方逐一檢查物品後,仍在香水盒內搜出毒品,温男精心設計的藏毒手法當場破功。全案訊後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藥事法》,將温男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檢方聲押獲准;案件經檢察官調查後近日偵結,認温男涉嫌販賣及持有毒品等罪,依法提起訴。
揭沈伯洋昔挺大麻合法化 羅智強籲別閃躲:你現在還支持嗎?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過往有關「社區中心提供毒品」的文章被翻出,遭到各界質疑。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6)日揭露,沈2014年曾轉貼文章稱「大麻背後真正的問題其實是需要用合法化解決的」,呼籲沈別再閃躲,好好說明現在是否還支持大麻合法化? 羅智強表示,沈伯洋前天發文稱「看過在地獄走好幾回的染毒孩子。毒品不分藍綠,卻會挑上脆弱的孩子」,沈還說樂意公開對談毒品議題,那他就再請教沈一個問題。羅智強提到,2014年的沈伯洋曾轉貼文章寫下:「大麻背後真正的問題其實是需要用合法化解決的」,而今天在台灣,大麻和安非他命、搖頭丸(MDMA)一樣,都被列為第二級毒品。羅智強續說,問題非常簡單:「沈伯洋,你現在還支持大麻合法化嗎?你說『毒品會挑上脆弱的孩子』。那麼請問:把大麻合法化,會讓脆弱的孩子離大麻更遠,還是更近?如果你現在已經不支持大麻合法化,也沒關係。就大大方方說一句:『2014年的我錯了,我現在反對大麻合法化』。」羅智強質疑,還是這一次,又是2014年的沈伯洋,造謠中傷2026年的沈伯洋?然後2026年的沈,又要氣急敗壞地說要告他?另外,羅智強也說,他要請教正在參選新北市長的蘇巧慧:一、支持沈伯洋主張的二級毒品大麻合法化嗎?二、支持沈伯洋主張的「社區供毒」,也要新北市的社區中心提供毒品給吸毒者嗎?羅智強呼籲,沈伯洋不要再閃躲,也不要偷換成美沙冬,更不要顧左右而言他。「我是羅智強,沈伯洋主張:在社區中心提供毒品給吸毒者。台北市堅決反對!」
社區供毒爭議 羅智強再嗆沈伯洋:要告就告2014年的自己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6)日針對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過去關於「社區中心提供毒品」的文章再度開砲。羅智強說,提出要在社區提供毒品給吸毒者的是2014年的沈伯洋本人,若沈真要提告,應該先告2014年的沈,才能增加勝訴機率。羅智強表示,他要誠懇建議沈伯洋,不要生氣、不需要氣急敗壞,沈2014年的文章內容指出,「如果B政策的除罪化對於某些人過於偏激,那麼台灣至少可以仿效某些國家建立社區中心,提供吸毒者毒品與乾淨的針頭」,任何學過中文的人都知道,沈文章中的上位目標是吸毒除罪化,階段性目標則是社區中心提供毒品。羅智強直言,沈伯洋若要告人,應該告兩個人:第一個是2014年的沈伯洋,因為是2014年的沈造謠中傷了2026年的沈;第二個則是疾管署署長羅一鈞,因為羅也稱不清楚沈主張的社區中心提供毒品是什麼意思,認為沈要自己解釋清楚,這等於也認證了沈確實曾提出相關主張。羅智強提到,沈伯洋雖澄清社區中心是指醫療院所,卻未說明提供的毒品究竟是指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羅智強強調,許多台北市民與家長向他反應毒品危害嚴重、造成家破人亡,對社區提供毒品的想法感到恐慌,沈伯洋應該清楚向大眾說明其立場究竟是甚麼。
高雄男毒駕撞死人肇逃!躲屏東落網橋檢聲押獲准
高雄市大樹區日前發生一起恐怖的毒駕奪命車禍。一名陳姓男子吸食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後,強行駕駛自小貨車上路,因精神恍惚、控制力受嚴重影響,在路邊猛烈撞擊一名無辜民眾後逃之夭夭。被害人經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橋頭地檢署接獲通報後火速組成專案小組,一路追查至屏東將陳嫌及協助藏匿的兩名友人逮捕,檢察官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陳嫌獲准。事發在本月1日上午8時許,陳姓嫌犯明知自己剛吸食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精神與判斷力早已嚴重受損,仍執意駕駛自小貨車行經大樹地區。因毒品藥性發作,陳嫌失控撞上路旁民眾,強大撞擊力導致被害人受重傷,送醫搶救後仍不治身亡。誇張的是,陳嫌肇事後完全不顧被害人死活,當場踩油門逃離現場,隨後更寄託友人王及蕭協助藏匿,企圖規避法律制裁。案件發生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立即通報橋頭地檢署,立即指揮高雄市刑大與仁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調閱沿線監視器並密集過濾車辨系統。專案小組循線一路追查至屏東縣某處,將躲藏的陳嫌以及涉嫌包庇藏匿的王、蕭2人一舉逮捕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陳嫌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吸毒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第185條之4第1項後段(肇事致人於死逃逸)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協助藏匿的友人亦同步接受調查。警方將肇事小貨車拖吊回警局。(圖/翻攝畫面)
租屏東偏僻巷弄民宅賣「喪屍煙彈」 高屏警衝毒窟「甕中捉鱉」逮2嫌
屏東市近日發生民宅販毒案,45歲溫姓男子在巷弄內租屋,並以此作為毒窟販售喪屍煙彈等毒品,高雄市刑警大隊獲報後,近日見時機成熟前往攻堅,與屏東警方由前門破門突襲,並在後門設下警力包抄,成功逮捕溫男和48歲陳姓男子,並起出20多顆依托咪酯菸彈、煙油及安非他命等贓證物,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溫男才因毒品案件遭查緝在案,他為躲避追緝,選在偏僻巷弄租屋,並將承租處旁的民宅作為掩人耳目的毒品交易所,供購毒者聚集交易,並在門縫細縫處私設微型監視鏡頭,隨時嚴密監控屋外動靜與進出人員。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9月上旬持搜索票前往查緝,並研判嫌犯有往後門逃竄的可能,於是前後包,以聲東擊西強勢破前門引犯嫌向後門逃竄,順將其包抄在該處及後門空地,順利查獲溫嫌與陳嫌等2名犯嫌。警方還在現場查扣依托咪酯菸彈20餘顆(內含依托咪酯煙油)、依托咪酯電子煙(內含依托咪酯煙油)、依托咪酯煙油4瓶、安非他命1包、依托咪酯注射器、電子磅秤、夾鏈袋及手機等證物。本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將追緝本案毒品來源、流向及其他販毒共犯等不法。警方強調,高雄市警局今年1月迄今共查獲販賣毒品藥頭546人,較去年同期474人增加72人,查緝能量上升15.19%;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是類案件,毒品對社會危害甚鉅,民眾切勿因一時貪念或好奇而接觸毒品,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常偽裝成電子菸彈形式流竄,對社會治安及民眾身心健康造成危害,警方將持續強力掃蕩毒品犯罪,追查毒品來源及流向,防止毒品危害地方治安,展現維護治安之決心,守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打造安居樂業的優質治安環境。
神志不清!31歲毒蟲半裸走上環東高架 竟向警稱「我在散步」
北市環東大道高架道路日前驚見險象環生的離奇景象!一名31歲待業且有竊盜、毒品前科的戴姓男子,疑似吸毒後神智不清,竟然半裸上身徒步走上車流疾駛的環東高架路段。員警接獲民眾報案趕赴現場,戴男不僅辯稱是在高架橋上「散步」,還心虛反向逃跑,甚至在警方壓制過程中失控徒手攻擊員警。警方當場將其強制管束,並在其散落的物品中起獲安非他命及注射針筒,全案訊後依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南港分局指出,日前接獲多起民眾報案,稱有一名男子不明原因獨自走上環東高架道路。員警獲報後火速驅車前往查處,一抵達現場便目擊戴男赤裸上身、神情恍惚,獨自沿著高架路肩漫無目的往前走。當時高架橋上車來車往、車速極快,許多車輛緊急閃避,過程險象環生。警方搜出的毒品和注射針筒。(圖/警方提供)戴男一見到巡邏警車接近,因心虛當場轉身沿路肩反向狂奔。員警顧及高架道路上的交通安全,立即衝上前將其攔下準備帶離現場。詢問過程中,戴男精神狀況極不穩定,竟無厘頭向警方稱自己是在「環東大道上散步」,隨後情緒驟然失控,揮拳徒手攻擊盤查員警。現場警方見狀立即施以強勢管束措施,將其壓制在地。 警方在壓制過程與撿拾戴男散落的隨身物品時,赫然發現隨身包包內藏有注射針筒及2包不明毒品顆粒。經快篩試劑現場檢測,該顆粒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當場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妨害公務罪》將戴男逮捕移送。
後車箱藏玄機!遙控器暗板藏毒成行動毒品庫 警逮四海幫成員到案
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毒緝中心日前接獲線報,掌握2名有四海幫背景的男子,重金買下2輛小客車後,將其後車廂改裝,以利藏放毒品運輸,躲避警方查緝。警方日前見時機成熟後,也持拘票前往新北市林口等地搜索,當場查獲依託咪酯等相關證物。據了解,30歲的侯姓男子與36歲的吳姓男子2人具有四海幫成員背景,2人表面上經營鵝肉攤,實際上卻到處收購車輛,將車輛的後車廂加以改裝,製成隔板以利放置毒品,以需透過隨身遙控器搭配中控音響設備之特殊開啟方式,使後座椅背透過外掛鋼索馬達傾倒後,將大量毒品藏放夾層其中,藉此規避警方查緝,載運毒品在雙北、桃園等地區從事販毒行為,同時利用車輛的便利性,運毒上門,避免遭警方盯上。北市刑大隊毒緝中心日前掌握2名有四海幫背景的男子,重金買下2輛小客車後,將其後車廂改裝,以利藏放毒品運輸。(圖/翻攝畫面)警方日前見時機成熟後,持台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新北市林口區等地執行搜索行動,並眼尖發現後車廂空間明顯小於原廠出廠之載貨空間後,一舉發現改裝夾層一事,經逐一開啟後,查扣第一級毒品依托咪酯共計891.9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計525.8公克、新臺幣現金13萬3000元、手機等證物一批。全案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市刑大強調,依托咪酯於今年改列為公告查禁之第一級毒品,違法製造、運輸、販賣將面臨最重死刑或無期徒刑之刑事責任;第二級毒品違法製造、運輸、販賣亦將面臨最重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事責任,切莫貪圖不法利益,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與掃蕩力道,以斷絕毒品流通管道,維護社會安全,並提醒民眾遠離毒品誘惑,共同守護無毒家園。
13歲女童被迫吸「二手毒」 母親男友客廳狂吸安非他命 孩子毛髮驗出高濃度毒品
高雄一對同居毒鴛鴦,長期在租屋處客廳吸食安非他命,每週竟達4、5次,讓13歲少女長期暴露在毒煙當中,甚至因身體不適被社政單位發現。警方採集少女毛髮送驗,竟驗出甲基安非他命陽性,濃度高達1413pg/mg;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妨害未滿18歲之人發育罪」判少女母親鄭女及其陳姓男友各7月徒刑,陳男另因轉讓禁藥被判3月,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鄭女過去曾因吸毒接受觀察勒戒,陳男也有毒品前科,2人自2025年11月起在高雄市苓雅區中山二路租屋處同居;這對毒鴛鴦明知家中還有未成年少女,2人仍為滿足毒癮,幾乎每週都在住處客廳施用安非他命。2人吸毒方式是將毒品放入玻璃球,以火燒烤後吸食,頻率甚至一週4、5次。由於吸毒地點就在客廳,少女無法避免長期暴露在充滿毒煙的生活環境中。少女長期接觸毒煙後,身體逐漸出現嚴重不適,引起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注意,社政人員介入查訪後,進一步通報警方及檢方偵辦,警方持搜索票前往租屋處搜索,當場查扣安非他命、吸食器等相關物品。警方同時採集少女毛髮送驗,結果出爐後令人震驚,少女毛髮中的甲基安非他命濃度達1413pg/mg,呈現明確陽性反應,顯示她長期處在毒品煙霧環境,已受到毒品暴露影響。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定鄭女身為少女母親,陳男則是與少女同住的成年人,2人對毒品危害及未成年人可能受到的影響應有所認知,卻仍持續在住處吸毒,置少女身心健康於不顧。法官審酌2人犯後坦承犯行等情狀,依妨害未滿18歲之人發育罪,分別判處鄭女、陳男有期徒刑7月;陳男另涉轉讓禁藥部分,再判處有期徒刑3月,全案仍可上訴。
出獄7個月又隨機砍2童1男 苗栗男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住在苗栗市的邱明治,曾因吸毒後持刀隨機傷人入獄,服刑9年6月、假釋出獄不到7個月,去年又疑吸食安非他命後持刀上街,先後攻擊2名國小女童及挺身救人的林姓男子,造成3人重傷。一審判刑29年,台中高分院認定邱男漠視他人生命、再犯惡性重大,今日日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去年10月2日下午,49歲的邱明治吸食安非他命後,將約30公分長的尖刀以膠帶固定在左手,騎車離開住處,漫無目的在苗栗市街頭尋找攻擊目標。當時,11歲徐姓女童放學返家途中,遭邱男持刀攻擊,女童驚慌逃進附近超商求救,邱男竟一路尾隨追趕,現場有一名林姓男子見狀上前阻止,沒想到反遭邱男持刀攻擊,胸、背部遭刺傷,甚至造成肝臟及橫膈膜撕裂,一度命危送進加護病房。邱男並未因此停手,趁現場混亂之際,又抓住另一名11歲丁姓女童,朝她胸口猛刺,造成嚴重血胸;附近課輔班老師及時衝上前將女童拉開,協助受傷民眾及女童脫離險境。警方隨後趕抵,將逃回住處的邱男逮捕,3名被害人經送醫搶救後均保住性命。檢警調查發現,邱明治並非首次因隨機傷人遭判刑。2015年,他曾在吸毒後持剪刀闖入苗栗市一間超商,對店內人員及民眾展開攻擊,共造成4人受傷,其中1名員警遭連刺7刀,邱男因此被判刑9年6月;邱男去年3月假釋出獄,沒想到不到7個月又涉嫌持刀隨機攻擊,檢方依3個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苗栗地院一審認定,邱男屬累犯,且選在人車往來的公共場所、光天化日下隨機攻擊學童及路人,犯罪手段兇殘、危害程度重大,加上先前刑罰未能產生嚇阻效果,顯示對刑罰反應力薄弱,因此3罪分別量刑後,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9年。案件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邱男前案服刑出獄後不久即再度犯案,這次更以刀具攻擊毫無關聯的孩童及民眾,造成3名被害人重傷,且犯後態度不佳,足認其漠視他人生命及身體法益,有長期與社會隔離的必要,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