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墩部落
」 苗栗 圓墩部落 泰安鄉
部落被攔胡1/開發案爭議劃定傳統領域 部落質疑鄉公所技術杯葛
苗栗縣前縣長徐耀昌任內核准泰安鄉錦水村新建兩座溫泉旅館,當地居民指控,過程未依法諮商當地的原住民部落,更爆出立委高金素梅的姪子、泰安鄉代表高晉楊是旅館的地主之一,現正由監察委員調查中;此案涉及部落傳統領域範圍,附近的圓墩部落申請「傳統領域劃設作業計畫」補助經費,以釐清旅館基地與該部落傳統領域之間的關係,但圓墩部落主席盧光明指控,原住民族委員會早在今年3月中已核准經費,但泰安鄉公所卻未轉圓墩部落,質疑公所有意阻撓部落爭取法定權益。苗栗縣泰安鄉是國內知名的溫泉勝地,當地有各種級別的溫泉飯店,每晚住宿費用從2000到6000元不等。CTWant去年揭露,苗栗縣政府於前縣長徐耀昌任內,咨商附近的「砂埔鹿部落」與「斯瓦細格部落」兩個關係部落,在2022年審核通過濱臨汶水溪的「泰安山河境」與「汶水湯元」兩座五星級溫泉旅館開發案,投資規模約在25億元左十口號,但距離案場更近的「圓墩部落(Tabilas)」族人事後發現,自己的傳統領域內通過了開發案卻未被咨詢,擔心未來無法使用汶水溪河床進行祭儀,水權更將受影響,因此提起行政訴訟,監察院也在去年12月介入調查。苗栗縣泰安鄉為國內知名溫泉景點,各種可供遊客泡湯的飯店、會館、民宿、餐廳超過30處。(圖/報系資料照)今年2月,再有媒體報導指出在今年底完成劃設並送原住民族委員會審查,立委高金素梅的侄子、泰安鄉民代表高晉揚是「汶水湯元」的其中一名地主,當初買下價值900多萬元的原住民保留地後,又以2億元的金額抵押給開發商,讓開發商享有土地使用權,為開發案背後添上陰謀論。高晉揚對此表示,自己跟高金素梅僅是五等親關係;高金也澄清,高晉揚的祖父是她舅舅,她對於這名遠親投資此開發案並不知情,且所有過程皆合法進行,沒有所謂的弊案。「面對此等不公,圓墩部落沒有沈默。」盧光明說,兩大溫泉開發案座落於包含圓墩部落傳統領域的土地之上,但這兩案在環評與審核開發許可過程中,泰安鄉公所咨商了遠在2公里外的部落,卻未將緊鄰的圓墩部落列為「關係部落」,此舉違背《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第14條的規定,他也早在2023年就啟動行政救濟程序,去年3月提起行政訴訟,目前案件正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在司法程序進行的同時,盧光明為了再度確認傳統領域,去年6月去函泰安鄉公所,透過公所向原民會提出「傳統領域劃設作業計畫」補助申請,希望能為法院審理的依據,確保部落傳統領域不再遭到忽視與侵犯。然而,盧光明說,申請案過一年沒有下文,他心中覺得奇怪,因此6月北上,前往原民會及立法院,追查補助案的下落,發現原民會早在今年3月中旬就已函文通知苗栗縣核定30萬元補助案,但泰安鄉公所卻沒有將此結果轉達給原申請人圓墩部落。圓墩部落會議主席盧光明(站立者)說,進行中溫泉開發案座落包含該部落傳統領域的土地上,但在報送環評與開發許可過程中,苗泰安鄉公所竟未將圓墩部落列為「關係部落」。(圖/翻攝自盧光明臉書)「年度已快結束,讓圓墩部落懷疑,泰安鄉公所是不是想規避二開發案的審判進度?」盧光明說,類似的情況並非第一次發生,過去也曾有多次涉及該部落的開發案或補助資訊,送達泰安鄉公所,若他未追問,鄉公所便不會主動通知,往往讓消息石沉大海,像是溫泉旅館開發案,也是等到審核通過公告後,圓墩部落才「被通知」,他質疑鄉公所有意造成資訊落差,讓傳統領域劃設作業趕不上執行期限。苗栗縣政府表示,為配合補助機關經費核撥預算編列等相關行政程序,須由縣府聲請縣議會同意墊付,方可納入年度預算,並撥付予執行機關(泰安鄉公所),才造成程序耗時。盧光明日前也已向苗栗縣政府及原民會陳情,獲得承諾可將該筆經費執行期長延展至明年7月。
部落被攔胡2/設公法人進度牛步 原住民部落爭取權益妾身未明
苗栗縣政府在前縣長徐耀昌任期最後幾個月通過了泰安鄉的新設溫泉旅館開發案,遭質疑未依法咨商區域內的關係部落,鄰近案場的「圓墩部落(Tabilas)」更指控,部落為了再度確立其傳統領域而向原民會申請調查補助,但核定經費的公文到了泰安郷公所,卻未通知部落。原民立委伍麗華指出,因為原住民部落不是公法人,造成許多不便,她將持續督促原民會制定部落公法人的相關法規,以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圓墩部落部落會議主席盧光明說,面對溫泉旅館開發案的諮商對象爭議,部落需要有法律地位,才能在協商過程中捍衛自身利益,不讓開發案凌駕於原住民族的生存需求之上。因部落尚未取得公法人地位,在行政機關辦理補助或委辦事項時,可能面臨憑證不符、核銷困難等問題,圓墩部落若依法取得公法人地位,則可申請統一編號,並依相關法令辦理經費核銷與財務作業,讓行政程序更順利,同時財務也可以更透明。立委伍麗華指出,《原住民基本法》已明定部落為公法人,但原民會至今尚未訂定相關的實施辦法,執行進度有待加強。(圖/報系資料照)「部落公法人是一個工具,現在有很多部落正需要。」伍麗華指出,泰安鄉的圓墩部落面對開發案,若是具備公法人地位,將可做為原民會補助計畫的主體;位在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村鄰近的亞泥礦區,6月4日疑似在進行爆破作業時導致部分土石飛濺,直接波及下方富世部落,若該部落是公法人,也可以讓與礦公司交涉更順利;甚至「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使用北葉部落的土地,因為部落不是公法人,每年的50萬元回饋金只能存在鄉公所的帳戶裡,部落旅人不一定都能用得到。亞泥花蓮新城山礦區6月4日炸山時,因火藥量控制不當,引發碎石噴飛將附近的富世村部落民宅屋頂砸出大洞。(CTWant合成圖/報系資料照)其實此議題不是近年轉型正義後才發生,早在十多年前,因為國軍新竹五峰樂山雷達站需要高壓電力,從苗栗南庄鄉田美到樂山段,興建30座輸電幹線,沿路使用到瓦祿、石璧、鹿山等六部落土地,當時立委陳瑩便曾協助部落爭取,台電以捐助方式,每年提供85萬回饋當地族人,但因為部落並不是公法人,最後僅能存入原住民發展基金,再逐筆轉發給各部落使用。伍麗華指出,《原住民基本法》在2015年修訂後明文規定「部落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核定者,為公法人」,並授權主管機關原民會制定相關施行辦法,雖然她從卓內閣上路以來就不斷催促,但原本應訂定有彈性的法規執行「沙盒計劃」,藉由在幾個部落試辦、一面滾動修正實施辦法,但很可惜的是,至今尚未見到原民會的草案內容。伍麗華說,原民會在挑選試辦點時並未咨詢各原住民立委的意見,就逕自選擇了一些未面臨爭議、不急迫需要公法人身分解決爭議的部落,以致試辦至今,以乎未能觸及核心問題,草案制定進度落後。未來她會繼續關注,督促原民會早日擬定部落公法人設置的實質辦法。
傳統領域遭奪1/核准泰安蓋溫泉旅館 部落控縣府過程違法
苗栗縣前縣長徐耀昌任內核准泰安鄉錦水村新建兩座溫泉旅館,當地「圓墩部落」居民指控縣府違法,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咨商鄰近的圓墩部落,而是找了其他兩個落部背書,其中一個部落更遠在超過2公里之外。圓墩部落會議主席盧光明說,核准過程有重大瑕疪、更疑似涉及偽造部落會議結論,部落已向法院提告縣府,同時監察院也接受陳情立案調查。苗栗縣泰安鄉是國內知名的溫泉勝地,錦水村附近就有10間溫泉旅館,苗栗縣政府前縣長徐耀昌任期最後一年,分別於2022年3月、8月審核通過當地兩處濱臨汶水溪的溫泉旅館開發案,並聲稱已依法咨商附近的「砂埔鹿部落」與「斯瓦細格部落」這兩個關係部落。但附近的另一個圓墩部落居民赫然發現,自己的傳統領域將被拿來蓋溫泉旅館,卻未被告知,擔心未來無法使用汶水溪河床進行祭儀,水權更將受影響,但向縣府反映並提起訴願卻不被受理,於是今年3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11月首度召開準備庭。圓墩部落會議主席盧光明說,苗栗縣府核准建商開發案,卻未依法咨商圓墩部落,還把部落傳統領域內的水源區出租給漢人。(圖/甯其遠攝)盧光明解釋說,汶水當地是泰雅族「圓墩部落」的傳統領域,屬於泰雅族中汶水語系(Matu’uwal)的汶水人聚落,泰雅族依地域不同,主要分成幾個方言語群,而「砂埔鹿部落」雖然門牌上也標為「圓墩部落」,但事實上「砂埔鹿部落」與「斯瓦細格部落」的居民主要是賽考利克族群,原本居住在新竹五峰鄉,後來因家鄉受風災無法居住,才搬遷到當地,與本地的汶水語族群不同。盧光明說,縣府審核這兩個溫泉旅館開發案,表示曾在2017年與2019年分別咨商「砂埔鹿部落」與「斯瓦細格部落」,經過同意才公布核可,但兩個部落是從外移入,就算這兩個部落是《原住民族基本法》中規定的關係部落,也不應跳過距離更近的「圓墩部落」,而且也不見這兩個部落會議同意開發案的相關紀綠。「沒開部落會議,請問是誰同意建商開發的?是不是讓人懷疑是造假?」盧光明質疑說。一位圓墩部落青年強調,縣府聲稱有兩個原民部落贊成開發案,但現在圓墩部落表示有異議,並不代表部落與部落間的意見不合,圓墩部落的訴求是政府與開發商應該尊重當地居民的自主權,至少先詢問關係部落的意見,而不是把圓墩部落摒除在外。他說,部落有請學者幫忙,歷時兩年進行傳統領域的劃設作業,證明開發案位在圓墩部落的領域內,應該徵詢居民的意見。苗栗縣政府在2022年核准位在泰安鄉錦水村汶水溪畔的五星級溫泉旅館,時任縣長徐耀昌(左5)與時任鄉長劉美蘭(左4)該年10月前往主持動工典禮。(圖/報系資料照)對於傳統領域的劃設,另一件事更讓盧光明懷疑,開發案背後有一連串的精心計畫。他說,日前接獲原民會通知,詢問「圓墩部落」今年是否要提出「部落範圍土地劃設」,他才驚覺,鄉公所並沒有通知他要提出相關申請,經他進一步深入了解,發現圓墩部落2017年在劃設中放棄了汶水溪以北的傳統領域,而他檢視相關的部落會議會議紀錄,發現只有19人簽名出席,而其中只有8個人的名字是部落的居民。圓墩部落向法扶基金會求助,委任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的律師馮鈺書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苗栗縣府的開發許可。馮鈺書指出,依「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規定,開發廠商應擬定開發範圍、開發計畫與環境影響評估後,向地方政府提出開發申請,初步認定須取得哪些部落的同意後,公告關係部落名單30天,徵求附近部落是否有意加入或退出關係部落名單,最後才定案,請關係部落召開部落會議,參酌開發廠商提出的說明,決定是否同意開發。「這就是先射箭,再畫靶。」馮鈺書指出,圓墩部落遇上的這兩個開發案,卻是先找好特定部落同意之後,事後才持開發計畫、環境評估向縣府提出申請,也沒有經過公告關係部落的程序,程序明顯有瑕疪。他說,原住民族人通常不會了解咨商同意開發案的程序,而地方政府也不可能自曝核准開發許可中的瑕疪,可能還有更多的類似案件尚未曝光。盧光明說,2017年他已經從軍隊中校退役,並選上泰安鄉鄉民代表,這麼重大的部落會議竟未通知選區民代,並不合理,而詢問部落林姓頭目,對方表示絕未同意放棄傳統領域,而部落近200位居民竟只有8人簽到,疑似有外人假冒身分出席,卻被當成是正式的部落會議決議,懷疑在政府的部落範圍土地劃設過程中有違法情事,因此在今年7月向監察院提出陳情,日前也接獲通知,監察委員將於12月2日前往部落調查。
傳統領域遭奪2/圓墩部落控獵場遭奪 接著還得擔心缺水之苦
苗栗縣泰安鄉錦水村「圓墩部落」居民控訴,苗栗縣府在前縣長徐耀昌任內未依法取得原民部落同意,就核准在部落的傳統領域內興建兩座大型溫泉旅館,他們除了擔心當地生態遭到破壞,也憂慮未來水權被搶奪。圓墩部落會議主席盧光明指出,附近的冬瓜山與橫龍山過去是泰雅族汶水人的傳統獵場,但被政府劃歸國有,再轉租給漢人,他們要取用山泉水飲用,還必須請求承租土地的人同意,而今年竟遭對方拒絕,他擔心未來蓋了旅館,已飽受缺水之苦的族人將無水可用。苗栗縣府核准位在泰安鄉錦水村汶水溪旁的兩處溫泉旅館及遊憩設施區的開發案,預計將興建二座各300間房的大飯店,圓墩部落居民指控縣府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咨商他們,今年3月、4月已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這兩項核准案。泰安鄉錦水村兩處新溫泉旅館開發案位於圓墩部落的傳統領域,但苗栗縣府卻未依法咨商部落意見就逕行核准。(圖/甯其遠攝)一位部落青年指出,圓墩部落的傳統祈雨儀式及祭儀,一向都在汶水溪畔舉行,如果部落裡有人不幸去世,葬禮結束後,他們會依照傳統在第二天一早到河岸上焚燒往生者的衣服,讓灰燼順水流走,一旦河畔蓋起旅館,勢必影響這些活動;而更實際的,就是開發案未來一定會用汶水溪的水,除了破壞生態,也將使本來就缺水的部落居民,要面對更嚴重的水源問題。盧光明進一步說,除了汶水溪之外,圓墩部落另一個重要的水源為冬瓜山的泉水,冬瓜山與橫龍山本來是部落的傳統獵場,無奈的是如今縣府核准橫龍山腳蓋旅館,而冬瓜山早在威權時期就被納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前身為林業局)的地,而林務局又轉租給漢人,部落要從冬瓜山上引水下來使用,還必須向承租土地的使用權人請求同意。圓墩部落居民說,汶水溪是部落舉行傳統祭儀的地方。圖為泰安鄉泰雅文化季活動,中興部落表演傳統祭儀「狩獵」。(示意圖/報系資料照)「租地的人可以繼承租用權,而部落卻不能使用傳統領域。」盧光明無奈地說,今年接獲消息,承租土地的邱小姐不同意部落在土地上引水,但土地其實是邱小姐的父親所租用,她父親已經過世,而邱小姐人都在台北,沒有使用該塊土地,甚至不知道地在哪裡,卻可以繼續承租土地不讓部落使用,太不合理了。盧光明說,圓墩部落也不是為反對而反對,但縣府做事應該要合法、透明。他說,當地部落原住民比較善良、單純,不敢站出來為自已的權益發聲,更害怕上法院,但還是要有人站出來替族人爭取。他說,除了希望監察委員能深入調查並公平處理外,也期盼開發商應加入回饋地方的計畫,例如,改善進出的道路、承諾雇用當地原住民、保障居民的供水系統,並建立環保監測機制,保護生態環境及原住民傳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