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無效
」 結婚 婚姻無效 婚姻 5億高中生 假結婚
禁婚擬放寬到四等親? 醫師搖頭:生畸形兒機率恐飆
立法院法制局建議,將近親結婚限制從六等親放寬至四等親,研議修正民法限縮禁婚親等。不孕症治療權威醫師強調「萬萬不可」,近親通婚除了有倫理問題,寶寶更容易有先天疾病、畸形風險,進而增加健保負擔,優生學仍有其必要性。我國民國87年修正民法,基於優生學考量,將旁系血親禁婚範圍訂為六親等以內。立法院法制局研析報告指出,近年多數國家皆立法縮小禁婚範圍,包括旁系血親禁婚不超出三親等,因此研議修正民法限縮禁婚親等,以符社會現況。報告指出,現代社會家庭結構變遷,親戚關係日漸疏遠,年輕世代鮮少與親戚往來,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觸近親禁婚規定,導致婚姻無效。隨著醫療科技進步,只要在孕期確實進行產檢,就可大幅降低產下罕病兒機率。茂盛醫院院長李茂盛表示,立法院擬修法,將近親結婚限制從六等親放寬至四等親,是「萬萬不可」,除了有倫理問題,過去也發現,表兄妹間通婚生子,會出現很多畸形兒、先天疾病,對台灣社會不好,更會浪費健保資源。李茂盛說,雖然現今有基因檢測,但也不是100%精準,萬一寶寶生下來有先天疾病,整個家庭也受影響,每個人都得不到幸福,「優生學有其必要」。針對放寬是否有助減緩少子化?李茂盛認為,「一點幫助都沒有」,少子化的問題並不在近親通婚,而是政府應加強托育政策、補助計畫,鼓勵年輕人早婚等等。立法應該長遠、周全,而非變來變去,否則只會對台灣社會造成更多紛亂。
婚後查閱戶籍嚇壞! 夫妻結婚7年竟是「六親等親屬」
男子明明(化名)與妻子小莉(化名)2018年結婚,沒想到2人婚後竟發現,雙方的外祖母與祖母是親姊妹,等於2人屬於旁系血親六親等內的親屬,依《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屬於禁止結婚的範圍,因此2人決定請求法院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根據判決書指出,明明與小莉雙方家庭均來自同一縣市,2人婚後查閱戶籍資料,發現小莉的祖母與明明的外祖母竟為親姊妹,等於夫妻倆屬於《民法》所規定的六親等內旁系血親,因此2人決定聲請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法院審理時,夫妻雙方均表示婚前完全不知情,婚後發現才感到震驚,也同意由法院裁定婚姻無效。法院調閱戶籍謄本與家族資料後確認,明明與小莉確有六親等血親關係。法院表示,依《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六親等內旁系血親不得結婚,違反規定的婚姻即屬無效。同時,《民法》第988條也明文規定,違反第983條規定者的婚姻「當然無效」。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對事實無爭議且合意聲請,為了保障雙方的身分、扶養及繼承等法律權益,因此法院裁定兩人婚姻自始無效。
結婚逾40年丈夫病逝!她突收陌生女自稱「正宮」律師函 法院判決出爐
玲玲(化名)與丈夫小志(化名)於1985年在美國結婚,2人婚後感情穩定,直到小志於2023年病逝後,玲玲收到一封來自女子小羽(化名)的律師函,聲稱自己才是小志的「合法妻子」,讓玲玲氣得提告請求確認小志與小羽的「婚姻無效」。根據判決書指出,玲玲與小志於1985年底在美國登記結婚並舉行婚禮,隔年返台後也曾在餐廳宴客,符合當時民法規定的「公開儀式婚」條件,且2人婚後一直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報稅,婚姻持續將近40年,直到2023年4月小志在美國病逝。沒想到,小志過世後,一名女子小羽透過律師聲稱自己是小志的「遺孀」,並出示2人於2008年在台舉辦婚禮、2022年完成結婚登記的文件。小羽表示,小志當年向她表示已經離婚,小志甚至還拿出「離婚協議書」給她看,因此小羽主張她是「善意且無過失」結婚,不該被認定為重婚。法院調查後發現,小志與玲玲自1985年結婚後,並無離婚紀錄,且根據美國報稅資料與死亡證明等官方文件上,玲玲皆被登載為「配偶」。法官認為,小志明知與玲玲婚姻仍有效,卻又與小羽再婚,已明顯違反民法第985條「一夫一妻制」及第988條「重婚無效」的規定。法官進一步指出,依規定只有在雙方皆為善意且無過失、並確信離婚已合法生效的情況下,後婚姻才可能被例外承認,即使小羽主張自己「善意且不知情」,也難以構成法律上的例外,且小志當時並非善意,小羽也未能提供合法離婚文件,因此法院最終判決小羽與小志的婚姻無效。
「5億高中生命案」確定婚姻無效!夏朝源一毛拿不到 賴母「這因素」恐限領200萬遺產
台中先前引發全國關注的「5億高中生假結婚案」最終結果出爐。代書助理夏朝源與擁有5億房產的賴姓高中生在登記同性婚姻不到兩小時後,賴生墜樓身亡。歷經刑事與民事審理,如今法院認定兩人婚姻無效,5億元遺產夏朝源一毛也拿不到,而他本人因偽造文書罪已在2025年2月入獄服刑,法界人士形容「白忙一場,賠了夫人又折兵」。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事件發生於2023年5月4日。年僅十多歲賴姓高中生,名下擁有高達30筆不動產,市值超過5億元。當時擔任代書助理的夏朝源得知後,意圖取得賴生財產的支配權。就在賴生阿公過世、情緒低落之際,夏以「討論財產規劃」為由於清晨6時將他約出,帶至戶政事務所登記同性婚姻。登記完成不到5小時,賴生便從夏家位於北屯區的住處墜樓身亡。賴母事後召開記者會痛斥「謀財害命」,台中地檢署展開調查,最終因證據不足,殺人罪部分夏氏父子均獲不起訴,賴母再議仍維持原處分。但檢方在「假結婚」偽造文書部分提起公訴,法院一、二審皆判處夏朝源1年6月徒刑定讞,他目前仍在服刑中,近期因表現良好轉入外役監。民事訴訟方面,賴母另提起「婚姻無效」之訴,台中地院於6月18日一審判決,認定兩人登記當日並無愛慕情感或親密互動,神情疏離、舉止冷淡,無法證明具備「永久結合」之結婚真意,且現場兩名臨時找來的證人也未親耳聽聞賴生同意結婚,因此不符合法定要件,宣告婚姻無效。由於雙方未於20日上訴,判決現已確定。依《民法》第1138條,賴姓高中生無子女,遺產應由母親單獨繼承。但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規定,若屬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財產上限為新台幣200萬元。由於賴母原為中國籍,且先前自願註銷大陸戶籍,目前為無國籍人士,其律師許哲維指出,依條例細則,因其父母皆為中國籍且本人也在中國出生,極可能仍被認定為「大陸地區人民」,恐只能分得200萬元。律師徐承蔭分析,若賴母試圖以註銷戶籍來規避條例限制,恐被視為「脫法行為」,可能無法獲法院認可。他認為,若此方式被廣泛使用,等於讓條文形同虛設,違背立法原意。若最終賴母確定受限於條例規範,剩餘遺產將由賴生名義上為「伯父、姑姑」、實際為「兄弟姊妹」的賴父子女依民法繼承順序分配。
台男生前娶陸妻「家人全不知情」 提告婚姻無效獲認證!法官這麼說
高雄市一名男子安安(化名)與大陸籍女子小婷(化名)2002年於大陸登記結婚,並於隔年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但阿明在2024年過世後,他的家人阿春(化名)表示未聽聞安安已婚,且女方從沒有來台同居,懷疑兩人根本沒有真實婚姻關係,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兩人婚姻不存在。法官審理後認定該段婚姻缺乏真意,依法自始無效,判決支持阿春請求。判決書指出,阿春主張,安安於2024年6月28日死亡後,自己為他辦理除戶與繼承程序時,才發現安安早在2002年12月27日與小婷於大陸結婚,並於2003年3月26日在台灣完成結婚登記。阿春表示,家人從未聽聞安安已婚,也無人見過小婷,且小婷從未入境台灣與安安共同生活。阿春質疑兩人並無締結婚姻的真意,應屬假結婚行為,且因安安與小婷的婚姻關係將影響財產繼承分配,自己身為安安的繼承人,於是依法提起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訴訟。由於小婷經法院傳喚後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答辯,因此法院認定小婷對阿春的主張並未表示異議。法院並查明,安安與小婷雖於大陸辦理結婚,但婚後沒有共同生活,且移民署資料顯示小婷從未入境台灣,並未與安安實質履行婚姻義務;依據中國大陸婚姻法相關規定,婚姻必須基於雙方自願並具有結婚真意,若僅為其他目的而登記,則婚姻應屬無效。法官審理後認為,確認婚姻關係是否存在屬重要的法律地位問題,若關係不明將影響繼承權益,阿春依法有即受確認判決的法律利益,且安安與小婷的婚姻應僅為協助被告日後來台灣所設,無共同生活之實,依法屬無效婚姻。法官綜上判決認定安安與小婷婚姻自始無效,並准許阿春訴請確認兩人婚姻關係不存在,全案仍可上訴。
5億高中生案遭判「婚姻無效」!夏朝源無權繼承遺產 最新繼承順序曝光
2023年5月4日,台中市北屯區發生震驚全台的「5億高中生」命案。繼承生父價值5億遺產土地的18歲高中生賴小弟,在與26歲地政士助理夏朝源登記同性結婚後,僅1個小時就從夏朝源住處墜樓身亡,引起諸多懷疑與揣測。賴小弟生母親控告夏朝源假結婚,刑事部分,夏朝源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6個月確定;民事部分判決也在今(18)日出爐,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庭宣判兩人之間的婚姻關係無效,可上訴二審。回顧案件始末,2023年5月4日,18歲高中生賴小弟與26歲地政士助理夏朝源登記同性婚姻後,僅1個多小時就在夏男住處墜樓身亡。台中地院2024年6月審結,認為夏男利用賴小弟對其信任、欲解決家族爭產等難題,為龐大財產利益濫用婚姻制度,主導「假結婚」,惡性重大、毫無悔意,依偽造文書罪判夏男1年6月徒刑,全案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2025年1月23日二審審結,判刑1年6月確定。夏男則在2月3日入監服刑。民事部分,由賴小弟生母提出婚姻無效之訴。台中地院認為,事發當天賴小弟與夏男2人在北屯區戶政務所辦理同性結婚登記,但在登記前卻沒有男女朋友關係之互相愛慕之情,整理互動情形,也沒有發現任何親密言語或舉動,2人互動疏離、陌生,實難以認定2人之間具有親密性、排他性之永久結合之結婚真意,欠缺結婚實質要件。且結婚書約上2名證人,也未曾親聞賴小弟有結婚真意,難以認定為合格證人,不符合法定要件,因此認定2人永久結合關係無效,即夏男無權繼承賴小弟遺產。不過本案仍可上訴。對此,賴母委任民事訴訟律師王彥則發表聲明表示,感謝當事人的信賴,在真相仍晦暗不明之際,便將案件委託於律所,方有今日成果。而本案也同樣必須感謝社會大眾與媒體的關注,事關案件的許多細節方得以揭露。本件民事案件在對方仍可上訴前,仍尚未確定,然而無論對方上訴與否,相信真理會越辯越明,律師也將秉持著此一信念,繼續為當事人的法律權益奮戰。賴母委任民事訴訟律師王彥在案後發表聲明。(圖/翻攝海晏律師事務所官網)另一方面,倘若夏朝源對「婚姻無效」判決提出上訴,且仍然敗訴,那麼夏男就不是賴小弟民法上的配偶,也就無權參與賴小弟的遺產分配。依據我國民法順序,賴小弟身後的龐大遺產將由原為中國大陸籍的陸配生母一人獨得。不過由於賴母此前以陸配身分來台,已在2008年9月辦理註銷中國大陸戶口,又在2011年5月遭內政部撤銷在台戶籍登記,暫時等同於是「無國籍人士」,目前仍在委託律師向移民署提出聲請恢復國籍。假如賴母成功回復國籍,價值五億的土地遺產便將由她一人獨得;但若她最終被認定為中國籍人士,根據我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第一項規定,賴母就只能分得遺產中的200萬元。剩下的遺產則由賴小弟名義上的「伯父、姑姑、叔叔」、實際上的「兄弟姊妹」繼承分配。
五億高中生案一審判婚姻無效 夏男遺產繼承權恐泡湯
轟動一時的「五億高中生」賴姓少年墜樓案風波未了,後續又衍生出同婚造假爭議。台中地方法院今(18)日對賴母提起的婚姻無效訴訟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賴男與夏姓男子的婚姻關係不具法律效力,雙方在法律上不構成配偶關係,判決訴訟費由夏男負擔。若結果成定局將直接影響夏男是否具備繼承賴生鉅額遺產的資格,而判決因未定讞仍可上訴。賴母委任律師許哲維表示,若最終法院判決確定這段婚姻無效,依《民法》規定,夏男就不是賴生的合法配偶,自然喪失遺產繼承的資格。夏男已因偽造文書、以不實目的登記結婚,被判刑確定,目前正入獄服刑中。賴母也向法院主張,兩人間的婚姻並非基於心甘情願,應屬無效婚姻,判司法還回公道。除了假婚爭議,賴母身分問題也可能影響未來遺產繼承分配。她過去曾放棄中國國籍,後取得我國國籍後又因另案遭註銷,處於無國籍狀態。目前她正向移民署申請本國籍但尚無結果。若最終被認定為中國籍人士,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其可繼承金額將不得超過新台幣200萬元,超過部分依法應由賴生其他親屬繼承。
5億高中生假結婚案明宣判「攸關夏男繼承遺產」 律師說話了
五億高中生賴小弟假結婚案,涉偽造文書同婚的夏朝源已入獄,由賴母提出婚姻無效之訴的民事判決將於18日由台中地院一審宣判,結果攸關夏男是否能繼承遺產。賴母的委任律師許哲維指出,若婚姻無效且全案確定,夏朝源就不是賴生的配偶,依民法規定,就不具遺產繼承資格。他對判決結果持樂觀態度。由賴母因先前放棄大陸國籍,本國國籍又因他案遭註銷,等同無國籍,正向移民署聲請恢復國籍,目前還沒有結果,若賴母被認定為大陸籍,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繼承金額不得超過200萬元,剩餘財產將由賴家其他兄弟姐妹繼承。
丈夫結婚月餘就病逝「遺產2千萬」 小姑提告妻子拿「這一物」逆轉
陳姓女子與黃姓男子自2014年交往,並於2018年8月22日正式登記結婚。但結婚當時黃男已罹患大腸癌末期,婚後僅一個月就病逝,陳女依法繼承黃男2,124萬餘元的遺產。但此事引起黃男胞姊強烈質疑,認為其弟在結婚之時已神智不清,無法作出結婚決定,控訴陳女藉機攀附婚姻,以獲取巨額遺產,並向法院提起婚姻無效訴訟。但後續陳女拿出錄音檔,證明陳男在結婚當時意識清楚,因此法院二審判決認定兩人婚姻有效。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黃男與與陳女結婚後病逝,陳女雖依法獲得遺產,蛋黃男的胞姊認為,弟弟在結婚時已經意識不清,無法明確表達結婚意願,他也認為結婚登記現場缺乏妥善見證,證婚人未能明確確認黃男的意願,僅在結婚書約上簽名,質疑陳女趁黃男病重時辦理結婚登記,目的是獲取遺產。台南地方法院一審時,法院採信黃女說法,以民法「結婚應以書面為之,須有兩人以上證人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登記」的規定為由,認定2人婚姻登記程序有瑕疵,認為僅有一方的登記有效,因而判決婚姻無效。後續陳女不服上訴。台南高等法院二審時,法官審酌證據後認定黃男雖然罹癌,但在結婚當日仍意識清楚,具備自主行為能力,並能自由活動。關鍵證據之一,是陳女提供的一段錄音檔,錄音中顯示黃男胞姊曾親口承認,婚姻登記乃出自黃男本人的意願。經聲紋鑑定,該錄音檔未經剪輯,法院據此推翻一審判決,認定婚姻有效。判決書中也提到,陳女與黃男交往多年,並同居一段時間,早已有結婚打算。黃男確診癌症後,陳女也承擔起照顧責任,至2018年8月22日,兩人前往台南市仁德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婚後僅一個月,黃男病情惡化,最終不治身亡。由於黃男無子女,且雙親早逝,按照繼承法,配偶依法可繼承遺產。
5億高中生「夏男」假結婚確定入獄! 賴生「兄姊」加入爭產大戰
台中市身價5億的賴姓男高三生,過去在與26歲夏姓男子登記結婚後,2小時內就離奇墜樓身亡。後來,夏男被控偽造文書假結婚,台中高分院在本月23日二審審結,判決有期徒刑1年6月、婚姻無效,夏男確定入監服刑。據悉,賴生的遺產分配仍是個問題,若賴母爭取我國國籍失敗,依照順位,將由賴生的伯父和姑姑(實際上是同父異兄姊)分得其剩餘財產。台中高分院認定,夏男明知賴生剛滿18歲、高中尚未畢業,動機是為圖個人私利,利用對方年紀尚輕、涉世未深,著急解決家族糾紛,並以人性弱點作為話術邀賴生犯案,居於案件主導地位,惡性甚高,罪證明確。關於夏男偽造文書假結婚判決定讞一事,雖然目前刑事、民事均為獨立審判,由於民事庭裁判通常也會參考刑事庭法官的判決內容,因此未來夏男很有可能喪失財產繼承權。如果夏男無法分配遺產,依據民法繼承順序,賴生的5億元遺產將由賴母獨得。然而,賴母原為陸配,因嫁來台灣需放棄大陸戶籍,但其中華民國身分證也已被內政部註銷,所以目前為無國籍人士,現階段還在進行行政程序中。若賴母爭取我國國籍失敗,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的「大陸地區人民」,她只能分到200萬元遺產。至於剩餘部分,依順位將由賴生的伯父、姑姑(實際上是同父異兄姊)繼承。賴生母親的委任律師王彥則表示,賴生的兄姊(名義上的伯父、姑姑)以具有繼承權等理由,聲請參與訴訟,此部分還未獲得法官裁定准許。
5億高中生案夏男確定入獄…賴母謝法官還公道 遺體冰封逾600天「預計火化日出爐」
台中市5億高中生命案,賴生的配偶夏姓男子涉偽造文書罪,今(23日)判決有期徒刑1年半、婚姻無效,不得易科罰金,而且不得上訴,因此確定要入獄。賴生母親得知判決結果,感謝法官明察秋毫還公道,兒子的遺體將在2月12日火化,冰封超過600天後終於得以安息。據了解,台中高分院認定夏男罪證明確,明知賴小弟才剛滿18歲、高中尚未畢業,動機是為圖個人私利,利用賴小弟年紀尚輕、涉世未深,著急解決家族糾紛,利用人性弱點以話術邀賴小弟犯案,居於案件主導地位,惡性甚高,法治觀念極度偏差。法官審酌,辦理假結婚背後牽扯賴小弟名下龐大財產利益,夏男犯罪手段明顯悖離一般人民道德感情,並嚴重侵害以及濫用民法所建立之婚姻登記制度,犯罪情節重大,所生損害甚鉅,量處1年6月徒刑,原審均無不當,夏男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同時不得易科罰金。賴母得知判決結果後,透過委任律師許哲維發聲,感謝所有社會大眾這段時間的關心,也感謝法官明察秋毫,還給賴小弟一個公道。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賴母認為終於還給兒子一個公道,決定在年後火化遺體,初步訂為2月12日,從2023年5月4日冰封第1天算起,若確定日子將是冰存的第650天。
印度男教師上班途中遭綁 槍口壓制下被迫「結婚」
在印度當地有著一種名為「帕卡德瓦婚姻」(Pakadwa Vivah)的犯罪行為,這是一種適齡婚姻女性的家屬,使用各種方式脅迫有著優異工作(大部分是指政府公部門)的單身男性與自家女兒結婚。而近期,印度比哈爾邦(Bihar)一名新晉男教師就成為「帕卡德瓦婚姻」的犧牲品。根據《NDTV》報導指出,阿夫尼什(Avnish Kumar)來自貝古薩賴區的拉賈烏拉(Rajaura)。先前才剛通過政府考試,獲得公職教師的職位,後續也被分派到卡蒂哈爾區(Katihar)一所中學任教。而在某個週五早上,搭乘電子人力車前往學校上班的阿夫尼什,突然被兩輛車攔住去路。後續一群身分不明的男子下車,除了用槍指著阿夫尼什外,還不斷地毆打阿夫尼什,最後將其強行帶走。最後在男子們的脅迫下,阿夫尼什被迫與男子口中那位「曾經相戀4年」的女子貢詹(Gunjan)結婚。貢詹表示,阿夫尼什曾承諾與其結婚組建家庭,甚至帶過自己去過學校。但當貢詹向家人提及婚事,並要求阿夫尼什兌現承諾時,阿夫尼什卻拒絕,令貢詹家人無法接受,所以才出此下策。雖然阿夫尼什一直強調,自己根本沒有與貢詹有交往過。但阿夫尼什還是被迫在一座寺廟內完成結婚儀式。透過現場影片也可以看到,阿夫尼什在當時被數名男子按住,表情十分痛苦,而貢詹則身穿婚紗站在一旁。完成婚禮後,貢詹和家人「帶著」阿夫尼什回到阿夫尼什位於拉賈烏拉的老家,但後續發生一場混亂。阿夫尼什趁機逃脫。當貢詹抵達阿夫尼什的老家時,阿夫尼什的家人拒絕讓貢詹進門,不承認這場婚姻的有效性。最後貢詹向警方報案,希望能討回公道。根據《印度婚姻法》(Hindu Marriage Act, 1955)第5條,婚姻的基本要件之一是雙方應在自願的情況下同意締結婚姻。如果婚姻是在強迫、欺騙或威脅的情況下完成,當事人有權向法院申請撤銷或宣布婚姻無效。同時根據《印度刑法》(Indian Penal Code, IPC)第366條,綁架並強迫他人結婚是一種犯罪行為,可被判處最高1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但雖然法律有明文禁止「帕卡德瓦婚姻」的行為,但由於比哈爾邦對於強迫婚姻基本是採取容忍、默認態度,地方上執行上也無法嚴格執法,尤其印度社會有著「保護女性名譽」的概念,男方即便被迫結婚,若不接受這段婚姻,可能面臨社會排擠或報復,導致部分受害者選擇默認婚姻有效。
表兄妹瞞親屬關係結婚生2孩 21年後婚姻被判無效
中國大陸福清法院審結了一起涉及近親結婚的案件,小芳的父親與小明的母親是同胞姐弟,小芳與小明是表兄妹關係,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在2003年兩人隱瞞了這段親屬關係,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結婚,婚後生育了一子一女,近年來兩人不斷鬧矛盾,小芳諮詢了律師關於離婚訴訟的事宜,才得知自己與小明的婚姻竟屬於無效婚姻,她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自己與小明的婚姻無效。最終,法院依法判決原告小芳與被告小明的婚姻無效。據陸媒報導,兩人在2003年隱瞞了這段親屬關係,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結婚,婚後生活幸福美滿,生了一女,豈料近年雙方因生活瑣事產生矛盾,最後分居多年,最後則決定離婚,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小芳諮詢了律師有關於離婚訴訟的事宜,竟在結婚21年後,才得知自己與小明之間的婚姻屬於無效婚姻。小芳因此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自己與小明的婚姻無效,並希望法院能就子女的扶養問題給予解決方案。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小芳與小明確屬表兄妹關係,屬於法律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因此判決兩人的婚姻無效,同時,也就雙方子女的扶養問題進行了妥善處理。
才認識4個月…夏男出殯日求婚賴生 駁假結婚認「做錯1件事」:最大錯誤
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命案,今(21日)二審開庭,夏男堅稱是基於共同想法而結婚,雖然2人只認識4個月,但並不是假結婚,而且自己有2000萬身家,反問法官:「若今天死的是我,賴生是否也會接受同樣的審判?」夏男表示,賴生在國小就已經繼承財產,也有相關契約書,2人首次見面是在2023年1月5日,當時他和擔任地政士的父親幫忙見證契約補強。從去年1月,自己就多次與賴生見面,並以朋友身分關心對方,但考量賴父高齡70多歲,觀念相當保守,且賴生還在讀高中,所以就很少聯絡,強調賴生這10多年一直活在家族爭產壓力中。去年4月抵賴父過世,夏男和賴生在出殯日遇見,便詢問要不要結婚,沒想到賴生直接同意,也沒去捧斗,讓他嚇了一跳,當下怕賴生沒想清楚,還要求查清楚相關資料,但記錄在案發後卻被檢察官當成證據,指控2人沒有結婚真意。夏男痛哭說道,他上訴不是因為刑期,而是不能把他沒做過的事惡意扭曲,案發至今將近2年,「是要把我逼死嗎?」他在偵查時相當配合,提供相關資訊讓檢警辦案,就是相信司法能證明他的清白,以為法官可以看見事實的全部,結果卷內的犯罪事實內容都是照抄媒體。夏男坦承,他最大的錯誤就是案發後沒第一時間拋棄繼承,因為當時殺人案件仍在偵查中,擔心拋棄繼承會坐實謀財害命說法,但如今時限已過,只能等民事婚姻無效訴訟出爐,他重申2人並非假結婚,且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都不會上訴,只盼一切煙消雲散。夏男還提到,自己有1、2千萬元的身家,如果今天死的是他,賴生是不是也會接受同樣的審判?由於該案尚有多項證據須釐清,將於12月5日再開庭,並於12月19日辯結。
守寡媳婦討房子過戶 婆婆嗆改嫁順便把孫女也帶走
一名網友分享,家中哥哥離世兩年後,近日大嫂向媽媽提出希望能給他們夫妻婚後暫住的房子。沒想到,媽媽聽完直接回絕她,並嗆「你要改嫁就趁年輕吧」。一名網友在臉書分享自家的婆媳問題。(圖/翻攝自臉書/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日前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透露,自己的哥哥病逝兩年,大嫂和哥哥育有一女,最近大嫂提出想要婚後和老公暫住的那間房子,以便和年僅10歲的女兒繼續生活。原PO表示,自己的媽媽聽完後,表示不可能將這間房子交給大嫂,還不滿嗆大嫂「你要改嫁就趁年輕吧,把你的女兒也一同帶走」。對於媽媽堅決的態度,原PO發文到臉書社團詢問網友意見,引來800多名網友關注。許多網友紛紛留言「沒毛病啊,本來就可以不給」、「要看房子是誰的名字,如果是老公,遺孀有資格,如果不是,另一半死亡等於婚姻無效」、「你媽太不近人情,再怎麼樣孫女也是有她一半血統,就這樣抹殺掉」、「憑什麼要給房子」、「房子可以給她住,但不能給她」。
才離婚2天就娶女友!大伯急喊冤:沒在離婚協議書簽過名 正宮怒告求償60萬元
基隆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她因受丈夫阿明(化名)逼迫簽下離婚協議書,怎料才剛離婚2天,阿明就與女友登記結婚,事後大伯還向她表示自己並未擔任2人的離婚證人,也從沒在離婚協議書簽過名,讓小美氣得對阿明提告求償60萬元。對此,基隆地院判阿明應賠償小美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小美與阿明於2016年結婚,共育有1名孩子,而阿明在2021年間多次向妻子表達想離婚的念頭,便在隔年3月拿著離婚協議書到小美的工作室。當時,離婚協議書的證人欄位已有2人簽名,其中1人是阿明的哥哥,也就是小美的大伯,而小美也主張,她是在對方逼迫之下簽署離婚協議書,並和阿明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沒想到的是,2人離婚的2天後,阿明就與女友登記結婚。判決書指出,小美在簽署離婚協議書的過程中,均未曾與大伯接觸,大伯亦未曾詢問2人是否有離婚真意,事後大伯也跑去和小美坦白,他不僅沒有同意擔任離婚證人,也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讓小美憤而提告確認她與阿明婚姻關係存在,再告阿明與女友之間的婚姻無效。除此之外,小美還發現,阿明於辦理離婚之前,曾傳LINE訊息向其他人稱「我禮拜五要跟妳嫂嫂辦登記,這樣是要我怎樣…我先想辦法跟我女友,還有她的家人說明狀況」,顯示阿明早已外遇,且與女友正在交往中。然而,阿明經法院合法通知未到庭爭執,亦未提出書狀為何聲明或陳述。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阿明知道自己是有配偶之人,卻以「女友」這樣的親密稱謂稱呼配偶以外的第三者,顯然已逾越一般交友分際,嚴重損害妻子的配偶權,然斟酌雙方身分、地位、資力、加害之程度、被害人所受之痛苦等等情形,最終判定阿明應賠償小美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5億高中生言詞辯論庭登場…夏男曾喊「希望婚姻無效」 律師卻主張:婚姻有效
台中5億高中生命案發生至今1年多,夏姓配偶被控涉嫌偽造文書,一審在6月28日宣判,判夏男1年6月徒刑,目前案件已上訴二審。民事部分於8月13日進行審理,不過尚未審結,今(30日)再度進行言詞辯論庭,夏男律師又主張「婚姻有效」,與夏男的說法互相矛盾。夏男先前曾表示,他是否覬覦賴生遺產,只要等到民事判決敗訴,那一切就會煙消雲散,「賴生死後我沒有主動拋棄繼承權、不代表我要繼承遺產,現在要讓社會接受我沒有計畫爭奪遺產,就是我不能繼承這財產,而我第一時間沒有拋棄繼承,是因為怕坐實謀財害命」。賴母委託的律師王彥說明,本次審理為「言詞辯論庭」,和之前法官不同人,新法官認為本案還有要調查的部分,因此本案今天沒有言詞辯論終結,意思就是下一次還會繼續開庭,下次會進行證據調查,但日期未定。王彥指出,本案的爭點在於「婚姻是否有效」,包括證人的簽名是否有效、結婚爭議等,但今天並沒有答案,他們不希望有參加人(第三方、賴小弟的兄弟姊妹),此案還算單純,主要在處理婚姻有效的事情,需不需要參加人,讓法院來決定,但今天尚未有進展。值得注意的是,夏男律師今天依舊主張「婚姻有效」,然而夏男曾在偽造文書案二審庭上表明希望婚姻判無效,雙方的說法明顯不同,也不禁令人好奇原因為何。
新婚半年驚見尪包藏「1藥物」!人妻怒提離婚 法院准了
大陸一名女子婚後半年得知丈夫婚前確診愛滋病,要求撤銷這場婚姻。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該起撤銷婚姻糾紛案,依法支持了女子的訴求,判決撤銷原、被告雙方的婚姻關係。《海報新聞》報導,小月(以下皆為化名)和小傑2020年8月經長輩介紹相識,不久便確定了戀愛關係。2023年2月14日,兩人登記結婚,攜手步入了婚姻殿堂。因當時兩人正處恩愛之際,小月自認為雙方「知根知底」,所以二人均未進行婚前檢查。同年11月,小月意外翻找出小傑隨身攜帶的包中放有疑似抗愛滋病的藥品。在小月的再三追問下,小傑終於承認自己在2021年8月確診愛滋病,因當時兩人感情穩定,且自己一直積極治療、長期服藥,應該不具有傳染性,便將此事隱瞞下來,直至兩人締結婚姻。後經緊急檢查,小月雖未感染愛滋病,但小傑隱瞞病情的行為讓她無法接受。隨後,小月以小傑惡意隱瞞自身重大疾病使自己作出錯誤的結婚意思表示、婚姻無法繼續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二人的婚姻。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愛滋病不屬於直接導致婚姻無效的疾病,但民法典明確規定,婚姻關係一方對於患有可能對婚姻生活有重大影響的重大疾病,負有婚前告知義務,不被告知的無過錯方可要求撤銷婚姻。庭審中,小傑也承認了自己隱瞞患病的事實。因此,法院認定小傑未履行婚前如實告知重大疾病的義務,故支持小月的訴請,判決撤銷小月與小傑的婚姻。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
結婚4年化為烏有!丈夫訴請「婚姻無效」成功 婆婆「1違法動作」賠償100萬
北部一對情侶在辦理結婚登記前,購買了結婚空白書約,約定由雙方父親擔任結婚見證人,先讓男方父親簽名後,再交給女方父親,最後一起完成登記手續。沒想到的是,4年過後,男方卻訴請「婚姻無效」獲准,女方才知道,當年公公的簽名是婆婆偽造,她氣得告上法院,求償257萬餘元。案經審理,判前婆婆應賠償100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美(化名)與阿明(化名)是通過親友介紹而結識交往,並在後續舉辦了訂婚婚宴。2人決定結婚後,阿明先購買了空白結婚書約,約定個由雙方父親擔任結婚見證人,阿明先帶回家簽名後,再交給小美。怎料,結婚4年後,阿明向法院訴請婚姻無效,經過判決,認定「男方父親」欄位的簽名,是由阿明的母親偽簽,簽署當日阿明父親並不在場,不發生結婚證人見證之效力,因此認定婚姻應屬無效。得知此事後,小美憤而對前公婆提告求償257萬5855元。前公婆主張,當時簽名時小美既然在場,也未明確要求讓阿明父親簽名,顯然也有過失,況且兒子決定離婚是基於其他原因,經諮詢律師後,才發現結婚書約上的證人欄位簽名有偽造情形,故提起確認婚姻無效訴訟。小美則表示,她自結婚登記後,因相信婚姻是有效存續,且願意與丈夫共同生兒育女,便積極求診治療,支出丈夫的泌尿科看診費用、人工生殖費用,最終卻因前婆婆的行為,導致她婚姻確認無效,長達5年的婚姻生活頓時化為烏有,才會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及相關費用。審理期間,前婆婆不否認偽造簽名,法官認為,前婆婆在刑事部分被依行使偽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確定。至於小美與阿明的婚姻關係,是因前婆婆故意偽造造成結婚登記被撤銷,認小美精神上勢必感到相當痛苦,小美向前婆婆提告求償非財產上之損害,自屬有據。法官表明,考量到雙方經濟能力等因素,最終裁定前婆婆應賠償小梅10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5億高中生案4兄姊聲請參加訴訟 賴母委任律師發聲了
台中去年爆發5億賴姓高中生案,賴生與夏男登記同婚後2小時墜樓身亡,賴母控告夏涉嫌謀財害命不成,但「假結婚」偽造文書罪部分,一審判夏1年6月徒刑後,賴母另提民事婚姻無效訴訟部分,台中地方法院13日開庭,賴生的同父異母4名兄姊,以本案涉及遺產糾紛為由聲請參加訴訟;賴母委任律師王彥表示,全案是婚姻無效訴訟,無關繼承權,法官應該駁回。18歲賴生繼承名義上的阿公、實際上的「生父」30多筆不動產,初估價值逾5億元後,去年5月與夏男登記同婚2小時後竟墜樓身亡,賴母告夏涉嫌謀財害命,殺人罪部分中檢以證據不足不起訴,經家屬提再議,中檢目前續行偵查中,但起訴假結婚涉及偽造文書罪部分,台中地院今年6月28日判夏1年6月徒刑,目前上訴二審。賴母另提民事婚姻無效之訴,仍在一審審理中。民刑事判決雖獨立認定,但刑庭偽造文書案,夏被判有罪,代表婚姻無效,配偶身分不成立;民庭婚姻無效案,法官調查證據時,一般會調閱、審酌刑庭意見。台中地院民庭法官昨日開庭審理婚姻無效訴訟,備受矚目,賴母及夏男都委由律師出庭,原預計昨天審結,但因賴生的同父異母4名兄姊聲請參加訴訟而有變,法官審理了解各方意見後,諭知改期10月再開庭。賴母律師王彥表示,因有利害關係人認為全案有涉及遺產糾紛,聲請參加訴訟。但參加人照理應該是輔助訴訟雙方,但聲請參加人並無法輔助任一方,賴母將守住立場,再提書狀說明,全案應聚焦婚姻無效上,與繼承權沒有關係,法官應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