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捐中心
」 器官捐贈
平均每天3人等不到器官移植離世 「一腎換一腎」仍無成功案例
台灣各器官(含組織)等待人數及捐贈數我國仍有逾1.1萬人等待器官移植,平均每天約有3.3人因等不到器官而喪命,其中以等待腎臟移植逾8000人最高,去年卻僅400多人等到腎臟。專家指出,我國器官來源不足,即使2019年開放「一腎換一腎」非親屬組間配對交換,至今卻仍無成功案例,呼籲增加器官來源、減少器官衰竭個案,「開源節流」促進供需平衡。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有1萬1681人在等候器官移植,捐贈個案僅698例。腎臟等候人數8815人最多,約占75%,眼角膜1352人第二,以及肝臟965人、心臟349人、肺臟126人等。器捐中心董事長李明哲表示,腎臟等候人數最高,主因是我國腎病發生率高,國內洗腎人數近9萬人,由於洗腎技術優良,病人相對存活時間拉長,等待移植人數也居高不下。末期腎病病人中,約7成都適合做腎臟移植,但實際僅8000多人進入等待移植名單。這些接受移植的病人,平均需等候5.2年,但大部分病人可能要「等一輩子」,腎臟移植對他們來說遙遙無期。我國嚴格限制器官來源,活體器官捐贈僅限五等親以內血親及符合資格配偶,雖然衛福部2019年擴大「腎臟」捐贈範圍、開放「組間配對」,也就是2位等候移植者,可與彼此的五等血親或配偶配對交換,但組間配對複雜,須同時間手術,耗用的醫療人員和資源非常大量,目前尚未有成功個案。不過,我國2024年捐贈數最高器官為腎臟,屍體捐贈腎臟240顆、活體189顆,去年共完成429例腎臟移植手術,2023年更達442例。李明哲指出,近兩年均破400例,已是最好的成績,主因是活體捐贈人數增加,讓腎臟移植率提高,然而還是「僧多粥少」,器官來源仍不足。另今年捐贈器官(含組織)數,以眼角膜394例最高。台北榮總眼科部醫師范乃文說,臨床病人要等到角膜移植,約需9個月到1年,近年捐贈及移植人數確實上升,推測與國家眼庫成立有關,以及民眾對器捐心態更開放,慢慢打破傳統認為死後要留全身、擔心死後「看不到路」迷思。
宜蘭醫院爆器捐者「心臟仍在跳」惹議 檢方槓上衛福部
宜蘭某醫院今6月間在執行器官捐贈時,因捐贈者仍裝設葉克膜、尚有心跳,卻啟動相驗與器捐流程,引發「強摘器官」爭議。經衛福部調查後表示,事件起因於檢察官對器官捐贈流程理解有誤,醫院並無違法。不過,宜蘭地檢署今(20)日發出聲明強調,檢察官當時係依規審慎評估,並非對法規不了解。據了解,一名21歲男子6月在烏石港附近自撞橋墩,重傷後失去呼吸心跳,昏迷指數僅3分,瀕臨腦死狀態,靠葉克膜延續生命,家屬在兩次家庭會議後同意捐出器官,醫院依程序通知檢察官到場相驗,準備進行「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DCD)。不料,檢察官抵達時發現捐贈者仍未撤除維生設備、心臟仍在跳動,因而暫停相驗,事件曝光後引發輿論關注。衛福部指出,該案屬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DCD)流程,與傳統腦死捐贈(DBD)不同,家屬已同意撤除維生醫療,心跳停止5分鐘後方可進行器捐。衛福部次長林靜儀昨日受訪時表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器捐中心)已完成調查,認定醫院程序並未違法,爭議主要源於檢察官不熟悉相關法規。她並指出,雙方已釐清認知落差,未來將依衛福部於106年公布的《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業參考指引》執行,暫不推動「非病死」案件器捐。不過,宜蘭地檢署今發布新聞稿澄清,檢察官當時係依據同一份《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業參考指引》判定,該案屬「非病死」案件,不符執行DCD條件,因此依法審慎評估並持續與醫院協調,絕非對法規不了解所致。地檢署強調,檢方尊重醫療專業與家屬意願,未來仍將秉持依法處理、公正審慎與尊重人道的立場,與醫療機構保持密切合作,確保程序符合法令規範,同時兼顧法治精神與人道關懷。
北部醫院爆活摘器官 器捐中心還原過程:是認知落差
北部一間醫院被爆疑似在病患還接著葉克膜、心跳尚未停止前,就要求檢警人員進行相驗,準備進行器官摘除手術,引發軒然大波。對此,器捐中心公開該患者的捐贈過程,強調從醫療、倫理和法律3面向,皆符合法規與專業原則。今年5月一名車禍重傷送醫的男性送到北部一間醫院,當日經緊急搶救與手術後持續昏迷,病情危殆。不過爆料指出,患者疑似在裝葉克膜、心跳仍在跳動的情況下,院方就聯繫檢察官及法醫到場相驗,並把患者移至手術台欲進行器官摘除手術。器捐中心董事長李明哲今(12日)說明,該患者騎摩托車自撞,送醫時已經OHCA狀態,在急救時給予很多藥物,病人有恢復心跳,但生命徵象依舊不穩定,一系列檢查發現有主動脈受損、心包膜積水等現象,於是緊急手術放置主動脈支架和裝上葉克膜,當天凌晨送進加護病房。李明哲提到,患者隔天仍處於深度昏迷狀態,昏迷指數3分,醫療團隊找家屬開第1次會議,說明預後不佳且瀕臨腦死,家屬第一時間表達不希望家人繼續受苦,經醫療團隊持續觀察後,狀況仍不穩定,再找家屬開第2次會議,當時患者仍呈現昏迷指數3分,瞳孔完全沒有光反射,是瀕臨腦死的現象,要挽救不太可能。李明哲表示,家屬了解狀況後,主動提出器官捐贈,而該患者原本預期要執行腦死判定器官捐贈程序,但評估後病況恐無法穩定支撐完成腦死判定程序,醫療團隊跟家屬提出「心跳停止後器官捐贈」,並充分跟家屬說明執行過程,家屬討論後同意進行捐贈。由於意外死亡要報請檢察官相驗,家屬也會經過檢察官偵訊,才會簽署同意書,在經過所有流程後,患者才推到開刀房,撤除包括葉克膜等維生系統,病患經過23分鐘心跳停止,之後觀察5分鐘,完全沒有心跳恢復,宣告死亡。李明哲指出,這件事需要大家非常熟悉,不然執行起來壓力非常大,起因是認知上的落差。他強調,這次事件會讓醫界擔心對社會大眾產生影響,民眾可能在不清楚事實的狀態下,會真正相信台灣有活摘器官,但台灣任何一家醫院或機構,絕對不可能有活摘器官的事情。
高雄民生醫院「開錯刀」! ICU名醫坦言:不是只有責備與懲罰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4日驚傳醫療疏失,2名護理師、麻醉醫師和執刀外科醫師竟然都沒有核對身分,就對1名中風無法表達的黃姓男病患開刀,結果手術完後才發現「開錯刀」。最終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除對院方開罰50萬元、懲處涉案5名醫護外,還免除院長的管理職務,並針對偽造病歷登載、企圖掩蓋疏失的執刀醫師陸希平採取2大過免職處分。對此,同為醫療人員的ICU名醫陳志金今(13日)發文直言,雖然結果令人難過,但也是一個很好的學習與改善的機會,「謙卑的把這次的教訓當成一個很好的學習機會,而不是只有責備與懲罰!」陳志金今在臉書粉專《Icu醫生陳志金》發文表示,「每一次發生重大病人安全事件,雖然令人難過,但是,也是一個很好的學習與改善的機會,和大家分享這篇2011年事件發生當下我寫的文章,也找出後來衛福部的調查結果來比對。 」陳志金2011年曾寫道「5個歡喜變成5個恐懼、5輸的局面」,當時台大誤用1名愛滋感染者所捐贈器官,導致5名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遭受愛滋病毒威脅。該次的重大病人安全事件,是團隊溝通與團隊合作失效的結果。國內積極的推動醫療團隊資源管理(Team Resource Management,TRM),強調跨領域甚至是跨院際的團隊合作的教學,正是為了預防這類重大事件而設計的。以下就團隊溝通與合作、愛滋病感染者的隱私與病人安全、捐贈者器官維護三個面向來探討此次的事件。1.資訊的回覆確認,與雙重查核電話上接受到的訊息,需要覆誦再確認(check back),確認訊息是無誤的被傳遞。「Reactive」或「Non-reactive」透過電話的傳達,的確容易會產生誤解。協調師應該回覆確認:「Non-reactive,陰性/negative嗎?」檢驗師若能再雞婆一點,加上「是陽性/positive,請小心喔!」或是,「請加做Western blot確認」、「是要器捐嗎?好可惜喔!這器官不能用了。」訊息的確認,必須與源頭做確認:此次事件,檢驗結果的源頭是檢驗科(或是檢驗師所輸入的資料)。手術劃刀前的Time out(在關鍵的時刻暫停做重要的確認)是要依查檢表(checklist),兩人以上,再次確認重要的訊息,查檢表的HIV陰性是應該以看到正式報告為準。沒看到正式報告,就登錄器捐中心,以致後來的成大是與器捐中心來核對的,當然也一定會錯。2.重要資訊的即時傳遞HIV結果陽性,按照目前的做法,是需要立即傳呼醫療團隊成員的。現在的醫學中心,不太可能沒有這種通知機制的。可能是因為病人還在外院,沒有依常規送檢(可能連病歷號碼都沒有),所以無法得知要傳呼給誰?(一般是傳呼給開檢驗單的醫師,或是病人的主治醫師。)3.跨院作業、偏離常規作業的風險很多的管控措施都是針對常規作業訂定,而且每家醫院不盡相同,因此,若有緊急需要,必須要跨院作業或是偏離常規作業,常常出錯的風險是增加的。4.Sir Liam Donaldson曾經說過的「病安名言」:“To err is human, to cover up is unforgivable, and to fail to learn is inexcusable.”意指「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但隱匿是不能被饒恕的事情,同時也要從錯誤中學習。否則就會是捐贈者家屬、受贈病人與家屬、手術醫療團隊、醫院(百年台大的名譽)、國家(衛生署及台灣移植的國際風評),五輸的局面。陳志金也在文末總結,謙卑的把這次的教訓當成一個很好的學習機會,而不是只有責備與懲罰!共同努力的推動TRM,塑造一個良好的團隊合作風氣與更安全的文化。應該記取教訓,把握這個改革的契機,好好的檢視系統與流程,落實推動TRM,深耕病人安全文化;希望不會又是懲處一兩個人就了事。
遺愛人間!7旬父忍痛捐腦死兒眼角膜與皮膚 「這是孩子生命的延續」
花蓮49歲吳先生日前因心血管阻塞呈腦死狀態,且無自主呼吸心跳,只能靠維生機器輔助,其70多歲曾擔任醫院志工的吳父,儘管面對喪子之痛,仍希望能讓兒子遺愛人間,因此他決定捐出兒子的眼角膜和皮膚,最後在親友祝福下完成圓滿助人的心願。吳男日前在家昏倒後被緊急送往花蓮慈濟醫院急診室,診斷發現他體內一條心血管100%阻塞,便轉往心導管室,經心臟內科打通阻塞血管、給予治療藥物等搶救,仍呈現腦死狀態,無自主呼吸心跳,最後僅靠維生機器輔助,不過觀察幾個小時後狀況依然不樂觀。當醫師向家屬說明時,吳太太一聽到丈夫危急的狀況,情緒瞬間潰堤到無法言語,不過始終保持沈默鎮定的吳父,卻突然主動詢問醫護「可否替兒子捐贈器官」,強調「希望能用的都捐!」不過在旁協助家屬的社工師曾惠欣發現,吳父說完捐贈器官一事後,疑似強忍著喪子之痛的心情,不停表達想要回家休息,甚至打算到捐贈手術開始前都不會出現,而作為與家屬唯一聯絡窗口的她,知道家屬不願被其他醫療人員聯絡的想法,便透過自己傳遞醫護團隊的溫暖關懷。由於吳先生急救過程中有經過數次電擊,肝臟受損,不適合捐贈,加上到院後已無法自行排尿,不能捐贈腎臟,最終慈院器捐中心團隊判定能夠捐出的器官為眼角膜和皮膚組織。吳先生捐贈器官前,吳太太知道丈夫平時很在意外表,擔心捐贈完後變得不好看,醫護團隊得知此事後,在眼科與整形外科的神醫妙手,及手術室護理師貼心的大體護理化妝技術下,保持吳男十分安詳的容貌;家屬看過後也放下心中大石頭,並在手術室門口外,與醫療團隊一起送他離開。後來慈院醫護輾轉得知,吳父曾在其他醫院擔任醫療志工,受訓時接受過器官捐贈相關知識,了解器捐流程和內容,且他認為這是讓孩子生命延續下去的方式,因此很快地簽下捐贈同意書,讓慈院器官捐贈團隊十分感動,並感謝吳父的大愛。慈院表示,據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公布資料,統計至今年3月14日,全台有效等候接受器官移植病人總數為10711人,其中等待心臟有227人 、肺臟104人、 肝臟999人、腎臟8100人、胰臟86人、腸9人、眼角膜125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