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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烏來歇業飯店當廢墟探險 9男女闖入尋寶還偷古玩遭逮
新北市烏來區那魯灣溫泉渡假酒店因疫情而停業,卻在網路上被謠傳成廢墟,有2組人馬於20日深夜和21日凌晨輪流闖入,34歲林姓男子更竊走價值約2000元的古玩,居住在飯店內的58歲黃姓前員工發現後報警,警方先後逮捕9人,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該飯店於1989年成立,因濃厚原住民特色和清幽環境在早年大受歡迎,但在2015年杜鵑颱風來襲時遇上嚴重坍方,2021年又因疫情重創而停業至今,卻在網路上被謠傳成廢墟。20日晚間9時許,22 歲阮姓女子夥同34歲林姓男子、22歲呂姓男子共3人,從飯店受損的側門潛入,並在入內後大肆翻找財物,黃男聽聞聲響報警,警方到場後逮捕3人,並在林嫌身上搜出一顆價值約2000 元的古玩。經被害人當場指證,警方依竊盜罪嫌將 3 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21日凌晨,19 歲陳姓男子又帶著20歲劉姓男子、20歲張姓男子、19歲俞姓男子、19歲黃姓男子和17歲吳姓少女潛入,由損壞的側門步行侵入內搜尋財物,黃男發現後立刻報警,警方趕抵後將6人逮捕,但未從他們身上搜出贓物。全案成年人部分依竊盜未遂罪移送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未成年人部分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2組人馬皆供稱是由網路上看到有關於上開地點之介紹,誤認為此處是無人居住的廢墟,這才決定到此夜遊探險並挖寶,但新店分局強調,該地仍為私人產權,警方呼籲民眾切勿聽信網路謠言,請勿再違法前往該地以免觸法。
警示燈響硬要過!少年闖高雄輕軌遭撞 害列車停駛40分鐘被法辦
高雄市20日晚間發生輕軌碰撞意外,列車行經C12駁二大義站至C13的駁二蓬萊站之間時,與17歲柯姓少年發生擦撞,所幸少年並未受傷,但列車因這起事故停駛約40分鐘,大批遊客被卡在悶熱車廂內而怨聲載道,警方則已介入調查,全案依違反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移送偵辦,據了解,少年來自新北,年節時跟著母親南下遊玩,而他20日晚間8時在警示燈亮起後仍步入軌道區,而輕軌司機員見狀緊急煞車,但列車仍與少年發生碰撞,所幸現場無人傷亡。事故發生後警方到場蒐證,高捷行控中心於晚間8時55 分完成清車並啟動局部接駁,直到9時10分才恢復全線通車,列車停駛約40分鐘,車上遊客被更因車廂悶熱而怨聲載道。轄區鹽埕警分局獲報後趕抵現場,柯姓少年面對盤問時一臉無奈,直言自己是從外地到高雄旅遊,當下真的沒注意到輕軌列車開過來,才會在閃避不及的情況下發生碰撞,目擊民眾則指證歷歷,稱事發前路口的警示燈與鈴聲早已響起,明顯提醒有列車經過,柯姓少年卻仍逕自穿越才會釀成事故。柯姓少年行為涉及《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詢後已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全案定讞!割頸案乾哥12年、乾妹11年 「最快關4年假釋」死者家屬崩潰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相當於兇手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死者父親聽聞判決後情緒崩潰。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此案也引發軒然大波。郭、林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改為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
15歲少年稱「好玩」北捷2度縱火 遭裁定收容
新北市永和區頂溪捷運站昨(3)日上午7時55分發生火警,一名15歲少年將點燃的衛生紙丟入站內垃圾桶,導致桶內垃圾悶燒冒煙;且台北捷運公司查出,他在2025年12月27日同樣曾涉及縱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昨深夜裁定收容。新北市15歲少年3日涉嫌在台北捷運頂溪站點燃衛生紙後,丟入站內垃圾桶並且悶燒,所幸未釀成傷亡。警方表示,捷運頂溪站站務人員於上午約8時許,發現站內垃圾桶冒煙,立即撲滅火勢並啟動聯防通報機制;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確認一名少年涉嫌點燃衛生紙後投入垃圾桶,隨即搭乘捷運往台北市方向離去。警方隨後在捷運圓山站攔截該少年,並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派出所員警帶回偵辦。少年在詢問時坦承犯行,並供稱因課業壓力,加上覺得「好玩」、想測試打火機功能才犯案。此外,台北捷運公司調查發現,捷運頂溪站站內垃圾桶去年12月27日下午,也曾發生相似的冒煙事件,當時誤判為偶發狀況並未報警。經捷運公司與警方調查後,確認兩起案件為同一名少年的行為。全案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公共危險罪之縱火罪、大眾捷運法及毀損等罪嫌,將少年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院審理後認為,少年有反覆實施再犯之虞,當晚裁定收容。
「點燃衛生紙」害頂溪捷運站垃圾桶冒火 15歲少年遭逮稱:不小心
新北市永和區頂溪捷運站3日上午7時55分發生火警,一名15歲少年疑似將點燃的衛生紙丟入站內垃圾桶,導致桶內垃圾悶燒冒煙。站務人員發現異狀後,立即使用滅火器撲滅火勢,所幸僅垃圾桶內部燒損燻黑,未造成人員傷亡或捷運設備受損。案發後該名少年搭乘捷運離開現場,捷運公司依聯防機制通報警方。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掌握其搭乘路線,並於圓山捷運站將人攔捕到案,帶回派出所偵辦。警方表示,在少年身上查獲打火機,但未發現香菸或其他危險物品。少年供稱是不慎用打火機點燃衛生紙,詳細動機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強調,在捷運站等公共場所點火,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偵訊後將依刑法縱火罪、毀損罪、《大眾捷運法》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不爽再遇仇家!桃園撞球館變「戰場」 少年揪團持球棒復仇全落網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上一間撞球館,29日晚間原本是年輕人休閒娛樂的場所,卻因一場積怨未解的衝突,瞬間演變成暴力鬥毆現場,警方指出,涉案的林姓少年與被害少年皆為未成年且目前休學中,2人先前就因打架糾紛已被警方送辦,案件尚在處理階段,林姓少年疑似因心有不甘,情緒未能平復,最終選擇以更激烈的方式「討回公道」。警方調查林姓少年得知先前與其發生衝突的對方再次現身撞球館後,隨即聯絡22歲的曾姓男子,並再找來另外2名友人,共4人一同前往尋仇,抵達撞球館後,林姓少年等人手持鋁製球棒,對被害少年展開攻擊,導致對方身體多處擦挫傷,場面一度相當混亂,嚇壞在場其他民眾,行兇後4人隨即四散逃離現場,企圖躲避警方追查。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在接獲報案後,立即啟動「快打部隊」趕赴現場,第一時間協助將受傷少年送醫治療,並同步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掌握涉案人員的行蹤與逃逸路線。警方憑藉即時應變與科技輔助,在短短2小時內,便成功將林姓少年、曾姓男子及其餘2名同夥全數查緝到案,展現警方打擊暴力犯罪的高效率。此外,警方也在曾姓男子的車內查獲作案用的鋁製球棒等相關證物,成為案件的重要關鍵,全案訊後警方依傷害罪等罪嫌,將4人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由於涉案者中包含未成年人,後續也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進行相關程序。桃園警分局強調,對於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一律採取「零容忍」態度,絕不容許私人恩怨演變為公然鬥毆,危害社會治安與民眾安全,警方也呼籲青少年,遇到衝突應透過理性溝通或尋求協助解決,切勿因一時衝動觸犯法律,為自己的人生留下難以抹去的污點。
割頸案乾哥最快4年就可假釋! 民團赴司法院前「擺祭壇」提3訴求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對此,民間團體昨天(26日)上午到司法院前陳情抗議,並提出3大訴求,要求司法院檢討並改善。回顧此案,當時林姓乾妹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姓乾妹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姓乾哥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9年、林8年,而郭、林2人不服提起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加重刑期,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然而,這樣的判決與被害人父母所期盼的期徒刑30年仍有巨大落差,死者父親更悲痛地說「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同時批評「《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更無奈表示若對方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死者父親也透露,庭上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26日上午號召群眾聚集司法院前,設置香案並提出民眾連署書,要求制度改革。聯盟召集人徐妮妮指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這意味著郭姓乾哥若12年刑期定讞,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姓乾妹判刑11年,時間更短,讓人無法接受。徐妮妮也提出多項具體訴求,除要求司法院向被害人父母道歉外,也要司法院將少年犯案前科塗銷制度更新,並對外說明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的設立進度。司法院派出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黃繼瑜代表接受陳情,表示司法院對各界的意見都非常重視,會審慎聆聽各界聲音,繼續討論並研議制度改善的方法。
批乾哥割頸案法官情勒又沒同理心! 律師氣炸:今年最諷刺司法笑話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怎料,法官曾脫口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讓楊爸爸崩潰表示「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而律師呂秋遠也痛斥法官毫無同理心,認為此番話根本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呂秋遠在臉書發文道,新北割喉案二審已判決,可以理解楊爸爸對判決結果不滿意,畢竟孩子被這麼殘忍攻擊,再也回不來,但兩名兇嫌竟只判12年、11年。呂秋遠指出,兩名兇嫌是少年,因此與成年人犯罪相比,依法可以「享有」這樣4種優惠,包括「只要是少年,就一定可以減刑」、「沒有前科,成年以後會塗銷紀錄」、「往後假釋時間,可以縮短為1/3,也就是如果判12年,最快4年就可以出獄」、「無論犯什麼罪,都不可以判決死刑、無期徒刑」。呂秋遠無奈表示,法官曾在開庭時詢問被害人家屬,能否讓加害人「孝順」他們,「法官大人,修復式司法不是這樣用的啦!你這是在被害人的傷口上撒鹽好嗎?就像是對被害人說,『難道你不希望往後可以多一個性侵害過你的人照顧你嗎』,有什麼兩樣?」呂秋遠直言,為了促成兩造和解,法官提議要讓殺害孩子的人來孝順家屬,「這已經不是情緒勒索而已,而是完全的沒有同理心。到底要怎麼讓這兩個加害人,長大以後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呂秋遠感嘆,《少年事件處理法》要如何修法,這還可以討論,但法官不能自以為這是溫情喊話、溫馨提示,要被害人接受他不願意的條件,甚至講出這麼誇張的話,否則對於被害人來說,司法只是無法還他公道的裝飾品而已,「要加害人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應該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
割頸案乾哥無悔意!法官竟稱「可孝順死者家屬」 父嘆:別來殺我們就偷笑了
犯下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命案的郭姓「乾哥」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負責教唆的林姓「乾妹」則被判11年。對此被害楊姓少年家屬強烈質疑法官過度聚焦在讓加害人改過自新,卻忽視凶手犯後態度不佳,以及被害家庭所承受的巨大傷痛,甚至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楊爸爸24日登上《57爆新聞》節目受訪時指出,自案件發生以來,他一直感覺被《少年事件處理法》壓得遍體鱗傷,相關規定不斷限制他發聲,甚至明白告訴他不能對外說話。由於《少事法》的關係,他無法談論案件的具體經過,也不能說明加害人犯案的相關細節,讓他質疑自己究竟還剩下什麼管道可以為孩子發聲。他進一步表示,不僅如此,許多原本家屬理應可以得知、也迫切想了解的資訊與資料,全都被「蓋牌」處理,相關單位只以《少事法》為由拒絕提供,讓他不知道該如何去接受這樣的結果。談到審理過程中的法官態度,楊爸爸提到,僅有1位法官對他們表示感同身受,那就是沈君玲法官,而對方也真的在23日開庭時當場落淚,但在此之前,沒有任何法官展現出同理心。針對有法官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的提議,楊爸爸直言,他們彷彿成了對方用來說明教化可能性的教材,一邊談著未來的矯正與教化,卻又突然拋出這樣的說法,詢問是否能期待加害人日後來孝順被害家屬。當下,孩子的母親立即當場回應「不要」,表明無法接受。楊爸爸也提到,他們過去曾看到1則國外新聞,內容是有1名年長者收養更生人,結果對方卻反而將其殺害。他無奈地表示,「凶手不要來殺我們,我們就很偷笑了,還會讓他來孝順我們?更何況他完全沒有悔意,怎麼有可能來孝順我們?」
國中生割頸案二審出爐!乾哥判12年 律師嘆「他們不會反省」:越關越大尾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間發生割頸案,郭姓少年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台灣高等法院23日改判郭12年、林11年,庭畢後家屬便崩潰喊道「《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直言,兩名加害人關完出來可能都還沒30歲,「他們不會反省的,只會覺得X很衰,進去幾年也是越關越大尾。」陳宇安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表示,看到這起未成年割喉案的判決,她已經不知道能說什麼,少年事件處理法》當然立意良善,「但針對毫無悔意的屁孩還有什麼保護的必要嗎?他們不會反省的,只會覺得X很衰,進去幾年也是越關越大尾,根本職業訓練。」陳宇安直言,林姓乾妹判11年、郭姓乾哥判12年,可能出來都還沒30歲,「他們真的會悔改嗎?還是從阿四變老大?」陳宇安指出,實際到板橋簡易庭、新店簡易庭看,會發現一群勾肩搭背、嘻皮笑臉的「阿志頭」,走法院跟走廚房一樣,開完庭在法院門口抽菸,然後被老大載走,「你覺得他有在懺悔、有在反省嗎?信他們有在反省,不如信你是秦始皇。」陳宇安感嘆,最近她手上也有幾件《少事法》案件,她都是被害人一方的律師,而法律對加害者的保護跟包容,常常讓她有一種「到底現在犯錯的是誰阿?」的感覺。陳宇安提到,加害人的筆錄、紀錄,都因為《少事法》規定不能看,但被害人的部份對方都可以閱卷,「尤其看到被告少年還能笑咪咪的開庭,然後我當事人身心受創在家裡哭,看心理諮商,唉。」
31刀砍死前女友!17歲「89猴」遭法官裁定收容 不合「責付」4大理由曝光
近日,台中市沙鹿區發生一起駭人兇案。具有宮廟及幫派背景的17歲駱姓少年,以瞞騙方式喊出顏姓前女友談判,卻拿預藏的兇刀狂砍對方31刀致死。駱姓少年離開前,還朝倒在血泊中的前女友狠踢一腳,才騎上預先拆除車牌的友人機車逃逸。駱姓少年落網後,被警方依殺人罪移送少年法庭,法官昨(17)日詢問後裁定收容至少年觀護所。台中地方法院指出,法官訊問後認為駱姓少年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收容。在台灣的刑事訴訟程序中,「責付」是一個重要的法律概念,適用於各種刑事案件中,但也常出現在少年保護事件。「責付」指法院在羈押被告的情況下,將其暫時交付給適當的人,以停止羈押的措施。這些適當的人通常是被告的輔佐人,如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或法定代理人等看管,以確保被告會準時出庭。然而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台中地院行政庭長黃玉琪表示,如少年在經過法官訊問後,被認定「責付不能」或「責付顯不適當」時,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6條規定,裁定「收容」。本案兇嫌駱姓少年經台中地院少年法庭法官訊問後,認其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收容。黃玉琪進一步解釋,本案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後,會先分案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如認以由其他有管轄權之少年法院處理,可使少年受更適當之保護者,得依少事件處理法第15條規定裁定移送該管少年法院。黃玉琪表示,少年法庭法官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後,如認為少年所觸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如殺人)」,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規定,裁定「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待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再由少年法庭法官依「少年刑事案件」進行刑事審判。
16歲生課堂持刀狂刺同學背部 警:現行規定有執行難度
宜蘭縣一所高職於15日上午驚傳校園喋血事件,一名16歲的二年級學生,接近上午10點50分下課鐘聲響起前,趁老師背對黑板寫字時,突然掏出水果刀衝向前座同學背部連刺兩刀,刀傷深約2公分。全班同學當場驚聲尖叫,老師立刻大喊「將刀放下」,行兇學生才停手,並將刀具放回桌上。受傷同學隨即送醫急救,行兇者則在教官通報後由警方帶回派出所。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宜蘭縣警察局少年隊長田獻庭表示,這起事件源於兩名學生口角,若校方能事先掌握矛盾並安排家長協助輔導,或許能降低衝突升級風險。而他也坦言,校園安全在現行制度下確實存在難題。依規定,警方不能隨意進入校園,師長也不得無故搜查學生書包,因為涉及隱私與人權。對於刀械管制,他承認執行上有困難,唯有透過事前掌握情報、加強輔導,才能盡量避免憾事發生。整起事件曝光後,校安人員角色再度受到關注。報導指出,高中職均有配置校安人員,下課時會巡視各班掌握狀況,必要時立即通報相關單位處置。平時校安人員也會留意學生在社群平台的言論,若發現激烈發言,會依規定在老師與學生代表陪同下抽查隨身物品,並全程錄影存證,以確保程序公正。根據《三立新聞網》消息,涉案學生在刺傷同學後,已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殺人未遂及恐嚇罪嫌移送少年法庭,晚間8點50分裁定收容。受害學生家屬表示,將提起殺人未遂與恐嚇告訴。
網路口角結怨 高職男帶刀背刺同學
宜蘭縣某高職15日發生校園喋血衝突,2年級男學生在課堂上趁老師在寫黑板時,掏出水果刀朝同學背部猛刺2刀,全班師生嚇壞,受傷學生送醫搶救,所幸沒生命危險。據了解,2人前陣子因玩笑話起口角,再演變成網路互嗆結怨。警方將行凶學生帶回調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刑法》殺人未遂、恐嚇罪嫌送少年法庭審理。據了解,昨上午10時50分接近下課時,男老師正背對學生專心在黑板上寫字,未料坐在前排的1名學生突然站起身,手持水果刀往後方走去,毫無預警朝坐在後排的男同學揮刀猛刺,男同學閃避不及,左上背被刺出2道各約2公分穿刺傷,鮮血直流。同學大喊:「老師有人拿刀!」教室瞬間陷入混亂。校方獲報立即通報119,救護車趕抵將受傷學生送醫急救。院方表示,傷口雖深,但經緊急包紮處理後,已脫離險境。據悉,行凶學生與被害人自國中就是同學,雙雙考上同校同班,前陣子2人因玩笑話起口角後,再演變成網路互嗆結怨;被害學生家屬指出,孩子早前就曾被對方言語恐嚇,沒想到真的遭刺殺,一定要提出殺人未遂及恐嚇告訴。警方調查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刑法》殺人未遂、恐嚇等罪嫌送少年法庭審理。校方表示,將加強校園安全維護,因事發的班級學生都目睹教室喋血,心理衝擊不小,校方也將對該班級啟動輔導機制,避免留下陰影。
宜蘭高職生課堂上「猛刺同學2刀」 涉殺人未遂法官裁定收容
宜蘭縣一所高職校園於昨(15)日上午驚傳攻擊事件。一名就讀二年級、年僅16歲的男學生,在上課期間突然拿出水果刀刺向前座同學,導致對方背部中刀,緊急送醫後所幸暫時無生命危險。警方到場處理後,涉案學生已移送少年法庭,法官晚間裁定收容。根據校方與警方說法,事件發生於上午10點50分左右,當時正值第三節課進行期間。授課教師正在黑板書寫內容時,該名男學生突以水果刀刺向坐在他前方的同班男同學,造成對方背部上、下側各遭刺傷一處,傷口深達2公分。同班同學目睹事發當下驚聲尖叫,老師立即制止並通報校安系統與119,傷者隨後被送往羅東博愛醫院急救。經醫療人員診治後,確認並無立即生命危險,目前仍在醫院接受觀察與治療。調查顯示,涉案學生與受傷者為國中時期的舊識,近日疑因言語衝突產生嫌隙。校方表示,雙方曾在上週出現口角,行凶學生事後甚至有恐嚇行為,不料演變成實際暴力事件。案件發生後,受害者家屬對行凶學生提起殺人未遂及恐嚇等罪名的刑事訴訟。警方訊後,將其依殺人未遂、恐嚇以及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罪嫌送交少年法庭。法官在訊問後,於當日晚間8點50分裁定收容。
因網路口角懷恨!宜蘭高職生上課猛刺同學2刀 受害學生家屬怒告恐嚇、殺人未遂
今(15)日上午,宜蘭縣某高職發生校園喋血事件。一名16歲高職2年級男學生疑似日前因與同學在網路上發生口角懷恨在心,今天竟持預藏的水果刀朝對方背部猛刺2刀,所幸受傷同學意識清楚,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不過,被害學生家屬以行凶學生在上週因網路口角有言語恐嚇,要告對方殺人未遂及恐嚇罪。警方則在詢後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殺人未遂、恐嚇罪嫌,將行兇學生移送少年法庭審理。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今日上午第3節課約10點50分,行兇學生趁授課老師轉身面對黑板書寫之際,突然持水果刀衝向被害男生座位,朝對方背部上側、下側各自猛刺一刀。全班同學見狀,立刻放聲尖叫,老師回頭立刻大聲喝止並緊急通知救援,將受害同學被送往羅東博愛醫院醫治,所幸經縫合傷口及包紮後,受害同學目前無生命危險,住院中。行兇學生事後對校方坦承,2人日前在網路上爆發口角、互嗆,心生不滿,才埋下心結,演變成今日的傷人事件。目前被害學生家屬以行凶學生在上週因網路口角有言語恐嚇被害人,現在孩子又被刺傷,憤而要向他提告殺人未遂及恐嚇罪。行凶學生在警詢後,將被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殺人未遂、恐嚇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7年前也曾被擄!男停車場遭明仁會強擄虐打 警24小時火速救人
停車場強押虐打!北市信義區上月29日發生一起擄人勒贖案件,警方獲報,有男子遭人擄走,綁匪還向家屬討要400萬元的贖金,警方也迅速組成專案小組,火速在報案當天晚間9時許,於新北市樹林區將被害人救出。而被害人被救出時,全身傷痕累累,其在遭拘禁期間,遭明仁會紀姓男子等人虐打,甚至還遭刀割傷手指與菸蒂灼傷。據了解,32歲林姓男子與39歲的鄭姓男子有投資糾紛,鄭男認為林男欠其200萬元債務,雙方長年喬不攏,其7年前就曾遭鄭男擄過一次,讓林男直接長年在大陸經商,直到近年因案件遭酒店小姐怒告詐欺,才回台製作筆錄;不過其返台消息疑似走漏,鄭男委託在明仁會擔任幹部的25歲弟弟紀姓男子處理,林男也承諾會在處理完被告事向後和對方協商,未料29日凌晨林男在停車場準備取車返家時,就遭到紀男等人強押上車,一路押往樹林地區囚禁虐打。林男被擄後,紀男等人也迅速打電話給林男的家屬,表示林男被綁,若想要林男完好無缺的回來,就需要400萬元的贖金,才肯放人。林男的家屬本以為是詐騙電話,事後越想越不對,等天一亮就迅速報警求助,過程中紀男等人還相當謹慎,不斷要求家屬以視訊電話方式,確認家屬是否有前往報警。北市信義分局獲報有男子因債務糾紛,於停車場遭人強押擄走虐打,並向家屬要求400萬元的贖金。(圖/翻攝畫面)警方獲報後也迅速組成專案小組,火速在報案當日晚間9時許,就於新北市樹林區一帶掌握林男遭關押的地點,迅速破門進入,將明仁會三峽分會幹部的25歲紀姓男子、17歲陳姓少年、17歲王姓少年與紀男的哥哥39歲鄭姓男子等9人全數逮捕到案。全案查扣犯罪教戰手冊、本票、收據、刀械、棍棒、空氣槍、愷他命及行動電話等大量證物,證實該幫派吸收青少年長期以暴力及恐嚇手段牟利,共計查獲該黑幫9人(含3名少年),依涉嫌擄人勒贖、傷害、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台北地檢署及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偵辦審理。信義分局鄭重呼籲,針對不法犯罪行為,將持續展現強勢掃蕩作為,嚴正執法、除惡務盡的決心,以淨化轄內治安,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讀高中偷拍4女老師隱私PO網 男大生與母連帶賠償100萬
台南市1名大學生2019年到2020年就讀某國立高中時,以手機偷拍4名女老師裙底隱私部位及貼身內衣,將影像上傳網路。4名被害女老師去年5月獲悉後報警提告,刑事部分仍在少年法庭審理中,民事共求償485萬元,台南地院判決男大生與其母須連帶賠償共100萬元。檢方起訴指出,2019至2022年間這名男大生就讀台南市某公立高中,在校期間,陸續多次以手機攝錄4名女老師裙底身體隱私部位及胸部貼身內衣,將影像上傳至社群網站TELEGRAM社團,供不特定人閱覽。影像輾轉流傳,去年5月,有學生認出女老師在校園內遭偷拍裙底及內衣影像,經檢視後,4名女老師報警對該名男學生提告。警方報請檢察官指揮,搜索查扣男學生手機,追查存檔影像,確認有4位女老師遭偷拍裙底及胸部猥褻性影像畫面,男學生在調查時承認犯行。檢警勘查偷拍影像,確認第一位女老師遭偷拍胸部隱私部位2次、第二位女老師被偷拍裙底隱私部位5次、第三位女老師裙底隱私部位3次、第四位女老師被偷拍裙底隱私部位1次。檢察官依刑法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散布猥褻影像等罪嫌,對男學生起訴。因其犯罪時間均在高中就學期間,犯案時未滿18歲,刑事部分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審理。4位女老師指控男學生侵害隱私權及名譽權,身心備受煎熬,陸續到身心科就醫,分別向男學生及其監護人即其母親請求連帶賠償125萬元、125萬元、115萬元、120萬元,共485萬元尚在讀大學的男學生向法官請求,4位老師的請求金額過高,他家中經濟狀況不是很好;母親工作領最低基本薪資,自己尚在讀書,有打工收入,不希望連累到母親。法官考量男學生竊錄次數、上傳網域,對4位女老師造成影響及所受痛苦程度,判決各連帶賠償30萬元、25萬元、25萬元、20萬元為適當。
只為3600!23歲男雙手遭砍血濺街頭 2嫌1小時落網「皆未成年」
新北市土城區13日晚間發生砍案,23歲陳姓男子在中州路27巷,遭2名未成年人砍傷雙手,所幸救治後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發現,陳男與2犯嫌間有債務糾紛,疑似喬債過程中口氣不善而發生衝突,警方在獲報後1小時將2人逮捕,全案依法送辦。13日晚間10時許,中州路27巷內傳出陣陣爭吵聲,陳男與2名少年在巷弄內為債務發生口角,雙方一言不合、越吵越兇,2人竟拿刀砍傷陳男手部,在現場留下斑斑血跡,場面怵目驚心。陳男連忙逃跑,附近民眾見狀立刻通報警消,所幸他送醫救治後已無生命危險,警方則展開追查,於1小時內逮捕動手的2名犯嫌,並將他們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據了解,2名犯嫌與陳男原是朋友,過去一同出遊時為他墊付3600元,事後追討卻未獲回應,且陳男語氣不佳,雙方於13日晚間約出談判,又衍生口角衝突,這才會揮刀砍人,訊後被依傷害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請新北地院偵辦。土城分局呼籲,民眾遇到糾紛時應理性溝通,切勿以暴力手段解決問題,以免觸犯法律,而將面臨法律制裁。
新北土城深夜砍人!債務談判釀衝突 「23歲男雙手遭砍」急送醫
新北市土城區13日晚間發生一起暴力事件,據警方初步調查,事件起因疑與債務有關,一場原應理性協商的財務會面,最終演變為持刀傷人的衝突。警方到場發現,23歲陳姓男子雙手受傷,所幸送醫治療後已無生命危險。據了解,事件發生於當晚10時許,地點位於土城區中州路27巷一帶。警方指出,當時接獲通報,現場有人激烈爭執,立即派員前往處理。抵達現場後,發現一名23歲陳姓男子雙手有刀傷,需送醫治療。經調查,陳男與對方相約洽談債務事宜,未料雙方談判過程爆發口角,對方竟持西瓜刀行兇,導致衝突升級。警方隨後調閱監視器影像並擴大追查,迅速鎖定兩名涉案嫌犯,並於案發1小時內順利將人帶返偵辦。全案依傷害罪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相關規定,將兩名嫌犯移送至新北地方法院進一步調查。警方表示,將持續釐清事件始末,釐定相關責任歸屬。對於此次事件,土城警分局也提醒民眾,若面臨紛爭應採和平手段處理,切勿以暴力解決問題,以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