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幼童發育...
」 虐童 毒品 高雄 虐待 妨害幼童發育罪
毒媽當3歲女兒面狂吸毒9個月 女童毛髮驗出4種毒品濃度驚人
台中市一宗駭人聽聞的毒害兒童案件,卓姓女子與曾姓男友當著3歲女童面前吸食毒品長達9個月,導致女童被迫吸入大量毒煙。檢方近日依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兩人。檢警調查,卓女於2021年5月生下女兒後,與同為毒癮者的曾男同居,兩人居無定所,帶著女童四處投宿台中市北區五權路商旅及旅館。自去年2月至11月5日期間,兩人明知在密閉空間吸毒會使幼童吸入毒品煙霧,仍在女童面前吸食各種毒品。警方指出,兩人將甲基安非他命放入玻璃球中以打火機加熱吸食,曾男更將海洛因摻入香菸燃吸,整個過程都在女童面前進行,導致女童被迫吸入毒煙。去年11月5日,社工前往旅館訪視時,赫然發現女童獨自在房內無人照顧,立即安置並採集毛髮送檢。中山附醫的檢驗結果顯示,女童體內驗出4種毒品陽性反應:甲基安非他命濃度16,168pg/mg、安非他命577pg/mg、6-乙醯嗎啡(海洛因)182pg/mg、嗎啡25pg/mg。台中市刑大毒緝中心專員杜旻信表示,雖然針對頭髮檢驗並無訂定特定數值標準,但女童體內甲基安非他命濃度超過1萬6千pg/mg,屬極高數值,並可透過毛髮檢驗推估長期接觸毒品時間。檢方認定,卓女與曾男可預見幼童近距離接觸毒品煙霧,足以妨害其身心發展,構成不確定故意,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將兩人起訴。
高雄父施用毒煙害2孩子吸入 最高法院判刑1年定讞
高雄吳姓男子2023年在住處將愷他命摻入香菸點燃後吸食,他的2名小孩同處密閉空間內,身上也被驗出毒品反應,最高法院斥責吳男所為實有不該,惟念他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小孩目前已遭安置於適當處所,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刑1年確定、須入獄執行。吳姓男子2023年4月19日起在高雄市住處,無視與他的兩名小孩同處密閉空間,仍以將愷他命摻入香菸點燃吸食煙霧之方式,施用愷他命,致對方吸入含有愷他命之煙霧,同年7月18日起至同年10月6日為警查獲間之,也施用愷他命,致小孩吸入含有愷他命之煙霧。吳的小孩因將目睹吳施用毒品一事告知生母,經社工7月18日採集小孩毛髮送驗,檢驗結果陽性反應,經警搜索票,10月6日前往吳的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扣得吸食器。歷審斥責吳男罔顧被害人2人年幼,竟以與被害人同處一室施用愷他命,致被害人吸入含有愷他命之煙霧,妨害其等身心健全發育,所為實有不該,惟念他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小孩目前已遭安置於適當處所,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刑1年,他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高雄男與妻爭吵連2日丟包年幼子女 法院認證據不足判無罪
高雄市楊姓男子因與妻子發生爭吵,竟連續2日將年幼子女「丟包」,先是在茶藝館獨留妻小,隔日又疑因妻子離家出走情緒失控,要求友人將8歲、11歲的兒女載至前鎮區大樓後離去,導致2名孩童在陌生環境中無助等待數小時。檢方奕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但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雖行為不當卻未達違法要件,判決楊男無罪。判決書指出,2024年年1月楊男一家4口原計畫前往岡山區茶藝館用餐,途中因導航指示問題發生爭執。抵達目的地後,楊男情緒失控,竟將妻子與2名年幼子女獨自留在山區茶藝館,自行開車離去。蔡女無助之下聯絡父母,由屏東趕至高雄接回女兒與外孫。隔日,蔡女請父母將孩子送回鳳山住處,楊男見妻子未歸,再度情緒激動,委託友人將2名子女載往前鎮區某大樓後離去,未交代後續照顧安排。。姊弟倆在大樓大廳等候期間,先致電母親求助,蔡女表示人不在高雄,隨即聯繫外祖父母前來接應。同時,大樓警衛發現2名孩童神色有異,主動關切並報警處理。警方於當日晚間6時41分接獲通報趕赴現場,先將孩童帶回派出所安置,稍後外祖父母趕至警局將小兄妹接回。高雄地檢署認為,楊男連續2日以拋棄方式對待子女,行為冷漠且具羞辱意味,可能對孩童心理造成長期陰影,依刑法第286條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楊男則辯稱,以為妻子在前鎮區大樓找朋友,因此才將孩子送至該處,並非有意丟棄。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指出,楊男的處置方式確實不當、值得非議,但2名子女並未處於無自救能力的危險環境,案發地點有警衛執勤,孩童也能主動對外聯繫求援。檢方亦未能提出充分證據證明兒童因此罹患精神疾病或遭受明確心理創傷,行為尚未達刑法「凌虐」的構成要件,因此判決楊男無罪。判決強調,夫妻情緒爭執與教養衝突不應波及無辜子女,楊男身為父親卻因細故遷怒於孩童,行為雖難以接受,但基於證據不足,無法成立刑責,最終宣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1歲嬰遭虐慘死!生前體重僅同齡一半 毒母、同居人遭檢方起訴
桃園市莊女2018年4月帶著1歲兒子與吳男同居,卻未盡養育責任,讓男嬰處在營養不良狀態,吳男甚至會對其施暴導致其重傷死亡。檢警發現男嬰身上有多處新舊傷,經驗後死因為呼吸衰竭,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對2人起訴。 據了解,莊女身為母親卻未善盡養育責任,導致男嬰長期營養不良,生前體重甚至只有5公斤,為同齡幼兒一半不到。在身體虛弱情況下,吳男甚至會徒手或持棍棒對男嬰施暴,行徑相當惡劣。 同年10月男嬰在被施暴後重傷,莊女及吳男察覺有異送醫,經治療仍宣告不治。檢警發現男嬰身上有多處擦挫傷,頭部皮下有出血中狀況,生前疑似遭到暴力虐待,送醫時呼吸道感染併發細支氣管炎,最後因呼吸衰竭離世。 檢方解介入調查後發現吳男自2018年1月就多次對男嬰施暴,莊女在發現兒子營養不良甚至發育遲滯也未曾帶其就醫,認定男嬰死亡與兩人有因果關係,偵結後對其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嫌提起公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嫌買麵包挑太久!父抓狂「狠踹4歲女、推倒2歲兒」暴走下場曝
台南43歲吳姓男子去(2024)年11月21日帶著4歲女兒、2歲兒子買麵包時,因為女兒選購麵包遲疑等問題,竟情緒失控,對女兒以掌摑臉、再腳踹,又將兒子及所坐推車一併推倒,路人見狀上前保護安撫2童及報警,警方到場將吳男逮捕送辦。台南地方法院今天(14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3月,得易服勞役。可上訴。案發後,警方將吳男的女兒、兒子一起送醫院治療及驗傷,發現他的女兒左臉、前胸有紅痕、右膝、左膝擦挫傷;兒子背部、臉部擦挫傷,依現行犯逮捕送辦。吳男坦承,他對女兒掌摑臉部及腳踹,但未推倒兒子所坐推車,女兒左、右膝的紅腫傷痕不是他所踢傷。台南市政府社工及警方對吳男提出指控,並有成大醫院受理2童家暴事件的驗傷診斷書、女兒受傷照片,以及警員密錄、監視器畫面佐證,檢察官認定吳男涉及對女兒、兒子的家暴案件事證明確。檢方起訴指出,雖無證據顯示吳男涉及長期凌虐2童,也沒有通報指2童身心健全或發育已受妨害,無法認定吳男所為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罪,依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嫌,起訴請求加重其刑。法官審理後認為,吳男與2童為親子關係,對身心尚未發育完整的兒童,吳男本應克制自身的情緒,以細心、耐心對待,竟僅因女兒在選購麵包時遲疑不定等問題,即以逾越父母懲戒權傷害2童,侵害2童身體,恐對於2童在成長過程中造成負面影響,依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所造成傷害,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3月,不得易科罰金,但得依規定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教保員架刀逼拱橋3小時 涉虐童最終和解家長
新北市三重區某私立幼兒園林姓教保員涉虐待4名幼童,命令幼童做拱橋2至3小時,還將美工刀放在幼童背部下方,又處罰幼童跳1小時跳繩、不給食物。事發後林姓教保員和受虐的4名幼童家屬和解,家屬撤告傷害,新北地檢署依《刑法》妨害幼童發育罪予以林姓教保員緩起訴1年處分,期間應接受法治教育3小時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檢方調查,林姓教保員2024年5月間在幼兒園要求2名幼童,還在其中1名幼童背部下方以膠帶台固定美工刀,逼他們做拱橋2至3小時,又要求另名幼童跳繩將近1小時、不給他食物吃,另強迫幼童持續寫1小時作業,以此方式虐待4名幼童。偵查時,林姓教保員坦承犯行,並與4名幼童家屬達成和解獲撤告傷害,但因妨害幼童發育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檢方考量林姓教保員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依妨害幼童發育罪予以林姓教保員緩起訴1年處分,緩起訴期間應接受法治教育3小時,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教育局說,經行政調查及委員會決議認定教保員涉及體罰多名幼生屬實,去年8月已裁處行為人終身不得聘任、罰鍰最高額度60萬元,並於全國教保資訊網同步公告幼兒園及行為人姓名。另針對幼兒園督導管理疏失部分,裁處負責人12萬6000元;不當管教部分,裁處負責人最高6萬元;同時,為維護幼生安全,勒令該園停招1年。教育局說,未來將持續不定期稽查該園,確保園務管理運作,並協助家長與關懷幼生,全面確保幼童健康安全學習環境。
毒蟲母家中拉K 台中5歲童驗出K他命竟是「正常值565倍」
台中一名洪姓女子日前因毒品案被捕,家中被搜出K他命等三級毒品,但警方發現同住的5歲女兒頭髮也有11萬1881奈克K他命,是一般臨界值的565倍,研判女童長期吸到毒煙。警方2023年去洪女家調查毒品案,當場查到K他命,而因為5歲女兒無人照顧,通知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介入,後續送驗女童毛髮,怎料發現高濃度K他命。社工將毛髮4度送驗,K他命值分別為11萬1881、5199、11410、442奈克。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藥物檢驗中心表示,正常K他命閾值是200奈克,女童是臨界值的2.2至565.4倍。洪女辯稱,是前夫朋友來家裡吸毒,但社工跟女童祖父說,多次在她家中聞到濃濃的K毒煙味。女童也說,媽媽會在廁所吸K菸,她覺得很臭會離開。檢警發現,洪女跟前夫會在家客廳、廁所和車上吸K菸。起訴書中指出,女童每毫克毛髮中被驗出最高11萬1881奈克的K他命,研判她在檢驗前1到3個月曾使用過K他命,進入體內方式不是「二手菸」的形式,是長期跟吸食者待同一空間。檢方表示,K他命是第三級毒品,有成癮性、濫用性,燒烤K他命會產生煙霧,在密閉空間也會讓他人吸入,這一般人都知道,洪女的女兒案發時不到6歲,對毒品耐受力低,代謝能力也差,可能危害身心健全發展,,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嫌起訴洪女。《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土城父母疑虐童「2歲兒身上數個菸疤」 遭移送法辦
新北市土城近日發生一起疑似虐童案件,一名2歲男童全身多處瘀傷、四肢遍布菸疤,18日晚間昏迷送醫,經醫護人員搶救後,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警方介入調查後,今(20)日依《刑法》重傷害罪、妨害幼童發育罪,將男童的父母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33歲吳姓男子與30歲陳姓女子於去年結婚,共同扶養男童,租住於土城福祥街的套房內。由於兩人工作繁忙,經常將男童交由住在新莊的外公照顧,若外公無法照看,便將孩子獨自留在家中,僅提供一瓶牛奶供應一天,此前曾被通報疏於照顧。18日晚間救護人員接獲通報,指男童昏迷需緊急送醫,抵達現場後發現男童全身傷痕累累,甚至有新舊傷口混雜,部分傷口仍在流血,且四肢有疑似菸燙傷痕,隨即通報社會局與警方。警方調查發現,男童14日才從外公家被接回土城,短短4天後便出事。對於孩子身上的傷勢,吳男與陳女起初矢口否認施暴,後又改口稱僅是「管教」,表示在男童犯錯時,會用徒手或衣架打屁股,但否認傷害其他部位。至於四肢的燙傷,吳男辯稱是孩子自己拿起燃燒中的香菸把玩,導致燙傷,陳女則附和此說法,兩人在警方詢問時多次推諉卸責。新北市社會局表示,昨晚接獲通報後,社工人員已到場評估,並向地檢署報案,後續將與醫療及司法單位合作,釐清案情。由於男童傷勢嚴重,情況不樂觀,社會局已對男童進行緊急安置,並提起獨立告訴。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對此案感到相當痛心,已指示警方全力偵辦,絕不容許孩童受到傷害,並要求社會局確保男童獲得妥善醫療照護。警方今日上午依《刑法》重傷害罪、妨害幼童發育罪,將吳男與陳女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訊,兩人面對鏡頭皆未發言。目前檢警持續調查,社會局則強調,若家屬無法提供安全的照顧環境,不排除後續啟動安置機制,確保孩童安全。
男童遭毆打、壓頭嗆水、逼吃腐壞食物凌虐7年 無良安親班老闆今日發監坐牢
連鎖安親班女老闆林漢凌和2名女老師劉蕓德、金智儀聯手,凌虐一名男童長達7年。林漢凌手法殘忍,多次以學童不聽話、尿褲子為由虐待學童,並指使劉、金姓老師對學童施暴,對學童浸水桶、餵食發霉的點心以及辣椒等,而她矢口不認罪,甚至還向其他人稱自己最愛該名學童。法院2024年2月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林女2年4月徒刑定讞,林女今早向台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2名女老師先前均已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這起虐童案爆發於2014年年底,多名家長聯合控訴林漢凌所開設的安親班虐待學童。遭虐的男童家長表示,男童曾多次表明要換安親班,直到看到新聞畫面以及其他家長告知,才得知男童長年遭到老師虐待。判決書指出,該名男童遭受老師多種施虐,她們故意會將男童頭部強壓進裝水的水桶他嗆水,還逼男童吃發霉點心、喝腐壞結塊牛奶,哄騙切碎的辣椒是番茄誘導男童吃下,甚至在冬天逼男童脫光,用冷水沖灑他身體,還常要求男童去做搬書、刷廁所、刷課椅等粗重工作,限制他不准尿尿、喝水等,倘若男童犯錯,便會用「愛的小手」將他打至遍體鱗傷。男童母親雖發現兒子經常受傷,多次詢問負責人林女,但林女都會編理由搪塞過去,事後再變本加厲傷害男童,導致男童後來即使遭受虐待,也不敢告訴母親,直到男童9歲時拜託媽媽把他轉到其他安親班,虐待才告一段落。後來,男童看到媒體報導林女的補習班有其他幼童遭虐待,想到自己先前7年的遭遇,身心爆發異狀,父母帶男童就醫,被診斷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男童才說出自己的悲慘遭遇。法院審理時,男童證稱林女跟2名女老師都曾抓住他的腳踝一直旋轉,甩到男童跟地面平行時,再突然放手把他扔出去,還因此摔斷男童左手大拇指。至於其他恐怖的凌虐方式,男童也都一一告訴法官。法庭上,2名女老師承認曾傷害男童,但林漢凌始終堅稱自己沒有必要對花錢來就讀的男童做這些事,也沒要求老師虐待他,是男童及離職後挾怨報復的其他老師編造不實指控。法院一審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林女3年10月徒刑,劉姓、金姓女老師各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僅林女上訴。高院審理時,林女表示願意賠償男童及父母20萬元,但因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和解破局,二審改判林女2年4月徒刑,林女不滿再提上訴,2024年2月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台北地檢署日前發出執行通知書,17日上午林女到北檢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
剴剴之死/1歲童等出養陷4個月地獄 他慘被虐死無人知「父母噤聲原因曝光」
北市一名1歲10的月的男嬰剴剴,2023年交由兒福聯盟認證的劉姓保母照顧,沒想到才過3個月竟過世,家屬強忍悲痛驗屍發現剴剴不但頭骨、尾椎骨受損,甚至牙齒不齊,只剩下8顆,懷疑生前被保母虐待,檢警獲報展開調查,保母姊妹雙雙被聲押獲准,不過兩人到案後矢口否認,稱是因為幼童調皮才會滿身傷,甚至引發外界質疑,幼童遭到虐死長達3個月的時間,為何社工都沒有察覺,而幼童父母至今仍未發言的原因如今也曝光。 幼童剴剴被爆遭到保母殘忍虐死。(圖/翻攝畫面) 幼童剴剴2022年2月出生,2023年9月轉出,交給兒福聯盟認證的劉姓保母照顧,沒想到家屬12月就接到死亡消息,驗屍後更發現頭骨、尾椎骨受損,牙齒不齊只剩8顆,幼童被送醫急救時,雙手指甲全被拔光,雙腿還嚴重變形骨折,懷疑生前遭到劉姓保母姊妹不當對待。根據《三立新聞網》指出,該名男童死亡時間為去年12月24日,檢警相驗後認為死因太過離譜,經蒐證、調查,今年1月9日拘提劉姓保母,1月11日聲押獲准。另再依相關證據,2月23日搜索拘提劉姓保母的妹妹,26日聲押獲准。全案已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傷害致死罪、妨害自由、兒少法等罪偵辦。家屬從驗屍發現剴剴受了許多傷,懷疑生前遭到保母不當對待。(圖/三立新聞網)根據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炳甫11日表示,此案目前已由檢警調查中,起源於上週有1名禮儀師免費幫男童做告別式,男童首任保母的女兒男友見狀上網揭露案情,引發各界震撼。陳炳甫也質疑,從去年9月1日新任保母到12月24日幼童遭到虐死,長達3個月的時間為何社工都沒有察覺,是否社會安全網出了問題?第二,他認為兒福機構既知名也值得信任,如今簽約保母發生虐童案,制度是否有其他問題?至於男幼童雙親為何未發聲,陳炳甫表示,男童的母親入監服刑中、父親失聯,服務處將協助男童外婆聘請律師提出告訴,台北市政府也將提供相關法扶協助。台北市議員陳炳甫稍早召開記者會說明。(圖/三立新聞網)針對這起震驚社會的案件,社會局指出,本案為原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個案,後由兒盟辦理出養案,由兒盟自行委託該基金會合作的保母短期照顧。劉保母為兒盟合作的保母,於2022年10月取得臺北市居家托育人員登記,保母即提到是為了與兒盟合作,故依兒盟要求向收托地(台北市)申請居家托育登記證。稍早兒福聯盟也發表聲明,對於本案兒盟深感震驚和遺憾,並向受害者及家屬表達最深切的哀悼、歉意與慰問。兒盟社工在服務遇到困難且需要出養的家庭時,會立即通知當地的主管機關,並協助托育,提供相關費用給出養家庭。家屬可以根據他們的意願進行探視,兒盟社工不會攔阻,反而會全力協助安排探視。兒福聯盟強調,所有與兒盟合作的保母,都是經縣市政府委託的居托服務中心登記、有合格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的保母,這些保母並受到居托中心的持續管理和訪視。在合作之前,兒盟社工會進行嚴格的家庭訪視,審查保母及其同住家人,並要求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進行審查。此案保母由於過去曾和兒盟合作過一次,且符合各項審查之標準,基於互信原則下選擇再次與之合作,同時,本案社工和該保母並無服務以外的任何關係。《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高市4親戚房內吸毒害慘8幼童 因「這個原因」狠心母改獲輕判
高雄市2020年11月底2個月大的男嬰因感冒猝死,檢警相驗時發現體內有毒品反應,至男嬰加搜索後,發現男嬰的父母、姑丈和伯父等4人都涉案,同住還有8名孩童因長時間吸入毒煙,出現發展遲緩或自閉等症狀。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改判男嬰周姓母親6月、吳姓姑丈8月,呂姓父親和伯父則維持7月、6月原判,可上訴。呂男和周女育有3子,吳男育有5子,呂姓伯父則育有1子,一家13口全都住在同一棟透天厝內,而呂男和周女等4人長期染有毒癮,家中隨處可見毒品、吸食器,還常常不顧家中還有多名孩童同住,直接在房間內吸食安非他命。同住的孩童們長期處在毒煙密布的密閉空間裡,其中有3童體型明顯瘦弱,還紛紛出現對答遲鈍、語言障礙、發展遲緩或自閉症狀,案發後經社會局依法緊急安置。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4名大人均坦承在屋內吸毒,依《刑法》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分別判父親呂男、周女、吳男7至9個月不等,伯父呂男因是初犯,案發後積極參與戒癮治療,判6月、緩刑3年。然而4人皆認為量刑過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時,法官考量告訴代理人市府社會局為呂男、周女說情,因孩童們皆失去父母照顧,若夫妻其中一人入監,社會局不樂見孩童變成單親家庭,妨害其子女利益,因此周女改判6月、可易科罰金,父親呂男及伯父遭駁回,須入監服刑,至於吳男則改判8月,全案可上訴。
托嬰中心疑非法虐待 嬰滿月進去滿身傷
台南市某婦產科診所附設的托嬰中心,被控長期粗暴虐待1名未滿1歲男嬰。從去年12月起家長3度發現男嬰身上有瘀青後,今年4月22日又發現男嬰滿臉傷,因送醫懷疑虐嬰通報市府,家長也提告,但托嬰中心否認虐嬰,將設法與家屬和解。市府社會局已先對診所非法托嬰裁罰6萬元,如認定虐嬰還將裁罰6萬至60萬元。昨天市議員尤榮智質詢說,近日接到官田區1名男嬰的阿公陳情,指去年6月27日孫子剛滿月時,即送到某婦產科診所附設的托嬰中心,周一到周五全天托育,周六家長接回、周一再送回,每月1萬6000元。不料,去年12月家長發現男嬰身上有瘀青,但托嬰中心說是摔倒;今年2月25日又發現屁股有蝴蝶型瘀青,托嬰中心說是玩耍不小心坐到玩具受傷;3月18日男嬰大腿內側瘀青,托嬰中心說是愛玩撞到的;4月22日男嬰的額頭、鼻梁、嘴角及下巴等處都有瘀青,但托嬰中心卻說是撞到嬰兒床圍欄。家長覺得不對勁送醫,院方懷疑虐嬰通報社會局並開立驗傷單。不過托嬰中心稱並無虐嬰情事,但因已進入調查,案情不方便多說,將尋求與男嬰家屬和解。社會局指出,該診所於非營業空間收托5名幼兒,且未依法立案托嬰中心,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該局除立即裁罰負責人6萬元,並要求停止收托外,也主動聯繫所有家長立即停止送托,經6月8日及15日兩度抽查已無收托幼童。社會局還說,此案初查有1名幼童身上有不明傷勢,除將釐清其他受托幼童有否受到不當照顧,5月也依法請照顧人員陳述意見,6月底前將召開行政裁罰會議,若認定不當照顧,將依法對照顧人員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市警局長廖宗山也強調,男嬰家長曾到派出所提告,經通知夜班林姓保母及陳姓負責人到案說明後,5月3日已依涉妨害幼童發育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新北幼兒園驚傳「餵安眠藥給3幼童」 幼師訊後交保
新北市某家幼兒園老師被指控,餵食學生安眠藥,家屬聽聞小孩反應後,向老師提出告訴,警方今持搜索票前往幼兒園搜索,查扣手機、電腦、園內監視器硬碟等設備,並將老師依傷害等罪移送新北地檢署,檢方晚間諭知2萬元交保。海山分局指出,有3名家長發現就讀幼兒園的子女,從今年2月至4月間有情緒易怒及自殘等行為,並聲稱是被老師餵食不明藥物及遭到不當體罰,因此家長本月14日曾到派出所報案,分局受理後,立即通報教育局、婦幼警察隊及分局防治組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報請檢方指揮。海山分局表示,警方今8時許持新北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幼兒園查扣智慧型手機1隻、電腦主機1台、螢幕1台及滑鼠1個,同時帶回老師了解,訊後依傷害罪、凌虐妨害幼童發育罪移送新北檢。新北市某家幼兒園老師被指控,餵食學生安眠藥,警方今持搜索票前往幼兒園搜索,查扣手機、電腦、園內監視器硬碟等設備,並將老師依傷害等罪移送新北地檢署,檢方晚間諭知2萬元交保。(圖/蔡雯如攝)該師稍早被檢方諭知2萬元交保,由家屬繳納交保金後,不發一語,並婉拒媒體採訪。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市府正配合檢調查察,相關事實須待調查結果釐清確認,目前該園已將該師調離現職靜待調查,若查證有不當對待幼生的行為,市府會秉持勿枉勿縱、嚴懲不貸,最重裁罰行為人60萬,並通報全國不適任教保服務人員系統,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備註:根據《兒少法》第69條規範,本案涉兒童及少年權益,不得揭示「足資識別之資訊」,其中包含學校名稱。
2歲童被虐待全身咬痕 殘忍凌虐行為遭法院駁回上訴
高雄張姓男子2019年,持續以不求人毆打、嚙咬之方式對2歲幼童施虐,他犯後辯稱幼童目前發育、精神狀況良好,請法官從輕量刑,給他勞動服務代替刑期之機會,以利一家團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將張男判囚8月確定。張是2歲幼童之父,他明知對方是2歲幼童,身心正值成長發育中,需父母之關愛照顧,竟僅因情緒不佳,從2019年4月2日起至同年4月14日間,在住處以不求人毆打或以牙齒嚙咬幼童之方式,持續凌虐對方,致其全身受有瘀傷及咬痕。幼童出現對外界反應淡漠、面對成年男性時人際退縮之情形,身心健全發展因而受妨害,經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接獲通報介入處理後,檢方偵結將張男起訴。高雄高分院認定,張男自己表示兒時遭父親家暴,深切體會家暴對子女造成之身心傷害是如何深遠且沉重,但他仍不思克制情緒對幼童施虐,所為應予非難,判處有期徒刑8月,張男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有家暴事件請撥打113保護專線。
舅媽不爽婆家想報復 竟在「姪女母乳加鹽」二審判決曝
新竹一名黃姓女子,因為覺得長期受婆家不公平對待,她前年在姪女的母乳內加食鹽、砂糖,讓女嬰肝指數異常,一審她被法院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6個月,台灣高等法院近日二審改判7個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黃女一家人跟公婆同住,而丈夫的陳姓二姊生產後,一周有2、3天會帶女兒到他們家住,由婆婆照顧,黃女覺得她在婆家遭受不公平對待,婆婆也偏心,比較不愛她的小孩,所以才想報復。黃女在前年10月,多次趁家中沒人時,在陳女冰在冰箱的母乳內,添加糖和鹽,再讓婆婆給姪女喝。之後,陳女發現母奶的顏色跟味道不一樣,將母奶送去化驗,發現鈉含量過高,她又再家裝設監視器,發現黃女所做的一切,才趕緊報警。一審新竹地方法院表示,黃女犯案後坦承犯行,有當面跟陳女道歉,黃女的行為也對女嬰造成傷害,多次抽血就醫,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刑6月。二審高院認為,黃女犯案後有悔意,持續抄寫經文,用女嬰的名字捐款,但黃女的行為如果不是陳女及時發現,對女嬰恐有更大的傷害,考量黃女沒得到陳女原諒,改判7個月。可上訴。
高雄2月嬰肺水腫夭折…法醫驗出1反應嚇呆 檢搜索見「8童窩毒氣室」傻眼
高雄市一名2月大男嬰2020年因支氣管肺炎併肺水腫死亡。地檢署複驗時,法醫赫然發現死者血液及尿液均含有安非他命成分,懷疑他生前可能遭餵毒,遂指揮高市警察局前鎮分局、婦幼警察隊組成專案小組追查。隔年3月,檢警前往男嬰母親周女住家搜索,剛打開門就聞到濃濃毒品味,且屋內還有8名幼童,當場傻眼。判決書指出,呂男與周女為夫妻,2人育有3名子女,平時和呂男胞兄、吳姓妹夫及2人的6名小孩同住在高雄市前鎮一處透天厝;4人明知甲基安非他命為二級毒品,均可預見幼童長時間在較封閉空間中,與吸食者共處一室,吸入相當劑量之毒煙霧,可能妨害身心之健全或自然發育,卻仍在屋內吸毒。2020年11月10日,周女僅2月大的兒子因支氣管肺炎併肺水腫死亡,檢察官複驗時,發覺死者血液及尿液均含有安非他命成分,遂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婦幼警察隊於110年3月11日,持搜索票至4人住處搜索,扣得甲基安非他命2包、玻璃球吸食器3組、吸管2支、吸食器1個、電子磅秤等物。誇張的是,檢警上門搜索時,一開門就聞到濃濃毒品味,另有8名幼童均同住屋內,趕緊通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依法緊急安置。8名幼童經採集尿液、毛髮送驗結果均發現呈甲基安非他命、安非他命反應。檢察官偵查後,將4人依妨害幼童發育罪、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高雄地院審酌,4名被告於審理時已坦承犯行,且呂男於犯後積極配合社會局安排之計畫,親職功能明顯提昇,兼衡4人之犯罪手段、妨害幼童發育之人數,及渠等品性、智識程度、工作、健康、家庭經濟狀況等情狀,分別判處周女8月徒刑、呂男9月徒刑、呂兄6月徒刑及緩刑3年、吳男9月徒刑;可上訴。
竹籤刺腿打爆頭…狠男「餵毒虐死3歲女」竟輕判14年 最高院發回更審
南投39歲男子陳威嘉多次虐待女友的3歲幼女,不但持不詳鈍器狠揍女童,導致被害人顱骨骨折、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甚至餵食安非他命、FM2,造成女童死亡。南投地院一審依妨害幼童發育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共同犯遺棄屍體等罪,判處陳男無期徒刑,二審卻改判14年10月,遭最高院發回更審。判決指出,陳威嘉從2020年2月起,在南投、台中等處,多次持不明鈍物打3歲女童,除了會用木板、鐵尺毆打,還拿竹籤戳刺其大腿、胸部,多次實施不當體罰。去年6月,女童遭陳威嘉餵食安非他命、FM2致死,女童生母隨後與陳男、蔡姓友人以棉被包裹遺體後埋屍。事後,蔡男因他案入獄,在獄中想起此事便良心不安,最後決定向檢警自首,才使全案曝光。警方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發現4歲女童確實失蹤多時,同年9月間發動搜索,將陳男和彭女逮捕到案,並在南投縣名間鄉一處建物旁的大樹下尋獲女童遺體,巧合的是,那天剛好是死者4歲冥誕。南投地院審酌,陳威嘉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共同犯遺棄屍體罪,分別判4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1年10月,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卻認為,陳男虐童行為應以傷害罪論處,另餵毒部分僅構成過失致死,最後改判應執行14年10月。全案上訴最高院,合議庭認為,陳男多次凌虐女童,甚至餵食毒品等,已構成凌虐並妨害兒童身心健全發育,甚至造成被害人死亡,二審卻分別以傷害及毒品罪論處,有違經驗與論理法則,將此部分撤銷發回。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陳男遺棄屍體罪判刑1年10月定讞,其餘部分則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國小老師要學生「自打巴掌百下」 3百家長連署要求解聘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孫姓國小教師,被控不當管教,要學生自賞巴掌100下,2日被依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300位家長們具名連署要求要解聘孫師,但校方上周卻決議「不需解聘」,引爆家長怒火,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到新北市政府前舉辦記者會,要求教育局應立即啟動教師專業審查會議,並追究校方責任。對此,教育局回應,將依規定將孫師再移送學校教評會審議,並依法移送專審會。校方則表示,本案調查報告由外聘委員完成,校方依此報告調查事實及建議,進行後續相關的處理;該教師目前已暫停導師職務,因後續發生不同新事證,且社會局依兒少法開罰,校方已定期召開行政會議討論本案後續行政作為因應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孫師不只曾要求多位學生自打嘴巴100下,更有疑似霸凌、帶頭排擠學生的行為;學校調查確認有以上情形後,不但未依法行兒少保護通報,也沒有依法啟動教評會審議孫師是否適任,對老師這樣傷害孩子的行為,甚至連一個懲處也沒有!家長自行提告,社會局受理警局通報後,認定孫師的行為屬「不當對待兒少」開罰,人本教育基金會痛批校方公然包庇不適任教師,要求教育局應立即依法由教師專業審查委員會來接手此案,對學校調查結果重新認定,並追究學校相關人員的責任。校方回應,學校一切以保護孩子為原則,由老師觀察輔導、保護個資、慎選後續教師、行政不定期介入孩子的關懷,目前孩子在校狀況正常,本案同步司法調查中,先對教師做出任何處分,若與司法調查有所扞格,是否有所變數?校方將依教育局指示,無論後續是否由校方持續處理,校方就任何案件都依循以往原則:依法依規妥處有關老師發生不當管教事件。教育局表示,教育局與學校去年12接獲家長陳情後,立即函請學校召開校事會議、啟動調查。校方於去年2月完成調查,認定案師不當管教且經教育局懲處在案,另要求該師進行為期2個月的正向管教行為改善計畫。教育局並將此案主動移送社會局,社會局去年10月因孫師違反兒少法予以裁罰,教育局依教師法及相關規定,函請學校召開教評會進行審議,校方於12月2日召開完畢,目前將待學校函報教評會相關資料,強調教育局將依法審核,若有任何違失,將依照教師法辦理後續事宜,絕不寬怠,以維護學生身心健康。
無照保母殘酷施暴逼女童喝尿舔穢物 惡夫妻不知悔改下場出爐
宜蘭無照保母曾冠羚與丈夫許鈞恩去年2月受許姓女子所託,照顧5歲的蘇姓女童,但2夫妻竟用殘忍手段凌虐女童,甚至逼喝尿、舔穢物,導致女童腦傷、半癱、右眼失明、左眼視力僅剩一點,一審判曾女8年、許男9年,民事一審判賠2396萬餘元,高院認為曾女、許男惡性重大,今日加重改判2人各10年6月。還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無照的保母曾女及丈夫許男2人,2021年2月1日起受雇照料許女5歲蘇姓幼女,並與她同住。沒想到2人從2月起至3月5日全日照顧蘇姓幼女期間,不僅讓她長時間挨餓,還多次用「不求人」抓癢器及塑膠管毒打女童,以及拗折其雙手,並命她快速上跳,甚至喝令女童趴在地上,舔地板的穢物,多種殘酷惡行令人髮指。蘇姓女童僅受托育1個多月就已變得骨瘦如柴,體重從18公斤迅速降為16公斤,渾身遍體鱗傷,去年3月5日深夜11時許,女童因口吐白沫被許男緊急送醫急救。醫師診斷現女童全身有數十處挫傷及瘀傷、頭部鈍傷、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等傷害,其腦部傷害部分,已導致水腦症及意識改變,造成重度身心障礙,疑遭家暴或虐待,因此通報警方。警方循線逮捕2人,許男坦承虐待女童,但曾女只承認部分犯行,辯詞反覆,檢方對2人聲押獲准,並依照「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2人。宜蘭地院將曾女判刑9年、許男判刑8年,2人須賠償女童2096萬餘元、須賠償母親300萬元,共判賠2396萬餘元,全案上訴高院。高院開庭時,曾女2人都認為判刑太重,請求法院輕判,法官詢問2人是否有洽談和解事宜,許男大言不慚稱「我沒有錢談和解,但我今天有帶2萬元要賠償對方。」;曾女更當庭請求法院交保,希望讓她出去賺錢,才有辦法賠償對方。本月初辯論庭時,許男竟表示已匯3萬元賠償女童,使許女心寒痛批太冷血,高院認為曾女、許男惡性重大,今日加重改判2人各10年6月,還可上訴。
3歲女童長期受虐餓到不足8公斤 狠心父母遭判重刑
高雄市蔡姓婦人陸續與多名男子,共生下5個小孩,但最小的3歲女兒疑似長期受虐,瘦成皮包骨,且全身上下多處傷痕,直到腦部出血、已意識不清,才將女童送高雄醫學院急救撿回一命。蔡婦和其夫林男涉嫌妨害幼童發育罪,一審被高雄地院各判處徒刑1年6月,市府認為判太輕不服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夫妻倆凌虐行為已造成小孩重大傷害,從重判處林男5年10月、蔡婦5年2月徒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3歲女童住在高市大寮區,從2019年7月起直到被送醫急救為止,將近1年期間常被林父以徒手、棍子或電線凌虐毆打,甚至抱著女童以快速激烈的方式上下搖晃,蔡婦也會徒手毆打她;此外,夫婦倆更限制女童用餐量或不讓她進食,讓女童長期處於飢餓狀態,體重僅不到8公斤,骨瘦如柴令人不忍。長期受虐直到女童腦部出血、意識不清,緊急送醫急救才撿回一命。案經醫院通報市府社會局、轄區林園警分局,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嫌,將林姓夫婦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據悉,從事餐飲業的蔡婦與不同男子共生有5個小孩,其中2人已成年,丈夫林男則從事水電工作。夫妻倆坦承犯行不諱,一審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不服上訴後,2審法官認為女童嚴重受虐,已構成重大傷害,從重分別判處林男和蔡婦5年10月和5年2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