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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搶修變擺拍? 工會喊話中央:拚命復電「勿變政治大內宣」
丹娜絲颱風重創嘉義、台南基礎電力設施,但昨(15)日下午卻傳出一名36歲李姓員工在高空作業時不慎遭到電擊,全身有20%燒傷。賴清德總統今於民進黨中常會以此事件,喊話也希望在野能正視台電辛勞與國人期待,全力支持台電。對此引發台電部分基層不滿,台灣電力產業工會串連台電新營區、高雄區等企業工會發布聲明,呼籲台電儘速釐清原因,同時也喊話中央,拼命工作(甚至被要求工作時、吃飯時還要擺拍),並不是為了讓政府高層拿來做為「撥補台電千億」政治大內宣的素材。據了解,台電有「台灣電力工會」以及「台電產業工會」,另因憲法法庭曾於2023年判決宣示,《工會法施行細則》中針對「廠場」的定義與成立要件,牴觸憲法法律保留原則,至遲於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屆滿2年時,失其效力。勞動部原想修法解套,明定將「廠場」規定增列於工會法,並明確化廠場工會定義、要件,但最終法案未能於期限內三讀,因此台電各區工會如也相繼合法成立。此次聲明由台灣電力產業工會、台電新營區處企業工會、台電高雄區處企業工會、台電台東區處企業工會聯合發布,內文寫道,對嘉義區處李姓同仁遭受電擊職災仍在搶救中,工會深切祈求同仁儘快脫離險境,早日恢復健康!我們要求台電公司儘速釐清事故原因,不要再有職災事故發生。聲明指出,丹娜絲風災造成雲嘉南電力設施極度損壞,台電基層員工及外包人員一個多星期來,日夜無休進行搶修,會員和幹部也都還在災區為修復而工作,讓災區儘速恢復完全供電,這是公用事業員工的天職。聲明強調,許多基層員工反映,長時間的超時工作,造成許多員工體力透支,這固然是天災因素導致早日修復電力設施的工作要求,但也反映出台電人力短缺的窘況,要求公司未來應檢討公司人力需求,人不是機器,就算機器也需要休息,人當然更需要休息。修復電力設施許多是高空作業,一旦體力精神出狀況,發生墜落事故的風險就會大增,也可能產生過勞,不希望看到職災事故再度發生,同時也要求,該有的補休、加班費和相關待遇,台電公司應該優於勞基法給與!台電基層員工的辛苦,災區民眾看得到,全國人民都看的到。其中聲明點出近期執政黨以台電員工為訴求爭取台電撥補的部分,台電基層員工只想本本分分儘速把受災電力設施搶救完成,讓災區民眾都有電可用!但我們拼命工作(甚至被要求工作時、吃飯時還要擺拍),並不是為了讓政府高層拿來做為「撥補台電千億」政治大內宣的素材!台電是公營事業,上至總統、行政院長、立法委員都可說是台電員工的「老闆」,我們懇切的希望,政府高層、公司高層,不要把基層員工的血汗工作當作政治鬥爭的籌碼,請恕我們擔不起這個角色!聲明最後指出,丹娜絲風災供電復原工作,完全暴露台電目前就是面臨基層人力不足、工安設施缺乏落實的窘境!我們強烈要求公司應針對人力及工安問題切實檢討,我們是人,不是機器、不是籌碼,我們要的是基層員工的安全、保障和尊嚴。

總統盼「在野」正視台電辛勞 台電工會不捨同仁怒吼拒成政治鬥爭籌碼
台電嘉義區處一位員工,因搶修電力設施,發生遭受電擊的工安職災事件,臺電產業工會及臺電各區處工會今天聯合聲明表示,工會深切祈求同仁儘快脫離險境,早日恢復健康,工會堅持臺電公司必須儘速釐清事故原因,不能再讓職災事故發生。台電工會並鄭重聲明,台電人拼命工作(甚至被要求工作時、吃飯時還要擺拍!)並不是為了讓政府高層拿來做為「撥補臺電千億」政治大內宣的素材!臺電雖是公營事業,上至總統、行政院長、立法委員都可說是臺電員工的「老闆」,但台電工會代表台電員工懇切希望,政府高層、公司高層,不要把基層員工的血汗工作當作政治鬥爭的籌碼,請恕「我們」擔不起這個角色!一名嘉義縣義竹鄉搶修電力的台電李姓工作人員昨日下午驚傳為恢復電力工程不幸遭電擊,賴統今天前往台南柳營奇美醫院探視,向家屬保證醫院一定全力搶救,也請大家不要放棄。並指示經濟部與台電,務必了解事故原因,未來不再發生類似事情。根據「中央社」報導,賴總統也希望「在野」能正視台電辛勞與國人期待,全力支持台電。賴總統企盼在野黨正視台電辛勞的具體意旨為何,因報導未提,有待進一步查證,不過,自從風災後搶著恢復災區供電已經超過一週未發聲的臺灣電力產業工會、臺電新營區處企業工會、臺電高雄區處企業工會、臺電臺東區處企業工會今天傍晚聯合發佈聲明,以強烈措辭,嚴正表達對台電員工遭遇不幸職災意外的立場。外界解讀,該聲明旨在呼籲各界給台電人「不受政治干擾的純淨工作空間」,台電人目前只企盼早日讓停電災區供電,不想捲入朝野政治惡鬥。台電產業工會在聲明中強調,丹娜絲風災造成雲嘉南電力設施極度損壞,臺電基層員工及外包人員一個多星期來,日夜無休進行搶修,包括工會會員和幹部,也都還在災區為修復而工作,讓災區儘速恢復完全供電,這是公用事業員工的天職。工會表示,許多基層台電員工反映,長時間的超時工作,造成許多員工體力透支,這固然是天災因素導致早日修復電力設施的工作要求,但也反映出臺電人力短缺的窘況!工會要求公司應檢討公司人力需求,人不是機器,就算機器也需要休息,人當然更需要休息!工會強調,修復電力設施許多是高空作業,一旦體力精神出狀況,發生墜落事故的風險就會大增,也可能產生過勞!工會不希望看到職災事故再度發生!工會也要求,員工該有的補休、加班費和相關待遇,臺電公司應該優於勞基法給與!臺電基層員工的辛苦,災區民眾看得到,全國人民都看的到!台電產業工會在聲明中強調,臺電基層員工只想本本分分儘速把受災電力設施搶救完成,讓災區民眾都有電可用!高層一個命令下達,基層使命必達!但當台電人拼命工作(甚至被要求工作時、吃飯時還要擺拍!)並不是為了讓政府高層拿來做為「撥補臺電千億」政治大內宣的素材!臺電是公營事業,上至總統、行政院長、立法委員都可說是臺電員工的「老闆」,我們懇切的希望,政府高層、公司高層,不要把基層員工的血汗工作當作政治鬥爭的籌碼,請恕我們擔不起這個角色!工會強調,丹娜絲風災供電復原工作,完全暴露臺電目前就是面臨基層人力不足、工安設施缺乏落實的窘境!工會強烈要求台電應針對人力及工安問題切實檢討,我們是人,不是機器、不是籌碼,我們要的是基層員工的安全、保障和尊嚴!

CNN批台灣漁業剝削外籍勞工 漁業署稱資訊未核實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12日刊出專文指,一名印尼移工在台灣漁船工作期間重傷未獲及時醫治,揭露遠洋漁業中外籍勞工遭受長期剝削、過勞與欠缺保障的問題。文中評論,台灣以民主與人權立國,長年被譽為自由價值的堡壘,然而遠洋漁業對外籍漁工的待遇,已經引來外界對價值觀的質疑。唐科塔(Silwanus Tangkotta)2019年投入台灣漁業,去年在船上被鐵捲門砸傷手指,船長卻以漁獲量不足為由拒絕返航。船隻當時接近索羅門群島,距離台灣5000公里,他為了避免感染,被迫自行以牙籤剔除患部裸露骨骼,輾轉超過1個月後才上岸治療。但唐科塔隨即遭公司解雇,且未獲任何賠償,目前仰賴親友接濟生活,他最後表示:「希望這種事只發生在我身上,而不是其他漁工」。唐科塔的遭遇並非個案,台灣擁有全球第2大遠洋捕魚船隊,雇用超過2萬名印尼與菲律賓漁工,為全球各地供應水產。然而,移工長年面對低薪、過勞、與拖欠薪資等問題,美國勞工部2020年起已將台灣遠洋漁業評為存在「強迫勞動跡象」的產業,涉及以假資訊徵才、暴力與工時過長。然我國漁業署回覆CNN時,指美方評估係基於非政府組織提供的「未經核實」資訊。唐科塔提及,移工每日工時長達18小時,在物資短缺、通訊中斷的海上環境中,難以對外求援。另一位印尼漁工更揭露,因船長拒絕返航就醫,導致同事在海上病重不治,將遺體運回故鄉時甚至被威脅扣薪。2023年銪富號也曾有10名印尼船員被積欠15個月薪資,只能以魚餌果腹,並經常遭受船東辱罵。面對批評,漁業署與勞動部強調已推出改善措施,如提升最低薪資、裝設船上監視系統與增派監察人員,並強調移工是「重要合作夥伴」。但民間組織批評,政策流於表面功夫、實質保障不足,且遠洋漁工不受勞基法保障,缺乏加班費與健保權益。綠色和平組織也警告,消費者可能吃下「現代奴隸制」的產物,直指台灣水產可能涉及強迫勞動,呼籲他國進口商嚴格監督供應鏈。今年更有4名印尼漁工對台灣豐群集團旗下的美國罐頭廠Bumble Bee Foods提起聯邦訴訟,指控公司從勞力剝削中牟利。

30歲妹月薪45K!一天做事不到30分鐘怕太廢 一票人:還缺同事?
不少人都希望找一份錢多、事少又離家近的工作,但近日一名30歲網友說,她月薪45K,年終固定4個月,年薪約80萬,但工作內容很廢,一天約有7小時能自由發揮,「大家覺得這是個好工作嗎?」不少人也給出答案。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這工作乍看很爽,可以做一輩子,但她擔心自己太廢,她現在處在職業轉換的黃金時期,這工作月薪45K,年終固定4個月,加津貼一年可領80萬,工作內容很廢,一天做事時間不到30分鐘。原PO說,「固定早8晚5,不用打卡,可以遲到一下不能早退,主管都WFH,辦公室沒有人盯著你,其餘時間可以放心做自己的事,一天大約有7小時可以做自己的事,可以用電腦跟手機,不能睡覺,同事之間不熟也不會聊天,座位都離超遠,對方完全不知道你在幹嘛,蠻彈性偶爾某天不想進公司可以申請WFH,但頻率不能太高」,通勤時間為單趟35分鐘。至於缺點,原PO指出,「一進公司薪水就蠻高的但不會成長,可能做一輩子都是這個薪水,假蠻少的,跟著勞基法走,很無聊,有很多時間想東想西,大家覺得這是個好工作嗎?會不會換工作後找不到更好的100%是正當的工作,不會有法律責任。」此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做人就是要跳出舒適圈,這樣我才可以跳進去妳的舒適圈」、「完完全全爽缺,看不到主管就是爽啊」、「珍惜好嗎」、「還缺同事嗎」、「如果有電腦可以用,剩下7.5小時可以接案賺外快啊」。

300多個工作天「近一半都在請假」! 她曬同事出勤紀錄:請假界的宗師
「根本是請假界的宗師!」一名女子分享,她近日在協助公司整理員工出勤資料時,發現有位剛被資遣的女員工,在1年3個月內請了162.25天假,將近一半時間都沒上班,讓她忍不住直呼是「SSR級請假傳奇」。這名網友近日在Dcard以「SSR級請假傳奇被資遣了」為題發文表示,她進到新公司約3個月了,剛到職時就知道有位30多歲的女同事在她入職前就在留職停薪,復職後只是偶爾露面,又突然開始神隱,「當時只覺得:『喔~這人好像滿會請假的耶』。」原PO說到,直到最近她幫忙整理出勤資料,才發現那位女同事根本是「請假界的宗師」,通常平均1個月上班22天,1年3個月大概是330個工作天,但該位女同事卻請了162.25天假,實際出勤不到168天。原PO透露,那位女同事總共請了10天特休、30天病假、14天事假、6天喪假、40天生理假、其他「不知道怎麼請出來的」的假40天、留職停薪10天,以及零碎時數共58小時,而這也讓她忍不住驚呼「等於快一半都請假耶,還沒算國定假日喔,各位!她可以開課教大家『勞工權益最大化操作術』。」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可能她就是在等資遣」、「這種我只有聽過公務人員這樣做過欸」、「你們公司居然還都准假,太神奇了」、「我們公司很多上午請假,下午才來上班,然後填加班到晚上10點」、「剛好我們公司有一個請假王,也是把病假、事假、生理假、特休請好請滿,每年幾乎有1次是車禍在家休養的假」、「生理假要怎麼請到40天,勞基法都沒說要給這麼多」。也有人指出,「我還真的看過有前輩是這樣的,但人家是高層的親戚,主管也只能X在心裡」、「不是,公司會准假也太怪了吧!我們公司很忙,請一天都很難了」、「我覺得自己事情有做完,請假完全沒差欸?各位都那麼奴嘛」、「我也覺得個人權益下完全沒啥問題欸,除非這位同事真的請假不在的時候造成單位困擾,不然其實為什麼不能把個人權益用好用滿」、「法律規定只是底線,私人公司的假不能少給,但可以多給,遇到特殊狀況,只要老闆點頭,還可以創造例外」。

TVBS主播內鬥案再審判決出爐 張靖玲上訴遭駁回敗訴定讞
TVBS新聞台爆發「宮鬥劇」,張姓前資深女主播弄汙破壞古姓女主播座位上的水晶球等事,遭古裝設針孔攝影機錄影,新聞台主管將張調職,之後再記9大過解僱,張不服提告要求回復原職,士林地院去年宣判,認新聞台調整張靖玲職務合法,張卻曠職抵抗遭新聞台解僱,新聞台終止勞動契約合法,駁回張女請求。張女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8日駁回張女上訴,仍判張女敗訴,可上訴。張女2021年10月間張因不滿古姓女主播,趁古不在座位時,破壞座位上的水晶球,見「請勿關機」紙條,竟長按電源鍵強制關機,並將髒液倒入古的禮盒紙袋,過程被古女裝設的針孔攝影機錄下,古拿畫面向公司申訴,主管先將張調離主播台,改為專題文字記者,張聲請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9月不服調動,曠工3日以上,遭懲處9大過解僱。張不承認有不當行為,在勞資調解間遭調職,影響他白天要陪伴母親就診、主播光環喪失等,嚴重影響她的家庭與生活利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回復原職。士林地院一審認為,張女爭執調職處分合法性,長達4個月沒有提供文字記者的勞務,經新聞台9次規勸,張仍未改善,張雖解釋擔心上班會被解讀為同意調動,但這不足以構成曠工的理由,新聞台予以解僱,符合勞基法中規定終止勞動契約的條件。張女不服,提起上訴,高院認為,張女2021年年10月間對同事私人物品為汙穢等行為,TVBS組成專案小組調查,認定張構成職場不當侵害,建議將張調職並要求其出具行為改善書,但遭張拒絕。TVBS因而於2022年5月1日將張調任為文字記者,該調職處分已合法生效。高院指出,張女調職後雖有打卡,但拒絕提供文字記者之勞務,仍屬曠工。TVBS在2022年9月13日,以張女自2022年8月26日至同年9月8日連續曠工,而為解僱命令,合乎勞基法規定,應認兩造僱傭關係已終止。因此張女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回復主播職務、支付薪資及提繳勞退金等,均無理由,判決張敗訴。

北市5月違反勞基法裁罰出爐 壽司郎遭罰20萬元最高
台北市勞動局7日公布今年5月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98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高達381萬元,其中台灣壽司郎股份有限公司遭罰20萬元最高。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開罰只是手段,輔導企業遵守法令才是核心價值,並呼籲雇主遵守法令,勿讓開罰成常態。勞動局指出,今年5月份勞基法遭裁罰的罰鍰金額前5名業者,依序為台灣壽司郎股份有限公司(20萬元)、怡通行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利安達平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1萬元)、翟家玉即大紅豆食品行(11萬元)、台隆賓士汽車股份有限公司(10萬元)、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10萬元)。勞動局說明,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工資未全額給付,計30家(30.61%);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24家(24.49%);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之工資,計14家(14.29%);工資未定期給付勞工,或未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計12家(12.24%);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計11家(11.22%)。王秋冬指出,台灣壽司郎股份有限公司因使勞工延長工時,未依法給付平日及休息日延長工時工資,全月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46小時之規定上限及休假日出勤未依法加倍發給工資等,分別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第32條第2項及39條規定,各遭裁處5萬元,合計遭裁處20萬元。王秋冬強調,透過各項專案檢查,持續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是勞動局重點工作項目之一。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並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應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王秋冬呼籲,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台北市民服務大平臺」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學生暑期找打工不滿被問1問題 面試官釋疑被「嗆成啞巴」
一名男學生表示,他最近為了找暑期工讀而向多間公司投履歷,結果面試時才發現,每間公司雖在求職平台皆標榜「可暑期兼職」,實際上全都希望找能「長期配合」的員工,讓他當場忍不住反問面試官,「請問你真的有看我履歷表嗎?而且你開最低時薪、月薪又想請到一些有很多實務經驗的人,你覺得有可能嗎?」一番話讓對方啞口無言。原PO在Dcard以「#面試心得,現在社會真的有病」為題發文表示,自己最近接連面試多份暑假打工,結果幾乎每個面試官與他面試時都問,「所以你是只做暑假7、8月而已嗎?我們比較希望可以長期配合。」然而,這些企業在求職平台上卻都明明寫著「暑期兼職可」,或「歡迎暑期打工」,原PO也在面試時表示,自己所投遞的履歷上,第一行也寫明「只找暑假打工」,不解為何還要被詢問是否能做長期兼職,結果面試官回應,「因為如果不這樣寫,應徵的人會很少。」面試官接著坦言,「這邊看你好像沒有這方面的工作經驗,你覺得你的優勢是什麼讓我可以錄取你?」原PO索性不客氣地反問對方,「不好意思,我想問個問題,請問你真的有看我履歷表嗎?而且你開最低時薪、月薪又想請到一些有很多實務經驗的人,你覺得有可能嗎?而且這個只是暑期兼職而已。」一番話讓面試官頓時語塞變成啞巴。原PO事後直指,「暑假打工本來就短期,不然我要做到我進棺材嗎?你時薪、月薪都是開勞基法最低標準,就不要在那邊嫌來嫌去,好嗎?」他也表示,自己在面試時嗆爆企業不合理的要求「真的好爽」,但也坦承自己之所以有這種底氣嗆人,是因為過去打工有存錢,因此目前不缺錢,「不然我也是資本主義的狗。」貼文引發一票網友共鳴,大家紛紛直呼「台灣就是慣老闆滿街跑,用最低薪資就想請到有經驗,又能做長期的員工,然後都不看應徵者履歷就在問一堆白目問題」、「可以回答『好、可以配合』,離職時再回答 『不這樣回答,你不會用』」、「出社會才知道,這個社會工作環境就是這麼爛 」、「資方以短期兼職的名義把人騙來投履歷還敢講出來,好笑」、「整頓職場慣老闆,大家一起來」。

三班護病比獎勵金發5億!27院掛零 林口長庚4053萬元最高
護理人力出走嚴重,衛福部祭出三班護病比獎勵,19日首度發放給達標的醫院,第一階段合計發出5.47億元,此次獲得最高獎勵的是林口長庚4053萬元,其次是高雄長庚2855萬元、台北榮總2368萬元,但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顧問陳玉鳳指出,金額最高的前幾名醫院都有人力短缺、濫用跨科調動的問題,對於獎勵數據表示存疑。衛福部去年祭出三班護病比達標獎勵,目前為第一階段,白班、小夜班、大夜班若有2班達標,即給予醫院獎勵。本次獲得最高金額的前5大醫院為林口長庚4053萬7963元、高雄長庚2855萬1208元、台北榮總2368萬6531元、三軍總醫院2227萬1987元、彰化基督教醫院1869萬9422元。至於獎勵掛蛋的醫院則有27家,包括雙和、部立台南、部立台北、部立苗栗、部立豐原、部立彰化、阮綜合、光田綜合、聖馬爾定、聖保祿、為恭、亞大附醫、敏盛、民生醫院、玉里醫院、海天醫院、李綜合苑裡、新太平澄清、澄清國際眼科、中正脊椎骨科、暘基醫院、全民醫院、新莊英仁、大園敏盛、中國醫臺北、萬華醫院、靜和醫院。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顧問陳玉鳳指出,金額最高的前幾名醫院都有人力短缺、濫用跨科調動的問題,對於獎勵數據表示存疑。一些醫院因人力不足而關床,又將護理長、專科護理師計入人力計算,以達到護病比要求,甚至會規避《勞基法》,護理師休假卻從事其他病房、門診業務,挖東牆補西牆,這樣的人力真實嗎?根據護師工會統計,去年12月到今年3月,全台共有1302名護理師出走,4月只補了63人、5月補了136人。陳玉鳳認為,衛福部撥款總要有依據,不是亂撒錢,應在醫院有聘人、加薪的前提下,並且達到一定比率,才能撥發獎勵金。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表示,衛福部撥付5.47億獎勵金,是具象徵意義的一步。不過,390家醫院裡有27家醫院獎勵「掛蛋」,占整體醫療機構7%,而無法達標的根本原因在於第一線人力嚴重斷層。他呼籲醫院透過提升待遇、改善排班制度、推動人力再回任計畫等,重塑年輕人對職場的信心,創造護理人力願意留任的環境。

蝦皮購物榮獲台灣幸福企業評鑑金獎肯定 奠定電商職場標竿地位
蝦皮購物近日以完善的「職場文化建構」、「員工福祉與發展」、「企業永續影響力」三大核心面向,榮獲工商時報第一屆「台灣幸福企業評鑑」金獎,展現其對職場文化長期耕耘的成果。長期以來,蝦皮購物以培育人才成長為企業發展的核心,致力打造健康且幸福的職場環境,不僅重視員工的歸屬感與價值實現,亦積極推動鼓勵創新與溝通的企業文化,希冀與員工共同成長。在「職場文化建構」方面,蝦皮購物積極打造開放透明的工作環境,透過「員工大會」、「內部電子報」、「員工意見調查」等機制強化組織溝通與團隊凝聚力。同時也鼓勵員工參與「高階主管一對一對談」,讓第一線聲音直達決策層。蝦皮購物榮獲工商時報第一屆「台灣幸福企業評鑑」金獎,展現長期耕耘的結果,奠定電商職場標竿地位。(圖片提供/蝦皮購物)為了讓員工在人生不同階段都能安心發展與持續精進,蝦皮購物在「員工福祉與發展」方面也投注心力。針對孕期後期的員工,提供彈性工時與居家辦公選項,並推動「母性健康保護計畫」,為孕期至產後一年及哺乳期女性員工,安排專業護理師提供健康諮詢與關懷。同時也重視員工心理健康,除了提供優於勞基法的特休假制度與辦公室紓壓按摩服務、零食飲品補給外,另設有「員工協助方案(EAP)」,每位員工每年可享有三次免費諮詢,涵蓋心理、法律、理財等領域,協助員工平衡工作與生活。職涯發展方面,則透過提供領導力培訓、線上學習平台等資源,鼓勵員工持續成長,拓展職涯視野。此外,蝦皮購物也發揮「企業永續影響力」,透過結合內外部資源推動公益,鼓勵員工親身參與,凝聚認同感與行動力。2024年逾392位員工投入志工服務,累積服務時數達1,011小時。於2023至2025年間,連續三年攜手社福機構包場公益樂園,邀請弱勢家庭共度節日,號召員工及親友共襄盛舉,參與人數超過千人,展現企業與員工攜手回饋社會的承諾。同時,更長期與近百間公益團體合作,推動「百元捐」計畫。2024 年全年愛心捐款金額年增逾 60%、捐款用戶數更是成長超過 130%。支持議題涵蓋弱勢兒少、流浪動物關懷、台灣野生動物救援、新住民、環境永續等多元領域,持續串聯更多社會善意,打造良善循環。展望未來,蝦皮購物將秉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持續深化員工福祉與職場文化,並積極擴大對社會的正向影響,期盼與員工及用戶攜手,共創永續的美好未來。

懷孕遭主管嘲諷「不願意養妳這個孕婦」 她氣喊:很想馬上離職
一名女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Dcard發文控訴,自己在職場上因懷孕遭主管不當言語對待,甚至被私下批評「不願意養你這個孕婦」,讓她深感氣憤與委屈。該事件引發網友廣泛關注與熱議,許多人紛紛留言力挺原PO,強調勞工依法請假權益不容忽視。原PO以「主管說我不願意養你這個孕婦」為題發文表示,自己在目前任職的公司已服務四年,於今年2月發現懷孕,預產期為同年10月,她也在4月正式向主管報告此事。然而主管在與其他同事私下交談時,卻對她提出質疑與批評,認為她於2月至4月間請病假,是「故意延後特休好等著生產時用」,更直言「不願意養這個孕婦」。雖然這些言論並非當面表達,而是由同事轉述,但原PO指出,自己懷孕初期僅請了每月一天的病假,工作進度從未落後,所有任務也皆如期完成,「並不是每一個人的孕期都能輕鬆度過,前三個月選擇不公開懷孕,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對於主管的發言,原PO難掩失望,她坦言自己原本打算做到生產前再請假,但在聽聞主管的態度後,一度萌生立即離職的念頭,「現在提離職絕對影響到我的個人權益,但被主管的話氣到,真的很想馬上走,如果我照著勞基法請假,主管就算不願意養我,也得養,本來想做到生,聽到主管講這些話,就想趕快請假走人」。此外,原PO也提到自己原預計將去年尚未使用完的特休延後至今年使用,但在遭主管質疑後,她不免懷疑是否還適合繼續這樣安排。事件曝光後,引起不少網友共鳴,留言表示「他都耍流氓了,你也不用給他面子啦,千萬別自提離職,產假育嬰假休好休滿,錄音設備不能少,讓他知道什麼叫為母則強」、「不要負氣離職,勞基法的津貼拿好拿滿,這是你的權利,淡然看他們嘴臉就好,如果是我死皮賴臉假都請好請滿」、「人資路過,絕對不要自請離職!故不故意不請特休根本不關主管的事,沒有一條法律規定特休要先用」。面對大家的鼓勵與支持,原PO後續也補充說明,「謝謝大家的留言,我決定繼續工作到生產前,該享有的福利,我不會輕易放棄的」。

公投、罷免日應放假!勞工當日出勤得領「雙倍工資」 違者最高罰百萬
近日多個團體發起大罷免,多個已通過二階連署,中選會20日將公布7月26日為首波罷免投票日,勞動部官員表示,依勞基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應予休假,中選會會指定公投日及罷免日為應放假之日,有投票權人應放假,若當天徵得勞工同意,出勤時應給付雙倍工資,當天如果是勞工的例假日及休息日就不另給假,違反最重可處100萬罰鍰。勞動部官員提醒,如外國人、未達法定年齡之日不具有投票或罷免權,因此雇主毋需給假,至於給假時間則為當天的0時至24時,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只有徵得勞工同意, 且不妨礙其行使投票權才能讓勞工出勤,出勤的薪資則依實際出勤時間給予雙倍工資,但若當天原本就是勞工休息日或例假日則不另給假。此外,《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除了增加國定假日外,也讓原住民勞工可以在各所屬歲時祭儀期間選擇3天休假,勞動部官員說,原住民族委員會已公告歲時祭儀時間,具有原住民身分的勞工,可以於其本人、其父母或配偶之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擇3日放假,並持原住民民族別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向雇主提出。

50萬藍領移工退休無保障 監察院促勞動部通盤檢討
監察院今(19)日指出,我國自民國94年起實施勞退新制,讓勞工退休金可以「累積帶著走」,不因勞工轉職,或公司歇業、倒閉而中斷,是許多勞工的重要保障;但藍領移工適用勞退舊制,必須在同一雇主工作滿一定年限才能領退休金,退休門檻高,勞動部於民國95年(2006)以令釋免除雇主為移工提撥退休金義務,有牴觸母法爭議。監察院促請勞動部因應環境變遷與移工在臺年限放寬,全面檢討該令釋是否逾越法律授權,並評估是否涉及差別待遇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表示,現行規定排除尚未取得或難以取得永久居留的藍領移工、中階技術人力及其他白領專業人士適用勞退新制,使其無法享有退休金累積機制。其中,有超過50萬名在臺藍領移工,僅適用「勞退舊制」,除非長期在同一雇主工作到退休,否則根本領不到退休金。許多移工在臺工作多年,制度卻建立在「他們不會留下來」的假設上,未能反映移工實際長期工作的情況,導致退休保障產生落差。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於昨(18)日通過王美玉、王幼玲兩位委員提出的移工退休金案調查報告,要求勞動部全面檢討原勞委會民國95年12月15日發布的令釋,該令釋免除雇主依《勞基法》第56條第1項為勞工提撥退休準備金的義務,是否已逾越法律授權、違反明確性原則;另就是否開放未取得永久居留許可,且非從事家庭看護或幫傭工作的藍領移工、中階技術人力與外國專業人才適用勞退新制,監察院建議勞動部應會同國發會研商,並參考司法院釋字第578號解釋意旨及國際勞工公約規定,在兼顧國家總體發展下,審慎通盤檢討。調查報告指出,原勞委會於民國95年發布的令釋,是當時考量藍領移工在臺工作期間不得超過6年,難以達成退休條件,因此雇主無須為藍領移工提撥退休準備金。不過,這紙令釋發布已超過18年,目前移工在臺工作年限最長可達12年,且經申請成為中階技術人力後,更無工作年限限制,已有成就退休條件之可能。又現行勞基法規定雇主應為所有適用勞基法勞工按月提撥退休準備金之規定,並未區分本國或外籍勞工。勞動部以令釋免除雇主提撥義務,雖減輕用人成本,卻削弱勞基法對勞工退休金的保障,恐有違反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存在牴觸母法的疑慮。王美玉與王幼玲表示,勞動部應配合時空環境變遷及就服法修正,儘速全面檢討是否修正或廢止現行令釋。若政策認為目前仍不宜要求雇主為藍領移工提撥退休準備金,則應在勞基法中明確規定排除提撥義務的法律依據,才能符合法律上明確授權的規定。調查報告另指出,國際公約積極推動消除就業與職業上的歧視,保障每個人不因種族、性別、宗教等背景而受限於就業機會,強調應給予跨國移工平等待遇與免於歧視的權利,我國勞工退休金制度應與時俱進,且現今也納入攬才、留才及移民政策的考量;勞退新制涉及稅賦減免、國庫補助等多項政策,是我國整體人才政策的重要一環。因此,是否開放未取得永久居留許可、且非從事家庭看護與家務幫傭的藍領移工、中階技術人力及外國專業人才適用勞退新制,監察院認為勞動部允應會同國發會研商。研議時,應參考司法院釋字第578號解釋意旨,根據我國憲法保障勞工之基本精神,以及支持中小型經濟事業發展的政策方向,並參酌國際勞工公約相關規定,綜合考量國家整體發展,審慎全面檢討相關政策。

涉收賄當企業門神!新竹縣勞工處「正副處長」遭起訴
前新竹縣政府勞工處正、副處長劉家滿與林東山遭控於2023年至2024年間,多次在應執行勞檢裁罰時,因長期收受對方禮券,而改以不罰或低罰;另,劉甚至擔任養護中心與護理之家股東,在該中心違反勞基法與勞保投保不實應裁罰時,非法庇護予以不罰,新竹地檢署17日偵結全案,將劉、林及行賄的企業公關與安養中心負責人等4人依貪汙等罪嫌起訴。檢方調查,2023年3月間,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1名員工經由縣民信箱向新竹縣政府勞工處申訴「違法超時加班」、「交接班未給加班費」。時勞工處承辦人勞動條件檢查發現,該員每日提前30分鐘以上到廠交接班,且公司確有要求提前到班,卻未支付加班費之情事。承辦人於是函告遠東公司違反勞基法,遠東回應稱提前到班屬員工個人因素,非主管指示,但承辦人仍認定違法,因此擬罰鍰5萬元,並擬公告處分。但劉與林明知事實確鑿,依法應處罰,卻因原任遠東新埔廠公關室許姓副理、後任公關室顧問的許員自2020年起,每年農曆春節前都會在勞工處送遠東百貨禮券每次5000元,劉共收3萬元、林收2萬5000元,劉與林因此退回處分書。承辦人才被迫重新簽辦不予裁罰函件,非法方式庇護遠東公司,致遠東公司免受5萬元罰鍰。另,申訴人見申訴未獲勞工處妥處後,又於2024年4月再度申訴遠東公司「交接班時數未併入加班費」,承辦人再查後仍確認違法,依規定擬處罰10萬元,但劉因繼續收受禮券,再次退回處分書,庇護遠東公司再次免罰得利10萬元。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在2024年4月至遠東新埔廠執行外籍移工專案檢查,查獲遠東公司違反勞基法移送新竹縣政府處理,但劉僅裁罰部分違規,免除部分罰鍰,致遠東公司免罰得利5萬元。此外,檢方還發現,職安署曾因仟崧家園違反勞基法、芊馨園護理之家勞保投保不實等違法情事,但劉為2家安養、護理之家的隱名股東,且持續收受公司分紅,不法庇護2家公司免於遭裁罰6萬及26萬餘元。起訴書指出,劉與林均為新竹縣勞工處高階主管,本應恪遵公務員法令,卻違背職務上之行為,逐年收受遠東公司公關人員遠東百貨禮券,而放水裁罰案,並將應罰案件改為免罰,此舉已淪為遠東公司門神,致使弱勢勞工申訴無門。另,劉家滿更為仟崧家園及芊馨園護理之家的隱名股東,長期享受高額分紅,遂於執行勞檢裁罰時,一人分飾二角、內神通外鬼,假借處長之職權,直接或間接施壓裁罰案件承辦人,又在背後捉刀,提供業者脫免裁罰的不正方法,且於犯後均就行收賄部分,一再飾詞否認等一切情狀,量處適當之刑。

醫療人力拉警報 修法「醫師加班費免稅」明年上路
醫療環境工時長、壓力大,導致醫師紛紛從醫院出走。衛福部健保署和財政部賦稅署11日召集醫界討論,未來醫院主治醫師和住院醫師皆享「加班費免稅」,初步共識以總工時的50%為上限,預計今年透過函示或修法完成程序,明年上路。健保署長石崇良說明,依據《所得稅法》,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可以免計所得稅,而《勞基法》適用對象的加班工時限制是每月46小時,反觀醫院主治醫師並未納入《勞基法》,他們工作時間長,卻又沒有加班工時規定標準,導致加班費須課徵所得稅,這樣有點不公平。為兼顧勞動條件及醫師特殊工作性質,會議中醫界達成共識,延長工時標準以總工時的50%為上限,如有發生重大災難等特殊情形,則另報主管機關核定。石崇良說,除了醫院主治醫師之外,也讓原本受《勞基法》規範的住院醫師也適用;將透過函示或修訂《健保特管辦法》做法,讓今年的所得稅在明年報稅時改採新制。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指出,醫院主治醫師長年承擔夜間值班、創傷重大手術與急重難罕症照護,平均每周工時高達70至100小時,遠超過一般受薪階級職工,但其加班費與薪資一併課稅,無法反映其超時勞動的特殊性與貢獻。對醫院執業醫師的值班費與加班費提供稅務減免,不僅是對醫師勞動價值的基本尊重,更是保障全民就醫權益,避免醫院醫師流向診所造成結構性失衡的關鍵。「如果錢能解決的事情,那就不會是大問題,也不會造成現在的醫療環境崩壞」。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表示,急重症人力流失已經是長久議題,政府要設法介入人力流失的惡性循環,不應只希望聚焦在「錢」就能解決一切,必須讓醫師的專業價值被正視,包括推動「不同工不同酬」以及合理的報酬,都是需要努力的方向。

盼留住人!衛福部、財政部達共識 「加班費免稅」預計明年上路
急重難症醫師不斷出走醫院,反映出醫師工時長、壓力大的困境。衛福部健保署和財政部賦稅署今天(11)召集醫界討論調整醫院醫師所得稅制,未來醫院主治醫師和住院醫師皆享「加班費免稅」,初步共識以總工時的50%為上限,預計今年透過函示或修法完成程序,明年上路。衛福部健保署今天邀集各層級醫院協會、私立醫療院所協會、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財政部賦稅署、勞動部,以及衛福部醫事司、社保司等相關單位,召開「醫師常態時間以外執業所得稅務研商會議」。健保署署長石崇良說明,依據《所得稅法》,執行職務而支領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可以免計所得稅,而《勞基法》適用對象的加班工時限制是每月46小時。但醫院主治醫師並未納入《勞基法》,他們工作時間長,卻又沒有加班費規定標準,導致主治醫師的加班費被課徵所得稅,這樣有點不公平,因此開會討論加班費該如何計算、規定標準為何?石崇良說,今天會議討論共識是,延長工時要在總工時的50%以下,如有發生重大災難等特殊情形,導致延長工時超過規定標準,則另報主管機關核定。除了主治醫師之外,也讓原本受《勞基法》規範的住院醫師也適用。石崇良說,今天會議取得共識後,後續由賦稅署認定,究竟是由衛福部發函,還是須修訂《健保特管辦法》,以獲得正式法源,希望可以讓今年的所得稅,在明年報稅時適用,讓醫師的付出得到相對公平的對待。

台南「周氏蝦捲」廚餘倒回滷鍋…女員工有前科 業者致歉:不排除提告
台南50年老店「周氏蝦捲」被踢爆員工將廚餘倒回滷鍋,讓人質疑會有食安問題,引發軒然大波。對此,業者今(11日)出面道歉,更起底女員工黑歷史,過去就有不良紀錄,已經給予告誡,而台南市衛生局也會同消保官前往稽查,若確認違反食品衛生規定,恐開罰6萬至2億元罰鍰。本站報導《50年老店「周氏蝦捲」被爆員工將廚餘倒回滷鍋 小老闆:從未下達任何指示》,女網友在Dcard描述事情經過,提到某天中午到「周氏蝦捲」用餐,看見隔壁桌客人離開後,店員把顧客吃剩的油豆腐倒回滷鍋,事後和總店店長反應,對方確認地點、時間後,承諾會幫忙調監視器,但最後找不到監視器片段,而分店店長致電坦承,確實是將客人吃剩的食物丟回滷鍋,也告知整鍋滷汁已經全部倒掉。「周氏蝦捲」許姓董事長特助今天上午出面道歉,表示對該名顧客深感歉意,案發的該名店員雖非正職員工,但各家分店的管理標準作業程序皆相同,對安全衛生也相當注重,未來會加強員工訓練及嚴肅的管理,對該名員工造成的食安衛生問題,不排除提告。許姓董事長特助指出,該名兼職女員工任職約4、5年,前後離職又復職,之前就發生過不恰當的行為舉止,在管理層面上也有告誡,如今又發生這樣的事情,已無法任用該名員工,後續會依照勞基法相關流程規定處理,並和該名員工面談。對此,台南市衛生局今天上午立即派員,會同消保官前往周氏蝦捲安平店稽查,針對作業環境、人員操作流程、廚餘處理、食材儲存與再加熱程序等全面檢查。現場若發現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將依法要求限期改善,若複查仍不合格,最重可處新台幣6萬元至2億元罰鍰。

護理師超時工作不給加班費 工會:罰5萬根本不痛不癢
勞動部近日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8月起,區域醫院、醫學中心將比照上市櫃公司,違反《勞基法》加班費、加班工時、輪班及一例一休等,開罰金額從5萬元起跳。護理公會全聯會表示肯定與支持;護師工會則指出,護理師加班費每人每月平均2000元,大型醫院不給加班費,久久被抓一次,「投資報酬率」很高,根本不痛不癢。護理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麗琴指出,大型醫院延時下班與超時工作屢見不鮮,勞動部的作法可督促醫院依法落實正常工時、合理排班,有助穩定護理人力、降低離職率,提升病人照護品質。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顧問陳玉鳳表示,勞動部看見護理界的呼籲,至少是一種前進,給予肯定,但這樣的額度對醫院完全無感,不痛不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護理師至少100人,護理師加班每人每月平均2000元,醫院不給加班費,每月可省至少20萬,久久被抓一次,「投資報酬率」高,大家會想賭一把。陳玉鳳說,現行即便是公家醫院,也會任意曲解法令,勞動部若沒有配套,要如何保證護理師不被秋後算帳?在東部,有公立醫院醫院要求護理師加班滿30分鐘才算加班,甚至小夜、大夜護病比可高達1:100。去年12到今年3月,全台護理師共1302人出走,4月補了63人,5月補了136人,陳玉鳳透露,許多護理師因失望而離開,新冠疫情升溫之際,急診壅塞恐再起,護理人力若未回流,將是一大隱憂。醫界方面,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指出,加重罰則有助強化守法誘因,但人力失衡非單靠罰則就能解決,應讓醫院有財務韌性改善待遇、補齊人力,健保總額一定要夠;其次,則是強化分級轉診制度、加強對民眾的健康教育。他呼籲勞檢單位,以改善和輔導先行,畢竟罰錢是手段不是目的。

蔣萬安批綠說一套做一套 爆柯建銘曾以促轉條例換一例一休
內政部以轉型正義為由欲推動中正路改名,台北市長蔣萬安今(5)日於北市議會備詢時,遭民進黨議員陳賢蔚要求落實轉型正義工程。對此,蔣萬安回擊自己當立委時支持促轉條例投下同意票,更爆料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當時拿「促轉條例」換「一例一休」修法,民進黨嘴巴上說轉型正義,私下卻是條件交換。蔣萬安今日於議會備詢,民進黨議員陳賢蔚列舉過去228事件的受難者故事,要求蔣萬安身為蔣家後代,應正視獨裁、轉型正義。對此,蔣萬安表示,對於中正路改名,也不是他出來批評,今天行政院會,院長卓榮泰也表達現在不應該來推動全面改名,這是行政院、卓院長的立場與態度。蔣萬安續指,對於轉型正義,他也表達清楚立場,「面對歷史還原真相,歷史教訓不能忘記」,同樣地,對於任何支持獨裁的言論、行為,自己絕對譴責,包括民進黨小編也是一樣。蔣萬安強調,轉型正義是歷史的真相還原,檔案資料的公開完整,史觀也要多元包容客觀,這是非常清楚的,在立法院審查的時候,他已經清楚表達他的立場。而轉型正義不僅包括國民政府時期,也應該包括日據時期、原住民時期受到傷害也應該受到平反,「不過民進黨卻一刀切,這是民進黨不願意正視歷史的地方,是民進黨令人唾棄的地方。」蔣萬安加碼爆料,自己當立委時支持促轉條例投下同意票,陳賢蔚都不清楚當初的立法過程。而當時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當時甚至還說「拿促轉條例來交換勞基法的一例一休」,要國民黨不要擋一例一休,當時那個會期可以不要通過促轉條例。蔣萬安怒批,民進黨私下條件交換,嘴巴上講轉型正義,實際上條件交換,說一套做一套,甚至民進黨小編還公開寫支持獨裁,要求民進黨用一致的標準立場。

空服員懷孕被要求「留職停薪」 華航遭判賠基本薪資
張姓華航空服員因懷孕申請轉任地勤遭拒,被要求「留職停薪」,無奈之下只好在申請書上寫下但書,說明自己並不同意;待產後復職卻無法回到空勤職務,導致薪資打折,於是提告主張遭性別歧視,一審獲賠45萬5664元,雙方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華航在孕期未盡提供地勤職缺義務,,造成張女無薪假期間損失,維持原判,全案定讞。張女自1998年起在華航擔任空服員,2020年7月間因懷孕依規申請轉任地勤,華航卻拒她的申請,要求改填「因孕留職停薪」;張女不同意但迫於現實,只好在申請單註明「待人力處一旦有職缺釋出時,需立即通知本人,安排轉任地勤,並依排序通知本人」此後歷經新冠疫情延燒,張女幾度嘗試復職又受限訓練排程,被迫長期留停。待張女回到公司,卻僅被安排行政工作,因此未獲飛行加給,甚至請生理假也遭扣薪,她遂整理懷孕至復職期間應領工資與非財產損失,共向華航求償185萬餘元;華航則反駁華航反駁若空勤組員懷孕應立即停止任務,當張女告知懷孕時,確實已無地勤職缺可以供張女任職,才請張女申請留停,並非歧視懷孕婦女,且轉任行政職也獲張女同意。一審法官審酌張女申請單中的註記內容,認定雙方事實上已形成類「無薪假」關係,依勞基法規定,每月應支基本工資2萬3800元至2萬5250元不等,合計18個月與1月獎金,共計45萬5664元;飛行加給部分,則因張女未具服勤資格,非受華航歧視,不屬賠償範圍。二審法官則明確指出,依據華航規定,除非華航提供臨時地勤職缺,但空服無意願接任,才得依留職停薪程序停止空勤任務,因此空服員若申請轉任,華航便有提供職缺義務,否則就是剝奪空服員的選擇權,因此張女轉任申請遭拒、復職訓練受限,造成無班可上,均因懷孕所衍生,華航理應給付其留停期間基本工資,因此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