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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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底雄厚1/修杰楷閃兵蒸發數千萬 搭豪車進「敦南名人巷」億級豪宅
藝人修杰楷先前爆出花15萬元請「閃兵集團」偽造病歷閃兵,優質形象瞬間崩塌,演藝事業全數停擺、損失估計上千萬元。然而時報周刊CTWANT上月29日直擊,他結束新北地檢署出庭、離開法院後搭乘黑色豐田高級廂型車直奔每坪均價上百萬元的「敦南名人巷」指標豪宅,雖然官司纏身、工作喊卡,但靠著他與賈靜雯多年積攢的豐厚家底,其住居與出行規格依然維持相當高的水平。7月29日下午2點多,本刊直擊修杰楷搭乘黑色廂型車抵達新北地檢署。下車時,他身穿簡約黑T、戴著深色棒球帽,一見到媒體鏡頭便立刻雙手合十並鞠躬致意,隨後低頭不發一語快速步入大樓。在庭上,修杰楷當場認罪,坦承當年經坤達牽線接觸閃兵集團,支付15萬元偽造高血壓病歷,但因數值未達免役標準,最終仍改服替代役。他當庭表達悔意,希望法院考量他已服完替代役、積極投入公益及捐款等情事,給予緩刑機會。修杰楷走出地檢署時,停下腳步接受媒體訪問,表示自己應持續反省。(圖/本刊攝影組)下午2點59分庭審結束,修杰楷步出地檢署時停下腳步接受媒體短訪,表情凝重地表示自己會持續反省,隨即搭上原車離開。車子一路沿著信義區行駛,約3點半先在101大樓旁停靠讓律師下車,隨後直驅有「敦南名人巷」之稱的台北市指標性高級住宅區。該區環境清幽,吸引陶喆、張震、周渝民及吳宗憲父女等眾多名利雙收的藝人與政商名流置產。離開地檢署後,修杰楷搭車直奔位於「敦南名人巷」的每坪百萬元級指標豪宅。(圖/本刊攝影組)下午3點39分,車子駛入該區一處指標豪宅迎賓道,修杰楷與經紀人迅速下車走進大門。據悉,該豪宅近年平均成交價每坪高達約120萬元,去年兩筆成交總價皆落在大約1億4000萬元左右,足見修杰楷即便面臨事業低谷,私下生活品質依然非凡。修杰楷與賈靜雯曾是演藝圈中的模範夫妻。(圖/翻攝自賈靜雯臉書)昔日以「好爸爸」、「顧家男神」形象接下無數家用品、保健食品、親子用品與時尚品牌代言的修杰楷,因涉逃兵醜聞遭廠商全面解約或暫停合作,演藝工作陷入冰封,損失粗估有數千萬。但妻子賈靜雯身為金鐘、金馬雙料影后,近年戲約、頂級品牌代言不斷,高居演藝圈頂流吸金天后之列。夫妻倆多年來攜手搶金、積攢的財力極為可觀,即便修杰楷面臨事業低谷,也完全無礙維持優渥高規格的名流生活。
小王找人妻丈夫談判情緒失控 酒駕誤撞路人害命危遭重判13年
大陸四川發生一起感情糾紛引發的嚴重車禍,一名男子阿豪(化名)因與已婚女子發展婚外情,酒後與女方丈夫爆發口角並相約談判,隨後開車衝撞對方,卻誤撞無辜路人導致其重傷命危。全案經法院審理,阿豪被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上訴後遭法院裁定駁回,全案定讞。根據《央視新聞》報導,四川地方法院近期審結一起案件,來自四川興文的一名男子阿豪與一名已婚女子發展婚外情,案發當晚女方與丈夫聚會後,又與阿豪在KTV約會,但事後阿豪不付錢就溜走,費用由女子的丈夫買單。但隨後阿豪打給女子,被其夫發現,兩人在電話中爆發激烈爭執,直接約定見面談判。阿豪抵達現場後,在酒精作用下情緒失控,誤將剛結束聚餐路過的陳姓民眾等人當成情敵一行人,竟猛踩油門加速衝撞,導致無辜的陳男重傷命危。被撞的陳姓男子與這場感情糾紛毫無關係,卻慘遭橫禍,肇事的阿豪隔日去警局自首,卻佯稱是「酒後不慎撞人」。但警方調閱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發現車輛啟動後大踩油門,且撞擊前有明顯轉向並有明顯轉向衝撞的軌跡,具有強烈目的性,當場拆穿其謊言。法院審理認定阿豪具故意殺人之主觀意圖,手段殘忍,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雖然阿豪不服提出上訴,仍遭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阿豪將為衝動行為付出代價。◎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噁男拿熱戀期私密照勒索前女友50多次 遭法院重判
情侶交往期間,個人隱私也要注意!大陸廣東最近驚傳一起不雅照敲詐勒索案,一名成姓男子和吳姓女子分手後,以威脅散播女方私密影像的方式,先後勒索前女友50多次,共逼迫女方轉帳近萬元人民幣。經法院兩審判決確定,判成男有期徒刑1年3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同時要全數退還被害人的財產損失。根據陸媒《廣州日報》報導,肇慶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勒索案件,被告成性男子與原告吳姓女子曾是情侶關係,戀愛期間成男拍攝並保存吳女大量私密影像。兩人分手後,成男以私密影像向吳女勒索50多次,不法獲取9766.5元(約新台幣44000元)。肇慶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後,認定成男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約新台幣4.5萬元),同時責令其必須全數退賠受害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但被告不服判決並提起上訴,近日經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且量刑適當,因此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目前該起案件的判決已正式生效,成男必須入監服刑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對此,警方特別呼籲,無論在何種關係下,切勿隨意拍攝、保存或持有他人的私密影像,以免觸犯法律。此類未經同意拍攝或保存私密照的行為,往往成為日後犯罪的工具,嚴重侵害他人隱私權。◎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可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預謀性侵!台南惡狼「場勘11次」意圖強擄女高中生遭制止 一審結果出爐
台南市永康區4月間發生隨機性侵未遂案,43歲蔡姓男子預謀侵犯女高中生,不僅事先前往現場「場勘」高達 11 次,還在草叢鋪設木板以便通行,甚至挑選附近無人空屋鋪設浴巾作為預謀犯案場所,更尾隨被害人,持酒精口罩摀嘴試圖強擄,所幸路過民眾見義勇出手相助,台南地方法院31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盜未遂罪》,判處蔡男6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4月22日下午5時許,被害人放學後獨步行經永康區忠孝路,蔡男則在後方偉歲,他見四周無人,突上前勒住女學生脖子,並拿事先噴有酒精的口罩強行摀住對方口鼻,試圖將其拖往旁邊草叢與空屋,所幸當時路過的陳姓民眾目擊異狀,當機立斷從路旁撿起木條揮打制止,蔡男見事敗露隨即變裝逃離現場。由於案發地點正好在進行道路修繕工程、監視器尚未裝回,永康警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調閱周邊上百支民宅監視器與巡邏車行車記錄器,鎖定蔡男騎乘機車前往停放後徒步尋找目標的行蹤。警方掌握關鍵線索後「以車追人」,於23日傍晚將蔡男逮捕到案,並當場查扣犯案用浴巾、毛巾、防曬面罩、袖套及變裝衣物等證物。檢方調查,蔡男為滿足一己私慾,事前多次前往現場精密勘查,預謀將隨機擄獲的女高中生拖入空屋性侵後變裝逃逸,日前將他起訴,台南地院法官審酌,蔡男無視他人身體自主權,在光天化日下對少年隨機施暴,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並引發社會大眾恐慌,危害社會治安甚鉅;考量其坦承犯行且屬未遂依法減刑,但鑑於未取得被害人原諒且無法達成調解,判處有期徒刑6年,全案仍可上訴。
男員工請陪產假說不出「哪天生」遭拒變曠職 公司開除他下場慘了
大陸遼寧最近審結一起勞資糾紛,一名汪姓男子因妻子臨盆在即請假陪產,卻遭公司要求給「確切生產日期」,他情急之下返家照顧妻子,公司便以曠職為由將其開除。員工無奈之下委託律師申請勞動仲裁,因預產期本身具浮動性,最終業者被裁定違法解雇,須支付該員工賠償金12萬元(約新台幣52.8萬元)。根據陸媒《九派新聞》報導,任職於吉林某建築公司大連分公司的汪姓男子,平日工作表現良好,但他的妻子預產期將至,且家中無人能照顧,於是透過公司群組申請事假陪產。豈料,公司主管多次逼問汪男其妻確切生產日期,即便他說了醫師提供的預產期,也說明預產期僅為估計值、無法精準預測,但主管堅持拒絕核假。汪男情急之下,只能先放下手邊工作離開崗位返家,照顧他的妻子。但汪男也因此遭公司以無故曠職和嚴重違反規章為由,單方面宣布解雇。事後汪男委任律師提起勞動仲裁,他的律師指出,妻子待產屬於合理且正當的家庭緊急狀況,雇主在明知預產期無法精準確定的情況下強行不給假,甚至還藉此開除員工,既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更屬濫用管理權力。資方代理人則主張,公司內部規章對請假程序有明確規定,員工在請假未獲批准前仍應正常出勤,擅自離開崗位已明確違反公司規定,因此企業依法有權解除勞動契約,無須給付任何經濟補償。大連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最終裁決指出,企業行使管理權應兼顧合法與合理性,不得無視勞工的基本生活權益。汪男離開崗位是因為妻子臨盆,主觀上並無惡意曠職意圖,資方單方解雇程序顯有瑕疵且依據不足,依法裁決企業解雇違法,必須給付汪男12萬元(約新台幣52.8萬元)賠償金。
「豐采520」坍塌案楊文科獲判無罪 國民黨新竹縣黨部:尊重法院判決
新竹縣竹北豐采520建案坍塌案,新竹地院審結後,新竹縣長楊文科圖利罪部分無罪。對此,國民黨新竹縣黨部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也相信司法終將以事實與證據作為裁判依據,還原案件真相。針對判決結果,國民黨新竹縣黨部聲明指出,楊文科縣長任內始終秉持依法行政原則,積極推動新竹縣各項重大建設與地方發展,對於公共安全及民眾權益更是高度重視。此次法院一審認定無罪,也再次證明司法審理應回歸證據與事實,而非外界的臆測或政治操作。國民黨新竹縣黨部表示,天坑事件發生後,縣府第一時間即要求建商負起責任,並針對結構安全、道路改善、環境監測及鄰損補償等事項採取多項具體措施,全力維護居民安全與權益,相關作為也展現縣府依法行政、積極負責的態度。國民黨新竹縣黨部說,相信經過司法審理,事實終將獲得釐清,也期盼社會各界共同尊重司法判決,讓新竹縣政府團隊持續專注縣政推動,攜手打造更安全、更宜居的新竹縣。
涉洩密收受飲宴、饋贈不法利益 檢廉搜索雙北警局、刑事局帶走8官警
警界驚傳洩密案,警政署督察室偵辦黑幫洗錢案件時,發現有官警收受不當利益洩密,督察室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30日兵分多路,搜索雙北市警局和刑事局,帶走8官警約談,相關案情仍待釐清。警政署表示,本案是警方偵辦案件過程中,清查發現有員警接受飲宴、餽贈不正利益,另有其他員警涉嫌洩漏偵查中應保守之秘密等情,警政署督察室旋即成立專案小組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警政署表示,今日由檢察官指揮,持搜索票前往涉案人員之辦公處所及住居所等地執行搜索,扣押相關通訊設備與電磁紀錄等本案相關證據,並通知相關員警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警政署強調,維護警紀與法治精神為警察團隊之底線,對於同仁涉法絕不姑息。本案由檢警專案小組主動發動查緝,警政署秉持「不掩飾、不庇護、不手軟」之決心,持續配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溯源偵辦,並視後續偵審結果從嚴查究相關人員責任,從嚴究責,以正警紀。
新竹兄弟共用身分生活10多年!哥哥冒名經商還成家育3子女
新竹地院審結一起罕見身分冒用案,一對兄弟長期共用身分長達十餘年,哥哥因信用不佳自2005年起冒用弟弟身分經商、購車並擔任公司負責人,甚至在家庭生活中也以弟弟名義生活並育有3名子女,伴侶長期不知真相。法院認定已嚴重破壞戶籍制度與社會信賴,兄弟二人分別依戶籍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據《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書指出,哥哥自2005年起即開始長期使用弟弟提供的國民身分證,並在2016年間進一步以弟弟名義登記擔任一家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此後持續以該身分進行各類商業活動,包括汽機車買賣、公司經營及一般社交往來,甚至對外印製以弟弟姓名為名的名片,使其在商業圈與生活圈中長期維持同一虛假身分。更令人震驚的是,這種身分替代並未僅止於商業層面。與哥哥共同生活超過10年的李姓女子在偵查中證稱,她長期認為同居伴侶即為弟弟本人,兩人育有3名子女,而孩子們也一直認定父親的真實姓名就是弟弟的名字。直到後續公司經營發生糾紛,並引發相關訴訟後,她才逐步發現多年相伴之人實際上另有真實身分。法院進一步調查發現,哥哥在多項車輛交易及異動申請中,均使用弟弟身分證影本作為申辦文件,相關車籍資料大量顯示弟弟名義,顯示其並非偶發性借用證件,而是長期、系統性地以他人身分進行交易行為。法官因此認定,該行為已超出一般單純「借名登記」範疇,而是全面性冒用他人身分建立社會關係與經濟活動,符合戶籍法所規範之冒名使用行為。至於弟弟部分,法院認定其明知哥哥長期以自己名義從事商業、交通及家庭生活等各類行為,仍持續提供國民身分證供其使用。在哥哥同居伴侶曾向弟弟索取身分證相關資料時,弟弟亦未揭露真相,反而放任對方持續誤認哥哥即為本人。法院因此認定弟弟構成將國民身分證交付他人供冒名使用之違法行為。對於辯方主張本案屬於單純「借名登記」關係,法院明確不予採信。判決理由指出,一般借名登記多僅限於特定財產或單一法律關係之名義使用,但本案哥哥係全面性使用弟弟身分處理商業、交通、社交乃至家庭生活,使周遭所有人均誤認其真實身分,性質上已完全不同。法官在量刑時特別指出,本案2名被告長期維持虛假身分狀態達10餘年,不僅影響商業交易秩序,更使同居伴侶及3名子女長期處於錯誤認知之中,甚至未曾知悉父親的真實姓名,對家庭關係與社會信賴造成重大損害,情節嚴重。因此,法院最終依戶籍法相關規定,分別判處哥哥冒用身分罪、弟弟交付身分證供冒名使用罪,各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20歲男飛新加坡伸手猥褻17歲少女 落地秒被逮!被判鞭刑3下關15個月
今年4月一名20歲印尼籍男子搭飛機從日本沖繩飛往新加坡,途中多次對鄰座的17歲泰國籍少女伸出鹹豬手,受害者向空服員求救後,飛機一落地涉案男子就被警方逮捕。新加坡法院在6月3日審結此案,被告對於性騷擾行為供認不諱,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5個月及鞭刑3下。根據外媒《海峽時報》報導,新加坡法院調查指出,被告是一名20歲印尼籍男子艾里爾(Ariel Lhudfiyan Muarifin),原本在沖繩擔任建築工人,案發當日(4月15日)搭乘酷航準備經由新加坡轉機返回印尼。當時艾里爾鄰座是一名泰國籍17歲少女,正準備經新加坡返家。檢方指出,被告趁著少女熟睡時,伸手連續撫摸她的雙腿、腹部及臀部,甚至大膽觸碰其胸部。少女在睡夢中驚醒,曾試圖移動身體拉開距離,並轉頭盯著被告看,隨後繼續假裝入睡,希望能制止對方。不料艾里爾毫無收手之意,竟變本加厲地繼續撫摸她的背部。新加坡副檢察官李佳伯(Gabriel Lee,音譯)在庭上表示,少女當時感到極度恐懼、被侵犯、不舒服,甚至有種受困且無助的絕望感。所幸少女隨後鼓起勇氣離開座位,向空服員求助,空服員隨即將其安置到其他座位。酷航在客機降落後立刻向警方報案,艾里爾也迅速遭到逮捕。控方在求刑時強調,被告利用機艙座位狹窄的空間優勢,將「鄰近的地理位置」當作犯案工具,因此向法官爭取14至16個月監禁及3至5下鞭刑。被告則透過翻譯認罪並向法官求情,希望減刑。最終法官仍依新加坡法律,判他有期徒刑15個月和鞭刑3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幫鍾文智查個資!兩線四專員涉刪訊息遭收押 警政署火速停職
北市大安分局瑞安所與警政署26日傳出遭搜索。據了解,瑞安所一名徐姓巡佐與警政署一名兩線四林姓專員,涉嫌在鍾文智尚未逃亡之前,協助鍾文智簽到,因此遭檢調帶回偵辦。其中徐姓巡佐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而林姓專員疑似刪訊息,被檢方認定有涉嫌串滅證之虞,對其聲押禁見;根據稍早消息指出,北院裁定林姓專員羈押禁見。對此,警政署也回應指出,警政署業依規定予以停職;另有關行政責任部分,將視刑事案件偵審結果,依法議處。警政署指出,林員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羈押,並經法院裁定羈押獲准。警政署業依規定予以停職;另有關行政責任部分,將視刑事案件偵審結果,依法議處。據悉,林姓專員2018年擔任和平東路派出所所長期間,疑似指示徐姓巡佐,替鍾文智擅查21筆個資。其中徐姓巡佐、林姓專員與相關涉案4人全數被帶走,其中徐姓巡佐複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而林姓專員則因刪訊息,被認定有事實串滅證,遭檢方聲押禁見,稍早法院裁定林男羈押禁見。其中,鍾文智母親鄭鳳珍疑似將帳戶出借給林男使用,被懷疑作為隱匿不法所得,依洗錢法諭令鄭鳳珍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林姓專員母親張姓女子則因帳戶有不明資金流入,被諭令5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鍾文智司機葉仲清則因找來友人陳家儒,委託林姓專員查個資,司機葉仲清諭令30萬元交保,並配戴電子手環;友人陳家儒則諭令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台積電內鬼案宣判!東京威力科創遭罰1.5億元
智慧財產暨商業法院針對台積電內鬼案一審宣判後,認定半導體設備商台灣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未盡監督責任,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判處罰金1.5億元,並宣告緩刑3年,但附帶條件為須支付1億元予台積電,以及繳交公庫5千萬元。此判決結果在公司與台灣高等檢察署均未提起上訴的情況下,已經確定。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本案源於去年7月初,高檢署接獲台積電通報指出,曾任職台積電、後轉任東京威力公司行銷部門的工程師陳力銘,疑似利用在台積電時建立的人脈,竊取2奈米製程的營業秘密。調查顯示,他透過在台積電任職的2名學弟吳秉駿與戈一平,以遠端工作的方式登入台積電系統,再以拍攝筆電螢幕的手法,大量翻拍並取得機密資料後傳送給陳力銘。檢方進一步查出,陳力銘還另外還找上台積電工程師陳韋傑,持續竊取涉及「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以及關鍵氣體、化學品與設備技術等營業秘密。此外,在案件曝光後,東京威力公司行銷主管盧怡尹還涉嫌協助湮滅犯罪事證。檢方因此對上述相關人員提起公訴,並同時以監督不周為由,對台灣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一併起訴,並最初求處2500萬元罰金。案件於今年4月一審宣判,主嫌陳力銘遭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其餘涉案工程師則分別判處2年至6年不等刑期;盧怡尹則判處有期徒刑10月,並宣告緩刑3年。至於東京威力公司則因違反《營業秘密法》遭判罰1.5億元,但因已與台積電達成和解,獲得緩刑3年,條件為支付1億元給台積電及5千萬元入公庫。針對一審結果,陳力銘、陳韋傑及盧怡尹3人均已提出上訴,但上訴期限於19日屆滿時,台灣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並未上訴,而高等檢察署亦認為一審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與量刑上均屬合理,因此決定不上訴。至於其他被告的上訴期限仍在進行中,尚未確定是否會再上訴。由於東京威力公司部分已先行確定,後續將由檢方依法啟動執行程序,預計由高檢署智慧財產分署或囑託新竹地檢署負責執行相關判決內容。
砸4百萬當「榜一大哥」!熱戀女主播3年只聽過聲音 癡情男崩潰提告
大陸湖北省武漢市一名單身男子沉迷交友平台的女主播,3年間豪砸近400萬元人民幣打賞、轉帳示愛,甚至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未料對方不僅始終拒絕見面,最後還突然失聯。男子事後發現,女主播根本不是「單身美女」,憤而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女主播利用單身人設與曖昧互動誘導高額打賞,違反公序良俗,判決須返還109萬餘元,二審維持原判。《陜西都市快報》報導,劉先生是一名單身男子,2020年下載一款交友APP後,偶然進入女主播「寶兒」的語音直播間。平台宣傳寶兒為「單身美女」,雖然劉先生從未見過對方長相,但很快被她的聲音吸引,雙方之後互加微信,長期透過語音與文字聊天。隨著互動越來越頻繁,劉先生逐漸對寶兒產生感情,開始以「老婆」、「寶寶」等親密稱呼相待;女方也回應稱他為「老公」。劉先生曾多次表明,希望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但寶兒始終態度曖昧。她一方面表示「現在不想結婚」,另一方面又稱「可以做情侶間所有事情」,甚至在男方提出分手時挽留,表示「捨不得分開,可以見面」,卻始終沒有真正赴約。在雙方曖昧拉扯期間,寶兒多次暗示劉先生替直播間衝人氣、刷禮物,甚至向他借錢。2020年至2023年間,劉先生累計在平台充值超過390萬元人民幣,長期穩坐直播間「榜一大哥」。此外,他還私下多次轉帳「520」、「1314」等具有愛情寓意的金額,累積超過7萬元人民幣。直到2023年,劉先生開始懷疑寶兒的真實身分,未料才剛提出質疑,就遭對方全面封鎖。他之後輾轉得知,寶兒其實並非單身,疑似早已有家庭。劉先生回想,寶兒曾將某名男子介紹為「親哥哥」,如今懷疑對方其實是其伴侶,才導致她始終拒絕見面。認為自己遭到欺騙的劉先生,隨後將女主播與平台公司一併告上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要求返還全部充值與轉帳款項。然而直到庭審結束,劉先生始終未見過寶兒本人,對方也未出庭。庭審中,寶兒的代理人辯稱,雙方只是普通朋友,「老公、老婆」只是親密稱呼,並未承諾以結婚為目的交往,因此不構成欺詐,劉先生的打賞屬正常網路消費。平台公司則表示,已履行監管義務,主播私下情感糾紛與平台無關。法院審理後認為,平台已依規提供直播服務並建立監管機制,無須承擔退款責任;但寶兒刻意隱瞞非單身事實,利用曖昧互動與「單身人設」誘導高額打賞,行為有違公序良俗,因此相關打賞行為部分無效。不過,法院也指出,劉先生作為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直播平台屬虛擬消費,仍過度投入情感,自身亦有疏失,因此須自行承擔部分損失。至於雙方私下轉帳,由於多為「520」、「1314」等具有特殊意義的金額,且雙方曾互有回贈,法院認定屬戀愛期間互贈行為,不予撤銷。最終,法院綜合平台分潤比例、實際收益及雙方過錯程度後,判決寶兒返還劉先生109萬餘元,其餘求償則遭駁回。
27歲男涉謀殺被判50年當庭「揍暈辯護律師」 被害人:從沒遇過
美國德州一名27歲男子路易斯(JaquariusLewis)在2024年犯下謀殺罪,恐面臨刑期5至50年,近日在聽取法官判他50年有期徒刑後,疑似因不滿判決結果,當庭揮拳攻擊自己的辯護律師佩特魯齊(John Petruzzi),造成對方昏倒在地;佩特魯齊清醒後坦言,從沒遇過這種當事人。根據外媒《People》報導,休士頓哈里斯郡法院近日審結一起殺人案件,來自休士頓的27歲男子路易斯因於2024年4月在一處公寓陽台外槍殺40歲男子強森(Quincy Johnson),隨後向檢方認罪。此案經法官判路易斯最高刑期50年,但判決剛落定,坐在被告席的路易斯突然站起身,朝辯護律師佩特魯齊(JohnPetruzzi)的臉出拳,導致律師倒地。事後年逾65歲的辯護律師佩特魯齊公開表示,他一開始不記得發生什麼事情,醒來後聽旁人轉述才知曉,他也餘悸猶存地說,「那瞬間我失去了意識,據法庭內的人說,我被當事人打中臉部後又撞到旁邊的櫃台,最後重重摔落在地」。所幸經醫療檢查後,佩特魯齊並無大礙。佩特魯齊是當地資深律師,執業長達46年,他對於路易斯的行為相當震驚,「我做這行很久,從沒遇過出拳揍我的當事人」。針對這起法庭暴力,休士頓警方已介入調查,由於佩特魯齊已年過六旬,路易斯隨即被加控一項「傷害65歲以上長者」的重罪。法律專家指出,雖然路易斯已因謀殺罪被判處半世紀的監禁,但這起新的攻擊指控若成立,極有可能導致他在原本的刑期之外,再額外增加入獄時間,刑期恐再延長。
涉動用總統警衛阻撓逮捕 法院認定尹錫悅「指示亮槍」!二審加重判7年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因涉嫌動用總統警衛體系阻撓調查機關執行逮捕等罪名,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5年。案件進入二審,首爾高等法院今天(29日)下午宣判,依妨害特別公務執行、濫用職權妨害權利行使等罪,判處尹錫悅有期徒刑7年。儘管刑期提高2年,但仍低於先前檢方在二審結辯時所求處的10年徒刑。南韓KBS報導,法院指出,一審認定的多項主要犯罪事實基本維持,但針對部分爭議事項重新審酌後,也對部分罪名作出不同判斷。判決重點之一在於「阻撓逮捕」行為。二審法院與一審見解一致,認定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搜處)對時任總統涉及濫權的案件具有調查權,且逮捕令合法有效。法院指出,尹錫悅曾三度拒絕配合傳喚,已符合簽發逮捕令的條件,卻仍試圖以各種方式阻止執行,相關行為明顯違法。法院進一步認定,尹錫悅在過程中批准總統警衛處出面阻擋執法人員,甚至曾指示「展示槍枝」、同意進行具威嚇性的巡邏,意圖以武力阻止逮捕。審判庭強調,此舉已嚴重違反法治原則,形同將國家警衛力量當作私人武裝使用,並增加與檢方人員發生物理衝突的風險,性質重大。此外,針對宣布緊急戒嚴前的國務會議程序,法院亦認定存在嚴重瑕疵,甚至違反憲法。尹錫悅未通知多名國務委員參與會議,侵害其審議權,構成濫用職權。與一審不同的是,二審連同部分「已接獲通知但未能出席」的委員,也一併認定其權利遭到侵害,擴大了有罪範圍。在資訊發布部分,法院也推翻一審部分無罪判斷,認定尹錫悅曾指示向外國媒體散播「戒嚴正當性」的不實訊息。審判庭指出,此舉不僅損害國家信用,也侵害國民知情權,屬於性質嚴重的不法行為。至於量刑理由,法院表示,尹錫悅在整個調查與審理過程中持續迴避責任,且身為總統本應遵守憲法、維護國家秩序,卻反而加劇社會混亂,未盡職責,因而決定加重刑度至7年。對於判決結果,尹錫悅辯護團隊表示無法接受,已表明將立即提起上訴,案件預料將持續延燒。
酒駕撞死運將肇逃「一審重判10年」 邱軍90度鞠躬致歉:努力和解中
25歲歌手邱軍以〈運轉人生〉走紅,卻在2024年酒駕撞死一名計程車司機,且肇逃2天後才到案。案經基隆地檢署偵辦起訴後,今(29)日一審結果出爐,國民法官認定邱軍罪責重大,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對此,邱軍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並2度90度鞠躬致歉,透露會持續和家屬溝通和解。據了解,本案發生在2024年12月27日凌晨,邱軍與女友及友人在基隆餐酒館聚會,共喝下近10公升酒精飲品,還包括多杯小米酒,之後他於凌晨4時許酒後開車上路,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上2名在路邊休息的計程車司機,其中一名李姓司機送醫搶救7天後仍不治。事故發生後,邱軍肇事逃逸,直到2天後才到案說明,一開始他還否認酒駕,後來才在羈押後坦承犯行。案件由基隆地檢署偵結起訴,一審由國民法官審理,並於今(29)日認定邱軍涉犯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判處8年,另犯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判3年6月,合併執行10年有期徒刑。對此,邱軍今日出庭聽判,庭後受訪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被問到會不會覺得刑期過重,邱軍回答「不會不會」,並面對媒體鏡頭2度90度鞠躬致歉,「不好意思造成大家麻煩」,透露他會持續和家屬溝通、盡力協商和解。◎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車商場經營權之爭落幕!新光三越擊敗微風拿下最優申請人
台北車站商場經營權之爭落幕。這項年營收上看30億元、被視為「國家門面」的重要商業資產,原本由深耕近20年的微風集團長期經營,如今在最新一輪招標評選中出現易主跡象。台鐵公司今(28日)正式公告評審結果,最優申請人由百貨龍頭新光三越勝出,次優申請人則為現任經營者微風集團。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此次招標競爭激烈,吸引多家大型企業參與角逐。除了新光三越與微風集團外,還包括統一集團、誠品生活、潤泰集團、京站實業、新東陽、澎坊免稅商店以及JR東日本等共計8家業者投標。由於該案涉及台北車站大樓核心商業空間,且得標者可取得至少15年的長期經營權,因此被視為極具戰略價值的標案,不僅攸關商業利益,也象徵品牌在台灣交通樞紐的曝光與影響力。台鐵公司今公告說明,已於4月22日召開「台北車站大樓G+2、G+1、U-1層增建、改建、修建及營運移轉案」甄審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審作業。整個評選過程包含申請人簡報與現場委員詢答,8家合格業者皆完成相關程序。經過綜合評比後,由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獲得最優申請人資格。後續台鐵公司將依規定與新光三越展開議約與簽約程序,若順利完成,將正式取得該商場未來的營運權。同時,台鐵也在評選中確定微風廣場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次優申請人。台鐵公司指出,若最優申請人最終未能完成議約或簽約程序,將依規定通知次優申請人遞補,確保整體招標作業的延續性與穩定性。相關甄審結果亦已公開,民眾可透過財政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或台鐵公司官方網站查詢詳細內容。
撿到手機「隨手丟草叢」慘了 法院判賠2.7萬:妥善保管失物屬法定義務
中國大陸河南省鄭州市近日發生一起拾得遺失物糾紛案件,引發社會關注。當地一名女子撿到他人遺失手機後,因無法解鎖竟將手機隨手丟棄,最終導致物品無法尋回。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判決該女子需賠償失主經濟損失人民幣6000元(約新台幣2.7萬元),並強調拾得遺失物後妥善保管屬於法定義務,而非僅是道德選擇。據了解,失主小傑(化名)為一名高三體育生。去年7月,其母親花費人民幣7700餘元(約新台幣3.5萬元)為其購置手機,用於日常聯絡及訓練安排。今年3月,小傑在夜間騎車時不慎遺失手機,隨即撥打電話卻發現已關機,情急之下報警求助。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很快鎖定撿拾手機的元姓女子。根據派出所記錄,元女起初承認撿到手機,但表示因手機設有密碼無法開啟,便將其丟入路邊草叢。由於該處屬監控死角,警方多次搜尋仍未能找回手機。手機遺失不僅造成小傑財產損失,也影響其備考安排,包含訓練計畫與體測預約資訊無法取得,甚至導致考試延期,承受不小壓力。事後,小傑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包括手機價值及相關損失共計人民幣9000元(約新台幣4.1萬元)。庭審過程中,元女改口稱當時手機發燙、電池疑似膨脹,擔心發生危險才丟棄,但未能提出相關證據,且說法與警方紀錄不符,未被法院採信。法院審理指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拾得遺失物者應負返還及妥善保管義務,不得任意丟棄或毀損。考量手機已無法尋回,法院依電子產品折舊原則,認定其當時價值約6000元,並駁回小傑主張的間接損失,最終判決元某賠償6000元。承審法官表示,本案凸顯部分民眾對法律義務認知不足。拾得他人物品後,應主動聯繫失主或交由警方處理,而非自行處置。法院也藉此提醒社會大眾,「拾金不昧」不僅是傳統美德,更是法律明文規範的責任。
28歲蘆洲警盜檢舉人個資狂訂披薩 分局長鞠躬致歉:記大過移送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勤指中心28歲馮姓員警,盜用檢舉人個資惡意訂餐和訂位,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共有5位民眾受害,訂餐金額更高達9萬,蘆洲警分局22日召開記者會,分局長王耀輝鞠躬致歉,表示已對馮員記大過並調離現職,全案依法移送,其直屬主管、勤指中心主任則立即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據了解,被害人之一的何姓男子18日兩度致電110,檢舉五股區芳州公園有車輛違停,此後竟收到火鍋店訂位和披薩店訂餐資訊,訂餐資訊更是「方州六」,何男懷疑個資外洩而向警方辦案。蘆洲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訂餐者以VPN(虛擬私人網路)為跳板,其IP顯示在歐洲,警方透過店家訂單資訊與資通資料交叉比對,鎖定馮員涉案,21日深夜突破其心防,馮員這才坦承因個人情緒失控而犯案。王耀輝22日鞠躬致歉,表示除目前已報案之4名民眾外,警方主動透過比對分析,另擴大清查出另名未報案之受害者,並已主動聯繫完成偵詢程序,總訂餐次數高達19筆,總金額逾9萬元,警方將持續向受害民眾說明偵辦進度,全力協助保障其合法權益。王耀輝強調,本案為該名員警個人偏差行為,無其他員警參與,並非系統漏洞或個資外洩所致,馮員涉犯刑法《妨害信用》、《偽造私文書》、《個資法》中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等罪,訊後將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召開考績會記一大過並調離現職,其直屬主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後續再依刑事偵審結果及民事和解情形,續行檢討處置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王耀輝表示,對於員警不當行為深表痛心遺憾,並代表蘆洲分局向被害民眾、及受影響店家及造成警譽受損致上最高歉意。
父留500萬遺產兒拿錄音遺囑想霸佔 6姊妹怒告!法院判決曝
有些家庭在分遺產時,最慘可能鬧上法院!大陸福建漳平市發生一起遺產繼承糾紛,一名老翁與妻子育有6女1子,他生前留下一段錄音,聲稱要將遺產約109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00萬元)贈與孫女,氣得6姊妹告上法院。經法院審理認為,該錄音遺囑無效,遺產須按法定繼承順位分配給7名子女,全案定讞。根據陸媒《陝視新聞》報導,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遺產繼承糾紛案件,判決文件顯示,一名老翁與妻子婚後育有6女1子,夫妻倆晚年把自建房屋出售,獲得房款約人民幣109萬元(約新台幣500萬元)。兩人相繼過世後,6名姊妹主張將父母遺產均分給7名手足,但老翁兒子卻拿出一段錄音檔,堅稱父親生前指定把錢交給孫女繼承,拒絕與姊妹平分,因此姊妹們決定交給法院判定。經法院調查發現,該段錄音內容並未能清楚展現老翁具有明確的「立遺囑」意思,且錄音現場並無2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法官指出,據當地《民法典》規定,錄音錄像遺囑必須具備嚴格的法定形式,否則無法產生法律效力。由於該錄音證據程序不合法,法院判定該錄音不具備遺囑效力,該筆賣房款應被列為老翁夫妻共同遺產,回歸法定繼承程序。在分配比例上,法院展現了對弱勢與照顧者的關照。判決結果顯示,患有小兒麻痺症的其中一名女兒獲分30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以保障其未來生活;獨子獲分23萬元(約新台幣106萬元);而在父母生前承擔主要照顧責任的一名女兒獲分16萬元(約新台幣73.7萬元);其餘四名女兒則各獲得10萬元(約新台幣46萬元)。法院強調,遺產分配除考量血緣外,亦應審酌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程度與身體健康狀況。儘管老翁兒子事後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並申請再審,但均被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北院公布「剴剴」凌虐悲慘細節 合議庭三大理由重判社工陳尚潔2年
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被控未據實通報一歲幼童「剴剴」傷勢,導致慘死惡保母劉彩萱等人手下。台北地院今天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另涉偽造文書的部分則判決無罪。北院合議庭公布判決理由,痛批「剴剴」被惡保母劉彩萱綑綁凌虐,牙齒掉3、4顆,全身42處受傷,與托嬰前判若兩人,陳尚潔卻怠忽職務推諉卸責,至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和解,因此判刑2年,還可上訴。虐死剴剴的惡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一、二審皆遭重判刑無期徒刑、1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片)判決書指出,陳尚潔為兒福聯盟之收出養社工,從事媒合兒童收出養及家庭聯繫、訪視輔導、出養前身心狀況追蹤等業務。「剴剴」因嚴姓外婆無力照顧,經轉介兒福聯盟出養,陳尚潔收案後,「剴剴」經兒福聯盟安排交由保母劉彩萱全日托育。然「剴剴」112年9月1日至12月24日托育期間,遭劉彩萱綑綁、蒙眼、長時間裸體罰站、餵食廚餘及施以非人道之毆打等方式長期凌虐。而陳尚潔透過3次訪視過程,已知悉「剴剴」額頭出現大片瘀青、面龐明顯消瘦、表情落寞悲傷、眼睛空洞無神、嚴重掉牙3、4顆、頭髮稀疏及額頭反覆新舊瘀傷,與交付劉彩萱托育前出現明顯異常及巨大落差,外表判若兩人。陳尚潔竟怠忽職務,盲目偏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使劉彩萱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剴剴」因長期缺乏適當之照護與醫療處置,在長達3個多月的凌虐中陷於孤立無援之處境,更因受不當傷害及精神虐待,致患有憂鬱症,全身至少42處遭受人為暴力、蓄意、反覆及長期身體虐待傷勢,終致「剴剴」因全身虐待性傷勢引發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長期營養不良,於112年12月24日凌晨1時31分許,因低血容性休克死亡。合議庭判刑理由指出,一、陳尚潔有協同特殊職務法人機構為危險源控制、自願承擔保護義務等保證人地位,並有協同兒福聯盟監督劉彩萱照護品質、追蹤劉童「剴剴」身心發展狀況,以防免劉童死亡之作為義務。二、陳尚潔就劉童「剴剴」死亡結果,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且陳尚潔之過失行為與劉童之死亡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三、陳尚潔雖辯稱其非主責社工,然查法規上對主責社工一詞本無明確定義,合議庭認定陳尚潔具有自願承擔義務之保證人地位,不採陳尚潔辯詞。合議庭審酌陳尚潔為具有專業知能之收出養社工,本應為弱勢兒少之保護傘,卻背棄職責,身為最能拼湊受虐真相與救援劉童之關鍵角色,竟消極不作為,怠於履行保證人地位所應負之作為義務,面對「剴剴」托育前後判若兩人、身心急遽惡化之重大兒虐警訊,放棄其專業立場,盲目聽信劉彩萱荒謬卸責之詞,致使一再錯失救援劉童之機會,更使劉彩萱在無效監督下更加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升級凌虐犯行,使未滿2歲毫無求救能力之「剴剴」,飽受身心凌虐而悲慘喪命,其消極漠視之舉,甚屬不該。考量陳尚潔犯後推諉卸責否認犯行,迄今未與「剴剴」的嚴姓外婆達成調解或有何賠償其損害之意願等犯後態度,斟酌「剴剴」外婆、檢察官請求從重量刑之意見,兼衡陳尚潔違反義務之程度甚高,造成劉童生命法益喪失及家屬終身無法彌補之苦痛與自責,犯罪所生損害甚鉅,暨其素行、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2年。本案審判長為吳家桐法官、陪席法官趙書郁、受命法官胡原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