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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贈趙建銘6000萬診所拿不回 律師曝1解法嘆:應該問一下爸爸的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趙建銘婚變消息引發關注,陳幸妤日前在生日當天於趙建銘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之後又透露,婚姻期間曾將目前價值約6000萬元的台南診所房產贈與趙建銘,但相關房屋貸款仍由她承擔。對此,律師林智群針對相關情況提出5點看法,並表示若陳幸妤仍對後續償還的貸款有意見,可考慮提告請求不當得利。陳幸妤13日深夜再度更新留言內容,提到趙建銘目前位於台南的診所房產,價值約6000萬元。她表示,該房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趙建銘,但房屋貸款的借款人仍是自己,因此相關債務仍由她承擔。陳幸妤也對當初的決定表達懊悔,並指出贈與後的房產在離婚時無法列入剩餘財產分配。陳幸妤更新一星評論。(圖/翻攝Google Maps)針對陳幸妤所描述的情況,林智群發文整理5項看法。他首先指出,夫妻之間完成贈與後的房地產,離婚後不能列入剩餘財產分配;另一方面,即使房子已經贈與丈夫,如果銀行貸款的借款人仍是陳幸妤,房貸依舊由她負擔,在這樣的情況下,趙建銘等於取得一筆價值6000萬元的財產。林智群接著表示,夫妻結婚時最好約定分別財產制,如果沒有另外約定,就適用法定財產制,未來可能涉及剩餘財產分配問題。他也建議個人財產由自己保管,如果真的決定贈與財產,可以同時考慮將夫妻財產制改為分別財產制。至於陳幸妤贈與房產後仍持續負擔貸款的情況,林智群進一步指出,如果她仍對此感到不滿,可以考慮透過提告請求不當得利。他舉例,假設贈與房屋時還剩下3000萬元貸款,之後這筆貸款仍持續由陳幸妤繳納,就等同陳幸妤替前夫清償3000萬元貸款。林智群表示,由於房貸通常透過匯款方式清償,因此相關金流紀錄較容易證明,依照他提出的假設情況,陳幸妤可以向趙建銘請求返還3000萬元。不過上述金額是林智群針對相關情況所提出的假設案例,陳幸妤原本說法僅提及診所房產價值約6000萬元及貸款仍由自己承擔。林智群最後還在貼文加上「她應該問一下爸爸的」以及「夫妻還是要明算帳」等Hashtag,對陳幸妤與趙建銘的房產及貸款爭議提出看法。據《ET新聞雲》報導,陳幸妤當年購入房屋時,有向銀行貸款,並於隔年贈與趙建銘,款項直到2025年7月才全部償清。
房子送趙建銘6000萬房貸自己扛!陳幸妤能斷繳嗎 答案曝光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的離婚風波持續延燒,她繼12日在趙建銘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後,13日深夜再度更新留言,除了針對先前提及的許姓護理師作出回應,更揭露趙建銘目前位於台南、價值約6000萬元的診所房產,是她在婚姻存續期間透過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對方,但房屋貸款卻仍留在自己名下。陳幸妤對此相當懊悔,也提醒其他人夫妻贈與房地產後,離婚時不一定能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消息曝光後,有網友疑惑,她是否可以乾脆停止繳房貸,讓診所遭銀行法拍?律師蘇家宏則從房屋所有權、剩餘財產分配、房貸債務、贈與契約及稅務等5大面向解析,指出「房子送出去」與「貸款轉出去」是兩回事,若銀行沒有同意變更債務人,即使房產已不在自己名下,原借款人仍須負責還款。陳幸妤12日先在趙建銘經營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評價,公開兩人已經離婚,並對前夫的醫療處置、醫德及私人關係提出多項指控。到了13日深夜,她再次更新留言,除了回應先前提及許姓護理師的相關說法,也進一步揭露兩人之間的房產及貸款問題。陳幸妤透露,這處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當初是在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時,由她以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趙建銘。然而,房子的所有權雖然已經給了前夫,相關房貸卻依舊掛在她的名下,形成「房產歸對方、貸款自己背」的局面。她也以自身經歷提醒其他夫妻,將房地產贈與另一半前必須慎重考慮,因為夫妻贈與取得的房產,日後若婚姻破裂,並非當然可以再透過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機制拿回。面對自己當初的決定,她甚至以「錯到想殺死自己」形容強烈的懊悔情緒。這番說法引發網友討論,其中有人提出疑問,既然房產現在已經屬於趙建銘,貸款卻仍由陳幸妤負責,她是否乾脆停止繳款,讓銀行對作為抵押品的診所進行法拍,如此至少可以讓趙建銘無法繼續持有這項資產?針對相關法律問題,律師蘇家宏以「夫妻贈與前,請先替自己留下退路」為題說明夫妻間房產贈與的5項重要問題。第一個關鍵,就是房子贈與配偶並完成所有權移轉後,日後離婚能否要求對方返還。蘇家宏指出,原則上答案是否定的。不動產完成移轉登記後,房屋所有權便已屬於受贈配偶。除非當初簽訂的贈與契約另有約定,或事後出現法律規定可以撤銷贈與、解除契約的特殊情況,否則不能單純因為雙方後來離婚,就要求對方把房屋還回來。即使婚姻破裂涉及另一半外遇,也不代表原贈與人當然取得收回房屋的權利。因此蘇家宏提醒,準備把不動產送給配偶前,應先思考如果未來彼此感情消失,是否仍然心甘情願讓對方擁有這間房子;如果答案並非百分之百肯定,就不應急著辦理過戶。第二個重點則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依民法規定,夫妻離婚時,原則上可以針對婚後財產增加的差額請求平均分配,但透過繼承或其他無償方式取得的財產,屬於法律排除計算的項目。夫妻其中一方贈與另一方的房屋,就屬於無償取得的財產。因此房屋一旦完成贈與,不只是所有權已轉到受贈人名下,將來雙方離婚計算剩餘財產差額時,這間受贈房產原則上也不會被列入對方應計算分配的婚後財產。第三項,也是此次陳幸妤事件最受關注的問題,就是「房屋過戶」不等於「房貸過戶」。蘇家宏指出,不動產所有權及銀行貸款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房屋可以透過登記轉給配偶,但房貸契約上的債務人不會因此自動改變。銀行核准貸款時,是依照原借款人的收入、信用狀況及還款能力等條件進行審核。因此,如果沒有經過銀行同意辦理債務人變更,即使房屋所有權已經轉到配偶名下,原本向銀行借款的人仍然是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銀行依然可以向其追討。也就是說,如果陳幸妤所述情況確實為房產已贈與趙建銘、貸款仍登記在她名下,那麼房屋所有權與還款責任就可能分屬不同的人。受贈人取得房產後即使沒有負擔房貸,銀行仍可以依原貸款契約要求陳幸妤履行還款義務。至於網友提出「乾脆不繳房貸,讓診所被法拍」的想法,也無法讓貸款債務直接消失。若停止繳款,銀行確實可能對抵押的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使趙建銘名下的診所房產面臨法拍,但如果拍賣所得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銀行仍可繼續向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追討不足部分。此外,停止還款還可能造成原借款人的信用受損,甚至使其名下其他財產面臨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或扣押。因此,這種做法雖可能使受贈人失去房屋,但貸款人自己同樣會付出相當代價,甚至承受更直接的財務及信用風險,形成雙輸局面。第四項重點是如何在贈與前降低風險。蘇家宏提醒,夫妻之間進行高額房產贈與時,不應只靠感情及口頭承諾決定,可以考慮尋求律師協助擬定贈與契約,提前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書面方式寫清楚。例如,契約可以明定房屋贈與後,由受贈人負擔剩餘房貸及相關稅費;如果雙方日後離婚、受贈人沒有履行約定義務,或發生事先約定的特定情況,應將房屋返還,同時也能預先約定違約責任以及相應的擔保方式。蘇家宏認為,事先把條件白紙黑字寫下來,並非預言婚姻一定會失敗,而是在雙方仍然相愛、願意互相體諒的階段,就把涉及龐大資產的責任及承諾說清楚,避免感情生變後才發現缺乏可以依循的約定。第五項則是贈與稅問題。依陳幸妤的說法,她是在尚未與趙建銘離婚時,將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贈與對方。蘇家宏指出,由於當時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依現行稅法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因此這項移轉本身不會因一般贈與而被課徵贈與稅,但如果夫妻已經辦理離婚,前夫與前妻之間就不再具有配偶身分。此時若再發生無償財產移轉,又不是依照離婚協議內容履行給付,或基於夫妻財產分配等原因,國稅機關可能會認定屬於一般贈與,進而產生贈與稅。蘇家宏也建議,夫妻如果在離婚過程中涉及房屋、現金或其他資產移轉,最好將所有財產分配及贈與事項完整寫進離婚協議書,清楚交代移轉原因及雙方權利義務,降低日後產生財產及稅務爭議的可能性。律師指出,房屋所有權與銀行貸款屬於不同法律關係,房子完成過戶,不代表房貸債務也會跟著轉移。(圖/翻攝自臉書,蘇家宏律師)
陳幸妤送6000萬房產給前夫還背房貸 律師揭「多1步」可防人財兩失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自爆與前夫趙建銘離婚,並稱曾將價值6000萬元的骨科診所房產贈與對方,自己卻持續負擔房貸。律師賴瑩真指出,夫妻間無償取得的財產原則上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若當初贈與時多設「附負擔」或「附條件」,就可能避免離婚後人財兩失的窘境。賴瑩真在臉書粉專「瑩真律師」發文分析,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也就是說,夫妻間若將房產直接以贈與方式移轉,離婚後原則上並不能再主張把這筆財產納入剩餘財產分配。她指出,夫妻互贈房產確實有節省贈與稅的優勢,不受贈與給子女、父母每年244萬元免稅額的限制,因此不少人會以此方式進行財產安排。然而,房子一旦完成贈與並移轉所有權,若沒有事先設計其他法律條款,日後想要追回,恐怕就不是容易的事。至於陳幸妤所稱「房子已經送給趙建銘,房貸卻仍由自己繳」,賴瑩真也提醒,這是一般人在處理房產移轉時經常忽略的問題。房屋所有權與房貸債務是兩回事,房貸是向銀行借款,銀行核貸時會審查借款人的信用、收入及還款能力,因此即使房屋所有權人變更,並不代表銀行就會自動同意更換貸款人。換言之,若原本由陳幸妤擔任房貸債務人,即使房產後來移轉至趙建銘名下,除非經銀行同意辦理債務承擔等相關程序,原借款人仍可能必須依原契約負擔還款責任。賴瑩真進一步表示,如果當初贈與房產時,希望對方同時承擔特定義務,其實可以在贈與契約中多做一道法律設計,例如採取「附負擔贈與」或「附條件贈與」。前者可以約定受贈人必須履行照顧生活、扶養家庭等義務;後者則可預先約定特定條件,例如發生外遇或離婚等情況時,贈與失效,受贈人必須返還財產。賴瑩真也提醒,無論是婚姻關係中的財產安排,或是不動產贈與,都不應只憑當下的感情與信任決定。涉及數千萬元資產時,更應事先了解贈與、房貸及夫妻財產制度的法律效果,必要時尋求專業人士協助,避免日後婚姻生變,才發現財產已難以追回。
放棄高薪工作!蔡逸帆曾只剩24元 曲艾玲啃吐司熬2年
曲艾玲、林美貞與蔡逸帆主持YouTube女性談話節目《貞艾找麻帆》,首集討論網路上一篇「女友買365元鹹酥雞被男友嫌棄價值觀偏差」的抱怨文,她們不僅一針見血地指出「現在物價隨便買都三、四百元,365元兩個人吃根本超划算」,更在節目中大方分享自己當年的「窮困黑歷史」,引發無數出社會打拼年輕人的強烈共鳴。蔡逸帆透露,自己當初毅然決然離開待遇優渥的空服員職務、領著薪水直接砍半的3萬5千元起薪轉戰新聞界時,因為一時間改不掉花錢大手大腳的習慣,竟然在發薪日前一天落得戶頭空空。她回憶道,當時頂著寒風在ATM前苦苦等待薪水入帳,肚子餓到受不了,全身上下翻遍只剩24元,最後只能無奈走進鍋貼店,向老闆點了尷尬的「三個鍋貼」勉強果腹。林美貞當年初來乍到台灣工作,因為工作證問題,有半年無法工作,又怕家人擔心,完全不敢告知家人,每天忠孝東路走九遍,看能否找到較便宜的食物來果腹,最後涼麵成為她這半年的無薪好友,陪伴她度過這半年。曲艾玲也分享自己剛回台灣發展時,放棄了外商年薪6萬美金的優渥待遇,選擇月薪僅有1萬5千台幣的外景節目,為了省錢只能住在高溫難耐的頂樓加蓋鐵皮屋。到了月底,口袋只剩幾百塊的她,甚至必須買一條吐司,每天在廚房「捏一口」果腹,這樣刻苦的日子一過就是兩年。節目中也探討了婚後夫妻財產理財的敏感話題。蔡逸帆大方坦承,自己過去為了備孕而辭去光鮮的主播工作,那是她人生第一次向另一半伸手要錢。由於當時缺乏金錢觀念導致花費透支,甚至被先生的朋友暗地議論「花錢太大手大腳」,這讓她感到既受傷又自卑。這段經歷讓她深刻體悟到:「女人不管理財到了什麼階段、不管理由是生小孩還是成立家庭,都一定要維持賺錢的能力、要有自己的收入!」,唯有經濟獨立,才能在感情中活得有尊嚴、有安全感。
夫妻離婚後孩子名下台積電股票歸誰? 律師解答5重點
夫妻離婚後,孩子名下的股票該怎麼算?就有位母親憂心離婚後,若先生拿走孩子的監護權,孩子名下的台積電股票可能被先生動用。對此,律師蘇家宏便給予5點法律重點提醒,。蘇家宏於臉書粉專發文分享,有位41歲的母親表示,她想與丈夫離婚,對方堅持要孩子的監護權,但孩子名下有她多年買的台積電股票,因此好奇丈夫後續拿到監護權後,是否有權將股票拿去分?以及她能否主張孩子名下股票的一半?蘇家宏認為,這位母親的疑慮不是在爭錢,而是在擔心她的孩子,因此他也提供5點法律提醒供她參考。第1點,監護人有權「管理」未成年子女財產,親權行使人,也就是監護人,在法律上的確有權利管理未成年子女的財產,也可能因此賣掉孩子的股票,或動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存款。蘇家宏提到,第2點,每一筆錢的花用都必須「為了孩子的利益」,法律有嚴格規定,未成年子女名下財產的管理和處分,必須完全以子女的利益為準,絕對不能挪為父母自己私用;第3點,送給孩子的,就是孩子的,媽媽多年來贈與給子女的股票,在法律上財產權就是屬於孩子的,不再是父母的財產,不能任意拿回來。蘇家宏指出,第4點,孩子的資產,不列入夫妻財產,既然股票是孩子的,就算丈夫最後取得監護權,這些股票也不會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來計算,媽媽不能因為先生監護孩子,就主張要分走孩子名下的一半財產;第5點,為了孩子,不要輕易放棄親權,不是先生堅持要監護權,太太就沒有機會,既然這麼愛孩子,那就不要輕易放棄孩子的親權(監護權),爭取陪伴他成長的機會。蘇家宏表示,就算最後並未爭取到監護權,太太也有固定探視的時間,如果發現先生有違法私自挪用孩子的金錢,像是將孩子名下5張台積電股票出售,所得金錢據為己有,後續買超級跑車或匯給其他女子花用等,太太就可以提出刑事侵占罪告訴,並要求返還金錢給小孩,一併予以說明。
修法朝婚姻破綻主義調整 林倩綺:重建更公平離婚與贍養制度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3日針對《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詢答,修法重點聚焦離婚制度、贍養費與撫養義務等議題。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林倩綺表示,現行制度過度強調過失責任,已難回應當代家庭型態變遷,修法將朝向「婚姻破綻主義」調整,建立更符合經濟公平的制度架構。林倩綺指出,目前裁判離婚以責任歸屬為核心,導致訴訟過程往往流於互相指責與揭露隱私,偏離婚姻是否實質破裂的判斷。本次修法擬刪除部分過時的列舉事由,並納入分居期間作為離婚要件,例如夫妻持續不同居達三年者,可向法院請求離婚,並由法官依個案情況審酌是否顯失公平,回歸婚姻關係本質。在贍養費制度方面,林倩綺表示,現行以「無過失」為請求前提,已不符合現代婚姻平等理念,草案將改以「離婚後陷於生活困難」或「因婚姻分工導致就業能力減損」作為請求依據,強調補償婚姻期間的經濟投入與機會成本。同時新增相關條文,明確規範請求方式、計算標準及減免條件,提升制度可預測性。針對新舊法銜接,林倩綺也提案增訂施行法條文,明定修法前已發生的婚姻破裂情形,若依新法可構成離婚事由,當事人仍可提起訴訟,以確保制度改革具實質效果。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此次修法是回應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該判決指出現行制度在部分情況下不允許唯一有責配偶請求離婚,可能產生顯失公平問題。法務部因此提出修法版本,放寬離婚要件、引入分居期間作為客觀標準,並強化夫妻財產揭露義務與贍養費制度。司法院家事廳廳長鍾宗霖則提出不同意見,認為部分提案與現行規範可能重複,且未明確規範財產揭露內容與法律效果,恐增加實務爭議。此外,對於分居期間計算,司法院傾向採「連續三年」標準,以利舉證並符合國際立法趨勢。在贍養費與撫養制度方面,司法院也指出,現行《家事事件法》已提供法官裁量空間,若再細化規範,可能反而限縮彈性;同時對於撫養義務順位調整可能影響未成年人保障,建議審慎評估。
遺贈稅法大翻修!告別「拿上億房的不繳稅」 沒拿的扛龐大遺產稅荒謬
2026年1月22日,財政部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正式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在眾多修正條文中,影響層面最廣、最直接衝擊家族財產分配公平性的,莫過於本法第6條關於「納稅義務人」的修正 。過去,坊間常流傳「生前兩年趕快過戶再辦拋棄繼承」的操作手法,導致許多家族在長輩過世後,發生拿走上億房產的大哥不用繳稅,只分到剩餘遺產的小弟卻要背負比繼承還多的遺產稅的荒謬現象。此次修法正是為了矯正此一長期的法制漏洞。壹、 修正緣起:憲法法庭對「擬制遺產」稅負不公的糾正依照本法現行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等特定親屬的財產,須視為「擬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當時設計這條法律的初衷,是為了防止臨終前的避稅行為,基本上並無問題。然而,這筆財產雖然被「拉回來」計算遺產稅,但它在民法事實上已經是受贈人(例如大兒子)的財產,並非全體繼承人(其他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遺產。在現行法架構下,大兒子受贈之後再去辦拋棄繼承,國稅局可能就會對其他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追稅,形成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被迫去繳納「別人拿走的財產」所產生的稅。所以憲法法庭認為這侵害了其他繼承人的財產權,判定違憲 。貳、 草案第6條修正解析:三大核心變革為回應憲法判決,財政部本次修正第6條,建立了權責分明的納稅架構:一、 確立「誰拿錢、誰繳稅」的個別責任制這是本次修法的核心。新法明確增訂:針對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財產(特定親屬受贈財產),依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者,是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這意味著,未來國稅局在核定遺產稅時,會將稅單「拆解」。屬於生前贈與部分的稅額,不論受贈人是否拋棄繼承、喪失繼承權或非屬法定繼承人,稽徵機關均會對受贈人發單課稅,受贈人以後就不能再躲在全體繼承人背後享受免稅空間。二、 稅額計算與責任上限的明確化新法規定,受贈人應負擔的遺產稅額,是「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 。【試算範例】 父親過世,遺留現金1,000萬元(由弟弟繼承)。父親死亡前1年贈與哥哥價值4,000萬元的股票(擬制遺產)。遺產總額: 5,000萬元。假設應納遺產稅額: 500萬元。哥哥責任: 佔總額 4/5,故哥哥需單獨負責 400萬元稅金。弟弟責任: 佔總額 1/5,故弟弟(及其他繼承人)負責 100萬元稅金。此外,修法也定明受贈人「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這雖然是保障受贈人不用拿自己原本的財產出來貼補,但實務上,生前贈與通常價值不菲,受贈財產的價值通常遠高於稅額,此限制對國稅局徵稅影響不大,主要是法理上的宣示界定。三、 遺囑執行人角色轉型與除名現行法將遺囑執行人列為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這導致許多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不敢輕易擔任此職,深怕惹稅上身。修正草案刪除了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的規定,將其定位調整為「代為辦理申報、繳納及申請復查」的代理人角色。這將有助於未來遺囑信託與專業遺產管理的推動。參、 對長輩資產規劃的衝擊與建議面對第6條的修正,長輩在進行資產傳承時,思維必須從「如何少繳稅」轉向「如何公平繳稅」以及「預留繳稅現金」。以下是給予高資產人士的三項規劃建議:建議一:重新審視「死亡前兩年」的贈與策略過去許多長輩在身體出現狀況時,就會開始規劃將不動產過戶給特定子女(例如長孫或長子)。在新法架構下,這種做法將對受贈人產生資金壓力。例如父親在過世前一年,就將豪宅贈與給某個兒子,但這個兒子身上可能沒有足夠現金,未來他在面對那張鉅額的「個人專屬遺產稅單」時,可能會陷入「有房但沒錢繳稅」的窘境。策略: 若要進行生前贈與,必須同步考量受贈人的現金流能力。若受贈人資金不足,長輩可能需要搭配贈與現金,或是透過保險規劃預留稅源。建議二:善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新紅利本次修法雖然第6條加重了受贈人的責任,但第17條之1卻給了配偶大紅利——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的財產,可以列入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視為現存財產)。策略: 對於夫妻財產懸殊的家庭,長輩(財產多的一方)在生前將財產贈與給配偶,現在變得更有利。因為這筆財產本身雖不課贈與稅(夫妻贈與免稅),且死後仍會被視為遺產課稅,但因為可以被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因此實質遺產稅負可能會大幅降低。這是未來新法下極具價值的節稅方法,值得重新計算規劃。建議三:遺囑執行人的指定將更為順暢過去長輩想找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當遺囑執行人,但律師或會計師常因稅務責任而婉拒。新法修正後,遺囑執行人責任單純化。策略: 建議長輩積極善用遺囑執行人制度。特別是在子女眾多、資產複雜的家族,指定一位公正的專業人士(律師或會計師)擔任執行人,由其代為統籌申報、協調各繼承人與受贈人的稅額分擔,能有效避免子女在靈堂前為了「誰該繳多少稅」而反目成仇。肆、 結語「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的修正,標誌著台灣遺產稅制從「家族連坐」走向「權責分明」的新里程碑,這不只是一條法律的變更,更是提醒我們在做資產傳承規劃時,不應只在乎節稅,更要在乎「公平」與「可行性」。「愛他,就不要給他負擔。」在將資產交給子女的同時,請務必確認這份禮物附帶的稅務責任,是他們承接得起的重量。趁著草案預告期間,儘早諮詢專業稅務顧問,重新檢視您的資產配置與遺囑內容,是守護家族和諧的當務之急。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今(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可請至協會官網報名。點我報名。
范姜粿粿私下協商離婚!他2原因吃大虧 恐拿不到800萬元
范姜彥豐爆出粿粿出軌王子後,雙方歷經2週的互相廝殺。據悉,為了避免在法院判決上留下紀錄,范姜和粿粿決定以私下協商方式進行調解,不打算提起訴訟。不過,由於2人婚後的收入與金流多半流入由粿粿家人設立的公司帳戶,范姜想要取得先前在公開爆料前談好的800萬元,恐怕不如預期容易。據《鏡週刊》報導,范姜與粿粿婚後以幸福時尚夫妻的形象接下不少業配與代言。為了節稅,粿粿與范姜不僅在接工作時多以現金收款,就連工作室也是以粿粿家人的名義成立的。因此范姜彥豐可說是相當吃虧。有消息指出,粿粿自遊美返台後,便開始產生離婚念頭,遂將家中存放的大筆現金搬去王子家。范姜雖然發現家裡少了一大筆錢,但也無可奈何。再加上2人的工作室都是在粿粿家人名下,若雙方最後走上法院,范姜能分到的夫妻財產恐怕非常有限。
力破婚變傳聞!何超蓮、竇驍澳洲甜蜜度假 秀恩愛全被拍
賭王千金何超蓮與中國男星竇驍2023年4月在峇里島舉行婚禮,婚後生活一直是外界關注焦點。然而,自去年起不時傳出婚變風聲,近日更因向太(陳嵐)一句「富家女嫁演員正在鬧離婚」的言論引發熱議,網友普遍解讀為暗指這對夫妻。面對各方揣測,兩人日前已發聲駁斥謠言,並以實際行動打破傳聞,近日更被目擊在澳洲度假,感情依舊甜蜜如昔。陸媒日前報導指出,婚前協議核心條款包括夫妻財產完全隔離、竇驍不得干預何家生意、婚後收入五五分成,若婚姻維持不足3年,男方持股需折價清退。爆料稱,竇驍對此態度強硬,直言「結婚不是開公司」拒絕簽字。竇驍上個月23日於社群平台發文澄清,表示:「我們本不想回應這些莫須有的話題,沒成想事態變得越來越離譜。還望大家勿信謠、勿傳謠。」何超蓮則回應:「我們感情穩定,無需以外在形式事無巨細地證明。感謝關心,也呼籲停止傳播不實訊息。」而在11月4日竇驍出席西安活動時,仍佩戴婚戒現身,進一步穩定外界觀感。網友在澳洲偶遇何超蓮、竇驍。(圖/翻攝小紅書/優雅的貓)網友在澳洲偶遇何超蓮、竇驍。(圖/翻攝小紅書/優雅的貓)昨日有網友在澳洲偶遇兩人並分享合影,畫面中何超蓮身穿衝浪服,竇驍則以T恤搭配長褲,手持飲品,兩人談笑風生、互動自然,顯見情感穩固。發文者稱:「何超蓮很親切,還主動跟我先生打招呼。」另有網友也透露分別在當地歌劇院與街頭與兩人擦肩而過,「全程手牽手、有說有笑,超級甜蜜」。
老公滑新聞「教育邊界感」!張齡予曝夫妻底線:不能突然不回家睡覺
張齡予今(31日)主持更生少年關懷協會「如果,還有選擇」特展活動,最近范姜彥豐控訴老婆粿粿婚內出軌王子(邱勝翊)引起全民吃瓜, 張齡予說她跟老公也有滑到相關新聞,但她更心疼的是事件對「家人」可能造成的影響,想藉此機會向大眾呼籲。 張齡予身為人母,對於許多網路討論已經偏激到波及「家人」,感到非常心疼和不捨。她表示:「希望呼籲大家克制,大人的問題不要影響到小孩。」她指出,這些討論內容都會在網路上成為歷史紀錄,對「家人」的成長過程可能造成陰影。「希望大家一起守護小朋友,不要讓她感覺到不舒服的態度跟言語。」張齡予透露,老公滑手機看新聞時有感而發,順帶教育她保持邊界感:「他說邊界感很重要,維繫關係跟婚姻要有認真界線,婚姻就是要忠誠。」她跟老公結婚三年,她認同彼此還是要保留各自社交空間,達成每周要有一半時間留給家庭的共識,週末要陪伴小孩為主,突然不回家睡覺是絕對不能發生的事情。而粿粿掌握共同經濟帳戶,讓范姜彥豐連自己工作收入都無法動用,婚後夫妻財產管理也成為話題。談及夫妻財產管理問題,張齡予則堅守「經濟獨立」的原則。她表示:「我覺得經濟獨立很重要。以前媽媽就教育我,不要伸手跟男生拿錢,要有經濟能力。」
何超蓮、竇驍婚變傳聞不斷! 兩人親發聲說明了
中國大陸男星竇驍與「賭王千金」何超蓮的婚姻風波近日再度掀起外界熱議。先前有消息指稱,雙方因經濟矛盾鬧出離婚風波,且傳出2人至今未被登記在婚姻系統原因,源自於竇驍堅決不簽署長達28頁的婚前協議。對此,兩人發聲駁斥,表示他們感情穩定,希望大家勿信謠言、勿傳謠言。陸媒日前報導指出,婚前協議核心條款包括夫妻財產完全隔離、竇驍不得干預何家生意、婚後收入五五分成,若婚姻維持不足3年,男方持股需折價清退。爆料稱,竇驍對此態度強硬,直言「結婚不是開公司」拒絕簽字。此外,原本傳出竇驍獨立承擔2人在峇里島的婚禮費用,實際上該場婚禮耗資約5000萬港元,是由何超蓮母親陳婉珍出資,男方僅支付500萬港元聘金。由於竇驍並非家族聯姻對象,無法動用何家信托基金,與何超蓮先前稱婚禮細節由竇驍全權處理的說法形成矛盾。面對謠言滿天飛,竇驍與何超蓮於23日雙雙在微博發文回應。竇驍率先呼籲外界不要被虛假訊息誤導,「大家好,首先在此先向大家致歉,這兩天網路上的喧囂佔據了公共資源。我們本不想回應這些莫須有的話題,沒成想事態變得越來越離譜。 所以還望大家勿信謠勿傳謠。感謝。」隨後何超蓮轉發竇驍的貼文,並寫道:「感謝所有善意關心我們的朋友,也理解大家的好奇。但我們始終認為,感情的穩固與否,無需通過任何形式向外界事無巨細地展示來證明。我們感情穩定。在此也呼籲大家,停止傳播不實信息。」
竇驍何超蓮傳婚變!知情人爆男方拒簽「28頁婚前協議」 雙方至今沒領證
大陸男星竇驍與「賭王千金」何超蓮的婚姻風波近日再度引發熱議。先前有消息稱,何超蓮婚禮由男方承擔費用,房產歸女方所有,雙方因經濟矛盾鬧出離婚風波。不過,今天(22日)又有知情人士爆料,2人至今未領結婚證的原因,源於竇驍堅決不簽署、長達28頁的婚前協議。綜合陸媒報導,該份協議核心條款包括夫妻財產完全隔離、竇驍不得干預何家生意、婚後收入五五分成,若婚姻維持不足3年,男方持股需折價清退。竇驍對此態度強硬,直言「結婚不是開公司」,拒絕簽字。爆料稱,協議背後反映了賭王家族對歷史財產糾紛的戒備心,尤其是三太陳婉珍對非豪門背景成員的配偶採取嚴格防範。此外,原本傳言竇驍獨立承擔2人在峇里島的婚禮費用,實際上該場婚禮耗資約5000萬港元,是由何超蓮母親陳婉珍出資,竇驍僅支付500萬港元聘金。由於竇驍並非家族聯姻對象,無法動用何家信托基金,此與何超蓮先前稱婚禮細節由竇驍全權操辦的說法形成矛盾。網友實際查詢澳門婚姻登記系統後,未發現2人登記紀錄,由此引發「只辦婚禮未登記」的猜測。據悉,賭王家族有「先婚禮後登記」傳統,需經生育考驗或簽署協議後才補辦登記,竇驍拒簽協議可能導致流程無限期擱置。事實上,竇驍與何超蓮自2024年起,已不再公開同框,其中男方不僅缺席何家中秋宴及三太壽宴,並清空微博夫妻合照,個人簡介也由「何超蓮丈夫」改為「演員」。截至目前,竇驍與何超蓮仍未對爆料作出正面回應,事件仍引發外界關注。
山東男中獎後狠砸百萬打賞女主播 妻打開「300萬養老金卡」竟是空的
中國山東德州的苑姓女子,因丈夫中獎成了「百萬富翁」,沒想到婚姻卻隨之崩壞。2024年12月17日,她的丈夫老王花人民幣42元購買彩券,一舉中得1017萬元,稅後實得814萬元。本應是平凡夫妻的幸運轉折,卻在金錢湧入後變成一場情感與人性的災難。根據媒體報導,苑女控訴丈夫在中獎後性情大變,沉迷賭博與網路直播,短短一年內竟對多名女主播抖內超過120萬元。根據《金羊網》和《中華網》綜合報導,起初老王滿心歡喜地告訴妻子好消息,還拿出一張聲稱存有300萬元的金融卡,說是兩人以後的養老金。苑女信以為真,把卡收進抽屜。沒想到三個月後,丈夫整夜泡在手機直播房,白天則約牌友打麻將。到了2025年7月,他謊稱要外出買茶葉,一走就是四天。苑女心生疑竇,特地到車站接人,結果親眼看到丈夫與一名年輕女主播同行,舉止親暱,宛如情侶。她說,那名女子正是他在直播房裡反覆抖內的「女神」。事情曝光後,老王不再掩飾,甚至揚言要「找女主播幫他生孩子」。苑女氣憤之餘決定離婚,然而當她打開那張「養老金卡」時,裡頭竟是空的。根據她調閱的銀行明細,丈夫在中獎第三天就一次提領710萬元現金,剩下的錢也不知去向。她控訴「沒中獎的時候,他說要和我過一輩子;中了獎,人就變了。」也因為如此,苑女隨後提起離婚訴訟,並將丈夫涉及的巨額抖內與資金轉移列為主要爭點。律師解釋,《民法典》第1062條明定,婚內所得彩券獎金屬夫妻共同財產,老王擅自轉移710萬元,屬於隱匿與侵占夫妻財產。若證實120萬元抖內屬不正當關係或過度消耗家庭資產,妻子有權要求返還部分金額。事件曝光後,有媒體也找到其中一位涉事女主播。對方回應「他抖內的不止我一個,我只是靠抖內生活的主播,我離婚了單身,不會和那麼年紀大的人談感情。」她聲稱沒有私下越界行為,也表示若平台要求退款,願意配合。另一段訪談中,女主播更是直言「錢又不是給我自己,我靠抖內吃飯,他多大我多大?我再找男朋友也不會找他。」老王面對記者訪問態度冷淡,只說「她已經告我了,我還能說什麼?錢我花了,我還賭博呢,等開庭再說。」這番話徹底刺痛苑女,她坦言「十年婚姻,一夜崩潰。」據悉,這對夫妻2016年結婚,沒有共同子女,婚前老王就熱衷購買彩券,中獎後更把「幸運」當成放縱的藉口。從甜蜜夫妻到對簿公堂,短短十個月內,一場橫財讓原本平凡的生活支離破碎。如今,法院已受理苑女的離婚訴求,案件將於近期開庭審理。
老婆偷幫娘家擔保借30萬人夫氣炸 全場搖頭勸離婚:你會被拖垮
一名人夫近日抱怨,他跟老婆結婚不到1年,而她在婚前為了幫助家裡成為「扶弟魔」,前後背70萬的債務,現在小孩即將出生,發現老婆瞞著他幫娘家擔保借30萬,這讓他非常生氣。網友直呼,「離婚,要不然你及整個家,都會被拖垮。」原PO在臉書《靠北婚姻》發文,老婆在結婚之前,為了幫助家裡,成為了所謂的「扶弟魔」,她前後背了6、70左右的債務,這些都是為了幫弟弟處理爛帳和家裡的房貸等問題,原PO透過家人幫忙,先處理掉比較緊急的2、30萬現金貸款,剩下慢慢還。雖然幫忙家人是可以理解的,但原PO始終覺得細水長流才是長久之道,一次性的大額幫助只會導致更大的負擔,像是殺雞取卵,他知道老婆已經非常仁至義盡,每月薪水3萬,幾乎一個月只剩下千元。但最近小孩要出生,原PO卻發現老婆瞞著他跟娘家人擔保了2、30萬貸款,這讓他很生氣,這事不是第一次,去年跨年前,岳母還打電話來要求老婆再為家人擔保20萬,他當時拒絕,因為認為她已經付出很多,然而老婆堅持說讓家人試試看,結果竟然貸款真的過了。原PO嘆,老婆家的狀況已借到崩潰,就為養一個弟弟,弟弟瞞著家中欠一屁股債,岳母又用其他家人信用去供養弟弟,他直言,「滾雪球滾到家都沒了,現在沒拿到錢就說要告我老婆沒有盡奉養父母。」原PO表示,他知道老婆現在懷孕,產前憂鬱情緒讓她更加難以承受,他理解痛苦,卻也無法忽視她的決定,老婆認為,跟她家人切割就不會牽連到他。原PO說,他每月工作超過300小時,每天都要上12小時的班,收入大約7萬,努力工作希望妻小沒有經濟困擾,老婆懷孕後他也盡量抽空陪她去產檢,但事實上他們的存款已經所剩無幾。只要提到娘家人,原PO情緒幾乎就會失控,他嗆,「你家人還有我跟小孩你自己選一個」,因為不希望再回到當初那樣的困境,這樣的負擔真的讓人喘不過氣來,而老婆卻提出離婚,他聽了很心痛。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離婚,要不然你及整個家,都會被拖垮」、「妳老婆是個沒有危機意識,沒有主見的女人喔」、「人不會變,婚前如此,婚後也會如此」、「沒離婚的話,去登記夫妻財產各別制」。
婚前爸媽幫買房+車!月薪3萬尪逢人就吹「我賺的」 1要求讓妻無語了
「啞口無言,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1名女網友透露,老公是1名月薪3萬元的上班族,當初自己戀愛腦,執意要嫁給對方,爸媽怕她吃苦,於是出錢幫小倆口買了房子和車子,誰知丈夫非常愛面子,平時總是向別人吹噓是他辛苦打拚賺來的,她希望先生能誠實一點,男方竟要求「不然加上我的名字」,讓她當場傻眼。原PO在臉書社團「靠北老婆」發文,老公月薪只有3萬元,結婚時沒有存款,無奈自己戀愛腦作祟,稀里糊塗地就嫁了,「我爸媽怕我受委屈,幫我們買了一間房和一台新車。我爸媽的意思是我真心想嫁給他,他們也阻止不了我,但捨不得我嫁出去還要付房租,下雨天還得風吹日曬雨淋,而且房車都寫上我的名字」。女網友提到,老公非常愛面子,逢人就說房子、車子都是他打拚多年賺來的,只為了在親戚面前揚眉吐氣,自己不想讓他丟臉只能答應,但每次聽到還是感到心痛,覺得踐踏了爸媽的心意,於是找了機會向對方吐露心聲,希望他能誠實一點,怎料老公竟提出把房、車加上他的名字,甚至說「夫妻本來就是共有財產」,讓她頓時啞口無言。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婚前買的不是共有財產。這麼不要臉,臉皮這麼厚,妳還在撐什麼?還不覺悟嗎」、「這是婚前的財產,即使將來離婚,他主張分配夫妻財產制,這間房子可以不用併入計算!感覺這個男人沒什麼肩膀,面子比較重要,留著不要過戶」、「沒擔當又死要面子的男人很不行,女人真的不要腦子進水,這是妥妥的倒貼」。
湖南女子追回丈夫贈與款!第三者深夜47次轉250、438」羞辱 法院裁罰了
大陸湖南省寧鄉市人民法院日前對一起與婚姻財產爭議相關的執行案件作出裁罰決定。一名女子在法院裁定退還贈與款後,竟多次利用深夜轉帳方式傳送具有侮辱意味的金額,最終遭法院認定構成故意羞辱行為,依法處以人民幣5千元(約新台幣2萬2千元)罰款,並責令其當面向申請人道歉。根據《三湘都市報》報導,2024年5月,李女士發現其丈夫楊某與王女士(化姓)發生不正當關係,且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多次轉帳「520」、「1314」等特殊金額給王女士,累計金額為人民幣2萬5730元(約新台幣11萬3212元)。李女士隨即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該款項屬夫妻共同財產,請求王女士返還。案件由湖南省寧鄉市人民法院受理。法院審理認為,此類贈與違反公序良俗,依法無效。經雙方調解,王女士同意於2025年5月13日前,一次性返還全部金額。然而,王女士未依約履行返還義務,反而從此後開始於凌晨兩三點時段,分47次以「250元(約新台幣1,100元)」「438元(約新台幣1,927元)」等金額轉帳至李女士帳戶,該數字具強烈侮辱含義。除此之外,王女士還多次撥打電話及傳送辱罵簡訊騷擾李女士,造成對方長期失眠,生活受到嚴重干擾。法院在執行程序中查明,王女士名下確有存款,具備履行返還能力,卻反覆以轉帳手段進行精神騷擾。法院認定其行為不僅違反協議,更藉由侮辱性數字蓄意羞辱對方,構成對司法尊嚴的挑釁,並損害申請人之人格尊嚴。最終,法院依據相關法條對王女士處以人民幣5千元(約新台幣2萬2千元)罰款,並要求其當面向李女士公開道歉。寧鄉市人民法院亦提醒民眾,所有民事紛爭應依法理性處理,任何惡意騷擾、挑釁法院裁決或侵犯他人精神權益的行為,均將依法追責。
才結婚1周 人妻發現尪「欠大筆卡債」崩潰:完美濾鏡碎了
情侶之間感情再好,一旦牽扯錢財都很容易反目。一名人妻訴苦,老公原本是個完美先生,但她赫然發現對方欠了一大筆卡債,讓她開始猶豫,該不該選擇原諒老公。原PO在《Dcard》論壇細數老公的優點,對她相當尊重包容,脾氣好、情緒穩定,沒有不良嗜好,還特地為了她戒菸,未來婆婆也很好相處,因此雙方走入婚姻。只是才結婚1個禮拜,竟發現對方有好幾張信用卡還款紀錄,逼問之下才知道,是4年前期貨輸的債。之所以沒看出端倪,是因為老公每個月都會把薪水給她,是靠之前剩下的錢炒股、買期貨,賺的錢則用來還卡債。原PO知道後,把婆婆給找來,結果驚覺以前欠的數字更多,是婆婆幫忙還清,但還有一部份沒告知,就一直拖到現在,靠股市期貨的交易還款。雖然老公承諾會把信用卡還清並註銷,但原PO內心開始動搖,因為對方曾隱瞞和欺騙,完美濾鏡從此破碎,就算債務沒有影響到夫妻倆的生活,但她還是很難受,不知道是否要原諒再給一次機會。經歷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建議:「可以先去簽夫妻財產分開制」、「離,說謊耶」、「太扯了吧,騙,這就離了吧,妳自己問問妳自己,妳之後真的信得過他嗎?」、「會說謊就是人格有問題,建議離婚,說謊跟家暴一樣,只有0次跟無限多次」。
男扮單身騙情婦逾4500萬全給妻 挨告後協議離婚逃債!下場慘了
大陸浙江省一名男子阿偉(化名)隱瞞已婚身分並虛構職業,以結婚為名義與婷婷(化名)交往,然而男方5年間卻陸續詐騙女方超過11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逾4512.6萬元),還將款項全都轉帳給自己的合法妻子。婷婷提告後,阿偉竟立刻轉移夫妻財產並與妻子協議離婚。此案經當地法院二審駁回上訴後維持原判,男方須服刑12年並將誆騙的錢財返還女方。《海報新聞》等陸媒報導,阿偉於2018年4月至2023年6月間,隱瞞自己已婚的事實,並偽造自身的職業背景,對婷婷佯稱以結婚為前提與她交往。男方還在取得女方信任的5年間,陸續以「投資園林需要資金」、「被檢察院抓走需要疏通關係」、「購置湖北省武漢市房產」及「投資千島湖民宿裝修」等理由,向女方陸續詐騙共計1105萬4372.6人民幣(約新台幣4532.4萬元)。然而,阿偉騙取多筆資金後,卻將這些款項轉帳至他的妻子的名下。不僅如此,男方得知小美準備透過法律手段追討款項後,他為了逃避賠償責任,竟與妻子協議離婚,還把夫妻共有的不動產過戶至妻子個人名下,雙方更在離婚協議中載明,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債權與債務也由雙方各自承擔。案件經當地法院一審審理,法官認定男方犯下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1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10萬元)。另一方面,法院裁定阿偉須將詐騙所得的所有款項,共計1105萬4372.6人民幣(約新台幣4532.4萬元)返還被害人小美。阿偉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最近駁回他的上訴,維持原判。
67歲夫偷吃50歲閨蜜!62歲正宮打官司查出更狠真相 丈夫竟轉82萬給小三
長達35年的婚姻,竟敵不過一場背叛。據《大風新聞》報導,上海一名62歲胥姓女子日前發現67歲丈夫與自己熟識多年的50歲閨蜜陳女發展婚外情,更驚覺對方竟多次私下轉帳巨款給小三,讓她氣得離婚並憤而提告,討回屬於自己的權益。法院查出更多帳目,轉帳金額遠超妻子提告數字。(圖/大風新聞)這段情感糾葛發生於上海浦東。胥女與沈姓丈夫自1989年結婚,共度超過三十載,卻在2024年因發現丈夫與閨蜜不倫而離婚收場。離婚後,胥女從銀行紀錄查出前夫曾在2023至2024年間,多次轉帳給陳女,累計金額高達8.6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8萬元),她隨即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追回其中一半。法院查出更多帳目,轉帳金額遠超妻子提告數字。(圖/大風新聞)法庭上,前夫與陳女聲稱轉帳只是借貸關係,甚至還辯稱其中4萬元是胥女指示轉帳,但法院查出真相並不單純。根據轉帳紀錄,沈男實際上共匯款高達18.6萬元(約新台幣82萬),遠超雙方聲稱的金額。法院查出更多帳目,轉帳金額遠超妻子提告數字。(圖/大風新聞)此外,胥女也提供微信紀錄作為證據,顯示沈男與陳女曾一同前往西藏旅遊,更在五人閨蜜群組「五朵金花」中撕破臉。胥女指控陳女插足婚姻,對方則語出驚人回嗆「撒泡尿照照你配嗎」,讓整起風波更加激烈。法院查出更多帳目,轉帳金額遠超妻子提告數字。(圖/大風新聞)法院審理後認定,沈男擅自處分夫妻財產屬於無效贈與,最終判決支持胥女請求,要求前夫返還43,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8.9萬元),也讓這場感情與金錢糾葛告一段落。這起案件也引發社會關注「婚姻中財產界線」的問題。《大風新聞》指出,法官提醒婚姻中的雙方都有對家庭財務負責的義務,若一方私下大筆轉帳第三者,極可能構成無效贈與。法院查出更多帳目,轉帳金額遠超妻子提告數字。(圖/大風新聞)
說好不拿生活+孝親費!婆婆毀約嗆「不給不赴宴」 準新娘怒:被騙婚了
一名準新娘表示,她與丈夫結婚登記前,雙方已達成協議,婆婆當時保證所有子女無須提供經濟援助,並承諾家中財產將平均分配。然而,這對新人完成登記後,婆婆卻突然反悔,不僅私下向丈夫要求每月生活費,甚至揚言兒子若不妥協,就將缺席婚宴。這名準新娘在Dcard以「請問婆家這樣做......我被騙婚了嗎?」為題發文表示,她與丈夫在提親階段時,就曾「當面親自確認」婚後不需給長輩生活費及孝親費,婆婆同時承諾,未來家中所留資產也是大家公平均分,希望讓他們放心結婚,雙方接著就重要事項達成共識後,才選定一個好日子完成結婚登記。原PO表示,她與丈夫都認為,這些事原本應是婚前處理清楚的環節,後來卻遭婆婆推翻,婆婆在他們完成登記後立刻跟兒子討要生活費,而當丈夫質疑婆婆為何不遵守婚前協議時,婆婆竟回應「私底下反悔也沒人知道」,並要求兒子私下給錢,還說反正女方家境不錯,不會讓男方吃苦。然而,婆婆的舉動讓原PO質疑,對方是否已經將她的婚後財產納入盤算,甚至試圖透過婚姻關係間接挪用娘家資源。原PO也提到,婆婆本身擁有財產與投資收入,不知為何不守信用,讓她無法理解對方反悔的動機,她也質疑,雙方婚前談好的協議,是否只因僅有口頭承諾,其中一方事後就可全盤否認,「難道口頭承諾不算承諾,之後連提親都必須要錄影存證了嗎?」雙方目前因財務分歧而爭吵不休,婆婆甚至以「不出席婚宴」、「讓婚宴開天窗」為施壓手段。不過原PO表示,她與丈夫立場一致拒絕妥協,但她仍為整起事件感到氣憤,認為自己有受騙、上當的感覺。貼文引發網友熱議,大家紛紛表示「讓她(指婆婆)開天窗,由妳爸媽主持婚禮,看她怎麼被親戚說閒話」、「她不來不是很好嗎?妳就繪聲繪影講給所有親戚聽她的事蹟,妳結婚又不是她結婚」、「你們也可以口頭承諾等婚宴完會給,然後再說你們私底下反悔,反正不要理她」;還有人建議「難以預測的部分是結婚後,妳先生立場突然變了」、「雖然先生態度很硬,但希望你們去簽一份夫妻財產分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