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息
」 央行 詐騙 升息 投資 檢察官
重利檢察官2/逼簽賣身契拿「有顏色的朋友」威脅 檢放高利貸賺億元
基隆地檢署前檢察官林渝鈞,因涉放高利貸而被羈押禁見4個多月,今年6月起訴後以20萬元交保,而高姓被害人指控,林渝鈞放高利貸掏空其公司,還派出「密友」、基檢前李姓女工友接近他,成為其女友以掌握公司動態,林則憑藉放高利貸將其榨乾,狠賺近億元,而林躲過貪污重罪,交保後竟還為身為同案被告的李女慶生,更頻頻在外接觸證人與相關人員,被害人擔心他恐串供,希望法院能約束林渝鈞行為,更盼法院秉公審理以還被害人公道。據了解,高男在工程管線業經營40年,其施工品質和態度在業界可謂首屈一指,他與兒子聯手打拚出有兩間公司,每間的年營業額都落在7、8000萬元以上,且營運狀態良好、沒有負債,而他2018年底經地方友人引介,看準基隆天天氣潮濕、漏水率高,經營自來水管線汰換工程將報酬豐厚,因而率領團隊跨足基隆,原希望是讓公司更上層樓,沒想到竟是導致其公司倒閉的惡夢。林渝鈞的妻子蔣女在高男公司上班,得知高有資金需求後介紹林、高認識,並放高利貸謀取暴利。(圖/報系資料照)巔峰時期,高男手上同時承攬5、6個案子,林渝鈞蔣姓妻子也在朋友的介紹下進入其公司上班,但公部門工程估驗與請款流程冗長,其公司面臨資金壓力,蔣便見縫插針,以「我老公是檢察官,認識很多人,能幫你想辦法」為由開始借貸,高起初不疑有他,還以為林渝鈞是幫忙的「好心人」,林渝鈞則展開吸血行動。「一開始是幾百萬,利息3分半,後來需求越來越高,就調到5分。」高男回憶,林渝鈞藉著人頭放款,並聲稱自己是向某漁會、某當舖「調頭寸」,起初短借短還,但隨著案量擴大、資金告急,工程款又遲遲不下來,他為維持工班與工程運作,被迫陷入「以債養債」的惡性循環,利息也越拉越高。林渝鈞以「有顏色的朋友」作為威脅,逼迫高簽下賣身契,最終卻躲過貪污罪名。(圖/陳柔瑜攝)「實際借的總額大概只有2、3000萬元,但我付的利息大概有一億元。」高男表示,在巔峰時期,高利貸年息最高達84%,高每月要支付的利息就超過300萬元,且為掩人耳目,林渝鈞會要求大部分款項以現金交付,雙方曾在基隆地檢署停車場或林住家等多地取款,而高被龐大利息壓得喘不過氣,曾建議林將債主約出,將款項轉成股份入股,此提議被林拒絕,林還變本加厲,要求他簽下「賣身契」。高男表示,林渝鈞2025年9月要求他將公司機具產權,過戶到蔣女當負責人的公司,並要求他簽屬合約,聲稱高積欠一億元債務,此後父子倆做的工程款7成要交給林渝鈞分配,父子倆畏懼林身後的勢力而簽下,此合約後又改成收入「林九高一」,林渝鈞更揚言此合約簽屬後他能保高平安無事,甚至買張機票讓他到哈爾濱避債。高男說,林渝鈞在同時期早在外面放話要對他不利,高男友人好心通風報信,要他快點簽下不自殺聲明,並警告此合約簽下等同飲鴆止渴,其父子從此將為人牛馬,他因而拒絕簽署,而他開給林的400萬元支票於同年9月底跳票,他最終走投無路,在律師柯晨皓的幫助下蒐證,並向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檢舉,林則在2月遭羈押禁見4個月,並於6月被基檢依重利、洗錢等罪起訴。「如果我死了,我30歲的兒子也活不下去。」高董受訪時眼眶泛紅,表示林渝鈞身為國家培育的檢察官,卻知法玩法、仗勢掠奪,讓他在恐懼中苦撐數年,甚至多次萌生輕生念頭,只因放不下無辜的兒子才咬牙活下來,如今雖揭發惡行,但他的公司已經倒閉,更指控基檢高拿輕放,未釐清林渝鈞金流,甚至讓他躲過藉事勒索財物的貪汙罪,希望法院秉公審理以還被害人公道。對此,基隆地檢署表示,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規定,財產來源不明罪是以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各款之罪為前提,而本案未查到林渝鈞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各款之罪嫌,故無財產來源不明罪之適用,另檢察官已就林渝鈞財產申報不實部分提起公訴。基隆地檢署強調,起訴書已載明檢察官依所蒐集事證,難認林渝鈞涉有借勢藉端勒索罪嫌之理由,此外,有關林渝鈞與相關人等的金流往來,均經檢察官於偵查期間依法詳為調查,被害人所指尚有誤會。
重利檢察官1/美人計掏空工程大佬近億元 林渝鈞交保替豔麗工友慶生
基隆地檢署前檢察官林渝鈞(44歲),遭控放高利貸給高姓工程大佬,從中獲利近億元,並於今年6月被依重利、洗錢等罪起訴,高姓被害人指控,林已婚育有3孩子,卻與基隆地檢的李姓女工友關係匪淺,林渝鈞還使出「美人計」,派李女接近他成為其女友以掌握公司動態,頻頻向林回報自己的近況,林渝鈞交保後更毫不忌諱,為同樣涉案的李女慶生,囂張行徑讓被害人難以接受。據了解,林渝鈞是司法官訓練所(現為司法官學院)第49期結業,其曾在南投地檢署任職,並破獲山老鼠集團,於8年前調任基隆地檢署,並掃蕩多間電玩店,被譽為「電玩殺手」,因其個性開朗、沒架子,在警界風評良好,他卻以檢察官權勢放貸吸血。高男表示,他在管線工程界經營超過40年,可謂是業界翹楚,而他2018年底進軍基隆接案,林渝鈞的蔣姓妻子在朋友引薦下到他公司上班,蔣女得知他有資金需求後,以「我老公是檢察官,認識很多人,能幫忙」為由介紹2人認識。起初放貸金額僅幾百萬、利息3分半,但隨著著案量擴大、資金告急,工程款又遲遲不下來,高男被迫「以債養債」,借的錢越來越多,利息也越來越高,年息一度高達84%,2000、3000萬元的本金滾出近億元利息,巔峰時期高男每月要交給林渝鈞300萬元。李女曾在基隆地檢署當工友,與林渝鈞關係匪淺,2024年8月又刻意接近高男,成為他的女友以滲透其生活。(圖/翻攝李女臉書)「他老婆在公司看帳,他『好朋友』又來接近、當我女朋友,等於白天黑夜都在掌控我的生活。」高男表示,他與李女2024年8月底在聚會上結識,當天雙方便互換聯絡方式,而李女攻勢猛烈,雙方認識僅一個月就確立交往關係。高男回憶,李女在交往期間頻頻問他公司動向、資金狀態,出遊時還總是在傳訊息,事後才發現竟是在向林渝鈞回報其近況,目的就是為了確保自己還沒被榨乾,李女甚至也加入吸血行列,先後拿出600萬元要投資其公司,他則以「公務人員退休18%利息」計算,每月回報李10萬利息,再加上5萬元「零用錢」,李女一個月就能從他手上拿到15萬元。高男在管線工程界經營40年,原本獲利豐厚,其公司卻在林渝鈞的吸血下倒閉,他也險些走上絕路。(圖/黃耀徵攝)2025年9月,高男在龐大的利息壓力下跳票,公司最終不堪負荷倒閉,李女則似早已得知內部消息,早一步便將其本金贖回,顯然對公司的崩盤時程早有預料,高也在走投無路下蒐證向調查局檢舉,林渝鈞今年2月遭收押禁見。全案進入司法程序後,高男才驚覺李女與林渝鈞關係匪淺,2人早已是多年炮友,在林渝鈞住在基隆地檢署辦公室和宿舍時,李女甚至會偷偷潛入、甜蜜相伴,李女甚至還是林渝鈞的人頭,將自己的帳戶交給林使用,進出大筆資金並借款給他,成為吸血幫兇之一,在調查時同樣列為被告,讓他懷疑李女刻意接近,恐是林渝鈞為全面滲透自己的「美人計」。林被收押期間,李女還頻頻向高男傳送訊息,賣慘撒嬌稱「腳被排氣管燙傷」、「好想你」,甚至語帶挑逗、直接求歡,還表示「你不要就便宜到前夫哥」,無視被告不得與原告接觸的禁令,想方設法意圖動搖高男心防。而林渝鈞今年6月被重利、公務員強制、洗錢等輕罪起訴,並以20萬元交保,近日還大剌剌出席李女的慶生聚會,兩人並肩歡笑、合影慶生,桌上更擺著蛋糕、披薩和啤酒飲料等美食佳餚,絲毫不見起訴後的反省之意。更讓高男心寒的是,李女最終竟獲基隆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林渝鈞也躲過《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質疑基隆地檢避重就輕放水,希望基隆地院能秉公審理、懲治惡檢,務必還受害者公道。對此,基隆地檢署表示,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規定,財產來源不明罪是以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各款之罪為前提,而本案未查到林渝鈞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各款之罪嫌,故無財產來源不明罪之適用,另檢察官已就林渝鈞財產申報不實部分提起公訴。基隆地檢署強調,起訴書已載明檢察官依所蒐集事證,難認林渝鈞涉有借勢藉端勒索罪嫌之理由,此外,有關林渝鈞與相關人等的金流往來,均經檢察官於偵查期間依法詳為調查,被害人所指尚有誤會。
重利檢察官3/避貪污重罪不扣資產 基檢查自家人遭疑「大放水」
基隆地檢署前檢察官林渝鈞涉嫌放高利貸、逼高姓包商簽下宛如「賣身契」的合約,現已遭基隆地檢署起訴,但高的委任律師柯晨皓認為基檢在偵辦過程中「大案小辦」,不僅避開貪污重罪,甚至沒有調查林渝鈞的不明財產,而林以人頭轉移資產,也未見檢方扣押,質疑基檢包庇自家人。基隆地檢署偵辦重利檢察官林渝鈞案,卻未查金流、沒扣財產,遭質疑大放水。(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林渝鈞的蔣姓妻子在高男公司上班,夫妻倆看準高有資金需求,2022年開始放高利貸給高,年息一度最高時達84%,2000、3000萬的本金滾出近億元利息,巔峰時期高男每月要交給林渝鈞300萬元利息,直到高2025年9月跳票,在走投無路下才向調查局北基站檢舉,林渝鈞則在今年2月遭收押,並於6月被起訴。柯晨皓表示,在寫告訴狀時,就知道林渝鈞在基隆地檢人脈深厚,在狀紙中特別請求移轉管轄、基檢應主動迴避,未料最終仍發交基檢承辦,在閱卷後更驚覺偵辦過程疑點重重。李女借自己的戶頭給林渝鈞當人頭,卻被檢方認為不涉洗錢而未起訴,讓被害人難以接受。(圖/黃耀徵攝)柯晨皓提到,林渝鈞為躲避重利罪,聲稱自己借給高近億元,但律師根本完全無法勾稽相關金流,檢方在起訴林渝鈞時還排除「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認為林向許多警察及地方人士借款週轉,其資金「其來有自」,而林渝鈞僅在偵訊時稱不想透露借款人,檢察官竟就此打住,未再深究是哪些警察借錢給林,讓他覺得無比荒謬。柯晨皓揭露,林渝鈞在逼債過程中,曾找來南投縣警局的警官及台中當鋪業者尋找高董下落,甚至私下詢問該名警官能否修改或還原LINE的對話紀錄,但這些涉案人員在後續偵查中完全沒有被進一步調查。而林渝鈞的弟弟在偵訊中坦承,林在案發前為了脫產,曾以其名義借名登記認購價值上千萬元的未上市股票,但檢方在卷內竟完全沒有進行任何扣押程序,讓柯晨皓質疑放水。柯晨皓強調,林渝鈞以「有顏色的朋友」作為威脅,逼迫高賣身契,檢方卻排除7年起跳的《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強索財物罪,僅以構成公務員人員強制、重利和洗錢等罪起訴,數罪併罰可能僅判兩、三年,與林渝鈞犯行嚴重不符。柯晨皓也提到,基隆地檢署對相關證人約束其為糟糕,林渝鈞派其李姓密友施展美人計接近被害人,李女在偵查階段卻持續傳訊糾纏被害人,最終也以證據不足不起訴而逃過法律制裁,認為全案偵辦期間疑點重重,希望基隆地院在審理時嚴格認定事實、依職權變更起訴法條,替被害人討回真正的司法公道。對此,基隆地檢署表示,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規定,財產來源不明罪是以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各款之罪為前提,而本案未查到林渝鈞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各款之罪嫌,故無財產來源不明罪之適用,另檢察官已就林渝鈞財產申報不實部分提起公訴。基隆地檢署強調,起訴書已載明檢察官依所蒐集事證,難認林渝鈞涉有借勢藉端勒索罪嫌之理由,此外,有關林渝鈞與相關人等的金流往來,均經檢察官於偵查期間依法詳為調查,被害人所指尚有誤會。
慈濟10.6億爆案外案!陳昱瑄「空手套白狼」3年詐5400萬 正達董座涉案遭起訴
律師陳昱瑄涉嫌以採購BNT疫苗名義詐騙慈濟基金會10.6億元一案,近日再被查出一起案外案。台中地檢署追查金流發現,4年前陳昱瑄、李易儒與正達光電董事長許庭禎等人,設局詐騙駿昌投資公司尤姓負責人,並拿尤姓負責人提供的股票及本票向證券公司質押借款,3年間詐取高達5400萬元的利息。檢方偵查後,依加重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追加起訴5人。根據檢方調查指出,駿昌投資公司2022年間出現約2億元資金需求,尤姓負責人透過友人介紹認識李易儒,李易儒遂聯合陳昱瑄、正達光電董事長許庭禎等5人,設局詐騙尤姓負責人。陳昱瑄等人向尤男表示,可以替他找到金主,以年息12%的條件借出2億元,並要求尤男提供3800張上市公司股票,以及簽立2億元本票作為擔保。不過,陳昱瑄等人並沒有拿出2億元資金,而是將尤男提供的股票及本票,私下向證券公司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隨後證券公司在2022年7月撥款2億元至駿昌公司帳戶。尤男當時以為這筆錢是李易儒等人找到私人金主借來的,因此依約支付第一年2400萬元利息。直到2023年借款期限屆滿前,陳昱瑄等人再誘使尤男續約,將利息降至1600萬元,同時找來許庭禎以其名下境外公司與尤男簽署擔保虛假的契約,再透過許庭禎女友經營的公司帳戶收取相關款項。2024年,陳昱瑄等人又以相同方式誘使尤男續約2年,年息降至1400萬元。後來,提供2億元借款的證券公司因合約到期,聯繫尤男要求支付利息後,尤男才驚覺自己遭到重複收取利息,進一步追查後發現,自己支付的5400萬元利息只能追回1172萬元,隨即報警並提告陳昱瑄等人。根據檢方調查,駿昌公司前後3年共支付5400萬元利息,陳昱瑄等人收到款項後,經過多層洗錢轉出,最後落入陳昱瑄等人的銀行帳戶。檢方認定,陳昱瑄、李易儒、許庭禎等5人涉案事證明確,依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追加起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4027萬元不法所得。
校地占豪宅1/校舍越界敗訴狠砍租金95% 住戶怒控惡霸
台北市精華區都更案、單價120萬左右的「和平官址–拓樸」,遭隔壁新民高中佔地3.26坪,雙方對簿公堂,一審判決校方給付不當得利31萬2386元,拆屋還地前每月付租金6778元;社區住戶體諒少子化浪潮下學校經營不易,其實不強求還地,照判決付錢就好,不料新民高中上訴要求「打0.5折」,只願支付不當得利1萬5619元及月租金339元,這讓社區深感屈辱,原本有意敦親睦鄰卻被軟土深掘,痛斥校方猶如惡霸。「和平官址–拓樸」集合式住宅位於北市中正區牯嶺街95巷,由富鉅祿及萬仕達兩家建設公司接力完成,於2021年完工,14層樓高共52戶,分43、46坪兩種房型,標榜2分鐘到全聯、3分鐘到公園、5分鐘到捷運站但鬧中取靜,近兩年每坪售價均破百萬,今年3月有一戶以6千萬元出售。和平官址建案為強調生活機能與文教特色,提到社區「靠近強恕中學旁」,強恕中學因併入新民國小,去年改名為新民高中,本件鄰房佔地官司即源自強恕中學與都更住戶之間的糾紛。本刊前往現場,新民高中後門附近有棟校舍正在施工中,建物外牆緊貼和平官址社區車道上方的ㄇ字型金屬護欄,牆角有紅字註記測量數據,也看得出校舍陳舊,與鄰近馬路的新砌牆面形成對比。社區總幹事指出校舍越界範圍。(圖/劉松霖攝)和平官址總幹事張榮添對本刊表示,住戶入住後,懷疑新民高中教室及圍牆「吃到」社區土地,為確認是否越線佔地,找古亭地政事務所測量,第一次測出學校占用21.37平方公尺,但第二次測量結果「縮水」,僅有10.77平方公尺(約3.26坪)。社區回頭檢視建商、地主與區權人簽署的土地買賣合約書,發現簽約時沒留意的「特約事項」寫著「就占用部分無須辦理點交且不視為瑕疵」、「同意無條件繼續維持現況」、「日後依現況點交不主張任何權利」等用語。原來學校自知校區西北側教室與圍牆蓋在國有畸零地上,長期向國有財產署租用,富鉅祿建設公司為了擴大都更基地,2016年跟校方協議放棄承租、由建商向國產署購地,並承諾拆牆後在校地範圍內重新砌牆,但實際上只拆了10.6平方公尺,就因為再拆下去會導致建物全面崩塌,所以仍有10.77平方公尺未拆除。占用豪宅鄰地的校舍施工中,預計作為外師宿舍使用。(圖/劉松霖攝)但富鉅祿與學校的協議書內容,並未在土地買賣合約上詳盡載明,和平官址住戶不滿建商隱瞞跟校方間的協議,又沒盡到告知義務,認定強恕中學應賠償非法佔地費用,以地政所二次丈量的10.77平方公尺及申報地價10%計算,提告求償不當得利59萬3920元,並要求拆屋還地前按月給付2萬480元。學校將土地買賣合約中的「點交不主張任何權利」當護身符,主張校方合法占用,反批社區提告是權利濫用、違反誠信原則,不過台北地院指出,學校與建商的協議並未同意校方可永久佔地或無償使用,而且協議的效力僅限學校、建商,社區住戶沒有義務承受,以申報地價年息8%的行情,判決新民高中應給付不當得利31萬2386元,還地前須付月租金6778元。社區總幹事張榮添說,新民高中每月付租金6778元,比任一住戶的管理費都低,也不到社區總管理費1%,其實沒什麼太大用處,提告的訴求很簡單:管委會要給住戶一個交代,即使法官判1千元也會接受,社區會尊重法院判決。張榮添表示,一審宣判後,新民高中曾詢問管委會的帳戶,讓社區以為學校也接受判決結果,沒想到校方仍提起上訴,只願支付一審金額的20分之1(即5%),這讓住戶哭笑不得,秉持友善、寬容卻被學校當成很好欺負,「不覺得它這個有點惡霸、有點離譜嗎?」本刊詢問新民高中,校長室人員說由發言人回應,但截稿前均未獲得校方說法。
才剛被少年法庭訓誡!14歲男逼少女拍私密照還恐嚇「把你家人殺了」 下場曝
一名14歲男學生,才因要求未成年少女拍攝性影像遭少年法庭訓誡,後續又透過社群軟體持續脅迫少女拍攝性影像或視訊裸露身體,還恐嚇她「恨不得把你綁起來」、「還是我把你家人殺了」,害少女嚇得不敢上學,需接受心理諮商。案經台中地院審理,依法判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須賠償少女45萬元、少女母親15萬元。判決書指出,男學生於2010年出生,他在約14歲時,要求未成年的少女拍攝拍攝裸露私密部位的性影像,並上傳給他觀看,後續在2024年間經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認定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5項、第2項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未遂罪,予以訓誠。然而,男學生經訓誠後仍不知悔改,仍不斷透過LINE、TikTok、Messenger傳送如訊息騷擾少女,內容包括「我現在很想看你的身體」、「我要內射你」、「那我可要頂更大力了」、「我想跟你做愛」等等,並多次要求少女拍攝裸露私密部位的性影像,或以視訊電話方式讓他看私密部位。少女因長期受到脅迫,承受莫大恐懼及壓力,於是拍攝並傳送僅穿著內衣、內褲的照片給男學生,並遭對方存取。少女後來選擇冷處理,男學生便開始傳訊恐嚇「恨不得把你綁起來」、「還是我把你家人殺了,你就這輩子歸我一個人的了」、「誰叫你不給我看你的身體部位?」少女擔心自己和家人可能遭襲擊、報復,不僅變得不敢開口說話,也漸漸開始抗拒上學,只能去接受心理諮商及醫療協助。少女與母親提起民事求償,主張男學生已嚴重侵害他人性自主權、人格權,也由於母親長期陪同女兒面對精神傷害及漫長影響,侵害親子身分法,因此要求男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連帶損害賠償。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時,男學生與其法定代理人均未到庭,也未提出任何書狀爭執或否認原告的主張,法官依少年案件裁定及相關證據、就醫紀錄等資料,認定少女主張為真實,因此依法判定男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應賠償少女45萬元、母親15萬元,並自115年12月30日起加計年息5%。全案仍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喜傑獅「1讚折1元」拒出貨商品還告328名消費者 法院判決出恐多賠300萬
本土筆電品牌「喜傑獅」2024年在世界12強棒球賽期間推出「1讚折1元」優惠活動,吸引超過17000人按讚。沒想到,喜傑獅事後卻翻臉不認人,不只拒絕出貨,還提告328名消費者。對此,士林地方法院26日判決出爐,認定喜傑獅應依契約履行交付商品,並須負擔消費者訴訟費用。2024年11月,中華隊奪下世界12強棒球賽冠軍後,喜傑獅推出「1讚折1元」慶祝活動,並宣稱適用官網所有筆電商品,強調「這才叫有誠意」。沒想到活動開跑短短1小時,按讚數就突破1.7萬。事後,喜傑獅陸續修改活動規則,不僅提前結束活動期限,也限縮優惠適用商品,甚至關閉官網,對外表示遭到駭客攻擊。 不過,有消費者發現仍可透過特定網址完成下單,成功訂購商品,但喜傑獅不僅拒絕履行訂單,還對328名成功下單的消費者提出刑事告訴,指控他們涉嫌妨害電腦使用罪,並提出若消費者撤銷訂單,就可撤告及獲得200元優惠券及小禮品一份,引發消費者強烈反彈,組成自救會提起民事訴訟。士林地方法院26日判決指出,喜傑獅母公司「天獅國際」應依照契約內容交付商品,並負擔消費者訴訟費用5134元,自本判決確定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另須按年息5%計算利息;若喜傑獅預先提供新台幣37萬1300元預供單本,則可免為假執行。判決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直呼大快人心。就有網友估算,由於近一年記憶體及硬碟價格持續上漲,原本約1200萬元的出貨成本,如今可能再增加至少300萬元,「這年頭想用網路輿論或製造話題的小心被反噬,使用前請謹慎評估」、「貼文上說被駭客攻擊,結果實際上還不是承認自己關閉網站了」、「人家下到單就告人家」、「記憶體漲了3、4倍,硬碟也漲2倍,這金額好看了」、「當年出貨小虧,現在出貨記憶體3倍」、「到底怎麼玩的可以把虧損玩出最大值」。
王子粿粿認侵害配偶權!連帶賠100萬 她反告范姜彥豐竊盜
藝人邱勝翊(王子)與江瑋琳(粿粿)捲入不倫風波,遭粿粿丈夫范姜彥豐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4月28日宣判,由於王子與粿粿在庭上對范姜主張當庭「認諾」,等同承認侵權事實與賠償請求,法院因此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范姜彥豐100萬元,並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按年息5%計算利息。不過民事判決才剛出爐,雙方又爆出另一樁官司,粿粿先前已赴派出所報案,指稱自己的iPad疑遭范姜取走,並對他提出竊盜告訴,全案已函送地檢署分案偵辦。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粿粿去年12月曾赴派出所報案,指稱自己的iPad疑似遭范姜彥豐取走,並提出竊盜告訴。警方受理後,已將全案函送地檢署,目前檢方已完成分案,後續將進入偵辦程序。不過,據悉該台iPad實際上是由家人收走,並未真正遺失,也一直在住處內,是否構成刑事責任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由於該案涉及夫妻或親屬間財產爭議,法律適用也可能與一般竊盜案件有所不同。法律人士指出,普通竊盜罪與加重竊盜罪原則上屬於非告訴乃論罪,也就是即使被害人未提出告訴,檢警仍可依法偵辦。但若涉及配偶或一定親屬間的財產糾紛,依刑法規定,可能屬於告訴乃論案件,須由當事人提出告訴,且後續也可依法撤回。就本案來看,粿粿對范姜提告竊盜,若檢方認定屬於配偶間財產爭議,就可能適用告訴乃論規定。再加上相關iPad最終確認並未遺失,也未發現遭人不當使用,范姜是否構成刑責仍有待檢方調查。法律界人士研判,范姜彥豐最終不排除獲不起訴處分。回顧整起風波,范姜彥豐於2025年10月29日透過社群平台發文指控婚變,引發外界關注。粿粿當天也證實婚姻確實出現狀況,但否認有外遇。之後范姜對王子與粿粿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主張兩人侵害其配偶身分法益。范姜在民事訴訟中主張,粿粿與王子於2024年4月赴美旅遊返台後,互動明顯出現變化,不僅頻繁往來、同進同出,交往程度已超越一般朋友界線,甚至有逾矩行為,且毫不避諱周遭親友目光,導致他精神承受極大痛苦,因此向兩人求償100萬元。本月14日民事庭開庭時,案件出現關鍵轉折。王子與粿粿在庭上對范姜提出的主張當庭「認諾」,也就是對原告請求表示承認。法官依《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認定既然被告已認諾,便無須再進一步調查證據,即可依認諾內容作成判決。士林地院4月28日判決出爐,王子與粿粿須連帶賠償范姜彥豐100萬元,並加計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的利息。不過,判決書內容相對簡略,並未詳列具體親密互動細節,而是以「超越一般朋友間社交應有之界線之交往,並有逾矩之行為,且毫不避諱使周遭親友知悉其等關係親密」等文字概括描述。
58歲王祖賢近照曝光!新年問候曝光全臉美照 沉默以對壓榨員工傳言
長居加拿大、淡出演藝圈多年的「玉女始祖」王祖賢,今(2)日於個人社群罕見公開全臉近照,向粉絲送上2026年新年祝福。以「祖賢姐姐」自稱的她,身穿一身墨黑色系造型,搭配黑框眼鏡與毛帽,氣質清新自然,幾乎看不出已58歲,凍齡狀態再度引發網友熱議。公開照片中,王祖賢穿著一身黑色時尚穿搭,配戴黑框眼鏡與滑雪帽,妝容清淡、氣色紅潤,展現少女般的清新感。雖已58歲,但膚況緊緻,幾乎看不到明顯皺紋,也讓外界關於她「發福、整形過度、顏值崩壞」等傳言不攻自破。淡出演藝圈多年的傳奇女星王祖賢,自2004年息影後旅居加拿大,並潛心修佛。近年,她於當地經營艾灸館,生活低調。今(2)日清晨約台灣時間8時30分,她罕見透過社群平台向粉絲祝賀2026新年快樂,親自寫下「祖賢姐姐祝大家新年快樂」。耶誕節當天王祖賢也曾罕見公開美照,狀態亮眼。(圖/翻攝自百度貼吧、王祖賢IG)王祖賢過往甚少與媒體互動,也不常更新社群帳號,僅偶爾透過百度貼吧與粉絲互動。若有影迷親赴艾灸館尋訪,她亦多表現親切,願意合影或拍攝短影音,與粉絲分享溫暖互動。就在聖誕節當天,王祖賢也曾公開「全臉照」,展現自然狀態,照片一出引起網友熱烈迴響。她此次新年賀圖延續風格,未過度美化修圖,呈現真實風貌。王祖賢移居加拿大後開設艾灸館,雖個性低調,但偶有粉絲前往探訪時,她多展現親切一面,樂於與影迷合影或錄影互動,並時常在百度貼吧等平台分享。不過,去年11月網路曾出現一名自稱曾任職其艾灸館的網友爆料,聲稱店內單次療程收費高達480至600加幣(約新台幣11000至13800元),但持針灸證照的員工時薪卻僅約30加幣,難以負擔當地生活開銷。該網友稱曾向王祖賢反映薪資問題,卻未獲積極回應,痛批其「女神形象破滅」。此外,社群平台上也有零星聲音稱進行艾灸療程時疑似遭燙傷,不過目前並無當事人出面,亦無影像或正式證據佐證,相關指控真實性仍待查證。針對這些勞資爭議及顧客體驗風波,王祖賢至今未出面回應,仍維持一貫的低調處事風格。此次僅以全新近照傳遞祝福,也讓粉絲聚焦於她依舊亮眼的氣質與健康狀態。
清潔隊員突開車門害姊妹花車禍!護理師妹截肢 法院判南市府賠逾2300萬
台南市環保局楊姓清潔隊員執行勤務時開車門未注意後方車流,撞倒騎機車的秦姓姊妹花,造成後座妹妹遭後方曳引車輾壓左膝下截肢。台南地方法院日前認定清潔隊員負全責,判決環保局應依國家賠償法賠償逾2300萬元。根據判決書,2020年3月24日下午3時21分許,楊姓清潔隊員駕駛資源回收車停放在台南市中華西路二段與民權西路三段交岔路口東北側轉角處,車輛占用行人穿越道。楊男執行垃圾清運工作後,準備返回駕駛座時,未注意後方車流狀況即貿然開啟車門並大幅外推。25歲的秦姓姊姊騎乘機車搭載22歲妹妹經過,閃避不及撞擊車門後人車倒地。坐後座的妹妹向左滾落至外側車道,遭後方林姓駕駛的半聯結車右前輪輾過,導致左膝下截肢、骨盆骨折及神經受損,並出現大小便失禁、排尿功能喪失等重傷。楊男因過失傷害致重傷罪經刑事判決確定,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他因無力賠償,於2022年入監服刑並遭解職。秦家4人隨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據了解,姊姊在台南市財政稅務局任職科員,妹妹原為成大醫院臨床護理師。經成大醫院鑑定,妹妹全人身體障害損失達42%,勞動能力減損43%,終身須依賴義肢。台南市府抗辯請求金額過高,認為姊姊為公務人員薪資未減損,勞動能力未受影響,對妹妹部分,質疑住院病房費用、就醫交通費、護理營養品費用及義肢價格缺乏證明,且義肢替換次數應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計算,未來費用應扣除補助金額。但法院不採市府意見,認定開車門肇事應由楊男負完全責任。法官指出,開門瞬間發生事故,騎士客觀上難以閃避。妹妹雖已復職,但無法再從事臨床護理工作,僅能擔任品管護理師,喪失報考公職護理師機會,嚴重影響未來生涯發展。台南地院最終判決環保局應賠償妹妹2225萬3803元、姊姊76萬0206元、父母各30萬元,合計逾2300萬元,並自起訴日起算年息5%遲延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紅豆食府「便當吃到蟑螂」!消費者求償501萬獲賠90元 判決理由曝光
北市陳姓男子2024年在台北榮總美食街向知名連鎖餐廳「紅豆食府」購買便當,再拿給14歲兒子食用。沒想到飯盒中竟有蟑螂,兒子當晚還因腸胃不適送醫急診,憤而向餐廳提告求償逾501萬餘元。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紅豆食府」餐盒確有瑕疵,但餐盒與病症欠缺因果關係,因此僅判處退還便當價金90元及利息。2024年7月,陳姓男子在榮總美食街的「紅豆食府」石牌店購買90元餐盒,14歲兒子吃到一半發現餐盒中有蟑螂,當場反胃,當晚還因腹脹、腸胃炎掛急診,總計花費醫療費904元。陳男認為,業者未盡食安管理責任,遂告求償含父母及兒子的精神慰撫金各167萬元,另加上醫療費及便當5倍懲罰性賠償金450元,總計501萬1354元。業者辯稱,餐盒內出現蟑螂屬於「物之瑕疵」,但主張少年當天亦有食用其他食物,加上哥哥食用同樣的餐盒卻未出現任何異狀,醫院檢驗則僅有抽血檢驗,並未針對糞便細菌或食品採檢,難以證明少年不適與餐盒之間的因果關係,因此認為陳男索取高額精神慰撫金及懲罰性賠償金均無理由。士林地院法官認為,紅豆食府餐盒確有瑕疵,陳男得以請求返還價金90元,並從今年2月12日起,按年息5%計算利息。但少年腸胃炎不適之症狀是否來自餐盒,證據不足,醫療費、精神慰撫金及懲罰性賠償金均無法獲准。由於原告僅在90元範圍內勝訴,金額不及訴訟標的萬分之一,因此訴訟費用由原告自行負擔。
遺囑執行人的挑戰:從張榮發遺產案看實務爭點
案件背景:160億元股利卡關的啟示2016年,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先生辭世,留下遺囑,將名下的公司股票指定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並任命四位遺囑執行人負責執行。然而,這份遺囑的落實,卻意外陷入「股利長年未領」的僵局。九年間,這些股票累積了高達 160億元的現金與股票股利,公司甚至明確回覆「承認數額並願意給付」,卻因遺囑執行人以「無法開立帳戶」為由,始終未積極行動。最終,法院在2025年7月核發「暫時處分」,要求四位執行人一個月內請求發放股利。但至今,遺囑執行人仍態度消極。此案因此成為 「遺囑執行人怠職」的經典實務案例。這案子到底卡在哪?本案核心法律爭點解析1. 股利請求權是否時效消滅?九年累積股利逾 160 億元;發行公司已回覆「承認數額、願意給付」,這等於公司已經承認自己有這筆債務,公司就不能再拿「已經超過請求時效」拒絕給付160億。2. 遺囑執行人消極不作為本案四位遺囑執行人以「無法開立帳戶、無法受領」為由,未積極執行分配股利。台北地院於2025年7月16日裁准暫時處分,命令四位遺囑執行人向長榮海運、長榮航空、長榮國際儲運及長榮國際請求股利;若公司在收到請求後一個月內未付款,執行人須提起訴訟,並可自請求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但遺囑執行人仍以「無暫時處分必要」消極回應。面對可得而未得的巨額股利,若仍以技術理由久拖不請領,極易被評價為怠於執行職務。繼承人似可依民法第1218條規定,遺囑執行人怠於執行職務,或有其他重大事由時,利害關係人,得請求親屬會議改選他人。繼承人可以遺囑執行人怠於請求股利,拒不執行法院裁定,恐涉不當延宕,甚至構成不適任之理由。從案例看見「遺囑執行人」的重要性遺囑執行人之任命:由遺囑人在遺囑中指定,或委託他人指定(民法第1209條規定);若無或不能執行,法院可應利害關係人(繼承人、受遺贈人、債權人)聲請法院指定(民法第1211條規定)。而遺囑執行人之職務規範於民法第1214條以下,兼具代表遺產與受託管理人的雙重性質。可知,遺囑執行人不是繼承人的代理人;職務是獨立行使。執行期間,繼承人原則上不得逕自處分或分割遺產,除非獲執行人同意或法院許可。何時能換遺囑執行人?實務上的「解任門檻」為何?法院怎麼想、怎麼判?經搜尋司法實務判決,法院整體傾向維持遺囑人既定安排,不到非換不可不輕易解任。不會因繼承人不滿或價值觀不合就解任或另行指定。依民法§1218規定遺囑執行人怠於執行職務,或有其他重大事由時,利害關係人,得請求親屬會議改選他人;其由法院指定者,得聲請法院另行指定。司法實務上常見「怠於執行職務」態樣:怠於執行:長期拖延而錯失法定期限申報遺產稅導致遭罰鍰。利益衝突或侵占:同時為繼承人而不當取用遺產,例如收租不報、占有款項。客觀不能:重病、長期海外、無法接觸必要文件或人員。另行指定遺囑執行人的程序是什麼?先召開親屬會議;若仍無法透過召開親屬會議改選的時候,則向遺產所在地法院家事法庭聲請解任或另行指定遺囑執行人。從上面提到的狀況,可知司法實務上要解任或另行指定遺囑執行人是例外,例如繼承人僅僅不滿分配結果或死遺囑執行人性格不合、未先嘗試親屬會議改選,就逕向法院求解任或另行指定、甚至指控抽象、無票據、無金流、無往來紀錄支撐者,司法實務上會傾向駁回聲請人之請求;若遺囑執行人係因長期未報稅致罰鍰、租金或收益未入帳、金錢去向不明,同時為繼承人且自益行為明顯(例如占用遺產、偏頗分配)或對法院指示置之不理、拒不提供帳冊或文件,此時司法實務上較有可能准許另行指定之聲請。從張榮發案例看見遺囑執行人的重要性:遺囑執行人的角色,往往比繼承人想像的更關鍵遺囑執行人設置制度的核心,是把遺囑人意思落地執行。如果執行人積極盡職,繼承程序可以大幅縮短。但若遺囑執行人怠於執行職務,遺產可能卡關多年,甚至造成鉅額損失。所以在立遺囑時選任遺囑執行人,建議以選擇專業人士優先(如律師或會計師),抑或指定信賴之繼承人擔任,指定後備遺囑執行人與共同執行條款。對繼承人而言,除了了解自己能分多少外,更應關注誰在執行。一份有效的遺囑,必須搭配一位願意負責、具備專業的遺囑執行人,才能真正落實被繼承人的遺願。這不僅是張家爭產的故事,更是許多家庭可能遇到的實務困境。立遺囑之相關細節因事涉複雜法律問題,避免衍生後續更多爭議,建議盡早尋求專業法律協助,避免錯失時效或因程序拖延而承受龐大資產風險。
張國煒終於有機會「摸到」遺產 法院准向這四家公司索160億元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遺囑一年前經法院判定有效,確認由么子張國煒繼承後,仍處於「看得到數百億遺產卻摸不到」窘困。據CTWANT調查,近期在「保全遺產」上有所突破,台北法院7月同意張國煒聲請四位遺囑執行人暫時處分,向長榮航空、海運等四家公司請求給付累計九年來股利,金額高達160多億元。張榮發配偶、張國煒母親李玉美在2024年底對其他繼承人提起「分割遺產」主張依特留分執行,依張榮發過世後的遺產稅計算的240多億元估算,經過法院二次調解庭未達共識,正進入司法審理中。由於張家大房三兄弟皆還未與張國煒有實際接觸協談遺產分配事宜,張國煒委託律師林文鵬表示,在另行指定遺囑執行人裁判確定前,依司法判例,「繼承的股票」所產生的股利、現金股息也視為遺產;而一直以來遺囑執行人都認為此非遺產一部分,因此2025年4月對四位遺囑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與吳界源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張國煒決定先就國內四家公司、張榮發持有長榮海運3.2%、長榮航空2.44%、長榮國際儲運0.95%、長榮國際5%的這四家公司從2016年1月20日起迄今,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累計超過160多億元部分,要求執行人向四家公司主張配發股利股息。該案於7月16日取得台北地方法院裁准同意,也就是說,這四位遺囑執行人須依裁定書向上述四家公司索取股利,若於請求給付後一個月內未給付時,且須加計請求給付時起至清償日5%年息利息與股票股利。不過,遺囑執行人可在收到裁定書10日內向法院提出抗告。
收9萬付慘痛代價 高雄詐團車手判2年半賠1331萬
高雄一名蕭姓男子2024年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僅獲9萬元報酬,卻須賠償被害人1331萬9177元。高雄高分院近日判決,蕭男必須與詐團其他成員負連帶賠償責任,並維持刑事2年6個月的刑期。判決指出,2024年1月起詐騙集團透過LINE聯繫羅姓被害人,謊稱其在「72 PRO平台」抽中新股申購,需補足差額及分潤。羅男信以為真,與詐團約定面交款項。蕭男擔任取款車手,2024年3月13日至4月12日期間,5次在高雄市鳥松區統一超商與羅男碰面,並出示虛構的「代購數位資產契約」供其簽署,成功收取143萬5000元現金及6塊價值1188萬4177元的黃金。警方調查顯示,蕭男將所有贓款和金塊全數上交詐團,僅獲得9萬元報酬。羅男發覺受騙後報警,高雄市警三民二分局隨即逮捕蕭男。刑事部分,蕭男已被法院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蕭男雖上訴,但高雄高分院駁回。民事求償方面,羅男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全額賠償損失。蕭男辯稱自己僅為詐團最底層車手,未參與詐騙過程,且已入監執行無收入來源賠償。但高雄高分院認為,蕭男雖未直接對羅男施以詐術,但其擔任車手負責收取被騙財物,與詐團其他成員分工以達詐騙目的,行為與被害人損害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構成共同侵權行為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最終判決蕭男應賠償羅男1331萬9177元,並自今年3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全案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行蹤成謎4/以選美為起點 陳美鳳縱橫台灣演藝圈半世紀
28歲胡佳琳(嘎琳)先前曾代表台灣,身披國旗隻身前往韓國參加2019世界皇后選美大賽,她不僅曾多次參加國際選美比賽,更獲得世界華裔小姐亞軍、亞洲小姐亞軍等多項選美殊榮,之後更因參加樂天女孩徵選,進而成為樂天女孩練習生,正式進入演藝圈。在台灣不少女星都是從選美比賽嶄露頭角,靠著亮眼的外型與過人自信踏入娛樂產業,從后冠到螢光幕,她們走出自己的明星之路。有「台灣最美麗的歐巴桑」稱號的女星陳美鳳,出道近半世紀依舊是一線女星。(圖/報系資料照)有「台灣最美麗的歐巴桑」稱號的女星陳美鳳,出道近半世紀依舊是一線女星,她19歲那年因參加「毛衣皇后」脫穎而出,被當時中視的總經理王世綱看中,簽近「老三台」中的中視當演員,就此開啟她的演藝人生。徐至琦當年代表台灣三次出國比賽,在三個國際選美賽事都取得獎項。(圖/報系資料照)徐至琦當年代表台灣三次出國比賽,在三個國際選美賽事都取得獎項,包括取得國際選美大賽「歐洲旅遊皇后全球國際賽」的「亞洲冠軍」榮譽,成為台灣唯一獲此獎項並出道演藝圈的女明星,徐至琦於2010年10月在綜藝節目《康熙來了》出道,ㄧ夕爆紅,成爲炙手可熱的新進女星,之後她選擇急流勇退,於2014年息影從商。梁佑南曾當選過1989年佳樂小姐第6名,隨後轉戰戲劇圈打開知名度。(圖/報系資料照)梁佑南當選過1989年佳樂小姐第6名,隨後轉戰戲劇圈打開知名度,演過《長男的媳婦》、《風水世家》、《大時代》、《黃金歲月》等知名8點檔,更有多部電影作品,也活躍於綜藝談話節目。演藝事業成功的她,家庭生活幸福美滿,女兒方琦長相甜美,常和母親一起上節目,是目前受矚目的星二代之一。
婚後40年才知亡夫偷情20年有私生子 人妻崩潰告小三!判決結果曝
台中市一名人妻小玲(化名)在丈夫大樹(化名)過世後,幫他辦理除戶登記時,才發現大樹生前與小三阿美(化名)育有一子。小玲認為阿美明知大樹已婚仍介入他人家庭,導致自己精神受創,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法官審理後認定阿美確實侵害小玲配偶權,判決阿美應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玲主張,她與丈夫大樹於1981年10月24日結婚,並維持婚姻關係長達40多年,但大樹2023年10月25日過世後,她在辦理大樹的除戶手續時,發現大樹早在2004年10月26日認養與他人所生的孩子樂樂(化名)。小玲表示,她直到此時才知道丈夫與阿美有婚外情,且雙方還育有一子樂樂。小玲強調,阿美明知大樹有婚姻關係,卻仍與他長期交往,並以家庭模式共同生活,已構成配偶權的重大侵害,導致她精神痛苦,求償100萬元。阿美則表示,自己於2003年懷孕後至孩子出生前,才從大樹口中得知對方已婚,事後雖仍與大樹保持聯繫,但自己並未意圖破壞他的婚姻。阿美強調,小玲早在2004年5月、6月間即已知悉此事,卻拖延至20年後才提起訴訟,已超過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間,行為已構成權利濫用及違背誠信原則。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大樹自2004年認養樂樂起至2023年去世前,幾乎每天去阿美住處探望母子倆,並資助生活開銷,彼此長期互動超出一般朋友範圍。此外,法院也根據戶籍資料、證人口供與大樹所添購給阿美的車輛等資料佐證,認定雙方已形成如同家庭般的相處模式,足以破壞小玲與大樹間的婚姻信任與家庭圓滿,構成對配偶權的持續性侵害。雖然部分損害已逾10年時效而不受保護,但近10年內的侵害行為仍可成立求償依據法官考量阿美在黃昏市場工作,每月收入約1萬8000元至2萬元,認為小玲請求精神慰撫金應以20萬元為適當,最終判決阿美須賠償原告20萬元慰撫金,並自2025年4月8日起按年息5%計算至清償日止,至於全案訴訟費用由雙方按比例負擔,仍可上訴。
街口支付36億股權交易無效 法院准假執行「赴母公司查封」
國內電支龍頭「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以36億元出售4成股權給泰山公司,台北地院判決交易無效,須返還交易款,並准泰山假執行;法院依據泰山公司聲請,今(10)日下午2時30分由員警陪同前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街口金融科技公司總部,針對36億元債權執行查封。未料司法事務官抵達現場,街口集團各樓層員工臨時收到「居家上班」指示,紛紛離開辦公室,1樓入口處招牌也被抽走。街口支付范姓主管說,7樓辦公室是街口支付在使用,沒有街口金科的財產。泰山公司律師認為街口金科登記業務繁多,卻沒有任何員工在場,承租的辦公室及設備又都由街口支付使用,質疑街口金科迴避查封。司法事務官要求泰山公司律師再陳報相關查封資料。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是全資主導「街口支付」的母公司,如今遭法院執行查封,甚至可能被債權人泰山公司進一步聲請拍賣,「海角36億」的追償風暴是否影響街口支付658萬用戶權益,成為各界關注焦點。泰山公司2023年爆發經營權之爭,時任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為阻止市場派,炒作自家股價,賣掉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持股,以36億元高價買進街口支付4成股權,罔顧股東權益。經營權易手,泰山公司股東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詹景超涉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泰山公司也以街口支付交易案違法,向台北地院提起返還投資款的民事訴訟。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左一)今天率警方,前往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執行查封,泰山公司律師黃福雄(圖右戴眼鏡者)也在場。(圖/讀者提供)今年5月,法院判決街口股權交易案無效,街口金科必須返還近36億元及5%年息,並准泰山繳交近12億元擔保金,啟動假執行。但法院向銀行調閱街口金科相關帳戶及股息紅利等所得,有5個帳戶執行無效果,銀行函覆有的結清、幾無往來、存款不足千元,當初匯入台新銀行的36億元也被全數轉走,成為流向成謎的「海角36億」。街口金科創辦人胡亦嘉日前親上火線,強調股權交易合法合規,宣稱泰山換了經營團隊合約就不算,太離譜了!否認36億元憑空消失;並主張泰山是街口的股東,街口有權運用投資款。泰山公司為維護自身權益,上週緊急向法院遞狀要求街口金科限期陳報財產,不排除進一步聲請管收負責人胡亦嘉。由於相關帳戶執行無效果,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依據泰山公司的聲請,今天下午前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街口金科公司總部針對36億元的債權執行查封。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避免債務人拖延訴訟擴大損害,民事訴訟法設有「假執行制度」;在案件起訴後直到判決確定前,如果法院宣告假執行,債權人繳交一定金額的擔保金,就可以聲請查封拍賣債務人的財產。泰山公司根據法院查封情形,可依法聲請拍賣街口金科被查扣資產。
法院判泰山買街口「交易無效」 檢調擬追查36億元去向
食品大廠泰山前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炒股,今年5月遭搜索交保800萬元。詹景超卸任前主導以36億元買下街口支付4成股權,台北地院日前判決交易無效,命令街口全數返還並准許泰山假執行;未料最近扣押執行竟發現諸多帳戶近乎歸零,資金去向不明,成為「海角36億」!泰山本週已向法院遞狀要求街口金融科技公司限期陳報財產,不排除進一步聲請管收負責人胡亦嘉。2022年9月1日,台北地檢署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胡亦嘉,認定他受託辦理辦理「期街口布蘭特正2ETF基金」配售,獨厚特定買家獲取不法利6000萬元,諭令交保100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現由台北地院審理中。胡亦嘉被境管2年多,曾經4度提重保換短暫解除境管。泰山公司2023年爆發經營權之爭,時任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為阻止市場派龍邦集團,找台開公司動用私募款上億元炒作泰山股價,還賣掉擁有「全盈PAY」的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持股,轉而以36億元買進虧損的「街口支付」4成股權,甚至未經董事會同意豪擲7000萬與仲介費買名畫,被質疑罔顧股東權益。2023年5月泰山經營權易手,新團隊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詹景超意圖掏空公司,涉嫌特別背信等重罪;另以街口支付交易案程序違法,向台北地院提起返還投資款的民事訴訟。北院今年5月13日判決街口金科必須全額返還35億9580萬元及5%年息,並准泰山繳交11億9860萬元擔保金,啟動假執行。5月22日詹景超被交保當天,泰山新團隊就向法院繳擔保金聲請強制執行街口金科財產。但法院向銀行調閱該公司113年度相關帳戶及股息紅利等所得,有5個帳戶執行無效果,銀行函覆有的帳戶結清、幾無往來、存款不足千元,當初匯入台新銀行的36億元也被全數轉走,監理機關未接獲通報。由於36億元投資款,包含泰山以每股約24.63元購買Dorian公司持有子公司街口金科「老股」近14億元;另以每股24.63元認購街口金科增資「新股」共22億元。前者近14億元款項是街口金科代母公司收受保管在台新銀行,檢調因如今款項竟消失,不排除追查街口金科負責人胡亦嘉刑事責任。據指出,胡亦嘉去年透過街口金科投資瑞興銀行持成為第3大股東,又收購資本額僅100萬元的艾士盟公司改名為「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今年4月將資本額增加到9億元,把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持有的瑞興股票全部轉給「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應有數億元進帳,但法院也查不到這筆股款。檢調正追查詹景超出脫全家持股、炒作泰山股價,是否違反《證券交易法》;詹景超主導的街口投資案在一張股票都沒拿到的情況下,就把36億元鉅款匯給街口公司,比出脫全家持股案還誇張,詹等人是否涉犯背信、洗錢等罪嫌,將是檢調下一波偵辦重點。
學生不實檢舉國中師「上課開黃腔」遭打臉挨告 法院判賠5萬
苗栗一名林姓國中生物教師因遭學生匿名投書教育部,對方指控他在課堂中多次開黃腔、情緒失控甚至爆粗口,導致他蒙受精神痛苦與名譽損失,憤而提告求償。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學生檢舉內容部分嚴重失實,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已侵害教師名譽權,判處該名學生賠償5萬元及利息。判決書指出,國中生去年8月底向教育部國教署民意信箱投訴,內容稱林師「長期在課堂開黃腔,每節課數十次」,並聲稱他「情緒不穩,常對學生大吼、爆粗口、摔東西、甩門恐嚇學生」。校方在收到檢舉信後,對林師展開校安通報與性平調查,調查人員隨機訪談6男7女等13名曾上過林師課程的學生,並進一步查閱相關會議與報告。關於林師「是否上課開黃腔」的問題,有8人學生表示從未聽過、5人表示「鮮少發生」,其中1人學生提到林師曾在課程講述女性生產過程時,語氣讓人感到不舒服,但認為未達騷擾或不當言語程度。此外,針對「是否曾有情緒失控或拍桌、吼叫」等情形,有人學生說林師在課堂太吵時會拍打講桌或黑板,3人表示在分組報告表現不佳時會遭到拍桌或斥責,有2人表示幾乎未見此類行為。校園性平會進一步抽樣調查林師任教班級與被告同班學生共5人,調查結果顯示並無證據證明林師有檢舉信中所稱「一節課講數十次黃腔」或「演示性暗示手勢」等行為,多數學生認為講述內容屬課程一部分或普通笑話,委員最終一致認定檢舉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不構成性騷擾。然而,該檢舉信引發學校啟動多次調查,造成林師焦慮、痛苦,對認真課堂管理的他更是精神折磨。林師也認為,學生未經查證即提出嚴重不實指控,對他在生活、職場帶來負面影響,因此依法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對此,被告學生透過律師反駁稱,檢舉信內容僅寫「林師」,並未具名,最初校方也決議不受理,即便後續調查鎖定林師,但仍屬主觀判斷。學生更指出,校安通報與性平調查中確有部分學生反映林師上課有拍桌、斥責行為,也有少數人認為其用語讓人不舒服,因此檢舉並非完全無中生有,應屬合理表達關切。此外,學生也認為,該信件內容為教育行政檢舉性質,應受言論自由保障,且信件內容並未廣泛公開,損害影響有限。苗栗地院法官審酌相關證據後指出,該檢舉內容足以特定指向原告,且其中多項嚴重指控未有任何佐證,例如「一節課講數十次黃腔」、「有性暗示手勢」、「長期爆粗口並被模仿」、「午休時間大聲吼叫」等,均查無具體事證。法官認定被告學生未盡合理查證義務,行為已構成名譽侵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法官最終考量雙方身分與經濟狀況,認為林師請求的5萬元精神慰撫金屬合理金額,判決學生及法定代理人應賠償林師5萬元並加計年息5%,另須負擔訴訟費用1000元及相應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北市地上權國宅地租年年漲 住戶大喊吃不消
台北市內有3處地上權國宅,雖然住戶能以較低的價格購入,但除了只能居住50年外,每年還需繳交房屋稅及土地租金。台北市議員陳宥丞質疑,每年繳交的土地租金以該地公告地價為基礎,但地價逐年飆漲,住戶大喊吃不消。都發局表示,會依照契約規定檢視適法性、合理性與公平性後評估是否調整。北市府於1998年出售3處地上權國宅,分別為內湖區的影劇五村國宅及文山區的萬寧、萬安國宅,一共416戶,住戶有50年的房屋使用權。雖然住戶當時能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入,但每年需額外繳交「土地租金」給市府,至於要繳多少租金,則以當地的公告地價為基準。陳右丞說,隨著地價逐年飆漲,住戶每年繳交的土地租金也越來越多,其中影劇五村國宅漲幅達38%,萬安國宅則是52%,讓住戶大喊吃不消。陳宥丞表示,以影劇五村國宅所在的瑞光路為例,因內湖科技園區發展造成周邊地價上漲,但地上權住戶沒有土地持分,且待年限一到,房子和土地都要歸還市府,根本享受不到土地價格上漲帶來的利益,還要負擔負面效果。他強調,地上權住宅本是用於解決高房價下民眾的居住需求,卻因沒有完善配套,住戶要承擔地價飆漲衍生的額外租金,完全違反住宅政策及居住正義,也扼殺地上權住宅的發展與未來。陳宥丞說,地上權住宅隨著時間增加而價值遞減,但卻因為與公告地價連動的地租會一年高過一年,讓國宅住戶提心吊膽,不知道哪一天就付不起租金了。他也具體要求都發局研議地上權國宅之租金及房屋稅減免措施,照顧弱勢住戶,落實居住正義。都發局表示,依台北市國民住宅土地設定地上權契約書,每年收取一次地租,計收基準為公告地價年息5%,租金漲幅以10%為上限。以瑞光路的影劇五村國宅其中一戶為例, 1999年的土地租金為33808元,去年當期土地租金則為46507元。都發局說,有關承購人減免租金等訴求,將再依契約及相關規定,檢視適法性、合理性與公平性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