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函
」 輝達 北士科 高虹安 立法院 衛福部
文創暗流2/董姓教授遭控管理失序 計畫人員依規辦事反遭施壓辱罵
文化部去(114)年釋出「文化科技計畫管理及協力輔導」採購案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得標。有計畫人員向本刊控訴,計畫主持人董姓教授在執行過程中涉及失職,多次要求下屬不依規定辦理相關事務,若不配合即會當面斥責;董教授還曾辱罵、抹黑下屬,甚至有洩露薪資情形,已對下屬身心狀況造成不當影響。董姓教授的專案計畫人員A小姐向本刊指出,該計畫原由兩位教授共同擔任主持人,因另位教授中途遭調走,後續皆由董姓教授負責。然而在實際運作與預算規劃上,董姓教授卻多次提出不合理要求,例如要求她繞過既有行政流程、越過承辦科長直接向司長報告。她表示,儘管科長曾再三強調,相關事項皆須先經其先看過,她也曾明確告知此舉「違反行政程序」,董姓教授仍堅持要求,並對外抹黑指稱她「不受控、不配合」。A小姐再提及,董姓教授曾指示她以「分享出國見聞」名義,邀請另一位教授與部裡長官開會,實際目的卻是討論計畫運作,導致她在轉述會議性質時出現落差,使團隊對她的誠信產生疑慮。 A小姐指控,自己只是向主管查證董教授說法,卻遭董當面怒斥「耍嘴皮子、推卸責任」。(圖/AI示意圖)該場會議結束後,董教授向她聲稱已在會中取得可越級報告的共識,A小姐隨即向承辦人及科長確認,卻被告知並無此事。她再度向董教授反映相關情況時,就當場遭其提高音量、公開斥責她「耍嘴皮子、推卸責任」。回想當天情況,A小姐仍帶些許哽咽指出,飆罵事件對她的身心造成嚴重影響,返家後甚至因家人細微舉動而感到害怕,出現焦慮與緊張情緒,生活與工作受到衝擊。A小姐強調,之所以如此受挫是因為自己一向依循既有規定執行業務,董姓教授提出不合理要求,她未予配合,便屢遭刁難與言語羞辱。董教授甚至在其他計畫人員面前侮辱自己「不適任」專案經理,以「講得多厲害其實根本是一條蟲」等言語貶低其專業表現;在提到她過去所回報的成果時,好幾次爆粗口飆罵「放他X的屁」,當場揭露她薪資,洩露其個資,對她身心狀態造成重大衝擊。A小姐並非個例,另一名專案計畫人員K小姐也向本刊透露董姓教授無理要求。在稿件處理中,審稿最後階段須呈報給文化部審理,文化部曾表達希望教授多給文章一些建議,董教授卻讓計畫人員幫他代寫,形同配合做假,當事人擔心有偽造文書罪便回絕,卻自此多次遭受情緒性發言。董教授曾公開羞辱計畫人員「辦理講座人來太少,讓他沒面子,丟臉」,否認其KPI;當計畫人員希望可以購買付費圖庫,以便製作報告時,卻遭董教授否決稱「用免費的就好、用完了就多創幾個帳號」。另外,董教授讓計畫人員幫他做私人事情,支援進修推廣處輪值業務,無償幫其代班。A小姐忍無可忍向學校申訴職場霸凌,學校卻以「未踰越社會規範」為由判其不成立。申訴過程中,A小姐多次接獲校方電話告知希望她撤案,讓她憤怒不解「為何學校竟處理吹哨者?」當事人董姓教授也清楚她所申請職場霸凌案,事後持續對外抹黑。A小姐轉向勞動部提起申訴,校方隨即展開協商,學校人事主任卻頻繁以「維護校譽」名義,用電話、email等方式要求她撤回申訴,後續協商內容也以「撤回申訴」為前提,令A小姐承受極大心理壓力。針對她所承受之不當對待,校方於協商時也承認,「計畫主持人於執行職務期間之溝通與管理方式,導致她於工作過程中承受顯著之心理壓力」,卻仍持續要求A小姐撤回申訴。不過,勞動部日前回函認定,事業單位執行紀錄「有未參照指引執行之處」,通知其改善。對此,董教授表示,自己一向要求同仁依循文化部行政體制辦理,絕無要求繞過程序。所謂「越級報告」,實際是因計畫KPI嚴重落後,同仁一再宣稱是因文化部承辦人與科長卡關、下情無法上達所致,為此經與長官會議溝通後達成共識,僅授權在科長請假或緊急狀況下,同仁或主持人可向上一級長官反映。這是解決執行困境的權宜機制,並非破壞體制。董教授指出,計畫舉辦的各項會議均依研究與執行需求邀請專家學者與會,絕無以「分享出國見聞」名義掩蓋實際討論計畫,會議性質均公開透明且符合規定。針對當面斥責計劃人員,董教授表示,因計畫KPI嚴重落後導致文化部將減項扣款50餘萬時,自己曾詢問計劃人員對策,該人員無法提出解決方案,僅一再重複是因卡關、下情無法上達等語,自己只好無奈回應,「不要耍嘴皮子、推卸責任,要提出解決方案,若真有問題,已經取得文化部長官們同意,可以直接向高一級之長官溝通反映問題,不要再以遭他人卡關等語為由卸責。」針對飆罵髒話、暴露薪資一事,董教授指出,在驚覺計畫KPI嚴重落後無法得到同仁有效回應,且同仁未依程序辦理採購與核銷,讓自己認為有必要加強內控。因此後續在召開實體會議中(駐部2位同仁並未參加該次會議),自己針對各面向有較嚴謹之檢討,語氣上較為悲痛與自責,是期許團隊成員都能善盡職責,做到當初爭取職位和要求提高薪酬待遇時所承諾的工作績效表現;也期許同仁能以同理心協助自己改善落後事實,並委婉轉告同仁齊心協力追上進度。董教授續指,有關同仁的指控,歷經相關單位依法依程序進行調查與審議後均不成立,自己並已依個人資料事件紀錄通報單申報,同時以信函向同仁就引起其誤會之情事,誠致向其表達歉意。對此,國北教大表示,校方接獲文化部計畫人員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後,立即依相關法令與校內機制受理,並循程序進行調查與處理。校方於該程序中,從未要求計畫人員撤回申訴,亦未干預或影響其申訴權利,且未曾告知計畫人員撤案。國北教大指出,學校接獲勞檢處轉知計畫人員申訴後,立即與其進行瞭解與協商,經釐清爭議後,基於勞動權益接受計畫人員所提需求。另在計畫人員溝通協商過程中,達成共識「如校方完成需求,將撤回對本校之勞動申訴、珍惜學校聲譽」。校方完成後,僅就計畫人員先前表達之意願,提醒其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彈劾案明全院委員會 賴清德不赴立院說明
藍白兩黨日前提出針對總統賴清德的彈劾案,立法院16日發出咨文,邀請賴清德於1月21日、22日赴立法院全院委員會說明。對此,總統府今(20)日正式回函立法院,表示總統將不予列席。國民黨與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規劃兩度邀請賴清德赴立院說明,時間分別訂於1月21日、22日,以及5月13日、14日的全院委員會。明天將舉行第一次全院委員會,依照原本規劃,將由藍、綠黨團各推派15人、民眾黨團推派2人進行詢問,每人詢答時間為15分鐘,賴清德將進行15分鐘說明。然而,立法院於16日發出邀請後,總統府今日回函指出,依據憲法法庭判決意旨,立法院並無直接向總統問責之權,亦不得課予憲法未明定之義務。為符合憲政體制,總統將不出席本次全院委員會說明,並特此函告立法院。由於被彈劾人未列席,明日全院委員會的議程將隨之調整,改由各黨團推派委員輪流發言,每人發言時間為10分鐘。
衛福部長坦承沒有成立少子女化辦公室 白委:公開打臉行政院說謊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日前表示,過去前總統蔡英文、衛福部前部長陳時中向國人聲稱,台灣已成立「少子女化辦公室」,要全力搶救人口國安危機,7年來總計砸下4000多億。但民眾黨立院黨團發現,行政院「從未成立」少子女化辦公室,由黃國昌揭露後,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則隨即回擊「2017年就成立」。不過今(7)日衛環委員會質詢中,衛福部長石崇良明確表示,「確實沒有成立少子女化辦公室」。石崇良今日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接受質詢,會中黃國昌問石崇良,是否有成立少子女化辦公室?石直言「我們確實沒有成立這個少子女化對策辦公室。」黃再追問,為什麼行政院會說有?石回應,如果是在院層級,有「少子女化對策」。黃國昌問,行政院當時是稱「衛福部有成立少子女化辦公室」,究竟有沒有,為何上下說法不一致?究竟106年4月12日有沒有成立少子女化辦公室?石崇良回應,在他的印象裡面沒有成立這個,在署和部的時代都沒有成立。對此,黃國昌表示,「講的非常好,今天衛福部長公開打臉行政院說謊」。並要求衛福部下班前正式回函給他,石崇良答稱「沒有問題」。黃國昌說,「你就回函給我,說從來沒有成立過,所以黨團要的資料,你們無從提供,因為根本從來沒有成立過,這樣就好了」。石崇良再度表示,「本部確實沒有成立過」,並再度允諾下班前回函。
質疑法制局長、立院秘書長幫高虹安脫罪 民進黨團赴監院檢舉周萬來、郭明政
針對臺灣高等法院就前立委高虹安「助理費」案所作判決,民進黨團今(18)日表示,已嚴重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正式向監察院檢舉,要求調查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法制局長郭明政,是否越權對司法機關提供資料,涉有違法失職情事,請監察院依法釐清真相。民進黨團指出,究竟是誰授權立法院,得以用機關名義對特定案件、特定被告向法院「說明」?又是誰決定,讓全體立法委員被迫承擔法律與道德風險?這份所謂的說明,是否經過院會授權或跨黨團討論?憑什麼代表 113 位立委?民進黨團說,助理費並非立法委員薪資,這是長期且明確的制度事實。然而立法院長韓國瑜署名回函,卻刻意混淆助理費與薪資性質,不僅錯誤,更形同替貪汙行為開脫。民進黨團強調,立法院不應成為替特定個人洗白的工具,更不該踐踏制度界線與民主授權。
重返新竹市府 高虹安:我回來了
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撤銷貪污罪,新竹市政府第一時間就向內政部申請高虹安復職,而內政部於17日下午回函准予復職。高虹安今(18)日表示,「謝謝大家,我回來了」。並表示,自己現在站在這個位置時認為,在逆風中、人生低谷時給予的溫暖與支持,比起順風時給予的掌聲,更加令人感動與刻骨銘心。高虹安因涉犯貪汙案,去年7月26日一審判決7年4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旋即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然而16日二審宣判逆轉,臺灣高等法院將原涉之貪污部分改諭知無罪,直指立委助理費性質屬於「補助費」,僅依照《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高虹安有期徒刑 6 個月並得易科罰金。臺灣高檢署則表明收到判決書後將研擬上訴。高虹安一開始致詞時表示,「看到這麼多熟悉市政團隊夥伴和很多市民朋友們,真的非常感動,謝謝大家,我回來了,今天走進來市政府這段路,站在這邊跟大家說話,其實我的心情是很激動,但也相對很沉穩」。高虹安說,激動的是因為,終於在經過一年多風風雨雨,終於可以走進來最熱愛、最牽掛的市府,最沉穩的也是,在經過這麼多低谷、逆境,現在也比人生中任何時候更加了解責任重要。高虹安說,在這一年多時間裡面,對於忙碌的大家來說,好像一眨眼就過去,但對於一個人生被按下暫停鍵的自己來說,好像漫長的像是過了一個世代,這段時間雖然沒在市府內和大家並肩作戰,但新竹市政在優秀市政團隊的努力之下,一天都沒有、也不能夠停下,要特別感謝所有市政團隊,特別感謝邱臣遠代理市長、張治祥秘書長,大家堅守崗位,讓各項市政工作持續推進,這非常不容易。高虹安說,感謝市府團隊將她競選市長時向市民的承諾的政見逐漸努力兌現,包括重大建設以及福利,上任以來市府團隊推動許多重大建設以及社福政策,不管是建設的開工、完工,從學校環境改善到教育政策的實現落實與社福政策,每一個市府人員身上都背負一個讓新竹市民幸福安定的齒輪,高虹安指出,所以可以看到,因為施政團隊的努力,新竹市持續獲得很多肯定,包括2025幸福城市、永續城市卓越獎、智慧城市創新獎、國家建築金質獎等。高虹安表示,在回到市長崗位後,也有好多事情要努力去做,會盡力檢視所有市政、政見完成進度,也會親自去看重大建設如何加速推進ㄝ也會持續強化校園安全、教育投資,落實新竹好學的政見,同時也會把照顧長輩、孩子、家庭,放在第一線核心政策,會全力把全部心力放在市政工作上,把事情做好、能做到位,是現在最重要的事情,高虹安說,感謝這段時間給予關心與支持的朋友,其實在這段時間每晚心裡都有非常多的想法,其實自己現在站在這個位置時認為,在逆風中、人生低谷時給予的溫暖與支持,比起順風時給予的掌聲,更加令人感動與刻骨銘心。高虹安提到,無論是2022年支持她當選新竹市長的9萬8000多名支持者,或是今年大罷免期間以12萬多票讓她留下來擔任市長的選民,這些支持是她身上最重、也最甜蜜的負擔。最後,高虹安表示,當然還是要感謝最親愛的家人,在最難過時無法在外表現的脆弱,是自己的家人一邊擔心自己,一邊又撐住、接住自己不安的情緒,真的很謝謝自己的家人這段時間承受的壓力。
高虹安涉貪助理費二審改判無罪! 律師:判決點出立法院公開秘密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2024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昨天(16日)高等法院二審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改判她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貪污罪遭撤銷。對此,律師王至德直言,二審法官認為助理費本質上是對立委的「實質補助」,可以讓立委統籌運用,因此絕大多數立委都是把助理費「領好領滿」,大家都在玩彈性勻用,「這個判決其實點出了一個立法院公開的秘密!」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撰文道,高虹安案二審宣判,簡單說來說就是「原判決撤銷,高虹安改判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這代表只要繳了18萬元的罰金,高虹安就沒事了,之所以判6個月是因為「偽造文書」,而本來的貪污罪為無罪。王至德表示,童仲彥也是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遭判3年10個月,關了1年半才假釋出獄,「難怪一堆人要發訊息給他,恭喜他的好友高虹安貪污無罪,只要關偽造文書的6個月就好了喔!」王至德提到,以前的觀念是,如果報加班費卻沒給助理,拿去當公積金,就是貪污,但二審法官認為立法院的助理費本質上是對立委的「實質補助」,讓立委統籌運用,意思就是「這個錢就是給你的,只要最後你公費助理跟自費助理的薪水加起來有超過助理費就好了」。王至德說,高虹安雖有「低薪高報」產生的差額(公積金),大約11萬多,但是她另外自己掏腰包給私聘的助理的薪水加起來超過15萬,比她從立法院「多領」出來的錢(11萬)還要多,那就沒有「不法所有意圖」,也就是她沒有把國家的錢放進自己口袋買包包,而是真的用在請助理上。王至德指出,高院有發函問立法院這個助理費的性質,立法院回函說「編列立法委員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法委員問政需要所須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意味著雖然名義是助理費,但是實質上就是補助立委的性質,「這裡應該可以算立法院助攻+1。」王至德說,高虹安第一次當立委,她只是沿用前人的制度,另外也從法制用語、預算編列方式、中央主計主管機關歷來的定義等等的方向,來作為高虹安不構成貪污罪的理由,「不過重要性都比不上前面所說的,高院重新定義了『助理費』的性質為實質補助!」王至德說明,「偽造文書」之所以有罪,是因為高虹安雖然沒把錢放進口袋,但高虹安跟助理約定薪水是7萬,卻向立法院申報8萬;法官認為不管錢後來怎麼用,明明只給7萬,卻在公文書上寫8萬,這就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這部分雖然有罪,但刑度輕非常多,只判6個月,其他助理甚至獲得緩刑,連罰金都省了,「不得不說這次的判決真的是大逆轉了!」「這個判決其實點出了一個立法院公開的秘密!」王至德直言,判決書裡有直接寫出,絕大多數立委都是把助理費「領好領滿」,大家都在玩彈性勻用;二審法官選擇了較符合政治現實(也比較寬容)的見解,認為只要錢是用在公務身上,就不算貪污。王至德認為,可以預期檢察官一定會上訴,畢竟這個判決算是顛覆了以往的實務見解,就算檢察官不想上訴也不行,目前整個司法界都在等著看最高法院要不要採用高院這次的見解,「最高法院會不會買單這個『實質補助』的見解?我們繼續看下去。」最後,王至德也說到,「但在那之前,高市長(目前停職中)應該是可以暫時鬆一口氣了,至少不用擔心馬上要去吃牢飯,甚至可能不小心就把新竹市長當完了。」
高虹安二審大反轉!貪汙罪為何被撤 高等法院這樣說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去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今(12月16日)宣判高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高院稍早也針對高虹安貪汙罪被撤銷部份進行說明。合議庭主張,高虹安當初招聘黃惠玫、陳奐宇、王郁文時,說法並非「我準備支付給你新台幣8萬元月薪,但是因為立委辦公室有許多費用支出,需要公積金,希望你能按月提撥1萬元公積金。這樣的待遇條件,你是否接受?」而是和其約定薪資7萬元,卻向立法院申報8萬元,因此構成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另外,就貪汙部份高院則指出,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立法沿革:助理費相關規定之立法目的及預算編列之性質應屬「實質補助,彈性勻用」,此法也明定立院每年應編列每為立委一定數額之助理費以及辦公事務預算,是以每位立委作為統籌單位。高院認為,助理酬金以及加班費本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由立委以雇主身分統籌管理,雖然後續因為稅捐問題才改為撥入指定助理個別帳戶,但並不影響其補助費的性質。且立法院也回函表示,編列立委公費助理經費是補助立委問政所需的財力不足,本質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基於上述理由認為高虹安等人欠缺《貪污治罪條例》詐欺取財的故意。此外,針對檢方起訴時所指高虹安詐領46萬30元部份,在扣除應扣除項目以後,高虹安實際可以支配的金額為11萬6514元,但再扣除1名公費助理及私聘助理後,實際的開銷已經超出高虹安所得支配11萬6514元。回顧整起事件,高虹安於2023年8月14日因本案被起訴,當時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眼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今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
彰基文字獄1/問卷揭院長爭議竟遭調查局介入 兩代名醫含冤兒子吃官司
日劇白色巨塔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上演!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審結彰基醫院控告前院內眼科醫師楊啟蘭妨害名譽案件,最後以無罪定讞作結,這件看似單純的判決竟隱藏少為人知的「兩代白袍冤屈」。2021年9月時任彰基眼科名醫陳珊霓(楊啟蘭之母)公開控訴彰基竟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隔年6月,陳珊霓之子楊啟蘭發布一份調查院內同仁對陳穆寬滿意度的問卷惹禍上身,竟還驚動了專辦大案的「調查局」。眼科名醫陳珊霓(左)因不滿彰基醫院院長陳穆寬無預警卸除其主任一職等行為,發表公開信批評彰基已成全院幫「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圖/報系資料照)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陳珊霓2003年離開林口長庚,南下前往彰基醫院,協助彰基設立中部第一個擁有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眼科,醫術高明的她,不僅是台灣百大名醫,當時更是全彰基盈餘收入前三大的名醫。沒想到,陳穆寬上任院長後,竟無預警地卸下她的眼科主任一職,最終她也選擇不再留戀,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服務,並在離開前東家前夕透過公開信替院內敢怒不敢言的同仁發聲。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醫師表示「當時有許多院內的優秀醫師出走,他好奇院內同仁對院長的真實看法才會製作此問卷」。翻開這份名為「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的網路問卷結果,可以看到填表的人數約莫2000人,而問卷每題約有3至6個選項,每題選項至少會有1至2個對陳穆寬有負面描述。以問卷結果來看,對陳穆寬有怨言的「彰基人」並不在少數,舉例來說,問卷第5題「對於陳穆寬院長任內施政,您對哪一項最滿意?」選擇「當的爛爆了,一項都不滿意」者高達1258人。問卷發布後,隨之而來的就是陳穆寬的提告,楊啟蘭回憶「在發完問卷的一周後,我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叫我去說明」,令他詫異的是,2022年9月他甚至接到調查局的電話。楊啟蘭納悶表示「一般來說,調查局需要介入的應該是重大刑事案件吧,區區一個妨害名譽跟調查局有何關係?」彰基醫院過去曾與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強化醫療機構資安運作。(圖/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說明,經了解後,調查局會介入是因為問卷的第14題提到「在COVID-19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一家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不過,楊元綱律師認為這其實也不合常理,表示「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通常不會找調查局才對」荒唐的是,在此案偵查階段,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二家醫學中心與本院同樣採行非疑似個案非住院插管全身麻痺病人未進行COVID-19檢測」但卻在一審時被證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中國醫非住院插管麻醉病患均要求進行快篩」,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彰化地方法院說明「有做PCR檢測」給狠狠打臉。此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原先以不起訴作結,但陳穆寬聲請再議以後由台中高分檢發回,後由彰化地檢署依照妨害名譽起訴,最終於今年11月4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年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霸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彰基文字獄2/陳穆寬證據大翻車!中國醫出面打臉 他二審逆轉勝
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百大名醫陳珊霓2021年離開彰化基督教醫院之際,透過公開信指彰基已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其子楊啟蘭醫師也捲入其中,僅因一份問卷就遭彰基院長陳穆寬提告。雖然二審無罪定讞,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無奈表示,原告許多證據都充滿瑕疵,自己卻仍被起訴甚至一度判刑,令他對台灣司法感到灰心。目前,他也對彰基提告準誣告罪,期待能藉此讓對方負起應負的法律責任。楊啟蘭醫師表示,陳穆寬院長在偵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還好二審還他公道。(圖/黃耀徵攝)楊啟蘭任職彰基時所製作的這份15題的問卷中,被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有罪的部份共有2題,分別是指涉陳穆寬過去因為小事情就開除即將完訓的總醫師以及累積二年資歷的住院醫師;COVID-19疫情緊張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楊啟蘭向記者說明關於醫師被開除的部份,主要談論的是趙子彥醫師以及劉金瑞醫師的經歷,楊啟蘭解釋「醫師在拿到專科醫師證照以前被解雇就得重新累計年資,像問卷中提及的總醫師趙子彥因為科別的關係需累計5年,這時遭到開除就必須重跑5年的年資,對醫師生涯來說有相當重大的影響」。楊元綱律師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醫師告發偽證罪以及對彰基醫院提起準誣告告訴。(圖/黃耀徵攝)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解釋,一審時趙子彥醫師曾出庭作證表示自己未遭開除被採信,但二審法官去調了趙子彥醫師勞保等資訊以後,發現和其證述並不相符,認定問卷內容並非憑空捏造。至於問卷提及劉金瑞醫師部份,則是由劉金瑞出庭作證時直接表明「自己被迫要自願離職」被法院採信。另外,問卷中指涉「唯一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甚至有麻醉科主任還為此跟陳穆寬下跪」部份,被提及的麻醉科主任謝宜哲曾於一審出庭作證否認下跪。楊元綱律師說,但是二審法官認為謝宜哲醫師當時和陳穆寬擁有上下屬關係,因此證詞可能會有偏頗,故不採信。至於關於COVID-19檢測部份,偵查庭時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所採標準與彰基相同,但於一審時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打臉。二審審判時,陳珊霓證稱在疫情爆發期間,彰基總院部分確實「沒有住院不需要快篩」,但全麻是最危險的動作,她記得當時麻醉科主任、第一線醫護人員曾拚命要求進行快篩,她的證詞也被法官採信,最終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回顧整個案件,楊啟蘭無奈表示,陳穆寬在偵查以及一審審理期間提出的許多證據明顯存在瑕疵,但自己卻依然被起訴、判刑令他感到非常無奈,甚至開始懷疑台灣司法的品質。楊元綱律師也向記者說明,目前已對趙子彥一審證稱自己沒有被開除等證詞告發偽證罪;對彰基醫院於偵查中向彰化調查站稱「中國醫、中山醫均未進行快篩」,另於二審中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稱「趙子彥醫師於95年12月18日到職,103年6月30日離職,無再次任職或調職」等與事實不符之回函,提出準誣告告訴,以追究刑事責任。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歲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罷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王義川質疑輝達案涉圖利 北市府:難道賴清德、內政部也圖利?
民進黨立委王義川12日發文質疑,輝達欲將海外總部設在北士科T17、18,與新壽、北市府三方互動疑涉圖利或違反相關法令的嫌疑。對此,台北市府副發言人葉向媛今(13)日表示,中央內政部早在10月就回函同意北市府專案設定地上權,賴清德總統更表示中央能幫的一定全力幫忙,「依照王委員的說法,難道也是在質疑內政部長劉世芳以及賴總統圖利嗎?」針對王義川的說法,葉向媛強調,北市府全力引進輝達第一個海外總部入駐臺北,這是跨黨派都樂見的美事,「王義川的說法,大家一直都想不懂。」葉向媛指出,內政部早在10月8日就回函給北市府,同意市府透過修正辦法的方式,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葉向媛說,賴總統也曾對外表示,針對輝達設立海外總部在台北市一事,中央能幫的一定全力幫忙,「依照王委員的說法,難道也是在質疑內政部長劉世芳以及賴總統圖利嗎?」。
外僑學校傳霸凌!學生長期遭4人圍毆+吐口水 校方稱「學童嬉鬧」拒通報
北市外僑學校傳出校園霸凌案,有家長指出小孩從幼稚園到國小,長期遭4名同學以圍毆、吐口水方式霸凌,校方卻以「僅為學童嬉鬧」為由拒絕通報。國民黨議員柳采葳痛批,外僑學校拒絕通報霸凌不是第一次,外僑學校不是法外之地,仍須依循本國教育法規。北市教育局回應,已行文學校1周內來函說明未依規定通報原因跟處理方式,校方尚未回函,下周一將派員至學校瞭解,倘有違反相關規定,將命其限期改善,未改善者最重得減招或停招。柳采葳說,校方雖然表示已展開調查,但完全沒有提及「霸凌」相關字詞,只以萬聖節玩鬧事件欲將事件淡化,也未依校園霸凌防治準則啟動調查,甚至反控家長辱罵校方並禁止其進入校園,教育部《校園霸凌防治準則》規定,學校應成立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主動通報並調查疑似事件。柳采葳表示,過去4年北市校園霸凌通報案件高達1160件,平均每天有1.3件霸凌通報案件,顯示霸凌問題日益嚴重,尤其外僑學校隱瞞霸凌事件並非第一次,會不會有更多被隱匿的黑數。北市教育局回應,已行文學校1周內來函說明未依規定通報原因跟處理方式,校方尚未回函,下周一將派員至學校瞭解。(圖/中國時報記者張珈瑄攝)柳采葳直言,依教育部規定,若學校「辦理不善或違反教育法規」,主管機關得命限期整頓,屆期仍未改善者得停止招生,教育局應透過嚴懲學校、減少招生員額,讓學校警惕,外僑學校雖屬外國僑民學校,但仍依循本國教育法規,不能變成校園霸凌死角。校方表示,學校致力於打造關懷、友善且安全的學習環境,保障全體學生、教職員及廣泛校園社群的身心健康,對任何形式的霸凌或騷擾行為絕不容忍,所有相關事件均依據該校「校園霸凌防制政策」及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處理,但鑒於學生相關事務具高度私密性,無法透露個案細節,將全力配合主管機關相關程序與指引。教育局長湯志民說,學校沒有通報教育局的原因有2種,一為學校沒有把事件交給防制委員會審議,或是委員會審議後認定不是霸凌;5日已行文給學校,要求1周內來函說明未依規定通報的原因跟處理方式,校方尚未回函,下周一將派員至學校實地瞭解,倘有違反校園霸凌通報規定或相關法規,將依法命其限期整頓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最重得依規定減招或停招。★勇於求助,遠離網路霸凌!檢舉網路霸凌iWIN熱線:02-2577-5118、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 1953。
獨家/關鍵公文曝光!北市府3月就表明 新新併後收回T17、18土地
輝達台灣總部進駐北士科新光人壽T17、T18土地卡關近半年,又因北市府及新壽對補償金有高達近百億元的認知落差,無法達成合意解約。日前新壽未申報開工便舉行動土典禮,被質疑向北市府挑釁。不過根據CTWANT記者獨家掌握,早在今年3月,北市府便對台新新光金併購後雙方契約後續辦理情形回文新壽,明確表示若新新併,T17、T18土地將「終止契約、收回土地」。北士科T17、T18土地,市府和新壽在補償金額上沒共識,近日一紙關鍵公文曝光,直接把新壽打趴在地。CTWANT記者獨家掌握,今年3月17日,北市府回函新壽,發文字號「府授地發字第1140110692號」,新新併後,雙方所簽屬的3項投資契約,包含南港經貿地上權案、南港轉運站BOT案及T17、T18地上權案,未來該何去何從。其中原契約內容皆提到,若與其他法人進行合併,應先取得市府同意。北市府3月關鍵公文曝光,當時便載明不同意新新併後T17、T18土地利用方案,將終止契約。(圖/CTWANT後製組)北市府在回文中表示,南港經貿地上權案目前已進入營運階段,新新併後,仍依前契約約定;南港轉運站BOT案,則因進度落後4.92%,要求新新併後,必須就如何改善落後進度及是否能有效提升履約能力,先行說明釐清,市府再斟酌同意合併。而就T17、T18地上權案,北市府表示,新壽自2024年10月申請都審變更設計迄今尚未通過審議,勢必將影響後續施工期程,加上前開南港轉運站BOT案履約情形,「甚難期待貴公司能依所定施工期程完成。」另外,T17、T18土地2022年2月點交迄今已逾3年,仍呈現閒置,與周邊同期之市有地地上權案相較,開發進度嚴重落後,致使北市府遭致「放任市有土地荒廢」及「地上權履約管理不力」之非議。函文中更是直接點出,根據市議會專案小組調查,新壽只是純財務投資、純收租金之二房東,完全失去產業園區意義,且在尚未具體建設下,已主動討論地上權移轉等相關事宜,顯然在進行投標時並無完整規劃。因此針對新新併後T17、T18地上權案,北市府當時就回文表示,依目前開發進度及履約情形,為避免後續須耗費龐大行政資源處理逾期取得使用執照等違約風險衍生之履約爭議,「倘貴公司因與其他法人合併而消滅,本府將不同意由存續法人繼受原契約之各項權利義務,並依前揭契約約定終止契約、收回土地。」律師黃柏榮就解析,如果依照公文所寫,當初契約擬定條文有明確指出,在併購情況下,需北市府書面同意才可以換約,而3月時北市府便不同意新新併後換約,現在北市府若堅持選擇終止契約,如契約沒有約定終止後賠償問題,恐怕是一毛錢都不用付。目前新新併進度,據了解,台新人壽與新光人壽兩家壽險子公司合併案,已送交金管會,整併時間點可能落在明年。黃柏榮推估,北市府一直沒有強勢提出終止契約,推測可能和輝達簽屬合作備忘錄以及新壽尚未合併有關,以及如沒有合意終止,後續新壽尋求法律途徑,恐讓事情更加複雜化,所以才談補償金額,避免後續官司。而事以發展至此,新壽顯然已經無法符合原約定內容,北市府不可能同意換約,因此雙方遲早面臨終止契約問題,北市府若能拿出當時氣魄,考慮提早終止或解除契約,先收回土地給輝達使用,補償金額多少就留給法院審判,眼下土地無法移轉、又無法合意解約的各種難題便能迎刃而解。
公文揭半年前早知北士科開發受阻 許淑華斥北市府行政牛步嚇跑投資者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15)日表示,針對北士科T17、T18土地利用問題,台北市政府早在3月就回函告知新光人壽,不同意新壽的處理方案,可見半年前北市府就知道這兩塊地開發可能會受阻,卻沒有提前做好準備,搞得開發案瀕臨破局。輝達(NVIDIA)計畫將台灣總部設置在全名為「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的北士科合計近4公頃的T17、T18基地,如今卻卡關連連。主管機關北市府近日已正式發文給地上權持有者新光人壽,北市府希望儘快與新壽達成「合意解約」,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也預告,若有了彼此接受、沒有爭議的方案就不必繼續協調,但若24日前新壽還是沒有確定答覆,就會提供其他備案給輝達,全力媒合不讓輝達放棄。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圖)預告在合理的解約金條件之下,市議會會支持台北市政府與新光人壽談北士科T17、T18地上權解約案。(圖/劉耿豪攝)許淑華則對此秀出北市府3月的公文,直指當時北市府就發函給新光人壽,稱在新光金控與台新金控歷經合併波折,加上新光取得地上權後已經空置多年等因素,北市府「將不同意新光人壽提出的北士科T17、T18利用方案」,這公文顯見,當時北市府已知T17、T18這兩塊地利用可能受阻,卻沒有積極介入,根本是行政怠惰。許淑華舉例,像同樣是陷入開發延宕的「南港轉運站」一案,北市府就有介入罰款與審查趕工計畫,就是為了監督得標廠商,也就是行政手段是能督促廠商的,在北士科這兩塊地卻不積極監督,實在難辭其咎。許淑華批評,台北市長蔣萬安老對外說9月底輝達與新光人壽的合作意向書(MOU)到期前,北市府都無法提前推動備案,但攤開合約就可發現,北市府行政手段相當多元,過去也有不少操作案例。如今全球第一的人工智慧(AI)品牌有意進駐,北市府卻從上到下怠慢,簡直把有意投資台北的廠商都嚇壞了,那誰還敢來呢?許淑華預告,台北市議會將在合法與合理的預算範圍內,支持北市府與新壽之間以解約金方式處理問題,也呼籲新壽不要獅子大開口,該盡快妥善處理T17、18的合約爭議,共同為台北市的科技產業布局打造新時代。台北市政府3月發出的公文就預告新光人壽對T17、T18土地擬訂的方案,北市府將不會通過。(圖/翻攝自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臉書)
力促輝達落在台灣 吳誠文:國科會轄下園區皆可提供協助
輝達(NVIDIA)計畫在台北市北投士林科技園區(簡稱北士科)T17、T18基地入駐並建立台灣總部,但因北市府與新光人壽就地上權爭議爭議未解,恐延期甚至遭卡關。對此,國科會主委吳誠文指出,國科會主管科學園區,經濟部轄管很多產業園區,如果有需要,可以跟輝達討論如何提供協助。由於輝達計畫在北士科T17、T18設台灣總部,但因北市府與新光人壽在地上權處理上仍未達成共識,用地問題尚待解決。因此,台北市政府先前洽詢內政部,能否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4款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內政部也在7月中旬回函表示可依該條例辦理。隨後,北市府於9月30日發函行政院備查,經行政院轉請內政部、財政部及工程會審議後,三部會均於10月上旬完成回覆,行政院已於近期正式完成備查程序。為了將輝達留在台灣,總統賴清德也指示政院出手協助進行協調。如今各部會正積極介入協調處理,其中吳誠文也提到,國科會所主管的科學園區,經濟部轄管很多產業園區,如果有需要,可以跟輝達討論如何提供協助。許多地方政府也都有合適地點,若輝達提出需求,相信中央與地方都很樂意給予協助。
輝達備案啟動2/合作破局誰是老鼠屎?「B計畫」整合成本262億起跳
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公布總部落腳地,至今已過了近5個月,北市府、新光人壽、輝達三方在T17、T18用地始終找不到最佳解,全球AI晶片龍頭總部無法順利降落,檢討聲浪不斷。有人質疑北市府防弊過頭,有人認為新壽趁機獅子大開口,這波撻伐也燒到中央,轟只看戲不協助,更有人質疑當初引薦的商仲,明知土地有爭議還介紹給輝達,若備案最終也「謝謝再聯絡」,恐成國際笑柄。北士科T17、T18基地產權屬於北市府,由新壽標得50年地上權,合計面積約3.89 公頃,被輝達相中作為台灣總部地址,不過礙於北市府與新壽已有綁定地上權合約,先前市府提出2方案,全卡關。新壽T17、T18用地本來建照皆已取得,有地產業者認為,輝達挑選其他備案,就讓新壽按原本規劃興建廠房,將原來的得標爭議處理好,也是一種最佳解。(圖/CTWANT資料室)方案一,新壽依約蓋好地上物後再移轉給輝達,但輝達希望自己蓋,能掌握品質與過程;二,新壽與市府解約,地上權再轉移給輝達,但傳出新壽主張取得地上權金額加上未來50年潛在開發利益,要求解約金140億元,與北市府估算退還的權利金與利息40億元,有高達百億的落差。「輝達堅持主導與品質、新壽想要獲利和解套、北市府則要投資和合法,三角關係註定難解!」台北市議員游淑慧甚至劍指新壽,只繳了部分權利金和4年土地租金,再把空地還市府就想獲利百億;她更質疑新壽在簽屬意向書前,究竟有無誠實告知輝達「新壽無權直接移轉租約」。而過程中北市府也不是沒考慮過不解約直接移轉,但屆時新壽必定也是向輝達開出高價,北市府等同背書讓新壽大賺一筆。前有柯P案,北市府不敢擅自放行,如履薄冰,就擔心被冠上一個「圖利」罪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指控圖利遭羈押超過1年,不只北市府,從中央到地方公部門都擔心跳脫原有法規的「變通」,最後會變成「圖利」。(圖/CTWANT資料室)針對可否轉約,立委羅智強就抨擊內政部長劉世芳,雖聲稱7月已回函指「市府可自行訂定辦法辦理即可」,但事實上,根本沒有解決問題,而是要地方自己扛責任,「到時講白了若蔣萬安真的去做,柯文哲的例子在前,是否蔣萬安等著讓民進黨政府抓去關?」另一位地產人士則認為,最大老鼠屎是當初推薦T17、T18給輝達的人或商仲,因為那塊地本來就被議員質疑新壽不當得標,爭議未解,又扯入輝達,反而讓人覺得是有刻意推薦、想趁機幫新光解套,結果北市府不上當,就卡關了。北市府7日與輝達協商提出「B計畫」,由北市府整合T12和周邊私地,開發後面積達3.7公頃;另一方面,松山機場南側松南營區土地年底即可交地,北市可分回約3公頃土地,也成為「C計畫」。而有了T17、T18卡關的前車之鑑,雞蛋不放同一籃子,輝達也去函委託經濟部盤點全台符合輝達需求的土地,隨後賴清德總統也表態「全力支持」,中央才算正式一起扛下選址的重擔。目前國產署篩選5筆國有地供參,除了台北市松南營區,還有新北市林口區原三立影視園區、台南市東區與永康交界的平實營區、台南安南區天馬電台舊址,以及高雄亞洲新灣區特貿五土地等。不過據輝達人士透露,仍希望總部降落於雙北。松山機場旁的松南營區雖非輝達首選地點,土地價格也相對較北士科稍貴,但北士科T17、T18和T12看來都還有很多問題待解,目前觀察松南營區成案機率最高。(圖/截自google map)針對T12整合案,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表示,「看起來(整合)是樂觀的。」但經商仲估算,若以北士科每坪土地行情230萬元計算,T12整合周邊私地86、88、89、90、91地號,一共11,418坪,購地成本推估高達262.61億元,錢誰出、怎麼買,恐怕都是問題。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就認為,市府當初就把與新壽的合約想得理所當然,現在也很可能低估T12整合難度。T12有超過40名以上地主,現在大家一定都很歡迎輝達,但真的談價格時,可能就不會甘願用行情價來賣,最後有很高機率卡在成本太高,預判T12成案機會不大。相較T12,何世昌認為松南營區仍是最好備胎,看起來各方面作業時程也都不會太久。商總榮譽理事長賴正鎰就表示,輝達是全球科技業AI龍頭,萬一最後真的破局、輝達出走,將事關重大,對未來台灣招商、對政府信任、行政執行力都會有所打折,全球對台灣投資環境評價也會降低,呼籲中央與地方不要再陷入政治鬥爭,全力把輝達留在台灣。
輝達來台北卡關 羅智強嗆劉世芳:講幹話、害蔣萬安
AI龍頭輝達積極尋覓亞洲總部據點,卻傳出進駐北士科卡關。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8)日表示,「劉世芳說幹話,想害蔣萬安?」,輝達來台北卡關,中央沒幫忙還要推輝達與北市府入坑。羅智強指出,AI巨頭輝達(NVIDIA)要來台北設AI中心,這是國家等級的大事,結果現在卡在「契約限定不能移轉」,北市府提了兩個合法合規的方案,中央政府卻像隱形人、被追問後還出來瞎扯!羅智強說,內政部長劉世芳這週竟然出來說,中央7月早就回函「可以移轉」?那封公文是證實北市府的第二方案——「新壽解約後,可以設定地上權給輝達」,根本不是「不解約、可直接移轉」!羅智強提到,現在問題就出在這個「契約」:白紙黑字寫著,新壽要蓋完才能移轉。那請問內政部敢不敢正式背書:「可以不用解約、直接移轉」?「敢嗎?不敢。」羅智強指出,因為一旦出了事,北檢保證就會進場查圖利,辦的是北市府公務員、是蔣萬安;劉世芳?到時候,她就會在旁邊翹腳喝咖啡,「呵呵笑」看輝達投資案變「京華城2.0」。羅智強表示,大家別忘了,柯文哲的京華城案就是被辦成這樣,現在誰還敢為國家謀利?誰還敢鬆綁為產業鋪路?更何況是叫市府違約移轉?「中央不幫忙就算了,還派個劉世芳出來講幹話、混淆視聽」,羅智強直言,這叫「協助地方」?這叫不解決問題還「送輝達入套、送地方去死」最後,羅智強說,真相只有一個:北市府在解問題,中央在開鬼藥單。
受傷復健卻被炒!「印度姚明」布拉狀告台鋼獵鷹勝訴 資方須賠千萬薪水
2024-25賽季才加入PLG的台鋼獵鷹,與印度裔加拿大籍洋將布拉(Gursimran Singh Bhullar)此前爆發合約糾紛,布拉指控球隊因他的傷病問題,以莫須有的違約罪名將其解約。本案近日一審判決出爐,北院勞動法庭判決雙方契約關係自2024年4月18日起至今年4月28日止存在;並命球團給付2筆美元款項共計32萬5158.33美元(約新台幣1059萬元)與法定遲延利息,均得假執行。據《ETtoday新聞雲》獨家報導,布拉自2022年7月12日與攻城獅文創簽訂3年期付費運動員合約(Paid Athlete Contract),攻城獅文創則在同年12月13日,將合約權利義務讓給台鋼運動行銷。2024年1月6日,布拉在賽事中受傷,右腳第一腳趾韌帶二級撕裂,其後接受高能量雷射、2次PRP增生注射與復健,逐步回歸訓練。3月7日回診時,醫師評估「可在貼紮下正常訓練,無明顯不適則不需回診」。然而球團卻在3月8日寄發違規通知,4月17日以布拉「受傷逾15週且未提出體能恢復證明」為由終止合約。布拉主張,他全程遵照醫囑與球隊安排就醫、復健與訓練,並無違約;醫師於3月7日已同意他在貼紮下正常訓練,且他在2024年5月3日以存證信函表達願意提供勞務,球團在5月9日回函否認,雇主已陷入受領遲延,薪資仍應給付;並請求確認合約存續與請領薪津及住宿津貼。對此,台鋼獵鷹在抗辯時稱布拉的傷勢本應在2週到4週可以回場,卻久未恢復;2月20日、2月27日未出席「自主訓練」,又未提出回復證明或訓練計畫,違反合約第3.1、3.2、3.4、3.5、3.7條。台鋼又指,布拉受傷前疑有腳部「變形」狀況卻未告知,以及在IG發布對公司不利的公開批評,違反第5.4條,可依合約第7.1條終止。勞動法庭法官認為,根據醫師與球隊防護員證述顯示,布拉受傷後持續就醫與訓練;2月22日、2月29日回診的腫脹為訓練刺激引發的發炎,非更嚴重損傷;3月7日醫師已評估「可在貼紮下正常訓練」。球團3月8日寄發違規通知,並未具體指摘違反何條何事實,僅以「恢復未達預期/登錄壓力」難認構成違約。此外,台鋼所稱「自主訓練」是否屬必履義務也存疑,且布拉前一日皆有完整訓練。至於「腳部變形未揭露」,布拉腳步X光未見異於常人,球團承接合約逾1年始提出,也難認為是影響履約之重大事實,故認不構成第3.1、3.2、3.4、3.5、3.7條違約。至於布拉在IG上發文,主要表達委任律師、透過訴訟維權與倡議同業權益,屬權利救濟範疇,難認為對公司利益之公開負面批評,不構成合約第5.4條違約。況且,原告5月3日存證表示願提供勞務,球團5月9日回函否認,雇主陷於受領遲延。依民法,受僱人無補服勞務義務仍得請求報酬,故仍應給付2024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間之薪資與住宿津貼。(圖/翻攝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陳智菡稱法務部認可「用政治獻金付薪水」 北檢發聲明打臉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昨(9月17日)於網路上直播講述,柯文哲透過政治獻金賸餘款支付部分基金會與公司員工薪資,早就有法務部回函認定,此部份屬於「合法支出」,卻遭北檢曲解,並痛斥檢察官把人民當賊。而北檢也回應,指出陳智菡節目中所指的法務部回函,是台北地檢署交給調查局北機站調查柯文哲政治獻金疑涉申報不實等案件,該站將調查情形函報本署,並非「法務部」回函。北檢表示,檢察官在偵查以後,認為柯文哲政治獻金騰餘款非直接支付民眾黨相關黨工之人事費用,而是支付給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後,再由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給付相關員工薪資。而木可公司屬於營利事業,眾望基金會則為公益法人,均與公職人員選舉無涉,因此以此法支付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員工薪資不符合「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使用」之目的。北檢表示,2024 年 1 月總統大選後,短期內已無任何公職人員選舉,相關款項亦並非屬支付擬參選人的人事費,檢方認涉公益侵占罪嫌,因此依法提起公訴。而北機站調查意見,經檢察官依據調查結果,認於法不符,檢察官本有權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不受此為限。針對民眾黨於社群平台稱「國家機器赤裸裸侵犯個人隱私」等語,北檢澄清,柯文哲語李文宗對話紀錄證明柯文哲對民眾黨、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以及木可公司的財物有掌控能力,檢方以此為詰問素材為佐證其犯罪事實必要方法,且柯文哲的辯護律師也當明異議認檢方詰問內容為政治攻防,但遭審判長駁回,且裁示檢方問題與本案犯罪事實相關聯,足證明社群貼文為誤導事實內容。
「柯文哲用政治獻金付薪水」法務部認合法? 北檢駁:調查局調查情形函報檢察官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17日在網路直播節目上指出,柯文哲以政治獻金賸餘款支付部分基金會與公司員工薪資,早有法務部回函認定屬「合法支出」,卻仍遭北檢曲解為侵占,讓她痛斥檢方根本把人民當賊看。但台北地檢署晚間回應,陳所謂的「法務部回函」,其實是北檢發交調查局北機站調查柯文哲政治獻金疑涉申報不實等案件,北機站將調查情形函報北檢,根本不是「法務部」回函。陳智菡17日接受主持人黃光芹《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陳說,檢察官一直把柯文哲的政治獻金賸餘款用於支付木可、眾望基金會部分員工薪資說成有罪以及侵占,但律師陸正義拿出關鍵函文打臉,當時調查局在偵查期間曾回覆北檢,將參選人賸餘的政治獻金用於支付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時「准用的人事費用支出」,以及公共關係費用支出,屬於政治獻金法賸餘款適用範疇,沒有違法。北檢表示,陳智菡所指「法務部回函」,實際上是北檢檢察官發交調查局北機站調查柯文哲政治獻金疑涉申報不實等案件,北機站將調查情形函報北檢,並非「法務部」回函。至於北機站調查意見,經檢察官依據調查結果,認於法不符,檢察官本於職權認定事實,適用法律,自不受該調查意見之拘束。北檢強調,本案承辦檢察官偵查後,認柯文哲政治獻金賸餘款並非直接支付予民眾黨相關黨工之人事費用,而是支付給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再由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用於給付相關員工薪資。而木可公司乃營利事業,眾望基金會乃公益法人,均與公職人員選舉無涉,故以政治獻金賸餘款支付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員工薪資,自不符合「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使用」之目的。況且,2024年1月總統大選結束後,短期內已無任何公職人員選舉,亦非屬支付擬參選人之人事費用,故涉有公益侵占之犯罪嫌疑,並提起公訴。
三商壽首輪招親花落誰家?「三金一壽」這樣說
三商美邦人壽「三金一壽」招親案引發市場關注,中信金控被業界視為準新郎,而被市場點名可能收到「邀請函」的南山人壽董事長尹崇堯、富邦人壽總經理陳世岳與凱基金總經理楊文鈞近期均被媒體問到併購案相關問題。市場傳出在三商壽首輪不具法律約束力的意願書中,有已出單一價,買家收到三商壽的「婚書」回函,寫明9月底前各家必須做完實地查核(DD)出價、10月最後談判議價,三商壽選定一家後,最慢11月底前簽約。對此,三商壽不予評論。此次招親案牽動中信金的人壽子公司台灣人壽,從原本主要指標略遜於凱基金控的人壽子公司鹹魚翻身,凱基金2日法說會總經理楊文鈞被媒體問及超車問題表示道,不會只為了量而併購,「1加1大於2」才會去買,市佔率是最後的考量。中信金則表示,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暨「併購資訊揭露自律規範」規定,公司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相關訊息應於董事會決議後對外公告。有關外界傳聞,本公司不予評論。陳世岳4日出席銀行打詐活動時,被問及富邦人壽是否收到三商美邦人壽主動招親的邀請函,陳世岳雖無正面回應,卻妙回:「什麼事都可能發生」。台灣最大獨立壽險南山人壽與《今周刊》5日攜手舉辦永續健康趨勢論壇,媒體關注三商美邦人壽併購案、南山人壽是否有興趣參與,尹崇堯受訪時表示,南山人壽現階段還是會專注在自己的營運上,並未正面回應。市場分析,由於首輪買家出價後,必須面對金管會恐祭出新版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TW-ICS)接軌,讓6月底資本適足率僅154%的三商壽,原本15年寬容調整期,面臨要在5年「加速攤還」,買方成本拉高使有意出價的買家卻步,甚至有部分買家可能選擇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