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車
」 車禍 毒駕 高雄 高金素梅 張俊傑
高雄前金民宅凌晨竄火舌、爆炸聲不斷 3屋陷火海、屋主救狗受傷
今天凌晨,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某棟民宅發生火警,火勢迅速延燒,共三棟建物及多輛汽機車遭焚燬,現場火光沖天、黑煙直竄,還不時傳出爆炸聲。66歲陳姓屋主疑似為解開騎樓狗繩而遭火焰灼傷,手腳受傷送醫,所幸經治療後暫無生命危險,詳細起火原因仍待調查。消防局勤務中心是在今天凌晨4點多接獲通報,指前金區成功一路一棟民宅發生火警,隨即派遣29輛消防車、81名消防人員趕赴現場;據了解,起火處為一樓平房鐵皮加蓋建物,屋內雜物陷入火海,火勢迅速向周邊擴散,連帶波及鄰近房屋及停放在旁的車輛,火場一度傳出爆炸聲響,搶救過程相當驚險。消防人員全力灌救,直到上午5時12分才控制火勢,並於6時4分完全撲滅;初步確認現場沒有其他人員受困,但陳姓屋主在火警中受傷。轄區警方獲報後,立即在火場周邊實施交通管制及疏導,並協助起火處兩側住戶撤離,確保救災動線與居民安全。目擊者指出,陳男當時睡在屋外停放的車內,發現火警後,疑似試圖解開騎樓狗隻的繫繩,過程中手腳遭燒傷,隨後被送往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救治,經診斷治療後研判沒有生命危險,實際傷勢仍待確認。這場火警也造成周邊財物損失,現場4輛機車及陳男所有的計程車全毀,另有1輛自小客車遭燒毀一半,受波及房屋的損失仍在清查中;至於火警發生原因及是否涉及其他因素,消防局火災調查科已到場採證,將進一步釐清。火勢猛烈,造成數棟建物焚燬,周邊汽機車與計程車慘遭池魚之殃。(圖/消防局提供)
阿公左轉一撞代價恐破百萬! 千萬藍寶堅尼慘遭毀容車主傻眼
苗栗台3線一名79歲陳姓老翁11日上午駕車行經苗栗縣獅潭鄉台3線時,疑似從外側車道準備左轉,卻與內側車道直行、由28歲張姓男子駕駛的黃色藍寶堅尼Aventador SVJ發生碰撞,價值數千萬元的頂級超跑右側車身當場「毀容」,不僅車門出現大片刮痕,板金更有凹陷變形,初估維修費用恐突破百萬元,讓這場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瞬間成為關注焦點。根據警方調查,事故發生在11日上午8時55分左右,當時陳姓老翁駕駛自小客車,沿台3線外側車道由北往南行駛,行經獅潭鄉事故路段時,準備向左轉彎,未料與同方向內側車道直行的黃色藍寶堅尼發生碰撞,兩車車身當場受損。從事故後的車損情況來看,陳翁駕駛的自小客車左前方車頭板金破裂、凹陷變形,而張男駕駛的藍寶堅尼受損範圍則集中在右側車身,從車門到側邊板金出現大面積擦傷,部分烤漆剝落,甚至還有明顯凹陷,原本亮眼的黃色超跑瞬間傷痕累累。令人咋舌的是,這輛受損的超跑可不是一般跑車,而是義大利知名超跑品牌藍寶堅尼旗下的Aventador SVJ,據了解,該車款全新空車價格從新台幣3500萬元起跳,若加上進口費用及客製化選配,價格甚至可能上看4000萬至5000萬元,堪稱道路上的頂級夢幻逸品,由於超跑車身結構、特殊材質及原廠零件價格高昂,維修費用往往相當驚人。所幸這場千萬超跑碰撞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前往現場處理,確認79歲陳翁與28歲張男均未受傷,經初步檢測,雙方也沒有酒駕情形,目前警方尚未認定最終肇事責任,仍須進一步調查釐清。至於外界關心的百萬元維修費究竟該由誰負擔,也必須依實際肇事責任比例及相關保險理賠條件認定,並非單憑碰撞位置就能直接判定。大湖警分局提醒,駕駛人行經道路時,應隨時注意前方及周遭交通狀況,尤其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更應確認安全並留意其他車輛動態,避免因一時疏忽釀成事故。
彰化醉男深夜開車連環撞! 轎車四輪朝天翻覆住戶驚醒嚇傻
彰化員林深夜一名49歲江姓男子11日凌晨,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員林市員集路二段時,突然失控擦撞路旁休旅車,接著猛烈撞上民宅騎樓、機車及鐵門,最後整輛車反彈回馬路中央,當場四輪朝天翻覆,深夜接連傳出的巨大撞擊聲,嚇得附近住戶從睡夢中驚醒,目睹現場慘況更忍不住驚呼:「到底要怎麼撞,才能翻成這樣?」警方到場調查後,發現駕駛酒測值超標,涉嫌酒後駕車,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據警方調查,事故發生於11日凌晨0時26分左右,江男當時駕駛自小客車沿員集路由南往北行駛,行經員集路二段時,先擦撞停放路邊的一輛白色休旅車,隨後車輛持續向前衝撞,波及民宅騎樓內的機車、架子及鐵門,最後反彈至道路中央翻覆,整輛車底盤朝天,現場一片狼藉。如此猛烈的撞擊,讓附近居民嚇得不輕,遭撞民宅住戶表示,當時全家人早已入睡,沒想到突然傳來一連串巨大聲響,甚至聽見鐵門遭猛烈撞擊的聲音,嚇得趕緊起身查看。從樓上窗戶往外一看,竟發現一輛轎車四輪朝天躺在馬路中央,讓人難以置信。住戶隨後下樓查看,才驚覺自家鐵門、騎樓架子及停放的機車全遭波及,原本平靜的深夜瞬間變成車禍現場,讓一家人心有餘悸,另一名遭殃的白色休旅車車主也相當無奈,車主家人透露,車主平時在新竹工作,趁著國慶連假返回彰化老家休息,沒想到車子好端端停在家門口,竟無端遭到撞擊,當時全家人都已經睡著,突如其來的巨大聲響讓所有人驚醒,完全沒想到連假返鄉竟會遇上這種倒楣事。事故發生後,不少居民紛紛走出家門查看,並將現場照片上傳社群平台,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人驚呼「就在我家對面」,也有民眾看到車輛翻覆的模樣直呼不可思議,對於深夜發生如此驚險的事故感到震驚。所幸江男雖然駕車猛烈撞擊並翻覆,僅受到擦挫傷,甚至還能自行從翻覆車輛中爬出,並未傳出其他人員受傷,警方進一步對江男實施酒精檢測及毒品唾液篩檢,結果發現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毒品檢測則呈陰性反應,確認涉及酒後駕車。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江男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遭毒駕男撞到顱骨凹陷開刀! 台體大學生首發聲:差點就去找閻王下棋
台中市北區3日清晨發生1起嚴重毒駕車禍,21歲黃姓男子駕車21歲黃姓男子駕車行經雙十路時,失控衝向路旁天橋及人行道,撞上3名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的學生,更導致其中1名19歲陳姓學生顱骨碎裂,經警方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確認黃男依託咪酯呈陽性。而在9日,陳姓學生首度發文報平安,感嘆「醫生都說我真的太幸運,其實只要情況再偏差個一點點,我可能就去找閻羅王下棋了。」陳姓學生9日深夜在Threads發文表示,他是10月3日那天在車底下的陳同學,也是毒駕事件裡最嚴重的傷者,醫生說他真的太幸運,只要情況再偏差個一點點,「我可能就去找閻羅王下棋了。」陳姓學生坦言,整個過程讓她非常煎熬,但他不會去抱怨已經發生的事,因為他不想活在陰影當中,不管怎麼樣,自己都撐下來了,「我覺得我一生中有一個使命,就是要活成自己最驕傲的樣子!」陳姓學生也說,很感謝父母這幾天陪伴在身邊照顧他,也感謝主治醫師和護理師,能把他從地獄拉回來,同時也對師長、同學的關心感到十分感動,「感謝老天給我第2個人生的機會,我會努力好起來,繼續當鋼鐵人。世界沒能殺死我,我將凌駕世界之上!」這起事故發生於10月3日清晨6時許,當時台體大中長跑隊10名學生,在教練帶領下,於校園附近的雙十路進行長距離晨跑訓練,其中4人同組跑步時,突然遭21歲黃姓男子駕駛的白色小客車衝撞,造成3名學生共2男1女受傷送醫。其中,陳姓學生傷勢最重,被卡在轎車和陸橋階梯中間,並出現顱骨凹陷、碎裂情況,需接受重建手術,院方也告知,術後可能造成短暫癲癇的後遺症;鍾姓學生腳部開放性骨折,目前已出院休養,還有1名女學生則受擦挫傷。陳姓學生的母親先前也發文透露,兒子從國小到大學,對於田徑非常熱愛及堅持,儘管一路上跌跌撞撞,仍在高三時參加全中運得到全國第6名,如今出了車禍,兒子還告訴她「我不想放棄」,因此她公開呼籲,希望政府有關單位能夠正視毒駕,「讓我兒子成為最後一個受害者」、「讓我兒子的血不會白流」。
少打方向燈竟露餡!桃園警攔車驚見5名逃逸移工 駕駛還是通緝犯
桃園警方9日清晨在桃園區復興路執行路檢勤務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立即上前攔查沒想到車內5名男子竟全是越南籍失聯移工,其中29歲朱姓駕駛更是遭桃園地檢署通緝的詐欺案件嫌犯,警方迅速呼叫支援,短短3分鐘內完成警力部署,成功查獲5人,讓這場原本單純的交通違規取締,意外變成查緝通緝犯的重大收穫。桃園警分局表示,適逢國慶連續假期,轄區員警持續加強重要路段交通稽查與治安維護。今日清晨6時44分許,武陵派出所員警在桃園區復興路執行路檢時,注意到一輛自小客車變換車道卻沒有使用方向燈,隨即示意駕駛停車接受盤查,沒想到員警靠近車輛後,卻發現車內5名男子面對警方盤查時神情異常緊張,甚至疑似有逃逸意圖。員警察覺情況不單純,立即提高警覺,先行控制現場,同時通報線上警力支援,附近警網接獲通知後不到3分鐘便趕抵現場,避免發生突發狀況。經警方逐一查證身分,赫然發現車上5人均為越南籍失聯移工,其中29歲朱姓男子不僅是駕駛,更因涉及詐欺案件,早已遭桃園地方檢察署發布通緝,警方確認身分後,依規定將5名失聯移工移請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辦理後續收容及遣返相關程序;至於身揹詐欺通緝案件的朱姓男子,則另行移送桃園地檢署歸案,依法處理相關刑事責任。桃園警分局強調,國慶連假期間,警方不會因假期而鬆懈勤務,除了持續加強取締交通違規,也將針對可疑人車提高查察密度,並透過即時通報與線上警力相互支援,強化治安維護效能,警方也提醒駕駛人,行車時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變換車道務必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避免因一時疏忽觸法,影響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3男拆車牌狂甩尾以為抓不到! 警追百支監視器逮人下場慘了
深夜馬路竟成甩尾競技場,3名年約30歲的男子為了追求速度與刺激,透過社群平台相約開車聚會,不僅事先拆除車牌企圖躲避警方查緝,還從南投一路玩到台中梧棲,在道路上大秀甩尾、燒胎等危險動作,刺耳的輪胎摩擦聲及改裝車輛引擎噪音,嚴重影響居民安寧與用路人安全。原以為拆掉車牌就能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警方鍥而不捨追查近1個月,調閱數百支監視器抽絲剝繭,最終跨越3縣市將人逮捕,3人不僅吃上近8萬元罰單,更因涉嫌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法辦。據了解,涉案的羅姓、楊姓及劉姓男子均年約30歲,彼此原本互不相識,透過網路社群臨時揪團車聚。3人於9月6日凌晨先前往國道3號南投休息區,駕駛改裝車輛進行甩尾、燒胎等危險行為,疑似覺得不夠過癮,隨後又轉往台中市梧棲區繼續「續攤」,將一般道路當成表演場地。當天凌晨4時許,3輛車出現在梧棲區中華路一帶,接連做出甩尾、燒胎等動作,車輛高速轉動輪胎產生巨大聲響,加上改裝排氣管發出的噪音,打破深夜寧靜,也讓其他用路人面臨潛在危險,更誇張的是,3人疑似早有防備,事前便將車牌拆除,企圖增加警方追查難度。由於現場車輛均未懸掛號牌,警方一開始難以直接確認車主身分,但清水警分局並未因此放棄追查。警方隨即成立追查方向,沿著車輛可能行經路線調閱數百支監視器畫面,逐一比對車輛外觀、行車軌跡及相關特徵,歷經近1個月蒐證,終於掌握3名涉案男子的身分及居住地。10月7日,警方持搜索票兵分多路,分別前往高雄市左營區、桃園市新屋區及新竹縣新豐鄉執行搜索,將羅男、楊男及劉男拘提到案,並查扣2輛BMW及1輛日產自小客車,讓3名原本以為拆牌就能逃避追查的男子,最終仍難逃法網。警方調查還發現,3人的車聚模式相當特殊,每次活動前才臨時成立通訊群組,透過社群聯繫集合地點,活動一結束便立即退出群組,試圖降低留下聯繫紀錄的機會。然而,即使刻意拆除車牌、解散群組,仍無法完全抹去車輛行經道路留下的影像紀錄。全案經警方訊問後,針對危險駕駛及相關交通違規行為,合計舉發8件,罰鍰總金額高達7萬9800元,並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依相關法律規定,涉案行為可能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3人後續均以10萬元交保。清水警分局強調,針對深夜改裝車噪音、非法競速、甩尾及其他危險駕駛行為,警方將持續規劃攔查及強力取締,對於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駕駛人,絕不寬貸,警方也提醒,公共道路並非賽車場,甩尾、燒胎等行為不僅容易造成車輛失控,切勿為了追求一時刺激,心存僥倖挑戰法律,否則不僅得付出高額罰鍰,還可能因此背上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一審認「殺3人才達死刑門檻」!土城殺妻男判無期徒刑 新北檢提上訴
47歲男子謝文雄,去年(2025年)7月在新北市土城區當街砍殺妻子及小姨子,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2個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判決書中提及「數分鐘內奪命,未使被害人死前蒙受煎熬」、且犯罪結果殺人數「須達3人以上」才構成死刑門檻,引發熱烈討論。對此,新北地檢署今天(8日)認為,原判決對於謝男預謀、不屬於殘忍手段等解釋過度限縮,且殺害2人是否屬最嚴重情節,應綜合行為人整體情狀進行判斷,不宜僅以固定人數劃分,因此提起上訴。新北地檢署指出,原判決對「113年憲判字第8號」所稱「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解釋與適用過度限縮,未能充分評價本案整體犯罪情節,原判決將各項犯罪情狀分別設定嚴格門檻且逐項切割檢驗,導致本案的預謀、犯罪手段及犯罪結果,均未能獲得應有的法律評價。檢方表示,在預謀部分,謝男自2025年5月起即多次預告殺人,並於案發前1日購買廚刀與鋁棒,案發當日埋伏於被害人返家途中,但原判決竟要求檢察官必須證明謝男於預謀階段即具有「連續殺人之計畫」,過度限縮「出於預謀之蓄意連續殺人」意涵。檢方提到,犯罪手段部分,謝男駕車衝撞後,刻意先殺害小姨子,使妻子目睹至親遭殺害後,再將其殺害,而原判決認定「殘忍手段」僅限於殺人構成要件的實行行為,將上開極其殘忍的犯罪歷程排除於評價之外,對於「明顯不人道、有辱人格、極端凌虐之殘忍手段」的法律解釋亦屬於過度限縮。檢方認為,犯罪結果部分,原判決認定殺害人數須達3人以上,才能認定屬於犯罪情節最嚴重情形,但「多人」之文義並非當然排除2人,《刑法》第51條第1款所定「宣告多數死刑者,執行其一」即為適例。且生命法益具有不可替代、無法回復的本質,殺害2人是否屬最嚴重情節,本應綜合行為人犯罪動機、目的、手段、預謀程度、侵害法益及犯罪結果等個案情狀具體判斷,不宜逕以固定人數劃定門檻。檢方直言,原判決此一解釋,實質上形成殺害2人即不足以構成最嚴重犯罪情節之結論,與生命法益應受高度保障的憲法意旨未盡相符。另外,關於「被告再犯危險性及沒收」部分,檢方表示,謝男於審理中自承其所稱「我會用我1條命跟妳們換4條命」,所指對象除被害人2人外,還包括岳父母2人,但原判決僅以被告羈押期間之量刑鑑定結果,推認其欠缺高度再犯危險性,此部分尚有再予審究的必要。檢方說,謝男於案發時用以衝撞被害人的自用小客車,原判決漏未宣告沒收,此部分處置亦有未洽,雖尊重法院依法獨立審判,惟基於維護被害人權益、生命法益及社會公義之職責,將依法提起上訴,請求第二審法院就上述關鍵爭點詳予審酌。
國1台南「鐵架散落3車道」 43車接連受波及幸無人傷
國道1號北向台南新市路段5日晚間發生掉落物事故,一輛營業半聯結車載運船用鐵架用品,行經316.3公里處時貨物不慎掉落,鐵架散落在內、中、外線3個車道,後方多輛車因閃避不及接連發生碰撞。第四公路警察大隊表示,目前受理的事故車輛數仍持續增加,初步統計約有43部車輛受到波及,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受傷。警方調查,事故發生於晚間7時53分,當時47歲蘇姓男子駕駛營業半聯結車,載運鐵架用品行駛國道1號北向,抵達316.3公里處時,車上貨物發生掉落。由於鐵架橫跨內、中、外線車道,占據3個車道,後方多部自小客車來不及閃避,陸續撞上散落物,造成多車受損。事故發生後,警方陸續受理相關事故案件,受波及車輛數量也隨之增加,目前初步統計約有43部。警方對蘇姓駕駛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沒有飲酒情形,後續將由新市分隊依規定處理。現場在晚間9時40分完成排除。這起事故的掉落物散布範圍涵蓋3個車道,使後方車輛在行進間接連遇到障礙物。從事故發生到現場排除,歷時近2小時,期間警方持續處理現場及受理事故,最終統計數字仍可能隨案件受理情形增加。針對這起事故,警方表示,車輛行駛道路載運物品時,駕駛人應確實將貨物覆蓋並捆紮牢固,避免運送途中出現滲漏、飛散、脫落或掉落等情況,以免對自身及其他用路人造成危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貨物未依規定裝載,並發生掉落、散落等情況,汽車駕駛人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若因貨物掉落肇事,進一步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駕駛人還可能面臨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警方也提醒,國道1號北上台南新市路段等車流較大的交流道路段,用路人行車時應隨時注意前方狀況,並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若道路突然出現障礙物,駕駛應避免急打方向盤,防止車輛失控後引發更嚴重事故。
替兄出氣下重手!內湖物流排班爆糾紛 弟持西瓜刀怒砍哥哥下屬
臺北市內湖區昨(4)日深夜爆發一起驚悚持刀砍人事件!28歲葉男得知在物流公司擔任大夜班組長的哥哥,與同公司王姓員工因排班問題產生爭執後,竟憤而持西瓜刀前往現場替哥哥「亮刀出氣」。過程中王男左上臂遭到猛砍,留下長達10公分的撕裂傷。警方獲報趕抵後,現場眾人一度隱瞞刀械去向,所幸員警憑藉敏銳警覺,逐一清查嫌犯車輛,最終在葉男自小客車後座搜出兇刀,當場將葉嫌逮捕法辦。據了解,事件起因為該物流公司內部的一起排班糾紛。被害人王姓員工(28歲)日前與同公司的葉姓組長因排班發生爭執,葉姓組長返家後向28歲的弟弟抱怨此事。葉姓弟弟聽聞後怒不可遏,為幫哥哥討回公道,竟私自預備西瓜刀前往現場找王男理論。雙方碰面後爆發激烈口角,葉男一時失控掏出西瓜刀朝王男揮砍,導致王男左上臂當場遭砍傷,留下長達10公分的刀傷,鮮血直流。嫌犯行兇後把刀藏在車輛後座。(圖/翻攝畫面)內湖分局東湖派出所於4日深夜23時許接獲110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指稱轄內有民眾遭受刀傷,隨即派員馳赴現場處置。員警抵達後,發現王男手部受傷,隨即通知救護人員將其送醫治療,所幸經救治後並無生命危險。然而,警方在現場進行詢問時,包含涉嫌人葉男在內的全員皆對「刀械去向」閉口不提,企圖隱瞞兇器。現場員警察覺異狀,主動追問嫌犯「今晚是如何前往現場、交通工具停放何處」,並對葉男駕駛的自小客車進行逐一清查,果然在該車後座當場查獲藏匿的西瓜刀1把。警方現場依涉犯傷害罪嫌將葉男逮捕帶回派出所偵辦,訊後全案依傷害罪嫌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天降鐵球險奪命!苗栗頭份高空拋物連砸3車 Volvo天窗慘爆裂
頭份市銀河路3日下午發生一起危險事故,有民眾報案指出,一處建物疑似有人從高處朝下方丟擲石塊、鐵球等物品,物品直接墜落至對面停車場,造成3輛自小客車不同程度受損,其中一輛黑色Volvo更遭重擊,天窗玻璃當場破裂。由於事發地點周邊仍有民眾及車輛往來,若當時有人恰巧經過,後果恐怕不堪設想。警方表示,3日下午4時許接獲民眾通報後,立即派遣員警前往現場查處。警方到場發現,共有3輛汽車受損,其中黑色Volvo的天窗遭砸裂,另有一部計程車車頂出現輕微凹陷,另一輛黑色自小客車也有受損情形。員警隨即封鎖、查看現場,並在受損Volvo附近發現一顆鐵球,經測量重量約256.23公克、直徑約4.5公分,成為警方進一步調查的重要物證。為釐清究竟是何人從高處丟擲物品,以及犯案動機與實際過程,警方目前已著手調閱事發地點周邊監視器畫面,同時訪查附近住戶及相關人員,希望透過影像與現場跡證鎖定行為人身分,後續將依法進一步偵辦。頭份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表示,從高處任意丟擲石塊、鐵球等物品,不僅可能造成車輛或其他財物損壞,更可能直接危及下方行人及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尤其具有一定重量的物品自高處墜落後,產生的衝擊力不容小覷,一旦擊中人體,可能造成嚴重傷害。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衝動或其他原因進行高空拋物等危險行為。本案目前已朝毀損罪方向偵辦,警方將持續追查相關行為人,釐清完整案情及責任歸屬,並依法究辦。
台中毒駕撞3晨跑體大生「不只擦挫傷」! 家屬曝:釀顱骨凹陷骨折得動手術
台中市北區昨天(3日)清晨發生1起毒駕車禍,21歲黃姓男子駕車行經雙十路時,失控衝向路旁天橋及人行道,當場撞上正在晨跑自主訓練的3名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學生,造成2男1女多處擦挫傷。對此,就有網友反駁,其中1位學生腳開放性骨折,表弟則是顱骨凹陷性骨折,需進行顱骨重建手術,根本不是只有擦挫傷。台中地檢署晚間認定黃男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3日清晨6時許獲報,指北區雙十路、錦南街口發生事故。經警方調查,由黃男駕駛的白色小客車,當時由三民路沿錦南街左轉雙十路,轉彎過程失控撞擊天橋,並撞傷正在晨跑的3名學生,造成2男1女擦挫傷,所幸沒有釀成生命危險。警方發現黃男神情恍惚,還當街叫囂「我家很有錢啦!怎樣!」經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確認依託咪酯呈陽性,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為0,當即將黃男逮捕,並將車輛移置保管,訊後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請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同時追溯毒品來源。不過,就有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受傷的體大生們,其中1位同學腳開放性骨折,而自己的表弟則是顱骨凹陷性骨折,隔天將要進行顱骨重建手術,並非只是「3名同學受到擦挫傷,已送醫並無大礙」,很明顯不是都只受到擦挫傷,也希望警方能看到,讓肇事者遭重判。台中地檢署指出,黃男涉嫌施用毒品後駕車載32歲吳姓男子,造成3名行人受傷,吳男則涉嫌於肇事現場向員警表示是自己駕車,企圖頂替肇事的黃男,檢方訊問後,認定黃男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而吳男則涉頂替罪嫌,諭知3萬元交保。
毒駕載7歲兒逆向狂飆 花蓮男連環撞癱坐騎樓遭逮
花蓮市2日清晨5時發生毒駕案,29歲黃姓男子載著7歲兒子,駕車行經中山路時,車輛失控逆向衝向對向車道,衝撞停放於路旁的汽、機車,警方趕抵時發現黃男神色恍惚、癱坐路邊,實施毒品唾液快篩後發現呈陽性反應,當場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將其上銬逮捕,所幸同車的7歲兒子僅受輕微擦挫傷,警方已緊急通報社工介入評估安置。據了解,黃姓男子平時從事廣告看板業,他2日清晨5時許,駕駛警白色自小客車沿花蓮市中山路由東往西方向疾駛,行經中山路與富安路口後不久,白車行車軌跡突然發生嚴重偏移,失控跨越雙黃線衝進對向車道,一路朝路旁人行道猛烈衝撞。強大的撞擊力道波及路邊的1輛自小客車及2輛機車,黃男的車頭嚴重毀損、幾乎全毀,車輛零件散落一地,場面怵目驚心,附近民眾更被巨響驚醒,紛紛到路上查看狀況。花蓮警分局員警獲報後趕抵現場,發現黃男神情恍惚、癱坐路邊,員警發現黃男眼神渙散,實施毒品唾液快篩後發現呈陽性反應,立刻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其逮捕送辦。所幸7歲男童僅受輕微擦挫傷,警方則立刻通報社工介入,評估家庭照顧狀況,以及後續是否要啟動安置程序。花蓮警分局副分局長涂錞德表示,毒駕肇事後依照現行犯逮捕,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檢方偵辦,也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在施用毒品後開車上路,危害自身及道路交通安全。
後車箱藏玄機!遙控器暗板藏毒成行動毒品庫 警逮四海幫成員到案
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毒緝中心日前接獲線報,掌握2名有四海幫背景的男子,重金買下2輛小客車後,將其後車廂改裝,以利藏放毒品運輸,躲避警方查緝。警方日前見時機成熟後,也持拘票前往新北市林口等地搜索,當場查獲依託咪酯等相關證物。據了解,30歲的侯姓男子與36歲的吳姓男子2人具有四海幫成員背景,2人表面上經營鵝肉攤,實際上卻到處收購車輛,將車輛的後車廂加以改裝,製成隔板以利放置毒品,以需透過隨身遙控器搭配中控音響設備之特殊開啟方式,使後座椅背透過外掛鋼索馬達傾倒後,將大量毒品藏放夾層其中,藉此規避警方查緝,載運毒品在雙北、桃園等地區從事販毒行為,同時利用車輛的便利性,運毒上門,避免遭警方盯上。北市刑大隊毒緝中心日前掌握2名有四海幫背景的男子,重金買下2輛小客車後,將其後車廂改裝,以利藏放毒品運輸。(圖/翻攝畫面)警方日前見時機成熟後,持台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新北市林口區等地執行搜索行動,並眼尖發現後車廂空間明顯小於原廠出廠之載貨空間後,一舉發現改裝夾層一事,經逐一開啟後,查扣第一級毒品依托咪酯共計891.9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計525.8公克、新臺幣現金13萬3000元、手機等證物一批。全案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市刑大強調,依托咪酯於今年改列為公告查禁之第一級毒品,違法製造、運輸、販賣將面臨最重死刑或無期徒刑之刑事責任;第二級毒品違法製造、運輸、販賣亦將面臨最重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事責任,切莫貪圖不法利益,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與掃蕩力道,以斷絕毒品流通管道,維護社會安全,並提醒民眾遠離毒品誘惑,共同守護無毒家園。
台74線塞車驚見墜橋!37歲男突下車摔落 母親全程目睹崩潰痛哭
台中市潭子區台74線昨(30)日晚間發生墜橋死亡事件,37歲張姓男子搭乘67歲母親駕駛的自小客車,行經潭子路段遇上塞車時,突然下車走到高架橋旁,隨後從約4至6層樓高處墜落環中東路一段旁草地;張母目睹愛子自殺當場崩潰,警消趕抵現場,將張男送醫搶救,他仍因傷勢過重不治。據了解,張男與母親昨晚6時17分許搭車行經台74線20.5K至21.1K潭子路段,當時車流壅塞,車輛緩慢行進,張男突然打開車門下車,走到高架道路旁,接著墜落環中東路地面,母親親眼目睹過程,立即報案求助。台中市消防局獲報後派遣4車8人前往救援,發現張男倒臥高架橋下方草叢,頭部受到重創,已失去呼吸心跳,救護人員立即施以急救並送往台中慈濟醫院,但經搶救仍宣告不治。警方初步調查,母子兩人上車後並未發生爭吵,張男疑長期身心狀況不佳,至於為何突然下車並墜橋,仍待進一步釐清;張母因親眼目睹兒子墜落,情緒相當激動,頻頻痛哭,警方也陪同安撫情緒。警方已通知鑑識人員到場採證,現場相關跡證完成蒐集後,後續將依規定報請檢察官司法相驗,以釐清確切死因及事發經過。◎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滿身酒氣遇路檢裝傻露餡 移工逃逸4000天遭逮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直屬中隊,日前在桃園區龍壽街執行防制酒駕路檢勤務時,發現有白色轎車遠遠瞥見警方燈號,便極度心虛地突然緊急轉進路旁店家門口停靠,員警直覺有異立即上前盤查,陳姓外籍駕駛否認開車,但員警在其身上聞到酒味,盤查後發現他在台逃逸長達11年,當場依法上銬逮捕並移送移民署遣返。桃園交大指出,直屬中隊員警當天在龍壽街設置攔截點執行路檢時,該部白色小客車原本順向行駛,卻在接近路檢點前突然出現異常減速與閃避動作,迅速切入一旁騎樓店家前方熄火停妥。員警驚覺有異、上前盤查,30多歲的越南籍陳姓男子神色慌張地從駕駛座鑽出並否認駕駛,但員警直擊他下車過程,調閱監視器後確認駕駛事實。警方在陳男身上聞到酒味,對其實施吐氣酒精濃度檢測,數值雖未達開罰標準的0.15mg/L,但員警發現陳男11年前就被通報失聯,在台逃逸超過4000天,依法予以逮捕,並全案移由內政部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進行後續裁處與遣送程序。桃園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適逢「交通安全月」,警方將持續擴大路檢與巡邏密度,全面嚴打各類交通違規與酒後駕車行為。經統計,本交通安全月截至目前,桃園市警方已取締酒後駕車計410件,顯見警方落實執法與守護用路安全之決心。依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標準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駕駛執照一至二年,車輛牌照亦將面臨吊扣二年處分;若吐氣酒精濃度達 0.25mg/L 以上者,更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大隊長林東星表示,交通安全月核心精神為「人本交通・停讓文化」,除了呼籲車輛行經路口停讓行人外,更嚴正提醒所有用路人「人人都應守法、酒駕零容忍」。許多駕駛人常抱持「少喝一點沒關係」或「走小巷躲路檢」的僥倖心態上路,殊不知酒精會減弱人的反應力與判斷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無論本國國人或外籍人士,只要在台灣道路上行駛,都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警方執法絕無死角,將持續透過精準執法與不定期路檢,全力守護桃園市民的用路安全。
情侶檔「巴嘎NONO」毒駕上路!排錯檔自撞電桿 狼狽露餡雙雙落網
高雄市鼓山區一對毒鴛鴦,28日深夜開車行經美術東七街時,疑似因為毒品上腦、精神恍惚,竟然打錯車輛檔位,當場失控自撞路旁電線桿。警方獲報趕抵時,兩人不僅精神呆滯、情緒激動,車內還飄散出詭異的毒品氣味,這對「巴嘎NONO」情侶檔的荒唐行徑隨即露餡,雙雙被警方依法移送法辦。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於昨(28)日23時許獲報,指鼓山區美術東七街發生交通事故。警方趕到現場後發現,一輛自小客車車頭受損,車上載著27歲的吳姓男子與28歲的吳姓駕駛女朋友。據了解,兩人當時疑似因吸食毒品後神智不清,在行駛途中搞錯排檔位,才會失控撞上電線桿,所幸未造成無辜人員傷亡。警方到場盤查時,發現開車的吳女精神極差且情緒激動,車內更瀰漫著濃厚的毒品氣味,員警當場對其實施唾液毒品檢測,結果呈K他命陽性反應。隨後警方也在現場查獲毒品咖啡包2包及K他命1包。同車的吳姓男友見紙包不住火,也當場主動交付愷他命濾嘴供警方查扣,並隨後返回派出所採集尿液送驗。警方搜出毒咖啡包、K他命和吸食濾嘴。(圖/警方提供)這對「巴嘎NONO」情侶檔毒駕上路還荒唐自撞,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偵辦。此外,吳女毒駕行為也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面臨新臺幣15萬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的重罰。警方呼籲,毒品嚴重殘害身心並摧毀駕駛判斷力,切勿心存僥倖開車上路,警方將持續嚴加查緝,守護用路安全。
開爸保時捷出門吸毒!無業男綠燈「路中秒睡」 警破窗逮人搜出K他命
高雄楠梓區日前發生一起離譜的毒駕事件,一名20歲的無業張姓男子,駕駛父親要價不菲的保時捷名車上路,行經興楠路與興西路口時,竟然在綠燈亮起後將車停在馬路正中央,在車內沉睡不起,嚴重影響後方車流與交通安全。警方獲報趕抵後當機立斷破窗救人,意外在車內查獲毒品,全案依法移送偵辦。 楠梓分局表示,於115年9月27日13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路口有黑色自小客車綠燈卻遲遲不開車。員警趕到現場時,發現駕駛癱軟昏睡、對敲窗呼喊毫無反應。為了爭取時效、防止駕駛生命發生危險,警方果斷前往副駕駛座進行破窗。警方破窗救人,沒想到在車內意外搜出毒品K他命。(圖/警方提供)破窗後,員警雖第一時間關心其身體狀況,但也立刻敏銳察覺張男神情恍惚、有施用毒品跡象。經徵得其同意實施搜索,當場在車內起獲微量(未達5公克)的K他命。據了解,該名張姓男子目前無業,當天卻開著父親的保時捷外出,沒想到卻因毒品發作在路口大睡。 警方指出,全案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吊扣牌照及駕駛執照外,詢後也依公共危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張男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警方嚴正呼籲,毒品不僅嚴重戕害身心,更極易引發重大車禍,警方將持續強力掃蕩違法,絕不寬貸。
國1北向高雄九如段聯結車變換車道不當 連環碰撞5車捲入3人輕傷
高雄九如路段24日下午1時7分國道1號北向365.6公里發生一起連環車禍。24歲謝姓男子駕駛營半聯結車行經該處,疑因變換車道不當,先擦撞右側44歲劉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劉女車輛遭撞後失控,隨即衝撞30歲陳姓男子的自小客車,陳男車輛又往前推撞55歲潘姓男子的營小客車;另一方面,劉女車輛撞上護欄後彈回,再波及35歲鄭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整起事故共5車捲入。事故共造成3人輕微擦挫傷,傷者均自行就醫,無大礙。警方對所有駕駛實施酒測,均為0,排除酒駕。國道警方迅速趕赴現場處理,於下午1時20分完成排除,全線恢復通車,前後僅約13分鐘。國道警察大隊指出,「變換車道不當」為高速公路常見肇事因素,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警方呼籲,行車變換車道前除須打方向燈外,更應確保有足夠的安全距離與側向間隔,切勿搶道。
保險陷阱1/乙、丙式車險竟擋毒駕理賠 恐怖內幕:風險丟回車主
近年來「依托咪酯」、「喵喵」等毒品氾濫,毒駕造成傷亡、車輛毀損的情形越來越多,正常行駛在道路上的駕駛人,往往閃避不及,但事後卻求償無門,因為多數人選擇「乙式」以及「丙式」的車體險,在遭受酒駕或毒駕的池魚之殃後,保險公司不理賠,理由是契約中有一條「因第三者非善意行為所致之毀損滅失」不理賠,但該條文其實違反保險法。今年5月27日上午七點多,一輛營業半聯結車,行經國道一號北向325公里處時,因駕駛李男精神恍惚,在幾乎沒有煞車減速的狀況下,追撞前方車輛,因為力道相當大,像打保齡球似的,一部追撞另一部,或波及其他車道行駛中的車輛,竟然造成八部自小客車毀損,現場有10人受傷。這起車禍造成多輛小客車被撞爛,幾乎成廢鐵,而李男的聯結車,僅車頭毀損。國道警方對李男實施酒測,確認並沒有飲酒,但在他車內發現使用過的毒品咖啡包共22包,進行毒品快篩,結果呈第三級毒品甲基甲基卡西酮(俗稱「喵喵」)陽性反應。2025年12月5日詹男在新北中和毒駕,撞倒多部汽機車後逃逸,逆向行駛,又與對向來車相撞。(圖/報系資料照)去年12月5日晚間9時許。45歲的詹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新北市中和區忠孝街時,突然暴衝,猛烈擦撞路邊停放的1輛汽車及4部機車,現場滿目瘡痍,但他肇事後囂張的逃逸,不久後,又在附近新華街逆向行駛,與正常行駛的廖姓男子(28歲)所駕駛的車輛發生迎面對撞,撞擊力道之大,導致廖男車輛失控倒車,又不慎撞上後方一名騎腳踏車的王姓女子。目擊者說,詹男街頭狂飆,簡直像是「暴走坦克」,警方對詹男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隨後在他車上起出含有依託咪酯的煙彈1個及針筒1支,顯見其駕前確有吸毒行為。上述兩起毒駕事件,以及其他酒駕造成的車輛毀損,被害人肇事責任是零!但是,很可能保險公司不理賠。曾任職保險經紀人的「保險消費者權益促進會」C姓前會長指出,除非是購買新車的前兩、三年,車主會購買全險(甲式車體險),車齡稍舊,就會降級,改保「乙式」或「丙式」車體險,而這兩種車險,對於無辜遭受酒駕或毒駕的被害人,壓根無法獲得理賠。可惡的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消費者根本不曉得,因為保險業務員只會告訴車主,「乙式」車險保障範圍涵蓋「車對車」、「車對物」,甚至天災毀損都理賠,而「丙式」車體險,只保障「車碰車」,也就是說,僅理賠行駛中碰撞,若是「自撞」、「翻車」必須花較多錢買「甲式」跟「乙式」車險才有賠償。按照消費者認知的理賠範圍,如果是行駛中被毒駕者撞到,應該乙式、丙式都有理賠,若是停在路邊,無辜遭受毒駕者波及,乙式保險車主也應該獲得理賠才對!但多數的乙、丙式車險定型化契約裡,有一條「因第三者非善意行為所致之毀損滅失」不予理賠。C指出,且不說保險業務員多數未盡告知義務,事實上,該條文違反保險法第54-1條規定「保險契約中有左列情事之一,依訂約時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份之約定無效:一、免除或減輕保險人(即保險公司)依本法應負之義務者。二、使要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拋棄或限制其依本法所享有之權利者…」。也就是說,車主買保險,本來就是為了預防車禍發生時,肇事者擺爛,不賠償,而酒駕、毒駕者屬於「高風險者」,保險公司索賠成功率低,於是訂這「霸王條款」,但又藏在契約細節裡,保險業務員也不說,車主根本不知道自己花錢沒有買到應有的保障。更可惡的是,保險公司的經算師,在核算保費時,計算「損率」是有將毒駕、酒駕算進去,C強調,保險公司收了保障酒駕、毒駕的錢,卻不予理賠,擺明將無法求償的風險轉嫁給消費者,對此,主管機關應該站出來,勒令全國各保險公司修改契約,尤其在毒駕日漸增多的情況下,可以酌增保費,但不可以不理賠,因為此條款明顯違法。
快訊/國道三號南向福德隧道追撞事故 警消馳援中
今天下午國道三號南向18.7K福德隧道內發生2自小客車追撞事故,目前北市消防局獲報已派遣人車趕往現場搶救,目前傷雙狀況不明,根據國道監視器顯示,民眾目前在坐在路邊等待救護車抵達,目前該處已有車流回堵,請用路人行經該處注意放慢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