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
」 柯文哲 京華城案 京華城 沈慶京 台北地院
獨/驚傳又有法官過勞送醫急救! 中高行審判長蔡紹良急診住院
日前最高法院法官周盈文在辦公室昏倒後,又傳出法官身體不適送醫的消息!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判長蔡紹良昨晚在法院辦公室加班,突感身體不適,勉強返家後,緊急送醫急診,目前仍在醫院檢查,希望盡速找出病因。據了解,曾任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的蔡紹良,目前是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判長,平時工作認真,經常加班到半夜,是行政法院內公認認真負責的好法官,平常也有運動習慣,不料昨晚送醫急救,不少行政法院法官得知後,相當驚訝,希望他早日康復。去年士林地院法官輕生、高等法院法官於辦公室昏倒,又分別傳出最高法院和行政法院法官病倒,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曾指出,「這些事件不是偶發,而是整個司法體制發出的瀕死警訊。」台北律師職業工會呼籲正視法官勞動條件以及健康危機,讓法官能在有尊嚴與健康的前提下,繼續為社會實踐公平與正義。
失明二房東遭砍297刀慘死! 國民法官一審判他19年
台北市去年6月發生凶殺案,68歲的陳進財因為欠債與二房東顏男發生衝突,最終涉犯持3把刀以297刀猛刺顏男將其殺死。案發後台北地院於11月18日開始密集審理,並於今日(11月26日)依照殺人罪判處陳進財19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合議庭認為,陳進財雖然在警方還未發覺前就投案,並在電話中承認殺死人,但陳進才自首動機不單純,在犯刑後還逃回新竹老家繼續下賭,直到認為自己終究難逃法律制裁才選擇投案,但考量到陳進財自首確實減省司法成本,因此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故予以減刑。合議庭宣判完主文後,陳進財還問法官「我自首有減刑嗎?」並稱自己聽不懂,審判長才再度解釋「有啦」並問陳進財是否有要繼續上訴,陳進財聽聞以後旋即回應表示要繼續上訴。回顧整起事件,陳進財在去年6月因為不滿顏姓二房東要他領到補助金以後,趕快還錢,一氣之下竟拿一把剪刀、兩把菜刀狂刺顏姓二房東297刀,最終導致其頭骨碎裂、腦漿四溢而死,且犯後陳進財還逃回新竹老家繼續下賭,事後才向警方主動投案。
夫妻齊為精舍命案出庭!李威仍信王蕰「有神蹟」 妻要求「進小房間」作證完暴哭
2024年7月,台北市大安區發生精舍命案,知名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涉嫌與信徒將蔡姓女會計共同凌虐致死,檢方事後依傷害致死、強制、幫助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李威等13名被告。今(25)日台北地院審理本案,傳喚李威及其妻子簡瑀家以證人身分出庭做證,王蕰與其他被告均有出庭。面對昔日恩師、師姐,簡瑀家作證前,先透過律師請求「用屏風遮蔽」,審判長則准許她到一旁「指認室」接受詰問,簡女指出曾聽到王蕰要求蔡女向冤親債主道歉;事後還暴哭表示「要我去講老師的不是,我沒辦法,是先生(李威)、律師鼓勵我把事實說出來。」李威則在作證時表示自己與妻子案發當天沒有參加蔡女的「研討會」,只是剛好有在精舍做一般法務工作,並表示自己認為王蕰「真的有神蹟」。據了解,由於今日王蕰與其他師姐都在場,簡瑀家作證前蒙受莫大壓力,因此透過律師提出請求「用屏風遮蔽」,審辦長考慮簡女處見,裁准到一旁指證是接受詰問。簡女指出,她與李威在這個團體中屬於最資淺的成員,李威在2020年先加入精舍,半個月後開始帶她去「學習」,但兩人直到2023年才開始從事所謂「法務工作」(即精舍一般事務工作)。她表示,王蕰要求夫妻倆處理經書校對工作,不僅不能錯一個字,只要有錯就得向王蕰懺悔,還可能要自費重印,因此校對時要十分專注,「一個部分校對10次都有可能」。此外,校對過程的每個細節,從封面設計、到排版等,全都要得到王薀首肯。簡女回憶,事發當天晚上8、9點,她與李威抵達「水月草堂」的辦公室後,一同坐在角落的椅子進行經書校對工作。由於事前不知道蔡女正在被王蕰與師姐進行「研討」(錯誤批鬥會),因此當看到法師吳慧珠抓著蔡女在地上拖行,感到非常震驚。之後又看到同修的師姐姜芃妤用腿頂蔡女膝蓋後窩強逼她跪下作小禮拜數次,後來師姐梁碧茵有攙扶蔡女。簡女又回憶,王蕰在研討時坐在椅子上,從當場要求蔡女「向冤親債主道歉」,而且就她認知,只有王蕰才能對信眾發起「研討」。此時律師提問她是否知道蔡女當下身體已經不適,簡女則表示因為當下有人說蔡女「在裝」、「在演戲」,因此她當下無法判斷對方身體狀況。不過當王蕰離開水月草堂時蔡女還由梁碧茵攙扶、歪歪斜斜的站著,而當王蕰離開不久、她自己也要離開時,已經看到蔡女倒在地上。簡女表示:「我事後回想,如果當時有注意到……我當時不知道蔡OO會因為這樣就離開了,我也很自責,我很抱歉。」今日簡女面對所有被告律師詰問,作證長達2個半小時,最終忍不住暴哭,泣不成聲的表示自己覺得其他人都是因為想保護老師或道場而有所隱瞞,過去老師也曾經幫助過她,因此要她作證說出對老師不利的證言,讓她內心十分煎熬。即使先生(李威)與律師鼓勵她把事實說出來,她仍然覺得難以開口。李威接受詰問時則表示,案發當天沒有參與蔡女的研討會,但提到蔡女會「被檢討」應該是涉及「老師」王蕰的私事,「只有小圈子才知道」。對於蔡女是否因為處理王蕰離婚分產一事才遭凌虐致死,他也僅表示「三位師姐應該比較了解」。李威證稱,在案發前半個月曾經見過蔡女,當時對方的頭髮已經被剃成短髮。此外,在事發的7月23日當天,他見到對方被人帶進精舍時,左拳明顯在抖動,摘下墨鏡時氣色看起來並不好,眼眶附近還有明顯瘀青。李威還強調,他認為王蕰「真的有神蹟」,過去妻子曾有婦科疾病,父親發生財務問題,「老師都知道」,還有透過師姐向他傳話,要他去水月草堂多讀一些經書。
王大陸當庭認罪喊「無知犯下錯誤」 閃兵案11分鐘速開完庭
藝人王大陸涉找「閃兵集團」逃兵,今(18)日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審理,王大陸當庭鞠躬道歉認罪,表示是「因無知犯下的錯誤」,並稱他在國父紀念館附近與住所交付集團首腦陳志明300萬、再匯款60萬作為逃兵酬勞,辯護人則表示希望考量認罪、也已當兵9月,給予易科罰金,花11分鐘簡單開完準備庭。檢方指控,王大陸為了躲避服兵役,以360萬作為逃兵的代價,將健保卡、身分證拿給陳志明代辦逃兵,由陳的手下李名宸冒名頂替就醫,偽造高血壓病歷,但因王大陸長年在境外、時間不易配合,加上陳志明因案入監告吹。王大陸另事後向戶籍地信義區戶政事務所與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台北業務組謊稱身分證與健保卡遺失辦理補發,被起訴偽造文書。準備程序庭上,王大陸起立鞠躬向法官道歉認罪,稱「因無知犯下的錯誤」,表示他原先以30萬為代價,和陳志明在國父紀念館附近交錢,後來又在住所和陳志明以100萬再面交,又再以155萬、66萬談妥再給200萬,並在住所面交,最後又匯款60萬,共支付360萬元,付錢時都只有他和陳志明在場。王大陸的辯護律師曾益盛表示,雖然找人代看診的犯罪動機不可行,但指出王大陸已當兵9月,申請健保卡和身分證是因為3月要去當兵需要證件,但聯繫不上陳志明,要入伍才會再辦,請求法院考量他偵查時就坦白犯罪、態度良好,請求給予易科罰金。審判長最後確認沒有爭點,所有證據都承認有其證據能力,並向王大陸表示因為陳志明稱只有收260萬代辦逃兵,需要再以證人身分傳喚王大陸到庭作證。
賴總統看這裡!8旬母悶殺腦癱兒 法官悲判2年半建請特赦
台北79歲的老婦,因為兒子癱瘓在床,因此親身照顧50年,但在2023年確診新冠肺炎以後無力照顧,最終選擇親手把兒子殺害。一審判決出爐後,合議庭雖然判處該名老婦2年6月,但審判長歐陽儀、法官趙書郁、蕭淳伊仍因情狀顯可憫恕,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對老婦進行特赦。本案被害人為老婦兒子,其自幼罹患腦膜炎引發肺炎因小兒麻痺癱瘓在床並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平日無法自理生活。此案被告也為母則強,一肩扛起照料兒子的生活起居至少50年,即使自己的身體已經年邁,仍對自己的親生兒子不離不棄。不過事件的轉折在2023年,年事已高的老婦身體已大不如前,況且當時正逢新冠疫情大爆發,老婦不幸確診新冠肺炎,最終必須獨自隔離。在隔離期間,老婦思索到自己年長,且孩子的身體歷經50多年也未見起色,在悲傷與無奈的交織下感到心力交瘁而萌生殺意。犯案當天,老婦透過口水巾摀住兒子的口鼻,並用事先購買的膠帶纏繞封死讓其窒息身亡,犯下此案後老婦在家中陽台痛哭失聲,被家中的外籍看護發現並通知家屬和報案以後,全案才交由檢警處理。台北地院認為,老婦行為已經構成殺人罪,但考量到其符合自首要件且情狀顯可憫恕,最終減刑並判處老婦2年6月。審判長歐陽儀、法官趙書郁、蕭淳伊於判決書中提到,老婦悉心照顧沒有自理能力的孩子50年,且從相驗照片中,可以看到兒子不僅身形和一般成年男子無異且衣著乾淨整齊,甚至久臥在床的他全身上下完全沒有褥瘡等,可見老婦是盡心盡力在照料。審判長歐陽儀、法官趙書郁、蕭淳伊也在判決書提到「一般願意長期照顧無法自理生活的親人的人,本來就是基於對親人的愛與奉獻心,方能堅持下去,然而,奉獻和付出彷彿必須永無止境,終於導致照顧者的身心在年邁及病痛雙重打擊下再也支持不下去,因而在絕望下決定對被照顧者痛下殺手的情況,恐怕已不是刑罰有辦法去遏止或處理的情形」並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定對被告特赦。據了解,目前此案上訴至二審階段,昨日二審開庭時,法官問道該名老婦被害人平時該如何表達上廁所及吃東西的需求時,這名老婦回答道,兒子平時只能用眼睛看人,只會聽無法說話,平均一天要餵他吃4餐,因為他餓了也不會說,要等他家人發現他身體癱軟,才會知道,令人相當為之動容。
碧潭誘2女溺斃!夫稱100分、小姑讚溫柔 陸配淚灑法庭惹眾鼻酸
簡姓陸配去年(2024)與公婆爭吵後,帶著僅有10歲與9歲的女兒來到新店碧潭,並以拍照為由將她們騙入水中導致其雙雙溺斃,台北地檢署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起訴簡女。台北地院於昨(10月28日)開始密集審理3日。今簡女辯護律師於庭上說到其丈夫與修復師的談話過程時,簡女便開始隱忍悲痛,直至審判長宣布休庭時,簡女才情緒崩潰。簡女的辯護律師起初先於庭上展現修復式司法報告,並讀出簡女丈夫白男和修復士對話的內容,其中內容談到不會責怪簡女,並說「我給她一百分,以她這麼關愛孩子的人,我確定我妻子是自殺。」等語,簡女於庭內聽著律師的朗讀過程,地頭哭泣隱忍情緒,而最後律師也語帶哽咽展示白男親手寫下的3個訴求,分別為酌情量刑、面對、救贖。最終在審判長宣布休庭時,簡女終於無法忍住悲痛情緒崩潰,坐在位置上抱頭痛哭並發出劇烈的乾嘔聲,一旁的律師以及法警見狀也拿著水桶上前安撫,試圖平復簡女的情緒,而公訴檢察官見狀也上前關心詢問「需不需要叫救護車?」簡女原本與白男一同在中國大陸生活,撫養2名幼女,依靠販售護膚品賺錢,2022年簡女因為和股東發生糾紛,導致左眼被砸傷失明,無法繼續工作,舉家才會搬回白男台灣的老家生活。由於與公婆之間相處不睦,加上對收入感到緊張,親人眼中溫柔的簡女於案發當天終於無法隱忍,在和公婆吵完架以後,帶著護照、印章、健保卡、身分證等離家而去,最終將自己分別只有10歲、9歲的女兒溺斃在碧潭。今日庭上檢方提示簡女婆婆、公公、丈夫以及小姑的筆錄以及簡女和丈夫、小姑的對話截圖,從中可以得知即使簡女和公婆之間會因為生活習慣偶有小磨擦,但公公、小姑以及丈夫都讚簡女很愛護2位女兒、EQ很高、溫柔等,對於簡女的犯行皆難以想像。從對話截圖中也可以了解到,簡女一家四口自中國搬回台灣以後,收入部份全靠丈夫股票的買賣維持,但卻幾乎只賠不賺,但簡女不僅要照顧2個女兒,還要照顧吃素的公婆,更經常因為冷氣、廚具擺放位置等瑣事和公婆起口角。一直以來,簡女都想要搬出去住,但又因為經濟問題遲遲無法實現,每當簡女向白男傾訴時,白男又會要簡女自己把情緒收拾好、各自處理各自的情緒。
庭上認罪!陸配狠心溺斃2幼女 審判長諭知將於這日宣判
陸配簡女2024年7月2日在和婆婆爭吵以後,帶著10歲、9歲的女兒來到新店的碧潭,稱拍照讓2女雙雙落水溺斃,自己卻離開現場。台北地檢署去年起訴簡女,並建請法官加重其刑。台北地院讓國民法官參與此案審判,今(10月28日)為此次密集審理的第一天,預計將於11月3日宣判。簡女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委任3名律師,其中一位為柯文哲京華城案的委任律師蕭奕弘,雖然今天庭期和晶華成案撞期,但蕭奕弘已經提早向合議庭請假,為簡女進行辯護。而今日簡女也在庭上坦承犯罪說道「我承認我犯罪」,而蕭奕弘也當庭表示簡女已經深感悔悟,對檢察官所起訴的事實不爭執,表示每件悲劇的發生都會有其原因所在,接下來3天的密集審理,將協助法院知悉簡女犯行的前因後果,給予其最妥適的處罰。由於簡女已經當庭認罪,因此本案的審理將會聚焦於「罪責」以及「科刑」2大重點,並探究為何簡女會犯下此種行為。此案將會由萬芳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吳佳慶出庭作證,幫助法官了解簡女受刑能力,而吳佳慶也是簡女精神鑑定、量刑鑑定小組的召集人。此案將於今日開始連續密集審理3日,而今日開庭期間審判長廖棣儀也諭知,本案將會暫定於11月3日下午2時進行宣判。
主播宮鬥番外篇1/T台宮鬥3年未落幕! 張靖玲再槓前東家求償百萬
2022年TVBS新聞台爆出3名女主播聯手欺負主播古彩彥,遭控霸凌者的張靖玲也被調職為資深文字記者,事後因曠職遭解雇。張靖玲希望恢復原職對TVBS提告,但一、二審均敗訴,如今她不僅上訴三審,更對TVBS提告民事損害求償100萬元。然而,當時古彩彥控訴3名主播對其霸凌,但古彩彥本身卻疑似也有相同行徑,卻遭T台包庇,至今穩坐主播台。張靖玲認為解雇已侵害她的工作權,2023年提告聯利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利媒體),希望恢復原職位,案經一審、二審均敗訴。目前張靖玲除將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外,更於今年(2025)7月另向士林地院提出民事告訴,要求聯利媒體賠償其損失100萬元。10月21日為張靖玲和聯利媒體新一輪訴訟戰的第2次開庭,TVBS高層皆出席旁聽。(圖/本刊記者)10月21日為張靖玲和聯利媒體新一輪訴訟戰的第2次開庭,庭上張女主張直到最後一刻,她才知悉自己為懲戒性調職,但公司的懲戒性調職並不符合程序規定,另外她也主張當初古彩彥所提供的影片經過後製,證據有瑕疵。士院審判長林銘宏則詢問張靖玲,若知悉調職為懲戒性調職,是否就不會拒絕調動,張女表示,若知悉的話將會依照合理程序採取救濟。林銘宏則進一步追問,若依工作規則進行,張女所採取的行動是否包括拒絕調動。張女則回覆,若經充份調查,且讓其知悉報告內容,將會遵循工作應遵循事項。審判長林銘宏也諭知下次開庭將會是結辯。整起事件源於2022年5月,TVBS主播古彩彥透過在座位上的針孔攝影機踢爆自己遭到3名主播霸凌,事後主播游皓婷、黃斐瑜承認霸凌,前者繼續留任,後者調至財經台擔任主持人;張靖玲則被調職為資深文字記者,後續聯利媒體以她同年5至9月間未提供文字記者勞務為由,將她記滿9大過解雇。據了解,張靖玲對聯利媒體調查此霸凌案的過程非常不服,除認為調查過程有失公允過度偏袒古彩彥外,張靖玲更認為她的調職程序並未按照程序規定進行。古彩彥在公司的桌上電腦疑似24小時不關機,且螢幕保護程式PO上符咒。(圖/讀者提供)本刊獨家掌握TVBS內部針對「宮鬥事件」第2次人資約談錄音檔,約談人員包括時任新聞部副總詹怡宜、人資、法務以及主播黃斐瑜、張靖玲。根據錄音檔,可以了解到古彩彥以「被霸凌者」身分控訴3名主播未經同意觸碰她的水晶、將工作電腦關機,往紙袋倒入不明液體等。根據黃、張於錄音檔內的說法來看,古彩彥不僅將私人用品擺在公共空間、更是亂折他人桌上植物、甚至背後散播主播秦綾謙壞話,用風水說造成同仁間的對立。不過即使同仁提供LINE截圖佐證,但T台調查小組卻疑似忽視相關指控,最終僅針對古彩彥的指控展開調查,如今她也依舊坐穩主播台,而張靖玲則失去工作年長達3年。本刊致電TVBS公關部門,對方表示目前內部還在了解相關情形,無法做出回應。
柯文哲涉侵占政治獻金案 邱復生作證稱「非投資」
台北地院23日審理京華城案,就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傳喚年代集團創辦人邱復生作證,邱說他是國民黨員,收了100萬元與柯合作要成立網路媒體無關政治。柯則說「交保後一直生病、難過比生氣多」,批評台北地檢署起訴他求刑28年6月是浪費國家資源,他連說多次「台灣在內耗」,也無法理解為何會這樣。柯文哲離開北院時,媒體問他給邱的100萬元是不是投資款?柯文哲邊用手比邊說「這是文字獄」。有關柯文哲用競選總統的結餘款給邱復生100萬元,這些錢是否涉及侵占政治獻金,邱復生昨證稱,確實與柯簽約、價金100萬元。他說這些錢不是投資,是為了柯文哲及民眾黨做網路整合規畫。公訴檢察官則主張,柯把競選總統的結餘款「投資」邱復生,涉嫌侵占政治獻金。不過,柯的律師陸正義反駁,柯文哲當年是為了民眾黨及小草們打算成立網路媒體,才與邱簽約並給付100萬元,且邱在2024年5月也完成企畫案,這不是為了柯個人、是為了民眾黨,雙方是討論未來如何成立影音媒體平台,是一場事業、不是投資。陸正義說,柯文哲是用總統選舉結餘款,為了民眾黨,給了邱復生100萬元,沒有違法、沒有侵占,這些結餘款是在柯帳戶內,非他人之物不是侵占,就算違反相關規定,也是受行政裁罰不成立犯罪,檢察官是濫訴。庭末,柯的律師鄭深元針對聲請勘驗同案被告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偵訊錄影、錄音內容表示意見,鄭指控林俊言檢察官當時對黃景茂不正訊問,且有刑事犯罪,聲請林俊言到庭表示意見。但公訴檢察官說,林俊言不是被告或證人,要求到法庭依法無據。審判長江俊彥表示,請檢辯就偵訊譯文逐字稿表示意見後,合議庭將再評議有無勘驗或傳喚必要。
陳勇松違程序撤監控讓鍾文智潛逃 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因解除「鮑魚大亨」鍾文智的科技監控,導致鍾文智在判刑定讞前逃亡。監察院今(20)日表示,陳勇松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0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勇松承審被告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上訴第三審強制處分,於合議庭評議被告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後,未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送達當事人,即片面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又於被告逃匿引發社會關注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及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0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一、被彈劾人為資深法官,明知合議庭有關被告鍾文智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之決定,屬得抗告之裁定,須經宣示或送達等程序,始對外發生效力,亦明知系爭審理單未經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正本送達當事人,竟僅由書記官以電話片面告知被告鍾文智之辯護人辦理加保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事宜,而未將裁定之內容送達檢察官,致檢察官無從決定是否提起抗告,顯已嚴重違反訴訟程序。二、又於被告鍾文智逃匿引發輿論抨擊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並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均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嚴重損害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三、綜上,被彈劾人所為,顯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第15條第1項等規定,情節重大,依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7款及第49條第1項,有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應曉薇議會質詢遭北檢關注!女兒應佳妤痛批檢察官「小題大作」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涉及京華城案,自2024年起遭羈押禁見逾1年,直到今年9月初才以3000萬元交保獲釋。然而,應曉薇近日在議會質詢時,談及相關案情並就市政議題提出意見,北檢認為她的行為違反交保附帶條件,遂向北院建議重新評估羈押的必要性。今(16日)北院已通知應曉薇出庭接受調查。對此,應曉薇的女兒應佳妤也回應了。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應佳妤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坦言,昨天看到母親被要求今天出庭,她便在社群平台上發文稱,母親在議會針對市長蔣萬安的施政報告提出善意提醒,表明不會參加便當會,並提醒市府務必保護好市長,指出市府會議偷拍行為真實存在,嚴重違反公務員倫理。她進一步表示,「若是我,也會提醒蔣萬安在會議中偷拍、偷錄影是很糟糕的事,市府和議會之間存在著這樣的行為,除了媽媽說的公務倫理之外,恐怕更多的是白色恐佈,那不是挑釁,而是一個真切的警告。」應佳妤認為,母親在質詢時只是建議市府還有改善空間,卻因此遭檢察官要求到庭說明,「我覺得有點小題大作、浪費司法資源,尤其檢察官、法官、審判長每天這麼多事件要處理,還要加開法庭審理,有點抱歉。」針對外界質疑應曉薇是否施壓或恐嚇證人,應佳妤則回應,案子發生後,許多公務員都不敢輕易行動,也不清楚什麼行為會被認定為施壓,「如果我媽媽真的讓人覺得有施壓,那大概所有公務員都會被說在施壓,也沒有人敢做事了。」至於重新召開羈押庭一事,她表示保持平常心,「身為她的女兒,我了解我媽媽,即便受到很多委屈和壓力,也絕不會妥協。」
台中七期豪宅命案首開庭!「警友副站長」涉凌虐助理致死 三被告認罪仍互咬分工
2024年10月18日凌晨,發生於七期豪宅虐死案。主嫌劉男等3人,今年2月檢方依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罪、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提起公訴。今準備程序庭對於檢察官提出的犯罪事證,3人各說各話,互相矛盾。檢方指出,許男為劉男助理,因金錢發生糾紛。去年10月18日凌晨,劉男在七期租屋處找來37歲劉姓友人、19歲石姓助理及一名未成年林姓助理,共同對許男施暴。四人涉嫌將被害人強行脫衣拘禁在陽台,持球棒、榔頭、尖刀、六角板手等器具毆打,並以噴槍灼燒、老虎鉗拔牙,甚至逼迫許男服用毒品,再潑灑酒與辣椒醬,施暴過程長達數小時。依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罪、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劉姓主嫌、劉姓共犯與石姓助理,林姓未成年部分由少年法庭另案偵辦。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日召開準備程序,由審判長高增泓及法官薛雅庭、張雅涵組成合議庭。主嫌劉男在庭上辯稱,許男「偷錢、重複索款」才引發衝突,否認脫衣凌虐,稱「當天冷氣壞了,大家都有脫上衣」,也否認用老虎鉗拔出許的牙齒,但坦承持棍棒、榔頭、皮帶毆打及潑辣椒醬等行為。劉姓主嫌僅對行為分工部分爭執。另一名劉姓共犯供稱,知悉劉姓主嫌、許兩人因錢爭執,承認有逼許施用毒品、持電擊棒與空氣槍恐嚇,指出有拿老虎鉗給劉姓主嫌,但否認參與虐殺。更指出當天有很長一段時間不在,警方上門後才知悉許男身亡。坦承強迫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及傷害致死,但否認凌虐致死。石姓助理則坦承參與施暴,供稱18日為「第一天上班」,曾用球棒打被害人手背、榔頭敲打生殖器、六角板手戳腹部,並用辣椒醬與劉姓主嫌教唆用酒潑灑許男全身。是否知悉許男身亡,回答到,睡前許男還活著,並且有跟他聊天。對犯行認罪,但與其他共犯對細節說法仍互有矛盾。全案目前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中,待國民法官依證據權衡後裁定最終刑責。
妻冷眼看尪虐死2歲兒 狠心雙親開庭認罪
33歲吳姓男子虐待2歲兒導致昏迷,其30歲陳姓母親見到未阻止也不救助,兒最後傷重不治,被新北地檢署起訴重傷致死等罪,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新北地方法院15日開準備庭,兩人對犯行部分認罪,僅爭執量刑部分。吳男聲請傳喚陳女作證家庭平時相處狀況,並準備出示在獄中抄寫的佛經,陳女則聲請精神鑑定。準備庭上,吳男和陳女對於被指摘犯罪部分均認罪,但辯護律師認為有些證據既然不爭執,已沒有討論必要,審判長則評議諭知,書狀所為證據均有調查必要。最後確認在審理程序上著重在量刑部分,陳女聲請傳喚父親以作為量刑考量,另聲請精神鑑定,吳男則聲請傳喚陳女作證家庭平時相處狀況,並準備出示在獄中抄寫的佛經。庭末審判長依法抽出200位國民法官,並將在明年3月進行選任程序。檢方調查,吳男今年1至2月間,在新北市土城區住所多次以燃燒的香菸燙傷兒子胸口、手臂,凌虐長達20天。2月17日晚間,吳男掌摑兒子後,再用腳踹、手抓雙腳使其倒立後搖晃再摔到床上,導致兒子內出血、抽搐。其擔任代課教師的妻子陳女,在洗澡時聽到兒子哭喊、尖叫,卻沒有出手制止,洗完澡後走出浴室目睹丈夫施暴,卻冷眼旁觀、未將幼子送醫。翌日兩人分別出門上班、應酬,獨留傷重幼子在家中長達12小時,直到吳女返家後驚覺兒子臉色發青、抽搐不止才叫救護車,1個多月後兒子傷重不治。新北地檢署依重傷害致死罪起訴吳男,另依遺棄致死罪起訴陳女,全案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涉土方糾紛開槍殺人!嘉義刑警一審判無期 二審認罪求輕判
嘉義縣朴子警分局退休刑警侯宏典因土方利益糾紛,2022年1月間槍殺綽號「包仔」的張嘉恩,因否認犯行,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侯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1日開辯論庭時,他哽咽改口認罪,供稱沒有致人死亡的意思,也賣房子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請求從輕量刑,合議庭定10月31日宣判。侯宏典、張壬榤等人於2022年1月5日晚間,與被害人張嘉恩在嘉義縣東石鄉三家村三塊厝17號土地公廟槍戰,侯、張各持槍朝張嘉恩座車方向射擊,子彈貫穿副駕駛座車窗後,擊中張嘉恩右前額,張送醫於1月8日不治。經比對死者遺體顱底後腦窩處的子彈殘跡,與現場查獲非制式子彈來復線特製徵吻合,同案目擊證人也都證稱此槍為侯宏典當場持用,勘驗侯開車逃離現場的行車記錄器錄音內容、畫面也大致相符。嘉義地院認為,侯宏典曾是警察,使用槍枝射擊的精準度,足以認為有槍殺張嘉恩的故意,有主觀上犯意,案發後又告知同夥一概否認、湮滅證據,顯見毫無悔過之心,惡性重大,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侯男上訴後,昨天審判長問他對檢方起訴內容及罪名時,他除改口「承認」,哽咽表示,從頭到尾都沒致人受傷或死亡的意思,也努力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希望息事寧人,且如今已快60歲,只盼能服完刑期,重返社會,與家人好好生活,請求從輕量刑。侯宏典的律師也說,侯因對方危及他的性命才開槍,且為節省訴訟成本願意認罪,並與死者家屬和解,請求合議庭判處10年以下徒刑。
沈慶京出庭否認給錢 爆料檢察官林俊言趁律師不在「要我咬柯文哲」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25日由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作證,沈接受柯的律師詰問時爆料,2024年10月11日他當時戒護住院,林俊言檢察官說柯文哲不是好人、不要維護他,10月14日律師不在場時,林俊言還要他咬柯文哲,他也否認有「小沈1500」,他沒有給柯文哲錢。沈慶京證稱,去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他當時被羈押禁見,但戒護就醫在衛福部立台北醫院住院,林俊言檢察官帶著書記官,借用醫院會議室開偵查庭,林俊言就說「以不錄音、不錄影方式,要和被告聊一聊」,但談話內容卻是一直說,柯文哲不是好人、不要維護他,沈慶京說,當時談話近2小時沒有錄音錄影。沈慶京還說,林俊言跟他表示「你如果不能交保出去處理,你的公司會有問題」,林俊言還說,柯文哲不是好人,要求沈慶京不要再維護柯文哲,並拿出鏡週刊的報導內容佐證。沈慶京說,10月14日林俊言又到醫院視察,當時他旁邊沒有律師,他配戴腳鐐被綁在病床上,林俊言要他承認行賄柯文哲。沈證稱,後來他在偵查庭有痛罵檢察官是土匪、強盜及明朝錦衣衛,但檢察官沒有記載在筆錄中。公訴檢察官主張,柯文哲擔任北市市長下令把京華城案送研議,沈慶京也給了210萬元政治獻金,雙方有貪汙的對價關係;庭末,審判長諭知,9月30日下午2點由北市議員應曉薇作證,同案被告柯文哲、沈慶京及吳順民必須到庭,進行證人交互詰問。
陳佩琪爆「柯文哲在監染HPV」 北所2點回應了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日前以7千萬元交保,除限制住居、禁止接觸證人外,還須配戴電子監控設備。而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控訴,監控中心每天幾乎會在凌晨3點到5點間打來詢問行蹤,其理由為有落跑嫌疑;此外,柯文哲還疑因舍房馬桶清潔問題,感染人類乳突病毒(HPV),下週將安排全身健康檢查釐清。對此,台北看守所以2點回應,指出該所有兼顧收容安全及健康,並將持續維護環境衛生。台北地院於15日二度裁定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分別以7000萬及3000萬進行交保。而陳佩琪20日在臉書發文透露,柯文哲原本就有的腺樣體肥大導致睡眠品質不佳,在他回家後更惡化了,「現在每天半夜幾乎都有監控中心打電話來查行蹤,印象中除有次是晚上11點外, 幾乎都是清晨3、4、 5點打電話,理由是收訊不良,有落跑嫌疑。」陳佩琪讓柯文哲睡到臥室大床最靠窗邊處,感覺這樣收訊會較好,但還是沒明顯作用。她說,「白天除了那次大家都知道的出庭時、約早上11點,監控中心打電話來查行蹤、還惹了審判長極度不高興外,白天收訊都沒問題,到了晚上才會出現訊號不良。」導致夫妻倆隔天都變熊貓眼, 柯文哲還因免疫系統不良長了帶狀泡疹,所幸自己是醫生會診斷, 第一時間就去藥房買抗病毒藥,希望別留下神經炎疼痛的後遺症。此外,陳佩琪表示,柯文哲在北所內沒手機、也看不到臀部出現的傷口,他自己摸病灶感覺有硬硬的一顆,就自我診斷是verruca(疣),而這是HPV病毒感染所導致的良性皮膚疾病,通常醫生肉眼看就能診斷,「北所醫生也沒否定他的診斷,就拿乾冰幫他灼燒了3次,但他說症狀沒改善多少,還是很痛」。而陳佩琪上週幫他處理傷口時,看到的是已經治療過後的色素沉著病灶,自己的處理方法是用弱效類固醇藥膏擦在黑色斑塊上,另外硬硬的顆粒有些滲泌物,感覺像有細菌感染,也合併用抗生素藥膏。對此,台北看守所發兩點聲明指出,一、本所依規定供應全體收容人飲食,並視用餐人數與習慣、食品衛生及種類,使用適當不鏽鋼皿具盛裝;二、舍房送入口位置係受限舊有建築結構安全影響,本所為兼顧收容安全及健康,將持續維護環境衛生,規劃提升收容品質,以保障收容人權益。
陳智菡稱法務部認可「用政治獻金付薪水」 北檢發聲明打臉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昨(9月17日)於網路上直播講述,柯文哲透過政治獻金賸餘款支付部分基金會與公司員工薪資,早就有法務部回函認定,此部份屬於「合法支出」,卻遭北檢曲解,並痛斥檢察官把人民當賊。而北檢也回應,指出陳智菡節目中所指的法務部回函,是台北地檢署交給調查局北機站調查柯文哲政治獻金疑涉申報不實等案件,該站將調查情形函報本署,並非「法務部」回函。北檢表示,檢察官在偵查以後,認為柯文哲政治獻金騰餘款非直接支付民眾黨相關黨工之人事費用,而是支付給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後,再由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給付相關員工薪資。而木可公司屬於營利事業,眾望基金會則為公益法人,均與公職人員選舉無涉,因此以此法支付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員工薪資不符合「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使用」之目的。北檢表示,2024 年 1 月總統大選後,短期內已無任何公職人員選舉,相關款項亦並非屬支付擬參選人的人事費,檢方認涉公益侵占罪嫌,因此依法提起公訴。而北機站調查意見,經檢察官依據調查結果,認於法不符,檢察官本有權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不受此為限。針對民眾黨於社群平台稱「國家機器赤裸裸侵犯個人隱私」等語,北檢澄清,柯文哲語李文宗對話紀錄證明柯文哲對民眾黨、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以及木可公司的財物有掌控能力,檢方以此為詰問素材為佐證其犯罪事實必要方法,且柯文哲的辯護律師也當明異議認檢方詰問內容為政治攻防,但遭審判長駁回,且裁示檢方問題與本案犯罪事實相關聯,足證明社群貼文為誤導事實內容。
柯文哲認連累向李文宗當庭道歉 嗆檢方怎麼不去抄「小英商號」
台北地院今(9月16日)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傳喚傳喚柯文哲的高中同學李文宗出庭作證。庭末,柯文哲表示總算可以當庭和李文宗這個老友說說話,並質問檢方要不要也去抄小英商號、扁帽工廠。輪到柯文哲開口發言時,他先是和李文宗表示昨日已經去台大醫院看過去的同學,並表示現在大概已經過世…不過這番言論馬上就被審判長江俊彥打斷,要求修正為與庭上有關的內容。柯文哲說,自己害了李文宗,並對其道歉,表示因為自己才把他給連累了,並再度強調「李文宗根本沒有碰京華城」。而柯文哲也再度感嘆,人民在面對國家機器的時候,真的很渺小。柯文哲表示,檢方的起訴書共有800多頁,但內容根本是利用有機會去搜索他的手機、黨部的電腦拿裡面一則則的簡訊來問李文宗,他質問檢方「要不要民進黨的基金會也這樣抄一次」、「要不要也去抄抄看小英商號,要不要去查一下扁帽?」,而柯文哲也表示世界上真的沒有那麼多壞人。
柯文哲交保裁定遭撤銷 柯媽與柯美蘭不捨:神明都在看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妹妹、眼科醫師柯美蘭今(12)日傍晚表示,很遺憾台灣高等法院的資深法官群明明靠近國家政府核心,卻撤銷了柯文哲交保裁定,自己不免質疑高院是否被「汙染」了?更悲嘆「高院有良心嗎?」直指神明都在看。台灣高等法院撤銷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柯文哲妹妹柯美蘭(圖)直呼不能接受。(圖/報系資料照)柯文哲因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獎勵案有貪汙與圖利等罪嫌目前「三進三出」看守所,前後羈押遭實質支配了363天,8日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後,柯文哲立即在台北地檢署外發表談話,怒批台北地檢署「什麼都沒查到」。北檢對此不服,並於9日對柯文哲與同案被裁定3,0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案雙雙提起抗告,北院11日將抗告書狀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後,今天高院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陪席法官陳昭筠組成合議庭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但台北地院何時再傳喚柯文哲與應曉薇開羈押庭?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回顧抗告書中,對柯文哲交保案,北檢不服理由主要有四,首先是柯文哲被控涉犯公益侵占罪尚有重要證人還沒調查完畢,第二是柯文哲具保後馬上與同案證人、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接觸,第三是對同案被告、前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李文宗隔空喊話,最後是再提當初羈押禁見時,柯文哲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在各大社群帳號片面解讀法庭活動。而根據稍早出爐的高院撤銷裁定書記載,高院直指依照北院審理計畫書,其實還有證人甚或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且高院點出有關柯文哲被控滅證、串證嫌疑是否真有降低,還有究竟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判斷,怎麼北院似乎沒周詳地考慮到柯文哲還被控涉及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此外,高院也回顧北院7月裁定中,直指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並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當時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1個月後其實諸多證人仍未交互詰問,怎麼矛盾地認為兩人滅證、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理由實在欠備。高院進一步指出,儘管北院裁定停止羈押並命柯、應「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但京華城案治絲益棼事證繁雜,就算承辦檢察官起訴的被告目前僅列有11人,然而偵查中所曾列入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的證人太多,北院原裁定內容泛指的「同案被告」、「證人」其實範圍寫得未明確,還有疑慮,因此認為檢察官抗告指摘不是沒道理、北院裁定確實有未盡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柯美蘭對此坦言,9日聽見柯文哲交保的裁定時,自己就沒有很開心,因為也料到後面根本沒完沒了,她怒批「檢察官都可以恣意妄為,如何期待高院秉公處理?」柯文哲母親何瑞英(圖)對大兒子柯文哲面臨還押危機非常不捨。(圖/報系資料照)稍早柯文哲媽媽何瑞英也哽咽,直指自己80多歲年事已高,無法再承受過多壓力,如今只能依靠信仰祈求庇佑,若兒子真的再度還押,「心裡真的很不甘(捨不得)」。何瑞英也批總統賴清德「說什麼就是什麼」,想起自己每天都會拜神,眼見人沒做的事卻一直被誣賴,「神明會責罰」。※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交保裁定遭撤銷 民眾黨搬陳怡君百萬交保批雙標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今(12)日傍晚表示,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被台灣高等法院撤銷裁定交保,根本是無視台北地方法院揭示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同時不甩比例原則,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這就是嚴重侵害人權,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也和稍早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被交保時,高院強調法院沒有對刑案「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態度一百八十度不同,根本令人無所適從,民眾黨不接受。柯文哲因被控涉入京華城重建容積獎勵案有貪汙與圖利等罪嫌目前「三進三出」看守所,前後羈押遭實質支配了363天,8日由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後,柯文哲立即在台北地檢署外發表談話,怒批台北地檢署「什麼都沒查到」。北檢對此不服,並於9日對柯文哲與同案被裁定3,000萬元交保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交保案雙雙提起抗告,北院11日將抗告書狀送至台灣高等法院後,今天高院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陪席法官陳昭筠組成合議庭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北院更裁,但台北地院何時再傳喚柯文哲與應曉薇開羈押庭?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台灣高等法院撤銷柯文哲(中)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圖/劉耿豪攝)回顧抗告書中,對柯文哲交保案,北檢不服理由主要有四,首先是柯文哲被控涉犯公益侵占罪尚有重要證人還沒調查完畢,第二是柯文哲具保後馬上與同案證人、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接觸,第三是對同案被告、前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李文宗隔空喊話,最後是再提當初羈押禁見時,柯文哲持續授權特定人士使用其「本人名義」在各大社群帳號片面解讀法庭活動。而根據稍早出爐的高院撤銷裁定書記載,高院直指依照北院審理計畫書,其實還有證人甚或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且有關柯文哲被控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真有降低,還有究竟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判斷,怎麼北院僅考慮涉犯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的部分,似乎沒周詳地考慮到柯文哲還被控涉及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此外,高院也回顧北院7月裁定中,推稱部分證人尚待傳喚到庭,也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當時裁定柯文哲、應曉薇延長羈押,1個月後其實諸多證人仍未交互詰問,怎麼矛盾地認為兩人滅證、串證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已經大幅降低,理由實在欠備。高院認為,儘管北院裁定停止羈押並命柯、應「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但京華城案治絲益棼事證繁雜,就算檢察官起訴的被告目前僅列有11人,然而偵查中所曾列入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的證人太多,北院原裁定內容泛指的「同案被告」、「證人」其實範圍寫得未明確,還有疑慮,因此認為檢察官抗告指摘不是沒道理、北院裁定確實有未盡之處,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京華城案卷證與抗告狀11日送抵台灣高等法院分案審理。(圖/黃耀徵攝)民眾黨稍早則由吳怡萱提出三點聲明:首先,民眾黨挖出高院今天對陳怡君被控涉貪污案中,合議庭自行裁定撤銷地院羈押的決定,准以100萬交保,合議庭並明確強調,刑事案件審理中必須有「勾串證言之具體事實」方符合法定羈押原因,且檢察官起訴即代表證據已蒐集完成,各級法院根本沒有「接力補強有罪證據」的義務,否則活脫脫地違反了訴訟當事人的「武器平等」原則,更壓縮了法院無罪推定的審判空間。言猶在耳,柯文哲案卻出現一百八十度落差,民眾黨實難接受。第二,北院的裁定交保理由已講清楚,京華城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民眾黨認為根本不可以只為了防止勾串證人等理由,就認為只要有任何證人還沒到庭進行交互詰問,就是有串證之虞,這樣是漠視被告的對質詰問權,也不符合比例原則。民眾黨感嘆儘管「喊破喉嚨」,高院仍空泛地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為由,撤銷地院所為的交保裁定,不僅涉及嚴重侵害人權,恐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民眾黨最後呼籲,既然高院發回更裁,地院合議庭的法官仍應本於獨立審判之精神,捍衛法律專業與公平法院價值,在發回後之新裁定中明確補上並釐清交保所定的條件內容,把高院要求補強說明的範圍講清楚,以維護柯文哲刑事基本人權。※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