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照護管理...
」 金管會
防疫保單大賠近千億 金管會端出產壽險財務二融通解方
金管會表示,防疫保單理賠持續增加,保險業除辦理現金增資外,近日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亦向金管會陳請協助。金管會為安定保險市場及維持保險業務經營量能,將就業者財務面提供二項融通協助,包括「遞延所得稅資產」由逐年認列計入RBC認許資產,放寬為得全額認列計入,以及居家照護比照一般住院融通給付自留理賠金額,可減計保險安定基金提撥金額。至於保險公司也是防疫保單保戶,非常關切的議題層面,像是Covid-19疫情從法定傳染病降級到一般流感,或者是應依保單條款不應將「居家照護」放寬為住院理賠範圍內等的限縮理賠補救可行方案,目前金管會並未就此做進一步說明。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在計算資本適足率(RBC)時,「遞延所得稅資產」由逐年認列計入RBC認許資產,放寬為得全額認列計入一項,假設某產險公司因防疫保單產生之虧損金額為新臺幣100億元,依據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邊際稅率20%計算,預估可扣抵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約有20億元,該產險公司參考過去(101年至110年)獲利情形,未來10年約有80億元盈餘,估計防疫保單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為16億元。本次防疫保單所致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16億元,得全額認列RBC認許資產而增加自有資本。但可計入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仍視個別公司未來可實現扣抵營利事業所得稅而有所不同。至於自111年8月1日起,保險業於防疫保單屬居家照護比照一般住院融通給付自留理賠金額,可減計保險安定基金提撥金額這一部分,林志憲解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1年4月8日公布「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將確診者依輕重症進行分流照護,以居家照護保留醫療量能,保險業者亦因應外界意見,對確診者於居家照護期間有經醫師診療等醫療行為者,比照一般住院情形予以融通給付。保險業者依保險法提撥安定基金,由業者逐年提撥,目前產險業提撥比率約為千分之1.8至千分之2.3。金管會將修正「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自111年8月1日起居家照護比照一般住院融通給付自留理賠金額,減計各公司安定基金差別提撥率,惟最低不得低於千分之1,其差額用以彌補上開各公司居家照護融通給付之金額。例如A公司目前提撥率為千分之2,如減計至千分之1後,其提撥額將為原應提撥額之一半。保險局也指出,依據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如會計帳冊完備且依規定申報,得將虧損於未來10年內自當期純益中扣除後,再核課營業所得稅。現行RBC填報手冊規定僅得逐年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考量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於未來10年內與盈餘互抵,若經公司簽證會計師簽證其遞延所得稅資產應可於未來10年實現,因其具有未來經濟效益,爰同意將防疫保單所致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得全額認列RBC認許資產。
「居家照護」要不要理賠住院金惹議 金管會:5月底與產壽險公會溝通
立委財委會委員不論在野黨還是執政黨立委,皆鎖定保戶關切的「居家照護」理賠,到底是否還是像4月金管會、產險公會公布的防疫保單理賠權益措施問答集QA版,只要有「醫療行為」即比照「住院」理賠住院日額保險金?而壽險公司是否也將「居家照護」理賠住院保險金?中國人壽則是在5月20日(上周五)率先表態,因應法定傳染病開發之特定防疫商品保戶,將融通放寬「有藥物治療」者,皆給付住院關懷金。保險局長施瓊華允諾,會在5月底與產壽險公會了解,提出防疫保單的理賠指引。立委羅明才、曾銘宗、江永昌、林楚茵、鍾佳濱、郭國文、李貴敏、賴士葆、林奕華、蔡易餘、高虹安、高嘉瑜等,今天在立院財委會繼續質詢防疫保單相關爭議與處理進度,其中就「居家照護」理賠的範圍從「酌情放寬」到「需用藥限縮」,且比對衛福部書面報告並未事先協調,詢問現在到底要如何理賠?眾立委質疑,之前已提出的「居家照護」理賠指引,為何現在金管會改口說是「交由公會(產險公會、壽險公會)」及「各家保險說明其理賠措施」。4月19日金管會發布新聞稿,表示「金管會針對民眾較為廣泛發生的防疫保單疑問,彙整業者意見作為加強服務消費者的權益處理方式,並且做成問答集,希望能夠有利於消費者在申請理賠時的參考」,其中就「確診COVID-19而被安排為居家照護時,是否能請領防疫保單的住院日額保險金?」提出說明。黃天牧今天(23日)也多次表達立場不變,並說原本依照防疫保單的條款,根本是沒有理賠「居家照護」,而是當保戶如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原應住院診療,惟因地方政府為進行輕重症分流照護,保留醫療量能而調整為「居家照護」。黃天牧說,依照所彙整保險公司的理賠權益方式,保險公司認為「居家照護」期間,仍須經地方政府成立之COVID-19個案關懷服務中心定期進行健康評估,必要時亦須由專責醫療團隊進行遠距醫療或後送就醫等事宜時,將審視隔離通知書及解除隔離通知書之隔離起迄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日數」,並依保險契約給付。產險公會官網則是在4月19日也同步公布「居家照護」的理賠說明。產險公會表示,近日COVID-19確診之個案遽增,其個案大部分為無症狀或輕症,為避免排擠現有之醫療量能,CDC針對無症狀或輕症得採居家照護方式進行隔離治療,即個案原以住院治療改以居家照護,並擬定「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產險公會因此公布各公司所售防疫商品之理賠應隨之調整,防疫保單若有提供保戶確診醫療項目相關保障者,各公司同意依保險契約條款之約定給付一般住院醫療保險金;針對國人在國外確診之個案,若有居隔之事實,依當地政府之規定或比照國內處理方式認定賠付。至於壽險公會,則是於5月18日發布新聞稿強調說,「壽險公會於5/17召集部分業者針對防疫保單討論居家照護者法定傳染病住院日額理賠事宜,會中各公司交流有關輕症確診保戶的用藥實務情形,並未做成任何一致性理賠作法的決議,更未對於使用何種藥物方得理賠做出決議」。壽險公會也說,「因本會所屬會員公司防疫保險商品之條款約定內容不盡相同,宜由各公司依其商品內容及保單條款約定,並以保戶實際醫療就診狀況,進行判定」,目前中國人壽已於5月20日表態說「只要有用藥,即理賠住院關懷金」。
確診輕重病例分流收治原則即起調整 多了這些人要住防疫旅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表示,鑒於國內社區疫情持續擴大,為保全醫療量能,即日起調整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以確保確定病例即時獲得醫療照護,說明如下:(圖/疾管署提供)一、醫院:中/重症、出生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及因其他疾病經醫師評估有住院治療必要之確診者,收治住院。二、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年齡70歲(含)以上、年齡65-69歲獨居、懷孕36週(含)以上、出生3-12個月且高燒(>39度)、或無住院需要但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之無症狀/輕症確診者,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三、居家照護:年齡69歲(含)以下,且符合居家照護條件之無症狀/輕症確診者,採居家照護。不符合居家照護健康條件之無症狀/輕症確診者,如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人員評估後,得採取居家照護。四、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綠色通道:為提供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的高風險確診者(例如懷孕36週(含)以上、出生3-12個月且高燒超過39度者等)之緊急就醫需求,設置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緊急後送就醫綠色通道,提供緊急生產及兒童等就醫需求,以保障病人安全。五、醫院下轉原則:經醫師評估已無住院醫療需求,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得由醫院先行安排出院;未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倘符合「COVID-19 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及應注意事項」居家照護之健康條件,則下轉返家進行居家照護至隔離期滿;若未符合居家照護之健康條件者,則下轉至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確診者所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等行政表單,得由醫院通知衛生局補行開立。指揮中心籲請地方政府及醫療機構配合落實執行社區確診病例輕重症分流,加速病床周轉率,以確保醫療量能。指揮中心將持續視疫情變化滾動式調整確診病例照護措施,以兼顧病人安全及醫療量能。
「確診居家照護」防疫保單賠不賠?金管會給答案
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111年4月8日公布「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金管會協調產、壽險公會就現行已售防疫保險商品承保範圍包含住院日額保險金部分,對於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於居家照護期間,得比照一般住院情形予以理賠。金管會表示,為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地方政府依上開指引,對於未滿65歲且無懷孕或洗腎之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且居家環境符合一定條件,得採居家照護方式管理。惟因現行已售防疫保險商品承保範圍,包含以住院診療並按實際住院日數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則依上開指引啟動居家照護之被保險人,得否依保險契約約定獲得理賠,與保戶之權益保障息息相關。金管會指出,考量被保險人如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原應入住醫院、集中檢疫所或防疫旅館接受治療或照護,惟因地方政府為進行輕重症分流照護,保留醫療量能而調整為「居家照護」,且居家照護期間仍須經地方政府成立之COVID-19個案關懷服務中心定期進行健康評估,必要時亦須由專責醫療團隊進行遠距醫療或後送就醫等事宜。金管會說明,為保障保戶權益,本會保險局爰邀集產、壽險公會及相關保險業者研商,對於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於居家照護期間,得比照一般住院情形予以理賠。公會並訂定相關理賠因應處理流程,保險業者將審視隔離通知書及解除隔離通知書之隔離起迄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日數」,並依保險契約條款之約定給付一般住院日額保險金。金管會提醒民眾,如被保險人依輕重症分流標準屬於輕症或無症狀者,經地方政府安排為居家照護時,因無須入住醫院之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進行診療,故不給付加護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日額保險金。相關文件及問答集將於公會網站上揭示,亦得洽詢公會或各承保公司瞭解。另外,隨著政府防疫政策之調整,保險公司亦重新檢視防疫保險商品內容及民眾因疫情可能產生的經濟損失,重新設計保單,故未來防疫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可能與現行已售防疫保險商品之保障內容不盡相同。保險公司進行招攬作業時應明確向保戶說明重要約定事項,並於要保書等書面文件或網路投保之網站,以明顯顏色或字體提醒民眾;民眾投保前亦應詳閱保單條款,瞭解承保範圍及理賠條件等,以維護自身權益。
新北全國首創「居家照護計畫」已150人選擇 最新指南出爐
為確保醫療量能運行,讓無症狀或輕症病患在家中得到專業醫療照護,安心恢復健康,新北首創全國推出「居家照護計畫」,代表國內防疫邁入另一個階段,也提供「居家照護關懷方案手冊」,截至14日止,已有150位新北居民選擇居家照護。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Omicron病毒來勢洶洶,現在面對的是大浪,而大海嘯即將來臨,我們要面對接受衝擊,既然防疫政策逐漸走向開放,就要做好策略因應,絕對不能拖垮醫療量能,新北市走在最前面,願意率先承擔,首創全國推出「居家照護計畫」,讓輕症、無症狀者在宅照護,把醫療量能保留給中、重症患者,同時結合居家照護關懷中心做好生活照顧,讓居家照護的民眾安心恢復健康。 侯友宜表示,新北市居家照護分為『健康照護』與『生活關懷』兩大部分。「健康照護」部分,由七家責任醫院(亞東醫院、淡水馬偕、台北慈濟、雙和醫院、新北聯醫、土城醫院、輔大醫院)做為29個行政區居家照護的責任醫院,設置專線服務電話,肩負健康照護的重要工作,並以「iCare智能照護app」(虛擬病房2.0)作為居家照護的健康管理工具,透過智能量測設備及數據監測結合燈號警示系統,讓責任醫院護理師能每日即時掌握居家照護個案健康狀況,同時還有遠端視訊關懷功能,跟居家照護個案聯繫,需要時啟動遠距視訊關懷、視訊診療,倘若需要後送就醫,就能透過綠色通道後送醫院就醫。若居家照護民眾需用藥,新北市政府與新北藥師公會合作,讓責任醫院開立電子處方箋、公會媒合社區藥局送藥到府的模式,24小時就可以將藥品送達。「生活關懷」部分,新北市原「檢疫隔離關懷中心」升級為「居家照護關懷中心」,並於29區設置區關懷中心執行10大關懷項目,包括生活物資採買資訊、居家照護關懷箱派送、居檢居隔訪查、垃圾清運、心理諮詢、寵物照顧需求、學生關懷、弱勢家戶協助、防疫旅館協助安置及其他緊急事故協助等,照顧民眾在家生活大小事。考量到部分居隔民眾,即使在充分提供各種生活醫療的協助下,仍可能出現過度緊張焦慮,感覺壓力難以承受,甚至感到心情憂鬱的情形,「新北居家照護計畫」與在地的臨床心理師公會與諮商心理師公會通力合作,515位專業心理師做為後盾,開辦「安心解憂專線」,由專業心理師接聽居隔中民眾的心理困擾,提供專業諮詢調適心情,共同度過疫情。侯友宜市長指出,因應疫情變化,新北市快速應變建構一個完善的照護網絡,新北市府團隊積極準備,依據中央疫情流行指揮中心居家照護管理指引,將相關執行細節編撰成「新北市COVID-19居家照護關懷方案手冊」,內容隨疫情指引滾動式調整,歡迎各縣市參考,一起努力,讓全國民眾安然度過疫情海嘯,逐步恢復正常生活。
病毒共存1/「大規模確診浪潮」持續襲來 專家示警「家中必備2物品」
隨著本土疫情持續大爆發,幾乎天天創下確診新高紀錄,指揮官陳時中坦言目前台灣約每10萬人有1.1人確診,疫情曲線仍趨近水平,依據南韓、紐西蘭、香港的經驗看來,大約1~2個月後確診人數才會達到巔峰,預估台灣將在5、6月時迎來疫情高點,在此之前不要期望疫情趨緩,換言之,大規模確診潮將持續襲來。依據疫情指揮中心資料,今年1月1日至4月10日國內累計本土病例共3976例,其中高達99.62%為無症狀或輕症患者,中重度以上個案為15例,多集中在高齡族群,其中有2人死亡。由於確診人數激增,且幾乎全是輕症患者,指揮中心訂定「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只要確診者是年輕、未懷孕洗腎的無症狀、輕症個案,同住者及居家環境也符合條件,即可在家隔離,目前規劃由新北市試辦,開始日期待指揮中心宣布。如何確保輕症患者的安危?指揮中心提醒,若出現喘與呼吸困難、持續胸痛或胸悶、意識不清,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等缺氧4大徵兆,就應儘速撥打119、1922或聯繫衛生局。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指出,雖然這波Omicron較少有「快樂缺氧」的狀況,目前集中檢疫所中,尚未有患者因為缺氧需要後送至醫院。但為安全起見,目前全台仍準備將近1.8萬台血氧機供調度,會按年齡、有無慢性病等風險高低調配。羅一鈞也表示,隨著確診數不斷攀升,未來血氧監測仍是居家照護需要注意的指標。健康人血氧濃度約為95%到100%,低於94%就是血氧偏低;若有心肺疾病、呼吸中止症、慢性阻塞肺病、老菸槍、嚴重貧血者等族群血氧基準值可能會較低,落在90到94%之間,建議測量血氧值不要只憑一次的測量結果判斷,而是要定時測量,持續觀察數值變化,若比平時測得的血氧值下降5%以上、或血氧低於90%者,建議就醫檢查。市面上的血氧機從近千元到上萬元皆有,食藥署提醒,血氧機屬於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必須由取得販售許可的醫療器材商和藥局才可販售,因此消費者購買時務必謹慎,切勿向來路不明的網路商家購買,選購前要確認包裝上登載的醫材許可證字號,才能確保買到合法的醫療器材。輕症患者可定期以血氧機監測血氧濃度,一旦發現比平時測得的血氧值下降5%以上、或血氧低於90%者,建議就醫檢查。(圖/123RF)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感染科主任張凱音認為,除了血氧機之外,民眾也需要多準備家用快篩試劑。「從流行病學的觀點來看,我們必須承認,現在就是要習慣與新冠病毒一起生活,所以更要及時監控自己的健康狀態。」張凱音說,目前台灣已有2種新冠口服藥、1款新冠針劑藥物,及時使用就能大幅降低重症率與死亡率,「關鍵就在於發病的5天內!」如果一察覺身體狀況有異,就立即使用快篩試劑,就能盡早把握治療的黃金期,尤其是免疫功能不佳、心血管疾病、BMI大於25者,更要格外小心。胸腔暨重症科醫師黃軒也表示,根據南韓國立中央醫療院調查發現,感染Omicron的患者中,最常出現的症狀有喉嚨痛、流鼻涕、頭痛、打噴嚏及疲倦等,若有上述症狀持續3天就要提高警覺,建議使用快篩試劑篩檢。另外,黃軒也以國外為例,就算沒有症狀,若與確診者有重疊足跡、和確診個案曾在同一個空間、所處社區是高風險地區,也都可以自行快篩。指揮中心也考慮把新冠病毒快篩試劑列為徵用物資,陳時中表示將與製造商、進口商討論盤整資源,計算大規模使用的需要量,再決定是否徵用,以及徵用的方式,目前家用快篩試劑藥價約300元至350元左右,若徵用的話屆時售價一定會降低,可能降至200元以下,情況可能類似先前徵用口罩的情況。
示警疫情尚未達高峰 蔣萬安喊話:防疫減災配套快跟上
新冠本土疫情近日維持破400例,引發外界憂心,立委蔣萬安今(11)日呼籲,為避免拖垮醫療量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上週五終於公布「居家照護管理指引」將優先在新北市試辦,但後續民眾所需藥品、配送物資、智慧醫療輔助,以及居家照護期間產生的廢棄物如何處置等細節,皆需儘快釐清並制訂於指引中,民眾才能有所依循。蔣萬安表示,自己一再呼籲政府應儘快啟動輕症「在宅照護」模式,終於在上週公布指引,但實際執行層面,仍有許多細節必須釐清。他指出,後續民眾需要的藥品、物資如何配送?居家照護期間,倘若有就診需求,如何搭配智慧醫療輔助?居家照護期間產生的廢棄物如何處置?這些細節都要釐清並制訂指引,民眾才能有所依循。蔣萬安也說,如果我國確立的防疫戰略目標是穩健走向開放,那減少重症及死亡率將會是疫情是否控制住的指標,包括如何提升我國疫苗覆蓋率、治療藥物是否充足備妥,都是當前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他特別指出,針對重症高風險的年長者,除了發放500元禮券提升疫苗施打意願,是否還有其他鼓勵政策?此外,蔣萬安指出,尋求「重症清零」的過程中,抗病毒藥物是不可缺少的「戰略物資」,指揮中心日前公布全台尚有瑞德西韋1萬6千人份、默沙東和輝瑞口服藥7千5百人份,參考各國經驗,儲備數量至少要達總人口的5%,也就是將近100萬人份才算足夠。他提醒,當前藥物數量恐怕不太夠,應速設法補足,尤其是單株抗體藥物是否已有採購計畫?何時可以到貨?期待政府說明清楚,讓全國人民安心。「這波疫情尚未到達高峰,前方的挑戰仍舊艱鉅。」蔣萬安認為,過去台灣之所以能守住疫情,是仰賴全國上下一心,不分你我的通力合作,此時從清零到與病毒共存的過渡期間,民眾期待政府能做好充足準備,帶領大家化險為夷、平安渡過這次疫情難關。
輕症在家隔離指引來了! 出現4徵兆快送醫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8)日表示,為持續推動「新台灣模式」,達到「正常生活、積極防疫、穩健開放」的目標,指揮中心持續針對確診者進行「重症清零,輕症有效控管」之策略,並訂定「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請符合資格民眾配合落實相關事項,內容重點摘述如下:一、確診者健康條件須符合年齡<65歲之無症狀或輕症,且無懷孕或洗腎。同住未確診者年齡<65歲,且無懷孕或洗腎。除因必要之照護或被照護需求,確診者不得與65歲以上、懷孕或洗腎之未確診者同戶隔離。(圖/指揮中心提供)(圖/指揮中心提供)二、居家環境條件:(一) 境外移入個案:1. 符合1人1戶條件在宅檢疫期間或期滿前確診者,繼續在宅隔離(同住有多名確診者或有必要之照護或被照護需求時,得多人1戶,餘同戶內不得有未確診者)。2. 完成居家檢疫返家後確診者,得適用本土個案之居家環境條件。3. 其餘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原則不適用居家照護。(圖/指揮中心提供)(二) 本土個案:1. 符合1人1室(單獨房間含衛浴)為原則,同為確診者得多人1室。每次浴廁使用後均適當清消,可於無獨立衛浴房間隔離。解隔後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2. 同住之未確診者:於同戶其他房間居家隔離,同戶隔離之未確診者原則不超過4人。隔離至同戶最後確診個案之確診日後10天,隔離期間原則第5、10天(如有新增確診個案則改為每3天)進行家用快篩。解隔後進行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7天進行家用快篩。(圖/指揮中心提供)三、居家照護之個案管理模式(一) 隔離啟動:符合上述條件確診者,由地方政府開立電子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通知個案在家隔離,並以電子圍籬進行管制,輔以雙向簡訊進行追蹤關懷。(二) 隔離期間:1. 地方政府整合各單位成立「COVID-19個案關懷服務中心」進行評估關懷及發送快篩試劑,必要時提供血氧機或安排遠距醫療、後送就醫等事宜。2. 確診個案於隔離期間請參照「COVID-19確診個案注意事項」(內容持續修訂中),特別注意:(1) 填寫「COVID-19確診個案自填版疫調單」,自主回報症狀、風險因子、密切接觸者;並聯繫密切接觸者,請其自我篩檢、自我健康監測10天。(2) 務必觀察自身症狀變化,若出現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等症狀,立即撥打119、衛生局或1922。(3) 有其他症狀或醫療諮詢需求,請以手機APP或電話專線聯繫遠距醫療或居家照護醫療團隊評估。3. 同住之未確診者,請另參照「COVID-19接觸者注意事項」及「我該如何照顧家中的COVID-19確診病患」(內容持續修訂中),特別注意:(1) 注意自身健康狀況,監測是否出現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相關症狀。(2) 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儘量和家人使用不同的衛浴設備,不要離開房間。如需共用衛浴設備,請於浴厠備妥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於確診者及同住者每次使用後進行消毒。(3) 家中共用空間儘量對戶外開窗確保空氣流通。每天使用稀釋後的漂白水或酒精清潔所有經常觸摸的物體表面。(4) 確診病患若離開個人房間使用浴廁須佩戴口罩。同住者因必要之照顧需求須進入確診者房間或接觸確診者時,雙方均須佩戴口罩,並於照顧確診者前後均需執行手部衛生(使用肥皂和水洗手,或使用酒精)。(圖/指揮中心提供)(圖/指揮中心提供)(三) 解隔條件:1. 確診者: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得解除隔離,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1) 有症狀者,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2) 距發病日或採檢日第10天以上之家用快篩陰性,或前述快篩持續陽性但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30。2. 同住之未確診者:距同戶最後確診個案之確診日滿10天,且所有同戶隔離者(含尚未解隔之確診者)快篩均陰性時,同戶隔離之未確診者全數解除隔離,並進行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7天進行家用快篩。前述快篩持續陽性但PCR檢驗結果為陰性或Ct≥30者,視為陰性符合解隔條件。(圖/指揮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