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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信網友「買機票要護照」 基隆男寄護照成「偷渡工具」判拘役40日
基隆市一名楊姓男子因輕信網友「買機票需要護照」的說法,於2017年間將剛申請的護照寄給暱稱「張水水」的網友。事後發現對方不願歸還,竟謊報護照在家中遺失。該護照後來遭人偽造變造後,被義大利政府查獲有不詳國籍人士持用冒名偷渡。基隆地方法院依交付護照供冒名使用罪,判處楊男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楊男於2017年10月23日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護照,並於同年月26日收到護照後,以不詳代價將護照寄給網友「張水水」。楊男明知護照已寄出,仍於同年11月14日至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申報護照在自宅遺失,並填具遺失申報表。直到2021年8月,義大利移民官員查獲有人持用偽變造的中華民國護照入境,經內政部移民署比對,發現該護照資料與楊男護照相符,但相片被更換,疑遭抽換後供偷渡使用,全案因此曝光。楊男辯稱,當時剛出社會不懂,以為買機票要有護照,後來雖要求歸還但對方不回應。法官認為,楊男明知護照具個人專屬性,卻輕率交付他人導致可能遭冒名使用,又不實向警方謊報遺失,行為應予非難。考量楊男坦承犯行的態度,依交付護照供冒名使用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連假將至!觀光署公告今年31家旅行社解散名單 提醒民眾慎選業者
連假將至,正值旅遊旺季前夕,不少人會趁假期規畫旅行,不過交通部觀光署公布最新旅遊業動態,今年截至8月底共有31家旅行社解散(註銷稅籍),提醒民眾要多加注意。觀光署統計,今年截至8月底,共有31家旅行社辦理解散手續,近三個月內就新增12家,6月已有龍慈、朋來、東航、芊芊、興南、菁喜及比利等7家旅行社退場;7月則是軒漢旅行社,8月又接連出現博亞國際、浩展國際、捷誠與巨麗等4家業者解散。除了正式解散的名單外,觀光署也揭露,截至目前為止,今年另有31家旅行社獲准停業,且尚未恢復營運,名單涵蓋百世、永豐旅、天王遊、中證、米飯、安美、台灣便利、啟程、昇漢及大宏旅行社等。相關完整資訊可至觀光署行政資訊網查詢。觀光署同時呼籲,消費者在參與旅行團或購買國際機票時,應留意業者是否合法營運,並仔細檢視團費內容與契約條款,必要時可加保平安險與旅遊不便險。觀光署提醒,若規劃國外行程,也建議事先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陸委會網站發布的旅遊警示,以保障自身權益。
颱風來襲!中南部「停辦護照業務」 預約者2周內可原時段遞件
受颱風丹娜絲影響,中南部地區自昨(6)日晚間起出現強風豪雨,雲林、嘉義、台南、高雄與屏東等縣市今(7)日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外交部位於中部、南部及雲嘉南地區的辦事處,亦配合地方政府決策,暫停所有領務服務,包括國人護照申辦與核發業務。領務局表示,中部辦事處(台中)、南部辦事處(高雄)及雲嘉南辦事處(台南)於今日暫停辦公,當日無法辦理各項領務申請。民眾若於停止上班期間有緊急需求,諸如臨時辦理護照或急需領取待領護照者,應備妥相關佐證文件,改洽仍正常上班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東部辦事處協助處理,亦可撥打桃園機場辦事處緊急聯絡中心電話求助。為保障預約民眾權益,領務局提醒,原訂於7月7日透過網路完成預約的申辦者,可於兩週內任選一個工作日的同一時段補辦。最新公告與相關細節,建議民眾至外交部領務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oca.gov.tw/)查詢確認。
線上申換護照放寬適用對象 外交部:符合3條件可在家申換
今年暑假開始,民眾在家申換護照措施更便利,外交部今(1)日表示,「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自即日起放寬適用對象,民眾只要符合3條件,就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透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系統」網頁,輕鬆在家申換護照。外交部表示,自7月1日起再度放寬「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適用對象,只要申請人符合,一、須為在台灣設有戶籍之成年人;二、現持護照已逾效期或效期不足6個月且未遺失;三、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未變更,就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透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系統」網頁,輕鬆在家申換護照。外交部指出,在完成繳費10個工作天後,申請人本人攜帶收據、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效期不足6個月的現持護照(已逾期的護照則無須攜帶),親自前往選定的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領取護照。外交部表示,從今年暑假開始,民眾在家申換護照措施更便利,詳細說明請參考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護照」項下的「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專區」。
7月新制一次看!線上申換護照放寬條件 家貓可不打狂犬疫苗
即將邁入7月份,全台有多項新制度準備上路,包括線上申換護照條件再放寬,還有台灣旅客可免簽停留菲律賓14天、軍人搭乘國籍航空國際線可優先登機等;另外,面額1000元的「數位客家幣」也將開放登記。《CTWANT》整理一系列7月新制懶人包,供讀者參考。●護照線上申換7/1放寬條件 效期不足6個月就適用外交部宣布,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自7月1日起放寬適用對象,在台有戶籍的成年人、護照已逾期或所剩效期少於6個月且未遺失、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不須變更者,便可利用自然人憑證,點進「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系統」線上申換護照。送件後等待10個工作天(澎湖、金門、馬祖地區為14個工作天),本人就能攜帶收據、身分證、領照時尚有效期的現持護照,前往指定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領取新護照。●7/1起菲律賓旅遊 台灣旅客可免簽停留14天菲律賓駐台代表處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公告,7月1日開始,持台灣護照人士,如以觀光為目的入境菲律賓,可免簽證停留14天,期滿不能延期,且不得改換其他簽證類類別。軍人出國7/1起可優先登機 須出示軍人身分證交通部與國防部拍板7月1日開始,軍人搭乘中華航空、長榮航空、星宇航空、台灣虎航、華信航空及立榮航空等6家國籍航空的國際線航班,本人出示軍人身分證,即可享優先登機的禮遇。●大陸推「首來族」辦台胞證 免1500元證件費中國大陸國台辦宣布對台新政策,自今年7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止,首次申辦台胞證的台灣民眾免收1500元證件費。●1000元「數位客家幣」開放登記客家委員會宣布要發送面額1000元的「數位客家幣」,共有28萬份,鼓勵民眾走進客庄生活、客家文化與講客語,7月1日到5日採分流登記,並在7月30日抽籤,8月1日匯入APP後就能使用。●青春動滋券可兌換Youbike騎乘券教育部體育署每年常態性發放16歲至22歲國民500元青春動滋券,適用範圍聚焦於「做運動」、「看比賽」核心運動產業。為擴大抵用範圍,自7月15日起開放民眾使用青春動滋券兌換「YouBike動滋騎乘券」。只要登入「動滋網 我的青春動滋券」,選擇兌換YouBike動滋騎乘券,完成YouBike會員帳號驗證,就能兌換等值面額的YouBike動滋騎乘券,系統將自動歸戶至YouBike會員帳號。●地震險7/1起免全損也能理賠 貼紅單就可申請臨時住宿費金管會宣布,7月1日起擴大地震險「臨時住宿費」給付範圍,從現行僅限房屋全損才能申請,放寬至震後被政府張貼紅色危險標誌者也可申請。財產保險業將支付每一保險標的物臨時住宿費10萬元,以即時提供被保險人臨時住宿所需,臨時住宿費用在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為20萬元。●狂犬病疫苗新政策 7/1起家貓免強制接種疫苗貓奴們注意!農業部防檢署公告自7月1日,有條件放寬家貓可不施打狂犬病疫苗。只要是飼養或管領在室內的貓,且外出時以箱籠裝載,能有效防止貓伸出四肢、頭、尾或逃脫者,不強制施打狂犬病疫苗。但若是養在庭院、開放式陽台的貓,以及自由進出的放養貓,因為有接觸或被野生動物接觸的風險,仍須施打狂犬病疫苗。●健保術後加速康復推廣計畫7/1上路 首波估2600人受惠為控制醫療成本,並加速患者術後恢復,衛福部健保署推出「全民健康保險術後加速康復推廣計畫」,鼓勵院所結合專責手術醫師、個管師、麻醉醫師、營養師、物理治療師等人提供整合性照護,強化術前準備、減少患者住院天數。新制將從骨科膝關節與髖關節置換手術開始,適用對象為70歲以上且麻醉風險高者,預估將有2600人受惠。●7/1起牙膏、漱口水等化粧品須建檔衛福部要求自7月1日起,嬰兒用、唇用、眼部用、非藥用牙膏、漱口水等一般化粧品,都要提供全成分、製造過程、製造工廠、各成分安全性試驗數據等資訊,業者須在產品上市前建立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保障民眾使用化粧品安全。●大型建物防空避難設備 7/1起納安全檢查為推動防空避難設施稽查整合作業,完善建築物的使用安全,7月1日起,建築物附建防空避難設備,納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申報。現階段依警政署防空避難專區公布「容納500人以上場所」為實施對象,檢查項目包含進出口通道應保持暢通、避免積水、不得妨礙避難,並具備基本照明設備,在防空演習、戰事發生或將發生時由國防部發布管制疏散命令後可進入避難。內政部表示,若有安檢不合格的狀況,將送請警政單位,按防空疏散避難設施建檔作業要點第9點辦理;如涉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建築法,也將依法處理。●因公殉職人員7/1起 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 殉職公務人員7月1日起免收公立殯葬設施費用,適用對象包含警察、消防、義警、民防等。私立殯葬設施管理費須專款專用,管理費需劃分為「日常支出」與「急難支出」專戶,並強制投保,保障消費者權益。
出國買OK繃、隱眼、口罩等8物回台「限量通關」 食藥署: 轉售觸法
暑假將至,民眾在國外購買食品、藥品、化粧品,或OK繃、保險套、隱形眼鏡、口罩等醫療器材後回台灣,入境時須遵守「限量規定」才可通關,且物品只能自用、不得販售。衛福部食藥署今(25)日表示,民眾若違反規定,將被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藥事法、醫療器材管理法等相關法規處罰,請勿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食藥署今天召開「入境攜帶食藥醫粧限自用,返國轉賣恐觸法」記者會,食品組副組長蕭惠文說,民眾攜帶食品類伴手禮回台灣時,須謹記限量、不可轉售的規定,其中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一般食品價值需在1000美元(約新台幣2.9萬元)以下,且總重量在6公斤以內。蕭惠文提醒,一旦食品不符限量規定,民眾須先取得食藥署的輸入許可證,並於入境時主動向海關申報、辦理進口查驗手續,且同樣不得販售,違者將觸犯食安法第30條第1項,並依同法第47條第14款,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食藥署提醒須知。(圖/食藥署提供)食藥署自2021年至2025年間未依食安法第30條規定,辦理輸入查驗即販售進口食品相關案件共計781件,其中744件已裁處,其餘37件尚在調查中,總裁罰金額已達2045萬元整,裁處金額最高為20萬元。副署長林金富補充,民眾攜帶生鮮蔬果或肉類食品回國也需符合其他部會檢疫規定,像非洲豬瘟前幾年於全球流行時,擅自於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者,第一次罰則20萬元,第二次以上違規直接裁罰100萬元。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圖/林則澄攝)至於藥品,藥品組簡任技正黃玫甄說,藥品又分為非處方藥、處方藥及針劑產品、管制藥品,其中民眾攜帶非處方藥回國時,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黃玫甄補充,民眾攜帶處方藥回國時,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應以2個月用量為限;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或為處方藥針劑產品、管制藥品時,則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的合理用量,且至多為6個月用量,其中管制藥品並應避免購買攜帶含我國管制藥品成分藥品回國。黃玫甄說,民眾若想寄送一般藥品回國,應向食藥署申請核准,其中管制藥品不得郵寄或快遞,應以隨身攜帶為原則,且藥品帶回國後僅供自用不得販賣,違者將因涉及非藥商執行藥商業務,觸犯藥事法第15條第1款及第27條第1項,依藥事法第92條第1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禁藥者,則依同法第83條第1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食藥署提醒須知。(圖/食藥署提供)食藥署2024年查獲網路違法販售藥品共計1012件,違法案件皆已依權責交由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依個案情節處辦。黃玫甄提醒,民眾民眾也可能想攜帶藥品出國,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事先查詢要前往的國家對攜帶藥品入境的相關規定,以免誤觸他國法律。針對醫療器材,醫療器材及化粧品專門委員楊怡真說,OK繃合計不超過60個、片;液體OK繃合計不超過4條、罐、瓶、支;醫用棉棒合計不超過200支;衛生套(保險套)合計不超過60個;衛生棉條合計不超過120個;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二種不同度數為限;矯正鏡片合計不超過1副;醫用口罩合計不超過250個、片。食藥署提醒須知。(圖/食藥署提供)楊怡真表示,民眾攜帶醫療器材入境時,若未超量得以便捷通關方式,並以半年一次為限,一旦超過限量或非特定品項,須事先向食藥署申請專案核准後並於入境時向海關申報,同樣僅供個人自用,不得販售、轉讓或轉供他用;如有販售情形,則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5條第2項供售限制規定,以同法第70條第1項第10款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食藥署2024年查獲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共計334件,其中以除毛儀、血壓計、搭配低周波治療器使用的電極貼片為主,違法案件皆已依權責交由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依個案情節處辦。楊怡真也建議,民眾若想攜帶醫療器材回國時,仍應使用國內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或登錄字號的產品,可事先至食藥署官網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查詢。化粧品部分,楊怡真說,民眾須留意海關「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等規定,其中玻璃安瓿(AMPOULE)不能作為化粧品容器,個人自用時需向食藥署申請核准後方可輸入,但不論何種化粧品皆均不得用於販售、供應、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食藥署提醒須知。(圖/食藥署提供)
「線上申換護照」7月起再放寬!效期不足半年也可用 適用對象一次看
「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自113年9月試辦、11月放寬適用對象及縮短工作天數,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以來,廣受肯定,數發部亦評為近年數位平台3項服務亮點之一。為擴大適用對象,外交部將自7月1日起,放寬現持護照效期不足6個月且未遺失的民眾,也可以利用這項便捷管道申換護照。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說明,自本年7月1日起,「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適用對象放寬為:1、在臺灣設有戶籍之成年人;2、現持護照已逾效期或效期不足6個月;3、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未變更。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指出,符合以上條件的民眾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系統」網頁(https://epass.boca.gov.tw)線上申換護照,於10個工作天後,本人攜帶收據、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效期不足6個月之現持護照(已逾期免附),親至選定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領取新護照。外交部表示,詳細說明請參考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網站「護照」項下及「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專區」。此外,未來外交部仍將在不影響護照製發安全前提下,持續研議放寬使用對象條件,以期能使更多民眾受惠。
徐少東涉吸金22億落跑! 4千萬元保證金沒收原因曝
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涉違法吸金22億元,獲交保4000萬元,高雄高分院二審判刑12年,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高雄高分院因徐5月13日未到庭,亦拘提無著,法官通知當初為徐辦保的家屬說明,因徐家人表示無督促或協同徐到庭,對沒收保證金沒有意見,高雄高分院認為徐已逃匿,23日裁定沒收4000萬元保證金。徐少東被控於2015年9月至2019年5月間,與律師顧問張永昌以老鼠會方式非法吸金22.6億元,造成逾4000名投資人受害。徐少東一審被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遭判刑13年,併科罰金1億元,徐少東在一審審理期間獲4000萬元交保免押,徐少東不服上訴,去年高雄高分院改判12年,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高雄高分院因徐5月13日未到庭,亦拘提無著,通知當初為徐辦保的家屬後,因徐家人表示無督促或協同徐到庭,對沒收保證金沒有意見,高雄高分院認為徐已逃匿,裁定沒收4000萬元保證金。另檢調查出,徐少東2023年6月應大陸統戰人員賈紹連、卞建坪、李哲等指示吸收在台陸配、新住民,並發展組織培養分區或不分區立委,滲透基層新住民民眾,以發表不實民調結果試圖影響我第16屆總統副總統選舉及第11屆立委選舉結果,被《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橋頭地院裁定徐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橋院並要求徐應於每週一向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自強路派出所報到,但徐在5月9日清晨離家後即失聯,家屬11日向警方報案,請求緊急協尋,徐12日未依規定向派出所報到,高雄地檢署懷疑徐逃匿,指揮警調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追查,並通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及註銷護照,以防徐潛逃海外。橋院13日因他未依規定向派出所報到,發出拘票拘提。5月17日晚間,徐少東兒子向警方撤銷緊急協尋,聲稱徐少東透過通訊軟體向家屬主動聯繫,指徐在日本訪友。橋院19日裁定沒收徐本案50萬元保證金並發布通緝,調查局、刑事局已分別將徐列入「外逃通緝犯」、「重要緊急查緝專刊」名單,雖然徐少東兒子聲稱父親疑赴日本「訪日」,但調查局懷疑徐故佈疑陣,因此目前徐的潛逃地點「不明」,調查局呼籲民眾踴躍檢舉徐行蹤,一旦緝獲將核發獎金。
重大經濟要犯又跑一人! 最高檢嚴令緝捕三聯集團徐少東
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涉嫌吸金22億餘元,未扣案犯罪所得高達19億4千餘萬元,一、二審遭重判13年徒刑,不料徐少東本週一(12日)未向派出所報到,疑已潛逃出境或發生意外,最高檢察署責請高雄地檢署組成專案小組儘速查明,並要求全國檢方,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中若未准予羈押,檢察官應促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避免被告脫逃,影響司法威信。徐少東曾被媒體揭露與部分政治人物交好和合照,包括前法務部長蔡清祥、前總統陳水扁、前監察院院長張博雅、前海基會董事長李大維以及多位現任立委。據指出,徐少東本月9日清晨留下書信給兒子後,開著車外出後失聯,留下親筆書信及在高雄高分院傳票上書寫「人渣司法官,死不妥協」的便利貼。原本今天應到高雄高分院出庭的他,也不見人影。最高檢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徐少東未按期向派出所報到,高雄地檢署已組成專案小組查明釐清中,同時通知有關單位加強境管措施,以防潛逃境外。徐少東犯銀行法第 125 條第 1 項後段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未扣案犯罪所得高達19億 4 千餘萬元,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 113 年 7 月 9 日判決有期徒刑 12 年,併科罰金 1億元,現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徐少東經高雄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徐少東 4千萬元交保,並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每週一向自強路派出所報到一次等遵守事項,徐少東本週一(12日) 未向派出所報到。高雄地檢署即指派林恆翠檢察官指揮組成專案小組,追查徐少東未報到緣由及行蹤;同時通知有關單位加強限制出境及出海等境管措施,並通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及註銷護照,以防止徐員逍遙海外。最高檢察署呼籲:近期發生多件因未實施科技設備監控致重大刑案犯人脫逃,嚴重影響司法威信,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中若未准予羈押,檢察官應促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避免被告脫逃近期接連發生重大經濟罪犯如鍾文智、徐少東等於諭知交保停止羈押後,未同時施以科技設備監控,致發生脫逃情形,國人至為重視,最高檢察署呼籲: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中若未准予羈押,檢察官應促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避免被告脫逃。最高檢察署要求徐少東儘速到案,面對司法審判。同時籲請國人:切勿藏匿徐少東或使之隱避,如涉犯刑法藏匿人犯罪, 最重可處 2年有期徒刑;如知悉徐少東行蹤或所在者,請踴躍提供相關情資,協助司法人員儘速將之拘提到案 ,以確保審理程序進行 , 維護司法威信。
護照到12月恐「1本不剩」遭質疑:騙3歲小孩 外交部抖真相
外交部長林佳龍21日表示,由於預算遭刪凍,估計護照到12月就會一本不剩。粉專「鎖綠鴉」秀出去年招標文件,質疑外交部「是在騙3歲小孩?」對此,外交部表示,2025年度領務局遭刪除10%的預算,確實導致護照採購預算不足,需調配護照的安全存量處理換照需求。林佳龍昨天在立院備詢時表示,受預算影響,護照印製作業恐在10月中斷,12月可能一本都不剩。領務局進一步表示,今年全年需求約209萬本,推估將短缺15到20萬本。粉專「鎖綠鴉」在臉書PO出去年護照招標文件打臉外交部表示,公開招標就只有180萬本,「自己預估180萬本,然後再說預算刪除只能印180萬本?這是在騙3歲小孩?」粉專「政客迷因」也質疑,外交部去年只有編列180萬本護照預算,哪來的藍白刪凍預算導致短缺20萬本?外交部澄清,為使我國護照核發能滿足國人出國持用的需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除了每年採購一定數量的新空白護照外,也如同戰備儲油,備妥一定數量的空白護照安全庫存,以備不時之需,因此,經評估2025年的護照核發需求約209萬本,並編列相應預算。外交部表示,2025年編列的9.9億元預算遭立法院通刪10%後僅剩8.8億,造成只能採購185萬本空白護照,其餘不足的24萬本護照需求只能以安全庫存因應,也導致庫存量可能不足,無法因應其他臨時狀況。由於護照製作過程複雜,為確保提供國人的護照供應量,也預留中央印製廠3至5個月產製空白護照的合理時間,以利該廠能盡早規畫國外物料下單、運送、備製等前置作業,故有跨年度辦理提前備貨作為安全庫存,以避免遇護照原物料短缺時無護照可發的窘境。因此,外交部強調,領事事務局每年都是以「推估備貨」、「提前跨年度採購」的方式採購年度所需的空白護照,並視庫存情形適時、適量辦理採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在2024年護照需求仍處高峰,而且高於當年度護照採購量時,已先用安全庫存因應,故於該年9月提前辦理2025年度護照採購作業。由於當時還未知2025年度法定預算,該局僅能估計在可能預算額度內先「保守採購」180萬本空白護照。該批護照已於2025年2月完成第一批交貨,供2025年核發護照所需,之後再視2025年度法定預算金額辦理採購不足的護照數量。外交部說明,2025年度領事事務局編列印製209萬本護照的預算為9.9億元,經立法院統刪10%後剩8.8億,以「空白護照」成本407.5元及「薄型防偽膠膜」66.27元計算,一本空白護照直接成本共為473.77元,故經刪減後之8.8億元預算僅能採購約185萬本空白護照。外交部重申,空白護照的印製成本不只是「空白護照印製本身」,也包含「薄型防偽膠膜」等成本支出,2025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遭刪除10%的預算,確實導致領務局2025年度護照採購預算不足,並需透過調配護照「安全存量」用以處理民眾換發護照需求。
預算被刪1.2億…外交部證實「護照存量只到10月」 這時間恐一本都不剩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今年度預算遭到刪凍,外交部長林佳龍證實,預估到今年10月就無法再印製護照;領務局代理局長陳尚友也指出,護照安全存量將在10月底用完,到12月可能一本都不剩,必須提早展開招標工作因應。民進黨立委陳俊宇質詢時表示,外交部業務費、媒體宣傳費被刪除、凍結,包括外交部領務局1.2億用於購置空白護照的預算,刪減後只能支應185萬本,如果今年申辦踴躍,推估安全存量10月底就會吃緊。對此林佳龍證實,因為預算被刪凍,尤其是在護照部分,內部估計大概到10月就沒辦法印製。領務局以去年為例,原本預估印製280萬本,但因申辦民眾踴躍,最後實際印製286萬本,今年1月至3月底共發出69萬本,按這樣的速度推估,今年應該要核發209萬本,可能短缺15到20萬本。雖然護照都有安全存量,不過領務局表示這有點類似家裡的安全存款,如果不足就會出現寅吃卯糧,為了因應可能狀況,會跟護照供應商做密切聯繫,或許可以儘早展開招標工作。領務局說明,安全存量一般預估是2個月,每個月20到25萬本,所以安全存量大概是4、50萬本,今年預計到10月底就會用罄,到了12月就可能出現一本都不剩的狀況,所以必須提早作業。
護照剛換竟遭海關攔截! 這原因出不了國「還慘賠萬元」
有民眾近日要出國,卻在機場發現新辦好的護照出現損壞,導致海關無法判別資料、無法通關,最後只能臨時補辦護照和重買機票,造成原先預訂的國外遊樂園門票作廢,整體損失超過1萬元。對此,專家就提醒,護照使用與保存務必格外小心,否則可能影響整趟行程。根據《東森新聞》報導,該民眾在邊境查驗時被攔下,原因是海關發現其護照資料頁縫線鬆脫、頁面脫落,無法正常讀取關鍵資訊,因此無法通關。雖然該位民眾近期辦理護照,但疑似在使用或保管過程中受損,仍無法被視為有效文件。這位民眾最後市緊急前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補辦護照,不僅需支付急件費用2200元,還得重新購買去程機票,花費超過4000元;此外,先前購買的國外遊樂園門票也因逾期作廢,總計損失逾萬元。針對這樣的狀況,旅遊達人傑西大叔曾表示,護照使用和保存需要特別謹慎,包括在國外辦理免稅手續時也要小心操作,否則發生損壞除了影響到行程,申請換發時的審核時間恐怕會拉長,甚至僅能取得效期較短的新護照。民眾若有護照損壞紀錄,未來換照時也可能會受到限制,對經常出國的旅客來說相當不便。傑西大叔另外提醒,不少旅客喜歡在旅途中收集各地紀念章蓋在護照上作紀念,但這類行為其實可能導致護照報廢,護照內頁僅能蓋正式戳記,任何紀念章、簽名或圖案都屬於不被允許的異物記錄,恐影響護照的效力與合法性。另外,外交部也指出,護照為國人於海外的重要身分及國籍證明文件,持照人如擅自在護照內頁增刪塗改、加蓋章戳,或因保管不當造成護照頁面有明顯凹折、污損、破損、脫落、泡水等情形,均可能引起外國證照查驗人員的質疑而造成通關不便。由於各國海關證照查驗人員或航空公司人員審查嚴謹程度不同,因此難以明確界定標準,民眾若遇到上述情形,不論效期還有多久,都該儘速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等任一辦事處申換新護照,以免影響權益。
「橘子」許芷瑜被列外逃通緝犯!恐藏匿日本或澳洲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依貪污等罪名起訴柯文哲等相關人士,並針對滯留海外的柯文哲秘書許芷瑜(橘子)發布通緝令,法務部調查局已將許芷瑜列入外逃通緝名單,指出她可能逃往日本或澳洲。北檢認為,柯文哲涉嫌收賄後讓貼身帳房許芷瑜(橘子)保管錢,並在檢調搜索前指示對方出國。檢方調查,許芷瑜於去年8月27日返國後,於8月29日上午4時10分又訂購機票,當天便搭機前往日本,至今未返國。且經檢方透過其友人策動並呼籲其返國說明案情,亦無所得,足認其有逃亡或藏匿之事實,已於2024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護照且註銷。法務部調查局已將許芷瑜列入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指出她可能潛逃的地點為日本或澳洲。另外,最新公布的外逃名單中,還包括知名賭場大亨林秉文、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而遭通緝的股票炒手鐘文智。調查局指出,會持續加強查緝許芷瑜行蹤,也將透過駐外法務秘書與許芷瑜可能潛逃行經國家,請求司法互助可能,同時呼籲民眾踴躍提供線索,經檢舉並成功緝獲列冊外逃通緝犯後,可獲頒發檢舉獎金。許芷瑜去年10月被檢方通緝,至今未回台。(圖/調查局網站)
海外旅遊遭遇強震意外怎麼辦 準備3件事、2號碼迅速應變災厄
緬甸於28日發生規模7.7的強震,震源深度僅10公里,屬於典型的淺層地震。目前當地傷亡情況仍待釐清,但地震影響波及至鄰近的泰國,曼谷傳出有一棟位於恰圖恰市集附近、尚在興建中的高樓因地震瞬間倒塌,塵煙滾滾,周邊路人發出驚叫聲。而如果國人在海外旅遊之際遭遇災厄的話該如何應對,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就在FB粉絲專頁發文提醒要做好3件事情,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也建議民眾要記住2隻專為海外遭遇緊急救難需求時的聯絡專線。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在FB粉絲專頁發文表示,在海外旅行時,除了熟悉當地交通與觀光資訊,也要將防災措施列入行程規劃。首先,抵達每個目的地時,應即查詢當地的緊急避難地點與路線,確認是否暢通,避免在災難發生時措手不及。此外,各國多設有天災警報系統與專屬防災APP,建議旅客可事先搜尋並下載。例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推出的「旅外安全指南APP」,便提供各地安全警示與即時通報,對國人在海外旅行時尤其實用。(圖/翻攝自FB)除了熟悉當地避難資訊,出國時隨身攜帶一份緊急避難包,也是在異地自保的重要準備。該基金建議,避難包內容應以輕便、好收納為原則,物品包括瓶裝水、個人常用藥品、簡易醫療用品、牙刷牙膏、生理用品、雨衣與求生哨等。這些物品在突發災難時往往能發揮大作用,幫助旅客暫時應對困境。若在海外不幸遇到急難事故,除了尋求當地警方或駐外館處協助,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也提供兩條緊急聯絡專線。第一條是「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電話為0800-085-095(諧音「你幫我、你救我」),此專線限台灣國內撥打,若需從海外撥打,則應加上當地國際冠碼,撥打方式為當地國國際碼+886-800-085-095,需自付國際通話費用。第二條為「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免付費專線」,電話為800-0885-0885(諧音「你幫幫我、你幫幫我」),目前僅適用於22個指定國家或地區,包括日本與泰國等台灣人旅遊熱門地。此專線需使用當地市話、公用電話或當地申請的行動電話撥打,才可免費通話,若以台灣門號撥打,則須自付國際漫遊費。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也在官方網站上表示,國人在國外遭逢急難事故,一時無法與駐外館處取得聯繫時,可以透過該上述2支專線電話向「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尋求協助。該專線電話係為國人在海外遭遇緊急危難時洽助之用,非涉海外急難救助事項,切勿撥打該專線電話,以免線路過度負載,耽誤海外緊急事故處理時效。倘有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等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撥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總機電話(02)2343-2888;外交部一般業務查詢,請於上班時間撥打外交部總機電話(02)2348-2999。(圖/翻攝自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圖/翻攝自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圖/翻攝自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幫長輩換護照尾號剛好「444」 民眾質疑不能跳號嗎?外交部回應了
過年9天連假,不少民眾可能會出國,有民眾幫媽媽換護照,後來辦快速通關填資料,發現尾號是「444」讓媽媽覺得很不吉利,因為諧音就是死死死,民眾好奇能馬上更換嗎?而且身分證都能跳開4號,護照號碼難道不行嗎?拿到新護照你會檢查哪些資訊呢?可能包含姓名、身分證字號等等,有民眾發現她的護照號碼尾號竟然是444認為很不吉利,但是能夠馬上更換嗎?當事民眾女兒Kelly:「是我幫我媽媽去辦的,當然我媽媽本來就比較傳統,她滿忌諱(4諧音),她講說這號碼很不好什麼,所以她就在那邊碎碎念,我們很快就想說,那就去換。」不只有4還連續三個4,諧音念起來就像死死死,民眾好奇身分證都能跳過,護照可以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副局長陳尚友:「一些跟國際接軌的要求,目前序號是沒辦法把4去掉,還有比如說538或者是說766,台語就變完蛋了,也有這樣的情形,目前的做法是(重辦)規費可以減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解釋,不能主動跳過某些數字,主要是因為要符合國際規範,因為不是每個國家都能理解,刻意跳過,反而會被懷疑,但為了符合國人需求,3個月內可提出再換,以半價速件處理。換發護照民眾:「像我出國次數比較少就不會在意,像你的身分證是你會常用的,你會常常看到,可能會覺得這個(4)好像不是很吉利的數字,(我尾號)868耶,很好耶,我覺得就已經既成事實,OK啦,就不太會去忌諱這個。」過年9天連假倒數,民眾瘋出國,也是換護照旺季,儘管天冷,但因為剛好,可在年前最後一天上班日1月24日領到,所以還是湧現排隊隊伍,下周才想到過年要用,可就要加價當急件。 新北消防職業安全元年!守護前線消防員 強化職安衛生 JS婕洛妮絲一抹爆水的保濕神器!張琳的肌膚保養祕密公開! 全球男性陰莖尺寸排行榜出爐!台灣第117名 這亞洲國家墊底
「橘子」遭通緝至2064年!3大查詢系統竟未刊登 北檢回應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等案,涉嫌收賄後讓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保管錢,並在檢調搜索前指示對方出國。由於許芷瑜目前仍滯留海外,今年10月遭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發佈通緝。依刑法規定,橘子涉及的罪嫌追訴權時效為30年,加計3分之1共40年,通緝時效至2064年。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檢廉8月30日前往台玻大樓搜索,在3樓主席辦公室找到1張被撕碎的紙條,經拼湊還原後,發現上面寫著「晶華->orange出國」。檢察官認為,該字條很可能是柯文哲下令許芷瑜出逃的手諭。不過,柯文哲應訊時辯稱,是自己寫錯字,將英文的arrange(安排)寫成orange(橘子)。北檢審酌,柯文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日前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起訴,求處28年6月徒刑。另一方面,許芷瑜今年8月29日出境至日本後,迄未返國,且經檢方透過其友人策動並呼籲其返國說明案情,亦無所得,足認其有逃亡或藏匿之事實,檢察官審酌上情,已於今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依護照條例第25條第2項第1款、第24條第2項第2款、第23條第1項第2款等規定,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護照,並註銷。據了解,許芷瑜的罪嫌追訴權時效為30年,加計3分之1共40年,通緝時效至2064年。然而,自北檢發布通緝至今已2個多月,3大通緝犯資料查詢系統卻完全查不到許芷瑜的資料與照片。對此,刑事局表示,並未接獲地檢署要求刊登查緝專刊;北檢則回應,相關通緝資訊已上傳各司法警察機關,護照也已註記,警方只要發現「橘子」便可立即逮捕。
54家旅行社「公告停業」 觀光署:跟團應注意3大事項
寒假、春節旅遊旺季將屆,許多家庭開始著手規劃寒假、春節與新一年度的國內外旅遊,觀光署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及維護旅行產業健全發展,已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43條公告2024年7月1日至12月30日期間之旅行業營運狀況,相關廢止旅行業執照、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或自行申請停業之旅行業相關名單,可於觀光署官網查詢, 其中54家業者公告停業或曾經公告停業;依法已停業、解散之旅行業不得營業,如旅客發現仍有營業情形,可檢附事證向觀光署檢舉。54家業者公告停業或曾經公告停業。(圖/觀光署提供)觀光署特別提醒消費者,參加旅行社舉辦之旅遊活動或購買國際機票出遊,應多注意3大事項。觀光署指出,參團旅遊應選擇領有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並簽訂旅遊契約較有保障;合法旅行社、旅行社從業人員、合格領隊及導遊人員名單,可至觀光署行政資訊網消保事項專區查詢,另每季旅行團「參考售價」可至品保協會網站查詢;如選購低於參考售價之產品,宜多比較內容,確認團費包含/不包含之項目及是否有「自費行程」、解約之退費標準,例如包機或促銷行程、廉價航空之票務資訊及退費規定等。觀光署表示,購買團體或個別旅遊商品時務必與旅行社簽訂相關旅遊定型化契約,簽約前請詳閱契約條款及行程內容,確認商品內容是否符合自身需求,繳費時應索取代收轉付收據並妥善保存,簽約後建議參加旅行社行前說明會並閱讀行前須知。另旅客得視需求加保旅遊平安險及旅遊不便險。此外,選購國外旅遊產品或出國前,建議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及中華民國大陸委員會網站查詢相關旅遊警示,隨時注意旅遊目的地旅遊安全資;出發前請至領事事務局網站「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或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網頁登錄個人資訊,以利駐外館處即時協助聯繫,另於出國前請檢查護照效期是否6個月以上。觀光署提到,旅遊問題諮詢可利用觀光署免付費電話0800-011765,旅遊糾紛可以書面向品保協會申訴(02-25995088,E-mail:tqaa@travel.org.tw);另旅客如於國外發生急難事故,亦可向「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全球免付費專線800-0885-0885)」尋求協助,於陸港澳遇有急難情形,請與陸委會聯繫(02-23975589)以得到即時協助。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