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爭議
」 廠商 法務局 葉明功 俞宗明
獨家/關鍵公文曝光!北市府3月就表明 新新併後收回T17、18土地
輝達台灣總部進駐北士科新光人壽T17、T18土地卡關近半年,又因北市府及新壽對補償金有高達近百億元的認知落差,無法達成合意解約。日前新壽未申報開工便舉行動土典禮,被質疑向北市府挑釁。不過根據CTWANT記者獨家掌握,早在今年3月,北市府便對台新新光金併購後雙方契約後續辦理情形回文新壽,明確表示若新新併,T17、T18土地將「終止契約、收回土地」。北士科T17、T18土地,市府和新壽在補償金額上沒共識,近日一紙關鍵公文曝光,直接把新壽打趴在地。CTWANT記者獨家掌握,今年3月17日,北市府回函新壽,發文字號「府授地發字第1140110692號」,新新併後,雙方所簽屬的3項投資契約,包含南港經貿地上權案、南港轉運站BOT案及T17、T18地上權案,未來該何去何從。其中原契約內容皆提到,若與其他法人進行合併,應先取得市府同意。北市府3月關鍵公文曝光,當時便載明不同意新新併後T17、T18土地利用方案,將終止契約。(圖/CTWANT後製組)北市府在回文中表示,南港經貿地上權案目前已進入營運階段,新新併後,仍依前契約約定;南港轉運站BOT案,則因進度落後4.92%,要求新新併後,必須就如何改善落後進度及是否能有效提升履約能力,先行說明釐清,市府再斟酌同意合併。而就T17、T18地上權案,北市府表示,新壽自2024年10月申請都審變更設計迄今尚未通過審議,勢必將影響後續施工期程,加上前開南港轉運站BOT案履約情形,「甚難期待貴公司能依所定施工期程完成。」另外,T17、T18土地2022年2月點交迄今已逾3年,仍呈現閒置,與周邊同期之市有地地上權案相較,開發進度嚴重落後,致使北市府遭致「放任市有土地荒廢」及「地上權履約管理不力」之非議。函文中更是直接點出,根據市議會專案小組調查,新壽只是純財務投資、純收租金之二房東,完全失去產業園區意義,且在尚未具體建設下,已主動討論地上權移轉等相關事宜,顯然在進行投標時並無完整規劃。因此針對新新併後T17、T18地上權案,北市府當時就回文表示,依目前開發進度及履約情形,為避免後續須耗費龐大行政資源處理逾期取得使用執照等違約風險衍生之履約爭議,「倘貴公司因與其他法人合併而消滅,本府將不同意由存續法人繼受原契約之各項權利義務,並依前揭契約約定終止契約、收回土地。」律師黃柏榮就解析,如果依照公文所寫,當初契約擬定條文有明確指出,在併購情況下,需北市府書面同意才可以換約,而3月時北市府便不同意新新併後換約,現在北市府若堅持選擇終止契約,如契約沒有約定終止後賠償問題,恐怕是一毛錢都不用付。目前新新併進度,據了解,台新人壽與新光人壽兩家壽險子公司合併案,已送交金管會,整併時間點可能落在明年。黃柏榮推估,北市府一直沒有強勢提出終止契約,推測可能和輝達簽屬合作備忘錄以及新壽尚未合併有關,以及如沒有合意終止,後續新壽尋求法律途徑,恐讓事情更加複雜化,所以才談補償金額,避免後續官司。而事以發展至此,新壽顯然已經無法符合原約定內容,北市府不可能同意換約,因此雙方遲早面臨終止契約問題,北市府若能拿出當時氣魄,考慮提早終止或解除契約,先收回土地給輝達使用,補償金額多少就留給法院審判,眼下土地無法移轉、又無法合意解約的各種難題便能迎刃而解。
北市重大建設爭議19件訴訟未結 如敗訴或調解成立「恐掏8億公帑」
台北市推動許多重大公共建設,北市審計報告指出,有20件涉及訴訟懸而未決,倘敗訴或調解成立,預估市府須負擔金額達8億751萬餘元,要求檢討癥結並改善。北市法務局回應,市長蔣萬安上任後要求每半年檢討1次,廣慈博愛園區整體開發計畫案去年2月已結案,目前剩19件未確定。審計報告指出,北市重大公共建設於計畫推動中,有部分案件與承攬廠商產生履約爭議或涉及訴訟,至2023年底共計有25件爭議案件,除台北藝術中心、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及北投纜車等5件合計應給付廠商6億6308萬餘元已結案外,另有台北捷運木柵延伸內湖線的CB410區段標工程、廣慈博愛園區整體開發計畫委託案等20件爭訟結果未確定,各承攬廠商請求總金額高達26億7413萬餘元,倘敗訴或調解成立,預估市府須負擔金額達8億751萬餘元。北市審計處發現,各爭議案起因包括招標過程多次流標、設計特殊及施工難度高、原承攬廠商財務問題倒閉、環境影響評估爭議等因素,導致工期大幅展延,以及機關未及早就廠商財務不良狀況因應、未於增加服務費用預謀財源,衍生額外服務費用及工程款項等情形。此外,部分建設計畫有契約單價低於市場行情、現場狀況與設計狀況不符、責任不清,或與廠商就履約執行狀況及扣罰款額度認知歧異等爭議,建議市府應檢討癥結,並就制度面研謀改善措施以控管損害。法務局回應,捷運CB410區段標案廠商自2011年聲請工程工期展延損害賠償訴訟,原請求賠22億2050萬餘元外加美金2370萬餘元,但台北地方法院2020年9月一審判決市府僅應給付1772萬餘元加上美金38萬6000餘元,仍在二審訴訟中;至於廣慈博愛園區整體開發計畫案已於去年2月19日結案。法務局強調,蔣萬安相當注重重大公共工程爭議案件追蹤,市府每半年會定期將相關報表及機關反映事項陳報,除依市府所屬各機關法制作業落實應注意事項規定外,每半年也定期舉辦法制人員業務交流座談會,請主責機關對訴訟標的1000萬元以上、且逾5年未結民事訴訟案件提出報告,對於重大爭議案若有研商需求或做成鑑定意見,就會邀集專家、學者討論。
北市重大公共建設訴訟「19案未結」 敗訴或調解須多負擔逾8億元
台北市推動許多重大公共建設,北市審計報告指出,有20件涉及訴訟懸而未決,倘敗訴或調解成立,預估市府須負擔金額達8億751萬餘元,要求檢討癥結並改善。北市法務局回應,市長蔣萬安上任後要求每半年檢討1次,廣慈博愛園區整體開發計畫案去年2月已結案,目前剩19件未確定。審計報告指出,北市重大公共建設於計畫推動中,有部分案件與承攬廠商產生履約爭議或涉及訴訟,至2023年底共計有25件爭議案件,除台北藝術中心、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及北投纜車等5件合計應給付廠商6億6308萬餘元已結案外,另有台北捷運木柵延伸內湖線的CB410區段標工程、廣慈博愛園區整體開發計畫委託案等20件爭訟結果未確定,各承攬廠商請求總金額高達26億7413萬餘元,倘敗訴或調解成立,預估市府須負擔金額達8億751萬餘元。北市審計處發現,各爭議案起因包括招標過程多次流標、設計特殊及施工難度高、原承攬廠商財務問題倒閉、環境影響評估爭議等因素,導致工期大幅展延,以及機關未及早就廠商財務不良狀況因應、未於增加服務費用預謀財源,衍生額外服務費用及工程款項等情形。此外,部分建設計畫有契約單價低於市場行情、現場狀況與設計狀況不符、責任不清,或與廠商就履約執行狀況及扣罰款額度認知歧異等爭議,建議市府應檢討癥結,並就制度面研謀改善措施以控管損害。法務局回應,捷運CB410區段標案廠商自2011年聲請工程工期展延損害賠償訴訟,原請求賠22億2050萬餘元外加美金2370萬餘元,但台北地方法院2020年9月一審判決市府僅應給付1772萬餘元加上美金38萬6000餘元,仍在二審訴訟中;至於廣慈博愛園區整體開發計畫案已於去年2月19日結案。法務局強調,蔣萬安相當注重重大公共工程爭議案件追蹤,市府每半年會定期將相關報表及機關反映事項陳報,除依市府所屬各機關法制作業落實應注意事項規定外,每半年也定期舉辦法制人員業務交流座談會,請主責機關對訴訟標的1000萬元以上、且逾5年未結民事訴訟案件提出報告,對於重大爭議案若有研商需求或做成鑑定意見,就會邀集專家、學者討論。
竹北新綜合大樓一掃鄰損卡關陰霾 鄭朝方:地下停車場拚9月開放
新竹縣竹北市長鄭朝方今(20)日表示,卡關多時的竹北市民活動中心新綜合大樓開放有譜,目前力拼8月底前取得使用執照、9月即可開放地下停車場供民眾使用。竹北市民活動中心綜合大樓是在地引頸期盼多年的公共建設,2020年12月就已經開工,但水電等項目清冊單價、數量都與施工所需落差不小,中間歷經了三次變更設計,直到2024年元月才申報竣工,然而更大的問題卻在申報後一一浮現:首先,驗收者發現發包階段存在減項錯誤,根本缺少安全指示與標示等必要設備,另外材料與設計圖不符,還有變更設計引發履約爭議,加上COVID-19疫情衝擊工期與建材價格飆漲,還有3樓樓板過低,與原圖說不符,必須變更建照等。此外,根據《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第1項的規定,重大公共建設須提撥百分之一經費設置公共藝術,新綜合大樓卻沒有,也在驗收時遇到阻礙。竹北市公所主任秘書陳家緯強調,這些問題大多在2022年底現任團隊上任前就存在,但新團隊來都來了,就必須概括承擔逐一修正化解。他說,目前新建綜合大樓消防安全查驗已經過關,加上爭議多年的鄰損問題也於8月中磋商有成達成和解,因此公所已向縣府申請使用執照,希望拚8月底前取得使用執照。陳家緯說,等到取得使用執照後,公所將接續針對過去施工中發生的問題,包含施工工期疑慮、物價調整爭議及設計圖說疏失等問題,進一步對營造公司提起訴訟。竹北市長鄭朝方(圖)預告,9月市民活動中心綜合大樓將搶先開放地下停車場。(圖/劉耿豪攝)鄭朝方則說,無論如何,對市民來說,過去的陰霾都已經過去,新綜合大樓有地下一樓停車空間、一至二樓設置圖書館、三至四樓則預估成為竹北市民代表會,五樓調解室及多媒體視聽室也提供市民各項服務,另外六樓提供在地里民活動中心,而七樓還有市民大禮堂,預計9月先開放地下停車場供民眾使用。鄭朝方強調,未來公所各項發包案,在室內裝修履約會更加謹慎,務必要將市民空間完善規劃,以最佳狀態供民眾使用。
大同又要變天?三立張榮華出任董事 傳砸約70億買進王光祥家族持股
在大同(2371)遭工程會停權三年暫時無法參與公共工程標案之際,最新消息為三立集團董事長張榮華出任競殿投資法人董事,並傳出從董事長王光祥、公開市場等砸約65億元至70億元間,購入大同股票約15萬張,今天(30)股價收盤36元,下跌0.10元,跌幅0.28%,成交量達9,500張,較昨天6,468張增加。此外,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也證實以個人財務投資性質,買進大同股票。本月29日大同發布重訊,王光祥家族的競殿投資法人董事顏大和,改派為三立集團董事長張榮華,於當日起生效。市場傳出「大同又要變天了嗎?」而在大同今年5月27日股東會通過,睽違23年來首度配息,同時也將實施現金減資,會中通過發放每股現金股利3.1元,合計今年一張大同股票可拿回現金3100元。在股東會之前的5月15日,大同重訊說明收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訴審議判斷書,認為對於本公司於民國98年 承接之內政部移民署「外網安全節能終端設備購置案」、民國99年承接之「陸客來台線上申請平台及入出國通關查驗系統委外建置案」兩標案構成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6款之事由,予以停權三年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該二標案本公司早已驗收結案,未存在其他履約爭議。5月16日股價重挫,盤中一度摔入跌停板,至40.15元,隨後在連續買單推動下打開跌停,終場收在41元,下跌3.6元,跌幅8.07%。大同則主張移民署處分違反比例原則,將循過往成功案例尋求行政救濟,以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強調營運能力正常穩定,此停權處分僅影響電力事業群投標公共領域之權利,且依公司過往資料顯示,台灣公共標案之金額約占電力事業群總營收百分之五十。將加強民營業務拓展及大力發展海外市場與轉投資業務,營運及財務一切正常,未來將運用集團多產業發展優勢,持續增加美、日、中東、泰、越等既有生產與銷售據點持續開拓外銷市場,並調整接單策略以代工、機電工程承攬方式拓展內銷民間接單,並尋求異業或同業間之策略聯盟及購併機會,擴大營運及利基。
新創事業內部治理混亂 常是「股權資金」安排不當造成
新創事業在成長初期,往往面臨多元且複雜的挑戰,包含財務、稅務、營運與法律風險。若未及早建立完善的法令遵循體系,輕則損失寶貴資源,重則引發重大訴訟、行政罰鍰,甚至影響新創事業存續與創辦團隊的名譽。以下綜整新創企業最常見的法律風險類型與實務上的因應策略,協助企業於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立於不敗之地。一、常見法律風險類型• 新創事業設立與組織架構風險• 新創事業型態選擇:有限公司、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夥,各有稅務、股東責任及資本運作影響。若缺乏專業法律規劃,將增加後續調整成本。• 章程設計與股東協議:股權分配、決策機制、退出條款若未清晰訂定,實務上極易引發經營權爭議。創業初期常因資金需求急迫,與親友、天使投資人或創投合作時,未明確訂立投資契約、股東協議及退出機制。這容易導致日後因經營權、利益分配等問題產生嚴重股東糾紛,甚至影響新創事業存續。• 股權糾紛與經營權爭奪:不合理或未明確約定之股東權利義務,常導致決策癱瘓或創業團隊失去控制權。實務上常見股東間因股權分配不妥適、貢獻度未對等而產生爭執,此時可能導致新創事業決策癱瘓或團隊分裂。• 股東挪用公款與背信罪若股東將新創事業資金挪作個人用途,可能構成刑法上的背信罪或業務侵占罪,面臨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風險。• 契約管理風險• 合約條款疏漏:創始團隊與外部投資人、員工、供應商等關係,若權利義務不明確,實務上常引發履約爭議或責任歸屬不清。• 保密與競業禁止:另投資實務上,NDA之簽屬亦屬重要,若未妥善訂立保密條款與競業禁止條款,恐導致關鍵技術外洩或競業風險。• 智慧財產權風險• 權利取得與維護:多數新創事業在初期資源有限,往往將重心放在技術開發與產品推進,忽略了及早申請商標、專利或著作權的必要性。這種做法雖然短期看似節省成本,但一旦遭遇競爭對手惡意搶註或抄襲,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甚至失去市場競爭力。故商標、專利、著作權若未及早布局,容易遭惡意搶註或侵權,損害核心競爭力。• 侵權應對:未建立侵權應變流程,將無法及時止損,應對侵權者發出警告函,必要時採取法律行動。• 公司治理與法定程序輕忽很多團隊因規模小,未按時召開股東會、董事會或未留存會議紀錄,可能衍生行政處罰或被控背信、偽造文書的法律風險。• 勞動法令遵循與人資風險• 僱傭契約與解雇管理:若工時、薪資、離職安排未符合法令,實務上會面臨勞動調解、勞動訴訟,或面臨勞動檢查,引發事業要負擔多餘的勞資糾紛行政成本。• 多數新創事業往往面臨資金有限的問題,難以提供市場上具競爭力的薪資,事業會設置員工持股計畫(ESOP),避免創辦團隊的優秀人才流失同時吸引優秀人才,然若設計不當恐導致稅負或爭議。。• 稅務與財務風險• 新創事業(公司)與個人財產混同、帳務不清,將增加補稅與罰鍰之法律風險。• 不當股權安排:若涉及規避稅捐,可能遭補稅及罰鍰之法律責任,恐增加新創事業財務及法律上負擔。• 商品/服務法令遵循與消費者保護• 商品標示、廣告、消費者條款須符合法規,違規將導致高額罰鍰及品牌受損或消費爭議。• 個資法之法令遵循• 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並符合特定目的必要性及合理關聯性,若違反個資法,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以及行政處罰之風險。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建議• 建立法令遵循體系• 於新創事業創業初期即建立內部法令遵循制度,定期檢視新創事業運作是否符合公司法、證交法、有限合夥法、稅務規範、勞動基準法、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或產業專屬規範(如金融科技、醫療、電商等)規定。• 建置法令遵循制度,可依循遵守:1. 風險評估:盤點業務模式、產品、契約等潛在法律風險。2. 法令遵循策略制定:根據評估結果,訂定內部控制制度、員工培訓等措施。3. 文件準備:備妥章程、合約、新創事業內部規章等法令遵循文件。4. 外部審查:聘請律師或會計師進行法令遵循審查。5. 持續改善:隨外部法規變動不斷滾動式優化內部流程及文件。• 善用專業顧問1. 律師:協助股權架構規劃、契約審閱、勞資問題或智慧財產權等規劃。2. 會計師/稅務顧問:降低財務與稅務風險。• 文件與紀錄透明• 明確區隔新創事業與個人財產• 定期保存完整會議與財務紀錄三、常見錯誤與預防重點• 忽略股東協議、投資協議,導致經營權爭議。• 智慧財產權未及早保護,遭競業抄襲。• 僱傭契約不明確,產生勞資糾紛。• 商品標示、廣告違規,遭罰鍰或引發消費爭議。• 新創事業與個人財產混用,增加稅務與刑事法律風險。新創事業應將法令遵循視為企業基礎工程,而非次要成本。綜合實務經驗,股權與資金安排不當會造成新創事業內部治理混亂、法律訴訟風險增加,甚至引發刑事責任,嚴重影響新創事業正常運作與持續發展。建議創業團隊:1. 創立初期即明確規劃股權結構2. 訂立完善的股東(SHA)與投資契約(SPA)3. 及早完成商標、專利及著作權申請4. 定期檢視契約、稅務與法令遵循流程5. 隨時諮詢專業律師,掌握法規脈動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降低潛在法律風險,保障事業穩健發展與競爭優勢。
行車事故頻傳!台鐵7月起「每月召開檢討會」
台鐵近期行車事故與異常事件頻傳引起行政院關注,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認為,接連發生調車錯誤、駕駛疏失造成安全疑慮,為長期累積的系統性挑戰,需加快改革腳步,指示台鐵自7月起比照道安會議模式,每月開台鐵行車事故檢討會。台鐵表示,為讓行政院掌握狀況,將全力配合。交通部統計近年台鐵行車事故與行車異常,2020年632件、2021年699件、2022年659件、2023年777件,去年頻遇天災高達1009件,今年1至4月也有277件。陳金德3日主持台鐵安全改革定期追蹤會議,4日於社群指出,會中要求台鐵與林保署、農水署、花蓮縣府等盡速完成野溪與邊坡土石清疏,須提高層級應對;電務智慧化、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行車安全改善計畫全延宕,尤其號誌連鎖系統更新案履約爭議協調中,要求交通部定期專案會議督導;站長應強化行動管理,提升廁所與無障礙設施標準,避免造成民怨。陳金德說,去年台鐵事故人為疏失仍是主因,須建立明確獎懲制度,主管負連帶責任,下月起比照道路交通安全會議模式,主持每月台鐵行車事故檢討會議,盤點個案原因、對策與獎懲落實情形,防止類似事故發生,他強調不接受「誤點是常態、安全靠運氣」文化,安全與準點是最基本承諾。台鐵公司表示,內部每日皆有報告行車事故與異常狀況,並設安全管理推動小組,有內外部委員參與,每月定期檢討相關事故,董事會也有安全管理委員會,提報較重要狀況,檢討機制皆在運作中,日後每月檢討會將備妥事故或異常影像、具體原因分析及改善措施等,讓行政院掌握狀況,台鐵會全力配合。
中鼎首季提列31億元呆帳 美國煉油廠工程爭議原委曝光
國內統包工程大廠中鼎(9933)今(13)日暫停交易,並於下午舉行重訊記者會,除公布首季財報,也說明事件原委。第一季中鼎美國子公司(中鼎美國)提列美國BKRF專案長期應收款之預期信用減損損失約新台幣31億元,認列所得稅利益新台幣5億元,淨影響數為新台幣26億元,第一季財報EPS因此預期信用減損損失為-1.52元,新台幣對美金升值調整數將反應於半年報。所提列預期信用減損損失金額乃依據GCEH所提供並經過主要債權人與中鼎美國的財務顧問評估後的財務預測,以及與主要債權人協商並載錄於GCEH已公告之重整支持協議之還款機制,其應收帳款預期可回收金額以折現率回推現值為新台幣167億元(美金5.04億元),即第一季評估應收帳款可回收金額為新台幣167億元,與原帳列長期應收款再扣除去年已提列數後之應收帳款餘額新台幣196億元,第一季提列預期信用減損損失金額約新台幣31億元(差異數為匯率換算)。中鼎表示,未來中鼎美國會定期追蹤並確保GCEH營運能符合預期,必要時調節預期信用減損損失之提列。該筆應收帳款來自中鼎美國於2021年5月與業主BKRF簽訂EPC工程合約,工程乃既有的舊煉油廠新增部份設備或設備做部份更換、管線整改、控制系統更新等工作,「在履約初期,中鼎美國在工程進度的推進及BKRF的付款都很正常,然在工程進行一段時間後,因雙方對合約工作範圍與條款的主張不同,以致爭議擴大。」中鼎表示,自BKRF開始因合約爭議而暫停付款後,雙方即展開協商,公司內部亦於2022年7月成立專案小組,委任美國及台灣律師協助處理。經律師分析合約與法令規定,評估當時如中鼎美國停工將構成重大違約,業主將提出高額求償並溯及母公司,風險過高,故建議繼續工作,並與業主爭取提高合約金額。經過多次磋商,雖雙方對於合約追加的爭議還無共識,業主仍同意將合約計價方式由金額上限改成金額下限,且陸續提高合約金額下限,而中鼎美國將持續施工至工廠完工生產後,分期請領工程款,期間也取得其母公司GCEH保證。BKRF於2024年10月21日不當終止EPC合約,但中止函中表示願意與中鼎美國持續協商和解方案。中鼎表示,為維護我方權益,於11月26日於美國加州主管機關完成Mechanic’s Lien(工程留置權)登記,中鼎取得之設定擔保金額為美金9.24億元。隨後亦於美國時間12月 24日就與BKRF間之履約爭議提起仲裁。然中鼎雖持有該工作物之設定擔保,惟若立刻處分中鼎可獲償金額尚須法院裁定,為爭取回收金額最大化,經過多次折衝討論,GCEH、中鼎美國與主要貸款人最終認為,讓GCEH繼續營運創造獲利,待穩定營運,具合理之企業價值後,擇適當時機將廠處分,用以償還債權的方式方可為所有債權人創造最佳利益。該工廠已正式生產,產品亦已順利銷售。在各方對於GCEH既存所有債務達成清償順序之初步共識後,依據美國律師建議,於主要貸款人達成協議後,提送預先安排式重整,此作法可免除仲裁爭議、降低GCEH停止營運或清算的風險,保留資產價值,有利於持續營運與償債,且可縮短法院之審核時間。故中鼎美國與GCEH、Vitol及主要貸款人於美國時間2025年4月16日簽署RSA,以支持GCEH之重整計畫。中鼎表示,倘GCEH重整計畫獲法院裁定通過,現存之Mechanic’s Lien擔保將取消,另以GCEH之財產(包含BKRF工廠)及權益作為擔保,然上述所提GCEH之財產及權益需視GCEH未來營運狀況而定;倘GCEH重整計畫未能獲法院裁定通過,則中鼎美國之債權擔保將回復到目前設定的Mechanic’s Lien。依據重整支持協議,中鼎美國已與GCEH簽署服務合約,於GCEH重整期間,提供總額美金0.75億元之工程服務,並優化該廠之製程及操作上穩定性,以降低成本、提高產量,協助BKRF工廠之營運,增進該廠之獲利。依照重整支持協議,此投入金額有優先受償地位,並以BKRF工廠等資產作為擔保,可確保得全額受償。中鼎最後表示,中鼎已連續5年每年新簽訂單均超過新台幣1,000億元,在手工程案量超過新台幣3,200億元,將逐步轉換成營運資金,且集團合併現金及約當現金充足,足以支應營運所需。主要往來銀行也表達額度支持,融資計畫亦維持不變。中鼎也將陸續啟動穩健財務體質方案,今年規劃盈餘轉增資並預計辦理私募現金增資,輔以活化公司資產等作為,強化財務結構。中鼎表示,今年上半年,中鼎陸續取得國光電廠、中捷運藍線BM01標機電系統暨機廠與主變電站統包工程及中油洲際接收站LNG儲槽興建統包工程,目前各專案均正常執行中。中鼎定能穩定營運,度過逆境。
北市消費爭議排行榜出爐!「藝文表演」暴增126% 拓元慘坐榜首
台北市消費爭議案件頻傳,2024年消費申訴近2萬件,雖比2023年少,但仍然占全國總案件數約25%,居全國之冠。爭議類型以網路購物類如蝦皮、momo最多,其中第3名的「藝文表演」項目暴增126%,以昔日多負責五月天、周杰倫演唱會售票系統的拓元售票為榜首,主要爭議為購票帳號遭封鎖。法務局分析,台北市2024年消費申訴共1萬9564件,較2023年的2萬784件少,以「網路電視購物類」爭議最多,「藝文展演類」則重返前5大消費爭議類型,其中以購票帳號遭鎖、表演活動履約爭議、影音串流訂閱制爭議等遭申訴最多,其他「運輸類」、「線上遊戲類」及「旅遊類」也持續上榜。台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指出,案件數排行第1名的「網路電視購物類」共4245件,較2023年的3315件增加930件,增幅28%。其中蝦皮購物網站有731件、momo購物網397件,PChome24h購物則有95件,常見原因以商品瑕疵及退換貨等為主。楊麗萍說,排名第2的是「運輸類」2022件,較前年1787件多,其中以「外送平台」為大宗,有904件,「載客運送及貨物運送」392件,「航空」259件,「車輛租賃」122件。其中Uber Eats 507件最多,主要原因為餐點錯誤、延遲送達、餐點毀損、未成功領餐,平台客服等遭訴最多,Foodpanda以378件居次,第3名則是Uber78件。排名第3的「藝文表演類」共1762件,較2023年的781件增加126%,其中曾負責過五月天、周杰倫演唱會售票的拓元有486件,主要爭議原因為購票帳號遭偵測使用不當程式遭封鎖,第2名「得藝室策劃有限公司(TheArtistudio)」有368件,該公司2024年年11月在林口體育館舉辦AKMU「演唱會變成見面會」,表演活動未履約,第3名「車庫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則有190件,多為「Magic Hour Premium」自動訂閱扣款的爭議問題。第4名「線上遊戲類」共1473件,「香港商動視暴雪有限公司」有433件,其中《魔獸世界》遭訴最多;第2名「遊戲橘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1件,以《新楓之谷》、《天堂M》及《艾爾之光》最多,第3名「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154件,以《VALORANT 特戰英豪》及《英雄聯盟》最多。楊麗萍表示,線上遊戲主要以帳號遭停權、系統問題及退費爭議等為主。排名第5名為「旅遊類」1306件,較前年1275件略增,「KLOOK客路」計288件,較前年176件大增64%,第2名「Agoda」157件,第3名「KKday」120件。楊麗萍說,旅遊多與住宿及旅遊行程取消、使用效期等有關。法務局表示,消費者如有消費疑義,可上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查詢相關訊息,或撥打「1950」或02-27256169消費者服務專線,倘有法律方面問題,可參看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資源。
砸2.34億調解北藝爭議遭監院糾正 許淑華批北市府:浪費公帑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31日表示,近日遭監察院糾正的「台北表演藝術中心」一案除了有多項違失外,前市長柯文哲卸任前未經專業審查就乾綱獨斷地做出重大財務決定,根本就浪費公帑,呼籲檢方要主動調查。俗稱「北藝中心」的台北表演藝術中心2012年動工後於2022年完工啟用,在興建10年間歷經施工單位倒閉、重新發包等爭議事件,加上規畫設計等問題,監造廠商在2021年曾向市府提出履約爭議調解,在召開7次調解會議後,文化局與廠商在2022年12月達成共識,市府必須再支付新台幣2.34億元,且編列於2023年追加預算中。監察院對此抨擊,北市府決策者未審慎評估就同意調解成立,根本不尊重專業與分層負責,這種決策錯誤已造成公帑浪費並損害政府公信力,嚴重違失程度是高於參與工程而被究責者,恐將導致日後工程履約爭議層出不窮。許淑華則回顧,北藝中心原訂工期已嚴重延宕,實際展延天數高達至少4,351天,已經算是原訂工期的1.17倍,如果調解破局了,但台北市政府仍可依法選擇「送仲裁」或「提起訴訟」,兩者都有利於進一步釐清責任同時保障市府、市民利益,不過柯文哲卻在下野前的11月30日市長室晨會中,突然決定支付2.36億元給廠商,這種作法完全繞過需經市府「申訴審議委員會」實體審查的法定程序,也沒簽請法務局提供意見,這樣恐怕違反了《政府採購法》第85-1條所授權的履約爭議調解流程。許淑華痛批,柯文哲任內重大建設爭議不斷,除了京華城案已遭監察院糾正並由檢方介入調查外,如今北藝中心恐怕又重蹈覆轍,呼籲應針對北藝案中心支付爭議款的行政決策過程主動展開調查,釐清是否有刑事圖利或行政失職等法律責任,勿讓公共工程成為權力濫用的溫床。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則回應,當初柯文哲市府會接受調解建議,最主要是委任律師建議後續如果進入仲裁、訴訟,對市府不見得有利,於是後續市府接受了調解建議,而蔣市府上任後,基於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的立場,徵得議會同意編列預算支付廠商,也解決了持續支付利息「無底洞」的難題,一切依法有據。※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又爆黑箱酬庸?黃健豪批工程會引「個資法」堅拒公布申訴委員名單
立委黃健豪今天指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負責針對政府各項公共工程標案,若爆發爭議時,處理廠商申訴與廠商間之履約爭議調解,對國家建設極為重要,也是防弊重點項目。但工程會一直以「個資法」為藉口,規避立院監督拒絕提供委員名單,引發「黑箱作業」的爭議,他因此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臨時提案,要求公開申訴會諮詢委員名單,獲得交委會通過,要求工程會在一個月內徵詢諮詢委員同意後公開。黃健豪並爆料,近期接獲檢舉,指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原本是協助性質,但工程會今年度新聘多位諮詢委員,卻直接與審議委員一同參與審查,甚至領取結案報告費,其中恐怕有酬庸特定人士之嫌。黃健豪批評,其實不只是諮詢委員,連申訴會委員也有類似疑慮。例如,今年五月初立委黃國昌質詢指某王姓律師,遭工程會聘任為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引發爭議,當時工程會主委曾表示先暫停該委員任務,但經他查閱,到現在委員會網頁名單上仍有列入該爭議人士。他並透露,工程會上個月又傳出聘任了另一位孔姓律師,工程界議論紛紛,因為該律師是是專接公共工程申訴案件代理業務的知名律師,近3年曾為多家大型廠商承接超過30件公共工程申訴案,光是今年就接了10件以上。請問,這樣的背景擔任申訴會委員,工程會如何在其中處理利益迴避問題?業界的顧慮要如何釋疑?他說,自己並不想直接貼什麼標籤,在沒看到名單前就懷疑有人從中謀私,但只是要求工程會提供相關資料與兼職酬薪(車馬費、結案費),就遭工程會以「個資法」拒絕,工程會此舉,其實反而讓所有諮詢委員平白蒙受不白之冤的可能。黃健豪指出,根據「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設置申訴委員7人到35人。並得視業務需要,遴聘學者、專家為申訴會諮詢委員,提供個案諮詢意見供調解委員參考,或依委員指示整理、撰擬建議草本,以利後續辦理提送委員大會審議。至於諮詢委員則無人數限制,目前有64人。他說,該組織準則並無明文規定諮詢委員名單不得公開之,其名單之公開亦非屬「政府資訊公開法」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情形,應無違反個資法疑慮,如果能公開,反而有助維護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保障人民知的權利。黃健豪立委表示,工程會申訴審議委員會中的審議委員、諮詢委員都是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兼職酬勞,包括出席費2000元,審查費部分,申訴會委員每位上限3萬元,諮詢委員上限2萬元。
工程落後4年迄未完工 花蓮縣府遭監察院糾正
花蓮縣政府鑑於既有市場建築設備老舊、空間容量有限、動線不符需求及停車設施不足影響交易量,為提升果菜市場營運績效,辦理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拍賣場新建工程。監察院報告指出,花蓮縣府未盡主辦機關權責、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導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均有嚴重違失。糾正案文表示,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拍賣場新建工程,107年4月20日決標,契約金額新臺幣1億796萬元,同年7月30日開工,預定於109年6月底完工。但花蓮縣府未本於主辦機關權責積極處理,對履約爭議未深入了解爭點,且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導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均有嚴重違失。調查委員陳景峻、郭文東、蕭自佑於糾正案文指出,花蓮縣政府未依補助計畫作業準則,針對廠商歷次所提變更設計及工程窒礙難行之處,本於主辦機關權責,主動召開檢討會議,督導非屬工程專業的花蔬合作社。經農委會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亦認花蓮縣政府尚不知自己應扮演之角色,且亦未善盡主辦機關責任,就執行進度落後及施工品質缺失具體檢討及研謀改善決策,並據以落實執行。糾正文指出,花蓮縣政府對於工程竣工之認定所生履約爭議,雖召開3次會議,但花蓮縣府置身事外,自始至終未確實深入瞭解爭點,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執行進度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現代化拍賣場之啟用遙遙無期,計畫效益亦無從實現,縣政府難辭其咎。糾正案文亦指出,明知花蔬合作社不具專業採購能力,卻未置採購專業人員,並未依政府採購法,洽由其他機關代辦。花蔬合作社將工程進行中的「估驗」與「完工後之正式驗收」混為一談,拒不計價付款;又以「缺失改善」為「竣工」之要件,且以申請「使用執照」之竣工查驗標準作為「竣工」標準,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不但如此,糾正文也表示,花蔬合作社在兩造履約爭議調解過程中,片面終止契約,導致民事訴訟,已近完工之拍賣場新建工程,閒置4年有餘,迄今無法啟用。糾正文說明,花蓮縣政府居農產品批發市場主管機關,與「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跨域結合發展計畫」主辦機關及執行機關地位,允應負起責任,主動接續辦理,並檢討監造設計單位就各項履約爭議,有無符合政府採購法。調查報告指出,花蓮縣政府所稱「花蔬合作社可藉由擔任採購之起造人,而取得補助興建建物產權」於法無據;且依行政院核定內容,「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跨域結合發展計畫」主辦機關為縣政府,協辦機關為花蔬合作社,與農糧署核定全期工作計畫書載明分工情形為花蔬合作社辦理採購,縣政府辦理相關監辦作業,兩者確有不符,農業部農糧署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允應檢討辦理。
白目女「加料」飲品弄倒加盟店 可不可確定提告「律師驚人背景曝光」
近日知名手搖引品牌「可不可熟成紅茶」,其旗下新竹關埔分店因為店內范姓女店員惡整客人的行為,不僅在網路上引起極大的爭議,可不可總公司也隨即宣布與新竹關埔分店終止加盟關係,後續可不可總公司更表示會對范姓女店員、新竹關埔分店進行提告與求償。據了解,近日網路流傳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可不可紅茶的女店員先是在手機鏡頭前展示自己的右手,之後雖然看不到畫面,但可以清楚地聽到吐口水的聲音。後續該名女店員先是罵髒話後,嘴裡直接喊「加料」,從畫面中就可以看到,該名女店員疑似是使用承接口水的右手,直接進入到罐子內撈取製作飲料用的珍珠。而影片上傳者還譏諷地寫著「這位客人真幸運,喝到范XX美女手抓飲料,我幹XX打烊前定的都去死」。結果影片曝光後,在網路上引起軒然大波,不少人都出言攻訐影片拍攝者與片中的女店員。後續「可不可熟成紅茶」總部也為此發表聲明,聲明中先是表示整起事件發生於14日晚間21點30分,地點則是可不可的新竹關埔分店。目前官方除了在第一時間暫停該名女員工的職務外,同時也直接與該店終止加盟合作關係。而可不可之後又於16日發出律師聲明,內容中明確表示會委任群策法律事務所林孟毅律師、王祥豐律師對新竹關埔分店與相關員工提出訴訟。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北大學法律系畢業的林孟毅律師,目前為群策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專攻環保刑事、 醫療案件、家事案件,以及企業相關案件,過去也曾接手本土劇男星馬幼興的性侵官司,最後馬幼興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而當初指控的女藝人唐少萱反被檢方發現有栽贓之嫌,最後被依誣告罪嫌提起公訴。而王祥豐律師則是畢業於政大法律系,專攻民事履約爭議事件、家事事件與行政爭訟,過去也曾是「百帝美髮」吸金案被害人的委任律師。
台鹽綠能捲入利益輸送疑雲 經濟部初步敲定吳國卿出任董座
台鹽綠能近來利益輸送質疑不斷,據了解,經濟部已敲定台鹽綠能董座,將由已退休的前國營會(現為國營司)組長吳國卿出任,藉由其上命必達性格協助穩定營運,現行暫代的母公司台鹽總經理陳世輝則可專職免分心。對此經濟部表示,吳確實是初步人選,但還要討論要走程序,等敲定後會送交政院核定。吳國卿在國營會組長任內,主要督導台電業務,今年辦理提前退休,因非屆齡65歲,仍屬中壯。工作上除早年任用資格有被人黑函檢舉學歷不符外,表現平穩稱職。這次被欽點接台綠,據了解是這個位置現在是燙手山芋,很多人不願意來,最後乃由經濟部長王美花屬意吳來接。二方面吳屬認真執行上意的人,可坐鎮幫部裡監督。台鹽綠能近期捲入綠營權貴把持、漁電共生案場雲豹能源紙上轉手賺上億事件,頻遭質疑利益輸送。公司內部有傳聞陳世輝對子公司深感難以介入,數度向上面表達希望另尋他人。經濟部表示,確實初步排定由吳國卿來接任,但尚未經部裡核定,還要走程序,不能說定案。此時換人接,主要是陳世輝兼任意願不高,可以讓他回去專職母公司業務。而吳是國營會出身,熟悉部裡政策,對相關法規、公司治理都很了解,也能跟部裡直接溝通。但知情人士認為,吳國卿應該只是過渡角色,明年大選完不管藍綠誰當選,這個位置都會換人。由於台鹽在台南,賴清德如當總統,一定會讓自己信任的人去出任。至於吳國卿接台綠後,會不會撤換被立委踢爆仗著英系支持,不甩母公司台鹽決策的總經理吳博鑫,經濟部說這次單純就是換董事長。外界對相關合約質疑,就配合檢調調查。而履約爭議問題,裡面有向台綠求償的,也有執行不力反要賠台綠的,就是一方面業務照走,一方面繼續協調。台綠董座初步找到人,可是母公司台鹽董事長卻仍在代理,商發署副署長劉雅娟暫代至今已9個月。經濟部說,陳世輝不兼台綠董事長後,就可專職處理台鹽業務,母公司董事長人選可以不用那麼急。
不忍「柯」責2/柯粉不care 柯市府是否遵財政紀律成話題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爆料任內遺留「北流」工程爭議款項1.9億未解,每月帳面上持續累計80萬元利息繼續燒,卻還想在北流開個人演唱會,令人匪夷所思。爆料者痛批國民黨太軟弱,明明已在台北市執政,只為顧慮籌組非綠大聯盟,還得表達對柯P的善意,迄今未公佈柯市府的大秘寶,彷彿認同柯市府團隊八年執政無懈可擊,讓支持者感嘆看不出政黨輪替意義何在。對此,藍營高層人士緩頰指出,綠營想在大選前挑起藍、白失和,坐收漁利,綠媒更繪聲繪影,指侯陣營總幹事金溥聰已下令對柯P開戰「殺無赦」,但遭金本人親自公開否認,綠在選舉中是見縫插針,藍、白大意不得。不過,柯文哲對藍綠左右開弓、對準藍營支持者選票狂挖是事實,讓侯、柯陣營關係確實有些尷尬。台北表演藝術中心因延宕7年完工,須追加支付設計監造單位2.34億餘元的技術服務費,引發朝野議員強烈不滿,除強力要求釐清政治責任,也決議將柯文哲前市長送監察院調查。(圖/CTWANT資料庫)該人士透露,據他瞭解,蔣萬安對清查柯市府大秘寶主張一碼歸一碼,以市民權益優先,但在清查秘寶時遭遇不少阻力,進度延宕。外傳柯市府與蔣市府辦理交接時,多著墨在柯市府任內政績,對於仍待處理的爭議工程款,多輕輕帶過、語焉不詳,包括有爭議的「北藝」調解款2.34億元,以及讀者檢舉的「北流」和解工程款項1.9億元(每月連帶累計80萬元利息、累積利息已近千萬)皆未明敘,蔣是因朝野議員的要求展開釐清,才逐漸掀開真相,該人士也建議蔣市府可思考是否公開「交接清單」以釋疑。該人士表示,因柯P民調高,部分北市府局處首長仍期待柯P未來進一步上位後能一起高升,對蔣查案的配合度不高,甚至疑似誤導清查方向;另外,不僅白營議員護主心切、姿態高,部分在野市議員也顧念與柯昔日交情,私下替柯求情,導致蔣市府查案不順,但在持續抽絲剝繭下,仍漸漸看出端倪,只是要拼湊全貌仍須多點時間。 北市議員曾獻瑩認為,從被揭露北流1.9億的爭議款項,對比才剛被議會大砍預算的北藝爭議工程調解款項,只需用心對照,仍能發現其中恐有貓膩之處。他說,「北流案」是在111年6月經過兩家建築師事務所調解,建議北市府應支付廠商1.9億元,至於「北藝」爭議款項,也經過協議、而沒有交法院仲裁,被議會罵翻天。雖然市府處理程序看似雷同,但「北藝案」調解建議出爐後,柯市府起碼還曾找一家律師事務所,釐清數字是否高估,仍遭議員質疑「只找一家評估哪夠」,但到「北流案」,柯市府完全沒找律師事務所檢視,即認同建築師事務所的和解建議,原因不明。只能說「柯市長最大、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當議員質疑程序有疑點、未替市民把關,都無損柯粉對柯P的支持,但如果換成蔣萬安也這樣做,恐怕早就被綠、白議員轟下台、逼他辭職負責了。「北藝和北流工程款爭議凸顯柯市府對行政程序顯然不重視」曾獻瑩說,新工處官員告訴他,柯市府任內,新工處曾多次發公文函請文化部撥付北流爭議工程款,被文化部拒絕,隨後兩單位就開始比賽發公文,似乎對每月持續累計80萬元公帑全不心疼。直到蔣市府就職三個月後發現此事,才透過公共工程委員會協調,但工程會此後也繼續發函請兩單位說明,如果行政部門省下這些公文旅行程序,積極溝通,或許已經累計千萬元的利息能節省下來,不知可造福多少北市老幼市民,他也擔心此事只是冰山一角,將持續追究誰該負責。台北市議員曾獻瑩感嘆,新科市議會上會期才在處裡北藝爭議工程款調解案,沒想到北流如今又出現類似狀況,他質疑柯P將台北市議會視為「橡皮圖章」,分明是行政權獨大、輕忽財政紀律。(圖:翻攝自曾獻瑩臉書)北市府發言人殷瑋表示這,北流案,文化部與北市文化局間確實有履約爭議,該爭議本應在去年就解決,卻留下每月80萬利息、至今累積上千萬的款項。自從蔣團隊上任以來,從文化部前部長李永得到現任部長史哲,北市文化局都積極與其溝通,盼努力解決問題,不過,7月11日,北市府文化局已收到文化部來函,確定拒絕撥款,北市府將會再度向文化部清楚表明立場,盼能捍衛市民權益。曾經協助柯市府出面與文化部協調的前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則坦言,若從公務員角度看,柯文哲處理北流案,確實是「便宜行事,」但她認為柯的考量是希望如期完工、勿延遲,再加上當時中央與地方「互卡」,才導致目前僵局,仍盼社會能持平看待本案。
民眾黨批蔣市府「完全執政就傲慢」 李四川不忍了要市民評評理
昨(21)日,台北市議會民眾黨團痛批蔣市府竟下令不准官員出席議員記者會,根本是「完全執政,完全傲慢!」對此,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在臉書發文回應,是怕市府人員在記者會為難,前一天就通知黨團不會參加,另外李四川也提出兩點要市民評評理。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指出,上週四民眾黨圖召開記者會,希望市府能好好說明「悠遊卡登錄興櫃的決策過程」以及「市府如何因應北藝的履約爭議調解案」,不料蔣市府下令局處首長不得參加,事後更發現教育局和文化局都已經安排好出席人員,但卻在記者會前1小時,接獲李四川副市長的指示,禁止他們出席這一場記者會。民眾黨痛批蔣市府「完全執政,完全傲慢」,藐視議會。對此,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在臉書上回應,請市民們評評理,李四川解釋,因為北藝興建,前市府要賠2.3億,蔣市府為了幫前朝善後,編了追加預算送議會審查,卻在審查會被刪而要求送監察院徹查,「因怕同仁在記者會為難,前一天就告訴黨團不參加記者會。」另外,李四川也提出兩點疑問,要請台北市民們評評理,「賠2.3億是蔣市府做的嗎?」明明就是柯市府做的,不知道到底是誰該道歉,如果用昨日嚴厲的態度去監督前政府,今天怎麼還要賠那麼多錢?是誰該被監督?李四川還說,除了北藝賠款,後面還有北流,是不是以後善後的人都要再幫忙釋疑,甚至道歉?李四川坦言,當了將近40年的公務員,自認施政不分藍綠黨派,「我請台北市民評評理,也幫我們市府的小公務員們說句公道話。如果不是為了市民,要將那個前朝8年都無法完成的大巨蛋完成,我何必受這樣的鳥氣。」
台積電高雄設廠一波三折…缺水問題有解!楠梓再生水廠BTO案有望年底前簽約
台積電高雄設廠一波三折,加上南部再遇旱災,供水問題備受注目。據悉,高雄楠梓再生水廠BTO案,將是今年「促參」招商最被關注的大案,投資額上看73億元,如列入今年招商大會案件,將成為已知投資額最高案件。台積電高雄廠原定明年量產,但台積電總裁魏哲家先前證實台積電高雄7奈米廠暫時延後,近期傳出計畫採購的28奈米機台清單也全數取消,雖後又傳出評估升級至5、7奈米,甚至更先進製程,惟高雄廠生變傳聞甚囂塵上,外界猜測,高雄「缺水、缺電」恐怕是原因之一,台積電即將在周四召開法說會,高雄廠進度再掀話題。為解決台積電用水問題,高雄將推動第4座再生能源廠促參案─楠梓再生水廠BTO案。財政部官員透露,楠梓再生水廠案,高雄市府還在評估中,是否在上半年公告招商,仍是未知數,若來不及,也會列入今年下半年招商大會案源,有望7月公告招標,若今年議約完成、年底前簽約,預計2026年便可開始供水。官員表示,楠梓再生水廠預計每日可提供5、6萬噸水給廠商,而再生水廠過去通常扮演輔助角色,廠商1天若需10萬噸水,可採用自來水5萬噸,另外輔以再生水廠供水,滿足產業需求。此外,今年促參大會預計7月14日登場,據了解,目前已納入78案、27件仍在確認當中,初估將有1300億到1500億元的投資商機。值得注意的是,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促參法》修正案,正式進入促參2.0時代,將綠能設施、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視音設施及數位建設列入法規適用,也建立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ppp)和履約爭議機制,目前財政部已將有償ppp與履約爭議機制子法規修訂,預告中。財政部官員期望促參2.0能在2、3年內逐漸看到成果。
建商遲延交屋糾紛增1倍 內政部:建商無權主張解除契約
日前傳出預售屋建商要求加價才肯交屋,內政部表示,預售屋建案逾期完工或遲延交屋,建商應依實際遲延狀況按日給付遲延利息給買方,如超過完工期限3個月仍未取得使用執照,「買方有權解除契約,建商除有法律或契約規定的解除條件外則無權解約。」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今年上半年建商延遲交屋消費糾紛高達54件,較去年同期上半年29件多出近1倍。內政部特別強調,建商違約時,只有買方才有主張解除契約的權利,建商並無權主張解除契約,更不可以原物料上漲、缺工等為由要求提高價格後才肯交屋,或是片面違約或毀約。同時提醒,建商如有未依規定給付遲延利息、要求提高價格才肯交屋,或藉此蓄意迫使買方解除契約,縣市政府可依消保法第33、36、58條規定進行調查並命其改善,如仍不改善,最高可裁罰150萬元並按次處罰。內政部已通函各縣市政府就轄內預售屋建案進行了解調查,民眾遇到類此遲延交屋爭議案件,也可以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訴處理。內政部補充說明,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特別明定買賣雙方在簽訂預售屋契約時,應明確約定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完工的日期,並規定賣方應於領得使用執照6個月內,通知買方進行交屋,以確保建商依約完工,讓買方順利交屋入住。而建商在興建預售屋過程中,如有超過契約完工期限但未能取得使用執照,或未於領得使用執照6個月內通知買方進行交屋,均已構成遲延給付情形。依定型化契約規定,建商應按照買方已繳交的房地價款,依逾期日數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遲延利息付予買方;建案如超過完工期限3個月,仍未取得使用執照,買方並有權解除契約,建商除應將買方已繳的房地價款退還外,應同時賠償違約金。而建商為違約之一方,並無權主張解除契約。內政部籲請業者自律,切勿以身試法。內政部表示,有關媒體報導個案,已行文請地方政府調查處理中。民眾如遇有履約爭議,也可向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保官申訴處理,以維護自身權益。
預售屋若因「這件事」順延完工 最高開罰150萬元
近期屢有民眾反映部分預售屋建商逾期完工不給付遲延利息,或逕以建照展期作為順延完工事由,內政部表示,建商這種作法已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消保法規定要求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內政部表示,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已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規定買賣雙方在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時,應明確約定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完工的日期,以確保建商須如期完成興建,以利買方後續能如期順利辦理產權過戶與交屋入住。因此,建商在興建預售屋過程中,如有超過契約完工期限但未能取得使用執照完成興建,已構成遲延給付情形,依定型化契約規定應按照買方已繳交的房地價款,依逾期日數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遲延利息付予買方。另建案如超過完工期限3個月仍未取得使用執照,買方並有權解除契約,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的房地價款退還外,應同時賠償違約金;如買方不願解除契約,建商仍應持續依照遲延日數給付遲延利息予買方。內政部進一步說明,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的事由,致賣方不能施工,或因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非可歸責於賣方的事由發生時,其影響期間得順延取得使用執照期限。建照展期為行政管理措施,並不影響預售屋買賣契約取得使用執照期限的民事契約效力。內政部強調,賣方不得逕以建照展期要求消費者無條件配合順延契約約定之取得使用執照期限。又依民法第254條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建商遲延取得使用執照超過3個月時,僅消費者得主張解除契約,建商為違約之一方,並無解除契約的權利。內政部指出,民眾如遇有延遲完工的履約爭議,可以向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保官申訴處理,以維護自身權益,同時提醒建商應確實依定型化契約規定履行契約,如未依契約約定給付逾期完工的遲延利息予買方,或違法解除契約,依消費者保護法可裁處6萬至15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立院新會期2/25開議 財政部擬推7大法案
立法院新會期預計2月25日開議,財政部擬推動7大優先法案修法,包含《促參法》、《房屋稅條例》、《關稅法》、《海關進口稅則》、《菸酒稅法》、《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等,修法內容觸及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民生消費以及課稅的公平正義等。財政部7大優先法案修法重點從嚴課徵加熱菸菸稅行政院日前通過《促參法》修正案,財政部表示,此次修法有3大亮點,包含新增綠能設施、數位建設為該法公共建設類別;為引進多元民間參與及模式,和國際接軌,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PFI),並具配套,須經評估具有必要性、優先性和迫切性的公共建設,並且確認依《促參法》辦理,較政府自辦還具效益。財政部表示,現行的汙水下水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就已有政府付費購買公共服務的案例,修法過後將更有法規可循,未來還可以擴及長照機構、再生水廠、海淡廠等;最後,增列爭議調解機制,由財政部設置履約爭議調解會,改善促參案提前終止契約情形。海關方面,《關稅法》修正貨棧的罰則,違規業者罰鍰擬將從現行的6000元到3萬元,調高為6000元到300萬元,強化貨物移動安全,防杜掉包走私等嚴重後果;至於《海關進口稅則》主要是配合國際版本修正稅則稅號;值得注意的是,立委林楚茵提出法國香檳關稅減半,從20%降低到10%,也已進入朝野協商。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正,行政院也通過修正《菸酒稅法》,增訂加熱菸菸稅規範,未來加熱菸按每千支或者每公斤從嚴課徵菸稅1590元,避免加熱菸成為低價菸品,引誘未成年或影響國民健康。刪公益信託避稅漏洞另為了避免「公益信託」成為避稅的工具,造成課稅不公,法務部修正《信託法》,對公益信託的受託人、信託財產的類型及其管理運用、公益信託依信託本旨辦理信託事務之年度支出比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限強化等納入修正。財政部也依此修正《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未來企業財產成立公益信託,受益人享有該信託利益的權利價值免納所得稅,或者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對受託人都有嚴格規範,例如無稅務違章、欠稅或被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