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院
」 嘉義 嘉義地院 嘉義地方法院 嘉義地檢署 羈押禁見
玄濟宮惹怒部落遭逼搬家 「大違建」強制拆除大限曝
台東玄濟宮近期爭議連環爆!日前因繞境屏東、信徒對著自稱「濟顛禪師」的鄔馨茹跪拜引發熱議,隨後又爆出聖王公踢館、3度遭人潑糞炸廟門等風波,讓警方疲於奔命「顧廟門」,遭外界質疑浪費社會資源。據悉,當地部落已召開會議,憤怒要求宮廟限期搬遷。不僅如此,玄濟宮更被爆出是「大違建」,台東縣政府已下達最後通牒,若未在限期內補照,將於7月22日正式發函排入拆除期程,拆除倒數大限曝光!宮廟風波不斷!遭潑屎彈、信徒喝血水爭議連連玄濟宮近日成為網路熱議焦點,網友狂挖過往直播質疑,但廟方核心人物鄔馨茹始終神隱避不見面,僅透過直播反擊遭酸民與媒體抹黑。她甚至放話警告,若再有人潑灑穢物,將會有「天道報應,會讓整個台灣陪葬」,狂妄言論引發民俗專家廖大乙強烈不滿,公開呼籲宗教界應站出來維護正信。除了潑糞風波,網路上更瘋傳玄濟宮信徒「喝血水」的驚悚影片,引來衛生局登門稽查。雖然廟方辯稱喝的是「純淨午時水」,且影片因無法判定是否剪接而查無違法事證收尾,但早已讓地方形象大打折扣。此外,廟外更有死忠信徒撐傘、掛秘錄器「人肉護主」,頻頻與路過民眾發生口角,連網紅「AJ哥」前往直播也引發衝突報警,讓地方基層員警不堪其擾。惹怒部落被逼搬家!縣府下最後通牒:7/22強制拆除面對一連串亂象,當地部落忍無可忍,傳出已召開會議強烈要求玄濟宮搬離。不過,即便部落不趕人,玄濟宮恐怕也難逃被拆命運。台東縣政府建設處建管科證實,上個月22日已依法認定玄濟宮為違章建築,並限期30天內補辦建築執照。然而,眼看期限將至,縣府至今仍未收到任何申請案件,據了解廟方目前仍卡在「苦尋建築師協助」的階段。縣府強調,若廟方未在限期內完成補件,將於7月22日正式發函認定為違建,除要求限期自行拆除外,也將直接排入政府強制拆除期程。屆時若由縣府出動怪手強拆,所有拆除費用將全數由建物所有人自行買單。東森新聞關心您民俗說法,僅供參考 長期遭家暴女與夫爭執刺死對方 嘉義地院判7年 國1重大車禍!聯結車等3車追撞「全線封閉」 高公局急搶通 快訊/巨大火球「吞噬桃園工廠」 黑煙沖天全面燃燒伴爆炸聲
退休警變槍手!土方恩怨爆頭奪命 一審無期逆轉12年半、最高法院拍板定讞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退休刑警侯宏典,因土方利益與綽號「包仔」的張姓男子積怨,雙方談判演變成街頭槍戰,侯近距離開槍擊中張男頭部致死。一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因認罪、賠償家屬800萬元並完成和解,改判12年6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後續將由法院裁定應執行刑。有「紅點」綽號的侯宏典,退休前曾任嘉義縣朴子警分局刑警,過去曾偵辦張男涉及槍砲、恐嚇等案件,退休後又因土方利益問題與對方再度交惡,舊怨新仇一路延燒,最終演變成奪命槍擊。判決指出,案發當天晚間,張男先到侯宏典住處外嗆聲挑釁,甚至拿出疑似槍枝示威。侯隨後找來友人助陣,先後前往張男住處及雙方約定談判地點尋人未果,最後一行人轉往東石鄉一處土地公廟停留。當晚11時許,張男與友人駕車經過土地公廟時,先朝空中鳴槍叫囂,雙方隨即爆發激烈槍戰。過程中,侯宏典持改造手槍朝張男所乘車輛射擊,子彈穿透副駕駛座車窗後擊中張男右前額,張男當場失去意識,車輛失控撞上電線桿,送醫搶救數日後仍傷重不治。檢警調查發現,死者顱底殘留彈頭與現場查扣的非制式子彈來復線特徵一致,現場證人也指認侯宏典持槍射擊;此外,侯逃離現場時車內行車紀錄器錄下同行友人對話,也成為重要佐證。一審嘉義地院認為,侯宏典曾任刑警,熟悉槍械操作,近距離朝車內射擊足認具有殺人故意;加上犯後還要求在場人士統一說詞、試圖湮滅證據,難認有悔意,因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刑6年、併科罰金5萬元。案件進入二審後,侯宏典改口坦承犯行,庭訊中一度哽咽表示,已賣掉房產籌措800萬元賠償金,全數交付死者家屬完成和解,希望法院給予重新生活的機會。他也表示自己年近60歲,希望服刑後還有機會陪伴家人。台南高分院審酌,張男當天確實率先到侯住處挑釁,且在土地公廟也是由張男先開槍,加上侯已認罪、完成賠償並與家屬和解,因此將殺人罪改判12年6月,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改判5年10月、併科罰金4萬元。侯宏典再提上訴,希望獲得更輕刑度。不過,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事證認定及量刑均無違法或不當,日前駁回上訴,全案正式定讞。由於殺人罪及槍砲罪尚未裁定合併執行刑,後續將由檢方向法院聲請裁定應執行刑期。
從模範警察到階下囚!嘉義刑警隊長爆洩密電玩業者 凌晨收押震撼警界
嘉義警界驚爆重大貪瀆醜聞!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52歲何姓偵查隊分隊長,涉嫌與轄區連鎖電子遊藝場業者有不當利益往來,並洩漏警方臨檢勤務等偵查資訊;檢調蒐證後發動搜索,訊後依貪污及洩密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嘉義地院今(12)日凌晨裁准收押禁見,引發警界震撼。嘉義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張建強於9日指揮調查局南機站、警政署政風室及嘉義市警局督察室等單位,兵分多路搜索第一分局偵查隊何姓分隊長辦公室、住處及涉案連鎖電子遊藝場等5處地點,並拘提輪休中的何男到案,同時傳喚陳姓業者及相關人員共8人接受調查。據了解,何男到案後拒絕夜間偵訊,經調查單位詢問後移送嘉義地檢署複訊。檢方認為何男涉嫌向特定業者洩漏警方臨檢勤務資訊,並涉及不當利益往來,與陳姓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洩密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滅證之虞,因此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漏夜開庭審理後,於12日凌晨2時許裁定何男羈押禁見;陳姓業者則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同案林姓被告及蒲姓被告分別獲3萬元、8萬元交保,其餘4人請回。令人唏噓的是,何男從警23年,基層出身,去年才由偵查隊小隊長升任分隊長,近年積極投入打擊詐欺犯罪,曾獲績優人員表揚,原本也曾被提報甄選今年模範警察。不過因其早年任職派出所期間曾有懲處紀錄,最終未獲遴選推薦,如今卻因涉嫌貪瀆遭收押,形象一夕崩跌。對此,第一分局分局長閻百川表示,對何男疑涉不法深感痛心,將立即召開考績會,依法建議停職或予以更嚴厲懲處,並全力配合檢方調查,絕不包庇。警方強調,風紀是警察命脈,若查有違法情事,必將嚴懲不貸;嘉義地檢署也重申,將秉持「勿枉勿縱」原則,徹查到底。
男狂寄58封郵件、匯款99次留言「拜託理我」求前女友復合 下場慘了
嘉義一名男子阿明(化名),為了求前女友小美(化名)復合,除了在4個月內寄58封電子郵件給女方外,還透過匯款備註留言「拜託你理我」等話99次,甚至直接到女方住處堵人,讓小美嚇得告上法院。法官依犯跟蹤騷擾罪,判處阿明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判決書指出,阿明與小美原本是男女朋友關係,後來因故於2024年7月間分手,阿明心生懊悔想挽回,便在同年7月至10月間,寄出58封電子郵件給小美,內容包括「我很不想分手」、「我們如果談開有機會重來嗎」、「你覺得我還會再對你怎樣嗎?」、「你認為我恐怖情人也沒事」、「如果要告我就告我吧」等等。不僅如此,阿明也同時透過行動郵局轉帳並備註留言,在4個月內匯款99賜給小美,金額1元至1萬5000元不等,留下「給你錢你會看不起我嗎」、「隨便我對吧,只以這樣形式祝福」、「拜託你理我」、「你知道這樣會使我越來越極端對吧」、「餘55,怕反悔,留證據我自願」、「原告請收,餘45」等話。阿明見對方未回應,更跑到小美住處附近蹲守,還以身體強行阻攔小美,小美趁機離開後,阿明更追問其室友關於小美的行蹤,還尾隨小美到超商,強塞紙條給對方。後來,阿明還將裝有10張千元紙鈔的信封袋黏貼在小美停放的腳踏車車頭上。小美不堪其擾選擇報警,檢方訊後依法將阿明起訴。案經嘉義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阿明因無法放下對小美的感情,不知自我克制情緒及理性尊重他人,犯下跟蹤騷擾行為,致小美心理壓力及精神痛苦,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及社交活動,最終依犯跟蹤騷擾罪,判處阿明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偷情鹹溼簡訊曝光!人妻怒告小三求償百萬 法院認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
嘉義市一名黃姓女子發現丈夫與銀姓女子長期外遇,掌握多則露骨對話後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認定雙方關係逾4年且情節重大,雖銀女辯稱不知對方未離婚,但未被採信,最終判賠30萬元精神撫慰金。黃女指控,丈夫沈男與銀女自4年前即有不正當往來,並提出LINE對話佐證,內容不僅顯示兩人情感深厚,還涉及親密互動,甚至提及金錢與懷孕等情事,足證關係非比尋常。她表示,丈夫態度丕變、家庭支出減少,甚至出現家暴行為,讓她身心俱疲,婚姻遭嚴重破壞。銀女則辯稱,沈男曾謊稱已離婚,自己並不知情,甚至曾勸對方不要離婚,否認有意介入他人婚姻;同時強調自身經濟狀況不佳,獨力扶養就讀高中的女兒,認為求償金額過高。法官審酌雙通訊方對話有:「我身體還不能做愛,難道要幫你親出來」、「妳胸很大,我摸、吸、舔過了」、「你鳥鳥癢了嗎?你最近有自己流出來嗎?」等鹹溼內容,認定沈男與銀女確有長期不正當關係,且銀女應知對方已婚,仍持續交往,已侵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但考量雙方經濟能力與侵權程度,最終判決銀女須賠償黃女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一寶爸誘騙少女與3男性交拍片 4惡男遭判4年半至5年半
嘉義一名已婚、有小孩的陳姓男子,從交友軟體認識未滿14歲的少女小美(化名)後,不僅偕同其他3名男子騙她進行性行為,還以2000元報酬利誘她拍攝性影像。嘉義地方法院分別判處4人4年6個月至5年6個月不等刑期。判決書指出,從事道路工程且已婚、有小孩的陳姓男子,2023年8月間透過交友軟體「檸檬」結識未滿14歲的少女小美,交友過程中繼而介紹工程師陳男(未婚)、業務員鄭男(未婚)、業務員詹男(未婚)與小美認識。已婚的陳男與業務員鄭男於2023年9月間,先後在汽車旅館與小美進行性行為,已婚的陳男接著利誘小美,表示只要她願意與工程師陳男、業務員詹男性交並拍攝性影像,將可獲得報酬。接著,已婚的陳男成立Telegram「色淫師」群組,唆使工程師陳男、業務員詹男與小美發生性行為,並將過程上船群組,供他觀看。不僅如此,工程師陳男還直接開車前往小美就讀的學校附近,載走剛下課的小美,並於車上拍攝接吻、舔胸等猥褻行為的性影像,甚至載著小美到公園與業務員詹男會合,拍攝小美於野外裸體之性影像,最後再轉移到汽車旅館,輪流對小美性侵,並將影像上傳群組。事後,工程師陳男、業務員鄭男及業務員詹男各出資2000元,合計共儲值6000元至小美持用之悠遊卡作為報酬。警方在偵辦已婚陳男、工程師陳男、業務員鄭男另起涉及兒少性剝削案時,查扣了手機和硬碟,意外發現大量少女的性影像及對話,才會發現這起小美這起案件。涉案4人偵訊時,均坦承犯案,卻堅稱沒有違反被害人的意願,也達成了和解。案經嘉義地院審理,法官認為,4人明知被害未滿14歲,正處於身心與人格發展之重要階段,竟犯下此等惡行,嚴重危害被害人身心發展,所為惡性重大,均應予嚴厲譴責。法官審酌,雖然4人已坦承知錯,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但法官仍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各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至5年6個月,並沒收手機、相機等所有拍攝器材。《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男子用Google街景「獵牌」 橫掃406面路牌變賣換錢遭逮
嘉義山區近日爆出一起離奇竊案,1名來自屏東的男子明明(化名),竟靠著 Google 街景當成「犯案導航」,鎖定偏僻山區道路,一路北上專偷交通標誌與反光導引牌。警方追查後發現,他短短不到兩個月內,竟橫掃多達 406 面道路標誌,幾乎把整條山路「洗牌」,規模之大令工程單位及警方震驚不已。根據判決內容,2024 年 10 月間明明開著自小客車前往嘉義大埔鄉台 3 線 305 至 341 公里路段,並使用電動板手迅速拆卸雲嘉南養護工程分局管理的「輔 2 交通標誌」共 30 面。取得「成功經驗」後,接著在 10 月初至 11 月間多次回到大埔鄉各條鄉道及白馬亭產業道路,以相同手法偷走鄉公所設置的交通標誌、反光導引指示牌,共計 224 面。不僅如此,他還把犯案地圖擴大到嘉義番路鄉與中埔鄉。11 月間,他前往嘉 131-1 線、草山村等地再偷走 45 面路牌。接著又在中埔鄉偷走 40 面,最後於番路鄉公興村腦寮段一次帶走 67 面,偷完立即駕車離開,動作俐落宛如「專業拆牌工」。工程包商察覺路牌大量失蹤,立刻向警方報案。警方清查後發現山區道路監視器少得可憐,只能靠比對上百輛可疑車輛,經連日追查,終於鎖定阿財涉有重嫌,並於 12 月 10 日在屏東九如鄉一處民宅逮捕他,現場還起獲大批失竊標誌與犯案工具。面對警方,明明坦承因缺錢才鋌而走險,還透露是「先用 Google 街景找偏僻地點,下手後再送到回收場變賣」。手法可說是科技犯案的新奇案例,嘉義地院審理後認為,阿財具備工作能力卻選擇偷竊,長期侵害公共財物,不但造成道路安全疑慮,更破壞社會秩序。考量他犯後始終坦承、尚未與受害單位和解,以及其經濟與智識狀況等因素,最終依攜帶兇器竊盜罪判處 1 年 10 月,全案可上訴。
堆置353公噸太空包!一審重判2年8月 業者認罪清理改判1年8月
高雄市知名地景月世界旁被濫倒大量垃圾,幕後主嫌父子羈押中。台南市禾承鑫貿易公司陳姓業者承租土地非法堆置900多個太空包的一般事業廢棄物,一審重判2年8月;陳男上訴後改口認罪並清理廢棄物,儘管尚未清除完畢,台南高分院考量他積極彌補損害改判1年8月,但未諭知緩刑,此案可上訴。陳男於民國111年6月以禾承鑫公司名義,向黃姓男子租得嘉縣廠房後,將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廢塑膠、廢塑膠網等廢塑膠混合物共900餘包太空包,總重約353公噸,陸續載運至該地堆置,被環保署、嘉義縣環保局稽查發現,經報請嘉義地檢署起訴。嘉義地院審理時,陳男辯稱從事回收業,公司做塑膠貿易、加工、委任加工;此案太空包都有塑膠名稱,只是分別暫存在承租的土地;辯護人也說,太空包都是購買來的原物料,收受後才做委託加工,只是暫放在該土地,並非堆置,也沒有製造汙染。一審認為,太空包既然裝一般事業廢棄物,陳男自應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才能處理,但他未獲核可,也非暫時存放,其行為已造成環境汙染、破壞生態且數量龐大,因此依廢清法判刑2年8月,禾承鑫也判罰200萬元。不過,台南高分院認為,陳男上訴後坦承犯行,並於今年9月4日已清理276.73公噸,雖未全數清除完畢,但已積極彌補損害;但因他曾犯廢清法被判緩刑2年確定,緩刑期間再犯此案,因非偶發犯或初犯,惡性難認輕微,且以他視法令為無物的態度,有藉刑罰矯正偏差觀念的必要,不宜宣告緩刑。
貿易公司堆置「353公噸廢塑膠」 二審雖已自行清理仍重判
高雄市田寮區知名景點「月世界」旁被傾倒大量垃圾引發全台關切,禾承鑫貿易公司陳姓負責人在承租的嘉義縣土地,非法堆置900多包裝有廢塑膠等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太空包,一審被重判徒刑2年8月,禾承鑫也被判罰200萬元。陳男上訴後改口認罪,並清理廢棄物,儘管尚未清除完畢,台南高分院考量他積極彌補損害改判1年8月,但未諭知緩刑,公司也改判罰100萬元,此案陳男仍可上訴。陳男於民國111年6月以禾承鑫公司名義,向黃姓男子租得嘉義縣的廠房土地後,陸續指示不知情的司機,將屬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廢塑膠、廢塑膠網、廢繩子、成捲廢塑膠膜、射出或壓出塑膠料、透明膜打包的塑膠束帶、廢塑膠裁邊料、印刷塑膠膜卷、塑膠膜裁邊等廢塑膠混合物共900餘包太空包,體積約5900立方公尺、重約353公噸,陸續載運至該土地堆置。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11年8月15日、112年3月30日,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11年12月28日先後到該土地稽查發現後,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報請嘉義地檢署偵結起訴。嘉義地院審理時,陳男辯稱,他從事回收業,公司做塑膠貿易、加工、委任加工;此案太空包都有塑膠名稱,他只是分別取得暫存在承租的土地,未來公司的產線也將設立在這裡;但因不知道房東涉及環保法規問題,如今廠房設立也卡住。陳男的辯護人也說,此案太空包都是購買來的原物料,收受後才做委託加工,只是暫放在該土地,並非堆置,也沒有製造任何汙染,就算資源回收再利用的過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也應該只是行政處罰。不過,一審認為,此案的太空包既然是一般事業廢棄物,陳男自應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才能處理,但他並未申請核可,也非暫時存放,其行為漠視政府對於環境保護政策的宣導,並造成環境汙染、破壞生態,且數量龐大,實屬不該,依廢清法判處2年8月,禾承鑫判罰200萬元。陳男上訴強調,因從小從事回收業,不熟法律,主觀上認為廢棄物是可以回收再利用,並非要棄置,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台南高分院認為,陳男上訴後坦承犯行,並於今年9月4日前已清理276.73公噸,雖然尚未全數清除完畢,但足認已有積極彌補損害。但因他曾犯廢清法被判刑6個月,緩刑2年確定,緩刑期間再犯此案,足見他並非偶發犯或初犯,惡性難認輕微,且以其視法令為無物的態度,自有藉刑罰的執行,矯正偏差觀念的必要,再考量此案行為對環境造成危害的程度,迄今也未完全回復,不宜宣告緩刑。
嘉義校園霸凌4打1!道歉和解「未拋棄民事求償」 家長依法須連帶賠10萬
嘉義一所國中1名男學生指控遭4名男同學掐脖子、踹肚子、取貶抑綽號、揮擊生殖器涉性騷擾等霸凌行為,經學校調解道歉獲得原諒,但受害方提訴侵權損害賠償,法院學生及家長連帶賠償共約10萬元。法院表示,雙方調和協議書並未拋棄民事求償,受害方仍可提訴求償。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受害學生指控在2024年9月至今年2月間,在學校分別遭4名同學掐脖子、踹肚子、取綽號言語汙辱、撞生殖器涉性騷擾等霸凌行為,以致失眠、到精神科求醫、轉學,提訴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求4名同學及家長連帶賠償醫療費、精神撫慰等共約30萬元。法官審理,家長們表示,小孩子一起玩會打鬧,該名學生也會推來推去,同學互叫綽號,該名學生當下也沒不高興,且學校有調解過,有道歉,對方也說願意原諒,不解為何又提告賠償,要求賠償金額也過高。法官審理,4名男學生的霸凌行為已由少年法庭裁定均應予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顯示4名學生對受害學生確有傷害行為,雖然雙方由學校調解並道歉,但調解紀錄並無「放棄民事請求」或「免責條款」的內容,僅屬教育性輔導與道歉,不影響被害人後續依法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法官對掐頸、踹腹造成身體傷害等暴力行為的加害學生,判賠1萬2000元;用貶抑綽號稱呼導致心理創傷,判賠3萬4680元;違反身體自主造成身心傷害,判賠5萬610元;總計9萬7290元,家長依法須連帶賠償。全案可上訴。
涉土方糾紛開槍殺人!嘉義刑警一審判無期 二審認罪求輕判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退休刑警侯宏典因土方利益糾紛,2022年1月間槍殺綽號「包仔」的張嘉恩,因否認犯行,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侯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1日開辯論庭時,他哽咽改口認罪,供稱沒有致人死亡的意思,也賣房子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請求從輕量刑,合議庭定10月31日宣判。侯宏典、張壬榤等人於2022年1月5日晚間,與被害人張嘉恩在嘉義縣東石鄉三家村三塊厝17號土地公廟槍戰,侯、張各持槍朝張嘉恩座車方向射擊,子彈貫穿副駕駛座車窗後,擊中張嘉恩右前額,張送醫於1月8日不治。經比對死者遺體顱底後腦窩處的子彈殘跡,與現場查獲非制式子彈來復線特製徵吻合,同案目擊證人也都證稱此槍為侯宏典當場持用,勘驗侯開車逃離現場的行車記錄器錄音內容、畫面也大致相符。嘉義地院認為,侯宏典曾是警察,使用槍枝射擊的精準度,足以認為有槍殺張嘉恩的故意,有主觀上犯意,案發後又告知同夥一概否認、湮滅證據,顯見毫無悔過之心,惡性重大,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侯男上訴後,昨天審判長問他對檢方起訴內容及罪名時,他除改口「承認」,哽咽表示,從頭到尾都沒致人受傷或死亡的意思,也努力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希望息事寧人,且如今已快60歲,只盼能服完刑期,重返社會,與家人好好生活,請求從輕量刑。侯宏典的律師也說,侯因對方危及他的性命才開槍,且為節省訴訟成本願意認罪,並與死者家屬和解,請求合議庭判處10年以下徒刑。
嘉義市美女議員上午現身中檢報到 如願到台中女監執行
嘉義市美女議員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費,最高法院12日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3罪共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確定,嘉義地檢署當天立即發出傳票,要求戴寧19日到案執行,戴寧申請到台中女監執行遭駁回,但嘉檢表示,她今日上午10時10分許已到台中地檢署報到,將發監台中女監執行。嘉檢表示,經台中地檢執行檢察官協助本署,核發檢察官乙種指揮書將受刑人戴寧發往法務部矯正署台中女子監獄執行。已連任4屆的戴寧,被控自2012年6月至2022年2月間,透過郭姓前夫及辦公室溫姓前主任的協助,利用陳姓、邱姓、曾姓、王姓前男友及郭姓前小姑等人擔任人頭,詐領助理費及三節獎金合計431萬8750元。嘉義地院審理時,戴寧拒認罪,被重判10年6月,褫奪公權5年;她上訴台南高分院,認罪並自動繳回犯罪所得431萬8750元,合議庭認為她3次犯行,犯罪金額甚鉅,犯行重大,但考量她坦承犯行,且自動繳回犯罪所得,審酌她擔任議員對地方公共事務的貢獻,改判5年6月,褫奪公權4年。戴寧再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維持二審判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確定,並沒收犯罪所得431萬8750元。此案爆發後,戴寧遭羈押期間其父親戴建三病逝,2023年3月23日戴寧戴手銬腳鐐返家奔喪,在靈堂前跪爬、痛哭,令人非常不捨,震驚社會。
友贈2支霜淇淋逾期被退 嘉義男大生不服告超商討330元敗訴
嘉義一名簡姓男大學生獲友人轉贈連鎖超商兩支霜淇淋商品券,因逾期未領取遭超商收回並退款給原購買者。簡男認為此舉違反禮券相關規定,向超商求償5倍懲罰性賠償共330元。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超商已於活動條款中載明商品逾期未兌換將退款至原購買者會員錢包,並未侵害簡男權益,因此駁回其訴。2024年9月,簡男友人以會員身分花98元購買某連鎖超商推出的「霜淇淋買2送1」優惠,並透過「轉贈功能」將其中兩支轉贈給簡男,兌換期限至同年10月10日。然而,簡男逾期未兌換,超商依規收回商品並將款項退回原購買者的會員錢包。簡男主張,超商消費權益說明,「消費者購買商品後轉贈予他人時,贈送人視同已兌換該商品」,因此原購買人已失去所有權,雙方消費關係已消滅。他認為此預售商品服務屬禮券性質,應適用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規定,不得設定使用期限。超商則辯稱,此活動為行之有年的寄杯優惠服務,已於2018年獲經濟部函覆確認其適法性。服務條款明確記載,商品逾期未兌換時將退款至原購買者會員錢包,且活動標示「期間限定口味限量推出」,符合禮券因商品季節性特質而設定兌換期限的規定。法院審理認為,超商已在消費權益中明確說明活動優惠權益及限制條件,並依約將款項退還至原購買者會員錢包,確實履行契約義務。超商並未因此取得不當利益,亦未侵害簡男權益,因此駁回其5倍懲罰性賠償請求。
父親節惡行!嘉義男打傷老父「滿頭血跪牌位」 法院准押並核發保護令
嘉義縣竹崎鄉有數次毆打父親家暴紀錄的林姓男子,8日父親節竟再暴打父親頭破血流,還喝令父親跪在祖先牌位前不能起來,連警察獲報趕到現場,林男還斥喝父親不准起來、不准理警察,惡劣行徑,經檢方聲請羈押,嘉義地院今天裁定羈押。嘉義地檢署指出,林嫌前有數次毆打父親的家暴記錄,8日當天把他父親打到滿頭血,叫他跪在家裡的祖宗牌位前不能起來,民眾報警,警方到場時,林嫌竟叫他父親不准理警察,回去繼續跪著,警方逮捕林嫌依涉嫌傷害直系尊親屬罪移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陳睿明訊問後,認為林嫌涉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刑法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之虞,同日晚間10許,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今天上午嘉義地院法官准押,同時竹崎警分局為林父向嘉義地院聲請緊急保護令獲准。嘉義地檢署表示,檢方重視社會安全網的建構,密切與警方合作,警方在案發之後,隨即通報地檢署,保護民眾的生命、身體、財產安全。
清潔隊員勸導遭辱罵 嘉義男妨害公務判拘役40日
嘉義市環保局葉姓清潔隊員今年4月18日晚間駕駛垃圾車清運垃圾時,勸導龔姓民眾勿站在易有危險的路口轉角處,不料龔男當場飆罵葉員「幹」、「哩係勒靠北」,還伸手欲拉開垃圾車駕駛座車門,車門上鎖未被打開。嘉義地院判決龔男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根據判決書,4月18日晚間8時33分至8時35分間,葉姓清潔隊員駕駛垃圾車行經嘉義市某路口處,執行清運垃圾職務,因龔男站立在路口轉角處,葉員出於安全考量勸導龔男,未料龔男竟當場以辱罵「哩係勒靠北」、「幹」等語,還企圖拉開駕駛座車門,但因車門已上鎖未能得逞。嘉義地院認為,龔男明知葉員為從事清除垃圾公共事務的公務員,卻因對方提醒便口出穢言,甚至試圖干擾其執勤行為,並非單純情緒反應或抱怨,已構成實質妨害公務。法院指出,龔男的行為不僅無助於任何公共事務思辯,且主觀上具有妨害公務執行目的,已影響清潔人員執行職務之效率及順暢,超出公務員依法執行業務所能合理忍受之範圍。法院審酌龔男僅因清潔隊員勸導心生不滿,未能克制情緒,影響公務秩序,但考量其素行尚,因此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網紅「鳳梨」遭連開12槍 接應男遭羈押槍手仍在逃
知名網紅「鳳梨」吳泓逸7月15日晚間8時許,與妻子吃完迴轉壽司後駕車行經嘉義市博愛路時,遭機車騎士尾隨連開12槍。警方17日逮捕駕車接應槍手脫逃的林姓男子,嘉義地院今日裁定羈押禁見,而槍手所用機車的車主賴姓女子則以3萬元交保,目前開槍槍手仍在逃。警方調查,林男遭逮後坦承在槍手犯案後開車接送他到住處躲藏,但否認開槍,並稱對槍手開槍動機不了解。檢方複訊後認為主嫌仍在逃,林男疑有參與犯案及接應事實,且有湮滅證據之虞,因此聲請羈押獲准。警方追查發現,犯案用機車登記在一名賴姓女子名下,研判槍手極可能是賴女前夫的弟弟。賴女到案說明後,法官諭令3萬元交保。據了解,槍手當晚鎖定吳泓逸車輛右後方射擊,犯案後將機車停在路邊,由林男開車接應逃離現場,疑似潛逃往南部縣市。警方在現場發現12發彈殼,所幸無人受傷。檢警表示已初步掌握槍手身分,該嫌犯涉及多起案件早已被通緝,目前正全力追緝中,將釐清開槍動機。
京華城案郭建鈺擬派為台北地院法官 金門地院院長擬由陳信旗接任
司法院近日將有人事異動,擬派承辦京華城案、由北檢檢察官轉任法官的郭建鈺為彰化地院法官,郭再以新職調派為北院法官,至於同樣由檢察官轉任法官的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副司長翁珮嫻,則調派為士林地院法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將於7月22日審議這件人事案,預料將可順利過關。另外,司法院刑事廳副廳長陳信旗擬派為金門地院院長,李明鴻擬派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庭長,楊承翰、林修平、王筑萱擬調升為台北地院庭長,王綽光、陳怡親、謝宜雯、黃志中擬調升為新北地院庭長,李冠宜、趙彥強擬調升為士林地院庭長,劉哲嘉、黃柏嘉、呂世文擬調派為桃園地院庭長,林秋宜擬調升為新竹地院庭長,吳俊螢、顏淑惠、楊欣怡、吳孟潔擬調升為台中地院庭長。柯伊伶、陳育良擬調升為南投地院庭長,陳美利擬調升為嘉義地院庭長,施介元、馮君傑、 蕭雅毓、 游育倫、 陳碧玉擬調升為臺南地院庭長,詹尚晃、鄭瑋擬調升為高雄地院庭長,張瑋珍擬調升為橋頭地院庭長,黃顗雯、李宗濡擬調派為屏東地院庭長,陳建欽擬調派為台東地院庭長,李可文、黃柏憲擬調派為花蓮地院庭長,曹庭毓擬調升為基隆地院庭長,吳金芳擬調升為金門地院庭長,司法院調辦事法官陳彥霖調派為北高行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
嘉義國中女教師控校長濫權改考績提國賠! 嘉義教師工會提3大呼籲
本刊日前報導嘉義縣昇平國中前校長陳幸琪動用行政裁量權,強制將陳姓教師的考績甲等2度改為乙等,全案提出行政訴訟後獲勝,目前陳老師也向嘉義地院申請國賠,請求校方賠償80萬元,並於10日開庭。而今日也有全國校事會議受害者自救會10餘名教師,冒雨在法院外聲援,表達對教育現場校長濫權關注。回顧整起事件,110學年度陳老師擔任昇平國中訓導組長,身兼訓育、生教、體育、衛生4項業務。陳老師當年校內考績考核會原評列甲等,但時任校長陳幸琪罕見2度行使否決權,堅持改評乙等,陳師認為不符程序,提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校長行使否決權程序瑕疵,5月判陳師勝訴,撤銷乙等考績。後續,陳老師再向法院提出國賠訴訟,請求昇平國中賠償80萬元,並於10日進行開庭,而全國校事會議受害者自救會10餘名教師到法院外冒雨聲援,抗議校長濫權、校事濫訴,主張應廢除校事會議,以免「校長不喜歡的教師」受害。而針對此案,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劉政昇老師也表示,當今老師面對校長的權力濫用時,往往難以自保,並質疑為何如今「不適任校長處理機制」卻遲遲沒有啟動?「校長事件審議委員會」為什麼還沒動起來?劉政昇強調,教育的現場,不應該變成對立與訴訟的戰場。老師是教學的主體,不是被不當對待的對象。今天我們站出來,不只是為了陳老師,也是為了所有曾經被誤解、被忽略的教育工作者。而他也代表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做出3點呼籲。首先,是教育部應督促地方政府,立即啟動校長不適任調查機制;其次則是央申評應重新評議陳老師案件,還他一個名譽清白;最後,則是針對現行制度,必須重新檢討,而他也強調,工會也將提供法律與心理支持,與老師站在一起。
男子感染非洲瘧疾身亡 家屬申請保險遭拒「提告還判敗訴」
嘉義陳姓男子前往非洲奈及利亞期間,遭蚊蟲咬傷感染瘧疾返國後死亡。由於他生前在2家保險公司投保意外險、壽險,但家屬申請理賠遭拒提告給付保險金。儘管家屬主張,被狗咬罹患狂犬病,金管會已認定應該理賠,與此案情況一致;但法官認為,瘧疾屬法定傳染病,蚊子只是媒介,與動物攻擊直接導致死亡的情況不同,不符合保險契約中「非由本身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的意外定義,一、二審均判陳家敗訴,可上訴。陳男於2000年12月向富邦人壽公司投保終身壽險附加安泰意外傷殘保險,並於2020年12月變更意外身故保險金為55萬元;又於2022年12月向富邦產物保險公司投保300萬元意外傷害險。2023年10月16日陳男前往奈及利亞,同年11月25日返國後,同年11月30日前往嘉義長庚醫院急診,隔天接受抽血檢驗,被診斷為瘧疾,並於同年12月2日死亡,診斷證明書欄記載「在非洲意外遭蚊蟲咬傷導致惡性瘧疾合併多器官衰竭」。不料,陳男家屬向2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被拒,於是向嘉義地院提起給付保險金之訴。保險公司主張,根據最高法院的2件判例,均認定「細菌感染」導致的死亡屬疾病,並非意外傷害事故;加上世界衛生組織也認為,瘧疾可以透過服用藥物預防,傳播方式為透過瘧蚊叮咬傳播瘧原蟲致影響身體健康,因具有高度傳播性,也被我國列為《傳染病防治法》第二級傳染病。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建議,前往瘧疾傳染高風險地區應事先預防用藥,且瘧蚊叮咬並非直接造成傷害,而是瘧原蟲進入血液後繁殖,並產生組織分裂體釋入血液,引發瘧疾,並非因病媒蚊叮咬直接致成傷害。保險公司說,陳男前往瘧疾高風險地區的奈及利亞,本得預見有感染風險,卻未先行服用預防藥物,使自己暴露於感染瘧疾的高度風險中,感染瘧疾並非不可預見。另外,陳男死亡結果係因瘧蚊叮咬,傳染途徑明確,後續因感染瘧原蟲後產生的惡性瘧,又引發敗血性休克,因腦性瘧病腦水腫而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因此他死亡的原因並非意外傷害事故,而是因疾病導致死亡,家屬請求給付保險金,於法無據。一審也認為,家屬雖主張狂犬病亦是法定傳染病,屬疾病的一種,但金管會卻認定,被保險人的治療或身故與感染的病症有關,保險公司有給付保險金的義務,與此件狀況一致;但人體因蟲媒叮咬感染傳染病,雖具有外來性,但較被動物攻擊致受傷或死亡,乃直接導因於該生物的攻擊行為,或該生物所注入人體的毒素直接導致,蟲媒傳染的傳染病,蟲媒僅為媒介性質,人體所受的傷害或死亡,係導因於蟲媒所媒介的病毒、細菌,而非攻擊行為或生物本身的毒素,因此瘧疾與動物類的外來攻擊並不相同,難以比附援引。一審認為,單純遭蚊蟲叮咬並不會致人死亡,陳男的死亡係因遭被感染且具傳染能力的雌性瘧蚊叮咬而感染瘧原蟲罹患瘧疾死亡;鑑於感染瘧疾致殘廢或死亡,都是因為疾病死亡或殘廢,與保險契約所載「非由本身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定義不合。另外,如果遭病媒蚊叮咬傳染的疾病都屬意外事故,則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均可屬之,將導致意外傷害事故與健康保險疾病無從區分,據此判決陳家敗訴。陳家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也認同一審的看法,判決駁回。
詐團騙走84萬!他帳戶借別人多2100元挨告 法院「1理由」判無罪
嘉義一名男子阿宇(化名)因為把自己的金融帳戶借給小額放貸業者使用,沒想到竟被捲入詐騙案遭到起訴,檢方指控他是詐團的第2層人頭戶。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證據難以認定阿宇與詐團有關,日前宣判阿宇無罪,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2024年2月間,阿宇將自己的金融帳戶借給小額放貸業者使用,竟意外被捲入詐騙案。檢方指出,詐團以「投資股票」為話術,騙取被害人共84萬餘元,並要求將款項匯入一名顏姓男子(另案被告)的帳戶,接著顏男再從帳戶中轉出2100元到阿宇的帳戶,因此檢方認定阿宇是詐團的第2層人頭戶,協助詐團洗錢,依法將他起訴。不過法院審理時,阿宇否認犯行,強調他確實有將帳戶借給放貸業者使用,因為對方帳戶無法使用,才會向他借用帳戶用來進行小額放貸。嘉義地院檢視相關證據後發現,顏男是詐團的第1層人頭戶,而顏男使用同一帳戶向放貸業者借款2萬1000元,當時他向放貸業者保證之後每天還款2100元,所以並不排除顏男有將自己的錢和贓款混在一起使用的可能。嘉義地院指出,若詐團得手約84萬餘元,並不會只匯款2100元給阿宇,這樣反而會增加車手現金取款或轉匯的難度,顯然與一般詐團洗錢手法明顯不符,難以認定阿宇有幫助詐團洗錢的行為,檢方也無法提出其他具體證據,最終認定罪證不足,判決阿宇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