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結
」 法院 大陸 檢察官 柯文哲 判刑
民眾黨2028派誰?柯文哲稱官司讓他無法參選:2026選完再想
2026九合一選舉進入倒數,民眾黨下一步是否備戰2028總統大選,以及屆時如何處理與國民黨的合作關係,也受到關注。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日前曾表示,「說不定民眾黨還有更強的總統候選人」,他24日接受網路節目訪問時則表示,相關布局應等今年地方選舉結束後再思考。柯文哲24日在網路節目《出來打球啊》中談及2028布局時,將話題帶到自身司法案件。他指控,相關案件的目的就是讓他無法參加2028總統大選,並以政治獻金案中涉及民眾黨210萬元款項的部分為例,批評司法處理方式。柯文哲表示,即使未來二審結果有所改變,只要影響到2028參選資格,政治上的效果就已經達成。他並將此歸因於總統賴清德及民進黨的政治考量。不過,相關說法屬柯文哲個人指控,他並未在節目中提出足以證明司法案件由民進黨政府為阻止其參選而發動的證據。至於是否與國民黨合作、民眾黨又將如何布局2028,柯文哲認為,目前討論仍太早,應先等待2026地方選舉結果出爐,再進一步評估後續政治情勢。主持人蔡宇傑追問,如果屆時柯文哲無法參選,民眾黨是否可能改推現任黨主席黃國昌角逐總統?柯文哲沒有直接點名人選,僅表示「這個再想想看」,也可以思考是否還有更適合的人選。至於如果柯文哲能夠參選,2028是否可能再度形成「三腳督」,進而影響選戰局勢?柯文哲表示自己目前也不知道結果會如何,只認為對民進黨而言,他的參選可能是一項「不可測的因素」。柯文哲最後表示,2028總統大選及藍白合作等問題,都等到今年11月28日地方選舉結束後再討論,現階段尚未對民眾黨總統候選人及合作模式做出明確決定。
38歲男赴越南相親娶妻 婚前新娘全家落跑!騙走他2.8億越南盾
假結婚真詐財!大陸一名男子想找越南女性結婚,來自當地的43歲女子阮氏芳草特地找人當假新娘,甚至女方娘家和鄰居都有人扮演,營造家中有人要出嫁的假象,多次向受害陸男索取各種款項,直到婚禮前集體落跑,他才知道自己受騙。騙婚團詐騙金額多達2億8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34萬3176元),近日法院判決出爐,主謀阮氏芳草被判9年6個月有期徒刑,其餘4名共犯則分別被判處7年至8年不等徒刑。據越南媒體《Tuoi Tre》報導,越南同塔省第一區域人民法院近期審結一起跨國詐騙案,判決書指出,越南43歲女子阮氏芳草得知大陸38歲郝姓男子想娶越南女性後萌生歹念,化名「武氏碧玄」並自稱擅長中文,起初介紹一名18歲女子給郝男遭拒,隨後透過同夥40歲男子石重找來一名19歲女子阮玉草扮演假新娘,並找來44歲女子阮氏黃鶯飾演新娘母親。2025年4月,團夥在胡志明市一家便利商店安排郝男與化名「黎氏芙蓉」的阮玉草相親,隨後通知郝男已媒合成功,開始一步步誘騙被害人落入陷阱。為取得郝男信任,阮氏芳草指示石重在同塔省新和社租下房屋作為「女方老家」,2025年4月10日,郝男被帶至租屋處「拜見家長」,團夥分工細緻,由阮玉草飾演新娘、阮氏芳草的丈夫阮黃英武扮演叔叔、阮氏黃鶯飾演母親、石重則扮演鄰居。見面結束後,阮氏芳草聲稱女方家長已同意婚事,當場向郝男索要7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8萬5794元)並簽署協議,隨後又以辦理結婚證件等藉口,先後再索取兩筆各175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2萬1449元)的費用。2025年4月19日晚間,郝男與父親一同從大陸飛抵新山一國際機場準備舉辦婚禮,阮氏芳草等人在接機並返回美托市途中,再度開口索要1.75億越南盾(約新台幣21萬4485元)及2支智慧型手機作為贈禮。抵達目的地後,團夥帶郝氏父子去租借婚紗與剪髮,卻趁父子倆不注意時搭車逃離現場,隨後更將電話封鎖關機,將兩人拋棄在異鄉。郝男隨後向警方報案,全案因而曝光。經警方調查,阮氏芳草團夥共計詐取2億8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34萬3176元);事成後,阮氏芳草分給阮氏黃鶯與石重各4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4903元,另給石重50萬越南盾貼補房租,約新台幣613元),分給阮玉草20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2451元),其餘贓款則與丈夫私自揮霍殆盡。同塔省第一區域人民法院在9月4日做出一審判決,阮氏芳草被重判9年6個月,其丈夫阮黃英武獲判8年;同案共犯石重、阮玉草及阮氏黃鶯均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罪名皆為詐欺取財罪。
人孔蓋坑洞害騎士慘摔「椎間盤破裂」!台中養工處、中華電信判賠金額曝光
台中市1名劉姓騎士2021年12月23日晚間騎乘機車行經北屯區軍功路2段時,因人孔蓋周邊路面破裂形成坑洞,現場又未設置警告設施,騎車經過時失去平衡摔倒,不僅造成左腳踝及右下肢挫傷,後續更出現雙手持續麻木、疼痛等症狀,經多家醫院檢查後,確認罹患頸椎椎間盤突出及破裂,須長期接受復健治療。劉姓騎士因此向負責道路管理的台中市養護工程處,以及人孔蓋設置單位中華電信提起國家賠償及侵權損害賠償訴訟。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雙方均有管理維護上的疏失,判決中華電信與台中市養工處應賠償劉姓騎士59萬9,386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事故發生於2021年12月23日下午5時47分許,劉姓騎士當時行經台中市北屯區軍功路2段附近,當地人孔蓋周圍路面已出現明顯破裂及坑洞,坑洞內還有碎石,並存在顯著高低落差。法院認為,這樣的路面狀況對於行駛中的兩輪機車具有相當程度的危險性,但現場卻沒有設置任何警告或防護設施,導致劉姓騎士騎車通過時失去平衡並摔倒。事故發生後,劉姓騎士除了左足踝及右下肢受到挫傷,之後還因雙手持續出現麻木與疼痛症狀,陸續前往多家醫院就診及接受檢查,最後被診斷出有頸椎椎間盤突出及破裂情形,未來仍須長期接受復健治療。訴訟過程中,中華電信主張自己已經支付相關養護費用,認為道路維護工作應由台中市政府負責,同時也主張劉姓騎士所受的頸椎傷勢與此次車禍沒有直接關聯。對此,法院檢視相關醫療資料及傷勢鑑定結果後認為,劉姓騎士原本雖存在椎間盤相關病症,但此次車禍造成的外傷確實使原有病症惡化。台中榮民總醫院進一步鑑定後認定,劉姓騎士因此受到的影響,已造成其全人工作能力減損9%。法院認定,台中市養工處身為道路管理機關,對於公有公共設施負有管理及維護責任,卻未能及時發現並處理人孔蓋周邊路面破損情形,因此在道路管理上存在欠缺。至於中華電信身為涉案人孔蓋的設置單位,在發現或應注意人孔蓋周圍路面出現坑洞後,也有修補及設置警示設施的義務,卻未及時處理,因而同樣具有管理上的疏失。法官最後審酌劉姓騎士因事故支出的醫療費、交通費,以及後續勞動能力減損與精神上的損害等各項因素,判決中華電信與台中市養工處應共同給付59萬9,386元賠償金。判決同時指出,若其中一方已經履行全部或部分賠償義務,另一方在相同履行範圍內即可免除給付責任。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來台假觀光真洗錢! 馬籍車手遭重判9年+驅逐出境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日前會同新竹市警察局,針對新竹地區的詐欺提領車手及收水手展開全面擴大追查,赫然破獲一起由馬來西亞籍人士組成的跨國詐欺車手集團。該集團在馬來西亞當地以高薪、海外度假等話術誘騙年輕人,指揮其持觀光簽證入境台灣擔任提款車手及收水手,四處在商圈鬧區提領贓款。全案共逮捕7名馬來西亞籍及3名台籍共10名犯嫌,受害者高達35人、財損逾150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將其中涉案最重的一名馬來西亞籍犯嫌重判9年有期徒刑,且服刑完畢後一律驅逐出境!檢警調查,該詐欺集團組織極為嚴密,專門利用外籍旅客持觀光簽證在台短期停留、不易追查的特性,在馬來西亞招募當地年輕人。這些馬籍犯嫌原以為是免費來台旅遊兼輕鬆打工,不料一入境台灣隨即接獲上手指令,成為詐團在第一線提領詐欺贓款的工具。為了避開警方追查並製造層層斷點,該集團的交款模式極具隱密性。馬籍車手在新竹市區將來自全台各地的詐欺贓款匯集後,會於深夜或凌晨時分搭乘計程車,一路跨縣市前往苗栗縣竹南鎮,將龐大現金交付給台籍的陳姓嫌犯;陳嫌接手後,再暗中轉運至台中市北屯區的隱密據點進行隱匿與洗錢。專案小組透過大數據分析與監視器軌跡,報請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大股楊仲萍檢察官指揮偵辦,發動多波攻堅拘提行動,將10名涉案犯嫌陸續緝捕到案,聲押禁見獲准。全案經檢警合作迅速偵辦,清查發現全台至少有35名無辜民眾上鉤,總財產損失超過新臺幣1500萬元。新竹地檢署於今年1月依違反《詐欺取財罪》、《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將陳嫌等10人提起公訴。新竹地方法院於2月迅速審結,針對這群跨國犯罪分子祭出重罰,判處全案犯嫌2年至9年不等之有期徒刑。警方查扣車手集團的贓證物。(圖/警方提供)其中,涉案情節最重的馬來西亞籍犯嫌遭重判9年有期徒刑,打碎其「來台賺快錢」的美夢。法官更特別裁定,所有馬來西亞籍犯嫌於台灣入獄服刑完畢或獲赦免後,將依法強制驅逐出境,且這群外籍犯嫌出獄後仍須自行面對與台灣被害人的民事連帶賠償責任,付出極其慘痛的代價。
阿公過世51年留24筆地!26名繼承人喬不攏 法院判決出爐
台南1名阿公過世51年,留下位於台南市區的24筆土地,因繼承人多達26人,多年來始終無法就遺產處分達成共識。直到近年,其中1名繼承人不願再等,委任律師向台南地院聲請分割遺產。法院近日審結,考量土地面積及產權利用情形,除建有宗祠的1筆土地維持共有外,其餘23筆土地均採變價分割,拍賣後按比例分配價金。判決指出,被繼承人留下的24筆土地早已辦妥公同共有登記,其中15筆具有完整所有權,但部分土地面積相當狹小,最小僅約4平方公尺。原告主張應依各繼承人應繼分比例,將土地分割為分別共有。不過,多名繼承人認為,若將土地進一步細分為26人共有,不僅難以單獨利用,未來若要開發或處分,也可能再次陷入意見不一,反而降低土地經濟效益,因此主張除宗祠用地外,其餘土地均出售變現,再依比例分錢。法官審酌後認為,宗祠土地涉及家族祭祀及祖先牌位、靈骨安置,維持分別共有較為妥適;其餘23筆土地則因繼承人數眾多,且部分面積過小,若強行分割恐造成產權過度細碎,不利土地利用,因此判決採變價分割,由法院拍賣後,將所得價金依26名繼承人的應繼分比例分配。全案仍可上訴。
Andy不服家寧無罪提上訴 新北檢也認「張家人量刑過輕」二審再戰
百萬YouTube頻道「眾量級CROWD」經營權與收益爭議持續延燒,Andy王崇睿指控前女友張家寧一家4人涉業務侵占、背信、逃漏稅及妨害電腦使用。新北地院一審判張家寧無罪,其母曾淑惠、父張國龍及妹張家芸則判有罪。事後Andy不服家寧無罪及母親刑度,要求上訴;新北檢也認一審量刑過輕,已對4人全面提起上訴,全案將進入二審。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在新北地院一審判決中,張家寧獲判無罪,曾淑惠則因業務侵占、背信及逃漏稅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另有期徒刑1年4月部分得易科罰金,並科罰金50萬元;張國龍判刑4月,併科罰金5萬元;張家芸則判刑2月,併科罰金1萬元,緩刑2年,並須提供義務勞務60小時。判決結果出爐後,Andy一度在社群表示「抱歉,讓大家失望了!」,同時強調自己尊重司法程序與法院判決,但仍會持續透過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今在新北檢決定提起上訴後,Andy也隨即向新北檢遞狀,請求就相關判決提起上訴,表達對一審結果的不服。報導補充,根據新北地院一審判決內容,曾淑惠為眾量級所屬公司「群海」負責人,法院認定她在2019年至2024年間,涉及侵占YouTube頻道流量、廣告、蝦皮、業配等收益,金額達美金85萬餘元及新台幣1366萬餘元,合計超過新台幣4000萬元。此外,曾淑惠未經Andy與張家寧同意,擅自申請「眾量級」商標。除了業務侵占部分,曾淑惠也被認定與丈夫張國龍、女兒張家芸以人頭方式虛報薪資,涉及逃漏營業稅562萬餘元,另有494萬餘元尚未補稅裁罰,並涉及製作不實的群海財務報表。法院因此認定曾淑惠等人部分犯行成立,並作出有罪判決。至於外界關注的YouTube頻道帳號及密碼遭變更一事,遭指控涉嫌竄改頻道帳密的張家寧則始終否認犯罪。她主張Andy知道兩人分手後,「眾量級」頻道是交由她使用,因此她並非無故變更頻道權限。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家寧之所以變更頻道密碼,與Andy未事先告知她便自行將頻道收款地址變更為Andy自己的戶籍地址有關。法院認定,Andy在未經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先行變更收款資訊,張家寧發現後曾對此提出質疑,但未獲Andy回應。在此情況下,張家寧變更頻道帳密,使Andy無法完成相關驗證,法院認為具有正當理由,並不符合無故變更電腦電磁紀錄等犯罪構成要件,因此判張家寧無罪。不過,新北檢對一審判決並不服氣。檢方認為,曾淑惠及張國龍僅承認部分犯行,但法院最終作出的刑度過輕,且判決部分理由存在違反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的情形,因此認為一審判決有違誤,已針對張家寧、曾淑惠、張國龍及張家芸4人全面提起上訴。Andy方面則在檢察官提起上訴後,另行向新北檢遞狀,要求針對張家寧無罪及相關判決結果提起上訴。隨著檢方與Andy均對一審結果表達不服,「眾量級」頻道經營權、收益及家族成員涉案等爭議並未就此落幕,全案將移送高等法院進入二審程序。
殺妻「水煮分裝」藏6年!一顆頭顱DNA揭真相 廚師尪免死判無期
大陸貴州一名女子離奇失蹤6年,家人苦尋多年始終沒有放棄,最後竟靠一顆早在失蹤同年就被發現的無名頭顱,揭開丈夫殺妻、分屍再假冒死者傳訊的駭人真相。警方透過DNA確認死者身分後,將矛頭指向與她共同經營餐館的張姓丈夫,張男到案後坦承掐死妻子,並利用自己擔任廚師的條件,將遺體肢解後以水煮、分裝等方式處理,再分批棄置。案件一審結果近日出爐,檢方原建議死刑緩期2年執行,死者家屬更要求死刑立即執行,但法院考量案件源自家庭內部矛盾,以及張男有坦白、認罪悔罪等情節,最終判處無期徒刑。家屬無法接受,決定向檢方申請抗訴。綜合《澎湃新聞》及《華商報》和《大風新聞》,死者黃女1981年出生於貴州省習水縣,國中畢業後從事小生意。哥哥黃先生形容,妹妹個性要強、能吃苦,脾氣也比較急。黃女曾有過一段婚姻,約在2010年前後因感情不合離婚,之後經人介紹認識1975年出生的張男,兩人2012年結婚並育有2名女兒。夫妻婚後共同經營小餐館,張男在內場掌廚,黃女負責外場。家人眼中,兩人平時相處並非一直惡劣,只是個性較強勢的黃女偶爾會與丈夫爭吵。案發前餐館生意不佳,黃女也為此感到焦慮,沒想到2019年1月間,她突然從所有親友的生活中消失。當時正值寒假,2名女兒住在黃先生家。1月20日,黃先生打電話給妹妹卻一直沒人接,直到晚上11時左右才收到訊息,內容稱自己累了、要休息;21日凌晨1時許,黃女的朋友圈又留下準備離家出走的訊息。黃先生起初以為夫妻只是發生爭執,於是向妹夫詢問,張男聲稱黃女沒有再到餐館,後來更告訴家屬,妻子是因為「婚外情」才離家。接下來約10天,黃女的手機仍斷斷續續回覆家人,每隔幾天出現一則文字訊息,之後才完全斷訊,也正是這些看似證明黃女仍然平安的訊息,6年後反而成為破綻。警方後續調查發現,黃女平常與人聊天習慣傳送語音訊息,但從2019年1月21日至2月25日,她的帳號卻一反常態,只剩文字訊息。事實上,1月21日以後,警方已查不到任何人真正與黃女本人取得聯繫。黃女父母及哥哥當年曾四處尋人,也到派出所報案。由於黃女失聯前正為餐館生意煩惱,家人一度安慰自己,她可能只是情緒不好,離開幾天後就會回家。然而日子一天天過去,黃女始終沒有現身,張男對妻子失蹤也未顯得特別積極,後來甚至將夫妻共同經營的餐館轉讓,離開當地做生意。家屬卻沒有因此放棄。多年來,他們持續追查黃女下落,也留意無名遺體相關訊息,希望警方能進一步調查。真正讓這起失蹤案翻轉成命案的關鍵,直到2025年才出現。2025年3月20日,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以黃女遭「非法拘禁」立案偵查,並採集黃女父母的血液樣本送驗建檔。10天後,DNA資料庫出現比對結果,一條沉睡近6年的線索終於與黃女失蹤案連在一起。原來早在2019年3月18日,貴陽市某處山區就曾發現一顆無名女性頭顱,只是多年來始終無法確認身分。2025年3月30日,DNA分型結果顯示,這顆頭顱與黃女父母符合三聯體親緣關係,確認死者就是家人尋找6年的黃女。司法鑑定及專家會診資料顯示,頭顱是在死亡後遭銳器分離;綜合頸部受力、顳骨岩部出血,以及腦組織瘀血腫脹等情況,死因無法排除頸部遭外力作用後造成機械性窒息。死者身分確認後,警方重新回頭檢視6年前的所有細節。除了黃女1月21日後再也沒有真正與任何人聯繫,警方還發現,她失聯前最後待在身邊的人就是張男;夫妻餐館距離頭顱發現地點不遠,黃女微信帳戶內的款項也全部轉給張男。多項線索逐漸集中到丈夫身上。2025年9月2日,警方傳喚張男到案。在警方掌握的證據面前,他終於承認黃女並非自行離家,而是早已死在自己手中。依張男供述,夫妻婚後性生活並不和諧。2019年1月19日晚間,兩人發生性行為期間,黃女出言嘲諷他的性能力,還聲稱先前懷孕後流產的孩子不是他的。張男表示,自己因此想起長期累積的不滿,認為妻子背叛婚姻,在憤怒之下失去理智,掐住黃女頸部,最終造成她死亡。殺妻後,張男沒有報警,也沒有投案,而是開始想辦法讓妻子的「死亡」變成「失蹤」。他先把黃女衣物全部丟進垃圾桶,隔天再處理遺體。由於自己經營餐館又擔任廚師,張男將妻子遺體肢解,接著採取水煮、分裝等方式處理,再將遺體分批棄置;頭顱則另外丟進山區。沒想到這顆頭顱後來被人發現,並在6年後透過DNA找到姓名,反而成為整起命案最重要的突破口。為了替自己爭取時間,張男還拿走妻子的手機,冒充黃女繼續與娘家聯絡,故意傳出「離家出走」等訊息應付家人。當年讓黃家一度相信女兒仍然活著的文字,事後證實都是丈夫刻意製造的假象。隨著案件偵破,張男過去的犯罪紀錄也曝光。警方調查發現,他2001年曾因搶劫罪、搶奪罪被判刑11年,2008年刑滿出獄,數年後才與黃女結婚。然而張男承認造成妻子死亡,不代表他接受檢方對殺人犯行的全部指控。案件進入審理後,他辯稱自己並非故意殺害黃女,並表示願意負擔部分民事賠償,只是沒有實際賠償能力。張男辯護人則從死因及殺人故意切入,主張故意殺人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黃女確切死因仍有疑問,無法認定張男存在殺人的主觀故意及客觀行為,因此認為案件只能以故意毀壞屍體罪論處。辯方另聲稱黃女存在「重大過錯」,並以張男真誠悔罪為由,要求從輕處罰。檢方及死者家屬的立場則完全不同。貴陽市檢察院認定張男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建議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黃女家屬一方認為,張男殺妻後還分屍、棄屍,再冒用死者身分欺騙家人長達多年,情節極為惡劣,因此要求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26年8月25日作出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最終沒有接受張男僅涉及毀壞屍體的抗辯。法院認定,張男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黃女死亡後遭分屍、棄屍,是為了掩蓋殺人犯罪事實而進行的事後滅證,不能將整起案件單獨評價為故意毀壞屍體。不過,法院雖認定張男犯罪情節惡劣,量刑時仍考量案件是由家庭內部矛盾引發,加上張男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坦白、認罪及悔罪等情節,因此予以酌情從輕處罰,最後判處無期徒刑,褫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部分,法院指出,黃女家屬雖未提出證據證明各項損失的具體金額,但張男犯罪行為確實造成相應經濟損失,因此酌情判賠人民幣10萬元。「如果不是警方透過DNA比對,確認妹妹的遺體,他可能永遠逍遙法外。」黃先生對一審結果難以接受。他認為,張男殺妻後不僅沒有自首,還設法處理、棄置遺體,甚至假冒妹妹持續傳訊,讓父母與家人在6年間不斷尋找一個早已遇害的人。對黃家而言,張男並不是犯案後主動認罪,而是在無名頭顱經DNA確認身分、警方重新追查並傳喚到案後,才承認殺妻及分屍棄屍。黃先生與父母因此不接受無期徒刑的量刑結果,決定向檢方申請抗訴,希望案件進入後續程序,重新檢視張男應負的刑責。
31歲女結婚41天後丈夫車禍亡 她沒領證獲判百萬補償!婆婆怒上訴
大陸山西省朔州市近期發生一起與婚約有關的財產糾紛案,一名31歲張姓女子與32歲余姓男子在舉辦婚禮41天後,男方不幸因車禍身亡,留下逾人民幣400萬元(約新台幣1780萬元)遺產。由於兩人尚未辦理結婚登記,女方向男方家屬爭取財產分配遭拒,雙方因而爆發多起官司,甚至一度傳出男方親友深夜闖入婚房砸毀婚紗照等激烈衝突,全案經當地法院審理後做出最新判決。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朔州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財產糾紛案,一名32歲余姓男子與31歲張姓女子結婚41天後,因車禍逝世,余母提起「返還彩禮與贈與」訴訟,主張雙方只有辦婚禮但未領證,張女應退還包含聘金、改口費及飾品費用等合計約人民幣49.7萬元(約新台幣221萬元)的錢。然而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女方在男方車禍住院期間盡到照顧義務,並以妻子身分全程參與告別式與傳統喪葬儀式,雙方已建立緊密的共同生活關係,且婚姻終止源於男方意外身亡而非女方過錯,因此判決女方完全勝訴,無需返還這筆費用。張女則提起「共有物分割」訴訟,她主張同居期間的共同生活開銷、房產首期款及男方證券帳戶收益等,向余母索求逾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890萬元)。法院審理指出,由於未辦理結婚登記,雙方無法適用夫妻共同財產制,且女方不具備法定近親屬身分,依法無權直接分割死亡賠償金與遺產。不過,法官考量女方在男方生前與身後付出真摯情感並盡力照顧,若完全忽視其貢獻有違公平與公序良俗原則,最終裁定余母須支付女方約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78萬元)的經濟補償金。另一起涉及「遺產繼承」的訴訟,余母指控女方在男方過世後,私自從男方帳戶提領約人民幣7.5萬元(約新台幣33.7萬元)現金。張女雖辯稱該筆款項用於墊付男方在北京救治及辦理後事的龐大開銷,但法院認定女方並非法定繼承人,無權直接處分男方名下遺產,因此將案由變更為不當得利,判決女方須將該筆錢全數歸還給余母,惟無須支付額外利息。法院裁定結果公布後,雙方當事人對判決結果均有異議。余母對於免除張女返還彩禮以及須給付給她補償金的判決表示不服,已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而張女也對被判返還不當得利的部分,提出異議並堅持上訴。隨著雙方相繼採取法律行動,這場圍繞著情理法衝突的龐大遺產爭奪戰,短期內恐怕仍難以平息。
家底雄厚1/修杰楷閃兵蒸發數千萬 搭豪車進「敦南名人巷」億級豪宅
藝人修杰楷先前爆出花15萬元請「閃兵集團」偽造病歷閃兵,優質形象瞬間崩塌,演藝事業全數停擺、損失估計上千萬元。然而時報周刊CTWANT上月29日直擊,他結束新北地檢署出庭、離開法院後搭乘黑色豐田高級廂型車直奔每坪均價上百萬元的「敦南名人巷」指標豪宅,雖然官司纏身、工作喊卡,但靠著他與賈靜雯多年積攢的豐厚家底,其住居與出行規格依然維持相當高的水平。7月29日下午2點多,本刊直擊修杰楷搭乘黑色廂型車抵達新北地檢署。下車時,他身穿簡約黑T、戴著深色棒球帽,一見到媒體鏡頭便立刻雙手合十並鞠躬致意,隨後低頭不發一語快速步入大樓。在庭上,修杰楷當場認罪,坦承當年經坤達牽線接觸閃兵集團,支付15萬元偽造高血壓病歷,但因數值未達免役標準,最終仍改服替代役。他當庭表達悔意,希望法院考量他已服完替代役、積極投入公益及捐款等情事,給予緩刑機會。修杰楷走出地檢署時,停下腳步接受媒體訪問,表示自己應持續反省。(圖/本刊攝影組)下午2點59分庭審結束,修杰楷步出地檢署時停下腳步接受媒體短訪,表情凝重地表示自己會持續反省,隨即搭上原車離開。車子一路沿著信義區行駛,約3點半先在101大樓旁停靠讓律師下車,隨後直驅有「敦南名人巷」之稱的台北市指標性高級住宅區。該區環境清幽,吸引陶喆、張震、周渝民及吳宗憲父女等眾多名利雙收的藝人與政商名流置產。離開地檢署後,修杰楷搭車直奔位於「敦南名人巷」的每坪百萬元級指標豪宅。(圖/本刊攝影組)下午3點39分,車子駛入該區一處指標豪宅迎賓道,修杰楷與經紀人迅速下車走進大門。據悉,該豪宅近年平均成交價每坪高達約120萬元,去年兩筆成交總價皆落在大約1億4000萬元左右,足見修杰楷即便面臨事業低谷,私下生活品質依然非凡。修杰楷與賈靜雯曾是演藝圈中的模範夫妻。(圖/翻攝自賈靜雯臉書)昔日以「好爸爸」、「顧家男神」形象接下無數家用品、保健食品、親子用品與時尚品牌代言的修杰楷,因涉逃兵醜聞遭廠商全面解約或暫停合作,演藝工作陷入冰封,損失粗估有數千萬。但妻子賈靜雯身為金鐘、金馬雙料影后,近年戲約、頂級品牌代言不斷,高居演藝圈頂流吸金天后之列。夫妻倆多年來攜手搶金、積攢的財力極為可觀,即便修杰楷面臨事業低谷,也完全無礙維持優渥高規格的名流生活。
小王找人妻丈夫談判情緒失控 酒駕誤撞路人害命危遭重判13年
大陸四川發生一起感情糾紛引發的嚴重車禍,一名男子阿豪(化名)因與已婚女子發展婚外情,酒後與女方丈夫爆發口角並相約談判,隨後開車衝撞對方,卻誤撞無辜路人導致其重傷命危。全案經法院審理,阿豪被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上訴後遭法院裁定駁回,全案定讞。根據《央視新聞》報導,四川地方法院近期審結一起案件,來自四川興文的一名男子阿豪與一名已婚女子發展婚外情,案發當晚女方與丈夫聚會後,又與阿豪在KTV約會,但事後阿豪不付錢就溜走,費用由女子的丈夫買單。但隨後阿豪打給女子,被其夫發現,兩人在電話中爆發激烈爭執,直接約定見面談判。阿豪抵達現場後,在酒精作用下情緒失控,誤將剛結束聚餐路過的陳姓民眾等人當成情敵一行人,竟猛踩油門加速衝撞,導致無辜的陳男重傷命危。被撞的陳姓男子與這場感情糾紛毫無關係,卻慘遭橫禍,肇事的阿豪隔日去警局自首,卻佯稱是「酒後不慎撞人」。但警方調閱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發現車輛啟動後大踩油門,且撞擊前有明顯轉向並有明顯轉向衝撞的軌跡,具有強烈目的性,當場拆穿其謊言。法院審理認定阿豪具故意殺人之主觀意圖,手段殘忍,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雖然阿豪不服提出上訴,仍遭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阿豪將為衝動行為付出代價。◎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噁男拿熱戀期私密照勒索前女友50多次 遭法院重判
情侶交往期間,個人隱私也要注意!大陸廣東最近驚傳一起不雅照敲詐勒索案,一名成姓男子和吳姓女子分手後,以威脅散播女方私密影像的方式,先後勒索前女友50多次,共逼迫女方轉帳近萬元人民幣。經法院兩審判決確定,判成男有期徒刑1年3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同時要全數退還被害人的財產損失。根據陸媒《廣州日報》報導,肇慶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勒索案件,被告成性男子與原告吳姓女子曾是情侶關係,戀愛期間成男拍攝並保存吳女大量私密影像。兩人分手後,成男以私密影像向吳女勒索50多次,不法獲取9766.5元(約新台幣44000元)。肇慶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後,認定成男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同時責令其必須全數退賠受害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但被告不服判決並提起上訴,近日經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且量刑適當,因此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目前該起案件的判決已正式生效,成男必須入監服刑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對此,警方特別呼籲,無論在何種關係下,切勿隨意拍攝、保存或持有他人的私密影像,以免觸犯法律。此類未經同意拍攝或保存私密照的行為,往往成為日後犯罪的工具,嚴重侵害他人隱私權。◎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可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預謀性侵!台南惡狼「場勘11次」意圖強擄女高中生遭制止 一審結果出爐
台南市永康區4月間發生隨機性侵未遂案,43歲蔡姓男子預謀侵犯女高中生,不僅事先前往現場「場勘」高達 11 次,還在草叢鋪設木板以便通行,甚至挑選附近無人空屋鋪設浴巾作為預謀犯案場所,更尾隨被害人,持酒精口罩摀嘴試圖強擄,所幸路過民眾見義勇出手相助,台南地方法院31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盜未遂罪》,判處蔡男6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4月22日下午5時許,被害人放學後獨步行經永康區忠孝路,蔡男則在後方偉歲,他見四周無人,突上前勒住女學生脖子,並拿事先噴有酒精的口罩強行摀住對方口鼻,試圖將其拖往旁邊草叢與空屋,所幸當時路過的陳姓民眾目擊異狀,當機立斷從路旁撿起木條揮打制止,蔡男見事敗露隨即變裝逃離現場。由於案發地點正好在進行道路修繕工程、監視器尚未裝回,永康警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調閱周邊上百支民宅監視器與巡邏車行車記錄器,鎖定蔡男騎乘機車前往停放後徒步尋找目標的行蹤。警方掌握關鍵線索後「以車追人」,於23日傍晚將蔡男逮捕到案,並當場查扣犯案用浴巾、毛巾、防曬面罩、袖套及變裝衣物等證物。檢方調查,蔡男為滿足一己私慾,事前多次前往現場精密勘查,預謀將隨機擄獲的女高中生拖入空屋性侵後變裝逃逸,日前將他起訴,台南地院法官審酌,蔡男無視他人身體自主權,在光天化日下對少年隨機施暴,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並引發社會大眾恐慌,危害社會治安甚鉅;考量其坦承犯行且屬未遂依法減刑,但鑑於未取得被害人原諒且無法達成調解,判處有期徒刑6年,全案仍可上訴。
男員工請陪產假說不出「哪天生」遭拒變曠職 公司開除他下場慘了
大陸遼寧最近審結一起勞資糾紛,一名汪姓男子因妻子臨盆在即請假陪產,卻遭公司要求給「確切生產日期」,他情急之下返家照顧妻子,公司便以曠職為由將其開除。員工無奈之下委託律師申請勞動仲裁,因預產期本身具浮動性,最終業者被裁定違法解雇,須支付該員工賠償金12萬元(約新台幣52.8萬元)。根據陸媒《九派新聞》報導,任職於吉林某建築公司大連分公司的汪姓男子,平日工作表現良好,但他的妻子預產期將至,且家中無人能照顧,於是透過公司群組申請事假陪產。豈料,公司主管多次逼問汪男其妻確切生產日期,即便他說了醫師提供的預產期,也說明預產期僅為估計值、無法精準預測,但主管堅持拒絕核假。汪男情急之下,只能先放下手邊工作離開崗位返家,照顧他的妻子。但汪男也因此遭公司以無故曠職和嚴重違反規章為由,單方面宣布解雇。事後汪男委任律師提起勞動仲裁,他的律師指出,妻子待產屬於合理且正當的家庭緊急狀況,雇主在明知預產期無法精準確定的情況下強行不給假,甚至還藉此開除員工,既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更屬濫用管理權力。資方代理人則主張,公司內部規章對請假程序有明確規定,員工在請假未獲批准前仍應正常出勤,擅自離開崗位已明確違反公司規定,因此企業依法有權解除勞動契約,無須給付任何經濟補償。大連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最終裁決指出,企業行使管理權應兼顧合法與合理性,不得無視勞工的基本生活權益。汪男離開崗位是因為妻子臨盆,主觀上並無惡意曠職意圖,資方單方解雇程序顯有瑕疵且依據不足,依法裁決企業解雇違法,必須給付汪男12萬元(約新台幣52.8萬元)賠償金。
「豐采520」坍塌案楊文科獲判無罪 國民黨新竹縣黨部:尊重法院判決
新竹縣竹北豐采520建案坍塌案,新竹地院審結後,新竹縣長楊文科圖利罪部分無罪。對此,國民黨新竹縣黨部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也相信司法終將以事實與證據作為裁判依據,還原案件真相。針對判決結果,國民黨新竹縣黨部聲明指出,楊文科縣長任內始終秉持依法行政原則,積極推動新竹縣各項重大建設與地方發展,對於公共安全及民眾權益更是高度重視。此次法院一審認定無罪,也再次證明司法審理應回歸證據與事實,而非外界的臆測或政治操作。國民黨新竹縣黨部表示,天坑事件發生後,縣府第一時間即要求建商負起責任,並針對結構安全、道路改善、環境監測及鄰損補償等事項採取多項具體措施,全力維護居民安全與權益,相關作為也展現縣府依法行政、積極負責的態度。國民黨新竹縣黨部說,相信經過司法審理,事實終將獲得釐清,也期盼社會各界共同尊重司法判決,讓新竹縣政府團隊持續專注縣政推動,攜手打造更安全、更宜居的新竹縣。
涉洩密收受飲宴、饋贈不法利益 檢廉搜索雙北警局、刑事局帶走8官警
警界驚傳洩密案,警政署督察室偵辦黑幫洗錢案件時,發現有官警收受不當利益洩密,督察室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30日兵分多路,搜索雙北市警局和刑事局,帶走8官警約談,相關案情仍待釐清。警政署表示,本案是警方偵辦案件過程中,清查發現有員警接受飲宴、餽贈不正利益,另有其他員警涉嫌洩漏偵查中應保守之秘密等情,警政署督察室旋即成立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警政署表示,今日由檢察官指揮,持搜索票前往涉案人員之辦公處所及住居所等地執行搜索,扣押相關通訊設備與電磁紀錄等本案相關證據,並通知相關員警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警政署強調,維護警紀與法治精神為警察團隊之底線,對於同仁涉法絕不姑息。本案由檢警專案小組主動發動查緝,警政署秉持「不掩飾、不庇護、不手軟」之決心,持續配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溯源偵辦,並視後續偵審結果從嚴查究相關人員責任,從嚴究責,以正警紀。
新竹兄弟共用身分生活10多年!哥哥冒名經商還成家育3子女
新竹地院審結一起罕見身分冒用案,一對兄弟長期共用身分長達十餘年,哥哥因信用不佳自2005年起冒用弟弟身分經商、購車並擔任公司負責人,甚至在家庭生活中也以弟弟名義生活並育有3名子女,伴侶長期不知真相。法院認定已嚴重破壞戶籍制度與社會信賴,兄弟二人分別依戶籍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據《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書指出,哥哥自2005年起即開始長期使用弟弟提供的國民身分證,並在2016年間進一步以弟弟名義登記擔任一家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此後持續以該身分進行各類商業活動,包括汽機車買賣、公司經營及一般社交往來,甚至對外印製以弟弟姓名為名的名片,使其在商業圈與生活圈中長期維持同一虛假身分。更令人震驚的是,這種身分替代並未僅止於商業層面。與哥哥共同生活超過10年的李姓女子在偵查中證稱,她長期認為同居伴侶即為弟弟本人,兩人育有3名子女,而孩子們也一直認定父親的真實姓名就是弟弟的名字。直到後續公司經營發生糾紛,並引發相關訴訟後,她才逐步發現多年相伴之人實際上另有真實身分。法院進一步調查發現,哥哥在多項車輛交易及異動申請中,均使用弟弟身分證影本作為申辦文件,相關車籍資料大量顯示弟弟名義,顯示其並非偶發性借用證件,而是長期、系統性地以他人身分進行交易行為。法官因此認定,該行為已超出一般單純「借名登記」範疇,而是全面性冒用他人身分建立社會關係與經濟活動,符合戶籍法所規範之冒名使用行為。至於弟弟部分,法院認定其明知哥哥長期以自己名義從事商業、交通及家庭生活等各類行為,仍持續提供國民身分證供其使用。在哥哥同居伴侶曾向弟弟索取身分證相關資料時,弟弟亦未揭露真相,反而放任對方持續誤認哥哥即為本人。法院因此認定弟弟構成將國民身分證交付他人供冒名使用之違法行為。對於辯方主張本案屬於單純「借名登記」關係,法院明確不予採信。判決理由指出,一般借名登記多僅限於特定財產或單一法律關係之名義使用,但本案哥哥係全面性使用弟弟身分處理商業、交通、社交乃至家庭生活,使周遭所有人均誤認其真實身分,性質上已完全不同。法官在量刑時特別指出,本案2名被告長期維持虛假身分狀態達10餘年,不僅影響商業交易秩序,更使同居伴侶及3名子女長期處於錯誤認知之中,甚至未曾知悉父親的真實姓名,對家庭關係與社會信賴造成重大損害,情節嚴重。因此,法院最終依戶籍法相關規定,分別判處哥哥冒用身分罪、弟弟交付身分證供冒名使用罪,各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20歲男飛新加坡伸手猥褻17歲少女 落地秒被逮!被判鞭刑3下關15個月
今年4月一名20歲印尼籍男子搭飛機從日本沖繩飛往新加坡,途中多次對鄰座的17歲泰國籍少女伸出鹹豬手,受害者向空服員求救後,飛機一落地涉案男子就被警方逮捕。新加坡法院在6月3日審結此案,被告對於性騷擾行為供認不諱,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5個月及鞭刑3下。根據外媒《海峽時報》報導,新加坡法院調查指出,被告是一名20歲印尼籍男子艾里爾(Ariel Lhudfiyan Muarifin),原本在沖繩擔任建築工人,案發當日(4月15日)搭乘酷航準備經由新加坡轉機返回印尼。當時艾里爾鄰座是一名泰國籍17歲少女,正準備經新加坡返家。檢方指出,被告趁著少女熟睡時,伸手連續撫摸她的雙腿、腹部及臀部,甚至大膽觸碰其胸部。少女在睡夢中驚醒,曾試圖移動身體拉開距離,並轉頭盯著被告看,隨後繼續假裝入睡,希望能制止對方。不料艾里爾毫無收手之意,竟變本加厲地繼續撫摸她的背部。新加坡副檢察官李佳伯(Gabriel Lee,音譯)在庭上表示,少女當時感到極度恐懼、被侵犯、不舒服,甚至有種受困且無助的絕望感。所幸少女隨後鼓起勇氣離開座位,向空服員求助,空服員隨即將其安置到其他座位。酷航在客機降落後立刻向警方報案,艾里爾也迅速遭到逮捕。控方在求刑時強調,被告利用機艙座位狹窄的空間優勢,將「鄰近的地理位置」當作犯案工具,因此向法官爭取14至16個月監禁及3至5下鞭刑。被告則透過翻譯認罪並向法官求情,希望減刑。最終法官仍依新加坡法律,判他有期徒刑15個月和鞭刑3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幫鍾文智查個資!兩線四專員涉刪訊息遭收押 警政署火速停職
北市大安分局瑞安所與警政署26日傳出遭搜索。據了解,瑞安所一名徐姓巡佐與警政署一名兩線四林姓專員,涉嫌在鍾文智尚未逃亡之前,協助鍾文智簽到,因此遭檢調帶回偵辦。其中徐姓巡佐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而林姓專員疑似刪訊息,被檢方認定有涉嫌串滅證之虞,對其聲押禁見;根據稍早消息指出,北院裁定林姓專員羈押禁見。對此,警政署也回應指出,警政署業依規定予以停職;另有關行政責任部分,將視刑事案件偵審結果,依法議處。警政署指出,林員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羈押,並經法院裁定羈押獲准。警政署業依規定予以停職;另有關行政責任部分,將視刑事案件偵審結果,依法議處。據悉,林姓專員2018年擔任和平東路派出所所長期間,疑似指示徐姓巡佐,替鍾文智擅查21筆個資。其中徐姓巡佐、林姓專員與相關涉案4人全數被帶走,其中徐姓巡佐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而林姓專員則因刪訊息,被認定有事實串滅證,遭檢方聲押禁見,稍早法院裁定林男羈押禁見。其中,鍾文智母親鄭鳳珍疑似將帳戶出借給林男使用,被懷疑作為隱匿不法所得,依洗錢法諭令鄭鳳珍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林姓專員母親張姓女子則因帳戶有不明資金流入,被諭令5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鍾文智司機葉仲清則因找來友人陳家儒,委託林姓專員查個資,司機葉仲清諭令30萬元交保,並配戴電子手環;友人陳家儒則諭令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台積電內鬼案宣判!東京威力科創遭罰1.5億元
智慧財產暨商業法院針對台積電內鬼案一審宣判後,認定半導體設備商台灣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未盡監督責任,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判處罰金1.5億元,並宣告緩刑3年,但附帶條件為須支付1億元予台積電,以及繳交公庫5千萬元。此判決結果在公司與台灣高等檢察署均未提起上訴的情況下,已經確定。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本案源於去年7月初,高檢署接獲台積電通報指出,曾任職台積電、後轉任東京威力公司行銷部門的工程師陳力銘,疑似利用在台積電時建立的人脈,竊取2奈米製程的營業秘密。調查顯示,他透過在台積電任職的2名學弟吳秉駿與戈一平,以遠端工作的方式登入台積電系統,再以拍攝筆電螢幕的手法,大量翻拍並取得機密資料後傳送給陳力銘。檢方進一步查出,陳力銘還另外還找上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持續竊取涉及「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以及關鍵氣體、化學品與設備技術等營業秘密。此外,在案件曝光後,東京威力公司行銷主管盧怡尹還涉嫌協助湮滅犯罪事證。檢方因此對上述相關人員提起公訴,並同時以監督不周為由,對台灣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一併起訴,並最初求處2500萬元罰金。案件於今年4月一審宣判,主嫌陳力銘遭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其餘涉案工程師則分別判處2年至6年不等刑期;盧怡尹則判處有期徒刑10月,並宣告緩刑3年。至於東京威力公司則因違反《營業秘密法》遭判罰1.5億元,但因已與台積電達成和解,獲得緩刑3年,條件為支付1億元給台積電及5千萬元入公庫。針對一審結果,陳力銘、陳韋傑及盧怡尹3人均已提出上訴,但上訴期限於19日屆滿時,台灣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並未上訴,而高等檢察署亦認為一審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與量刑上均屬合理,因此決定不上訴。至於其他被告的上訴期限仍在進行中,尚未確定是否會再上訴。由於東京威力公司部分已先行確定,後續將由檢方依法啟動執行程序,預計由高檢署智慧財產分署或囑託新竹地檢署負責執行相關判決內容。
砸4百萬當「榜一大哥」!熱戀女主播3年只聽過聲音 癡情男崩潰提告
大陸湖北省武漢市一名單身男子沉迷交友平台的女主播,3年間豪砸近400萬元人民幣打賞、轉帳示愛,甚至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未料對方不僅始終拒絕見面,最後還突然失聯。男子事後發現,女主播根本不是「單身美女」,憤而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女主播利用單身人設與曖昧互動誘導高額打賞,違反公序良俗,判決須返還109萬餘元,二審維持原判。《陜西都市快報》報導,劉先生是一名單身男子,2020年下載一款交友APP後,偶然進入女主播「寶兒」的語音直播間。平台宣傳寶兒為「單身美女」,雖然劉先生從未見過對方長相,但很快被她的聲音吸引,雙方之後互加微信,長期透過語音與文字聊天。隨著互動越來越頻繁,劉先生逐漸對寶兒產生感情,開始以「老婆」、「寶寶」等親密稱呼相待;女方也回應稱他為「老公」。劉先生曾多次表明,希望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但寶兒始終態度曖昧。她一方面表示「現在不想結婚」,另一方面又稱「可以做情侶間所有事情」,甚至在男方提出分手時挽留,表示「捨不得分開,可以見面」,卻始終沒有真正赴約。在雙方曖昧拉扯期間,寶兒多次暗示劉先生替直播間衝人氣、刷禮物,甚至向他借錢。2020年至2023年間,劉先生累計在平台充值超過390萬元人民幣,長期穩坐直播間「榜一大哥」。此外,他還私下多次轉帳「520」、「1314」等具有愛情寓意的金額,累積超過7萬元人民幣。直到2023年,劉先生開始懷疑寶兒的真實身分,未料才剛提出質疑,就遭對方全面封鎖。他之後輾轉得知,寶兒其實並非單身,疑似早已有家庭。劉先生回想,寶兒曾將某名男子介紹為「親哥哥」,如今懷疑對方其實是其伴侶,才導致她始終拒絕見面。認為自己遭到欺騙的劉先生,隨後將女主播與平台公司一併告上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要求返還全部充值與轉帳款項。然而直到庭審結束,劉先生始終未見過寶兒本人,對方也未出庭。庭審中,寶兒的代理人辯稱,雙方只是普通朋友,「老公、老婆」只是親密稱呼,並未承諾以結婚為目的交往,因此不構成欺詐,劉先生的打賞屬正常網路消費。平台公司則表示,已履行監管義務,主播私下情感糾紛與平台無關。法院審理後認為,平台已依規提供直播服務並建立監管機制,無須承擔退款責任;但寶兒刻意隱瞞非單身事實,利用曖昧互動與「單身人設」誘導高額打賞,行為有違公序良俗,因此相關打賞行為部分無效。不過,法院也指出,劉先生作為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直播平台屬虛擬消費,仍過度投入情感,自身亦有疏失,因此須自行承擔部分損失。至於雙方私下轉帳,由於多為「520」、「1314」等具有特殊意義的金額,且雙方曾互有回贈,法院認定屬戀愛期間互贈行為,不予撤銷。最終,法院綜合平台分潤比例、實際收益及雙方過錯程度後,判決寶兒返還劉先生109萬餘元,其餘求償則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