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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全案定讞!割頸案乾哥12年、乾妹11年 「最快關4年假釋」死者家屬崩潰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相當於兇手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死者父親聽聞判決後情緒崩潰。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此案也引發軒然大波。郭、林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改為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
孫生被控性侵現身北院! 大玩《咒術》梗:說謊會像禪院家被反噬
網紅孫生遭人指控猥褻2名女姓友人,性侵1名未成年少女,並涉嫌拍攝與另名女子的性愛影像後,分享給他人觀看,日前被檢方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2月6日)開庭審理,孫生在庭畢後受訪表示「有就有,沒就沒,有的事情我們就反省、改錯,沒有的事情不要這樣莫須有來亂弄」,並大玩動漫「咒術迴戰」梗說「有一說一」、否則「會像禪院家一樣被反噬」。孫生說,「有就有,沒就沒,有的事情我們就反省、改錯,沒有的事情不要這樣莫須有來亂弄」要對方「不要欺人太甚」。孫生表示,人類都有眼睛,記者會應該很明顯,自己也是有問必答。孫生擔憂,後續對方如果當庭說謊,他會很生氣因為我這個人就是「有一說一」,並大玩動漫咒術迴戰的梗,說「會像禪院家一樣被反噬」。針對調解,孫生坦率的表示,該調解會調解,但是要來「銃康」的絕對不會容忍,有些不懷好意的,真的很明顯、心照不宣,強調「我們都有證據」。媒體詢問,為何對方會這樣指控你,孫生回答「哪知道,想拿錢啊,誰知道想幹嘛」並說「老話一句,我們是不可能強迫別人的,我不需要也不會。」孫生解釋,目前有3個人指控他類似的案件,但之前其中1個案件特別讓他生氣,說他強迫結果最後也是不起訴,並小聲抱怨說「你們(記者)也沒報阿」。訪問尾聲,孫生表示,案情部分他不能透露太多,因為性案件門都是關起來的(指不公開審理),不然我多想打開給你們聽阿,強調這樣最快了,並要媒體們對結果「拭目以待」、「Coming soon」語氣相當幽默。
肉搜怒公布土城割喉案乾哥乾妹個資 男大生挨告遭判3月、緩刑2年
2023年新北市土城發生驚悚國中生割喉案,震驚社會,不少民眾對於乾哥乾妹的囂張行徑感到相當氣憤,然而一名18瑞的吳姓男大生,因不滿2名兇嫌犯行,將2人個資全數公開在Dcard平台上,遭到2人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也依違反個資法,判處吳姓大學生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土城割喉案發生後,吳姓男大生於2023年底看完相關資料,不滿2名兇嫌囂張行徑,對2人進行徹底肉搜,在留言區蒐集乾哥乾妹等資訊後,整理成「割喉案兇手」文章發布於Dcard論壇上,貼出2人照片、IG帳號、外流對話紀錄與郭姓少年的住家地址等個資,並怒批2人「好像做了什麼光宗耀祖的事?真的超級可悲」、「最近想出去玩可以來這光顧」,卻反遭郭姓少年等2人告上法院。新北地院審理後指出,吳姓男大生與2名少年素不相識,為抒發個人情感,將他人個資攤在陽光下,嚴重損害資訊隱私權,且2人均為受法律保護之未成年,依《兒少法》規定,成年人對少年犯罪須加重其刑,不過考慮吳男犯案時年僅18歲,年紀甚輕、思慮不周,且犯後坦承犯行,並與2人完成調解,賠償完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吳姓男大生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割頸案乾哥最快4年就可假釋! 民團赴司法院前「擺祭壇」提3訴求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對此,民間團體昨天(26日)上午到司法院前陳情抗議,並提出3大訴求,要求司法院檢討並改善。回顧此案,當時林姓乾妹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姓乾妹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姓乾哥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9年、林8年,而郭、林2人不服提起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加重刑期,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然而,這樣的判決與被害人父母所期盼的期徒刑30年仍有巨大落差,死者父親更悲痛地說「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同時批評「《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更無奈表示若對方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死者父親也透露,庭上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26日上午號召群眾聚集司法院前,設置香案並提出民眾連署書,要求制度改革。聯盟召集人徐妮妮指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這意味著郭姓乾哥若12年刑期定讞,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姓乾妹判刑11年,時間更短,讓人無法接受。徐妮妮也提出多項具體訴求,除要求司法院向被害人父母道歉外,也要司法院將少年犯案前科塗銷制度更新,並對外說明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的設立進度。司法院派出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黃繼瑜代表接受陳情,表示司法院對各界的意見都非常重視,會審慎聆聽各界聲音,繼續討論並研議制度改善的方法。
黃子佼案未落幕!高檢署認「不宜緩刑4年」 今再提上訴
藝人黃子佼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一審被判8月,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11月25日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台灣高檢署則於今(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台灣高檢署對黃子佼案於今日提起上訴,主要理由為對於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侵害甚鉅,不宜宣告緩刑僅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賠償完畢,即予以緩刑,有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之違法。回顧案情,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黃子佼力拼輕判以及緩刑,多次在媒體鏡頭前道歉外,更積極向被害人談和解。11月24日,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目前已在法院協助下,向全數的被害人完成和解,並指出「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孩子一輩子創傷。若沒有人下載,就不會有人供給。我深切悔悟當年做錯的事,向所有被害者再次道歉。」二審判決於11月25日出爐,台灣高等法院宣判撤銷原審,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
黃子佼獲緩刑4年! 律師讚「二審法官有智慧」:35名被害者變2千多人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被查出在「創意私房」購買、收藏2259部不雅未成年性影像影片,一審判他8月徒刑,二審改判1年6月、緩刑4年。對此,律師劉韋廷直言,其實二審法官很有智慧,「二審法官可是讓被害人從35人變成2000多人,未來都有機會對黃子佼提起民事賠償,不只是有跟35人和解就了事!」劉韋廷在臉書粉專撰文道,黃子佼在二審宣判前說跟被害人達成和解,換取法官給予緩刑,「社會因此輿論譁然,難道真的只要給錢了就有機會免於牢獄之災嗎?」劉韋廷指出,本來一審只有判決8個月,但二審加重到1年6個月,主要原因是因為一審的判決針對的是一個未成年的性影像罪,可是二審不是用這一條來做判決,而是用《個人資料保護法》。劉韋廷說明,《個資法》不限於未成年人,「所以一審被害人只有這些未成年人35人而已,可是到二審光黃子佼下載的所有相關的性影像就高達2000多個人」、「其實二審法官是很有智慧的」。劉韋廷表示,這2000多個人未來還可以向黃子佼提起民事求償,不是只有那35個被害人而已,「所以光法條不一樣,被害人也不一樣,因此從8個月拉到1年6個月。」高等法院昨天(25日)宣布二審結果,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
黃子佼二審判1年半、緩刑4年! 高院判決理由曝光
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被判8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後,黃子佼於11月24日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已和被害人全數和解。高等法院於今(11月25日)宣判撤銷原審,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合議庭指出,黃子佼自民國103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網路論壇(下稱創意私房)會員後,竟意圖損害他人利益,基於成年人故意對少年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之犯意,陸續購買、蒐集、下載創意私房所販售之37位兒童或少年裸露胸部、性器、接觸性器或性交行為之性影像(內含個人資料),並自112年2月17日(即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 1項增訂刑罰生效日)起,仍繼續以行動硬碟儲存上開性影像及個人資料,而無故持有之,足生損害於上開37人之隱私權。科刑部份,合議庭審酌黃子佼坦承持有上開兒童或少年性影像,但否認有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情;然上開性影像,皆屬關於「性生活」之特種個人資料,且上開檔案中,包含各被害人之真實姓名、工作地點、生活照、社交軟體帳號、臉部特徵等個人資料,使取得該等性影像之人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被害人之身分,自屬被害人之「性生活」個人資料之一環。另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規定,於112年2月17日修法施行前未查獲而仍持有兒少性影像者,即應處以刑事責任。被告所辯不足採信,自應依法論科。合議庭審酌,黃子佼因一己私慾,主動加入創意私房論壇成為會員,並自該論壇購買、下載、儲存上開性影像(含個人資料)而持有,其被害人數、影像檔案均多,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並考量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情節,暨其於本院審理時坦認持有上開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然否認有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情形,另已與37位被害人全數成立和解並賠償損失等犯後態度,兼衡其素行、智識程度、家庭經濟及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此刑。合議庭表示,黃子佼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且與37位被害人皆已達成和解並給付賠償完畢,足認其有彌補各該被害人所受損害之真意及具體作為,37位被害人亦均同意給予被告緩刑宣告。本院合議庭因認上開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法宣告緩刑4年,同時為促使被告日後重視法律規範秩序,導正偏差行為,命被告應於緩刑期間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180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應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以有關兒少保護、性別平等議題者優先),並諭知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合議庭指出,檢察官移送併辦之其他性影像部分,若干性影像無法辨別被害人身分,其餘影像中疑似之被害人均未曾到案接受警詢、偵查製作筆錄,甚且有人於警員聯繫時否認有拍攝相關性影像,因而無從確認此等部分性影像是否為其本人所拍攝及其拍攝時年齡為何,尚難就此部分對被告論以上開罪名,故應退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
2歲兒多次眼傷就醫「竟是親生母親下毒手」?母親涉虐童被捕 警方調查是否涉及另名長女
西班牙阿利坎特市近日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虐童事件,一名27歲的阿爾及利亞籍女子,涉嫌長期向年僅兩歲的兒子眼睛投灑不明刺激性液體,造成男童嚴重眼傷。警方日前正式將該名女子逮捕,並懷疑她可能也與7歲女兒的失明有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根據西班牙《國家報》和《歐洲新聞社》的報導,警方是在醫療單位報案後介入此案。兩歲男童自今年1月以來多次因眼部炎症住進阿利坎特的巴爾米斯綜合醫院,院方觀察到一個異常狀況,每當母親陪同用藥時,男童情緒極度不安,但在無母親陪伴時則反應平穩。這一點引發醫療人員懷疑,並最終確認病因為人為投灑化學刺激物。醫院方面排除自然病因,並提出正式通報。檢方隨後啟動司法程序,法官裁定對母親實施禁止接近兒子的限制令。自母子分開後,男童病情快速改善,近期已出院,由社福單位安排寄養照護。警方指出,該母親可能患有「代理型孟喬森症候群」(Factitious disorder imposed on another),這是一種罕見精神疾病,患者會蓄意對兒童造成病症以博取醫療或社會關注。更早之前,這名女子於2020年2月攜帶長女從阿爾及利亞入境西班牙,女童當時僅2歲,即出現視力問題並持續接受眼科治療。儘管目前尚無足夠證據證實其失明與母親有關,警方已就此展開另案調查,並檢視是否存在類似施害模式。此外,該女子過去曾向警方表示無法照顧孩子,希望政府協助安置,曾因涉嫌遺棄遭到短暫拘留,但不久後又重新獲得監護權。直到今年夏季,男童情況惡化並住院觀察,才讓整起案件逐步水落石出。目前該女子拒絕在警方訊問期間供述,案件已轉由少年犯罪專責單位深入偵辦。醫療報告指出,若再持續暴露於刺激物下,男童恐步上姊姊後塵,完全喪失視力。該名女子7歲長女為視障者,警方不排除兩起傷害事件可能存在關聯性。(圖/翻攝自X,@diariomallorca)
18歲男萬聖節扮囚犯「真的被抓了」 他清晨酒駕被捕服裝成諷刺現實
美國佛羅里達州聖露西港市(Port St. Lucie)一名18歲少年吉米葛洛佛(Jimmie Glover)在萬聖節週末參加派對後,穿著印有「已關起來」(Locked Up)字樣的囚犯服裝駕車外出,卻因涉嫌酒駕遭警方當場逮捕,角色扮演最終竟成現實。根據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當地新聞頻道《WPEC》引述聖露西港市警察局(Port St. Lucie Police Department)說法,事件發生於10月31日清晨,葛洛佛於清晨駕車行經市區,遭巡邏警員攔查。當時他身穿亮橘色長褲與白色背心,宛如真實受刑人裝扮。警方隨即對他進行現場酒測與走直線測試。從警方公佈的隨身攝影畫面可見,警方在附近停車場要求他接受走直線測試與初步酒測,雖然他最初行走穩定,但在回轉時明顯失去平衡,導致警方懷疑其酒後駕駛。最終,葛洛佛被依涉嫌酒駕與拒絕接受酒測兩項罪名帶回警局,並以1500美元(約新台幣4萬8千元)交保,約10小時後獲釋。事後,聖露西港警方在社群媒體上以輕鬆口吻發文調侃:「他穿著『已被逮捕』的萬聖節服裝,沒想到真的被逮捕了。」並藉此呼籲:「我們希望出勤是為了讚嘆你們的萬聖節裝飾,而不是處理酒駕案件。請大家理性慶祝、平安回家。」警方也補充表示,萬聖節是展現創意與樂趣的時節,但安全更為重要。「如果你今晚扮成警察,要不要加入我們的大夜班?從晚上10點開始——當然只是開玩笑。祝大家萬聖節快樂!」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萬聖節期間,嫌犯扮成囚犯參加派對,未料因涉嫌酒駕被捕,成為角色扮演的現實翻版。(圖/翻攝自,@nypost)
《失樂園》獲選塔林黑夜影展 范少勳飛愛沙尼亞見歐洲觀眾
由蔡銀娟擔任導演兼編劇、李志薔及李怡芳監製,文策院出品電影《失樂園》,探討育幼院議題及兒少犯罪。昨(21日)獲選塔林黑夜國際影展影評人精選競賽單元(Critics’ Picks Competition Programme),該影展是國際電影製片人協會(FIAPF)認證的A類影展,與柏林、坎城、威尼斯同級,肯定台灣電影國際視野。 對於入選A級影展,導演蔡銀娟表示:「這是關於育幼院孩子與社工的故事,從2017年田調劇本開發至今挫折重重,能入選是超大的驚喜與鼓勵。謝謝塔林影展肯定,讓這個發生在台灣的故事,能讓遙遠的歐洲電影人有所共鳴,十分珍惜。」監製李志薔認為本片是需要勇氣與深情凝視的作品,關注青少年犯罪和國際詐騙等當代重要議題。監製李怡芳則驚喜「這麼台灣的本土故事,竟然在地球另一端,被文化背景完全不同的影評人看見、理解、肯定,這就是電影跨越國界的魔幻力量。」曾敬驊期待能儘快在大銀幕上看到成品。(圖/冬候鳥電影、文策院)主演范少勳表示超興奮,將與導演一同前往愛沙尼亞,期待第一次參與海外實體影展。曾敬驊也開心能與各地作品交流,期待在大銀幕上看到成品,並希望能帶給觀眾愛與溫暖的連結,「因為愛能讓人與人彼此靠近與連結,一種充滿溫度的力量。」。電影《失樂園》描述一位年幼時遭單親媽媽遺棄在育幼院的男孩蕭治和(洪君昊 飾),被其他孩子霸凌卻求助無門。而一樁殺狗疑案,則開啟了另一間育幼院的故事,滿懷理想的社工蔡仁興(范少勳 飾)一心想感化院裡的孩子卻挫折重重。而18歲離開育幼院回到老家的YANG(曾敬驊 飾),則面臨生存的困境以及詐騙工作的誘惑。故事將由三個視角帶領觀眾走進惡的循環。「失樂園」是形容天使墜落、惡魔誕生的地方。電影《失樂園》裡,有些人因為種種原因往下墜落,如同天使變成惡魔。電影《失樂園》將於11月在愛沙尼亞舉行世界首映,將於2026年在台灣正式上映。電影《失樂園》入選塔林黑夜影展,釋出國際版海報。(圖/冬候鳥電影、文策院)
朋友聚會竟玩起「俄羅斯輪盤」 美國23歲女子遭男性友人當胸開槍射殺
近日,美國俄亥俄州殺生一起槍擊凶殺案。23歲女子蕾切爾‧康茨(Rachel Counts)10月5日在一場「俄羅斯輪盤」(Russian roulette)遊戲中不幸身亡,據檢方指控,她的友人奧馬里昂‧霍恩(Omarion Horne)開槍射殺了她。綜合外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Cincinnati)北部一處民宅。10月5日晚間,死者康茨與男友、霍恩、霍恩女友等3人一同聚會。原本眾人玩著撲克牌,但霍恩在牌局進行中提議起玩俄羅斯輪盤遊戲,並從自己攜帶的左輪手槍中取出多餘子彈,留下一發子彈後將槍口對準自己的頭部。「俄羅斯輪盤」是一種具有死亡可能的致命機率遊戲,參與的玩家們必須在左輪手槍中裝入一顆子彈,隨即旋轉彈倉,然後輪流將槍口對準自己頭部並扣動扳機,以此搏取在生死之間徘徊的刺激感。這種行為不僅違法,且極易導致致命後果。外媒指出,目前並不清楚霍恩是否在拿槍指著自己時扣下扳機,但他下一步隨即拿槍對準了康茨的胸口並扣動扳機,槍枝隨即開火並且擊中她的胸部。當辛辛那提市的消防部門接獲報案後,於晚間10時45分趕抵現場時,康茨已經明顯失去生命跡象,當場宣告不治。霍恩於次日早上被逮捕,並被控犯有重罪謀殺、嚴重傷害罪和過失殺人罪。漢密爾頓縣檢察官辦公室向媒體指出,若罪名成立,霍恩可能面臨終身監禁。據稱,霍恩在法庭上聆聽檢方描述事件經過時情緒崩潰,淚流滿面且身體顫抖,顯示出極大的悲痛。漢密爾頓縣法官威廉·馬洛里(William Mallory)則在法庭上感嘆:「將槍支當作玩具實在令人悲傷,若這些指控屬實,這無疑是一場悲劇。」報導指出,霍恩的保釋金被設定為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065萬元)。他的辯護律師曾請求法官在設定保釋金時從輕處理,理由是霍恩此前沒有任何犯罪或少年犯罪記錄。不過法官在考慮過案件的嚴重性後,仍決定維持高額保釋金。
奧地利女教師遭移民青少年輪姦後淪為性奴 忍受性侵、勒索數月「公寓都被燒光」
近日,一起令人髮指的性犯罪案件正在奧地利維也納地方法院審理中。7名年齡介於14歲至17歲的移民青少年被指控對一名28歲女教師進行了長達數月的恐嚇、性侵和敲詐,最終還縱火燒毀她的公寓。這起案件不僅引發社會譁然,也讓奧地利針對青少年性犯罪的法律改革討論更加白熱化。綜合外媒報導,這起可怕事件的起因始於2024年4月。當時,受害的女教師與一名17歲的前學生談起戀愛,並且發生了性關係。檢方強調這段戀愛關係「完全合法」,因為當時這名青少年已經超過法定合意性交年齡且不再是她的學生。然而,這名學生卻拿自己與老師的關係,當成艷譚與其他交好的移民青少年炫耀。2024年5月,一群來自伊拉克、羅馬尼亞和阿富汗的移民青少年找到了受害女教師的公寓,不僅宣稱自己是犯罪團夥的成員,還威脅女教師要揭露她與前學生發生關係,要求她讓他們進入公寓。起初,這群青少年只是將女教師的公寓當成安全的吸毒場所,但是犯罪行為很快升級。檢方表示,這群青少年對受害女教師進行了個人以及集體的性侵,並且將侵犯過程拍成影片,威脅要將影片公開給被害者任教的學校,以此逼迫她提供金錢供他們花用。受害女教師擔心失去工作、名譽盡喪,只好任這群青少年予取予求。這場惡夢在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間愈演愈烈,據稱這名女教師在持續的侵犯下懷孕,而這群青少年卻拿著拍攝懷孕試驗陽性反應的拍立得照片四處揮舞,以羞辱和控制受害者。而在2025年1月當這名女教師出國時,3名分別僅有14歲到15歲的少年再度闖入她的公寓,偷走珠寶、手錶和太陽眼鏡後,縱火焚燒她的公寓試圖銷毀證據。這起案件於2025年10月6日在維也納地方法院開庭,法庭安保嚴密,7名獄警負責押送這群青少年,另有7名武裝警衛包圍聽證席已維持秩序。且由於受害者的律師警告法庭,被害人最不想發生的事情就是在頭條新聞中無休止地再次受到創傷,因此為保護受害者及未成年被告,法庭禁止拍照並將部分審理設為不公開。在法庭上,移民青少年的律師聲稱雙方發生性關係「出於自願」,律師團承認了部分竊盜與毒品相關的指控,但全盤否認了對性犯罪的指控。同樣的,對於縱火燒毀公寓一事,被告僅承認入室竊盜,但拒絕承認蓄意縱火。檢方則指出,該犯罪團夥由多達70至80名青少年組成,他們平日就喜歡互相炫耀犯罪行為,從汽車竊盜到其他犯罪行為均有涉獵。此外,檢方還出示了包括電話記錄、性侵影片及醫療報告,顯示受害者因長期遭受虐待,患上嚴重抑鬱症和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該名女教師自2024年9月新學年開始請病假,因為自覺無法在這種狀況下面對學生。這起案件正值奧地利針對青少年性犯罪法律改革的激烈爭論之際,因此成為全國密切注意的焦點。今年9月,一起類似的青少年集體性侵案因為被告全數被判無罪而引發公眾不滿,促使公眾呼籲加強法律對性犯罪受害者的保護。奧地利對此提出改革方案,是如果被判犯下最嚴重的罪行--如「造成持久心理影響的強姦罪」,那麼一些較年長的青少年犯罪者可能面臨最高7年半的監禁。但因這類犯罪事件大多數被告未滿18歲,量刑仍將受少年法和矯正規定的影響。這起案件將於10月15日繼續審理,預計10月20日前後做出裁決。◎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孫生涉性侵少女、猥褻2女遭起訴 檢怒批「陷溺性癮」:態度惡劣求重刑
知名YouTuber「反骨男孩」前成員孫生,涉嫌對2名女性友人猥褻,另性侵1名未成年少女,還拍攝另1名女子的不雅片,傳給吳姓女性友人觀賞。台北地檢署25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個資法等罪起訴孫生,並怒批他陷溺性癮、當庭扯謊,還糾纏受害者要求配合偽證或拒理檢警調查,犯後態度惡劣,請法院從重量刑。2024年7月間,A女陪同閨蜜B與孫生一同到台北市某家餐廳用餐,過程中孫生不斷炫耀自己性愛方面「很厲害」,且席間與A到店外抽菸時,竟伸手拍打對方臀部,還脫口說「屁股有肉哦!撞起來才爽」,事後A女提告,台北地院依性騷擾罪判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而檢警獲報,孫生把與B女拍攝的8部性愛影片給吳姓女網紅觀賞,為防止性影像在外流傳,檢方展開搜索並拘提孫生到案。此後更多被害人提告,檢方發現最早於2022年10月5日晚間,孫生到C女家中剪頭髮,之後在抽菸聊天時,做出不禮貌行為;2023年3月16日晚間,孫生以幫忙拍攝影片為由到D女住處,結束後D躺在床上休息,孫生竟於凌晨時突然撲到D身上,以強暴方式對D猥褻。2023年10月13日晚間,孫生以觀看未成年少女E練舞為由,邀約其至住處外碰面,接著將對方帶回住處,並趁E專注聆聽音樂之際,對E性交得逞。據了解,孫生總計涉犯2個強制猥褻、1個對少女強制性交、1個無故播送他人性影像罪行。至於吳姓女網友因無證據顯示蒐集他人性影像,獲不起訴。檢方痛批孫生陷溺性癮,漠視個人主體性及性自主權,利用友誼信任或藉工作之便,強行玷辱多名女性,且戕害未成年少女之身心及人格健全發展,事後諉稱對方不曾即時反映不適,慣常以金錢或情勒應付不從己意之處境,未嘗細究自我中心思維之謬,以致積重難返。孫生至今面對司法程序,仍未深切反省其行為造成被害人此生難以驅散之陰霾,不但當庭扯謊,還為了脫身,糾纏受害者要求配合偽證或拒理檢警,犯後態度惡劣,建請從重量刑。◎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角頭小弟31刀砍死女友 律師狠批:他知道18歲前犯案不會被判死
台中市沙鹿區16日上午發生一起情殺案,17歲駱姓少年因為懷疑21歲女友劈腿,拿40公分長刀狂砍31刀奪命,而駱姓少年被起底是地方角頭的小弟,從事討債工作,爸爸表示,兒子平時很乖。對此,律師表示,駱姓少年知道自己不會被判死刑,所以在18歲前犯案,是聰明的反社會冷血生物。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發文,在駱姓少年爸爸眼裡,兒子是一個個性乖巧、會半工半讀的乖小孩,就算兒子是角頭小弟,從事討債工作還有吸毒前科,他提到,「就算犯案後還踢了女友一腳,就算騎著無牌機車,就算犯了案之後還要先去KTV歡唱才要投案,也一樣是長輩眼裡的乖巧小孩。」王至德表示,少年犯案後還踢命危的女友一腳,還會騎無牌機車躲避追查,投案前還要先去唱個KTV,他強調自己對駱姓少年的看法完全不同,他痛批,「仗著自己未成年,知道自己絕對不會被判死刑,甚至還能減刑,所以趕在滿18歲之前犯案,視人命如草芥的聰明的反社會冷血生物。」此文一出,有網友紛紛留言「辛苦養大的女兒,不小心沾染到染毒且不學好的爛東西,還跟他交往……這教訓太慘痛」、「好乖喔,原來沒犯法就是模範生了,如果沒犯法又書念得很好,就是十大青年了」、「我們一定要教好自己的女兒,遠離那些危險的人」。
花監前管理員性侵少女18次 犯後態度不佳遭判刑16年
64歲花蓮監獄前姜姓主任管理員3年前擔任友人未滿14歲女兒及2名兒子的跆拳道、武術教練,要求3人周五、周六留宿自宅集訓,並趁大家熟睡時對少女伸出狼爪,以指侵等方式侵犯對方共計18次,案花蓮地方法院審理,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及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性交等罪,共判刑16年,可上訴。姜男在2022年7月起擔任友人女兒及2名兒子的武術及跆拳道教練,期間以集訓賽為由,要求3人在每周五、周六留宿他位在花蓮市的住所,姜男先是趁3人熟睡時,偷摸女生胸部、下體,受害少女驚醒後抗拒,反遭姜以退訓、送監吃牢飯等語威脅。少女因擔心家人參賽資格受影響選擇隱忍,沒想到就是惡夢的開始,姜男接著變本加厲,在少女清醒時從襲胸、摸下體等猥褻到直接用手指侵入下體並用舌頭舔,期間女方只要反抗,家人隔天就會遭姜教訓暴打。少女因受不了遭姜男伸狼爪10月向父母說不想繼續練,並輕描淡寫解釋只是遭摸胸而已,家長誤以為女兒被性騷後相當生氣,姜則辯稱只是訓練不小心碰到,用20萬元想要息事寧人,直到2022年底學校老師發現少女精神狀況愈來愈糟,一問之下得知姜男的惡狀後趕緊通報,檢警也立即介入調查。全案經花蓮地院審理認為,姜男曾擔任執法人員,與被害人一家為多年好友,本應具有法治觀念,卻辜負自己為人師表職責及好友信賴,多次對少女乘機、強制性交行為,事後更以對少女家人不利威脅造成對方不敢對外聲張。由於姜男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也不佳,嚴重打擊被害人身心靈,法院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對少女遂行乘機性交行為1次,處有期徒刑4年,又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共18罪,各處有期徒刑7年4月,應執行16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少觀所大學長投身志工 更生少協轉化營助非行少年回正軌
更生少年關懷協會主任陳彥君今(19)日表示,暑假期間協會舉辦了「更新轉化營」,打出「升級吧,冒險家!」主題,攜手40位志工,希望幫助更多誤入歧途而進了少觀所的「非行少年」走回正途。青少年犯罪問題在台灣嚴重已是多年沉痾,根據警政署統計,2024年警察機關查獲青少年犯罪疑犯達4.74萬人,其中12-17歲少年將近1.2萬人,18-23歲青年有接近3.6萬人,各項數據皆創下近5年新高,相當駭人。細看近5年青年與少年犯罪人口比率,光2023年每十萬人口中青少年犯罪人數,就比2019年增加接近340人;另看犯罪類型,以2024年1至8月來講,少年嫌犯和青年嫌犯都以「詐欺案」最多,占比分別為23.46%與32.69%;少年嫌犯第二大宗則是「竊盜案」10.91%,青年嫌犯第二大宗則是「毒品案」10.32%。更生少年關懷協會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他們已連續多年與台北少年觀護所合作,辦理「更新轉化」夏令營,2025年則以「升級吧,冒險家!」為主題,結合冒險闖關、團隊合作及一人一故事行動劇場,同時找來40位志工投入其中,希望能將援手伸向一群懵懂年少就進去少觀所的孩子,也希望給予警惕,不要成為成年惡者的魁儡,希望終究能幫助少年,甩開戒護高牆後,人生能夠回歸正途。更生少協轉化營中有不少志工,他們持續從事輔導非行少年的行列。(圖/翻攝自更生少協官網)陳彥君回顧,連續四天的營隊中,第一天學員們就在破冰遊戲中與「勇者」拉近距離,透過解謎、合作與溝通等闖關活動,考驗智慧與默契,學習團隊合作與勇敢突破的價值;此外,營隊活動中還有「一人一故事行動劇場」為亮點,希望讓學員透過即興演出,將自身經歷與情緒化為劇場片段,勇敢說出內心故事,讓學員感受到被尊重與傾聽,能找回自信,不再沉淪。值得一提的是,40多名志工團中,綽號小胖(化名)的志工是學員們的「學長」,小胖自介出生在一個圓滿的家庭,卻因為青春期和父母駁火,溝通破裂走上歧途,最後就是少年觀護所見,相當後悔。而後在協會矯正下重返正途,後來考上了知名大學社工系,並回頭加入協會志工服務,希望成為志工和學員的溝通橋樑。陳彥君強調,每一位迷失的兒少都值得擁有重新開始的機會,透過營隊的陪伴與互動,社工與志工得以與少年建立深層關係,成為他們復歸社會的重要支持者。她預告,協會積極培育關注更生少年議題的人才,預計每年招募100位志工及實習生投入服務,期望逐步改善社會對更生少年不友善的氛圍,為更生少年打造穩定的未來,成為社會安定的力量。
15歲少年數十刀砍死「醫師爸」 爽玩1天才自首:我殺了我爸
日本群馬縣近期傳出一起天倫悲劇!桐生市一名15歲就讀國中三年級的少年,趁家中只剩自己與48歲醫師父親,竟手持菜刀亂砍父親致死。少年犯案後還與朋友跑到其他縣市玩樂1天,結束活動後才到派出所自首;警方表示,死者全身遭砍數十刀,死因為出血性休克。根據日媒《讀賣新聞》報導,日本正逢盂蘭盆節連假,群馬縣桐生市一戶家庭卻發生驚人命案,一名就讀國中三年級的15歲少年平時與48歲醫師父親、母親、妹妹同住,少年的母親與妹妹趁假期返鄉探親,家中只剩下他與父親。案發時間在13日,少年隨手拿起家中廚房的菜刀,猛砍父親的脖子和腹部等部位,直接將醫師父親砍死。少年直到14日晚間10時左右才前往JR桐生站前派出所自首,稱「我殺了我爸」,他也在15日依涉嫌殺人罪被逮捕。令警方詫異的是,少年自首時坦言,案發後他還和朋友外出,前往其他縣市舉辦的活動,玩了一整天才決定自首。警方表示,少年殺害醫師父親的手法極度兇殘,初步判斷他對父親懷有「強烈殺意」。16日群馬縣警方也公布死者解剖結果,證實其死因為失血過多導致的出血性休克,同日將少年依涉嫌殺人罪移送前橋地檢偵辦。
佯裝買父親節禮物 17歲少年噴辣椒水奪60萬金飾隔日遭逮
台東市一間銀樓8日發生搶案,一名17歲陳姓少年佯稱要購買父親節禮物,試戴金飾時趁機向老闆娘噴灑辣椒水,搶走價值逾60萬元的金項鍊逃逸。警方9日上午在其住處將人逮捕歸案。9日晚間7時許,陳姓少年身穿長袖帽T、戴口罩走進位於台東市中華路與正氣路口的銀樓,稱要挑選父親節禮物。在試戴過程中,少年突然朝老闆娘噴灑辣椒水,隨即搶走重達5兩多、價值超過60萬元的黃金項鍊後逃離現場。老闆娘驚魂未定地追出店外呼救,但少年已消失在人潮中。警方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調閱店內與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少年騎腳踏車到場,得手後徒步離開。警方調查發現,陳姓少年連續4天在台東市區6家銀樓附近徘徊探勘,最終選擇只有老闆娘獨自在店內的銀樓下手。犯案後,少年將作案時穿著的衣物及偷來的腳踏車丟棄在產業道路邊坡。警方掌握行蹤後,今日上午10時許在志航路住處逮捕17歲陳姓中輟生。據了解,鄰居透露少年犯案前曾向友人提及計劃搶劫,還打算後續前往高雄犯案。警方表示,陳姓少年為中輟生,犯案動機、有無共犯以及金項鍊下落等詳情仍待進一步偵訊釐清。案件訊後將移送少年法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