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備兵
」 役男 兵役 國防部 義務役 當兵
陸軍117旅驚傳役男墜樓 送醫後無生命危險
陸軍第八軍團117旅2日晚間在高雄黃埔營區驚傳一名役男墜樓事件。根據了解,墜樓者為年僅22歲的郭姓役男,當時正在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意外發生時,他不明原因自營區二樓墜落,所幸送醫後發現僅腳踝骨折,無生命危險。第八軍團表示,事發後單位人員即刻發現異狀,隨即將郭姓役男緊急送醫。目前他意識清楚,正在住院等待手術治療。軍方已安排人員前往醫院,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並強調將全力支援相關醫療與照護。針對這起意外,軍方已展開調查,釐清郭男墜樓原因。第八軍團進一步強調,將全面檢討營區管理與安全措施,以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軍方指出,人員安全為首要考量,後續也會加強教育訓練與營區巡檢,確保役男在役期間的身心安全獲得保障。
閃兵案爆不完 劉世芳:未來體檢要結合就醫紀錄
藝人「閃兵」案爆不完,最高檢建議修法將《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刑期由現行5年以下,調高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國防部長顧立雄6日表示將與內政部及相關部會研議修法可行性。內政部長劉世芳回應,修法態度與國防部一致,希望加重刑期,且「體位區分標準」一定要加嚴。她也透露,精神疾病部分,未來體檢時擬結合就醫紀錄,「才知道是假裝的、還是裝假的。」劉世芳今天於部務會報後接受媒體提問,針對國防部將與內政部研議《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修法等議題,劉世芳表示,在加重刑期上面,尊重法務部,因為加重刑是定上限,不是每一個人都是7年,國防部好像也是傾向這樣的態度,大致上內政部與國防部的態度都非常一致,然後體位區分標準一定要加嚴。至於體位區分標準的修正進度,劉世芳表示,據她所了解,國防部傾向於明年4月定案,如果有精神疾病的話,可能在體檢時跟健保的就醫紀錄結合,才知道是假裝的、還是裝假的,大概要有雙重確認的機制,此機制牽涉到內政部、國防部跟衛福部。至於內政部擬將免役標準拉高至BMI值45,劉世芳打趣說,「應該是先確定他是屬於天生的,還是裝出來的,他過來也會讓他減重,讓他回去服常備兵役,這是開玩笑。」隨後,她才又說,如果涉《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內政部可能會希望檢察官加重刑期。劉世芳也再次喊話,「不要閃、不要刻意去閃,台灣的健保制度實施那麼久了,有可能役男身體狀況一年不如一年,健保不是垮了嗎?這不是很奇怪,所以太會假造也不好。」
未來BMI值45內要入伍「網愣神豬誰敢操?」 國防部長:是當替代役
藝人閃兵案延燒,國防部與內政部研擬鄰近亞洲國家修正體位標準,未來新標準擬朝體檢跟健保就醫紀錄雙向勾稽,且身體質量指數(BMI)15至45都要當兵,預計2026年4月上路。不過此事曝光後引發外界質疑「BMI45標準太嚴苛,入伍操出問題誰負責」。對此,國防部長顧立雄今(23)日受訪時表示,常備兵體位部分並沒有修改,修改的是替代役部分,由軍醫局、內政部協商。國防部日前表示,將修正體位標準,預計明年4月就會上路;內政部役政司長沈哲芳也透露,目前預計將免役標準從現行的15以下、35以上,調整為15以下、45以上,另外扁平足168度現行屬於免役,未來恐需服替代役。不過依衛福部國健署數據顯示,2017至2020年18歲男性平均身高為172公分,代表體重要133公斤以上,BMI值才會達45。消息曝光後在PTT、Threads等網路社群平台引爆網友討論,紛紛喊「BMI值45是神豬嗎」、「若BMI45內都要當兵,那健康就不再是身體的事,而是制度的幻覺」、「BMI超過35當兵不會猝死嗎」、「35以上已經屬於重度肥胖」、「這些閃兵的藝人都是假病歷,沒有人是BMI問題,突然改這個幹嘛」。對於外界質疑若未來BMI值45以上才能免役,但有醫師警告BMI32.5就算病態型肥胖,在軍中服役是否會影響?顧立雄今日赴外交國防委員會報告前受訪回應表示,常備兵體位部分並沒有修改,修改的應是替代役部分體位。顧立雄指出,這由軍醫局與內政部進一步協商,目前為止常備役體位的BMI標準還是維持原來,只修改替代役部分。至於內政部長劉世芳證實,有不肖醫師配合閃兵集團,且有涉案藝人也在三軍總醫院進行複驗,是否有三總醫師涉案?顧立雄表示,據他了解,目前為止沒有三總醫師接獲任何檢調通知要接受調查。
兵役新體位標準估明年4月上路 BMI值15至45都要當兵
藝人閃兵案延燒,國防部與內政部將參考鄰近亞洲國家修正體位標準,預計明年4月上路。內政部資料顯示,2023年免役率高達16%,占總體體檢數約1.7萬人,懷疑偽造及不實陳述;未來新體位標準擬朝體檢跟健保就醫紀錄雙向勾稽,且身體質量指數(BMI)15至45都要當兵,而現行扁平足168度可免役,則須服替代役。內政部長劉世芳昨日說明,2023年的免役率達16%,但和健保紀錄比對可以判定,「免役率不可能是這個數字」,進而發現很多偽造或不實陳述,大致是體重過重、心臟血管或脊椎問題及精神疾病,所以未來會參考鄰近亞洲國家案例,與國防部共同修正體位區分標準。劉世芳提及,未來體檢過程中,會配合役男本身的健保就醫紀錄做雙向鉤稽,確定體位判定是合乎免役,才能避免有人涉及不實訊息作假紀錄。根據現行規定,BMI值大於35、或小於15免役。內政部役政司長沈哲芳昨稱,未來體位標準修正,暫定BMI值15至45以內都要當兵,若想用增重方式達到免役,幾乎是不可能;由於已經過3次會商研議,基本上此方向大致定案,但會再找醫學會做更進一步協商。沈哲芳指出,過去高血壓是免役體位,但現在須導致心臟或器官有實質病變才能達到免役標準,且量血壓也一定要住院檢查。此外,扁平足部分也會調整,以往達到168度屬於免役,但現在認為雖不適合當常備兵,不過仍可當替代役。劉世芳表示,地檢署已掌握特定的某些不肖醫師,將來衛福部會自行移送至地檢署;倘若查出逃兵或閃兵,36歲前還是要回來服役,36歲後則有其他方式裁處。而藝人閃兵案第三波拘提行動,Energy坤達(謝坤達)因前往溫哥華工作未到案,經聯繫於22日清晨返台,在桃園機場遭檢警拘提到案。43歲謝坤達坦承以高血壓假病歷逃避兵役,警詢後依偽造文書、妨害兵役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檢方諭知50萬元交保,因已達除役年齡,不須補服兵役。謝坤達對此表示道歉「不好意思讓很多人對我失望了」。據了解,謝坤達坦承透過友人與陳志明為首的「閃兵集團」接觸,以20萬至30萬元代價,偽造高血壓病歷並通過複檢,確定免服兵役;但因是2009年的事,介紹人身分與確實交付金額,他都已經忘記。檢警上一波拘提陳零九、陳大天、威廉等9名藝人時,謝坤達當時就和經紀人討論如何面對逃兵問題,但考量輿論影響,至今還沒討論出結果,卻先收到拘票。同行返台的前團員TORO則強調,自己當年是經醫院體位判定並順利完成替代役服役。至於坤達,得知消息後立即決定返台面對,「他除了打算面對錯誤之外,沒有其他選擇」。
兩岸形勢嚴峻「任務大增」!國防部修改服役規則 未來1年義務役可獲3天身心調適假
因兩岸軍事情勢嚴峻,國軍近年訓練、聯合操演與戰備偵巡等任務大幅增加,帶給部隊官兵的身心壓力。國防部25日預告《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修正草案,未來1年兵役在服役期間,至多可申請3天「身心調適假」,4個月軍事訓練役男則可請1天,且主官不得拒絕。國防部25日預告《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修正草案,主要針對第29條、第35條進行修正。其中,第35條請假規定的「事假」部分,除了親自辦理不可的個人事務之外,現役的常備兵役役男、軍事訓練役役男,還可基於調適身心需要,得分別申請3天、1天「身心調適假」,權責主官不得拒絕。在此之前,國防部於今年7月預告修正《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明確規範志願役與義務役軍官、士官,每年可請3天「身心調適假」,且權責主官不得拒絕。因此,《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修正草案,等於將這項權益擴及役男。《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修正草案另強調,役男請事假、身心調適假,會配合年度內的休假調節予以核給。
南韓兵源告急 學者警告:若要防禦北韓「至少需50萬常備兵力」
南韓面臨少子化等人口急遽下降的兵源危機,有學者指出,若要有效防禦北韓的軍事突襲,南韓軍方至少應維持50萬名常備兵力。該篇論文今(27)日刊登於南韓《國防政策研究》(국방정책연구)夏季刊,由陸軍未來創新研究中心博士金正赫(김정혁,Kim Jeong-hyeok)等人共同撰寫。《韓聯社》報導,這篇名為《韓國軍隊常備兵役適當規模研究》(한국군의 적정 상비병력 규모에 관한 연구)的論文,是由陸軍未來創新研究中心(육군미래혁신연구센터)金正赫博士等人執筆的論文,文中的學者引用美軍提出的「最小計畫比例(Minimum Planning Ratio)」理論分析,南韓軍隊在攻擊作戰中,需與敵軍達3比1優勢才有勝利機率;南韓軍隊在防禦作戰時,即使處於1比3劣勢,也有機會撐住第一波攻勢。論文指出,截至2022年,北韓兵力約為128萬人,南韓為50萬人,兩者比例為2.6比1,其中若單以陸軍為例,雙方兵力則為3比1,剛好勉強維持最低防線。不過學者對此警告,若依照目前南韓出生率持續下滑的趨勢預測,直至2040年韓國20歲男性人口恐將降至14萬人,屆時恐怕連維持30萬軍力都有困難。研究團隊指出,南韓雖有戰時動員與美軍增援機制,但戰爭爆發初期若敵軍發動突襲,即便預設南韓軍隊將動員數10萬預備役兵力,在增援尚未到位前仍可能難以撐住防線。他們強調,南韓軍隊雖在訓練與科技上具優勢,但在面對北韓龐大兵力時,光靠「質的優勢」無法戰「勝量的劣勢」。論文援引俄烏戰爭為例,俄羅斯雖整體兵力為烏克蘭的4倍,但在初期投入地面戰力時僅達1比1.3,結果戰局反而不利,這種情況顯示,南韓若未符合戰時比例原則,勝算將大幅下降。對此,研究團隊建議,南韓政府應審慎考慮調整兵役役期、考量徵募制與募兵制混用,並引入民間人力補足缺口等方式,以確保未來具備50萬常備兵力。此外,南韓國防部2025至2029年中期計畫,也已規畫維持50萬人兵力上限,並強化科技導向的人力配置,包括將部分士兵轉任軍官,或於軍需與行政等非戰鬥職位增設文職人員,同時在人力編制上加入AI(人工智慧)、太空與電磁等新領域,以因應複合型現代戰爭需求。
台中黑戶青年喜獲身分證!「已達服役年齡」恐隨時入伍 民政局回應了
21年來沒有身分的黃姓青年,在台中市政府跨局處積極協助下,近日和父親完成認領和初設戶籍登記,領到身分證。父子倆感謝社會大眾對他們的關心,也感謝市長盧秀燕及市府相關局處幫忙。由於黃姓青年已滿21歲,已達服役年齡,但他成長過程中鮮少接觸外界,是否能適應軍中生活引發擔憂。對此,民政局回應了。民政局指出,黃姓青年的生父母沒有婚姻關係,生母為外籍人士,多年前離家不知去向,黃父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幫孩子報戶口。案件曝光後,市府協助親子鑑定,戶所同步啟動查調作業,函查9個機關,查證黃姓青年生母受胎期間的婚姻狀況,也確認黃姓青年非失蹤人口、通緝人口或入境人口,在最短時間內協助青年取得身分。民政局說明,戶籍是人民權利義務的基礎,關係到就學、就醫、就業及社會福利。市府重視每位市民的身分權益,呼籲民眾如實辦理戶籍登記,若遇困難,戶政所也將秉持為民服務精神,全力協助。恭喜黃姓青年領到人生首張身分證,也感謝北京里長蘇乙青通報和協助。社會局表示,青年目前仍暫時安頓於自立處所,由社工員和生輔員協助培訓生活自理能力,並陪伴參加團體活動,幫助他練習溝通與人際互動。青年個性溫和穩定,會好奇嘗試新事物,也會與生輔員互動分享日常。現階段會加強青年的學習興趣與動機,後續規劃銜接補教資源,為將來的職業訓練與職場適應預做準備。民政局說明,黃姓青年為民國93年出生,據現行兵役相關規定,經體位判定為常備役體位,應服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如判定為替代役體位,則須服12天補充兵役。考量當事人特殊狀況,民政局說,若黃姓青年仍有在學需求,市府將專案函報內政部役政司,研議個案後續在學延期徵集等相關事宜,並依法妥為辦理。
藝人閃兵案擴大!買假病歷申請免役 檢方不排除醫療人員介入
新北地檢署擴大偵辦以男子陳志明為首的逃兵集團,14日拘提涉逃兵役的9名藝人和1名民眾共10人到案。檢方複訊後10人分別以15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據了解,未來偵查釐清重點將朝涉案人如何拿到偽造的診斷證明,不排除有醫療人員介入。檢警擴大查出陳零九、威廉、陳大天、大根、李銓、阿虎、黃博石、陳信維、陳向熙9名藝人涉逃避兵役案,涉嫌花費10萬元至50萬元不等的金額,買假病歷申請免役,檢方14日下午到15日凌晨複訊後,到案10人分以15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其中,交保金額50萬元最高的威廉15日凌晨零時許,在3名律師陪同下大陣仗離開地檢署,面對記者提問沒有回應,只說「小心!大家辛苦了!早點回去休息」。從泰國曼谷搭機趕回台灣,最慢到案的大根,則以20萬元交保。據悉,陳志明家中龍蛇混雜,身邊親友犯案紀錄不少,他自己也曾犯詐欺罪嫌。他以辦理逃兵役發跡,常替做偏門生意的混混辦逃兵,事業做大後在圈子闖出名號,還建立起一套流水線,收費則依據客戶身價、需求程度等差異而有不同,王大陸就花360萬元,但一般人收費則僅有數萬元到數十萬元不等。據了解,涉案人供稱陳志明收錢後教他們製造高血壓假象,再將居家測量血壓的儀器轉交給他安排的人,造假6個月的高血壓紀錄,以此使自己被認定成高血壓,判定免役。但因體檢程序繁瑣,檢警不排除有醫療背景人員涉案。知情人士透露,逃兵藝人多是體檢後被認定常備兵役體位,但在入伍前向戶籍地所在區公所申請複檢,並交出會被認定免役病症的診斷證明書,經過公所、縣市府審核後認定需要複檢,就安排去公立醫院複檢,但醫院只會提供體檢報告,這些報告最後都必須經過各縣市徵兵檢查委員會、內政部體位審查小組2道手續審查後,才能認定免役。
查出120人有「閃兵」疑義 役政司:還會有下一波
閃兵集團案持續延燒,繼藝人王大陸後,今(14)日又有多名男藝人逃兵連環爆。民眾黨立委張啓楷今天質詢時關心此議題,內政部役政司長沈哲芳回應,清查之後有差不多120人有疑義,其中目前掌握到有11位藝人,後續還在清查當中。張啓楷今在質詢時關心「閃兵」議題,沈哲芳回應,去年底就掌握一批役男逃兵役的類似個案,並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他表示,清查後,這批共有120人有疑慮,其中掌握11位是藝人,後續還在清查中,會追溯5年內較有可能的個案。至於其它何時會辦?沈哲芳說,已經移送司法檢調。還會有下一波。張啓楷接著問,依照規定超過36歲就除役,會如何處理?沈哲芳回應,涉及不法部分,該移送法辦、該判刑的還是要判刑,但超過36歲了,沒有讓他回來服兵役。張追問,南韓對此議題非常重視,有非常多規定,台灣有無要進行修法規範?沈哲芳說,已建議國防部修體位區分標準,把相關規範規範的更嚴謹。另外,根據役政司官網資料顯示,凡年齡屆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36歲之年12月31日止之男子,依法皆應接受徵兵處理,稱為「役齡男子」,簡稱「役男」。常備兵役、補充兵役、替代役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
逃避4個月役期 20歲男子遭判刑4個月
2004年出生的役男阿國(化名)因未依規定報到入營,日前遭到法院判刑4個月。根據案件資料,縣政府於2024年3月向阿國發出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的徵集令,要求他在次月於指定時間、地點集合,前往黃埔陸軍步兵旅接受為期4個月的軍事訓練。但阿國在簽收徵集令後,未依照指定時間前往集合地點,並無故逾應徵期限5日未報到,案件因此進入法律程序。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在檢方在偵查中,阿國坦承未報到的事實。經檢方認定,其行為已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構成無故逾入營期限5日的罪嫌,隨即提起公訴,並聲請簡易判決。後續法院認為,阿國身為役齡男子,依法有接受徵集的義務。但其在簽收徵集令後,未依規定報到,導致兵役徵集過程受到妨礙,進而影響兵役制度的有效運行。因此認定阿國的行為違反法律。但考量阿國坦承犯行,且他並無前科犯罪紀錄。因此法院日前判處阿國妨害徵集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並可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刑期。
國軍編現比有3問題 2成5不適服
國軍編現比降低,近日開放離營滿1年的不適服官兵再申請回役。立委王定宇25日在立院指出,國軍主戰部隊的志願役士兵4人中,就有1人不適服;國防部並未否認,但部長顧立雄強調,不適服只有家庭、經濟因素可回役,不會讓品德操守有問題的官兵再回鍋。王定宇指出,國軍編現比目前出現3問題,包括軍官、士官、士兵編現比5年來均呈現下降趨勢,統計自今年10月底止,軍官編現比71.24%、士官編現比77.83%、士兵編現比77.16%,其中,士官、士兵已跌至8成以下。顧立雄表示,會研究出解決方式,包括提高待遇等。王定宇則認為,除薪資待遇問題,軍中還有就業環境等面向須進一步討論改善。他另指出,應為軍中重要基層幹部的軍校畢業生,未滿任官服役年限就退伍的人數,從400人增加至1037人;他並提醒,國軍雖開放「不適服回役」,但體能、品德及能力不能打折扣。國防部日前說明,為提供不適服官兵重返部隊服役機會,鼓勵有志青年從軍報國,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開放循退場機制提前退伍人員,離營滿1年可申請再入營;惟其年齡、體格、離營前考績等甄選標準維持不變。另外,國防部參考醫學研究,「辨色力異常(色弱)」人員除特定任務受限外,仍可執行一般勤務,且屬常備兵體位,需服義務役;此外,國防部強調,不會開放「國中學歷」報考志願士兵。
開拓兵源 國防部擬擴大官兵再入營方案
國軍編現比逐年下滑,不少新兵進部隊後「不適服」而提早離營。國防部19日證實,擬自明年1月起,開放5年內因不適服而退伍滿1年的士官兵再度入營;基層提醒,部分不適服官兵可能是出狀況被汰除,回營審查要更嚴謹,以免造成部隊困擾。民眾黨立委林憶君則憂心,若為補足人力,導致軍隊良莠不齊,恐本末倒置。國軍招募壓力大,軍方針對開拓兵源研討對策,擬擴大官兵再入營方案。目前各基層單位已收到命令,要求掌握單位5年內因不適服退伍的士兵名冊,待修正相關法案後上路,將主動詢問再入營意願。有基層認為,不適服除由官兵主動提出,也可能是在部隊中出狀況被汰除,若這些人回營,恐致部隊戰訓困擾、軍心浮動,需設好配套措施。另有基層說,有些官兵報退只是因照顧家人等短期原因離開,若開放這些人回營,確實是拓增兵源的好辦法。此外,軍方也研擬志願役擴大招募色弱、身上刺青面積大於現行規定者、及國中學歷者;雖然國防部昨澄清,開放國中學歷報考志願役並非事實,但據掌握,該項目曾一度被討論。也有基層透露,近期上級要求,若有官兵不適服需盡量慰留,若仍無法適應,則可申請在軍團內調動單位。不過,基層認為,國軍經常性的調動支援必須減少,否則官兵離退情況只會擴大不會減少。國防部表示,經分析發現,部分申請提前退伍人員,造成不適服的經濟、家庭等因素已消失,且無涉品德違失,為提供其重返部隊服役機會,所以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另參考醫學研究,色弱人員除特定任務受限外,仍可執行一般勤務,且屬常備兵體位,必須服義務役;國防部表示,考量戰訓標準一致原則,將開放報考不受影響職類,並以無礙任務遂行為前提。立委林憶君認為,刺青並不會影響軍中工作表現,支持擴大此項招募條件;但若為補足人力,開放其他不適合條件的官兵回營,恐本末倒置,製造部隊困擾。
稱「想先入監」躲4個月兵役!20歲役男未到案遭通緝 又被判2月有期徒刑
台中一名20歲方姓男子,本應在今年4月報到服役4個月,卻因無故未到遭函送偵辦。方男辯稱,因為自己想先入監服刑,所以才沒去報到,「我沒想過要逃避兵役」;然而,檢方調查發現,方男根本沒在2月到案,還遭到通緝,直至今年5月才被逮捕。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依妨害徵集罪,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方男為役齡男子,今年3月12日台中市政府寄出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要求他在4月22日上午8時許,到台中里民聯合活動中心集合,前往台南大內陸軍步兵第117旅報到,服4個月兵役。3月18日,方男祖母簽收徵集令後,隨即轉交給方男,但方男卻無故未到場報到,超過入營期限5日,遭台中市政府函送法辦。偵訊期間,方男矢口否認犯行,還稱「因執行傳票先來,我想要先於2月7日入監服刑,所以沒有於4月22日報到服役,我沒想過要逃避兵役」。不過,檢方調閱台中市警方卷宗,發現方男並未依傳票期限在2月7日到案入監,導致警方拘提不到,後由地檢署發布通緝,直到今年5月8日才被逮捕歸案、發監執行。檢方認定方男「想先入監服刑」顯屬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法官審理也認為,方男無故未依規定報到,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有效管理,破壞國家徵兵制度執行公平性,再考量他自陳教育程度為國中畢業、家境勉持,最終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五款之妨害徵集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陸軍十軍團爆衝突!4月役男突抓狂「猛打安官」 害4人受傷送醫
嘉義的陸軍257旅中坑營區28日上午發生一起打架事件,1名吳姓二兵行經安全士官值班桌時,因不明原因突出拳毆打坐在此處的士官,另外2名一兵見狀趕緊上前勸架並將2人拉開,結果造成4人皆受傷,經送醫治療後幸虧無大礙,後續涉案人員將移送偵辦並依原則檢討重懲。據了解,吳姓二兵屬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役期長達4個月,未料當日他經過安全士官值班桌時,因不明原因突情緒失控,結果竟動手攻擊坐在值班桌前的下士,2名一兵見狀立即上前勸阻並將2人隔開,最終4人皆受傷送醫,經治療所幸皆無大礙,事後挨打的下士指稱他與吳姓二兵並過節,對於發生此事感到莫名其妙。陸軍第十軍團表示,針對此事,已由相關單位將涉案人員移送偵辦,後續將依刑懲併行原則檢討重懲,同時引以為例,將加強引導官兵正向的情緒管理及強化的法治教育,藉此整肅部隊紀律。
高雄男「3度當逃兵」躲4個月兵役!無視徵集令下場曝光
服兵役是大部分男性的必經之路,也是人生中的難忘回憶,不過高雄一名吳姓男子為了躲避4個月的義務役,竟3度對通知入營的徵集令置之不理,事後遭到起訴,經高雄地院審理,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吳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吳男的父母陸續於2023年10月、12月及2024年4月收到高雄市兵役處發送的常備兵役徵集令,並告知吳男需入伍受訓,怎料吳男明知自己要服4個月兵役卻無視徵集令,連續3次未依規定前往報到,事後遭到高雄市府函送偵辦。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吳男明知役齡男子依法負有服兵役的義務,但卻意圖避免常備兵的徵集,無故未依徵集令報到入營服役,不僅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的有效管理,且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行的公平性,行徑實屬不該。法官審酌,吳男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態度尚可,考量其犯罪動機、手段、情節等事項,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第5款之妨害徵集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為閃兵滯留加拿大22年「除役才回國」 42歲大叔下場慘了
台南市1名莊姓男子於91年7月18日出境赴加拿大後,竟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逾期未歸,經臺南市政府玉井區公所多次發函催告其返國履行兵役義務,並由莊母、兄嫂等人簽收以為送達後,莊男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上開徵兵處理。法院審理後,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莊男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起訴指出,莊男係民國70年次之役齡男子,於91年7月18日出境赴加拿大後,竟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逾期未歸。嗣經玉井區公所於105年4月11日,發函催告莊男於6個月內返國履行兵役義務,並在公所公告欄公告以為公示送達,另以郵務送達莊男住處,但莊男仍未返國接受徵兵。區公所復於105年9月10日以郵寄方式,將臺南市105年第D885梯次空軍常備兵徵集令,由莊母簽收以為送達,再於106年6月16日將臺南市106年第D889梯次空軍常備兵徵集令,由莊男兄嫂簽收以為送達後,莊男仍未返國接受徵兵,直到除役後才回台。案經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台南地院審酌,被告明知役齡男子皆有依法服兵役之義務,前以就學之名申請核准出境後,屆期竟滯留國外不歸,未如期返國接受常備兵現役之徵集,經兵役行政單位催告,被告仍置之不理,逃避作為國民之義務,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之有效管理,且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行之公平性,所為實有不該,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莊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桃園23歲男不想當兵!「躲大陸2年」逾期不回台 下場慘了
桃園1名23歲的徐姓男子於民國111年10月26日申請短期出境,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出境最長不得逾4個月,然而他竟意圖避免受常備兵徵集,出境後即滯留國外,經區公所以公示送達方式催告期應於1個月內返國接受徵兵處理,然均未獲置理,遭檢方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判處徐男有期徒刑2月。判決書指出,徐男係役齡男子,其於民國111年10月26日申請短期出境,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出境最長不得逾4個月,其經核准出境之期間為111年10月26日起至112年2月26日止。詎徐男竟意圖避免受常備兵徵集,出境後即滯留國外,經桃園市桃園區公所分別於112年5月18日、112年5月18日以公示送達方式,催告其應於1個月內返國接受徵兵處理,然均未獲置理,迄今仍未接受徵兵處理。上開犯罪事實,被告於桃園地檢署偵查中坦承不諱,遭檢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提起公訴。桃園地院審酌,被告意圖逃避兵役,以觀光名義申請核准短期出境後,屆期滯留大陸地區不歸,破壞兵役制度之公平性,妨害國家兵役之徵集及管理,損及潛在之國防動員兵力,所為非是。桃園地院考量,徐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先前無其他科刑紀錄,素行尚佳,暨被告供述犯罪動機和目的係在大陸地區就學、叔叔也稱被告經濟不佳之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判處徐男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4個月役男抽中海陸沒報到…天兵辯「睡過頭」乾脆回家 下場慘了
桃園市1名22歲的李姓男子去年收到兵單,原應在同年12月27日上午8時40分至桃園市高鐵站集合,前往屏東龍泉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報到,但他卻無故逾入營期限5日而未報到,遭檢方提起公訴。李男辯稱,自己當天睡過頭,醒來後有自行前往營區,但進不去只好回家。法院審理後,判處3月徒刑。判決書指出,李男為民國91年次役齡男子,明知役齡男子應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徵集等徵兵處理程序,經區公所人員聯繫領取陸戰隊常備役軍事訓練徵集令,原應於同年月27日上午8時40分至桃園市高鐵站集合,前往屏東龍泉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報到,詎李男並無不能接受徵集之正當事由,竟意圖避免常備兵現役之徵集,無故逾入營期限5日而未報到。法院審理時,李男坦承未按時報到等情,辯稱自己當天睡過頭,有向區公所表示要自行去屏東營區報到,也實際到營區外面,但他到達時已是下午,區公所人員也表示時間過了,因為進不去也沒有辦法聯絡屏東營區的人,只好返回臺中居處,後續也沒有再向營區陳報。桃園地院認為,所謂不能接受徵集之正當事由,係如役男因不可抗力之天災或因病,致未參加徵集者,縱使李男睡過頭遲到,應可於自行到場後,取得有關單位之證明,被告所辯已與常情相違,因此不予採信,核李男所為不僅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之有效管理,且破壞徵兵制度執行之公平性,損及潛在國防兵力,實屬不該,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服補充兵役門檻提高 內政部:年增常備兵近2千人
配合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內政部今天表示,役政司修正「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辦法」第2條,將於近期發布施行,這次主要修正申請服補充兵役條件,實施後預判每年回流服常備兵現役人數約1925人,改服家庭因素替代役約2560人,可有效增補國家兵員,並達到兵役公平原則。役政司說明,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於111年12月29日公告,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役男,自113年1月1日起回復徵集服1年常備兵現役。為因應國家常備兵員額需求及服兵役公平,調整常備役體位役男申請服補充兵役條件,並將役男家屬均屬老、幼、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在學、患有中度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移列為申請服家庭因素替代役(可返家住宿)的申請條件。役政司補充說明,針對役男家屬不能維持生活者,提高服義務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金約39%, 94年次以後役男役期回復為1年,薪資同步調升至2萬1350元,使役男履行國民義務之際,亦得以兼顧家庭生活開支。
基隆男收到兵單「無故消失逾5天」 遭市府移送法辦…下場慘了
憲法規定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不過基隆有一名23歲男子,去年收到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卻無故沒有入營報到超過5天,而且市政府遲遲無法聯繫到人,於是依法將他移送法辦,下場也出爐了。根據判決書,詹男在去年7月7日收到來自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的徵集令,由母親代收,再轉交給本人。原本應該在同年8月16日入伍,到陸軍步兵第109旅楊梅太平里營區報到,卻無故未入營報到超過5天期限。由於市政府聯繫不到詹男,便按規定將案件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方偵訊後,認定詹男無故逾入營期限5天,依《妨害兵役條例》將他起訴,案經基隆市政府移送偵辦。據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意圖避免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或常備兵、補充兵現役之徵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捏造免役或緩徵原因者。二、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三、緩徵原因消滅,無故逾四十五日未自動申報者。四、拒絕接受徵集令者。五、應受徵集,無故逾入營期限五日者。六、使人頂替本人應徵者。七、未經核准而出境者。八、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者。基隆地院審理認為,詹男身為役齡男子,依法附有服兵役的義務,卻意圖逃兵役,無故未依徵集令報到入營服役,不僅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管理,更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行的公平性,損及潛在國防動員兵力,所為實屬不該,衡酌其坦承犯行,尚有悔意等情狀,判處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