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聯四路
」 花蓮
疑A柱擋視線!客運撞翁釀重傷 目前情況危急
花蓮市國聯一路26日有1輛準備左轉的大客車疑似因視線遭車體A柱遮擋,未注意到正在穿越斑馬線的77歲林姓老翁,林翁當場被撞倒並捲入車底,造成頭部重創、腿部及肩胛骨多處骨折,昏迷指數僅3,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搶救,情況相當危急,相關肇事原因尚待警方釐清。事故發生於前天早上7時許,39歲陳姓司機駕駛大客車沿花蓮市國聯一路北往南方向直行,左轉國聯四路時疑因A柱死角影響視線,未注意到正依號誌通行的林翁,雙方在行人穿越道上發生碰撞。老翁當時步伐緩慢走在斑馬線上,未料車輛轉彎時仍撞上他,巨大的力道將老翁撞倒在地,他甚至一度卡在車底。事故發生後,司機立即下車查看,周圍民眾也趕緊上前協助,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老翁頭部重傷、意識不清,緊急將人送往醫院急救。經初步診斷,林翁左肩胛骨骨折、左腿粉碎性骨折、腦部出血形成血塊,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昏迷指數僅3。初步調查,陳姓司機持有合格職業駕照,酒測值為零排除酒駕,將調閱監視器畫面與行車記錄器,釐清車速、轉彎角度與行人號誌狀況等細節,以確認肇事責任。警方呼籲大車駕駛人,大客車與大貨車在轉彎時因A柱或車頭死角,容易產生視線盲區,務必放慢速度、轉頭確認,避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隨時注意周遭動態,並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左轉沒注意!花蓮大客車撞飛行人 男子卡車底命危送醫
花蓮市國聯一路昨(27)日清晨發生一起驚險車禍,一輛準備左轉的大客車,疑似未注意行人穿越道上的男子,當場將人撞倒並捲入車底,男子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傷,傷勢嚴重,送醫搶救中,相關肇事原因有待警方釐清中。警方指出,這起事故發生於26日上午7時許,當時大客車沿國聯一路北往南直行後左轉國聯四路,卻與一名正通過行人穿越道的男子發生碰撞。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現場,立即將受傷男子送往醫院急救,造成頭部及身體傷勢嚴重,目前仍在治療中。花蓮大客車左轉撞行人,男子卡車底傷勢嚴重送醫。(圖/民眾提供)經初步調查,肇事駕駛持有合格駕照,酒測值為零,詳細肇事原因及車禍責任仍待進一步釐清。花蓮警分局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隨時注意周遭情況,並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以確保安全;同時呼籲行人過馬路時遵守號誌、養成「停、看、聽」習慣,避免分心滑手機或搶快通行,才能遠離憾事。
花蓮11層住宅大樓火警 65歲婦喪命3人嗆傷送醫
花蓮市國聯四路1棟11層樓住宅大樓5日中午發生火警,起火點位於9樓,現場冒出大量黑煙,濃煙迅速竄升至10樓,導致多名住戶吸入濃煙。消防人員獲報趕抵搶救,現場共4人送醫,其中65歲獨居陳姓婦人傷重不治,另有3人嗆傷。花蓮縣消防局指出,起火建築為11層RC集合式住宅大樓,每層套房約有10到20戶。火災發生時現場冒出黑煙,大量濃煙順著樓層往上竄升至10樓,造成10樓多名住戶吸入濃煙嗆傷。消防人員搶救過程中發現65歲陳姓婦人沒有呼吸心跳,明顯死亡,其他3人因身體不適送醫治療。其餘住戶在消防人員協助下陸續脫困,約有10餘名住戶表示身體無大礙,留在現場善後。目前消防人員仍持續於大樓內進行搜救與安全確認,火警詳細起因與災損情形,仍待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
小黃撞飛「走斑馬線行人」 警到場發現苦主竟是所長
花蓮警分局豐川派出所長彭舜熙,昨晚趁著休假時間,前往派出所附近健身房運動健身,結束準備步行返回所內時,怎料在穿越斑馬線的途中,遭一輛計程車直接撞飛,造成左手擦挫傷與腰部不適,所幸無生命危險,目前住院休養治療中。計程車司機則因未禮讓行人,遭罰1200至3600元不等的罰緩。花蓮警分局豐川派出所長彭舜熙,昨晚趁著休假時間,前往派出所附近健身房運動健身,怎料在穿越斑馬線途中,遭計程車撞飛,造成左手擦與腰部挫傷,所幸無生命危險,目前住院休養治療中。(圖/花蓮警方提供)豐川派出所昨晚間7時30許獲報指出,市區國聯四路與國聯五路口,發生一起車禍,行人穿越斑馬線,遭左轉計程車,從右後方直接撞飛,當場倒地,怎料,趕往現場處理時竟發現倒地的行人,竟是自家派出所所長彭舜熙。花蓮警分局豐川派出所長彭舜熙,昨晚趁著休假時間,前往派出所附近健身房運動健身,怎料在穿越斑馬線途中,遭計程車撞飛,造成左手擦與腰部挫傷,所幸無生命危險,目前住院休養治療中。(圖/花蓮警方提供)原來,彭舜熙當天把握休假,前往距離派出所200公尺的健身房,騎飛輪健身,準備徒步返回所內時,遭計程車撞上,造成左手擦挫傷,腰部有些疼痛,經送醫檢查後,發現腰部有些微挫傷,幸未傷及內臟,無生命危險。55歲肇事的呂姓司機,酒測值為零,正常持照,他向警方供稱,當時轉彎時,未留意行人,才會不慎撞上,警方研判肇因應為未注意路口行人,且未減速所導致,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項,汽車駕駛人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開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彭舜熙警佐班38期,從警30年,一路從基層員警做起,曾擔任戰術教官10多年,培養出許多優秀的警員,自2019年擔任豐川派出所所長,由於該所被譽為「花蓮天下第一所」,是縣內業務最為繁重的派出所,任內期間,均深獲長官及同仁肯定。其中,上月1日,漫波大樓倒塌,彭在第一時間,到場指揮,協助救災,並啟動鷹眼小組,聯繫用路人,立即確認無人員傷亡; 上月21日,他得知新莊養孫刺殺阿嬤逃亡花蓮後,立即銷假上班,並在巡邏過程中,順利逮到嫌犯,種種事蹟,均能展現其認真負責的態度。花蓮縣警局長蔡丁賢、花蓮警分局長郝心誠與派出所員警第一時間也趕到醫院關心慰問,對於彭舜熙遭撞受傷感到不捨,縣警局也承諾,會協助後續醫療照顧,並穩定豐川派出所正常運作。
港男赴花蓮旅遊起色心 路邊遛鳥熊抱正妹
香港一名Y姓男子去年底赴台旅遊,清晨因突然「性起」,竟脫褲在花蓮市區街上遛鳥閒晃,見1位正妹路過還動邪念,尾隨對方企圖性侵,正妹奮力抵抗時還遭Y男狂毆,所幸傷痕累累的她仍逃離並報警,Y男也遭逮捕送辦。花蓮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對港男判刑2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Y男於去年12月15日以旅遊名義入境後,18日清晨近5時離開下榻旅館,雖上身衣著整齊,但下半身卻光溜溜完全沒穿,還戴口罩遮掩面目,在大街上遛鳥。他走到火車站前的國聯四路、國聯二路交叉口時,見到1名落單正妹,竟起了淫念,不僅一路尾隨對方,還在「凍未條」下從背後熊抱、壓倒女子,動手想剝下對方褲子性侵。女子奮力抵抗時,Y男不僅沒停手,還對她飽以老拳狂毆,所幸全身傷痕累累的正妹最後仍找到機會脫逃,跑到附近派出所報案,警方也火速調閱監視器、並將其逮捕送辦,由檢方依法起訴。花蓮地院日前審理時,認定Y男確實觸法,但因他已賠償正妹25萬元,對方也撤回傷害告訴,表示願意原諒,最後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另也依《強制罪》判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得緩刑5年並可上訴,服刑完畢將依法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