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頻器材
」 NCC 審查費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750元 電信
NCC無委員卡住藍牙設備進口 政院擬下週核准主管代決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自8月1日起進入無委員狀態,部分涉及WiFi、藍牙等射頻器材的進口核准案件因此停擺,日前更有民眾從日本購買音響寄回台灣時遭遇通關問題。為避免案件持續累積,據了解,NCC已向行政院提出因應方案,希望在不涉及委員會保留事項的範圍內,暫時授權內部單位主管代為決行,行政院最晚預計下週完成批核。NCC原先僅剩3名委員,其任期已於7月31日屆滿。行政院雖於7月24日公布新一波委員提名人選,但目前仍有待立法院審查,因此NCC自8月起面臨沒有委員在任的空窗期,也使部分依法需要核准的業務受到影響。日前有民眾在社群平台表示,從日本購買音響寄回台灣,由於同一張進口提單列有3件以上商品,卻被告知因NCC目前沒有委員,相關許可無法完成,貨品可能面臨退回日本。NCC本月5日曾說明,在委員全數出缺的情況下,目前確實無法處理部分藍牙器材等設備的進口核准函。為解決行政空窗造成的問題,據了解,NCC已向行政院建議,在案件不屬於委員會保留決定範圍的前提下,可依「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讓符合分層負責規定的業務,暫由相關單位主管代為核定。可望透過此方式處理的案件,包括郵寄3件以上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例如具備WiFi、藍牙功能的終端設備,以及依現行分層負責規定原本即可交由單位主管決行的業務。行政院人士表示,相關方案最晚預計下週完成批核,希望在NCC新任委員尚未完成立法院人事審查前,先維持必要行政業務運作,避免民眾權益受到人事空窗影響。不過,並非所有案件都能透過內部授權解決。政院人士指出,目前因NCC缺乏委員會決議而無法核准的業務,還包括基地台設備、廣播電台發射機等第一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以及部分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和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使用計畫等,後續仍須依相關程序處理。
無人機銷售新制12月上路 未登錄最高可罰150萬
「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明定無人機銷售前必須先完成登錄,1年輔導期已屆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提醒,新規將於12月起實施,業者應依新制辦理登錄與標示義務,違者可處以1萬至150萬元罰鍰。「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於去年11月修正發布,其中第17條規定,未來無人機銷售前必須先完成登錄,並清楚標示必要資訊。因該法條有1年輔導期,民航局指出,輔導期已屆滿,新機制將於12月1日正式施行。民航局表示,12月1日起,新機型公開販售前,無人機業者應及早因應辦理型式檢驗,並依新制辦理登錄與標示義務,如違反遙控無人機相關規定者,將處1萬元至150萬元罰鍰。民航局表示,無人機製造廠商辦理登錄作業時,須在民航局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登錄廠牌型號、製造者資料、最大起飛重量、資安檢測合格報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射頻審驗證明,及商品檢驗或型式檢驗證明文件等資訊,並將資訊標示於產品及包裝。無人機進口商或國外廠牌代理商亦應依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自今年12月1日起,進口增列遙控無人機輸入規定代號617,納入海關查核輸入貨品範圍。依相關規定,最大起飛重量達2公斤以上者,進口時須檢具民航局核發之同意文件;未達2公斤者,則需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審查同意後始得辦理進口。民航局提醒,遙控無人機屬應經核准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相關產品除需符合民航法及管理規則規定外,亦須取得NCC核發之進口核准證,才可合法輸入。另外,經銷商透過電商平台販售時,亦須加註中文資訊,包含製造商名稱、250公克以上無人機須註冊、活動須遵守操作規定及相關資訊查詢方式等,代理商或經銷商販售亦需遵守。自製無人機者雖然無需申請型式檢驗,但也須登錄自行製造並使用之無人機,以落實追蹤管理。自新制施行後,民眾在購買無人機時,應認明資安檢測、NCC射頻標示及型式檢驗或商品檢驗標識,避免購買未合法登錄產品。最大起飛重量250克以上無人機仍須完成註冊才能操作,且所有操作者均須遵守飛航安全與禁限航區規定。
黃健豪追問750元之亂 立院共識依現規處理禁NCC多收錢
曾引發網友及輿論強烈反彈的「NCC750元之亂」,今天在立院交通委員會確定暫時劃下句點。立委黃健豪今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官員時,針對NCC之前要求海外郵寄回台的射頻器材兩部以下,需加收750元審查費一事,訊問曾經表示「再研究」的NCC,是否已確不該訂規定、多收750元規費。最後在朝野立委一致共識下,委員會決議該規費不予備查,NCC也同意。黃健豪解釋,未來在海外購買的射頻器材,寄回台灣時,只要數量兩部以下,將不會被收取750元審查費。黃健豪質詢NCC代理主委陳崇樹時表示,NCC當初說要多收錢的理由是要維護國內電波秩序,但他不解,為何民眾隨身帶回1-5台射頻器材,入海關時不需收取審查費,反之,民眾網購2台以下的卻要收審查費?既然相同器材,理應進口台灣,應該同樣都存在風險,為何有差別,消費者權益不是應該有一致性保障嗎?陳崇樹也表示認同。此外,為了打擊詐騙、杜絕電信詐騙管道,黃健豪也提案,修改電信管理法進行,將現有二類電信納管,NCC則承諾會提出對應修法版本,規範二類電信業者。黃健豪指出,當初未將二類電信業者納管,主因之一是二類電信泛濫,既然如今產生被詐騙利用的疑慮,就應該重新納入管理。黃健豪說明,去年七月通過詐欺危害防制條例(俗稱打詐條例),許多從事電信業務卻未登記的MVNO二類電信業者,被認定不屬於打詐條例定義的「電信業」,只是交由三大電信業者依合約管制,他提案修法,將二類電信業者納入母法「電信管理法」管理,NCC代主委陳崇樹也表示認同。黃健豪指出,現行法規未直接規範銷售黑莓卡等境外網卡之業者的販售資格及相關實名制,容易規避詐防條例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管制措施,未能真正做到源頭阻詐。唯有強制舊二類電信登記納管,才能有效防制犯罪,保障民眾財產權益。
攝影圈友人赴日拍攝「返台遭收4千元審查費」 網傻眼:越專業收越多
近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海外購買並攜回國內的WiFi、藍牙等無線通訊設備,實施每件750元的審查費,引發外界反彈。隨後有網友爆料,攝影圈的友人到日本拍攝,回台時因攜帶多件攝影設備,而被收取總額超過4千元的審查費。該名網友在論壇PTT以「攝影圈有人帶設備回來被收750*N?」為題發文,指出自己看到Threads有一篇文在說,攝影圈因為NCC審查費一事氣炸,「出國拍片回來,攝影器材被收費,收了4千多,氣炸,脆上還嘲諷說,越多專業器材收越多」。這也讓原PO好奇詢問,「NCC不是看了風向轉彎說限郵寄嗎?怎麼會有人帶自己吃飯傢伙,搭飛機回家還被收保護費?難不成碰上屏東副站長之流的海關了?會開任何憑證嗎?板上有從業人員遇到過嗎?」文章曝光後引起熱議,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隨身攜帶的二手貨也收喔,真假」、「剛公佈的時候根本什麼都沒講清楚,是引起民怨後才改口說海關不容易抓」、「現在單眼都有WiFi傳輸功能」、「他條文寫那麼模糊,沒人吵就是最寬認定啊」、「NCC當初那張表根本沒他後來的補充規則,所以實務上怎麼執行是他們自己說了算」。事實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自2月3日起,針對民眾從國外攜帶或進口的「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每件收取750元的審查費,引發民眾反彈。NCC也於10日宣布將暫緩收費,表示為回應最新民意,針對郵寄輸入自用2部以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之收費,並依比例原則等,就收費方式與收費對象、數額再進行更周延估算,予以檢討調整。為因應調整需要,即日起依法申報之此類射頻器材,將先通知申請輸入者有審查費用待繳,本會則逕行審查,俟應收費數額確定後,再開立繳費單依限繳納。簡言之,縱使尚未繳納審查費用,也能先通過進口審查。NCC強調,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重新討論收費標準業已通過,該會以謙卑態度面對各界最新意見,並即刻開啟檢討,基於相關行政成本考量下,思考向使用者收費合理性及執行妥適性。故為回應社會各界意見,將針對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通盤檢討。
750之亂暫緩收費?網揪1貓膩「等於開空白支票」 一票怕爆:金額隨NCC填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自2月3日起,針對民眾從國外攜帶或進口的「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每件收取750元的審查費,引發民眾反彈,昨天(10日)緊急喊卡,宣布將暫緩收費。不過,有網友細讀NCC說法後,馬上揪出疑點,直指相關規定根本沒改,「意思是先審查,之後再跟你收」,根本玩文字遊戲。NCC昨天宣布,為回應最新民意,針對郵寄輸入自用2部以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之收費,並依比例原則等,就收費方式與收費對象、數額再進行更周延估算,予以檢討調整。NCC表示,為因應調整需要,即日起依法申報之此類射頻器材,將先通知申請輸入者有審查費用待繳,本會則逕行審查,俟應收費數額確定後,再開立繳費單依限繳納。簡言之,縱使尚未繳納審查費用,也能先通過進口審查。NCC強調,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重新討論收費標準業已通過,該會以謙卑態度面對各界最新意見,並即刻開啟檢討,基於相關行政成本考量下,思考向使用者收費合理性及執行妥適性。故為回應社會各界意見,將針對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通盤檢討。消息曝光後,有網友在PTT發文,指NCC稱「俟應收費數額確定後,再開立繳費單依限繳納」,意思就是先審查,之後再收費,頂多是暫緩收費,根本玩文字遊戲騙人,「最根本的問題是,規定還是沒改,現在只是在那胡扯,反正隨他解釋,哪天他心情好想全收也是可以,因為規定一樣在那」。話題引發討論,不少鄉民直言「真的很會混淆視聽」、「等於你開一張空白支票讓ncc自己填金額」、「暫緩收費,但是護航的會洗成暫緩實施喔」、「注意!你剛剛簽了一張空白本票給NCC」、「差點被騙,果然很會做圖卡的單位都知道怎麼樣玩文字遊戲」、「之後金額隨便填」、「有夠恐怖的,一張沒有金額的帳單,隨他填」。(圖/翻攝自PTT)
750之亂被罵翻!綠委喊「面對民意」急協調 NCC縮了:暫緩收費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自2月3日起,針對民眾從國外攜帶或進口的「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每件收取750元的審查費,引發民眾反彈。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表示,雖然法規本身沒有問題,仍須考量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或涵蓋過廣,已積極和NCC協調解決方案。NCC今天(10日)宣布將暫緩收費。沈伯洋表示,相關法規已經公告一段時間,本身也沒有問題,問題在於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或涵蓋過廣,加上人民未必會知道公告,且公告後的民意一樣是民意,面對民意直接解決才是正途,「我認為,用新的分類方式,或者排除一些3C認證商品,又或者鬆綁數量,應該是可行的方向。」沈伯洋指出,經過自己和其他委員和NCC討論,可能暫緩收費或分段收費(扣除原先收費架構中對系統建置成本分攤費用約450元),又或者釜底抽薪,直接評估10mW以下排除等,NCC也非常有意願調整,然而不管採取什麼方案,最需要解決的就是開會問題,無奈NCC人事案卡關,委員人數不足導致無法開會。沈伯洋提到,經過積極協調,終於想到解決方案,「因為規費的收取和估算也有主管機關,也就是說,可以先請主管機關先對這件事情做出決議,而在還沒做出來之前,就可以先暫緩(但原本該管制的還是要管制,所以還是會守護相關的安全,不用擔心)。這個方案看起來可行,所以應該是可以解決各位的問題了!」另一方面,NCC今天宣布,為回應最新民意,針對郵寄輸入自用2部以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之收費,並依比例原則等,就收費方式與收費對象、數額再進行更周延估算,予以檢討調整。為因應調整需要,即日起依法申報之此類射頻器材,將先通知申請輸入者有審查費用待繳,本會則逕行審查,俟應收費數額確定後,再開立繳費單依限繳納。簡言之,縱使尚未繳納審查費用,也能先通過進口審查。NCC強調,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重新討論收費標準業已通過,該會以謙卑態度面對各界最新意見,並即刻開啟檢討,基於相關行政成本考量下,思考向使用者收費合理性及執行妥適性。故為回應社會各界意見,將針對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通盤檢討。
NCC修法「進口17類3C商品」多收750元!2情況免繳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修訂了《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自今年2月3日起,民眾從國外攜帶或進口的「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每件需繳納750元的審查費。此項新規引發了廣泛討論及民怨。據悉,新規顯示有17類商品被列入收費範圍,包括: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具備行動網路或Wi-Fi功能)、藍牙耳機或任何品牌無線耳機、無線麥克風、藍牙音箱、無線鍵盤、無線滑鼠、藍牙鍵盤滑鼠組、遊戲主機(如PlayStation 5、Nintendo Switch)、VR設備(如PlayStation VR2、Meta Quest 3)、無線遊戲手把、Wi-Fi分享器、無線路由器、行動網路熱點分享器、 智慧家居設備:智慧燈泡、智慧插座、智慧門鈴等、攝影監控設備:無線攝影機、智慧監視攝影機等、RFID門禁卡、NFC讀取設備、GPS追蹤器。NCC對此回應,指出有2種情況可免繳750元審查費:第一,透過合法進口商或代理商購買的商品;第二,民眾出國自行購買並攜帶入境,若數量在5部以內,也無需繳費。NCC進一步解釋,過去僅針對海外郵寄3部以上的情況收取費用,但新規調整後,無論數量多少,均需繳納審查費。此政策主要目的是加強對水貨的管理,反映實際行政成本,同時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3C海外購收750規費挨批 國民黨團:NCC假審查真加稅
國民黨立院黨團10日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大搞「750」之亂,不在乎比例原則,根本是扒民眾好幾層皮,也達不成實質審查,只是NCC在打造「小金庫」,毫無正當性可言。NCC近期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十四條,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針對民眾自海外郵購,具備藍牙、Wi-Fi 或其他無線傳輸功能的電信裝置,包括無線鍵盤與滑鼠、手機、遊戲主機、VR等,每件需收取新台幣750元的審查費用,5日起上路,引起民眾熱議。NCC官員強調,個人透過海外郵購「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也就是免執照,一般大眾可使用的藍牙、Wi-Fi 或其他無線傳輸功能設備,無論購買價金多少,每件需都繳交 750 元審查費。官員還說,若個人郵購超過 2 件,則必須申請「進口許可證」,目前申請進口許可證的費用為紙本 600 元,或給證號 400 元,但不需額外繳納審查費。由於因此將導致購買較少的民眾反需負擔較高規費的怪象,官員也說,正研擬修法,讓許可證費用與審查費一致,調整為 750 元。國民黨立院黨團10日對此開記者會,抨擊NCC「假審查,真加稅」,政策離譜又荒謬,簡直是「想搶錢想瘋了」。曾擔任NCC委員的立委翁曉玲直言,雖說《電信法》中有講到為了避免射頻器材干擾電波秩序,因此使用前要有主管機關核准,但過去針對民眾自用器材,從未曾收過審查費,如今無線通訊時代,3C產品本來就有無線通訊功能,只要個別民眾合理購買使用,都應考量比例原則,不可以任何產品都收取750元審查費,違反了比例原則。翁曉玲指出,現在NCC委員不足,只有3位,還有4位待補齊,如此情況下公布收費標準,就是要從民眾口袋拿錢,NCC應檢討收費標準,最好暫緩實施或直接廢除,不然就待委員補齊再來集思廣益,若真要徵收,也應看量體,多少規模以下免徵收費,不要喊出打擊水貨之名,卻行擾民之實,根本變相加稅。
國外買3C需多交750元審查費挨轟 NCC回應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布行政命令,2月5日起從國外網購3C產品都需收審查費750元,引發民眾不滿,在野批評錯誤政策試圖從人民身上搶錢,直言NCC當起了有牌流氓。對此,國家通訊委員會表示,收取審查費是因為需投入許多人力及資訊系統資源,審查進口貨品的發射頻段及發射功率是否符合台灣規定。在野批評國家通訊委員會發布行政命令,針對從國外網購3C產品都需收審查費750元,且從滑鼠到藍牙耳機、筆電、平板無人機,無一不對此收取暴力課稅,導致人民要多花一筆錢,政府從人民身上拔毛,幹起有牌的流氓,呼籲行政院長卓榮泰給人民一個交代。對此,國家通訊委員會表示,民眾若透過網路從國外訂購2部以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並透過郵寄方式送達台灣,自今年2月5日起需加收750元的審查費。包括手機、平板、藍牙耳機、WiFi接收設備、無線鍵盤、無線滑鼠等,都是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國家通訊委員會指出,收取審查費是因為需投入許多人力及資訊系統資源,審查進口貨品的發射頻段及發射功率是否符合台灣規定,NCC審查行政成本與進口貨品價值無關,因此都收取審查費750元。國家通訊委員會說明,去年7月草案預告後,後續也召開公開說明會,也發布資訊在官網上,考慮過年前需求較多,因此也延後到農曆年後才生效,後續也跟外界持續宣導。如果民眾是出國自行攜帶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產品入境者,5部以下仍是免費,並不受影響。
海外網購3C加收750元!NCC「貼1圖澄清」再度被灌爆 網怒轟:要搶直接說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告「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修正草案,民眾若透過網路從國外購買特定3C產品,需支付750元的審查費,此事掀起輿論炸鍋,網友紛紛怒批「要搶就直接說」。NCC公告,民眾若透過網路從國外訂購2部以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並透過郵寄方式送達台灣,自今年2月5日起需加收750元的審查費。包括手機、平板、藍牙耳機、WiFi接收設備、無線鍵盤、無線滑鼠等,都是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NCC說明,此次收費僅針對「郵寄自用」的器材,若民眾自國外「自行攜帶」,且器材數量為5部以下,則如同過往免繳交審查費。儘管NCC澄清,此修正案是針對郵寄器材,但仍有大批網友留言灌爆臉書,「影響最大的就是郵寄自用的部分好嗎?」、「我滑鼠都沒超過750元,吃相真難看」、「土匪搶劫嗎」、「跟黑幫收保護費有何不同」、「要搶就直接說,還弄一個爛名目,NCC垃圾單位」、「就巧立名目,搶錢了不演了」、「沒用的乞丐,開始乞討啦」、「果然偷換概念最會,大家在噴郵寄,你在那國外自行攜帶」、「我網購一個合法的東西幹嘛收750?況且自己攜帶跟郵寄到底差別在哪。」對此,網紅Cheap發文表示,看見有人在網路上力挺喊「750$的檢測費很便宜,你們在叫什麼。」讓他忍不住批評「笑死,檢測費行情價是6萬,你750$是要驗什麼? 驗你的大腦差不多啦(請不要拿石頭開玩笑)」Cheap直言,審查費實際上就是規費,沒有要驗的意思,況且若真的要驗,750元哪夠用,「連設備都還在海關,根本沒進NCC是要檢測啥?退1兆步來說啦,真的哪個平行時空,檢驗只要750$,我郵寄不驗很危險,自帶1部不驗就很安全?什麼邏輯。」Cheap也強調,自己已經重申過很多次,對政治攻防沒興趣,因此不要跟他扯藍白綠。
私人3C產品入境遭NCC收750元「海外送修也要收」 逾4700人連署自救!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如今含有藍芽、Wifi等無線傳輸功能的3C產品,經過海關時都要繳交750元「核准審查費」。如今不僅在國外購買3C產品自動加價750元,就連將自己購買的產品送往海外維修,再寄回國內時同樣要被加收750元審查費,讓許多民眾感覺自己在「付贖金」。如今有網友在「公共政策公開平台」上發起提案連署,要求自用民生與視聽娛樂器材,應當被排除在核准審查費收費項目之外,上線不到2天已突破4600人連署。根據NCC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修正條文,從國外攜帶或進口「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需繳審查費750元,引起多名網紅、政治人物砲轟。也有多位民眾在各大網路平台發文表示,自己在國外購買的遊戲手把、鍵盤等3C用品,以及遊戲周邊,在海關被收取750元審查費,還必須附上切結書才能入關。更有民眾在網路上發文指出,自己明明只是將3C產品寄到海外維修,送修回國時同樣要繳交這750元的審查費才能把它「贖回來」,怒轟:「不如直接買新的!」對此,有民眾已經在「公共政策公開平台」發起提案連署,認為「自用民生與視聽娛樂器材應排除於『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收費項目」。提案者指出,大眾民生視聽娛樂器材項目等必需品,大多屬於全球認證性消費商品,須由海外購入、送海外維修,包括VR視訊裝置、各廠牌遊戲機及藍芽設備(遊戲手把、耳機、鍵盤、滑鼠等)。法條修改後意外對一般民眾生活造成極大影響,甚至是「不合理的開銷費用」,嚴重造成民眾不便、擾民,以及諸多負面觀感。鑒於法條出發點為有效管制電信射頻器材進口,並非刻意影響民眾消費權利,建議個人自用民生與視聽娛樂器材,如:全球性客觀無安全顧慮的商品或已損壞需維修之物品,應排除於「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收費項目。(圖/翻攝公共政策公開平台)該提案上線不到2天,就湧入4700人連署。不少網友還在聯署頁面留言砲轟:「敢抽750,那敢不敢每件都附上檢測報告,檢測時間檢測單位通通註明,要是做不到是在抽什麼鬼?」、「這個金額到底是怎麼訂出來的?750真的不合理,就算是75也不合理。」、「這些檢驗實際上有什麼效用?有讓資安更安全? 檢驗射頻功率跟資安一點關係沒有。檢驗是否使用非法電波頻段?或許有吧,但你要無線滑鼠去搶到電台/電話頻段也太難為它了吧?」
國外買3C產品帶回台「每件收750元審查費」網炸鍋 NCC回應了
網路近日盛傳,NCC針對私人進口「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每件要收750元的檢查費,包括藍芽耳機、鍵盤、滑鼠,手機、平板、筆電、PS4等設備,不管是網購或自己從國外帶回都要收費,引發討論。對此,NCC緊急澄清,民眾自行從國外隨身攜帶回國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仍同以往,器材數量5部以下免繳交審查費。網紅「Cheap」今天(8日)在臉書發文痛批,NCC開始收取「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每件要750元,若民眾從國外購買藍芽耳機、鍵盤、滑鼠,手機、平板、筆電、PS5等產品及其周邊藍芽設備,不論網購、自行帶回、價值多寡,只要過海關每件都要收750,「根本搶錢,把人民當提款機」。對此,NCC表示,為維持國內電波秩序,且考量民眾進口貨物有其時效性,NCC每日需及時線上投入許多人力,過年期間亦有安排人力,審查申請人所提供之自用切結書及產品規格型錄等文件,以確認進口貨品之無線電頻段及發射功率符合我國規定。另外,NCC每年還須編列水、電及維護資訊系統預算,才能提供民眾方便且有效率通傳服務,因此依規費法按行政成本收費,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新臺幣750元。NCC說明,本次新增收費標準之項目均已依作業程序辦理,113年7月12日分別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公共政策網路參與(join)平臺及官網預告修正草案條文。NCC為傾聽外界意見,亦於113年9月5日辦理公開說明會,除依說明會現場意見,並依預告期間所蒐集意見,部分參採並酌修《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修正草案,後經113年10月30日本會1143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NCC考量年關將近,並讓外界提早因應,分別於113年11月12日、114年1月24日及114年2月3日在NCC申請網頁預告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費用相關資訊,讓申請人預先因應。NCC補充,本次增訂的審查費,不適用民眾自行從國外隨身攜帶回國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只要器材數量在5部以下,就免繳審查費。
NCC修正案週五闖關 代理主委翁柏宗恐下台!NCC:7月已修作業要點,不影響運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修正案周五闖關,現任代理主委翁柏宗恐被拉下來, NCC委員未達NCC組織法第4條規定之法定人數7人,將無法召開委員會議並作成決議。NCC表示,7月時已包裹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下稱926要點)、NCC分層負責明細表、委員會議議事要點及法制作業要點。NCC說明,修正重點為當委員人數未達委員總額過半數時,除依NCC組織法第9條第2項規定不得授權之事項外,本要點中相關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均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既有委員組成的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以維持基本業務運作。NCC期盼立法院審查通過新委員讓委員會議能儘速正常運作,以降低對通訊傳播產業之影響。NCC特別說明,該要點修正後,計有58項事項將依修正規定,授權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但仍有104項事項依法只能由委員會議處理,不適用本次因應的修正,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營運計畫變更等,屬廣播電視法第14條第1項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定,應經許可之項目,另有關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2項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及全部或一部國際漫遊服務範圍之公告等亦屬之,而裁罰案件罰鍰如達50萬以上者,亦為委員會議保留事項。NCC另外說明,有關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及進口,於電信管理法施行後已變更為核准制,因此,予以修正,由第5點(許可案)移列至第7點(處分案),並依修正規定,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
iPhone16仍有望上市 NCC修正委員不足之規定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4位委員即將於今年8月1日卸任,行政院提名人選尚未經立法院同意,將無法依規定召開委員會議,恐影響iPhone16認證上市,NCC於26日提出修正要點,並喊話應盡速通過新委員審查。NCC指出,因委員未達NCC組織法第4條規定之法定人數7人,將無法依NCC組織法第10條第3項規定,召開委員會議並作成決議。NCC於26日委員會議決議包裹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及授權內部單位辦理事項作業要點、NCC分層負責明細表、委員會議議事要點及法制作業要點。NCC說明,本次修正重點為,當委員人數未達委員總額過半時,除依NCC組織法第9條第2項規定不得授權之事項外,本要點中相關委員會議審議事項,均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既有委員組成的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以維持基本業務運作。NCC盼立法院審查通過新委員,讓委員會議能儘速正常運作,降低對通訊傳播產業之影響。NCC特別提到,該要點修正後,有58項事項將依修正規定,授權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但仍有104項事項依法只能由委員會議處理,不適用本次因應的修正,包含廣電事業股權轉讓、變更名稱或負責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營運計畫變更等,屬廣播電視法第14條第1項及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定,應經許可之項目,另有關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2項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及全部或一部國際漫遊服務範圍之公告等亦屬之,而裁罰案件罰鍰如達50萬以上者,亦為委員會議保留事項。NCC也表示,有關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及進口,於電信管理法施行後已變更為核准制,因此,予以修正,由第5點(許可案)移列至第7點(處分案),並依修正規定,由主任委員或代理主任委員召開委員諮議會議討論後決定。
iPhone 16上市恐受修法拖延 NCC:儘量設法解決
立法院昨(16日)三讀修正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委員可於過渡期延任」之條款,故NCC八月將只剩3名委員,恐無法運作,外界關注是否影響iPhone 16上市時間。對此NCC主任秘書黃文哲回應,確實可能受到影響,會盡力想辦法解決,避免民生業務受到影響。立法院16日院會時,討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條文,國民黨以人數優勢刪除現階段委員可於過渡期延任之的萬年條款,若在7月底前無法通過NCC繼任委員名單,8月後有段時間委員會只剩3人,導致委員會無法順利運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秘書黃文哲說明,只剩3個委員無法開會,目前也正在想辦法,針對內部的分層作業、負責事項等進行重新規劃、調整,會在法律範圍內盡可能的持續運作。9月將迎來iPhone 16全球上市,按照NCC法規,進口市售產品若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或藍芽),都需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核准證,由NCC委員會審議通過,才能進行販賣,故外界擔心NCC委員會空轉是否會影響新機上市。
iPhone16恐無法上市?剩3委員不能審型式認證 NCC主秘回應了
立法院會昨(16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通傳會組織法)修正案,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共7名委員任期,自一任4年且屆滿得連任的規定,修正為一任4年且最多僅能連任一次,代表NCC7月底前確定僅剩3位委員,無法審理議案。針對iPhone16上市的型式認證是否受影響,NCC主秘黃文哲回應了。據了解,目前NCC的7位委員中,有4人將於今年7月31日任期屆滿。行政院4月底公布新人事案,提名翁柏宗、陳炳宏、羅慧雯及詹懿廉等4人擔任下屆委員,並指定翁為主委、陳為副主委。不過,國民黨團提案將NCC委員提名暫緩列案,經表決國民黨9票、民進黨8票、民眾黨棄權,通過提案。NCC副主委翁柏宗當時表示,依照現行組織法規定,NCC委員任期屆滿未能依前項規定提任時,原任委員的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一日止,若立法院修改組織法,NCC尊重其職權。翁柏宗也直言,「委員出缺,未來iPhone16、17恐無法上市,因為這些東西都需要型式認證」。NCC說明,根據目前法規,市售產品若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或藍牙),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法須符合技術規範,經審驗合格才能販賣。NCC舉例,尚未取得型式認證的新款手機,第一支手機要進口到台灣時,要申請射頻器材進口證時要經委員會確認,如果人事案卡關,僅剩下3名委員,便無法審理相關議案。如今通傳會組織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代表NCC在7月底確定將僅剩3位委員,無法審理議案。對此,黃文哲今(17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按照程序,只剩3個委員無法審理議案,現階段「iPhone 16無法通過型式認證」,目前正想辦法調整相關程序,盼在法律許可下讓部會正常運作,詳細將於下週再行報告。
NCC人事同意權案遭封殺 副主委喊:iPhone16、17恐無法上市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昨(7日)討論下次會議報告及討論事項,國民黨團提案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被提名委員名單暫緩列案,表決多數通過封殺NCC人事案。對此,獲提名接任NCC主委的現任副主委翁柏宗表示,若人事案沒辦法過關,導致委員會無法運作,「未來iPhone16、17恐怕無法上市」。據了解,目前NCC的7位委員中,有4人將於今年7月31日任期屆滿。行政院上月底公布新人事案,提名翁柏宗、陳炳宏、羅慧雯及詹懿廉等4人擔任下屆委員,並指定翁為主委、陳為副主委。不過,國民黨團日前提案將NCC委員提名暫緩列案,經表決國民黨9票、民進黨8票、民眾黨棄權,通過提案。媒體關注若新任委員難產,是否影響NCC運作?翁柏宗回應,依照現行組織法規定,NCC委員任期屆滿未能依前項規定提任時,原任委員的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一日止,若立法院修改組織法,NCC尊重其職權。翁柏宗也直言,「委員出缺,未來iPhone16、17恐無法上市,因為這些東西都需要型式認證」。NCC說明,根據目前法規,市售產品若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或藍牙),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法須符合技術規範,經審驗合格才能販賣。NCC舉例,尚未取得型式認證的新款手機,第一支手機要進口到台灣時,要申請射頻器材進口證時要經委員會確認,如果人事案卡關,僅剩下3名委員,便無法審理相關議案。
共91款!最新無線機上盒廢止名單出爐 NCC籲:勿買勿賣
為維護電波秩序及保障民眾權益,NCC自105年度起針對無線多媒體機上盒 (簡稱無線機上盒) 之無線射頻功能加強抽驗,統計至112年底,經抽驗因不符合相關規定被NCC廢止審驗證明者共計91款。NCC為落實資訊揭露,業將經廢止審驗證明之無線機上盒相關資訊公告於該會「型式認證查詢網頁」下方之審驗證明撤銷或廢止清冊中,請民眾勿買勿賣未經審驗合格之無線機上盒。NCC說明,市售無線機上盒因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或藍牙),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電信管理法第66條第1項規定,應符合技術規範,經審驗合格,始得販賣。NCC對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上市後,持續進行後市場機制把關,考量無線機上盒之廢止審驗證明比例明顯高於其他類型器材,恐影響電波秩序及損害消費者權益,有加強後市場管理之必要性,爰該會於112年度主動抽查17款無線機上盒,並已廢止其中7款審驗證明。NCC補充,無線機上盒之型式認證僅限於硬體射頻功能,並不包括其所載軟體及其後端或雲端提供之影音內容。為避免部分人士惡意混淆視聽,將硬體審驗作為內容已認證之宣傳行銷手段,並協助保護智慧財產權,該會已對於此類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採取下列措施:1.要求申請審驗者出具所提供軟體不違反著作權法之切結書。2.加強後市場抽驗,把關器材上市後之射頻硬體性能。3.配合司法判決廢止審驗證明。4.要求申請審驗者不得以器材經審驗合格,混淆宣稱其內容合法。5.請電子商務網路平臺業者協助阻卻未經審驗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上架。6.持續與相關機關共同致力保障合法者權益。NCC呼籲,民眾購買無線機上盒前,除應注意是否有經NCC審驗合格,避免買到未經審驗的無線機上盒外,更重要的是購買後也應尊重智慧財產權,不任意接取未經授權影音節目及頻道或安裝相關韌體、APK等程式,共創優良產業環境。
去年詐騙財損達70億!海峽電信涉詐嚴重 NCC只輕罰30萬
通傳會(NCC)打詐三大懲處案據警方統計,去年國內有近3萬件詐騙案,財物損失高達70億元,但通傳會(NCC)昨日對涉詐的海峽電信,僅輕罰30萬元。民眾黨立委陳琬惠質疑,依《電信法》規定,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NCC為何只罰30萬?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說,NCC公信力蕩然無存,連「協助」政府打詐都做不到。海峽電信涉案 近千門號停話人頭門號橫行,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破海峽電信與詐團共謀販售電信門號,由中華電信核配給海峽電信的1.2萬個門號中,近1000個門號有涉詐嫌疑,被檢調要求停話。由於這是國內第二類電信業者涉詐首例,不只檢方高度重視,也行文要求NCC要有行政措施。NCC上月先要求中華電信收回尚未開通的門號,不可再核發新門號予海峽電信。原本外界預期NCC將祭出重罰,嚇阻電信業者與詐騙集團掛鉤,未料NCC委員會昨天僅以「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裁罰海峽電信30萬元,與該法條最高罰款100萬元呈現巨大落差。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海峽電信屬過去《電信法》時代的二類業者,其執照已在今年5月27日到期,此案在執照期間內發生,因此依《電信法》開罰;至於中華電信是否該負連帶責任,翁柏宗說,二類電信應有自行查核機制,因此未對中華電信開罰。檢方高度重視 結局令人意外NCC昨日同步開罰另兩案,一是台灣之星的企業客戶,將所申辦之門號轉讓予第三人使用,NCC認為台灣之星沒做好身分查核,導致門號落於詐團手中做為不法使用,依台灣之星適用的《電信管理法》,裁處罰鍰100萬元。二是伊瑪格科技在集資平台提案,違規輸入及販賣紅魔8 Pro電競手機,因影響電波秩序,重罰130萬元。外界質疑海峽電信涉詐嚴重,罰款遠不及台灣之星,更僅是販售紅魔電競手機的罰款零頭,標準令人難以信服。翁柏宗說,「事證到哪裡,就辦到哪裡」,製造、輸入未經核准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會影響國內電波秩序,情節也很嚴重,這些裁罰適用法條不同,不能在一起比較。立委批罰款 僅詐團得利零頭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疑,詐騙令人深惡痛絕,NCC只開罰30萬,根本就是詐騙集團得利的零頭,這樣有展現打詐的決心嗎?洪孟楷表示,政府要考量門號濫發的漏洞發生多久,還有多少門號被詐團濫用,如果說這些被濫發的門號都有被當成犯罪工具,只開罰30萬元是不符合比例原則,也沒有辦法遏阻不肖業者。陳琬惠質疑,NCC平常在做什麼?都要等檢調通知才啟動打詐嗎?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說,打詐不是制度有問題,而是執行不力,對詐騙犯輕放,打詐變成打假球,政府就變成「詐騙隊」。
NCC廢止46款OTT機上盒 小米 安博 千尋 OVO上榜
過年期間各大影音頻道搶攻民眾的眼球經濟,機上盒(OTT;Over the Top)已經是不少人收看影音視訊的重要管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為維護電波秩序及民眾權益,調查數十款市售機上盒,檢驗後廢止不合格機種46款,其中不乏知名品牌。隨著透過網路收看影音視訊的入口持續增加,加上年節期間各大影音頻道都推出強檔節目,許多人都透過機上盒收看影音視訊,NCC也公布最新抽檢75款無線網路多媒體機上盒,不少因為射頻功能不合格而廢止審驗證明,共計46款,其中不乏知名品牌,更包括小米、安博、千尋、OVO等。NCC說明,市售無線網路多媒體機上盒因具備無線射頻功能,如Wi-Fi或藍牙,這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電信法規定必需有型式認證、審驗合格,才能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NCC把關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商品上市後其硬體射頻性能,持續抽驗市面上機上盒產品,並函請電子商務網路平台業者協助阻卻經撤銷或廢止審驗證明之商品上架,及函請財政部關務署配合加強查核,防杜走私情形,保障消費者及合法業者權益。NCC說明,OTT商品雖然取得審驗證明即可販賣,NCC的認證範圍僅限硬體射頻功能,並不包括此類產品後端連網接取提供之影音內容。NCC提醒民眾,不要在網路上或實體店面販賣或公開陳列被廢止審驗合格證明之機上盒,以避免受罰。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違反規定者,依法可以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NCC「型式認證查詢網頁」:https://nccmember.ncc.gov.tw/Application/Fun/Fun01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