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乃論
」 律師 偷拍 宥勝 性騷擾 台北地檢署
借屍還魂2/直銷蟑螂搞臭市場 專家籲公平會強制履約保障護微商
「多層次傳銷」產業在台灣每年保守創造了新台幣破千億元產值,其中外商與本土產業都有,然而卻不時傳出涉入「吸金」爭議,更有呼聲要求比照金融機構修法把營運「報備」制拉高到「許可」制門檻。專家直言,與其曠日廢時修法角力,主管機關公平會不妨先善用《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簡稱「傳銷法」)中賦予的行政命令權,要求傳銷事業提撥「履約保證金」,先把基本保障做出來,避免不肖業者掏空「下線」時求助無門,搞臭市場名聲。CTWANT調查,多層次傳銷存在已久,往往透過綿密的人際網絡,推廣商品與招募下線,賺取主要佣金,現今光公平會報備在案的傳銷商事業就破400間,包含營運規模、契約形式、促銷方案甚至產品細項,只要有任何更動,全都需要逐一向主管機關公平會報備,違者恐會被依「傳銷法」開鍘,甚或被上綱到刑事問責,然而像「愛美全球」等不肖業者卻仍在「撈一波」後「放爛」小盤商權益,下線根本求助無門。公平會發言人辛志中指出,其實公平會每年大約輪流檢查100間傳銷事業,違規樣態多元,其中最誇張的「老鼠會」吸金樣態「變質多層次傳銷」,根本不會有傳銷事業訂貨痕跡,一律只在「收錢」、「發獎金」間兜兜轉轉,絕對重罰。他直言,若苦主能向公平會舉報,公平會就有依據優先檢查這些經營「亮紅燈」的傳銷事業,要求提供財務勾稽、進出貨金流等,都能找出不肖傳銷事業問題。辛志中坦言,像「愛美全球」這種準備拍拍屁股走人的公司,對於公平會檢查是沒在怕,但只要公司還沒解散,「法人格」都還在,儘管已經報備停止傳銷事業「不玩了」,公平會仍可回溯問責經營期間責任開罰。財團法人傳銷保險基金會執行長陳冠州則指出,一般如遇到傳銷事業下線爭議,可以向傳保基金會「調處」,多數廠商愛惜羽毛,很願意好好和下線談,如果真遇到愛美全球這種「放爛」型傳銷商,傳保基金會也能提供律師諮詢,協助朝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處理。全名為「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的傳保基金會提供傳銷產業與微商衝突時的「調處」管道,並提供律師免費諮詢服務。(圖/翻攝自傳保會官網)專研「傳銷法」的律師陳言博則直言,除了微商下線被「吸金」外,「愛美全球」這種不肖傳銷事業向廠商「叫貨」八成也積欠了大量貨款,微商和供應商兩端都是苦主,且重點在「錢不能被愛美移走」,現在網絡發達,苦主可以互通證據資料,集結找上司法警察或檢察官,朝涉非告訴乃論「詐欺」方向刑事提告,且「愛美」絕對是三人以上組織,組織型「加重詐欺」再加上涉犯《銀行法》非法吸金罪名是非常重,也是各地檢署重點偵辦業務,一定會馬上處理。陳言博提醒,在司法機關做完筆錄後,苦主可向司法警察或檢察官表示要提起附帶求償民事訴訟,等到案件偵結起訴後正式提出,且這類索賠案苦主不必先繳納裁判費即可聲請假扣押,但要注意時效性,以保全追討財產的機會。陳言博呼籲,縱使公平會行政調查確實有其侷限,但遇到問題仍該向主管機關舉發。他舉例,有些傳銷商不甩公平會報備制,促銷與商品更迭頻繁,若逐一核對所賣商品,一定會與報備內容不同,這時除了行政機關開罰外,還可以藉「虛偽不實」移送上綱刑事問責,若檢方或調查局把搜索權帶進來,就有機會發現更多犯罪事實「還有把藏的錢挖出來」他點出苦主們最在意的問題。而談到如何「補破網」,辛志中則提及,傳銷活動曾被討論,是否該從現在「報備制」經營提高到像特許金融機構的「許可制」門檻,其實公平會早就研議了很多年。辛志中直言,比起對岸、日本、南韓甚至越南,不少外商看準台灣的傳銷管制門檻並不高才砸錢進來,若提高從業門檻要求負擔準備金,看似對下線較有保障,但外資若因此「卡」在台灣無法活用,長期將降低投資意願,也可能有不肖業者拿傳銷許可證來賣,喊出「政府掛保證」,屆時只會讓更多傳銷「小白」被「割韭菜」。陳言博則攤開法條直指,「傳銷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七款中,其實賦予主管機關能要求傳銷商「做些什麼」的權限,不妨適度用行政命令來指定履約保證機制,比方「金融機構履約保證」、「信託專戶」、「價金保管」甚或「同業擔保」等,儘管造成不便,卻也能有效過濾「搞臭」市場的不肖業者,因為「搞事」成本遽增,只能摸摸鼻子退場。資深《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律師拋出公平會該以行政命令指定傳銷事業須負擔履約保證機制,考驗代理主委陳志民(圖)智慧。(圖/報系資料照)陳言博強調,多層次傳銷其實商機不小,有志投入者沒必要因噎廢食,首先一定要去公平會網站看看,傳銷事業是否有經過「報備」,也不妨使用人工智慧(AI)搜尋引擎查一下公司或負責人過去的訴訟紀錄。他提醒,可以從「會員」做起,自己先買小批量傳銷事業產品,慢慢觀察傳銷商的經營方式與風格,再慢慢踏入傳銷領域。他續指,若民眾「進場」成為下線後,發現公司政策朝令夕改、獎金未按時發放,或是計算基準詭異浮動,甚至公司高層突然大規模換血,還有多次被主管機關裁罰的紀錄,其實都是訊號,「那就是該抽腿了」隨時注意才是王道。被控經營不善的愛美全球事業有限公司人員則在接獲求證電話後推稱再請示主管,截稿前卻始終未回電說明。
20歲男廁所偷拍成大女學生 被逮認罪求和解
20歲曾姓男子今年2月25日下午15時許,潛入台南市成功大學光復校區一樓男女混廁內,躲在廁所內持手機朝隔壁廁所偷拍1名女大生身體隱私部位影像,被女大生發覺報警處理,南檢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起訴,在法院審理時,曾姓男子認罪及與女大生達成和解賠償後,女大生撤告,曾男獲法官諭知公訴不受理,作案的手機被沒收。檢方起訴指出,曾男被女大生報警查獲後,在偵查中坦承不諱,與女大生在於警方詢問時的證述相符,警方查扣現場監視器畫面截圖8張、現場照片6張、還在曾男被扣案的手機畫面找到4張偷拍的性隱私照片,曾男涉犯未經他人同意,無故攝錄其性影像,拍攝內容是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身體隱私部位,依刑法319條之1第1項之未經同意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起訴。本案起訴後移送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定曾男涉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嫌,因此罪屬告訴乃論罪,受害的女大生在法院審理中見到曾男表達悔意,且接受女大生提出的和解條件,念及曾男年僅20歲尚年輕,同意和解給曾男自新機會,當庭與曾男調解成立,並具狀撤回告訴。法官指出,因曾男所犯屬告訴乃論罪,因女大生同意和解已撤告,法院得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公訴不受理。曾男雖因被諭知不受理判決,縱未能訴追他的犯罪行為,惟起訴書已同時載明聲請沒收,犯罪的違禁物、犯罪所得及供被告犯罪所用之物,曾男用於偷拍的手機,一併宣告沒收。
他揭「麥當勞蹭蹭偏方」白吃8次挨轟 律師喊詐欺罪:地檢署可以偵查囉
近日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教大家「免費多吃麥當勞」的方法,號稱「麥當勞蹭蹭偏方」,引起大批網友痛批。對此,雷丘律師朱立偉也直言,「妥妥的詐欺罪,還上網自白哎,現在的人真勇敢。」該名網友教大家在麥當勞買兩套餐點後,先將想要的品項「私吞」,再過一段時間回頭假裝餐點「漏給」,藉此騙取免費漢堡,還誇口「成功率百分之百」,聲稱靠這招已經白吃8次。這則文章一出,立刻引發大批網友怒轟,批評此舉不僅無恥,更是明顯的詐騙。對於外界撻伐,該名網友強調「這只是偏方」,甚至搬出貧困理由反嗆:「不知道下一餐在哪的人比比皆是,而你們才是加害者。」言論再度引爆公憤。而貼文也隨即被舉報下架,原PO又發文表示,「很遺憾文章被檢舉刪掉了,很多人不知道,世界上有更多需要幫助的人,也有更多活著有飯吃就很開心的,但是很多很多的加害者,不知道自己默默的害了人,還要說什麼沾沾自喜,也許這就是世界的不公平吧!高尚者也許自以為高尚吧。」雷丘律師朱立偉也在臉書發文指出,這種手法已符合《刑法》第339條的詐欺取財罪要件,「妥妥的詐欺罪,還上網自白哎!現在的人真勇敢。」朱立偉進一步解釋,刑法第339條規定,只要透過詐術使對方誤信,進而交付財物,就屬詐欺取財。即使沒有直接獲得金錢,只要得到不法利益,同樣構成犯罪。以這起案例來說,店員誤以為餐點漏放而補上漢堡,消費者因此多得一份餐點,便是典型的詐欺行為。此外,雷丘律師也提醒,詐欺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罪」,不必等到被害人提告。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規定,檢方只要透過其他途徑得知有犯罪嫌疑,就能主動展開偵查,「地檢署看到他的貼文就可以開始偵查囉,希望這位勇者不要刪文囉。」
他分享「騙麥當勞漢堡偏方」成功8次 律師:妥妥的詐欺罪
一名網友自曝曾用收據向麥當勞店員謊稱餐點遺漏,藉此多次免費拿到一份漢堡,還誇口「成功率8分之8」。對此,律師指出,這種行為構成《刑法》詐欺取財罪,一旦經查屬實就會面臨法律責任,「妥妥的詐欺罪,還上網自白!現在的人真勇敢。」該名網友在Threads貼文中介紹自主研發的「麥當勞蹭蹭偏方」,並詳述做法。他聲稱,自己會先到門市購買兩份以上套餐,並於拿到餐點後暫時離開現場,再把想吃第二次的餐點,例如雙層牛肉堡拿出包裝袋。原PO指出,他將餐點取出包裝袋後,會等約半小時後回到門市,持收據告訴店員「剛剛沒看到該餐點」,藉此要求補上一份,此時店員就會再給一個重新包裝過的漢堡,讓他「享受第二次的美味」,他事後還自豪聲稱此舉「成功率8/8」。對此,律師朱立偉在臉書粉專直言,該網友的行為是「妥妥的詐欺罪,還上網自白!現在的人真勇敢」。朱立偉進一步解釋,依《刑法》第339條的詐欺取財罪,只要行為人使用詐術讓對方誤信,進而交付財物就符合,「這位仁兄的行為完全符合施用詐術,使對方誤認之前少放一個套餐,進而交付漢堡的詐欺取財要件。」朱立偉說,很多人以為沒有騙到錢就不算詐欺罪,但刑法第339條第2項明定,即使行為人沒有直接拿到金錢,仍屬「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例如一些飯後結帳的餐廳,若有顧客騙店員說「其他店員已經結過帳」而逃單,「這個吃到餐點但是沒付帳的利益,就是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朱立偉也提醒, 《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因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換言之,詐欺罪屬非告訴乃論案件,地檢署的檢察官只要因其他事由發現有犯罪嫌疑,像是看到該網友的貼文就可展開調查,「希望這位勇者不要刪文。」
被控涉澳門喝花酒鄭文燦悄撤告妨礙名譽 林國春獲不起訴:是非很清楚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29)日表示,自己對於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涉入澳門喝花酒的指控有所本,鄭文燦之前要告妨害名譽,自己也坦然面對,如今鄭文燦悄悄撤告,可見「誰是誰非很清楚了」。2023年底網路流傳一段影片,是一名身型和面容貌似鄭文燦的男子,另與一名長髮女子進入飯店幽會,引發各界議論,然鄭文燦當時否認是影中人,並提告散播影像的粉絲專頁「Next逆襲」板主,還有開記者會指控鄭文燦的林國春刑事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將影片送刑事局進行影像鑑定,結果並無法確定是否為鄭文燦,鄭文燦近日也撤告,加上妨害名譽刑事屬告訴乃論,地檢署依此將全案處分不起訴。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在踢爆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涉及去澳門酒店行一案,因鄭文燦已撤告,獲不起訴處分。(圖/報系資料照)林國春接獲不起訴消息後強調,當初爆料者陳述,鄭文燦是接受鼎立集團負責人秦庠鈺招待「澳門行」並前往澳門凱旋門飯店,該錄像就是凱旋門飯店五樓的九號會所,指證歷歷。林國春回顧,當初要開記者會前,特別諮詢其他律師,循全國律師聯合會發布「律師訪談證人要點」,告知陳情人只需憑記憶回答即可,老實說證人不必配合林國春替此案作證,但證人仍然同意作證甚至接受錄音,並由律師製作訪談紀錄,證明林國春在記者會之指控,都是有憑有據。林國春說,台北地檢署於7月底傳喚自己後,也將當時所記錄的「自證人言詞」直接給檢察官看,如今鄭文燦也撤告,其實讓人納悶,若要自證清白,鄭文燦何必撤告?相信民眾可輕易判斷,究竟誰是誰非。
小琉球行車糾紛演變暴力脅迫 潛水店老闆道歉了:我害小琉球被貼上負面標籤
本月5日晚間,屏東小琉球發生一起行車糾紛。一群大學生共8人趁暑假前往小琉球進旅行,誰知第一天晚上騎機車時返回民宿時,就與當地潛水店老闆發生行車糾紛,事後潛水店老闆不甘心被大學生以三字經羞辱,找來多名當地人追到大學生們下榻的民宿,對學生搧巴掌、逼迫下跪磕頭道歉。學生離開小琉球後將事件PO網,引起輿論熱議,當地警方也介入偵辦。事件延燒數日後,潛水店老闆出面發表道歉聲明,表示自己當下情緒失控,做出了極度不理智且無法令人接受的舉動,也讓「琉球人」這個身份被貼上負面標籤,令他感到十分痛心。他向受害學生們表示:「我願意承擔所有應負的法律責任,並將以最大的誠意,努力尋求您們的原諒與和解,希望能有機會當面向您們致歉,並商討任何可能的補償方案。」據了解,事件發生於8月5日晚間約9時許,當時學生們正騎機車返回民宿,路上與正要右轉回到潛水店的老闆險些發生追撞。學生主張對方「最內線突然向右轉且沒打方向燈」,因此脫口飆罵對方三字經,而潛水店老闆疑似又不甘被學生羞辱,半小時後就帶著十多名當地人來到民宿堵人。學生們由於對方人多勢眾,更有人做出帶著刀具,向他們做出搧巴掌、恐嚇的行為,最後2名騎車的學生在對方要求下跪磕頭道歉。學生還指出,由於之後2天還在島上,怕當下報警之後2天會被「追殺」,因此直到8日離開小琉球才把影片公布在網路上。另一方面,潛水店老闆也向媒體坦承自己有動手打人,但又向媒體公布行車糾紛當下畫面,主張自己當下騎車緩慢減速準備右轉回店內,但大學生不僅危險駕駛從右側快速超車,還對他出言不遜,加上發現這群學生下榻的民宿與自己的店只相隔一百公尺,才尾隨上前理論,但對方多名學生反而氣沖沖的包圍他,他感覺受到脅迫,才找來當地人助陣,但強調並沒有使用刀子,同行者帶的是一根鐵質棍棒,事後已被警方收走。還表示面對學生提告,自己只能「見招拆招」。轄區東港分局則出面表示,雖未曾接獲相關報案,但已主動積極介入,經了解本案係行車口角糾紛,未有持刀及傷害行為,將依刑法強制罪及妨害秩序罪等非告訴乃論之罪移請屏東地檢署偵辦中。事件曝光後,立刻引起輿論關注,店家在網路上也遭到許多看不過眼的網友留下負評。潛水店店長發表道歉聲明向受害學生道歉,並表示願意承擔所有應負的法律責任,並尋求原諒與和解,希望能有機會當面向大學生們致歉,並商討任何可能的補償方案。道歉聲明如下:各位關心本事件的朋友、媒體先進,以及因此事件受到傷害的當事人,大家好。我是田老大,田老大潛水中心的負責人。首先,我想對近日因我而起的紛爭,以及影片中呈現的失控行為,致上最深、最沉痛的歉意。對不起,我錯了。作為一個在小琉球土生土長、熱愛這片海洋的人,也作為一間潛水中心的經營者,我本應是守護這片土地與旅客的表率。然而,在事件當下,我卻因為個人的情緒控管失當,做出了極度不理智且無法令人接受的舉動。我不打算為自己的行為找任何藉口。影片中的畫面,無論前因後果為何,都無法合理化我要求對方下跪、以及言語恐嚇的事實。即便今天持有利器的是朋友而非我本人,但整個場面因我而起,我讓當事人感受到生命受到威脅,這就是我無可推卸的責任。我的行為,不僅對當事人造成了難以抹滅的驚懼與傷害,也嚴重違背了琉球人熱情好客、與人為善的純樸民風。我為自己做了最壞的示範,感到萬分羞愧與自責。因為我個人的錯誤,讓「琉球人」這個我引以為傲的身份被貼上負面標籤,這是我最不樂見也最心痛的。我必須鄭重澄清,絕大多數的琉球鄉親都是善良、熱情的,請大家不要因為我的個人行為,而誤解了這塊土地上所有努力生活的人們。此刻,我最想做的,是再次向事件中的當事人表達我最誠摯的歉意。我明白,任何言語都難以彌補您們所經歷的恐懼。我願意承擔所有應負的法律責任,並將以最大的誠意,努力尋求您們的原諒與和解,希望能有機會當面向您們致歉,並商討任何可能的補償方案。最後,我想對我潛水中心的夥伴們說聲對不起。因為我的過錯,讓你們在工作崗位上承受了巨大的壓力,甚至是不斷的騷擾電話與威脅。這些都不是你們應該承受的。在此,我也要懇請社會大眾,所有的憤怒與指責,請向我一人而來。我的員工是無辜的,他們只是努力工作的年輕人。持續以撥打騷擾電話、濫用外送平台訂餐等方式癱瘓公司營運,不僅無法解決問題,更可能讓更多無關的人觸犯法律,衍生出更多的遺憾。我真心期盼,輿論的紛擾能到此為止。我將會深刻反省,並以實際行動為自己的錯誤負責。再次向所有人,致上最沉重的歉意。田老大敬上 中華民國114年8月9日
學生夜騎小琉球發生行車糾紛!事後遭在地人組團追上門 遭逼「跪地磕頭、搧巴掌」才脫身
8月5日,北部一群大學生共8人前往小琉球進行3天2夜之旅,誰知第一天晚上騎機車時就與當地潛水店老闆發生行車糾紛。騎車大學生脫口飆罵三字經後,引起老闆怒火,遂「烙人」持刀追到大學生們下榻的民宿理論。大學生指控當下寡不敵眾,不僅被賞巴掌,最後還被迫向對方下跪磕頭道歉。學生們離島後將影片PO上網,驚動警方介入偵辦。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布影片,表示一行學生共8人8月5日到小琉球進行3天2夜之旅,但在第一天晚上約9時許,學生們騎機車返回民宿的路上,與正要右轉回到潛水店的老闆險些發生追撞。學生主張對方「最內線突然向右轉且沒打方向燈」,因此脫口飆罵對方三字經,結果老闆不甘被學生羞辱,半小時後就帶著一批人來到民宿堵人,其中甚至有人持有刀具。當事學生們表示,由於對方人多勢眾,更有做出揮刀恐嚇的行為,最後2名騎車的學生被對方要求下跪磕頭道歉。學生還在留言中指出,由於之後2天還在島上,怕當下報警之後2天會被「追殺」,因此直到離開小琉球才把影片公布在網路上。事件曝光後,東港分局出面表示,雖未曾接獲相關報案,但已主動積極介入偵辦,相關人員均已到案。經初步了解,本案係行車口角糾紛,未有持刀及傷害行為,強調不待被害人提出告訴,即依刑法強制罪及妨害秩序罪等非告訴乃論之罪移請屏東地檢署偵辦中。並呼籲民眾若有遇相關情形除協助蒐證外,請立即撥打110報案以利警方即時介入,提供民眾最立即的保護及服務。
暴力保育員5天虐3童50次 賠錢和解撤告免關
高雄某托嬰中心2021年間爆發虐童案,24歲陳姓女保育員在短短5天內,對3名年僅1歲的幼童又打又捏,粗暴動作多達50次,被檢方依傷害罪起訴求刑7個月以上。不過,陳女在法院審理期間賠錢與家長達成和解撤告,高雄地院近日裁定公訴不受理。2021年10月間,一名幼童回家後情緒異常、不停哭鬧、拒絕上學,,家長心生疑竇,調閱托嬰中心監視器,驚見年輕保育員陳女對孩子拳打腳踢、捏臉掌摑等行為。家長立刻向社會局檢舉,調查發現整班10名幼童中,有7人慘遭毒手,其中3人遭陳女毆打。檢警調查指出,陳女在5天內對李姓、陳姓、戴姓3名幼童多次施暴,導致幼童瘀青、挫傷。其中李姓幼童被打手4次、捏臉1次、打背2次;陳姓幼童被打手10次、捏臉6次、打腳3次;戴姓幼童更慘,被打身體8次、手11次、腿8次、屁股3次,右臉與手肘瘀青嚴重。事件曝光後,社會局要求2名涉案托育人員立刻退出現場,陳女於當天離職。陳女事後坦承犯案,檢察官認定她身為保育人員卻嚴重失職,起訴請求法院重判7個月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審理期間,陳女主動賠償並取得3名受害家長諒解,家長們撤告。由於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因此家長撤告後,高雄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全案仍可上訴。
男PO文酸台南牛肉湯「都用同間粉」 「六千」提告誹謗10萬和解撤告
林姓男子2024年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暗酸台南多家牛肉湯業者使用牛骨粉熬湯,遭名店「六千泓佐」提告加重誹謗與妨害信用。經兩次調解後,雙方以10萬元達成和解,業者撤告,台南地方法院裁定不受理。林男去年發文酸台南牛肉湯「都用同間粉」,並點名「府X、旗X、阿X、X村、鬍X、六X」等多家店鋪,質疑都用牛骨粉代替真材實料熬湯。該貼文迅速引起網路討論,多家被影射的業者認為商譽受損,公開反擊並強調未使用進口牛。其中「六千泓佐」認為在留言中被明確指名,名譽及信用受損憤而提告。台南地檢署依法起訴後,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經過兩次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協議。法院因告訴乃論案件的原告撤告,最終裁定不受理。據了解,林男同樣從事餐飲業,對原物料、調味品廠商熟悉,原本只是在個人版面調侃,未料引起業者撻伐。由於林男自稱經濟條件不佳,雙方協議和解金10萬元採分10期支付方式。店家表示,提告初衷是為捍衛清白,強調自家產品未使用牛骨粉。希望透過此事件讓林男記取教訓,不應隨意抹滅店家努力。和解協議附加條款規定,若有一期未付款,和解金將提高至80萬元。
苗栗男謊稱「小孩餓」騙雜貨店菸酒零食 返店道歉仍難逃法辦
苗栗42歲邱姓男子6月20日晚間前往銅鑼鄉一間雜貨店購物,謊稱「小孩子肚子餓」,拿走香菸、啤酒及巧克力等商品後未結帳離開,損失金額約千元。雖然邱男隔日返回店家道歉,但警方仍依詐欺罪嫌將其依法偵辦。店家指出,20日晚間7時許,邱男進入店內拿了6瓶啤酒、4包香菸及多包巧克力,聲稱要先帶回給孩子吃,並要求店家將其餘商品裝箱,表示會開車回來載取。店家久候未見其返店付款,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邱男實際是騎機車前來,得手後立即駕車離開。業者將行騙畫面上傳至臉書社群,引發網友熱議,並有多人指出該男子是「慣犯」。苗栗警分局表示,已掌握邱姓男子涉案,將通知其到案說明。雖然邱男當晚返回雜貨店道歉,但詐欺屬公訴罪,警方仍將依法查辦。警方提醒,詐欺行為屬非告訴乃論案件,即使事後和解,仍構成刑法詐欺罪,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台鐵司機員偷拍男同事洗澡 被抓包後神隱閃辭
台鐵5月下旬發生司機員宿舍偷拍事件,一名七堵機務段司機員在彰化機務段宿舍淋浴間,用手機偷拍2名男同事洗澡。事件曝光後,該司機員隨即神隱並離職。台鐵司機員輪班值勤到外站時,會在該處機務段宿舍留宿。目前新竹、潮州等新建宿舍已採套房式衛浴設備,惟部分較舊男宿舍為開放式淋浴空間。據了解,該名司機員值勤到中部時,在彰化機務段宿舍開放式淋浴空間偷拍同事裸身畫面。其中一名受害司機員發現後追出,要求檢查手機並刪除影像,並向上通報。涉案司機員隔日返抵七堵後未再出勤且無法聯繫,神隱失聯。人事主管最終在其住所找到人,該司機員則當面提出離職。台鐵公司證實,該司機員已於6月2日離職。由於事件屬告訴乃論,涉案人與受害人當下達成和解,受害人未有報警,因此無法對其進行行政處分。台鐵表示,已要求各機務段針對司機員備勤房舍進行盤點,研擬在非套房式共用淋浴間增設隔間或其他隱私保護措施。
惡狼1天8度潛入小學廁所偷拍4童 他認了!法官竟判無罪
施姓男子一天內8度潛入台南市某國小廁所,偷拍4名學童如廁時的私密部位影像,經警方逮獲坦承犯行後,被台南地檢署依兒少性剝削罪嫌起訴。不料,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時,卻以施男與被害兒少之間並無性互動,也沒有藉權勢脅迫,不構成性剝削罪要件,僅觸犯《刑法》妨害祕密罪,但因被害兒少沒有提告,判處施男無罪。南檢表示,將研議上訴。判決指出,施男2023年7月31日上午騎機車前往台南市某國小,站在校園附近,只要看到有學童上廁所,即伺機持手機前往攝錄對方裸露下半身上廁所的影像。當天從上午8點至下午1點,施男共偷拍1名女童及其他3名身分不詳的兒童或少年脫褲子上廁所時,露出臀部、下體等私密部位影像得逞;直到女童發現遭人偷拍告知老師,校方報警循線將他逮獲。偵訊時,施男坦承不諱,檢方依最重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6條第3項「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提起公訴。不過,台南地院卻認為,施男所拍的影像,並非女童或其他3名不詳兒童或少年,與施男互動時的性活動過程,也不是在性活動中受到性剝削,並不符合性剝削罪構成要件,僅構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無故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法院強調,鑑於此罪為告訴乃論,但因被害兒少都沒有提出告訴,加上檢方也沒有提出施男有其他涉犯性剝削罪的事證,因此應該判處無罪。◎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名醫聯手當鋪向妻討錢 反被詐騙更多錢
台北市三軍總醫院神經內科何姓主治醫師與黃女感情破裂鬧離婚,有多項官司纏訟。他認為黃女私自領走名下帳戶2644萬餘元,2021年夥同某當鋪經理吳男等人包抄黃女車輛討債,未料黃女卻反和吳男合作,騙何醫師簽下500萬餘元的本票後拿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新北地檢署依加重詐欺取財罪起訴吳男等人,黃女則因已罹於追訴時效不起訴,但與吳等人共犯偽造文書被起訴。檢方調查,何醫師與黃女2010年結婚、2016年離婚、2017年再結婚、2022年又離婚。何與范姓退伍軍人因醫病認識,范得知何醫師為了討要帳戶2644萬餘元向法院聲請假扣押,需支付擔保金500萬餘元,在2021年介紹當鋪經理吳男給何醫師認識,由何醫師委託吳男、范男與其員工等人,聯合在凌晨包抄黃女車輛討債,接著雙方在街上紛爭被帶回派出所。黃女心生不滿,以500萬元為代價與吳男共議行騙何醫師,眾人以花言巧語騙何醫師簽下4張共500萬餘元的本票,再由吳男拿給當鋪員工與黃女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准許強制執行。偵查時黃女否認認識吳男等人,但檢察官認定其說法不可採信,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起訴吳男、范男與其葉姓友人等幫手。因檢方認為何醫師發現被騙不久後就知道當時仍為配偶的黃女涉入詐騙,卻沒有提告,認定屬於告訴乃論的配偶間犯加重詐欺取財罪已逾提告6月法定期,予以黃女詐欺部分不起訴,但黃女與吳男等人拿不實本票聲請裁定部分則因涉偽造文書被起訴。
教保員架刀逼拱橋3小時 涉虐童最終和解家長
新北市三重區某私立幼兒園林姓教保員涉虐待4名幼童,命令幼童做拱橋2至3小時,還將美工刀放在幼童背部下方,又處罰幼童跳1小時跳繩、不給食物。事發後林姓教保員和受虐的4名幼童家屬和解,家屬撤告傷害,新北地檢署依《刑法》妨害幼童發育罪予以林姓教保員緩起訴1年處分,期間應接受法治教育3小時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檢方調查,林姓教保員2024年5月間在幼兒園要求2名幼童,還在其中1名幼童背部下方以膠帶台固定美工刀,逼他們做拱橋2至3小時,又要求另名幼童跳繩將近1小時、不給他食物吃,另強迫幼童持續寫1小時作業,以此方式虐待4名幼童。偵查時,林姓教保員坦承犯行,並與4名幼童家屬達成和解獲撤告傷害,但因妨害幼童發育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檢方考量林姓教保員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依妨害幼童發育罪予以林姓教保員緩起訴1年處分,緩起訴期間應接受法治教育3小時,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教育局說,經行政調查及委員會決議認定教保員涉及體罰多名幼生屬實,去年8月已裁處行為人終身不得聘任、罰鍰最高額度60萬元,並於全國教保資訊網同步公告幼兒園及行為人姓名。另針對幼兒園督導管理疏失部分,裁處負責人12萬6000元;不當管教部分,裁處負責人最高6萬元;同時,為維護幼生安全,勒令該園停招1年。教育局說,未來將持續不定期稽查該園,確保園務管理運作,並協助家長與關懷幼生,全面確保幼童健康安全學習環境。
王大陸涉教唆傷害「司機11個月沒報警」! 3疑點曝他疑被富二代打手騙了
藝人王大陸2024年搭Uber因一些細故與司機產生口角,涉教唆富二代游姓友人撂兄弟毆打到對方住院。今天凌晨他因傷害罪500萬元交保,而本案最大疑點是,就是游男怎能找到司機,當中是否有公務員協助游男取得個資?不過根據了解,王大陸可能被幫忙毆打司機的富二代朋友矇了。王大陸逃兵案偵查被發現手機藏有打人片,新北地檢4日指揮市刑大帶回王、游二人,複訊後認涉犯教唆傷害、違反個資法、非法利用個資等罪嫌,向法院聲押。新北院裁定王大陸500萬交保,游翔閔5日清晨被羈押禁見。王大陸當初因跟Uber司機起口角,要富二代好友游翔閔「找人處理一下」。游翔閔也挺王大陸找了3、4人,找到Uber司機痛毆一頓,但整起事件中有3個疑點。首先,游翔閔是如何取得Uber司機個資?再來、事發至今已經過了11個月未有相關報案紀錄?第三、新北警方是否有吃案疑慮?針對個資部分,游翔閔疑似跟王大陸回報表示司機被打到重傷,所以王大陸才會把毆打影片存在手機跟朋友炫耀,但事實上,Uber司機其實只是輕傷,最後司機還自己開車報警。由於Uber平台系統並不會對乘客公開司機個資,游男是以何種方式找到司機,引起檢方關注,檢警目前正在調查,是否有公務員協助游男非法取得個資。再來,全案發展到目前案發近1年,有人當街被打警方怎會沒動作?加上還查獲3名黑道背景的男性共犯,若牽涉組織聚眾鬥毆等,依法應屬非告訴乃論,被害就算不告,警方知情後也應主動介入調查。對此,新北市刑大回應,去年4月接獲被害人疑似被尾隨報案,員警建議他到中和派出所,也有找到涉案車輛人士,因無具體迫害事證便請離;而被害人是離開警局後遭毆,回到派出所求助,第一時間有詢問是否製作筆錄或驗傷後再回來,只是被害離開後沒有回來。CTWANT提醒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王大陸找人毆打司機爆「內鬼洩密」! 新北刑大否認吃案「2大疑點」要查了
王大陸4日因教唆富二代朋友及小弟圍毆Uber司機二度被新北警方拘提到案,檢方訊後聲押禁見但被法官裁定5百萬元交保,不過整起案件疑點眾多,包括Uber司機的車籍個資如何被王大陸等人掌握,以及被害人遭圍毆迄今快滿1年,若非新北檢偵辦王大陸閃兵案件,他教唆友人圍毆犯行恐石沉大海,新北檢將針對涉嫌個資法案件深入追查。王大陸涉嫌教唆富二代游翔閔痛毆司機 。(圖/翻攝自游翔閔IG)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今天上午舉行記者會,由新北市刑警大隊大隊長蕭瑞豪說明王大陸涉教唆傷害案。蕭瑞豪說明,王大陸與司機疑因溝通不良,進而發生言語衝突。去年4月間被毆司機懷疑遭人尾隨,曾撥打110,隨後到中和分局中和派出所請求協助,警方找出2輛涉案車輛,對相關人進行身分盤查約制,經確認司機無虞後,由於沒有其他涉及的事證,因此放行。蕭瑞豪也說明被毆司機為何沒有完成報案。他指出,司機是在離開派出所後,在路上又疑似碰到涉嫌人,才發生被毆打情事,後續司機有到派出所請求協助;警方詢問是否要驗傷或先做筆錄,但被害人短暫說話後就離開,之後未接獲報案。至於本案嫌犯如何取得被害人相關資訊,Uber派車APP屬於隨機配車,若王大陸不滿車型太老舊,可以選擇高級進口車的尊榮方案,另外派車司機的個資系統並未暴露司機全名及聯絡方式,頂多王男僅可記下車號,但關鍵在於王大陸和共犯一定是透過相關人員進入監理車籍系統查詢被害人個資。據了解,警政署資訊組後台主機對所有警員查詢資料都留下紀錄備份,只要發查誰登錄過警用車籍查詢系統查詢被害人車籍,真象呼之欲出,新北警方也證實,「會調查游男取得被害人個資是否有警方涉案」。另外,游男去年4月間就教唆小弟跟蹤圍毆Uber司機,但案發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卻聲稱被害人未完成報案,問題是內政部早在數年前就修法,針對黑幫聚眾鬥毆採取最高標準處理,聚眾鬥毆案件早已非告訴乃論、不是一句「被害人不願提告」、「沒有完成報案」就毫無作為長達11個月,外界質疑警方吃案,對此,新北警回應「絕無吃案情事」,但現實邏輯卻是若非新北檢深入追查王大陸閃兵案發現新事證,該名Uber被藝人教唆圍毆的惡劣案件恐石沉大海,看來王大陸教唆富二代及小弟圍毆被害人案情恐繼續延燒。
王大陸涉「教唆毆打司機」500萬交保 律師揭「1關鍵」:可能不起訴
33歲男星王大陸先前才因涉砸百萬閃兵,遭檢方諭令15萬交保,昨(4)日又爆出他涉嫌教唆毆打司機,將人打成重傷,今(5)日凌晨裁定500萬元交保。對此,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指出,普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若是簽了和解書並註明要撤回告訴,依刑事訴訟法就必須不起訴處分,「技術性實質無罪」。楊律師在臉書撰文道,假使王大陸真的有「撂人痛毆司機以及平台派車員,將兩人打得滿身是傷、半死不活,因而遭警方以涉嫌殺人未遂移送偵辦」,從訴訟律師的角度來看,是很簡單的小案件。楊律師說,可以在開庭時主張沒有「殺人」的故意,否則不會只打到「半死」,雖然2人受傷,但仍未達「重傷害」的程度(五官四肢沒斷),因此只構成「普通傷害罪」。楊律師也解釋,普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所以只要進行賠償,就能和受害人簽和解書,並在和解書註明要撤回告訴,等到撤回告訴後,依刑事訴訟法就必須不起訴處分。楊律師表示,此時就能稱作「技術性實質無罪」,其他部分則交經紀公司或危機處理公關處理。
「舔耳性騷」女員工判8月! 宥勝今赴北檢繳200萬換緩刑
宥勝去年6月被爆性騷多名女子,不僅酒醉抓胸,還解內衣揉胸與跨坐對方身上強吻等,好爸爸與好丈夫形象一夕全毀。案經上訴,二審宥勝被判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200萬元。據了解,宥勝今(27日)親自到台北地檢署繳錢。宥勝遭爆至少對3名女同事性騷擾,當中有跨坐在對方身上強吻、趁著酒醉襲胸、解內衣揉胸等行為。消息曝光後,宥勝在臉書發文道歉,「我為我曾經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及陰影感到抱歉,非常,非常的對不起。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真的真的,很對不起。」全案經民眾向台中地檢署告發,移轉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認定,宥勝涉嫌對其中一女強制猥褻,依非告訴乃論的強制猥罪起訴他。不過首次開庭時,宥勝曾對媒體喊冤,表示事實不是大家傳的那樣,一直沉默是想保護女生。他強調,會全力配合調查,證明自己清白。一審,台北地院判宥勝8個月有期徒刑。法官認為,宥勝一開始否認猥褻女助理,後來才又改口坦承犯案,之後不但沒與受害女方達成和解,還試圖與被害人、證人串證,難認其有悔意。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8個月有期徒刑,但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2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宥勝在收到判決書後,已於今(27日)親自到台北地檢署繳錢,以換取緩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發片訪街友自稱「前分局長」遭打臉! 薔薔挨轟「未查證」出面回應了
女星薔薔(林嘉凌)近年斜槓當YouTuber,她日前在YT上發布影片講述自己前往台中體驗露宿街頭一晚的街友生活,片中採訪一名街友,自稱曾任台南學甲分局長,還繪聲繪影的指出自己在任上就插乾股投資百家樂,最高一年曾賺1800萬元,不料退休後在疫情期間慘賠4500萬元,最後被前妻趕出門淪為街友。對此,學甲分局澄清,影片中男子從未在警界任職,更不曾在分局擔任分局長。 而遭到網友批評「未經查證就草率發片」的薔薔也出面回應,表示自己是去關心街友,讓大家了解他們的精神狀態,不是去質疑他們,因為他們的狀況已經很差了,「只是希望社會正視街友的狀況,必要時伸出援手做愛心。」女星薔薔在訪問街友過程中,遇上一名男街友,自稱是退休的分局長,並透露來自台南學甲分局。該名街友宣稱,自己在當警官時就應博弈業者之邀,插乾股投資百家樂,最高一年可以賺進1800多萬元。因為錢來的很快,就在外面養小老婆。後來養小老婆的事被老婆發現而離婚,自己的百家樂生意也因為疫情慘賠4500萬,最終流落街頭。影片曝光後,這名街友的說法引發各界關注。因根據《刑法》第158條第1項「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由於本罪係非告訴乃論之罪,如有非警察身分之人冒充警察行使職權,將涉犯本罪,本類案件如經他人告發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警察機關自得據以調查偵辦。台南學甲分局20日迅速回應,針對網傳「學甲前分局長淪街友」一事,經警局查證、比對1984年至今歷任分局長資料,未發現有與影片中男子相貌特徵相符者,呼籲民眾針對網路影片應詳細查證,以免受不實訊息誤導。此外,根據CTWNAT向警方求證,經採訪地點台中火車站轄區之台中市第三分局立德所調查,影片中的街友姓陳,今年68歲,是台中火車站附近的常駐遊民,並非影片中聲稱的「剛來不久」。陳男除了不曾擔任台南學甲警分局的分局長外,也沒有任何從警經歷,目前因生病住院中。警方表示,陳男僅因網紅採訪而為陳述,言論中未涉及恐嚇或影響公眾安全之情形,應屬言論自由,非刑事案件或行政裁罰之範疇。這為街友真實身分曝光後,公布影片的薔薔也受到波及,不少網友指責她未經查證就草率發片,是幫助發布錯誤消息。對此,薔薔雖人在加拿大,也火速回應表示,自己當時拍攝影片的初衷,只是訪問街友、關懷弱勢,無法實際查證,也無法探討每位街友的身分背景。「我是去關心他們,不會去質疑他們,因為他們的狀況已經很差了。」薔薔解釋:「如果是一般社會人士,我就會去質疑。(影片)只是真實呈現底層社會狀況而已,說是警察這人也說他五臟六腑都有問題,身上還插著引流管,因此我不會想去落井下石,當面質疑他的身分。」薔薔坦言,自己在拍攝影片時,很多人的訪談內容都是頭不對題、題不對尾,她也聽得一頭霧水。比如影片中還有人自稱見過蔡英文,是蔡英文同學,「我真的需要去查他與蔡英文的關係嗎?重點不在這裡。」她主張自己想要透過影片表現的,只是忠實呈現社會底層弱勢族群的真實樣貌。
因應大罷免 民進黨成立「挺公民、護民主」律師團
民進黨發言人韓瑩今(17日)偕同律師黃帝穎、陳又新、傅馨儀、房彥輝律、許渝澤舉行「挺公民、護民主」律師團成立記者會。韓瑩指出,面對公民自主罷免活動,履遭國民黨企圖以各種手段阻撓、干擾,才是真面惡霸,報復罷免,民進黨強烈譴責這樣的行為,並宣布成立律師團,提供法律協助,確保公民行使民主權利不受干預。韓瑩表示,「挺公民、護民主」律師團組成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協助民眾守護罷免權利。近來看到公民參與罷免行動,遭受恐嚇打壓,甚至面臨不當法律威脅,已嚴重侵害公民基本權利,更有民眾沒有參與連署,個資卻遭到冒用,已涉及偽造文書。這些行為不僅違法,更破壞民主選舉的公平性。「罷免國民黨立委與罷免民進黨立委的行動,本質上完全不同。」韓瑩說,罷免國民黨立委是由公民團體自主發起,罷免理由是因爲國民黨立委在立法院做出許多傷害國家且違背人民期待的行為。民進黨正告連署抄襲案的領銜人,侵犯人民權利,將必須負法律責任,只要民眾有具體事實,民進黨將會協助正式提告,全力維護人民權利。此外,針對民進黨黨立委遭到造謠、抹黑,也會委請律師進行蒐證,捍衛到底。黃帝穎表示,某些號稱是公民團體,路上看不見連署攤還是能夠拿出連署書,有的被查出就是國民黨的青年軍。其中就有蘇巧慧、李坤城的連署書,被發現曾是國民黨黨員的民眾,未同意連署卻收到新北市選委會的查詢單,很可能是抄名冊的犯罪行為,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俗稱公訴罪的非告訴乃論之罪,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就可以啟動偵查。未來只要有民眾遭冒用名義連署,罷免民進黨立委、議員,律師團會在法律上進行協助。陳又新指出,以花蓮公民連署罷免為例,有參與民眾遭「查水表」,依《選罷法》第79條規定,地方選委會需查對連署人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以確認是否為當地的選民,但查對工作根本無需到現場,正確方式是直接跟戶政事務所查對即可;在現有法律裡,如果已提供比較輕微的手段的話,就不能刻意的去採取一項更強烈的手段,因為對連署人來說,都是一項強大壓力,而現在連署公民就是很明確感受到這樣的壓力,而這些行為,對行政機關來說絕對都是違法的狀況。陳又新又說,以松山信義要罷免徐巧芯的連署,政治評論員吳靜怡參加完連署活動,遭警察到場尾隨移動近一個小時,這明顯也是違法,因為每個人移動軌跡都是屬於個資的一部分,也是社會活動的一部分,很清楚地,信義分局的分局長已出面道歉,顯然警察在這個執法行為絕對是違法的;若警察是要避免衝突或保護罷免連署人,應該是直接現場維護其安全即可。傅馨儀說,罷免是人民在民主國家能夠行使的正當權利,自由法治國家也保障言論自由,但是言論自由有其界線,如因自身的政治立場與他人不同進行叫囂,讓他人感到名譽到詆毀,或者使用不淨的詞持續加諸在他人身上,依照嚴重程度會涉及到妨害名譽,如《刑法》的侮辱或《刑法》誹謗罪;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委員,近日曾收到恐嚇信,內容有包含死亡相關的字句,這些恐嚇的言論在客觀上使他人心生懼的話,可能涉及《刑法》305條恐嚇。韓瑩重申,律師團組成主要目的,就是要挺公民、護民主,做公民最大後盾。律師團成為目前有八位,包括黃帝穎、吳佶諭、房彥輝、洪偉勝、陳又新、許渝澤、傅馨儀、廖郁晴,名單持續增加中。此外,民進黨也提供「挺公民、護民主」協助專線及在民進黨官網也開設「公民協助專區」,歡迎民眾提供具體權利遭受侵害事證,民進黨將會提供法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