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年資
」 勞工 退休 勞退 退休金 勞基法
找工作被洗臉!她做滿2年離職 竟被問為何不撐3年
台灣近年缺工問題持續,不少產業面臨人力招募困難與流動率上升,但企業在用人標準上,仍普遍重視年資穩定性。近期有網友分享求職經驗指出,自己第一份工作任職約2年後離職,在轉職面試時卻多次被人資質疑「為何未滿3年就離開」,甚至被指穩定性不足,引發對職場評價標準的討論。一名女網友於Dcard匿名發文表示,大學畢業後投入職場,第一份工作做滿2年後離職,近期尋找新工作時,在多場面試中被反覆詢問離職時間點。她指出,有人資以過往職場慣例為依據,認為多數人會任職滿3年以上再轉換工作,對較短年資表現出疑慮。該名網友表示,相關提問並非單一企業個案,而是在不同公司面試時皆曾遇到,甚至包括上市上櫃企業的人資單位,也持類似看法,使她對企業仍以「3年」作為穩定指標感到不解。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討論。有意見指出,當前就業環境與過往不同,轉職已成常態,「任職滿1年」已具一定參考價值,過度強調單一年資門檻,未必符合實際情況。也有網友認為,在缺工情況下仍維持傳統標準,顯示企業在人力策略上仍偏向保守。不過,也有部分看法認為,過於頻繁轉職仍可能影響雇主觀感,建議至少累積一定工作年資再轉換,以提升履歷穩定度。另有網友分享自身經驗指出,若能在面試中清楚說明離職原因,例如職務內容不符或工作條件變動,通常不致對錄取結果造成太大影響。此一事件反映在缺工與高流動並存的情況下,企業對穩定性的傳統認知,與求職者的職涯規劃之間仍存在落差。
苗栗1地房價「每坪57萬」誰在買? 內行給答案:不是給窮人住的
近日有網友發現,苗栗縣竹南鎮的房價已站上每坪57萬元,忍不住驚呼「是誰在買的?」引起廣大鄉民熱議。對此,有內行人分析,竹南房市主要受到新竹外溢效應影響,推升房價的主力正是竹科的高收入族群,讓竹南從傳統郊區逐漸轉變為竹科人的高級住宅區延伸。原PO在PTT發文透露,竹南房市近期熱度驚人,每坪單價竟飆到57萬元,不禁好奇究竟是哪些客群願意出手購屋。話題掀起討論,內行人指出,竹南緊鄰竹科,又擁有台積電先進封裝廠,加上竹北房價早已高不可攀,竹南房價對特定族群而言「相對便宜」,且環境不如新竹市中心擁擠,成為不少科技人的購屋首選。此外,不少鄉民友留言指出,「問就是竹科,不是給窮人住的,你不用擔心」、「竹南聯發科員工多的是錢」、「旁邊就台積電封裝廠,這價格太便宜了吧」;甚至有人打趣地說,「現在大埔有TSMC神殿,是給工程師買的」。另有竹科人透露,自己工作年資3至5年,「很多竹北、新竹買不起的人,都買到頭份了」。事實上,竹南與頭份房市受惠於竹南科學園區與台積電封測廠的進駐,地理優勢與新竹生活圈高度重疊,加上聯發科等科技大廠員工購買力強,使得房價在短短幾年間快速攀升。儘管對傳統苗栗在地人而言,5字頭的房價仍顯不可思議,但隨著高收入科技族群湧入,竹南已逐漸從傳統郊區轉型為竹科人的高級住宅區延伸。
雇主注意了!勞動部提醒「資遣費30天內要給」 逾期最高開罰150萬
勞動部提醒,當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終止時,雇主應依規定給付勞工資遣費,且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雇主如未依標準或期限給付勞工資遣費者,可處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勞動部說明,勞退新制自94年7月1日起施行,迄今年已滿20週年,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雇主應發給適用勞退新制勞工的資遣費給付標準,按勞工的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勞動部表示,雇主如未依標準或期限給付勞工資遣費者,依同條例第45條之1規定,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勞動部強調,縱使是試用期的勞工,雇主如認為不符合工作需求,而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與試用期勞工提前終止契約,因終止契約事由仍然是資遣,雇主應依勞退新制資遣費的發給標準規定,給付資遣費,且必須在終止契約後30日內發給勞工。勞動部提醒雇主,切勿因小失大。為協助雇主試算資遣費,保障勞工權益,勞動部已建置資遣費試算表,供各界使用。
移工留台突破4萬人!旅宿業僅錄取1人 業者嫌制度設計失靈
因應高齡化及少子化趨勢,勞動部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資深移工及畢業僑外生能以「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身分留台工作,截至2025年7月底止,共有4萬457人以中階技術人力留台工作,其中以家庭看護工留任2萬1699人最多、製造業則留任1萬7030人次之,勞動部去年開放宣稱缺工的旅宿業可用中階技術人力留任畢業僑外生,卻僅有1人用此身分留任。勞動部於2024年8月開放觀光旅館、一般旅館、民宿等可以每月3萬元聘僱,曾接受過交通部觀光署或其認定的產業公協會辦理相關專門知識、技術訓練課程、國內大專校院辦理產學合作相關實習課程達一定時數的僑外生從事房務、清潔、訂房、接待或其經營所屬餐廳外場等工作。若是薪水達3萬5000元則可以免除訓練課程。但業者透露,一般做法是先找有缺工的飯店,再接觸學校找學生來源,該政策卻是先找來源,草率受訓後塞給業者,結果弄得學生不清楚工作性質、業者也挑不到適合的學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主任莊國良表示,目前在台工作年資超過6年的資深移工及畢業僑外生,只要符合技術門檻就可以用中階技術人力身分留在台灣工作。另外,若中階家庭看護工薪水達2萬6000元、中階機構看護工薪水達3萬1000元或是其他產業類中階技術人力薪水達3萬5000元以上也可免除技術門檻,目前多數僱主以免技術門檻薪資聘用。莊國良說,今年8月起訓練時數也納入雇主辦理相關觀光、旅宿專門知識、技術訓練課程等時數。莊國良也提及,目前僑外生留台不只可用中階技術人力留台,也可以用專業技術工作、評點制等身分留台工作,將持續推廣留台工作。
「純文組」該繼續讀研究所?過來人分析優缺點 答案竟一面倒
高中生從一年級升到二年級時,會依照興趣進行類組分班,而現今AI產業蓬勃發展,需要大量人才,選文組的人相對減少,就讀研究所的意願也受影響。一名女網友透露,自己畢業於某師範大學的國文系,目前在學校擔任行政,因為身邊不少同學選擇繼續攻讀研究所,她也開始思考是否要再進修,希望徵求網友意見。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自己目前未滿30歲,在學校擔任行政,畢業於某師範大學國文系,因為本身對於當老師意願興趣不高,所以並沒有選擇教書,「身邊許多同學(教職的大學同學,或是其他科系的同學)一一都考了研究所,我也開始思考要不要考研究所。」女網友分析日間碩班和在職專班的優勢和劣勢,前者的學歷普遍較獲得外界認可,缺點是教授較嚴格,且必須中斷工作年資;在職專班相對容易錄取,可以邊工作邊念書,不用擔心經濟問題、工作年資不中斷,缺點是學費比較貴,有些人不認可在職學歷,「要念什麼科系的研究所,我也沒什麼想法,不過我知道,只要會碰到數學的科系,可能先暫不考慮。」貼文引發討論,不少過來人建議「我覺得要看你對未來的職涯的追求是什麼,如果想繼續當行政,學歷就沒那麼重要,念在職過水就好,還能一直維持收入」、「文科的話,除非妳擔任教職(碩士敘薪較高),不然念研究所沒有實質的幫助!擔任學校行政人員,薪水不會太高,而且沒有什麼升遷機會」、「理工可以念、文組不需要」。
教育部修正教師聘任辦法 代理教師看「年資」調整薪資
教育部近日正式公告「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2437A號」,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新增第16條第3項條文,明定合格代理教師的工作年資,只要單次聘期超過3個月、累積滿1年,即可提敘1級薪資,比照專任教師辦理。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今日表示,這是為全台代理教師爭取遲來卻關鍵的尊嚴與保障。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提到,這項修法首度明文將代理教師納入《教師待遇條例》第9條年資採計機制,終結長年「做再久也不調薪」的結構性不公,為全台代理教師爭取遲來卻關鍵的尊嚴與保障,而合格代理教師年資提敘比照專任教師處理,有助保障制度化、待遇合理化。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指出,這場改革歷經8年努力,張凱翔老師於106年提起行政訴訟、106年起開始走申訴至108年正式聲請釋憲,於工會成立第一年112年1月憲法法庭正式受理,112年2月工會聲請擔任法庭之友,113年3月言詞辯論,113年08月宣判違憲,法院限期1年內修法,如今終於迎來制度改正。這是對過去不正義的回應,也是對未來教育勞動環境的一次結構性修補。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認為,在少子化與教育人力流動加劇的背景下,保障代理教師合理待遇,正是穩定教育現場、留任優秀師資的關鍵。年資提敘制度的建立,有助於形成穩健的人力網絡,避免制度性歧視與人才外流。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已掌握以下縣市將落實執行,其中包含高雄市、 新北市、 彰化縣。團隊未來也將持續追蹤全國執行情況,並呼籲各地方政府儘速公告配套與執行方式,讓修法成果真正落實在第一線教育現場。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強調,歡迎各地教育局處與團隊主動聯繫,共同確保新制平穩上路、教師權益不留死角,並感謝憲法法庭15位大法官的判決。
他月薪8萬每天忙1小時爽看劇 但他因「這點」想換工作
近日一名網友表示,他月薪8萬,年終6個月,但每天要通勤3小時,每天早上六點半出門,不知道要不要換工作。一票人回「為什麼不在附近租房或買房呢?」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我目前工作年資6年,月薪80000左右,每年固定加3-5%。三節10000,今年年終大概6個月,特休22天,坐辦公室,見紅休,每年補助大概十萬旅遊基金。」原PO說,每天上班大概一小時多能把事情做完,其他時間就滑抖音追劇,週末或下班有事要處理可以遠端作業,也可以報加班費,一年出國2、3次參加會議,原PO指出,上班時間9小時,午休1小時,「但通勤時間來回約3個小時,等於每天早上六點半左右就要出門了。到底該不該換通勤時間半個小時左右的工作?」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為什麼不在附近租房或買房呢」、「光是每天做一小時,就已經是是好工作了,怎麼沒考慮在公司附近置產」、「光是每天做一小時,就已經是是好工作了,怎麼沒考慮在公司附近置產」、「沒有大問題的話我就不換了。習慣了」、「沒有提供新工作來比較,就會感覺是在炫耀ps.純屬個人觀感,沒有惡意」。
勞工常忽略…「隱藏版退休金」每年多領6.6萬 資格條件曝光
隨著國人的壽命延長,老年人口也逐漸增加。勞工達到退休年紀後,可以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勞保)及「勞工退休金」(勞退),不過有一項「隱藏版退休金」,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平均每年就少領6.6萬元。按照現行勞保制度,勞工的退休金有「勞保老年給付」和「勞工退休金」2筆,但有不少人退休後,因為生活需要或個人選擇而重回職場工作,每年可以額外領取一筆「續提退休金」。勞保局說明,當勞工年滿60歲,在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與勞工退休金後,若繼續或再度受雇工作,雇主必須依規定每月提撥6%勞資至勞工的個人退休金專戶,但提繳的工作年資要重新計算;另外,勞工可申請「續提退休金」,沒有年齡上限。關於領取限制,勞工領完勞保與勞退後,得1年後才能領「續提退休金」,也就是說前後2次請領退休金期間,至少要屆滿1年,且需注意「續提退休金」可以請領的日期,從年滿60歲開始算起,若是遺屬請領勞工退休金,則有10年限制。勞保局指出,只要填寫「勞工退休金申請書及收據」,寄送至勞保局,就可以請領續提退休金,手續完成後,錢會匯到勞工的金融帳戶中;或者到勞保局臨櫃辦理、線上申請或加入勞保局LINE好友,連結到「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請。根據勞保局續提退休金的統計資料,2023年平均每人每年領去「續提退休金」約6萬6218元,最高請領年齡超過90歲,代表有不少高齡者仍在工作,也受惠這項政策。
外籍移工注意 符合條件可領「舊制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退休金制度實施後,雇主自2005年7月1日聘用本國籍勞工,依法須每月提撥6%新制退休金至個人專戶。但外國專業技術及中階技術人力仍適用《勞基法》舊制勞工退休金制度,雇主須在台灣銀行信託部開立勞退舊制專戶,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至15%按月提撥至專戶。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依《勞基法》第53條規定,勞工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年資達15年且年滿55歲、年資達10年且年滿60歲時,或者年資達25年,即可向雇主申請退休並請求退休金。專業技術及中階技術移工在台無工作年限限制,未來仍可能符合退休條件,提醒雇主須依法提撥退休準備金。如欲瞭解勞退新、舊制法令及實務操作,勞工局將於12日與勞動部合辦「勞工退休金制度及法令說明會」,歡迎轄內事業單位至新北勞動雲網站報名參加。
人力銀行公布數據「今年平均月薪4.7萬」 創10年新高
勞動部今(26日)將召開「最低工資審議會暨諮詢會聯席會議」,此會議被視為明年最低工資調整前哨戰。對此,104人力銀行表示,2024年不分產業/職務、不分工作年資的平均月薪4.7萬,年增幅5.4%,創10年新高,最高薪與最低薪產業薪資差距可達57%。104人力銀行行銷長張寶玲分析,景氣持續復甦,企業預期獲利提升,加上人才缺口已連續16個月突破百萬大關,企業留才攬才難度不低,更願意調薪鎖定好的人才。觀察104人力銀行薪資大數據,各產業2024年平均月薪,高薪產業第一名為電腦及消費性電子製造業6萬、第二名半導體業5.9萬、第三名鞋類紡織品製造業、投資理財業、軟體及網路業5.5萬。至於薪水落後的產業則有,社會福利服務業3.8萬、婚紗攝影及美容美髮業與徵信及保全樓管業3.9萬不到4萬,民生消費業包含餐飲、批發、零售、住宿服務、運動及旅遊休閒服務,平均月薪不到4.3萬低於平均小幅落後。63個產業中,月薪低於整體平均4.7萬的產業有40個,占整體產業數的2/3,呈現高薪者少、低薪者多的「金字塔型」結構;最高薪的電腦及消費性電子製造業6萬,比最低薪的社會福利服務業,高出2.2萬、57%,高薪產業薪資幾乎一人抵兩人。
他抗議「工作分配不均」提前1個月離職 公司找不到人「強迫上班」不來算曠職
離職的時候總是希望好聚好散,許多人會提前通知主管和人力資源部門,然而日前一名網友就表示,自己按照規定提早1個月提離職,但公司卻因為找不到人不讓他走,甚至還限制他的休假,如果不來上班要算曠職。有一位網友在「匿名公社」上發文表示,自己已經按照規定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然而公司卻因為找不到適合的接替人選,而不允許他離職。更令他感到不滿的是,公司甚至限制他的休假,並表示如果他無法出勤,會將其視為曠職。原PO也透露,自己決定離職的原因並非無法勝任工作,而是因為感覺公司工作分配不公,「兩者差很多,為什麼要亂說話?」他進一步說明自己這段時間一直受到同事們的冷眼相待,讓他非常困擾,如今想離職卻又被留下,「當初說想做這份工作的人很多,不是說公司有我沒我沒差嗎?現在又刁難我、不讓我走是什麼意思?」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勞工局走進去就什麼毛病都沒了」、「限制休假還威脅勞工以曠職論, 光這點就不知道要被罰多少了,反正都這樣不如申訴勞工局」、「假單照丟錄影,公假請完請事假病假生理假照顧假」、「能的話,最好形成證據後到勞工局檢舉,檢舉的目的不是為了現在離職,而是為了未來再找工作。很多公司會去詢問先前的公司評語當成背景調查,走的不愉快時,你現在的公司肯定不會給好評語,有些公司會跟你諮詢原因,你有勞工局這邊的資料,就可以證明是公司問題,不是你的問題」、「已經提前告知離職,時間到就走人,如果公司說你不來要開除你,記得錄音文字信息存證,還有把你自己提出離職申請的文字或是表單存好,如果真的搞曠職開除看有沒有亂扣薪水,去勞工局檢舉,有疑問一律詢問勞工局最准」。事實上,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5條規定,勞工離職需依工作年資長短提前預告雇主,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曾有近300名派駐人員遭欠薪 勞部修改原則「不怕領不到薪資及年終」
行政院前院長賴清德曾喊出「派遣歸零」,但各部會人力依舊不足,因此紛紛採取如派駐承攬等方式因應,為了強化派駐承攬權益保障,勞動部近日修正參考原則明定派駐勞工申請育嬰留停工作年資,比照特休年資優於法令併計、年終獎金、不法侵害處理方式等。據統計,2023年年底光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的派駐承攬人數高達5萬2051人,較「派遣歸零」2018年當年派駐承攬的4萬1754及7238名派遣員工合計多,顯見當初的派遣多數皆轉換成派駐承攬。但2023年卻驚傳有承接政府派駐承攬的廠商約300名員工遭欠薪達1個月,勞動部才又修正「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要求廠商應先墊付勞工薪水後才能向機關申請核撥經費。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依法規定,在職滿6個月以上才能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此次修正包括明定派駐勞工若在同一單位繼續工作,育嬰留職停薪的年資可併計,並要求應先給付薪資及年終奬金後才能向機關核撥經費,也明定若遭機關人員如言語霸凌等機關應調查,確保派駐勞工丄作安全及心健康等。
勞動政見賴侯柯都有 勞保黑洞仍難解
全產總、全金聯、全教總、北市產總工會、高市產總工會等勞工團體,29日舉辦總統參選人勞動政見發表會,由於政黨輪替後,勞工團體動員力道遠不若國民黨執政時期「幾乎每天被勞團抗議追著跑」,勞運幾乎消聲匿跡,勞工議題的討論也更形分散,也讓這場久違的總統參選人勞動政見發表會,受到矚目。主辦勞團雖肯定,三位總統參選人願與會算是有誠意,但對於關鍵議題仍只輕輕帶到,尤其勞工最關心的勞保基金破產危機揮之不去,下任新政府會不會大砍勞工退休給付因應危機,讓目前已陸續出現的「勞工退休給付難支應退休後生活所需」問題更嚴重,三位候選人都僅承諾「會持續撥補勞保財務」,卻未明示勞保改革方向,也讓勞團仍有些失望。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在出席2024 總統候選人「工」辦勞動政見發表會時,再度強調,如果「侯康配」勝選,會逐步調高基本薪資到33000元,並為所得淨額56萬元以下的家庭減稅、12歲以下扶養子女的扣除額提升50%,同時,全國65 歲以上長者及 55 至 64 歲原住民長者,都享有排富全額補助健保。至於勞保財務議題,侯友宜表示,除先前已承諾,保證政府每年至少挹注一千億給勞保基金,確保穩定的財源補貼外,也會優化勞保基金的投資績效。侯友宜強調,「政府挺企業、企業挺勞工」,只要企業願意為員工加薪,政府就該替企業減稅。侯友宜同時主張修訂《公司法》,讓上市公司至少設一名勞工董事;支持修訂《團體協約法》,將企業併購所產生的資遣或勞動條件改變,列入誠信協商事項;修訂《勞動基準法》第 20 條,當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雇主代表必須與工會協商,留用勞工原則與勞動條件,無工會者由勞資會議商定,同時,為避免企業惡意資遣員工,如果合併對象為關係企業,就必須留用全數勞工。對於日益增加的「非典型勞工」權益,侯友宜也說,蔡英文總統2016年曾經承諾訂定「派遣勞工專法」,如今卻跳票,賴清德在2018年擔任行政院長時,曾提出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派遣人員,2 年內歸零,一樣淪為口號,僅是把派遣轉為承攬。侯友宜強調,他若當選,會按各類勞動情形設計「定型化契約範本」,保障非典勞工,並依照他過去在新北市非典型勞動青年轉正職計畫的案例,逐步減少非典勞工,將非正式的派遣人員,逐步納入正式編制。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對於勞保財務破口,也主張以政府增加撥補做為解決方案,每年增補一千億元,如果稅收超徵,也會優先撥補勞保,但他也預留伏筆指出,撥補無法徹底解決勞保問題,畢竟只要無法「根本解決人口結構變化」議題,就難以解決勞保財務破口,他還說,20年前就應改革,現在要做會不易處理,但如果他當選會怎麼改革,並沒有明確給答案。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則表示,早期勞保年資中斷6年,以前的年資就不得計入,換工作前一個工作年資不計入,後來他擔任立委時,推動勞保條例修正,推動可攜式退休金帳戶,一改過去台灣90%勞工領不到退休金的情況。賴清德所指的就是通稱的「勞退新舊制」議題,儘管外界認為勞退新制實施後,勞工退休不會再發生領不到退休給付的問題,但是該制度在協商過程中,也導致勞工原本可以領到的退休金(舊制)大量縮水,當時也曾遭到勞團的高度質疑,質疑設計不當衍生迄今,也讓勞工退休金是否足以適應國人平均餘命延長所需退休後生活,一直備受關切。賴清德並強調,蔡英文總統對勞工很支持,從2020年開始撥補勞保基金,從200億元增至去年300億元,加上疫後特別預算300億元,4年來共挹注1,470億元,明年再編1,200億元,未來若當選總統,除持續挹注公務預算,讓勞保基金存續外,政府也定會擔負勞保最終支付責任。對於勞保財務如何改革,並未多所著墨。
勞動部公布10大特休NG態樣 滿1年只給7天假恐違法
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特休(特別休假日)是勞工的法定權益,但似乎有不少企業主還對其中的相關規定不甚了解。為此,勞動部3日特別發布聲明,點出10種特休假的NG樣態,呼籲雇主們千萬別以身試法。勞動部日前發表聲明,指出目前實務上,仍有部分雇主因為不清楚特休規定而遭到受罰,所以勞動部特別提出與特休請修、折發公司相關的常見NG態樣進行說明:特別休假請修相關1.勞工工作滿一年只給特別休假7日:實務上仍有雇主誤以為勞工工作滿半年取得之3天特別休假,可從滿一年的7天中扣除,依法勞工工作年資滿半年及滿一年之3天及7天特別休假,雇主應分別給予。例如:勞工在111年3月1日到職、112年4月1日離職,其享有的法定特別休假日數分別為滿半年的3日,以及滿1年的7日,共計10日。2.雇主逕自排定勞工之特別休假期日:特別休假期日應按勞工意願排定,當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者,雇主不得於補班日當日逕自要求勞工排定特別休假;或事業單位受景氣影響而需減班休息時,也不得逕自將勞工的特別休假納入排休。3.未給予部分工時勞工特別休假: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行業之勞工,不論其約定之出勤方式及薪資給付方式為何(部分工時或全時工作、按件計酬或按時計酬),均有該法相關規定之適用,部分工時勞工如果在同一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雇主也要給予特別休假。4.雇主未告知勞工下一年度可休日數: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3項規定,勞工於符合特別休假條件之日起30日內,雇主應告知勞工年度內可休特別休假日數。5.雇主未每年定期以書面通知勞工特別休假日數:雇主應將勞工當年特別休假期日及未休日數所發給之工資,記載於勞工工資清冊,並以書面通知勞工;書面通知之形式,得以紙本、電子資料傳輸方式為之。特別休假折發公司相關1.雇主因勞工自行離職而未結算未休日數工資: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4項規定,契約終止時,未休之特別休假日數,均應結算工資,就算勞工自行離職,雇主仍應就未休畢之日數,結算工資給勞工。2.年度終結未於規定期限內核發未休日數工資:《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之1有明定未休日數工資發給之期限,於年度終結時,應於契約約定之工資給付日或於年度終結後30日內發給。例如:採曆年制的事業單位,如約定發薪日為次月5日,則年度終結應結算之特別休假未休日數工資,應於次年1月5日發給,或於次年1月30日前發給。3.特別休假未休日數工資金額計算有誤: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之1所定基準計算未休日數工資數額,或僅以本薪或底薪計算,造成工資有少給之情事。4.未休日數工資以發放年終獎金為由拒給:特別休假未休日數工資,與事業單位依民俗所發給之年終獎金,分屬不同事項,雇主不得宣稱年終獎金已內含未休日數工資為由,拒為給付。5.事先與勞工約定所有特別休假均直接折發工資:特別休假是提供勞工休憩之機會,未休畢之日數才折發工資,所以雇主不得與勞工事先約定一律拋棄特休排定的權利,全數折發工資。勞動部也提醒,如遇雇主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博客來不當解僱清潔阿姨 勞動局「裁罰10萬」原因曝
統一超旗下的網路書店龍頭博客來日前爆出以假承攬真僱傭的方式聘用工作20多年的清潔阿姨,台北市勞動局日前派員檢查後發現有3項違法情形,最高可處新台幣300萬元。勞動局16日說明,給予博客來陳述意見機會後,最後以未給予勞工特休一事進行裁罰,同時考量當事人已與博客來和解,金額為10萬元。勞動局去年12月26日前往博客來檢查,發現公司有3項違法情形,包含未置備勞工名卡、工資清冊,也未依勞工工作年資核予特別休假,初步認定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7條、第23條及第38條規定之虞,得分別處以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款,也就是本案最高可開罰300萬元。勞動基準科科長葉思延16日受訪說明,在調查完畢後,勞動局依行政程序給予博客來陳述意見機會,由於博客來已提供勞工名卡及工資清冊,相關人員確認內容無違法,故未就上述2情形開罰,但博客來的確未依清潔阿姨年資給予特休,最後以違反勞基法第38條裁罰10萬元。至於為何裁罰10萬元?葉思延解釋,依照台北市規定,像博客來這樣的規模跟級別的事業單位,若初次違反勞基法第38條,裁罰範圍在2萬至20萬元,由於清潔阿姨已與博客來達成和解、拿到補償,也不再追究雇主責任,勞動局才未給予20萬元罰鍰。不過,葉思延說,勞動局考慮到博客來未給予任職超過10年的勞工特休,影響其權益甚深,加上公司本身規模大,有一定社會責任,最終決定開罰10萬元罰鍰。
博客來「假承攬真僱傭」爭議延燒! 勞動局認有違法:最高罰百萬
統一超旗下的網路書店龍頭博客來爆發工作20多年、準時打卡上下班、受博客來高度指揮監督的清潔阿姨,簽署的工作契約竟是「承攬」合約,引發「假承攬真僱傭」爭議,台北市勞動局26日派員介入檢查,初步認定該公司與清潔人員具有僱傭關係,並發現違法情事,得處以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之罰款。台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說明,上週末發生社會關注勞資爭議案件,勞動局非常重視,立即派員進行勞動檢查。今日初步檢查發現,經調查,該名清潔人員除了上班時間、地點有受到拘束,契約內容也明示需受公司指導指示,且清潔工作使用的相關耗材也是由公司提供,已符合勞動契約特有的從屬性,雙方具有勞雇關係,受勞動基準法所拘束。台北市勞動局今日檢視公司提供資料,發現該公司未置備勞工名卡、工資清冊,也未依勞工工作年資核予特別休假,初步認定涉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7條、第23條及第38條規定之虞,將進行依相關行政裁罰審查事宜。一旦確認違法事實,得分別處以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之罰款。至於社會關注之未投保勞工保險部分,因涉及勞工保險條例,已由勞動部另案派員稽查。高寶華強調,對於事業單位誤用或濫用承攬契約,勞動局皆嚴格檢視,請事業單位勿以身試法,損害勞工權益。同時呼籲,如有勞工朋友有相關問題,可透過台北市政府「HELLO TAIPEI單一陳情系統」反映,勞動局將儘速協助解決爭議。
林佳龍質疑侯友宜博班資格問題 侯選辦痛批:「林烏龍」胡說八道
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林佳龍今(23)日接受媒體專訪時,直指新北市長侯友宜從學士直接跳博士,認為這學歷很奇怪,並表示要檢驗侯的論文有無用政府資料假公濟私;對此,侯友宜選舉辦公室發言人王敏旭表示,根據當年教育部及警大規定,同等學力就可報考警大博士班,侯友宜一切都按規定,繳交送審資料,參加筆試、口試,順利取得學位,林佳龍不要只是吹牛不打草稿,「說謊前一樣也請先打草稿,才不會變成林烏龍」。王敏旭指出,依據教育部當年報考大學博士班同等學力的認定標準,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從事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5年以上,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或是依國家考試及格,持有及格證書,且從事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6年以上,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的著作者,皆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博士班。王敏旭說,同樣在當年警大簡章規定中,經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取得及格證書後,從事與所習相關工作6年以上,並提出相當碩士論文的著作者(相當碩士論文的著作,由各大學自行認定),也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博士班。他強調,「依上述鐵證,侯市長完全符合報考資格!」王敏旭表示,侯友宜於民國88年報考,皆按規定,繳交送審資料,並參加筆試、口試,包括教授推薦函2封、自傳及工作經驗報告7份、研究計畫書7份、有利審查之參考資料7份;最後經過7位口試委員的口試,符合一般博士班報考程序,而警大都有口試、筆試紀錄。王敏旭說,至於工作年資規定,不管是當年或現行規定,侯友宜當年報考博士班時,專業工作年資已近20年,完全符合報考資格。他痛批,4年前的新北市長選舉,民進黨已經抹黑過一遍,如今林佳龍選情低迷,只好再次照抄、故技重施,面對林佳龍如此失格又失德的政治人物,一再潑髒水,說謊又不負責任,相信新北市民的眼睛及智慧都會做出清楚判斷。
「期望薪資」開35K面試主管竟嘲笑 求職者:超荒謬
求職面試就像是一場攻防戰,一名女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她去一家公司面試專員職位,面試主管看到她填的期望薪資竟然嘲笑她,笑完後請女網友不要介意,讓她覺得超傻眼。女網友在《Dcard》上發文指出,她結束一場荒謬的面試,一開始就覺得面試主管的態度不佳,之後面試主管看到她上份工作的薪資,再比對她填的期望薪資,面試主管嘲笑她說,「你以前只有領28K,然後你現在想領35K?」女網友問自己是否該填25250元?她說,「你們自己職缺上面開35K-38K,我不知道我填這個數字哪裡有問題?」面試主管又說,「喔沒有啦我只是覺得很有趣很好笑,你不要介意」,面試主管覺得她沒有專員相關工作經驗還敢投這職位,「我們有開助理啊你沒有看到喔?」女網友說,該職缺沒有寫說一定要相關經驗才能投,只有寫工作年資要滿3年,「我投履歷的時候,你們也請我來面試,那不就表示你自己也覺得可以」,為何要反過來檢討她不自量力。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回應,「自己職缺薪資開那樣然後不能寫那樣?開好看的哦」、「有些公司總是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自以為只有他們能挑員工的姿態,但我們也是會挑選公司的好嗎!去那種公司面試真的是浪費時間」、「討厭這種浪費雙方時間的公司,不管人資是為了衝業績還是爛主管沒有先做功課都很令人不開心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