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額
」 陳幸妤 趙建銘 外送專法 遺產 捷運
基隆兩年累計少140億 謝國樑籲中央:給基隆該有的財政收入
基隆市長謝國樑今(26)日上午表示,財政部昨公布明年度中央統籌分配款,今年統籌分配款原本是增加70多億,但最後歲入確減少十多億元。明年總籌分配款出來之後,基隆仍然是少了好幾十億元,兩年加起來已經累計140億差額。並強調,請中央基於財劃法修正的精神,要給予基隆該有的財政收入,不能因為財劃法實際增加,歲入卻實際減少,這樣非常不公平。謝國樑指出,財政部昨公布明年度中央統籌分配款,今年統籌分配款原本是增加70多億,但最後歲入確減少十多億元,這是今年的情況。明年總籌分配款出來之後,基隆仍然是少了好幾十億元,兩年加起來已經累計140億差額。謝國樑續指,針對統籌分配款實際短少140億的情況,請中央基於財劃法修正的精神,要給予基隆該有的財政收入,不能因為財劃法實際增加,歲入卻實際減少,這樣非常不公平。謝國樑提到,基隆今年歲入雖然達250、60億,但有30多億都是在捷運的建設上,而且一般市政需求和支出沒有直接關係,基隆捷運是長遠的地方建設,這140多億原本就是基隆應該要有的預算,呼籲中央正視基隆這樣短缺的情況。謝國樑說,現階段會以基隆市最重要的需求和基隆捷運需求為施政考量,因為去年編列基隆捷運預算只有2、3億,可是明年已編到37億,但歲入並沒有相對增加,扣掉基隆捷運的部分,實際歲入還是減少非常多,兩年已經累積到140億。謝國樑表示,中央動不動一個特別條例幾千億、動不動一個普發也是幾千億,但基隆的問題誰要來關心?還是要請中央重視基隆實際短缺的問題。
台灣虎航新制!9月起調漲訂位服務費 桃園、高雄機場增紫色櫃檯
繼中華航空、長榮航空及星宇航空調整機位服務費後,台灣虎航也宣布跟進。根據台灣虎航官網公告,2026年9月1日起,機票訂位服務費全面調漲50元,非旺季航班每位旅客每航段由300元調升至350元,旺季則由400元調升至450元。台灣虎航表示,若旅客在2026年8月31日以前完成購票,但於9月1日以後辦理航班變更或改期,除了原本適用的機票變更手續費及票價差額外,訂位服務費也將按照變更當時的新標準重新計算。若改期後的訂位服務費高於原先支付金額,旅客需補繳差額;若新費用低於原本已支付的金額,則不會退還差額。除了調漲訂位服務費,台灣虎航也宣布自9月1日起,在桃園國際機場及高雄國際機場提供專屬報到櫃檯服務。旅客可前往紫色「特別協助櫃台」,支付500元服務費後,享有專屬報到服務,希望協助旅客縮短排隊及辦理登機手續的時間。航空業近期陸續調整各項附加服務費用,旅客未來購票時除了比較基本票價,也需留意訂位、改票及機場服務等額外費用,才能掌握實際出國成本。
政府普發2357億卻欠警消35億退休金 藍委轟:這是拿命換來的
政府規劃明年編列2357億元,普發現金每人1萬元,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質疑,行政院有能力拿出逾2000億元普發現金,卻遲遲未編列一年約35億元的警消退休金差額。他並回憶過去擔任檢察官時,曾在搜索行動中遭歹徒開槍,險些中彈,強調警消退休保障不是單純用年資換來,而是第一線人員「拿命換來的」。吳宗憲表示,民國93年擔任檢察官期間,曾率領台中市刑大員警前往勤美附近執行搜索,過程中與歹徒爆發對峙,現場開了60多槍,對方甚至朝他連開數槍,所幸最後並未中彈。他回憶,隔天父親從新聞得知此事後,立刻打電話痛罵他,並質問如果真的遭到槍擊,家人未來該怎麼辦。吳宗憲認為,這不只是自己的經歷,也是許多警察、消防人員及其家屬每天必須承受的風險與壓力。吳宗憲指出,相關警消退休制度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由總統公布,依銓敘部估算,每年所需差額約35億元,相較政府此次規劃普發現金的2357億元,占比僅約1.5%,行政院卻至今仍未編列相關經費。他質疑,行政院以涉及違憲為由拒絕執行,形成總統宣布普發現金、行政部門卻未支付警消退休金差額的強烈對比。既然法律已完成立法並公布,行政部門就應依法編列預算落實,而非自行決定是否執行。吳宗憲進一步指出,除了警消退休金,包括原住民禁伐補償、公糧收購價格及兒少投資帳戶等政策,也曾因經費、窒礙難行或憲政爭議與行政院產生衝突。他認為,這反映行政、立法部門之間對預算權限與政策執行的爭議仍未解決。吳宗憲也以基層人力流失問題為例,指出護理師、教師、社工及公務體系都面臨人力壓力,並稱公務員報考人數大幅減少,國軍也有超過4000人寧願賠償9.3億元選擇提前退伍,警察缺額則接近5000人。吳宗憲批評,政府不能在需要基層人員承擔風險時稱他們為英雄,到了給予法定保障時卻未落實。他再次強調,警消退休金是第一線人員承擔生命風險所換來的保障,既然法律已經通過,行政部門就應依法編列經費執行。
趙建銘友人稱貸款早已繳清!陳幸妤斥別演肥皂劇:連離婚日期都錯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趙建銘離婚後,相關爭議持續受到關注。近日一名自稱是趙建銘友人的網友在Threads發文,聲稱趙建銘在準備離婚期間,曾向他借款補足診所貸款差額,之後已將貸款全數清償,並把清償證明交給陳幸妤。不過陳幸妤對相關說法表達不滿,直指對方連兩人辦理離婚的日期都寫錯,並質疑該名網友是否真的了解內情。陳幸妤先前公開透露已與趙建銘結束婚姻,同時提及疑似有人介入婚姻、贈送價值6000萬元的診所店面,以及自己承擔房貸等情況,引發外界討論。隨著事件延燒,一名自稱與趙建銘熟識的網友發文,從貸款清償等角度提出不同說法。該名網友表示,趙建銘約在去年5月準備處理離婚事宜,為避免雙方日後因金錢問題產生糾紛,因此向他借款,用以補足診所貸款的差額。網友並稱,當時自己還親自陪同趙建銘前往兆豐銀行台南分行,將相關貸款全部繳清。依照該網友說法,貸款清償後,趙建銘取得銀行開立的清償證明,並將文件交給陳幸妤。該網友認為,面對目前外界對房貸問題的討論,趙建銘其實可以提出貸款已經清償的相關資料作為說明。至於趙建銘為何至今沒有公開回應,該網友推測,可能是希望事件盡快落幕,讓雙方好聚好散,也可能認為自己對陳幸妤有所虧欠,因此選擇不出面說明。不過上述說法均為該名網友個人陳述及推測。該網友在貼文中也提及兩人離婚時間,聲稱陳幸妤與趙建銘是在2025年7月24日辦理離婚。然而,這項說法隨後遭到陳幸妤駁斥。據了解,陳幸妤對網路上的說法表示不滿,直言「請不要再佔版面演肥皂劇了」。她認為,貼文中的「洗白內容」並不值得逐句釐清,並指出對方所寫的離婚日期就已經有誤。對於自稱趙建銘友人的網友聲稱掌握相關經過,陳幸妤也提出質疑,反問對方:「連離婚的日期都寫錯,你確定知道內情?」據《TVBS》報導,陳幸妤與趙建銘實際辦理離婚的時間是在去年6月間,並非該名網友所稱的2025年7月24日。
房子送趙建銘6000萬房貸自己扛!陳幸妤能斷繳嗎 答案曝光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的離婚風波持續延燒,她繼12日在趙建銘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後,13日深夜再度更新留言,除了針對先前提及的許姓護理師作出回應,更揭露趙建銘目前位於台南、價值約6000萬元的診所房產,是她在婚姻存續期間透過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對方,但房屋貸款卻仍留在自己名下。陳幸妤對此相當懊悔,也提醒其他人夫妻贈與房地產後,離婚時不一定能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消息曝光後,有網友疑惑,她是否可以乾脆停止繳房貸,讓診所遭銀行法拍?律師蘇家宏則從房屋所有權、剩餘財產分配、房貸債務、贈與契約及稅務等5大面向解析,指出「房子送出去」與「貸款轉出去」是兩回事,若銀行沒有同意變更債務人,即使房產已不在自己名下,原借款人仍須負責還款。陳幸妤12日先在趙建銘經營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評價,公開兩人已經離婚,並對前夫的醫療處置、醫德及私人關係提出多項指控。到了13日深夜,她再次更新留言,除了回應先前提及許姓護理師的相關說法,也進一步揭露兩人之間的房產及貸款問題。陳幸妤透露,這處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當初是在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時,由她以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趙建銘。然而,房子的所有權雖然已經給了前夫,相關房貸卻依舊掛在她的名下,形成「房產歸對方、貸款自己背」的局面。她也以自身經歷提醒其他夫妻,將房地產贈與另一半前必須慎重考慮,因為夫妻贈與取得的房產,日後若婚姻破裂,並非當然可以再透過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機制拿回。面對自己當初的決定,她甚至以「錯到想殺死自己」形容強烈的懊悔情緒。這番說法引發網友討論,其中有人提出疑問,既然房產現在已經屬於趙建銘,貸款卻仍由陳幸妤負責,她是否乾脆停止繳款,讓銀行對作為抵押品的診所進行法拍,如此至少可以讓趙建銘無法繼續持有這項資產?針對相關法律問題,律師蘇家宏以「夫妻贈與前,請先替自己留下退路」為題說明夫妻間房產贈與的5項重要問題。第一個關鍵,就是房子贈與配偶並完成所有權移轉後,日後離婚能否要求對方返還。蘇家宏指出,原則上答案是否定的。不動產完成移轉登記後,房屋所有權便已屬於受贈配偶。除非當初簽訂的贈與契約另有約定,或事後出現法律規定可以撤銷贈與、解除契約的特殊情況,否則不能單純因為雙方後來離婚,就要求對方把房屋還回來。即使婚姻破裂涉及另一半外遇,也不代表原贈與人當然取得收回房屋的權利。因此蘇家宏提醒,準備把不動產送給配偶前,應先思考如果未來彼此感情消失,是否仍然心甘情願讓對方擁有這間房子;如果答案並非百分之百肯定,就不應急著辦理過戶。第二個重點則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依民法規定,夫妻離婚時,原則上可以針對婚後財產增加的差額請求平均分配,但透過繼承或其他無償方式取得的財產,屬於法律排除計算的項目。夫妻其中一方贈與另一方的房屋,就屬於無償取得的財產。因此房屋一旦完成贈與,不只是所有權已轉到受贈人名下,將來雙方離婚計算剩餘財產差額時,這間受贈房產原則上也不會被列入對方應計算分配的婚後財產。第三項,也是此次陳幸妤事件最受關注的問題,就是「房屋過戶」不等於「房貸過戶」。蘇家宏指出,不動產所有權及銀行貸款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房屋可以透過登記轉給配偶,但房貸契約上的債務人不會因此自動改變。銀行核准貸款時,是依照原借款人的收入、信用狀況及還款能力等條件進行審核。因此,如果沒有經過銀行同意辦理債務人變更,即使房屋所有權已經轉到配偶名下,原本向銀行借款的人仍然是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銀行依然可以向其追討。也就是說,如果陳幸妤所述情況確實為房產已贈與趙建銘、貸款仍登記在她名下,那麼房屋所有權與還款責任就可能分屬不同的人。受贈人取得房產後即使沒有負擔房貸,銀行仍可以依原貸款契約要求陳幸妤履行還款義務。至於網友提出「乾脆不繳房貸,讓診所被法拍」的想法,也無法讓貸款債務直接消失。若停止繳款,銀行確實可能對抵押的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使趙建銘名下的診所房產面臨法拍,但如果拍賣所得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銀行仍可繼續向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追討不足部分。此外,停止還款還可能造成原借款人的信用受損,甚至使其名下其他財產面臨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或扣押。因此,這種做法雖可能使受贈人失去房屋,但貸款人自己同樣會付出相當代價,甚至承受更直接的財務及信用風險,形成雙輸局面。第四項重點是如何在贈與前降低風險。蘇家宏提醒,夫妻之間進行高額房產贈與時,不應只靠感情及口頭承諾決定,可以考慮尋求律師協助擬定贈與契約,提前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書面方式寫清楚。例如,契約可以明定房屋贈與後,由受贈人負擔剩餘房貸及相關稅費;如果雙方日後離婚、受贈人沒有履行約定義務,或發生事先約定的特定情況,應將房屋返還,同時也能預先約定違約責任以及相應的擔保方式。蘇家宏認為,事先把條件白紙黑字寫下來,並非預言婚姻一定會失敗,而是在雙方仍然相愛、願意互相體諒的階段,就把涉及龐大資產的責任及承諾說清楚,避免感情生變後才發現缺乏可以依循的約定。第五項則是贈與稅問題。依陳幸妤的說法,她是在尚未與趙建銘離婚時,將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贈與對方。蘇家宏指出,由於當時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依現行稅法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因此這項移轉本身不會因一般贈與而被課徵贈與稅,但如果夫妻已經辦理離婚,前夫與前妻之間就不再具有配偶身分。此時若再發生無償財產移轉,又不是依照離婚協議內容履行給付,或基於夫妻財產分配等原因,國稅機關可能會認定屬於一般贈與,進而產生贈與稅。蘇家宏也建議,夫妻如果在離婚過程中涉及房屋、現金或其他資產移轉,最好將所有財產分配及贈與事項完整寫進離婚協議書,清楚交代移轉原因及雙方權利義務,降低日後產生財產及稅務爭議的可能性。律師指出,房屋所有權與銀行貸款屬於不同法律關係,房子完成過戶,不代表房貸債務也會跟著轉移。(圖/翻攝自臉書,蘇家宏律師)
陳幸妤送6000萬房產給前夫還背房貸 律師揭「多1步」可防人財兩失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自爆與前夫趙建銘離婚,並稱曾將價值6000萬元的骨科診所房產贈與對方,自己卻持續負擔房貸。律師賴瑩真指出,夫妻間無償取得的財產原則上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若當初贈與時多設「附負擔」或「附條件」,就可能避免離婚後人財兩失的窘境。賴瑩真在臉書粉專「瑩真律師」發文分析,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也就是說,夫妻間若將房產直接以贈與方式移轉,離婚後原則上並不能再主張把這筆財產納入剩餘財產分配。她指出,夫妻互贈房產確實有節省贈與稅的優勢,不受贈與給子女、父母每年244萬元免稅額的限制,因此不少人會以此方式進行財產安排。然而,房子一旦完成贈與並移轉所有權,若沒有事先設計其他法律條款,日後想要追回,恐怕就不是容易的事。至於陳幸妤所稱「房子已經送給趙建銘,房貸卻仍由自己繳」,賴瑩真也提醒,這是一般人在處理房產移轉時經常忽略的問題。房屋所有權與房貸債務是兩回事,房貸是向銀行借款,銀行核貸時會審查借款人的信用、收入及還款能力,因此即使房屋所有權人變更,並不代表銀行就會自動同意更換貸款人。換言之,若原本由陳幸妤擔任房貸債務人,即使房產後來移轉至趙建銘名下,除非經銀行同意辦理債務承擔等相關程序,原借款人仍可能必須依原契約負擔還款責任。賴瑩真進一步表示,如果當初贈與房產時,希望對方同時承擔特定義務,其實可以在贈與契約中多做一道法律設計,例如採取「附負擔贈與」或「附條件贈與」。前者可以約定受贈人必須履行照顧生活、扶養家庭等義務;後者則可預先約定特定條件,例如發生外遇或離婚等情況時,贈與失效,受贈人必須返還財產。賴瑩真也提醒,無論是婚姻關係中的財產安排,或是不動產贈與,都不應只憑當下的感情與信任決定。涉及數千萬元資產時,更應事先了解贈與、房貸及夫妻財產制度的法律效果,必要時尋求專業人士協助,避免日後婚姻生變,才發現財產已難以追回。
Uber Eats14日起「服務費每單貴4至6元」 月底前補發外送員短付報酬
Uber Eats今(12)日宣布,為因應外送專法上路後,主管機關對「疊單」報酬計算方式提出的質疑,Uber Eats預計於8月17日起,外送員同時執行多筆訂單時,重疊的外送服務時間分別重複計入於同時進行的每趟行程,並回溯檢視7月21日至8月17日的外送紀錄,若有報酬差額,預計8月底前補發。此外,Uber Eats表示,14日起因應調整外送員獎酬結構,消費者端每筆訂單服務費將平均增加4至6元。Uber Eats表示,自《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7月21日上路後,平台針對主管機關提出的「外送服務重疊時間重複計算」意見,已啟動系統調整,預計於8月17日上線。同時,Uber Eats也宣布8月14日起,消費者端每筆訂單服務費平均調漲4至6元,並調整外送合作夥伴的整體獎酬結構,以維持市場運作。Uber Eats透露,新制實施後,若外送員同時接下多筆訂單,且配送時間出現重疊,重疊的服務時間將分別計入每一趟行程的基本報酬。此外,平台也會重新檢視7月21日至8月17日期間的外送紀錄,若有報酬差額,將在8月底前補發給外送合作夥伴。Uber Eats說明,疊單是提升整體外送效率的重要營運模式,能減少訂單無人承接的情況,有助於維持餐廳的訂單與營收,並協助市場有效平衡供需,平台將持續維持並優化相關機制;考量疊單情境下,外送合作夥伴提供外送服務所負擔的總時間成本並無增加,且個別訂單也已分別合理分配重疊時間並計算基本報酬,即已達到法規要求與基本保障的立法目的。Uber Eats強調,《外送專法》是台灣外送產業的重要里程碑,將持續觀察法規施行後對外送合作夥伴、消費者、商家合作夥伴及整體市場的實際影響,並持續與主管機關分享實務經驗與市場觀察,在落實法規要求的同時,尋求兼顧各方權益與產業永續發展的適切平衡。
UberEats被告詐欺!外送員工會控黑箱演算法短付疊單報酬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上個月21號正式上路,Uber Eats外送員不滿平台陽奉陰違,表面上承諾依法給付,誘使外送員持續提供勞務,實則短付「疊單」的報酬,今天(10日)上午由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Uber執行長庫斯洛沙希(Dara Khosrowshahi)、優食台灣公司董事長MichelleGeorgette Parker、新上任的Uber Eats台灣區總經理等人涉嫌詐欺。提告內容指出,去年12月30日外送專法三讀前,Uber Eats已於官方網站公開說明專法最低報酬及疊單計算方式,顯見平台早已清楚理解法律規範;今年7月20日,平台透過外送夥伴APP公告,承諾將主動核對訂單法定基本報酬,不足者自動補足差額;7月22日外送專法實施隔天,平台再次公開聲明,將補發法定基本報酬,持續強化外送員對平台依法給付的信賴;到了8月6日,平台首次發放最低報酬差額並公布實際計算方式,外送員發現平台並未依法核算,而是擅自採用自製的違法公式來計算疊單,藉此壓低最低報酬基準,導致外送員遭短付報酬。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強調,長期以來外送平台透過演算法黑箱掌握派單與結算,外送員無從得知運作機制。外送專法目的就是要讓平台經濟受到法律規範,防止演算法黑箱凌駕法律。跨國平台在台灣經營、使用台灣公共道路道路與公動設,也使用台灣外送員的勞務在台賺取利潤,就必須接受台灣法律規範,不能把台灣當成測試違法底線的市場,利用資訊與技術優勢規避法律,讓第一線人員承擔損失。外送產業聯盟發言人蘇柏豪表示,此次提告對象包含相關公司、負責人,以及參與報酬計算規則決策、核定、公告及系統實作之相關人員,藉此釐清內部決策過程與責任歸屬;另外已請求檢察官調取相關期間全體外送員的訂單及結算資料,查明實際受影響人數與短付總額,近期將持續蒐集訂單紀錄與結算資料,協助受害外送員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檢舉,並透過行政與刑事司法雙軌程序追究責任,誓言幫外送員拿回依法應得的每一分錢。
台股頻傳違約交割!金管會研議祭新制 首次違約恐改採「預收足額款券」
隨著台股今年屢創新高,市場交易熱度持續升溫,違約交割案件及金額也同步增加,引起主管機關關注。金管會表示,目前正檢討現行違約交割風險控管制度,未來不排除調整規範,若投資人發生首次違約交割,即使後續已補足差額完成結案,也可能在一定期間內採取「預收足額款券」措施,以降低市場交易風險。依照現行規定,證交所自2021年10月12日起實施強化違約交割風險控管機制,投資人第一次發生違約交割時,券商會寄發書面通知提醒;若一年內再次發生違約交割,待投資人補足款項並完成結清後,只要三個月內重新進場交易,自首次委託交易日起連續10個營業日,券商必須要求投資人預先備妥足額款項或股票,才能接受委託下單。所謂「預收足額款券」,市場俗稱「圈存交易」,是指投資人在下單前,帳戶內必須先存有足額資金或持有足夠股票,券商確認後才能接受委託,與一般交易可於交割日前完成付款或交券的方式有所不同。金管會官員指出,因應近期股市成交量持續放大,主管機關正持續檢討相關管理措施,目前研議方向包括,未來只要投資人發生一次違約交割,即使事後已完成補款並結案,仍可能在一定期間內被要求採取預收足額款券交易,以降低再次違約的風險。不過,金管會強調,相關方案目前仍在研議階段,包括適用期間、實施方式及配套措施等細節尚未拍板,也尚未訂定正式上路時程。金管會表示,今年台股交易量能顯著放大,違約交割件數及金額均較往年增加,主管機關希望藉由強化風險控管,提醒投資人審慎評估自身資金狀況,避免因資金調度不足或過度使用槓桿,而發生違約交割情形。此外,目前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均定期公布違約交割相關資訊。金管會也透露,近期正研議建置「台股儀表板」,未來若規劃完成,違約交割統計數據也不排除納入揭露項目,讓市場能更即時掌握整體交易風險變化。
外送工會控Uber Eats疊單計算方式「偷工時」 勞動部認定違法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簡稱外送專法),於今年7月21日正式實施,而台灣外送聯盟總工會籌備處8月6日批評Uber Eats玩文字遊戲,將2筆訂單重疊工時「切半算」,再假裝依法補差額,造成擔筆訂單計算時間變短,根本是公然違法。對此,Uber Eats回應,疊單是以外送員實際總投入時間計算報酬,各趟行程仍分別適用完整的基本報酬最低金額保障。勞動部則認為,平台計算方式違法,每案可處2萬元以上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台灣外送聯盟總工會籌備處指出,Uber Eats費用計算方式,表面上說依法補足報酬,實際上在疊單時,會將2筆訂單重疊的工作時間直接平均分攤,舉例來說,根據Uber Eats自行公布的範例,1張疊單共配送32分鐘,其中前25分鐘2筆訂單同時進行,Uber Eats將25分鐘平均切割,第1筆只計算12.5分鐘,第2筆加上後續時間也只計算19.5分鐘。籌備處說,依《外送專法》第3條規定, 每筆訂單的外送服務期間,應從接受該筆訂單起,算至完成該筆訂單止;第5條則要求,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必須分別計算。而勞動部也曾說明,疊單、合併派單或順路配送,仍須依每筆訂單分別計算服務時間及基本報酬,不得將多筆訂單視為一筆計價。籌備處認為,專法要求的是「一單一單算」,Uber Eats卻擅自改成「重疊時間切半算」,這是直接刪除外送員已付出的工作時間,Uber Eats將時間砍掉,報酬就跟著被拿走,結果再拿縮短後的時間計算所謂「差額調整」,最後還包裝成依法保障,此舉根本是公然偷走外送員的血汗錢。籌備處也要求Uber Eats立即停止疊單重疊時間平均分攤的違法計算方式,全面清查所有疊單、夾單及合併派單,重新逐筆計算報酬,補發背少算的報酬,也呼籲勞動部及地方政府立即介入調查,依法進行裁罰。對此,Uber Eats回應,疊單行程是依外送員「實際總投入的時間」為基礎計算報酬,當疊單的多趟行程同時進行時,重疊時間會由同時進行的行程平均分擔,總投入時間不受影響;當疊單只剩下其中1趟行程,該段時間則全數計入該趟行程。Uber Eats強調,疊單內的各趟行程仍分別適用完整的基本報酬最低金額保障,每趟行程不低於45元、每小時外送服務期間不低於245元。Uber Eats也強調,外送員可以透過依法提供的報酬明細查看所有行程的報酬,平台將持續向主管機關說明實際運作方式,並依據後續指引檢視及調整。勞動部則表示,據目前外送平台業者Uber Eats提供外送員之報酬明細計算方式,其中所列疊單的計算,並未依《外送專法》第3條第13款及第5條規定,將每單的外送服務時間如實計入,如此報酬給付作法即屬違法。勞動部呼籲外送員,務必詳加檢視訂單及報酬明細,如於外送平台業者與外送員約定的給付日期屆至後,仍未獲得法規規範之應有基本報酬,即可依法向勞務提供地之地方勞工局處提出檢舉。勞動部指出,地方勞工局處如於受理檢舉並查證後,確認有違反《外送專法》第5條規定情形,將依法採「按人處罰」方式裁罰,且每案處以2萬元以上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依法補足短少的基本報酬,會按次連續加重處罰至改正為止。勞動部重申,《外送專法》係經立法院審議後完成的立法,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都必須依法落實執行。另一家平台業者Foodpanda經初步檢視,於疊單之基本報酬計算已有配合外送專法規範,若Uber Eats最終仍按目前提供的報酬計算方式給付每筆疊單訂單基本報酬,地方勞工局處將依法裁罰。
陳昭姿:676名國防退休教師年金補發延誤 國防部承諾8月14日前入帳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停止刪減公教年金相關法案,部分退休人員1至7月的退休金差額已於8月1日完成補發。不過,有部分國防部所屬退休教師反映遲未收到補發款項。立委陳昭姿今(6)日表示,經向國防部了解後確認,共有676人因行政作業疏失未能如期入帳,國防部承諾最遲將於8月14日前完成補發。陳昭姿在臉書指出,近日接獲中正國防預備幹部學校退休教師陳情,原本預定8月1日發放的今年1至7月年金差額遲遲未入帳,因此立即要求國防部查明原因。國防部回覆表示,此次因行政作業疏漏,共有676名所屬退休教師受到影響,涉及國防大學、中正國防預備幹部學校、國防醫學院、陸軍軍官學校、海軍軍官學校、空軍軍官學校、陸軍專科學校及空軍航空技術學院等校退休教師。陳昭姿表示,國防部已承諾,將於8月14日前完成所有補發作業,並逐一通知受影響人員。她也要求國防部儘速完成補發及通知程序,避免退休教師因行政疏失而權益受損。此外,陳昭姿指出,除了此次補發作業外,她也將持續爭取軍人加薪,以及113年、114年應補發的退休年金差額,若退休人員遇到相關問題,也可向她反映。不少網友也在貼文留言表示,希望政府依法補發113年及114年遭溢扣的退休金,並呼籲加速推動仍在立法院審議中的退役軍人年金改革相關法案,保障退休人員權益。
代墊救命錢64萬被查貪污 檢不起訴曝北市科長助斷腿婦善行
7年前台北市內湖區方濟中學的公車亭雨後倒塌,造成兩位候車民眾受傷,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科長朱宸佐處理這件國家賠償案,考量傷者急需醫藥費,國賠程序又曠日廢時,先自掏腰包代墊63萬9471元,沒想到兩位民眾領到賠償金還錢,卻讓朱宸佐遭檢舉帳戶金流不符收入,檢廉傳喚兩名受朱宸佐接濟的民眾,都證實是歸還當初的救命錢,台北地檢署確認朱宸佐並未貪污,處分不起訴。2019年6月27日下午2點多,方濟中學外的公車站候車亭因為地基深度只有標準深度的一半,倒塌壓斷兩名中年婦人的腳,市府協助她們申請國賠,朱宸佐承辦得知兩名斷腿婦人沒錢治療,先動用交通局預備金,並以私人存款約64萬補足差額。2020年8月,兩名婦人分別領取賠償金580萬元和210萬元,依約定償還朱宸佐代墊款,但到了今年,廉政署接獲檢舉,清查朱宸佐的金流,懷疑他帳戶內有64萬元來自承辦國賠案所收的賄款。兩名婦人到案供稱,朱宸佐當年自掏腰包代墊部分醫藥費,雙方有簽借據為證,北檢因此確定朱宸佐不但沒貪污,還是熱心行善幫助市民的官員,於今日偵結不起訴。
翁曉玲促補發退休金差額 稱政府不應「多扣不還」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停止調降退休軍公教年金相關修法,約18萬名退休軍公教人員退休金差額已於8月1日入帳。不過,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疑,113年及114年遭多扣的退休金至今仍未規劃補發,因此提案凍結考試院及銓敘部部分業務費,要求相關機關儘速公告補發作業。翁曉玲表示,考試院及銓敘部對立法院通過的法令解讀有誤,未依修法精神辦理補發作業。她認為,政府過去兩年多扣退休金,依法就應返還,否則形同「不當得利」,不應讓退休軍公教人員承擔損失。她指出,政府身為軍公教人員的雇主,應秉持誠信原則,妥善照顧現職及退休人員,而非以退休基金可能面臨財務壓力為由,持續扣減退休金。翁曉玲也表示,目前政府財政狀況良好,不認為退休基金已到破產危機,因此呼籲考試院及銓敘部盡快規劃並公告113、114年度退休金差額補發時程,保障退休軍公教人員權益。針對相關預算,她表示,將提案凍結考試院500萬元及銓敘部約1000萬元業務費,待補發作業有明確進度後,再行處理。
8月新制上路!勞退5大改革、學貸利率調降 北市2商圈全面禁菸
8月起多項新制正式上路,影響層面涵蓋退休、購屋、交通、教育及民眾日常生活。其中,勞退制度迎來近20年來最大幅修正,還包含「青安3.0」新增申貸限制、學貸利率調降、台鐵調整乘車措施、桃園機場啟用科技執法,以及台北市中山商圈、迪化街商圈全面禁菸等措施同步實施。●勞退新制5大改革 月退休金30天內可改一次領勞工退休金制度8月起迎來近20年來最大幅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正式上路,共有5項重要變革,包括:新增30天猶豫期:勞工若選擇按月請領退休金後改變心意,可於首次月退休金入帳30天內,申請改為一次請領。雇主不得拒絕自提退休金:法律明定,雇主不得拒絕勞工申請自願提繳退休金(最高6%),也不得拒絕代為收繳勞工自願提繳的退休金。未成年遺屬請領期限延後起算:未成年遺屬請領退休金的10年時效,改為自成年日起開始計算,保障請領權益。擴大退休金債權保障:將勞工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納入「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的保障範圍,避免退休金權益受影響。新舊負責人連帶清償責任:若事業單位積欠退休金期間更換負責人,新、舊負責人皆須連帶負擔清償責任,強化勞工退休金保障。●「青安3.0」新增3項限制 預估近16萬人受惠行政院拍板推出「青安3.0」方案,自8月1日起正式上路,新制新增年齡、所得及房屋總價等3項申貸限制,盼讓資源更聚焦於符合資格的首購族。政府指出,依據青安2.0申貸資料推估,未來約有近16萬人符合新制資格。至於新增家庭年所得200萬元的排富門檻,則是參考主計總處113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訂定。●學貸利率降至0.775% 政府補貼1%利息教育部推出新版就學貸款措施,自115學年度起,畢業後開始還款的學生,學貸利率將由原本1.775%調降至0.775%,差額1%由政府全額補貼,同時延長還款寬限期,協助減輕青年還款壓力。●台鐵暑期疏運調整 EMU3000周末停售自由座配合暑期疏運,台鐵自8月1日至31日,每逢週五、週六及週日,西部幹線EMU3000型新自強號全面停售自由座車票,改採全車對號座方式營運。另外,台鐵也首度推出常態性大學生優惠,自8月17日起正式實施,搭乘50公里以上對號列車可享最低5折優惠,相關車票已於7月20日開放預訂。●桃園機場科技執法上路 占位最高罰2.5萬元桃園機場8月起同步實施兩項新措施。若民眾違規占用公共空間,經勸導仍未改善,將依《民用航空法》開罰5000元至2萬5000元,情節重大者還可要求離開機場。此外,第一、第二航廈指定會面點正式啟用科技執法,車輛停留超過3分鐘即會自動蒐證,依法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北市擴大禁菸範圍 中山、迪化街商圈全面禁菸台北市衛生局宣布,自8月1日起擴大禁菸區範圍,新增迪化街商圈及心中山線形公園周邊商圈,民眾須至指定吸菸區吸菸,若區域未設吸菸區則全面禁止吸菸。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違規吸菸者可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建築光電新制上路 1000平方公尺以上建物納管內政部表示,配合能源轉型及淨零碳排政策,自8月1日起實施建築太陽光電新制,建築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增建及改建建築物,都須依規定設置太陽光電設備。依新規定,每20平方公尺建築面積須設置1瓩太陽光電設備。內政部預估,每年可新增約66萬瓩裝置容量,相當於約20萬戶家庭用電需求,同時提升建築能源自主與都市韌性。
獨/急救輕傷未通報被解僱!3M護理師提告曝光驚人月薪 比肩律師
以礦業起家的科技及民生用品製造商3M(英文名Minnesota Mining and Manufacturing Company,明尼蘇達礦務及製造業公司)在台子公司爆發勞資糾紛,一名駐廠護理師不滿公司以她4度未登錄回報職安事件作為炒魷魚的理由,因此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台北地院判決3M公司違法解僱,應回復護理師職位並按月給付薪水,這讓該名廠護的高薪因此曝光:9萬3377元,達到一般護理師的兩倍,再對比勞動部公布的十大高薪行業,3M廠護薪資行情堪比排名第7的律師(平均9萬3千元),也印證外商公司待遇福利遠優於本土企業的既定印象。楊姓護理師2016年12月進入3M擔任廠護、月薪9萬3377元,在2022年到2024年她經手處理4件引發爭議的意外,第一次是2022年某日,楊梅廠操作員扭傷腳踝,楊姓護理師治療後沒使用「Medgate」登錄廠內診療急救紀錄,也沒在職業安全通報平台「EHS360」回報此事。第二次是2023年5月11日,技術員維護機器時撞到頭流血暈眩,楊姓護理師處置後同樣未於兩個系統通報。第三次在2024年2月27日,工程師在辦公室突然暈倒昏迷,甦醒後去護理站讓楊姓護理師醫治,之後她也沒用兩個系統回報。第四次發生在2024年11月27日,承包商訪客在工廠大門扭到腳,接受楊姓護理師處理,她仍未在Medgate紀錄、EHS360通報。2025年3月,3M以勞基法第11條第5款為由,通知楊姓護理師終止僱傭關係,她提告主張自己足以勝任工作,公司違反解僱最後手段性。3M公司告訴法院,廠護的工作除了提供員工健康諮詢、急救和緊急處置,還有申報、保存及追蹤紀錄,所以每次醫療後須在Medgate內部回報系統詳實登錄診療急救紀錄,還得進行職安通報,在EHS360系統紀錄追蹤職安事件。3M主張接到匿名舉報,楊梅廠EHS主管指示團隊掩蓋工廠發生的傷害事故,內部調查發現楊姓護理師4次應通報未通報,她承認違規未進行EHS通報,在前兩次意外處理完畢後「錯誤遵循EHS主管的指示」;調查過程中另外抓到楊姓護理師在Medgate系統也漏報,這構成重大職務疏失,也不符醫療道德規範,導致公司無法預知風險、釐清職業災害的責任歸屬,因此楊姓護理師無法勝任工作。台北地院調查,依據3M的作業指導書,任何異常事件例如災害、事故發生後,「權責單位」24小時內應依規定登錄於3M全球事故管理系統,所謂權責單位是指事發單位,從員工的證詞也可知道,是否在EHS360系統通報,由EHS部門的主管或資深工程師來判斷,楊姓護理師不具有EHS通報的義務。至於Medgate系統未紀錄的部分,法官認為楊姓護理師違規,因為《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明定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應保存勞工職業衛生、職業健康的相關調查以及傷害疾病的紀錄,這是楊姓護理師的工作,她就應該使用Medgate記下醫療處置的情形,何況她自己也承認,第一次到第三次傷病急救事件並未在Medgate系統登錄。既然楊姓護理師確有疏失,為何3M解僱仍不合法?北院指出,2022年操作員腳踝扭傷、2023年技術員撞頭流血、2024年工程師昏倒,發生頻率只有一年一次,而且這些員工的傷病情形還不到重大事故的程度,楊姓護理師也都有治療他們,「兩造尚非無法繼續維持僱傭關係存在」,但3M終止勞動契約之前未先採取記過、減薪等手段督促改善,不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因此判決楊姓護理師勝訴,可回任3M廠護。楊姓護理師「被離職」後,去年7月開始新工作,加上3M付給她39萬4708元的資遣費,扣除薪資差額與資遣費,北院判決3M應再付6910元給楊姓護理師,並從今年6月到復職日為止,按月支付9萬3377元。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二審。值得玩味的是,判決書提到這4次急救事件未依規定在EHS360系統通報,其實是楊姓護理師向3M檢舉的,除了有電子郵件為證,還有員工出庭作證也這麼說。本刊聯繫3M公司詢問對於本案判決的回應,截稿前未獲得回覆。
政院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 落實財產權保障、完善遺產稅制
為落實財產權保障、完善遺產稅法制,行政院會今(30)日通過財政部擬具之《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本次修法主要係為符合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落實財產權保障,明定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若無繼承人,則為遺產管理人,並以被繼承人之遺產為限負繳納義務,也反映配偶共同家計所生貢獻,完善遺產稅法制。卓榮泰指出,本次修正有三項重點:第一,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特定親屬之財產,即擬制遺產,按其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遺產稅額,並以該擬制遺產之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第二,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數額時,配偶受贈擬制遺產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計算。第三,修正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範圍及刪除分期繳納之金額限制,有利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稅款。行政院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卓榮泰請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爭取支持,儘速完成修法程序。本案修正要點如次:(一)修正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範圍,刪除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之規定,定明遺產稅納稅義務人依序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遺產管理人,並以被繼承人遺產為限負繳納義務;增訂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之財產,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之遺產稅額,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並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之規定。(修正條文第6條)(二)增訂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數額時,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其配偶之財產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以及納稅義務人應實際給付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請求權金額之財產予被繼承人之配偶,前述配偶受贈財產不得作為納稅義務人履行該給付義務之財產之規定。(修正條文第17條之1)(三)增訂被繼承人死亡後始經法院判決或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之文書確定為其所有之財產案件之遺產稅申報期間及核課期間起算日規定。(修正條文第23條)(四)修正申請分期繳納與實物抵繳之要件及分期繳納加計利息之利率基準,並增訂依本法核准延(分)期繳納、逾期未繳一次發單之徵收期間重新起算及繼承人得採多數決方式以遺產存款繳稅之規定。(修正條文第30條)(五)刪除滯納金加徵方式及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清者移送強制執行規定,回歸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辦理。(修正條文第51條)
房貸才剛繳清!65歲男竟賣掉住30年的家 原因太現實
30年房貸終於繳清,對許多人來說代表人生卸下沉重負擔,日本一名65歲退休男子卻在此時做出令人意外的決定,不但沒有繼續住下去,反而出售陪伴一家四口30年的透天厝。面對親友一句句「房貸才剛還完,現在賣掉太可惜了」,他仍毅然搬家,因為他發現,退休後真正需要面對的,不再是房貸,而是持有一棟大房子的成本與生活方式已悄悄改變。根據日媒《THE GOLD ONLINE》報導,65歲的和夫(化名)退休後,每月僅靠18萬日圓年金(約新台幣3.6萬元)生活。30年前,他與妻子在郊區購入一棟附庭院的4房兩層樓透天住宅,夫妻在這裡養大兩名孩子,也共同度過人生最重要的30年。直到前不久,歷經30年繳貸後,房貸終於全部清償。原本以為可以無債一身輕地住到老,但隨著子女陸續獨立,偌大的房子只剩夫妻兩人居住,生活樣貌早已不同。每天打掃兩層樓、整理庭院、修剪樹木,甚至屋頂、外牆、水電等維護費用,都逐漸成為沉重負擔;夫妻也開始擔心,若再過10、20年,體力衰退後上下樓梯、外出採買及往返醫院,都可能變成日常難題。「房貸才剛繳完,真的要賣嗎?」這個念頭讓和夫猶豫許久。他始終認為,好不容易才真正擁有這棟房子,如今出售實在有些可惜,因此遲遲無法下定決心。直到夫妻委託房仲估價,事情才出現轉折。估價結果顯示,這棟房屋市值約3480萬日圓(約新台幣695萬元),由於貸款已全部還清,即使扣除仲介費等交易成本,售屋後仍可實拿約3300萬日圓(約新台幣659萬元)。「沒想到竟然可以賣到這個價格。」和夫坦言,這份估價報告,成了夫妻決定換屋的重要關鍵。仔細比較後,夫妻最終選擇距離車站步行約5分鐘的一間中古大樓。新家為2房格局,室內約58平方公尺,購入價格2280萬日圓(約新台幣455萬元),不僅設有電梯,浴室、廁所也都配置扶手,十分符合高齡生活需求。完成購屋後,夫妻仍保留約1000萬日圓(約新台幣200萬元)售屋差額,作為退休生活及未來修繕、醫療等預備資金,希望讓晚年財務更加穩定。搬進新家後,每月需負擔管理費及修繕基金共2萬8000日圓(約新台幣5600元),每年固定資產稅約8萬日圓(約新台幣1.6萬元)。雖然每月居住支出與過去透天住宅相差不大,但生活便利性卻大幅提升,無論採買、搭車、就醫,都比過去方便許多。真正讓和夫印象最深刻的,是搬家那一天。他獨自走進早已搬空的老房子,一間房、一間房慢慢巡視。客廳、餐廳、孩子曾經居住的房間,到處都是一家四口共同生活的回憶。「這裡承載著我們一家人的人生,說沒有不捨是騙人的。」他坦言,一度很想把房子一直保留下來,但最後仍說服自己,「回憶不會因為房子賣掉而消失,真正該留下的是家人,而不是房子本身。」入住新居後,夫妻愈來愈確信當初沒有做錯決定。生活空間雖然縮小,但打掃更省力,出門購物、搭車都只需步行,日常生活反而比以前更加輕鬆自在。根據日本內閣府《高齡社會意識調查》,雖然年紀愈大,願意搬遷住宅的人愈少,但考慮換屋的主要原因仍以「開始擔心健康與體力」(24.8%)及「覺得目前住宅已不適合居住」(18.9%)最多。專家指出,等到體力、判斷力開始衰退後,再搬家往往困難許多,因此不少退休族會選擇趁身體仍健康時,提前搬往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善的居住環境。回顧這次人生重大決定,和夫至今仍認為自己做對了。他說,如果再拖到70多歲,無論體力還是心理,都未必還有勇氣重新開始。「很多人以為退休後最大的安心,是房貸終於繳完;但我後來才知道,真正重要的是,住的地方是否還適合未來的自己。」
歐洲極端熱浪太可怕!7天竟有逾1萬人「超額死亡」
根據歐洲27國的數據顯示,在創紀錄的極端熱浪6月底席捲歐洲西部的短短1週內,竟出現逾1萬例「超額死亡」(一段時間內死亡人數與預期死亡人數的差額),其中超過9千人為65歲以上的年長者。據《路透社》報導,由歐洲疾病預防控制中心(ECDC)與世界衛生組織(WHO)支持的歐洲死亡率監測網路「EuroMOMO」(European Mortality Monitoring Activity)指出,極端高溫可能引發中暑、熱射病(heat stroke),或加重心血管疾病與呼吸系統疾病而導致死亡,其中年長者是最脆弱的族群之一。負責管理EuroMOMO的丹麥國家血清研究所(Statens Serum Institut)首席醫師維斯特高(Lasse Vestergaard)接受《路透社》採訪時表示:「在每年的這個時候出現如此程度的超額死亡並不尋常,數字真的非常高。除了極端高溫之外,很難用其他因素來解釋如此高的超額死亡率。」科學家指出,若沒有受到人類活動造成的氣候變遷影響,6月底的這波熱浪幾乎「不可能」發生,而全球暖化正使熱浪變得更加頻繁且猛烈。這份數據彙整自歐洲27個國家的全國死亡統計資料,計算的是6月22日至6月28日當週所有原因造成的超額死亡,而不僅限於與高溫直接相關的死亡。但科學家強調,目前沒有發現其他重大因素,可能造成超額死亡人數突然攀升至「增加1萬650例」。相較之下,同一批歐洲國家在此前8週的綜合死亡人數,平均每週約比正常水平低5百人。EuroMOMO表示,隨著更多資料陸續收集,未來幾週公布的數據可能會進行修正。6月底的極端熱浪造成歐洲多地電力供應中斷、學校停課,並打破法國、西班牙與英國等地的多項高溫紀錄。雖然EuroMOMO並未公布各個國家的超額死亡詳細數字,但該機構指出,在6月底的最後1週,法國與比利時是歐洲僅有的2個,出現「極高超額死亡」的國家。根據比利時國家公共衛生研究院「Sciensano」的資料,比利時此次超額死亡率是自2000年有熱浪紀錄以來最高的一次。另1項於13日公布的科學研究估計,僅在英格蘭與威爾斯地區,5月與6月期間的熱浪就造成約2,700人死於與高溫相關的原因。根據倫敦帝國學院(Imperial College London)、英國氣象局(UK Met Office)以及倫敦衛生與熱帶醫學院(London School of Hygiene & Tropical Medicine)的研究結果,其中42%的死亡案例,是由全球暖化額外增加的高溫因素所造成。
薪灰意冷2/害護理師「心死」換工作 知名診所竟是慣老闆連遭開罰
台北市大直知名「佳恩診所」驚傳惡劣壓榨勞工!該診所遭控以「職前訓練」為幌子,長期對護理師進行薪資剝削,不僅拒給正職薪水、片面降薪,甚至連勞健保都未依法投保,受害護理師小美和小文進而提告並獲判賠,診所卻持續上訴、猶如追殺,該診所也因違反多項勞基法規定,遭台北市勞動局連開三罰,累計罰鍰達8萬元。據了解,小文為護理科系畢業生,且已實習完成並通過國家考試,具備護理師執照,她113年入職大直佳恩,不到一個月就被診所以「未通過考核」為由解雇。小文入職時,雙方約好月薪為4萬2000元,但在小文被資遣後,診所又以「訓練期間考核不通過」為由,改成以時薪185元計算出勤時數,僅願支付簽約金2萬2716 元,小文聞言強烈抗議,拒絕簽署簽約金收據,診所竟兩手一攤、乾脆一分不付,雙方因而對簿公堂。在法庭上,主所主張「無正式護理人員工作經驗」,雙方約定須完成職前訓練課程且成績通過審查標準後才簽署勞動契約,且小文在訓練期間學習態度消極,具上述理由,診所應得解雇該護理師。法院則認為,雙方的「職前訓練同意書」足以成立勞動契約關係,且小文實際有從事專業護理工作,但小文所提雙方有約定月薪4萬2,000 元的部分無證據,最後判決診所共需給予小文薪資2萬8675元、資遣費1,178 元及健保費給付差額204元,共3萬57元,診所不服提上訴但被法院駁回。大直佳恩診所在在114年至115年6月3度違法,遭台北市勞工局開罰。(圖/本刊影音組)根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資料可發現,大直佳恩診所在114年至115年6月,因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共三項原因,被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開罰共8萬元,可見診所出現勞資爭議並非個案,行徑猶如慣老闆。小美向本刊提供與診所的對話紀錄,指出診所常質疑她的護理能力。(圖/本刊影音組)而小美一審勝訴,法官認為大直佳恩該賠償薪水,診所卻提出上訴,法律訴訟如今仍在進行中,小美6月23日為此案再度出庭,並表示診所的誇張行徑讓她對護理師的就業環境感到失望,現已決定放棄護理理想另找工作,只盼醫界能善待護理師,別讓更多人跟她一樣心碎離開。記者致電診所,診所接電人員表示診所對此事不予回應。
行政院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 軍公教育兒假擴大至0至6歲
為讓軍公教同仁及勞工朋友擁有一致的職場友善環境,行政院會今(25)日通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簽陳考試院所擬「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由行政院與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感謝考試院協助,在最短時間內函送本院會銜。因應「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的18項家庭支持措施,規劃讓軍公教同仁及勞工朋友擁有一致的職場友善環境,包括升級為0到6歲的「育兒假」,以及升級為「6+3」的育兒留停津貼,當雙親都請滿6個月後,可再額外各請領3個月,雙親合計最多可請領18個月的育兒留停津貼。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人事總處會同考試院、銓敘部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儘速完成修法程序。本案修正要點如下:一、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育「嬰」留職停薪名稱修正為育「嬰(兒)」留職停薪。(修正條文第3條、第12條、第35條及第3章第6節節名)二、延長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期間至該子女滿7歲止,並增訂被保險人與配偶撫育同一子女且均領滿6個月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時,於育嬰(兒)留職停薪期間,得各再請領3個月,最長可領9個月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同時針對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金額低於以法定最低工資為投保俸(薪)額計得之金額者,增訂補足差額之規定。(修正條文第3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