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費
」 遺產 喪葬費 法院 猝死 告別式
袁惟仁告別式眾星送別 前妻陸元琪低調現身神情凝重送最後一程
「小胖老師」袁惟仁於今年2月辭世,享年57歲,告別式今(10日)在台北市懷愛館景行樓舉行。前妻陸元琪,於殯葬彌撒開始約一小時後低調現身靈堂,她戴著口罩、不發一語步入會場,神情凝重向前夫送上最後一程,引發現場關注。袁惟仁的一對兒女袁義與袁融一早到場協助整理奠儀台,兩人全程低調不發一語;袁融也攙扶年邁的奶奶進入靈堂,畫面令人動容。現場則擺滿圈內好友送來的花籃,包括林俊傑與劉若英等歌手都致贈花籃悼念,向這位華語樂壇的重要音樂人致意。多位演藝圈好友也陸續到場弔唁,包括陶晶瑩與李李仁夫婦身穿黑衣現身,陶晶瑩素顏到場、雙眼略顯紅腫。昔日與袁惟仁組成「凡人二重唱」的莫凡一早參加彌撒送別摯友,而張宇也在上午9點左右抵達,一頭白髮神情沉重快步進入靈堂,歌手游鴻明隨後到場並與張宇同排入座。袁惟仁2018年曾因意外跌倒導致腦溢血,之後長期臥床並多次被判定為植物人,近年在台東老家靜養。去年11月底因疑似感染送醫急診,今年2月2日病逝。告別式結束後將火化,並長眠於金山蓬萊陵園。據了解,他的喪葬費用由音樂圈好友成立的「小胖信託基金會」協助支付,剩餘款項也將作為袁媽媽的生活扶助金。陸元琪戴著口罩,不發一語步入會場。(圖/侯世駿攝)
春風、黃奇斌捲入地下《死亡賭局》 揭露「老人互助會」標價人命生存戰
電影《死亡賭局》集結天團「玖壹壹」成員春風(洪瑜鴻)、金獎歌曲製作人黃奇斌(阿斌)以及金獎演員姚以緹、丁寧,於今(4日)正式公開定檔海報、預告片以及創作起源。本片題材改編自台灣本土社會事件,直擊「老人互助會」詐賭的驚人操作,將原本看似溫馨的鄉間互助,演變成一場視人命為籌碼、豪賭死期的金錢博弈。導演詹淳皓感嘆道:「法律僅是底線,但人性往往會在規範之上鑽出最難以想像的漏洞。」在今天曝光的定檔預告中,由春風詮釋的王牌投手「林勝毅」,因捲入簽賭案而一夕之間身敗名裂。當他落魄返鄉時,與性格內斂、深陷家族壓力折磨的弟弟林勝彬(黃奇斌 飾)產生矛盾,不料兄弟倆的困境尚未解決,卻驚覺父親被捲入涉案金額高達上億元的詐騙賭局。春風在片中一句「我們一定要救爸嗎?」道盡了究竟該讓老父生或死的內心掙扎,電影預示這將是一場極其艱難的人性大考驗。春風(黃色鴨舌帽)在《死亡賭局》中發現家鄉竟將人命標價還成為賭局,相當震撼。(圖/英傑哆影業提供)春風在《死亡賭局》中面臨父親生死與金錢掛鉤的抉擇。(圖/英傑哆影業提供)《死亡賭局》的核心議題聚焦於台灣中南部盛行多年的「老人互助會」。這項制度初衷是因應早年長輩受限於保險制度無法投保壽險,進而衍生出互助籌措喪葬費用的良善美意,卻在法律灰色地帶下逐漸變調。導演於田野調查期間,挖掘出許多罔顧倫常與道德的真實現況:輕則僅是挪用老人資金炒股,導致長者的「棺材本」血本無歸;重則因基金負責人無力償還賠償金,竟直接載運「上百箱靈芝保健品」強迫折抵債務;甚至有人精細計算死期,只求在回報率最高的時刻「結清」人命。 這些發生在台灣鄉間、至今仍以「地下進行式」存在的震撼內幕,都將透過本片首度赤裸地呈現在觀眾眼前。導演指出:「有警察透露當年有家屬報案在廁所馬桶尋獲未服完的藥物,懷疑是否有人蓄意操控慢性病患的用藥,例如原應每日服用五顆,卻僅給予三顆,藉此掌控死期。」令人直呼人心貪婪十分恐怖。除了兩位台帥代表春風及黃奇斌首度聯手,本片更集結演技派女神姚以緹飾演春風的舊情人,以及金馬女配角丁寧化身氣場強大的地方議員。由今日釋出的定檔海報中,透過濃烈的血色氣息與粗糙的工業煙塵,將台灣鄉鎮的草根氣息、病態的博弈與主角無路可走的命運掙扎,通通壓縮至一個充滿壓抑與爆發力的視覺容器中,也藉此預告了這場驚世博弈中的黑白難辨。《死亡賭局》背景取材震驚全台的「台中死亡一條街」真實案件,落魄的前職棒投手林勝毅(洪瑜鴻-春風飾),因假球案導致人生跌落谷底。在某個夜晚重回故鄉,他原打算透過收地計畫大撈一筆藉此重新翻身,卻察覺整個小鎮瀰漫著難以言說的詭譎氣氛。一個掛名老人互助會的地下組織,暗中進行以性命為籌碼的「死亡賭局」,勝毅的父親慘遭標價,金額高達一億,期限僅到天亮。在弟弟勝彬(黃奇斌 飾)、舊情人品文(姚以緹 飾)以及陳議員(丁寧 飾)的襄助下,他逐步逼近事實真相,卻驚覺任何選擇都非單純,只能步步為營。這些發生於台灣鄉村、至今仍有部分持續運作的震撼內幕,都將藉由這部作品首度公開呈現。《死亡賭局》4月24日全台上映。YT預告連結:
北市川菜館資深女員工離奇陳屍冰庫!業者聲明回應 鄰居力挺:別亂留負評
台北市文山區一家川菜餐廳傳出離奇命案,昨天(24日)上午10許準備開工時,發現服務近30年的69歲劉姓女員工倒在零下約20度的冷凍庫內,已明顯死亡,家屬接獲通知後前往殯儀館認屍,警方初步排除他殺嫌疑。對此,業者深夜聲明回應,該員工為人和善,與同事相處融洽,警方已排除此事件與其在本店的工作內容、職場環境有關,也請外界不要過度揣測,以免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據了解,劉女在2月23日晚間10時許,從住處騎腳踏車出門,約20多分鐘抵達餐廳,隨後便將外套脫下進入大型冷凍庫,直到隔天準備開工營業時,其他員工發現冷凍庫的門卡住無法打開,請鎖匠到場協助,才發現劉女已明顯死亡。警方獲報到場調查,並無發現外力攻擊或其他傷痕,初步排除他殺嫌疑,但劉女有攜帶手機進入,卻在受困超過12個小時時間未打電話求助,加上冷凍庫設有緊急開門裝置,位置就在劉女的頭部上方,研判劉女可能是自行進入後反鎖庫門。劉女家屬表示,只知道劉女徹夜未歸,直到接獲通知才知道她發生意外。台北地檢署檢察官24日下午5時許會同法醫相驗,並調閱附近監視器及劉女相關資料以釐清案情,而由於遺體長時間處於低溫環境,難以判定死亡時間,家屬同意擇日進行解剖。對此,餐廳業者24日晚間10時許也在臉書粉專發出4點聲明回應:資深員工於店內不幸離世,對於這起悲劇,全體同仁深感哀痛,已在第一時間聯繫家屬,並全力配合警方調查。針對部分媒體對事件起因的揣測,特此進行說明:1、全力配合調查:案發後,本店已主動提供相關監視影像及資料。該員工為人和善,與同事相處融洽,警方已排除此事件與其在本店的工作內容、職場環境有關。2、保護逝者隱私:基於對逝者及其家屬的尊重,懇請各界給予空間,避免不實指控或過度揣測,以免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3、員工心理支持:事件發生後,已暫停營業進行內部整頓。包括消毒及更換所有食材,避免造成食品安全疑慮,並為全體員工安排專業心理諮商與輔導,確保夥伴們的身心健康。4、善後與關懷:我們正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並提供實質幫助,視情況提供經濟支援如喪葬費用及持續關懷家屬。業者強調,自創立以來,一直將夥伴視為家人。發生此憾事,我們深感自責未能及時察覺夥伴在私人生活中的困境。未來,我們將更加關注員工的工作與生活平衡,建立更完善的職場環境,再次感謝各界的關心與體諒。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這家我從小吃到大……裡面的員工都非常和善有禮貌,聽到這個新聞非常震驚」、「我是鄰居,老闆娘待員工非常好……員工全部都從年輕服務至今,好幾位都服務30年以上」、「我們都是這裡老鄰居了,闆娘待員工如同家人一樣,員工都是老員工了,這樣的事讓人感到難過」、「我們都是成家小館20年的老鄰居,能夠讓員工們願意跟隨30年的老闆不容易」、「店家是無辜的,老闆娘真的很用心對待員工,視員工如家人,不然怎麼員工能跟她近30年,只希望那些Google一星亂留言的人好自為之」、「怎麼Google評論都在說老闆娘這個人,很神奇」、「加油,老闆娘對員工的關心與對待是真的很好」。《CTWANT》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媽求「與妳共渡餘生」…女兒不顧癌末母「領走百萬」 法院依遺囑:給慈濟
台中葉姓婦人在女兒小茹(化名)5歲時離婚,也沒爭取扶養權,小茹跟著爸爸生活卻顛沛流離,輾轉送至育幼院成長至高中畢業。葉婦晚年罹患胃癌末期,小茹不願照顧親子關係疏離的母親,葉婦生前立下遺囑欲將百萬遺產全數捐給慈濟「做功德」,但卻遭小茹領走。法官審理後,認定葉婦遺囑有效,判決小茹除「特留分」外,須吐出132萬餘元歸還,完成母親遺願。癌末母寫信求「培養感情」女兒拒絕判決書指出,葉婦於2020年確診胃癌末期,希望女兒小茹來照顧自己,每個月會給小茹5萬元,也趁這機會修補母女間的空白,還親自寫信給女兒「我想念妳,希望與妳共渡餘生,陪(培)養母女感情...」但小茹與母親見面後始終無意願同住,且強烈表示不欲負擔母親的醫療及後事處理等重大事項決策及責任,葉婦最後由友人照顧至臨終。百萬財產全捐慈濟 友人見證不過早在2012年,葉婦因篤信宗教並感念好友照顧,好友見證下親筆寫下遺囑,明確表示死後要將所有現金、退休金、保險金與車輛全數捐給慈濟功德會,「不留給女兒小茹」,葉婦離世後,小茹也一度表明不會繼承遺產,但卻私下領取葉婦名下的勞工退休金與多筆銀行存款。葉婦友人身為遺囑執行人,因此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葉婦在遺囑中雖說不留財產給女兒,但也提及是因女兒「獨立、生存能力強」,並非認定其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因此小茹並未喪失繼承權。遺囑有效!女兒僅拿「特留分」法院計算後,葉婦遺產總額約282萬元,扣除喪葬費與管理費後,小茹依法可領取二分之一的「特留分」。法院判決,小茹已領取的款項中,扣除其應得的特留分104萬多元後,餘款132萬5130元應返還給遺囑執行人。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服儀檢查變摸胸!教官室成「喬奶房」她控:不下20幾次「1關鍵」無罪. 娶中配返台「睡1晚」落跑!來不及辦離婚就遣返 新竹男「守空閨」20年. 人妻鋼琴師2度偷吃!懷3寶激戰尪表弟…再趴友人:音樂人沒控管好情愫
公園挖1.5公尺深沙坑突坍塌 美2少年慘遭活埋身亡
美國佛羅里達州發生一起意外事故,2名14歲少年在公園挖沙坑時,沙土突然坍塌,導致2人被活埋受困,被救出時已失去意識,送醫搶救後仍雙雙不治。綜合外媒報導,事故發生在佛州錫特勒斯郡(Citrus County)的運動員公園(Sportsman Park),1月11日,14歲的喬治(George Watts)與德瑞克(Derrick Hubbard)在公園沙地玩耍,挖出一個約1.5公尺深的沙坑,不料沙土突然坍塌,2人當場遭到活埋受困。之後,家長在午餐時間遲遲等不到孩子回家,於是前往公園查看,卻只看到2人的自行車和鞋子,立刻察覺異狀報警,並試圖挖沙救人。消防人員與醫療人員隨後趕到現場,挖了約20分鐘的沙,才將2名少年救出,但2人皆已失去意識,德瑞克當天送醫後就宣告死亡;喬治則於13日宣告不治,喬治的家人決定捐贈喬治的的器官,遺愛人間。喬治的母親悲痛表示,2名孩子是形影不離的好朋友,原本只是單純在玩冒險遊戲,卻變成悲劇,「沙坑坍塌的那一刻,我們的世界也跟著崩塌了」。喬治與德瑞克的家人也在募資平台GoFundMe發起募款,表示他們正沉浸在巨大悲痛、震驚的情緒中,還要面對緊急救援、醫療、喪葬費以及這場悲劇帶來的諸多經濟負擔和意外開支,希望大家能幫助他們渡過難關,目前募款金額已達到約4.4萬美元(約新台幣139萬元)。事故發生後,2名少年就讀的學校已提供學生與教職人員相關心理諮商服務。當地警方提醒,類似沙坑坍塌致命案例並非首次發生,呼籲家長與孩童提高警覺,避免挖掘過深沙洞。
分屍案冤魂一路跟回家 資深媒體人許聖梅揭靈異內幕
資深媒體人許聖梅、民俗專家一玄老師、諮商心理師林嘉歆及林鈺恩律師,近日錄影謝震武主持《震震有詞》,節目以「怨念冤氣化成形!暗示、復仇讓你知?!」為題,邀請共同探討社會案件中難以解釋的超自然現象,以及背後的法律真相。許聖梅分享2022年震驚全台的「新北永和分屍案」。一名54歲男子遭胞兄狠心殺害並肢解,遺體僅剩軀幹與左腳。案件偵辦期間,一位具備「天眼」特質的社會線記者前往警局,竟在門口聞到濃烈屍臭,更目擊一團白霧化成「沒有頭顱、僅剩左腳」的人形在原地哭泣。記者回報社時死者冤魂竟一路跟隨,希望記者幫他找回手腳,警方數日後抓獲嫌犯死者哥哥,發現他竟與殘缺的大體同睡五天,最終因監視器拍下他搬運過程中大體手部滑落而罪證確鑿。一玄老師補充:「冤魂之所以不散,往往是因為遺體不全,民俗上需透過法師以蓮花或蓮藕接肢修復才能安息。」另一樁發生在新竹的承包商一家三口滅門慘案,警方追查多日一直沒有收穫,死者母親卻連續一年多夢見兒子全身是血,指著上方說要拆掉屋頂。死者家屬最終決定拆除透天厝屋頂,沒想到拆除隔日,警方隨即掌握線報在山區攻堅逮人。最令辦案人員震驚的是,兇嫌被捕時身旁槍枝已上膛,卻束手就擒。兇嫌事後供稱:「我想開槍,但手腳被抓住根本動不了。」一玄老師對此解釋,冤魂有時會被房屋結構所困,拆掉屋頂是為了讓冤氣「見天見地」,進而向冥界申請「黑令旗」索命追魂。節目上也討論到日前一名23歲女性清潔隊員慘遭酒駕撞死,家屬在現場招魂10次竟都無聖筊。一玄老師指出「這代表冤魂仍滯留在案發現場,因怨氣過重不肯離開。」針對法律層面,林鈺恩律師在節目中提醒,酒駕肇事撞死人目前在法條上仍非「殺人罪」,刑責最重為10年;民事賠償部分,喪葬費與扶養費約落在300至500萬之間。若家屬欲爭取更高賠償,通常需透過和解,並需注意加害人是否惡意脫產。
23歲女清潔員遭酒駕奪命 親友齊聚告別式:仍不敢讓高齡嬤知道
台南市安平區16日發生一起酒駕奪命車禍,一輛民間垃圾車在執行收運作業時,遭到後方一輛酒測值高達0.95mg/l的知名香酥鴨店鄭姓老闆高速駕車追撞,一名23歲陳姓女清潔隊員當場被夾在中間身亡。而今(25)日為陳姓女清潔員的告別式,台南市環保局長帶領同仁到場悼念。陳女家屬透露,直至最後一刻,都不敢讓年邁的奶奶知道孫女死訊。陳姓女清潔員靈堂背板上,寫著「最美麗的天使」以及一段文字:「妳在人生最厚重的年華離去,像一枝未竟的花,在風中飄零,未了的夢、未盡的責任,都留在人世,成為思念的重量,而我們只能把哀傷化作祈願,願妳在另一方天地安寧」。家屬、親友、男友齊聚告別式會場,一同送陳女最後一程。陳父指出,事發至今,仍然不敢讓最疼女兒的奶奶知道這件噩耗,擔心老人家的身心難以承受。至於肇事的48歲鄭男目前被收押,他的家人也未派人前來致意,「根本不指望他們。」代理環保局長官許仁澤表示,雖然陳女在委外清潔公司就職,但也把她當成環保局的員工。針對後續撫卹金方面,他說,原本在合約上就有規定,除此之外仍在努力為陳女爭取環保局清潔隊員會有的濟助金120萬;喪葬費用等等市長有指示協助,陳女的公司保險也會要求公司協助到位。◎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慟騎士等紅燈遭割喉斷魂理賠難 許淑華:研商合法解套補償方案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22)日表示,北車暴徒案釀成4亡與多人輕重傷悲劇,當天台北市議會跨黨派全力協調傷亡者與家屬善後事宜,尤其一名蕭先生騎個摩托車就不幸喪命,他的理賠歸屬目前還有待協調,自己會持續緊盯。27歲張姓嫌犯19日在北市台北車站與捷運中山站隨機砍人事件造成重大傷亡,除了在北捷M7出口持刀攻擊57歲余男導致其傷重不治外,後頭張嫌轉往中山站揮砍路人更導致王男、蕭男身亡,接著張嫌也在約6樓高處墜樓而亡,事件造成社會風聲鶴唳,傷亡者撫卹也是各界關注的議題。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認為後續協助申請理賠事宜,市府責無旁貸。(圖/CTWANT攝影組)身為市議會民政委員會召集人,許淑華今天招開跨局處協調會,除了在會議開頭與跨黨派議員、市府官員共同默哀一分鐘致意外,會議重點更全力聚焦在受害人撫卹與保險討論,希望實質幫助被害者與家屬。許淑華說明,受傷較重的11位民眾,已協調醫療費用由台北市政府全數處理,而再怎麼樣案發地點都在台北市,無論受傷民眾戶籍或就醫地點是否在台北市境內,只要檢具相關醫療單據,北市府都應該給予協助。台北暴徒19日無差別攻擊後,社會仍籠罩在風聲鶴唳的低氣壓中。(圖/黃耀徵攝)許淑華續指,3名不幸罹難的民眾會由北市府撥予新台幣各600萬撫恤金給家屬,喪葬費用也另由台北市政府全部負擔。她分別檢視3名亡者理賠狀況,首先57歲余男案發在捷運站內,因此將由台北捷運公司提供500萬保險理賠;再來37歲王男案發於誠品南西店,誠品公司已確認會申請公司保險理賠。許淑華坦言,最讓人不捨的是37歲蕭男,他只是騎車在馬路上等紅燈,目前實在難以找到適用保險理賠的範圍,但自己仍會持續和北市府溝通,看依法能解套,幫助蕭男遺眷。許淑華提醒,這次事件被害者可依照《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7條申請補償,已要求北市法務局主動與被害人聯繫協助申請。◎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趁弟弟住院偷印章! 男子「3度盜領205萬存款」遭判刑
桃園一名男子小志(化名)趁弟弟小哲(化名)住院期間,偷偷拿走其存摺及印章,3度前往農會提領存款,金額高達205萬元,並全數轉入自己帳戶,甚至在小哲過世後,小志仍繼續提領其存款,直到家屬發現後報警。日前法院審理後,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判處小志有期徒刑共1年,並沒收205萬元不法所得。根據判決書指出,小哲於2024年1月因病住院,小志趁機取得他的存摺與印章,並於1月12日到農會信用部,拿著蓋有小哲的印章的存款憑條,偽造小哲同意小志提領帳戶內款項,成功提領28萬元後立刻轉入自己帳戶。之後,小哲於1月24日病逝,其存款依法在遺產尚未分割前,屬於包括小志在內的5名家屬共同共有。不過,小志仍於1月25日及1月26日,2度到農會以相同方式,分別提領100萬元與77萬元。法院審理時,小志否認犯行,辯稱是受小哲「口頭委任」處理其財務及聘用外勞等事宜,但小志並無提出任何外勞聘用紀錄,過去半年也沒有他替小哲支付生活或醫療費的證據,難以採信。小志又稱,領款是依照「協議書」分配,部分金額用於喪葬費,但法院調查發現,該「協議書」未經小哲本人簽名,也未授權可提領帳戶存款,被認定為無效,且小志實際支付的喪葬費僅約15萬元,與提領的177萬元差距過大。法院審理後,認為小志3度偽造取款憑條冒領存款,犯意明確,不僅侵害其他繼承人權益,且有害於農會對帳戶資料管理的正確性,最終依3次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分別判處小志8月、10月及10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年,並沒收205萬元不法所得。
男子未按時給百萬聘金爆家庭糾紛 他輕生後父母向女方索賠
結婚是人生大事,但往往也因為商討結婚事宜,可能讓關係破滅,甚至最慘還鬧出人命。大陸河南有一名陳姓男子與武姓女子論及婚嫁,但因未按時給女方送彩禮人民幣36萬元(約新台幣155.8萬元),他與家人發生爭執後離家輕生溺斃。事後陳男父母向武女及其父索賠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86.6萬元),但法院一審認定女方不存在過錯,不需承擔責任,僅判女方自願補償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8.6萬元)。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判決書內容指出,來自河南夏邑縣的陳男與武女於2024年2月經媒人介紹訂婚,當時男方已送人民幣10萬元(約新台幣43.3萬元)壓手禮及三金,但因雙方感情波折而解除婚約,女方將彩禮退還。2025年初,陳男又與武女復合,再次訂婚並約定聘金為人民幣36萬元(約新台幣155.8萬元),原定於正月初六送達,但因陳男父母與其在聘金及其他婚禮安排上發生分歧,未能如期支付。今年2月3日,武女催促陳男盡快送上聘金,但當天晚上陳男告知武女,自己與家人爭執後感到絕望,並表達輕生意念。武女曾多次安撫並勸阻,並聯繫陳男母親及朋友尋求協助,但仍未能阻止陳男溺水死亡。而陳男死後,其父母起訴稱,女方及其父親透過言語壓力、情緒控制逼迫兒子支付高額聘金,導致他們兒子輕生,要求女方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86.6萬元)。女方及其父親則辯稱,陳男具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輕生行為與女方無關,且雙方曾協商聘金數額,女方並未存在逼迫或不當引導。經法院審理認定,武女及其父親言語上的不當僅屬戀愛期間的情緒表達,與陳男死亡並無因果關係;陳男自行選擇輕生,是導致死亡的直接原因。法院認為,女方行為無過錯,不應承擔責任,但考量武女自願補償,判決她向陳男父母支付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8.6萬元),其餘訴求駁回。◎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參加告別式發現「棺材裡躺的是陌生人」 家屬嚇到心臟病發倒地
美國加州一名44歲男子喬伊(Joey Espinosa)因心臟衰竭去世,其親屬參加告別式時,卻發現棺材裡躺著陌生人,讓當場的人都嚇了一跳,甚至有一名親戚嚇到心臟病發送醫。綜合外媒報導,喬伊因心臟衰竭驟逝,其親屬在加州南部的「森林草坪科維納山丘殯儀館」(Forest Lawn Covina Hills)舉行告別式。沒想到,他們卻發現棺材裡的遺體根本不是喬伊,殯儀館人員得知後,帶著親屬們到另一個房間尋找遺體,花了1個多小時才找到喬伊的遺體。喬伊的姑姑蘿拉(Laura Levario)氣憤表示「我一看就知道那不是我姪子,就連我們挑的棺材都不見了,他們根本不知道我姪子的遺體在哪裡」,而她的丈夫喬治因過度驚嚇,當場心臟病發倒地,送醫插管3天後才甦醒。事後,殯儀館將事故歸咎於「安排錯誤」,僅提供200美元(約新台幣6152元)賠償,只占家屬支付的喪葬費用2萬美元(約新台幣61萬元)的1%。目前,家屬已對業者提告,控訴殯儀館的疏失與造成親屬的精神傷害。
又是行人地獄!老翁斑馬線上遭客運撞死 兒泣訴:撞到人車子還不停
桃園市中壢區7日發生死亡車禍,66歲陳姓老翁行經榮民南路與晉元路口,行人穿越道要跨越馬路時,遭58歲晏姓男子駕駛統聯客運撞上死亡,家屬更指控司機並未在第一時間停車,反而還往前輾導致陳男傷重死亡,確切肇事責任則仍待進一步釐清。據了解,晏男當時駕駛客運,沿晉元路左轉榮民南路往仁慈路方向,老翁則是走在榮民南路與晉元路口的行人穿越道上,晏男駕駛車輛撞上陳男,導致陳男身上重傷,急救後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確認晏男酒測值為0,將他依過失致死罪移送法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而致人死亡,晏男還將被吊銷駕駛執照。死者於16日舉辦告別式,家屬悲痛欲絕,陳男兒子並質疑,司機在肇事的第一時間並未立刻停車,反而往前輾壓導致傷重身亡,統聯客運則表示,已第一時間向家屬慰問,並提供喪葬費及慰問金,也派人到告別式現場致意,後續會再進一步與家屬討論賠償事宜,確切事故原因則仍待進一步釐清。
天台未上鎖!青海14歲女墜18樓亡 父母告天告地要求金錢賠償「二審敗訴」
中國青海省海西州一名14歲國三張姓女學生,於2024年9月28日晚間與母親爭吵後,從住家社區18樓跳下身亡。警方調查後排除刑案及他殺,認定為意外死亡。事發後,張女父母將社區管理公司、當地消防部門及住建局告上法院,求三方連帶賠償共計60萬元人民幣並公開道歉,但最終兩審均遭駁回。據《紅星新聞》報導,2024年9月28日21時43分,派出所接獲報案稱某社區7號樓有人墜樓。員警抵達現場時,張女已送醫急救,最終不治。警方調查指,爭執起因為張女未寫作業、玩手機;母親一氣之下摔壞手機,張女隨即跑出家門。其弟小張接到母親來電外出尋找,於樓頂發現姐姐。據其供述,姐姐站在距離3至4公尺處,回頭看他一眼便縱身躍下。2024年9月29日,警方為家屬製作筆錄。張父稱接到兒子電話趕到醫院時,女兒已無生命跡象;事後得知爭吵與手機有關。官方於2025年3月24日註銷戶籍,死亡原因記載為「高空墜亡」,性質為意外死亡。調查也確認,社區7號樓2012年6月13日竣工並驗收合格。張女父母主張,社區管理公司未鎖閉通往樓頂的天台門、欠缺警示標誌,且在天台私自搭建設施未巡查,構成安全疏失;消防部門被指誤導管理公司不得上鎖天台門;格爾木住建局則被控拒絕提供樓頂設計圖與驗收資料。三被告因此對死亡事件有過錯,請求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與精神撫慰金共60萬元,並公開致歉。但一審法院認為,管理公司依消防單位要求保持安全出口暢通,未鎖天台門符合《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並無違法。依筆錄內容,張女死亡屬個人行為,且已滿14歲,具辨識高處墜落危險之能力;即便天台未設「注意安全」標誌,也不足以使其忽略危險。法院指出,管理公司的安全保障義務有其合理範圍,難以預見或即時防止此類事件。關於消防部門,法院認為其依法監督管理公司之安全管理,並無不當;且天台門屬消防通道,依法不得上鎖。至於住建局,已提交7號樓竣工驗收備案與設計圖,證明樓頂圍牆高度與排氣設施均符合國家安全標準,並無隱患。法院指出,即使文件遞延提供,也與張女自我傷害之行為無直接因果關係。綜合證據,法院認為三被告均未構成侵權,駁回原告全部訴求。案件上訴至海西州中級人民法院後,二審維持原判,認定「一審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9月19日,法院正式宣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結果。
誤信詐騙欠千萬失聯14個月 男陳屍自家果園化枯骨中秋節終於被哥發現
彰化縣八卦山某果園6日發現白骨,50多歲男子前往自家果園祭拜地基主時,在廁所內驚見遺體,透過衣物確認是失蹤14個月的弟弟,他情緒崩潰、悲痛萬分,立刻報警處理,警方初步調查後排除他殺可能,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死者過去經營冰店、經濟穩定,但他誤信詐騙而欠下上千萬元債務,男子自覺愧對妻兒,加上久病厭世,2024年8月獨自離家後便失聯,家屬心急如焚、四處找人,也報警請警方協尋卻始終未果,家屬則不願放棄任何希望,仍持續期盼他能歸家。而死者兄長6日在中秋節時,按照習俗前往自家果園祭拜地基主,卻在廁所內發現一具化為枯骨的遺體,並從遺體身上衣物判定是失蹤一年多的弟弟,他面對親人離世悲痛萬分,立刻報警處理。警方在現場發現燒盡的木炭和膠帶,初步排除他殺可能,並研判死亡時間超過半年,確切死因和事故過程則仍待調查釐清。縣議員張雪如表示,家屬過去曾多次找過果園,卻漏掉角落的廁所,直到6日才發現他,而由於該家庭遭詐騙而傾家蕩產,無力支付喪葬費用,「快樂天堂基金會」已承諾提供全額協助,確保死者後事能圓滿處理。
網紅婆婆吃鄰居贈送蘑菇「中毒身亡」 律師分析責任歸屬
大陸黑龍江近日發生一起憾事,一名當地網紅在影音平台發布婆婆的訃告,因為婆婆吃了鄰居贈送的蘑菇,疑似中毒導致多重器官衰竭,經過4天搶救仍在26日晚間宣告不治身亡。消息曝光後引發熱議,也有律師出面分析責任歸屬。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黑龍江一名女網紅近日在抖音上更新動態,她感嘆世事無常,婆婆吃了鄰居送的蘑菇,竟然中毒導致多重器官衰竭,送醫搶救4天無效,26日宣告不治身亡,「您的突然離世成了我們心中永遠的痛」,希望婆婆一路好走。影片底下有不少人留言質疑「這下鄰居跑不掉了」,但女網紅隨即回應強調,他們從未想過追究責任,並表示鄰居本意是出於好心。隨後,由於家屬情緒過於悲痛,已將相關訃告影片刪除。報導中提到,死者年約60多歲,平時與鄰居相處融洽;事發村莊不少民眾習慣上山採菇,常常一桶一桶帶回四處分送。有熟識雙方的村民透露,該鄰居過去曾多次送菇給網紅婆婆食用,這次很可能是在採摘過程中混入了少量毒菇,導致悲劇發生,令村民不禁感嘆,「這是血淋淋的教訓,希望大家都能引以為戒。」至於外界關注的法律責任問題,陸媒《瀟湘晨報》聯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付建。他指出,若贈送人明知或應當預見蘑菇可能含有毒性,卻因疏忽未能避免,導致他人中毒身亡,可能涉及「過失犯罪」;然而若送出的品種屬於一般常見的食用菇,且沒有證據顯示贈送人明知或應知其中混雜毒菇,通常不會構成刑事責任。不過,律師也補充,若鄰居在贈送時未告知「為野生菇,可能存在風險」,則仍可能被認定存在一定過失,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喪葬費以及死亡補償金等。
人夫買春倒地抽搐亡!家屬怒告賣淫女討557萬 判決結果讓她們傻了
大陸廣東省連州市近日審理一起因「猝死」引發的爭議案件。一名謝姓男子在與羅姓賣淫女子性交易過程中不幸猝死,事後其妻子與女兒將羅女告上法院,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及誤工費等,共計約人民幣131萬元(約新台幣557萬元)。不過,法院審理後最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綜合陸媒報導,謝男與羅女於今年1月初相識,雙方互加微信後陸續進行4次性交易,每次金額約人民幣200元至400元(約新台幣850元至1700元)不等。今年5月21日下午,謝男主動聯繫羅女要求發生性行為,雙方見面後他先去洗澡,準備發生關係時突然倒地,且身體不斷抽搐。羅女見狀,立即到客廳撥打110報警。約10分鐘後,警察與醫護人員趕到現場對謝男實施搶救,但最終仍因搶救無效死亡。警方事後認定,謝男死因屬「猝死」。同時,羅女因賣淫行為被行政拘留15日。事發後,謝男妻子和女兒將羅女告上法庭,認為她作為唯一在場人員,未能及時撥打急救電話,亦未採取有效救助措施,延誤了最佳搶救時機,要求賠償131萬元。針對原告指控,羅女則堅稱,自己在發現異常後立即撥打110,警方也隨即通知救護車前往現場,已經盡到合理的救助義務。她強調,謝男的猝死源於其自身身體狀況,與她無關,不應承擔任何責任。連州市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醫學鑑定,謝男確屬猝死,無證據證明羅女存在延誤救治或惡意不作為等情形,原告方主張其應承擔責任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最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承擔。
廣東女提離婚遭尪殺害!法院判「憂鬱症發作」死刑緩刑 家屬揭1事轟:預謀犯案
中國廣東省佛山市有一名26歲陳姓女子,結婚不到3年因堅持離婚,被楊姓丈夫開車撞擊,並持刀狂刺,身下留下136處傷口,當場失去生命。案發後楊男被診斷為憂鬱症,法院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根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陳女和楊男是大學戀人,2人在2021年5月結婚,因不滿男方的控制欲提出離婚,「見朋友也要跟著,經常電話轟炸,甚至跟蹤」,2024年3月1日雙方因瑣事爭吵,陳女提出離婚並搬離住處,沒想到7天後,楊男在陳女公司樓下以性命威脅,逼陳女上車溝通離婚事宜。期間,2人在車內爭吵,楊男毆打並掐了陳女的脖子,隨後撿起路邊磚頭狠砸,並開車追撞,1分鐘內共撞了3次,還持刀朝她的頸部、胸腹部和四肢等猛次,救護人員到場後已明顯死亡。驗屍報告顯示,陳女身上的傷口有136個,其中胸腹部次穿傷53處,有刀傷86處。而楊男自述有憂鬱症,未就醫診斷,他的父親和妹妹有精神異常,但陳女家屬不認同,「他平日很正常,只是不愛說話」,為楊男的家族病史感到懷疑,推測只是為了減輕刑罰。陳女妹妹痛批楊男是預謀犯案。(圖/翻攝自中國新聞周刊)針對此案,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指出,楊男犯案手法特別殘忍,構成故意殺人罪,按罪應處極刑,但考慮到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所引發,楊男在案發時是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認罪態度較好,判處死刑,緩刑2年執行。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判賠喪葬費、交通費、誤工費共計73382元人民幣。該判決結果引發死者家屬強烈不滿,尤其質疑楊男「作案時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的鑑定意見。陳女妹妹痛批,楊男在案發前一天曾搜尋「心臟位置」、「刀穿過心臟會死嗎」、「丈夫殺害妻子後自殺後果」等,並在網路購買3把刀具,還詢問姊姊的行蹤,顯示其有預謀。《CTWANT》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14歲男孩無照駕駛撞死60歲婦人!車主判刑 監護人稱無力賠償
大陸遼寧營口市一名14歲少年於2023年5月駕駛他人車輛,撞倒正在路邊推車的60歲趙姓女子,造成其搶救無效身亡。事後法院判決,車主明知少年未成年且無駕照,仍指使其駕車,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並承擔六成責任,須賠償逾 51萬元人民幣(約229.5萬元新台幣);少年監護人則須承擔四成責任,賠償 34萬餘元人民幣(約153萬元新台幣)。死者女兒陳女士網上發文求助,表示家中因賠償遲遲未到位,生活陷入困境。(示意圖/陳女士提供)據《揚子晚報》報導,陳女士表示,2023年5月25日下午3時40分左右,她60歲的母親趙女士手扶自行車,經過營口市大石橋市南樓步行街時,一輛機動車從旁邊坡下駛來,正好撞到她母親。司機慌亂之下誤將油門當剎車,「我母親大腿的大動脈當時就被撞破了,血不停地往外噴,整個自行車全變形了。」雖經送醫急救,仍因傷勢過重不幸身亡。警方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確認少年無照駕駛導致死亡事故。(示意圖/陳女士提供)陳女士指出,雖然保險公司與少年生母已支付部分賠償,但少年父親僅在事發初期給付 2萬元人民幣(約9萬元新台幣) 喪葬費,至今未履行剩餘 26萬元人民幣(約117萬元新台幣) 賠償。陳女士多次催討未果,甚至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曾凍結涉案人員名下資產,並對少年父親下達限制消費令,然而調查顯示其名下僅有少量存款,無房產、公積金或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因此依法裁定終結此次執行。少年父親聲稱因經濟困難,僅願意再支付 7萬元人民幣(約31.5萬元新台幣),但遭陳女士拒絕。法院曾凍結相關人員名下存款,並對少年父親下達限制消費令,但因無可供執行財產而終結程序。(示意圖/陳女士提供)陳女士表示,母親離世讓本就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父親患有精神疾病需長期治療,妹妹剛畢業尚未工作,迫切需要對方盡快履行賠償。律師指出,本案屬於民事賠償糾紛,若現階段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可裁定終結程序,但申請人日後若發現被執行人有新財產,可隨時申請恢復執行。若證實被執行人有隱匿或轉移財產情形,甚至可能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面臨刑事追究。遼寧大石橋市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裁定車主與少年監護人需共同承擔賠償責任。(示意圖/陳女士提供)
「搖一搖」約會釀悲劇!男子車內發生關係後猝死 女子未報警離場還帶走手機
大陸西安發生一起社會矚目案件,張先生透過微信「搖一搖」功能結識張女士,雙方兩度見面並在車內發生性關係。2023年3月3日晚,張先生在過程中突感身體不適,最終停止呼吸。當時身邊僅有張女士,她雖進行簡單施救,但在40分鐘後發現無效,因擔心關係曝光未報警,反而拿走張先生手機離開現場。9天後,警方在車內發現張先生屍體,死者家屬事後提向張女士提告,並要求賠償48萬餘元人民幣(約216萬元新台幣)。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張女士一開始察覺情況不對,曾嘗試拍打、呼喊張先生,並持續進行簡單施救約40分鐘,但未見好轉。隨著張先生完全失去呼吸心跳,她因擔心私情曝光,不僅沒有撥打急救電話,反而拿走張先生的手機,獨自離開車輛與現場。另據判決書指出,9天後,即3月12日,警方在車內發現張先生屍體。司法鑑定顯示,其死因符合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急性發作。事發後,張先生家屬提告,要求張女士賠償 48萬餘元人民幣(約216萬元新台幣)。一審法院認為,雖然死亡主因是張先生的疾病,但在密閉車內唯一在場的張女士,具有高度可預見性與合理救助義務。她沒有及時求助,還帶走手機離去,使張先生失去送醫機會,行為屬於消極逃避,應負一定責任。不過,張先生明知自己患有嚴重心臟病,仍選擇進行高風險行為,本身過錯重大,因此須承擔主要責任。一審判決張女士承擔15%責任,須賠償 13萬7043元人民幣(約61.7萬元新台幣)。雙方均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後,認定一審事實無誤,但調整了喪葬費計算,最終改判張女士賠償 13萬8118.8元人民幣(約62.2萬元新台幣)。法院指出,張女士的不作為,雖非主要死因,仍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後果,因此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東海大學女學生遭公車輾斃 母慟:來法院一次就痛一次
東海大學20歲林姓女大生去年9月22日於綠川東街與中山路口過斑馬線時,遭巨業客運施姓司機駕駛的305號公車撞倒輾斃。林母、施姓司機及巨業公司代表8日在台中地院召開調解庭討論賠償事宜,但雙方仍未達成共識。林母哽咽表示:「來法院一次就痛一次,希望對方將心比心,不要高高在上。」事發當天,施姓司機撞到林女後,下車僅見車輪旁露出一隻手,卻未進一步確認傷者狀況,隨後再次上車將公車前移,導致林女遭二度輾壓,最終不幸身亡。檢方今年4月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施姓司機,案件進入一審。此前傳出巨業公司僅願賠33萬多元,但公司澄清為誤解。今天調解庭後,巨業公司法務代表與施姓司機律師周仲鼎表示,初步賠償金額已從233萬元提高至350萬元,包括精神慰撫金、喪葬費及扶養費,由司機與公司共同承擔,並強調尚需與家屬協商達成最終共識。林母表示,每次出庭就像回到事故現場,心理煎熬難以言喻。她呼籲巨業公司真正理解家屬心情,公平處理賠償,勿讓家屬再次承受「二度傷害」。家屬律師指出,雙方在扶養費計算上仍有分歧,巨業公司以每人每月最低生活標準計算,但此標準通常用於強制執行,非一般損害賠償,後續將持續與巨業公司協商,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