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死刑
」 死刑 執行死刑 死刑犯 大陸 廢死
為躲性侵才揮刀殺人!法院不採信 伊朗23歲女因「同態復仇」遭處決
伊朗上週六處決一名23歲女子,她被控在18歲時殺害2名男子,不過她直到死前都主張當時是因丈夫的生意夥伴酒後企圖性侵,自己才會拿刀自衛。法院最終沒有採信她的說法,並在死者家屬要求「以命償命」後判處死刑。根據伊朗人權組織(Iran Human Rights)消息透露,23歲女子尼耶里(Marzieh Nieri)週六清晨在加茲溫中央監獄遭到處決。她17歲時就在家人施壓下被迫結婚,隔年便發生讓她被判死刑的命案。該案件發生在2021年10月,當時18歲的尼耶里聲稱丈夫的一名生意夥伴喝醉後試圖侵犯她,她在情急之下拿起廚房刀具反抗並刺傷對方,丈夫也在衝突過程中喪命。尼耶里案發後先前往哥哥住處,4天後主動向警方投案。不過法院並未接受尼耶里「為躲避性侵而正當防衛」的說法。死者家屬隨後依伊朗法律要求執行「同態復仇(Qisas,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最終她被判處死刑並在上週六執行。所謂「同態復仇」源自伊斯蘭教法學,在謀殺案件中被害人家屬可以要求「以命償命」,處決被判有罪的兇手;家屬也可以放棄死刑,改為接受俗稱「血錢」的金錢賠償。這類死刑必須取得被害人最近親屬明確同意才能執行。伊朗人權組織指出尼耶里被處決後,2026年至今伊朗至少已有14名女性遭處決。女性被執行死刑的情況近年更明顯增加,根據美國國務院統計,伊朗2025年至少處決61名女性,創下25年來的新高,較前一年暴增約70%。值得注意的是,「殺害丈夫或伴侶」是伊朗女性死刑犯最常見的罪名之一。人權組織統計光是2025年就至少有21名遭處決的女性,是因殺害丈夫或未婚夫被判「同態復仇」的死刑。婦女權益團體則指出其中不少女性生前曾長期遭受家暴,加上童婚或強迫婚姻、經濟依賴、難以取得離婚,以及法律保護不足,使部分女性很難脫離暴力關係。伊朗目前仍是全球執行死刑最頻繁的國家之一。人權組織統計2025年伊朗至少處決1639人,創下1989年以來新高的紀錄,平均每天超過4人遭處決。國際特赦組織指出,2025年全球僅17國實際執行死刑,伊朗處決人數僅次於中國;人權團體也警告,進入2026年後伊朗執行死刑的數量仍持續攀升。
歷史性一步!黎巴嫩國會正式廢除死刑 中東國家首例
黎巴嫩國會表決通過廢除死刑法案,將死刑改為「加重終身苦役」,這也使黎巴嫩成為中東第一個正式廢除死刑的國家。司法部長納薩爾(Adel Nassar)形容這項決定是黎巴嫩的「歷史性一步」。根據新法,黎巴嫩現行法律中的死刑將被「加重終身苦役」取代。不過部分議員指出新刑罰的具體執行方式仍不明確。事實上,黎巴嫩已超過20年沒有真正執行死刑,該國自2004年1月最後一次執行死刑後便進入非正式的暫停執行狀態,但法院仍可依法判處死刑,因此過去20多年來還有陸續出現死刑的相關判決。黎巴嫩司法部監獄管理局統計顯示,截至2025年底為止,全國仍有85人背負死刑判決。新法上路後這種「法院可以判死、政府卻長期不執行」的狀況也將正式走入歷史。國際特赦組織中東及北非區域主任莫拉耶夫(Heba Morayef)對此表示,黎巴嫩廢除死刑是「重大里程碑,也是該國人權的一場勝利」,認為此舉將過去20多年來暫停執行死刑的狀態,進一步轉化成明確且長久的法律保障,並跟上全球廢除死刑的趨勢。然而,新制度仍面臨實務問題,黎巴嫩法律原本就存在「苦役」刑罰,但受到國家財政困難、監獄嚴重超收,以及人力與資源不足等問題影響,近年來苦役實際執行的情況相當少見,而「加重終身苦役」未來究竟如何落實仍有待進一步釐清。
男狠殺母子原地隱匿20年!「賭自己命大」退休才被抓 警靠1物破懸案
大陸一宗懸宕逾20年的雙屍命案,近日終於畫下句點。2004年北京延慶39歲女子李虹與15歲兒子在家中遇害,現場僅留下一枚極為微小的血指紋,案件長年陷入膠著。直到2022年,隨著指紋辨識技術升級,警方才重新找到突破口,最終鎖定劉姓嫌犯。劉男今年7月9日遭執行死刑,讓塵封22年的命案宣告落幕。陸媒《檢察日報》報導,案件發生於2004年11月。當時李虹失聯多日,弟弟李偉察覺不對勁,找來開鎖師傅前往查看,卻發現房門從屋內反鎖,外部鎖芯也沒有異常,隨即報警。警方破門後,在屋內發現兩具高度腐敗的遺體,分別位於兩間臥室角落,經法醫確認死者為李虹及其15歲兒子,推測死亡時間約在案發前4、5天。根據現場留下的拖拽血跡、凌亂腳印及帶血磨刀棒等跡證,顯示案發過程相當慘烈。然而,警方當時未找到目擊者,也沒有其他能直接指向凶手身分的物證。就在調查陷入困境之際,鑑識人員在客廳走廊的電燈開關上發現一枚幾乎肉眼難以辨識的指紋。經鑑定,這是一枚「潛血指紋」,必須透過化學試劑及特殊光源才能顯現。警方立即完成採集並輸入指紋資料庫比對,但受限於當時技術,始終找不到匹配對象,這枚指紋也成為案件唯一的重要線索。20年間,隨著刑事鑑識技術快速發展,指紋辨識系統持續升級,連模糊及殘缺指紋的辨識能力也大幅提高。2022年,警方重新比對這枚沉寂多年的血指紋,系統終於發出警示,初步顯示與一名涉賭人員劉某的指紋吻合。為確認身分,警方召集多名指紋鑑定專家進行反覆比對,最終確認兩枚指紋確實屬於同一人。經過進一步調查及追蹤,警方於2024年4月鎖定劉某行蹤並將其逮捕。令人意外的是,劉某案發後並未逃往外地,而是一直留在當地,正常工作、生活,甚至直到退休都未被列為重大嫌疑人。警方逮捕他時,他正在延慶遊玩,面對警方仍相當平靜。劉某到案後供述,案發前曾因工程轉包糾紛與李虹丈夫張某結怨。2004年初,張某承包一項總價30萬元的雨水方溝工程,之後轉包給劉某,但劉某因工程品質問題取得的款項低於預期,多次討款未果,提告也未獲支持,因此心生怨恨。同年11月,劉某偶然發現李虹一家搬到自己居住的小區,又從張某公司員工口中得知即將發放年終獎,推測張家可能存有大量現金,於是萌生行竊念頭。案發當天凌晨,劉某攀爬防護窗從4樓陽台進入張家,原本企圖偷取財物,卻被尚未入睡的李虹發現。劉某持磨刀棒攻擊李虹,驚醒的兒子出房查看後遭追殺。事後劉某分別以棉被、枕巾遮蓋母子遺體,再沿原路逃離,只留下反鎖的房門及現場唯一血指紋。據劉某供述,他當時認為逃跑反而容易引起警方注意,因此選擇繼續留在當地,賭自己「命大」能躲過追查,最終仍難逃法網。司法程序方面,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後,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2024年12月26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某死刑。劉某提出上訴,北京市高級法院2025年9月30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今年4月15日依法核准死刑。7月9日,劉某遭執行死刑,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這起沉寂22年的命案正式落幕。
行李藏「7萬顆搖頭丸」!馬航機師涉運毒遭逮 警爆:飛行前疑已吸毒
印尼警方近日破獲一起重大跨國毒品走私案,一名39歲馬來西亞籍機師涉嫌利用執飛國際航班之便,將超過7萬顆搖頭丸走私入境印尼,抵達雅加達機場後隨即遭逮捕。警方指出,該名機師尿液檢驗對甲基安非他命、MDMA及古柯鹼均呈陽性反應,且疑似是在執飛前或飛行期間吸毒,案件震驚航空界。外媒《德國之聲》報導,印尼警方表示,這名僅公布姓名縮寫為「MS」的男子,於7月30日晚間駕駛一架自馬來西亞吉隆坡飛往雅加達的客機,班機降落蘇加諾-哈達國際機場後不久,即遭海關及警方攔查。雖然官方未透露其所屬航空公司,但根據航班資訊顯示,該班機為馬來西亞航空執飛。海關人員在其托運行李中查獲14袋搖頭丸錠劑,總數超過7萬顆,另在隨身行李中發現約4公克甲基安非他命。警方初步調查指出,MS供稱受一名身分不明人士委託運送毒品,對方承諾完成任務後將支付5萬馬來西亞令吉作為報酬。警方進一步透露,MS接受尿液檢測後,對甲基安非他命、MDMA及古柯鹼皆呈陽性反應,引發外界對飛航安全的高度關注。警方官員表示,令人擔憂的不只是毒品走私,而是嫌犯身為機師,在抵達印尼前才剛完成一趟國際客運航班,相關情況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印尼國家毒品犯罪調查單位指出,初步掌握情資顯示,MS疑似隸屬跨國販毒集團,擔任運毒角色,而且這並非首次涉嫌將毒品帶入印尼,警方正持續追查背後組織及其他涉案人士。對此,馬來西亞航空發表聲明,稱由於案件仍在調查中,不便對個案發表評論,但公司對任何形式的不當行為採取零容忍政策,目前已同步展開內部調查,並將依法全力配合印尼相關單位辦案。印尼向來以嚴厲打擊毒品犯罪聞名,毒品走私罪最高可判處死刑。雖然印尼自2016年以來未再執行死刑,近10年維持實質暫停執行政策,但法院仍持續作出死刑判決,目前仍有數百名毒品罪犯等待執行,其中包括多名外籍人士。警方表示,全案目前仍在偵辦中,將進一步釐清毒品來源、運輸模式及是否涉及更大規模的跨國販毒網絡。
不甩聯合國!伊朗公開處決2名參與反政府示威男子
伊朗29日在中部城市伊斯法罕(Isfahan)公開處決兩名今年1月參與反政府示威的男子,使同一案件中被判處死刑的12名被告,已有4人被執行死刑。儘管聯合國人權專家稍早才緊急呼籲暫停處決,並批評案件涉及強迫認罪、閉門審判及違反公平審判程序,但伊朗當局仍按原定計畫行刑,引發國際關注。根據外媒報導,遭處決的兩人分別是侯賽納巴迪(Amirhossein Safari Hosseinabadi)及巴吉亞尼(Abolfazl Sepahi Badjiani),29日清晨在伊斯法罕廣場公開執行死刑。兩人均涉及今年1月8日發生在同一廣場的示威事件。伊朗政府指控,示威期間有4名巴斯基民兵及特別部隊成員遭殺害,另有縱火、破壞公物等行為,因此將12名年輕被告判處死刑。在行刑前夕,社群平台已流傳現場正搭建鐵製絞刑架,大批安全部隊也封鎖廣場,吸引不少民眾聚集,部分地區甚至傳出警民短暫對峙。不過,相關畫面尚未獲消息來源證實。據了解,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已於7月19日遭處決,目前累計有4人伏法,仍有8人面臨死刑。聯合國人權專家則於行刑前發表聲明,呼籲伊朗立即停止處決剩餘被告,由聯合國伊朗人權狀況特別報告員佐藤(Mai Sato)領銜的專家團隊指出,12人在同一次閉門審判中被集體判處死刑,且法院未清楚區分各被告的個別責任,已嚴重違反公平審判原則。聯合國也表示,多數被告遭逮捕時年僅十幾至二十歲出頭,期間疑似遭任意拘留、強迫失蹤及不當對待。專家指出,法院定罪主要依據國營電視播放的「認罪影片」,而法院全程採閉門審理,判決內容也未公開。其中一名仍等待執行死刑的被告傑貝利(Shervin Bagherian Jebeli),甚至在尚未受審前,官方電視已播出其認罪畫面。聯合國人權辦公室統計,今年截至目前已有至少24人因1月示威事件遭處決。伊朗政府則表示,自去年12月因惡性通膨引爆示威並擴大為全國反政府抗議以來,共有3117人死亡;但人權團體估計,實際死亡人數可能高達4萬2000人。聯合國指出,由於資訊受限及網路封鎖,目前仍無法核實平民傷亡的實際規模。
綠營廢死抬頭?監察院糾正法務部 黃麟凱連殺母女遭槍決被指有瑕疵
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去(114)年1月對殘忍殺害母女兩人的軍人黃麟凱執行死刑,贏得台灣絕大多數民意的好評,不料監察院昨天(7月20日)公告糾正法務部,認為法務部執行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引發社會矚目。本件糾正案由主張廢死、曾任民間司改會執行長的監委高涌誠提出,是否顯示綠營的執行死刑政策大轉彎,有無可能對年底選舉造成影響,各界都很關注。監察院公告指出,法務部114年4月16日發布修正「執行死刑規則」,但草案預告期間僅有10日(如含例假日在內共14日),不符合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函釋得例外可縮短預告期間之情事,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對死刑犯提起特別救濟權利更為嚴格,明顯牴觸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以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且對執行死刑前應確認受刑人是否有「受刑能力」,立法尚未修正就對黃麟凱執行死刑,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確有重大違失案。去年遭執行死刑的黃麟凱犯案時23歲,服役時不滿王姓前女友堅決分手,王女並向黃男索討20萬元借款,2013年10月1日下午,黃男戴頭套潛入王家,先用童軍繩絞殺王母,埋伏屋內伴屍1小時,再逼下班返家的王女打「分手砲」後,用童軍繩將她勒死。黃男行凶後逃到頂樓水塔旁藏匿4個多小時,仍被警方逮獲,黃男落網時提到王女,還冷冷回答:「勒到她的鼻血都噴出來了!」令人不寒而慄,一、二審和更一審都判黃男死刑 , 最後判處死刑定讞 。王父痛失兩名至親,歷次受訪皆呼籲法官速審速結,趕快槍斃殺人兇手。王父說,黃麟凱無教化可能,判100個死刑也不為過,案發後,家人立刻搬家,但王女的3個姊姊一直活在陰影中,現在還在接受心理輔導,若黃男未判死刑再回來找他們,「怎麼辦?」法務部長鄭銘謙去年初執行死刑,王父感嘆正義終於來臨,雖晚未遲。
批法務部藉「受刑能力」走向實質廢死 吳宗憲:誰來守護人民安全?
「當殺人犯不再害怕死刑,誰來守護我們的安全?」,國民黨立委、宜蘭縣長參選人吳宗憲表示,8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監獄行刑法》修正案,重點是規範死刑犯定讞後、等待執行槍決期間,不能用這段收容天數來折抵未來刑期。這件事本身沒什麼爭議。真正的問題是,憲法法庭前年的憲判8號判決,替死刑犯開了一道後門—判決定讞後,被認定「精神障礙、欠缺受刑能力」,國家就不能執行死刑,這麼重要的一件事,法務部送來的修法草案裡,竟然隻字未提。吳宗憲解釋,什麼是受刑能力?簡單講:一個殺人犯,就算死刑三審定讞,只要一張精神鑑定報告,國家就可能不能執行死刑。三審法官反覆審理才確定的判決,竟然可以被一紙鑑定報告推翻。這公平嗎?被害家屬和社會等到的正義,難道因為一份事後的診斷書而落空?吳宗憲提到,去年(114年)死刑犯黃麟凱被槍決時,法務部在記者會上表示,已經「排除」黃姓受刑人屬於心神喪失、精神障礙,才簽准執行。自己提出書面質詢,要求法務部說清楚:這個「排除」,到底怎麼排除的?有沒有精神科醫師、司法精神鑑定人,實際對死囚做過專業評估?死刑審議小組的審查程序究竟為何?外界不得而知。吳宗憲表示,前端教育崩盤、中端社安失能、後端司法放水,國家的法治防線,正在節節敗退。 最前端的教育,因師資嚴重不足、量能萎縮而搖搖欲墜,失去了從小導正是非的機會;前端失守,壓力湧向中端,社安網一線社工與醫護被榨到見底,該追蹤的個案追不完,悲劇因而步步滋生。吳宗憲說,兇殺案歷經檢警千辛萬苦蒐證起訴、走到司法程序最末端的「死刑定讞」,是告訴社會「殺人是有代價的」最後一道安全底線。結果法務部在這最後一關,卻配合憲判8放任「受刑能力」持續存在,讓死刑失去該有的威嚇力。難道惡徒在法庭上假裝有教化可能性還不夠,定讞後還能靠一紙診斷書逃避制裁? 吳宗憲表示,自己已提出書面質詢,要求法務部把死刑執行審查程序說清楚:公開「死刑執行審議小組」的成員組成、開會紀錄,及黃麟凱案中「排除精神障礙」的具體評估過程 ;「受刑能力」「精神障礙」判斷標準為何?法務部憑什麼靠一紙部內作業規範,就決定「要不要執行死刑」。吳宗憲強調,法務部不能再拿行政內規當擋箭牌,配合憲判8號,表面上保留死刑、實務上卻透過「受刑能力」,走向實質廢死。這種兩面手法,既傷害被害人家屬的信任,也掏空國家對生命權的最後一道防線。生命權的剝奪與捍衛,法務部欠被害家屬、欠一線警察、欠全台社會,一個清楚而負責的制度答案。
川普政府擬擴大死刑執行方式!引入槍決、電椅及氮氣窒息法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於美東時間24日宣布,由於目前在取得致命注射藥物方面面臨困難,計畫將「行刑隊槍決」、「電椅」以及「氮氣窒息法」納入對死刑犯的替代執行方式。據《路透社》報導,這項建議出自美國司法部(U.S. Department of Justice)的1份報告,旨在履行川普2.0任內恢復聯邦層級死刑的承諾。不過,報告指出,在實際安排下1次聯邦處決之前,可能仍需數年時間。在第1屆任期即將於2021年結束前的最後幾個月內,川普恢復了中斷20年的聯邦死刑執行,最終共有13名聯邦囚犯透過致命注射被處決,而此前50年間僅執行過3次聯邦死刑。目前,美國大多數死刑由各州政府負責執行。川普去年重返白宮後,也撤銷了前總統拜登(Joe Biden)所實施的聯邦死刑暫停令。目前,美國司法部正在全國範圍內對40多名被告尋求判處死刑,但尚無案件進入審判階段,而每1宗案件通常都可能耗時數年。代理司法部長布蘭奇(Todd Blanche)在這份52頁報告的前言中表示,拜登政府的暫停令「削弱了聯邦死刑制度,並讓受害及其家屬、社區,以及整個國家承擔後果。」在報告中,布蘭奇指示司法部轄下的聯邦監獄局(Federal Bureau of Prisons)修改死刑執行程序,「納入目前某些州法律所允許的合憲執行方式」,包括較早期的行刑隊槍決與電椅,以及阿拉巴馬州(Alabama)於2024年首創的氮氣窒息法。報告補充,將上述替代執行方式納入程序,使政府即使在特定藥物無法取得的情況下,仍可執行死刑。美國是少數仍維持死刑制度的西方國家之一,儘管美國民眾對死刑的支持度已逐漸下降。根據長期進行的蓋洛普(Gallup)民調,去年10月有52%的受訪者表示支持對謀殺罪適用死刑,為50多年來的最低水平,另有44%表示反對。
2日本人持毒遭中國拘留!六本木陪酒女郎疑涉案 最重恐判死刑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近期發生1起涉及日本公民的毒品案件。根據多方消息來源證實,2名日本人於1月2日在廣州國際機場因涉嫌持有毒品,遭中國海關當局拘留。綜合日媒報導,根據日中關係人士透露,事件發生後的1月5日,日本駐廣州總領事館接獲通知,並已派員與被拘留的2人進行會面,確認其狀況與基本事實。日本政府方面亦迅速掌握情勢,持續透過外交管道進行應對。據悉,2名被拘留者中已有1人於2月6日獲釋,另1人則持續遭拘留。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木原稔也在3月25日的記者會中證實此事,並表示政府已確認「2名日本人遭拘留」的事實。同時他也透露,目前仍被拘留的日本人仍保持聯繫,日本政府將與中國當局保持合作,採取適當應對措施。至於2人的身份,消息指出其中1名被拘留者疑似為在東京都內餐飲業工作的女性。3月25日,更有日本媒體爆出東京六本木人氣陪酒女郎「瑪麗安」(Marianne)疑似涉案的說法。不過,日本官方並未正式公布2人的身份,上述消息仍未經證實。報導補充,中國對毒品犯罪採取極為嚴厲的處罰制度。無論是走私、運輸或持有毒品,皆可能面臨重刑,甚至死刑。根據日本大使館的資料,過去已有8名日本人因毒品相關罪名在中國被執行死刑,顯示此類案件的高度風險與嚴重性。
人口販子「梅姨」逃20年落網 被拐兒童家長發聲:多少人因她家破人亡
大陸重大拐童案件「張維平案」再有突破,潛逃逾20年的關鍵人物、被稱為「梅姨」的謝姓女子,近日遭警方逮捕歸案,並已對涉嫌販賣兒童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此案長年懸而未解,隨著「梅姨」落網,也讓多名尋親家庭情緒激動,直呼「終於抓到了」。《瀟湘晨報》報導,「梅姨案」涉及至少9名被拐兒童,近年在警方與家屬努力下陸續尋回。最後一名受害者歐陽佳豪已於2024年10月與家人團聚,另包括申聰、鐘彬等人也相繼被找回。鐘彬父親鐘丁酉表示,自己接獲警方通知得知嫌犯落網消息,心情既激動又憤怒,「我們找了她二十幾年,多少家庭因為她而家破人亡。」他也透露,將與其他尋親家長聯繫,討論後續行動,並希望嫌犯能交代更多線索,幫助尚未曝光的受害者早日回家。回顧案情,2003年至2005年間,廣州增城、惠州博羅等地接連發生兒童拐騙案件。警方於2016年逮捕主嫌張維平等5人,嫌犯供稱所有被拐兒童均經由一名綽號「梅姨」的女子轉手販售。儘管張維平已於2023年遭執行死刑,但「梅姨」身分長期不明,使案件始終未能完全釐清。為追查該名女子,警方曾委請山東省公安廳畫像專家林宇輝,多次依據目擊者描述繪製嫌犯樣貌。畫像顯示,「梅姨」身高約150公分、體型偏胖,具三角眼與厚唇特徵,並能使用粵語與客家話。林宇輝於2019年及2023年曾兩度更新畫像,隨年齡變化進行修正,據曾與其同住者指出,相似度高達九成。廣州警方近日證實,落網的謝姓女子外貌與歷年模擬畫像高度吻合,證實多年來追查方向正確。警方目前正進一步釐清其是否涉及更多拐童案件。隨著關鍵人物落網,這起橫跨20多年的重大拐童案終於迎來重大進展。對於苦尋子女多年的家庭而言,除了遲來的正義,也盼能藉由後續偵訊,揭開更多未解真相,讓更多失散家庭得以團圓。
神秘人口販子「梅姨」潛逃20年終落網 拐賣至少9童恐面臨死刑
大陸潛逃超過20年的「張維平案」關鍵人物、神秘人口販子「梅姨」謝姓女子,近日終於在廣州落網,並對販賣兒童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廣州市公安局於今(21)日證實,經多年不懈追查與身分比對,專案小組於2025年鎖定一名與「梅姨」特徵高度吻合的謝姓女子,進一步核實身分無誤後,已依法執行逮捕。回顧案件始末,2003年至2005年間,大陸傳出多名兒童在廣州增城、惠州博羅等地遭到拐騙。警方於2016年抓獲主犯張維平等5人,嫌犯供稱所有被拐兒童均透過一名綽號「梅姨」的女子進行轉手交易。隨後數年間,該案涉及的9名被拐兒童陸續被尋獲,最後一名受害者也於2024年底成功與家人團圓。儘管主嫌張維平已於2023年被執行死刑,但由於「梅姨」身分成謎,始終未能結案,成為尋親家屬與社會公眾心中的懸念。警方找到山東省公安廳首席模擬畫像專家林宇輝,曾多次為「梅姨」繪製畫像,他根據目擊者描述,「梅姨」身高約150公分、體態偏胖、具備三角眼與厚唇等特徵,且精通粵語與客家話。林宇輝曾於2019年與2023年更新畫像,考量其隨年齡增長的容貌變化,當時與梅姨同居的男子曾表示,畫像相似度高達9成。近日廣州公安局通報,「梅姨」謝女已經落網,林宇輝表示畫像與本人特徵高度吻合,印證多年來用他模擬的畫像追蹤有極高準確性。另外,有法律專家分析指出,「梅姨」長期擔任拐賣鏈條中的中轉與分銷角色,屬於典型的「鏈條型犯罪」關鍵環節。其潛逃20年,依據中國大陸《刑法》規定,對於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追訴期限不受限制,因此其刑事責任將被追究到底。由於「梅姨」涉案人數眾多且情節嚴重,其量刑區間可能落在無期徒刑至死刑之間。目前,廣州警方正進一步審理此案,務求徹底釐清所有涉案細節。這樁跨越20餘年、牽動9個家庭命運的重大拐賣兒童案,隨著最後一名關鍵嫌疑人落網,意味著將能結案。
梁育誌性侵殘殺馬國女大生逃死! 吳宗憲提案:「不得假釋」無期徒刑
高雄男子梁育誌在2020年10月,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還將其棄屍山區,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高雄高院更二審1月29日卻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認為,兇手聽見判決後說出的「謝謝」,是對台灣司法正義的嘲弄,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吳宗憲昨天(3日)發文表示,此案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兇手梁育誌當庭視訊說「謝謝」,而這句逃死的「謝謝」,對比被害人死前、被兇手以麻繩勒頸到「無聲」,不僅是兇手慶幸贏了這場官司,更是對被害家屬最殘忍的傷害,對台灣司法正義最沉重的嘲弄。吳宗憲指出,經法醫鑑定,被害女大生的頸部從34cm縮至29.5cm,兇手以遠大於15公斤的力道勒斃被害者,不只壓塌氣管,就連「聲帶肌肉」都被壓碎,那是多麼巨大的殺意與蠻力?更可怕的是,在被害者瀕死昏迷之際,兇手還用不明柱狀物進行性侵、搜刮財物、棄屍。吳宗憲提到,兇手在2020年10月犯案後遭逮捕、羈押,依現行法律規定,無期徒刑只要關滿25年就能申請假釋,且羈押期間可以折抵刑期,如果將來最高院若駁回上訴定讞,2045年兇手就有資格申請假釋,這也意味著,兇手犯案落網時近30歲,等到50幾歲就可能假釋,「正值壯年,完全有能力再次犯案!」吳宗憲直言,免死改判理的理由令人難以接受,法院認為兇手是「非預謀」犯案,其行為是「非最嚴重之罪」,且「有教化可能性」,實際上兇手於案發前1個月,就在同一地點試圖擄走另一名女大生未遂,「這不是預謀尋找獵物,什麼才是預謀?」法院認定「非計畫殺人」不算情節最重大之罪,讓吳宗憲忍不住批評,「難道台灣司法眼裡,外國父母的掌上明珠,被勒死、性侵、棄屍還不夠『嚴重』?」針對犯人「有教化可能性」,吳宗憲質疑,所謂「教化」是兇手真心的悔悟,還是為了逃死而演出的劇本?那個當庭喊出的「謝謝」,證明兇手只在意「自己不用死」躲避死刑,而非對被害人的痛悔。吳宗憲強調,他堅持死刑有存在的必要,既然國家「不敢判死」、「不敢執行死刑」,至少要保證兇手「永遠出不來」,建立「終身監禁」,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包括提高假釋門檻「25年得假釋/40年得假釋/終身不得假釋,共分3級」,絕不能讓兇手口中的那句「謝謝」,在日後變成另一個無辜家庭永恆的夢魘。吳宗憲感嘆,「人民卑微的請求,不是看法官那看起來有學問、卻『保不住人民安全』的判決理由,而是保證司法『不讓加害者有再犯』的機會。『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
陸處決緬北白家犯罪集團4罪犯!涉案金額高達290億元人民幣
中國大陸2日宣布處決4名被指控在緬甸經營詐騙和賭博活動,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且涉案金額超過42億美元的罪犯,但聲明並未說明具體執行時間。據陸媒《人民日報》報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日宣布,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對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4名罪犯執行了死刑。報導補充,去年11月3日,深圳中院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詐騙、販賣、製造毒品、綁架、開設賭場等罪,判處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所成、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等5人死刑,並判處相應附加刑。一審宣判後,白所成因病死亡,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於去年12月24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法核准。最高法經覆核確認,以白應蒼等為首要分子的白家犯罪集團,在緬甸果敢地區通過自行修建、合作開發等方式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吸引楊立強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夥同「金主」實施電信網路詐騙、開設賭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綁架、敲詐勒索及組織、強迫賣淫等犯罪,涉賭詐等資金290餘億元人民幣,造成6名中國公民死亡、多名中國公民受傷。此外,白應蒼還結夥販賣、製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約11噸。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均應嚴懲。第1審判決、第2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據此,最高法依法核准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死刑。深圳中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後,依法對罪犯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宣判並執行死刑。臨刑前,罪犯的近親屬進行了會見。對此,卡達《半島電視台》指出,這次的處決是北京對東南亞詐騙活動更廣泛打擊的一部分,在東南亞,詐騙公園已經發展成為1項產業規模的生意,尤其是在緬甸、柬埔寨和寮國。部分被販賣的勞工對世界各地的受害者進行數位詐騙,其中包括數千名中國公民。專家表示,這些中心大多由中國主導的犯罪集團與緬甸武裝團體合作運營,利用緬甸在持續戰爭中的不穩定局勢牟利。而緬甸軍政府長期以來一直被指責對暴力視而不見,但在過去1年裡,在主要軍事支持者中國的遊說下,軍政府大肆宣揚鎮壓行動。10月,緬甸當局突襲了位於緬甸與泰國邊境的臭名昭著的詐騙中心KK園區,逮捕了2,000多人。然而,據觀察人士稱,政府發動的突襲行動是宣傳活動的一部分,旨在緩解來自北京的壓力,同時又不損害軍方民兵盟友的利潤。
死刑犯-1!死囚歐陽榕獄中病逝 分屍女恩人仍喊冤聲請釋憲
曾是知名紙廠的加工處副處長歐陽榕1999年因失業、投資失敗,向建商女總經理盧金惠承租店面經營咖啡店,隔年關門之後,盧金惠多次用5、6位數的錢資助他。沒想到,歐陽榕卻在2003年因借鉅款被拒,將她殺害、肢解並分屍成10袋後棄屍,還向家屬勒贖1200萬元;他2011年六審仍判死刑,隨後一直被關押在高雄看守所至今,而他近日因身體不適戒護外醫,並傳出25日病逝。歐陽榕曾是某知名紙業的加工處副處長,離職後炒股失利、被親戚倒債,甚至還欠地下錢莊數百萬元;盧金惠因為信任他、相信他只是時運不好,因此自2000年開始每個月都給他數萬至十幾萬元。2003年3月,歐陽榕向盧金惠借大筆資金遭拒,4月21日以邀她出遊的名義將她約出來、載往鳥松鄉住處後殺害,接著分屍再分裝成10大袋,並丟在不同地方。當天盧金惠家人找不到她而報警,怎料隔天歐陽榕打電話向其家屬勒索1200萬元;被警方逮捕後,他起初否認犯案,辯稱聽說盧金惠失蹤才想藉機騙錢。歐陽榕之後才坦承用FM2迷昏盧金惠,勒斃她後再用事先準備好的剪刀、鐵鎚、菜刀等工具分屍,除了警方從影片中看到的2袋屍體,是丟在女友住處的垃圾集中區外,還有4袋丟在垃圾桶,另外4袋隨便丟在山區。經多年審理後,歐陽榕2011年六度被判處死刑,隨後一直被關押至今。他這過程曾多次透過司法管道提出救濟,喊冤當年法官硬是以「不詳方法殺人」對他量刑,近年也成為死刑釋憲聲請人之一。而歐陽榕近日因身體不適戒護外醫,並於25日病逝。橋頭地檢署檢察官相驗後,表示歐陽榕本身有糖尿病病史但未按時服藥,有戒護外醫診斷證明,無可疑外傷,檢察官認定死因為糖尿病酮酸中毒,上腸胃道出血併急性腎衰竭。事實上,台灣已定讞但尚未被槍決的死刑犯原有36位,歐陽榕病逝後,目前待執行死囚剩35人。而台灣最近一次執行死刑記錄為2025年1月,執行對象是殘忍殺害前女友與其母親的黃麟凱。
伊朗總統警告美國勿動武!司法部揚言仍可能處決暴徒
伊朗總統裴澤斯基安(Masoud Pezeshkian)18日警告,若美國對伊朗發動任何攻擊,德黑蘭將作出「嚴厲回應」。該國司法部18日也透露,當局仍可能會處決在動亂期間遭逮捕的暴徒。據《路透社》報導,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日前多次威脅,若抗議者持續在街頭被殺害或遭處決,美國將介入。他17日接受美媒《政客》專訪時表示:「現在是時候為伊朗尋找新的領導人了。」面對該國自1979年伊斯蘭革命(Islamic Revolution)以來最血腥的動亂,伊朗的神職統治階級正承受日益加劇的國際壓力,尤其川普還揚言軍事介入。據悉,美國已將軍事資產調動至該地區,但川普並未具體說明下一步行動。對此,伊朗總統裴澤斯基安(Masoud Pezeshkian)在社群平台X上警告,德黑蘭「對任何不公正侵略的回應都將是嚴厲且令人後悔的」,並補充,任何針對該國最高領袖的攻擊,「等同於對整個國家發動全面戰爭。」總部位於美國華盛頓的人權團體伊朗人權活動家(HRANA)宣稱,截至17日,死亡人數已達3,308人,另有4,382起案例仍在審查中,另有超過24,000人遭到逮捕。此前,1名伊朗官員則透露,至少有5,000人在全國性示威活動中喪生,其中約500人為安全部隊成員。16日,川普曾在社群媒體罕見發文感謝德黑蘭領導人,表示伊朗當局已取消原定對800名政治犯執行死刑的計畫。隔日,伊朗最高領袖哈米尼(Ayatollah Ali Khamenei)稱川普為「罪犯」,並承認「已有數千人死亡」,但將責任歸咎於與美國與以色列扶植的「恐怖分子與暴徒。」與此同時,伊朗司法部門還聲稱,處決行動仍可能繼續進行。伊朗司法部發言人賈漢吉爾(Asghar Jahangir)18日在記者會上放話:「一系列行為已被認定為『對真主發動戰爭』(Mohareb),這是伊斯蘭法律中最嚴厲的懲罰之一,依該國法律可判處死刑。」另1名伊朗官員則向《路透社》表示,經核實的死亡人數不太可能「大幅增加」,並補充,「以色列以及海外的武裝組織」曾支援並武裝走上街頭的示威者。此外,儘管網路封鎖在17日曾短暫解除數小時,但監測網絡安全和網際網路監管的組織「NetBlocks」表示,封鎖隨後再度恢復。1名德黑蘭居民表示,上週他親眼目睹防暴警察直接向一群示威者開槍,示威者多為年輕男女。社群媒體上流傳的影片中,有部分已獲《路透社》查證,顯示安全部隊在全國各地強力鎮壓示威活動。然而,來自巴基斯坦城市拉合爾(Lahore)的40歲醫師阿里(Faizan Ali)則向《路透社》透露,他在前往伊朗伊斯法罕(Isfahan)探望伊朗籍妻子的途中,看到了「暴力人群焚燒建築、銀行和汽車,也目睹有人持刀刺傷路人。」不願具名、因議題敏感而要求匿名的伊朗官員也表示,部分最激烈的衝突與最多的死亡人數集中在伊朗西北部的庫德族地區。庫德族分離主義者長期在該地區活動,過去多次動亂中,該區衝突往往最為激烈。3名消息人士於1月14日告訴《路透社》,武裝的庫德族分離主義團體曾試圖自伊拉克越境進入伊朗,顯示外部勢力可能試圖利用伊朗的不穩定局勢獲取利益。
嗆廢死就是集體虛偽 王世堅:不服的人拜託請你移民
北捷日前發生隨機殺人事件,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今(24)日表示,就以現在已經判定的36位未槍斃死刑犯來說,哪一位不是罪大惡極、罪無可逭ㄧ年半執行一位,在場的人都作古了,這36位還沒有執行完畢;法律是要為人民服務,台灣超過兩千萬名人民認為不可廢死,認為法治敗壞就是來自死刑遲遲不執行,當然信心就會喪失,就是怎麼簡單,不必再多討論,「如果不服的極少人,拜託請你移民到廢死國家,國家的法律本來就要為自己人民服務」。王世堅表示,嚴格執行死刑、不要廢死,這跟錯假冤案完全是兩回事,就以現在已經判定的36位未槍斃死刑犯來說,哪一位不是罪大惡極、罪無可逭,所有罪證都非常清楚,而且還有他們的自白書,法律就是為人民服務,九成以上台灣人民主張什麼罪怎麼罰,罪大惡極時當然是死刑。王世堅指出,死刑光一個目的就不該廢死,也就是「還被害者公道」,殺人償命是千古不變的定律,若一再縱容死刑犯,反而會讓法治崩解,人民會認為把武器權還給人民,人手一槍、人手一刀,如果政府無法維護被害人公道,就讓人民自己維護、自己討回來,可以這樣嗎?這樣法治是不是就崩解?王世堅直言,只有被害人有原諒權益,所以不要在那邊假仁假義,任何第三者都沒有這個權力去原諒,跟你何干?光憑自己的正義感,是法治社會的成員,就應該支持法治,說三道四幹什麼呢?用廢死凸顯自己假仁假義嗎?王世堅強調,廢死就是集體虛偽,社會很清醒,絕大多數民眾不會去犯這毛病,不要陷入集體虛偽。王世堅表示,現在所有在判刑案件,其他的重大案件,哪一些是錯假?大家拿來討論啊,講什麼呢?大家不要再浪費時間,國家還有更重大的事情,不要把單純事情複雜化,公權力來自公信力,如果公信力蕩然無存,為何人民幹嘛授權政府呢?對於廢死主張,王世堅表示,法律是要為人民服務,北歐有一兩個國家主張廢死很好啊,他們的法律為他們國家的人民服務,那是他們,但台灣超過兩千萬名人民認為不可廢死,認為法治敗壞就是來自死刑遲遲不執行,當然信心就會喪失,就是怎麼簡單,不必再多討論,如果不服的極少人,拜託請你移民到廢死國家,國家的法律本來就要為自己人民服務。對於先前質疑過死刑執行率太低,王世堅直言,卓榮泰上任後執行了一位,非常肯定卓榮泰跟鄭銘謙當時很積極的進行,但大家想一想,一年半執行一位,還有36位,早就該執行了,「那等在場的人都作古了,這36位都還沒執行完畢」。王世堅表示,既然全民共識如此,當罪大惡極、罪無可逭、罪證確鑿時,那就執行了。他特別針對法務部要求,執行死刑是法務部責任跟職責,有無針對釋憲要求事項列出來,趕快來補足,應該把事情簡單化,這也是維護法治尊嚴,同時還給被害人公道,只有被害人跟被害人家屬才有原諒的權利,其他人不要慷被害人之慨。
廢死聯盟喊「殺錯無法回頭」 網氣炸:無辜的人連回頭機會都沒有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北捷台北車站及中山商圈犯案,持汽油彈、煙霧彈及長刀隨機殺人,造成4死(含張文)11傷悲劇,全台各地還陸續出現模仿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也讓死刑議題再次掀起討論。台灣廢死聯盟昨天(23日)最新貼文就提及「人權保障怠惰」、「殺錯,無法回頭」,讓大批網友氣喊「那無辜被殺的民眾,連回頭的機會都沒有」、「剝奪別人未來的人,沒資格談未來」。台灣廢死聯盟在臉書粉專發文,針對「兩公約第四次國際審查平行報告發布記者會暨公開討論會」發布聲明,表示本次報告彙整項人權議題,指向3個核心制度問題:現行法律與政策是否足以保障人權、特別是最脆弱群體的權利;台灣是否具備有效的人權監督機制;以及當立法或行政權違背憲法與人權公約精神時,是否存在可信賴的裁判機制。台灣廢死聯盟說到,立法、行政、監察與司法部門應充分發揮制衡功能,但立法院未建立有效人權把關機制,甚至大幅刪減政府預算,影響多項人權政策推動;行政部門提出「終身監禁不適用假釋」修法草案,未經人權影響評估即送出,被指出涉及違反《公政公約》多項條文。台灣廢死聯盟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長期偏重個案處理,未建立系統性人權監測與政策建議能力;就連憲法法庭也曾因政治干預而長期停擺,「台灣民主與人權保障制度仍然脆弱,政府各部門必須正視問題並負起義務與責任。」在死刑議題上,台灣廢死聯盟認為,在113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政府未依判決意旨嚴格限縮死刑,反而在今年1月執行黃麟凱,「是違憲且違反國際人權法的重大倒退!這次執行是在欠缺保障與有效法律救濟、未給予合理事前通知下進行,不僅違反《公政公約》第6條生命權保障,也使死刑執行構成酷刑。也凸顯了非常上訴的權力由檢察總長獨佔,使得特別救濟制度不夠完善。」台灣廢死聯盟直言,死刑定讞者長期處於待決狀態,部分死刑犯在監所已構成待死現象,今年法務部修惡《執行死刑規則》,讓死刑更容易被實際執行,特別救濟不再視為當然可以阻止死刑執行的事由,這違反了《公政公約》第2條第3項所保障的有效救濟權,且立法院擴大死刑罪名,更公然背離第36號一般性意見所要求的「朝向廢死不可逆轉」的義務。台灣廢死聯盟強調,現在政府正以制度性作為,侵蝕生命權與法治底線,嚴重違反了對國際社會所作的人權承諾,「我們呼籲政府應立即宣布停止死刑執行,並修法使實體法和程序法符合憲法及公約標準。」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都什麼時候了,還在為死刑犯講話」、「又在集體偽善了」、「聯盟成員,要不要一人認領一個,回家照顧」、「還殺錯耶?這些人本來就要為自己犯的錯,而買單,他們殺人都沒在乎人權了,為什麼還要保他們的人權啊」、「殺錯不能回頭,被殺的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所以被殺的人權在哪裡?廢死是避免枉死,可是有些人並不適用,因為他是現行犯」、「不要一直發廢文,因為不用死刑,只會讓加害者覺得犯罪無所謂,試問被害人多無辜,為何要無緣無故被殺?還是你們有誰要體驗被害者家屬的心情才能有所體悟」。
北捷隨機砍人案釀4死!白冰冰怒嗆治安崩壞:台灣不能沒有死刑
27歲的張文於19日晚間在台北車站及捷運中山站一帶發動隨機殺人,持長刃隨機砍人並投擲煙霧彈,釀成4死11傷的嚴重悲劇,犯案後更從高樓墜落身亡。案件震驚全台,對此,資深藝人白冰冰20日在直播中開嗆,呼籲政府恢復及確實執行死刑。面對這起駭人事件,資深藝人白冰冰憤慨發聲,批評台灣正逐步淪為「犯罪王國」,並強烈呼籲政府應恢復並落實執行死刑。她直言:「法不嚴,無以治本」,台灣目前並不適合談論廢除死刑。白冰冰表示,若社會已達到安定繁榮,自可討論理想法治方向,但在目前社會氛圍下,民眾對於治安充滿焦慮,「我們走在路上都得四處張望,有沒有人要殺我」,她痛批現行法律無法對重大犯罪產生足夠嚇阻力,讓人民長期活在恐懼中。針對政府與法界近年推動廢死討論,白冰冰在直播中語氣激動,直指「現在不平安,卻還要廢死,還該執行的死刑也不執行,讓人難以接受」。她認為該討論應建立在社會真正安全的基礎上,否則只會讓加害者有恃無恐、受害者得不到正義。她同時指出,現今社會詐騙盛行、景氣低迷,青年世代背負沉重壓力,卻仍須納稅養活獄中重刑犯,「這算什麼?」她痛批制度不公,並再次強調:「台灣不能沒有死刑!」面對輿論後續對張文心理狀態的探討,白冰冰也表達強烈不滿。她質疑,為何社會資源總集中在了解加害人身上,卻忽略守法民眾長期累積的不安與恐懼,「那種反社會人格不值得研究、也不值得被諒解」。她最後呼籲政府正視民意、落實法治,「不要再空談理想,也不要只治標不治本」,唯有嚴刑峻法,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安全,讓社會回歸安定。◎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13歲童被迫開槍處決殺人犯「現場8萬人圍觀」 塔利班令兒童執行死刑全球震怒
阿富汗東南部霍斯特省(Khost)近日舉行一場引發國際譴責的公開處決,塔利班政權強迫一名年僅13歲的男童,親手處決一名被判謀殺其家族13名成員的男子,場面在超過8萬名男性觀眾面前上演,宛如中世紀式的公開處刑,引發人權團體抨擊為「殘忍且不人道」。處決現場被嚴格管制拍攝,仍有民眾從體育場外錄下大批群眾聚集畫面。根據《獨立報》(The Independent)報導,遭處決的男子為帕克提亞省(Paktia)居民,與另外兩人被指控蓄意殺害該名男童的13位親屬,死者中包括多名婦女與孩童。案件歷經阿富汗三級法院審理,初審、上訴至最高法院,最終均判處死刑,塔利班最高領袖希巴圖拉‧阿洪札達(Hibatullah Akhundzada)亦核准執行。塔利班表示,依據伊斯蘭教法,被害者家屬有權選擇寬恕或求償以替代死刑,但死者家屬堅持判決執行。霍斯特省警方發言人穆斯塔格菲爾‧戈巴茲(Mustaghfir Gorbaz)指出,執行槍決的是死者家族的一名親屬,也就是年僅13歲的倖存男童。年僅13歲的男童被迫在大庭廣眾下執行死刑,畫面震撼全球。根據塔利班控制的最高法院聲明,處決儀式結束後,現場進行祈禱,內容包括「國家安全加強、人民享有正當權利、伊斯蘭教法有效施行」等訴求。據悉,塔利班禁止民眾攜帶手機進入體育場,但外部仍有人拍攝到現場聚集成千上萬人的畫面。此外,另外兩名涉案者亦已被判死刑,但由於部分被害者繼承人當天未出席,處決尚未執行。這起事件是塔利班自重新掌權以來所執行的第11起死刑。塔利班政府依據其嚴格解釋的伊斯蘭教法,對殺人、通姦、竊盜等罪行祭出包括死刑、截肢、鞭刑等刑罰。自2021年塔利班重新奪權後,該政權亦持續打壓女性權利,禁止女性就讀中學與大學,並排除女性參與多數職場工作,引發國際廣泛譴責。聯合國駐阿富汗人權特別報告員班奈特(Richard Bennett)於執行當天稍早曾在社群平台X(前推特)發文,表示已接獲公開處決即將發生的通報,並呼籲塔利班立即中止執行。塔利班執政下持續依伊斯蘭教法實施死刑、截肢與鞭刑,引發人權團體關注。(圖/翻攝自X,@Independent)
關25年未槍決!黃春棋、陳憶隆獲非常上訴「暫時免死」
犯下民國84年(1995年)黃春樹擄人勒贖撕票案,而被判死的黃春棋與陳憶隆,是目前關押時間最久的死囚。2人因憲法法庭去年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而獲得轉機。該判決認定他們當年所涉的擄人勒贖殺人罪「唯一死刑」規定違憲,因此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日前已依據判決意旨,正式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依規定,案件進入非常上訴程序後,法務部不得執行死刑,使得2人等同取得「暫時免死」的保護。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法律界人士指出,檢察總長基於憲法法庭判決而提起非常上訴,並不意味著黃、陳2人將免於再次被判處死刑。憲法法庭已明確說明,死刑仍可適用於「情節最嚴重的犯罪」。因此若案件重新審理後,法院認定2人所犯屬於最嚴重罪行,依然可能再度判處死刑。然而,依照法務部最近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槍下留人」的條件變得更嚴格。規定顯示,若死囚案件已由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或法院裁定開始再審、或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裁定,法務部即不得執行死刑。也因此,黃春棋與陳憶隆目前得以暫時躲過執行。本案源於民國84年。檢方指控,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後於泰國死亡)與徐自強,共同擄走台北縣房屋仲介商黃春樹,並押往汐止山區殺害後棄屍,還向受害者家屬勒索7000萬元。黃春棋被捕後指稱徐自強與陳憶隆是共犯,3人因此遭起訴並求處死刑。最高法院於89年4月27日將徐自強、黃春棋與陳憶隆3人判處死刑定讞。其後,徐自強歷經檢察總長5度提起非常上訴,並於2015年9月1日的更九審中判決無罪,最終最高法院在3年前維持更九審判決,認定黃春棋與陳憶隆指控徐的供詞前後矛盾、違反常理,依無罪推定原則改判徐自強無罪確定。至於陳憶隆與黃春棋,則在確定死刑後長達25年間始終未被執行,成為關押最久的死囚。去年9月20日,憲法法庭針對死刑制度作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指出死刑本身在特定條件下合憲,但88年修正公布的《刑法》第348條第1項,將「意圖勒贖而擄人並故意殺害被害人」限定為唯一死刑,不符憲法的罪責相當原則與生命權保障,因此屬違憲。依此,死刑須限制於「最嚴重的罪行」,且須具備嚴格的憲法程序保障。基於此一判決,黃春棋與陳憶隆得以向最高檢請求非常上訴。最高檢在多次研議法律意見後,檢察總長邢泰釗已正式替2人提出非常上訴。事實上,自徐自強獲改判無罪後,黃、陳2人多年來透過廢死團體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希望能翻案逃過死刑,但高院認為2人的主張不符再審所需的「新事實」或「新證據」,並指出他們應改採非常上訴途徑,因此多次駁回聲請。2人之後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也均遭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