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代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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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榮總2前主任涉讓醫材商「代刀」 判刑緩刑檢方不服提上訴
台中榮總前腫瘤神經外科主任楊孟寅、前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鄭文郁,遭控讓不具醫師資格的醫材商進入手術室,替13名患者執行部分核心醫療行為,一審分判1年4月、1年2月徒刑,均緩刑4年。台中地檢署審酌判決後,認為2名醫師部分認事用法仍有違誤,今天提起上訴。檢方調查發現,楊孟寅、鄭文郁任職台中榮總期間,涉嫌在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讓不具醫師資格的3名醫材廠商人員進入手術室,並由對方實際執行部分醫療處置,包括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以及植入螺釘、組裝連接桿等,涉案患者共13人。檢方認為,2名醫師疑因貪圖手術時的勞務便利,同時維繫與醫材廠商的合作關係,因而讓廠商人員實際參與手術,形成醫師掛名執行手術、醫材商實際操作的情況,已涉及違法執行醫療業務,並可能影響患者醫療安全及品質。此外,檢方追查醫師與醫材商之間的利益往來,發現醫材廠商疑將銷售額約2至3成,以「公關費」名義提供給醫師,涉嫌形成「醫師掛名、廠商代刀、私下分利」的利益模式。檢方另指,涉案5人為掩飾醫材商實際參與醫療行為,涉嫌以不實方式申報相關醫療費用,進而詐領健保診察費、手術費及患者自費款項,總金額約196萬元。台中地院9月15日宣判,認定5人均觸犯醫師法第28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及詐欺取財罪。其中,楊孟寅遭判1年4月、鄭文郁判1年2月,均緩刑4年;3名醫材商則分別判處1年、8月、8月,均緩刑3年。法院審酌5人均認罪,且已與全部患者或家屬完成調解、和解並履行賠償,加上卷內沒有證據顯示患者因此受到實際身體傷害,因此給予緩刑。不過,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審閱一審判決後,認為楊孟寅、鄭文郁2名醫師部分,法院在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上仍有未洽之處,因此今天依法提起上訴,案件將由二審法院進一步審理。
手術室失守1/無照上刀一次拿3萬!醫師竟淪莊家抽頭 3年13人受害
CTWANT今年1月接獲爆料,台中榮民總醫院貴為六都醫學中心之一,卻傳出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鄭文郁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房上台執刀,自己則在一旁納涼。台中地檢署5月13日依違反醫師法等罪起訴楊孟寅與鄭文郁在內等5人,揭露醫材商為拚生存,「買器材贈執刀服務」,經統計遭綽號「小老鼠」的陳姓醫材商代刀的病患3年間就高達13人,而小老鼠只要每上一台刀,就可獲得3萬元費用。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前)與鄭文郁(後)被爆出放任無照廠商上台執刀,遭台中地檢署約談,訊後均以10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起訴書指出,陳姓醫材商不具醫師資格,卻堂而皇之的在楊孟寅與鄭文郁的授權下,進入手術台內直接上桌替病人執刀,進行「經皮內視鏡腰薦椎間盤部分切除術」、「開放式2節以上腰椎關節由後側進入前柱融合術」、「開放性腰椎關節由後側進入前柱融合術」。綽號小老鼠的陳姓醫材商,為讓醫師楊孟寅與鄭文郁等人能向病患推薦使用自家的醫療器材,以「買器材贈代刀服務」,長期代替楊、鄭2人執刀手術,讓楊、鄭2人可以不用刷手上刀,在一旁納涼等待手術結束,其中一次手術中,科主任鄭文郁不但未刷手、未穿著無菌服,在一旁的小房間內觀看核磁共振影像。而陳姓醫材商協助代刀,每次還可獲得3萬元的費用,除執行手術中較為困難之核心部分外,還得同時指導住院醫師,誇張至極。醫材商業務指出,公司會固定從醫材營業額中撥取2、3成給楊孟寅與鄭文郁作為公關費。(圖/報系資料照)而不僅僅只是陳姓醫材商上台代刀獲得費用,另一名醫材商業務也曾接受鄭文郁指示,上台代刀,從而獲得2946元的手術費用,他也同時坦言,會接受醫師指示代刀是為讓醫師能繼續向病患推薦使用公司醫材,且公司還會在特定期間內將醫材銷售金額的2、3成,提撥為公關費給予鄭文郁與楊孟寅在內等醫師。其中,調查官前往搜索時扣下一個寫有楊、鄭2人名字、內裝有現金的信封,就是公司要給2人的費用。離譜的是,楊孟寅與鄭文郁2人明知手術均由「密醫」執行,卻仍利用職務之便向醫院承辦人員申報健保保險給付,從而獲得「手術費」與「診察費」。對此,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也痛批楊孟寅與鄭文郁2人犯後仍避重就輕,直到遭檢方聲押,於羈押庭時才改口承認讓廠商代刀之事實,「將人命轉化為商品」,以自身醫術尚需精進為由,讓不具有醫師資格,未經醫師完整訓練之醫材商或業務上台執刀,甚至還未刷手上刀,若真發生大出血、過敏休克等併發症,廠商無法及時處理,2人要接手也來不及,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患難以確認是醫師失誤還是廠商操作不當,突顯出2人對於怠於精進醫療之能,仰賴廠商技術支撐。檢方指出,楊、鄭2人還同時為中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之臨床醫學教師,卻在手術中帶領住院醫師時,對學生傳達出「委由廠商代刀,輕鬆又可獲取利潤」的錯誤價值觀。根據起訴書指出,經查楊、鄭2人詐領手術費、醫師健保給付為15萬2731元、病患自費額187萬1362元,總計約202萬餘元,初步估算楊孟寅從中獲利之不法所得為65萬2479元、鄭文郁則為98萬1614元,後續也將追徵價額繳回。全案也依違反《醫師法》與《刑法》詐欺等罪,起訴楊孟寅、鄭文郁與廠商在內等5人。
放任無照廠商代刀遭起訴!中榮2醫師照常看診手術 衛生局:移付懲戒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遭控放任無照廠商進手術室代為開刀,台中地檢13日起訴2人並求處重刑,而2人目前已恢復看診和手術,台中榮總表示,一切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衛生局則針對涉案醫師詐領健保部分,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審理。檢方調查,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臺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負有親自執行醫療業務、維護病患安全之專業義務。但鄭、楊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之合作關係,在收取廠商公關費後,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陳姓和2林姓從業人員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及醫療品質,13日遭檢方起訴並求處重刑。而目前鄭、楊2醫師已恢復看診和手術,台中榮總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結果並靜待判決,院方立場為毋枉毋縱、依法辦理且絕不寬貸。院方強調,現已加強手術室管理辦法,建立即時通報系統與紀律要求,並落實各項管制作為以維護病人安全。至於2名醫師是否停診或停刀,中榮重申將依據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衛生局則表示,此案已依《醫師法》第28-4條規定,將涉案的楊與鄭2名醫師處停業1個月處分;中榮違反醫療法第57條規定未盡管理督導之責,亦裁罰醫院10萬元罰鍰;涉案醫師詐領健保部分,將依《醫師法》第25條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審理。衛生局將持續依法稽查轄內醫療院所,以維護醫療品質及市民就醫安全為最高原則。
放無照廠商執刀自己在旁納涼 榮總2主任遭起訴求重刑
台中榮總日前爆出無照廠商進入手術室,代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開刀,台中地檢署深入調查於13日偵結,發現楊,鄭收取公關費後,允許業者進手術室「代刀」,不法所得逾196萬元,依詐欺和醫師法對2醫師、3廠商提起公訴,並希望法官對楊、鄭從重判刑。檢方調查,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臺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負有親自執行醫療業務、維護病患安全之專業義務,但2人竟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之合作關係,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陳姓和2林姓從業人員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及醫療品質。檢方指出,5被告明知相關手術實際上係由不具醫師資格者執行,依法不得申請健保給付,竟共同隱匿「廠商代刀」之事實,利用不知情的醫院承辦人員,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領診察費及手術費,更未向病患如實告知手術過程中有不具醫師資格之廠商人員執行核心醫療行為,導致病患支付高額自費醫材和手術費用,全案不法所得達196萬7039元。檢方發現,醫材廠商為確保醫材銷售利潤,由陳、林等3人代醫師執行手術勞務;相關公司並依醫材銷售金額提撥一定比例款項,作為「公關費」交付予被告醫師。被告等人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之違法模式,不僅破壞醫療專業倫理,更嚴重侵蝕民眾對醫療制度之信賴。檢方認為,楊、鄭身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受病患高度信任,理應恪遵醫療專業倫理及法令規範,竟罔顧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將高度專業且具不可逆風險之核心醫療行為,委由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從業人員代為執行,嚴重踐踏醫療尊嚴及病患權益。而楊孟寅過去已有於執行醫師業務時為詐欺犯行經緩起訴處分之紀錄,仍再犯本案,且犯罪情節重大,足認其法治觀念薄弱,惡性非輕,檢方因而建請法院就被告楊、鄭均予從重量刑。檢方表示,3名廠商均明知自身不具醫師資格,竟仍進入手術室執行核心醫療行為,將攸關病患生命安全之醫療手術,淪為配合醫材銷售及商業利益之手段,對國民就醫安全及醫療體制形成結構性威脅,審酌3人主動陳報犯罪所得,且陳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 33 萬元,林姓被告亦已繳回犯罪所得2,946元,另名林姓被告為公司業務,領取固定薪資,尚無證據足認其因代執行手術另有所得他們在犯後均願坦承全部犯行,並試圖填補財產損害,惡性已有部分減輕,建請法院就3人部分量處適當之刑。台中地檢署呼籲,醫療手術具有高度專業性、風險性及不可逆性,攸關民眾生命安全與健康權益,非具醫師資格者絕不得執行核心醫療行為。醫師亦不得因貪圖便利、追求利益或配合廠商銷售,而容任不具資格之人員介入手術,破壞醫療專業分際及病患信賴。檢方對於此類破壞醫療體制、侵害病患權益、危害公共健康安全之犯罪,必將積極偵辦、嚴正追訴,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絕不寬貸,以維護全民健康權益及安全、可信賴之醫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