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
」 勞基法 勞動部 勞動局 請假 勞工
獨/下班傳LINE辦公!金門玻璃廠自訂守則「不算加班」 女會計告贏
搶先金酒、首創離島企業IPO的金門玻璃廠,因勞資糾紛被法院認證違法剝奪員工申請加班費的權利。金玻公司林姓女會計捲入人事糾紛跟高層鬧翻遭非法解僱,她提告反擊,資遣費、預告工資及失業給付損失部份,已獲賠8萬6653元確定;加班費部分,公司高層常在下班時間以LINE交辦公務給女會計,卻在員工守則規定18:30後繼續工作不算加班,台北地院認定已違反勞基法,判決金玻應給付6萬5430元加班費。本案尚未確定可上訴。本案原告林姓女子,2023年2月先進入逸品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出納、行政,月薪3萬8千元,2個月後轉任金門玻璃廠股份有限公司,須負責出納、行政、會計、人資,為逸品、金玻、顧維環保綠能科技及金玻老闆顧正德個人作帳,還會處理到老闆與董事交辦的家庭私事,她做到2024年3月初「被離職」時,月薪是4萬3千元。逸品與金玻的負責人都是顧正德,兩家公司多名董監事相同,法院視為家族企業同屬一個集團,在財務及指揮權限上都是林姓女會計的僱主,不會因為她的職缺先後掛在不同公司而區分給付加班費的責任。林姓女會計向北院提出多筆19:00後的出勤紀錄以及她與公司高層的LINE對話截圖,主張公司積欠加班費,請求給付9萬2307元;逸品及金玻公司反駁,林姓女會計的業務在上班時間處理即可不須加班,公司沒要求她加班、她也沒申請獲准就「擅自滯留於工作場所」,依法不得請求加班費。北院調查,逸品公司員工守則規定每天工時8小時,下班時間18:30,林姓女會計在本案均「多送」公司半小時,從19:00才開始算加班;只要林姓女會計在出勤紀錄上有簽退紀錄,依據《勞動事件法》「推定」勞工經僱主同意而執行職務,應計算加班時數。法官指出,逸品公司雖在人事規章明定:「18:30之後,如須繼續處理事務者,留下來的時間不算加班」,但這種單方面否認加班事實,剝奪勞工請求給付加班費的權利已違反法令;金玻集團對於林姓女會計「擅自滯留公司」並未加班提不出證據,而且老闆顧正德及黃姓董事時常在林姓女會計打卡下班後,仍傳Line遠端指示工作,這都要算加班,公司卻沒付加班費。只要林姓女會計有提出加班簽退的紀錄,法院均認定她有權領取加班費,因此判決逸品公司和金玻公司應給付女會計6萬5430元。特別的是,女會計薪資結構中有一筆「超時津貼」,被公司拿來當成抗辯理由,主張這就是女會計已領加班費的證明,所以她不能重複申請,但北院比對女會計每月加班時數,發現有4個月明明有加班,公司卻沒發任何超時津貼,顯然這筆錢跟是否加班毫無關聯,應與本薪、伙食津貼、交通津貼一併計入女會計的平日工資,也不能用來抵銷女會計申請的加班費。
遲到1分鐘被要求請事假1小時!最慘苦主現身:遲到1分鐘就扣3倍薪
近期有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滑到一起上班族因通勤路況遲到1分鐘,卻被要求請1小時事假,詢問人資,也僅得到公司規定的答案,讓事主覺得十分不合理,這名網友指出,自己也遇過類似的經驗,事後查法規才知道老闆行為已經觸法,呼籲網友要勇於爭取自己的權益。原PO表示,她後來去查法律,勞基法根本有規定,員工遲到就是照「實際少工作的時間」來等比例扣薪,公司不可以自行規定遲到幾分鐘就要請一小時假,那時候的老闆完全是看她還是小孩不懂法,想糊弄她。網友紛紛表示「既然遲到1分鐘需要請1小時事假,那乾脆就遲到1小時吧」、「換個角度,如果請了一小時,那一小時不用做任何工作才對,過一小時後才是算上班時間」、「請了就59分鐘後開始工作」,甚至有人直言「要搞大家來搞,我請一天事假直接回家躺都爽」。還有其他苦主也抱怨自己的經歷「我們公司跟你談好的薪水裡,不告訴你其中有1000是全勤才有,只要遲到1分鐘,那個月的月薪就少1000」、「老公公司遲到1分鐘,要他請半天特休或半天假」,甚至還有人表示「前公司遲到一分鐘扣三倍薪水」。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疑棄養8孩童母傳已返家!貼字條冤喊很愛孩子 籲「還我們平靜的生活」. 婆家父親節超窮酸聚餐!15人擠10人桌吃3千元合菜 人妻怒揭檯面下內幕. 蔣萬安再提「疫苗封存30年」!周軒引判決酸爆:想追隨吳子嘉去上法院?
獨/急救輕傷未通報被解僱!3M護理師提告曝光驚人月薪 比肩律師
以礦業起家的科技及民生用品製造商3M(英文名Minnesota Mining and Manufacturing Company,明尼蘇達礦務及製造業公司)在台子公司爆發勞資糾紛,一名駐廠護理師不滿公司以她4度未登錄回報職安事件作為炒魷魚的理由,因此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台北地院判決3M公司違法解僱,應回復護理師職位並按月給付薪水,這讓該名廠護的高薪因此曝光:9萬3377元,達到一般護理師的兩倍,再對比勞動部公布的十大高薪行業,3M廠護薪資行情堪比排名第7的律師(平均9萬3千元),也印證外商公司待遇福利遠優於本土企業的既定印象。楊姓護理師2016年12月進入3M擔任廠護、月薪9萬3377元,在2022年到2024年她經手處理4件引發爭議的意外,第一次是2022年某日,楊梅廠操作員扭傷腳踝,楊姓護理師治療後沒使用「Medgate」登錄廠內診療急救紀錄,也沒在職業安全通報平台「EHS360」回報此事。第二次是2023年5月11日,技術員維護機器時撞到頭流血暈眩,楊姓護理師處置後同樣未於兩個系統通報。第三次在2024年2月27日,工程師在辦公室突然暈倒昏迷,甦醒後去護理站讓楊姓護理師醫治,之後她也沒用兩個系統回報。第四次發生在2024年11月27日,承包商訪客在工廠大門扭到腳,接受楊姓護理師處理,她仍未在Medgate紀錄、EHS360通報。2025年3月,3M以勞基法第11條第5款為由,通知楊姓護理師終止僱傭關係,她提告主張自己足以勝任工作,公司違反解僱最後手段性。3M公司告訴法院,廠護的工作除了提供員工健康諮詢、急救和緊急處置,還有申報、保存及追蹤紀錄,所以每次醫療後須在Medgate內部回報系統詳實登錄診療急救紀錄,還得進行職安通報,在EHS360系統紀錄追蹤職安事件。3M主張接到匿名舉報,楊梅廠EHS主管指示團隊掩蓋工廠發生的傷害事故,內部調查發現楊姓護理師4次應通報未通報,她承認違規未進行EHS通報,在前兩次意外處理完畢後「錯誤遵循EHS主管的指示」;調查過程中另外抓到楊姓護理師在Medgate系統也漏報,這構成重大職務疏失,也不符醫療道德規範,導致公司無法預知風險、釐清職業災害的責任歸屬,因此楊姓護理師無法勝任工作。台北地院調查,依據3M的作業指導書,任何異常事件例如災害、事故發生後,「權責單位」24小時內應依規定登錄於3M全球事故管理系統,所謂權責單位是指事發單位,從員工的證詞也可知道,是否在EHS360系統通報,由EHS部門的主管或資深工程師來判斷,楊姓護理師不具有EHS通報的義務。至於Medgate系統未紀錄的部分,法官認為楊姓護理師違規,因為《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明定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應保存勞工職業衛生、職業健康的相關調查以及傷害疾病的紀錄,這是楊姓護理師的工作,她就應該使用Medgate記下醫療處置的情形,何況她自己也承認,第一次到第三次傷病急救事件並未在Medgate系統登錄。既然楊姓護理師確有疏失,為何3M解僱仍不合法?北院指出,2022年操作員腳踝扭傷、2023年技術員撞頭流血、2024年工程師昏倒,發生頻率只有一年一次,而且這些員工的傷病情形還不到重大事故的程度,楊姓護理師也都有治療他們,「兩造尚非無法繼續維持僱傭關係存在」,但3M終止勞動契約之前未先採取記過、減薪等手段督促改善,不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因此判決楊姓護理師勝訴,可回任3M廠護。楊姓護理師「被離職」後,去年7月開始新工作,加上3M付給她39萬4708元的資遣費,扣除薪資差額與資遣費,北院判決3M應再付6910元給楊姓護理師,並從今年6月到復職日為止,按月支付9萬3377元。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二審。值得玩味的是,判決書提到這4次急救事件未依規定在EHS360系統通報,其實是楊姓護理師向3M檢舉的,除了有電子郵件為證,還有員工出庭作證也這麼說。本刊聯繫3M公司詢問對於本案判決的回應,截稿前未獲得回覆。
生病寧可請特休?「1年30天病假」一票丟著不用 過來人嘆:有影響
依照《勞基法》規定,勞工每年依法可請普通傷病假,但不少上班族在身體不適時,第一時間選擇的卻不是病假,而是使用特休假,引發熱烈討論。一名網友分享,原本以為病假是保障勞工健康的重要制度,沒想到身邊多數人卻寧可消耗特休,也不願請病假,背後原因與職場文化、考績及薪資制度息息相關。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表示,日前與朋友聚餐時聊到公司的請假制度,發現不少人感冒、發燒或前往醫院看診,都會優先使用特休,而請病假。他認為,病假本來就是提供勞工身體不適時休養使用,特休則是留給休閒、陪伴家人或安排私人行程,生病還要拿自己的特休來「換休息」,總覺得有些不合理。他指出,詢問身邊朋友後,得到的答案多半是擔心主管觀感不佳、影響年度考績,或是不希望留下病假紀錄,因此即使身體不舒服,也傾向硬撐上班或改請特休。男網友認為,這樣的現象反映出部分職場仍存在「請病假代表不夠敬業」的觀念,不僅可能延誤自身休養,也增加將病毒傳染給同事的風險。原PO也提到,依法請病假本來就是勞工享有的權益,只要符合相關規定,雇主不得因此給予不利對待。他強調,並非鼓勵大家濫用病假,而是希望勞工在真正需要時,不必因為心理壓力或職場文化而放棄自己的權益,畢竟健康才是工作最大的本錢。貼文引發共鳴。有網友直言,「請病假真的會影響考績,如果不在意主管觀感,當然可以直接請病假。」也有人指出,公司制度才是關鍵,「以前公司有全勤獎金,病假還要扣半薪,在特休還夠用的情況下,大家自然都先請特休,久了也就成了習慣。」另有過來人分析,薪資與特休天數也會影響請假選擇,「特休多、薪水高的人通常會先請特休,因為普通病假可能扣半薪,而特休不用扣薪,相較之下當然會優先使用特休。」
愛爾麗重出江湖2/醫美帝國超血汗! 小模罹胃癌帶胃廔管上班病逝
愛爾麗醫美集團在診所多處裝設監視器,檢警大規模搜索扣押後,不可一世的醫美帝國兵敗如山倒。不過這也非愛爾麗第一次出現爭議,曾在愛爾麗任職的A員工就表示,愛爾麗的醫美帝國是建立在員工的血汗上,其過去擔任客服期間,底薪僅有基本工資,其餘全靠每月業績來衝,集團還鼓勵員工在非上班時間引流客戶,給予較高獎金,有小模為拚績效,在上班期間被診斷出罹患胃癌,卻仍強撐裝著胃廔管繼續上班,最終病逝,得年26歲。 A姓員工指出,其過去擔任客服小編半年期間,每月底薪僅有最低薪資2.8萬元,其餘全靠引流顧客所獲得的獎金來拉高薪資所得,集團更鼓勵員工利用下班時間回覆顧客訊息,如在上班時間內將顧客引流至診所諮詢,新客一位就可獲得100元獎金,舊客則為20元;但若在下班時間成功引流,新客每一位獎金便提高至200元,舊客則為50元,讓員工若想提高收入,就得拼命上班。前員工怒指,愛爾麗不但未依法給予勞工休假、拖欠薪資。特助張元齡於勞資調解時還曾表示,「勞基法規定較細,無法完全遵守。」。(圖/民眾提供) 他透露,由於客服競爭激烈,「只要你搶到客人就是你的」,造成上班時間很長,當時常5點多就起床開始回訊息,7點就在辦公室,且時任當班主管為求業績好看,常情勒員工,不讓業績好的員工同時休假。之前甚至曾看過一名業績第一的客服,偶爾也會兼任外拍模特兒,突然沒來上班,後續詢問才得知其被診斷出胃癌,並疑似因為多賺一點錢,不惜插著胃廔管也繼續上班,最後仍不敵病魔,於去年病逝,得年26歲。 A員工表示,愛爾麗的離譜行為還不僅如此,由於客服為排班制度,因此未在第一時間察覺異狀,但後續發現無論大月小月,每月休假僅有8天,詢問主管為何休假少於勞基法之規定,竟被主管回以「給你獎金比較多,所以休假比較少」,「不能接受就離開」,讓他憤怒表示,「這和惡意資遣的差別是什麼?」。實際查詢愛爾麗於勞動部官網遭裁罰情形可以發現,愛爾麗幾乎每一年都因違法勞基法24條第1項與第2項遭開罰。(圖/翻攝自勞動部官網)雙方撕破臉後進行勞資調解,A員工怒問愛爾麗為何連最基本勞基法所規定之休假天數都無法遵守,當時前來開會的特助張元齡竟表示,「勞基法規定較細,我們沒辦法完全遵守」,讓他當場傻眼,雙方協商2次後仍破局,A員工也怒對愛爾麗進行檢舉。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進行勞動檢查後,確認愛爾麗確實未依法給付勞工平日延長工時工資,且給予勞工休息日不足,未加發休息日出勤工資,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24條第1項與第2項,依行政罰法對其開罰30萬元。而細看愛爾麗過往遭裁罰紀錄可以發現,愛爾麗幾乎平均每一年都因同樣原因,遭北市勞動局開罰,2023年與2024年間分別被裁罰4萬元與10萬元。前員工表示,愛爾麗在爆出偷拍事件之前,就有多次拖欠薪資、未依規定給假、鼓勵員工於下班時間引客,造成小模抱病上班,最終不幸罹癌過世。(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A員工也透露,早在愛爾麗爆發偷拍事件之前,愛爾麗就有拖欠薪資之情形,當月獎金本應要次月25日發放,卻被告知因「超過5點,銀行做單來不及」而得延遲發放,直到怒向主管詢問是否需要通報媒體,拖欠的款項竟神奇的隨即到位。他表示,如今在偷拍事件爆發後,大批民眾要求退費,單退費金額就高達2億餘元,拖欠薪資更是成為家常便飯,「集團只會要大家共體時艱」。 對此,截稿前愛爾麗集團尚無回應。
黑牌保全揭秘2/物業公司違法站崗巡邏 警察管不到、都發局踢皮球
所謂「黑牌保全」是指本來只可以執行「生活管理」的物業管理公司撈過界,或某些以「管理顧問公司」之名,經營保全公司業務的非法行為。此外,還有些社區「自聘保全」,雖然合法,但所有的責任都必須管委會揹,對於種種亂象,台中市刑警大隊長紀延熹說,物業管理公司的主管單位是都發局,除非市府發動聯合稽查,否則警方根本沒有權力介入。「中華民國保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理事會」理事長張達錩指出,「黑牌保全」係指物業公司與坊間沒有資本額限制的「管理顧問公司」。前者正式名稱是「公寓大樓管理維護公司」,其執業法源根據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設立資本額為一千萬。依據法令上規定,「樓管公司」可以接手公寓大廈的管理、維護…等,簡單的說,就是「生活管理與服務」,若牽涉到安全,例如門禁、巡邏、警衛、私領域(如車道出口)的交通指揮,則必須有保全公司牌照,才可以執業。因此,很多保全公司同時申請樓管公司牌照,以便提供「一條龍服務」。問題是,當樓管公司撈過界,幹起安全管制的保全業務,在沒有警方業務督導,所聘任保全員無須列冊管制,什麼人都可以幹,外部成本低,他們大可低薪壓價,因此對於貪小便宜的管委會來說,是有誘因的,也因此,正牌保全公司打折扣戰,根本玩不過人家,這也形成「劣幣驅逐良幣」。至於「管理顧問公司」,更加百無禁忌,人員龍蛇混雜,台中市發生過多起社區保全人偷竊住戶財務,監守自盜,偽造收款單據,盜用管理費或其他公款等案件,幾乎都是這類「管理顧問公司」接管的社區發生的,出了事!管委會不打官司,不花錢假扣押,還真的求償無門。此外,還有所謂的「自聘保全」,就是小社區的管委會,為了省錢,自己聘僱管理員,守著大樓門口,做一些簡單收發、巡邏的服務。這些自聘保全人員在十年前,根本不受勞基法保障,因此薪資壓得很低,一分錢一分貨,當然談不上服務品質,甚至發生多起糾紛。可是,自聘保全並不違法,但張達錩強調,如果發生事故,所有的責任都必須由聘任者,也就是管委會負責,而管委會掌握的錢,還不是住戶的公積金?換句話說,為了省錢而自聘保全,住戶安全沒保障,出了事,還是住戶自己買單。此外,張達錩透露,其實真正管委會自聘的情況不多,多數是「管理顧問公司」假借「自聘」之名,非法承攬業務;一旦發生事故,最後責任還是要回到管委會身上。張達錩強調,當前市場有超過九成案件幾乎淪為「價格決定一切」,不少管委會在招標或委外過程中過度追求低價,迫使合法業者只能不斷壓縮成本,最終衝擊第一線從業人員薪資與勞動條件,也使勞資爭議頻傳,讓整體產業背負不必要的負面標籤。可是,保全公會多次向主管機關提出具體違規事證,並建請啟動聯合稽查,然而行政流程卻往往停留在公文往返,遲未見到具體查處成果,形同放任違法行為持續擴大,甚至間接誤導市場及民眾對非法業者的認知。台中市刑大大隊長紀延熹指出,出問題的樓管公司,主管機關是都發局,警方管不到。(圖/警方提供)對此,台中市刑警大隊長紀延熹指出,警方可以管的,是合法的保全公司,物業管理公司的主管機關是都發局,除非市府發動聯合稽查,否則警方沒有公權力可以介入此一亂象。而都發局,面臨議員的問責,僅表示「後續跨局處聯合稽查,將由警察機關主責,本局將依權責積極配合警察機關辦理相關作業,共同強化社區管理安全。」還是將皮球踢給警方,看來,黑牌保全氾濫問題,恐怕在市場機制下,短期難以解決。樓管公司雖然是都發局管理,但該局卻發文踢皮球,表示「配合」警方稽查。(圖/議員周永鴻提供)
獨/月薪少13萬!臺銀南非分行爆霸凌 行員不服調回國內告贏了
臺灣銀行南非分行一名月薪19萬元的辦事員外派僅11個月,未照慣例做滿3年就被調回國,薪水得大砍13萬5千多,她不服調動,提告控訴臺銀調假不成就霸凌撤換她,儘管臺銀駁斥並無霸凌,強調這名辦事員EQ低、工作效率差、沒有團隊精神,又顧慮她外派期間身心出狀況,調她回國是為她好,可在親友協助及豐富醫療資源之下改善健康,台北地方法院仍判臺銀敗訴,應讓辦事員回任南非分行職務。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高等法院。臺銀官方臉書去年發文「臺銀冷知識」:你知道南非也有臺銀嗎?文章介紹除了臺灣的154家分行,海外據點共有22個;位於南非首都約翰尼斯堡的南非分行於1992年設立,曾有媒體報導銀行裡提供槍櫃讓民眾寄放槍枝,櫃台還裝上防彈玻璃。本案原告吳姓辦事員外派前年資將近5年,本來是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的7等中級辦事員,薪水5萬1353元,派駐南非因多了「地域加給」,月薪提高為5891美元(依當時匯率大概是新台幣19萬79元),調回台灣擔任營業部中級辦事員的月薪是5萬4743元,兩者落差13.5萬。吳姓辦事員主張,依據臺銀的海外人才培訓計畫,派駐海外單位任職期限原則是3年,她在2025年1月底到職,自認努力工作、也配合主管做事卻遭受職場霸凌,因此得接受治療;去年12月初她申請月中連休10天,包括2天年假和3天身心調適假,臺銀認為她太晚請假造成人員調度困難,雙方為了排假問題鬧僵,到了耶誕節隔天,臺銀突然發出任免通知書要她回台灣上班。吳姓辦事員指控臺銀藐視勞動法規,調職出於不當動機,更讓她薪資大幅下降,也忽略她已在南非耕耘將近1年的異國生活,因此調職令違反勞基法,她向法院請求確認調動無效,應回復原職務。臺銀表示,經內部調查確認並未發生職場霸凌,調職令也跟霸凌案無關;吳姓辦事員常和主管爭執工作內容,無法如期完成任務,作業品質和情緒控管有待加強,也顯示她缺乏團隊合作精神,因此內部簽呈形容她「首次派外未能適應工作環境、配合度不佳,經評估表現不符期待」;另外吳姓辦事員任職南非分行時身心狀況亮紅燈,基於員工的「健康與人身安全」才調回台灣,並無不當動機。雖然臺銀為合理化人事調職而對吳姓辦事員極盡貶低之能事,但她提出一份由南非分行交給臺銀國際部的「關鍵便箋」,上面記載主管曾對她評價「尚稱認真,並與客戶互動良好」,更重要的是,便箋為反映人力運作現況,有提到引發決裂點的「10天連休事件」。南非分行在便箋上說明,請吳姓辦事員將10天假其中3天的身心調適假移到12月初,她卻回答已經買好返台機票,沒有緩衝餘地,導致主管毫無調度空間。在案件審理期間,臺銀對此解釋,南非共和國基督教信仰人口比例非常高,依照南非分行當地雇用員工的請假慣例,大多於耶誕節前後排休,而且會在10月到11月間申請休假,以確保分行業務正常運作,吳姓辦事員卻在12月3日才說要從12日休到21日,這會增加人力安排的困難。台北地院認為,調職令是否合法不能只看臺銀簽呈提到的工作表現,便箋所載的排休爭執也應一併考慮,何況連臺銀自己都承認,吳姓辦事員申請休假是行使法定的請假權利,既是依法請假,就不能以人員調度困難而報復性調度,這違反勞基法第10條之1第1款:「(雇主調動勞工工作)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因此判決臺銀違法調動,調職令應屬無效,須讓吳姓辦事員回復南非分行的職務。
薪灰意冷2/害護理師「心死」換工作 知名診所竟是慣老闆連遭開罰
台北市大直知名「佳恩診所」驚傳惡劣壓榨勞工!該診所遭控以「職前訓練」為幌子,長期對護理師進行薪資剝削,不僅拒給正職薪水、片面降薪,甚至連勞健保都未依法投保,受害護理師小美和小文進而提告並獲判賠,診所卻持續上訴、猶如追殺,該診所也因違反多項勞基法規定,遭台北市勞動局連開三罰,累計罰鍰達8萬元。據了解,小文為護理科系畢業生,且已實習完成並通過國家考試,具備護理師執照,她113年入職大直佳恩,不到一個月就被診所以「未通過考核」為由解雇。小文入職時,雙方約好月薪為4萬2000元,但在小文被資遣後,診所又以「訓練期間考核不通過」為由,改成以時薪185元計算出勤時數,僅願支付簽約金2萬2716 元,小文聞言強烈抗議,拒絕簽署簽約金收據,診所竟兩手一攤、乾脆一分不付,雙方因而對簿公堂。在法庭上,主所主張「無正式護理人員工作經驗」,雙方約定須完成職前訓練課程且成績通過審查標準後才簽署勞動契約,且小文在訓練期間學習態度消極,具上述理由,診所應得解雇該護理師。法院則認為,雙方的「職前訓練同意書」足以成立勞動契約關係,且小文實際有從事專業護理工作,但小文所提雙方有約定月薪4萬2,000 元的部分無證據,最後判決診所共需給予小文薪資2萬8675元、資遣費1,178 元及健保費給付差額204元,共3萬57元,診所不服提上訴但被法院駁回。大直佳恩診所在在114年至115年6月3度違法,遭台北市勞工局開罰。(圖/本刊影音組)根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資料可發現,大直佳恩診所在114年至115年6月,因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共三項原因,被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開罰共8萬元,可見診所出現勞資爭議並非個案,行徑猶如慣老闆。小美向本刊提供與診所的對話紀錄,指出診所常質疑她的護理能力。(圖/本刊影音組)而小美一審勝訴,法官認為大直佳恩該賠償薪水,診所卻提出上訴,法律訴訟如今仍在進行中,小美6月23日為此案再度出庭,並表示診所的誇張行徑讓她對護理師的就業環境感到失望,現已決定放棄護理理想另找工作,只盼醫界能善待護理師,別讓更多人跟她一樣心碎離開。記者致電診所,診所接電人員表示診所對此事不予回應。
薪灰意冷1/大直知名診所假職訓、真壓榨 欠薪不付還追殺北漂護理師崩潰
台北市中山區大直佳恩診所在當地經營十多年,主打提供優質醫療服務,還號稱給予員工良好福利,該診所前護理師小美(化名)卻控訴,診所只給她月薪2萬2000元,還「假職訓、真壓榨」,以小美未通過職前訓練考核為由,在她離職時拒發薪資,即使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診所應給付9405元,診所仍不服提起上訴,追殺行徑讓小美幾乎崩潰、飽受煎熬,案發到現在仍在接受身心治療。小美從大直佳恩離職一年多,至今仍討不回應得的薪資,更因法律訴訟而身心俱疲。(圖/影音組攝)6月23日上午,小美現身台北地方法院,為了討回自己血汗錢出庭,她受訪時面容憔悴、身心俱疲,沒想到自己認真工作竟換來昔日東家的追殺,狂瘦8公斤仍拿不回自己應得的薪資,接下來的法律訴訟更是遙遙無期。小美2年前從護專畢業,拿到護理師執照後先進入其他醫院工作。而她懷抱著北漂憧憬,獨自一人離鄉背井到台北,原本打算半工半讀,之後再往醫美診所發展,也期盼能將薪水寄回家鄉貼補家用,赴北後的第一份工作卻成為她的惡夢。大直佳恩診所「假培訓、真壓榨」,以職前訓練同意書規避勞基法。(圖/受訪者提供)小美回憶,她在2025年4月入職,雙方約定2萬2000元月薪,並得配合診所排班,診所還要求她簽下「職前訓練同意書」,小美原以為是培訓美意,這份文件最終卻成為另類「賣身契」。「我向學姊打招呼,卻被罵說不要嘻皮笑臉、來這裡就是要聽她的。」小美說,她在大直佳恩先後任職半個月,要負責打針、抽血、操作心電圖、整理病例、管理藥品,期間卻屢遭學姊惡言相向、刻意針對,她也在一連串的壓力下開始失眠、沮喪,最終求助身心科,在走投無路下選擇離職,卻被診所以「已簽下訓練同意書」為由,拒絕給付基本工資。這份「職前訓練同意書」上寫著「倘經過六週仍無法通過診所考核,則無法錄用為正式員工,屆時亦無訓練津貼簽約獎金」、「訓練期間無提供勞務、非正式員工,無投勞健保」等語,診所因而主張小美未通過考核,所以雙方無契約關係,且反控護理師有技術錯誤,小美不應向診所請求薪資。「診所為了不給我應得的薪水,一直在說謊。」小美稱,診所認定她無法護理專業技能,但她在診所這7天有提供護理方面的勞務,且抽血、肌肉注射等事項皆已在護理師資格考試中通過,且同意書中明訂「薪資為月薪2萬2000元」等語,如今診所卻連這7天的勞動報酬都不願意給付。而小美試圖與診所溝通討回薪水,卻被診所冷言拒絕,小美一氣之下傳訊息給診所院長妻子,也就是診所護理師督導長,稱「我有法官律師檢察官的人……要不要我幫你報警?」,對方卻拿著這個訊息控告小美恐嚇,檢察官認為小美這些訊息與恐嚇危害安全罪要件不合,且無其他證據足認小美有何恐嚇危害安全犯行,給予不起訴處分。「診所完全沒把勞基法放在眼裡,台灣護理師不應該是免費勞工。」小美氣憤表示,診所在她離職後才說沒有薪水,她如今在心灰意冷下已決定轉行,只盼護理師能夠得到尊重,別讓慣老闆再踐踏大家的專業和尊嚴。記者致電診所,診所接電人員表示診所對此事不予回應。
韓咖啡廳徵人遭炎上!工時「14小時59分」真相曝光 打工族拳頭硬了
韓國一間咖啡廳近日貼出的徵才公告在網路上引發熱議。由於業者刻意將員工每週工時設定為「14小時59分鐘」,僅比法定15小時門檻少1分鐘,被質疑是為了規避支付週休津貼,引發外界對勞工權益及現行制度漏洞的討論。韓媒《亞洲經濟》(아시아경제)報導,根據韓國網友在社群媒體分享的徵才資訊,該咖啡廳每週排班3天,其中週二與週三的上班時間為下午1時30分至6時30分,每天工作5小時;週四則安排至下午6時29分下班,比前兩天少工作1分鐘。如此安排後,每週總工時恰好為14小時59分鐘,低於法律規定的15小時標準。依據韓國勞基法,勞工若每週工作滿15小時以上,且完成規定工作日,雇主必須支付週休津貼。這項制度旨在保障勞工享有有薪休假權利,實際上等同於每週額外獲得一天工資。以2026年最低工資標準估算,每週工作15小時的勞工可額外領取約3萬韓元的週休津貼,一個月下來可增加超過15萬韓元收入。然而,該咖啡廳僅透過縮減1分鐘工時,便可免除支付相關費用,因此被許多網友批評為典型的「切割工時」做法。有人直言,「為了省這點錢,竟然連1分鐘都要計較」、「這種店家連消費都不想去」;也有網友質疑「如果客人突然變多,真的會準時讓員工下班嗎?」相關討論迅速在網路發酵。事實上,這類將工時壓低至15小時以下的聘僱模式,近年來在韓國並非個案。隨著最低工資持續上漲,加上週休津貼、退休金及社會保險等成本增加,不少業者選擇將工作時間控制在法定門檻以下,以降低人事支出,進而催生大量所謂的「超短工時勞工」。專家指出,每週工作14小時與15小時的勞工,實際勞動時間僅相差1小時,但兩者在待遇上卻存在明顯差距。除了無法領取週休津貼外,超短工時勞工通常也被排除在帶薪年假、退休金制度及部分社會保險保障之外,導致收入與福利大幅落後。此外,每週工時未達15小時的勞工,除了職災保險外,往往無法完整納入就業安全網。部分短期工作者甚至不符合就業保險強制投保資格,一旦失業或遭遇職場風險,保障相對不足。勞工團體認為,這種現象已逐漸形成勞動市場內部的新型不平等,加劇正職與兼職、全職與短工時勞工之間的待遇落差。針對相關爭議,勞動問題專家指出,現行制度雖然立意良善,希望透過設定工時門檻保障勞工權益,但也因此給予部分雇主規避責任的空間。當法定福利與工時門檻緊密掛鉤時,企業便可能透過調整排班方式來降低成本,反而削弱制度原本的保護效果。專家進一步表示,週休津貼制度誕生於全職工作為主流的年代,但隨著平台經濟、兼職工作與彈性工時日益普及,勞動市場結構已發生重大改變。若仍以單一工時門檻作為福利保障依據,恐難以反映現代就業型態的需求。因此,近期韓國社會也出現要求改革週休津貼制度的聲音。有學者主張,未來可考慮建立以實際收入或工作比例為基礎的保障制度,讓兼職與短工時勞工同樣獲得合理保護,避免勞工權益因「差1分鐘」而出現巨大落差,也讓制度真正發揮保障勞動者的功能。
股價黑馬3/從團購特斯拉到雙橡園豪宅 鴻勁員工身價暴漲曾掀離職潮
半導體設備廠鴻勁(7769)因股價飆漲,員工身價也跟著水漲船高,然而短期致富也讓公司氛圍起了化學變化。根據CTWANT記者調查,前員工透露,公司於興櫃、股票歸戶後,即走了1/3老員工;手握股票、留下來的,也呈現「想走隨時能走」的高姿態;過去就因高獎金,員工曾團購特斯拉,如今更升級成團購台中豪宅、豪墅。雖然近期台股大跌,但以鴻勁去年11月上市時股價3,000元算起,半年多來已翻了1倍以上。(圖/翻攝YAHOO股市)鴻勁用不到2年時間,完成興櫃、上市,股價也跟著暴漲10倍,如今股價約在7,000元上下,成為台股第三高價股。根據CTWANT記者訪談多名人士,對鴻勁有所了解的人,都用「很操」來形容其內部節奏與工作強度。一名鴻勁離職員工即透露,過去公司工時經常超過12小時,甚至動輒長達15小時,尤其是剛進入未滿1年的新人,月薪3萬多、年終又少,很少新人撐得下去;必須做滿1年才能領有豐碩的年終獎金,年終占全薪將近3/4。而鴻勁在IPO前員工不到300人,目前台灣、大陸、德國、美國等地員工已突破800人,且持續擴大徵才中,除了為了應付爆量的訂單,也是因為上市後更重視勞基法規範,要分攤現有員工的工時。據了解,因為工作強度高,鴻勁在興櫃後走了一波老員工。該離職員工坦言,約走了1/3,當時有個部門甚至從十多人,走到只剩2人;而主管們可能因為有簽屬條件約,所以還在。他解釋,IPO前股票未歸戶到個人名下,員工離職時還得將股票歸還公司,主管便可藉此強勢管理;但興櫃後股票歸戶到員工,陸續有老員工離職,若手中持有10張股票,以現值來看就高達7,000萬元,「大家覺得,在公司被壓榨這麼久,如今股價都這麼高了,何必還要繼續低聲下氣待在這裡,想離開隨時都能走,因此主管態度也變比較好。」另一名離職員工更加碼爆料,某部門主管手握百張股票,市值高過7億元,可能因簽有條件約,限制在職期間無法轉售股票,只能等著「被資遣」才能股票歸戶,工作態度也幾近擺爛。過去鴻勁配發的獎金非常優渥,員工曾團購特斯拉,現在股價暴漲,還傳出團購豪宅。(示意圖/中新社)他進一步解釋,興櫃前,每年公司會釋出一定股權讓員工半價認股,過去在前身「鴻勁科技」的時代,還拖著行李箱領現金獎金,最有錢的一批至少都是年資10年起跳的老員工,特斯拉剛進入台灣市場,這些資深員工就曾一起團購買特斯拉。但IPO後,已經沒有員工認股,很多獎金和福利都大幅縮水。而至今仍手握股票的老員工,也從揪團買車變成揪團買房。日前市場便傳出鴻勁員工團購台中建商雙橡園的豪宅,以及14期重劃區的豪墅,該傳言也被離職員工證實。今年初台中市場就傳出鴻勁員工團購雙橡園豪宅,雙橡園則回應媒體,科技業包括台積電的中高階主管,確實是主力客層之一,鴻勁員工也有陸續成交。(示意圖/報系資料庫)記者也在台中建商圈探聽到,幾名原本住在台中外圍的鴻勁員工一起看房,想趁鴻勁股價飆漲換屋,因此團購總價6000萬元以上的14期重劃區透天豪墅,他們打算陸續出脫手中股票支付工程款。由於目前台中總價超過4000萬元限制貸款只能3成,因此別墅產品交易幾乎是一片死寂,而這群鴻勁的員工打算不貸款入手,且裝潢建材都挑高檔品牌,令業者印象深刻。鴻勁不只公司賺錢,股價在短時間內暴漲,也為員工創造驚人的財富效應,帶動財富階層快速躍升,真是羨煞眾人!
捲入黃國昌新書輿論風暴 洪慈庸遭酸靠弟從政罕見回擊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近日宣傳新書《向光前行》,書中回憶2018年反對《勞基法》修法期間的凱道抗爭往事,因提及「身邊人消失」等內容,引發外界質疑是在影射昔日時代力量戰友,掀起各方論戰。風波延燒之際,意外捲入爭議的前立委洪慈庸也成為部分網友攻擊對象,甚至遭酸是靠弟弟洪仲丘事件踏入政壇。對此,近年淡出政治圈的她罕見在社群留言區親自回應批評聲浪。2018年,民進黨政府憑藉國會多數優勢完成《勞基法》修法,民間質疑修法方向偏向資方,削弱勞工權益,引發勞團與在野黨團強烈反彈。當時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徐永明、洪慈庸、林昶佐等人皆投入抗爭,並前往總統府靜坐表達訴求。不過,根據黃國昌書中內容曝光後,引發洪慈庸丈夫、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不滿,並透露當時洪因流產導致身體狀況不佳,相關情況黨內人士都知情,質疑黃國昌未交代完整背景。相關輿論風暴延燒後,兩派支持者也在網路上隔空交鋒。不少網友更湧入洪慈庸個人社群留言,質疑她是靠弟弟洪仲丘事件踏入政壇、當上立委,甚至批評她對軍中受虐案件只是「嘴巴說說」,從未真正關心。近年淡出政壇、將生活重心轉向家庭的洪慈庸,平時經常透過社群分享健康食譜與生活日常,近期也介紹彰化鹿港在地隱藏版美食,吸引不少網友互動。面對批評聲浪,她罕見在留言區親自回應表示,「我擔任立委期間,軍中的受虐事件,找我的哪一件你說得出來我沒有協助的?你有來請求協助而我置之不理嗎?」洪慈庸也感嘆,「有些人不知道,真正的關心與做事,不是只出一張嘴巴。」
黃國昌憶勞基法孤身抗爭掀議 學者翻出洪慈庸就醫照還原真相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近日宣傳新書《向光前行》,書中回憶2018年反對《勞基法》修法期間,在凱道抗爭時「身邊人消失」,甚至最後只剩自己與前立委徐永明,引發外界質疑其暗指遭昔日時代力量戰友背棄。相關內容曝光後,不僅掀起與兩派人馬隔空交鋒,近期更有學者翻出當年同為時代力量立委的林昶佐陪同洪慈庸赴台大醫院急診的照片,讓這場橫跨8年的勞基法抗爭往事再度成為焦點。2018年,民進黨政府憑藉國會多數優勢完成《勞基法》修法,民間質疑修法方向偏向資方,削弱勞工權益,引發勞團與在野黨團強烈反彈。當時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徐永明、洪慈庸、林昶佐等人皆投入抗爭,並前往總統府靜坐表達訴求。不過,根據黃國昌書中內容曝光後,引發洪慈庸丈夫、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不滿。卓冠廷表示,當時洪慈庸因流產導致身體狀況不佳,相關情況黨內人士都知情,質疑黃國昌未交代完整背景。對此,黃國昌則回應,自己當時並不知道洪慈庸流產一事,並強調書中所寫內容皆為客觀事實。隨著爭議持續延燒,8年前抗爭現場相關影像與照片也再度被翻出。學者張昱謙近日在臉書分享一張攝於2018年1月8日凌晨4時49分的照片,畫面中林昶佐獨自在台大醫院急診室外等候洪慈庸看診。張昱謙指出,當天警方清場後,林昶佐陪同洪慈庸步行至台大醫院掛急診,他則在接獲消息後趕往探視,並拍下這張照片傳給關心林昶佐的友人。他強調自己是當時全程待在急診室的人,並質疑黃國昌是否曾到場探視,「黃國昌有來嗎?你自己說啊」,怒批相關說法與事實不符。
遭控惡意資遣36年失智老員工 牛大福記者會秀錄音澄清:相關程序依法辦理
屏東潮州知名牛肉火鍋老店「牛大福」日前爆勞資爭議,一位在店內任職長達36年的72歲羅姓阿嬤,因罹患失智症與退化性關節炎請假休養,家屬指控業者在深夜登門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質疑意圖規避發放退休金與資遣費,業者發聲明否認後,3日召開記者會澄清,強調相關程序依法辦理,並非惡意資遣。這起事件起因於羅婦家人在網路上爆料,表示母親在「牛大福」工作36年,做到頭髮發白,膝蓋站到退化變形難以工作,而且會開始忘記事情,因此依程序請假調養,沒想到5月7日晚上,業者竟趁羅婦獨自在家的深夜時段,攜帶事先準備好的離職文件,到住處要求簽名,導致其退休金和遣散費雙雙落空。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業者指出72歲羅婦早已符合《勞基法》的退休資格,事前已主動向勞動主管機關諮詢,簽署文件後即進入退休申請流程,相關資料皆有留存。至於羅婦失智部分,業者表示她平時與其他員工工作、互動皆正常,今年還一起去員工旅遊,回國後因羅婦身體不適請假多日,家屬提供的資料也沒提到失智情況。此外,業者現場公開與家屬溝通的錄音檔討論醫療照護事宜,還曾評估透過「安養信託」方式保障退休金專款專用。屏東縣政府方面則說明,牛大福查無違反勞動法令相關裁罰紀錄,建議雙方透過調解程序釐清爭議。
被爆怒罵下屬「廢物」 尹乃菁:因健康因素已請辭
國民黨文傳會近期爭議頻傳,主委尹乃菁更傳出因情緒管理問題,讓黨工壓力。對此,尹乃菁今(27)日受訪回應,自己早在5月12日就因個人健康因素,向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提出請辭。尹乃菁今(2026)年3月由文傳會副主委升任主委,負責黨內對外論述及輿情蒐集等工作。不過,根據《鏡報》報導,尹乃菁近一個月情緒起伏加劇,甚至曾怒罵下屬「廢物」,導致部分黨工不堪壓力請長假。尹乃菁表示,她與鄭麗文討論後已有共識,若鄭麗文能在5月底前找到接任人選,她便可正式離職;若暫時無法找到適合人選,則將繼續留任一段時間,以維持文傳會運作。尹乃菁透露,按照《勞基法》規定,以她目前年資計算,原本今應是最後工作日,因提前10天告知即可離職,不過考量文傳會仍有許多工作需要持續推動,因此最終仍配合黨務需求彈性處理;她坦言,目前自己「等於是在請辭待命的狀態中」。
尹乃菁因健康因素請辭國民黨文傳會主委 暫待命至接班人選出爐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尹乃菁傳出請辭消息。尹乃菁今(27)日受訪證實,已於5月12日因個人健康因素向國民黨主席鄭麗文請辭,但由於目前尚未找到接替人選,因此仍處於「請辭待命」狀態,協助文傳會業務持續推動。尹乃菁表示,她與鄭麗文討論後達成共識,若5月底前找到適合接任主委的人選,她即可正式離職;若未能順利覓得人選,則會再留任一段時間,「希望很快地能夠找到接替主委的人選」。尹乃菁指出,依《勞基法》規定,她原本今天應是最後工作日,因其年資未滿一年但已工作超過3個月,只需提前10天通知離職即可。不過考量文傳會仍有許多工作需持續進行,目前等同於請辭待命,協助相關業務推進。至於外界傳出其帶兵風格較為嚴厲、高壓,導致部分黨工壓力過大請長假。對此,尹乃菁回應,基於保護當事人考量,不便多做評論,僅表示相關情況與同仁個人工作表現有關,希望外界能保留空間。
72歲失智老員工疑遭逼簽離職!「牛大福」爆退休金爭議 家屬控:奉獻36年被無情切割
屏東潮州知名牛肉火鍋老店「牛大福」爆發勞資爭議!家屬指控,任職長達36年的羅姓阿嬤,因罹患失智症與退化性關節炎請假休養,卻遭業者深夜登門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質疑意圖規避退休金責任;事件曝光後引爆網友怒火,業者則發聲明否認逼退、借貸等傳聞,強調正依法處理退休金事宜,屏東縣府也已介入調查,並安排6月4日勞資調解。羅姓阿嬤(72歲)的女兒在網路社群控訴,指母親近年記憶力明顯衰退,甚至曾在街頭迷途,被警方尋獲時無法清楚說出住址,只記得住在車站附近,警方進一步查證後,才確認其身分為「牛大福」資深員工。疑似罹患失智的羅姓婦人,今年4月12日走失,經家屬報警,由警方尋獲。(圖/警方提供)羅婦女兒說,母親在「牛大福」工作36年,做到頭髮發白,膝蓋站到退化變形,難以工作,而且會開始忘記事情,因此依程序請假調養,沒想到五月七日晚上,業者竟趁羅婦獨自在家的深夜時段,攜帶事先準備好的離職文件,到住處要求簽名。由於羅婦本身不識字,且認知能力明顯退化,她不曉得自己簽下去,恐連遣散費、退休金都泡湯,羅婦女兒怒批業者,涉嫌利用弱勢處境,企圖規避後續退休金與勞工權益給付責任。羅婦女兒進一步爆料,指當年牛大福重新營運、資金吃緊時,羅婦還曾拿出100萬元積蓄,協助店家周轉與蓋房,如今卻在晚年遭如此對待,讓家人痛心直呼「寒心至極」。事件在網路迅速延燒,大批網友湧入店家社群留言撻伐,質疑「36年老員工竟被這樣對待」、「失智長輩還逼簽文件太誇張」。面對外界排山倒海的批評,「牛大福」25日清晨緊急發表聲明滅火,強調公司一向珍惜與資深同仁共同打拚的情誼,絕無惡意逼退情事,也否認曾向羅婦借貸100萬元,痛批相關說法並非事實,已對公司商譽造成損害,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業者表示,目前已主動向勞動主管機關諮詢退休金結算程序,因羅婦年資橫跨勞退新、舊制,相關計算較為複雜,因此仍在釐清中。店家也透露,正評估透過「安養信託」等方式,協助羅婦後續生活照護,並將設立專責窗口與家屬溝通。針對整起爭議,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表示,已介入了解,並初步查閱該店過往紀錄,尚未發現違反《勞基法》的裁罰前例,但為保障高齡勞工權益,已安排6月4日由勞資雙方進行正式調解,盼透過程序釐清真相。
主管不准假、同事訂雞排沒揪算職場霸凌? 勞動部:符合5要件才算
近期有網友討論,「同事們一起訂雞排沒揪」、「主管不給員工請假」、「工作群組講壞話」等是否構成職場霸凌?對此,勞動部解答,這不單單是個人主觀感受,仍須符合5大要件,並經過調查程序,才能認定是職場霸凌。勞動部表示,職場中難免會有人與人之間的意見不合、口角衝突等,這些行為是否構成「職場霸凌」,並非只憑個人主觀的感受就可以認定;《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制預定於7月1日上路,依據新法規定,職場霸凌必須同時符合以下5大要件,且經過調查程序後,才能認定:1、發生於勞動場所且為執行職務之過程:行為發生在勞動場所,涵蓋含工作場所及受雇主指示出差或外勤的場所,並且是執行職務的過程中發生,因此與執行職務無關的言行,例如非因工作衍生的言行衝突,難以認定職場霸凌。2、事業單位內部的員工,利用職務或權勢:霸凌者與被霸凌者為同一事業單位的內部員工,其中一方利用職權或職務之便,對另一方有不當言行,可能構成職場霸凌要件。非屬同一事業單位之勞工發生衝突,不適用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的規定。3、行為逾越業務必要且合理的範圍:正當合理的業務指導或行政管理,難以認定職場霸凌。例如要求員工於合理時間內完成工作或達到績效。反之,設定過高的目標或短期間不可能達成的任務,可能構成職場霸凌。4、具有反覆或持續性的不當言行:不當言行具有重複、持續發生的特性,可能構成職場霸凌,但如果是輕微且偶發的職場摩擦,難以認定職場霸凌。5、致使勞工身心健康遭受危害:行為人的言行對當事人造成身心健康危害或不良影響。(圖/勞動部)勞動部強調,單一要件不足以構成職場霸凌,5大要件同時符合、缺一不可。勞工如遭受職場霸凌,應先向雇主提出申訴,雇主若未依規定進行調查或調處,勞工可向工作地的勞動檢查機構申訴,勞動檢查機構會針對雇主是否落實《職安法》規定的處理程序實施勞動檢查,並督促雇主啟動調查或調處,以保障勞工權益。另外,勞動部也提到,如果雇主或主管不依法給勞工請假或疑似違反勞基法,勞工可向工作地的地方政府勞工局(處)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處理;在工作群組反覆對特定人言語攻擊,內容如涉及誹謗、侮辱或損害名譽等,也涉及民、刑法相關規定,勞工也可自行蒐證循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權益。
良心企業榨員工1/跨國精品咖啡商遭控違勞基法 女業務被逼當人頭董事
在國際精品咖啡業界極具知名度的咖啡豆商卡拉維拉公司,標榜「B型企業」,強調「道德採購」,對小農、勞動者友善,卻驚傳違反台灣勞動基準法!黃姓女被害人指控,當初總公司軟逼硬磨,要她擔任董事,但董事會從來沒召開過,她也無權干涉公司營運方向,就是個「打工仔」,如今公司結束營運,卻以她是負責人為由,拒付資遣費等相關費用共150萬,真是吃人夠夠!卡拉維拉公司是星巴克等知名品牌連鎖店的精品咖啡供應商。(圖/報系資料照)黃女表示,「卡拉維拉」(Caravela)是歐美首屈一指的精品咖啡豆供應商,星巴克以及在中國有數千間連鎖店的「藍瓶咖啡」,都採用其精品豆,這個品牌在國際咖啡界相當有地位;該公司在英國掛牌,營運總部設在中美洲哥倫比亞,當初,她是應徵澳洲分公司的業務經理,公司派她到哥倫比亞受訓後,突然改變主意,表示要成立台灣子公司,讓她返鄉工作,主導亞洲區業務。這當然是好事,黃女欣然接受,但哥倫比亞裔的大老闆突然拿出一份英文文件,表示在台灣設立獨立的子公司,最好有台灣人當代理人,因此需要她擔任董事,黃女考量兼任董事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猶豫著,大老闆堅稱文件給律師看過,沒問題的,如果她不簽,就無法啟動子公司註冊的程序,因為顧慮飯碗,黃女在半推半就、半被逼迫的狀況下成了「人頭董事」。問題是,董事會從來沒開過一次,公司營運她完全沒有資格插手,且黃女出差照樣要打報告,其實就是個打工仔。黃女說,有一次她應邀到尼加拉瓜擔任咖啡展的評審,這是推展公司業務的好機會,但訂了機票,老闆卻為了省錢,要她多轉機兩次,買更便宜的機票,否則得額外支付250元美金;她強調,由此事可知,公司財務她完全無置喙餘地,如果是實際負責人,怎麼連一張機票都無法作主?此外,其委任律師許哲維說,英國總公司還頒發服務滿五年的「資深員工」獎章給黃女,公司會計帳,支付黃女的科目,也是載明是「薪資」,再加上黃女從「卡拉維拉」領取的錢,報稅也是列為「薪資」,而非一般企業老闆申報的「執行業務所得」,足見她是不折不扣的勞工。黃女指出,卡拉維拉標榜是「B型企業」(B Corporation,簡稱 B Corp)。這項榮譽係由美國非營利組織「 B Lab 」認證,他們授予此名號的企業,必須在追求營利的同時兼顧永續發展,嚴格遵循公司治理、員工照顧、友善環境、社區經營與客戶影響力等五大面向的社會責任與環境標準。卡拉維拉標榜「道德採購」,照顧小農與勞工,因此咖啡賣得貴參參。(圖/報系資料照)此外,「卡拉維拉」是全球第一家聯合國認證「碳中和」咖啡生豆商,連續6年榮獲B型企業「對世界最好的企業」大獎,該公司標榜「道德採購」(Ethical Sourcing)拒絕採購剝削勞工的農產品、原物料,因此成本較高,咖啡賣得貴參參,還是有不少人捧場,沒想到,口號喊得如此響亮,欺負起自家非自願離職員工,連台灣的勞基法都不願遵守,目前,雙方協商破裂,案子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黃女指出,精品咖啡的毛利為15到30%,比商業咖啡公司2至3%好賺;為了讓自己的產品有吸引力,「卡拉維拉」必須強化與咖啡產區連結,以及幫助小農的口號,來當銷售賣點;換句話說,這家公司披著偽善的皮,號稱照顧咖啡小農,給予好的收購價格,吸取許多有理想的年輕人,願意犧牲薪資的狀況下,為「理想」奮鬥。但這幾年咖啡期貨大漲,在短短一年內漲幅超過 100%,導致精品咖啡公司無法吸收成本壓力,開始進行組織調整,非法解僱資深員工,再繼續招募薪資便宜、有理想的年輕人加入產業,其行為,辜負了「B型企業」的道德光環。對此,本刊已聯絡卡拉維拉公司,截稿前尚無回應。
良心企業榨員工2/應徵澳洲經理竟變台灣董事 律師揭「從屬性」破案
標榜「B型企業」的跨國咖啡生豆商卡拉維拉公司,遭黃姓女董事控告「打工仔被逼當人頭董事」,且拒付資遣費。律師許哲維分析,僱傭關係是否成立,必須看「從屬性」,從黃女薪資、工作地點,都是英國總公司安排,她只能接受,就可看出她根本不是實際負責人;此外,台灣職場常有員工為保飯碗被迫當「人頭負責人」,恐無辜背負法律責任,許哲維建議,如果無法拒絕,要請資方發書面派令,或留下LINE、簽呈等證據。律師許哲維建議,勞工若被當人頭董事,工作時最好「留痕」,避免背黑鍋。(圖/許哲維提供)。黃女的委任律師許哲維表示,黃女到底是老闆還是員工,必須看她與公司的「從屬性」。就「經濟從屬」來看,她薪資核定、申報差旅費均須英國總公司核准,加上「機票事件」可以看出,她雖然是台灣子公司職務最高的員工,但與英國總公司係從屬關係。其次,黃女應徵澳洲分公司業務經理,一旦公司要派她來台灣工作,她若想待下去就必須服從指令,其工作地點也是公司決定,就連出差,到尼加拉瓜擔任咖啡展評審,也必須公司同意方能成行,足見其與總公司有「人格從屬」關係;單單這兩項,就證明她真的只是打工仔。許哲維表示,根據台灣「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規定:「雇主依前條(非自願離職)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前項所定資遣費,雇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三十日內發給。」而卡拉維拉卻聲稱黃女是「負責人」而拒付資遣費、年終獎金、兩個月薪資補償、未休之年休假薪資…約150萬元,恐觸犯勞基法,這場民事官司勝訴後,將主動向主管機關告發。但更嚴重的是,根據「公司法」第八條,董事是公司負責人,萬一公司出事,例如食安問題、消費糾紛,員工當「人頭董事」,是必須依「公司法」第23條負起賠償責任,而員工僅是領死薪水的,對公司營運方針無法影響,卻要負連帶責任,相當不合理。可是,台灣不少經營者可能為逃避責任,會找員工當人頭董事,員工為了飯碗,不得不跟黃女一樣屈從,如此該怎麼自保?許哲維說,第一,在擔任董事時,必須要求資方發「書面派令」;其次,召開董事會時,有爭議的議案,留下反對意見,並保留記錄,釐清責任。更重要的是,既然實際是員工,最好工作時「留痕」。許哲維舉例,與老闆的Line對話、或上給老闆的簽呈必須保存,聰明一點,在對話與公文往返中,留下「請裁示」字眼,證明自己不是做決策的人,避免爾後必須負擔不屬於自己的責任。對此,本刊已聯絡卡拉維拉公司,截稿前尚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