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容留性交...
」 性交易 台北地院
應召女拉客「攬到便衣警察」 小資女幫租屋下場曝
台北市一名小資女賴姓女子,為賺外快竟和應召集團合作,向二房東租屋提供給越南籍女子小樂(化名)從事性交易。沒想到小樂招攬生意時,竟釣到便衣警員,使賴女的非法行為曝光。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賴女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3年,另需支付公庫6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賴女自2023年3月起,與身份不詳的應召集團成員合作,向不知情的二房東租下台北市一處房屋,專門提供給小樂與不特定男客進行性交易。同年9月,小樂在台北市區某巷弄攬客,向一名男子提出「全套服務20分鐘,價格1500元」的性交易,接著小樂帶他回到租屋處。沒想到,男子其實是便衣警員,2人剛進門警員就表明身份,當場將小樂逮捕。警方循線追查,通知賴女到案,賴女到案後對犯行供認不諱,坦承協助安排租屋給小樂從事性交易使用。台北地院法官認為,賴女協助應召站租屋行為,已破壞善良風俗、敗壞社會風氣。法院考量到賴女坦承犯行,每月收入約2.8萬元,最終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賴女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3年,並需向公庫支付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設SPA會館讓外籍女搞「全套」 負責人緩刑2年
陳姓男子於去(2024)年1月起在北高雄設立一家SPA會館,找阮姓女子當服務小姐兼櫃檯人員。這家會館找了多名外籍女子兼差,頗有口碑。警方於去年7月持搜索票到會館搜索,查獲正在做性交易的兩組男女。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分別判刑5月和3月,得易科罰金,都宣告緩刑2年,需支付國庫共12萬元。這家會館以有外籍女子做「全套」性交易而聞名,陳男提供會所給身材不錯、高挑的外籍女子,與不特定男客做性交易,每次費用2300元,陳姓男子得700元房間費用,其餘款項歸小姐所有。警方經蒐證,於去年7月8日晚間持搜索票到會館搜索,剛好有兩組男女正準備做性交易,另有一名男客人排隊。岡山警方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嫌,將負責人陳男與阮姓女子移送橋頭地檢署,橋檢起訴。陳男有妨害風化前科,他落網時與阮女都認罪,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分別判處徒刑5月和3月,可易科罰金,2人都獲緩刑2年,但需支付國庫8萬和4萬元。可上訴。
去SPA館上班第2天就遭逮! 他傳LINE給老闆「剛剛燈沒亮」被抓包
北部一名男子阿明(化名)今年9月間在某SPA館擔任櫃檯人員,負責媒介女按摩師與不特定男客進行性交易,怎料才工作第2天,就被警方查獲。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沒收阿明了的犯罪所得3000元,並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阿明今年9月7日在某SPA館擔任櫃檯人員,日薪新台幣1400元至1600元不等,負責接待客人和收取費用,以及媒介女性按摩師與不特定男客,以每次1400元之代價,從事按摩附帶俗稱「半套」之猥褻、性交行為。性交易結束後,某SPA館會與女按摩師拆帳以營利。當月25日晚間,警方持搜索票前往搜索,當場將3名女按摩師、3名男客及阿明逮捕,並查扣營業所得1萬1600元、日報表1張、監視器螢幕1台、監視器鏡頭13顆、無線電機台1台、櫃檯用智慧型手機1支、阿明所有智慧型手機1支。警詢時,阿明向警方坦承有接受老闆指派,以日薪1500元的報酬,在SPA館當櫃台人員,遭捕當天是他工作的第2天。檢警則在阿明與老闆的LINE對話紀錄中發現,他曾傳訊息說「禮拜(天)本來就比較少妹報班嗎」、「剛剛燈沒有亮嚇死我了」、「沒事例行性臨檢」等話;老闆也曾在24日提醒「這幾天檢舉會變多大家注意一下,上班前第一件事都是檢查警報,這個不要我再提醒」,而阿明便回應了「收」。台北地院法官審酌,上述證據可佐證阿明知悉該SPA館有從事半套或全套性交易,故需有臨檢警報器等事實。法官認為,阿明協助女子與男客為性交易,敗壞社會風氣,所為實屬不該,但考量到他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終沒收他犯罪所得3000元,並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阿嬤加入應召站 被法官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新北市1名已當阿嬤的余姓女子,加入「宅女奎丁」應召站,負責出面租房及打掃房間,每月可拿到2萬5千元的「打掃費」,所賺的錢需要撫養未成年的兒子和未滿周歲的孫子。警方破獲應召站時將余姓阿嬤一同移送法辦,士林地方法院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她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新北市這名余姓女子加入「宅女奎丁」應召站,並依上級指示以自己名義租下套房提供性交易場所,再由應召站透過「捷克論壇」散布色情按摩訊息,而余姓女子每個月可得到2萬5千元的「打掃費」。判決指出,余女2019年加入以暱稱JOJO為首的「宅女奎丁」應召站,2019年4月20日時,以每月8500元價格向不知情的陳姓房東承租一間套房,後來生意越做越好,另名林姓成員也在同年向陳姓房東以7000元租下另一間套房。2020年11月員警執行網路巡邏時,在「捷克論壇」網站發現「宅女奎丁」的攬客廣告,依指示誘導對方上鉤,同年11月5日下午在余女承租的套房中查獲2名正在從事性交易的女子,當場查扣現金1萬6千元、保險套385個,潤滑劑4瓶、交易明細1張及行動電話1支。審理時,余女的辯護律師請求減刑,法官認為余姓女子之行為敗壞社會良俗,更曾2度在基隆涉嫌犯下相同罪名案件,當時她負責安排入住事宜、平日送餐、整理環境等工作,遭法院判處罪刑,應知本罪違法性,因此不符合減刑條件。法官審酌後,考量她坦承犯行,只有國小學歷、離婚且約2萬8千元的月收入需要撫養未成年兒子及未滿1歲孫子等情形,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她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
高中生買春稱「房間有蟑螂」 拒付錢嗆報警!業者痛毆他下場曝
桃園1名高中生阿明(化名)去年間在網路上找應召妹,當時他到對方房間進行性交易,未料完事後他竟以「有蟑螂」為由,要求黃姓業者退費,否則就報警,遭黃男率眾圍毆,事後阿明提告《傷害》。桃園地院日前依《傷害罪》判黃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近日再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判決書指出,阿明去年4月間在網路上發現黃男所經營的「女神舒壓會館」,透過私LINE傳訊談妥,以1節40分鐘、2千元價格,與綽號「奶昔」的越南籍女子進行性交易,但結束後阿明卻稱該房間「地上有蟑螂在爬」、「沒了感覺無法射精」云云,傳訊質問黃男「可以退費嗎」,否則就要報警;黃男則先假裝同意退款,並與他約在銀行外頭碰面,見面後企圖強擄阿明上車。阿明發現苗頭不對,隨即拔腿狂奔,但仍遭黃男夥同2人拳打腳踢,最後脫下肩上背包才逃走,到附近超商報警求救。事後大明怒控黃男等人涉嫌《傷害罪》、《強盜罪》,最後法官依《傷害罪》,判黃男5月徒刑。桃園地院近日再針對黃男媒介性交易的行為判刑,認為他不思以正當合法方式獲取財物,容留及媒介成年女子與他人為性交易以營利,有害社會善良風俗,行為實有不該,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黃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84歲翁戰71歲嬤!彰化「銀髮族天堂」內幕曝光 鄰傻眼:以為是長照中心
彰化警方今年8月破獲一間私娼寮,發現裡頭的賣淫女子和尋芳客,竟然都是高齡長輩,年紀最小的應召女也有50多歲,還當場逮到一名剛完事的84歲老翁。彰化地院審理後,近日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69歲的謝姓老鴇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據悉,該私娼寮位於公所附近,平時出入的都是長輩,還一度被鄰居誤認為長照中心。據了解,警方今年8月間接獲線報,指某巷弄內隱藏一處私娼寮,遂於同月19日持搜票前往查緝,當場查獲3對男女在進行性交易;令員警感到意外的是,現場不論嫖客或應召女,均是年事已高的長輩,分別為陳姓阿公(84歲)、黃姓老翁(68歲)、游姓阿伯(62歲),以及陳姓阿嬤(71歲)、廖姓婦人(56歲)等。由於私娼寮就位在公所旁的狹小巷弄,平時進出的也都是高齡長輩,讓附近鄰居一度誤以為是「長照中心」,直到警方上門查緝,才驚覺該處竟然是紅燈戶。彰化地院審理後,審酌謝姓老鴇曾因妨害風化遭處緩刑,卻再度容留女子與他人性交、猥褻,惟考量她年事已高、態度良好,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值得一提的是,類似的私娼寮在當地並不罕見,這些應召阿嬤除了提供性服務,還會替熟客張羅點心,同時關心對方近況,每次收費僅400元,撇開娼嫖關係,雙方似乎更像親人、好友。另一方面,本案也引起外界對老人長照的關注,畢竟就算年過8旬,也可能有性需求,甚至有網友呼籲政府修法,針對65歲以上嫖妓除罪化。
無期徒刑毒販假釋再犯才回籠 法官忽視法務部直接再放人出獄
簡姓男子因連續販毒被判無期徒刑入獄後,又因假釋中因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回籠,法務部撤銷他的假釋後,他聲明異議被駁回提抗告;最高法院法官黃瑞華及其所屬刑事第一庭成員,先提案大法庭但未等結果,忽視法務部的權限,直接裁定將簡男放人、讓他出獄。另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也針對4件撤銷假釋聲明異議案件作成裁定,但都沒有聲請停止執行,由法務部或監獄要不要放人,這與黃瑞華法官的刑一庭直接「令」放走無期徒刑假釋犯的裁定不同。上周五司法院作成釋字796號解釋,認定《刑法》第78條第1項,對假釋出獄受刑人再犯罪者,不分情節「無差別」一律撤銷假釋,沒有考量獲判6月以下徒刑及緩刑者,有無再入監必要,此部分違憲立即失效。大法官認為,假釋人被判刑6月以下及宣告緩刑,都是可易科罰金或暫不執行的裁判,針對這種情況「法務部」必須審酌個案狀況,調查對社會危害程度及再犯可能性等,不能一律撤銷假釋,但此次最高法院法官的裁定與大法官釋憲意旨大相違背。簡男因連續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入監執行,後經假釋出獄並付保護管束,但他在假釋中因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受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確定,法務部撤銷假釋,檢察官乃指揮執行其無期徒刑之殘刑(仍為無期徒刑,從2012年迄今)。承審的最高法院刑事第一庭原本提案大法庭,但上周五大法官釋憲後,合議庭認為簡男沒有特別預防考量,使其繼續在監執行殘刑之必要,所以自為裁定將法務部撤銷其假釋處分及檢察官執行指揮、受刑人殘刑部分均撤銷,讓簡男出獄。但法界指出,依先前大法官釋憲結果及權力分立原則來看,法務部撤銷假釋之行政處分是屬於行政權,受刑人如果不服應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向行政法院聲請撤銷法務部撤銷其假釋處分來救濟,而不是向普通法院。依現行的監獄行刑法規定,撤銷假釋之行政處分,法務部有決定權,行政法院有審查權,而一般法院只能就執行指揮書處理聲請異議的問題,如果普通法院越過法務部去要求放人,恐有違背釋憲意旨。◎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泰國變性人成東歐女神!主打「西門町最巨乳」嫖客嗨翻 賣淫集團判免囚
台北一名周姓男子涉嫌引進泰籍女子和變性人賣淫,還將其包裝為「烏克蘭女神」,主打「西門町最巨乳」攬客,讓尋芳客趨之若鶩;可惡的是,若有賣淫女不願配合,周男等人就會扣押對方護照,甚至把她們載往機場丟包。台北地院審酌,周嫌等人事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分別判處2至6月有期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起訴指出,綽號「小凱」的黑幫分子周男,過去曾在某應召站擔任「機房」,負責接聽電話、聯絡馬伕及小姐、記帳等工作,熟悉運作模式後,他決定自立門戶,並夥同其餘10人和境外人蛇集團、色情業者合作,引進中國大陸與東南亞國家的女子來台賣淫,開始在雙北、宜蘭等地區媒介性交易。據了解,周男等人還將旗下應召女分為3個等級,臉蛋及身材略差者屬「次品」,安排到養生館提供性交易;外貌中等者則被分類為「中品」,主要以「一樓一鳳」方式提供性交易,每次收費約3000元;至於身材樣貌最佳的小姐,每次價碼至少5000元起跳,由馬伕載往指定地點賣淫。由於周男等人要賣淫女每天接客15小時,部分小姐不堪其擾反抗,除了被減薪扣錢,還會被扣押護照,甚至載往機場丟包。檢警2017年獲報前往搜索,一舉逮獲周男在內共11人,同時查出21名應召女中,竟然有5人是來自泰國的變性人,其中一女還被包裝為「烏克蘭女神」,主打「西門町最巨乳」攬客。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周男等11人涉犯引誘、容留、媒介性交易營利罪事證明確,審酌犯嫌不思正途營生,竟容留女子與不特定人士性交易牟利,嚴重破壞社會善良風俗,惟考量11人均對犯行坦承不諱,犯後態度尚可,因此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分別判處2至6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應召站泰女「身懷13項絕技」!警喬裝男客秒約套房 下場曝光
一名男子「阿杰」(化名)為某應召集團成員之一,他向不知情的房東租了間套房,該應召集團成員則招募泰國籍女子前來該屋與不特定男客進行性交易,還在LINE上貼出13項服務廣告來招攬客人。經士林地院審理,依犯共同圖利容留性交罪,判阿杰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阿杰共同基於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行為而媒介、容留以營利之犯意聯絡,向不知情的房東在新北市租了間套房,並交由該應召集團成員使用,該應召集團成員則招募泰國籍女子前來該屋,指示她聽候安排從事與不特定男客進行性交易,及約定每30分鐘或50分鐘向男客分別收費2200元或3300 元,而她可分得該交易其中之900 元或1000 元,其餘歸應召集團所有。此外,阿杰還在LINE主頁張貼13項服務廣告,「絲襪服務、口X、無套吹、奶X、舌吻、品鮑、69、鴛鴦互洗、胸推、冰火毒龍、顏X、屁推」等色情廣告交易訊息招攬不特定男客。警方發現該性交易訊息後,遂喬裝男客,與其約定進行性交易,抵達現場並確認服務內容後,即表明身分,並當場查獲。此案經士林地院審理,依犯共同圖利容留性交罪,處阿杰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走廊全是嬌喘聲!辣妹「狂撫下體」嗔:算你便宜 他秒要水喝…結局超展開
桃園警方去年假扮尋芳客前往當地養生館查緝,負責服務的月月(化名)先是替男警按摩,不久後即詢問是否要半套、全套性交易,還嬌嗔「看你年輕算便宜一點」。桃園地院審理時,范姓負責人辯稱,性交易是小姐個人行為,和她無關;但法官認為,店內不時傳出淫聲浪語,范女不可能不知情,最後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指出,桃園警方去年接獲線報,指該養生館暗藏春色,隨即喬裝成尋芳客上門查緝;男警進入包廂後,月月先按摩了約20分鐘,過程中多次撫摸客人生殖器挑逗,後來更直接表明可提供半套及全套性交易,還嬌嗔「看你年輕算便宜一點」;員警見時機成熟,遂以幫忙倒水為由將小姐支開,並聯絡警力到場支援。范姓負責人事後辯稱,她當時剛好外出買便當,回來後就坐在店內和客人一起用餐,完全不清楚中間發生何事,自己也曾多次告誡小姐不得從事違法行為,雙方還簽有切結書云云。月月則證稱,一般半套性交易價碼為1000元,自己實拿600元,范女可分得400元,至於全套開價是2000元,雙方採五五分帳。桃園地院審酌,該養生館之按摩床位僅以布簾區隔,完全沒有隔音效果,而被告身為現場負責人,不可能沒聽見客人與小姐間的嬉鬧聲及淫聲浪語,因此不採信其辯詞,認定她確有在其所經營之養生館媒介、容留成年女子與不特定之男客為猥褻、性交行為,並藉此營利,依圖利容留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乳妹舒壓只要2千元「讓你不虛此行」 一進門火速脫光!下場曝光
桃園市一名方姓男子以每小時2千元為代價,媒介、容留女子圍法從事性交易,警方喬裝上門當場逮獲方男和一名身材火辣的越南女子。桃園地院依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方男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圖/論壇)判決書指出,方男以提供行動電話門號、租屋之方式,從2017年12月底租屋,與友人一起從事容留女子與他人性交,每小時收取2千元牟利。他在捷X論壇刊登暗示性交易的文章「柔情舒壓服務,一切哥哥為優先,讓你不虛此行!」文中並附上身材火辣的正妹照片,並留下行動電話號碼,供網友聯絡使用。(圖/論壇)2018年5月8日一名巴姓員警喬裝男客,上門找一名暱稱為「櫻桃寶貝」之女子,約定性交易價格為2千元。巴警到場後被櫻桃寶貝帶進房間,她一關上門火速脫光身上所有衣服,想要速戰速決;巴警立刻表明身分並將這名越南籍的櫻桃寶貝逮捕。(圖/論壇)CTWANT搜尋該論壇,至今仍然是滿滿的性交易暗示文章,業者與從事性交易的女子多如過江之鯽,實在是抓不勝抓、防不勝防,讓警方也相當頭大。至於方男則因為只有高中畢業且從事油漆工,加上犯後坦承犯行,讓法官只判他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圖/論壇)
泰女藏套房性交易1次3千 女仲介抽一半費用遭警搜出「295個保險套」
一名女子小花(化名)在基隆租下套房,專門提供給泰國籍女子從事性交易,並透過友人小美(化名)在LINE群組上廣發訊息招攬客人上門,她再從中抽取一半仲介費。警方獲報後前往逮人,也從小花車上搜出295個未使用的保險套、10瓶潤滑液。法院審理後,判小花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根據判決,2019年8月間小花提供她承租的套房給泰籍女子從事性交易,並且讓友人小美透過LINE群組發文攬客,每次性交易的價碼是3000元,小花會再從中抽走一半的仲介費。警方在女仲介車上搜出295個保險套。(示意圖/Unsplash)警方獲報後,在同年同月30日晚間持搜索票前往逮人,當場就在房間內搜獲1個已使用的保險套、2瓶潤滑液、87個未使用的保險套,和性交易的犯罪所得4500元。另外,更在小花的車上找到295個未使用的保險套、10瓶潤滑液。檢方依法將她送辦,小花於偵查期間仍否認犯行,辯解自己並未帶泰籍女子入住,平常僅送便當、幫忙打掃環境而已。然而檢方卻認為車上擺放如此多的保險套、潤滑液很不尋常,且監視器也有拍到小花帶領泰籍女子入住套房的畫面,因此不採信她的說詞,仍將她起訴。法官審理後將小花依「觸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再上訴。
【鐵支路翻紅1】警破基隆知名雞窩 亮麗泰女每日接客40人
基隆知名的紅燈區「鐵支路」,原已逐漸凋零,但近年因大量引進東南亞年輕辣妹,再度獲尋芳客青睞。警方日前查獲一名吳姓業者,即便2個月內被法辦3次,仍因生意太好抓不怕,旗下身材姣好的泰籍辣妹,每日更可接客達40人,有時想一親芳澤,還得「排隊」近1小時,吸金威力驚人。吳姓業者現因《圖利容留性交罪》,遭基隆地院合併判刑10個月。基隆警方表示,吳男的「查某間」於去年12月底首次遭查獲,不久又重起爐灶,但不到20天,再度被幹員查緝,即便他後來轉趨低調,小心篩選客人,還是於今年2月第三度被逮,才遭法院重判。他旗下最紅的「搖錢樹」,是一位本名為「SOMBOON ARUNOTA」的泰女,來台三天就進帳逾14萬元,以每次接客1200元計算,該小姐每天「服務」近40人次,堪稱「鐵支路首席紅牌」,曾前往蒐證的一名員警回憶,不少聞風而來的嫖客為了見她一面,還得乖乖排隊等待近一小時,而在六四拆帳(小姐六,業者四)下,吳老闆也是荷包滿滿。據查,「鐵支路」名稱由來,是因其位在基隆到三坑間的鐵路邊,有整排的低矮鐵皮屋,長期被不法人士拿來經營色情業而得名,全盛期一度和新北的「三重豆干厝」、桃園的「中壢三仙巷」並稱北台三大淫窟,但十餘年前一度落沒到僅剩2、3家業者「苦撐」,小姐也多是年華已逝的「大齡熟女」,三三倆倆倚在路旁拉客的蕭索景象,本讓尋芳客、業界以為將走入歷史,沒想到如今卻再度「翻紅」,讓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