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
」 偷拍 愛爾麗 常如山 聲押 擎天崗
擎天崗再現!基隆國門廣場竟見情侶「吞吞吐吐」 警介入清查行為人
擎天崗情侶野戰事件日前在網路上引發熱議,而基隆也出現疑「擎天崗」翻版,有情侶在國門廣場人工草皮上「親熱」,女子更公然靠近男子胯下,似乎是在「吞吞吐吐」,畫面被直擊民眾放上網路,警方則表示,已展開調查確認行為人身分,並提醒民眾不要散播相關影片,以免觸法。該名網友29日上午以「陽明有擎天崗吃吃基隆有國門廣場」發文並附上影片,可見一對情侶在草皮上親熱,女子束起長髮,頭部靠近男子胯下,似乎是用嘴巴在為男子服務,男子則是用手撐在後方享受,影片在短時間內吸引數十萬人次瀏覽。基隆市第一分局則介入調查,並找到發文民眾,掌握拍攝時間地點,影片因可能涉及散布他人隱私,畫面現已下架,而影片中行為人涉及疑似妨害風化,已經有刑事責任。警方一度懷疑行為人是外籍移工,但初步鎖定應是國人涉案,將調閱周邊監視以釐清行為人身分,後續則將通知他們到案說明,確切案情則仍待進一步調查。警方強調,相關的影片涉及妨害風化,也攸關當事人的隱私,網友若見獵心喜轉發或傳播,都可能有觸法的疑慮,提醒民眾不要過度好奇,以免麻煩上身。
國北教大篤行樓4樓女廁驚見2組針孔!角度正對馬桶 警鎖特定人士追查中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篤行樓四樓女廁驚見針孔攝影機!有學生發現校園內的女廁內有一個用電線包裹的針孔攝影機,攝影機角度正對馬桶由下往上拍,更巧妙包裝成廁所內的白色電線,讓人一時難以察覺,讓校方獲報後緊急報案。對此,轄區大安分局獲報後,也立即展開蒐證調查,將全力追查涉案人身份。據了解,該針孔攝影機,利用自動配線盒的外殼包裝,以放置記憶卡,針孔攝影機外在外則以白色電線包裝,拍攝角度正對著蹲式馬桶,經初步搜查在篤行樓四樓女廁2間蹲式馬桶內,尋獲2組針孔攝影機,分別藏在右手邊蹲式馬桶的第二間與第三間內。警方獲報後也立即前往蒐證,目前已掌握特定特徵之犯嫌,正全面調閱週邊監視器,以釐清犯嫌身份。大安分局呼籲,對於任何侵害他人隱私及妨害性隱私之不法行為,警方均秉持「依法嚴辦、積極查緝」之立場,全力偵辦,以維護民眾隱私權益及校園安全。
前妻控性侵害他蹲40天看守所!真相逆轉判無罪 陳男獲國賠12萬元
陳姓男子遭前妻A女指控強拍裸照、強迫視訊公審及性侵,案件偵辦期間被羈押40天;不過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證據後,發現A女說詞反覆、前後矛盾,且現場情況與指控不符,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陳男事後聲請刑事補償,法院認定羈押對其人身自由、名譽及人格權造成重大影響,裁定國家補償12萬元。判決指出,去年1月間,陳男與已離婚一年多的A姓前妻相約用餐,A女並帶著襁褓中的女兒同行,餐後兩人返回陳男住處,期間因陳男懷疑前妻與大學時期楊姓男同學往來過密而爆發口角,A女認為雙方早已離婚,陳男無權干涉其交友,雙方爭執愈演愈烈。衝突過程中,A女先後兩度撥打電話給楊男未獲接聽,接著傳訊息稱自己有危險,希望對方代為報警。不久後,她又主動撥打視訊電話給楊男;楊男接通後,發現A女全裸抱著嬰兒餵奶,拍攝角度顯然非她自行持手機拍攝,隨後陳男接過電話,質問楊男與前妻的關係,甚至出言恐嚇,讓楊男擔心A女遭控制,立即報警並聯繫其家人趕往現場。然而警方與A女父母抵達陳男住處後,現場並未出現激烈衝突情形。警方密錄器畫面顯示,屋內沒有爭吵聲或嬰兒哭鬧聲,A女抱著孩子走出房間時神情平靜、衣著完整,也未向警方或家人求救。其母親私下詢問狀況時,A女甚至表示陳男沒有動手,也沒有對她做什麼,只是情緒激動大聲吼叫。事後在母親與律師陪同下,A女前往醫院驗傷,原本她並未主動提及遭性侵,而是在律師得知雙方曾發生性行為後,建議進一步檢查;醫院採證後雖驗出陳男DNA,A女隨後提出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告訴,指控陳男逼迫她脫光衣物拍攝裸照,並透過視訊向楊男公審,之後再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檢方依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等罪嫌起訴陳男,法院也於偵審期間裁定羈押。陳男自2025年1月11日起遭羈押,直到同年2月19日才獲准交保,失去自由長達40天。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A女歷次供述內容多次變更,對於裸照拍攝、視訊經過,以及性行為是否違反意願等關鍵細節說法不一。她後來更坦承,裸照其實是自己一時賭氣同意拍攝,而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模式,也與過往交往期間類似,自己雖會先表示拒絕,但最後仍會配合。法官認為,A女指述缺乏一致性,且現場客觀事證無法支持其遭強制性交的說法,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無罪確定後,陳男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主張遭羈押期間不僅失去工作收入,更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與名譽損害。法院審酌認為,陳男並無故意妨礙偵查或審判等可歸責情事,而羈押屬限制人身自由最嚴厲的強制處分,將人自家庭與社會隔離,對心理、信用及人格權均造成重大衝擊,因此依每日3000元計算,裁定補償40天共12萬元。全案仍可提出抗告。
偵查佐偵防車上「性侵16歲少女」被汰除 分局長、隊長也遭連坐懲處
彰化警分局爆發震驚社會的重大違紀案,27 歲黃姓偵查佐日前偵辦毒品案時,竟私下與涉案的 16 歲少女交換聯絡方式,隔日更駕駛偵防車將她接走,並利用辦案空檔在車內涉嫌性侵少女得逞。分局獲報後查辦,黃員辯稱「你情我願」,但少女堅稱遭強迫,警方則將黃員兩大過並免職汰除,並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據了解,涉案的黃姓偵查佐未婚,警專畢業後,從警約 7 年資歷,平時表現並無異樣,2025年6月調任至彰化分局偵查隊,擔任偵查佐負責調查刑事案件。而黃員日前查獲一起毒品案件,並將涉案的 16 歲少女帶回偵查隊調查,雙方交換 LINE 聯繫方式,黃員隔日駕駛偵防車去少女家長接人,聲稱是要「辦案」,卻在車上性侵得逞,少女事後則在父母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黃員在接受內部調查時坦承,確實有在偵防車內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但他強調雙方是「你情我願」,同時也表示對自己的行為相當後悔,期盼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少女則指證歷歷,指控是遭強迫性侵,雙方說法存在嚴重出入。彰化警分局回應,表示在獲報當下便立即主動陳報警察局查辦,並同時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內部密集調查確認,涉案員警與案件當事人確實存在嚴重的不當行為,且已被正式提告妨害性自主罪嫌。彰化警分局表示,本著不護短、不庇縱原則,立即報請警察局處分,依相關人事法令給予黃員記 2 大過免職、予以強勢汰除。此外,分局也連帶追究相關主管的考監責任,分局長遭記申誡 2 次,偵查隊隊長則遭記過 1 次處分。目前全案已正式移送彰化地檢署,相關案情仍待釐清。
偽裝病患診間追砍前校長 輔大肄業生一審遭判1年6月
輔仁大學附設醫院2025年11月驚傳診間喋血案,30歲曾姓男子因對前校長江漢聲心存不滿,偽裝病患進入診間,持預藏的美工刀自後方瘋狂揮砍,更囂張大喊:「我看你不爽很久了!」所幸被害人拼命抵抗並趁隙逃脫。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26日依傷害等罪判處曾男有期徒刑1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曾男曾是輔大哲學系肄業生,他2019年在學時,想進輔大校務會議旁聽遭拒,因而怒告時任校長江漢聲妨害自由無果,而江遭控以輔大診所名義借款並挪用校產,一審被判10月有期徒刑,二審改判無罪確定,曾不滿江全身而退,竟自比「廖添丁」展開攻擊行動。案發當天下午2時許,曾男偽裝成求診病患,順利進入輔大醫院204診間,趁江剛為其診察完畢,轉身走到洗手台洗手時,從身後逼近,猛然抽出預藏的美工刀,朝江醫師的下半身猛力揮砍,並大吼:「我不是來看病的,我看你不爽很久了!」江漢聲大驚轉身,伸出雙手拼死抵抗,曾男卻仍持刀持續瘋狂攻擊,導致江醫師右腕、左前臂分別受有6公分撕裂傷與淺裂傷,左腹壁也大片擦挫傷。江醫師隨後趁隙負傷逃出診間,曾男竟還惱羞成怒,將手中的美工刀當成飛刀朝江醫師逃跑的方向擲去,所幸並未擊中,他則被警方逮捕,檢方調查後偵結,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法官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曾男主觀上應僅具傷害犯意,並無殺人企圖,因此依法將起訴法條變更為刑法傷害罪。法官審酌,曾男只因不滿判決、想謀求輿論關注,就不思理性溝通,公然在醫院診間持刀傷人,不僅讓受害醫師身心受創,更嚴重造成醫療從業人員與社會大眾的恐慌,對醫病關係帶來極大不良影響。法官考量曾男自始至終均坦承犯行、過去並無前科,且目前獨居、靠當家教及父母資助為生,至今仍未獲得被害人諒解,最終新北地院仍依想像競合犯,從一重罪依傷害罪判處曾男有期徒刑1年6個月,扣案的美工刀等犯案工具則全數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最高檢「查察妨害選舉督導小組」揭牌 台北、新北等地檢署同步啟動
最高檢察署「查察妨害選舉督導小組」今(25)日上午9時30分舉行成立揭牌儀式,由法務部長鄭銘謙、代理檢察總長徐錫祥、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及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呂文忠共同揭牌,台北、新北等各地方檢察署「查察妨害選舉執行小組」亦同步啟動,正式展開115年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工作。法務部長鄭銘謙指示:「請最高檢察署統合檢察、警察、調查、廉政、移民等機關,集合選務、戶政機關,建立跨機關的聯防團隊,全力投入選舉查察工作,積極督導加強查緝作為,提升選舉查察效能」。鄭銘謙指出,今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面臨賄選與暴力、選舉賭盤、AI深偽影音及假訊息及境外敵對勢力介選等4大挑戰,並從組織面、法規面、查緝面及宣導面四大面向做工作提示。北檢檢察長王俊力指示選舉查察四項重點工作。(圖/北檢提供)代理檢察總長徐錫祥指出本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重心:一、就賄選行為,要能針對買票型態的地方特性,擬定查緝重點;二、針對選舉賭盤,要有效結合傳統情資與科技偵防手段,積極向上溯源並追查資金,嚴防賭盤影響選舉公正性;三、建立深度偽造與假訊息處理流程,迅速且及時防堵;四、針對境外勢力介選部分,要深入分析人流,金流與資訊流,區分正常交流與不法介選,精準查緝境外勢力介選。最高檢察署呼籲:候選人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檢察機關除嚴查速辦刑事責任外,將同步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全國民眾對於妨害選舉不法情事,踴躍撥打0800-024-099#4專線檢舉,會嚴格保密檢舉人身分,檢舉獎金:賄選案件最高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選舉賭盤案件,最高500萬元;境外勢力介選案件,最高更達2,000萬元。新北地檢署檢察長郭永發要求強化跨機關合作與情資整合機制,全力查察賄選、暴力、選舉賭盤、假訊息及境外勢力介入等妨害選舉不法行為。(圖/新北地檢提供)台北地檢署方面,檢察長王俊力已於4月14日邀集轄內警察、調查、憲兵、移民等機關召開「選舉查察期前情資蒐報會議」,提早部署情資蒐報工作,並已啟動查賄列車,前進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萬華分局,與第一線員警進行座談,交流查賄經驗、凝聚查賄共識,全面強化各項查察妨害選舉工作。王俊力強調,本次選舉查察有四項重點工作:一、 嚴查賄選及暴力。二、 斬斷選舉賭盤。三、 防堵假訊息干擾。四、 阻斷境外勢力介選。新北地檢署也指出,該署已超前佈署,前於3月份及4月22日,由郭永發檢察長親率檢察官前往轄內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11個分局與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等機關,召開「查察妨害選舉分區座談會」,郭永發表示,該署查察妨害選舉團隊,仍需持續在法務部、最高檢察署及臺灣高等檢察署指導下,強化跨機關合作與情資整合機制,全力查察賄選、暴力、選舉賭盤、假訊息及境外勢力介入等妨害選舉不法行為,守護我國民主法治之發展。
北投驚見迷你馬逛大街!本月二度脫逃 警依法開罰業者
路上有馬!北市北投區大業路24日獲報,有迷你馬疑似逃家在馬路上行走,警方獲報後也立即派員到場查處,隨後通知飼主到場帶回,後續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對飼主開罰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的罰鍰。據了解,該隻迷你馬為逐風農場黃姓業者所飼養的迷你馬,這也不是他第一次逃家,在路上逛大街,本月1日就曾落跑在北投區大業路與北投路二段上被民眾發現通報,一月不到就再度傳出迷你馬二度落跑事故,讓警方認定業者管理疏失,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動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北投分局呼籲,飼養動物請務必小心看管,如致動物在路上奔走,恐影響交通秩序及用路人安全,如發現類似情事,請撥打110報案專線,警方將立即到場處理。
跟蹤高中少女還暴打老婦、里長 蘆洲惡狼「另案判決確定」將施以5年監護
新北市蘆洲區41歲游姓男子,4月28日下午尾隨18歲李姓女高中生下課,女學生察覺有異,立即向72歲律姓外婆求救,外婆連忙前來接孫女並出聲制止,游男竟惱羞成怒、揮拳暴揍,將外婆打到肝臟破裂,長安里長郭騰芳見狀阻攔也遭攻擊,游難遭羈押至今,而他19日另案判決確定,在執行完畢後將施以5年監護,檢方則儘速執行以安民心。據了解,游男與父母和妹妹同住,其母臥病在床,妹妹同樣因病而生活無法自理,但游男平時遊手好閒、不務正業,更多次犯案,包括妨害自由、傷害和6度性騷擾,先後累計12案件,是當地的頭痛人物,也被警方列管。游男28日下午在某高中附近徘徊,鎖定李女後一路尾隨,李女察覺有異,在人潮聚集處徘徊,並通知外婆前來接她,律女連忙趕到巷口接孫女回家,並對游男出言相勸,游竟惱羞成怒,揮拳打向律女,導致被害人鼻骨斷裂、臉部多處瘀傷和肝臟破裂,游男則被警方逮捕,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新北地檢署表示,游2023年還犯下傷害、強制等案件,經檢方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為監護處分,高等法院19日判決確定,判處他要執行有期徒刑 3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 年確定。新北地檢署強調,檢方於相關程序完備後將儘速執行,並於刑期執行完畢後,接續執行監護處分。另監護處分於其執行期間屆滿前,檢察官認為有延長之必要者,得聲請法院許可延長之,第一次延長期間為三年以下,第二次以後每次延長期間為一年以下,刑法第 87 條第3 項定有明文,檢方執行上開監護處分,自應依相關規定審慎評估辦理,以確保社會安全,請民眾安心。
張景森批擎天崗直播風波 籲檢討景點即時影像:政府不能成最大偷窺者
陽明山擎天崗近日爆出情侶親密行為遭即時影像拍下並在網路瘋傳,引發隱私爭議。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張景森今(21)日透過臉書發文指出,社會不應只將焦點放在年輕人行為是否妥當,而應進一步檢視政府是否有必要、也有權力,將民眾在公共空間的私密活動公開直播給全世界觀看,呼籲全面檢討各觀光景點即時影像設置方式。張景森表示,監視器與公開直播影像本質不同,政府因交通、安全、防災或山林管理需求設置攝影設備,具有一定正當性,但內部管理用影像與對外公開的即時直播不可混為一談。他認為,觀光用途的影像應以遠景、低解析度及定時更新為原則,避免足以辨識個人。張景森指出,現今部分景點直播鏡頭已超出「看天氣、看車流、人潮」功能,反而成為任何人都能觀看、截圖與散布的公共頻道,恐衍生比例原則與隱私侵害問題。他質疑,民眾只是想知道擎天崗是否起霧、停車位是否充足,是否真的需要24小時高畫質直播,甚至清楚拍下遊客停留位置與行為。對於事件後續發展,張景森認為,執法焦點不該只放在遭拍攝者是否涉及妨害風化,而應追究影片截錄、散布與轉傳者的責任。他批評,如果政府先透過公開鏡頭創造「被觀看條件」,事後卻讓被拍攝者承擔全部責任,形同「先被偷窺,再被懲罰」。張景森強調,「公共空間不等於沒有隱私」,民眾在公園、草原、步道等場所活動,雖然無法完全避免被看見,但與政府主動架設鏡頭、持續拍攝並公開播放,仍是不同層次的問題。他呼籲,政府應全面檢視觀光景點即時影像系統,若鏡頭可能拍攝到人臉、車牌、休憩區、親密互動或夜間活動,應調整拍攝角度、降低解析度,必要時改採定時截圖甚至停止直播,同時建立明確告示、資料保存限制與隱私影響評估制度。張景森最後表示,科技應是服務人民,而非讓人民成為被觀看的景觀,「真正現代化的治理,不是到處架滿高清鏡頭,而是知道什麼不該看、什麼時候該把鏡頭關掉。」
高檢署不上訴兩點理由揭密 NONO二審判2年6月糟了!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遭控7次性侵、猥褻6名女子,一審認定成立一次強制性交未遂,判2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上月駁回上訴,昨天是上訴期間最後一天,高檢署決定不上訴,希望NONO趕快抓去關。檢方起訴指出,NONO加入藝人吳宗憲所組的「憲憲家族」後知名度提升,自民國97年至102年間利用自身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涉嫌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強制性交未遂等罪高檢署指出,一、本件被告陳宣裕所犯妨害性自主案件,關於部分告訴人經第二審法院維持第一審所為無罪諭知部分,認無合於刑事妥速審判法第 9 條規定而得為合法提起第三審上訴之理由,不再提起第三審上訴。二、至第一審法院就被告所犯強制性交未遂而科處有期徒刑 2 年 6 月,第二審法院以第一審科刑並無違誤或不當而駁回檢察官上訴部分,核其理由難認有何違背法令之情事而得為提起第三審上訴之理由,此部分亦不再提起上訴,俾判決早日確定以利執行。
特斯拉男撞倒交警還嗆「早就看條子不爽很久了」 警要調查是否涉及故意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交通分隊張姓員警,18日晚間騎乘警用大型機車要返回分隊,卻在民生路遭23歲邱姓男子駕駛的特斯拉撞上,所幸張員並無受傷,相關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討論,網友質疑他是否故意,邱男竟稱「早就看條子不爽很久了」,警方則將釐清邱男是否涉及故意肇事。18日晚間6時許,張員在執行交通整理勤務後要返回駐地,他行經民生路往中和方向行駛,卻在文化路停等紅燈時,遭後方的邱男駕車撞上,所幸張員並未受傷,僅造成車損。板橋分局交通分隊獲報後到場處理,依規定拍照與測繪,並調閱路口監視器影像,以釐清事故原因。邱男將車禍畫面和行車紀錄器影像放上網路,稱「這樣也要叫警察嗎」,有網友在看完影片後,質疑「怎麼看起來像是故意撞的」,邱男竟回覆噤聲貼圖,還在另條留言底下表示「早就看條子不爽很久了」,還稱有保乙式全險,並持續在網路上回嗆對其駕駛技術存疑的網友。警方則表示,相關案情和肇事責任仍待後續釐清,將調查是否故意,若確定故意撞警用重機,全案將依毀損及妨害公務等罪嫌送辦。
少年購買毒品黑吃黑下場慘!遭毒販拘禁動私刑 雲林警方埋伏逮3嫌
住在雲林縣的C姓少年,上個月26日購買毒品,不給錢搶了就跑,沒多久被毒販找著,給押到嘉義市某會所毆打、凌虐,全身傷痕累累。雲林縣警方獲報,組成專案小組佈線追查,鎖定主嫌李男等人,昨天發動搜捕,分別在嘉義市育人路、嘉義縣中埔鄉中正路,逮捕李嫌等三人,全案訊後依妨害自由、傷害、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雲林縣刑大大隊長楊承璋指出,C姓少年疑似上個月26日在嘉義市某處向某藥頭購買依托咪酯,沒給錢、搶了就跑,但少年很快被毒販抓到,強押至嘉義市某私人經營的招待會所拘禁,且慘遭毆打,全身傷痕累累,歷經一個多小時的凌虐才獲釋。少年被送醫後,警方接獲報案,立刻成立專案小組,由於少年也不曉得監禁他的藥頭身分,只知道綽號,於是警方調閱監視器,並透過少年購毒通聯記錄,鎖定李男等人。警方花了十幾天,鎖定李男身分,由於他行蹤飄忽不定,在會所埋伏好幾天都不見李男與同夥出現,檢察官下令監聽,鎖定其行蹤,昨天時機成熟,專案小組上午10點多先在嘉義縣中埔鄉中山路五段附近,逮捕康姓嫌犯,接著下午兩點則在嘉義市育人路381巷附近,逮捕李嫌及其同夥,共三人到案。警方查出,李嫌為嘉義地檢署所發布之通緝犯,偵訊時,他供稱係友人康男與C姓少年進行依托咪酯(喪屍菸彈)交易時,C還沒付錢,搶了就跑,他受康男委託抓人、動用私刑洩憤,但否認與康嫌的販賣行為有關。楊承璋表示,警方對康、李等三嫌供詞持保留態度,正繼續追查康嫌幕後的販毒組織,全案將依妨害自由、傷害、組織犯罪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康嫌販毒部份則另案偵查。楊承璋強調,警方對於任何暴力犯罪均秉持依法嚴辦、絕不寬貸之立場,並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如遇糾紛應循合法途徑。
毒駕拒檢警匪追逐2公里!板橋男遭壓制逮捕 整路違規罰18萬
新北市板橋區19日晚間發生警匪追逐事件,一名23歲陳姓男子騎乘機車行經路口時,因違規使用手機且神情異常,引起巡邏員警注意。警方上前示意停車受檢時,陳男卻拒絕配合,並加速逃逸。警方隨即展開攔截圍捕,雙方一路追逐約2公里,最後陳男撞上警用機車後倒地,遭警方壓制逮捕,過程中造成2名員警受傷送醫。警方表示,板橋警分局信義派出所員警於19日晚間6時58分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信義路與廣明街口時,發現陳男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時,一邊騎車一邊使用手機,加上神情與行跡可疑,因此依法上前攔查。不過,陳男見警方示意停車後,並未配合受檢,反而朝四川路方向加速逃離。警方立即啟動攔截圍捕機制,同時保持安全距離尾隨監控,避免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據了解,陳男逃逸過程中多次蛇行變換車道,警方則持續尾隨追捕。整段追逐歷時約2分鐘,直線逃逸距離約1公里,警方實際尾隨圍捕距離則約2公里。直到晚間7時04分,陳男行經四川路二段245巷口時,撞上警用機車後失控倒地,支援警力立刻上前壓制,當場將人逮捕。整起過程造成2名員警受傷,警方隨後協助將傷者送往亞東醫院治療,所幸均無生命危險。警方後續對陳男進行唾液快篩,結果對二級毒品依託咪酯及安非他命均呈現陽性反應。警方指出,後續將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傷害及毀損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除了刑事責任外,警方也針對陳男多項交通違規行為製單舉發,包括駕車使用手機、紅燈右轉、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無照駕駛、毒駕肇事致人受傷以及拒檢逃逸等,共開出11張罰單,最高累計罰鍰可達18萬600元。
試穿被看光?LaLaport服飾店監視器「鏡射偷拍」 女客怒報警:什麼都拍到了
台中東區LaLaport購物中心驚爆疑似偷拍風波!有女客日前在4樓一間運動用品店試穿運動內衣時,發現更衣室外監視器角度異常,疑似可透過鏡面反射拍下換衣畫面。警方介入後調閱完整影像,確認確有拍攝到更衣狀況,已依妨害秘密及妨害性隱私等罪,將店長及監視器業者函送偵辦。一名女網友18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自己與閨蜜到台中東區LaLaport逛街,友人在店內更衣室試穿運動內衣後,察覺外部監視器鏡頭方向不太對勁,懷疑可能透過更衣室內全身鏡的反射,把換衣過程拍進監視器畫面中。原PO表示,為了確認疑慮,她親自進入更衣室觀察並錄影蒐證,發現鏡子反射角度確實可能讓監視器拍到更衣畫面,於是立刻向店家反映。不過店長卻表示,門市營運已3年,過去雖有人提出類似疑問,但監視器都經過確認,「不可能拍到更衣室裡面」。她指出,自己從中午12時40分起要求查看監視器畫面,卻遭店家以「檔案需要轉檔」等理由拖延近2小時。期間店家僅提供兩段已穿好衣服的片段,遲遲不願交出完整監控內容,讓她們更加懷疑。直到向百貨服務台求助後,在館方建議下報警處理,警方到場介入,店家才終於交出完整監視器畫面。原PO透露,在女警陪同下查看影像時,赫然發現「什麼都拍到了」,讓現場所有人當場傻眼,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台中市警局第三分局表示,接獲報案後立即前往處理,經檢視監視器畫面,確認有鏡面反射拍攝到更衣狀況情形,後續通知店長及監視器廠商到案說明,全案已依妨害秘密及妨害性隱私與不實影像等罪,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近期全台接連爆發醫美診所、月子中心等偷拍爭議,如今連大型購物中心也出現隱私疑慮,再度引發民眾對公共場所更衣空間安全的高度關注。
大甲媽遶境暴力衝突!6縣市同步大掃黑 動員逾2千警力逮68人
台中大甲鎮瀾宮媽祖上月18日遶境經過彰化市區時,爆發聚眾暴力事件,造成3名員警受傷。為防範不法犯罪組織滲透宮廟體系,藉由宗教民俗活動從事不法、危害社會治安,警政署自4月27日起至5月6日止,針對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及嘉義市等6縣市規劃實施「區域同步掃黑行動專案」,共查緝犯罪組織12個、犯嫌68人,查扣不法金流新臺幣54萬1,000元,全力穩定地區治安。刑事局表示,本次行動專案打破傳統行政疆界,以大甲媽祖遶境所轄路線於中、南部地區共同緊密生活圈之6個鄰近縣市警察局同步啟動區域聯防機制,由前揭縣市警察局接力辦理轄內同步掃黑行動,針對幫派暴力犯罪集團之犯罪活動及社會矚目之宗教民俗活動涉及暴力事件「立即打擊、同步查緝」,並透過地毯式情資溯源,持續溯源幕後幫派分子及操縱首惡,務求斬草除根、寸草不生。警方指出,本專案共動員警力2,011人,強力查緝竹聯幫及其他幫派組合、犯罪組織,以及隱身宮廟陣頭從事不法之重要幹部與成員到案,並掃蕩幫派犯罪組織所圍事經營與經常活動處所共計705處。其中,臺中警方查緝以徐男為首犯罪組織共8人到案,渠等藉由陣頭名義吸收青少年加入,並以暴力方式懲罰脫離組織之成員;彰化警方則針對大甲媽祖遶境時,涉犯妨害公務暴力事件之犯嫌持續擴大查緝,專案期間追查身著印有「彩鳳庵」宮廟字樣服飾之成員,全案共計查緝陳男等7人到案;雲林警方延續專案精神,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緝獲蔡男等23人涉嫌聚眾傷害北港朝天宮前董事長案。警政署強調,「幫派零容忍」是政府對黑幫活動所秉持的原則,嚴禁任何犯罪組織、幫派分子非法介入宮廟或宗教民俗活動。未來除將持續以「棒打出頭鳥」之模式快速強力打擊外,並將發揮團隊合作精神,進行跨轄情資統合分析,並主動整合、擴大聚焦打擊核心關聯分子,另將聯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幫派投資或經營之行業、宮廟等據點處所進行強力行政干預與裁罰,澈底斬斷幫派組織生計金流與依附空間。警政署呼籲,政府將以最嚴厲的打擊行動,守護民眾的安全與從事任何宗教活動免於恐懼的自由,絕不容許不法分子假借宮廟陣頭名義,介入宗教民俗活動或滋事挑釁;針對任何挑戰公權力的不法行為,警方必實施雷霆打擊,不受黨派與政治立場影響,不法分子切勿心存僥倖,挑戰政府維緊密護治安的鐵石決心。
70歲萬丹醉翁拒檢狂逃還撞警 警飛撲壓制驚險逮捕
屏東縣萬丹鄉16日晚間發生一起驚險的酒駕拒檢案件,1名70歲李姓男子駕駛自小貨車行經萬壽路與成功街口時,因左後車尾燈未亮,引起巡邏警方注意。警方原本只是例行性交通攔查,沒想到李男不但沒有停車接受檢查,反而猛踩油門加速逃逸,讓原本單純的交通違規瞬間演變成危險追逐事件。警方表示,當時員警立即尾隨該車,沿途不斷鳴笛示意停車,但李男疑似因酒後心虛,持續在市區道路高速行駛,完全不理會警方攔查。追逐過程中,警方一路跟隨至萬丹鄉萬全村仁愛街,不料李男仍拒絕配合,甚至在逃逸途中擦撞警用機車,造成機車當場倒地,場面相當驚險。幸好執勤員警反應迅速,並未因此受傷,否則後果恐怕不堪設想。遭撞員警當下顧不得自身安危,立刻與支援警力展開圍捕行動,最終成功將車輛攔停。警方隨後強勢將李男壓制逮捕,過程中發現他身上散發濃厚酒氣,經酒測後,酒測值明顯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現行犯逮捕。警方指出,酒駕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波及無辜民眾,而拒檢逃逸與衝撞警車的行為,更嚴重挑戰公權力。訊後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及妨害公務罪,將李男移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開車,以免害人害己,甚至觸犯刑責。
擎天崗情侶野戰後神隱!迄今仍未到案 警:再不現身恐遭通緝
陽明山國家公園擎天崗15日凌晨,一對男女在休息區桌椅野戰,全程被官方直播鏡頭錄下,相關畫面也在網路上掀起熱議。警方調閱監視器,掌握當事人身分及車牌,23歲高姓男子也在事後坦承犯行,雖員警已通知2人到案說明,但至今卻遲遲未現身,如持續神隱將函送地檢署偵辦,若沒有配合檢察官傳喚,恐將進一步聲請通緝令。這對男女於14日晚間11時許前往擎天崗草原,2人先是在休息區桌椅滑手機聊天,隨後開始出現親密舉動,並於15日凌晨0時15分許開始性行為,最終在0時20分左右離去,現場還留下用過的保險套垃圾。由於2人行為涉嫌妨害風化,士林分局透過監視器找到當事人的機車車牌,於15日聯絡上當事人,男方在電話中坦承當下是「一時興起」,表示自己不知道現場有直播鏡頭,承諾會向公司請假並到派出所製作筆錄。然而,這對男女迄今仍未到案,警方表示,兩人若持續避不見面,將依法完成2次「司法警察機關通知書」的催告程序,寄送至其戶籍地及現居地址,若期限內仍不出面,案件將直接函送地檢署偵辦,到時候若檢方傳喚未到,恐將依法發布通緝。
竹聯設局2/詐貸產業鏈曝光!連弱勢都下手 警扣300張本票共7千萬
29歲的竹聯幫弘仁會成員吳允辰,以債務整合等名義進行借貸,讓當事人簽下本票,實際上卻分文未給,持本票向家人討錢,同時精準抓住警方無法處理民事糾紛案件,在不實施暴力的前提下,不斷對被害人要求還款,讓被害人不勝其擾。被害人以涉世未深的大學生為主,甚至就連輕度智能障礙者也不放過,若借款3000元,實際上僅能拿到1000元,事後卻得還上1萬元,極度暴利又吸血!據悉,吳男所在的集團運作相當縝密,除吳男本人外,旗下還約有7、8名業務,平時負責對外尋找「適合」的客戶,將其騙上車進行小額借款服務,拍攝借款影片並簽下本票,但實際上卻並未真正借款給被害人,再持著被害人簽下的本票前往討債。而每個業務平均每月均可拿到3、4萬元不等薪資,但福利卻相當不錯,業務在外奔波的油錢、餐費等均可向「公司會計」報銷,每年還有員工旅遊可以參加,若能順利「介紹」客人,更可從中獲得2至3成的介紹費。除業務與會計外,吳男也養著一批討債小弟,只要每次前往討債,就可3至5萬元不等的酬勞。吳男盯上的被害人中,多數為涉世未深的大學生,但離譜的是被害人中還有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個案,且同樣是遭吳男等人誘騙上車,拍下「借錢」影片,事後吳男更怒拿著影片找其家屬討要錢財。北市刑大見時機成熟後,一舉前往新北市土城等地將吳男在內等9人全數逮捕,其中吳男等5人遭聲押獲准。(圖/翻攝畫面)其中一名陳姓大學生先前因誤信愛情詐騙,因此遭詐約40萬餘元,吳男在初步了解陳男的身家背景後,確認其母親名下擁有房產,讓石姓小弟化身「救世主」,主動找上陳男,表示願意協助「債務整合」,將陳男欠下的款項還清,並指示陳男進行「汽車貸款」,更偽造陳男簽名,「簽下」150萬元的本票,讓陳男背上貸款,並在合約中載明,若陳男向其他人貸款,一經發現就須將欠下的款項一次全數還清。等到陳男開始無力負擔利息時,吳男再聯絡其他業務,佯裝成其他業者向陳男借貸,吳男等人則是「意外」發現陳男「違約」,當場要求陳男一口氣歸還150萬元款項,幾人直接衝進陳母所住的大樓中庭,不斷叫囂讓陳母還款,並要求陳母將房產抵押,讓母子2人相當恐懼。弘仁會對小額借貸主張是「民事糾紛」,過去也曾因在台中、台南等地設立詐欺機房,謀取暴利遭刑事局中打霹靂小組攻堅。(圖/翻攝畫面)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接獲情資後,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見時機成熟後,於新北、桃園、嘉義等地展開同步搜索,將該地下錢莊成員含吳男在內等9人查緝到案,現場共查扣本票、借款合約書、聲明書等票據逾300張,面額合計超過7000萬元,以及現金170餘萬元、行動電話20支、球棒、開山刀、鎮暴槍等贓證物。全案詢後將吳姓首謀及其他集團成員共9人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恐嚇取財、重利、妨害秩序等罪名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吳嫌等5人羈押禁見,犯嫌等人並於日前遭提起公訴。
竹聯設局1/退役軍人成放款小弟! 坑大學生害家族慘簽300萬本票
北市刑大日前破獲29歲的竹聯幫弘仁會成員吳允辰,利用涉世未深的大學生,以債務整合等名義進行借貸,讓當事人簽下本票,實際上卻分文未給,其中一名大學生信以為真,簽100萬元本票向其「借貸」,事後再逼其父親、姑姑各簽100萬元本票,共簽300萬元本票。儘管被害人多次報警,卻因「民事糾紛」不了了之,其中涉案成員中還疑似有退役軍人涉案,而遭警方查扣的本票就高達2、300張,總價值至少7千萬元。社群平台上隨處可見各式小額放貸、快速放款等廣告。(圖/示意圖/翻攝自臉書社團)據了解,吳男等人長年在新北市土城一帶進行小額放貸業務,每次放貸金額從數十萬元至百萬元不等。為能順利找到「合宜」的客戶,吳男讓手下長期對外招攬業務,相關油錢、便當費用均能報銷,從中在網路上鎖定有資金需求急用的大學生,該群大學生中多數因急需用錢,每次借款約2、3萬元不等,卻因無力還款,最後都由父母出面擺平還錢。吳男盯上這點,鎖定一名19歲的林姓大學生,派出旗下年約30多歲的退役軍人石姓小弟,「好心」以債務整合將林姓大學生約出,並將他帶往車上,以「學長」、「學弟」方式,熱切的和林男攀關係,從而套出林男的身家背景資料,熱心地和林男表示,「我只是想幫你,也想跟你交個朋友」,讓天真的林男信以為真,表示自己約有30萬元的欠款,石姓小弟也大方表示,願意借出100萬元,剩下的讓林男可以挪作他用,當場拿出100萬元現金並拍攝影片,再讓林男簽下100萬元本票,隨後就100萬元收回,表示「審核後會再給」就揚長而去。林男簽下本票後再也沒有拿到100萬元現金,而吳男等人在拿到本票後瞬間變了臉色,開始不斷向林男要求還錢,時不時前往其工作場所鬧事,要林男「欠錢還錢」。隨後更拿著林男當初拿著100萬元現金拍攝的影片與本票,向林男父親討錢,更精準把控在民事糾紛地帶,時不時前往林男與林男父親工作的公車總站討錢,7、8個人衝上林男父親所駕駛的公車,揚言「不處理就不離開」,讓林男的父親不堪其擾,立即前往郵局準備領出100萬元還款。大學生遭竹聯幫弘仁會成員誘騙簽下本票、錄下自願借款影片,實際卻未放款,再持影片向家屬討債,再取得家屬所簽之本票。(圖/北市刑大提供)所幸郵局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察覺有異,緊急報警攔阻,但吳男等人見警方到場也不慌不忙,向警方表示為民事糾紛,只是要求當事人歸還欠款,讓警方也一度無可奈何。隨後吳男等人再度要求林男父親簽下100萬元的本票,表示「一票換一票」,只要林父親簽完就可以換回兒子的本票,事後當然也未歸還,反而拿著2張200萬元的本票找上林男的姑姑,不辭辛勞前往姑姑位在屏東的店,派人坐在店裡喝茶「坐鎮」,讓姑姑不勝其擾,再度簽下一張100萬元的本票。林男家族3人前後被要求簽下總計300萬元的本票,從最初原本「借貸」的100萬元,短短半年內暴增成300萬元,期間林父與姑姑除簽下本票外,也聽從「還款」30萬元,並給付5萬元的車馬費,並再次報警處理,而警方也將相關案件串聯,認為竹聯幫弘仁會成員吳允辰等9人涉嫌重大,將9人逮捕到案。全案後續也依組織犯罪條例、刑法加重詐欺、恐嚇取財、重利、妨害秩序等罪名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地院也對吳男等人裁定羈押禁見,並在日前提起公訴。
爛醉越籍女「當街追打男友」 還想出腳踹警遭管束送辦
新北市新莊區八德街15日凌晨發生糾紛案,49 歲童姓男子接送53歲越南籍黎姓女友時,雙方因載送問題爆發口角,黎女因酒後情緒徹底失控,竟當街徒手瘋狂拍打童男的頸部與背部,新莊警方局光華派出所獲報後趕往現場,黎女還想攻擊員警,遭警方到場管束,後續則將移請裁處。15日凌晨0時許,八德街巷弄傳出陣陣吵鬧聲,黎女酒後通知童男前來接他,卻認為男友態度不佳、「愛來不來」,雙方爆發口角衝突,黎女更是情緒失控,當街徒手拍打童男頸部、背部,光華派出所獲報後立即派員迅速到場處理。警方到場時,黎女因泥醉情緒激動,不僅不聽從警方勸阻,甚至出腳欲踹執勤員警,警方於是依法實施管束,防止現場衝突擴大,警方後續調閱監視器,發現黎女曾多次拍打童男安全帽及頭部。所幸童男未受明顯傷勢,並表示僅為男女朋友間爭吵,但黎女酒後失序行為已影響公共秩序,且現場脫序舉動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遂依法將其帶返派出所製作筆錄,後續移請裁處。新莊分局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切勿因情緒失控衍生衝突甚至妨害公共秩序,警方對於任何危害社會安寧行為,均將立即依法處置,以維護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