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
」 公公 中和 殺人 媳婦 大陸
驚險瞬間!70歲女騎士疑搶快闖紅燈 鳳山路口撞24歲女雙雙送醫
高雄鳳山街頭驚傳機車碰撞事故,鳳山區鳳松路與經武路口11日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70歲張姓女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原先停等在機慢車左轉待轉區,卻疑似未等號誌轉為可通行就提前起步進入路口,隨後與另一名24歲曾姓女騎士發生擦撞。強烈撞擊造成兩人當場倒地,所幸意識皆保持清楚,經救護人員緊急送醫治療後暫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事發當時張女騎乘機車,準備從鳳松路口西往東方向行駛,並停在路口機慢車左轉待轉區;另一方面,曾女則騎乘機車沿鳳松路由北往南方向直行。張女疑似在銜接道路號誌尚未轉為可通行前,就提前起步駛入路口,導致兩輛機車發生擦撞,兩名女騎士均因此摔車受傷。事故發生後,張女及曾女的手腳均有多處擦挫傷,但意識清楚。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現場後,分別將70歲張女送往鳳山醫院、24歲曾女送往長庚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警方也立即前往現場處理,並依法對兩名騎士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警方進一步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初步研判張女當時雖然已進入機慢車左轉待轉區停等,但疑似沒有依照號誌指示通行,在號誌尚未轉換成可行駛狀態時便提前起步,因此可能涉及闖紅燈違規。至於沿鳳松路直行的曾女,目前警方尚未發現明顯肇事因素,不過實際事故責任與詳細肇事原因,仍有待後續調查及相關鑑定進一步釐清。鳳山分局也藉此提醒機車騎士,進入機慢車左轉待轉區後,並不代表可以直接起步通過路口,仍須確認銜接道路號誌已轉為可通行後才能行駛。尤其大型路口車流方向複雜,即使號誌轉換在即,也不應搶快提前進入路口。騎士行經路口時應適度減速、留意號誌及周邊車流,避免因一時搶快或誤判號誌,引發碰撞事故。
驚魂10小時!恆春男女帶寵物鵝訪友迷途 摸黑闖草原終脫困
屏東恆春一對男女帶著寵物鵝前往友人魚塭訪友,沒想到返程途中遇上天色昏暗及天候不佳,竟在龍磐公園、水蛙窟大草原一帶迷失方向,受困於茂密樹林中。警消獲報後立即展開搜尋,期間一度因報案人手機沒電而失去聯繫,所幸兩人最終自行走出困境,於6日凌晨平安抵達香蕉灣漁港安檢所,結束這場驚險的迷途事件。恆春警分局表示,警方於9月5日晚間8時許接獲鄭姓男子報案,鄭男表示,自己與張姓女子帶著寵物鵝前往恆春鎮水蛙窟附近,拜訪在當地經營魚塭的友人。不料準備返程時,由於天色已暗,加上當時天候狀況不佳、視線受到影響,兩人在水蛙窟大草原附近的樹林中逐漸失去方向,嘗試尋找出路卻遲遲無法離開,只好打電話向警方求助。警方與鄭男取得聯繫後,掌握兩人所在位置座標,隨即通知墾丁消防分隊共同前往搜救。然而,當地草原及樹林範圍廣大,加上夜間光線不足、林木茂密,使得搜救難度大幅增加。警消依據座標在現場持續搜尋,卻始終沒有發現兩人蹤影,之後鄭男手機又因電量耗盡而關機,搜救人員無法再次聯繫確認即時位置,只能持續在周邊搜尋。直到9月6日凌晨0時54分,警方接獲海巡署香蕉灣漁港安檢所通知,表示鄭男與張女已自行抵達安檢所,兩人均平安無大礙。警消人員隨後趕往確認狀況,發現張女身體並無明顯異常,鄭男腳部則有輕微擦挫傷,經評估後不需要送醫治療,這場深夜迷途驚魂總算平安落幕。警方提醒,近期恆春地區天候較不穩定,郊外草原、山林及偏僻地區在夜間或下雨時能見度明顯降低,即使是曾經走過的路線,也可能因環境昏暗而難以辨識方向。民眾前往戶外活動前,應事先掌握天氣及路線資訊,並攜帶行動電源、照明設備及足夠飲水,同時避免在天候不佳或入夜後進入不熟悉的區域。若不慎迷途或遇到緊急狀況,應儘早撥打110或119求助,並盡可能提供所在位置或手機定位座標,以利警消掌握位置、加速救援。
31歲女結婚41天後丈夫車禍亡 她沒領證獲判百萬補償!婆婆怒上訴
大陸山西省朔州市近期發生一起與婚約有關的財產糾紛案,一名31歲張姓女子與32歲余姓男子在舉辦婚禮41天後,男方不幸因車禍身亡,留下逾人民幣400萬元(約新台幣1780萬元)遺產。由於兩人尚未辦理結婚登記,女方向男方家屬爭取財產分配遭拒,雙方因而爆發多起官司,甚至一度傳出男方親友深夜闖入婚房砸毀婚紗照等激烈衝突,全案經當地法院審理後做出最新判決。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朔州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財產糾紛案,一名32歲余姓男子與31歲張姓女子結婚41天後,因車禍逝世,余母提起「返還彩禮與贈與」訴訟,主張雙方只有辦婚禮但未領證,張女應退還包含聘金、改口費及飾品費用等合計約人民幣49.7萬元(約新台幣221萬元)的錢。然而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女方在男方車禍住院期間盡到照顧義務,並以妻子身分全程參與告別式與傳統喪葬儀式,雙方已建立緊密的共同生活關係,且婚姻終止源於男方意外身亡而非女方過錯,因此判決女方完全勝訴,無需返還這筆費用。張女則提起「共有物分割」訴訟,她主張同居期間的共同生活開銷、房產首期款及男方證券帳戶收益等,向余母索求逾人民幣200萬元(約新台幣890萬元)。法院審理指出,由於未辦理結婚登記,雙方無法適用夫妻共同財產制,且女方不具備法定近親屬身分,依法無權直接分割死亡賠償金與遺產。不過,法官考量女方在男方生前與身後付出真摯情感並盡力照顧,若完全忽視其貢獻有違公平與公序良俗原則,最終裁定余母須支付女方約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78萬元)的經濟補償金。另一起涉及「遺產繼承」的訴訟,余母指控女方在男方過世後,私自從男方帳戶提領約人民幣7.5萬元(約新台幣33.7萬元)現金。張女雖辯稱該筆款項用於墊付男方在北京救治及辦理後事的龐大開銷,但法院認定女方並非法定繼承人,無權直接處分男方名下遺產,因此將案由變更為不當得利,判決女方須將該筆錢全數歸還給余母,惟無須支付額外利息。法院裁定結果公布後,雙方當事人對判決結果均有異議。余母對於免除張女返還彩禮以及須給付給她補償金的判決表示不服,已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而張女也對被判返還不當得利的部分,提出異議並堅持上訴。隨著雙方相繼採取法律行動,這場圍繞著情理法衝突的龐大遺產爭奪戰,短期內恐怕仍難以平息。
張美蘭失蹤遭「假結案」!濟州1警羈押、4高階主管調走停職 298案重查
南韓濟州島近日爆出警方虛假結案失蹤案件,引發外界關注。韓國警察廳25日宣布,將濟州西部警察署4名指揮幹部全數調離現職、待命接受調查,包括案發時及現任警察署長、刑事課長,以及失蹤案件專責小組組長,同時針對涉案員警過去處理過的298起失蹤案進行徹查,以確認是否存在其他違法情事。韓聯社報導,37歲女子張美蘭於今年5月失蹤,濟州西部警察署承辦警員A未確認張女的生死及下落,卻謊稱已與她取得聯繫,隨後擅自結案,並從失蹤人口管理系統刪除張女資料。直到張女失蹤第104天,警方才在距離她住宿處約400公尺的棕櫚樹農場發現其遺體。調查另發現,A警員上個月處理1名60多歲男子失蹤案時,也涉嫌以虛假方式結案。經失蹤者家屬重新報案後,隔天即被發現死亡,進一步引發對警方失蹤人口處理程序的質疑。該警員目前因涉嫌棄職、竄改及使用公務電子紀錄,並以欺騙手段妨礙公務執行,遭濟州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另一方面,警方正全面清查A警員過去負責處理並結案的298起失蹤案件,以確認是否還有其他遭虛假結案的案例。南韓警方表示,此舉是為追究案件處理過程中的指揮責任,同時已啟動監察調查,釐清相關人員在案件受理、處理及結案過程中的指揮、監督責任。
通報失蹤竟遭「假結案」?濟州島3天發現4遺體 警吃案疑雲延燒
韓國濟州島近期接連發現疑似失蹤者遺體,短短3天內已有4名男子、女子被發現死亡,其中部分案件更牽涉警方先前疑似以不實方式結案,引發外界關注。當地警方目前正持續調查各起死亡事件之間是否存在關聯,以及相關失蹤案件的處理過程。韓聯社報導,濟州海洋警察署24日表示,23日凌晨3時4分左右,1名釣客在濟州市朝天邑新興里附近海域發現1名年約70多歲的男子遺體,隨即通報119。警方調查後發現,死者曾於22日遭家屬通報失蹤,目前正針對確切死因及死亡經過展開調查。同日上午9時35分左右,濟州市涯月邑1處溪谷附近,也發現另名先前遭通報失蹤者的遺體。當天上午10時46分左右,警方又在1處長期住宿場所附近發現1具遺體,初步認為死者可能是今年5月失蹤、年僅37歲的張美蘭,距離失蹤已達104天。值得注意的是,張女最初失蹤時,負責案件的警員曾將案件以不實方式結案,直到上月家屬再次報案後,警方才重新展開搜尋。在此之前,濟州市舊左邑松堂里22日也發現1名60多歲男子死亡。該名男子早在上月2日就遭通報失蹤,但負責案件的警員與張女案件為同一人,不排除也以類似方式將案件虛假結案。家屬直到21日再次報案,警方才重新啟動搜索。短短3天接連發現4具遺體,加上多起失蹤案件疑涉及警方處理疏失,案件目前受到當地高度關注。警方正持續調查各起死亡事件之間是否存在關聯,以及相關失蹤案件的處理過程。
曾寫信要滅前妻全族!基隆殺子男再寄恐嚇信 北所:移送法辦、禁止通信
基隆市47歲簡姓男子2025年5月酒後悶死5歲兒子,4月遭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但他6月竟寫信恐嚇前妻家屬,揚言「出獄後一定滅族」,移監至台北看守所後又再寄出恐嚇信,威脅「很快報應將來到你身邊」,台北看守所24日表示,簡男涉及隱匿真實對象規避審查,已主動將其函送地檢署偵辦恐嚇罪嫌,並依保護令全面禁止其通信。檢警調查,簡男與張姓前妻結婚十多年,但雙方感情不睦,簡男還對妻子家暴,張女因而申請保護令,並與簡男分居,孩子平時與母親同住,簡男偶爾會將其接走照顧,他卻在2025年5月飲酒後,用枕頭悶死親生骨肉,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但受害人家屬6月接到簡男從基隆看守所寄出的手寫恐嚇信,信中猖狂叫囂「法官沒讓我家辦喪事,我之後出去,我一定滅族你們全家,不信大家來瞧瞧」,嚇得家屬緊急聲請保護令,法務部隨後也將簡男移監至台北看守所。簡男移至北所後仍不知悔改,前妻家屬20日再度收到其手寫恐嚇信,內容狂言「我會拆穿你的真面目,農曆7月到了,那些也不會饒你」,還說「很快報應將來到你身邊」,讓被害人家屬不寒而慄,崩潰表示「真的管不了嗎」。台北看守所表示,簡姓被告移至北所後,所方均依《羈押法》規定對其書信進行實質內容閱讀,但他以虛偽登載方式,隱匿真實對象、規避機關審查此一欺瞞與騷擾行徑,看守所予以嚴正譴責外,涉及《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部分,已主動函送管轄地方檢察署從嚴追究刑事責任,並將依《羈押法》施以嚴厲違規處分。北所表示,該封恐嚇信件交寄之時,所方尚未收到警察機關送達的民事暫時保護令;收文獲悉後已第一時間將簡男列為高度風險對象嚴格列管,後續將徹底落實保護令裁定內容,全面禁止其對被害人家屬通信及騷擾。此外,北所已即刻提升高風險收容人之寄信審查強度,針對收件人資訊加強異常勾稽與查證,全力防堵利用人頭或假名交寄的漏洞,以保障被害人家屬安全。
濟州女子失蹤104天!今疑尋獲屍體 警長謊稱「已聯繫本人」擅自結案遭逮
今年5月在濟州島失蹤的南韓37歲女子張美蘭(장미란,音譯),失蹤104天後疑似被找到遺體。調查發現,負責案件的A警長涉嫌謊稱已與張女取得聯繫,且對方安然無恙,隨後便擅自結案,甚至刪除相關失蹤人口管理資料,導致搜索行動中止,直到張女家屬重新報案後,警方才恢復搜索。此外,A警長還涉嫌以相同手法虛假結案另1起60多歲男子的失蹤案,該男子最終被發現死亡。目前A警長已遭緊急逮捕,警方也正在調查是否還有其他類似案件。據《韓聯社》報導,濟州警察廳表示,當地時間今(8月24日)上午10時46分左右,警方在濟州市翰林邑一帶進行聯合搜索時,發現1具疑似張美蘭女士的遺體。由於屍體已經歷長時間的腐敗,目前尚無法確認身分。警方後續也透過鑑識工作試圖確認死者的身分及死因:「從目前遺體的狀況來看,初步判斷受犯罪侵害的可能性並不高。」此外,發現疑似張女士遺體的地點,距離她今年5月12日晚上10時15分左右離開住處的地方約1公里,步行約10多分鐘即可抵達。張女士當下離開住處後,曾在附近的監視器畫面中出現,隨後便失去蹤影。與張女士一同居住的伴侶於5月15日下午6時43分左右向濟州西部警察署報案,表示張女士失蹤。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追蹤張女士的手機位置,掌握到她之後曾移動至翰林港。然而,負責接獲張女士失蹤報案的A警長卻打電話給報案人、也就是張女士的伴侶,謊稱:「已經和張女士取得聯繫,她平安無事。」A警長還表示:「只是張女士要求不要把她的位置告訴伴侶等人。」此外,A警長在接獲報案僅2小時30分鐘後,於5月15日晚上9時16分將案件結案。同一天,他還刪除了警方「失蹤者側寫」(警方失蹤人口管理)系統中與張女士相關的管理資料。警方目前正調查A警長是否曾在系統中將張女士標記為失蹤者可能已死亡的案件,導致相關管理資料遭到刪除。由於A警長將案件結案,當時根據112報案前往翰林港展開搜索的翰林派出所員警也全部撤離,所有搜索行動因此中止。後來張女士的伴侶因為一直無法與張女士取得聯繫,於7月17日再次試圖報案,但由於系統中留有A警長「不要將聯絡方式告訴伴侶」的紀錄,因此未能完成報案。之後,張女士家屬於7月19日在首爾重新報案,警方才再次展開搜索。警方後續還發現,除了張女士的案件外,A警長還涉嫌將8月2日接獲報案的1宗60多歲男性失蹤案件虛假結案。A警長處理這起案件時,也採取與張女士案件相同的方式,向報案的家屬謊稱:「已經與這名60多歲的男性失蹤者取得聯繫,但失蹤者不希望與警察見面,也要求不要將他的位置告訴家人。」隨後便將案件結案。這名60多歲男性失蹤者的家屬,在張女士案件遭媒體報導後,於8月21日再次向警方報案。隔天22日,警方發現這名60多歲的男性失蹤者已經死亡。警方隨後緊急逮捕A警長,目前正詳細調查其犯罪動機,並於今天向法院申請羈押令。警方也正在調查A警長所負責的其他案件中,是否還存在類似的虛假結案案例。
婦深夜倒光24瓶愛心水 只為回收空寶特瓶!善心闆娘超心寒
中國山西大同一間商店今年5月起在店外放置免費的瓶裝水,供有需要的路人自行取用,但該店老闆娘最近發現,保冷箱內的瓶裝水每到晚上總會被拿得一乾二淨,調閱監視器後才驚覺,竟有一名女子固定在凌晨左右出現,將瓶裝水一瓶瓶打開倒掉,只帶走空寶特瓶,最多一次更直接倒掉整整24瓶水,讓她傻眼至極。根據陸媒報導,張姓老闆娘與丈夫在山西大同經營特產店,隨著天氣轉熱,加上近年當地遊客漸增,她今年5月開始在店門口放置保冷箱,裝滿瓶裝水並貼上「箱內礦泉水免費飲用」的告示,希望讓口渴的遊客及戶外工作者免費取用。張女表示為避免民眾走進店內拿水時會感到尷尬,她刻意把保冷箱放在店外,白天、晚上都不會收走。豈料近期她發現每到隔天早上保冷箱裡的水幾乎都會消失。起初她以為只是有需要的民眾拿走,所以並未放在心上。直到16日晚間關店前她發現保冷箱內已空,於是重新補滿24瓶水,沒想到隔天早上又全部消失,這種情況讓她察覺有異,決定調閱監視器查看。畫面顯示17日凌晨一名戴著口罩、鴨舌帽的女子提著3個大袋子來到店外,接著從保冷箱內取出瓶裝水,逐一打開瓶蓋把水直接倒掉,再將空寶特瓶裝進袋子裡。該名女子花了約5分半鐘,將整整24瓶水全部倒光後才離開。張女進一步查看過去的監視器畫面,更發現這並非女子第一次這樣做。該名女子在過去幾晚都穿著相同服裝在相近的時間現身,把箱內剩下的飲用水全部倒掉,接著重複「倒水、拿空瓶」的動作。「她拿水沒有問題,讓我覺得不舒服的是她把水全倒了。」張女受訪時說,而公開監視器畫面並非想追究或嚴懲對方,只是希望提醒大家能珍惜資源「不要浪費,也不要辜負別人的善意。」張女表示未來仍會提供免費的飲用水,在白天時將保冷箱放在店外,但晚上打烊後就會收回。她也希望外界不要再給這名女子太大壓力,認為對方沒有再出現可能也已經「意識到自己做錯了」。
蜂巢竟在遺體旁5公尺!墾丁虎頭蜂奪2命 搜救隊驚險搬運
墾丁國家公園發生虎頭蜂攻擊意外,造成2人死亡、1人重傷,搜救過程更是險象環生。搜救人員透露,其中一名死者被發現時,距離倒臥處僅約5公尺就是虎頭蜂巢,隊員搬運遺體期間,大批虎頭蜂就在身旁不斷盤旋,現場氣氛相當緊張。所幸搜救人員事前穿妥防蜂衣並做好防護,才順利完成任務,未再造成其他人員受傷。這起事故發生在屏東縣滿州鄉山區。3名擁有數十年野外經驗的資深搜救人員,為進行縱走生態活動,12日進入欖仁溪至出風鼻路段探勘,沒想到途中突然遭到虎頭蜂群猛烈攻擊。67歲張姓領隊及64歲顏姓副領隊不幸身亡,55歲張姓女子則成為唯一倖存者。搜救人員15日歷經長達16小時的徒步救援後,終於將張女救出。張女獲救時雖然意識清楚,但全身已留下30多處蜂螫傷口,身體極度虛弱,情況仍相當危急,後續轉往台中榮總接受治療。然而,更驚險的情況出現在搬運死者遺體時。搜救隊發現顏男倒臥位置距離虎頭蜂巢竟只有約5公尺,研判他遭蜂群攻擊後,可能試圖就地尋找掩蔽物躲避,卻沒想到停留的位置反而就在蜂巢附近。考量蜂群可能再次發動攻擊,現場安全官要求所有參與搬運的人員必須穿上完整防蜂裝備後才能行動。果然,當搜救人員開始搬運遺體時,成群虎頭蜂立即在隊員身旁不斷飛舞、盤旋,稍有疏忽就可能再次釀成傷亡。所幸所有人員都已穿妥防蜂衣並提高警戒,最終成功將兩名罹難者遺體移至適合吊掛的位置。屏東消防局16日上午申請直升機執行吊掛任務,直升機於上午8時4分自高雄起飛,並在8時56分完成吊掛,將兩具遺體運送至屏東滿州國中操場,後續再送往屏東殯儀館進行相驗,以釐清確切死因。這起意外令人震驚之處,在於3人都有豐富的野外及搜救經驗,卻仍難以抵擋突如其來的虎頭蜂群攻擊。尤其山區環境複雜、蜂巢位置不易察覺,一旦誤闖蜂群警戒範圍,短時間內就可能遭到大量蜂隻圍攻。
墾丁蜂螫2死1重傷!倖存女「全身螫痕急性腎衰」轉台中榮總洗腎
登山協會幹部闖入墾丁國家公園南仁山生態保護區遭虎頭蜂群攻擊,15日持續傳出最新進展。搜救人員冒雨徹夜搬運,15日凌晨4時將受傷的55歲張姓女子送抵恆春旅遊醫院,醫師檢傷發現張女臉部、背部及四肢布滿大量蜂螫痕跡,血液數值嚴重異常,並出現急性腎功能受損,評估後續可能需要洗腎,上午已轉送台中榮民總醫院接受重症專科治療。醫療人員提醒,山區虎頭蜂毒性強且具高度攻擊性,大量蜂螫可能引發過敏性休克、溶血或急性腎衰竭等嚴重併發症,後續仍需密切觀察。同時,屏東縣消防局15日清晨6時再度集結警消、義消、海巡及山難救助協會人員挺進搜救,並申請空勤總隊派遣直升機,視天候狀況執行後送作業,最終確認失聯的張姓男子與顏姓男子均已尋獲,但2人均無生命徵象,目前待直升機吊掛下山。據悉,3人均為中華健行登山會高雄市協會及山難救助協會成員,原訂16日帶領42人前往出風谷、出風鼻及佳樂水海岸辦理生態保育教育活動,行前為探勘路線,12日擅自從滿州鄉欖仁溪進入尚未開放的南仁山生態保護區,未料遭虎頭蜂群包圍攻擊。墾管處強調,3人此次行走的欖仁溪至出風鼻路段並未獲核准,屬違規進入。
登山會3人墾丁探勘遭「虎頭蜂群圍攻」!1女倖存雷雨夜被救出 2隊友疑無生命跡象待尋
登山協會幹部3名幹部擅闖墾丁國家公園未開放區域探勘,遭虎頭蜂群圍攻釀成死傷。屏東縣消防局搜救團隊克服山區劇烈雷雨及陡峭地形,歷經整夜搬運,15日凌晨4時12分順利將受傷的張姓女子(49歲)護送下山就醫;至於同行疑似失去生命跡象的張男(69歲)、顏男(64歲),搜救隊清晨已會同海巡與搜救協會再度挺進,並申請空勤直升機支援吊掛。據報導,3人為中華健行登山會高雄市協會幹部,擁有數十年野外經驗資深搜救經驗。3人為籌備16日活動並於12日先行入山探勘,隔日晚間村長發現3人車輛仍停放在入口、遲遲未離去,察覺有異後通報,消防局隨即會同山難救助協會等22人入山搜尋。14日上午,張女傳訊求援,指出2名男隊友遭蜂群螫傷,已無呼吸心跳。搜救人員發現張女時,發現她身上多處遭螫傷且身體虛弱,隨即施打腎上腺素,並冒著大雷雨,在泥濘陡坡中合力將她抬出,歷經數小時徹夜跋涉,於15日凌晨4時12分成功護送下山就醫。墾管處表示,該協會雖曾獲核准部分路線,但此次探勘行程走的是未開放陸路路線,且未依法提出申請,已屬違規。墾管處呼籲,保護區原始林木環境險惡,民眾切勿擅闖未開放步道,登山探勘務必遵守國家公園規範並依法申請。
亡妹慘遭公公毒手 表姊憶父親節前夕:小舅舅仍到殯儀館陪她說話
新北市中和區日前發生公公持刀殺害媳婦的案件,張姓女子不幸因此身亡,家屬至今仍沉浸在失去至親的悲痛之中。適逢父親節,張女表姊5日透過社群平台發文,透露這是妹妹遇害後,父親第一次面對沒有女兒陪伴的父親節,原本應該是一家人共享天倫、慶祝父親的日子,如今卻因摯愛女兒缺席,成了格外難熬的一天。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張女表姊表示,妹妹遇害後,家人一度陷入茫然與悲傷,不知道該如何面對突如其來的變故,也不知道後續該如何處理。不過,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協助下,家屬逐漸找到處理相關事務的方向,也讓原本徬徨無助的家人得到一些支持。對於事發後相關單位及時伸出援手,她也特別表達感謝。她透露,這段時間小舅舅白天忙著處理妹妹的後事及各項事宜,讓自己持續處於忙碌狀態,但到了夜深人靜、難以入睡的時候,仍會前往殯儀館陪伴女兒。面對已經離開人世的女兒,他依舊像過去一樣和她說說話,把平時家人之間會分享的生活瑣事,一件一件告訴妹妹。張女表姊透露,「分享」原本就是張家人相處時非常自然的習慣,雖然兄弟姊妹長大後,或許都逐漸習慣在家人面前報喜不報憂,不願讓彼此擔心,但從小到大,一家人仍會分享生活點滴及彼此每天遇到的人與事。如今妹妹突然離開,小舅舅卻仍以過去熟悉的方式與女兒聊天,甚至會告訴她孩子當天做了哪些事情,彷彿妹妹仍然陪伴在身邊。對家屬而言,這些看似平凡的生活對話,也成了如今延續親情、思念女兒的一種方式。回憶起妹妹生前的模樣,張女表姊形容,她就如同社群平台上大家所看見的樣子,是1個個性開朗、樂觀的人,臉上總是帶著笑容,也一直擁有很好的人緣。過去她經常從家庭群組裡看到妹妹分享孩子與外婆相處的影片,一路陪伴孩子成長,看著孩子從小一點一滴長大。而如今,孩子也愈來愈大,外貌與模樣甚至開始愈來愈像媽媽。對張家人而言,這些曾經再日常不過的家庭影像與回憶,如今卻成了想念妹妹時珍貴的片段,也讓家人更加難以接受她已經離開的事實。張女表姊感嘆,這場突如其來的悲劇,讓家人直到現在仍無法真正接受妹妹離世。她透過文字記錄對妹妹的思念,也希望外界不要只記得她是這起案件中的被害者,而能記得她生前真正的模樣,1個陽光、愛笑、溫暖的人,是深受家人疼愛的女兒、母親和妹妹。
37歲華裔媳婦刺死79歲白人婆婆 法醫揭245處刀傷慘狀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賓州)近期傳出一起驚悚的家庭血案,一名37歲華裔張姓女子(Mengqi“Mona”Zhang)疑似不滿小姑來訪,涉嫌持刀刺死79歲白人婆婆羅莎琳(Rosalind Cooper)。警方獲報後迅速展開行動並圍捕涉案女子,目前張女已依法被逮捕;法醫指出,死者全身有245刀傷口,遺體幾乎肢解,張女涉嫌謀殺與加重攻擊罪等多項重罪,恐面臨嚴厲刑罰。根據外媒《WTAE》、《CBS》報導,這起命案發生於賓州阿姆斯壯郡(Armstrong County)吉爾平鎮(Gilpin Township)的申利路(Schenley Road),當地警方於6月28日傍晚接獲一名男子納撒尼爾(Nathaniel Cooper)報案,稱其張姓妻子持刀刺傷他的母親羅莎琳。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盡速趕抵現場查看,隨後在屋內發現已無生命跡象的受害者,當場確認死亡。賓州州警隨即封鎖命案現場周邊,並展開圍捕,同時調動特別緊急應變小組(SERT)前來支援對峙。經過數小時的警戒與對峙後,張女終於在6月29日凌晨1時20分左右自行走出家門,隨即被在場員警當場制伏並逮捕歸案,全案未造成其他人員受傷。張女被押送至吉塔寧(Kittanning)的警局接受偵訊,在中文翻譯人員的協助下,張女坦承案發當時與婆婆在家中發生激烈口角,情緒失控下從廚房抽取一把刀具攻擊婆婆。法醫在7月23日出席審前聽證會時透露,死者全身多達245處刀傷,遍布頸部、腹部和手腳,遺體幾乎肢解,死因為大量失血。目前警方已正式以謀殺罪及加重攻擊最對張女起訴,案件正由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中,下一次開庭的日期尚未確定。
涉砍殺媳婦40多刀收押!中和惡公公「入看守所」第5天現況曝
新北市中和區1處公寓7月26日晚間6時許發生震驚社會的駭人命案。66歲張姓男子涉嫌持預藏刀械,朝34歲張姓媳婦狂砍40多刀,導致對方當場傷重身亡,事後遭檢方依殺人及侵害屍體等罪聲請羈押獲准,目前收容於台北看守所。而今天(31日)是張翁入所第5天,台北看守所透露,張翁目前編號為1835,與2至3名收容人同住一室,入所後飲食正常、睡眠安穩,情緒及精神狀況均維持平穩,沒有躁動情形,也未訂閱書報。據《三立新聞網》的獨家報導,台北看守所指出,張翁在入所各項程序中均配合管理,至今也未向所方提出任何特殊需求,目前生活作息一切正常,持續接受收容管理。至於其他收容人是否知道其涉嫌犯下重大命案,所方表示無從得知。回顧整起案件,命案發生於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二段一棟公寓的樓梯間。案發當天,張姓媳婦前往公公租屋處接4歲女兒返家,雙方卻因不明原因爆發衝突。警方調查,張翁疑似事先預藏刀械,衝突發生後竟持刀朝媳婦瘋狂揮砍40多刀,造成張女全身多處重創,最終倒臥血泊,當場失去生命跡象,不幸身亡。張翁犯案後遭逮,並被依殺人及毀損屍體等罪嫌羈押禁見。這起悲劇也讓張女生前的處境曝光。據親友透露,她與丈夫約15年前因打工相識,個性開朗、樂觀又愛笑,只要身邊有人需要幫忙,她總是義不容辭伸出援手,在朋友眼中是1名熱心善良的人。為了扶養孩子,張女曾在社群平台自稱是1名「在超商輪班的單親媽媽」,每天長時間站立工作約8小時,下班後還得趕回家照顧孩子,經常累到連滑手機的力氣都沒有。她坦言,真正令人感到無力的並非身體上的疲憊,而是收入始終僅能勉強維持生活,「永遠剛剛好」,難以改善母女的生活品質。為了替自己和孩子爭取更好的未來,張女後來利用工作之餘投入網路電商,希望透過零碎時間增加收入,不必辭去原有工作,也不用囤貨,以自己的步調慢慢累積額外收入。她沒有描繪遠大的夢想,字裡行間流露的只有身為母親最單純的心願,就是希望孩子能過得比現在更好。然而,她努力打拚、試圖改變生活的願望,最終未能換來母女期待中的幸福未來,生命卻在這場震驚社會的人倫悲劇中戛然而止,令人不勝唏噓。
媳婦遭公公砍死「外遇夫仍可拿百萬元補償金」?法界人士解答了
新北市中和日前發生駭人命案,1名張姓女子前往婆家接4歲女兒時,遭公公持刀猛砍約40刀傷重不治。雖然張女的丈夫既是兇嫌的兒子,也是被害人的配偶,依法具有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資格,但他不僅不願支付孩子的教養費,還長期待在台中養小三,遭外界質疑不適合領取補償。對此,法界人士指出,雖然現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並未直接排除其申請權,但法律已設有2道審查機制,可視個案情況酌減或拒絕補償,以避免衍生道德爭議。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犯罪被害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均屬第一順位遺屬,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本案中,張女丈夫雖是兇嫌之子,但並非造成張女死亡的故意或過失行為人,因此法律上無法僅因其身分而剝奪申請資格。除非他主動拋棄權利,否則依法仍可與張女父母及女兒共同分配最高180萬元的犯罪補償金。不過,1名熟悉犯罪被害補償審議程序的法界人士表示,若依目前媒體披露內容,張女丈夫長期與妻子分居、刻意疏離張女與年幼女兒,甚至拒絕負擔家庭開銷及女兒教養費,導致張女獨自承擔育兒壓力,並長期面對公婆的惡意對待,相關情節都可能成為審議時的重要考量。法界人士指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9條明定,若考量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與犯罪行為人的關係,以及其他相關情事後,認定支付犯罪被害補償金有失妥當,犯罪被害補償金審議會得視情況酌予減少補償金額,甚至決定完全不予補償。因此,即使張女丈夫依法具備申請資格,最終是否能領取補償,以及可領取多少金額,仍須由審議會依個案事實綜合判斷。另一方面,由於張女年僅4歲的女兒同樣屬於第一順位遺屬,也有權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但因未成年子女通常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申請,因此也引發外界擔憂,若補償金直接核發給女童,實際上可能仍由身為監護人的父親掌握。對此,法界人士表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8條也提供另一道保障機制,授權審議會得基於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決定將補償金交付信託管理,並依孩子實際生活、教育及成長需求分期支付,或待其成年後再一次發放,以避免補償金遭到不當挪用,確保款項真正用於未成年子女身上。法界人士直言,這起公公殺害媳婦案件的法律問題「真的很複雜」。雖然未成年子女確實因失去母親而成為犯罪被害人遺屬,依法有權獲得補償,也沒有理由因此完全喪失請領資格,但如何在保障孩子權益的同時,避免補償金流入可能不適當的人手,甚至遭到挪用,將考驗犯罪被害補償審議機關如何運用現行法令,兼顧法律規範與社會觀感,作出最符合公平正義及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決定。
中和枉死兒媳姊夜間發聲 痛斥假新聞在「已逝者身上再灑一把鹽」
新北市中和區26日發生命案,66歲張姓男子持刀追砍34歲張姓兒媳,被害人脖頸處中數十刀而當場死亡,卻有媒體報導死者遺體詭異毀損,或張男對媳婦有不當情愫,死者姐姐於29日晚間發文澄清,強調關於遺體毀損和不當情愫都非事實,假新聞是在已逝者身上再灑一把鹽,也希望網友別再轉傳死者社群,以及公布妹妹和孩子的清晰畫面。據了解,張女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丈夫則在台中工作,張女原與公婆同住,但公媳間因生活習慣、金錢觀和教養理念摩擦不斷,媳婦不滿公公在家抽煙,公公則認為媳婦在外結交友人,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而案發當天,死者女兒由公婆照顧,死者晚間前往接孩子回家,公媳間發生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被害人脖頸處身中數十刀,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明顯死亡,兇嫌則被當場逮捕,現已遭羈押禁見。而近日有媒體報導稱死者遺體詭異毀損,以及兇嫌對死者有不當情愫,死者姐姐於29日晚間發聲,強調這兩部分都非事實,更斥責假新聞在「已逝者身上再灑一把鹽」。死者姐姐也懇求網友別再轉貼死者社群網站,以及轉傳死者和孩子的清楚照片影片,因死者手機目前交由警方蒐證,家屬則盼在手機拿回來前,孩子別再有更多曝光,並希望網友若看到相關貼文能夠協助檢舉。
中和公公亂刀狠砍兒媳致死!律師嘆:更慘的是丈夫可繼承她的遺產
新北市中和區日前爆發一起震驚社會的家庭命案,66歲張姓老翁狠砍34歲張姓媳婦,導致她傷重不治,張男犯案後還連連說謊,被警方戳破謊言後才坦承犯行,目前依殺人罪將他逮捕,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對此,律師王至德表示張女遇到惡公公已經很慘了,更慘的是尚未離婚,所以另一半還有繼承遺產的權利。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王至德律師」發文提到,「中和的張姓媳婦遇到兇惡的公公已經很慘了,但更慘的是因為還沒離婚,所以她那個外遇的老公居然可以繼承她的遺產!希望她的爸媽或是兄弟姊妹可以找到家事律師來阻止這件事」。王至德感嘆這起又是一件家庭暴力的悲劇,「如果這個媳婦能夠有足夠的支援系統的話,可能就不用請公婆幫忙帶小孩,又如果先生也願意幫忙的話,或許小孩就可以送去托育或是幼兒園,也不用公婆帶,又如果先生沒有外遇的話,是不是就可以讓媳婦減少跟公公的接觸,就不會發生這個憾事,遺憾。」他最後也盼犯錯的人受到應受的懲罰。回顧本案,死者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但丈夫遭爆料在台中外遇、養小三,不願支付照顧孩子的費用,在張女身兼二職後生活才逐漸穩定,她原與公婆同住,因生活習慣、金錢觀和教養理念導致雙方關係不佳,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案發當天,死者張女因工作原因,將女兒委託給公婆照顧,傍晚前往接孩子時與張男爆發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被害人脖頸處身中多刀,救護人員趕抵時已明顯死亡,張男起初否認殺人,待警方調閱監視器戳破謊言後又改口稱是因與兒媳的口角糾紛才動手,全案仍有待調查釐清。
3年前曾全家快樂出遊 她自稱「單親媽媽」正開始新生活卻慘死公公刀下
新北市中和區66歲張姓老翁,26日晚間狠砍34歲張姓兒媳數十刀致死,還說謊試圖欺騙警方,手段極其殘忍,而死者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但丈夫在台中外遇、養小三,不願支付照顧孩子的費用,死者在網路上自稱「單親媽媽」,每天辛苦工作只盼孩子能過好一點,身兼兩職後生活逐漸穩定,正要開始新生活卻慘遭公公砍死,讓親友萬分悲慟。據了解,張女原與公婆同住,3年前還曾與丈夫帶著公婆和孩子,全家人坐飛機到澎湖旅行,但公媳間因生活習慣、金錢觀和教養理念摩擦不斷,媳婦不滿公公在家抽煙,公公則認為媳婦在外結交友人,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張女未與丈夫離婚,但她在社群平台上自稱「單親媽媽」,常分享與女兒間的親密互動,她稱自己在超商輪班,其實沒有什麼夢想,只希望孩子能過好一點,經營電商後增加收入,「開始自己做決定,也更靠近想要的生活」,原以為一切正在好轉,卻沒想到如今慘死公公刀下。26日晚間,張女去公婆家接孩子回家,因與公公發生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被害人脖頸處身中百刀、面目全非,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明顯死亡,兇嫌還試圖說謊矇騙警方,警方調閱監視器戳破其謊言,依殺人罪將他逮捕,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
早有預謀?公公樓底下埋伏等候 兒媳「接小孩遭砍死」最後身影曝光
新北市中和區26日發生命案,66歲張姓男子疑似與34歲張姓媳婦不睦,竟於晚間持刀追砍向張女,被害人脖頸處中上百刀而當場死亡,張男犯案後還連連說謊,被警方戳破謊言後才坦承犯行,聲稱因口角才怒而犯案,但根據監視器畫面,兇嫌在案發前便在住家樓下等候張女,而張女原是要接小孩回家,卻慘遭公公砍死,確切案情則仍待釐清。據了解,張女與丈夫育有4歲女兒,丈夫則在台中工作,張女原與公婆同住,但公媳間因生活習慣、金錢觀和教養理念摩擦不斷,媳婦不滿公公在家抽煙,公公則認為媳婦在外結交友人,張女後搬出與女兒另居。張男案發前便在樓下徘徊,殺人後還向警方說謊,遭警方戳破謊言逮捕。(圖/翻攝畫面)而案發當天,死者因工作原因,將女兒委託給公婆照顧,晚間前往接孩子回家時,公媳間發生口角,張男竟拿出水果刀砍向媳婦,被害人脖頸處身中百刀、面目全非,救護人員趕抵時她已明顯死亡。張男起初否認殺人,稱兒媳是與陌生男子打鬥,他為保護媳婦而沾血,警方調閱監視器戳破其謊言,張男改口稱是因與兒媳的口角糾紛才動手,但根據監視器畫面,張男案發前便已在住家樓下埋伏,疑似在等候死者上門,是否早有預謀則仍待調查釐清。
一句「媽媽呢?」令人鼻酸!公公砍死媳婦 4歲女未目睹命案後續安置出爐
新北市中和區日前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家庭命案,不僅造成一名34歲母親喪命,也讓她年僅4歲的女兒未來的照顧安排備受關注。據了解,社工在案發後第一時間啟動保護機制,確認女童當時留在屋內,並未親眼目睹母親遭殺害的過程。經與家屬討論後,目前先由住在新北市的外公、外婆照顧,並同步安排心理支持與後續關懷。不過,由於女童父親仍依法享有監護權,未來若提出接回扶養,後續仍須依法律及家屬協商結果處理。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案發後,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接獲通報,立即派員介入,除提供家屬悲傷輔導外,也同步啟動未成年子女保護機制,協助評估照顧安排,並提供喪葬協助及法律扶助等相關資源據了解,案發時4歲女童並未跟著母親下樓,而是留在屋內,因此沒有直接目睹母親遭殺害的過程。然而,事後她由家人陪同前往派出所時,看見親友神情哀傷、四處尋找母親,也從大人反應中察覺家中發生重大變故,心理狀況仍需持續關注。經社工與家屬共同討論後,目前女童先由外公、外婆負責照顧,同時安排心理諮商及後續追蹤,希望降低重大創傷事件對孩子造成的影響,協助她逐步恢復正常生活。回顧案情,這起命案發生於7月26日晚間,中和區興南路二段一處公寓。警方調查,34歲張姓女子當晚返回公婆住處,準備接4歲女兒返家,不料與66歲張姓公公發生激烈爭執。張男涉嫌持水果刀及生魚片刀一路追砍,從4樓一路追至1樓,造成張女頭部、頸部等多處遭砍傷,最終倒臥樓梯間,傷重身亡。警消趕抵時,張女已明顯死亡。警方隨後在張嫌隨身包包內查獲染血刀械,將人當場逮捕。檢方複訊後,依殺人及毀損屍體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獲法院裁定准押,全案持續由檢警深入調查。調查指出,死者與丈夫婚姻早已出現裂痕,雙方正協議離婚。過去一家人曾與公婆同住,但死者與公公長期因孫女教養方式及金錢等問題屢生嫌隙,後來她帶著女兒搬離另行租屋,僅因接送孩子才會返回公婆住處,未料竟發生無法挽回的悲劇。至於外界關心的監護權問題,由於女童父親目前並未遭法院停止或限制親權,依法仍具有法定監護資格,因此若日後提出接回女兒扶養,在法律上仍具有相當依據。未來實際照顧安排,仍須視家屬協商情況及相關司法程序結果而定。