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掌
」 開槍 苗栗 高雄 警方 持刀
驚險一瞬間!68歲翁失足墜6公尺深崖 警消繩索救援成功脫困
南投縣魚池鄉4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墜崖意外,1名68歲男子行經中興巷一帶時,疑似因地面濕滑或步伐不穩,不慎失足墜落約2層樓高、約6公尺深的崖邊,當場受困動彈不得,所幸意識清楚,目擊民眾發現後立即報案,南投縣消防局獲報後火速派員前往搶救,歷經一番繩索救援作業,順利將男子救出送醫,化解一場可能釀成悲劇的意外。南投縣消防局指出,當天下午3時左右,119指揮中心接獲通報,指魚池鄉中興巷25號附近有人墜落崖邊,指揮中心隨即派遣魚池分隊出動1輛消防車、1輛救護車,共計警消3人、役男2人、義消4人合計9人趕赴現場。救援人員抵達後,確認傷者位於道路下方陡峭邊坡,現場並無道路可徒步通行,增加救援難度。警消立即架設繩索系統,由專業人員垂降至崖底接觸傷者,確認男子意識清楚,但左手掌有擦挫傷,並出現胸口疼痛等不適症狀。救援人員隨即進行背板固定及SKED救援捆綁包紮作業,再由上方人員合力操作繩索緩慢將傷者拉回路面,整個過程歷時數十分鐘,所幸救援順利完成。男子被成功救出後,由救護車緊急送往埔里基督教醫院進一步治療,所幸目前無生命危險,警方也將進一步釐清事故發生經過及確切原因,初步不排除為意外失足所致,消防單位也呼籲,民眾行走山區或鄉間小路時務必注意路況安全,避免單獨行走陡峭地形,以免發生危險。
三重男狠殺姐妹衣服全血 不滿1000萬信託沒他動殺機
新北市三重區6日下午驚傳兇殺案,三和路一段民宅內,60 歲陳姓男子疑因千萬家產分配問題引發激烈口角,竟情緒失控持菜刀朝61歲姊姊和55歲妹妹揮砍,釀成一死兩傷的悲劇。陳嫌犯案後隨即遭警方逮捕,上衣出現大片血跡,足見手段兇殘。事發現場及建物外出現斑斑血跡,畫面相當駭人。(圖/翻攝畫面)姊姊胸口中刀送馬偕醫院,經搶救後於下午 4 時宣告不治;妹妹全身多處刀傷,仍在市立三重醫院治療;而陳嫌 59 歲的梅姓妻子在制止丈夫時也被劃傷手掌,同樣送醫治療。據了解,陳嫌夫妻多在照顧高齡母親,未料長居美國的大姊日前返台後,將存在銀行的一筆 1000 萬元現金設定信託,受益人卻僅寫了姊姊與妹妹的名字。陳嫌得知後憤怒地衝到隔壁找姊姊理論,爆發激烈口角後,竟衝回家拿菜刀返回現場揮砍,造成姊姊右胸被刺中,妹妹右腿及雙手受傷,妻子左手掌也被劃傷。鄰居受訪時震驚表示,陳嫌平時人還算熱絡,見面都會打招呼,而陳嫌夫妻也常到隔壁照顧高齡老母親,不清楚陳家家產細節,直到看到救護車與警車才知道發生命案。目前警方已將陳嫌逮捕帶回偵辦,全案將依殺人罪偵辦,詳細犯案動機與過程仍待進一步釐清。
一千萬信託沒他的!三重男氣到失控怒衝回家拿刀 失控揮刀殺姊釀1死2傷
新北市三重區6日下午發生一起震驚社區的家族悲劇,位在三和路的一處民宅內,60歲陳姓男子疑因家產信託分配未列其名,情緒失控之下持刀攻擊姊妹,造成一死兩傷。案發現場血跡斑斑,陳男被警方逮捕時,胸前衣物沾滿鮮血,全案已由警方深入調查中。60歲陳姓男子涉嫌持刀攻擊姊妹,造成一死二傷,當場遭警方依現行犯逮捕。(圖/報系資料照)根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警方調查指出,案發於當日下午約2時39分。當時陳男得知一筆由大姊設立、總額約一千萬元的銀行信託,受益人名單中僅列入61歲大姊與55歲妹妹,未包含自己。他憤而前往隔壁住所與大姊理論,雙方發生激烈爭執後,陳男衝回住處取出菜刀,再度返回姊姊家中行凶。行凶過程中,陳男持刀刺向大姊胸口,導致其重傷倒地,經送醫急救後,於下午4時宣告不治。妹妹則遭刺中右大腿及雙手掌,傷勢嚴重但無生命危險。59歲的梅姓妻子在試圖勸阻時也被劃傷左手掌,目前三人均已送醫治療。警方於下午2時50分抵達現場後,立即將陳男依現行犯身分逮捕,並帶返警局偵訊,整起案件現場血跡斑斑,場面觸目驚心。警方帶回陳男時,他胸前衣物染滿血跡,面對鏡頭僅表示「太衝動了」,根據鄰居說法,陳家原有兩戶住宅,一戶為年逾九旬的母親與么女居住,另一戶則為陳男夫妻所住。鄰居表示,陳男平時與人互動友善,經常打招呼,對於他竟突然痛下毒手,感到不可置信。據了解,平時陳男與妻子負責照顧年邁母親,近來大姊從美國返台後處理家產事宜,卻未將弟弟納入信託受益人,疑似因此引發陳男極大不滿,釀成手足相殘的悲劇。整起案件目前仍在進一步釐清調查中,警方將釐清是否涉及預謀犯案或其他糾紛因素。
制止家暴開槍釀死亡 警最終不起訴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吳姓警員今年4月處理一起家暴案件時,蔡姓家暴現行犯持刀攻擊被害人,吳為制止開2槍,擊中蔡男左手掌、左胸,緊急送醫仍告不治,家屬提告過失致死。苗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吳姓警員依法開槍正當防衛,26日不起訴處分。吳姓警員今年4月18日處理一起家暴案件時,蔡姓家暴現行犯持刀挾持女友,吳為制止攻擊開2槍,蔡男送醫不治。家屬質疑警方用槍過當,提告過失致死。承辦檢察官啟動偵辦,包括勘驗監視器影像、前往現場相驗、進行遺體解剖、深夜同時點再次前往現場勘查、彈道比對,並訊問在場人員與監視器內容交叉比對。調查結果顯示,員警到場時,死者持刀持續攻擊被害人,員警依《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4項第1款規定,為防止現行犯持續行凶而連開2槍。檢方指出,第2槍擊發時情況急迫,員警難以即時察覺死者手上刀械是否已掉落,彈道模擬結果也無法排除員警朝死者腿部射擊。檢察官認定員警當下行為屬正當防衛及依法令行為,罪嫌不足,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裁定不起訴。檢方強調,本案偵查過程完整嚴謹,裁定結果符合法律規定。苗栗縣警局表示,當事同仁案發後經親友及同事協助關心,獲悉不起訴處分如釋重負,感謝檢察官支持警方執法。
雙刀男家暴脅迫女友遭警開槍擊斃 檢認正當防衛不起訴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吳姓員警,4月間處理家暴案時,見49歲蔡姓家暴現行犯酒後因感情問題,持雙刀攻擊並脅迫43歲陳姓同居女友,且員警到場蔡男還持續攻擊被害人,於是《警械使用條例》朝蔡男連開2槍導致其死亡,檢方摁定員警行為屬正當防衛及依法令之行為,26日予以以不起訴處分。頭份警分局於4月18日凌晨接獲家暴通報後前往處理,吳員到場後,見蔡男手持雙刀,還勒頸挾持陳女,員警喝令他放下刀械,蔡卻持續攻擊陳女,並朝警方逼近,吳員朝他連開2槍,蔡則是左手掌和左胸中彈,急救後宣告不治,家屬認為吳員執法過當,提出過失致死告訴。檢方調查後認為,警方抵達時,嫌犯手持利器持續攻擊被害人。員警依《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4項第1款規定,連開兩槍制止嫌犯,第二槍射擊時情勢緊迫,員警難以判斷嫌犯是否已放下刀械,且彈道分析顯示,無法排除員警是朝嫌犯腿部射擊以降低殺傷力。檢方認定員警於執勤過程中依法使用警械,行為符合正當防衛與職務執行要件,罪嫌不足,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對該員警作出不起訴處分。
高鐵行動電源起火4人燙傷 消防員揭「真正滅火方法」
高鐵南下681號列車13日晚間行經雲林時,第4車廂內突冒出濃煙,孫姓女乘客的行動電源自燃起火,造成包括孫女在內共4人受傷,警方將依公共危險罪偵辦。對此,有消防員現身提醒,若發生類似情況,使用乾粉滅火器無法有效滅火,且使用泡沫或水基滅火器也僅能初期覆蓋、無法阻止復燃,最有效的滅火方法為「將起火的鋰離子電池行動電源放入裝滿冷水的水桶」。事發當時,孫女將行動電源放在背包內充電,並將背包置於座位前方地板。不料,行動電源突然起火燃燒,車廂內濃煙瀰漫,孫女左手掌被燙傷、鄰座3名乘客遭火花輕微燙傷,火勢被其他乘客用水撲滅。案發現場畫面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曝光後,一名消防員現身留言區呼籲,無論是在高鐵、火車或是捷運上,其實每個車廂都應準備一個直徑約33公分的水桶、一個20公升汽油桶來裝水,以及一雙防火手套和一個防燙夾子。他直言,「乾粉滅火器是沒用的,泡沫、水基滅火器可以初期覆蓋,但無法阻止復燃。」該名消防員指出,若鋰離子電池行動電源一起火,請立即用夾子夾起,並放入裝滿冷水的水桶裡浸泡,接著通知列車人員。至於水桶建議使用直徑33公分、高度30公分,容量約20至25公升左右的尺寸,「這大小足夠冷卻一顆20000至30000mAh的行動電源,避免持續熱失控。」該消防員也補充說明,燃燒後的行動電源鋰電池外殼,煙非常毒,最好不要吸到,浸泡至水中可以減少大量的煙霧,熄滅明火,抑制熱失控的連鎖反應;可以在露天持續浸泡至少24小時,讓化學能反應殆盡。
高鐵行動電源自燃釀4傷!28歲女乘客「放背包充電」突冒煙 警依公共危險罪偵辦
高鐵南下681號列車昨13日晚間9時許行經雲林路段時,第4車廂突然冒出濃煙,一名28歲孫姓女乘客的行動電源自燃起火。事件造成包括孫女在內共4人受傷,警方調查後將依公共危險罪偵辦。事發當時,孫女將行動電源放在背包內充電,並將背包置於座位前方地板。不料,行動電源突然起火燃燒,車廂內濃煙瀰漫,旅客受驚紛紛起立往走道逃竄。現場有人驚呼「誰有冰塊、誰有冰水!」,鄰座乘客遭火花燙傷,站員立刻前來協助撲滅火勢。鐵路警察局晚間9時11分接獲高鐵通報後立即派員處理。員警到場時,火勢已被其他乘客用礦泉水撲滅。孫女在搶救過程中左手掌被燙傷紅腫,另有3名旅客遭火花輕微燙傷,高鐵公司已安排護理師協助檢傷。高鐵表示,事件發生後,列車長第一時間將第4車廂旅客疏散至其他車廂,並通知鐵路警察上車協處。警方調查起火原因不明,全案將依公共危險罪偵辦。
高雄大社女屍命案死者「頭部多處內傷」 解剖報告「1細節」耐人尋味
今年8月底,高雄43歲張姓男子情緒激動地到義大醫院鬧事遭警方逮捕,事後張男姐姐前往弟弟租屋處,卻發現張男同居女友54歲郭女陳屍於此,遺體狀態詭異,且明顯死亡多時。檢方4日會同法醫對遺體進行解剖,發現郭女頭部傷勢嚴重,不僅頭蓋骨出血,上顎、顴骨也骨折,甚至可能傷及腦幹。雖然法醫告知家屬「死因不詳」,但解剖報告中一處細節,疑似間接證實他殺的可能。案情起源於上月30日清晨5時許,43歲張姓男子在義大醫院情緒失控,持地磚砸破醫院玻璃門並攻擊保全人員,遭趕到的員警逮捕帶回,並通知其姐姐到分局協助處理。張男姐姐擔心弟弟的同居女友郭女安危,多次撥打電話聯繫,但始終沒有回應,最後前往大社區的套房查看,才驚覺郭女陳屍租屋處床上,明顯死亡多時,遺體已經腫脹發黑,床上還遺留著乾涸的血漬。警方當時初步研判,郭女已經死亡至少2到3天,雖未發現外傷,但卻出現眼窩瘀血,形成罕見的「熊貓眼」狀態,現場牆壁也可見疑似血跡噴濺,種種跡象引發他殺疑雲。然而,唯一可能知道郭女死亡真相的張男因情緒不穩,被送到凱旋醫院強制就醫,無法製作筆錄。郭女遺體在本月2日進行斷層掃描,並於4日由法醫進行解剖,發現郭女右側顴骨部位有擦挫傷、左上臂疑似有皮下軟組織出血、右手背有瀰漫性紅腫、左手掌背面多處挫傷並有皮下出血情形,不過以上傷勢均非致命。法醫在解剖後研判,郭女的致命傷是左後側頭皮下方至頭蓋骨上方大量出血、右上顎骨及顴骨分離性骨折,骨片完全分離,鼻中隔骨折、並可能有腦幹軸突損傷,需要再另外化驗腦幹組織。以上跡象則顯示,郭女生前頭部可能遭受重擊。橋頭地檢署表示,嫌疑人張男目前在凱旋醫院強制就醫中,因本案可能適用國民法官法,已經啟動了國民法官專責小組。《東森新聞》指出,由於適用國民法官審理需要符合「因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之案件,因此驗屍報告中寫道「可能適用國民法官」一言,似是間接證實檢方認為郭女死因恐有他殺可能。
買酒不幫忙裝袋子!台中女當場砸酒瓶「店員手掌濺血」 全家回應了
台中市南屯區10日凌晨發生一起超商衝突事件。36歲蔣女在全家便利商店購買紅酒與購物袋後,因店員表示不提供裝袋服務,憤而將酒瓶砸地,玻璃碎片噴濺造成店員左手掌受傷。警方隨後查出該女子身分,並於當天下午將其帶回派出所說明,全案依傷害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表示,事件發生在凌晨近1時,接獲報案指稱河南路四段某超商內有糾紛。員警到場時,現場僅剩一名18歲男店員與碎裂的酒瓶。店員手掌因玻璃碎片受傷,所幸傷勢並不嚴重。根據店員描述,該女子當時購買紅酒與購物袋,結帳後要求裝袋,但店員因忙於其他事務表示不提供此服務。女子隨即情緒失控摔破酒瓶後離開現場。警方已通知蔣女到案,並將依傷害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方指出,女子於當日下午3時40分到案,並接受詢問與製作筆錄。面對媒體詢問「為何摔酒瓶」及「是否後悔」,她並未作出回應便進入派出所。據了解,該女子從事美容業,自稱當時因友人出事心情低落,且事前已飲酒,購買酒品時因未獲店員裝袋而一時衝動導致瓶子破裂。全家便利商店對此事件回應,強調對任何傷害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並已提供受傷員工醫療、心理與法律等協助,同時與員工母親保持聯繫,關心其身心狀況。公司呼籲社會大眾共同維護便利商店的安全與友善氛圍。至於是否規定店員必須替顧客裝袋,全家表示,櫃檯店員的主要工作為完成結帳,其他服務將視情況斟酌。關於監視器影像,公司已依程序將資料提供警方作為調查依據,並澄清該影像由店員因恐懼自行翻拍傳給母親,並未因此對員工有任何懲處行動。
紅酒裝袋爭執失控 女顧客怒砸酒瓶割傷店員
台中市南屯區10日凌晨驚傳超商衝突事件,1名36歲蔣姓女子因不滿結帳時紅酒未被裝入購物袋,情緒失控竟當場將酒瓶砸向櫃檯,瓶身碎裂後玻璃碎片濺傷18歲以下的賴姓店員,所幸傷勢並無大礙,警方獲報後迅速展開調查,目前已將蔣女傳喚到案,依傷害罪嫌偵辦。警方表示,事發於凌晨12時許,地點位於南屯區和南路四段某超商,蔣女當時持一瓶紅酒至櫃檯結帳,並要求店員協助裝入購物袋,然而,賴姓店員因同時處理其他工作,且店內無提供額外裝袋服務,當場向蔣女表明無法協助,蔣女聞言後情緒突然爆發,舉起酒瓶用力砸向櫃檯,瞬間玻璃碎裂,部分碎片割傷賴男左手掌。案發後,蔣女離開現場,賴男則由同事協助進行簡單止血處理並送醫,經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調閱監視器影像鎖定蔣女行蹤,並於稍晚通知其到案,經初步訊問,蔣女承認因一時衝動做出過激行為,對造成的傷害表示後悔。超商方面強調,員工人身安全是企業最重要的關注重點,對任何形式的傷害行為絕不容忍,已全力配合警方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並為受傷員工提供醫療、心理與法律援助,警方呼籲,消費糾紛應理性處理,任何暴力行為都將面臨法律制裁。
台電英雄李元瀚捐贈眼角膜遺愛人間 遺體離院時近百醫護人員鞠躬送行
7月上旬,丹娜絲颱風重創中南部電力設施,台電嘉義區處線路課員工李元瀚15日在嘉義義竹鄉進行電力搶修工作時,意外觸電重傷,被送往柳營奇美醫院搶救,但仰賴葉克膜續命多日仍不見起色。家屬決定忍痛放棄急救,並遵循李元瀚生前遺願捐出器官幫助他人。柳營奇美醫院上午進行說明,表明李元瀚已在今(22)日上7時22分離世,經院方評估後捐贈出一對眼角膜遺愛人間。李元瀚遺體已於上午11點30分在奇美醫護人員列隊送行下離開醫院,由7輛台電工程車護送遺體返回嘉義,並到台電嘉義配電所繞行一周,由台電公司董事長曾文生率300餘名員工向遺體致敬,並向他宣告「任務結束,安心返家」。回顧事件,由於丹娜絲颱風重創台灣中南部地區,造成全台2500支電線桿遭吹斷,多縣市共超過百萬戶因此停電,台電人員為此日夜進行搶修。李元瀚15日在義竹鄉南潭村一帶執行高壓電線搶修作業時,不幸遭6000伏特的高壓電電擊,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全身20%深度灼傷,被送往柳營奇美醫院搶救。送醫後,李元瀚雖恢復生命意識,但心肺功能嚴重受損,只能靠葉克膜續命。家屬不忍他持續受苦,在21日作出決定為他拔管放棄急救,並依他此前意願捐出器官幫助他人。今日上午9時30分,柳營奇美醫院加護醫學科醫師劉浩熏、柳營奇美醫院護理部部長蕭素秋,今日上午9時30分許陪同李父在醫院召開記者會。會上李父表示,特別感謝柳營奇美醫院的醫護同仁第一時間搶救元瀚,也感謝賴清德總統、經濟部長郭智輝、台南市長黃偉哲、嘉義縣長翁章梁、嘉義市長黃敏惠等各級長官到醫院慰問,以及台電董事長、總經理等各界人士一同守護元瀚,為他加油集氣,「這些都給予我們莫大安慰。」李元瀚父親在記者會上沉痛對兒子告白,「元瀚,爸爸愛你,爸爸永遠以你為榮!」(圖/報系資料照)李父最後哽咽表示,家人在討論後,共同決定捐贈出元瀚的器官,讓他遺愛人間,把他的器官捐給有需要的人,最後也沈痛對兒子告白,「元瀚,爸爸愛你,爸爸永遠以你為榮!」柳營奇美醫院加護醫學部主治醫師劉浩熏則表示,家屬希望元瀚的愛能延續在世上,替其完成捐贈身上組織器官的心願,讓他感到十分欽佩。他還提到家屬曾提出,元瀚身上的器官,包括皮膚在內,能捐就捐,希望能讓他遺愛人間柳營奇美醫療團隊指出,李元瀚已經在今日上午7時22分過世。經醫療團隊評估後,由於他曾遭受6000伏特電力電擊,心臟、肺臟受到重大創傷,經一星期治療器官重度衰竭,最後確認左右兩側眼角膜功能良好,成功完成捐贈。此外,由於元瀚的左手因高壓電擊造成嚴重碳化與缺損,院方也透過3D列印技術緊急製作擬真的義肢左手掌,讓元瀚以完整體態安詳離世。上午11時30分許,李元瀚遺體即將返家前,柳營奇美醫院醫療團隊近百人在院外列隊鞠躬為他送行,由7輛台電工程車陪李元瀚一同北上返回嘉義。台電工程車一路護送李元瀚遺體返回嘉義。(圖/翻攝畫面)之後,元瀚遺體於中午12時54分許回到位於嘉義市垂楊路的台電嘉義配電所,並緩速繞行一周。現場由台電公司董事長曾文生率300餘名員工向遺體敬禮致敬,在場台電人紛紛目眶泛淚、哽咽悲喊:「元瀚,工作任務結束了,可以放心回家了」、「一路好走」還有工班同事現場落淚痛哭,場面令人鼻酸。台電公司董事長曾文生率300餘名員工向遺體敬禮致敬。(圖/報系資料照)痛失夥伴,台電工班同事現場落淚痛哭。(圖/報系資料照)曾文生在受訪時表示,元瀚是在工作中發生意外事故,台電會盡最大責任做好後續所有撫卹,而他的精神會留在台電所有人心中,希望台電為國家努力奮鬥的精神能延續下去。他身為台電董事長會好好檢討,做好更多工安防護事宜,給台電工作人員更好的勞動條件,更安全的保障。至於意外事件發生的調查進度,曾文生則表示,此次事件正由勞檢單位調查原因,調查結果有待勞檢單位向社會大眾說明。據了解,李元瀚是嘉義市人,妻子是私立中學教師,育有2名幼兒分別為6歲、4歲。他的父母均已退休,父親曾是書記官。李元瀚自2016年8月任職於台電嘉義區處維護組線路課,至今近9年。他平日保有運動健身習慣,體力充沛、身手矯健,被同仁封為「浩克」。又待人誠懇,性格爽朗,時常積極主動支援同仁,深受同事喜愛。此次遭逢意外,讓家人與同事全都十分不捨。李元瀚生前值勤搶救電力系統的身影。(圖/翻攝畫面)
彰化男不滿被提分手…連砍「芭樂公主」26刀奪命 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彰化縣賴姓男子與有「芭樂公主」之稱的鄭姓女子為男女朋友,因不滿鄭女提分手,竟夥同張姓男子,持西瓜刀到芭樂園中砍殺鄭女26刀,鄭女傷重不治,案子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在今日宣判,2人共同犯殺人罪,賴男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張男處3年6月徒刑。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判決內容,賴姓男子前與鄭姓女子為男女朋友,2人合夥經營芭樂集貨場,張男為賴男助手。2023年12月7日上午,賴男載著張男前往鄭女所承租位於彰化縣溪州鄉的芭樂園,賴推倒鄭女後,再由張男綑綁其雙腿,賴男持西瓜刀揮砍鄭女26刀,其中有19道砍傷深度超過1公分,鄭女左手掌第1至第4手指被砍到只剩皮連著。賴男砍殺鄭女後,又持西瓜刀毀損鄭女停放在芭樂園外的自小客車,之後賴男聽見鄭女開擴音講電話求救的聲音,再次返回現場奪走鄭女手機,隨後開車逃逸。鄭女經送醫急救,仍因刀刃砍傷造成大量出血,導致低血容性休克而死亡。賴男、張男在案發後數小時在田中鎮被警方逮捕,而據了解,賴男有賭博惡習,經常向鄭女索討金錢,要不到錢就暴怒,僅因不滿鄭女提分手,到賣場購買西瓜刀,預謀殺害鄭女,全案經警詢後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提起公訴,由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進行審理。國民法官法庭審結在今日宣判,賴男共同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又犯毀損他人器物,處有期徒刑6月,另犯強制,處有期徒刑5月,應執行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張男共同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施以監護3年。全案可上訴。
金秀賢遭金賽綸家屬控性虐待 檢舉人在美遭刺9刀!FBI已介入
南韓已故女星金賽綸家屬今(7日)上午透過律師及YouTube頻道《橫豎研究所》代表金世義召開記者會,進一步公開金賽綸生前的自白錄音檔。錄音檔中,金賽綸指控南韓當紅男演員金秀賢,從自己國中二年級起就涉嫌對她猥褻及性騷擾。家屬並揭露,持有該錄音的檢舉人,曾在美國遭刺9刀,目前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已介入調查。金世義表示,該份錄音檔長達1小時30分鐘,內容記錄金賽綸今年1月10日在美國與友人的對話。錄音中金賽綸自述,自己從國二的寒假起與金秀賢交往,首次發生性行為正是在當時,後來回想起來,她覺得是被迫金秀賢所逼迫。她更坦言,讓自己痛苦的就是金秀賢與另一名網紅李鎮浩。據了解,該錄音是在金賽綸同意下才錄製。金世義指出,金秀賢所屬經紀公司Gold Medalist的一名董事,曾提議支付40億韓元(約新台幣8662萬元)購買錄音檔,但遭檢舉人拒絕。不料,該名檢舉人在5月1日於美國遭兩名不明男子襲擊,頸部被刺9刀,右肩及左手掌也有嚴重刀傷,總共縫了64針,傷勢還包括頭部和耳朵的創傷及輕微腦震盪。另據調查,行兇者為一名朝鮮族男子與一名南韓籍男子,2人皆為近期入境美國的外籍人士。金賽綸家屬認定,金秀賢自金賽綸國中二年級的寒假起,對她實施猥褻及性虐待行為,並已依《兒童福利法》正式提告。金世義強調,檢舉人遭襲擊的案件涉及涉嫌教唆殺人等情事,FBI正進行深入調查。但針對這些指控,Gold Medalist事前以聲明回應,否認所有指控,並表示深感憂慮,呼籲媒體報導前應查證事實,避免未經證實的單方面說法擴散,以免造成無辜人士受害。
舊識變仇人!台北男店員遭砸頭又被砍手 鮮血噴濺警舉槍壓制3嫌
台北市大安區某間位於忠孝東路四段223巷的酒吧,3日凌晨驚傳暴力事件,1名李姓男店員與3名熟客飲酒聊天時突爆激烈口角,不料竟演變成血腥鬥毆,警方於凌晨3時19分接獲報案,指店內發生打架衝突,隨即派遣快打部隊火速到場,成功制伏3名涉案男子。據了解,當時34歲的呂姓男子與27歲的周姓男子、另名吳姓男子一同前往該酒吧與店員李男敘舊飲酒,未料期間疑似因言語不合互飆髒話,情緒失控的呂男一怒之下持酒杯猛砸李男頭部,隨即周男更進一步持刀砍傷李男左手掌,現場頓時血濺當場,顧客驚呼四起。3人行兇後試圖搭乘計程車逃離現場,但警方即時趕到,當街拔槍喝斥:「不要動、趴下!」迅速將2名打人男子壓制上銬,現場更查扣作案刀械,其間吳男跳出試圖推擠阻撓警員執法,同樣被警方逮捕。警方指出,涉案3人雖無幫派紀錄,卻曾涉及多起鬥毆案件,經訊問後,周男被依恐嚇及傷害罪嫌送辦,呂男則依《傷害罪》嫌移送,吳男則因《妨害公務罪》嫌一併偵辦,李姓店員亦遭3人反控,警方將其依傷害及妨害名譽罪函送法辦大安分局呼籲,飲酒勿失控,遇糾紛應理性處理,警方將持續加強轄區內夜間場所巡查與臨檢,嚴防治安死角成為鬥毆滋事溫床。
苗栗警開槍擊斃持刀家暴男 檢方認「過失致死」關鍵曝光
苗栗縣頭份市18日凌晨0時,49歲的蔡姓男子疑似懷疑44歲的同居女友陳姓女子外遇,酒後情緒失控,竟持兩把菜刀將陳女挾持至住處一樓,並在警方抵達後與之對峙。後續蔡男劃傷陳女,又持刀逼近警方,當時吳姓員警對蔡男連開2槍,最終導致蔡男送醫不治。事後,吳員遭檢方認定「過失致死」,其中關鍵的原因就是在於「是否有必要開第二槍」。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警方到場後,先是對蔡男進行柔性勸導後無效,蔡男反而變本加厲劃傷陳女,並持刀向警員逼近。當時在場的34歲吳姓員警為制止危險情勢,對蔡男開了兩槍,第一槍擊中其左手掌,但蔡男未停止行動,繼續持刀逼近,吳員於是開了第二槍,擊中左胸,蔡男送醫搶救後仍在凌晨2點左右宣告不治。苗栗地檢署調查,檢察官於當日下午完成遺體相驗,並傳喚相關人員到案說明。經過現場影像與證人證詞交叉比對後,檢方認定吳員雖為執勤時開槍,但第二槍是否具有「必要性」仍存爭議,決定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並諭知以3萬元交保。據了解,處理家暴案件的2名員警均姓吳,從警資歷均不滿2年,其中一人是20多歲的警專41期正期生,一人是34歲的112年特考班畢業生,而開槍擊殺蔡男的是34歲的吳姓員警,其在頭份分局任職約2年,過往表現並無不良紀錄。而吳員遭認定過失致死的消息曝光後,引發基層員警與社會輿論的廣泛不滿,認為此案明顯屬於警察依法制止暴力行為,不應輕率以過失致死罪處理,甚至質疑「未來警察還敢開槍嗎?」頭份警分局也是對檢方決定表達驚訝,但表示尊重司法決定,並已安排委任律師提供吳員後續法律支援,強調不會讓員警孤軍作戰。雖然根據《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1項第4、5款規定,警察在生命、身體、自由或裝備遭受威脅,或對方持兇器滋事且不從警告時,可依法使用槍械。此外,第4項也明定,當犯罪嫌疑人持致命性武器攻擊或挾持他人時,警察可逕行開槍。但此次執勤中開槍的爭議,焦點在於是否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所訂「情況急迫」及「勿射擊致命部位」的要件。尤其是在第一槍已擊中嫌犯左手掌後,是否仍有必要開第二槍,是檢方持續偵辦的重要環節。也因此,即使現階段無羈押理由,檢方仍選擇對吳員交保。
苗栗警2槍擊斃持刀家暴男「3萬交保」引發譁然 頭份分局:感到驚訝「只能尊重」
苗栗縣頭份市18日凌晨0時,49歲的蔡姓男子疑似懷疑44歲的同居女友陳姓女子外遇,酒後情緒失控,竟持兩把菜刀將陳女挾持至住處一樓,並在警方抵達後與之對峙。警方到場後,先是對蔡男進行柔性勸導後無效,蔡男反而變本加厲劃傷陳女,並持刀向警員逼近。當時在場的34歲吳姓員警為制止危險情勢,對蔡男開了兩槍,第一槍擊中其左手掌,但蔡男未停止行動,繼續持刀逼近,吳員於是開了第二槍,擊中左胸,蔡男送醫搶救後仍在凌晨2點左右宣告不治。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檢方18日下午完成相驗,傳喚相關人員到案說明。根據現場影像與證詞,檢察官認為吳員涉犯過失致死罪,雖有犯罪嫌疑但無羈押必要,諭知以3萬元交保。吳員遭裁定交保的消息曝光後,不僅引發網友的熱議,許多基層警員也相當不滿,質疑「未來警察還敢開槍嗎?」認為即使執勤中開槍不慎,也不應輕率以過失致死罪處理。面對吳員遭裁定交保的消息,頭份警分局也是對檢方決定表達驚訝,但表示尊重司法決定,並已安排委任律師提供吳員後續法律支援,強調不會讓員警孤軍作戰。報導中提到,吳員畢業自特考班後,在頭份分局任職約兩年,過往表現無不良紀錄。此次執勤中開槍的爭議,焦點在於是否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所訂「情況急迫」及「勿射擊致命部位」的要件。尤其是在第一槍已擊中嫌犯左手掌後,是否仍有必要開第二槍,是檢方持續偵辦的重要環節。也因此,即使現階段無羈押理由,檢方仍選擇對吳員交保。根據《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1項第4、5款規定,警察在生命、身體、自由或裝備遭受威脅,或對方持兇器滋事且不從警告時,可依法使用槍械。此外,第4項也明定,當犯罪嫌疑人持致命性武器攻擊或挾持他人時,警察可逕行開槍。就有資深刑警表示,若新聞所述屬實,蔡男在明知警方戒備且已被警告棄械的情況下,仍持刀進逼,確實符合使用槍械的法定要件。但《警械使用條例》第9條也強調,警察如非處於急迫狀況,應避免射擊致命部位。因此,吳員是否能證明當下為急迫情況,以及第二槍的開火是否必要,將影響後續是否成立過失致死罪的判斷。
苗栗男持刀挾持女友遭擊斃 開槍警涉過失致死3萬交保
苗栗縣頭份市18日0時49歲蔡姓男子因懷疑44歲陳姓同居人出軌,兩人因而爆發爭執。蔡男酒後竟持菜刀挾持陳女,警方獲報趕抵柔性勸導,怎料蔡男不僅劃傷陳女挑釁還作勢逼近,危及時刻吳姓員警開兩槍不慎將其擊斃,依程序暫以觸犯過失致死罪嫌偵辦,訊後無羈押必要以3萬元交保。警方先是朝蔡男左手掌開槍,蔡男竟越發激動持刀向前衝來,在危急時刻不得已開第二槍,蔡男左胸中彈,送醫搶救仍在凌晨2時許宣告不治。吳員開槍動機僅是為了制止他行為,並非刻意朝致命部位射擊,苗栗檢方下午相驗後,傳喚相關人士到案說明,提到會積極搜集證據以釐清真相,依法辦理絕不偏袒。 考量吳員事發後的心理狀態,已先安排其休假靜待調查,檢方也強調全案仍在調查初期,被害人、相關人士的說法、甚至是案情,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便對外說明。
苗栗男挾持女友遭擊斃…開槍員警資歷超年輕 高大成贊同:要保護自己
苗栗縣頭份市今(18日)凌晨發生重大刑案,蔡姓男子因懷疑同居陳姓女友出軌,酒後持刀挾持女友,也不理警方的喝止不斷逼近,被連開2槍擊斃。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認同警察的行為,好保護自己的安全,而該名開槍的吳姓員警資歷也隨之曝光。49歲蔡男懷疑同居的44歲陳女移情別戀,持2把菜刀挾持女友,警方到場後,雙方僵持不下,員警拔槍喝令蔡男棄刀,但蔡男邊挾持女友邊逼近員警,員警遂開第1槍射擊蔡男左手掌,蔡男中彈後仍作勢攻擊女友、持續朝員警靠近,因此員警再度開槍嚇阻,子彈擊中蔡男左胸口,造成蔡男倒地,送醫不治。據了解,當時到場的2名吳姓員警都相當年輕,從警資歷都不滿2年,1人是20多歲的警專41期正期生、1人是30多歲的112年特考班畢業生,開槍的人是特考班畢業。因為過去發生多起員警開槍造成嫌犯傷重或死亡,因而吃上官司,也讓許多員警在緊要關頭猶豫是否該開槍,而吳姓員警為了保護被害人及同事與自身安全,果斷開槍反擊,英勇行為在警界博得好評。針對此案,高大成法醫指出,如果嫌犯拿刀對員警生命有威脅,世界無論哪個國家都可以開槍,警察可以保護自己。至於射擊部位,他表示胸部和腹部最好,因為體積大、移動小、目標明顯,尤其腹部神經很多,打到會癱軟,從沒見過有誰被打到腹部還可以站著。高大成也提到,危險情境的判讀是對警察最重要的訓練,員警用槍是要嚇阻,如果對方沒反應,還拿刀過來,危險當頭就是要開槍,加強警察危險訓練很重要。CTWANT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懷疑被綠! 苗栗男菜刀狹持同居人 遭警2槍擊斃
苗栗縣頭份市的49歲蔡姓男子懷疑44歲陳姓同居人出軌,兩人因而爆發爭執。18日0時竟持菜刀挾持陳女,警方獲報趕抵柔性勸導,怎料蔡男不僅劃傷陳女挑釁還作勢逼近,警方先是朝蔡男左手掌開槍,蔡男竟越發激動,在危急時刻不得已開第二槍,蔡男左胸中彈,送醫搶救仍在2時許宣告不治。 據了解,蔡男黃湯下肚後質疑陳女背叛他,爆發口角衝突後竟刀挾持。警方趕抵後蔡男抵著人質從5樓走到1樓。 員警見狀立刻呵斥他講刀放下並放開人質,蔡男不只逐步逼近甚至劃傷陳女頭部,考量陳女生命安全與自身安危只能開槍制止,蔡男遭擊斃後,頭份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並報請檢方相驗。至於陳女頭、臉及四肢有擦挫傷、刀傷,治療後無生命危險。
高雄分屍案血衣鑑定結果曝光 牛排刀確定為凶器斷掌、割耳切面符合
高雄市分屍案17日傳出重大突破,警方在73歲犯嫌張介宗家中查扣牛排刀和剪刀,比對後確認剪刀上有張姓被害人的生物跡證,林姓婦人左手掌的切割斷面也和牛排刀吻合,確認牛排刀確為凶器,警方17日再打撈出多塊皮膚組織,目前正送鑑定比對中。張介宗涉嫌殺害71歲林姓婦人、74歲張姓婦人和75歲黃姓大嫂,並將3人遺體支解後丟棄,警方在前鎮河連日打撈,已找到60多塊人體組織,16日更找到骨頭和裝有衣物的塑膠袋,連忙送往專業單位檢驗。檢驗結果於17日出爐,確認衣物中無血跡反應,並非該案證物,骨頭檢驗後則確認為雞骨,警方17日又再打撈出多塊人體組織,連忙送往專業單位比對鑑定中。警方案發後在張嫌家中搜出牛排刀和剪刀,檢驗結果也出爐,確認牛排刀上有林婦的生物跡證,切割的工具痕跡與人體組織切割斷面雷同,另一把剪刀上則有張婦和張嫌的DNA,不排除其為犯嫌拿來切割張婦屍體的凶器,相關案情仍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