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
」 車禍 左轉 三立採訪車 彰化銀行 酒駕
花蓮堰塞湖紅色警戒!萬里溪橋22時起全面封橋 替代路線一次看
依萬里溪堰塞湖中央防災應變中心第十二次情資研判會議結論,並配合林保署於16日15時發佈萬里溪堰塞湖紅色警戒,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及花蓮工務段已完成於萬里溪橋南北二端實施預警性封橋,封橋初期將採南、北向車道各留設一內側車道提供一般車輛通行(嚴禁逗留),並於橋梁兩端設置水位監看警戒人員。考量夜間水位監看視線不良,將於今(19日)晚上22時至明(20日)早上6時進行預警性全面封橋(如水位有明顯上漲將維持全面封橋),並視堰塞湖溢流或水位明顯上漲境況,滾動調整封橋時間,以維護用路人安全。公路單位已規劃於發布紅色警戒道路封閉時,替代路線如下: 建議改道路線如下(替代路線請用路人依往、返地點分流行駛):一、南下車輛(由花蓮市往光復、瑞穗、玉里及台東方向):1. 台9線花蓮市中正路→台11線0k南埔加油站→台11線花蓮大橋→台11線豐濱→台11甲光豐公路→台9線花東公路→瑞穗、玉里。2. 台9線花蓮市中正路→台11線0k南埔加油站→台11線花蓮大橋→台11線海岸公路→台11線寧埔→台30線玉長公路→台9線花東公路往玉里或台東。3. 台9線花蓮市中正路→台11線0k南埔加油站→台11線花蓮大橋→台11線海岸公路→台東。二、南下車輛(由壽豐往光復、瑞穗、玉里、台東方向):1. 台9線壽豐鄉中山路一段→台9線與台11丙線路口(新豐平大橋北端)→左轉台11丙線→右轉台11線花蓮大橋→台11線豐濱→台11甲光豐公路→台9線花東公路→瑞穗、玉里。2. 台9線壽豐鄉中山路一段→台9線與台11丙線路口(新豐平大橋北端)→左轉台11丙線18.3k→台11丙線0k→右轉台11線花蓮大橋→台11線海岸公路→台11線寧埔→台30線玉長公路→台9線花東公路→玉里或台東。3. 台9線壽豐鄉中山路一段→台9線與台11丙線路口→左轉台11丙線18.3k→台11丙線0k→右轉台11線花蓮大橋→台11線海岸公路→台東。三、北上車輛(由玉里、瑞穗往光復、花蓮市方向):1. 玉里、瑞穗→台9線花東公路→光復→台11甲光豐公路→左轉台11線海岸公路→台11線花蓮大橋→花蓮市。四、北上車輛(由台東、玉里往光復、花蓮方向):1. 台東→台11線海岸公路→台11線花蓮大橋→花蓮市。2. 台東→台9線安通→右轉台30線玉長公路→左轉台11線海岸公路→台11線花蓮大橋→花蓮市。公路局呼籲用路人,颱風豪雨期間山區道路易發生坍方、落石,路況難以掌握,請避免進入山區道路;請用路人持續注意道路管制訊息並預先規劃行程及相關應變措施,颱風過後山區道路不穩定性高,災後搶通時間需俟災情規模而定,請用路人提前因應規劃避免受困滯留。
左轉一瞬間撞飛機車!枋寮20歲騎士空中翻滾重摔 下巴鎖骨骨折
屏東縣枋寮鄉台1線438.5公里處,18日中午發生一起驚險的汽機車碰撞事故。一名28歲張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沿台1線北上行駛,行經一處設有閃光號誌的路口時準備左轉,疑似未禮讓對向直行車輛,與一名20歲林姓男子騎乘的普通重型機車發生猛烈碰撞。根據後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林姓騎士在撞擊瞬間整個人被拋飛至半空中,身體翻滾數圈後重重摔落地面,驚悚畫面令人怵目驚心。事故發生後,枋寮警分局於18日上午11時56分接獲民眾報案,立即派遣警力趕赴現場處理,並協助救護人員將受傷的林姓騎士送醫急救。經醫院診斷,林男下巴及鎖骨骨折,所幸意識清楚,沒有生命危險;張姓駕駛則未受傷。警方也對雙方進行酒測,結果均為零,已排除酒後駕車因素。目前警方已調閱相關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畫面,事故詳細原因及肇事責任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也再次提醒所有用路人,行經路口準備左轉時,務必依規定禮讓對向直行車輛,並放慢車速、仔細確認來車狀況後再通行,切勿因一時疏忽而釀成嚴重交通事故。尤其在設有閃光號誌的路口,更應提高警覺、遵守交通規則,才能保障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避免類似憾事再次發生。
酒駕轉彎慘了!高雄翁衝輕軌撞號誌桿 酒測0.49慘吞天價賠償
高雄市鼓山區17日晚間發生一起離譜的酒後駕車事故,一名64歲王姓男子飲酒後仍駕駛自小客車上路,行經博愛二路準備左轉大順一路時,疑因酒精影響判斷能力,加上當時天候不佳、下著大雨,車輛突然失控偏離車道,直接衝進高雄輕軌軌道區,猛烈撞擊軌道旁石墩及遵行標誌桿,造成車頭嚴重毀損、保險桿脫落,整輛車更一度「騎上」軌道邊緣動彈不得,驚險畫面讓路過民眾全都看傻眼。警方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處理,發現王男僅有輕微擦挫傷,意識仍相當清楚,因此未送醫治療。然而,員警靠近時便聞到濃厚酒氣,經酒測後確認其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49毫克,遠遠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法逮捕,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由於事故車輛卡在輕軌軌道上,導致高雄輕軌一度無法正常通行,必須採降級運轉方式維持服務,直到拖吊車抵達現場將事故車移除後,歷經約一小時才恢復正常通車。所幸事發當時並未有輕軌列車直接撞上事故車,也沒有波及其他用路人,否則後果恐怕更加嚴重。警方指出,王男除了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外,也可能涉及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後續將由檢方進一步偵辦。此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闖入輕軌專用軌道區,也違反《大眾捷運法》相關規定,最高可再開罰7500元。除此之外,遭撞毀的號誌桿、石墩及相關輕軌設備修復費用,也將由高捷公司依法向肇事駕駛求償,刑責、行政罰與民事賠償三重代價,恐讓王男付出極為沉重的經濟成本。警方再次呼籲,酒後駕車不僅違法,更可能危及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即使只是短距離行駛,也可能因酒精影響反應能力而釀成重大事故。民眾若有飲酒聚會,應選擇代駕、計程車或大眾運輸返家,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一時失誤,不但吃上官司,還得面臨高額賠償,甚至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左營路怒症失控!駕駛一怒抄球棒狂砸轎車 行車糾紛瞬間升級刑案
雄市左營區17日下午發生一起因行車糾紛引發的砸車事件,一名32歲林姓男子疑似因行車動線受阻,竟情緒失控,從車上拿出球棒猛砸另一名40歲林姓男子駕駛的香檳色轎車,導致車輛尾燈受損,事後迅速駕車離去。雖然遭砸車的駕駛最後表示不願提出告訴,但警方仍依相關事證,將涉嫌砸車的林男依恐嚇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警方調查指出,案發地點位於左營區華夏路與南屏路口,當時32歲林男駕駛灰色自小客車沿南屏路由西往東行駛,準備左轉進入華夏路,因下班尖峰時段車流量龐大,因此停留在路口等待通行。另一方面,40歲林男則駕駛香檳色轎車沿華夏路由北往南行駛,綠燈起步後準備左轉南屏路,疑似因車輛停放位置影響對方轉彎路線,使32歲林男無法順利通行,因此雙方爆發口角。衝突發生後,32歲林男情緒激動,竟直接從車內取出球棒,朝對方轎車尾燈重擊,造成車輛毀損。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赴現場,不過雙方當時均已離開,警方隨後透過路口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跡證釐清事發經過,並通知涉案駕駛到案說明。警方表示,即使被害人不願提出毀損告訴,但若嫌犯在衝突過程中持球棒揮擊車輛,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懼,仍可能涉及刑法恐嚇罪,因此依法將案件移送橋頭地檢署進一步偵辦。警方也呼籲,民眾在道路上遇到行車糾紛時應保持冷靜,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做出暴力行為,不僅可能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失,也將面臨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酒駕失控衝進輕軌!撞斷號誌害停駛 64歲駕駛恐吞重罰還得賠慘
高雄市鼓山區17日晚間發生一起酒後駕車自撞事故,一名64歲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博愛二路與大順一路口,準備左轉時疑似因酒後駕駛導致操作失控,車輛突然偏離原本車道,直接衝進高雄輕軌軌道區,猛烈撞擊軌道旁石墩及交通號誌桿,造成號誌桿當場斷裂、車頭嚴重毀損,事故也一度影響高雄輕軌正常行駛,被迫暫停營運,所幸未波及其他用路人,也沒有造成乘客受傷。警消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救護人員檢查後確認王姓駕駛僅受到輕微擦傷,意識清楚,並表示不需送醫治療。然而警方依規定進行酒測時,發現王男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49毫克,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將其逮捕,並依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由於事故造成車輛橫跨道路及輕軌軌道,交通號誌設施也遭撞毀,警方隨即協調拖吊車到場排除事故車輛,同時進行交通疏導及現場清理。經過約一小時的搶修作業後,輕軌恢復正常通行,道路交通也逐步恢復順暢,避免影響更多民眾通勤。警方指出,王男除了將面臨刑法公共危險罪的刑事責任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可能被處最高12萬元酒駕罰鍰;另外,因非捷運車輛違規駛入輕軌軌道區,也涉及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規定,可再處最高7,500元罰鍰。由於事故造成輕軌設施及交通號誌受損,並影響列車營運安全,警方也將依涉嫌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移送偵辦,後續高雄捷運公司也可能依法向王男提出民事求償,相關賠償金額恐相當可觀。警方再次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更可能危害其他用路人及公共運輸系統,甚至必須承擔刑事、行政及民事三重責任。民眾如有飲酒,應選擇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返家,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付出沉重代價。◎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屏東女酒駕撞倒外送員 再撞斷150萬測速桿「90度插進水溝」
屏東縣東港鎮中正路三段與新厝路口,12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酒駕車禍。49歲蔡姓女子駕車先撞上同向行駛、準備左轉的62歲林姓外送員,隨後失控衝撞路口固定式測速照相桿,整輛車90度插進路旁水溝,造成2人受傷。據了解,蔡女沿中正路三段往崁頂方向行駛時,先撞倒林姓外送員,林男人車倒地滑行;蔡女車輛隨後繼續往前衝,撞斷路口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後才停下,強大撞擊力道導致車輛90度斜插進路旁水溝,現場滿地碎片。蔡女及林男均送往東港安泰醫院治療,所幸均無生命危險。警方對蔡女實施酒測,酒測值為每公升0.44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被撞毀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桿造價約150萬元,已使用近9年,除依法追究蔡女刑事責任外,也將依法向肇事者求償。◎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未打方向燈釀命危、酒駕再撞飛外送員! 高雄屏東2起驚悚車禍
高雄市三民區與屏東縣東港鎮接連發生兩起重大交通事故,不僅造成騎士重傷命危,更有酒後駕車撞毀測速照相設備,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兩起事故雖然肇事原因不同,但都再次凸顯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也讓道路安全議題再度成為焦點。第一起事故發生於11日晚間7時15分左右,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與九如一路口。一名57歲林姓女子駕駛休旅車沿民族一路北上,下民族陸橋後準備右轉九如一路,警方初步調查指出,林女疑似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也未依右轉號誌指示通行,導致後方同向直行、22歲越南籍黎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兩車發生猛烈碰撞。強大的撞擊力讓黎男當場噴飛倒地,身體多處擦挫傷,左腿嚴重骨折且深可見骨,現場失去生命跡象,經救護人員緊急處置後送醫搶救,目前仍在急救中。警方表示,林女經酒測後並無酒駕情形,但仍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詳細事故責任及肇事原因仍有待交通事故鑑定進一步釐清。第二起事故則發生於12日上午8時許,屏東縣東港鎮中正路三段與新厝路口。一輛白色休旅車與一名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的外送員發生碰撞後,休旅車瞬間失控,先撞斷路口固定測速照相桿,再一路衝向路旁排水溝,整輛車幾乎呈90度角插入溝渠,僅剩車尾翹起,現場車體零件及測速設備碎片散落四周,畫面十分驚悚。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人車趕往現場救援,61歲林姓男騎士及49歲蔡姓女駕駛均意識清楚,分別因擦挫傷送醫治療。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蔡女沿中正路三段行駛時,與準備左轉新厝路的林男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警方依法實施酒測,結果顯示林男並未酒駕,而蔡女酒測值高達0.44毫克,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獨/女乘客只顧滑手機摔倒骨折 告公車司機過失傷害判無罪
公車乘客只顧滑手機才摔倒受傷,卻堅持是司機害的還告上法院!新店客運綠12線(捷運新店站─坪林)一名駕駛連續過彎時沒超速、沒急煞,仍有一名女性乘客跌倒送醫,事後提告,地檢署安排調解不成,起訴公車駕駛過失傷害罪,但法院勘驗車內監視畫面,並無不當行駛情形,另外有目擊者指稱,受傷女子為了看手機完全沒扶任何東西,因此法官認定是告訴人粗心大意才會摔傷,判公車司機無罪。本案發生在2024年12月4日上午10點多,綠12公車開往宜蘭方向時,車上彭姓女子沒站穩跌跤,掛急診發現右小腿和腳踝骨折,對公車駕駛提告過失傷害罪,後經北檢起訴。周姓司機喊冤,他沒開太快或亂踩煞車,一路上保持平穩,直到其他乘客大喊有人跌倒,他才知道出事了,立刻靠邊停叫救護車,在受傷女子離開後,有乘客告訴他,那名女子在公車站立區後方玩手機不握扶手才受傷。台北地院勘驗公車監視畫面,周姓駕駛在45秒內左轉1次、向左過彎1次、向右過彎1次,最後停下等紅燈時,彭姓女子喊出「誰救救我,我的腿斷了」,當時有乘客「蛤?」了一聲,接著有目擊者對周姓駕駛說:「司機先生有人跌倒了,有人跌倒了」,他回覆:「好,我停在旁邊」。看完監視畫面,法官認為公車行駛狀態吻合駕駛說詞,確實沒有急煞或急轉彎,部分乘客身體晃動是慣性作用所引起的自然現象。問題來了,彭姓女子因為附近人太多擋住鏡頭,剛好沒拍到她如何出意外,所以必須比對相關證詞。彭姓女子自稱一手抓住扶椅背上的握把、一手拿手機,因為她擔心自己參加的團體有新訊息,想在過去的路上看,才一直握著手機,但後來不確定緊急煞車還是大轉彎,她被拋出跌倒。但當時車上另有一名乘客,出庭告訴法官另一個版本的事發經過:彭姓女子站在她座位的前面,跌倒前就在看手機,有時一手拿、有時雙手拿,後來公車稍微轉彎,彭姓女子站直挺挺的「沒扶任何東西」才跌倒,但別人都沒事,她並不覺得公車開特別快,也沒有緊急煞車。法官依據證人供詞及車內畫面,認定彭姓女子擔心漏看手機訊息而不專心站好,也很難因應公車行進動態來防止跌倒,得怪她自己不小心才摔斷腿,不能歸咎司機。判決書中特別提及「社會分工」理論,為了享受科技文明帶來的利益,每個人都會分擔一部分義務,也會承擔一定程度的風險,只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就能相安無事,不會發生危險,法官言下之意,公車載客上路,如果司機穩穩開、站著的乘客也都抓緊,大家都注意安全就沒事,但若乘客不扶好摔傷,不可將過失責任算到司機頭上。彭姓女子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本過失傷害無罪應一併駁回損害賠償案,但她在宣判前已聲請移送,依規定必須由民事庭另外分案審理,周姓司機仍得面對後續求償。
新店黃牌重機遭左轉休旅車撞飛 30歲騎士卡貨車底命危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與薏仁坑路口5日下午1時許發生嚴重車禍,1名年約30歲男性騎乘黃牌大型重機行經該路段,遭一輛正在左轉的休旅車迎面撞擊,強烈衝擊力道造成重機龍頭嚴重變形、休旅車安全氣囊爆開,騎士被拋飛後卡進路旁一台小貨車車底,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中。新北市消防局於下午1時50分獲報後,立即派遣消防及救護人員趕赴現場。救護人員到場時,騎士已無呼吸心跳,隨即實施CPR心肺復甦術,並將傷者送往安康耕莘醫院急救。警方已在現場實施交通管制,並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還原事發過程,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通緝犯撞倒女騎士竟淡定落跑!下車看兩眼就閃人 警方全力追緝中
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5日清晨5時許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交通事故,1名33歲吳姓男子駕駛白色自小客車,沿九如一路東向行駛,在建國三路口準備左轉時,疑似未依規定禮讓對向直行機車,當場與56歲孫姓女騎士發生猛烈碰撞。撞擊力道相當大,孫女當場倒地不起,造成左手及右腳骨折,痛苦倒臥路面等待救援。更令人傻眼的是,吳男肇事後雖一度下車查看,但僅與副駕駛座友人簡短交談幾句,遠遠看了倒地傷者兩眼後,竟未協助報警、也沒有留下處理事故,而是若無其事地步行離開現場,將受傷的女騎士留在路旁,冷漠行徑引發外界譁然。警方獲報後迅速趕赴現場,第一時間將受傷的孫女送往醫院救治,經醫師診斷為左手及右腳骨折,所幸意識清楚、生命跡象穩定,目前仍持續接受治療。警方也向留在現場的副駕友人了解情況,對方表示吳男僅稱「要去辦事情」,隨後便離開,之後便失去聯繫。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吳男竟是遭發布詐欺及妨害秩序案件通緝的在逃嫌犯,疑似因擔心身分曝光遭警方逮捕,因此選擇棄車逃逸。目前警方已掌握其可能逃逸方向,正積極展開追緝,除了依法執行通緝,也將依肇事逃逸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同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吳男還將面臨最高新台幣10萬800元罰鍰及吊銷駕駛執照等行政處分。至於事故發生原因,警方初步研判為汽車左轉時未禮讓對向直行車輛,已違反相關交通規定,可依法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不過詳細肇事責任及事故經過,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也再次呼籲,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救助傷者並配合警方處理,切勿心存僥倖逃離現場,以免面臨更嚴重的法律責任。
巡邏警車深夜路口恍神撞機車!北市警急煞仍擦撞 雙方和解原因曝
台北市中正區於6月30日晚間發生一起警用巡邏車與機車碰撞事故,引發外界關注。根據中正第二警分局說明,事故發生於當晚10時16分左右,地點位於和平西路二段與泉州街口。當時南海派出所一名警員駕駛巡邏車執行勤務,沿泉州街由北往南行駛,行經路口時,與對向沿泉州街由南往北行駛、準備左轉進入和平西路二段的機車發生碰撞,造成雙方車輛不同程度受損,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受傷。警方調查指出,巡邏車駕駛警員疑似因一時精神不集中,未能充分注意車前狀況及路口交通動態,導致巡邏車右前車頭與機車前方發生擦撞。警員在察覺異狀後立即緊急煞車,因此降低撞擊力道,也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後,警方依照交通事故標準程序進行處理,雙方駕駛均接受酒測,結果酒測值皆為0,確認並非酒後駕車所導致。經過現場協調,警員與機車騎士已順利達成和解,由警員承諾負責賠償機車車損費用,相關事故責任及後續行政程序,將依規定持續辦理。中正第二警分局表示,雖然此次事故未造成傷亡,但仍提醒所有用路人,不論是否執行公務,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時都應提高警覺,確實注意周遭車流及號誌變化,避免因精神恍惚、疲勞駕駛或一時分心而影響判斷能力。警方也強調,警察執勤時同樣必須遵守交通規則,維持安全駕駛習慣,才能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
三重休旅車拒檢瘋飆入巷「撞碎整排市場攤販」 駕駛棄車逃逸警調監控追人
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3日凌晨2時許傳出巨大撞擊聲響,驚醒附近住戶。一輛休旅車疑似為躲避警方攔查,轉入大同南路巷弄後失控衝撞路邊一整排無人攤販,造成多處攤位毀損,現場一片狼藉。據了解,事發前員警凌晨巡邏行經重新路二段時,發現一輛休旅車突然左轉駛入巷弄,員警察覺有異後跟上查看,但因巷道狹窄未持續跟車。不料該車駛入巷內約220公尺後,直接衝撞路邊攤販區。警方趕抵時,駕駛已棄車逃逸,目前正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追查。警方表示,駕駛肇事逃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1000元至3000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另將釐清是否涉及刑事責任。
曝促轉基金補助大罷免團體 王鴻薇:轉型正義變轉型側翼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1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質詢,指出由國發會管理、行政院主管的促進轉型正義基金,近期推出的多元徵件計畫補助對象竟包含大罷免和綠營側翼團體,而與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有關聯的台灣左轉文化協會也在補助名單中,以往促轉基金只能透過機關補助民間團體,現在可以行政院親自決定補助對象,王直言這樣不知道還要養多少大罷免和側翼團體,怒斥這到底是轉型正義還是轉型側翼。王鴻薇表示,國發會截至2026年5月,皆不願公開轉型正義補助計劃的補助對象及審議委員名單,直到5月15日法定必須公告多元徵件計畫第一波名單時,竟出現多個大罷免和綠營側翼團體,其中左轉文化協會過去是由鄭麗君的先生為她所創辦,鄭因擔任文化部長而卸任董事長後改名為左轉有書,就是「台灣左轉文化協會」主導,而其在大罷免時期力推連署,還舉辦開票趴,政治立場非常明確。王鴻薇指出,過去促轉會尚未退場的相關補助是根據促進轉型正義基金計畫申請及管考作業要點規範,申請以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為限,但後來改成促轉基金為國發會檔案局管理,2026年推出的相關計劃,補助經費上看千萬,甚至讓行政院親自處理補助,王批評促轉會提倡的轉型正義,如今卻演變成轉型側翼,這樣不知道還要養多少側翼團體。
麥可親姪子靠「語音訊息」奪《麥可傑克森》試鏡機會 搬回老家活成叔叔樣子
台灣大哥大MyVideo 6月強檔片單公開!本月最受矚目的,莫過於《麥可傑克森》,由流行天王麥可傑克森親姪子賈法傑克森(Jaafar Jackson)主演,他曾受訪透露,2020年當製片葛拉漢金(Graham King)找上門時他從來沒有演過戲,他是先錄了一段模仿麥可說話方式的語音訊息傳給製片人,對方聽完立刻回電,進而展開試鏡,開啟這場改變人生的演出旅程。為了演出麥可傑克森,賈法傑克森幾乎把自己活成了叔叔的樣子。他透露,拍攝前特地搬回傑克森家族的豪宅Hayvenhurst,他也曾在那生活了15年,甚至直接住進麥可曾生活過的空間。他坦言,那段時間幾乎每天都沉浸在麥可留下的痕跡之中,也讓自己更靠近角色內心,「如果沒有這段經歷,我不覺得自己能演出現在的樣子。」電影中重現了麥可傑克森的許多經典演出片段。(圖/台灣大哥大MyVideo提供)由於屋內幾乎沒有家具,製片葛拉漢金一度問他需不需要準備床,但賈法最後只買了一張薄薄的日式床墊,乾脆睡在地板上。他更把其中一個房間改造成研究室,牆上貼滿麥可生前留下的語錄、筆記與人生重要時間軸,而麥可當年練舞的房間,也成了他的專屬訓練基地。「我甚至睡在不同房間裡,只是想感受那裡的能量。」許多人以為麥可傑克森最難模仿的是招牌月球漫步舞步,但賈法傑克森卻給出完全不同答案。他透露,真正讓自己吃盡苦頭的是麥可經典旋轉動作(Spin),原因竟然只是方向不同。「我的身體習慣往右轉,但麥可是往左轉。」看似簡單的一個轉身,卻讓他足足練了3年,直到開拍前幾個月才終於掌握訣竅。電影講述麥可傑克森從傑克森五人組(The Jackson 5)時期邁向超級巨星的旅程。(圖/台灣大哥大MyVideo提供)而全片最難重現的表演,則是被無數樂迷奉為傳奇的〈Billie Jean〉舞台。賈法透露,劇組幾乎逐格研究原始影像,從節奏、停頓到肢體細節都必須精準還原,「其他表演多少還有一些自由度,但〈Billie Jean〉幾乎不能出錯。」這場經典演出也成為他拍攝期間壓力最大、準備最久的一場戲。
批交通部回應空泛 時力促提兩段式左轉改革時程
針對交通部近日回應機車強制兩段式左轉政策,表示將由運研所盤點全台路口並與地方政府研議「因地制宜」措施,時代力量批評,交通部說法缺乏具體內容,未交代改革目標、執行期程及配套措施,形同空泛回應。時代力量指出,台灣大學教授張宏浩研究團隊分析台南市自2023年起部分路口取消強制兩段式左轉的實際數據,結果顯示路口事故件數下降21%、受傷人數下降19%,醫療支出也減少4.7%,其中機車事故降幅最為明顯,相關研究成果已刊登於國際交通學術期刊。時代力量認為,實證結果已顯示改革具有必要性,但交通部僅以「不全面取消、因地制宜」回應,卻未說明盤點何時完成、何時與地方政府協商、預計增設多少左轉保護時相,以及整體政策調整目標與時程。對於交通部引用左轉事故統計數據作為維持現行制度的理由,時代力量則質疑,相關數據包含大量汽車左轉與機車直行碰撞案件,無法直接證明強制兩段式左轉具有安全效果。時代力量強調,機車已是台灣民眾重要交通工具,取消「強制」兩段式左轉是道路平權議題,政府若認為證據仍不足,應擴大試辦範圍,而非持續以研究不足為由延後改革。時代力量呼籲交通部公開近年取消強制兩段式左轉路口的事故統計資料,說明「因地制宜」評估標準,並提出具體改革時程,讓社會了解政策推動方向與進度。
婦人無視禁左轉硬迴轉!羅斯福路口猛撞公車驚魂一瞬 乘客全嚇壞
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五段與萬盛街口,7日晚間9時55分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名46歲陳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該路口時,疑似未依照現場交通標誌規定行駛,在設有禁止左轉標誌的路口違規左迴轉,結果與1輛正在公車專用道上直行的公車發生碰撞。所幸事故發生當下雙方車速不快,車上乘客及駕駛均未受傷,未造成更嚴重的人員傷亡。據警方調查,陳女當時沿羅斯福路五段北往南方向第二車道行駛,行經萬盛街口時,未遵守禁止左轉標誌規定,直接於路口進行左迴轉,準備轉向北上車道。就在此時,由56歲王姓男子駕駛的公車,正沿北往南方向第一車道公車專用道直行,由於事發突然,雙方均來不及反應,陳女駕駛的小客車左前車頭與公車右前車頭當場發生碰撞,現場傳出巨大撞擊聲響,讓附近民眾及車上乘客受到不小驚嚇。事故發生後,警方立即獲報趕赴現場處理,除協助交通疏導外,也同步進行現場拍照及事故位置測繪,並迅速將事故車輛移置路旁,避免影響後方車流通行。由於車輛受損情況不算嚴重,公車業者隨後也調派接駁車協助乘客轉乘,整體交通秩序很快恢復正常。警方進一步表示,經現場酒測與初步檢查,雙方駕駛均無酒駕或毒駕情形,事故原因主要與陳女違規迴轉有關。由於雙方均未受傷,且車損程度輕微,因此當事人現場表示願意自行協調和解,相關程序已依規定完成處理。文山第二分局也藉此提醒所有用路人,行經路口時應確實遵守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若有迴轉需求,應依規定駛入內側車道,並主動禮讓直行車優先通行,在確認周遭車流與安全距離充足後再進行迴轉動作。警方強調,許多交通事故往往源於一時的疏忽或貪圖方便,唯有養成正確駕駛習慣,才能有效降低事故發生風險,保障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壓力爆棚竟拿石頭洩憤!高雄公車遭砸穿雙面玻璃 水電工火速落網
高雄市左營區日前發生一起驚險的公車攻擊事件,一名男子疑因生活壓力過大,竟在街頭隨手撿起石頭,朝正在停等紅燈的公車猛烈丟擲,導致石頭直接貫穿車廂兩側玻璃,瞬間發出巨大爆裂聲響,讓車內乘客與駕駛受到驚嚇。所幸當時車上僅有3名乘客,且無人因此受傷,否則後果恐不堪設想。事件發生於6日晚間7時13分,地點位於高雄市左營區民族一路與重愛路口北上左轉車道。一輛公車正在停等號誌時,王姓駕駛突然聽見車內傳出劇烈碎裂聲,隨後有乘客驚呼車窗遭不明物體擊中。警方獲報到場後發現,公車左右兩側後方車窗各有一面玻璃碎裂,且破損位置呈現一高一低的特殊狀況,初步研判有外力高速穿透所致。警方在現場仔細勘查後,並未發現彈殼或其他可疑物品,僅找到一顆石頭。經鑑識人員採證及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後,鎖定33歲宜姓男子涉有重嫌。監視器畫面顯示,宜男先在附近公園撿拾石頭,趁公車停等紅燈時徒手用力投擲,石頭竟直接擊穿右側車窗後,再穿越車廂撞碎另一側玻璃,威力相當驚人。犯案後,宜男騎乘機車迅速逃離現場,甚至刻意利用衣物遮蔽車牌,企圖躲避警方追查。不過警方仍透過監視器比對與沿線追蹤,於7日下午前往其住處將人拘提到案。宜男到案後供稱,自己是一名水電工,與公車司機並不相識,也沒有任何糾紛,只因近期工作及生活壓力過大,一時情緒失控想發洩,才臨時起意朝公車丟石頭。警方訊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毀損罪嫌將宜男移送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其涉案情節重大,但無羈押必要,最終諭令新台幣3萬元交保候傳,後續將持續釐清相關責任與犯案動機。
失聯移工假證件騙警! 心虛拔腿狂奔遭過肩摔秒壓制落網
彰化市街頭日前上演一場宛如警匪電影般的追捕場面,1輛雙載機車因闖紅燈違規左轉,引起巡邏員警注意,沒想到一次看似普通的交通攔查,竟意外查獲一名失聯多時的越南籍移工。更令人意外的是,該名男子不僅持假證件企圖蒙混過關,還在身分曝光後試圖逃跑,最終遭員警以俐落的過肩摔及壓制技巧當場制伏,引發民眾熱議。警方指出,彰化分局民族路派出所巡佐翁士鈞於4日晚間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彰化市中正路與中華路口,發現一輛機車在紅燈時違規左轉,立即上前攔查。警方在查驗駕駛與乘客身分時,發現後座乘客出示的證件照片與本人長相有明顯差異,雖然男子能夠流利背誦證件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個人資料,但仍無法消除員警心中的疑慮。面對警方持續追問與查證,男子神情逐漸緊張。員警進一步檢查其手機內容時,意外發現真正的居留證照片,這才揭穿其冒用他人證件的行為。經警方確認身分後,發現該名39歲鄧姓男子為越南籍失聯移工,長期未依規定接受管理,因此成為查緝對象。然而,就在警方準備將鄧男帶往彰化專勤隊接受後續調查時,鄧男突然心虛失控,企圖趁隙逃離現場。巡佐翁士鈞見狀反應迅速,立即施展平日警技訓練所學,以過肩摔及柔道壓制技巧將鄧男撂倒在地,成功阻止其逃脫。過程中,熱心民眾見警方獨自壓制嫌犯,也主動上前協助,最終順利將鄧男上銬控制。警方表示,員警執勤時除了需要具備敏銳觀察力外,也必須仰賴平日紮實的警技訓練,才能在突發狀況下迅速應變。本案訊後已依法移送彰化縣專勤隊處理,並辦理後續收容及遣返程序。警方也呼籲,民眾切勿冒用他人證件或從事違法行為,以免觸法受罰,得不償失。
桃園驚傳火燒車!小貨車左轉猛撞轎車瞬間陷火海 釀2傷送醫
桃園市大園區1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輛自小貨車於路口左轉時,疑似未注意直行來車,與1輛自小客車發生猛烈碰撞,撞擊力道之大不僅造成雙方駕駛受傷,更導致自小客車當場起火燃燒,現場濃煙竄天,畫面怵目驚心。警方與消防單位獲報後火速趕往現場處理,並將傷者送醫救治,所幸火勢迅速獲得控制,未釀成更嚴重傷亡。小客車車頭及引擎區域突然竄出火舌。(圖/翻攝畫面)根據警方初步調查,42歲黃姓男子於上午8時33分許駕駛自小貨車,沿桃園市大園區新台15線北上行駛,行經路口準備左轉進入中央路時,與61歲陳姓男子所駕駛、沿路段直行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猛烈撞擊後,自小客車車頭及引擎區域突然竄出火舌,火勢迅速蔓延,整輛車陷入火海之中,情況相當危急。事故發生後,附近民眾見狀紛紛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立即實施交通管制,並通知消防隊派遣消防車及救護車前往支援。消防人員抵達後迅速展開滅火作業,在最短時間內將火勢撲滅,避免火勢進一步擴大波及周邊車輛與設施。雙方駕駛則因碰撞造成不同程度受傷,經救護人員初步處置後送往醫院接受治療,所幸皆無生命危險。警方表示,事故後已對2名駕駛進行酒精測試,結果均為零,已排除酒後駕車因素。至於事故究竟是因轉彎未禮讓、車速過快,還是其他因素所導致,仍需進一步調閱監視器畫面、行車紀錄器及相關跡證進行調查釐清。警方也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尤其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優先通行,同時提高警覺注意周遭路況,以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毒駕男逆向停路口宛如殭屍!突暴衝撞貨車 車內再搜出喪屍煙彈
屏東縣竹田鄉台1線30日上午驚傳一起離譜車禍事故,1名30歲陳姓男子駕駛黑色轎車行經路口時,不明原因竟逆向停在道路中央,長時間佔據車道影響交通,當時1輛沿台1線往屏東方向行駛、準備左轉進入信義路的自小貨車發現前方異狀,貨車駕駛林姓男子不僅按喇叭示警,甚至下車查看情況,但轎車駕駛始終毫無反應,令現場民眾十分傻眼。林男見狀擔心發生意外,立即拿起手機報警求助,希望警方到場處理。不料就在等待警方抵達期間,原本靜止不動的黑色轎車竟突然啟動並向前行駛,由於事發突然,轎車當場與貨車發生碰撞,造成交通一度受阻,也讓現場目擊民眾嚇了一大跳。警方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處理,發現陳姓駕駛神情恍惚、精神狀況異常,言行舉止與一般駕駛明顯不同,因此立即對其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陳男對第二級毒品呈現陽性反應。警方進一步搜索車輛後,竟在車內查獲俗稱「喪屍煙彈」的新興毒品依托咪酯,當場依法查扣相關證物。警方表示,依托咪酯近年來已成為新興毒品問題之一,吸食後可能造成意識混亂、精神恍惚、反應遲鈍等情況,若在吸食後駕駛車輛,極易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全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毒品不僅嚴重危害健康,更會大幅降低駕駛判斷力與應變能力,毒駕行為猶如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毒品及取締毒駕案件,秉持「毒駕零容忍」原則,嚴正執法,守護所有用路人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