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
」 過失傷害 台北地院 緩刑 性侵 損害賠償
獨/公務Skype自拍照手勢有性暗示 女員工拒換還告主管性騷擾
新北市一名公司主管看到負責國貿業務的女部屬在通訊軟體的自拍照不妥,甚至有性暗示的意思,為避免外國客戶誤會,傳送一段Youtube影片給女部屬解釋跨文化地雷,卻被提告性騷擾並求償30萬元,不過法院認為這是合理的管理行為,與性騷擾無關,判決女部屬敗訴。案發公司華峰國際科技是記憶體和電腦零組件供應商,去年3月鍾姓主管對女員工(下稱A女)說,她Skype工作帳號個人頭像的手勢不專業,可能有強烈性暗示,並當場傳送名為「出國哪些手勢別亂比(不然尷尬到死)」的YT影片給A女,當天就連公司老闆都寫信要求A女更換頭像。到底什麼手勢如此不雅?YT影片第10秒到第12秒的外籍女子有示範,她在下巴比YA搭配張嘴舔舌,並對此解釋「你去俄羅斯的時候千萬不要做這個,這表示男生跟女生想....」,影片另於英文字幕補充,這個手勢和表情有「性致勃勃」的意思。A女收到影片5個月後寄信給公司,申訴鍾姓主管對她說Skype頭像彷彿「舔下體」,已造成她身心傷害,希望公司懲處。當時A女已遭到資遣。公司調查認定性騷擾不成立,卻因為沒關懷A女、沒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等多項瑕疵而違反性平法,遭到新北市政府裁罰,A女便以此為由提告,主張鍾姓主管說她的手勢像舔下體,還當場舔舌頭給她看,害她身心受創,想到就無比噁心,並對鍾姓主管和公司連帶求償30萬元。華峰公司對此有不少苦水,很多台灣常見的自拍手勢其實會嚴重冒犯外國人,A女公務Skype頭像是公司面對國際客戶的第一線門面,她的手勢可能具有強烈性暗示涵義,會損害公司專業形象;鍾姓主管奉老闆指令,向A女解釋這個跨文化地雷並要求換照片,她拒絕配合還說這樣就「毫無個性」,反問主管要怎麼證明她手勢不妥?鍾姓主管為了協助A女瞭解,當場播放「出國哪些手勢別亂比」的影片,只是單純解說,沒有性騷擾的意圖也沒對A女舔舌頭。台北地院比對A女申訴信與民事起訴狀,對於性騷擾的描述出現落差。申訴在先、提告在後,如果鍾姓主管真在A女面前舔舌頭,怎沒在申訴信中提到,而是後續告公司的時候才加碼這段情節?由此可知,鍾姓主管辯解他沒舔舌頭比較可信。法官指出,鍾姓主管告知A女的手勢不專業、像在舔下體,目的是公司形象管理,所以他必須對A女指導與解釋,這是正常舉動,不屬於性要求、不具有性意味、也沒有性別歧視,並未冒犯A女的工作環境或侵犯人格尊嚴,因此求償不合理。A女還為了另一次衝突槓上公司,某天她躺在茶水間的沙發上休息,鍾姓主管撞見提醒不要躺沙發,到了A女提告時,她堅稱主管當時有說「這樣躺著看起來像在旅舍」,這也構成性擾擾,不過同樣事證不足沒得賠。◎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獨/暴怒妻滅火器砸門再謊報先生尋短害消防隊白跑 最大苦主卻是他
新北市一對夫妻借住朋友家期間發生激烈爭執,太太沒帶鑰匙就衝出去,回來時,不滿先生拒絕開門,先拿滅火器砸門,再打119謊報先生鎖在裡面要尋短,消防員衝到現場,才知道先生的生命沒有危險、是婚姻有危險;這名太太因為砸毀友人住家大門觸犯毀損罪,台北地院判處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本案夫妻都姓羅,2024年9月期間暫住朋友新店的家,9月23日下午,羅姓女子跟先生大吵離家,但她只記得生氣不記得帶鑰匙,回家時,先生不想幫她開門,她就拿起樓梯間的滅火器狂砸大門,造成門把掉落、門面油漆脫落斑駁。羅姓女子瘋狂砸門仍進不去,找鎖匠過來,但因為先生有拴上門閂,還是開不了門,她決定使出大絕招,叫消防隊過來幫忙破門「救人」,理由是先生在裡面自殺。消防局立刻派遣消防車和救護車到場,卻發現羅姓男子自行開門,並無就醫需求。。好意提供住處的友人不滿大門被砸,提告毀損罪,羅姓女子仍辯稱先生有意尋短讓她精神恐慌,所以必須破門,另外她有個人物品需要帶走;法官不認同這個辯解,如果先生真的想不開,羅姓女子身為太太,應該在開門進去後表達關心、看一看另一半有沒有怎麼樣,但她拿了東西就走,顯然先生沒有生命危險。法官判處拘役15天,並在判決中譴責羅姓女子打119出動消防人力破門是濫用公共資源,非常不應該。破門謊報案發生12天之後,羅姓女子又出狀況,她在衛福部台北醫院急診室跟先生的女性友人爭吵,當眾持刀狂刺被害人雙手,遭判刑1年必須入獄。
假不二連勝1/蛋黃酥名店槓美女團購主 抓盜版結局反轉
時近中秋,彰化蛋黃酥名店「不二坊」延續往年高人氣,引發搶購熱潮,老闆紀敏彥為防堵假貨流竄,親自出手「抓盜版」卻踢鐵板,他控訴一名桃園36歲美女團購主跟其他地區的團媽合作,狂賣7471盒、共4萬5987顆假不二坊蛋黃酥,涉嫌詐欺、侵犯商標並造成212萬元損失,不過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台北地院接連判敗訴,他無法接受,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已分別提起上訴。不二坊槓上的蛋黃酥團購主外型亮眼。(圖/翻攝張雅婷臉書)本刊調查,不二坊槓上的團購主張雅婷,在桃園藝文廣場附近開藥妝店,她姿色頗佳也有生意頭腦,外號是「水水公主」,同一間店面除了兼做藥局,曾賣過仙草凍、仙草茶,在當地小有名氣。張雅婷在最近四年開設網路商店行銷自家保健品,另多次上網轉售超搶手美食,例如台中「讓一糖」檸檬蛋糕、「坂神本舖」長崎蛋糕、彰化「吳家牛舌餅」、南投「18度C巧克力工房」生吐司、台南「阿咪鳳梨吐司」34公分草莓生乳捲。不二坊周邊攤販知道蛋黃酥炙手可熱,常為人代購。(圖/報系資料照)張雅婷團購事業越做越大,常找人幫忙取貨、送貨,其中一名「代購車手」陳鵬宇得知張雅婷有辦法訂到不二坊蛋黃酥,找朋友隋文伶一起「入團」,以張雅婷叫貨、陳鵬宇取貨、隋文伶上網銷售的三人合作模式,從2022年6月底開始在臉書「木柵社團」、「中永和好鄰居」、LINE團媽批發群組與蝦皮購物等多個平台刊登不二坊蛋黃酥的銷售訊息。不二坊老闆紀敏彥得知後懷疑有假,跟團買到一盒6入蛋黃酥,發現包裝盒和塑膠提袋上的商標是仿冒的,因而報案處理。台北地檢署指揮保二總隊偵辦,算出全案共銷售7342盒6入蛋黃酥、129盒15入蛋黃酥,並認定張雅婷「明知」大部分蛋黃酥是仿冒品,仍冒用不二坊的商標上網銷售,涉犯《刑法》加重詐欺罪以及《商標法》「以網路方式販賣仿冒商品」罪;隋文伶在檢方的視角中,並不知情上游貨源有問題,所以不起訴。張雅婷獨自面對不二坊提告究責,分別在北院有刑事詐欺、智商法院有侵害商標權共2件案子,她先在今年4月得到關鍵勝利:詐欺案一審無罪,不二坊對面攤販和團購車手都證實,張雅婷有派人到不二坊取貨或者向周邊店家收貨,因此北院對於她是否「明知」蛋黃酥是仿冒品打上問號。另一個無罪關鍵是團購主彼此說法矛盾,張雅婷堅稱賣給隋文伶的蛋黃酥都來自不二坊,隋文伶卻說仿冒品來自張雅婷。檢警雖認定本案仿冒蛋黃酥多達7471盒、4萬5987顆,但隋文伶住家查扣的「張雅婷提供報價單統計」顯示,她只跟張雅婷進貨488盒6入蛋黃酥與1盒15入蛋黃酥,落差近7千盒的蛋黃酥,究竟來自張雅婷或隋文伶循其他管道補足?由於雙方沒有留存任何訂單、契約、LINE對話紀錄,形成團購主互推又死無對證的「蛋黃酥羅生門」,而且張雅婷實際收到的貨款只有44萬,如果她真的透過隋文伶賣出7471盒蛋黃酥,應收到209萬,北院認定本案仿冒品來自張雅婷的事證不足。張雅婷將北院無罪判決用在商標權侵害官司上,主張自已是清白的,不須賠償212萬元,智商法院更絕了,直接在判決中「教育」不二坊老闆,就算外盒和提袋是假的,有無仿冒的重點應該是「蛋黃酥本體真偽」,但不二坊沒對此提出任何分析,只針對外盒和提袋鑑定商標,難以說服法官,因此又吞了敗仗。張雅婷對本刊回應,她跟店家或跟附近代購業者買一買就走了,並非有特別購買的管道,所取得的蛋黃酥數量並不多仍被告,讓她一路走來很累,也有心理陰影,後來就沒再碰不二坊的生意了,甚至連帶其他團購生意也喊卡。為何張雅婷賣給隋文伶的蛋黃酥與檢警起訴的數量落差甚鉅?是否隋文伶透過其他管道才買到仿冒品?張雅婷表示她都不清楚,但已知不二坊提上訴了,對於官司尚未落幕,她說只能慢慢來,相信司法會繼續給她清白。不二坊委任律師回應本刊,紀敏彥提告初衷是捍衛消費者的權益,對於判決結果感到遺憾,原審的認事用法有違誤,已依法提起上訴。
基泰大直「變薄」連續壁又偷調工序損害25戶 施工團隊5人判刑曝
「基泰大直」建案2023年9月因施工不當毀損25戶相鄰民宅,台北地檢署追出工程團隊未照圖施作「變薄」連續壁、違規對調連續壁與地質改良的工序,在案發前5個月獲報鄰損卻偷改監測數據並造假勘查文書,最終導致這起重大事故,以偽造文書、公共危險罪章的「違背建築術成規」等罪嫌起訴5人,台北地院今天宣判8月到4年10月。依據起訴書,工地主任張博翔、監工人邱丞鴻為了加速完工偷改結構圖又沒有變更設計,厚度60公分的連續壁只做50公分,仍要求下包廠商施工;技師劉豐壽勘驗工地卻沒有實際測量連續壁的尺寸,在張博翔事先準備的報告上簽名蓋章,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建案正常施工順序應該是先做連續壁再地質改良,基泰大直卻顛倒工序,在地質改良完工後,並未鑽孔取樣測試以確認是否符合結構圖。基泰大直在2023年4月發生鄰損情形,張博翔、邱丞鴻要求監測廠商出具監測案週報表改變量測數據的初值,導致數據不準確;他們明知工地部分監測數據已達行動值或超過警戒值,卻沒有停工處理。受害住戶為了自救,曾向北市府提出鄰損申請書,基泰大直監造人、建築師王德生和專案人員姜若彥都沒到場勘查,仍在張博翔備好的損害責任初步認定書上簽名用印,也涉及偽造文書罪。一審法官以違背建築術成規罪判處張博翔4年10月、邱丞鴻2年8月;以偽造文書罪判王德生1年、緩刑2年,劉豐壽10月,姜若彥8月。
慶功宴喝醉誤闖總統官邸 前刑事局副隊長移送法院結局出爐
刑事局偵九大隊柳姓副隊長8月10日酒後誤闖總統賴清德官邸,遭火速拔官記過,並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北地院裁處,不過法官認為,柳姓警官雖行為不妥,但並未達到蓄意鬧事擾亂官邸的程度,因此裁定不罰。依據刑事局內部調查,兩線三星的柳姓警官跟中和分局共同偵破詐欺案,在案發當晚參加慶功宴,搭計程車離開時,因為喝太多吐在車內,提前在中正紀念堂一帶下車,走到一半發現搞丟手機,開始沿路尋找。柳姓警官找手機途中經過總統官邸,卻誤以為已回到刑事局想進去休息,因此遭到勸離;官邸特勤通報轄區中正二分局和刑事局,後續將柳姓警官記過一次、調離主管職。中正二分局以柳姓警官涉犯社維法移送北院,法官認為,所謂「藉端滋擾」的意思是,行為人有滋擾的本意,並以言語、行動藉特定事端擴大發揮、踰越社會大眾可容忍的合理範圍,進而干擾場所的安寧秩序,導致難以維持或回復;即使行為不當,仍應確認已有妨礙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寧之虞,才可稱為藉端滋擾。裁定指出,柳姓警官喝醉才把總統官邸誤認為他的宿舍,而且員警勸離後就離開,有監視器拍下全程,因此無法證明柳姓警官有違反社維法的藉端滋擾行為,應諭知不罰。
獨/下班傳LINE辦公!金門玻璃廠自訂守則「不算加班」 女會計告贏
搶先金酒、首創離島企業IPO的金門玻璃廠,因勞資糾紛被法院認證違法剝奪員工申請加班費的權利。金玻公司林姓女會計捲入人事糾紛跟高層鬧翻遭非法解僱,她提告反擊,資遣費、預告工資及失業給付損失部份,已獲賠8萬6653元確定;加班費部分,公司高層常在下班時間以LINE交辦公務給女會計,卻在員工守則規定18:30後繼續工作不算加班,台北地院認定已違反勞基法,判決金玻應給付6萬5430元加班費。本案尚未確定可上訴。本案原告林姓女子,2023年2月先進入逸品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出納、行政,月薪3萬8千元,2個月後轉任金門玻璃廠股份有限公司,須負責出納、行政、會計、人資,為逸品、金玻、顧維環保綠能科技及金玻老闆顧正德個人作帳,還會處理到老闆與董事交辦的家庭私事,她做到2024年3月初「被離職」時,月薪是4萬3千元。逸品與金玻的負責人都是顧正德,兩家公司多名董監事相同,法院視為家族企業同屬一個集團,在財務及指揮權限上都是林姓女會計的僱主,不會因為她的職缺先後掛在不同公司而區分給付加班費的責任。林姓女會計向北院提出多筆19:00後的出勤紀錄以及她與公司高層的LINE對話截圖,主張公司積欠加班費,請求給付9萬2307元;逸品及金玻公司反駁,林姓女會計的業務在上班時間處理即可不須加班,公司沒要求她加班、她也沒申請獲准就「擅自滯留於工作場所」,依法不得請求加班費。北院調查,逸品公司員工守則規定每天工時8小時,下班時間18:30,林姓女會計在本案均「多送」公司半小時,從19:00才開始算加班;只要林姓女會計在出勤紀錄上有簽退紀錄,依據《勞動事件法》「推定」勞工經僱主同意而執行職務,應計算加班時數。法官指出,逸品公司雖在人事規章明定:「18:30之後,如須繼續處理事務者,留下來的時間不算加班」,但這種單方面否認加班事實,剝奪勞工請求給付加班費的權利已違反法令;金玻集團對於林姓女會計「擅自滯留公司」並未加班提不出證據,而且老闆顧正德及黃姓董事時常在林姓女會計打卡下班後,仍傳Line遠端指示工作,這都要算加班,公司卻沒付加班費。只要林姓女會計有提出加班簽退的紀錄,法院均認定她有權領取加班費,因此判決逸品公司和金玻公司應給付女會計6萬5430元。特別的是,女會計薪資結構中有一筆「超時津貼」,被公司拿來當成抗辯理由,主張這就是女會計已領加班費的證明,所以她不能重複申請,但北院比對女會計每月加班時數,發現有4個月明明有加班,公司卻沒發任何超時津貼,顯然這筆錢跟是否加班毫無關聯,應與本薪、伙食津貼、交通津貼一併計入女會計的平日工資,也不能用來抵銷女會計申請的加班費。
獨/邱瓈寬判還4千萬!楊登魁過世前借她 家族事業控欠債14年
知名製作人「寬姐」邱瓈寬2012年向影視大亨楊登魁的九立投資公司借4千萬元,原本約定3個月後清償,但她以開立新支票的方式不斷展延還錢期限,接下來10年只付利息,2022年4月之後止付,九立公司催討未果而提告,邱瓈寬辯稱楊登魁投資「大尾鱸鰻」等電影才給她4千萬元,並非借款,並主張楊登魁另一家公司跟她合作電影,後續獲利卻沒有分配給她,應可抵銷4千萬元,不過台北地院並未採信,判決邱瓈寬還款並加計利息共4016萬元。本件「返還借款」的原告九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楊登魁家族事業,楊登魁過世前一年仍計畫將娛樂版圖擴大到兩岸三地,在2011年成立「柏合麗娛樂傳媒集團」,代表作是豬哥亮主演的「大尾鱸鰻」以及馮紹峰、林依晨主演的「蘭陵王」,但隨著楊登魁2012年12月31日病逝,柏合麗集團見好就收,趁著「大尾鱸鰻」與「蘭陵王」熱賣之際分紅解散,讓子公司獨立營運。「大尾鱸鰻」是邱瓈寬與楊登魁合作電影的代表作。(圖/翻攝大尾鱸鰻臉書)九立投資告邱瓈寬在2012年1月借款4千萬至今未還,邱瓈寬反駁,楊登魁在2012年知道她拍電影有資金需求,以九立公司的名義簽下契約,她以支票作為還款的擔保,之後她跟楊登魁協議,由她的寬銀慕公司與柏合麗公司合拍「大尾鱸鰻」、「新天生一對」、「瑪德二號」、「回到愛開始的地方」等電影,共同分擔製片成本及分配獲利,所以那份契約是楊登魁投資電影的書面依據,並非她向楊登魁借錢。邱瓈寬向法官表示,寬銀慕公司與柏合麗公司2014年年底結算電影獲利,之後的版權收入、串流收入,柏合麗都沒給寬銀慕,這些電影獲利分配款可用來抵銷4千萬元。影視大亨楊登魁2012年12月底病逝,他過世前不久借給邱瓈寬4千萬元。(圖/翻攝維基百科)北院調查,九立公司借4千萬給邱瓈寬,有契約、支票、存摺交易明細影本為證,足以認定雙方成立消費借貸關係;雖然邱瓈寬提出電影收支結算表和明細表,但文件上的公司是柏合麗與寬銀慕,只能證明這兩家公司合拍電影分配盈餘,跟九立投資無關,不能把柏合麗的債務算到九立帳上,所以邱瓈寬仍得還錢。本案件為一審判決,邱瓈寬可上訴高等法院。
獨/又有名廚挨告!「鋼鐵人」美食博士被控害路人骨折 無罪真相曝
有「鋼鐵人」外號的覓食鐵邦美食集團創辦人潘威達,與名廚詹姆士同樣有官司麻煩。鐵邦集團旗下的周照子台灣鐵板清粥小菜西門店,2年前因司機送油時不慎灑出害路人摔傷,司機被告、潘威達也被告,台北地檢署起訴兩人過失傷害罪,一審判決司機有罪但潘威達無罪,法官認為,職災法規明訂雇主保護的對象是勞工,不包含本案的路人,加上潘威達並非店長,案發時也不在場不能即時監督,無法歸咎於他。「周照子」命名靈感是潘威達的奶奶。(圖/翻攝周照子台灣鐵板清粥小菜臉書)潘威達擔任覓食鐵邦美食集團執行長,他出身寧夏夜市「雙連鐵板燒」第二代,子承父業但開創出自己的餐飲王國,從鐵板燒延伸出多項品牌,大多與鐵板有關,鋼鐵人的外號便由此而來;他常用家人名字為品牌命名,像「扶旺號」源自父親,「威宇牛排」為了紀念早逝的弟弟,「周照子」則是奶奶的名字。潘威達經營事業之際也積極攻讀學位,唸到台灣師範大學餐旅管理博士,目前是台師大助理教授。潘威達(右)是寧夏夜市雙連鐵板燒第二代。(圖/翻攝潘威達臉書)本件過失傷害案發生在2024年5月7日早上7點多,鐵邦國際事業公司的黃姓送貨司機,載桶裝食用油到周照子西門店,搬油桶時不小心在騎樓掉落,黃姓司機沒回車上拿警示立牌,只在騎樓兩邊各擺一個垃圾桶,接著清理地面,但17分鐘後一名張姓婦人經過,油漬還沒清完導致她滑倒,送醫急救檢查出胸椎第十節壓迫性骨折、腰背挫傷。黃姓司機遭訴認罪,卻沒跟受傷婦人達成和解也沒賠錢,台北地院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北檢認為潘威達身為周照子國際餐飲公司和「本案餐廳」負責人,卻疏於避免勞工造成職業災害,沒教好員工搬運油品該注意什麼,導致往來行人的危險,因此也涉犯過失傷害罪;潘威達不認罪,他辯稱自己不是周照子西門店的店長,事前已對黃姓司機教育訓練,案發時因為不是餐廳營業時間,沒人可協助司機搬油,但司機有立刻處置,縱使處理不當,也不該由他承擔。北院採認潘威達的辯詞,只憑他身為鐵邦公司和周照子公司負責人,不足以認定他對於送貨司機不慎摔落油桶的突發狀況,有即時監督並因應的可能。法官指出,《職業安全衛生法》和《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對勞工有保護義務,目的是防止職災危害「勞工」的安全及健康,不可任意將保護範圍擴大到勞工以外的對象,本案被害人既非餐廳員工也不是消費者,檢方卻起訴認定潘威達也有注意義務「理據已值商榷」。受傷路人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併對黃姓司機、潘威達及周照子公司求償,原本潘威達可因刑事判決無罪而免賠,但因為被害者已先具狀聲請移送民事庭審理,全案將於北院民庭另闢戰場,對潘威達個人而言,這場官司還沒了結。
獨/「建商版陳幸妤」!她為男友還債降級換屋再背房貸 還被恐嚇趕人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離婚事件鬧得滿城風雨,其中一項爭議是她將6千萬店面贈與趙建銘卻自己背房貸,「賠了夫婿又丟房」的情節出現「建商版」,新北市一名建商讓同居女友賣掉台北市精華區房子為他還債,雖把新店中央新村的房子過戶給女友,但大部分貸款都讓女友扛,後來他為了都更想討回房子,竟主動聯繫債主到家中,威脅女友要代為償還1千萬元,否則會被告詐欺,台北地院認定建商造成女友不安恐懼,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黃姓建商與劉姓女友交往多年並生下孩子,卻沒有善待另一半,劉姓女友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禁止黃姓建商實施身心不法侵害行為;黃姓建商明知自己躲債多年,卻為了把女友趕出家門,主動找上債主並告知中央新村的房子是他多年前以假買賣方式過戶給女友。2025年5月19日下午2點多,黃姓建商帶著債主到家裡上廁所,隨後債主拿出一張有建商簽名的借據,跟劉姓女子說黃姓建商以這棟房子做擔保,找債主媽媽借了1千萬元,如果劉姓女子沒辦法還錢,要告她和黃姓建商共同詐欺。劉姓女子當場血壓飆高瀕臨崩潰,下了逐客令之後報案提告,台北地檢署起訴黃姓建商違反保護令,法院審理期間他卻裝無辜,供稱案發時都沒講話,是債主跟劉姓女子「了解狀況」。北院調查,黃姓建商推動都更但鄰居不配合,曾拿榔頭砸毀停車場設備,被法院認證為「都更流氓」,他對於房屋登記在女友名下也感到不滿,堅稱當初是借名登記想討回;劉姓女子也想結束同居關係趕走男友,有向法院提起「遷讓房屋」民事訴訟。劉姓女子出庭證稱,當初交往時,黃姓建商為了給她一個保障,買了台北市瑞安街的房子給她,後來黃姓建商有債務問題,她賣掉瑞安街房子幫忙還債,之後黃姓建商把中央新村的房子過戶給她,但只繳了4期房貸,其餘貸款都她繳,至今仍在背房貸。案發當天向劉姓女子索討千萬的債主證實,黃姓建商失聯多年卻突然聯繫,告訴他中央新村的房子是假買賣,屋主是同居女友,「他寧願叫我討錢,也不想要讓他的同居人占為己有,寧願把房子給我,也不要讓同居人佔便宜」。法官認定,黃姓建商與女友有產權糾紛應循法律途徑解決,卻對債主隱瞞保護令的事,利用債主「突襲」女友並施壓趕人,即使事發時他沒講話,仍是以規避保護令的方式去威脅女友的居住權與財產權,讓女友害怕再也住不下去或失去房子,因此以違反保護令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
獨/加個油慘噴190萬!碩士駕駛無視出口禁入標誌 逆向硬闖慘了
加油站出口已設標誌禁止逆向進入,仍有汽車駕駛無視規定發生車禍,為此慘噴190萬元。台北市一名具有碩士學歷、在資訊公司上班的張姓男子,不想繞路從加油站入口開進去,直接搶快左轉想闖加油站的出口,害對向機車騎士反應不及撞傷,遭過失傷害罪起訴,一審判刑4個月,他為了緩刑提上訴並賠償190萬元給受傷騎士,二審改判拘役20天、緩刑2年。本案發生在台北市大安區的台灣中油富陽街站外面,加油站入口在富陽街上,出口在臥龍街與和平東路三段346巷口,張姓汽車駕駛行經加油站出口的對向車道時突然左轉,高姓女子騎機車直行至此不及閃避人車倒地,送醫急救發現左側肢體、軀幹挫傷、下背和骨盆挫傷、左側手肘挫傷、頭部外傷、頸椎挫傷、腦震盪後症候群頸神經根病變、尾椎挫傷、未明示側性髖部挫傷、左側髖部挫傷、臀部挫傷、左眼玻璃體退化等多處傷勢。台北地檢署認定張姓駕駛未注意加油站出口車道設有禁止進入的標誌,貿然左轉導致被害人受傷,涉犯過失傷害罪;張姓男子在台北地院審查庭認罪,他願意賠償但沒有達成調解,法官以簡易判決處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高姓騎士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140萬元,但因為她在一審判決後半個月才提出,遭法官駁回,後續之所以獲賠,是因為張姓男子對刑事有罪判決上訴。張姓男子僅針對刑度上訴,並未爭執案發事實,希望輕判或宣告緩刑,北院合議庭審酌他在二審準備程序期間調解成立,給付190萬元完畢,已積極彌補損害也得到被害人原諒,因此改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及緩刑2年,全案定讞。
北市刑大隊長爆貪瀆!上百筆個資疑賣房仲「收百萬」 昔日師徒雙雙收押
台北市刑大爆出警紀醜聞,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將上百筆個人資料洩漏給已退休轉任不動產業的前警界同事吳政祐,並疑似收取百萬元酬勞。案件經台北市警局政風單位掌握後主動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陳冠良遭記兩大過並免職;檢方複訊後認為2人涉案情節重大,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16日晚間裁定陳、吳2人收押。據了解,陳冠良與吳政祐過去都曾在刑事警察局任職,兩人不僅是昔日同事,更具有師徒關係。吳政祐原為刑事局警務正,退休離開警界後,近年轉往不動產仲介業發展。然而,警方內部日前發現異常,北市警局政風單位進一步追查後,鎖定現任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陳冠良,懷疑他利用職務上可以接觸相關資料的機會,違法將大量民眾個資提供給吳政祐。初步調查顯示,遭外洩的個人資料數量可能超過百筆。由於吳政祐退休後已轉往房仲業發展,檢警也進一步追查這批資料的用途,以及雙方之間是否存在不法利益交換。據悉,陳冠良疑似因過去與吳政祐的交情,在對方提出請託後協助提供個資,而陳也被懷疑因此取得約百萬元酬勞。不過,相關金流、個資實際用途以及兩人涉案程度,仍有待檢調進一步釐清。北市警局表示,案件是由內部自行發現陳姓員警涉嫌將職務上取得的個資外洩,發現異常後立即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由北市警局政風室、督察室及市刑大等單位共同執行相關搜索行動。警方分別在14日、15日將陳冠良及吳政祐拘提到案,完成相關調查及詢問程序後,於15日將案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冠良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同時涉及《刑法》洩密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吳政祐則被列為共犯偵辦。檢方隨後向法院聲請將2人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16日下午召開羈押庭,經法官審理後,晚間裁定陳冠良、吳政祐2人均收押。除了司法偵辦之外,北市警局也同步對陳冠良祭出行政懲處。市刑大召開考績會後,決議一次記兩大過,再陳報北市警局予以免職,將陳冠良淘汰出警察體系。北市警局強調,對於員警涉及違法違紀案件,將持續採取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的態度,並秉持「自清自檢」、「警紀警辦」以及「毋枉毋縱」原則維護警察風紀。由於陳冠良身為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主管,卻被控利用職務取得的資訊協助已轉任房仲業的昔日警界同事,更疑似牽涉百萬元不法利益,案件涉及的上百筆個資究竟如何取得、交付後被用於何處,以及雙方實際利益往來情形,都將成為後續檢調追查重點。
調官捲性侵1/傳播妹控綠能高層硬上 調查官喝花酒意外成擋煞門神
高檢署配合政府綠能政策,2021年成立「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臺」,法務部調查局身為平台成員,將綠能弊案列為偵辦重點,當年新北市調處一名調查官局應友人邀約,前往台北市某招待所參與聚會,希望多認識綠能產業的大咖以拓展案源,卻捲入一件傳播妹告色老闆「關廁所性侵」的案件,而受邀在場喝花酒的調查官,意外成為一審判無罪的關鍵!2021年12月16日晚間,這場「綠能高峰會」在台北市松山區一處有卡拉OK、沙發、吧台、撞球桌的一樓店面舉行,到了深夜11點多,在場高層叫多名傳播妹過來聊天、喝酒、打撞球,同歡兩個半小時之後散場,原本大家以為相安無事,卻有位傳播妹控告某綠能公司高層利用一起打撞球的機會,貼近她說「輸的人要接受懲罰」,她連輸兩輪,該名高層有伸手到她連身裙裡面,扯掉NuBra摸胸、舔胸,還提議付10萬元進一步交往,她都拒絕,後來因為喝太多跑廁所,出來時被王姓男子推回裡面鎖門,以蠻力阻止她離開、不顧她掙扎硬上,涉犯強制性交罪。但台北地檢署依據在場人士的證詞、該高層留名片給傳播妹、事後還匯款2萬5千元等事證,認定雙方可能是性交易,偵結不起訴,高檢署駁回再議,傳播妹改向台北地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獲准。被告律師主張傳播妹答應2萬5千元性交易,後來提告性侵索賠千萬。(示意圖/報系資料照)該高層供稱,傳播妹到場後「很大方跟所有男性進行一些互動」,後來黏著他要求打撞球,兩人有一些親密互動,進行撞球比賽時,他說「輸的就陪一晚」,傳播妹笑著答應,打了三局他都贏,他詢問「是不是要履行妳的承諾」,傳播妹回答生理期不方便,他說沒關係、下次好了;兩人後續有談價錢,綠能高層從「行情價」1萬元往上加到1萬5千元遭到拒絕,再加到2萬5千元,傳播妹就答應了。關於「廁所性侵」疑雲,綠能高層坦承後來仍在招待所發生關係,但沒有違反傳播妹的意願,女方甚至從廁所裡對他招手、拉他進去,先用嘴巴幫他,再轉身趴在馬桶上跟他進行親密行為,他特別強調,當天有法務部的調查官到場,「我絕對不可能在一個調查官身邊去做犯罪的行為」。當天在場的調查官姓吳,任職於新北市調處,他說傳播妹先進廁所再拉該高層進去後關門,以男性角度來看「是合意一起進去的」、「大概心裡知道他們要幹嘛」;因為廁所上方與天花板之間有空隙、木製門板很薄,如果裡面有任何異狀或有人叫喊,外面一定聽得到,但他沒聽到任何動靜,這與另外兩名在場友人的說法相符。調查局2021年起將綠能弊案列為偵辦重點。(圖/報系資料照)法官看完現場照片,認為廁所門板及牆面幾乎沒有隔音作用,而且內部空間很窄,頂多容納兩個人站著,廁所旁邊緊鄰沙發和餐桌,如果真有性侵,傳播妹稍微提高音量或推擠門板、牆面,很容易讓人發現,何況外面有一位調查官,被告明知有犯罪偵查權限的公務員在場,還可能性侵嗎?另有多名證人形容,傳播妹完事後神色如常、有說有笑,看不出是否遭到性侵。一審法官指出,傳播妹控訴性侵的證述存有諸多瑕疵,判決被告無罪,目前全案上訴二審,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調查局對於同仁遭性侵案波及,回應事發地點外觀為一般酒吧,並非招待所,當天晚上八點被朋友打電話找過去,全程無異常,直到地檢署傳喚才知道在場女性對其中一人提告;吳姓調查官每次出庭作證都有報告,局裡均知情。◎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約會吃火鍋撕破臉!男因AA制暴氣傳訊轟「拜金、可悲」 下場曝光了
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異性,結帳時的「分攤方式」竟演變成法院官司!台北市一名男子A男日前與網路認識的女子B女相約,前往知名麻辣火鍋店用餐,不料結帳時,兩人因餐費分攤問題爆發口角,甚至鬧到警方到場處理。事後A男心生不滿,連續3個月傳送大量帶有性別貶抑與辱罵文字的訊息,最終遭女子依《跟蹤騷擾防制法》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A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A男與B女係透過聲音交友軟體結識。兩人於2024年5月間相約至火鍋店聚餐,卻在飯局尾聲的結帳環節撕破臉。雙方對於餐費分擔無法達成共識,當場發生激烈爭執,度甚至驚動警察到場調解才告一段落。然而,A男事後越想越氣,自當天起至同年8月間,持續向B女發送具高度攻擊性與侮辱性的文字訊息,內容包括:「你這個大姊都已經一把年紀還做一堆丟人現眼事情,很可悲」、「難怪你現在一把年紀還單身,請別人包養,我看你還是找50-60歲包養吧」、「拜金女唉拜金女可憐」、「阿你那什麼穿著打扮?我以為妳是剛做完八大」、「無業游民」等語,頻繁進行性別嘲弄與人身攻擊,導致B女日常生活大受干擾、心生畏懼,向警方報案提告。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A男行為已涉犯跟蹤騷擾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台北地院審理期間,A男對於自身犯行供認不諱,並表達悔意。法官考量其犯後態度尚可,並兼衡其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及犯罪動機等情狀,裁定改依簡易程序審理,最終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之跟蹤騷擾罪,判處A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收384萬給7本發臭破損護照! 外僑學校代辦業者無罪關鍵曝光
有30年歷史、標榜申請台灣外僑國際學校首選的長榮國際移民事業有限公司,在2018年到2024年期間收384萬元,為7名希望小孩取得外僑學校就讀資格的家長代辦西非國家幾內亞比索共和國的護照,卻因為護照發霉、發臭及破損而被質疑做假騙人,護照號碼以「AAIN」開頭更爆出是2014年後已失效的版本,台北地檢署起訴長榮移民負責人賴雲萍,不過台北地院透過外交管道取得幾國官方聲明,證實本案護照仍有效力,因此判決賴雲萍無罪。國內外僑學校的學生必須具有外國籍,本案家長為了安排孩子就讀,分別支付5萬到104萬元給長榮移民公司代辦幾內亞比索的護照,收到護照後卻發現有的骯髒破損、有的發霉、甚至有護照散發強烈異味,這些瑕疵讓家長忍不住懷疑拿到山寨品,檢警獲報偵辦,認定賴雲萍委任新加坡王姓男子申辦的幾內亞比索護照大有問題,尤其護照號碼以AAIN開頭,早在2014年就失效了,賴雲萍涉犯詐欺取財及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等罪嫌。賴雲萍不認罪,堅稱護照都是真的。北院函請外交部駐葡萄牙代表處向幾內亞比索查證,在今年3月獲得回覆,幾國曾透過內政部、外交部發布消息,為消除對於幾內亞比索所核發若干序列護照疑慮,聲明「AAIN序列護照在所有法律層面均具有效力」。有了幾內亞比索官方認證,北院確定本案護照仍有效,所以沒有偽造的疑慮,至於護照很破、很臭,法官指出,幾內亞比索護照的製作過程無從查證,而且在長途運輸過程中,或許會因為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汙損發臭,不能因為這些瑕疵就說護照有假。特別的是,檢方列舉諸多事證中,其中一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幾内亞比紹共和國大使館2019年1月30日、9月26日的網站頁面列印資料,欲證明幾內亞比索「AAIN」版本護照自2014年起失效,法院卻說這只是中共官方對境內人民的宣傳,並非幾內亞比索政府的宣導資料,中共官網所述是否符合幾內亞比索的真實情形,恐怕得打上問號。
獨/酒駕撞死運將!邱軍為酒吧打群架現身北院 不知死者家屬已上訴
以「運轉人生」創下Youtube點擊破5千萬次的歌手邱軍,今年4月因酒駕命案遭基隆地院判刑10年,一審宣判前2個月,他和朋友去台北市中山區的酒吧聚會,卻跟另一群人大打出手,台北地檢署以妨害秩序罪嫌起訴邱軍等6人,今天下午首度開庭。邱軍承認聚眾鬥毆罪,不過酒駕撞死運將案仍未落幕,將於高等法院續審。(圖/劉松霖攝)邱軍與兩名友人一起抵達台北地院,記者詢問對於酒吧打架案的看法,他並未多講,再問他酒駕案與死者家屬和解進度如何?他只說還在談,並坦承沒有上訴,不過基隆地檢署因死者家屬要求,已在6月份提起上訴,將來邱軍仍得為本案至高等法院開庭。至於酒吧群架事件,法官只開11分鐘就審完,6名被告全認罪,邱軍由公設辯護人表示希望從輕量刑。依據起訴內容,邱軍跟兩位友人今年2月8日在長安東路一段的酒吧見面喝酒,其中一個朋友跟另一團顧客先吵架再打架,邱軍也加入戰局,6名打群架的男子全被中山分局帶回法辦,北檢認定6名被告涉犯聚眾鬥毆罪,在7月8日提起公訴。邱軍2024年2月發行個人專輯,同年3月「運轉人生」MV上架Youtube頻道,因搭配影集「華麗計程車行」播出而紅到發紫,至今已點擊5030萬次,諷刺的是,他的成名曲以運將為題,後來卻因為撞死計程車司機而演藝生涯重挫。2024年12月,邱軍在基隆某家餐酒館喝啤酒和小米酒,再開車去找女友,卻在途中撞到兩名計程車司機造成一死一傷,他明知目擊者追上攔截仍開走,沒有報案處理,基隆地院在今年4月29日以肇逃致死、酒駕致死等罪名判處10年有期徒刑;邱軍在一審宣判日前往法院聽判後,對著媒體鞠躬道歉並回應可接受判決結果,會盡量跟被害人家屬和解。
兩線四星警官偷查個資「想拚績效調離南投」 法官1825字洗臉
南投縣警局前主任秘書室警務參謝浚鋒前年兩度為吸金犯梁慶飛代查人頭帳戶是不是警示帳戶,觸犯個資法,一審認罪判刑4個月,他上訴主張因為想調離南投卻沒有辦案表現的機會,請二審考量他「犯案動機良善」減刑、宣告緩刑,卻被法官慘電一頓。法官斥責謝浚鋒明知偷查個資違法仍指示員警查詢,沒考慮事情曝光會阻斷部屬的升遷之路,還意圖蒙騙法院及詭辯犯罪動機,如果照謝浚鋒的辦案思路,「對偵查認知之低下就是如此讓人感到驚嚇?」,二審認為應該判更重,但因為檢方未上訴,因此仍維持原審刑度,不讓謝浚鋒緩刑。謝浚鋒案發時是兩線四星的南投縣警局高官,跟地下盤商梁慶飛是朋友,梁慶飛以未上市股票進行詐騙,想確認人頭帳戶是否遭到警示,在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1月6日連絡謝浚鋒,謝浚鋒以線民提供詐欺案情報為由,指示陳姓偵查員使用165反詐騙系統查詢人頭戶個資。台北地院認定謝浚鋒觸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因為這項罪名最重本刑超過5年,無法易科罰金,他上訴北院二審合議庭,法官駁回上訴並寫了1825字譴責謝浚鋒有多離譜荒唐。判決提到,即使謝浚鋒提供線索給偵查單位同仁查獲相關刑案,本身也無績效可言,他辯解想爭取績效調離南投這個犯罪動機並不合理。謝浚鋒辯稱,梁慶飛說有年輕朋友出手闊綽疑似詐騙,想了解他提供的是不是警示帳戶,才能阻止其他被害人上當,法官批評謝浚鋒身為中高階警察,「基本偵查技巧也該要知道,由下循上查找詐騙集團或犯罪組織上游是基本常識,且在沒有具體犯罪嫌疑或事證之情況下,切勿打草驚蛇自是當然」、「僅憑梁慶飛所指年輕人出手闊綽疑似做詐騙云云,屬極其空泛粗糙之主觀猜疑,連偵防犯罪之重要情資都稱不上」。二審指出,謝浚鋒無法合理交代後續偵查作為,顯見本來就沒有任何偵查規劃,他不斷辯稱犯本案動機是破獲詐團上游,「實在不知道從事警職多年的被告,對偵查認知之低下就是如此讓人感到驚嚇?還是覺得職司審判之法院連這種基本偵查技巧都不懂?」對於謝浚鋒找陳姓偵查員查詢警示帳戶的資訊,法官痛批他身為中高階警職的警務參,比基層員警更熟警務內部規定,卻沒為下屬想過如果偷查個資被抓「必害及後續警職服務之榮譽,更將妨害其日後升遷,然被告僅為滿足梁慶飛之需求,不惜害及舊識」。二審判決對謝浚鋒的結論是:惡性甚巨,近乎圖利性質犯罪。法官斥責他一再詭辯犯罪動機,就算是不懂偵查實務的一般人也不會相信,仍企圖矇騙法院,犯後態度明顯惡劣,無法認同一審僅判刑4月,但本案未經檢察官上訴,無從撤銷原判決自為量刑,而謝浚鋒認為一審判刑太重也沒道理,因此駁回上訴。
「小英男孩」認罪獲釋7月再翻供 收賄198萬、施壓台電全不認
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的前副執行長鄭亦麟涉嫌收賄198萬為業者施壓台電,另有601萬財產來源不明遭羈押4個月,2025年12月底起訴移審時,他承認收賄與洗錢,獲准300萬元交保,重獲自由7個多月後卻翻供,今天(7日)出庭否認犯罪,強調198萬元不是賄賂,是弟弟為業者工作的「顧問費」,案發時業者不知道他擔任公職,也沒要他請託,是他自己主動關心;601萬來自朋友還款及家人贈與,每年春節回台南,他父親都會給20到30萬元。鄭亦麟曾經為前總統蔡英文辯護能源政策,有「小英男孩」的外號,北檢起訴他任職綠能中心期間,為了加速東煒建設與泓德能源共同投資的數據中心取得饋電容量,涉嫌違背職務收賄198萬元,特權關說台電本件申請案不須排隊慢慢等;檢調還查出鄭亦麟在2022年到2024年期間有601萬的收入無法交代合理來源,在去年12月26日偵結起訴求刑14年。移審台北地院7個多月以來,鄭亦麟首度出庭表示,他2020年4月離開經濟部轉任外商公司投資經理期間,因協助新加坡公司尋找台灣合作夥伴,才認識東煒建設董座父子陳健盛、陳冠滔,但陳姓父子不知道他在2020年11月之後回任公職。鄭亦麟說他從未施壓,只跟台電問過東煒建設的投資案有無電力上升的空間,並表達有機會幫忙一下;至於198萬元,是因為他當時擔任公職不方便收仲介費,陳冠滔提議以「裝潢費」名義支付,他沒有相關需求,才會請東煒建設聘用他弟弟當顧問,198萬元是弟弟付出勞務的報酬。財產來源不明的部分,鄭亦麟說出社會工作以後,每逢過年爸爸會給2、30萬元,媽媽也會給幾萬塊的紅包;有次爸爸擔心他北上工作開銷大,另外給了100萬。
獨/學霸牙醫槓離職女員工 為3萬元筆電互控侵占、誣告!他慘勝
台北市一名「學霸」牙醫為了成立肌功能訓練機構而開公司,以月薪6萬元聘請行銷經理,經理做不到一個月就因為抱怨加班和任務太多太雜,主動提離職,雙方不只打勞資官司,還以刑事訴訟「互相傷害」,牙醫認為經理離職時A走價值3萬的公務筆電,提告侵占卻不起訴,離職經理提出她到職前一年網購2萬元筆電的發票,主張自己不須跟公司拿筆電,反控牙醫誣告,檢方起訴,但法官傳喚其他員工,認定確實有一部公務筆電在辦公室搬遷後不見了,所以牙醫告離職經理的理由並非無中生有,一、二審均判無罪。馬姓牙醫學業成績優秀,自稱台大牙醫系第一名畢業,在台北市大安區、新北市新店區開診所,2023年2月他聘用林姓女子擔任醫療器材用品公司的數位行銷經理,雙方約定月薪6萬元、上班時間09到18、可在家遠距工作,但對於工作職責看法不同,林姓女子認為自己是行銷經理不是總經理,人力招募、看店面並非她的業務範圍;馬姓牙醫則認定行銷經理需負責人力招募與網站建置。林姓女子到職第24天要求離職並退出工作群組,兩天後公司退她的勞健保,再過半個月,馬姓牙醫報案指控林姓女子侵占ASUS ZenBook 13 OLED的綠松灰色公務筆電,台北地檢署不起訴,因為馬姓牙醫無法提出林姓女子領取或借用筆電的證據,無法憑告訴人單一指訴認定被告有罪。林姓女子得知侵占官司過關便展開反擊,狀告馬姓牙醫涉犯誣告罪,北檢認定雙方因解雇爭議衍生勞資糾紛,馬姓牙醫明知林姓女子沒拿筆電還告她,因此以誣告罪起訴。馬姓牙醫提出2021年8月購買ASUS ZenBook 13OLED的發票,並向法官喊冤,林姓女子應徵工作時告知沒筆電可用,他考量當時公司剛成立「沒有可工作的地方」,而數位行銷經理可遠距上班,他出借自己的筆電卻沒留下交付筆電的紀錄;林姓女子離職卻不還也否認拿筆電,他研判林姓女子的動機可能是因為公司不願意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台北地院為了解那部筆電的使用情形,找診所人資作證,人資出庭表示,診所通常不會配發電腦,除非是特定情況才會提供電腦讓員工帶回去,不過診所沒有為公用物品的管理做任何紀錄,不會讓員工簽領用或交接文件。人資證稱,2022年年底她在大安區診所工作時,筆電放她座位旁邊,後來退租搬到新店之後,就沒看到筆電了。北院審酌,本案公司沒有明確的財產設備管理紀錄制度,證人也說筆電在搬家後遺失,即使林姓女子實際上沒有侵占,馬姓牙醫可能出於誤會或懷疑筆電被A走才會提告,從相關事證可研判他並未捏造證據,不能因為林姓女子感到委屈就說馬姓牙醫有誣告。林姓女子為佐證自己沒有侵占公司筆電的動機,提出2022年2月在MOMO網購ASUS Vivobook X515EP 15.6吋 i7獨顯輕薄筆電的發票,不過法官認為這只能證明林姓女子到職前一年自己有買筆電,無法判斷她是否拿了馬姓牙醫的筆電。一審判決馬姓牙醫無罪,檢方上訴仍主張馬姓牙醫對離職經理挾怨報復,不過高院法官認定誣告罪的積極證據不足,連無罪理由都引用一審馬姓牙醫和診所人資的供述,駁回檢方上訴。馬姓牙醫一、二審都沒請律師仍獲判勝訴,依照速審法,幾乎可說無罪確定。至於馬姓牙醫與林姓女子的勞資官司較早落幕,林姓女子提告要求給付加班費2萬5以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但新北地院發現她退群對話中提及「直接先請你們開除我」、「記得將我所有的權限剔除」,因此認定她已表達不再繼續工作並終止勞動契約,屬於自願離職;加班費部分則因為林姓女子主動撤回請求,所以馬姓牙醫也不用付,一審判決林姓女子敗訴後,她沒提上訴,全案已確定。
獨/省稅千萬!路不平摔成植物人獲國賠 北市府「全額轉嫁」養護商
2014年台北市一名59歲賴姓工人騎機車遇到遊行交管,從慢車道切換快車道時,因為路面和水溝蓋高低落差4公分而摔車重傷變植物人,家屬提告台北市政府請求國賠,2023年三審判賠1181萬1866元確定,但北市府認為,道路養護承包商疏於維護才釀禍,已違反合約規定,也依據《國家賠償法》向台北地院請求承包商給付1181萬1866元,一審判決北市府勝訴,這筆上千萬賠償金「全額轉嫁」敗訴的承包商,形同不必花到民眾納稅錢。本案發生在2014年4月11日中午12點15分,賴姓騎士沿著台北市愛國西路慢車道由西往東的方向騎,行經重慶南路口時,由於前面有遊行,他配合交通指揮準備切入快車道,卻在分隔島右側的內側車道失控重摔,之後處於失語、四肢癱瘓長期臥床的狀態。賴姓男子的家屬主張,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對案發現場的道路及水溝蓋維護管理不足;國賠案已認定北市府未確保水溝蓋與路面平順銜接、沒有善盡水溝蓋的維護管理義務,導致賴姓騎士因為高低差受重傷,2023年2月23日最高法院判決北市府國賠1181萬1866元。但國家賠償法明定,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因管理欠缺導致人民生命、財產受損,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他有求償權。北市府找出2013年4月立向營造有限公司得標「道路預約式契約維護修繕工程」的合約及履約程序,主張立向營造在履約期間沒有及時巡視發現路面坑洞、水溝蓋跟路面之間有高低差,也沒設置警告標誌或派人修補,「依約應負最終賠償責任」。立向營造答辯,車禍發生當天曾巡查事發路段,沒見到坑洞或水溝蓋及路面鬆動的狀況,縱使認為有瑕疵,應該是工務局通知水利處改善,與承包商無關;北市府在家屬求償案二審時,已不再爭執應負起國賠的責任,只對賠償金額有不同看法,如果市府要歸咎承包商有缺失,工程結算時怎沒要求任何違約金?台北地院調查,立向營造無法提出案發日巡查的證據,合約內容則規定立向營造有義務4天巡查1次,查報範圍包括道路坑洞,如果每個月1999市民當家熱線通報坑洞、人孔蓋手孔蓋破損以及道路側溝溝蓋損壞的派工案達到30件,將扣罰違約金,由此可知承包商為避免市府扣款,應主動處理道路坑洞等缺失,而非被動等待市府通報,也不能責怪市府未盡監督之責。法官指出,現場水溝蓋跟路面凹陷的深度約4公分,光憑肉眼即可見,這種高低差絕非短短幾天能形成,而且有瀝青混凝土不均勻剝落的情形,這跟合約目的是保護用路人生命、身體或財產並不相符,也與北市府水利處所設的水溝蓋無關。至於北市府結算工程款未要求承包商賠償違約金,北院調閱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台北市法務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公文,確認工程結算日為2015年6月25日,但國賠委員會在2015年10月2日才決議,沒認定成立國賠責任,所以不能說成「市府認證未違約」。北院判決立向營造應給付台北市政府1181萬1866元,本案可上訴至高等法院。
不滿孩子連2次被抽血失敗!父嗆護理師「路上看到要打」 下場曝光
北部一名王姓男子,不滿孩子連續2次被抽血失敗,與2名護理師發生爭執,不僅阻止繼續抽血,還揚言「以後路上看到他們要打他們」,護理師護理師因此報警提告。台北地院依法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要求他要向指定基金會捐款1萬8000元。判決書顯示,王男的孩子在2025年6月間因病入院,2名護理師正要幫患者抽血檢查,但患者掙扎不配合,導致連續2次未抽到血,王男心生不滿,與護理人員發生爭執,不僅阻止護理人員繼續抽血,還多次對護理師恐嚇「以後路上看到他們要打他們」。護理師因此心生畏懼,前往警察局報案處理。檢方表示,王男所為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以及違反醫療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犯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實施恐嚇等罪嫌,依照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實施恐嚇罪嫌論處,依法提起公訴。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王男未理性面對醫事人員的醫療處置,竟以恐嚇方式造成2名護理師心生畏懼,不僅妨害醫療業務執行,更損害醫病關係,所為實屬不該,考量王男已坦承犯行,雖未與護理師達成調解或賠償損害,但願意依護理師意見按月捐款新台幣1500元予財團法人台北市失親兒福利基金會。法官依照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之對醫事人員以恐嚇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給付財團法人台北市失親兒福利基金會共新台幣1萬8000元,給付方法為於每月20日前給付新台幣15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不履行,視為全部到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