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隨
」 毒駕 拒檢 桃園 砍人 汶汶
桃園25歲女遭殺害!吳宗憲怒問「數百億反毒安全網在哪?」提3大改革方向
桃園市八德區11日發生一起重大命案,25歲盧姓女子清晨返回租屋處時,疑遭36歲林姓男子尾隨闖入,隨後遇襲並發生火警,最終不幸身亡。警方逮捕林男後,查出其有毒品前科,並從身上查獲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國民黨宜蘭縣長參選人吳宗憲今(13)日對此提出批評,認為近年多起涉及毒品前科者的重大暴力案件,反映政府有必要全面檢視反毒政策與再犯預防機制。吳宗憲在臉書發文表示,年僅25歲的女子原本只是清晨返家,卻疑似遭人持刀攻擊及縱火奪命,令人痛心。他質疑,面對接連發生的重大治安案件,政府投入大量資源建構的反毒安全網,是否真正發揮預防效果。他並列舉其他案件,包括今年3月宜蘭一名女教師下班途中,遭有毒品前科、涉嫌使用喪屍煙彈的男子駕車撞擊身亡,以及去年10月苗栗發生的隨機砍人事件,當時具有毒品及暴力犯罪前科的邱姓男子出獄後持刀攻擊路人,造成2名女童與1名男子受傷。吳宗憲認為,這些案件雖然情節不同,仍值得檢視毒品查緝、高風險個案管理及出監後追蹤制度是否存在不足。他向賴清德政府提出質疑:「花了數百億的反毒安全網,到底在哪裡?」並要求行政院、法務部、內政部及衛福部從三個面向進行改革。首先,在「源頭斷毒」方面,吳宗憲主張加強毒品原料及先驅化學品的邊境查驗,並擴大查緝非法製毒場所、地下販售通路與毒品煙彈市場。他認為,若無法有效阻斷上游供應鏈,即使持續查緝末端使用者,也難以從根本降低毒品流通。其次,針對「風險管理」,吳宗憲要求政府強化具有重大暴力犯罪紀錄、反覆涉毒及出現具體危險警訊者的評估與處遇。除了出監前的風險判斷,也應建立司法、矯正、警政及衛政機關之間的資訊通報與銜接機制,確認相關個案是否需要保護管束或其他法定措施。他進一步指出,對於曾出現威脅行為、持有危險工具或失聯等情況的個案,應逐一檢視是否有未能及時介入的環節,避免制度上的漏洞增加再次犯罪的風險。第三項則是「戒癮追蹤」。吳宗憲認為,地方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應獲得更充足的人力、組織及經費支持,並將戒癮治療與出監後輔導有效銜接,協助有需求者持續接受追蹤與必要處遇。吳宗憲最後強調,個別命案的犯罪責任仍應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調查,但政府也必須檢視相關制度是否有改善空間。他表示,民眾最基本的期待,就是能夠安心上學、工作及返家,不必時刻擔憂自身安全,呼籲政府正視反毒與再犯防治問題。
疑和女友吵架想宣洩情緒!桃園男尾隨女返家割喉放火 再被逮持喪屍菸彈
桃園市八德區永忠街一處民宅11日清晨6時許傳出火警事故,然而警消將火勢撲滅後,卻發現25歲的盧姓女子身上除有大面積燒燙傷外,頸部也有明顯刀傷,當即通知警方。警方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一名36歲的林姓男子涉嫌重大,不排除其疑似吸食喪屍菸彈後神智不清,一路尾隨盧女返回租屋處後下手行兇,並縱火逃逸。根據最新消息指出,林男疑似犯案前和女友爭吵,疑似為宣洩情緒才會犯案,但詳細動機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被害的盧姓女子凌晨4時許和朋友聚會後返家,卻疑似因1樓大門未關妥,才讓林男有機可趁,而盧女返家時,林男就已在附近鬼祟徘徊,在確認盧女確實返家後,林男還在外面等待約8分鐘後才進入下手行兇,隨後在現場縱火後,再爬到隔壁民宅縱火,試圖滅證、混淆視聽。不過警方獲報後,也火速在案發現場附近將林男逮捕到案,並在其身上搜出喪屍菸彈,經毒品檢測後,確認為陽性反應。據悉,林男為民間救護車公司EMT技術人員,但其犯案時已離職,不過其有多項毒品與竊盜前科,其被捕時神情仍相當恍惚,無法詳細交代案情,並自陳曾在犯案前與女友吵架,疑似為宣洩不滿才會下手行兇,但詳細動機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訊後也依公共危險罪與殺人罪嫌偵辦,林男移送地檢署後,其因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滅證之虞,又另因恐嚇案件遭檢察官起訴,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
捷運站尾隨女子還偷拍裙底! 男認罪獲緩刑
台北捷運日前發生1起偷拍事件,1名陳姓男子在萬芳醫院站跟蹤1名女子,並持手機偷拍對方裙底,遭路人當場揭發,女子也立刻報警處理。台北地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陳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宣告緩刑4年,期間須接受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判決書顯示,陳男在民國113年(2024年)11月間,自台北捷運萬芳醫院站入戰後,看見前方有位成年女子,竟拿出手機伸入對方裙底,攝錄其內褲及裙內大腿內側等身體隱私部位,路人見狀趕緊告知女子,女子遂通報警方處理。陳男在警詢、偵查中均坦承有拍攝相關影像,其遭扣押的手機亦證明陳男曾偷拍過,捷運站內月台、手扶梯監視器也拍下陳男尾隨女子的畫面。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陳男的行為除了侵害女子性隱私外,更造成女子受有心理壓力及創傷,考量陳男有精神疾患及罹有遺傳性視網膜失養症情形,並有身心障礙證明及相關診斷證明書,雖未認合於刑法第19條之規定,然仍應為科刑憑據。法官指出,陳男有意願賠償女子,但女子沒有到庭,致未能達成調解並賠償女子,不能全然歸責於陳男,也難以作為量刑不利憑據。法官審酌,陳男犯後態度尚可,並綜合其智識程度、經濟狀況等,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並給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至檢察官指定之醫療機構接受評估、完成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等適當的處遇計畫。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36歲男尾隨割頸還焚屍! 被挖出曾任救護車技術員7年
桃園市八德區11日清晨發生1起殺人縱火案,36歲林姓男子疑在吸食喪屍菸彈後神智不清,一路尾隨返家的25歲盧姓女子,並持刀闖進租屋處割頸,犯案後不僅放火焚屍,還對鄰近民宅縱火。據悉,林男過去曾在民間救護車任職7年,有毒品、竊盜等前科,面對員警訊問時更瞎扯「我火氣大」才行凶。根據調查,林男曾在民間救護車公司擔任救護技術員7年多,約1年多前已離職,身上有竊盜、傷害與毒品等多項前科。林男落網時精神狀況恍惚,警方懷疑他可能是吸毒後犯案。回顧此案,警方透過監視器畫面發現,林男在11日凌晨3時許,就在案發巷子口來回走動、觀察,直到凌晨4時許,看見盧女獨自返家,便開始跟縱盧女回租屋處,並持小刀朝盧女頸部攻擊,待她倒地後,直接放火焚燒,隨後逃往隔壁民宅縱火,企圖混淆警消辦案。消防人員獲報到場,在盧女住處發現她倒臥血泊中,頸部有明顯刀傷,身上還有大面積燒燙傷,已失去生命徵象,緊急送往聖保祿醫院搶救,仍不治身亡。警方指出,林男沿著3樓屋簷踩著遮陽板、跨過鐵欄杆進到住宅縱火,被逮捕時,只穿著1條褲子躲在陽台,手上拿著現金與喪屍菸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林男涉犯故意殺人、放火、侵入住宅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認為林男有逃亡、滅證及反覆犯罪之虞,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檢方及法醫預計15日對盧女遺體進行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至於林男犯案動機,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桃園25歲女遭尾隨奪命!凶嫌殺人縱火 涉重罪收押2個月
桃園市八德區25歲盧姓女子11日在租屋套房內遇害,涉嫌尾隨女子的林姓男子遭警方逮捕後,雖坦承殺人及縱火,卻始終無法交代進入住宅的原因。法院審理發現,林男進屋後曾出現多項具有一定精密程度的竊盜預備行為,與其辯解存在疑點,加上他先前才因恐嚇案件遭起訴,法官認定有逃亡、滅證及反覆犯罪之虞,12日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這起命案發生在桃園市八德區永忠街一處集合住宅。11日上午,警消獲報趕往處理火警,進入其中一間套房後,發現25歲盧姓女子身受重傷,立即將她送醫搶救,但仍在當天上午10時許宣告不治。桃園地檢署隨後接獲八德分局通報,展開相關偵查作業。檢察長張春暉得知案情後,指派檢察官王俊蓉指揮八德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循線發現林姓男子涉嫌尾隨盧女,進一步將他鎖定為涉案對象,並逮捕到案。檢察官也在11日下午前往案發地點勘驗,同時進行遺體相驗及家屬筆錄製作,釐清女子遇害經過。林男落網後,案件進入司法偵辦程序。檢察官12日訊問後,認為他涉嫌刑法第332條第1項、第2項所規定的強盜而故意殺人、放火,以及第173條公共危險罪、第306條侵入住宅罪等,犯罪嫌疑重大,且符合羈押要件,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林男對檢方所指控的犯行並非全部承認。他在法院訊問時,坦承殺害盧女,也承認放火燒毀現供他人使用的住宅,但否認涉及準強盜的加重強盜殺人罪嫌。對於為何進入案發住宅,他也無法提出明確說明,成為法官審酌羈押必要性的重要因素。法院指出,林男進入住宅後,出現多項典型的竊盜預備行為,而且相關行為具有一定程度的精密性,並非意識不清者通常會有的表現。儘管林男否認準強盜結合殺人的犯罪嫌疑,但從目前掌握的事證來看,仍足以認定他涉嫌加重強盜殺人罪的嫌疑重大。至於進入住宅的真正動機,以及相關犯行的完整過程,仍有待檢察官繼續調查。除了犯罪嫌疑重大,法院也將林男的前案情況列入考量。法官指出,林男因恐嚇案件甫遭檢察官起訴,如今又涉嫌殺人、放火等重大犯罪,存在反覆實施犯罪的可能性;而本案涉及罪名的最重本刑為死刑,亦有逃亡及湮滅證據的風險,因此不能排除羈押的必要。綜合案情、涉犯罪名及相關風險,法官認為,為確保後續偵查與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同時維護社會治安,有必要限制林男的人身自由,最終裁定自12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林男若不服裁定,可於收到裁定後10日內依法提出抗告。另一方面,桃園地檢署表示,已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介入協助,由分會派員聯繫盧女家屬,提供關懷及相關保護服務。未來隨著案件進入後續偵查、審判程序,也將持續協助家屬,保障犯罪被害人及其家人的權益。
疑吸喪屍菸彈隨機尾隨女返家! 桃園男持刀殺女再縱火被捕
桃園市八德區永忠街一處民宅11日清晨6時許傳出火警事故,然而警消將火勢撲滅後,卻發現25歲的盧姓女子身上除有大面積燒燙傷外,頸部也有明顯刀傷,當即通知警方。警方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一名36歲的林姓男子涉嫌重大,不排除其疑似吸食喪屍菸彈後神智不清,一路尾隨盧女返回租屋處後下手行兇,並縱火逃逸。據了解,警方獲報後隨後在附近查獲林男,並在其身上發現喪屍菸彈,經調閱監視器畫面後,認為林男涉嫌重大,且其有多項竊盜與毒品前科,懷疑林男疑似在吸食毒品後神智不清,一路隨機尾隨被害的25歲盧姓女子回到租屋處,因故持刀對盧女攻擊後,疑似為滅證才會縱火點燃民宅。不過林男被捕時神情仍處恍惚狀態,無法交代詳細犯案過程與相關動機,至於詳細動機原因等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訊後也依殺人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園民宅驚傳兇案「女疑遭割喉再放火毀屍」 25歲女命喪火窟
桃園市八德區驚傳駭人命案,手法手段極為兇殘!桃園市消防局於昨日(11日)上午6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出永忠街一處民宅發生火警,消防人員立即出動11車、25名員警與消防員趕赴現場搶救,並於上午6時48分將火勢撲滅。然而,警消入屋搜救時,卻驚見一名25歲的盧姓女子倒臥血泊中,不僅全身有大面積的嚴重燒燙傷,頸部更帶有明顯刀傷,經緊急送往聖保祿醫院搶救後,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本分局於昨日清晨接獲火災報案後火速趕抵現場,發現盧女已休克送醫不治。警方初步深入瞭解,死者身上不僅有駭人刀傷,現場更疑似有人為縱火痕跡。經警方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過濾追查,發現一名林姓男子在事發前曾尾隨盧女進入屋內,而在林男離開附近民宅後不久,屋內隨即竄出火苗,懷疑嫌犯不僅下手行兇,更企圖透過「放火」手段來湮滅關鍵證據、毀屍滅跡。警方隨即在周邊循線將林男查獲並當場施以逮捕。全案目前已立即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不過面對警方調查,林男到案後矢口否認涉案,雙方究竟是否認識、背後是否為隨機挑選目標犯案,抑或是預謀行兇,目前犯案動機與細節仍待檢警進一步擴大釐清。
當街砍殺2人不算凌虐!土城殺妻男逃死 判決書:「3人以上」才達死刑要件
新北市土城區2025年7月發生當街殺人案,家暴男謝文雄持刀狠砍張姓妻子和小姨子,導致2人喪命,新北地院日前依2個殺人罪判處謝無期徒刑,判決書近日曝光,法官在判決書「附論」中引用憲法法庭死刑合憲性解釋(113年憲判字第8號)意旨,直指犯罪手段「數分鐘內奪命未使受害者蒙受煎熬」、且犯罪結果殺人數「須達3人以上」才構成死刑門檻,相關見解再度掀起司法界與社會輿論譁然,也讓家屬難以接受。謝男2025年5月家暴妻子,法院同年7月針對通常報護令開庭審理而妻子在小姨子的陪同下出庭,但開庭結束後,謝男於土城明德路二段,駕車尾隨並追撞妻子騎乘的機車,導致妻子與33歲小姨子摔倒。謝男隨即持廚刀猛刺小姨子頸部與手臂,再轉向妻子連刺頸部、手臂及胸口,並以鋁棒擊打妻子頭部,造成二人命喪街頭,其手段極其殘忍,新北地院一審依2個殺人罪判處謝無期徒刑,家屬聽聞此消息悲慟不已,張父更一度在法院外揚言要絕食抗議。判決書則於近日曝光,合議庭法官認為,謝男主要手段為持廚刀砍刺,以刀具的強大殺傷力,在「數分鐘內便造成無法挽回之死亡結果,未使2名被害人死前蒙受煎熬或額外之痛苦歷程」,與憲判8判決理由第79段所例示之「使用足以造成多人死亡之武器或爆裂物、生物化學製品、毒藥等」,或「對被害人施加明顯不人道、有辱人格、極端凌虐之殘忍手段」顯然有別,因此認定謝男犯罪手段「並非特別殘酷」。判決書中提到,憲判8理由書第80段提及殺害「多人」,並非法條常見之「數人」,在文義解釋上應較接近「多數人」概念,因此若單就殺害人數來看,「須達3人以上」才成立;若僅因基於直接故意殺死2人,就逕自認定屬於犯殺人罪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顯然不符合憲判8之整體意旨。此外,法官亦認為,本案情節與憲判8所列舉的「殘忍殺害自我保護能力明顯不足之兒童、老年人、懷孕者、身心障礙者」,或是「故意殺人行為與其他重大犯罪行為結合」等情形有明顯差距,足以認定本案犯罪結果非具最極端的嚴重破壞及危害性。綜合上述理由,合議庭認定無法證明謝男犯行已達憲判8判決理由所謂的「情節最嚴重之罪」,最終未判處死刑,依法判處謝男2個無期徒刑,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判決理由一出,對於「奪2命不算特別殘酷」、「殺人需達3人以上才符死刑」的司法認定標準,相關見解再度引發社會譁然。
女遭醫院同事跟騷2個月!男謊稱「不雅片外流」 還刺破機車前輪下場慘了
職場同事竟成跟騷噩夢!1名在醫院工作的男子阿為(化名),因覬覦同院女同事阿雅(化名)的外貌,在對方已明確婉拒追求後,仍不願放棄,竟在短短2個多月內展開至少11次跟蹤、騷擾行為,從轉運站、火車站一路跟到月台廁所附近,甚至以「身分證及不雅影片已被賣到國外」等荒謬說法恐嚇對方,最後更涉嫌暗中刺破阿雅機車前輪,再假借提供打氣工具之名尾隨,讓阿雅長期生活在恐懼之中。法院審理後認定阿為的行為並非單純巧合,而是出於跟蹤騷擾犯意,嚴重影響阿雅的日常生活及身心安全,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10月。判決指出,阿為對同院任職的阿雅心生好感,在遭到對方明確拒絕後,仍持續以各種方式接近阿雅。為了躲避阿為,阿雅甚至刻意更改上下班路線及搭車時間,希望藉此避開對方的行蹤,但阿為卻仍多次出現在她經常活動的地點。其中一次,阿雅為了避免遭到阿為跟蹤,甚至躲進火車廁所內,拿起電話向男友求助,沒想到當她結束通話、準備從廁所離開時,竟發現阿為就守在廁所外,讓她更加害怕。從轉運站、火車站,到月台及廁所附近,阿為多次出現在阿雅原本不願讓他知悉的行蹤範圍內,讓阿雅為了日常通勤必須不斷改變生活習慣。更恐怖的是,阿雅有天上午準備從轉運站騎機車前往醫院上班時,突然發現自己的機車前輪嚴重洩氣,導致她無法正常騎乘,只能用雙腳踩地的方式艱難向前移動。就在此時,阿為竟騎車追上,並表示自己車上有打氣工具,可以幫忙替她處理輪胎問題。然而,阿雅並不願接受阿為協助,因此當場拒絕。沒想到阿為不僅沒有離開,反而一路尾隨阿雅前往醫院停車場,過程中還大聲向她喊話:「妳這樣很危險,我未婚妻就是這樣車禍過世的。」在遭到對方拒絕後仍持續跟隨的舉動,也讓阿雅更加確信自己正遭到針對性騷擾。除了尾隨、堵人之外,阿為還曾以身分及職業背景作為話術,試圖製造恐慌並控制阿雅。阿為曾阻攔阿雅,謊稱自己是檢察機關顧問,並對她聲稱「身分證及不雅影片已被賣到國外」,企圖讓阿雅相信自己可能遭遇個資外洩甚至私密影像外流的危險。阿雅事後進一步向相關單位確認,才發現阿為根本不是所謂的檢務顧問,因此憤而提告。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阿為否認自己具有跟蹤騷擾的犯意,辯稱自己在車站或超商遇到阿雅都只是「偶遇」,雙方會出現在相同地點,是因為彼此生活路徑重疊,並非刻意跟蹤。不過,法院並未採信阿為的說法。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認為,阿為與阿雅在短短2個多月期間,竟頻繁出現在阿雅非公開、難以預知的行蹤地點,而且發生次數相當密集,甚至曾出現在阿雅躲藏求助的火車廁所外,顯然已超出一般人所能合理解釋的偶然相遇範圍,因此難認只是單純巧合。法院認定,阿為在遭到阿雅明確拒絕後,仍持續以尾隨、堵人、言語恐嚇等方式接近對方,且相關行為已經迫使阿雅改變上下班路線及搭車時間,甚至躲進廁所尋求男友協助,顯見其行為已嚴重干擾阿雅原本正常的生活,也造成她對自身人身安全的恐懼。法官認為,阿為為滿足個人私欲,反覆實施跟蹤騷擾行為,對阿雅的日常生活及身心安全造成嚴重影響,加上犯後仍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因此依法認定構成《跟蹤騷擾防制法》相關罪責,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0月。
富邦人壽大樓喋血案!男嫌坐輪椅進北檢 法院裁定羈押
台北市中山區富邦人壽建北大樓,上月(9月)21日傳出砍人案,41歲黃姓男子持水果刀尾隨38歲洪姓男業務員,並在9樓通訊處發動攻擊,造成雙方都重傷送醫。黃男經治療後在10月2日出院,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認定黃男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今天(3日)凌晨裁准。檢警調查,黃男的前妻李女,2021年間於文山區與洪男發生車禍,當時李女騎車追撞洪男,導致洪男倒地並被後方遊覽車輾過,造成洪男右手手指骨折,因此提告求償404萬753元,後來雙方協調降至200萬元,最終敲定68萬元和解。不過,黃男認為,洪男利用自身保險專業知識,巧立多項名目向前妻索賠,於是在今年9月21日上午11時許,帶著3把水果刀進到洪男所在的營業處埋伏、尾隨,並持刀朝洪男揮砍,而洪男受傷後立即抵抗,黃男其中1把水果刀更因此斷裂。洪男的後頸、左右大腿內側、胸口及左手腕都有刀傷,黃男則是因為攻擊後持刀自殘,造成右頸及胸部受傷。當時2人均倒臥血泊中、失去意識,經警消送醫搶救,並無生命危險。黃男在10月2日出院後,警方即依涉嫌殺人未遂等罪嫌,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押。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黃男涉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10月3日凌晨裁准,送往台北看守所。
埋伏狂砍富邦保險員再自殘 男恢復意識曝動機:不滿前妻車禍遭求償400萬
北市中山區富邦人壽大樓上月21日驚傳有業務員遭人埋伏砍傷事故,根據最新消息指出,2日砍傷業務員的黃姓男子恢復穩定生命跡象,同時透露其動機就是因不滿,2021年其前妻與洪姓業務員發生車禍,洪男在索賠過程中一度喊到400萬元,雙方來回砍價,最終敲定以68萬元談成和解,因此種下殺機。據了解,41歲的黃姓男子其李姓前妻2021年時於文山區與洪姓業務員發生車禍,由於肇責歸屬為李姓前妻較大,洪姓保險員騎乘機車遭黃男的李姓前妻追撞倒地,隨後再被後方的遊覽車輾過,造成洪姓保險員右手手指骨折。事後洪姓保險員也怒對李女提起民事賠償,求償404萬753元,雙方幾度來回砍價至200萬元,最終敲定以68萬元達成和解。該民事判決也在去年出爐,疑似讓黃男因此種下殺機,黃男認為洪姓保險員利用其保險員專業,四處巧立名目,不斷抬高賠償價碼,因此心生不滿;上月21日,黃男身藏3把刀前往洪男所在的營業處埋伏,於民眾等待區耐心等候3小時,直到發現洪男出現,便立即持刀尾隨,朝洪男身上狂砍,力道之大,讓黃男其中一把刀具硬聲斷裂,隨後再持刀自殘。警消獲報後也立即將重傷的2人緊急送醫治療,隨著黃男生命徵象穩定後,也在2日坦承是因不滿洪姓保險員理賠事宜,才會痛下殺手。全案訊後也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至於詳細動機原因等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出獄7個月又隨機砍2童1男 苗栗男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住在苗栗市的邱明治,曾因吸毒後持刀隨機傷人入獄,服刑9年6月、假釋出獄不到7個月,去年又疑吸食安非他命後持刀上街,先後攻擊2名國小女童及挺身救人的林姓男子,造成3人重傷。一審判刑29年,台中高分院認定邱男漠視他人生命、再犯惡性重大,今日日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去年10月2日下午,49歲的邱明治吸食安非他命後,將約30公分長的尖刀以膠帶固定在左手,騎車離開住處,漫無目的在苗栗市街頭尋找攻擊目標。當時,11歲徐姓女童放學返家途中,遭邱男持刀攻擊,女童驚慌逃進附近超商求救,邱男竟一路尾隨追趕,現場有一名林姓男子見狀上前阻止,沒想到反遭邱男持刀攻擊,胸、背部遭刺傷,甚至造成肝臟及橫膈膜撕裂,一度命危送進加護病房。邱男並未因此停手,趁現場混亂之際,又抓住另一名11歲丁姓女童,朝她胸口猛刺,造成嚴重血胸;附近課輔班老師及時衝上前將女童拉開,協助受傷民眾及女童脫離險境。警方隨後趕抵,將逃回住處的邱男逮捕,3名被害人經送醫搶救後均保住性命。檢警調查發現,邱明治並非首次因隨機傷人遭判刑。2015年,他曾在吸毒後持剪刀闖入苗栗市一間超商,對店內人員及民眾展開攻擊,共造成4人受傷,其中1名員警遭連刺7刀,邱男因此被判刑9年6月;邱男去年3月假釋出獄,沒想到不到7個月又涉嫌持刀隨機攻擊,檢方依3個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苗栗地院一審認定,邱男屬累犯,且選在人車往來的公共場所、光天化日下隨機攻擊學童及路人,犯罪手段兇殘、危害程度重大,加上先前刑罰未能產生嚇阻效果,顯示對刑罰反應力薄弱,因此3罪分別量刑後,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9年。案件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邱男前案服刑出獄後不久即再度犯案,這次更以刀具攻擊毫無關聯的孩童及民眾,造成3名被害人重傷,且犯後態度不佳,足認其漠視他人生命及身體法益,有長期與社會隔離的必要,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富邦人壽血案「持刀嫌藏有獵殺名單」目標不只一個?警方急澄清
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帶的建北大樓商辦21日上午發生持刀傷人事件,41歲黃姓男子疑似持刀進入富邦人壽辦公室,埋伏等待後,尾隨38歲洪姓業務員進入廁所,突然持刀攻擊,洪男為了自保與黃男發生激烈扭打,過程中2人均遭多刀刺傷,直到送醫前已身受重傷、意識模糊,所幸2人目前均脫離生命危險。針對外傳黃男住處還藏有1份「獵殺名單」,且下手目標另有1位前同事,警方強調目前尚無具體事證,黃男犯案動機仍待訊問釐清。警方調查發現,黃男疑似並非臨時起意,而是事前已有準備。據了解,他當天疑似攜帶3把刀進入富邦人壽辦公室,進入大廳後先行埋伏,發現洪姓業務員進入廁所後便尾隨進入,隨即揮刀攻擊。此外,黃男疑似曾透過網路搜尋洪男的工作地址,顯示其可能事前即鎖定洪男行蹤,之後才於21日上午前往辦公室犯案。警方另發現,黃男為掩飾身分,疑似曾持有並使用他人證件,相關細節仍待後續調查釐清。至於黃男為何鎖定洪姓業務員,檢警目前調查方向指向2人過去的糾紛。據了解,黃男並非洪男的保戶,反而是黃男前妻在2021年間曾與洪男發生車禍,雙方後續產生賠償爭議。黃男疑似認為洪男利用業務專業,在理賠過程中提出多項索賠要求,甚至曾提出200萬元賠償請求,雙方最後協商,以68萬元達成和解並完成相關程序。警方目前不排除這起過往糾紛可能成為黃男對洪男心生不滿、進而犯案的原因,但實際犯案動機仍須等黃男傷勢穩定、完成訊問後才能進一步確認。另一方面,案發後有媒體報導,黃男住處疑似藏有1份所謂的「獵殺名單」,除了洪男之外,還有另1名曾與黃男發生糾紛的女性前同事,甚至傳出名單上載有相關人士的照片、住家及工作地址,並寫有「絕子絕孫」等情緒性字眼。據悉,這名女性前同事姓錢,過去曾與黃男一同在停車場工作,2人疑似因工作及停車問題多次發生爭執。錢女有次還疑似將停車場柵欄放下,阻擋黃男離開,因此遭黃男提告妨害自由。對此,警方調查後證實,黃男過往確實曾分別與洪姓被害人及這名前同事發生訴訟糾紛,不過這名女性前同事所涉及的訴訟案件早已和解並完成賠償,雙方事後也沒有再聯繫。對於外界關注的「獵殺名單」及「第二目標」說法,中山分局也嚴正澄清,截至目前為止,尚無具體事證可以證實黃男有所謂「獵殺名單」,也沒有證據證明存在所謂「第二目標」,相關情況與部分媒體報導內容有所出入。由於黃男目前仍在醫院治療,警方尚未能正式製作完整筆錄,對於他究竟為何持刀前往富邦人壽、是否因過去車禍及賠償糾紛而產生怨恨、犯案前如何掌握洪男的工作地點,以及攜帶多把刀具及他人證件的具體目的,仍有待後續調查。
15歲少年告白被拒亂刀砍死16歲學姐 法院認定「精神失常」竟判無罪
馬來西亞不久前驚傳一起校園血案,一名15歲男中學生疑因告白被拒,涉嫌亂刀砍死16歲學姐葉芯嫙;少年趁學姐獨自去女廁,尾隨告白遭拒,就持刀行兇,導致受害人當場傷重身亡,全身更有180至200處刀傷。不過近期法院認為少年「犯案時精神失常」,判謀殺罪不成立,檢方確定上訴。根據《中國報》報導,馬來西亞雪蘭莪州八打靈再也(Petaling Jaya)萬達鎮國中,去年發生一起震驚全國的校園慘案,一名16歲女學生葉芯嫙遭求愛不成的15歲學弟亂刀砍死。據雪蘭莪州莎阿南高等法院多達77頁的判決書內容,還原了案發當時的駭人細節。案發時間為2025年10月14日,正值學校考試期間,被害人葉芯嫙於上午考試中途離席獨自前往女廁,涉案少年見狀隨即尾隨闖入;他先持刀威脅被害人並將其強行拖入第2間廁所隔間上鎖,在確認對方身分後現場向其表白;然而,葉芯嫙當場拒絕並試圖逃離時,少年竟情緒失控將其推回隔間,隨即舉刀展開猛烈攻擊。據法醫解剖報告顯示,死者全身多處布滿密密麻麻的刺傷與割傷,傷痕總數高達180至200處,最終因頸部及胸部遭受多處致命刺傷,當場身亡於廁所隔間內。警方與法院調查指出,這起慘絕人寰的凶殺案發生於當日上午9時20分至9時35分之間,短短15分鐘的過程便奪走了一條年輕生命,手段非常殘忍,引發社會高度震撼。此案於今年8月3日正式在高等法院開審,檢方在審理期間共傳召包括法醫、校方教師及主責調查員等11名證人出庭,並於8月11日完成舉證,法院隨後於13日裁定少年謀殺表罪成立,要求其出庭自辯。豈料,少年在自辯階段傳召了自身及醫院精神科顧問醫生共2名證人,主張其犯案時的精神狀態已無法辨識行為之合法性與本質。合議庭綜合雙方證詞與醫療鑑定後認定,被告已依據刑事法典第84條文充分舉證,證實其犯案時確處於精神失常狀態,不知悉自身行為屬違法,據此宣判謀殺罪名不成立。不過,法官仍依據刑事程序法典第348條文,諭令將少年移送至霹靂州烏魯近打幸福醫院(精神病院)強制收押並接受治療,後續將靜候雪蘭莪州蘇丹作出最終處置裁示。根據當地法律,若少年原先的謀殺罪名成立,本應面臨死刑或30至40年監禁及12下以上鞭刑,惟依據當地兒童法令,未成年者免於死刑,刑期須由國家元首或州統治者決定。檢方已於法院裁決隔日提出上訴,盼推翻原審裁決,還被害人及其家屬一個公道。
街頭黏TT3/PS女孩汶汶遭割頸 休養3個月這天見粉絲
美女主播房業涵IG擁有逾10萬粉絲,先前她在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遭恐怖粉絲持刀砍傷後,透露自己也曾被同一名許男長期跟拍,從華視一路跟到東森,甚至讓同事朋友擔心到常主動陪同。為了避免每天被問候與要求拍照,她後來直接將車開進地下停車場才減少接觸,但大型公開活動仍難免碰面,她也藉此呼籲面對過度或令人不適的接觸時完全不用不好意思拒絕,「保護自己比什麼都還要重要」。中信兄弟啦啦隊「Passion Sisters」成員汶汶6月出席棚拍活動時,許男假裝成攝影師報名混入現場埋伏,隨後掏出預藏的水果刀狠砍其頸部、導致現場血流不止;所幸現場工作人員與攝影師奮不顧身展開肉搏奪刀、合力壓制,才未造成更嚴重傷害。經第一時間送醫手術後,汶汶已發文報平安,並表達對挺身而出英雄們的感謝。如今她狀況逐漸恢復,預計9月27日與隊友曼容一同出席公開簽名會,不過經紀人乖姐表示,目前尚未訂出正式回歸球場的時間。PINK FUN成員珮含去年轉戰啦啦隊,人氣攀升之際卻驚傳遭恐怖粉絲尾隨回家;對此她在IG限動直言「請把體力留在球場,不要跟我回家」,隊友少鹽與經紀人乖姐也紛紛發聲力挺,表示將調閱住家附近監視器畫面備案,許多球迷亦氣憤痛批跟蹤者簡直是「豬隊友」。台啤永豐雲豹啦啦隊成員「雪寶」,轉戰啦啦隊應援前就是億萬直播主。高人氣的她,曾因限時動態不慎露出的地標遭粉絲跟蹤至住家樓下,對方甚至不斷傳訊要送禮,讓她當晚嚇得連夜搬家,她也藉此感謝支持並呼籲粉絲在球場應援即可,切勿騷擾私生活。
男闖富邦人壽埋伏砍業務員!非保戶動機成謎 雙方5年前唯一交集曝
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上的富邦人壽21日發生一起傷人事故。一名41歲黃姓男子早上攜帶3把水果刀,前往9樓辦公室外的民眾休息區埋伏,直到38歲的洪姓業務員出現後,黃男立即尾隨於廁所朝洪男猛砍後再自殘,2人傷勢嚴重雙雙送醫。據悉,儘管富邦人壽強調洪姓業務員與黃姓男子並不相識,後續經查雙方5年前唯一有交集是黃男前妻李姓女子曾與洪男發生車禍。據了解,黃姓男子曾任保全,其並非富邦人壽保戶,而黃男與洪姓業務員唯一有交集是5年前,黃男的前妻李姓女子曾在文山區與洪姓男子發生車禍碰撞事故,事後賠償68萬元,然而黃男早在2年前就與妻子離婚,雙方已久未連絡,目前行兇動機仍成謎。黃姓男子與洪姓男子的唯一交集是5年前,黃男前妻李女曾在文山區與洪男發生車禍。(圖/翻攝畫面)回顧整起事件,黃姓男子21日上午8時許就在通訊處的民眾等待區等候,直到3小時後眼見洪姓業務員出現後,便帶著身上預藏的3把水果刀尾隨洪男,雙方在廁所發生激烈扭打,其中一把刀具甚至硬生折斷,造成洪男後頸、左右大腿內側、胸口、左右手腕均有割傷,緊急送醫後氣切治療;而黃男隨後疑似自殘,其後右頸與胸部重創,同樣被緊急送醫,所幸雙方目前生命跡象穩定。警方後續也在黃男身上尋獲一名伊姓男子的身分證件,該證件也被確認為伊男遺失,後續詳細動機原因等均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等業務主任尾隨出現猛砍 富邦人壽再發聲明:非保戶
北市中山區21日驚傳砍人糾紛!據了解,上午11時許建國北路二段上的富邦人壽大樓,41歲的黃姓男子上午前往富邦人壽,於9樓民眾等待區休息,未料其見到38歲的洪姓業務主任時,竟尾隨持刀朝洪男猛砍,造成洪男身上有多處割傷,意識不清被緊急送醫治療。而黃男在持刀砍人後,疑似自殘,最後也因意識不清被緊急送醫治療。至於詳細動機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稍早,富邦人壽也發表聲明,強調黃姓男子並非富邦保戶。據了解,黃姓男子上午前往9樓民眾等待區休息時,儘管中間有多人經過,但黃男卻均未動手,直到38歲的洪姓業務主任出現,黃男便一路尾隨洪男進入廁所,等待時機持預先藏好的水果刀朝洪男狂刺,造成洪男全身是血,後頸、左右大腿內側、胸口、左右手腕均有割傷,意識不清被緊急送醫治療。而黃男行兇後隨即疑似持刀自殘,其頸部、胸部有傷,意識不清被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救治。警方後續也發現2把帶血的水果刀,並在其包包內再尋獲一把水果刀;而黃男身上一度發現一名伊姓男子的身份證,後續證實伊男身分證早已遺失。至於黃男身分與動機等均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對此,富邦人壽稍早再發聲明表示,本案嫌疑人並非本公司保戶,且與受傷同仁不相識,目前已均交由警方積極調查。受傷同仁目前住院接受妥善治療中,公司亦將盡力提供同仁及其家屬所需的必要協助。
坐茶水間就等業務主任出現 男闖富邦人壽砍人再自殘
北市中山區21日驚傳砍人糾紛!據了解,上午11時許建國北路二段上的富邦人壽大樓,41歲的黃姓男子上午前往富邦人壽,於9樓民眾等待區休息,未料其見到38歲的洪姓業務主任時,竟尾隨持刀朝洪男猛砍,造成洪男身上有多處割傷,意識不清被緊急送醫治療。而黃男在持刀砍人後,疑似自殘,最後也因意識不清被緊急送醫治療。至於詳細動機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黃姓男子上午前往9樓民眾等待區休息時,儘管中間有多人經過,但黃男卻均未動手,直到38歲的洪姓業務主任出現,黃男便一路尾隨洪男進入廁所,等待時機持預先藏好的水果刀朝洪男狂刺,造成洪男全身是血,後頸、左右大腿內側、胸口、左右手腕均有割傷,意識不清被緊急送醫治療。而黃男行兇後隨即疑似持刀自殘,其頸部、胸部有傷,意識不清被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救治。至於黃男身分與動機等均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對此,富邦人壽表示,今日上午本公司通訊處業務同仁遭外部人士攻擊受傷,第一時間已將受傷同仁送醫救治,並已通報警方調查中,本公司將全力配合釐清。另本公司高層業務主管亦已前往醫院探視同仁及關心家屬,同時也安撫單位同仁情緒。◎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楠梓街頭驚魂!失聯移工毒駕拒檢狂逃 撞車後赤膊狂奔400米
高雄市楠梓區21日凌晨上演驚險警匪追逐,一名25歲越南籍謝姓男子駕駛休旅車行經德祥路時,因未依規定繫安全帶遭巡邏員警發現,警方原本僅準備進行一般交通攔查,沒想到謝男不但拒絕停車受檢,反而突然猛踩油門加速逃逸,警方見狀立即鳴笛尾隨追緝,沒想到這場原本單純的交通違規攔查,竟一路演變成危險駕駛、車禍及徒步追捕事件。警方指出,謝男駕車逃逸期間不斷蛇行,試圖擺脫警方追緝,行經學專路與德祥路口時更直接闖越紅燈,結果與36歲陳姓男子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撞。突如其來的撞擊造成陳男身體多處擦挫傷,但謝男肇事後並未停車處理或查看傷者狀況,而是直接棄車逃離現場。更令人意外的是,謝男逃跑時甚至來不及穿好上衣,赤裸著上半身衝進附近巷弄。員警見狀立即騎車尾隨追捕,雙方在巷弄間追逐約400公尺,最終警方在德孝街一帶成功追上謝男,當場將他壓制逮捕,結束這場凌晨街頭追逐。警方進一步清查身分後發現,謝男為失聯移工,並對其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涉嫌毒駕。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等罪嫌將謝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續相關刑責仍待司法機關調查認定。此外,警方針對謝男未繫安全帶、拒絕攔查、闖紅燈、涉嫌毒駕及肇事致人受傷等交通違規行為依法舉發。依警方說法,相關違規最高合計可裁罰15萬4200元,並面臨吊銷駕照處分。
萬里婦清晨遭尾隨搶包! 警追到案驚揭搶匪竟是隔壁親戚
新北市萬里區發生一起令人錯愕的街頭搶奪案件,一名68歲許姓婦人17日清晨徒步前往自己經營的早餐店準備開門營業,沒想到途中竟遭一名男子一路尾隨約300公尺,男子眼見四下無人,趁許婦行經暗巷時突然從後方出手,強行搶走她隨身攜帶的包包後迅速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後循線追查,隔日在基隆將35歲李姓嫌犯拘捕到案,更讓許婦震驚的是,搶走自己財物的人竟是住在隔壁、丈夫一方的遠房親戚。警方調查,許婦17日清晨4時30分許獨自步行前往早餐店,由於當時天色昏暗、路上行人稀少,李嫌疑似鎖定許婦後一路尾隨約300公尺,直到進入較為偏僻的暗巷,才趁機動手搶奪。許婦的包包內裝有約1萬3000元現金、手機以及相關證件,所幸搶奪過程中並未受傷。金山警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啟動快打警力,並由偵查隊及萬里分駐所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調閱案發地點及周邊道路監視器。警方透過影像一路追查嫌犯犯案後的逃逸路線,發現李嫌得手後搭乘計程車前往基隆藏匿,因此鎖定其身分與落腳處,並報請基隆地檢署核發拘票。警方18日下午前往李嫌可能出沒地點埋伏守候,順利將人拘捕到案。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李嫌有毒品前科,平時竟就住在許婦家隔壁,而且還是許婦丈夫一方的遠房親戚。許婦起初並不知道尾隨並搶走包包的人身分,直到報案、警方展開追查後,才得知犯嫌竟是熟識的親戚。由於顧及雙方親屬關係,許婦事後不願對外受訪。全案經警詢後,警方依搶奪罪嫌將李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警方考量李嫌可能有逃亡及反覆犯案之虞,也建請檢方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原本只是清晨出門準備早餐店生意,卻遭人一路尾隨搶奪,最後又發現犯嫌竟是住在隔壁的遠房親戚,讓這起案件更添戲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