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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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牌保全揭秘2/物業公司違法站崗巡邏 警察管不到、都發局踢皮球
所謂「黑牌保全」是指本來只可以執行「生活管理」的物業管理公司撈過界,或某些以「管理顧問公司」之名,經營保全公司業務的非法行為。此外,還有些社區「自聘保全」,雖然合法,但所有的責任都必須管委會揹,對於種種亂象,台中市刑警大隊長紀延熹說,物業管理公司的主管單位是都發局,除非市府發動聯合稽查,否則警方根本沒有權力介入。「中華民國保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理事會」理事長張達錩指出,「黑牌保全」係指物業公司與坊間沒有資本額限制的「管理顧問公司」。前者正式名稱是「公寓大樓管理維護公司」,其執業法源根據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設立資本額為一千萬。依據法令上規定,「樓管公司」可以接手公寓大廈的管理、維護…等,簡單的說,就是「生活管理與服務」,若牽涉到安全,例如門禁、巡邏、警衛、私領域(如車道出口)的交通指揮,則必須有保全公司牌照,才可以執業。因此,很多保全公司同時申請樓管公司牌照,以便提供「一條龍服務」。問題是,當樓管公司撈過界,幹起安全管制的保全業務,在沒有警方業務督導,所聘任保全員無須列冊管制,什麼人都可以幹,外部成本低,他們大可低薪壓價,因此對於貪小便宜的管委會來說,是有誘因的,也因此,正牌保全公司打折扣戰,根本玩不過人家,這也形成「劣幣驅逐良幣」。至於「管理顧問公司」,更加百無禁忌,人員龍蛇混雜,台中市發生過多起社區保全人偷竊住戶財務,監守自盜,偽造收款單據,盜用管理費或其他公款等案件,幾乎都是這類「管理顧問公司」接管的社區發生的,出了事!管委會不打官司,不花錢假扣押,還真的求償無門。此外,還有所謂的「自聘保全」,就是小社區的管委會,為了省錢,自己聘僱管理員,守著大樓門口,做一些簡單收發、巡邏的服務。這些自聘保全人員在十年前,根本不受勞基法保障,因此薪資壓得很低,一分錢一分貨,當然談不上服務品質,甚至發生多起糾紛。可是,自聘保全並不違法,但張達錩強調,如果發生事故,所有的責任都必須由聘任者,也就是管委會負責,而管委會掌握的錢,還不是住戶的公積金?換句話說,為了省錢而自聘保全,住戶安全沒保障,出了事,還是住戶自己買單。此外,張達錩透露,其實真正管委會自聘的情況不多,多數是「管理顧問公司」假借「自聘」之名,非法承攬業務;一旦發生事故,最後責任還是要回到管委會身上。張達錩強調,當前市場有超過九成案件幾乎淪為「價格決定一切」,不少管委會在招標或委外過程中過度追求低價,迫使合法業者只能不斷壓縮成本,最終衝擊第一線從業人員薪資與勞動條件,也使勞資爭議頻傳,讓整體產業背負不必要的負面標籤。可是,保全公會多次向主管機關提出具體違規事證,並建請啟動聯合稽查,然而行政流程卻往往停留在公文往返,遲未見到具體查處成果,形同放任違法行為持續擴大,甚至間接誤導市場及民眾對非法業者的認知。台中市刑大大隊長紀延熹指出,出問題的樓管公司,主管機關是都發局,警方管不到。(圖/警方提供)對此,台中市刑警大隊長紀延熹指出,警方可以管的,是合法的保全公司,物業管理公司的主管機關是都發局,除非市府發動聯合稽查,否則警方沒有公權力可以介入此一亂象。而都發局,面臨議員的問責,僅表示「後續跨局處聯合稽查,將由警察機關主責,本局將依權責積極配合警察機關辦理相關作業,共同強化社區管理安全。」還是將皮球踢給警方,看來,黑牌保全氾濫問題,恐怕在市場機制下,短期難以解決。樓管公司雖然是都發局管理,但該局卻發文踢皮球,表示「配合」警方稽查。(圖/議員周永鴻提供)
獨/月薪少13萬!臺銀南非分行爆霸凌 行員不服調回國內告贏了
臺灣銀行南非分行一名月薪19萬元的辦事員外派僅11個月,未照慣例做滿3年就被調回國,薪水得大砍13萬5千多,她不服調動,提告控訴臺銀調假不成就霸凌撤換她,儘管臺銀駁斥並無霸凌,強調這名辦事員EQ低、工作效率差、沒有團隊精神,又顧慮她外派期間身心出狀況,調她回國是為她好,可在親友協助及豐富醫療資源之下改善健康,台北地方法院仍判臺銀敗訴,應讓辦事員回任南非分行職務。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高等法院。臺銀官方臉書去年發文「臺銀冷知識」:你知道南非也有臺銀嗎?文章介紹除了臺灣的154家分行,海外據點共有22個;位於南非首都約翰尼斯堡的南非分行於1992年設立,曾有媒體報導銀行裡提供槍櫃讓民眾寄放槍枝,櫃台還裝上防彈玻璃。本案原告吳姓辦事員外派前年資將近5年,本來是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的7等中級辦事員,薪水5萬1353元,派駐南非因多了「地域加給」,月薪提高為5891美元(依當時匯率大概是新台幣19萬79元),調回台灣擔任營業部中級辦事員的月薪是5萬4743元,兩者落差13.5萬。吳姓辦事員主張,依據臺銀的海外人才培訓計畫,派駐海外單位任職期限原則是3年,她在2025年1月底到職,自認努力工作、也配合主管做事卻遭受職場霸凌,因此得接受治療;去年12月初她申請月中連休10天,包括2天年假和3天身心調適假,臺銀認為她太晚請假造成人員調度困難,雙方為了排假問題鬧僵,到了耶誕節隔天,臺銀突然發出任免通知書要她回台灣上班。吳姓辦事員指控臺銀藐視勞動法規,調職出於不當動機,更讓她薪資大幅下降,也忽略她已在南非耕耘將近1年的異國生活,因此調職令違反勞基法,她向法院請求確認調動無效,應回復原職務。臺銀表示,經內部調查確認並未發生職場霸凌,調職令也跟霸凌案無關;吳姓辦事員常和主管爭執工作內容,無法如期完成任務,作業品質和情緒控管有待加強,也顯示她缺乏團隊合作精神,因此內部簽呈形容她「首次派外未能適應工作環境、配合度不佳,經評估表現不符期待」;另外吳姓辦事員任職南非分行時身心狀況亮紅燈,基於員工的「健康與人身安全」才調回台灣,並無不當動機。雖然臺銀為合理化人事調職而對吳姓辦事員極盡貶低之能事,但她提出一份由南非分行交給臺銀國際部的「關鍵便箋」,上面記載主管曾對她評價「尚稱認真,並與客戶互動良好」,更重要的是,便箋為反映人力運作現況,有提到引發決裂點的「10天連休事件」。南非分行在便箋上說明,請吳姓辦事員將10天假其中3天的身心調適假移到12月初,她卻回答已經買好返台機票,沒有緩衝餘地,導致主管毫無調度空間。在案件審理期間,臺銀對此解釋,南非共和國基督教信仰人口比例非常高,依照南非分行當地雇用員工的請假慣例,大多於耶誕節前後排休,而且會在10月到11月間申請休假,以確保分行業務正常運作,吳姓辦事員卻在12月3日才說要從12日休到21日,這會增加人力安排的困難。台北地院認為,調職令是否合法不能只看臺銀簽呈提到的工作表現,便箋所載的排休爭執也應一併考慮,何況連臺銀自己都承認,吳姓辦事員申請休假是行使法定的請假權利,既是依法請假,就不能以人員調度困難而報復性調度,這違反勞基法第10條之1第1款:「(雇主調動勞工工作)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因此判決臺銀違法調動,調職令應屬無效,須讓吳姓辦事員回復南非分行的職務。
薪灰意冷2/害護理師「心死」換工作 知名診所竟是慣老闆連遭開罰
台北市大直知名「佳恩診所」驚傳惡劣壓榨勞工!該診所遭控以「職前訓練」為幌子,長期對護理師進行薪資剝削,不僅拒給正職薪水、片面降薪,甚至連勞健保都未依法投保,受害護理師小美和小文進而提告並獲判賠,診所卻持續上訴、猶如追殺,該診所也因違反多項勞基法規定,遭台北市勞動局連開三罰,累計罰鍰達8萬元。據了解,小文為護理科系畢業生,且已實習完成並通過國家考試,具備護理師執照,她113年入職大直佳恩,不到一個月就被診所以「未通過考核」為由解雇。小文入職時,雙方約好月薪為4萬2000元,但在小文被資遣後,診所又以「訓練期間考核不通過」為由,改成以時薪185元計算出勤時數,僅願支付簽約金2萬2716 元,小文聞言強烈抗議,拒絕簽署簽約金收據,診所竟兩手一攤、乾脆一分不付,雙方因而對簿公堂。在法庭上,主所主張「無正式護理人員工作經驗」,雙方約定須完成職前訓練課程且成績通過審查標準後才簽署勞動契約,且小文在訓練期間學習態度消極,具上述理由,診所應得解雇該護理師。法院則認為,雙方的「職前訓練同意書」足以成立勞動契約關係,且小文實際有從事專業護理工作,但小文所提雙方有約定月薪4萬2,000 元的部分無證據,最後判決診所共需給予小文薪資2萬8675元、資遣費1,178 元及健保費給付差額204元,共3萬57元,診所不服提上訴但被法院駁回。大直佳恩診所在在114年至115年6月3度違法,遭台北市勞工局開罰。(圖/本刊影音組)根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資料可發現,大直佳恩診所在114年至115年6月,因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共三項原因,被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開罰共8萬元,可見診所出現勞資爭議並非個案,行徑猶如慣老闆。小美向本刊提供與診所的對話紀錄,指出診所常質疑她的護理能力。(圖/本刊影音組)而小美一審勝訴,法官認為大直佳恩該賠償薪水,診所卻提出上訴,法律訴訟如今仍在進行中,小美6月23日為此案再度出庭,並表示診所的誇張行徑讓她對護理師的就業環境感到失望,現已決定放棄護理理想另找工作,只盼醫界能善待護理師,別讓更多人跟她一樣心碎離開。記者致電診所,診所接電人員表示診所對此事不予回應。
薪灰意冷1/大直知名診所假職訓、真壓榨 欠薪不付還追殺北漂護理師崩潰
台北市中山區大直佳恩診所在當地經營十多年,主打提供優質醫療服務,還號稱給予員工良好福利,該診所前護理師小美(化名)卻控訴,診所只給她月薪2萬2000元,還「假職訓、真壓榨」,以小美未通過職前訓練考核為由,在她離職時拒發薪資,即使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診所應給付9405元,診所仍不服提起上訴,追殺行徑讓小美幾乎崩潰、飽受煎熬,案發到現在仍在接受身心治療。小美從大直佳恩離職一年多,至今仍討不回應得的薪資,更因法律訴訟而身心俱疲。(圖/影音組攝)6月23日上午,小美現身台北地方法院,為了討回自己血汗錢出庭,她受訪時面容憔悴、身心俱疲,沒想到自己認真工作竟換來昔日東家的追殺,狂瘦8公斤仍拿不回自己應得的薪資,接下來的法律訴訟更是遙遙無期。小美2年前從護專畢業,拿到護理師執照後先進入其他醫院工作。而她懷抱著北漂憧憬,獨自一人離鄉背井到台北,原本打算半工半讀,之後再往醫美診所發展,也期盼能將薪水寄回家鄉貼補家用,赴北後的第一份工作卻成為她的惡夢。大直佳恩診所「假培訓、真壓榨」,以職前訓練同意書規避勞基法。(圖/受訪者提供)小美回憶,她在2025年4月入職,雙方約定2萬2000元月薪,並得配合診所排班,診所還要求她簽下「職前訓練同意書」,小美原以為是培訓美意,這份文件最終卻成為另類「賣身契」。「我向學姊打招呼,卻被罵說不要嘻皮笑臉、來這裡就是要聽她的。」小美說,她在大直佳恩先後任職半個月,要負責打針、抽血、操作心電圖、整理病例、管理藥品,期間卻屢遭學姊惡言相向、刻意針對,她也在一連串的壓力下開始失眠、沮喪,最終求助身心科,在走投無路下選擇離職,卻被診所以「已簽下訓練同意書」為由,拒絕給付基本工資。這份「職前訓練同意書」上寫著「倘經過六週仍無法通過診所考核,則無法錄用為正式員工,屆時亦無訓練津貼簽約獎金」、「訓練期間無提供勞務、非正式員工,無投勞健保」等語,診所因而主張小美未通過考核,所以雙方無契約關係,且反控護理師有技術錯誤,小美不應向診所請求薪資。「診所為了不給我應得的薪水,一直在說謊。」小美稱,診所認定她無法護理專業技能,但她在診所這7天有提供護理方面的勞務,且抽血、肌肉注射等事項皆已在護理師資格考試中通過,且同意書中明訂「薪資為月薪2萬2000元」等語,如今診所卻連這7天的勞動報酬都不願意給付。而小美試圖與診所溝通討回薪水,卻被診所冷言拒絕,小美一氣之下傳訊息給診所院長妻子,也就是診所護理師督導長,稱「我有法官律師檢察官的人……要不要我幫你報警?」,對方卻拿著這個訊息控告小美恐嚇,檢察官認為小美這些訊息與恐嚇危害安全罪要件不合,且無其他證據足認小美有何恐嚇危害安全犯行,給予不起訴處分。「診所完全沒把勞基法放在眼裡,台灣護理師不應該是免費勞工。」小美氣憤表示,診所在她離職後才說沒有薪水,她如今在心灰意冷下已決定轉行,只盼護理師能夠得到尊重,別讓慣老闆再踐踏大家的專業和尊嚴。記者致電診所,診所接電人員表示診所對此事不予回應。
韓咖啡廳徵人遭炎上!工時「14小時59分」真相曝光 打工族拳頭硬了
韓國一間咖啡廳近日貼出的徵才公告在網路上引發熱議。由於業者刻意將員工每週工時設定為「14小時59分鐘」,僅比法定15小時門檻少1分鐘,被質疑是為了規避支付週休津貼,引發外界對勞工權益及現行制度漏洞的討論。韓媒《亞洲經濟》(아시아경제)報導,根據韓國網友在社群媒體分享的徵才資訊,該咖啡廳每週排班3天,其中週二與週三的上班時間為下午1時30分至6時30分,每天工作5小時;週四則安排至下午6時29分下班,比前兩天少工作1分鐘。如此安排後,每週總工時恰好為14小時59分鐘,低於法律規定的15小時標準。依據韓國勞基法,勞工若每週工作滿15小時以上,且完成規定工作日,雇主必須支付週休津貼。這項制度旨在保障勞工享有有薪休假權利,實際上等同於每週額外獲得一天工資。以2026年最低工資標準估算,每週工作15小時的勞工可額外領取約3萬韓元的週休津貼,一個月下來可增加超過15萬韓元收入。然而,該咖啡廳僅透過縮減1分鐘工時,便可免除支付相關費用,因此被許多網友批評為典型的「切割工時」做法。有人直言,「為了省這點錢,竟然連1分鐘都要計較」、「這種店家連消費都不想去」;也有網友質疑「如果客人突然變多,真的會準時讓員工下班嗎?」相關討論迅速在網路發酵。事實上,這類將工時壓低至15小時以下的聘僱模式,近年來在韓國並非個案。隨著最低工資持續上漲,加上週休津貼、退休金及社會保險等成本增加,不少業者選擇將工作時間控制在法定門檻以下,以降低人事支出,進而催生大量所謂的「超短工時勞工」。專家指出,每週工作14小時與15小時的勞工,實際勞動時間僅相差1小時,但兩者在待遇上卻存在明顯差距。除了無法領取週休津貼外,超短工時勞工通常也被排除在帶薪年假、退休金制度及部分社會保險保障之外,導致收入與福利大幅落後。此外,每週工時未達15小時的勞工,除了職災保險外,往往無法完整納入就業安全網。部分短期工作者甚至不符合就業保險強制投保資格,一旦失業或遭遇職場風險,保障相對不足。勞工團體認為,這種現象已逐漸形成勞動市場內部的新型不平等,加劇正職與兼職、全職與短工時勞工之間的待遇落差。針對相關爭議,勞動問題專家指出,現行制度雖然立意良善,希望透過設定工時門檻保障勞工權益,但也因此給予部分雇主規避責任的空間。當法定福利與工時門檻緊密掛鉤時,企業便可能透過調整排班方式來降低成本,反而削弱制度原本的保護效果。專家進一步表示,週休津貼制度誕生於全職工作為主流的年代,但隨著平台經濟、兼職工作與彈性工時日益普及,勞動市場結構已發生重大改變。若仍以單一工時門檻作為福利保障依據,恐難以反映現代就業型態的需求。因此,近期韓國社會也出現要求改革週休津貼制度的聲音。有學者主張,未來可考慮建立以實際收入或工作比例為基礎的保障制度,讓兼職與短工時勞工同樣獲得合理保護,避免勞工權益因「差1分鐘」而出現巨大落差,也讓制度真正發揮保障勞動者的功能。
股價黑馬3/從團購特斯拉到雙橡園豪宅 鴻勁員工身價暴漲曾掀離職潮
半導體設備廠鴻勁(7769)因股價飆漲,員工身價也跟著水漲船高,然而短期致富也讓公司氛圍起了化學變化。根據CTWANT記者調查,前員工透露,公司於興櫃、股票歸戶後,即走了1/3老員工;手握股票、留下來的,也呈現「想走隨時能走」的高姿態;過去就因高獎金,員工曾團購特斯拉,如今更升級成團購台中豪宅、豪墅。雖然近期台股大跌,但以鴻勁去年11月上市時股價3,000元算起,半年多來已翻了1倍以上。(圖/翻攝YAHOO股市)鴻勁用不到2年時間,完成興櫃、上市,股價也跟著暴漲10倍,如今股價約在7,000元上下,成為台股第三高價股。根據CTWANT記者訪談多名人士,對鴻勁有所了解的人,都用「很操」來形容其內部節奏與工作強度。一名鴻勁離職員工即透露,過去公司工時經常超過12小時,甚至動輒長達15小時,尤其是剛進入未滿1年的新人,月薪3萬多、年終又少,很少新人撐得下去;必須做滿1年才能領有豐碩的年終獎金,年終占全薪將近3/4。而鴻勁在IPO前員工不到300人,目前台灣、大陸、德國、美國等地員工已突破800人,且持續擴大徵才中,除了為了應付爆量的訂單,也是因為上市後更重視勞基法規範,要分攤現有員工的工時。據了解,因為工作強度高,鴻勁在興櫃後走了一波老員工。該離職員工坦言,約走了1/3,當時有個部門甚至從十多人,走到只剩2人;而主管們可能因為有簽屬條件約,所以還在。他解釋,IPO前股票未歸戶到個人名下,員工離職時還得將股票歸還公司,主管便可藉此強勢管理;但興櫃後股票歸戶到員工,陸續有老員工離職,若手中持有10張股票,以現值來看就高達7,000萬元,「大家覺得,在公司被壓榨這麼久,如今股價都這麼高了,何必還要繼續低聲下氣待在這裡,想離開隨時都能走,因此主管態度也變比較好。」另一名離職員工更加碼爆料,某部門主管手握百張股票,市值高過7億元,可能因簽有條件約,限制在職期間無法轉售股票,只能等著「被資遣」才能股票歸戶,工作態度也幾近擺爛。過去鴻勁配發的獎金非常優渥,員工曾團購特斯拉,現在股價暴漲,還傳出團購豪宅。(示意圖/中新社)他進一步解釋,興櫃前,每年公司會釋出一定股權讓員工半價認股,過去在前身「鴻勁科技」的時代,還拖著行李箱領現金獎金,最有錢的一批至少都是年資10年起跳的老員工,特斯拉剛進入台灣市場,這些資深員工就曾一起團購買特斯拉。但IPO後,已經沒有員工認股,很多獎金和福利都大幅縮水。而至今仍手握股票的老員工,也從揪團買車變成揪團買房。日前市場便傳出鴻勁員工團購台中建商雙橡園的豪宅,以及14期重劃區的豪墅,該傳言也被離職員工證實。今年初台中市場就傳出鴻勁員工團購雙橡園豪宅,雙橡園則回應媒體,科技業包括台積電的中高階主管,確實是主力客層之一,鴻勁員工也有陸續成交。(示意圖/報系資料庫)記者也在台中建商圈探聽到,幾名原本住在台中外圍的鴻勁員工一起看房,想趁鴻勁股價飆漲換屋,因此團購總價6000萬元以上的14期重劃區透天豪墅,他們打算陸續出脫手中股票支付工程款。由於目前台中總價超過4000萬元限制貸款只能3成,因此別墅產品交易幾乎是一片死寂,而這群鴻勁的員工打算不貸款入手,且裝潢建材都挑高檔品牌,令業者印象深刻。鴻勁不只公司賺錢,股價在短時間內暴漲,也為員工創造驚人的財富效應,帶動財富階層快速躍升,真是羨煞眾人!
捲入黃國昌新書輿論風暴 洪慈庸遭酸靠弟從政罕見回擊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近日宣傳新書《向光前行》,書中回憶2018年反對《勞基法》修法期間的凱道抗爭往事,因提及「身邊人消失」等內容,引發外界質疑是在影射昔日時代力量戰友,掀起各方論戰。風波延燒之際,意外捲入爭議的前立委洪慈庸也成為部分網友攻擊對象,甚至遭酸是靠弟弟洪仲丘事件踏入政壇。對此,近年淡出政治圈的她罕見在社群留言區親自回應批評聲浪。2018年,民進黨政府憑藉國會多數優勢完成《勞基法》修法,民間質疑修法方向偏向資方,削弱勞工權益,引發勞團與在野黨團強烈反彈。當時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徐永明、洪慈庸、林昶佐等人皆投入抗爭,並前往總統府靜坐表達訴求。不過,根據黃國昌書中內容曝光後,引發洪慈庸丈夫、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不滿,並透露當時洪因流產導致身體狀況不佳,相關情況黨內人士都知情,質疑黃國昌未交代完整背景。相關輿論風暴延燒後,兩派支持者也在網路上隔空交鋒。不少網友更湧入洪慈庸個人社群留言,質疑她是靠弟弟洪仲丘事件踏入政壇、當上立委,甚至批評她對軍中受虐案件只是「嘴巴說說」,從未真正關心。近年淡出政壇、將生活重心轉向家庭的洪慈庸,平時經常透過社群分享健康食譜與生活日常,近期也介紹彰化鹿港在地隱藏版美食,吸引不少網友互動。面對批評聲浪,她罕見在留言區親自回應表示,「我擔任立委期間,軍中的受虐事件,找我的哪一件你說得出來我沒有協助的?你有來請求協助而我置之不理嗎?」洪慈庸也感嘆,「有些人不知道,真正的關心與做事,不是只出一張嘴巴。」
黃國昌憶勞基法孤身抗爭掀議 學者翻出洪慈庸就醫照還原真相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近日宣傳新書《向光前行》,書中回憶2018年反對《勞基法》修法期間,在凱道抗爭時「身邊人消失」,甚至最後只剩自己與前立委徐永明,引發外界質疑其暗指遭昔日時代力量戰友背棄。相關內容曝光後,不僅掀起與兩派人馬隔空交鋒,近期更有學者翻出當年同為時代力量立委的林昶佐陪同洪慈庸赴台大醫院急診的照片,讓這場橫跨8年的勞基法抗爭往事再度成為焦點。2018年,民進黨政府憑藉國會多數優勢完成《勞基法》修法,民間質疑修法方向偏向資方,削弱勞工權益,引發勞團與在野黨團強烈反彈。當時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徐永明、洪慈庸、林昶佐等人皆投入抗爭,並前往總統府靜坐表達訴求。不過,根據黃國昌書中內容曝光後,引發洪慈庸丈夫、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不滿。卓冠廷表示,當時洪慈庸因流產導致身體狀況不佳,相關情況黨內人士都知情,質疑黃國昌未交代完整背景。對此,黃國昌則回應,自己當時並不知道洪慈庸流產一事,並強調書中所寫內容皆為客觀事實。隨著爭議持續延燒,8年前抗爭現場相關影像與照片也再度被翻出。學者張昱謙近日在臉書分享一張攝於2018年1月8日凌晨4時49分的照片,畫面中林昶佐獨自在台大醫院急診室外等候洪慈庸看診。張昱謙指出,當天警方清場後,林昶佐陪同洪慈庸步行至台大醫院掛急診,他則在接獲消息後趕往探視,並拍下這張照片傳給關心林昶佐的友人。他強調自己是當時全程待在急診室的人,並質疑黃國昌是否曾到場探視,「黃國昌有來嗎?你自己說啊」,怒批相關說法與事實不符。
遭控惡意資遣36年失智老員工 牛大福記者會秀錄音澄清:相關程序依法辦理
屏東潮州知名牛肉火鍋老店「牛大福」日前爆勞資爭議,一位在店內任職長達36年的72歲羅姓阿嬤,因罹患失智症與退化性關節炎請假休養,家屬指控業者在深夜登門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質疑意圖規避發放退休金與資遣費,業者發聲明否認後,3日召開記者會澄清,強調相關程序依法辦理,並非惡意資遣。這起事件起因於羅婦家人在網路上爆料,表示母親在「牛大福」工作36年,做到頭髮發白,膝蓋站到退化變形難以工作,而且會開始忘記事情,因此依程序請假調養,沒想到5月7日晚上,業者竟趁羅婦獨自在家的深夜時段,攜帶事先準備好的離職文件,到住處要求簽名,導致其退休金和遣散費雙雙落空。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業者指出72歲羅婦早已符合《勞基法》的退休資格,事前已主動向勞動主管機關諮詢,簽署文件後即進入退休申請流程,相關資料皆有留存。至於羅婦失智部分,業者表示她平時與其他員工工作、互動皆正常,今年還一起去員工旅遊,回國後因羅婦身體不適請假多日,家屬提供的資料也沒提到失智情況。此外,業者現場公開與家屬溝通的錄音檔討論醫療照護事宜,還曾評估透過「安養信託」方式保障退休金專款專用。屏東縣政府方面則說明,牛大福查無違反勞動法令相關裁罰紀錄,建議雙方透過調解程序釐清爭議。
被爆怒罵下屬「廢物」 尹乃菁:因健康因素已請辭
國民黨文傳會近期爭議頻傳,主委尹乃菁更傳出因情緒管理問題,讓黨工壓力。對此,尹乃菁今(27)日受訪回應,自己早在5月12日就因個人健康因素,向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提出請辭。尹乃菁今(2026)年3月由文傳會副主委升任主委,負責黨內對外論述及輿情蒐集等工作。不過,根據《鏡報》報導,尹乃菁近一個月情緒起伏加劇,甚至曾怒罵下屬「廢物」,導致部分黨工不堪壓力請長假。尹乃菁表示,她與鄭麗文討論後已有共識,若鄭麗文能在5月底前找到接任人選,她便可正式離職;若暫時無法找到適合人選,則將繼續留任一段時間,以維持文傳會運作。尹乃菁透露,按照《勞基法》規定,以她目前年資計算,原本今應是最後工作日,因提前10天告知即可離職,不過考量文傳會仍有許多工作需要持續推動,因此最終仍配合黨務需求彈性處理;她坦言,目前自己「等於是在請辭待命的狀態中」。
尹乃菁因健康因素請辭國民黨文傳會主委 暫待命至接班人選出爐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尹乃菁傳出請辭消息。尹乃菁今(27)日受訪證實,已於5月12日因個人健康因素向國民黨主席鄭麗文請辭,但由於目前尚未找到接替人選,因此仍處於「請辭待命」狀態,協助文傳會業務持續推動。尹乃菁表示,她與鄭麗文討論後達成共識,若5月底前找到適合接任主委的人選,她即可正式離職;若未能順利覓得人選,則會再留任一段時間,「希望很快地能夠找到接替主委的人選」。尹乃菁指出,依《勞基法》規定,她原本今天應是最後工作日,因其年資未滿一年但已工作超過3個月,只需提前10天通知離職即可。不過考量文傳會仍有許多工作需持續進行,目前等同於請辭待命,協助相關業務推進。至於外界傳出其帶兵風格較為嚴厲、高壓,導致部分黨工壓力過大請長假。對此,尹乃菁回應,基於保護當事人考量,不便多做評論,僅表示相關情況與同仁個人工作表現有關,希望外界能保留空間。
72歲失智老員工疑遭逼簽離職!「牛大福」爆退休金爭議 家屬控:奉獻36年被無情切割
屏東潮州知名牛肉火鍋老店「牛大福」爆發勞資爭議!家屬指控,任職長達36年的羅姓阿嬤,因罹患失智症與退化性關節炎請假休養,卻遭業者深夜登門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質疑意圖規避退休金責任;事件曝光後引爆網友怒火,業者則發聲明否認逼退、借貸等傳聞,強調正依法處理退休金事宜,屏東縣府也已介入調查,並安排6月4日勞資調解。羅姓阿嬤(72歲)的女兒在網路社群控訴,指母親近年記憶力明顯衰退,甚至曾在街頭迷途,被警方尋獲時無法清楚說出住址,只記得住在車站附近,警方進一步查證後,才確認其身分為「牛大福」資深員工。疑似罹患失智的羅姓婦人,今年4月12日走失,經家屬報警,由警方尋獲。(圖/警方提供)羅婦女兒說,母親在「牛大福」工作36年,做到頭髮發白,膝蓋站到退化變形,難以工作,而且會開始忘記事情,因此依程序請假調養,沒想到五月七日晚上,業者竟趁羅婦獨自在家的深夜時段,攜帶事先準備好的離職文件,到住處要求簽名。由於羅婦本身不識字,且認知能力明顯退化,她不曉得自己簽下去,恐連遣散費、退休金都泡湯,羅婦女兒怒批業者,涉嫌利用弱勢處境,企圖規避後續退休金與勞工權益給付責任。羅婦女兒進一步爆料,指當年牛大福重新營運、資金吃緊時,羅婦還曾拿出100萬元積蓄,協助店家周轉與蓋房,如今卻在晚年遭如此對待,讓家人痛心直呼「寒心至極」。事件在網路迅速延燒,大批網友湧入店家社群留言撻伐,質疑「36年老員工竟被這樣對待」、「失智長輩還逼簽文件太誇張」。面對外界排山倒海的批評,「牛大福」25日清晨緊急發表聲明滅火,強調公司一向珍惜與資深同仁共同打拚的情誼,絕無惡意逼退情事,也否認曾向羅婦借貸100萬元,痛批相關說法並非事實,已對公司商譽造成損害,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業者表示,目前已主動向勞動主管機關諮詢退休金結算程序,因羅婦年資橫跨勞退新、舊制,相關計算較為複雜,因此仍在釐清中。店家也透露,正評估透過「安養信託」等方式,協助羅婦後續生活照護,並將設立專責窗口與家屬溝通。針對整起爭議,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表示,已介入了解,並初步查閱該店過往紀錄,尚未發現違反《勞基法》的裁罰前例,但為保障高齡勞工權益,已安排6月4日由勞資雙方進行正式調解,盼透過程序釐清真相。
主管不准假、同事訂雞排沒揪算職場霸凌? 勞動部:符合5要件才算
近期有網友討論,「同事們一起訂雞排沒揪」、「主管不給員工請假」、「工作群組講壞話」等是否構成職場霸凌?對此,勞動部解答,這不單單是個人主觀感受,仍須符合5大要件,並經過調查程序,才能認定是職場霸凌。勞動部表示,職場中難免會有人與人之間的意見不合、口角衝突等,這些行為是否構成「職場霸凌」,並非只憑個人主觀的感受就可以認定;《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制預定於7月1日上路,依據新法規定,職場霸凌必須同時符合以下5大要件,且經過調查程序後,才能認定:1、發生於勞動場所且為執行職務之過程:行為發生在勞動場所,涵蓋含工作場所及受雇主指示出差或外勤的場所,並且是執行職務的過程中發生,因此與執行職務無關的言行,例如非因工作衍生的言行衝突,難以認定職場霸凌。2、事業單位內部的員工,利用職務或權勢:霸凌者與被霸凌者為同一事業單位的內部員工,其中一方利用職權或職務之便,對另一方有不當言行,可能構成職場霸凌要件。非屬同一事業單位之勞工發生衝突,不適用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的規定。3、行為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的範圍:正當合理的業務指導或行政管理,難以認定職場霸凌。例如要求員工於合理時間內完成工作或達到績效。反之,設定過高的目標或短期間不可能達成的任務,可能構成職場霸凌。4、具有反覆或持續性的不當言行:不當言行具有重複、持續發生的特性,可能構成職場霸凌,但如果是輕微且偶發的職場摩擦,難以認定職場霸凌。5、致使勞工身心健康遭受危害:行為人的言行對當事人造成身心健康危害或不良影響。(圖/勞動部)勞動部強調,單一要件不足以構成職場霸凌,5大要件同時符合、缺一不可。勞工如遭受職場霸凌,應先向雇主提出申訴,雇主若未依規定進行調查或調處,勞工可向工作地的勞動檢查機構申訴,勞動檢查機構會針對雇主是否落實《職安法》規定的處理程序實施勞動檢查,並督促雇主啟動調查或調處,以保障勞工權益。另外,勞動部也提到,如果雇主或主管不依法給勞工請假或疑似違反勞基法,勞工可向工作地的地方政府勞工局(處)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處理;在工作群組反覆對特定人言語攻擊,內容如涉及誹謗、侮辱或損害名譽等,也涉及民、刑法相關規定,勞工也可自行蒐證循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權益。
良心企業榨員工1/跨國精品咖啡商遭控違勞基法 女業務被逼當人頭董事
在國際精品咖啡業界極具知名度的咖啡豆商卡拉維拉公司,標榜「B型企業」,強調「道德採購」,對小農、勞動者友善,卻驚傳違反台灣勞動基準法!黃姓女被害人指控,當初總公司軟逼硬磨,要她擔任董事,但董事會從來沒召開過,她也無權干涉公司營運方向,就是個「打工仔」,如今公司結束營運,卻以她是負責人為由,拒付資遣費等相關費用共150萬,真是吃人夠夠!卡拉維拉公司是星巴克等知名品牌連鎖店的精品咖啡供應商。(圖/報系資料照)黃女表示,「卡拉維拉」(Caravela)是歐美首屈一指的精品咖啡豆供應商,星巴克以及在中國有數千間連鎖店的「藍瓶咖啡」,都採用其精品豆,這個品牌在國際咖啡界相當有地位;該公司在英國掛牌,營運總部設在中美洲哥倫比亞,當初,她是應徵澳洲分公司的業務經理,公司派她到哥倫比亞受訓後,突然改變主意,表示要成立台灣子公司,讓她返鄉工作,主導亞洲區業務。這當然是好事,黃女欣然接受,但哥倫比亞裔的大老闆突然拿出一份英文文件,表示在台灣設立獨立的子公司,最好有台灣人當代理人,因此需要她擔任董事,黃女考量兼任董事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猶豫著,大老闆堅稱文件給律師看過,沒問題的,如果她不簽,就無法啟動子公司註冊的程序,因為顧慮飯碗,黃女在半推半就、半被逼迫的狀況下成了「人頭董事」。問題是,董事會從來沒開過一次,公司營運她完全沒有資格插手,且黃女出差照樣要打報告,其實就是個打工仔。黃女說,有一次她應邀到尼加拉瓜擔任咖啡展的評審,這是推展公司業務的好機會,但訂了機票,老闆卻為了省錢,要她多轉機兩次,買更便宜的機票,否則得額外支付250元美金;她強調,由此事可知,公司財務她完全無置喙餘地,如果是實際負責人,怎麼連一張機票都無法作主?此外,其委任律師許哲維說,英國總公司還頒發服務滿五年的「資深員工」獎章給黃女,公司會計帳,支付黃女的科目,也是載明是「薪資」,再加上黃女從「卡拉維拉」領取的錢,報稅也是列為「薪資」,而非一般企業老闆申報的「執行業務所得」,足見她是不折不扣的勞工。黃女指出,卡拉維拉標榜是「B型企業」(B Corporation,簡稱 B Corp)。這項榮譽係由美國非營利組織「 B Lab 」認證,他們授予此名號的企業,必須在追求營利的同時兼顧永續發展,嚴格遵循公司治理、員工照顧、友善環境、社區經營與客戶影響力等五大面向的社會責任與環境標準。卡拉維拉標榜「道德採購」,照顧小農與勞工,因此咖啡賣得貴參參。(圖/報系資料照)此外,「卡拉維拉」是全球第一家聯合國認證「碳中和」咖啡生豆商,連續6年榮獲B型企業「對世界最好的企業」大獎,該公司標榜「道德採購」(Ethical Sourcing)拒絕採購剝削勞工的農產品、原物料,因此成本較高,咖啡賣得貴參參,還是有不少人捧場,沒想到,口號喊得如此響亮,欺負起自家非自願離職員工,連台灣的勞基法都不願遵守,目前,雙方協商破裂,案子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黃女指出,精品咖啡的毛利為15到30%,比商業咖啡公司2至3%好賺;為了讓自己的產品有吸引力,「卡拉維拉」必須強化與咖啡產區連結,以及幫助小農的口號,來當銷售賣點;換句話說,這家公司披著偽善的皮,號稱照顧咖啡小農,給予好的收購價格,吸取許多有理想的年輕人,願意犧牲薪資的狀況下,為「理想」奮鬥。但這幾年咖啡期貨大漲,在短短一年內漲幅超過 100%,導致精品咖啡公司無法吸收成本壓力,開始進行組織調整,非法解僱資深員工,再繼續招募薪資便宜、有理想的年輕人加入產業,其行為,辜負了「B型企業」的道德光環。對此,本刊已聯絡卡拉維拉公司,截稿前尚無回應。
良心企業榨員工2/應徵澳洲經理竟變台灣董事 律師揭「從屬性」破案
標榜「B型企業」的跨國咖啡生豆商卡拉維拉公司,遭黃姓女董事控告「打工仔被逼當人頭董事」,且拒付資遣費。律師許哲維分析,僱傭關係是否成立,必須看「從屬性」,從黃女薪資、工作地點,都是英國總公司安排,她只能接受,就可看出她根本不是實際負責人;此外,台灣職場常有員工為保飯碗被迫當「人頭負責人」,恐無辜背負法律責任,許哲維建議,如果無法拒絕,要請資方發書面派令,或留下LINE、簽呈等證據。律師許哲維建議,勞工若被當人頭董事,工作時最好「留痕」,避免背黑鍋。(圖/許哲維提供)。黃女的委任律師許哲維表示,黃女到底是老闆還是員工,必須看她與公司的「從屬性」。就「經濟從屬」來看,她薪資核定、申報差旅費均須英國總公司核准,加上「機票事件」可以看出,她雖然是台灣子公司職務最高的員工,但與英國總公司係從屬關係。其次,黃女應徵澳洲分公司業務經理,一旦公司要派她來台灣工作,她若想待下去就必須服從指令,其工作地點也是公司決定,就連出差,到尼加拉瓜擔任咖啡展評審,也必須公司同意方能成行,足見其與總公司有「人格從屬」關係;單單這兩項,就證明她真的只是打工仔。許哲維表示,根據台灣「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規定:「雇主依前條(非自願離職)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前項所定資遣費,雇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三十日內發給。」而卡拉維拉卻聲稱黃女是「負責人」而拒付資遣費、年終獎金、兩個月薪資補償、未休之年休假薪資…約150萬元,恐觸犯勞基法,這場民事官司勝訴後,將主動向主管機關告發。但更嚴重的是,根據「公司法」第八條,董事是公司負責人,萬一公司出事,例如食安問題、消費糾紛,員工當「人頭董事」,是必須依「公司法」第23條負起賠償責任,而員工僅是領死薪水的,對公司營運方針無法影響,卻要負連帶責任,相當不合理。可是,台灣不少經營者可能為逃避責任,會找員工當人頭董事,員工為了飯碗,不得不跟黃女一樣屈從,如此該怎麼自保?許哲維說,第一,在擔任董事時,必須要求資方發「書面派令」;其次,召開董事會時,有爭議的議案,留下反對意見,並保留記錄,釐清責任。更重要的是,既然實際是員工,最好工作時「留痕」。許哲維舉例,與老闆的Line對話、或上給老闆的簽呈必須保存,聰明一點,在對話與公文往返中,留下「請裁示」字眼,證明自己不是做決策的人,避免爾後必須負擔不屬於自己的責任。對此,本刊已聯絡卡拉維拉公司,截稿前尚無回應。
北市81家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勞動局開罰415萬 台鐵挨罰30萬最高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115年3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81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為415萬元,其中「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遭罰30萬元為最高。勞動局表示,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才能創造雙贏局面!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115年3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0萬元)、「長德醫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17萬元)、「美德耐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雋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樂法美食股份有限公司」(12萬元)及「好動動畫股份有限公司」(12萬元)。其中,「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於勞工退休之日起30日內給付退休金,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5條第3項規定,遭裁處30萬元。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計18家(13.95%);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17家(13.17%);工資未全額給付,計15家(11.62%);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例假日或休息日,計11家(8.52%);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計10家(7.75%)。勞動局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各項專案檢查,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也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應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王秋冬呼籲,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臺北市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臺北服務通」(【連結】)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24歲女主播直播1小時暈倒 清醒30分鐘內被公司開除!專家:恐違法
勞工要守護自身權益!大陸浙江近日發生一起勞資糾紛,一名24歲宋姓女子入職一間公司當直播女主播,主要負責在網上賣東西;但她在工作期間因低血糖暈倒,清醒後竟在半小時內遭公司以「不適合這行」為由當場解雇。宋女隨後向公司請求損害賠償遭拒,目前已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仲裁,試圖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根據陸媒《封面新聞》報導,浙江一名24歲宋姓女子擁有兩年直播經驗,在今年3月27日入職東陽市筱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擔任實習主播,雙方約定底薪為人民幣7000元(約新台幣31500元),工作內容為每日直播4小時。然而,4月3日下午宋女在直播1小時後感到不適,雖在工作群組請求下播卻隨即暈厥約十秒,隨後她強撐身體站起繼續工作,直到接班同事抵達為止。令宋女錯愕的是,公司在她清醒後通知她已被開除;據宋女提供的資料顯示,從她暈倒站起到公司結算剩餘工資並要求離職,前後不到30分鐘。事後宋女就醫檢查,確認僅為低血糖並無器質性病變,因此認為公司屬於「違法解雇」,要求補足計薪天數差異之工資,並支付人民幣7000元(約新台幣31500元)的賠償金,但相關訴求均被公司張姓負責人拒絕。公司負責人張男主張,當時考量宋女身體狀況不佳,基於保護立場建議其回去休息、以後再合作,認為此舉屬於「勸退」而非「資遣」,且不滿宋女在網路發布剪輯影片誤導輿論。同時張男強調,直播勞動強度大,若未來發生更嚴重的意外,公司難以承擔責任,因此堅持不接受宋女要求的賠償金額,並建議對方直接走法律程序。針對此案,大陸法界專家指出,該公司行為已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契約」,並進一步說明,「勸退」需經勞工同意才生效,但公司單方面停止其工作並結算工資,本質上就是強制資遣。由於雙方已建立事實勞傭關係,公司若要以「不適任」或「不符僱用條件」為由開除員工,必須提出具體錄用標準與勞方不符之證據,不能僅憑一次暈倒就斷定勞方不適任。律師進一步分析,公司在工資計算上亦有瑕疵,應依法律規定之計薪天數補足差額。目前宋女已著手蒐集工作證明、對話紀錄與直播畫面等證據,準備進入勞動仲裁程序。專家也提醒勞工,面對突發解雇應保留薪資紀錄與考勤證明,若對於仲裁結果不服,後續仍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確保勞基法賦予之基本權益。
僑外生留台逐夢成職場新活水 卓榮泰:促進人才接軌厚植國家競爭力
全台目前約有數萬名僑外生在台深造,遍及大學四年制、碩士及博士班,不少人更將畢業後留在台灣工作納入未來的職涯規劃。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1)日出席「2026僑外生就業博覽會」時表示,政府將持續打造「安心住、好就業」環境,協助僑外生在台發展。近年來,大學校園中來自各國的僑外生人數逐漸增加,不少學生雖來自不同文化背景,卻能流利使用中文交流。受惠於前總統蔡英文推動的「新南向政策」,台灣與東南亞各國在經貿與人才交流上持續深化,吸引越來越多學生選擇來台就學,其中以印尼、越南及緬甸等國學生人數成長最為明顯。僑委會今年度分別在北、中、南舉辦就業博覽會,盼透過對接平台協助僑外生更容易找到合適工作,順利進入職場。卓榮泰致詞時表示,祝福每一位僑生,都可以找到最適合自己的工作,在台灣「安心住,好就業」。為了讓國家更有競爭力,政府致力創造更多誘因,鼓勵全世界優秀的青年來到台灣就學、就業。根據教育部統計,2026年度畢業僑外生人數可望超過1.4萬人,不少人將留台就業,納入未來職涯發展規劃。(圖/方萬民攝)他指出,政府今年開始推動「十三項國家戰略產業」,希望來自各國的青年們,可以在台灣發展自己的專長、興趣,同時也加入國家發展的行列。為了讓僑生在台灣可以「安心住,好就業」,從今年開始,畢業後申請延期居留的最長2年期間內,放寬為可自由工作,只要符合勞基法,各類職位皆可自由選擇。卓榮泰強調,政府也透過國發會的「Talent Taiwan 一站式國際人才服務中心」,協助銜接職場需求,順利在台灣開啟職涯發展。他並指出,希望在「安心住、好就業」的目標下,台灣可以成為「在地人的好地方、遊子的新故鄉」,讓僑生們把台灣當作自己的家,追逐夢想,和政府一起成為國家發展的尖兵,未來有一天也可以在全世界發光、發熱。
徵才寫「月休8天」竟違法!雇主遭檢舉恐被罰百萬 勞工嘆現實面:不痛不癢
徵才廣告通常寫「月休8天」竟然是違法的?勞基法顧問廖茂霖常在IG上分享勞基法相關知識,近日他談及「⽉休8天都是違法的」令不少人相當吃驚,甚至轉發到Dcard上引發熱烈討論。廖茂霖日前在IG上分享「⽉休8天都是違法的」,他直言台灣的老闆不知法也不守法,每年被檢舉違反勞基法的公司行號,服務業暫居第一位。他提到,服務業的徵才廣告總寫著「月休8天」這是違法的,廖茂霖解釋,一年有52周,周休二日總共要休104天,「但是月休8天,一年只有96天,差很多!」關於服務業刊登廣告寫著「月休8天」,廖茂霖表示勞工可拍照下來,跟主管機管檢舉,雇主會被罰2-100萬元。另一方面,大多公司行號標榜上班9小時中間有含1小時休息,廖茂霖直言「這都違法」,因為勞基法規定,工作每4小時至少要休息30分鐘。至於為何服務業會是被檢舉的第一名,廖茂霖表示因為服務業有變形工時、超時加班的部分,「他以為這樣佔到便宜,但是他不知道勞工一檢舉,他要倒大楣了。」影片曝光後,吸引上萬人觀看,網友們紛紛表示,「不是不知法,是罰金比壓榨後的成績還要便宜太多了,避重就輕」、「台灣的法律漏洞其實很多,懂程序你就會發現,明明我幹著違法的事,但偏偏穩賺不賠,重點是,還不會留下不法紀錄」、「對於真正大企業的服務業來說這種罰款根本不痛不癢,還不都是壓榨員工錢照賺,這就是資本的世界,他也根本不缺你一位員工,你不做還有其他人要做」。
如廁也要管?她見科技業「上廁所要刷員工證」超傻眼 網不挺:有門禁很正常
「覺得太沒人性!」一名網友表示,陪同在科技業上班的男友參觀公司環境時,意外發現廁所竟需刷員工證才能進入,讓她忍不住懷疑業界是否真的有「如廁限制」。文章一出,不少人分享自身經驗,也有人認為只是正常門禁設計。這名網友於Dcard發文分享,之前陪伴從事科技業的男友到公司看環境,發現公司廁所需要刷員工證才能進去,雖然她先前就曾聽說科技業公司會有「尿尿限制」,但實際看到還是讓她感到驚恐,「覺得非常誇張」、「太沒人性」。原PO也直言,這真的是她看過最「蛤」的規定了,同時好奇詢問,不知道有沒有其他人也遇過類似事情,「帶薪尿尿真的會被公司紀錄嗎?」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真+1」、「遇過用手機連公司監視器,隨時看我們有沒有人在偷懶,去廁所太久他人直接會到現場,超級可怕」、「我朋友在科技業,尿尿時間扣休息時間」。也有人指出,「我有面試過一間公司,就是這樣規定,要拿員工證感應廁所電燈開關旁邊的感應器,廁所自動門才會打開」、「嗶員工證才能用廁所沒什麼吧,妳是不是沒講完整?廁所不給外人用很正常啊」、「(公司)男廁女廁都會自動上鎖 ,需要感應員工識別證才能進去,男員工識別證只能解鎖男廁,同樣的,女員工識別證只能解鎖女廁,我覺得這樣的保護措施很好」、「之前公司男廁不用嗶,但女廁要嗶,並且只有女生的識別證能嗶」。還有苦主透露,「之前打工的麵包店會在下班後叫我們打卡再繼續做,店長帶頭違反勞基法真的很蛤」、「假日公司要求加班,不加班得提出看診證明」、「之前在旅遊龍頭,外套不能掛椅背」、「上班8小時不能用手機,訊息都不能看,連放身上都不行,主管會瞄制服口袋形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