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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睽違20年再傳本國籍病例!5旬婦馬來西亞返台確診諾氏瘧 3症狀曝光
疾病管制署今(15日)公布國內新增1例境外移入諾氏瘧病例,為50多歲本國籍女性,今年7月下旬至馬來西亞熱帶雨林地區旅遊,自述曾被蚊蟲叮咬,未服用瘧疾預防用藥,8月中旬返國後於同月下旬出現發燒、畏寒、上腹痛等症狀,至醫院就醫,經通報檢驗於9月1日確認感染諾氏瘧,為國內自2005年再次出現本國籍境外移入諾氏瘧病例,衛生單位持續追蹤個案健康狀況。疾管署表示,瘧疾是由感染瘧原蟲之瘧蚊叮咬人類而傳染的疾病,依瘧原蟲的不同,可分為惡性瘧、間日瘧、卵形瘧、三日瘧及諾氏瘧;惡性瘧及間日瘧最為常見,三日瘧、卵形瘧及諾氏瘧則較為罕見,其中諾氏瘧是流行於東南亞長尾獼猴和豬尾獼猴的瘧疾,由諾氏瘧原蟲引起,透過當地的瘧蚊傳播,2004年以來東南亞國家報告人類感染諾氏瘧原蟲案例逐漸增多,包括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新加坡、越南、緬甸、印尼均有。疾管署說明,多數人感染後,可能於7天至30天內出現症狀,早期症狀與流感類似,主要為發燒,也可能出現頭痛、肌肉痛、關節痛、噁心、嘔吐和疲倦等症狀,如未接受適當的治療,發病數天後會出現間歇性或週期性的畏寒及顫抖、發燒及出汗等症狀,嚴重者可能導致脾腫大、黃疸、休克、肝腎衰竭、肺水腫、急性腦病變及昏迷,或甚至死亡。間日瘧跟卵形瘧可能潛伏在肝臟數星期或甚至數年後再復發,所以在治療完血液瘧原蟲之後,必須再服用普來馬奎寧(Primaquine)錠劑做根除治療,以避免復發。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今年截至9月14日累計6例境外移入病例,感染國家為衣索比亞2例,巴基斯坦、奈及利亞、馬來西亞及其他(具多國旅遊史)各1例,年齡介於20多歲至70多歲,感染型別為間日瘧4例,惡性瘧及諾氏瘧各1例。另統計近10年國內確診瘧疾人數累計71例病例,均為境外移入,感染地區以非洲國家為多,檢出病原體以惡性瘧為主,其次為間日瘧。全球瘧疾疫情近年呈上升趨勢,每年估計超過2億人感染,造成約60萬人死亡,疫情多集中於非洲如奈及利亞等國。 亞太地區瘧疾疫情多發生於印尼、印度及馬來西亞等國。其中,馬來西亞為東南亞諾氏瘧疫情最高的國家,近年每年約報告2,000至3,000例諾氏瘧病例,今年截至第12週累計報告490例諾氏瘧病例,疫情較去年同期增加,病患主要分布於婆羅洲的沙巴及砂拉越等地,因諾氏瘧原蟲常透過蚊子從獼猴傳播給人,森林等人類與野生動物接觸密切的環境為高風險地區;印尼亞齊省近年諾氏瘧疫情上升;菲律賓巴拉望為諾氏瘧流行地區,今年上半年疫情上升,累計逾1,300例瘧疾病例;歐洲多國亦有報告從東南亞移入的諾氏瘧病例。疾管署呼籲,民眾前往瘧疾流行地區如非洲、東南亞、大洋洲及中南美洲等地區,至少於出國前1個月,至國內旅遊醫學門診諮詢,並依醫師指示於出國前、出國期間及返國後持續不中斷服用瘧疾預防藥物;旅遊期間請穿著淺色長袖長褲,塗抹政府機關核可防蚊藥劑,儘量安排住在有紗門紗窗的房舍;返國後如出現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曾服用的瘧疾預防藥物等資訊,以做為診斷與治療參考。
國際專家為台灣廉政打分數 檢察系統強、政治獻金揭露待改善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UNCAC)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今天(28)正式發表審查結論,審查委員高度肯定台灣檢察系統、不法所得追討、採購廉政平台,對於國防透明度、公司登記透明度及政治獻金揭露,則指出仍有進步成熟的空間。本次國際審查會議邀請美國、英國、澳洲、紐西蘭、秘魯共5位國際級反貪腐專家來台,經過兩天密集審查交流,於28日舉行「結論性意見發表記者會」,針對我國落實反貪腐相關重要議題肯定41點最佳實務作法並提出78點執行挑戰及建議。記者會主持人是行政院政委林明昕,他說這不只是一份國際審查文件,更是代表國際委員對台灣下一階段廉政治理的期許。國際審查委員會主席是秘魯的José Ugaz,他讚許這次審查是民主實現的精彩展現,台灣已經站在成熟的廉政治理立足點,應該要更進一步思考該如何檢驗治理成果,邁向卓越的廉政治理體系。來自美國的國際審查委員 Gillian Dell認為,我國機關採購廉政平臺、政府採購資訊網等現有制度,足堪世界表率,但在國防透明度提升、司法量能維持以及採購程序中是否有穩健的反貪腐機制,有更多進展的空間。英國籍審查委員Duncan Hames指出,從企業服務廉政平臺、國營企業納入透明晶質獎的範疇,看見台灣非常投入打造私部門的廉潔文化,他建議積極提升公司登記透明度及資料庫正確性,制定法人刑事責任,非常期待未來四年能看見臺灣的成果。紐西蘭的審查委員Julie Haggie表示,台灣的利益衝突規範落實情形良好,期許在政治獻金的揭露及時性、遊說的透明程度與登記制度,都能更加精進與成熟。澳洲審查委員Peter Ritchie說,檢察系統、反洗錢貪腐風險評估、追討不法所得及虛擬資產管理都是台灣的強項,鼓勵我國更有效運用並向私部門或國際間分享實際案例與專業知識。林明昕感謝5位國際審查委員以專業、客觀的角度,深入檢視台灣近四年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的情形,協助我國從不同角度重新檢視制度與實務;今天結論性意見公布之後,政府的工作才正要開始,會將委員提出的寶貴意見作為台灣未來擬定反貪腐政策、法制規範及相關工作的重要方向,並在下一次國家報告及國際審查具體說明成果,再次接受國際專家與社會各界的檢驗。
國內首爆2例M痘Ib型本土病例!均未接種疫苗 疾管署示警:更容易傳染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今(26)日公布8月新增2例感染型別為M痘Clade Ib(下稱Ib型)本土病例,是國內首2例感染M痘Ib型本土病例,均為30多歲男性,發病前均未接種M痘疫苗。據了解,第1例於7月下旬因出現發燒、於腹部及鼠蹊部出現紅疹及膿疱而就醫,醫師評估疑似M痘而通報後確診;第2例於8月初因軀幹及腿出現紅疹,後續有發燒及肌肉痠痛等症狀,由於身體多處陸續出現紅疹,經醫師評估疑似M痘採檢並通報後確診,該2例經疾管署基因分型鑑定後確認感染型別均為Ib型。疾管署指出,根據國際疫情顯示,Ib型及II型均有出現發燒、淋巴結腫大及皮疹水泡等症狀,但Ib型之全身性皮疹分布較廣;另,Ib型較II型更易於家戶內傳播,免疫力不足者(如:幼童、孕婦或具有慢性疾病者等)更容易有重症反應。整體而言,Ib型與II型症狀相似,致死率也相近,其嚴重程度與確診者免疫力有關,目前M痘疫苗亦可有效預防Ib型感染,且M痘抗病毒藥物(Tecovirimat)也同樣適用於Ib型重症患者。疾管署表示,國內今年截至8月23日共新增28例M痘確定病例(19例本土及9例境外移入),皆為青壯年男性,年齡介於20至50歲,自2022年6月列入第二類法定傳染病迄今,累計確診544例病例(500例本土及44例境外移入),今年病例數低於2024年及2025年同期(48例及31例),而經疫調發現M痘確診者多曾有不安全性行為,且近9成未接種過M痘疫苗。國內自今年5月出現首例境外移入Ib型感染個案迄今,共累計9例感染Ib型病例(7例境外移入、2例本土)。 疾管署說全球M痘疫情持續,自2022年起全球已累計145國/地區報告逾18.8萬例M痘確定病例及521例死亡,主要分布於美、非兩洲。近年全球M痘Ib型病毒跨國傳播威脅增加,自2024年1月以來,全球已有66個國家或地區曾通報檢出Ib型確定病例。近6週(6/8-7/19)亞洲地區出現病例國家僅為泰國29例,其餘則以非洲國家為多。此外,共有16個國家報告Ib型之本土社區傳播疫情(非洲5國、歐洲10國、東南亞區僅泰國1國); ⾺達加斯加⾃2025年12⽉起迄今爆發全球最⼤規模Ib型疫情。由於Ib型病毒持續跨境擴散,評估具有風險性行為族群,特別是無固定性伴侶者風險為中,一般民眾傳播風險則為低。疾管署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110,971人至少接種1劑M痘疫苗,其中79,216人完成2劑疫苗接種,顯示仍有31,755人(占29%)待接種第2劑疫苗,疾管署提醒,M痘的潛伏期可長達21天,部分個案在症狀出現前1至4天即可傳播M痘予他人,接種M痘疫苗為目前最有效的預防方式,能同時預防第I及第II分支病毒株之感染。全國共318家合作醫療院所可提供公費M痘疫苗接種服務,符合接種條件民眾,包括:近1年有風險性行為者(例如:多重性伴侶、性交易服務者、於營業場所發生性行為者等);過去曾罹患性病;或性接觸對象有前述任一情形者等儘速完成2劑公費M痘疫苗接種。完成接種2劑疫苗後,對於M痘病毒具9成保護力,若僅接種1劑疫苗,對疾病的保護力僅約4成至8成;且接種疫苗後,即使感染到M痘病毒,症狀也較未接種疫苗者更為輕微。疾管署再次呼籲民眾前往流行地區或國內風險場域,應落實自我防護,並避免可能與不特定人士親密接觸之社交活動場域,同時請留意自己或他人症狀,減少暴露的風險。如出現皮膚病灶,例如:皮疹、水泡、斑疹、斑丘疹、膿疱等,以及發燒、畏寒/寒顫、頭痛、肌肉痛、淋巴腺腫大(如耳周、腋窩、頸部或腹股溝等處)等疑似症狀,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風險場域暴露史或相關接觸史。
反貪腐4年1度重頭戲登場 英美紐澳權威來台聯審我國肅貪戰力
台灣反貪接軌國際,每四年公布國家報告並邀請五名國外肅貪權威來台交流,今年國際審查會議的開幕式於25日舉行,法務部長鄭銘謙強調,反貪腐應隨科技發展與時俱進,國際審查就是檢視政策、確定改革方向的重要機制;外交部長林佳龍特別提及,法務部與外交部攜手偵辦太子集團洗錢案、部會整合打擊跨國犯罪的努力獲得國際認可,獲選為2026年艾格蒙最佳案例獎年度最佳案例。廉政署表示,我國自2018年起,每4年定期公布反貪腐公約國家報告,主動邀請國際專家來台審查,透過跨部會、跨領域的廉能治理行動,深化國家民主韌性與凝聚社會信任。本次會議共邀請秘魯籍的José Ugaz、美國籍的Gillian Dell、英國籍的Duncan Hames、紐西蘭籍的Julie Haggie及澳洲籍的Peter Ritchie5位委員來台。這5位委員長期在國際性或區域性非政府組織領域推動反貪腐工作,是國際級的專家,審查期間將與我國政府代表及民間團體,針對國內推動的各項反貪腐政策、法制與措施,面對面進行全方位的實質交流。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致詞表示,國際透明組織公布的2025年清廉印象指數,台灣獲得68分,在全球182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24名,超越全球86%的受評國家,成績再創紀錄。林明昕說,今年4月政府公布第三次國家報告,具體回應第二次國際審查所提出的各項結論性意見,同時呈現台灣近4年推動反貪腐工作亮點,包含自主簽署《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審查透明承諾、完善科技偵查及妨害司法公正等相關法制、通過施行《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及持續精進洗錢防制措施,接軌國際等作為,期待藉由本次審查會議,借重國際專家學者視野、社會各界的參與,讓國際社會再次看見台灣在反貪腐領域的努力與進展。鄭銘謙致詞指出,反貪腐不是一次性的任務,隨著科技發展,反貪腐制度更應與時俱進,「國際審查」正是協助檢視政策成效、發現制度不足及確立改革方向的重要機制。
兩公約第四次審查會揭幕! 卓榮泰:國際交流深化人權保障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1)日表示,台灣近年推動了不少落實人權的修法與組織改動,期待透過一次次國際交流,深化政府與民間、國際間的對話合作,藉此凝聚更廣泛的共識,進一步推動更務實完善的人權保障制度。《青年基本法》是一部體現兩公約精神的律法。(示意圖/方萬民攝)今天起到15日在台北市「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舉行「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5天活動共邀請12位世界級人權專家組成審查委員會,審查核心與重點議題包含了2020年至2024年5月間的各項人權進展,希望在公開透明的多元對話機制會議下,讓國際委員在聽取政府官員的國家報告之餘,還可以進一步與立法院及民間社團進行深入對談,確保多元觀點能呈現。卓榮泰出席開幕式時致詞回顧,這5年我方政府持續強化各項人權保障制度,像監察院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就是為了符合「巴黎原則」,藉此強化獨立監督功能,而行政院也成立「人權及轉型正義處」,統籌協調跨部會各項人權相關工作事務,在在都為了讓人權保障更全面。卓榮泰續指,包含《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等也都在這段期間提出,《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同樣持續落實於提升各項人權保障,而總統賴清德上任後更持續督促行政院推動改革,像《青年基本法》落實「青年主流化」,就是賴清德心心念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能被維護而要求全速立法的;此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能夠通過,更是體現了「只要環境無障礙,人人都可以沒有障礙」,期待5天峰會,讓世界看見台灣、與會者滿載而歸。
反貪腐教育創舉!廉政署數位課程獲國際肯定 奪布蘭登霍爾金獎
法務部廉政署製作之數位課程「聯合國反貪腐公約與我國廉政政策推動之簡介」榮獲「布蘭登霍爾卓越獎(Brandon Hall Group Excellence Awards)」教育技術卓越類別(EdTech Excellence Awards)金獎之肯定。適逢我國將於今年舉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此項國際金獎不僅肯定臺灣在廉政教育工作上的努力,更為即將到來的國際審查揭開隆重序幕。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是全球反貪腐法制的最上位規範。本次獲獎的數位課程由廉政署精心製作,內容涵蓋三大核心層面。其一為公約精髓與全球概況:帶領閱聽者深入解析公約核心條文,掌握國際反貪腐的最新趨勢與合作機制;其二為自主遵循的歷程:詳細記錄臺灣在非聯合國會員國的背景下,如何主動接軌國際,將國際規範轉化為國內法律制度的成就;其三為在地化實踐與政策亮點:課程最終聚焦於我國當前廉政政策重點,透過具體案例分析,引導閱聽者理解臺灣如何將公約精神落實為透明治理、社會參與及企業誠信等在地化行動方案。法務部廉政署近日榮獲有「學習界奧斯卡獎」美名的「布蘭登霍爾卓越獎」教育技術卓越類別(EdTech Excellence Awards)金獎肯定。(圖/翻攝畫面)「布蘭登霍爾卓越獎」具有「學習界奧斯卡獎」的美譽。本次獲得金獎的殊榮是臺灣廉政與國際接軌的重要指標,在接下來的國際審查中,廉政署將延續這股創新能量,向國際社會展示臺灣在透明治理、反貪腐法制及誠信教育上的深度與廣度,持續與國際專家對話,精進我國廉政政策。
第3屆「透明晶質獎」得獎者出爐! 6機關獲殊榮展現清廉與透明
第3屆「透明晶質獎」頒獎典禮於今(11月25日)國家圖書館國際會議廳舉辦,賴清德總統特別透過賀電向所有獲獎者表達誠摯的嘉佩之意,並希冀藉由「透明晶質獎」鼓勵公部門精進廉能創新作為,樹立標竿學習典範,帶動落實良善治理,共同提升國家競爭力。頒獎典禮中由本部鄭銘謙部長致詞並頒發獎座及獎狀予6個獲獎機關代表,另由廉政署馮署長頒發感謝狀予評選委員,透過溫馨又隆重的表揚典禮,向所有獲獎機關及評選委員表達肯定與感謝。鄭銘謙表示,我國自107年起,每4年公布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家報告,115年也將迎來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邀請國際反貪腐重要專家學者蒞臨臺灣,協助檢視國家報告及提供清廉施政建議,而「透明晶質獎」的設立,就是為了回應先前國際審查委員的建言,更是國家實踐公約的具體展現。本屆共有22個機關報名參獎,經兩階段的評核後,在「整體廉能作為類」評選出5個特優機關: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在「創新廉能措施類」評選出1個優選機關:交通部公路局北區公路新建工程分局。
內政部堅持「變性需摘除性器官」官司連敗 監院要求檢討:忽視需求者之困境與無援
監察院今(20)日指出,據訴,內政部遲遲未依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下稱CEDAW)、《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下合稱兩公約)等公約之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廢除或檢討內政部97年11月3日內授中戶字第0970066240號令(註)仍繼續延用此行政命令強制摘除原性器官作為性別變更登記之申請要件,忽視有性別變更登記需求者之困境與無援,監察院通過監委紀惠容調查報告,要求內政部儘速檢討改進。紀惠容指出,「強醫療模式」多已被國際判決認定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例如:瑞典102年甚至立專法賠償因被迫強制手術之跨性別者,荷蘭110年公開道歉並提出財務賠償計畫,日本最高法院112年裁定「性別認同障礙特例法」要求申請人進行絕育並變更後的性器官手術是「違憲」。全世界有近200國,其中約50國(約4分之1)已不強制要求手術(即免術換證),至少20國採自由換證,亦即不需醫療或非醫療證明即可換證。紀惠容說,各國性別變更登記的制度現分為三種:(1)「強醫療模式」:要求醫療手術作為變更法定性別的要件,如羅馬尼亞、新加坡、黎巴嫩、韓國等。(2)「弱醫療模式」:保留部分醫療或司法程序,但多已取消強制手術或不孕證明的要求,如:英國、奧地利、義大利等。(3)「性別自我認同模式」。允許個人透過自我聲明即可變更法定性別,無需醫療診斷、手術或法院許可,強調去病理化與尊重個人性別認同,如:阿根廷、丹麥、比利時、挪威、瑞士、德國、西班牙…等。紀惠容說明,我國目前仍採行「強醫療模式」制度,為此行政院委託研究建議短期採「弱醫療模式」,建議長期採「性別自我認同模式」。陳情人向紀惠容表示,性別登記、反覆申請遭拒、持覆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等救濟程序,讓他們飽受長時間、金錢與身心折磨,徒增訟累虛耗司法資源與基層戶政人員困擾。截至114年4月30日,訴訟進行中計5件,訴訟已裁判計7件,其中戶政事務所敗訴計6件,均已完成性別變更登記。紀惠容提到,經調閱我國判決文書發現,多起判決認可以弱醫療模式申請性別變更登記。例如:110年9月23日北高行判決內容提到:「移除身體原有性器官,以剝奪其生育機能,傷害當事人身體健康之完整性……經參酌2家由精神科醫師鑑定等證據,原告已有獨立自主性別人格並持續相當期間而趨於穩定」;112年9年21日最高行判決「如無法律依據,卻強制要求申請人必須進行接受移除原本外部性徵之手術,乃直接傷害其身體之完整性,嚴重侵害其健康權。」其實,我國行政法院已有穩定見解。內政部97年11月3日行政命令規定變更法定性別需有「2位精神科醫師診斷書」與「已摘除性器官手術診斷書」。然而,現行戶籍法及戶籍法施行細則,僅規範人民申請身分變更登記時需附證明,並無要求人民必須摘除原性器官。且我國迄今從未有規範性別變更的相關法律。在無法律依據下,僅由內政部發布上開行政規則,規範拘束各戶政事務所辦理性別變更登記之依據,紀惠容指出,這已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紀惠容說,行政院、內政部推動性別變更要件法制化仍然牛步,行政院與立法院均有提出專案研究報告,均指出:實務仍以行政規則作為限制依據,顯屬不當…應儘快整合各方意見,提出適切的性別變更登記法律草案。紀惠容強調,身為戶政中央主管機關的內政部迄今怠不作為,違反憲法及國際人權公約。紀惠容提到,有學者專家指出,內政部僅用行政命令要求手術摘除性器官,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也會違反比例原則。廢除內政部97年11月3日令之後,應回歸母法即戶籍法第21條規定,並依國際人權公約辦理。法律保留原則是拘束行政機關,而非成為少數族群的阻礙,反過來拘束人民。紀惠容提及,鑑於強醫療模式現多已被認定違背國際人權公約及憲法,CEDAW及兩公約之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早已指出,性別認同為基本人權,應廢除手術作為性別變更之要件,然內政部迄今對於性別變更登記要件之修正及法制化仍然牛步,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宜依國際人權公約規範意旨,並參酌各級法院穩定見解及國外做法,於不侵害人民身體權、健康權、人性尊嚴及人格權之前提下,准予人民性別變更登記之申請,積極作為促進人權實現之職責。紀惠容呼籲,跨性別者態樣類型多元,所面臨心理或生理治療需求亦不相同,行政院允宜會同所屬機關瞭解跨性別者所面臨之生活處境及需求,以提供適當之社政醫療、法律扶助等資源挹注及支持,並強化社會溝通及教育,以消除社會對於跨性別者之偏見及歧視。
20年首見「諾氏瘧」! 30多歲男菲律賓旅遊染疫
疾管署今(2)日公布國內新增1例境外移入瘧疾病例,為30多歲外國籍男性,今(2025)年6月上旬至菲律賓巴拉望島旅遊,自述未服用瘧疾預防用藥,且於當地進行自然生態旅遊活動時曾被蚊子叮咬。6月19日入境臺灣前即出現頭痛、發燒、茶色尿、肌肉痛、嗜睡等症狀,6月25日因症狀未改善至醫院就醫,6月27日因呼吸困難、頭暈、少尿再次就醫,經通報檢驗確認為諾氏瘧原蟲感染,個案目前住院治療中,由衛生單位持續追蹤個案健康狀況及後續檢驗結果。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表示,瘧疾是由感染瘧原蟲之瘧蚊叮咬人類而傳染的疾病,可分為惡性瘧、間日瘧、卵形瘧、三日瘧、諾氏瘧;其中諾氏瘧是流行於東南亞長尾獼猴和豬尾獼猴的瘧疾,由諾氏瘧原蟲引起,透過當地的瘧蚊傳播,2004年以來東南亞國家報告人類感染諾氏瘧原蟲案例逐漸增多,包括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新加坡、越南、緬甸、印尼均有。國內已20年未曾檢出境外移入諾氏瘧,前次檢出為2005年之60多歲本國籍男性,亦是於菲律賓巴拉望島從事生態旅遊時遭蚊子叮咬,返臺後發病確診,為國內首例境外移入諾氏瘧。今日公布個案為歷年來第2例境外移入諾氏瘧。大多數人感染瘧疾後,可能於7-30天內出現症狀,早期症狀與流感類似,主要為發燒,也可能出現頭痛、肌肉痛、關節痛、噁心、嘔吐和疲倦等症狀,如未接受適當治療,發病數天後會出現間歇性或週期性的畏寒及顫抖、發燒及出汗等症狀,嚴重者可能導致脾腫大、黃疸、休克、肝腎衰竭、肺水腫、急性腦病變及昏迷。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今年截至7月1日已累計12例境外移入瘧疾個案,為近19年(2007-2025年)同期最高,年齡介於20多歲至60多歲,感染國家分別為肯亞3例、獅子山及索羅門群島各2例、坦尚尼亞、馬達加斯加、貝南、菲律賓及中非多國各1例,其中感染惡性瘧10例,感染間日瘧及諾氏瘧各1例。疾管署說明,全球瘧疾疫情持續,近95%病例分布於非洲,其中衣索比亞疫情嚴峻;亞洲印度今年病例數高於去年同期,韓國今年病例數則低於去年同期,菲律賓疫情主要分布於巴拉望省,該省去年病例數明顯上升,累計近9,000例病例,今年疫情仍持續,本署已提升菲律賓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至第一級:注意。所有前往菲律賓巴拉望島之民眾,皆應採取防蚊措施以預防瘧疾感染,包括穿著長袖衣褲並使用防蚊液;而瘧疾重症高風險者,或計畫停留於當地叢林地區者,建議於行前至少一個月,至國內旅遊醫學門診諮詢,並依醫師指示服用瘧疾預防藥物。疾管署再次呼籲,民眾前往瘧疾流行地區,除提前至旅遊醫學門診諮詢,並依醫師指示持續不中斷服用瘧疾預防藥物外;旅遊期間請落實防蚊措施;返國後如出現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提供醫師旅遊史及曾服用預防藥物等資訊,以做為診斷與治療參考。
國內爆20年首例「諾氏瘧」!外籍男茶色尿確診 菲律賓旅遊疫情警示上升
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今(2日)公布國內新增1例境外移入瘧疾病例,為30多歲外國籍男性,今年6月上旬至菲律賓巴拉望島旅遊,自述未服用瘧疾預防用藥,且於當地進行自然生態旅遊活動時曾被蚊子叮咬。6月19日入境臺灣前即出現頭痛、發燒、茶色尿、肌肉痛、嗜睡等症狀,6月25日因症狀未改善至醫院就醫,6月27日因呼吸困難、頭暈、少尿再次就醫,經通報檢驗確認為諾氏瘧原蟲感染,個案目前住院治療中,由衛生單位持續追蹤個案健康狀況及後續檢驗結果。疾管署表示,瘧疾是由感染瘧原蟲之瘧蚊叮咬人類而傳染的疾病,可分為惡性瘧、間日瘧、卵形瘧、三日瘧、諾氏瘧;其中諾氏瘧是流行於東南亞長尾獼猴和豬尾獼猴的瘧疾,由諾氏瘧原蟲引起,透過當地的瘧蚊傳播,2004年以來東南亞國家報告人類感染諾氏瘧原蟲案例逐漸增多,包括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新加坡、越南、緬甸、印尼均有。大多數人感染瘧疾後,可能於7-30天內出現症狀,早期症狀與流感類似,主要為發燒,也可能出現頭痛、肌肉痛、關節痛、噁心、嘔吐和疲倦等症狀,如未接受適當治療,發病數天後會出現間歇性或週期性的畏寒及顫抖、發燒及出汗等症狀,嚴重者可能導致脾腫大、黃疸、休克、肝腎衰竭、肺水腫、急性腦病變及昏迷。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今年截至7月1日已累計12例境外移入瘧疾個案,為近19年(2007-2025年)同期最高,年齡介於20多歲至60多歲,感染國家分別為肯亞3例、獅子山及索羅門群島各2例、坦尚尼亞、馬達加斯加、貝南、菲律賓及中非多國各1例,其中感染惡性瘧10例,感染間日瘧及諾氏瘧各1例。疾管署指出,國內已20年未曾檢出境外移入諾氏瘧,前次檢出為2005年之60多歲本國籍男性,亦是於菲律賓巴拉望島從事生態旅遊時遭蚊子叮咬,返臺後發病確診,為國內首例境外移入諾氏瘧。今日公布個案為歷年來第2例境外移入諾氏瘧。疾管署說明,全球瘧疾疫情持續,近95%病例分布於非洲,其中衣索比亞疫情嚴峻;亞洲印度今年病例數高於去年同期,韓國今年病例數則低於去年同期,菲律賓疫情主要分布於巴拉望省,該省去年病例數明顯上升,累計近9,000例病例,今年疫情仍持續,本署已提升菲律賓之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至第一級:注意。疾管署提醒,所有前往菲律賓巴拉望島之民眾,皆應採取防蚊措施以預防瘧疾感染,包括穿著長袖衣褲並使用防蚊液;而瘧疾重症高風險者,或計畫停留於當地叢林地區者,建議於行前至少一個月,至國內旅遊醫學門診諮詢,並依醫師指示服用瘧疾預防藥物。疾管署再次呼籲,民眾前往瘧疾流行地區,除提前至旅遊醫學門診諮詢,並依醫師指示持續不中斷服用瘧疾預防藥物外;旅遊期間請落實防蚊措施;返國後如出現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提供醫師旅遊史及曾服用預防藥物等資訊,以做為診斷與治療參考。
歐洲經貿處長谷力哲拜會法務部 政次徐錫祥、法制司長洪家原接待
歐洲經貿辦事處(European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EETO)處長谷力哲(Lutz Güllner)今日(23日)下午拜會法務部,雙方就推動人權保障、禁止酷刑公約、死刑政策及臺歐間司法合作等議題交流。法務部表示,臺歐共享民主、人權與法治核心價值,未來將持續透過多元平台與國際夥伴深化合作,推動人權保障與刑事司法制度現代化,並期待與歐盟建立更緊密之司法交流機制。法務部由政務次長徐錫祥代表接見谷力哲等人外,並由法制司長洪家原及檢察司、國際及兩岸法律司等相關單位代表共同出席。法務部首先向歐盟代表說明我國推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進展,強調我國長期秉持開放、多元、包容原則,制度性納入民間團體參與撰寫國家報告與國際審查過程。113年已完成第四次國家報告之民間審查,籌備中之115年國際審查亦將廣邀民間代表及國際專家參與,誠摯歡迎社會各界共襄盛舉。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法制司長洪家原及檢察司、國際及兩岸法律司等相關單位代表共同出席,會見歐洲經貿處長谷力哲等人。(圖/法務部提供)針對歐盟關切的禁止酷刑議題,法務部表示,我國刑法有明定公務員對人民施加凌虐或不當對待的相關罪責,並已就法制明確性進一步研議。有關死刑政策發展,法務部重申我國慎用死刑、重視人權保障之態度。於憲法法庭所作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明確限定死刑須適用於情節最嚴重之犯罪,並符合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法務部亦配合推動相關法律之修法作業,期待與國際社會持續保持對話,凝聚共識,以共同推動人權保障與刑事司法制度之進步。在國際司法合作方面,雙方亦就如何強化臺歐間刑事司法合作,特別是在數位時代網路犯罪調查、電子證據取得、數位偵查能力建構等面向進行交流。法務部期望未來能持續深化交流與合作。此次會晤歐方除歐洲經貿處長谷力哲外,亦由副處長路卡斯(Lukas Gajdos)等人陪同與會。
創6年最高紀錄!麻疹再增2例境外移入 皆有越南旅遊史
疾管署公布最新統計,國內上週新增2例麻疹越南境外移入病例,分別為北部及中部30多歲男性,皆於4月底至5月初有越南旅遊史,分別於返國後4天及9天發病,經就醫通報後採檢確診。由於國際間麻疹疫情持續,近期國內亦持續有境外移入病例,提醒民眾如計畫前往越南等麻疹流行地區應做好自我防護,返國後如出現疑似症狀應戴口罩速就醫。另近期國內麻疹感染群聚事件已於今(2025)年5月14日監測期滿,無新增本土病例。疾管署統計,我國今(2025)年截至5月19日,累計36例麻疹病例,年齡介於未滿10歲至60多歲,其中12例為國內感染病例,另24例為境外移入病例,均自越南移入;今年國內感染及境外移入病例數為近6年同期最高。此外,國際間麻疹疫情嚴峻,越南近期疫情雖較為趨緩,惟病例數仍多,今年截至4月下旬累計已逾8.1萬例,並持續發生死亡案例;北美洲疫情嚴峻,美國今年截至5/15共31州通報逾1,000例病例,主要以德州報告700餘例為多,加拿大今年至5月上旬共9省報告逾1,800例病例,病例集中於安大略省,另亞伯達省病例數快速增加;墨西哥北部契瓦瓦州報告1,400例,為該國疫情最嚴峻地區;歐洲至少16個國家報告疫情,其中羅馬尼亞今年截至4/30累計報告逾6,400例及8例死亡案例,為該洲疫情最嚴峻之國家。疾管署說明,為加強自我保護,開心旅遊平安回家,民眾出國前可先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查詢瞭解當地疫情,如欲前往麻疹流行地區,應提高警覺加強防範。依據國內最近一次國人麻疹血清學研究及流行病學調查資料,我國1965年(含)以前出生的民眾,屬麻疹自然感染世代,血清抗體陽性率高達97%以上,如非免疫不全者,可視為具有麻疹免疫力。另考量1966年(含)以後出生者,血清流行病學調查顯示麻疹抗體陽性率隨年齡降低而遞減,經專家討論調整成人接種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MMR)疫苗建議:1966年(含)以後出生且計畫前往有麻疹疫情地區或工作性質會頻繁接觸外國人者,如不確定自己是否具麻疹免疫力,可諮詢醫師評估自費接種1劑MMR疫苗需求,以降低感染風險。另不論是否具麻疹免疫力,民眾出國旅遊期間仍應留意個人手部及呼吸道衛生,返國後3週內如有發燒、流鼻水、紅眼、咳嗽、出疹等疑似症狀,應戴口罩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相關接觸史。疾管署提醒,麻疹傳染力強,孕婦及未滿1歲的嬰幼兒為感染高危險群,應避免前往流行地區,如需攜6個月以上未滿1歲的嬰兒前往,可於出發2至4週至衛生所或旅遊醫學門診評估自費接種1劑MMR疫苗。
包含四大面向 綠委新會期11大優先法案
立委范雲今(4日)與伍麗華、吳思瑤、沈伯洋、林月琴、林宜瑾、張雅琳、郭昱晴、陳秀寶、陳培瑜、黃捷、羅美玲等「為下一代而戰連線」成員舉行記者會,公布該次團本會期11大優先法案,內容包括「挺青年」、「撐兒少」、「接住多元弱勢」及「守護臺灣未來」等四大面向。連線召集人范雲說,為下一代而戰連線提出立院本會期的11大優先法案,橫跨四大面向,分別為「挺青年」的青年基本法、偏鄉教育條例,「撐兒少」的兒少權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接住多元弱勢」的原保地條例、障權法、社救法,及「守護臺灣未來」的AI基本法、資通安全管理法、立委赴中納管法案。她說,連線成員已經提出自己的草案版本,也會努力要求行政院提出對案,在這個會期,雖然民進黨不是多數,但將集結跨委員會、跨專業領域的團結力量范雲指出,為下一代而戰連線於去年第11屆立法院開議時組成,宗旨為下一代拼搏出更美好的未來。在去年提出十個優先法案中,《學生輔導法》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已成功三讀通過;其他法案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社會救助法》,經過連線成員爭取,行政院亦承諾推出修法草案。本會期加上守護臺灣未來的AI基本法、資通安全管理法、立委赴中納管等法案,再次推出11大優先法案。羅美玲針對挺青年的偏鄉教育條例特別強調,教育資源均衡與青年發展的重要性。曾任高中教師的她,深知偏鄉師資流動率高、學習資源不足等困境,在立法院中也邀集NGO團體與教育部座談,探討解決方案。推動《偏鄉教育條例》確保資源到位。張雅琳表示,將全力推動兒少權法修法,落實兒少表意權、代表培力及休憩權。台灣0-17歲兒少約333.5萬人,占總人口7%,但預算僅占2%,顯示兒少在政策制定與社會參與上遭忽視。衛福部已發布兒少參與政策指引,但仍屬建議性質,未來將透過修法確立法律地位。林月琴指出,雖然台灣已內國法化CRC兒童權利公約,並歷經兩次國家報告審查,但仍頻發兒少權益受侵害的重大案件,《兒少權法》自100年大幅修訂後,雖有微調,卻未與相關法規及國際趨勢同步,難以適用實務。林月琴強調,兒少權法為本會期優先法案,有其必要性與急迫性,她已於2月召開公聽會蒐集意見,並督促衛福部盡快提出草案。此外,她也是今天唯一的衛環委員會代表,已提障權法、托育專法及社救法草案,期望進一步審查,以保障社會弱勢與兒少權益。郭昱晴也表示,《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已十幾年沒修,應與時俱進修法。她舉例,2019年教育部國教署的性騷擾申訴委員會確認某位國立高職的曹姓校長性騷擾成立,但拖到2023年5月才將校長停職,造成中間這三年被害女老師身心受盡折磨,苦不堪言。
玻利維亞巴士「超速墜入峽谷」!至少31死15傷 上個月才死19人
玻利維亞西南部波托西省(Departamento de Potosí)17日發生1起巴士墜入峽谷的嚴重事故,造成至少31人死亡、15人受傷。波托西省警察總部發言人對當地媒體表示,事故發生在17日,地點則位於波托西省的約卡亞地區(Yocalla)。目前,救援人員仍在現場搜尋罹難者遺體,事故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當地新聞媒體Unitel報道,事故中至少15人受傷,其中包括3名兒童,已送往醫院。其中有幾人傷勢嚴重。目前尚不清楚車上有多少人。警察上校貝納維德斯(Victor Benavides)告訴法新社,搜救隊已移走31具遺體並運往太平間。當局初步推測,事故肇因於超速行駛,司機當下「無法」控制巴士。據悉這是今年以來南美洲國家報告的最嚴重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在波托西(Potosí)和奧魯羅(Oruro)兩市之間一條狹窄的雙向道路上,道路沿著一條近半英里深(約800公尺)的峽谷延伸。事發路段地勢險峻,多急彎和陡坡,是交通事故高發區域。上個月,另一輛巴士才在波托西附近的道路上失控衝出道路,造成19人死亡。玻利維亞蜿蜒的山路事故頻繁。根據政府數據,在這個約1200萬居民的國家,道路事故每年平均造成1400人死亡。(圖/翻攝自X平台)
勞動部謝宜容被點名菊系當靠山 陳菊當家監察院回應了
勞動部北分署一名39歲公務員被爆遭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因此在辦公室內輕生。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在臉書開砲,「陳菊愛將、禍國殃民」。勞動部長何佩珊則強調,本周內就會進行懲處,之後就會移送檢調及監察院。對此監察院20日指出,本案為「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監察院表示,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公務同仁,疑似因不堪長期遭受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一案,案發後,監察院即有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另依照監察法第30條規定,本案正進行「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監察院表示,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針對職場霸凌部分,國家人權委員會於研析後,納入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涉霸凌神隱!謝宜容不等勞動部開鍘 傳請辭理由「國外陪小孩」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目的良善」,引發議論。外傳,謝宜容已請辭。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勞動部決定今(20日)4時召開考績會,不過傳出謝宜容已請辭,理由是到國外陪孩子。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不知情。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答詢時則回應,未收到辭呈。勞動部長何佩珊今(20日)前往立法院接受質詢,上午堅稱是「專業用語」,午後再度被質詢「什麼是目的良善」時,情緒潰堤,坦承用語錯誤,將重做調查報告。何佩珊說,「謝分署長確實有霸凌的行為,那『目的良善』這樣的用語錯了,我們承認錯誤。」針對此案,監察院表示,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公務同仁,疑似因不堪長期遭受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一案,案發後,即有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業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依照監察法第30條規定,本案刻正進行「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監察院強調,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針對職場霸凌部分,國家人權委員會於研析後,納入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勞動部霸凌案!監察院出手了 立委嚴正要求重啟調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引發議論。對此,監察院出手了。民進黨立委黃捷、陳冠廷也嚴正表示,霸凌案應重啟調查,並且對涉案人員予以最嚴厲的懲處。監察院表示,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公務同仁,疑似因不堪長期遭受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一案,案發後,即有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業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依照監察法第30條規定,本案刻正進行「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監察院強調,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針對職場霸凌部分,國家人權委員會於研析後,納入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民進黨立委黃捷痛斥,勞動部對霸凌輕生案的態度跟處置,實在令人難以接受,經過媒體揭露及署內同仁的陳情,才讓大家知道,這位謝宜容分署長簡直罄竹難書,調查報告卻不敢寫出這是霸凌之實,還稱「目的良善」,「何佩珊部長稱此案『不算情節最重大』無法直接停職,更是顢頇至極!下屬輕生還不算情節重大,還要發生怎樣的悲劇才重大?」黃捷鄭重呼籲,勞動部務必嚴正看待此事,霸凌案應重啟調查、更換調查小組召集人,並將分署長立即停職承擔責任;黃捷說,台灣數萬個公私企業的員工都在看著,勞動部身為守護勞工的盾,但部內的職場環境卻如此惡劣,極其諷刺,「如果連勞動部都帶頭欺負員工,卻沒人敢主持正義,請問以後會有多少公私企業的員工受害?」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嚴正要求勞動部立即重啟調查,並且對涉案人員予以最嚴厲的懲處,「對於嚴重傷害公務體系的霸凌行為,絕對要採取最嚴厲懲處,深刻反省,絕不寬貸。」◎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刑法墮胎罪罰金擬提高 王婉諭:恐龍修法使女性權益倒退
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懷孕婦女墮胎者,從新台幣3000元提高為8萬元;意圖營利而犯墮胎者,罰金從1萬5000元提高為50萬元,致婦女於死者併科200萬元罰金,引發社會熱議。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批評,該修法讓女性權益倒退40年,法務部大開性平倒車。王婉諭批評,法務部的修法,完全就是大開性平倒車,拿國際公約混淆視聽,讓台灣的女性權益倒退40年,再度鎖上父權的枷鎖,強調女性的身體不是生產的工具,籲請法務部立即退回提高墮胎罪罰金的恐龍修法。王婉諭表示,我國刑法中雖然有墮胎罪的設計,但早在1985年「優生保健法」通過後,就已經列入數項規範,讓多數合乎規定的人工流產,都得以透過正當的程序來阻卻違法。但即便如此,這項修法也不是肯認女性自主選擇「人工流產」的權利。王婉諭指出,過去這段時間,民間團體一直在倡議的,是「人工流產」的「去刑罰化」。時代力量黨團也在去年提出「生育保健法」修法,主張不論流產或結紮,都不需經配偶同意。重點都是要讓女性拿回自己的自主權,自己的身體、自己決定。王婉諭說明,法務部沒能與時俱進推動「墮胎除罪化」就算了,居然還反過來提出荒腔走板的「大退步」修法。該草案冠冕堂皇的提到,是為了符合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相關規定及一般性建議之要求,但CEDAW一向都主張「墮胎除罪化」,結果去調查後發現,「法務部根本就是公然說謊、張冠李戴」。王婉諭表示,CEDAW公約第二十四號一般性建議第31點第C款,明明就是說,盡可能修訂視墮胎為犯罪的法律,以撤銷對墮胎婦女的懲罰性措施,且2022年第4次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和建議也指出,國際審查委員會建議懷孕女孩和婦女的墮胎應除罪化。而《優生保健法》則應取消配偶、父母或監護人同意的要求,以確保女性的自主性。「這跟法務部的修法方向,已經不是略有偏差,而是南轅北轍、完全相反」,她質疑法務部,是看不懂文字,還是背後有人授意,讓他們決定曲解國際委員的意見,而不論是哪一種,都不可原諒。王婉諭指出,女性懷孕,本來就不是100%出於自願,有時候,甚至可能是因為遭受到性暴力、性犯罪而不幸受孕。面對懷孕後的生理風險、生養責任,甚至是社會中的各種歧視。國家如果無法給予他們適切的協助,反而用法律來限制他們的選擇權,強迫他們去承擔一個生命的重擔,是對女性最不公平的限制。王婉諭強調,女性的子宮,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身為女性與一位前立法者,呼籲法務部,儘速撤回這種荒唐的修法,別讓向來自詡亞洲人權燈塔的台灣,貽笑國際。
不滿遭綠營抹紅 民眾黨團宣布撤簽、不再參加朝野協商
立法院朝野12日協商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民眾黨立委麥玉珍於會中提出的修正動議,被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質疑要偷渡縮短陸配入籍年限。對此,民眾黨團15日怒批民進黨歧視新住民,宣布撤回協商簽字,並不會再參與接下來的朝野協商。立法院民眾黨團上午召開「反歧視,爭平等,拒抹紅」記者會,黨團總召黃國昌、副總召黃珊珊、幹事長吳春城,立委麥玉珍、張啟楷、林國成、陳昭姿等人出席與會。麥玉珍指出,警察經常到新住民小吃店臨檢,卻不去歐美人士的商店,她身為新住民立委代表,為新住民爭取權益,請民進黨不要戴著濾鏡看新住民。她說,吳思瑤是資深立委,當久了,只剩下一張招搖的嘴而已嗎,在臉書故意寫了一段她與統促黨之間的關係,她從無證實,她根本就是含沙射影。「請問吳思瑤你在影射什麼?」張啟楷表示,基本法和權益保障法位階不同,並批評民進黨看不起新住民和中配,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質疑民眾黨偷渡縮短中配入籍年限,民眾黨版本根本沒有「身分證」等相關文字,反倒是行政院2020年的兩公約國家報告提到要拉齊中配與外配入籍年限。黃國昌表示,民眾黨立委非常憤怒,要為新住民討公道,民眾黨團決定撤回協商簽字,並且不會再參加接下來的朝野協商。他表示,下午的協商誰要去,誰會是下一個麥玉珍。黃珊珊則指出,基本法是一個基本人權保障平等原則,本身是一種宣示性跟政策性的目標,民眾黨提出的修正動議是叫做行政措施,民進黨卻在協商完成後,立刻用攻擊抹黑、抹紅的方式,去扭曲民眾黨團原來的提案,協商成為民進黨攻擊政治對手的工具,讓人覺得非常的可怕,以後誰要跟這樣的人協商?民眾黨立委麥玉珍遭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抹紅,對此,民眾黨團宣布撤回協商簽字,並不會再參與接下來的朝野協商。(圖/翻攝自麥玉珍臉書)
孩子消失中1/台灣兒童1人只值2元? 專家批「政府預算過低,出事就推給民間」
台北市1歲男童剴剴透過台北市社會局、兒童福利聯盟安置,卻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引發社會譁然,讓台灣民眾想起14年前,13歲的曹小妹向外求助,卻因南投縣、台中縣社工單位互踢皮球,最後還是被媽媽逼著一起燒炭身亡的悲劇事件。這樣令人心碎的兒虐事件一再發生,專家怒批,政府總把責任推給民間,卻不願面對「預算過低」的關鍵問題,「台灣每賺100元的GDP,花在每一位孩子身上僅有2元,是日、韓等OECD國家的1/3,對兒少照護支出嚴重不足,連帶引發一連串的社福問題。」根據《兒童權利公約》,兒少預算區分為發展、福利、健康、教育、保護與其他等6項。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36個會員國在福利與教育2大項目的平均總支出約占總政府支出12%,而根據審計部2019年研究,台灣僅占7.48%。台北市社工職業工會上街頭抗爭,認為政府漠視社工權益,在低薪、案量龐大的狀態下,社工保護孩童,但誰來保護社工?(圖/報系資料照)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若以兒少支出項目占GDP百分比來比較,OECD國家平均近6%,台灣2019年僅為1.18%,直到2023年才提升近2%。「換句話說,台灣政府每賺100元的GDP,只肯花在您孩子身上2元不到!」周明湧說,政府投資不足,低薪讓公私立社福單位都面臨人手不足的問題,「台灣第一線社工的案量非常龐大,每位社工平均服務25個家庭,包含家人在內,等於1人要面對將近50個人,但一個月的上班日只有22天的人(扣除假日),如何服務25個家庭?」「無論是現在的剴剴兒虐案、或是14年前的曹小妹人球案,檢討到最後,根本問題還是一樣!都是社工人員不足引發的結果。」有20多年社工經驗的周明湧指出,「但14年了,問題卻依舊一樣,政府還是把責任推給民間,卻沒有從根本預算上去改革。」周明湧以社工必看實務書的《積極性家庭維繫服務》一書為例,書中指出美國1位社工在6個月內只服務2個家庭。「社工可以有充裕的時間陪伴這些高風險家庭,可能陪著父母接孩子放學,或到父親公司了解工作狀況,這樣有溫度的方式,讓這個家庭的危險因子慢慢下降,再評估家庭各項危機因素是否解除,是否長出能力面對生活,如果皆是則結案,社工再去服務下一個脆弱家庭。」再以兒少安置為例,實踐大學曾在2018年進行相關研討會,東京大學野口啟示教授分享日本政府對於安置機構的重視,每一位孩子可獲得台幣1萬2000元左右安置費(生活食宿教育等),再加上專業服務費6萬9000元台幣(機構提供專業服務所需人事薪資、輔導與方案費用),簡言之,日本一個孩子的整體安置費是一個月7萬1000元。周明湧說,台灣政府給民間育幼院只有安置費,依據各地方政府財政從1萬6800~2萬3000元不等,沒有專業服務費,所以被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委員直接指出我國給予的經費遠遠不足。近年安置費才稍微增加到2萬~2萬6000元,其實仍是杯水車薪,依據兒少權法規定,這些孩子的服務都是法定服務,應該由政府全額買單。台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理事長徐瑜認為,以剴剴案為例,可以發現照顧系統本身存在風險。「若是社工人力充足,可以增加訪視次數,或許可以及早發現,但社會也需要增加互動,以提高風險被發現的機會。」徐瑜說,「家」本來就是一個封閉環境,很多兒虐都發生在家中,以剴剴案為例,其實鄰居曾發現異樣,可惜卻未及時通報,未來若能有更多鄰里、民眾協助「打開家門」,就能幫助更多受苦的孩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