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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少年停車場暴打全家!違反保護令再出手 父母弟全掛彩送醫
台中市西屯區昨天下午發生一起家庭暴力事件,一名15歲少年在停車場內情緒失控,毆打父母及弟弟,造成3人受傷送醫;由於少年過去已有家暴紀錄,且父母已申請保護令,本次再度動手已違反規定,警方依法送辦,少年法庭裁定收容。台中市消防局勤務中心是在昨(6)日下午3時13分接獲通報,指西屯區市政北六路與惠來路二段附近停車場,有傷者需救護,趕抵現場後發現,發現係一名少年對家人施暴,47歲父親右眼下方撕裂傷、頸部抓傷及手部挫傷,47歲母親與12歲弟弟則有臉部傷勢,所幸3人意識清楚,經初步處置後送醫治療。轄區六分局員警指出,動手的15歲少年未受傷,當場被帶回派出所調查;警方查出,少年過去曾對父母施暴,家長也已申請保護令,本次再度動手已,構成違反保護令情事。全案訊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台中地院少年法庭,經值班法官訊問後,認為責付顯不適當,裁定將少年收容,以防再生危害。
籲修《少事法》加重監護人連帶責任 石一佑:別讓未成年淪犯罪打手
新北市議員石一佑今(30)日表示,《少年事件處理法》對未成年犯嫌以保護代替責罰的理念已廣為人所知,但卻可能因此讓未成年者成為有心人教唆的對象甚或自個成了多次刑事犯罪者,希望適度修正與落實監護人連帶責任,別讓未成年者犯罪變成了治安真空帶。3月22日新北市永和區發生疑似校園霸凌事件,在眾人圍觀下兩名學姐強迫被害少女下跪道歉,隨後不僅連續對被害人賞巴掌、猛踹,更駭人的是其中一名施暴者竟持鋁製球棒多次重擊受害者後腦勺與頭部,加害犯嫌施暴手段兇殘且被錄影,影片還進一步在社群媒體傳播,引爆全台怒火。曾有一名新北市土城區15歲熱血國三生因仗義執言而遭割頸喪命。(圖/CTWant攝影組)新北市警方在案發24小時後鎖定了人員並陸續通知涉案的2名施暴學姐及 8 名圍觀學生共10人到案說明,全案依傷害、妨害自由及妨害秘密等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多年來陪伴新北「土城割頸案」受害楊家人走過傷痛的石一佑看了揪心,她具體建議有二:首先《少事法》該修正了,別老讓法律當不肖人士的「擋箭牌」,應針對涉及持有槍械、集體凌虐或組織性霸凌案件,研議限縮《少事法》適用年齡或加重司法介入強度,另外像重大校園暴力事件則應建立直接警政與司法介入機制,把校園回歸「辦學」而非老在「辦案」,更確保受害者能得到實質正義。一樁樁校園問題凸顯台灣教育恐亟需改革。圖為教育部外觀。(圖/顏瑋辰攝)第二該落實家長連帶責任,新聞上一樁樁「家庭教育失能」導致悲劇,石一佑直斥這是「養而不教」好失職,呼籲監護人別老推託「管不動」,該立法監護人應強制接受心理輔導與親職課程,並負起更重的民事賠償連帶責任,也該針對高風險家庭強化家訪,將管教壓力適度回覆給家庭,而非全由學校承擔。※《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又傳霸凌!新北國一女學生校內廁所遭逼下跪、呼巴掌 警逮5學生送辦
新北市又傳霸凌案,板橋區某國中一年級女學生,23日中午被5名學生約至廁所,更逼其下跪、呼她巴掌,導致受害少女全身多處擦挫傷,校方24日得知後立刻啟動調查並通報教育局和警方,海山警分局現已傳喚涉案的5名學生到案,全案依傷害、妨害自由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少年法庭審理。據了解,施暴學生與被害者同年級不同班,為首的少女因網路糾紛,23日中午夥同2男2女共4名同學將少女約到校內廁所,5人將被害人團團包圍,甚至強迫她下跪,3名少女則輪流對她動手呼巴掌、扯頭髮,甚至踹人並踩其肩膀,導致被害人全身多處擦挫傷。施暴過程長達30分鐘,施暴者還警告被害人不得張揚,受害人返家後不敢聲張,直到有知情同學24日向老師檢舉,全案這才曝光,校方驚覺事態嚴重,立即啟動調查並通報教育局與警方。海山警分局24日晚間8時接獲報案,警方依規定受理,立即與校方聯繫並展開調查,循線於24日晚間9時陸續將行為少年計5人通知到案說明,訊後依傷害、妨害自由案暨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罪嫌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新北市教育局表示,板橋區某國中校內23日發生7年級學生口角衝突事件,其中3人對1名受害學生有不當肢體行為,另有2名學生在場圍觀並自行以手機拍攝影片。學校獲悉後已立即完成校安通報,並於24日邀集相關家長到校說明與處理。學校表示,動手學生及家長已當面向被害學生表達歉意,學校也同步協助雙方溝通, 後續生教組長已陪同被害學生家長前往警局備案,教育局要求學校依相關規定持續辦理,並以保護學生安全、穩定就學為優先。學校已依規定啟動校園霸凌調查程序,後續視調查結果依校規及相關規定審議處理,並持續落實被害學生保護、行為學生輔導及家長溝通。教育局重申,對學生暴力及疑似霸凌行為秉持零容忍立場,除要求學校依規定處理釐清事實,也會持續加強涉案學生、被害學生及班級同儕的輔導關懷,並強化法治教育及同儕正向互動等宣導。◎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學姊持球棒逼下跪!國中少女遇霸凌 警逮10人送辦
新北市驚傳霸凌案,某國中少女21日晚間,遭同校學姊和多人圍觀施暴,少女遭逼下跪,頭部還被球棒毆打,手段極其兇殘,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已將涉案的 10 名少年全數傳喚到案,並依法移送少年法庭審理。根據網絡流傳的影片,被害少女當街遭逼下跪,一旁還有多位少年少女圍觀,其中一名少女對被害少女怒罵巴頭,另一名少女則是持鋁棒暴打被害人,殘忍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據了解,施暴的少女是被害人的學姊,因口角糾紛而霸凌被害人,現已針對涉案人員提起傷害、恐嚇、妨害自由及公然侮辱等告訴,警方則陸續傳喚10人到案說明,全案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相關刑事罪嫌移送辦理。警方第一時間聯繫學校系統通報教育局及校安通報,後續由教育單位介入輔導,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把烏來歇業飯店當廢墟探險 9男女闖入尋寶還偷古玩遭逮
新北市烏來區那魯灣溫泉渡假酒店因疫情而停業,卻在網路上被謠傳成廢墟,有2組人馬於20日深夜和21日凌晨輪流闖入,34歲林姓男子更竊走價值約2000元的古玩,居住在飯店內的58歲黃姓前員工發現後報警,警方先後逮捕9人,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該飯店於1989年成立,因濃厚原住民特色和清幽環境在早年大受歡迎,但在2015年杜鵑颱風來襲時遇上嚴重坍方,2021年又因疫情重創而停業至今,卻在網路上被謠傳成廢墟。20日晚間9時許,22 歲阮姓女子夥同34歲林姓男子、22歲呂姓男子共3人,從飯店受損的側門潛入,並在入內後大肆翻找財物,黃男聽聞聲響報警,警方到場後逮捕3人,並在林嫌身上搜出一顆價值約2000 元的古玩。經被害人當場指證,警方依竊盜罪嫌將 3 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21日凌晨,19 歲陳姓男子又帶著20歲劉姓男子、20歲張姓男子、19歲俞姓男子、19歲黃姓男子和17歲吳姓少女潛入,由損壞的側門步行侵入內搜尋財物,黃男發現後立刻報警,警方趕抵後將6人逮捕,但未從他們身上搜出贓物。全案成年人部分依竊盜未遂罪移送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未成年人部分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2組人馬皆供稱是由網路上看到有關於上開地點之介紹,誤認為此處是無人居住的廢墟,這才決定到此夜遊探險並挖寶,但新店分局強調,該地仍為私人產權,警方呼籲民眾切勿聽信網路謠言,請勿再違法前往該地以免觸法。
警示燈響硬要過!少年闖高雄輕軌遭撞 害列車停駛40分鐘被法辦
高雄市20日晚間發生輕軌碰撞意外,列車行經C12駁二大義站至C13的駁二蓬萊站之間時,與17歲柯姓少年發生擦撞,所幸少年並未受傷,但列車因這起事故停駛約40分鐘,大批遊客被卡在悶熱車廂內而怨聲載道,警方則已介入調查,全案依違反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移送偵辦,據了解,少年來自新北,年節時跟著母親南下遊玩,而他20日晚間8時在警示燈亮起後仍步入軌道區,而輕軌司機員見狀緊急煞車,但列車仍與少年發生碰撞,所幸現場無人傷亡。事故發生後警方到場蒐證,高捷行控中心於晚間8時55 分完成清車並啟動局部接駁,直到9時10分才恢復全線通車,列車停駛約40分鐘,車上遊客被更因車廂悶熱而怨聲載道。轄區鹽埕警分局獲報後趕抵現場,柯姓少年面對盤問時一臉無奈,直言自己是從外地到高雄旅遊,當下真的沒注意到輕軌列車開過來,才會在閃避不及的情況下發生碰撞,目擊民眾則指證歷歷,稱事發前路口的警示燈與鈴聲早已響起,明顯提醒有列車經過,柯姓少年卻仍逕自穿越才會釀成事故。柯姓少年行為涉及《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詢後已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全案定讞!割頸案乾哥12年、乾妹11年 「最快關4年假釋」死者家屬崩潰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相當於兇手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死者父親聽聞判決後情緒崩潰。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此案也引發軒然大波。郭、林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改為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
15歲少年稱「好玩」北捷2度縱火 遭裁定收容
新北市永和區頂溪捷運站昨(3)日上午7時55分發生火警,一名15歲少年將點燃的衛生紙丟入站內垃圾桶,導致桶內垃圾悶燒冒煙;且台北捷運公司查出,他在2025年12月27日同樣曾涉及縱火,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昨深夜裁定收容。新北市15歲少年3日涉嫌在台北捷運頂溪站點燃衛生紙後,丟入站內垃圾桶並且悶燒,所幸未釀成傷亡。警方表示,捷運頂溪站站務人員於上午約8時許,發現站內垃圾桶冒煙,立即撲滅火勢並啟動聯防通報機制;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確認一名少年涉嫌點燃衛生紙後投入垃圾桶,隨即搭乘捷運往台北市方向離去。警方隨後在捷運圓山站攔截該少年,並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派出所員警帶回偵辦。少年在詢問時坦承犯行,並供稱因課業壓力,加上覺得「好玩」、想測試打火機功能才犯案。此外,台北捷運公司調查發現,捷運頂溪站站內垃圾桶去年12月27日下午,也曾發生相似的冒煙事件,當時誤判為偶發狀況並未報警。經捷運公司與警方調查後,確認兩起案件為同一名少年的行為。全案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公共危險罪之縱火罪、大眾捷運法及毀損等罪嫌,將少年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院審理後認為,少年有反覆實施再犯之虞,當晚裁定收容。
「點燃衛生紙」害頂溪捷運站垃圾桶冒火 15歲少年遭逮稱:不小心
新北市永和區頂溪捷運站3日上午7時55分發生火警,一名15歲少年疑似將點燃的衛生紙丟入站內垃圾桶,導致桶內垃圾悶燒冒煙。站務人員發現異狀後,立即使用滅火器撲滅火勢,所幸僅垃圾桶內部燒損燻黑,未造成人員傷亡或捷運設備受損。案發後該名少年搭乘捷運離開現場,捷運公司依聯防機制通報警方。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掌握其搭乘路線,並於圓山捷運站將人攔捕到案,帶回派出所偵辦。警方表示,在少年身上查獲打火機,但未發現香菸或其他危險物品。少年供稱是不慎用打火機點燃衛生紙,詳細動機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強調,在捷運站等公共場所點火,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偵訊後將依刑法縱火罪、毀損罪、《大眾捷運法》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不爽再遇仇家!桃園撞球館變「戰場」 少年揪團持球棒復仇全落網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上一間撞球館,29日晚間原本是年輕人休閒娛樂的場所,卻因一場積怨未解的衝突,瞬間演變成暴力鬥毆現場,警方指出,涉案的林姓少年與被害少年皆為未成年且目前休學中,2人先前就因打架糾紛已被警方送辦,案件尚在處理階段,林姓少年疑似因心有不甘,情緒未能平復,最終選擇以更激烈的方式「討回公道」。警方調查林姓少年得知先前與其發生衝突的對方再次現身撞球館後,隨即聯絡22歲的曾姓男子,並再找來另外2名友人,共4人一同前往尋仇,抵達撞球館後,林姓少年等人手持鋁製球棒,對被害少年展開攻擊,導致對方身體多處擦挫傷,場面一度相當混亂,嚇壞在場其他民眾,行兇後4人隨即四散逃離現場,企圖躲避警方追查。桃園警分局武陵派出所在接獲報案後,立即啟動「快打部隊」趕赴現場,第一時間協助將受傷少年送醫治療,並同步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掌握涉案人員的行蹤與逃逸路線。警方憑藉即時應變與科技輔助,在短短2小時內,便成功將林姓少年、曾姓男子及其餘2名同夥全數查緝到案,展現警方打擊暴力犯罪的高效率。此外,警方也在曾姓男子的車內查獲作案用的鋁製球棒等相關證物,成為案件的重要關鍵,全案訊後警方依傷害罪等罪嫌,將4人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由於涉案者中包含未成年人,後續也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進行相關程序。桃園警分局強調,對於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一律採取「零容忍」態度,絕不容許私人恩怨演變為公然鬥毆,危害社會治安與民眾安全,警方也呼籲青少年,遇到衝突應透過理性溝通或尋求協助解決,切勿因一時衝動觸犯法律,為自己的人生留下難以抹去的污點。
割頸案乾哥最快4年就可假釋! 民團赴司法院前「擺祭壇」提3訴求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對此,民間團體昨天(26日)上午到司法院前陳情抗議,並提出3大訴求,要求司法院檢討並改善。回顧此案,當時林姓乾妹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姓乾妹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姓乾哥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9年、林8年,而郭、林2人不服提起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加重刑期,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然而,這樣的判決與被害人父母所期盼的期徒刑30年仍有巨大落差,死者父親更悲痛地說「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同時批評「《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更無奈表示若對方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死者父親也透露,庭上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26日上午號召群眾聚集司法院前,設置香案並提出民眾連署書,要求制度改革。聯盟召集人徐妮妮指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這意味著郭姓乾哥若12年刑期定讞,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姓乾妹判刑11年,時間更短,讓人無法接受。徐妮妮也提出多項具體訴求,除要求司法院向被害人父母道歉外,也要司法院將少年犯案前科塗銷制度更新,並對外說明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的設立進度。司法院派出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黃繼瑜代表接受陳情,表示司法院對各界的意見都非常重視,會審慎聆聽各界聲音,繼續討論並研議制度改善的方法。
批乾哥割頸案法官情勒又沒同理心! 律師氣炸:今年最諷刺司法笑話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怎料,法官曾脫口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讓楊爸爸崩潰表示「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而律師呂秋遠也痛斥法官毫無同理心,認為此番話根本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呂秋遠在臉書發文道,新北割喉案二審已判決,可以理解楊爸爸對判決結果不滿意,畢竟孩子被這麼殘忍攻擊,再也回不來,但兩名兇嫌竟只判12年、11年。呂秋遠指出,兩名兇嫌是少年,因此與成年人犯罪相比,依法可以「享有」這樣4種優惠,包括「只要是少年,就一定可以減刑」、「沒有前科,成年以後會塗銷紀錄」、「往後假釋時間,可以縮短為1/3,也就是如果判12年,最快4年就可以出獄」、「無論犯什麼罪,都不可以判決死刑、無期徒刑」。呂秋遠無奈表示,法官曾在開庭時詢問被害人家屬,能否讓加害人「孝順」他們,「法官大人,修復式司法不是這樣用的啦!你這是在被害人的傷口上撒鹽好嗎?就像是對被害人說,『難道你不希望往後可以多一個性侵害過你的人照顧你嗎』,有什麼兩樣?」呂秋遠直言,為了促成兩造和解,法官提議要讓殺害孩子的人來孝順家屬,「這已經不是情緒勒索而已,而是完全的沒有同理心。到底要怎麼讓這兩個加害人,長大以後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呂秋遠感嘆,《少年事件處理法》要如何修法,這還可以討論,但法官不能自以為這是溫情喊話、溫馨提示,要被害人接受他不願意的條件,甚至講出這麼誇張的話,否則對於被害人來說,司法只是無法還他公道的裝飾品而已,「要加害人來孝順被害人的爸媽,應該是今年最諷刺的司法笑話!」
割頸案乾哥無悔意!法官竟稱「可孝順死者家屬」 父嘆:別來殺我們就偷笑了
犯下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命案的郭姓「乾哥」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負責教唆的林姓「乾妹」則被判11年。對此被害楊姓少年家屬強烈質疑法官過度聚焦在讓加害人改過自新,卻忽視凶手犯後態度不佳,以及被害家庭所承受的巨大傷痛,甚至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楊爸爸24日登上《57爆新聞》節目受訪時指出,自案件發生以來,他一直感覺被《少年事件處理法》壓得遍體鱗傷,相關規定不斷限制他發聲,甚至明白告訴他不能對外說話。由於《少事法》的關係,他無法談論案件的具體經過,也不能說明加害人犯案的相關細節,讓他質疑自己究竟還剩下什麼管道可以為孩子發聲。他進一步表示,不僅如此,許多原本家屬理應可以得知、也迫切想了解的資訊與資料,全都被「蓋牌」處理,相關單位只以《少事法》為由拒絕提供,讓他不知道該如何去接受這樣的結果。談到審理過程中的法官態度,楊爸爸提到,僅有1位法官對他們表示感同身受,那就是沈君玲法官,而對方也真的在23日開庭時當場落淚,但在此之前,沒有任何法官展現出同理心。針對有法官說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的提議,楊爸爸直言,他們彷彿成了對方用來說明教化可能性的教材,一邊談著未來的矯正與教化,卻又突然拋出這樣的說法,詢問是否能期待加害人日後來孝順被害家屬。當下,孩子的母親立即當場回應「不要」,表明無法接受。楊爸爸也提到,他們過去曾看到1則國外新聞,內容是有1名年長者收養更生人,結果對方卻反而將其殺害。他無奈地表示,「凶手不要來殺我們,我們就很偷笑了,還會讓他來孝順我們?更何況他完全沒有悔意,怎麼有可能來孝順我們?」
國中生割頸案二審出爐!乾哥判12年 律師嘆「他們不會反省」:越關越大尾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間發生割頸案,郭姓少年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台灣高等法院23日改判郭12年、林11年,庭畢後家屬便崩潰喊道「《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直言,兩名加害人關完出來可能都還沒30歲,「他們不會反省的,只會覺得X很衰,進去幾年也是越關越大尾。」陳宇安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發文表示,看到這起未成年割喉案的判決,她已經不知道能說什麼,少年事件處理法》當然立意良善,「但針對毫無悔意的屁孩還有什麼保護的必要嗎?他們不會反省的,只會覺得X很衰,進去幾年也是越關越大尾,根本職業訓練。」陳宇安直言,林姓乾妹判11年、郭姓乾哥判12年,可能出來都還沒30歲,「他們真的會悔改嗎?還是從阿四變老大?」陳宇安指出,實際到板橋簡易庭、新店簡易庭看,會發現一群勾肩搭背、嘻皮笑臉的「阿志頭」,走法院跟走廚房一樣,開完庭在法院門口抽菸,然後被老大載走,「你覺得他有在懺悔、有在反省嗎?信他們有在反省,不如信你是秦始皇。」陳宇安感嘆,最近她手上也有幾件《少事法》案件,她都是被害人一方的律師,而法律對加害者的保護跟包容,常常讓她有一種「到底現在犯錯的是誰阿?」的感覺。陳宇安提到,加害人的筆錄、紀錄,都因為《少事法》規定不能看,但被害人的部份對方都可以閱卷,「尤其看到被告少年還能笑咪咪的開庭,然後我當事人身心受創在家裡哭,看心理諮商,唉。」
31刀砍死前女友!17歲「89猴」遭法官裁定收容 不合「責付」4大理由曝光
近日,台中市沙鹿區發生一起駭人兇案。具有宮廟及幫派背景的17歲駱姓少年,以瞞騙方式喊出顏姓前女友談判,卻拿預藏的兇刀狂砍對方31刀致死。駱姓少年離開前,還朝倒在血泊中的前女友狠踢一腳,才騎上預先拆除車牌的友人機車逃逸。駱姓少年落網後,被警方依殺人罪移送少年法庭,法官昨(17)日詢問後裁定收容至少年觀護所。台中地方法院指出,法官訊問後認為駱姓少年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收容。在台灣的刑事訴訟程序中,「責付」是一個重要的法律概念,適用於各種刑事案件中,但也常出現在少年保護事件。「責付」指法院在羈押被告的情況下,將其暫時交付給適當的人,以停止羈押的措施。這些適當的人通常是被告的輔佐人,如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或法定代理人等看管,以確保被告會準時出庭。然而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台中地院行政庭長黃玉琪表示,如少年在經過法官訊問後,被認定「責付不能」或「責付顯不適當」時,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6條規定,裁定「收容」。本案兇嫌駱姓少年經台中地院少年法庭法官訊問後,認其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收容。黃玉琪進一步解釋,本案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後,會先分案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如認以由其他有管轄權之少年法院處理,可使少年受更適當之保護者,得依少事件處理法第15條規定裁定移送該管少年法院。黃玉琪表示,少年法庭法官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後,如認為少年所觸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如殺人)」,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規定,裁定「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待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再由少年法庭法官依「少年刑事案件」進行刑事審判。
16歲生課堂持刀狂刺同學背部 警:現行規定有執行難度
宜蘭縣一所高職於15日上午驚傳校園喋血事件,一名16歲的二年級學生,接近上午10點50分下課鐘聲響起前,趁老師背對黑板寫字時,突然掏出水果刀衝向前座同學背部連刺兩刀,刀傷深約2公分。全班同學當場驚聲尖叫,老師立刻大喊「將刀放下」,行兇學生才停手,並將刀具放回桌上。受傷同學隨即送醫急救,行兇者則在教官通報後由警方帶回派出所。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宜蘭縣警察局少年隊長田獻庭表示,這起事件源於兩名學生口角,若校方能事先掌握矛盾並安排家長協助輔導,或許能降低衝突升級風險。而他也坦言,校園安全在現行制度下確實存在難題。依規定,警方不能隨意進入校園,師長也不得無故搜查學生書包,因為涉及隱私與人權。對於刀械管制,他承認執行上有困難,唯有透過事前掌握情報、加強輔導,才能盡量避免憾事發生。整起事件曝光後,校安人員角色再度受到關注。報導指出,高中職均有配置校安人員,下課時會巡視各班掌握狀況,必要時立即通報相關單位處置。平時校安人員也會留意學生在社群平台的言論,若發現激烈發言,會依規定在老師與學生代表陪同下抽查隨身物品,並全程錄影存證,以確保程序公正。根據《三立新聞網》消息,涉案學生在刺傷同學後,已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殺人未遂及恐嚇罪嫌移送少年法庭,晚間8點50分裁定收容。受害學生家屬表示,將提起殺人未遂與恐嚇告訴。
網路口角結怨 高職男帶刀背刺同學
宜蘭縣某高職15日發生校園喋血衝突,2年級男學生在課堂上趁老師在寫黑板時,掏出水果刀朝同學背部猛刺2刀,全班師生嚇壞,受傷學生送醫搶救,所幸沒生命危險。據了解,2人前陣子因玩笑話起口角,再演變成網路互嗆結怨。警方將行凶學生帶回調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刑法》殺人未遂、恐嚇罪嫌送少年法庭審理。據了解,昨上午10時50分接近下課時,男老師正背對學生專心在黑板上寫字,未料坐在前排的1名學生突然站起身,手持水果刀往後方走去,毫無預警朝坐在後排的男同學揮刀猛刺,男同學閃避不及,左上背被刺出2道各約2公分穿刺傷,鮮血直流。同學大喊:「老師有人拿刀!」教室瞬間陷入混亂。校方獲報立即通報119,救護車趕抵將受傷學生送醫急救。院方表示,傷口雖深,但經緊急包紮處理後,已脫離險境。據悉,行凶學生與被害人自國中就是同學,雙雙考上同校同班,前陣子2人因玩笑話起口角後,再演變成網路互嗆結怨;被害學生家屬指出,孩子早前就曾被對方言語恐嚇,沒想到真的遭刺殺,一定要提出殺人未遂及恐嚇告訴。警方調查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刑法》殺人未遂、恐嚇等罪嫌送少年法庭審理。校方表示,將加強校園安全維護,因事發的班級學生都目睹教室喋血,心理衝擊不小,校方也將對該班級啟動輔導機制,避免留下陰影。
宜蘭高職生課堂上「猛刺同學2刀」 涉殺人未遂法官裁定收容
宜蘭縣一所高職校園於昨(15)日上午驚傳攻擊事件。一名就讀二年級、年僅16歲的男學生,在上課期間突然拿出水果刀刺向前座同學,導致對方背部中刀,緊急送醫後所幸暫時無生命危險。警方到場處理後,涉案學生已移送少年法庭,法官晚間裁定收容。根據校方與警方說法,事件發生於上午10點50分左右,當時正值第三節課進行期間。授課教師正在黑板書寫內容時,該名男學生突以水果刀刺向坐在他前方的同班男同學,造成對方背部上、下側各遭刺傷一處,傷口深達2公分。同班同學目睹事發當下驚聲尖叫,老師立即制止並通報校安系統與119,傷者隨後被送往羅東博愛醫院急救。經醫療人員診治後,確認並無立即生命危險,目前仍在醫院接受觀察與治療。調查顯示,涉案學生與受傷者為國中時期的舊識,近日疑因言語衝突產生嫌隙。校方表示,雙方曾在上週出現口角,行凶學生事後甚至有恐嚇行為,不料演變成實際暴力事件。案件發生後,受害者家屬對行凶學生提起殺人未遂及恐嚇等罪名的刑事訴訟。警方訊後,將其依殺人未遂、恐嚇以及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罪嫌送交少年法庭。法官在訊問後,於當日晚間8點50分裁定收容。
因網路口角懷恨!宜蘭高職生上課猛刺同學2刀 受害學生家屬怒告恐嚇、殺人未遂
今(15)日上午,宜蘭縣某高職發生校園喋血事件。一名16歲高職2年級男學生疑似日前因與同學在網路上發生口角懷恨在心,今天竟持預藏的水果刀朝對方背部猛刺2刀,所幸受傷同學意識清楚,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不過,被害學生家屬以行凶學生在上週因網路口角有言語恐嚇,要告對方殺人未遂及恐嚇罪。警方則在詢後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殺人未遂、恐嚇罪嫌,將行兇學生移送少年法庭審理。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今日上午第3節課約10點50分,行兇學生趁授課老師轉身面對黑板書寫之際,突然持水果刀衝向被害男生座位,朝對方背部上側、下側各自猛刺一刀。全班同學見狀,立刻放聲尖叫,老師回頭立刻大聲喝止並緊急通知救援,將受害同學被送往羅東博愛醫院醫治,所幸經縫合傷口及包紮後,受害同學目前無生命危險,住院中。行兇學生事後對校方坦承,2人日前在網路上爆發口角、互嗆,心生不滿,才埋下心結,演變成今日的傷人事件。目前被害學生家屬以行凶學生在上週因網路口角有言語恐嚇被害人,現在孩子又被刺傷,憤而要向他提告殺人未遂及恐嚇罪。行凶學生在警詢後,將被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殺人未遂、恐嚇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