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
」 少年 少年法庭 台中 命案 新北
基隆少年唱K走廊爆衝突! 衝入包廂理論反遭刺傷
基隆市仁愛區一間卡拉OK店9日下午傳出砍人事件,一群未成年少年在店內消費時,兩方人馬在走廊發生碰撞因此爆發衝突,一方甚至進入對方包廂內理論,雙方因此爆發激烈衝突,其中一人怒持刀猛刺帶頭少年,造成少年中刀,場面頓時亂成一團。據了解,帶頭的少年9日下午和朋友在卡拉OK唱歌,卻在走廊與另一方同樣來唱歌的少年爆發推擠衝突,帶頭的少年心有不甘,撂人進入對方包廂內理論,雙方因此爆發激烈衝突,其中一人怒持刀猛刺帶頭少年,造成少年腹部與背部中刀,還有一人手部遭砍,由於帶頭少年傷口面積較大,頓時血流一地,讓其女友當場嚇傻。警消獲報到場後,第一時間也將受傷少年送醫,所幸2人送醫後均無大礙。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處置,並將相關涉案人員移請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呼籲,青少年朋友與同儕相處時,應保持理性與冷卻情緒,切勿因一時口角衝動而訴諸暴力。警方對於任何危害社會治安、暴力傷人之行為,絕對秉持零容忍態度,必將依法嚴辦,捍衛市民及校園周邊安全。同時也提醒家長,平日應多加留意子女之交友狀況與言行,共同導正青少年偏差行為,維護身心健全發展。
國小女老師遭學生「惡意戳屁股」反被記申誡 Cheap:已是性騷甚至性侵
近日關於教師遭霸凌、教師權益等話題備受討論,就有網友透露,某國小一名女老師遭學生惡意戳中肛門後,本能地將學生推開,但校事會議認定「老師不應傷害學生」,最終給予申誡處分。對此,百萬網紅Cheap批評,這已構成性騷擾、甚至性侵了,若是在美國,學生會被立即停學,學校、校長等也會吃官司,結果台灣學生卻還能全身而退。某位網友6月2日於Threads發文爆料,有學生惡意戳老師屁股,老師本能推開,應屬於正當防衛,但校事會議調查結果卻認為,「即使是故意戳屁股,甚至是戳中肛門,身為老師還是不應有傷害學生的行為」,認定老師違反了教師考核辦法,因此記申誡處分1次。針對此事件,Cheap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這名國小學生是趁著女老師在黑板前寫字時,故意戳老師肛門,動手前還問旁邊同學「要不要戳」,老師受到驚嚇時出於反射動作往後揮手,結果不小心導致該名學生撞到桌子,最後學生並沒有道歉,女老師反被記申誡1次。「這是性騷擾了吧,甚至戳肛門已經是性侵了吧!」Cheap傻眼道,這起事件中老師完全沒錯,被突然戳肛門,任何正常人的反應都是本能的反射性防衛揮手,要怎麼蓄意傷害?Cheap直言,教育部是不是認為,被戳肛門正確的作法是「老師先深呼吸,一邊忍住被羞辱的恥辱,一邊溫柔的說:同學不可以這樣喔!」學生做錯事、侵犯他人身體,事後卻連一句道歉都沒有,還反過來處罰老師,這樣以後基層老師怎麼管教學生?Cheap提到,類似事件如發生在美國,學生會被立刻停學,要求3至10天不准到學校,待聽證會結束後,會面臨退學、強制輔導,甚至移送少年法庭等處分,學生會被判社區服務,家長則要承擔法律責任和罰錢;至於亂解雇老師的學校,美國教師工會的力量大到不可思議,不僅會立即介入,還可能請頂尖律師告到學校、教育局破產,校長、督察大概提早退休或吃官司,「結果台灣學生全身而退?」
毒駕頻傳! 法務部擬將「喪屍煙彈」升一級毒品
近期新興毒品流入、毒駕事故頻傳,法務部6月1日表示,除積極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加速推動相關法律修正案外,亦同步與司法院及相關部會展開跨院部協調,法務部也將進一步討論是否將「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類毒品從第二級毒品升級為第一級,屆時相關刑責將大幅提高。法務部指出,毒駕不僅挑戰法律底線,更對民眾生命安全及社會治安構成重大威脅。為此,法務部將採取以下7項作為,重申對於毒駕犯罪「零容忍」的堅定立場,將持續盡速推動相關法制修正,以全面提高毒駕防制之法律密度,嚴懲毒駕犯行。1、積極推動修法,嚴懲毒駕行為考量毒駕行為與酒駕行為本質惡害性不同,法務部已於5月29日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朝向將毒駕與酒駕行為分別規範之修法方向,將儘速提出修正草案,就毒駕行為全面提高法定刑度,並嚴格假釋門檻,增訂義務沒收規定。2、持續溯源斷根,徹查毒品犯罪網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過二次修正,就製造、運輸、販賣毒品行為,依毒品分級為層級化處罰規定,最重法定刑為死刑;同條例第9條第3項就製造、運輸、販賣混合式毒品行為,加重其刑至2分之1。3、檢討毒品分級,建立預警機制法務部每3個月召開之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毒品類型、分級等議題,遇有需緊急討論議題時,亦得以召開臨時會方式為之。法務部將於6月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討論是否將「依托咪酯」類毒品從第二級毒品升級為第一級毒品。倘經審議通過並經公告,就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或施用依托咪酯類毒品行為之刑責將大幅提高。4、落實毒品戒癮治療,抑制再犯,穩定復歸依據「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3期之毒品防制策略,對於製造、運輸、販賣等供給毒品者,依法從嚴追訴及處罰;對於單純施用毒品者,結合醫療、司法及社政資源等建構戒癮治療處遇機制,全面協助毒品施用者戒除毒癮,復歸家庭與社會,從源頭減少毒駕犯行。5、積極與司法院研商成少共犯程序處理事宜,避免程序割裂造成偵查斷點法務部多次與司法院協商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於少年移送前程序章節增訂檢察官角色,以解決執法困境,已獲司法院共識,將儘速提出修正草案。在修法完成前,各檢察署均已與少年法院(庭)建立橫向聯繫管道,強化毒品案件溯源追查。6、強化毒品檢驗量能行政院及法務部多次召開專案會議,盤點相關單位之檢驗需求及量能,提出具體規畫,預計相關計畫在行政院核定後,將可滿足檢驗量能之需求;對特定毒品檢驗問題,已在台彎高等檢察署召開之跨部會議進行研討,現由衛福部食藥署積極研議中。7、檢討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強化規範密度法務部研議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條規定,使各主管機關得使用唾液快篩方式進行相關檢驗。此外,有關施用及持有第三級及第四級毒品之刑度及裁罰是否需再加重,法務部將廣納各界意見審慎評估。
深夜借廁所遭拒竟爆全武行! 三重熱炒店外5人街頭混戰全遭法辦
新北市三重區30日凌晨驚傳街頭鬥毆事件,原本只是一起單純的借用廁所需求,卻因雙方溝通不良及情緒失控,最終演變成多人街頭混戰,甚至驚動警方快打部隊到場處理。警方事後將涉案5人全數帶回調查,其中4名成年人依傷害罪及妨害秩序罪嫌移送法辦,另有1名15歲少年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少年法庭審理。警方表示,30日凌晨0時39分許,三重警分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三重區三和路二段時,發現有民眾在路旁發生激烈爭執,且雙方互相拉扯推擠,現場氣氛相當火爆。員警見狀立即上前制止,並同步通報快打警力支援,以防衝突進一步擴大。經調查了解,39歲馬姓男子、36歲紀姓女子以及1名15歲少年,當時前往三和路一段某熱炒店,希望能借用店家廁所。然而,店家因已結束營業並打烊休息,考量管理及安全問題,因此拒絕三人進入使用廁所。當時在店內的42歲林姓男子及42歲鄭姓男子,身分為店家顧客兼店主友人,也出面說明店家已停止營業的情況。未料,雙方卻因借廁所遭拒一事爆發口角衝突。爭執過程中,彼此情緒愈發激動,即使離開店內後,仍一路在店外持續爭論,最終演變成肢體衝突。雙方互有推擠及攻擊行為,造成現場一度混亂不堪,也引起周邊民眾側目。警方到場後迅速控制局勢,並將涉案5人帶回派出所進一步釐清案情。由於衝突過程中所有涉案人員皆受到不同程度擦挫傷及瘀傷,警方先行戒護送醫,待完成治療後再製作筆錄。事後雙方均對彼此提出傷害告訴,警方依法受理並完成相關蒐證程序。警方呼籲,民眾遇到糾紛時應保持理性,透過和平方式溝通解決問題,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訴諸暴力,否則不僅可能造成自身及他人受傷,更須面臨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15歲少年涉侵犯親母!犯後竟稱「不用花錢」 冷血發言震撼全網
泰國東北部近日爆出震驚社會的人倫悲劇。一名15歲少年涉嫌在吸毒、酗酒後,竟闖入母親房內性侵親生母親,甚至脫口表示「跟別人發生關係要花錢,跟媽媽不用花錢」,離譜發言曝光後,引發當地社會譁然。警方獲報後已將少年帶回調查,並依相關罪嫌移送少年法院處理。根據泰媒《ข่าวสด》(Khaosod)報導,事件發生於25日晚間,地點位在泰國東北部猜也蓬府(Chaiyaphum)附近,46歲母親向警方表示,自己當時正在房內休息,未料小兒子突然闖入房間。婦人指出,兒子疑似在飲酒並吸食安非他命後失去理智,過程中她曾試圖反抗,但遭對方毆打,最後只能設法向外求助報警。警方到場後,少年並未逃離現場,後續也坦承自己當時受到毒品與酒精影響,導致情緒與行為失控。警方目前正朝家庭暴力、性侵及毒品等方向調查,全案已交由少年司法程序處理。當地居民透露,這名少年長期是村內頭痛人物,不但早已輟學,平時也經常與其他青少年聚集飲酒、吸毒,甚至多次與鄰居發生衝突。附近居民指出,他過去曾毆打村內老人,也曾對家人施暴,因此不少村民早已對他感到害怕。報導指出,由於少年過去行為問題嚴重,地方單位與警方曾將他送往感化與戒治機構約8個月,希望協助改善情況,但今年2月底返家後,狀況並未好轉,仍持續與不良友人往來。受害母親則無奈表示,自己多年來已無力再管教兒子,只希望相關單位依法處理,並協助將孩子帶離目前生活環境,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案件曝光後,也引發泰國社會對青少年毒品氾濫、家庭暴力與社區安全問題的關注,不少民眾呼籲政府應加強高風險家庭與偏差少年輔導機制,避免悲劇持續擴大。CTWANT關心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遭受性侵害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才剛被抓!17歲少年囂張揪團炸街 遭警鎖定開罰喜提21萬罰單
新北市林口區16日深夜發生飆車案,17歲董姓少年無照駕駛還揪團競速,與2名友人分騎3台機車,在新園一路與仁愛路口多次來回炸街,嚴重影響行人與車輛交通安全,警方根據監視器鎖定3人身分,共開出33張罰單,總罰鍰超過21萬元,並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及新北少年法院偵辦。據了解,董姓少年日前才因無照駕駛遭警方攔下並扣繳牌照,但他仍不知悔改,領回無牌車後,竟向在加油站打工的18歲羅姓男子借用他車號牌懸掛,更在16日深夜揪團競速。董姓少年透過社群網站約出羅和20歲陳姓男子,3人相約到林口區新園一路與仁愛路口試車,沿途視交通法規於無物,加速比拼外還不斷闖紅燈、逆向行駛及併行競駛,行徑十分囂張,更造成巨大噪音和交通壅塞,嚴重危害用路人用路安全。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透過監視器鎖定3人身分,通知3人到案說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無照駕駛、使用他車號牌、車體違法改裝、闖紅燈、逆向行駛及危險駕駛等相關交通違規共計33件,罰單總金額達21萬5000元,並依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公共危險罪、將他們移送新北地檢署及新北少年法院偵辦。林口警當場對其施以法紀教育講習,告知公共危險後果與刑事責任,再犯絕不寬待。警方重申,公共道路非飆車炫技之所,針對以網路邀約違法駕駛行為者,將持續運用科技偵查手段,強力打擊危害交通安全的不法行為,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觸法後悔莫及。
板橋怪男出沒大遠百問「寶寶什麼時候生」下手強抱 家長嚇壞報警抓到人了
新北市板橋大遠百近日傳出疑似「抓童怪客」事件,一名家長17日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自己與先生帶著7個月大的寶寶逛街時,遭一名年輕男子一路尾隨、緊盯,對方甚至突然伸手試圖抱走孩子,嚇得夫妻當場喝斥並追上前制止,男子隨後拔腿逃離現場。貼文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關注,也有多名家長留言表示曾遇過同一名男子。原PO表示,當時夫妻倆正在板橋大遠百B1添好運店門前,一名身穿螢光綠上衣的年輕男子突然靠近,並不斷盯著孩子觀看,期間還主動詢問「寶寶是什麼時候出生?」由於對方行為異常,夫妻倆因此提高警覺。不料男子隨後竟突然伸手,作勢想將孩子抱走。由於當時寶寶綁在父親胸前揹巾內,男子未能成功抱起孩子,之後立即轉身逃跑。家長事後也立即向百貨樓管反映,並同步報警處理。同時原PO也公布男子的特徵,身高大約160-165公分,身穿螢光綠上衣配短褲、年輕男性、短髮,感覺是個慣犯,提醒大家「有寶寶的各位經過板橋時千萬要小心!」事件曝光後,社群平台上陸續有其他家長留言指出,曾在板橋大遠百或其他地點看過疑似同一名男子。「我今天也是遇到他!當時我們正要吃飯,他突然靠近我老公,問我老公小嬰兒什麼時候出生?問我老公結婚了沒?我老公還傻傻回他」、「曾經有一次在板橋鼎泰豐吃飯時,不到一歲的小女兒在哭,突然有一個陌生男子走過來問說需不需要幫忙哄?」、「我也有遇到也是在板橋大遠百附近,他也是問小孩幾月出生的,我老公本來也不想理他,後來又問可不可以摸他,我老公就很生氣的說不可以」、「我們5/1也遇到,突然從背後出現,我牽著六歲哥哥,但他一路只跟著爸爸推著的妹妹,說他只是想要看嬰兒而已」。對此,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表示,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並迅速鎖定涉案男子身分。警方指出,涉案者為一名未成年少年,當日晚間已通知到案說明。警方表示,全案警詢後,已依強制罪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續將由法院進一步調查相關情況與責任歸屬。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長相、個資被公布! 議員:《少事法》要修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2026年2月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但2人僅需3年多至4年就有機會聲請假釋。近日就有海外YouTube頻道直接公布加害者的照片及個資,短短4天已突破200萬次觀看,讓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也跳出來呼籲,「《少事法》保護兇手,應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擁有超過76萬訂閱的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於4月15日上傳了一支時長超過40分鐘的影片,內容揭露新北校園「乾哥乾妹割頸案」,還放出2名未成年加害者的個資及生活照,迄今已累積逾200萬次觀看,並有超過1.6萬人留言、10萬人按讚。針對此案,侯漢廷19日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2名加害人各被判刑12年和11年,就有律師提到,依現行《少事法》,加害者可能在短短1年多後就能出獄,但刑期是一方面,另方面是對兇手的過度保護,《少事法》嚴格保護加害人的個資,甚至要抓出暴露兇手姓名的人,不久前有人公開乾兄妹個資,賠了30萬。侯漢廷指出,近期海外YouTuber公開了兇手姓名長相,讓許多台灣人認為「這才能伸張正義」,但當民眾必須仰賴法外手段才能獲得基本的公平感時,正是法治崩潰的開始。侯漢廷說到,他過去就主張,《刑法》第18條對於青年的犯罪減刑,以及《刑法》第63條,未滿18歲人針對死刑無期徒刑罪的一律減輕,應增加「涉犯故意殺人、致死之重大暴力犯罪時,得不予減輕」,畢竟「Adult Crime, Adult Time」,犯成人的罪就服成人的刑。侯漢廷提及,美國法律中有特殊的「移送機制」(Transfer/Waiver),當未成年人犯下殺人、性侵等重罪時,檢察官可以直接申請或法律自動規定將其移交成人法庭審理,一旦移交,其身分便不再享有少年法的保護,姓名與長相可被公開,刑期也比照成人。侯漢廷氣憤道,台灣的《少事法》83條,不得公開兇手相關資訊一條,更應該大修,判決前可以說考量無罪推定與冤獄不得公開,然而事涉惡性重大的殺人等案,判決定讞後,必須強制公開。侯漢廷認為,青少年偷竊、吸毒、打架、車禍等小罪,可以教化反省、重返社會,「但是都長到14至17歲,還要說自己不知道不能殺人?期待這種人受到教化後重返社會?犯下這種案件還奢望社會原諒?」侯漢廷直言,修法不僅是對於兇手的嚴懲,更是教育所有青少年,若犯下蠢事,一生都會被社會記住,這才是對下一代的教育。
失控少年停車場暴打全家!違反保護令再出手 父母弟全掛彩送醫
台中市西屯區昨天下午發生一起家庭暴力事件,一名15歲少年在停車場內情緒失控,毆打父母及弟弟,造成3人受傷送醫;由於少年過去已有家暴紀錄,且父母已申請保護令,本次再度動手已違反規定,警方依法送辦,少年法庭裁定收容。台中市消防局勤務中心是在昨(6)日下午3時13分接獲通報,指西屯區市政北六路與惠來路二段附近停車場,有傷者需救護,趕抵現場後發現,發現係一名少年對家人施暴,47歲父親右眼下方撕裂傷、頸部抓傷及手部挫傷,47歲母親與12歲弟弟則有臉部傷勢,所幸3人意識清楚,經初步處置後送醫治療。轄區六分局員警指出,動手的15歲少年未受傷,當場被帶回派出所調查;警方查出,少年過去曾對父母施暴,家長也已申請保護令,本次再度動手已,構成違反保護令情事。全案訊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台中地院少年法庭,經值班法官訊問後,認為責付顯不適當,裁定將少年收容,以防再生危害。
籲修《少事法》加重監護人連帶責任 石一佑:別讓未成年淪犯罪打手
新北市議員石一佑今(30)日表示,《少年事件處理法》對未成年犯嫌以保護代替責罰的理念已廣為人所知,但卻可能因此讓未成年者成為有心人教唆的對象甚或自個成了多次刑事犯罪者,希望適度修正與落實監護人連帶責任,別讓未成年者犯罪變成了治安真空帶。3月22日新北市永和區發生疑似校園霸凌事件,在眾人圍觀下兩名學姐強迫被害少女下跪道歉,隨後不僅連續對被害人賞巴掌、猛踹,更駭人的是其中一名施暴者竟持鋁製球棒多次重擊受害者後腦勺與頭部,加害犯嫌施暴手段兇殘且被錄影,影片還進一步在社群媒體傳播,引爆全台怒火。曾有一名新北市土城區15歲熱血國三生因仗義執言而遭割頸喪命。(圖/CTWant攝影組)新北市警方在案發24小時後鎖定了人員並陸續通知涉案的2名施暴學姐及 8 名圍觀學生共10人到案說明,全案依傷害、妨害自由及妨害秘密等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多年來陪伴新北「土城割頸案」受害楊家人走過傷痛的石一佑看了揪心,她具體建議有二:首先《少事法》該修正了,別老讓法律當不肖人士的「擋箭牌」,應針對涉及持有槍械、集體凌虐或組織性霸凌案件,研議限縮《少事法》適用年齡或加重司法介入強度,另外像重大校園暴力事件則應建立直接警政與司法介入機制,把校園回歸「辦學」而非老在「辦案」,更確保受害者能得到實質正義。一樁樁校園問題凸顯台灣教育恐亟需改革。圖為教育部外觀。(圖/顏瑋辰攝)第二該落實家長連帶責任,新聞上一樁樁「家庭教育失能」導致悲劇,石一佑直斥這是「養而不教」好失職,呼籲監護人別老推託「管不動」,該立法監護人應強制接受心理輔導與親職課程,並負起更重的民事賠償連帶責任,也該針對高風險家庭強化家訪,將管教壓力適度回覆給家庭,而非全由學校承擔。※《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又傳霸凌!新北國一女學生校內廁所遭逼下跪、呼巴掌 警逮5學生送辦
新北市又傳霸凌案,板橋區某國中一年級女學生,23日中午被5名學生約至廁所,更逼其下跪、呼她巴掌,導致受害少女全身多處擦挫傷,校方24日得知後立刻啟動調查並通報教育局和警方,海山警分局現已傳喚涉案的5名學生到案,全案依傷害、妨害自由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少年法庭審理。據了解,施暴學生與被害者同年級不同班,為首的少女因網路糾紛,23日中午夥同2男2女共4名同學將少女約到校內廁所,5人將被害人團團包圍,甚至強迫她下跪,3名少女則輪流對她動手呼巴掌、扯頭髮,甚至踹人並踩其肩膀,導致被害人全身多處擦挫傷。施暴過程長達30分鐘,施暴者還警告被害人不得張揚,受害人返家後不敢聲張,直到有知情同學24日向老師檢舉,全案這才曝光,校方驚覺事態嚴重,立即啟動調查並通報教育局與警方。海山警分局24日晚間8時接獲報案,警方依規定受理,立即與校方聯繫並展開調查,循線於24日晚間9時陸續將行為少年計5人通知到案說明,訊後依傷害、妨害自由案暨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罪嫌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新北市教育局表示,板橋區某國中校內23日發生7年級學生口角衝突事件,其中3人對1名受害學生有不當肢體行為,另有2名學生在場圍觀並自行以手機拍攝影片。學校獲悉後已立即完成校安通報,並於24日邀集相關家長到校說明與處理。學校表示,動手學生及家長已當面向被害學生表達歉意,學校也同步協助雙方溝通, 後續生教組長已陪同被害學生家長前往警局備案,教育局要求學校依相關規定持續辦理,並以保護學生安全、穩定就學為優先。學校已依規定啟動校園霸凌調查程序,後續視調查結果依校規及相關規定審議處理,並持續落實被害學生保護、行為學生輔導及家長溝通。教育局重申,對學生暴力及疑似霸凌行為秉持零容忍立場,除要求學校依規定處理釐清事實,也會持續加強涉案學生、被害學生及班級同儕的輔導關懷,並強化法治教育及同儕正向互動等宣導。◎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學姊持球棒逼下跪!國中少女遇霸凌 警逮10人送辦
新北市驚傳霸凌案,某國中少女21日晚間,遭同校學姊和多人圍觀施暴,少女遭逼下跪,頭部還被球棒毆打,手段極其兇殘,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已將涉案的 10 名少年全數傳喚到案,並依法移送少年法庭審理。根據網絡流傳的影片,被害少女當街遭逼下跪,一旁還有多位少年少女圍觀,其中一名少女對被害少女怒罵巴頭,另一名少女則是持鋁棒暴打被害人,殘忍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據了解,施暴的少女是被害人的學姊,因口角糾紛而霸凌被害人,現已針對涉案人員提起傷害、恐嚇、妨害自由及公然侮辱等告訴,警方則陸續傳喚10人到案說明,全案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及相關刑事罪嫌移送辦理。警方第一時間聯繫學校系統通報教育局及校安通報,後續由教育單位介入輔導,相關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
不滿電動被沒收、逼睡覺!美11歲童開槍射殺養父 恐以成人身分受審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近日發生一起震驚社區的家庭槍擊案。一名年僅11歲的男童被控於1月13日凌晨,在家中持槍射殺42歲養父。案件發生至今約一個月,男童已於本週四首次出庭,並以成年人身分面臨刑事殺人罪指控。福斯新聞報導,根據警方與法院文件,事發地點位於佩里郡鄧肯農(Duncannon)。當天凌晨約3時,警方接獲通報趕赴現場,發現男子倒臥床上,頭部中彈身亡。死者妻子表示,夫妻倆在午夜過後為兒子慶生,唱完生日歌後就寢,未料稍後聽見一聲巨響,驚醒後發現丈夫已無反應,床上滿是血跡。警方調查發現,男童涉嫌打開家中槍枝保險箱,取出左輪手槍行凶。調查指出,他原本在尋找遭沒收的任天堂Switch遊戲機,意外發現保險箱鑰匙,誤以為遊戲機在裡面,打開後卻看見手槍。男童供稱,自己因被要求上床睡覺而心生不滿,在情緒激動下開槍,未考慮後果。警方透露,他曾坦承「心中已有想射擊的人」。法院紀錄顯示,男童於2月19日放棄初步聽證,案件將移送普通訴訟法院審理;保釋申請已被駁回,目前仍羈押於郡監獄。辯護律師表示,將爭取把案件轉至少年法院處理。由於嫌犯年齡極低,卻被以成年人身分起訴,案件在當地引發法律與倫理討論。後續審理結果及是否轉至少年法庭,仍有待法院裁定。
把烏來歇業飯店當廢墟探險 9男女闖入尋寶還偷古玩遭逮
新北市烏來區那魯灣溫泉渡假酒店因疫情而停業,卻在網路上被謠傳成廢墟,有2組人馬於20日深夜和21日凌晨輪流闖入,34歲林姓男子更竊走價值約2000元的古玩,居住在飯店內的58歲黃姓前員工發現後報警,警方先後逮捕9人,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該飯店於1989年成立,因濃厚原住民特色和清幽環境在早年大受歡迎,但在2015年杜鵑颱風來襲時遇上嚴重坍方,2021年又因疫情重創而停業至今,卻在網路上被謠傳成廢墟。20日晚間9時許,22 歲阮姓女子夥同34歲林姓男子、22歲呂姓男子共3人,從飯店受損的側門潛入,並在入內後大肆翻找財物,黃男聽聞聲響報警,警方到場後逮捕3人,並在林嫌身上搜出一顆價值約2000 元的古玩。經被害人當場指證,警方依竊盜罪嫌將 3 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21日凌晨,19 歲陳姓男子又帶著20歲劉姓男子、20歲張姓男子、19歲俞姓男子、19歲黃姓男子和17歲吳姓少女潛入,由損壞的側門步行侵入內搜尋財物,黃男發現後立刻報警,警方趕抵後將6人逮捕,但未從他們身上搜出贓物。全案成年人部分依竊盜未遂罪移送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未成年人部分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2組人馬皆供稱是由網路上看到有關於上開地點之介紹,誤認為此處是無人居住的廢墟,這才決定到此夜遊探險並挖寶,但新店分局強調,該地仍為私人產權,警方呼籲民眾切勿聽信網路謠言,請勿再違法前往該地以免觸法。
不滿前男友欠錢到過年!19歲女撂現任「持刀討債」釀祖孫三代濺血
新北市中和區22日凌晨2時許發生一起持刀傷人案件。19歲阮姓女子因不滿17歲謝姓前男友積欠約4萬餘元債務遲未償還,與28歲陳姓現任男友前往謝男位於自強路的住處樓下討債,雙方談判過程爆發衝突,陳男持折疊刀砍傷謝男父親及祖母。警方出動12名警力到場壓制,將3名傷者送醫,所幸均無生命危險。據警分局調查,阮女與謝姓少年於去年3月交往期間,謝男陸續向阮女借款4萬餘元,用於購買網路遊戲點數儲值。同年11月分手後,阮女多次催討未果。春節期間雙方再因債務問題發生爭執。22日凌晨,阮女偕同陳男前往謝男住處樓下理論,雙方因債務問題發生口角並演變為肢體衝突。過程中,陳男掏出預藏折疊刀揮舞,謝男46歲父親及68歲林姓祖母上前勸阻時遭砍傷。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到場,發現謝父左臉頰有刀傷、林女右手中指割傷,謝姓少年右臉頰挫傷,現場一度混亂。警方隨即制止衝突,當場將阮女及陳男依現行犯逮捕,並查扣折疊刀1把。救護人員將3名傷者送往新店慈濟醫院治療,傷勢均無生命危險。警詢後,將陳男、阮女依傷害、恐嚇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謝姓少年則依傷害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辛酸老師1/明星學校淪刑場!老師無端遭拔班導職 家長想救也救不了
擁有名校光環的新竹三民國中,竟有資深優良教師遭學生鬥走的荒唐事!校內一名學生因不滿導師管教,竟惡意投訴他,更因恐嚇班上同學,最終遭法院宣示訓誡。不料最後老師竟被換掉,稱了這個學生的心,校方則被控「先射箭再畫靶」,於2025年3月初調查結果未定時,就先召開家長會撤換導師,但報告卻於3月底才出來。新竹三民國中為當地的優質國中,過去因穩定的升學率和優秀的體育校隊,在家長之間擁有好口碑,許多家長擠破頭都要讓孩子進入該校,就連新竹市議員李國璋的孩子也就讀於此。不過,在美好升學藍圖的背後,任職於新竹三民國中的幾位老師卻藏著不為人知的辛酸。小花控訴,孩子的班導因為被班上同學記恨,竟然遭針對並被換掉,而學校的調查更是先射箭再畫靶。(圖/方萬民攝)小花(化名)的孩子目前正就讀新竹三民國中二年級,班導是位屆齡退休的資深老師,教學認真且充滿熱情,沒想到2025年3月11日,學校卻無預警召開家長會表示要將老師換掉。小花傾訴,換班導對老師來說,是很嚴重的事情,且這名班導不僅資深,對教學也充滿熱忱,因為學校缺人,所以才自願留下來當班導的,否則按照他的資歷是不用再下來當帶班導師。小花控訴,班導會被換掉是因班上的一名同學而起。該同學因為不滿被老師管教,所以決心要讓班導被換掉,不僅多次申訴班導,還號召同學連署換掉班導,更時常把「我哥哥弄掉了2位班導」掛在嘴邊,似乎對此感到相當驕傲。最終,校方仍發動校事會議並讓班導接受調查,班導也因此身心俱疲,甚至得了恐慌症。小花孩子班上某同學多次對班導申訴,還號召、恐嚇班上同學,並時常把「我哥哥弄掉了2位班導」掛在嘴邊。(圖/方萬民攝)荒唐的是,因為班上有同學洩漏該同學投訴老師的事情,他也在班級群組中揚言「只要讓我知道是誰說出去的,那個人就死定了」等訊息。小花知道了以後,認為孩子受到恐嚇選擇報案讓案件走入司法程序,新竹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於2025年12月29日宣示該名同學應予訓誡。不過,即便鬧事的同學受到法律的懲處,依然無法改變班導被換掉的命運,小花說「3月11日當天,換班導的事情確定以後,班上多數學生知道的第一反應是哭、是鬧,對認真又關愛學生的導師感到萬般不捨」,由此可知老師平時和學生的相處,其實是非常正常、沒有問題的。荒唐的是,三民國中在2025年3月28日才完成該名班導的調查報告,但卻早在3月11日就召開家長會,並要求老師請假離開崗位,小花痛斥校方「先射箭再畫靶」認為學校為了平息少數學生家長的怒火,竟不惜犧牲一位多數家長認可的資深教師。說到這裡,小花更拿出班上家長的聯署書給記者,目前共有11份連署書,內容寫道,在該老師的帶領下,任教的兩個班級段考成績皆非常耀眼,並肯定老師的教學熱忱,無奈的是,在多位家長和學生的努力下,仍無扭轉老師被換掉的命運,小花也說「這些老師就好像拿來安撫家長的犧牲品」。本刊致電新竹三民國中校長室詢問相關回應,校長丁淑觀對於記者詢問有關2位老師遭遇的困境,以及田雅芳的指控時,丁淑觀回答這些指控她完全沒有聽過,不知道要怎麼回答,「不然有問題的話要不要直接到校長室聊」,說完以後直接掛電話。
辛酸老師2/學校無視學生帶刀上課、作勢毆打老師 校長竟曾扣癌童善款
新竹三民國中擁有明星學校的光環,卻不只一位老師被學生惡整,學校知道以後,還疑似包庇學生,讓老師成為教育下的犧牲品。有學生恐嚇班上同學惡整老師,害老師遭校事會議調查導致老師被換掉。無獨有偶,另名老師則是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學生不僅在班上亂砸資源回收桶,更作勢要攻擊老師,甚至帶雕刻刀上課引起同學恐慌。對此,老師向校方反應後,學校態度消極,老師有如在名為教育的荒島上,不斷尋找生存的方式。小花(化名)向記者表示,另名也任職於三民國中的導師,因為管教班上的學生,卻遭到對方記恨,開始在班級上大鬧,不僅讓同學的上課品質備受影響,甚至連學生的家長都對該名老師提出申訴,導致老師受到校事會議的調查,嚴重的話恐連飯碗都不保。不過,小花替該名老師感到委屈的是,後來這位「鬧事學生」的行為更加偏激,不僅會在班上把資源回收全部倒在地上,還一臉嘻皮笑臉的樣子看著老師,疑似故意激怒老師。甚至還在課堂上拿著東西胡亂敲打桌子,發出噪音打擾老師上課,當老師出言管教時,他甚至還衝向老師作勢要攻擊。更誇張的是,這名學生有次在班上亂砸東西時,手裡還拿著雕刻刀,原本老師並不知道這件事情,但家長透過學生得知此事後,便來訊關心老師,老師才驚覺自己的人身安全已經受到威脅。令人心寒的是,這位老師並非沒有向學校求助過,他曾向學校反應,並表示願意改當國一班級的導師,希望可以擺脫充滿危險的原班級,但卻被學務處在公文系統上已讀不回。小花向記者說,三民國中校方在這類事情發生以後均無積極作為,也沒提供家長和老師溝通的平台等。她說若學校希望教學穩定,那就不應該在沒有和家長溝通的狀況下把老師換掉,或是在收到家長反應班上有學生行為不當時,卻不積極處理。小花坦言「其實這樣被剝奪的,是孩子的受教權」。新竹三民國中校長丁淑觀(右二)擁有台師大工業教育博士學位,更榮獲112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圖/翻攝教育部良師興國官網)發生本案的新竹三民國中,校長為畢業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研究所博士班的丁淑觀,她曾兩度借調至新竹市教育局,因此除有優良的學歷外,也熟稔教育圈裡的行政程序。優秀的丁淑觀,過去任職於新竹市培英國中校長。期間完成學生請願成立管樂團、弦樂團、舞蹈團,皆為全國特優常勝軍,體育各項競賽囊括新竹市第一,沒想到如今卻捲入校園爭議。新竹市議員田雅芳2023年曾劍指丁淑觀,質詢時提到其過去曾隱匿三民國中內出現霸凌情形,以及扣留癌症病童善款。(圖/翻攝自新竹市議會Youtube頻道)不過,這也並非丁淑觀首次惹出風波,2023年新竹市議員田雅芳也曾在質詢台上劍指丁淑觀,提到其過去曾隱匿三民國中內出現霸凌情形,最後因為學校與教育處均未積極處理,導致家長提告至少年法庭,且霸凌者也被判有罪。除此之外,田雅芳也挖出,過去丁淑觀任職於培英國中校長期間,有位學生因為得肝癌,家裡卻沒錢醫治,後續學校幫其找來社會人士募款後,學校卻扣留這筆善款,導致學生根本無法使用,讓不忍母親辛苦的學生向媽媽說要放棄治療,最終該名學生也不幸過世。本刊致電新竹三民國中校長室詢問相關回應,校長丁淑觀對於記者詢問有關2位老師遭遇的困境,以及田雅芳的指控時,丁淑觀回答這些指控她完全沒有聽過,不知道要怎麼回答,「不然有問題的話要不要直接到校長室聊」,說完以後直接掛電話。
18歲少年進景美夜市索「保護費」! 北檢求重刑給震撼教育
2025年9月間,黃柏勳(18歲)、徐瑋駿(20歲)、馮炫閩(20歲)前往台北市文山景美夜市,對5間攤商進行恐嚇並索取租金,全案遭數名攤商報警後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今(1月28日)偵結此案,依恐嚇取財未遂等罪起訴3人,並向法院建請,對3人合併執行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黃柏勳和李傳修2025年9月3日晚間7時許,騎著普通重型機車前往景美夜市,對某知名海產餐廳的2名人員說道,「讓你們經營很久了,我們要把店接回去做,給你們一個禮拜的時間」、「你們在這裡做這麼久了,現在換我們來做了,不然你們每個月看多少給我們」、「下週會再過來」等語。同年的9月6日晚間7時許,黃柏勳又再和徐瑋駿、馮炫閩及另名未成年的陳姓少年,共同駕車前往景美夜市,對知名麻油雞店等4家店家出言恐嚇,並說出,「你們店開這麼久了,我們年輕人也想要做,現在看你們是要搬離開這邊做,還是看你們每個月給我們多少錢」、「一個禮拜後會再過來」等語。全案經5名被恐嚇的攤商報警後,由警方介入處理,並於去年的9月依法送辦,台北地檢署於今日偵結此案,依照恐嚇取財未遂等罪起訴黃、徐、馮3人。至於李傳修,目前仍於另案通緝中,而陳姓少年部分已經移送少年法院處理。針對本案的3名被告,檢方考量3人收取保護費的行為,已導致社會產生恐慌、不安,且成為社會矚目案件,為維護社會治安與司法公信力建請法院對被告科以嚴厲刑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年以上。
花蓮地院少年庭法官庭訊態度惹議 監察院:司法院應加強專業教育
監察院今(18)日指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前少年家事庭周姓法官審理少年妨害性自主案件,有庭訊態度不佳、缺乏專業及同理心行為,監察院通過紀惠容調查報告,促請司法院加強法官職務監督及專業教育,並請司法院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改進兒少司法訴訟平等、社工人員陪同出庭之身分定位,以完備兒少訴訟程序之保護機制。監察院表示,監委紀惠容調查發現,花蓮地院少年家事庭周姓法官承審妨害性自主案件時,開庭態度不佳,未考量被害少女(下稱A女)及其家屬(下稱甲)感受等,致周姓法官跟甲關係緊張、產生溝通困難或爭執。周姓法官一開始駁回甲聲請調取開庭錄音,並以職權告發甲涉及和誘罪嫌,且於知悉甲聲請將其移送法評會評鑑時,於庭訊時責怪甲,害他被院長罵、將他送評鑑等嘲諷、數落之言詞。周姓法官之行為損及人民對於法官之尊崇與司法之信賴,司法院允應督導花蓮地院、法評會確實檢討改進。 監察院表示,司法院允應確保審理兒少性侵害犯罪案件之法官均已具備專業知能,並應加強對承審少年案件之法官專業教育。監委紀惠容指出,少年法庭屬專業法庭,且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法院應指定專責人員處理性侵害犯罪案件。為保護被害人避免遭受二度傷害,當由受過訊問技巧等相關專業訓練課程的法官,於專業法庭進行之訴訟程序,才能讓此類涉及個人極度隱私之被害人感受到司法之溫暖及正義。經查,本案周姓法官雖具有少年專業法官證明書,惟於審理其他案件亦有庭訊態度不佳、缺乏專業及同理心,如性受害者迷思等情事。是以,司法院允應監督所屬,確保審理兒少性侵害犯罪案件之法官均已具備專業知能,加強對承審少年案件之法官在職教育,並將專業訓練落實運用於審判實務,並與時俱進更新課程內容,避免兒少再度被傷害。 監委續指,此外,法官具獨立審判權威,與兩造當事人權力不對等。當事人如認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雖可依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第9條第1項準用刑事訴訟法第18條規定,向少年法院(庭)聲請法官迴避。然就法官之迴避,除刑事訴訟法第17條明定法官自行迴避事由之外,尚無法官得迴避之相關機制。司法院允宜檢視相關法令規定、相關配套措施及因應機制,避免類此情形再度發生。 監委表示,本案為少年涉犯性侵少女案件,依少事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就行為人(少年)部分,由少年調查官對行為少年進行審前調查,供法官決定少年處遇之參考;然此案被害人(被害兒少)之相關調查報告、訴求、案情或被害結果等資訊,承審法官卻付之闕如,又少年法庭法官向地方政府社政單位調取被害兒少個案紀錄或相關資料時,部分地方政府會以涉及個資、涉諮商或醫療資料等因素而拒絕提供,顯不利於被害人司法涉訟之進行。此情將影響被害兒少訴訟平等權益,司法院允應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研提改善對策,讓被害及加害兒少兩造資訊能被平等正視。調查報告也指出,社工人員陪同被害兒少出庭應訊,其目的係為於出庭應訊過程中穩定兒少身心狀況,以及結束後關照、安撫兒少情緒,除了維護其等司法權益,並與司法機關跨專業合作,提供個案適切之輔導處遇。調查報告表示,但本案涉及跨轄區,經查分別由不同機關/單位之不同且多名社工人員輪派陪同兒少出庭,對該個案及處遇情形並不清楚,且在某次應訊時卻因支援他案而提早離開,顯已影響兒少權益;又,就社工人員陪同被害兒少個案出庭應訊之身分定位,衛福部查復表示,社工人員有時會以「輔佐人」身分,有部分法官要求社工簽署「證人」結文,司法院則表示社工人員係屬法律明定之「專業陪同人」,倘社工人員係擔任司法詢問員,則需簽署證人、鑑定或通譯等三種不同結文。此情凸顯社工人員於陪同個案出庭應訊之身分定位不明,造成社工人員混淆及困擾;再者,社工人員於出庭時如遇法官於審理案件時態度不佳或專業知能不足,致損及兒少、社工人員權益時,欠缺即時反映管道等情,均待司法院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研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