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贈與
」 林靖恩 李坤城 李卓軒 房產 陳幸妤
房子送趙建銘6000萬房貸自己扛!陳幸妤能斷繳嗎 答案曝光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的離婚風波持續延燒,她繼12日在趙建銘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後,13日深夜再度更新留言,除了針對先前提及的許姓護理師作出回應,更揭露趙建銘目前位於台南、價值約6000萬元的診所房產,是她在婚姻存續期間透過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對方,但房屋貸款卻仍留在自己名下。陳幸妤對此相當懊悔,也提醒其他人夫妻贈與房地產後,離婚時不一定能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消息曝光後,有網友疑惑,她是否可以乾脆停止繳房貸,讓診所遭銀行法拍?律師蘇家宏則從房屋所有權、剩餘財產分配、房貸債務、贈與契約及稅務等5大面向解析,指出「房子送出去」與「貸款轉出去」是兩回事,若銀行沒有同意變更債務人,即使房產已不在自己名下,原借款人仍須負責還款。陳幸妤12日先在趙建銘經營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評價,公開兩人已經離婚,並對前夫的醫療處置、醫德及私人關係提出多項指控。到了13日深夜,她再次更新留言,除了回應先前提及許姓護理師的相關說法,也進一步揭露兩人之間的房產及貸款問題。陳幸妤透露,這處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當初是在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時,由她以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趙建銘。然而,房子的所有權雖然已經給了前夫,相關房貸卻依舊掛在她的名下,形成「房產歸對方、貸款自己背」的局面。她也以自身經歷提醒其他夫妻,將房地產贈與另一半前必須慎重考慮,因為夫妻贈與取得的房產,日後若婚姻破裂,並非當然可以再透過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機制拿回。面對自己當初的決定,她甚至以「錯到想殺死自己」形容強烈的懊悔情緒。這番說法引發網友討論,其中有人提出疑問,既然房產現在已經屬於趙建銘,貸款卻仍由陳幸妤負責,她是否乾脆停止繳款,讓銀行對作為抵押品的診所進行法拍,如此至少可以讓趙建銘無法繼續持有這項資產?針對相關法律問題,律師蘇家宏以「夫妻贈與前,請先替自己留下退路」為題說明夫妻間房產贈與的5項重要問題。第一個關鍵,就是房子贈與配偶並完成所有權移轉後,日後離婚能否要求對方返還。蘇家宏指出,原則上答案是否定的。不動產完成移轉登記後,房屋所有權便已屬於受贈配偶。除非當初簽訂的贈與契約另有約定,或事後出現法律規定可以撤銷贈與、解除契約的特殊情況,否則不能單純因為雙方後來離婚,就要求對方把房屋還回來。即使婚姻破裂涉及另一半外遇,也不代表原贈與人當然取得收回房屋的權利。因此蘇家宏提醒,準備把不動產送給配偶前,應先思考如果未來彼此感情消失,是否仍然心甘情願讓對方擁有這間房子;如果答案並非百分之百肯定,就不應急著辦理過戶。第二個重點則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依民法規定,夫妻離婚時,原則上可以針對婚後財產增加的差額請求平均分配,但透過繼承或其他無償方式取得的財產,屬於法律排除計算的項目。夫妻其中一方贈與另一方的房屋,就屬於無償取得的財產。因此房屋一旦完成贈與,不只是所有權已轉到受贈人名下,將來雙方離婚計算剩餘財產差額時,這間受贈房產原則上也不會被列入對方應計算分配的婚後財產。第三項,也是此次陳幸妤事件最受關注的問題,就是「房屋過戶」不等於「房貸過戶」。蘇家宏指出,不動產所有權及銀行貸款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房屋可以透過登記轉給配偶,但房貸契約上的債務人不會因此自動改變。銀行核准貸款時,是依照原借款人的收入、信用狀況及還款能力等條件進行審核。因此,如果沒有經過銀行同意辦理債務人變更,即使房屋所有權已經轉到配偶名下,原本向銀行借款的人仍然是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銀行依然可以向其追討。也就是說,如果陳幸妤所述情況確實為房產已贈與趙建銘、貸款仍登記在她名下,那麼房屋所有權與還款責任就可能分屬不同的人。受贈人取得房產後即使沒有負擔房貸,銀行仍可以依原貸款契約要求陳幸妤履行還款義務。至於網友提出「乾脆不繳房貸,讓診所被法拍」的想法,也無法讓貸款債務直接消失。若停止繳款,銀行確實可能對抵押的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使趙建銘名下的診所房產面臨法拍,但如果拍賣所得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銀行仍可繼續向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追討不足部分。此外,停止還款還可能造成原借款人的信用受損,甚至使其名下其他財產面臨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或扣押。因此,這種做法雖可能使受贈人失去房屋,但貸款人自己同樣會付出相當代價,甚至承受更直接的財務及信用風險,形成雙輸局面。第四項重點是如何在贈與前降低風險。蘇家宏提醒,夫妻之間進行高額房產贈與時,不應只靠感情及口頭承諾決定,可以考慮尋求律師協助擬定贈與契約,提前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書面方式寫清楚。例如,契約可以明定房屋贈與後,由受贈人負擔剩餘房貸及相關稅費;如果雙方日後離婚、受贈人沒有履行約定義務,或發生事先約定的特定情況,應將房屋返還,同時也能預先約定違約責任以及相應的擔保方式。蘇家宏認為,事先把條件白紙黑字寫下來,並非預言婚姻一定會失敗,而是在雙方仍然相愛、願意互相體諒的階段,就把涉及龐大資產的責任及承諾說清楚,避免感情生變後才發現缺乏可以依循的約定。第五項則是贈與稅問題。依陳幸妤的說法,她是在尚未與趙建銘離婚時,將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贈與對方。蘇家宏指出,由於當時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依現行稅法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因此這項移轉本身不會因一般贈與而被課徵贈與稅,但如果夫妻已經辦理離婚,前夫與前妻之間就不再具有配偶身分。此時若再發生無償財產移轉,又不是依照離婚協議內容履行給付,或基於夫妻財產分配等原因,國稅機關可能會認定屬於一般贈與,進而產生贈與稅。蘇家宏也建議,夫妻如果在離婚過程中涉及房屋、現金或其他資產移轉,最好將所有財產分配及贈與事項完整寫進離婚協議書,清楚交代移轉原因及雙方權利義務,降低日後產生財產及稅務爭議的可能性。律師指出,房屋所有權與銀行貸款屬於不同法律關係,房子完成過戶,不代表房貸債務也會跟著轉移。(圖/翻攝自臉書,蘇家宏律師)
離婚風波延燒!陳幸妤再爆:「診所貸款留我名下」 嘆:別跟我犯一樣錯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日前在前夫趙建銘診所留下1星評論,爆料婚姻內幕,引發網路熱議。她昨深夜再更新評論,澄清部分爆料源自趙建銘診所許姓護理師,並透露診所店面雖贈與前夫,但貸款仍由她名下承擔,更提醒女性不要重蹈覆轍。陳幸妤前天適逢生日,卻在「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評價,並以「前妻」身分揭露婚姻期間種種爭議,包括指控趙建銘對妻兒無情無義、疑有不當醫療行為,以及與一名自稱已婚的許姓護理師關係複雜等,引發大批網友關注。昨天深夜,陳幸妤又悄悄更新原本的1星評論,進一步揭露趙建銘外遇內幕。她透露:「充一下,我所知道的都是許○○自己寫的,我本來什麼都不知道,如果趙醫師覺得不是事實,請去罵自己的護理師自己往臉上貼金。還有,贈與的診所,店面贈與給趙建銘,貸款是留在我名下喔,我沒有A錢,我可是沒有6000萬能贈與。順便告訴大家,夫妻贈與後的房地產,離婚後是不能列入財產分配的,請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會錯到想殺死自己」。這段最新爆料被轉發至Threads後,迅速掀起另一波討論。許多網友替陳幸妤抱屈,直呼「還要繳貸款也太衰」,也有人肯定她雖然遭遇婚姻變故,卻仍將自身經驗整理出來提醒其他女性,甚至有人喊話趙建銘「把6000萬還給前妻」。另一些網友將焦點放在財產安排,認為陳幸妤的經歷提醒大眾,夫妻間即使感情深厚,涉及房產、贈與及貸款等重大財務安排時,仍應先了解法律後果,不宜因婚姻關係而完全放棄自身權益。面對女兒連日成為輿論焦點,陳水扁昨天受訪時表示,自己已經說過對此事「沒有補充」,並反問「有必要在傷口上灑鹽嗎?」同時呼籲外界「不要只會欺負陳水扁的女兒」。陳水扁也在Threads回應網友稱他是「女權戰士」時表示,鼓勵所有受到委屈的女性朋友勇敢捍衛自己的選擇、不要內耗自己。雖未直接點名女兒,但外界普遍解讀為替陳幸妤加油打氣。
陳幸妤再爆趙建銘下週將出國 問「啊要跟誰去」
前總統陳水扁之女、知名牙醫師陳幸妤驚傳婚變,她爆料自己已與丈夫趙建銘離婚,更指控前夫無情無義,13日又留言提到夫妻夫妻房產贈與和離婚財產分配,以自身經驗提醒其他人不要犯下相同錯誤,「會錯到想殺死自己」,14日又加碼爆料趙建銘下週將出國,跟誰去則待調查。陳幸妤12日在自己生日當天,於趙建銘任職的的診所「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Google評論處爆料自己已和趙建銘離婚,更指控趙對自己和親生兒子「無情無義」,還稱趙與護理師有不正當男女關係,消息曝光後瞬間引發熱議。而趙建銘6000萬診所為陳幸妤的夫妻贈與,她13日深夜又再貼文,表示貸款是在她名下,且夫妻贈與後的房地產,離婚後是不能列入財產分配的,以自身經驗提醒其他人不要犯下相同錯誤,「會錯到想殺死自己」。而媒體14日向陳幸妤追問房貸一事,陳臉色不悅,表示自己「不方便講」、「不要整天圍著我啊,我就上下班而已啊,我又沒什麼新聞」,並稱趙建銘診所下週一將休診,網友稱趙將出國,「啊要跟誰去?總之不是跟我,那你們自己去查」。
贈與6千萬診所給趙建銘「房貸仍由陳幸妤繳」 律師:多1步驟就能預防
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在50歲生日當天(8月12日)於前夫趙建銘診所的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並表示她已成「前妻」,後續又爆料她將價值6000萬元的骨科診所店面以「配偶贈與」方式送給趙建銘,但貸款仍留在她名下,因此她也忍不住感嘆「錯到想殺死自己」。對此,律師賴瑩真指出,如果想預防類似情形發生,只要在贈與前多做一個步驟就行。賴瑩真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陳幸妤以自身經驗提醒大家,「夫妻贈與」離婚後不能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這是由於《民法》第1030-1條規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雖然夫妻之間贈與可以節省贈與稅,比起贈與給子女、父母,要受到每年244萬贈與免稅額的限制更方便,卻有可能送出去、拿不回來。賴瑩真直言,「到底要不要為了節稅,就把房子贈與到配偶名下,就看大家對配偶的信心到什麼程度了!」賴瑩真提到,至於為何房子轉到趙建銘名下,房貸卻還是陳幸妤在繳?這也是很多人安排不動產時常忽略的地方,因為房貸是跟銀行借的,銀行除了依不動產價值評估房貸金額之外,還會審視債務人個人的信用、收入及還款能力,而不同的債務人,銀行給的條件也不相同,所以銀行不會因為不動產所有權人改了,就自動同意把房貸也改過去。賴瑩真指出,其實當初只要做「附負擔贈與」或者「附條件贈與」,就可以避免「替前夫繳房貸」的情況,也就是說,贈與的當下寫好贈與契約,約定房子贈與給對方,但是對方也要負擔義務,例如要照顧生活起居、要負起扶養家庭義務,或是約定若對方外遇、離婚時,贈與即失效,受贈人應無條件返還等等,雖然這需要稍微多一個程序,「但真的可以預防將來想抓自己去撞牆的機會發生。」賴瑩真認為,「我相信內心無比強大的陳幸妤,一定是可以順利走完這一關的。大家為她祝福的同時,也要提醒自己,千萬不要犯跟她一樣的錯誤,無論是擇偶還是房產,都要三思啊!」
送房表情意?2025夫妻贈房數創新高 專家分析「這原因」情非得已
明天就是西洋情人節,你打算送甚麼給另外一半呢?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統計內政部統計處資料,發現近十年,全台建物所有權夫妻贈與量2016~2021年約在1.1~1.2萬棟,2023年夫妻贈與棟數便突破1.5萬, 去年則為15,854棟,創下歷史新高紀錄。不過,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表示,夫妻房產贈與,除了少數真的是把不動產當禮物贈與之外,其實節稅的考量更大!2023年俗稱「囤房稅2.0」的「房屋稅差別稅率新制」在國會開始修法,並於該年年底三讀通過,新制於2024年7月實施,2025年首度開徵。由於新制以「全國歸戶、全數累進」的方式課徵房屋稅,非自住住家房屋,最高稅率則從3.6%上調為4.8%,稅負增加不少。張旭嵐表示,在多個縣市持有房產的「包租公」或是「多屋家庭」,在新稅制下首當其衝,若房產集中登記於單一個人名下,會面臨最高4.8%的重稅,因此不少民眾從啟動修法時,便著手規劃節稅,透過「夫妻贈與」的方式,將房產產權分散,和配偶各自持有,以爭取適用較低稅率,因此修法通過的從2023年夫妻贈與棟數便首度超過1.5萬,並保持逐年增加的趨勢。此外,根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的「全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籍個人歸戶統計」,持有非自住住宅的人數逐年攀升,從2020年的48.2萬人,一路成長至2024年的56.3萬人,短短5年期間就增加了約8.1萬名囤房族,因此有節稅需求的民眾愈來愈多,夫妻贈與的量能也隨之增加進一步觀察六都變化,2025年台北市和台南市夫妻贈與量的增幅最明顯,台北市年增5.7%居六都之冠,棟數高達2620棟;台南市年增4.3%居次,棟數來到1060棟。第一建經研究中心副理張菱育指出,台北市房價居全台首位、房屋標準單價也相對高昂,因此囤房稅2.0實施後,稅金增加幅度最有感,也讓台北市屋主對節稅規劃更加積極;而夫妻之間互相贈與房地,除了免課徵贈與稅之外,還可申請「暫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假如原持有人已使用過「一生一次」的10%自用住宅土增稅優惠稅率,透過贈與給配偶,未來出售房屋時,配偶可再次享有其個人的「一生一次」優惠稅率,對持有時間長、增值金額大的精華區房產來說,節稅效果相當顯著。張菱育提醒,雖然夫妻贈與有許多優勢,但仍需繳交房屋契價6%的契稅,且獲贈者未來轉售時,會以前一手持有者的取得時間來認定取得成本,因此土增稅、房地合一稅的負擔,反而可能因持有時間長、增值幅度大變得更沉重,所以家庭在做節稅規劃時,務必多方權衡評估。
遺贈稅法大翻修!告別「拿上億房的不繳稅」 沒拿的扛龐大遺產稅荒謬
2026年1月22日,財政部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正式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在眾多修正條文中,影響層面最廣、最直接衝擊家族財產分配公平性的,莫過於本法第6條關於「納稅義務人」的修正 。過去,坊間常流傳「生前兩年趕快過戶再辦拋棄繼承」的操作手法,導致許多家族在長輩過世後,發生拿走上億房產的大哥不用繳稅,只分到剩餘遺產的小弟卻要背負比繼承還多的遺產稅的荒謬現象。此次修法正是為了矯正此一長期的法制漏洞。壹、 修正緣起:憲法法庭對「擬制遺產」稅負不公的糾正依照本法現行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等特定親屬的財產,須視為「擬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當時設計這條法律的初衷,是為了防止臨終前的避稅行為,基本上並無問題。然而,這筆財產雖然被「拉回來」計算遺產稅,但它在民法事實上已經是受贈人(例如大兒子)的財產,並非全體繼承人(其他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遺產。在現行法架構下,大兒子受贈之後再去辦拋棄繼承,國稅局可能就會對其他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追稅,形成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被迫去繳納「別人拿走的財產」所產生的稅。所以憲法法庭認為這侵害了其他繼承人的財產權,判定違憲 。貳、 草案第6條修正解析:三大核心變革為回應憲法判決,財政部本次修正第6條,建立了權責分明的納稅架構:一、 確立「誰拿錢、誰繳稅」的個別責任制這是本次修法的核心。新法明確增訂:針對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財產(特定親屬受贈財產),依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者,是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這意味著,未來國稅局在核定遺產稅時,會將稅單「拆解」。屬於生前贈與部分的稅額,不論受贈人是否拋棄繼承、喪失繼承權或非屬法定繼承人,稽徵機關均會對受贈人發單課稅,受贈人以後就不能再躲在全體繼承人背後享受免稅空間。二、 稅額計算與責任上限的明確化新法規定,受贈人應負擔的遺產稅額,是「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 。【試算範例】 父親過世,遺留現金1,000萬元(由弟弟繼承)。父親死亡前1年贈與哥哥價值4,000萬元的股票(擬制遺產)。遺產總額: 5,000萬元。假設應納遺產稅額: 500萬元。哥哥責任: 佔總額 4/5,故哥哥需單獨負責 400萬元稅金。弟弟責任: 佔總額 1/5,故弟弟(及其他繼承人)負責 100萬元稅金。此外,修法也定明受贈人「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這雖然是保障受贈人不用拿自己原本的財產出來貼補,但實務上,生前贈與通常價值不菲,受贈財產的價值通常遠高於稅額,此限制對國稅局徵稅影響不大,主要是法理上的宣示界定。三、 遺囑執行人角色轉型與除名現行法將遺囑執行人列為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這導致許多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不敢輕易擔任此職,深怕惹稅上身。修正草案刪除了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的規定,將其定位調整為「代為辦理申報、繳納及申請復查」的代理人角色。這將有助於未來遺囑信託與專業遺產管理的推動。參、 對長輩資產規劃的衝擊與建議面對第6條的修正,長輩在進行資產傳承時,思維必須從「如何少繳稅」轉向「如何公平繳稅」以及「預留繳稅現金」。以下是給予高資產人士的三項規劃建議:建議一:重新審視「死亡前兩年」的贈與策略過去許多長輩在身體出現狀況時,就會開始規劃將不動產過戶給特定子女(例如長孫或長子)。在新法架構下,這種做法將對受贈人產生資金壓力。例如父親在過世前一年,就將豪宅贈與給某個兒子,但這個兒子身上可能沒有足夠現金,未來他在面對那張鉅額的「個人專屬遺產稅單」時,可能會陷入「有房但沒錢繳稅」的窘境。策略: 若要進行生前贈與,必須同步考量受贈人的現金流能力。若受贈人資金不足,長輩可能需要搭配贈與現金,或是透過保險規劃預留稅源。建議二:善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新紅利本次修法雖然第6條加重了受贈人的責任,但第17條之1卻給了配偶大紅利——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的財產,可以列入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視為現存財產)。策略: 對於夫妻財產懸殊的家庭,長輩(財產多的一方)在生前將財產贈與給配偶,現在變得更有利。因為這筆財產本身雖不課贈與稅(夫妻贈與免稅),且死後仍會被視為遺產課稅,但因為可以被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因此實質遺產稅負可能會大幅降低。這是未來新法下極具價值的節稅方法,值得重新計算規劃。建議三:遺囑執行人的指定將更為順暢過去長輩想找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當遺囑執行人,但律師或會計師常因稅務責任而婉拒。新法修正後,遺囑執行人責任單純化。策略: 建議長輩積極善用遺囑執行人制度。特別是在子女眾多、資產複雜的家族,指定一位公正的專業人士(律師或會計師)擔任執行人,由其代為統籌申報、協調各繼承人與受贈人的稅額分擔,能有效避免子女在靈堂前為了「誰該繳多少稅」而反目成仇。肆、 結語「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的修正,標誌著台灣遺產稅制從「家族連坐」走向「權責分明」的新里程碑,這不只是一條法律的變更,更是提醒我們在做資產傳承規劃時,不應只在乎節稅,更要在乎「公平」與「可行性」。「愛他,就不要給他負擔。」在將資產交給子女的同時,請務必確認這份禮物附帶的稅務責任,是他們承接得起的重量。趁著草案預告期間,儘早諮詢專業稅務顧問,重新檢視您的資產配置與遺囑內容,是守護家族和諧的當務之急。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今(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可請至協會官網報名。點我報名。
房子口頭說給你?少做這些事 多繳稅還得跟兄弟分!
「這間房子以後是你的了。」陳小姐多年陪著重病的母親,這句話她聽了無數次。心裡也想著照顧母親多年,留個祖厝並不為過。直到母親離世,外縣市的兄弟姐妹回來,在靈堂低聲提醒:「房子不是妳的名字,我們要怎麼分?」她才驚覺那些承諾,在法律面前什麼都不是。你以為的默契,法院不承認。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提醒:「長輩遲不處理產權,只會讓子女面對更大的難題。」子女們常認為長輩有口頭答應或錄音就等同有效的安排。實則不然,不動產贈與需辦理登記才生效,口頭、錄音、紙條、對話紀錄都只是意願表達,並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要長輩沒有事先安排,一旦過世,該房產將列為「遺產」,不僅需繳遺產稅,還會變成多位繼承人公同共有,不論出租或出售均需要過半數共有人同意,光是談一場租約都要全員簽名。試想,手足均住在不同縣市甚至國家,要對這筆不動產做處置何其困難?此外,因為公同共有人對全部應納稅捐需負「連帶責任」,因此公同共有者中,只要有人未繳納地價稅,其他共有人仍有可能因連帶責任被判定欠稅,而遭強制執行清償稅捐債權。若想把房子給特定子女,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辦理贈與並完成過戶。要留意這個過程需要繳納贈與稅、土增稅、契稅與印花稅。如果想要盡量降低贈與稅額,則可考慮提早規劃,將房子產權分割,每年過戶房地現值總額在244萬元以內(贈與免稅額)的產權持分給子女,逐年贈與直到完成所有產權移轉。提早規劃不動產傳承方式,避免子女爭產又多繳稅。(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雙親健在者,可考慮父母之間先辦理夫妻贈與,將一半產權的贈與另一半,讓房產變成父母共同持有。因夫妻間的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所以等同於每年度,雙親都可以「各自」贈與房地現值總額在244萬元以內產權給子女,可說是事半功倍。但是此做法需將每次產權移轉產生的代書與地政規費納入考量。且採用贈與方式移轉者,需要特別留意「贈與時間」,因為依照《遺產稅法第15條》,如果在「死亡前兩年」的贈與,則會被納入遺產稅。因此長輩們若真有心將不動產「預留」給特定子女,則盡早規劃來合法節稅。如果長輩們現階段想保留產權,又希望日後由特定子女繼承,則可透過「預立遺囑」。只是要注意遺囑的格式與見證程序,最好透過公證來強化效力,否則日後一樣容易被挑戰。另一種進階做法則是「設立信託」,長輩在信託契約中可以設定條件,例如「過世後由某人取得」或「分期取得使用收益」,這樣不僅可以有效控管資產流向,也能靈活節稅。不只是情感上的延續,在法律上站得住腳,才是真正的傳承。如果你也有長輩口頭交代產權卻沒處理、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房子,不妨趁一切還來得及時,好好坐下來談一談,把該登記的登記、該規劃的規劃,或尋求專業的人員協助。因為最貴的不動產,不是房價,而是爭產。*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
付1.1億元離婚換自由…建商董座「少做一件事」 法官判他再掏2990萬給前妻
南部某知名建設公司林姓董座,因與妻子相處不睦,決心與妻子離婚。雙方離婚時簽訂協議,林姓董座要付出5040萬現金、代付3550萬房貸等費用,換取妻子同意離婚並同意拋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不料離婚後,前妻突然拿出一份林姓董座11年前簽下的「夫妻贈與契約」,要求他再追加支付299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該贈與契約書當初未列在離婚協議裡面,因此認定契約有效,判決林董需要再支付這筆款項給前妻。根據判決書,林姓董座與前妻在2022年5月協議離婚。當時林董拿出5040萬元現金,並承諾代償前妻名下3間共3350萬元的房貸,換取前妻同意與他離婚,並放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雙方並同意名下財產各歸所有,個人所負債務各自償還。然而,前妻在2人離婚後,突然又拿出一張「夫妻贈與契約書」,內容載明林姓董座在2012年時,曾同意要贈與2990萬元給前妻。前妻主張此筆贈與款項與離婚協議無關,但林姓董座則對此深表不滿。他認為自己不只履行了支付5040萬元,還清償掉3550萬元的房貸,再加上離婚前已在婚姻內陸續滙給前妻2633萬元生活費,總共付出已超過1.1億元,主張不應該再多付這筆鉅款。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林姓董座雖在婚姻期間曾滙款2633萬元給前妻,但無法證明這筆錢的用途與贈與契約有關,再加上兩人離婚時,並未將這張2990萬元的贈與契約書列在離婚協議裡面,因此認定前妻請求有效,判林姓董座需要再多付2990萬元給前妻,全案可上訴。
台版地面師案「3年詐近1.4億」 地政局揭破案秘辛:快做這1事
震驚社會的全國首件臺版地面師案,3年詐騙近1.4億元,破案緣起來自於臺北市地政局112年11月向北檢告發,疑似有集團偽造代筆遺囑詐取獨居老人過世後遺留的房產,經北檢指揮警調偵辦,於113年11月起訴44人,終結假遺囑詐孤獨死房產的遺憾!破案關鍵1:臺北市地政局告發假遺囑詐騙集團113年11月,臺北地檢署偵結起訴號稱臺版地面師的不動產詐騙案,犯罪集團以久未辦理繼承登記的房產為案源,偽造假遺囑詐取無聲的遺產,集團成員包括里長、律師、戶政員及員警等40餘人,分工細密犯罪手法震驚各界,顯示詐騙集團的觸角已伸向高價值的都會區房產!破案關鍵2:檢察官現身揭露全國首宗「臺版地面師詐騙集團」破案大解密地政局今日舉辦臺版地面師防詐影片首映記者會,揭露全國首宗「臺版地面師詐騙集團」破案秘辛。指揮警調偵破本案的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鄭少珏檢察官表示,民眾要防止自己落入詐騙陷阱的關鍵,就是多一分懷疑,少一分受害,不要因為一時的好心,獎勵了詐騙集團的惡意,凡事應提高警覺、冷靜查證,才能成功識詐防詐,畢竟「天下案件,唯細能破」。終結詐騙拼圖1:臺北市不動產安全網全國地政機關跟進地政局在發現疑似有集團「偽造遺囑」將獨居長者的遺產,以「遺贈」的方式移轉給沒有親屬關係的詐騙分子,立刻全面檢視遺贈登記作業流程,建立相較現行法令更高標準的查證機制。另外,鑑於近來「先以假投資名義詐騙現金」再「誘騙抵押房產貸款」,讓受害人繼續投入資金,最後受害人甚至因為還不出貸款「房產被拍賣」而「財屋兩失」的詐騙型態愈來愈猖獗,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針對非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案,全面實施防詐關懷措施,一旦發現疑點即通報員警到場協助處理,透過警政地政互聯網遏止犯罪,捍衛市民財產安全。以上的遺贈登記查證及非金融機構抵押設定防詐措施,均獲內政部肯定並要求全國地政機關比照辦理。終結詐騙拼圖2:提升全民風險意識把握最後一個踩煞車的機會為了避免財產成為遺產那一刻,後代爭產不休或變成不肖人士覬覦目標,地政局表示可以思考將預立遺囑視為「忌諱」轉念為「理財及防詐」,確保不動產權利由所有權人自己做主。地政局提醒遺囑最好由法院公證,除了加強公信力外,也可以避免未來因格式不符無法順利完成不動產登記的困境。另外,地政局呼籲地主、屋主儘速到地政事務所申辦免費的「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民眾可以設定二組不限本人的行動電話及電子信箱號碼,當不動產有申請買賣、拍賣、贈與、夫妻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即貸款)、書狀補給、查封、假扣押、判決移轉、調解移轉、和解移轉等12種登記時,地所會發送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指定的對象。如果所有權人確定未提出上述登記之申請,請立即主動與轄區地政事務所聯繫,把握最後一個踩煞車的防詐、阻詐機會,公私攜手一同維護民眾的不動產安全! 鄰損戶為何多與「凶手建商合建」 專家曝3大理由:江湖現實 「小寒」將至!食衣住行育樂 開運養生禁忌一次看 年前交屋潮!12月房市交易回溫 六都移轉棟數創11年高
李坤城兒爆林靖恩賣房疑受騙「代書爽賺5百萬」 她酸:沒搞清這件事
已故音樂人李坤城與林靖恩的「爺孫戀」曾引發轟動,然而在男方癌逝後,她多次因脫序行為登上新聞版面,除了大鬧飯店、偷吃民眾的外送餐點、偷飲料等。不僅如此,李坤城兒子李卓軒日前爆料,林靖恩當時帶著代書去按爸爸的手指辦結婚,等父親過世馬上「假買賣」給代書,讓代書獲利至少500萬元。李卓軒日前發文稱,「我爸病危無法說話,林跟代書去我爸的病床前壓我爸的手指,先結婚,代書還是證婚人,後馬上辦夫妻贈與轉移房產到林靖恩名下。然後我爸過世,馬上用林靖恩的名字假買賣給代書的人頭名下,這筆是1780萬。然後掛出591賣出最終得1800萬。」李卓軒提到,爸爸當時的信用報告顯示,房貸餘額約600萬,「代書整理房子200萬+先給給林靖恩一筆讓他去住酒店算200萬+在幫她設定信託390萬。代書獲利少說500萬。這中間,有沒有詐欺,有沒有違法,有沒有逃稅,有沒有真的去設定信託呢?」對此,眼科女醫師黃宥嘉在臉書發表看法,「李坤城的兒子沒有搞清楚的是: 如果爸爸的房子要給他,早就處理了,早就有遺囑了。忽略爸爸的意志,自己說講完什麼說不再提之後,大概年底一定又看到他時不時出來講幾句。」她直言,「不要相信男人說什麼不再提啦,晨昏定省男人不做,卻覺得爸爸一定要留遺產,關於錢的事情一定給你三不五時講!我的疑問是:做網軍不能獲利500萬嗎?他是在顧錢還是在顧病危家屬」。
一代象球星跟小三社群放閃 大家都叫她「師母」
中華職棒兄弟象一代球星王俊郎曾任興農牛總教練,退役後去名人堂花園大飯店任職,跟分居妻子打官司,而近日他遭爆料,跟曾姓小三互動親暱,大家都以為她是王太太,都會叫她一聲「師母」。對此,王俊郎也做出回應。據《鏡週刊》報導,王妻住台南,2人育有一女,不過王對妻子毫不關心,2016年起就不給家用,還對王妻提離婚試圖切斷關係,分配財產,不過被判敗訴,妻子也反控他外遇,而王也被法院認定「婚內出軌曾女」,賠了60萬。台南法院表示,王給妻子的房子,是太太無償取得,而她從生活費中存130萬也是應得的,至於女兒的房子是夫妻贈與,不列夫妻財產,最後夫妻婚後剩餘財產差額為277元,王俊郎分了139元。王俊郎1986年加入兄弟後長住台北,妻子在台南照顧女兒,而他用職棒簽約金當頭期款,買了台南房產給太太,之後也繳清貸款,每月給4到7萬元家用,不過女兒高中畢業2人就沒往來,開始分居生活。據悉,王俊郎常稱曾女為「老婆」,2人也常在社群放閃,不知情的人也會叫曾女是「師母」「恩愛夫妻」。法院認為,2人像夫妻一樣出雙入對,被人誤認是「師母」,2人沒否認,王對婚姻不忠,造成妻子精神痛苦,王要賠償60萬元。而2021年被法院打臉後,王俊郎還是跟曾女在名人堂花園大飯店同樂。對此,王俊郎回應,他跟曾女只是一般朋友。
嗆妻「詐婚」想討回房產 法官2原因打臉:責任不在女方
一名正在監獄服刑的葉姓男子,認為遭曾姓妻子詐婚,提告並希望收回過去贈與給妻子房產。然而,士林地院法官發現,造成雙方離婚原因是葉男因詐欺遭判刑7年11個月,且過去有家暴行為,台北地院先前才會判准女方的離婚訴請,認定葉男婚姻破裂是其自身行為導致,駁回葉男告訴。判決書指出,葉男以妻子詐婚為由,希望法官將他過去登記原因為夫妻贈與、轉移給妻子的一筆房產,判准所有權轉回自己名下,並指自己依法可撤銷贈與,也以存證信函通知妻子。曾女則表示,對方過去以詐婚向台北市政府、台北地院提起的訴願、訴訟均失敗,更指雙方感情失和是因男方外遇、涉入詐欺遭判刑入獄,她才訴請離婚並獲得法院裁准。士林地院調查發現,葉男的詐婚證據是向市政府提出之訴願決定,及向地院提起行政訴訟的陳述內容,但決定及判決結果都認定曾女沒詐婚,「這部分應為葉男誤解」,不採信其主張。法官指出,葉男除因涉及詐欺、偽造文書遭判7年11個月,「目前仍在監服刑」,過去與曾女相處時,還曾遭通報家暴,認為雙方婚姻破裂原因,是其自身犯罪行為導致,可歸責程度也較高,因此法院准許曾女離婚訴請。法官也表示,在該離婚案中沒查出曾女有任何詐婚行為,加上葉男未再舉證女方有任何違反《民法》第416條第1項第1款證據,以及未查出詐婚情事,認定葉男提告要求撤銷贈與房產,實為核屬無據,裁定駁回。可上訴。
繼承老宅19天秒轉手…林靖恩最多可賺「這數字」 爽住五星飯店到60歲
資深音樂人李坤城大腸癌病逝後,兒子李卓軒與「繼母」林靖恩因房產問題爆發糾紛,最後雙方達成和解,由女方繼承台中房產。原以為事情告一段落,豈料李卓軒再度開炮,指控林靖恩「賤賣」房產,跑去住五星級飯店。據悉,林靖恩賣房粗估可得手1500至1800萬元,以她目前住飯店的月租計算,最多可住33年。李卓軒昨(9日)在臉書發文,指控林靖恩才繼承父親房產19天,就立刻將房子變賣,如今沒有收入,每天住飯店,忍不住嘲諷「啊要住開心一點喔!看能住幾天蛤,這個理財觀,我會笑死」。李卓軒向媒體透露,父親房子生前就被林靖恩轉到名下,「她是生前夫妻贈與轉走的,如果是放著等我爸走,就是一人一半,但她要全拿」。針對林靖恩賣房住高級飯店,李卓軒無奈表示「她就是享受啦」,也認為房子遭到賤賣,遠遠低於實價登錄,「急要現金急脫手,因為她後來住到那邊都沒有現金,她還跟我說沒有水喝,我還去拿礦泉水給她喝。」至於房子到底賣多少錢,他猜測如果是正常管道,破千萬沒問題,但林靖恩是私下交易,很可能遠低於市場價格。《三立新聞網》報導,李卓軒透露,林靖恩目前住在台中林酒店。根據訂房平台資訊,飯店提供的月租房因租期較長,價格比一般訂房還要便宜許多,通常雙人房月租金約3萬至6萬元,視房間大小與設備而定,且住越久折扣越多。若林靖恩賣房獲利1600萬元,飯店月租金4萬,不算其他開銷至少可住約60歲,超過33年。
繼承房產秒轉手…李坤城兒痛訴林靖恩「賤賣」 買主身分曝光
資深音樂人李坤城大腸癌病逝後,兒子李卓軒與「繼母」林靖恩因房產問題爆發糾紛,最後雙方達成和解,李卓軒獲得父親的著作權和收藏品,林靖恩則繼承台中房產。原以為事情告一段落,豈料李卓軒再度開炮,不滿林靖恩已經把房子賣出,認為被「賤賣」。李卓軒今(9日)在臉書發文,指控林靖恩才繼承父親的房產19天,就立刻將房子變賣,如今沒有收入,每天住飯店,讓他嘲諷:「啊要住開心一點喔!看能住幾天蛤,這個理財觀,我會笑死」。李卓軒不滿林靖恩把房子賤賣。(圖/翻攝自李坤城臉書)對此,李卓軒向《三立新聞》透露,父親房子生前就被林靖恩轉到名下,「她是生前夫妻贈與轉走的,如果是放著等我爸走,就是一人一半,但她要全拿」,直言「這個招式太狠了」,不過他覺得沒關係,至少有拿到父親的收藏,「因為那是我爸一生的心血,我也沒什麼遺憾了」。針對林靖恩賣房,轉住在高級飯店一事,李卓軒無奈:「她就是享受啦」,也認為房子遭到賤賣,遠遠低於實價登錄,「急要現金急脫手,因為她後來住到那邊都沒有現金,她還跟我說沒有水喝,我還去拿礦泉水給她喝」,後來才發現,買主就是父親的朋友,是一名代書,至於房子到底賣出多少錢,他猜測如果是正常管道,破千萬沒問題,但林靖恩是私下交易,很可能低於市場價格非常多。
結婚別急著買房!家事律師揭「殘酷5真相」勸:先衡量自己的離婚實力
結婚買房是許多人的夢想,但家事律師梁維珊在臉書社團「家事律師的鬼故事」建議,婚後不要堅持買房、不要當房貸保證人,因為「你的婚齡可能比房貸時間還短」,並列出5個重點,分析婚姻一旦走到離婚,將會遭遇哪些嚴峻的現實挑戰。一、 房貸保證人不列入婚後債務,不會讓你的財產變少,除非跟銀行簽貸款契約的主債務人已經違約若丈夫買房登記在老婆名下,丈夫為債務人,老婆當保證人,雙方如離婚又假設房屋價值2000萬,先生還有1200萬房貸,且除該筆債務沒有其他財產,妻子一旦被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就要給丈夫1000萬元現金。此外,若丈夫不繳1200萬房貸,妻子也因為保證人緣故,還是要幫對方還。二、 房子登記在你名下,但扣除房貸債務後要分現金給對方,最後只好賣掉房子,對方如果有誠意,請依法做夫妻贈與。假設婚後買的房屋登記在太太名下,貸款也由太太繳,一旦離婚並面臨剩餘財產分配,太太就要拿出房產扣掉房貸後剩餘的一半價值現金給對方,若不足,只能賣房變現。如果老公有誠意,最好買房時就把房屋贈與給太太,未來即使離婚,該房產也不會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三、合宜宅便宜,但有限售令,在限售期間無法做資金流動,還要分配財產給對方,最後只能法拍一旦名下有房,在剩餘財產分配要拿出鉅額現金給對方,若現金不足想賣房,就會因房子是合宜住宅,無法在限售期間出售,最後恐淪落遭法拍下場。四、父母出的頭期款或贈與最好依法完稅,不要為逃稅最後變成夫妻財產分配部分父母為規避贈與稅,會在子女婚後買房時幫出頭期款。但若沒有繳贈與稅,這筆錢在孩子離婚時很可能被法官認定為婚後財產,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五、婚前買的房,婚後拿自己薪水付貸款,這筆帳銀行記的清清楚楚,以後付的貸款變成對方可以分配的數字婚前買的房雖不列入婚前剩餘財產分配計算,但婚後繼續付的房貸,在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時,都會被列為婚後的收入。梁維珊強調,人不能被社會「一個成年人應該有的樣子」的框架限制,每個人的人生都是獨特、無法貼上複製的,尤其是上千萬的負債,不是每個人都能承擔到最後一刻。所以婚後買房問題,最好還是先請教律師,與計算婚後的各種開銷,畢竟婚前婚後的各種差異與壓力,足以消滅所有愛情、激情與親情,最後可能只剩婚外情。買房前,先衡量自己的離婚實力。
李坤城兒控繼母逼婚爭遺產突然不爭了 認「不想節外生枝」放話:看她表現
知名作詞人李坤城與小40歲妻子林靖恩,兩人交往10年,但今年4月李坤城因大腸癌過世,讓這段「爺孫戀」黯然畫下句點。而就在完成李坤城的身後事後,李的兒子李卓軒,突然跳出來控訴「繼母」林靖恩,批她企圖爭奪遺產,沒處理後事、拒出席海葬,更指雙方結婚是為了「偽造生前夫妻贈與搶房產」等,把林靖恩批得超難聽。但今天李卓軒突然宣布休戰,直言:「看她表現。目前不想節外生枝了。」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李坤城兒子李卓軒,連日來瘋狂透過社群管道批評「繼母」林靖恩,讓原本倒向支持他的輿論,變得立場逆轉,砲轟他不孝順的聲浪逐漸升溫,面對網友的風向轉變,李卓軒則笑笑回應:「網友發言只是他們心裡的投射,不會怪他們。」而原本李卓軒放話這個周末要交出證據大爆料,但現在臉書的嗆聲預告文也已默默刪除,是否要停止這些爆料、對林靖恩休戰了?李卓軒則回應:「我只是想替我爸發表他手機裡面未面世的創作,來不及發表,有點可惜。」李卓軒也對媒體提到,他最近幾天都沒有跟林靖恩聯絡,但接下來要停止爆料,不再攻擊「繼母」林靖恩了嗎?李則回:「看她表現。目前不想節外生枝了。」李卓軒也說,他反正已經買到自己心儀的房子,接下來的日子可以照顧姑姑,「這也是我爸交代的」,對不少網友罵他不孝順,李卓軒則認為:「網友發言只是他們心裡的投射,不會怪他們。」
李坤城兒控繼母「逼婚爭遺產」 林靖恩沉默3天回應:很感謝他
知名作詞人李坤城與小40歲妻子林靖恩交往10年,卻在今年4月因大腸癌過世,讓這段戀情畫下句點。沒想到,兒子李卓軒本月27日跳出來,控訴「繼母」林靖恩企圖爭奪遺產,沒處理後事、拒絕出席海葬,更指雙方結婚是為了「偽造生前夫妻贈與搶房產」。針對風波,林靖恩沉默3天終於回應了。李坤城兒子李卓軒指控,林靖恩精神不穩定,整天在家喝酒打電動,破壞東西、摔東西,還差點砸了家中神主牌,而且不繳貸款、不出席海葬、領光李坤城銀行帳戶現金等,更強調結婚是為了偽造生前夫妻贈與搶房產。林靖恩沉默3天回應了。(圖/翻攝自李坤城臉書)對此,林靖恩接受《壹蘋新聞網》訪問,透過訊息回應:「他教(叫)我不用鎖上家門,但是呢,我確實換了門鎖,又給了他鑰匙」,至於神主牌和領光銀行帳戶,沒有多做回覆,僅表示:「家中有2位神主牌,一位是神明,一位放置於留聲機上,很感謝他,把李坤城接回家中」。至於身體狀況是否有受影響?林靖恩表示家沒上鎖,但睡得挺安穩的,對於其他則不願多談,「我已回覆完成,謝謝所有醫生對坤城的照顧,死亡證明非常抱歉得麻煩李卓軒」。
李坤城兒喊「後事都我處理」控林靖恩奪房產 鄰居、警衛揭她私下為人
作詞人李坤城4月因大腸癌病逝,其子李卓軒卻指控小亡父40歲的「繼母」林靖恩,企圖爭奪家產、不處理房貸及遺產稅,且拒絕出席父親海葬,甚至每天在家抽菸、喝酒、玩電動,有時還會破壞家具,就連李坤城的神主牌都差點遭殃。針對相關指控,林靖恩至今仍未出面說明,而住處警衛及鄰居也透露她私下一面。《三立新聞》報導,李坤城生前住處的警衛透露,李坤城過世後,有看過兒子來1、2次,但沒多久就離開;鄰居則說,平時很少看到兒子,只有爸爸過世時有回去辦喪事,同時也很少和林靖恩打照面,但對方私下滿有禮貌,遇到都會打招呼,且夫妻倆關係看起來還不錯,不過鄰居們是後來才知道2人有結婚。據了解,李卓軒日前指控,父親的後事都是他在處理,林靖恩在醫院結婚只是為了偽造生前夫妻贈與搶房產,「我的姑姑(李坤城的妹妹)也在一旁照顧就能簽所有醫療同意書文件了,不需要為此而結婚,而且結婚證書我爸根本沒有寫好給林小姐,林小姐自己寫好幾份預備拉我爸的手用蓋指紋的,當時我爸已經手沒辦法簽字了,林小姐能還去偽造文書。」李卓軒表示,林靖恩把父親銀行戶頭裡的救命錢領光、車子賣掉,拿到遺產過戶後就躲起來,霸佔著老家,遺產稅不處理,房貸也不繳,整天在老家喝酒打電動,破壞東西、摔東西,把他從小長大的老家搞得烏煙瘴氣。針對李兒指控,林靖恩至今未出面說明,引發外界關注。對此,不少網友認為,「這把我挺女生,人家最精華的時間在陪老人,我做不到」、「爸爸生病時都姑姑在顧,啊你這個兒子勒」、「真要反對他們,幹嘛他們十年交往兒子從來沒反對,死後遺產被林拿走才出來生77?」
李坤城海葬日「僅2家屬出席」 兒怒轟林靖恩直接消失⋯通知還被冷回「6字」
音樂作詞家李坤城上月因大腸癌逝,享壽67歲。沒想到李坤城死後一個多月,他的兒子李卓軒接連指控小父親40歲的妻子林靖恩偽造文書奪家產,甚至父親海葬當天,林靖恩只回「我不需要參加」,讓他相當痛心。李卓軒控訴,林靖恩在醫院跟父親結婚只是為了偽造生前夫妻贈與搶房產,「結婚證書我爸根本沒有寫好給林小姐,林小姐自己寫好幾份預備拉我爸的手用蓋指紋的,當時我爸已經手沒辦法簽字了,林小姐能還去偽造文書。」李卓軒指出,林靖恩把父親銀行戶頭裡的救命錢領光、車子賣掉,生前完全拿到遺產過戶後就躲起來,霸佔著老家,遺產稅不處理,房貸也不繳,整天在老家喝酒打電動,破壞東西、摔東西。不僅如此,李卓軒透露,父親的後事都是他處理的,海葬當天家屬只有他和姑姑到場,林靖恩怕負擔喪葬支出直接神隱,「整個後事過程我都有通知她來,她只回『我不需要參加』,人走茶涼,物是人非。」
李坤城兒控奪房產!林靖恩8年前早揭「負債真相」:每月存款都見底
音樂人李坤城今年4月因大腸癌病逝,享壽67歲。不料,李坤城小40歲妻子林靖恩今(27日)遭「繼子」李卓軒指控企圖奪取房產,且不處理房貸及遺產稅,林靖恩對此雖尚未回應,但8年前曾發文表示,清楚李坤城尚未繳清房貸、車貸的經濟狀況。林靖恩在2015年9月7日的臉書文章寫道:「很多人說我是笨,被男人拐騙,又有一方說我很聰明,待我的男人過世後,我將可接手他的財產。而我認識的他,車貸房貸都尚未繳清,每月必須繳付數萬元。」對丈夫的負債狀況似乎相當瞭解。林靖恩也曾表示,兩人2012年剛交往時只知道對方有才氣,但「他寫的歌詞不是我的年代會聽的」,以及李坤城個性太浪漫,才會忘記賺錢,「起初我跟著他緊張月底的存款,但發現,他幾乎每個月的存款都會見底,而每個月他都能及時順利度過。有次他去書局買了2張電影票,存款剩下1千餘元,我一點也不擔心他,因為我知道,他看完電影心情好就會認真工作」。李卓軒發文指控林靖恩在醫院結婚只是要偽造生前夫妻贈與搶房產,現在又霸佔老家,且遺產稅、房貸都不處理,整天在老家喝酒打電動、破壞東西,「我若沒有進去把神主牌搶救移出來,也是會被林小姐摔爛」、「把我爸2個戶頭完全領光現金,才要給我看要我幫忙繳,要我想辦法」。截至目前,林靖恩對這些指控都還未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